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笔砚

发言稿是指在特定场合,以正式语言进行的演讲或发言,它是表达观点、传递信息的重要方式之一。一篇优秀的发言稿应该包含对现状的分析和对未来的展望,具备思想深度和逻辑性。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一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xx年度,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学校校长和行政一班人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为教学、科研和教职工服务的指导思想,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机构,统筹管理。

为了确保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高效,学校特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接收、清理、电子台帐等工作;总务主任xx负责设备设施的分发使用和a、b两帐的登记管理;xx、xx负责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和指导;xx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做好房屋权属办理基础工作。

根据xx县房屋权属办理的相关政策,我校对小学及幼儿园全部建筑房进行了核对,并积极主动与xx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对接,认真收集整理了学校建设的有关数据,为我校将来的房屋权属办理做好了基础工作。

三、维护校舍安全使用,及时完成房屋修缮,积极争取修购专项经费。

1、xx年度,学校为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以确保灾后重建成果大提升。

主要维修项目有:

(1)维修了小学、幼儿园两个校区的门窗、桌凳。

(2)维修改造了小学、幼儿园两个校区的部分水管、电路、灯具等。

(3)维修更换了校园内的部分阴沟盖板。

2、xx年度,按照学校安排,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本年度的维修项目和泥石流损毁校园专项修缮项目,获取了部分专项修缮资金,为学校更好地提高办学效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四、规范验收入库环节,明晰属性完整登记,保证了设备设施信息准确。

1、制定物资设备验收办法,规范和完善了验收程序、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开箱验收和综合验收的责任,加强了资料的归档收集工作,缩短了验收周期。

强调新增资产的完整入库,保证了物资采购配备的质量和项目执行效果。

2、按照教育局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工作,按时统计上报了xx年度xx小学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报表和xx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年报。

为所有功能室安装配备设施、为学生公寓摆放储物柜、学生床、生活条桌等设施,使学校教学基本条件得到了有力的保证。

六、学校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完善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加强资源管理。

《xx县xx小学职工住房管理试行办法》、《xx县xx小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不断增强学习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兢兢业业,勤奋工作,超负荷地完成了大量的工作任务,出色地完成了学校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二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xx〕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的财政局财资〔20xx〕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xx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20xx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9月)。

1.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局机关各科室,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直属分局: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184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六安市审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三

为了进一步全面规范和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摸清我院资产“家底”,重新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采集、整理资产信息数据实现网络化管理的同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2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9〕24号)及《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

工作方案。

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19〕61号)要求,结合《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陕中附院字〔2019〕89号)的规定,我院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为了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全院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科室予以认真落实和配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我院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实施资产动态网络化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计划财务科和国有资产管理科牵头负责组成“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管辖各科室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国有资产管理科。

(二)我院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解决并如实上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我院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逐步实施资产网络化建设,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我院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9〕1号)和实际情况,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核实的批复及时进行相应的整改。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采取各科室自查盘点并上报所辖资产账目,“清查核查小组”逐科逐个核实、采集资产基本数据、贴标、重新建账建卡,同时与我院计划财务科、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资产账目交叉核实的方式切实落实本次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自查阶段(2019年4月20日-4月27日)。

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或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照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负责组织对本科室所辖的现有资产,按要求对实物逐个进行盘点后将自查结果按分类盘点表格(见附件二)规定要求详实填写、签字确认并与原有账目进行核对,按规定时间内将纸制版和电子版如实报“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

(二)核查阶段(2019年4月28日-6月24日)。

由“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我院下发的资产清查整体工作部署(见附件一)全面开展工作,结合各科室自查结果所填报的盘点表和账目对其所辖现有实际资产进行核实;重新采集和完善资产相关数据、粘贴标示牌、建立电子档案切实实现“一物一卡一码”管理。

(三)汇总上报阶段(2019年6月25日-6月31日)。

1.“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对全院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工作完成后,以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为时点,将盘点结果与实物核实情况上报医院计划财务科对相关账务进行核对。按照全面彻底、应保尽保的原则,依据基准日会计总账、明细账目对应的数据,通过资产系统录入资产明细数据,生成资产清查报表,并按照统一格式撰写自查总结报告。

等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四、组织实施。

(一)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国有资产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审计办公室、干部人事科、教学科、基建办公室、设备科、后勤科等相关部门组成“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工作机构,负责实施全院的资产清查工作。

组长:吴磊刘国庆。

组员:王玲杜梅徐雪雯郁琳刘鹏怡乔荍。

韩琪杨志滨来灵敏何瑞赵天豪。

(一)加强领导。各资产使用管理科室的第一负责人(科主任)是该科室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保管使用直接责任人(各科正、副护士长或指定的专人)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部门的资产自查盘点和账目上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自查阶段的盘点结果真实可靠,并积极配合“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做好核查阶段的相关工作,确保全院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资产清查核查小组”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核查结果必须确保“卡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资产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按规范报送格式,确保签章齐全。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学校各学院、系,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各类科研实体,各部处,附属学校等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各单位”)。

2.学校投资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企业以各种形式占用的学校资产要列入本次清查范围。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

3.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9年3月-7月)。

1、各单位自查(3月-4月)。根据学校统一布置,以及国资办、财务处下发的固定资产盘点单或清单,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清查盘点结果于4月15日前分别前报国资办、财务处。

2、汇总与核实(4月-5月)。国资办、财务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人到各单位分别逐一核实,并将清查结果录入相关系统,建立健全资产卡片。

3、委托事务所审计核实(5月-6月)。审计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国资办、财务处汇总的清查结果予以专项审计,以确保相关清查结果准确无误。

4、上报清查结果(7月)。校办和国资办组织起草相关清查报告,并按时(7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

5、整改总结(8月-12月)。在做好迎接财政部、教育部抽查准备的同时,建立完整的学校资产基础数据库。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核实批复的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账目。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小组由作为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校长担任组长,由纪委书记与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名单另行公布)。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办。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所需费用,列入当年预算安排,由学校统一承担与支付。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人员,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宣传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处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四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意见》(来政﹝﹞26号)文件精神,搞好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史万铭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地震办主任刘伦武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勇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时间安排、清查范围。

时间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从8月初开始,至8月15日上报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结束。

清查范围:局机关和地震办。

局机关与地震办分别进行清查,分别报送数据。地震办负责人具体负责地震办国有自查清查。最后由局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局机关和地震办的清查工作进行检查、总结。

三、方法。

按照《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汇总,并将数据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实物台帐的登记工作,填写好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开展清查工作。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方式,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预防现象发生的重要手段。

要高度重视,健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管好用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综合使用效益。

(二)加强监督、从严要求,严肃清查工作纪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要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要按照《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汇总、上报,不得出现瞒报或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现象。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健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地震办的监管,严格执行资产审查制度和资产处置报批手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五

