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保障措施与计划(优质5篇)

时间:2023-09-25 作者:XY字客人力资源保障措施与计划(优质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人力资源保障措施与计划篇一

一是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缺乏。我县现有各类人才总量较少,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匮乏。我县是贫困县,地方财力困难,虽然县里制定了一系列引进人才的措施,但与发达地区的人才优惠政策相比还有差距,致使我县大量优秀人才外流,高层次人才也引不进、留不住。二是社会保险扩面难度加大。我县新增规模企业较少,困难企业缴费难。社会保险扩面重点的个私企业具有用工随意性大、人员流动快的特点,此类企业和员工参保的积极性不高。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不稳定、收入低,而随着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逐年增长,社会保险费缴纳数额随之增加,致使参保人员无力承担,参保缴费能力不足。三是就业形势更加严峻。目前,高校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压力逐步加大,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就业数量增加与就业质量矛盾进一步显现,提供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与群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我县就业工作面临任务重、难度大的双重压力。四是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水平亟待加强。部分乡镇在推进扶贫车间建设工作过程中不主动,包括前期建设地址选址的反复及施工过程中的工期延误等,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使用。个别扶贫车间杂物、生产原材料以及易燃物品等摆放混乱,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扶贫车间招商不精准,带动就业人数少,带贫率较低。个别扶贫车间利用率不高,入驻的企业存在季节性生产现象。五是劳动者权益维护有困难。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而我县部分企业和个私企业不按规定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在处理欠薪问题上,建设工程领域垫资施工、转包、层层分包及挂靠问题普遍存在,致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常发生。

人力资源保障措施与计划篇二

(一)在就业方面:一是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势头缓慢。目前我市仅有“黄河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创业孵化基地,且已暂停孵化运作,按照江门市小微双创工作要求,20__-20__年,我市至少要新增一家政府参与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但目前我市创业孵化基地缺乏统一规划,缺乏相对统一规范的标准和管理方法,投资收益低,政府未有参与,社会资本缺乏投资的积极性。二是村(居)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尚未完整地建立起来。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需要建立起县(市)、镇(街)、村(居)三级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目前我市缺乏村(居)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机构编制及人员配备,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尚需完善。

(二)在社保方面:一是社保征缴工作压力较大。今年的扩面工作陷入前所未有的难题,主要困境是我市企业以低附加值、手工行业居多,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不少企业已陷入减产甚至倒闭。此外,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因为缺乏强制性的规定,部分企业并不主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只靠劳动监察和地税、工商的企业数据,并不能完全掌握企业全面数据,而在地税申报中企业虚报用工人数现象十分普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的扩面进度。二是征地社保资金落实到人存在客观难题。我市旧征地农民达2.1万人,该部分人员已确认为被征地农民身份并录入居保系统,新征地确认划拨名单的不少同时具有旧征地农民身份。对于新旧征地人员信息的系统衔接,由于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功能尚未支持,导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存资金未能落实到个人账户。

(三)在劳动保障监察方面:劳资纠纷形势日益严峻。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我市劳资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案由趋向多样化,拖欠工资、补缴社保等日常监察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用人单位停业结业、企业主欠薪等造成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也呈上升趋势,涉及金额巨大,处理难度大,对稳定人力资源市场、维护社会秩序提出了新挑战。

人力资源保障措施与计划篇三

一是持续抓好“一号工程”。围绕“网上办打造数字人社、就近办打造身边人社、一窗办打造绿色人社、马上办打造微笑人社、一次办打造效能人社”目标,制定了《实施“双五”战略,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行动方案》,全力构造“城市十分钟”“农村五公里”人社服务圈。二是推进人社领域“四化”建设。推进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行为专业化、服务机制协同化。全县44个乡镇建设独立办公服务所28个,便民服务窗口16个;推动网上终端、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线上服务方式,实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等业务在线办理;全县44个乡镇共配备乡镇工作人员94人,36个社区配备专职协理员72人,585个行政村配有兼职协办员585人;将六大类49项业务经办下延到乡镇、36项业务经办下延到村社区,启动综合柜员制试点工作,推进社保服务“一窗办理”。三是建立乡村经办人员备案管理制度。对乡镇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理员开展备案制管理,今后严格实施“先备案,后变动,先审批,后授权”的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保障措施与计划篇四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升。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县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7%,参保总人数90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7.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3.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52万人,医疗保险参保53.3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7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0.61万人。二是社会保险征缴金额实现新的突破。全年共征缴各类社会保险基金12.62亿元。其中: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7.9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325.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0.5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73.6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20亿元,占目标任务130%;医疗保险基金1.7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02.8%;生育保险基金346.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51.2%;工伤保险基金69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76%。失业保险基金998万元。三是扩面征缴显著提升。全年新增6家企业1784名员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新增个体人员、自由职业者、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2340人参保,扩面参保5980人,完成计划147.6%;1856人完成居保转社保,实现历史新高。四是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按时划转。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与相关单位协同配合,整合数据、梳理政策,确保了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按时按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五是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及时有序做好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为全县37689名城镇职工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6.45亿元;为5600余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75亿元;为10.75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1.37亿元;医保基金支付3.11亿元;全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558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435万元。六是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向便民转变。今年,全面取消集中认证工作后,县居保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手机app“人脸+虹膜”活体检测技术进行生存认证,通过本地认证、异地认证、qq视频认证、上门认证相结合的方式,为13万名退休人员进行了生存认证,实现了“服务重心下沉,办事窗口前移”。七是“三医”联动改革稳步开展。“完善以总额控制为主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加快构建大健康格局。严格实行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良好就医格局。八是整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开展影响医保基金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59家定点医药机构、98家定点