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财[2016]36号)等文件要求,将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我镇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充实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开展,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财管所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汇总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管所,财管所将全镇汇总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

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各部门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财政所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实际情况,对事实清楚、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需要进一步进行核实的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2-4月)。

2.组织开展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1.单位自查。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的规定要求,政府各部门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六

为了明晰资产账实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经学校统一要求,对我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长:郭宏科。

副组长:卜文华、沈立。

成员:王能辉、樊振宇、王晓兰、赵凡。

1、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对、查、点、清”、“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不重不漏、“账、物、卡”相符的“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和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全面摸清家底。对年12月31日之前购建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清查。

2、单位自查阶段(4月27日—5月11日)。

对本科室所属资产进行核查、标签粘贴和报表上报工作,明确去向、位置和管理使用人。各科室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填写自查情况登记表,并对差异情况进行实证性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特针对校园一卡通“隐形”资产,通过清查核实存放地点及使用人,为产权登记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将此一类资产暂时编号为“jsyh2015001”。

对本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既可以把我们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的情况了解掌握,也可以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整齐化管理,责任到各个科室到每个人。通过资产管理系统,随时可以通过资产编号或设备编号,即时掌握资产的现状,达到物物有人管的效果。

3、工作要求:

1)查数量:要依据资产账目逐件核对、落实,做到账物相符。有账无物资产,要查明去向。调出的要补办交接调账手续;转借到学校其他部门使用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应由本部门经手人负责索回;丢失的要形成文字说明材料,部门领导确认签字,如已报案应提供保卫处证明和公安机关案件相关证明。

2)查状态:对仪器设备和其他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确认,注明在用、闲置、待修、待报废等资产,对待报废资产进行统计,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3)查地点:由于机构的调整和人员的流动,账目上的物品可能调出或不明去向,各科室必须要负责将本单位资产账目上物品追查清楚,查清去向,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资产领用人发生变动的必须注明)。

4)查账外物:本次清查对账目上没有的账外资产(包括办公家具等)也要逐一登记,各个项目要填全(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号等项目为必填项);价值不能确定的,可以不填。

4、集中清查阶段(5月16日—6月17日)。

由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人员以各部门所上报的资产报表为依据,对其逐一进行核查,保证账、物、标签相符;如发现漏登或账、物、标识不符情况,当场予以纠正、进行补登。

5、汇总核销阶段(6月20日—6月25日)。

根据各单位资产自查情况,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各类资产核实汇总,完成实物账与资金账对账工作,并对盘盈、盘亏、损失资产和挂账资金等情况进行统计,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核销等处理。

6、总结完善阶段(6月26日—6月28日)。

各科室应结合资产清查结果,全面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科室资产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七

(一)全面摸清底子。对全区各乡镇场、区直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合国有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向区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注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基础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服务鼎城经济建设提供资产支撑。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据。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到月份基本结束。资产清查基准日为12月31日,必要时可进行延伸清查。

(二)清查范围。

1.全区各乡镇场、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福利院等)。

2.区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三)清查内容。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国有(公共)财产均属此次清查的内容。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政府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事业单位还包括对外投资。主要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资产总量及结构分布情况;。

2.房屋建筑物(包括在建项目)及其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权属情况;。

3.车辆及各类设备的占有使用情况;。

4.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资产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的经营情况;。

6.国有资产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7.其他需要清查的重大事项。

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

在做好资产清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清查具体工作,同时做好思想发动,抓好政策宣传。

(二)单位自查阶段(8月上旬—8月下旬)。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内部自查。

2.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报送自查总结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单位在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附相应的文字说明。

3.自查总结报告与资产清查报表(包括汇总报表和单位清查表)、证明情况(包括单位法人证书、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对外投资批复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经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在鼎城资产管理群〈qq:328111644〉下载,在填列报表时,如有疑问也可通过该群与清查小组联系)。

自查工作可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此次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19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上报。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上旬—12月下旬)。

重点检查是搞好此次资产清查的重要阶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重点检查的对象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以及有下列情形的单位:

1.有两处以上办公地点或正在兴建办公楼的;。

2.有闲置土地的;。

3.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规模较大的;。

4.资产清查盘盈、盘亏金额较大的;。

5.以前检查中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

6.群众举报在资产管理方面有违纪违规现象的;。

7.自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

(四)清理规范阶段。

通过资产清查,在全面摸清区级国有资产底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1.区直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明晰资产产权,规范资产使用行为,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2.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一些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区本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班子。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杨易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庞波任副组长,区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房产局、区工商局、区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清查措施,协调解决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中抽调,并实行集中办公。

五、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直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清查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情况于7月下旬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精心组织。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此次清查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区级国有资产单位搞好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检查、抽查,认真核实情况,确保清查质量。区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清查工作要求,切实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核查,确保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抓好督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系统资产清查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上报清查工作情况。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清查工作进度以《简报》等方式及时予以通报。对工作组织不力、不配合检查组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否则,一经查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八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阜南县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制定《洪河桥镇中心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一)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之前洪河桥中心学校的国有资产。

三、工作方法。

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5月)。

(二)实施阶段(年5月-6月)。

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五、组织实施。

本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洪河桥镇中心学校。

2016年4月25日。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九

财务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依据财政部20xx年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20xx年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及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1、资产清查是教育系统履行政府职能、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通过国有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各单位财务、资产情况,有利于科学、全面、准确地反映负债和成本费用,有利于强化资产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资产清查是全省教育系统全面摸清家底的重要举措。

我校是教育厅直属单位,是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教育厅对各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奠定基础。

3、资产清查是完善制度,严格监管的重要依据。

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4、资产清查是规范我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通过此次资产清查,进一步明确和靠实我校每一件资产的具体管理责任人,规范资产台账管理,健全账表卡册,做到账实相符,强化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地分析,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维护、利用学校的固定资产。力争把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组织实施。

为保证我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陆生春。

成员:赵仙龙陈胜利刘第苏博文。

张中柏王海各系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主任:张中柏。

成员:王海丁瑾李艳萍石立峰刘斌。

三、清查内容。

(一)学校基本情况清理。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我校编制及实有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

(二)账务清理。对学校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债务等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实。

(四)完善制度。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财务和资产管理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

五、工作方法、步骤。

(一)工作方法:根据财政部20xx年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办法》组织实施。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学校自查和第三方审计(4月—5月)。

学校根据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4月14日前完成)。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办法》,学校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见账就清、见物就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4月18日至5月20日)。

对盘点核实的数据进行集中录入清查系统。(5月21日至6月5日)。

根据要求学校委托第三方对学校的资产财务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5月20日至6月15日)。

2、第二阶段:报送材料。(6月15日至6月30日)。

自查工作完成后,学校根据要求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纸质材料包括正式发文、学校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3、总结阶段(20xx年10月)。

根据教育厅的复核情况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学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严肃纪律。学校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处理。

(三)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学校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盘点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20xx年4月12日。

xxxxxxxx学院。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xx〕1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切实做好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学校“家底”,完善资产管理数据库,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学校“家底”,对学校的资产情况及各二级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标签上物,责任到人。

(二)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全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

(三)以此次清查为契机,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通过资产清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为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截止清查基准日学校所有资产均需进行清查;学校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其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列入本次清查范围。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赵卫东。

副组长:安士伟。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师宝山朱仁可刘建秀闫铨钊许培援李霞吴刚。

辛作义张旭虹张建伟袁道强高峰韩超韩庆林。

管洲熊卫东。

主要工作职责:审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宣传资产清查工作意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审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资产清查办”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主任:师宝山。

副主任:熊卫东许培援。

成员: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

主要工作职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学校清查领导小组的`决定并组织具体实施;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三)各单位、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确定专人向“资产清查办”进行反馈。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单位、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给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的各类数据资料负责。

各单位、部门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占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状态等清查结果作出书面报告报清查工作组审核。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30日-20xx年4月8日)。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8日-20xx年6月15日)。

1.自查阶段(4月8日至4月30日):各归口管理部门、二级单位按《资产清查任务分解表》的具体任务,依据资产台账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4月3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2.核查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资产清查办”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同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复核。

3.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20日):针对资产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进行整改到位。

4.汇总上报(5月21日至6月15日):“资产清查办”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形成资产清查报告,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三)总结阶段(20xx年6月15日之后)。

1.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各项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资产清查负责人,成立资产清查小组,配备清查人员(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和管理状况。

(二)精心组织。

各单位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要对本部门资产认真核对,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相符。

(三)严肃纪律。

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要求。

在清查过程中要认真阅读报表填写说明,填写各类报表,并特别注意核对资产信息,按要求补充完整资产信息。所有资产都必须明确使用人、资产管理人、存放地点。其中资产管理人原则上为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

序号。

单位。

具体任务。

1

牵头组织资产清查工作,形成全校资产清查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完善管理制度。负责无形资产(地产)、房产、家具、非教学、科研、学科设备清查工作。

2

财务处。

负责对资产清查工作报表中的所有资产与财务账目进行核对。货币资产和相关权益(含债权和对外投资)的清查工作。

3

校长办公室。

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设备资产清查工作,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表》的填报。

4

人事处。

负责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所属机构、人员基本情况的清理工作。

5

科技处。

负责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除地产)、对投资科技产业的资产及股权的清查工作。

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牵头负责教学、科研、学科仪器设备的清查工作。

7

基建处。

8

图书馆。

9

档案馆。

负责档案、捐赠品、文物和陈列品的清查工作。

10。

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实验室)。

负责本单位占用资产(包括存货)及出租出借资产的清查工作,填写各类资产清查明细表,务必做到账实相符,按时完成自查任务并接受学校资产清查小组的核查。

11。

后勤服务单位、附属单位及校办产业。

负责本单位占用学校资产以及对学校授权的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资产的清查工作,并接受学校资产清查小组的核查。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十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5月份正式启动建设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目前,资产清查工作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认识,为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自建设局成立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建设局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艰苦创业,不等不靠依据自身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国有资产数量和规模,实现了所属国有资产有效增殖,为市委、市政府积蓄了大量的国有资产存量。如何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是前提,是基础,是关键。资产清查工作既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又有利于是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作出具体工作部署。我局对这项工作尤为重视,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在资产清查工作的准备阶段,我局在市财政局专业培训的基础上,还专门开展了有关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手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等资产清查和资产管理的一系列专项文件,使有关人员进一步明确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资产清查工作的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我局分别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专项部署会、专项推进会和专项落实会,研究落实我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动员系统内专项工作人员把思想尽快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省、市的要求上来,积极主动地做好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资产清查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为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的各项工作,及时完成清查工作任务,我局成立了资产清查专项工作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并从系统内各财务科室选调配备精干人员参与到资产清查工作。同时,结合建设部门实际,我局制定了建设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资产清查工作机制。局纪委和局财务为防止出现违反资产清查办法与规定程序、不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及有意瞒报、漏报和虚报清查资料等现象地发生,切实加强对系统内各有关单位监督检查,要求参与资产清查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自觉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三、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步骤和序时进度,我局目前已完成了资产清查的自查工作,同时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已将我局资产清查手工报表通过网络上报省财政厅。现阶段,资产清查工作已进入资产损益认定阶段,我局将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盘亏进行认证和核实清理;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必要账务处理,以确认我局真实资产状况。在清查范围上,我们将重点突出房产、地产以及用于经营的资产的清查。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加强对清查中涉及的资产权属界定、损益认定、收益核实、鉴证资料收集,资产处置、坏账核销、账实不符等重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主动与市财政局对接,保证资产清查顺利进行。同时,我们将加强制度规范,实现长效管理。针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各位领导、同志们,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对照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实,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贵政办通[]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

为了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校的资产状况。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实现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网络化动态管理。

清查内容是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我校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

具体包括:

1.土地;。

2.房产及构筑物;。

3.通用设备;。

4.专用设备;。

5.交通运输设备。

6.电气设备;。

7.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

8.仪器仪表及衡器;。

9.文艺体育设备;。

10.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11.家具用具及其他。

我校固定资产清查分组织准备、自查盘点、整理报批、总结完善等四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30日—9月10日)。

组长:梁有洪。

副组长:甘恒志韦燕云。

成员:黄少菊覃宝金。

(二)自查盘点阶段(209月10日—10月10日)。

资产清查表》,要对固定资产清查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三)整理报批阶段。

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我校根据清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提出清理意见,于10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方式报上级部门备案、审批。

(四)总结完善阶段。

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同时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四、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本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实事求是,确保质量。

我校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做到以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从快从实、不重不漏。

对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真实有效。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十二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阅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摸清企业“家底”,核实资产质量,中储棉总公司决定从20xx年9月起组织开展固定资产和房屋土地使用权清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一)本次资产清查主要是对企业管理的固定资产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全面摸清企业“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所查资产状况,促进提高资产管理信息质量。

(二)全面了解核实固定资产盈亏及损失情况,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定拟定处理方案。

(三)通过对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开展清产工作,促进《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储棉仓[20xx]13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和执行。

二、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9月下旬开始,计划用3个月时间完成清查主体工作任务,全部工作预计于20xx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xx年9月14-23日),制订《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xx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资料,包括培训文稿、自查报告模板、工作报表。

(二)工作部署(20xx年9月24-10月15日)。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工作部署,明确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落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任务,下发文件通知和工作报表。各直属库及子、分公司明确或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三)业务培训(20xx年10月15-20日)。组织召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培训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人员,具体讲解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清查工作流程及如何编制清查报表、撰写自查报告。

(四)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1-11月2日)。各所属单位自行组织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指导下全面完成资产清查、数据汇总、清查结果上报等主体工作任务。各所属单位自查清查报表和自查报告的提交时限:20xx年11月2日。

(五)检查验收(20xx年11月2-12月31日)。总公司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所属单位的清查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对个别清查质量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全部单位验收合格后形成固定资产清查结论。

三、 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

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9月30日。

四、 固定资产清查范围 固定资产清查范围为各单位管理使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五、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一)账务核对。各单位以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本核算级次的固定资产各级账簿,包括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台账(主营业务信息系统)以及报表进行全面核对,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卡(主营业务信息系统中的设备设施信息卡)相符。

(二)资产清查。各单位在账务核对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实地盘点、细节核对、状态了解、性能检验等清查程序,对实际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编制填写固定资产清查基础表。

(三)损溢预计。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清查中发现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估算,为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做好准备。

(四)自查上报。各单位根据固定资产清查基础表以及损溢预计情况完成固定资产清查报表和自查报告,并上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五)验收确认。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等清产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验收并确认各单位实际占用的固定资产资源情况。

(六)完善制度。各单位在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固定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六、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应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如实反映,不得虚报、瞒报。

(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报送工作邮箱。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做好我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1、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设立“三资”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监管长效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2、工作要求:本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严谨细致、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四统一”:统一工作时间,统一“三资”管理软件。统一“三资”管理制度,统一清产核资报表。

我处行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居、村民小组。

属于上述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

1、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张海昌主任为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

村(组)成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会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为清 2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清查阶段。时间从20xx年3月26开始到6月20日结束。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清理核实的基准日是2011年12月31日。

1、搞好宣传发动及业务培训。办事处、村居要深入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办事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成员,明确清产核资工作及“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有关政策规定和统计口径等。

2、账务清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要求,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各类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3、“三资”清查。对各项资金、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逐项清理所有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账外资产、资源,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整理债权债务发生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要充分依靠各村组干部和群众,重点对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要以账面数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账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盘点;对资源性资产,以村保存的历史资料为基础,采取实地查看与重新测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盘点。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

对有物有账的固定资产,按原值登记;对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或价值不清的其他资产,由村集体讨论确定评估价值,也可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价值;对报废、有账无物的不实资产,由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列为报废和盘亏资产;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资源,由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权属暂时予以登记,同时上报乡镇办事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待权属明了后,再作调整。

4、核实。核实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应积极予以配合。重点核实“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臵与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5、公开公示。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予以确认后,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应及时将资产核实的初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应的影像资料。公示期间,村组安排有关人员受理群众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清查结果有异议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不认可的不予确认。办事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设立监督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

6、结果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经确认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要进行拍照,购臵凭证要进行拍照或扫描;承包合同要进行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资料要妥善保存,并报乡镇办事处备案。

7、汇总报批。办事处对各村(组)报送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查并确认无误后,将各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录入《山东省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统计系统》,并编写办事处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上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乡镇办事处上报的各村(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批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汇总表(表18、表19、表20)逐级汇总后,于7月31日前上报区农业局。

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权属的基础上,办事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依据区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各村(组)“三资”管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数量、计量单位、使用状况、所处位臵、保管人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租赁期限,承包费或租赁金及收交情况等。

“三资”管理台账由区负责统一印制,办事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单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账。

办事处要充实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一是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在办事处要建立以经管站为依托的“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实行代管,账目代理,资产资源代理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不断完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清产核资工作结束以后,各级要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村居清产核资工作总结于20xx年8月31日前报办事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事处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村居清产核资工作的检查验收。对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清产核资不彻底、走过场及“三资”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加强领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清产核资工作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二)明确职责。各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农业(经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人员培训,切实抓好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会计制度研究和会计业务培训,统筹安排本级工作经费,保障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民政、审计、国土资源、教育、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清产核资的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把握政策。对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做好分析,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制定对策措施,统一政策界限,统一资产处臵口径,形成清产核资的政策体系。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强化监督。办事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7个督导组,深入各村居,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严格审核清查结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借机擅自处臵、私分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十三

根据库尔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库尔勒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库财字[2016]37号)要求,全面规范和加强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针对此次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范围。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各项资金往来款项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与对方单位的对账单或询证函等进行认定并对资产清查进行分类,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单位的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做到一卡一物。根据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盘盈盘亏情况说明、并对资产清查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此次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健全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资产清查顺利开展.清查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孙新明

副组长:吾甫尔依沙克、陈小光、郝为民、时强、阿布都艾尼、毛远峰、张平、崔占武

成员:高翔、张瑾、房力、庞仁金、邢燕、陈庆记、任爱华、李欣桦、童晟、王睿轩、钟霞及局属各部门负责人。

2、各部门对本部门的资产和账务进行自查和盘点,并与3月28上午下班前将自查情况和盘点表交财务室。

3、财务科负责在资产软件系统中录入资产清查表(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

4、财务科进行资产系统软件清查表数据、单位法人签字的纸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资产清查资料上报工作。

(四)资产清查责任划分。

1、车队负责车辆、小型机械(绿篱机、剪草机、割灌机、旋耕机)、电动三轮车、割草船等设备的清查以及对废旧设备的及时回收和上报工作。

2、维修队负责井、泵房、泵类、电机类(配电柜、变压器、电磁阀等)、三轮车、锅炉等设施的清查、对废旧设备的及时回收和上报工作。

3、办公室负责机关大楼办公用品等设施的的清查、以及对废旧设备的回收和上报工作。

4、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资产清查、以及废旧资产的回收和上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局属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各有关方面通力协作,积极克服困难,按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十四

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小编整理了几篇供您参考!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6年3月至6月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阳财资〔2016〕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 “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二、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我局按照“规定政策,规定方法,规定步骤”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 清查基准日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曰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四、 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我局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对我局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 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我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

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聘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资产核实

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局资产清查结果提出审核批复申请。

(六)完善制度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五、工作方法

(一)我局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我单位要按照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我局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工作步骤

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组织召开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4、自查,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我局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曰前报送局计财科汇总审核。

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七、 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组。

我局法人代表高巨海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聘请中介机构,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八、 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阳泉巿教育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阳泉巿教育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是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局长高巨海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冯素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教科、职教科、成教科、师训科、体卫科、思政科、安全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二)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其职责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常征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组汇报;四是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桂账,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职责权限进行核实,必要时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五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六是汇总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财[2016]36号)等文件要求,将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我镇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充实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开展,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财管所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汇总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管所,财管所将全镇汇总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

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各部门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财政所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实际情况,对事实清楚、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需要进一步进行核实的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2-4月)。

1.研究制定全镇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1.单位自查。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十五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证据,填制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固定资产清查。

学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从2019年至2019年,用时三年在全校各单位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全校56个二级单位和部门的设备类资产、家具类资产、房屋类资产进行了实物盘点和核查。通过三年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学校设备类资产存量情况,对设备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做了初步的分析,完善了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优化了资产管理流程,为开展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工作总结。

大会。

5月27日上午9:00在蒲河校区机关楼169会议室,学校召开2019年资产清查工作总结大会,陆杰荣副校长、徐平副校长和全校63个院系部门主管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资产管理处于淑梅科长主持。

首先,陆杰荣副校长对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陆杰荣副校长强调:“固定资产是高等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和后勤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保证学校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物资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资产,是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和节约学校经费支出的重要手段。”

徐平副校长指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及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是当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任务”。徐平副校长举例说明资产指标在高校评估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学院建立健全各项仪器设备管理文件,做到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王丽芬做了题为“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全面提升我校资产管理水平”的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资产清查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总体情况,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并针对我校资产管理现状提出今后资产管理的改革设想。

亚澳商学院书记章军、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科长白永生、物理学院高森源老师就本单位资产管理先进经验在大会上做了交流。随后陆杰荣副校长宣读了学校的表彰决定,对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徐平副校长和王丽芬处长为荣获一、二等奖的先进集体颁发了荣誉证书。

会后,各单位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参观了我校获国家级的“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徐平副校长对文科实训中心成立的意义和作用向大家做了介绍,并对实训中心各教学实验室逐一讲解,通过参观大家对我校的发展建设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理工科的领导和老师建议学校整合理工科的资源,加快建设“理工科实验实习中心”。

12月29日下午,我校召开了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总结及表彰大会,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郑晓康作了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大会表彰了物资设备与实验管理处等9个先进集体、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刘永红等18名先进个人。校长孙卫国,副校长何建平、乔哲青,学校国资委成员、各单位资产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乔哲青副校长主持。

今年7月,我校成立了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国有资产清查动员暨工作布置大会,正式拉开了2019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序幕。全校资产使用保管部门、各资产的分类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校47个单位于16月20日前完成了各单位的自查工作,学校核查小组于12月16前完成了对各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资产清查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谁拥有、谁负责,全面彻底、准确无误的原则,对2019年6月30日前的我校所有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通过清查,进一步摸清了我校家底和资产状况,为学校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师生员工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明确了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了资产管理的基本数据,制定和修订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形成了三万余字的西华大学国有资产报告(初稿),为学校相关决策和管理提供了依据;建立了一支高度负责、工作勤奋、不计得失的国资管理队伍。

孙卫国校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成绩,并代表学校向参与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干部及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孙校长指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很重要,国有资产是学校健康发展的保障,也是学校未来发展的基础。孙校长希望国资处和相关部门继续努力,完善国有资产的相关手续,并在清理彻底的基础上,抓住机遇,让三个校区的国有资产为学校学科发展创造条件,保值增值,成为学校发展的有力保障。

乔哲青副校长强调国有资产清理只是开始,今后学校还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清理和管理的规章和制度,要将国有资产清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普查和抽查相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普通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副院长陈广贵、电气信息学院童锦渝分别代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大会上作了发言。

4月8日下午,学校在学术交流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校长董健康就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提出要求,副校长吕宗平主持会议,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财务处以及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根据民航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全国性国有资产清查。此次清查的目的是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并通过此次清查,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理清产权关系,盘活存量,促进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学校根据财政部、民航局的文件要求成立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国有资产清查。

工作方案。

确保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完整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董健康对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此次清查的大背景是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通过此次清查有利于学校摸清家底,有利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二是结合改革,协调推进,处理好清查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关系。要认识到资产清查是学校推进改革的基础工作,是学校理清关系、规范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必须环节,是制定和实现未来规划的基础;三是加强领导、配齐人员、责任到人,圆满完成各项清查工作。这次清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各部门要一把手亲自抓,负直接责任,按照本次会议的布置和安排认真做好落实。同时,此次清查工作将作为重大临时性工作列入今年的考核当中。

会上,财务处副处长王璇传达财政部和民航局关于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处长刘敏解读了学校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详细讲解了本次清查工作的原则和目标、清查基准日和范围、清查工作内容以及清查工作步骤。

据了解,学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从2019年至2019年,用时三年在全校各单位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全校56个二级单位和部门的设备类资产、家具类资产、房屋类资产进行了实物盘点和核查。通过三年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学校设备类资产存量情况,对设备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做了初步的分析,完善了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优化了资产管理流程,为开展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校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在综合楼一楼报告厅举行,学校党委常委、总会计师陈兴才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全校各学院、机关部处、直属医院等二级单位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与会。

陈兴才总会计师在讲话中首先传达了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指出要充分认识国有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明确清查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总体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立足学校发展实际,以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全局角度落实资产清查的各项任务。随后提出了两点工作要求,一是坚持以“实”为标准,确保清查措施务实、清查过程扎实、清查数据真实;二是明确以“严”为要求,遵守清查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严格按照方案不折不扣做好各项工作。最后强调,资产清查工作是一项基础工程、系统工程,工作内容繁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国有资产清查如期完成,以开展清查为契机,推动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骆笑红详细解读了广西医科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涵盖背景情况、工作原则与要求、清查内容和工作步骤等有关事项,明确了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以及各二级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并对清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据悉,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要求,此次清查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清查范围包括学校各项资产、负债、净资产。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十六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要求,调兵山市地税局2月25日至4月18日进行了本年度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对本次清查工作总结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资产管理,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彻底摸清家底,最大程度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根据省局、市局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了全局性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把清查工作作为三季度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由局长赵东光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王英俊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监察科相关同志为组员的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并要求局其他部门对清查工作全程给予配合支持。

(二)提高认识,宣传到位。为更好地达到清查效果,我局召开了清查领导小组及局机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了开展上级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清查范围、清查内容、领导机构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局清查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召开了清查动员会议,对清查开展情况及时宣传,使每一位职工对清查工作都有一个较高的认识,积极配合清查工作。

(三)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清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明确分工,准备清查的相关资料。对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重的实物清查工作又安排各相关部门专人予以配合。

(四)合理安排,重点突破。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落在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上。清查阶段主要工作是清查人员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并同财务软件中相关信息相核对。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臵的固定资产,要求查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总结阶段是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帐实相符的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维护,并形成清查工作总结交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局领导和各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清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该项工作的落实。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清查工作定期召开作碰头会,一方面掌握清查工作的进度,另一方面就清查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解决。

经过此次清查,我局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全面落实了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特别是针对一些实物信息与资产资料不相符的情况,我局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调整,对卡片信息不齐全的按市局财务便函要求一一核对,填写齐全。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固定资产卡片以及使用部门的'使用台帐的信息登记,做到帐实、帐卡、帐帐相符。

(一)完善制度。今后我局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适合我局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实物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新机制。对核对准确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双重签字确认,从而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三)加强管理。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

(四)严格检查。各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对于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五)抓好落实。重点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搞好协调、衔接,督导各部门抓好落实,努力把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搞得更好。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十七

为适应我区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和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京国资评价字„‟13号)精神,区政府经研究决定,从4月起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一、工作目的和意义。

(一)清产核资是明确产权归属,保证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初步做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科学评价和规范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

(二)清产核资是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健全制度,夯实基础,明晰权属,构建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

(三)清产核资是以改革发展为主线,以结构调整、加快股份制改造、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规范企业改制的前提和关键,是进一步搞活国有企业的需要。

二、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云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

三、工作目标。

(一)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二)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三)全面清查核实企业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做好资不抵债或难以维持经营企业的情况分析,推动企业调整内部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四、工作任务。

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由区国资委组织分步实施,有关重大问题由区国资委提交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各企业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一)区国资委负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制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及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核查。

(二)为保证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做到操作程序科学规范,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规定,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会计师事务所经统一培训后,方可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三)企业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本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实施。

五、工作范围。

(一)区国资委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类全资子企业、控股企业(以上均含等股、相对控股)。上述各企业投资举办的境内外企业或设立的各类机构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经济实体,均包括在清产核资企业范围内。

(二)底前经批准上市的公司,可不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但要做好有关资金核实和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

六、工作内容。

(一)户数清理。

指区国资委根据国家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对属于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内的'企业,以特定的“基本单位”为清查、统计对象,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统计、核对、汇总工作。

(二)账务清理。

指以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点为基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指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及“账外账”、“小金库”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或有负债等事项的核对。

(四)损溢认定。

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五)资金核实。

指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六)完善制度。

指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之后,认真分析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重要的是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负责人任期审计制度。

七、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时间统一为205月31日。

八、工作时间。

区国资委从年3月开始,计划年内完成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3月初—5月底)。

1.制订《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转发相关配套文件、报表。

2.统一部署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落实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3.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4.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步骤:制定本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据此,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中介机构参审费用由企业负担。

区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清产核资结果核查工作,相关费用由区国资委负责(用收益收缴资金列支)。

5.举办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讲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政策、制度、办法及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报表。

6.确定企业清产核资基本户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6月上旬—9月底)。

1.组织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溢认定、报表编制、中介审计、结果申报、资金核实等主体工作。

2.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任务完成后,区国资委将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开展清产核资企业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清产核资文件要求进行核查。

通过核查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检查机制和操作程序,从而保证企业资产状况、会计信息和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损溢认定和资金核实阶段(2006年10月上旬—11月底)。

1.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定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帐进行认定。

2.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复核,报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做出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确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四)总结阶段(2006年12月初—12月底)。

1.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2.区国资委将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并上报区政府。

九、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企业今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得力,保质保量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等制度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保证清产核资工作过程规范,结果真实、准确。

(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按有关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不得虚报、瞒报。区国资委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察,凡查出损失不实的和虚报、瞒报的,要依法处理。

(四)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企业应认真清理、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五)企业经批准财务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认真加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六)通过清产核资工作,企业应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或存在的资不抵债难以持续经营的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分析分类,依法予以合并、歇业、撤销、出售和破产,加快推动企业经营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七)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通过简报、情况反映、专题报告或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报送区国资委。

(八)做好清产核资相关工作的后续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有关批复文件的要求,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区国资委;二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搞好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减少级次、突出主业,同时对资不抵债或长期亏损的子企业实施关、停、并、转;三是对批准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和建立相关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自1993年、1995年分别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财力的不断增长,市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摸清市级国有资产新“家底”,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构建市级国有资产投融资平台,决定在市级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一、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领导。

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包括市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三、清产核资基准日。

12月31日。

此次资产清查范围主要是对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其负债的清查。

1、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土地资产、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办公用品、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应按原始帐面价值进行清查登记,有物无账资产先按实物量进行清查登记并暂估入帐,出租、出借资产,必须如实清查登记上报。

2、流动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预付账款、应付及预收账款等。

3、对外投资清查的范围包括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4、基建工程清查的范围包括在建或停缓建工程,如完工未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未验收入帐等工程项目。基建工程按20累计发生额清查登记。

5、无形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原始帐面价值清查登记,无帐面价值的由单位自行暂估入帐。

6、负债清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各种款项等。

第一阶段:3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土地、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清查工作,并将相关清理报表(表一)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二、表三)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各单位清产核资报表一律以独立核算单位向市财政局报送。

第三阶段: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在9月30日前将组织对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补课。

六、清产核资工作要求。

1、鉴于此次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2、资产清查要求全面彻底,在清查中要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3、对清查不彻底或存在其他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处理。

4、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做好本单位房屋建筑屋、对外投资等项目的资产价值评估工作。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十八

据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整个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涉及全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社会团体。主要是从“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完善制度”五个方面入手,对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彻底、全面清查,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通过清查,将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降低政府运行成本;进一步堵塞资产管理漏洞,清理腐朽温床;同时也将有效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此次资产清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将于2019年7月全面完成。

根据《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纪委安排,按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的要求,我镇按时完成了国有资产清查的相关工作,现将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花少锋任组长、镇长何秋彦任、常务副书记丁鸿朗、纪委书记黄士华副组长,纪检、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城关镇国有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动员会议后,我镇及时召开了国有资产清理动员布置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一是领导亲自动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二是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积极配合;三是工作人员要迎难而上,克服各种困难,吃苦耐劳、努力工作;四是建立了督促检查机制,责任层层落实。

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相关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我镇顺利地完成了此次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预定的目标和任务,结果如下:

一是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推进过程中,清查人员认真做好资产核查、数据汇总、往来款项取证、对盈亏、报废资产的分类清理和技术鉴定工作。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二是进一步增强了我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和紧迫感,对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

三是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锻炼了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为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督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相关资源,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创造了条件。

按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我镇如期完成了前两个阶段阶段的工作,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不熟悉,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不高。二是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做到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19〕62号和霍邱县人民的政府财政局财资〔2019〕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

工作方案。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19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2019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1.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局机关各科室,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直属分局: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84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六安市审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18日。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84号)要求,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局实际,现制定如下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局机关、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和直属分局。

(一)市审计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成立以涂成富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按照市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局纪检组组织专人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一)准备阶段(2019年4月)。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上报市财政局(国资委)备案;。

3、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9年5月-6月)。

1.在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单位各相关科室(局)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2.按照《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分别进行单位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查和财产清查工作。对使用的国有资产逐一进行盘点、核对和清查。依据资产清查软件,填制资产卡片和资产清查表格,录入基础数据,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

3.6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资产核实阶段(2019年7月)。

迎接市财政局资产清查结果的专项检查,根据市财政局(国资委)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资产清查组织,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序推进资产清查工作。

(二)有效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培训会,认真学习资产清查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抄送:市财政局。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十九

为了明晰资产账实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经学校统一要求,对我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宏科

副组长:卜文华、沈立

成员:王能辉、樊振宇、王晓兰、赵凡

二、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1、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对、查、点、清”、“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不重不漏、“账、物、卡”相符的“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和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全面摸清家底。对 2015年 12月 31日 之前购建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清查。

2、单位自查阶段( 4月 27日 — 5月 11日 )

对本科室所属资产进行核查、标签粘贴和报表上报工作,明确去向、位置和管理使用人。各科室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填写自查情况登记表,并对差异情况进行实证性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特针对校园一卡通“隐形”资产,通过清查核实存放地点及使用人,为产权登记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将此一类资产暂时编号为“jsyh2015001”。

对本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既可以把我们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的情况了解掌握,也可以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整齐化管理,责任到各个科室到每个人。通过资产管理系统,随时可以通过资产编号或设备编号,即时掌握资产的现状,达到物物有人管的效果。

3、工作要求:

1)查数量:要依据资产账目逐件核对、落实,做到账物相符。有账无物资产,要查明去向。调出的要补办交接调账手续;转借到学校其他部门使用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应由本部门经手人负责索回;丢失的要形成文字说明材料,部门领导确认签字,如已报案应提供保卫处证明和公安机关案件相关证明。

2)查状态:对仪器设备和其他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确认,注明在用、闲置、待修、待报废等资产,对待报废资产进行统计,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3)查地点:由于机构的调整和人员的流动,账目上的物品可能调出或不明去向,各科室必须要负责将本单位资产账目上物品追查清楚,查清去向,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资产领用人发生变动的必须注明)。

4)查账外物:本次清查对账目上没有的账外资产(包括办公家具等)也要逐一登记,各个项目要填全(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号等项目为必填项);价值不能确定的,可以不填。

4、集中清查阶段( 5月 16日 — 6月 17日 )

由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人员以各部门所上报的资产报表为依据,对其逐一进行核查,保证账、物、标签相符;如发现漏登或账、物、标识不符情况,当场予以纠正、进行补登。

5、汇总核销阶段( 6月 20日 — 6月 25日 )

根据各单位资产自查情况,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各类资产核实汇总,完成实物账与资金账对账工作,并对盘盈、盘亏、损失资产和挂账资金等情况进行统计,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核销等处理。

6、总结完善阶段( 6月 26日 — 6月 28日 )

各科室应结合资产清查结果,全面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科室资产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子。对全区各乡镇场、区直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合国有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向区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注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基础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服务鼎城经济建设提供资产支撑。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据。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工作从2013年7月中旬开始,到2013年12月份基本结束。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进行延伸清查。

(二)清查范围

1.全区各乡镇场、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福利院等)。

2.区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三)清查内容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国有(公共)财产均属此次清查的内容。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政府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事业单位还包括对外投资。主要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资产总量及结构分布情况;

2.房屋建筑物(包括在建项目)及其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权属情况;

3.车辆及各类设备的占有使用情况;

4.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资产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的经营情况;

6.国有资产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7.其他需要清查的重大事项。

三、资产清查的方法和实施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

在做好资产清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清查具体工作,同时做好思想发动,抓好政策宣传。

(二)单位自查阶段(8月上旬—8月下旬)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内部自查。

2.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报送自查总结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单位在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附相应的文字说明。

3.自查总结报告与资产清查报表(包括汇总报表和单位清查表)、证明情况(包括单位法人证书、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对外投资批复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经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在鼎城资产管理群〈qq:328111644〉下载,在填列报表时,如有疑问也可通过该群与清查小组联系)

自查工作可在2010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此次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上报。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上旬—12月下旬)

重点检查是搞好此次资产清查的重要阶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重点检查的对象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以及有下列情形的单位:

1.有两处以上办公地点或正在兴建办公楼的;

2.有闲置土地的;

3.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规模较大的;

4.资产清查盘盈、盘亏金额较大的;

5.以前检查中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

6.群众举报在资产管理方面有违纪违规现象的;

7.自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

(四)清理规范阶段

通过资产清查,在全面摸清区级国有资产底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1.区直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明晰资产产权,规范资产使用行为,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2.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一些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区本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班子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杨易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庞波任副组长,区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房产局、区工商局、区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清查措施,协调解决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中抽调,并实行集中办公。

五、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直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清查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情况于7月下旬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精心组织。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此次清查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区级国有资产单位搞好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检查、抽查,认真核实情况,确保清查质量。区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清查工作要求,切实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核查,确保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抓好督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系统资产清查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上报清查工作情况。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清查工作进度以《简报》等方式及时予以通报。对工作组织不力、不配合检查组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否则,一经查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二十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县财政局“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组织实施”的原则,在本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随县*******。

三、工作方法。

由机关财务科负责组织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二级单位积极做好配合。

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我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资产基础数据明细台账,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防止“前清后乱”现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5月)。

单位进行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履行好资产清查工作主体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如实填报报表,不得弄虚作假,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二十一

根据霍政办〔〕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16〕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县局决定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清查基准日。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清查范围为霍邱县粮食局机关。

三、工作方法。

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工作组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财务人员负责对资产清查数据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3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4月-7月)。

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6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财政局。

(三)总结阶段(2016年8月-9月)。

1.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财政报告我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组长:郑宏东,副组长:刘志亮、徐东林,成员:王恩军、杨光、杜红洁、武杰、刘兴明。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单位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x月26日。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二十二

2019全文和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为了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境外机构的资产清查由国内派出部门(单位)组织开展。

本次资产清查于2019年1月-2019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各中央部门应当于2019年8月31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应当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财政部。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按照《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

工作方案。

》(附件1)和财政部有关要求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资产清查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资产清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方、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克服困难,狠抓落实,按期完成资产清查,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资产清查结束后,财政部将组织对本次资产清查进行总结、通报。

财政部。

2019年1月20日。

20xx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逐步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努力提升学校综合实力。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资产管理意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逐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财政部2019年颁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省政府2019年颁布了《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20xx年先后出台了国有资产配置、处置、收入等配套管理办法,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提高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学校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制度,大力提升教职工的资产管理意识,自觉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是健全资产管理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我校20xx年6月份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领导部门和决策机构,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挂靠财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今年,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能从财务处剥离,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处,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合署办公。学校国有资产统一归口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改变我校过去资产多部门分块管理的格局,促进学校资产管理工作上水平。

三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我校自20xx年着手修订和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修订案在不同范围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历时两年多时间,于20xx年6月出台和实施了《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启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期上报资产信息。财政厅自20xx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流程,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动态管理。根据省财政厅通知精神,我校财务处(国资办)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别安排人员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精心准备相关资料,组织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期完成各年度资产数据的上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信息核查。

五是履行资产处置报批,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我校资产处置严格履行申请报批程序。学校收到处置批复文件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监察室、财务处(国资办)按照规定程序共同开展资产处置,要求资产使用部门(单位)及时办理核销资产实物和账面价值手续,确保账账、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xx年以来,经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设备共计1944台件,资产总值682万元。20xx年已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资产处置文件3份,等待上级批复。

我校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自7月下旬开始,8月31日前完成,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第二阶段是开展校内资产清理,重点是设备资产,自20xx年8月份开始至今。

20xx年,我省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我校资产清理内容包括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被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清理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20xx年8月31日上报资产清理。

和报表。由于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保证自查工作顺利开展,我校专门成立了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按主管部门要求,我校及时向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

自查阶段,我校资产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进度表,设立咨询电话,深入部门指导,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自查阶段正值暑期,参与人员战高温,积极投入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校顺利完成了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按时上报资产清理报表和自查报告。并于9月下旬和10月下旬,分别接受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复查和省财政厅资产清理全面核查,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资产。

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校自20xx年8月份开始,开展校内资产清理工作,重点是设备资产。财务处(国资办)向各部门下发资产清理文件和相关资产数据,汇总部门报送的资产管理人员名单。自20xx年8月中旬至20xx年1月,财务处(国资办)和设备处组织人员深入各部门督促检查,重点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和待报废资产进行清理。20xx年3月,国资办将各部门20xx年资产数据下发,督促各部门继续做好资产信息的核对和盘点工作。

20xx年2月份以来,由设备处牵头,组织国资办、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对教学科研单位仪器设备开展复查,包括必查设备和重点抽查设备。必查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便携式投影仪、ipad等,重点抽查设备为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和捐助设备,覆盖面30%左右。截止到5月底,已完成了全校所有部门的资产清理复查工作。校内资产清理工作坚持做到时间服从质量,确保学校国有资产数据真实准确,为学校后续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我校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在校国资委和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财务处(国资办)和设备处以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得到了各资产使用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是全面核实资产,摸清学校家底。近年来,我校资产总量迅速增加。如何加强资产高效管理,有效发挥资产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已成为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满足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需要,我校高度重视资产清理工作,在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将资产清理作为20xx年度重点工作。目的在于全面准确掌握学校资产存量和结构状况,全面摸清家底。通过本次资产清理的自查、复查和全面核查,掌握了学校资产总量及其构成,为我校今后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准确资料。

二是增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20xx年,学校通过会议、通知、制度等形式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传达到校内各部门。本次资产清理工作涉及全校各部门(单位),绝大多数教职工参与其中,强化了教职工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产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切实解决了部分教职工对资产管理的模糊认识,有利于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产管理工作质量。

三是健全管理体制,规范资产管理。20xx年6月份,学校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管用结合、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体制,我校今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国有资产,打破了我校资产多头管理的状况,将有利于规范学校资产管理。

四是规范资产处置,优化资产结构。20xx年资产清理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对待报废的资产,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报废处置申请手续。学校按规定程序,分别于20xx年10月份和20xx年5月份两次向主管部门申请,对已不能使用、但未及时处置的行政办公和教学实验仪器设备1414台件、总值692万元的资产申报处置,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办理资产实物核销和财务账面价值核减手续,将进一步优化学校设备资产的存量结构。

五是表彰管理先进单位,促进部门强化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清理自查和复查,学校绝大多数部门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责任心强,资产账物相符,大型设备使用有记录等。学校对资产管理较好的教学科研单位进行了表彰激励,将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单位)加强资产日常管理,从而提升学校整体的资产管理水平。

通过本轮资产清查自查、复查和核查工作,我校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学校少数部门(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资产规范管理意识。虽然明确资产管理人员,但缺乏责任心,不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导致重资产使用、轻资产管理。

二是存在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本次资产清理时,发现部分设备因损坏老化未及时报废,或因人员变动导致资产流失,或已捐赠但未办理报批手续,或因部门拆分合并、存放地点变化未及时办理调拨手续,部分会议礼品、学生奖品等消耗性物品作为资产处理,从而出现设备资产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部分已拆除的房屋构筑物因未办理资产处置手续,造成房屋建筑物资产有账无物、账实不符。

三是存在设备利用率低、闲置浪费的现象。一些教学科研部门的部分设备资产因利用率低而闲置浪费,形成在学校办学经费特别紧张的情况下,教学科研设施设备利用率低的现象。此外,学校少数大型设备购置未经科学论证,配置不尽合理,需要通过内部调剂,提高资产利用率。

四是少数人员缺乏产权意识。学校少数教师对科研经费购置资产或社会捐赠资产的产权意识较为模糊,认为该类资产属于个人所有,而不是学校的国有资产,导致对这类资产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无法有效充分利用。

五是本次资产清理发现的其他问题。

近年来,我校基建项目配套购置的部分设备资产随基建项目打包入库到房屋建筑物资产,不利于设备资产的管理。检查中还发现:部分设备无资产标签;存放在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医院而产权属于学校的资产,无法核实资产在用状况。

根据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复查、省财政厅资产清理全面核查反馈的结果,以及校内资产清查情况,针对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四点意见,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

第一、要强化资产制度宣传,提高资产管理认识。

学校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学校国有资产的责任。不论资产管理部门,还是资产使用部门,都要加强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宣传,强化教职工资产管理意识,改变过去“重购置、轻管理”、“重需求、轻效益”的认识,从自身做起,从部门做起,自觉加强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要加强资产管理培训,增强资产管理责任。

资产管理工作政策性、业务性较强。今后,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普及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提高管理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对资产使用部门(单位)和资产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第三、要优化资产配置管理,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学校各部门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资产配置要遵循合理配置、调剂与购置相结合、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报批采购。大型设备配置要科学论证;要建立健全实验室资源共享机制,避免重复购置,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资产的利用率。

第四、要重视资产日常管理,规范资产使用管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建立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负责,资产管理员具体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

岗位职责。

规范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切实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同志们,学校国有资产是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物质基础和保障。资产管理工作既是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全校上下的共同配合。学校新设的国有资产管理处即将全面接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学校将以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健全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巩固资产清理成果,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升学校资产管理水平,为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发言(通用23篇)篇二十三

根据财政局、审计局文件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市财政局、审计局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我局的自查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对我局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盘点。

我局于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1、账外资产问题;

2、已报废、损毁、盘亏资产长期未清理问题;

3、未经批准自行购置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问题;

4、对外借款、投资难以收回形成潜在损失问题;

5、对外担保及成立经济实体、企业出资不到位而承担连带责任问题;

6、资产转移未及时办理调拨、过户手续问题;

7、未经批准出租、出借、出售固定资产问题;

8、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问题;

9、其他。

经自查,我局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未发现有上述问题。

我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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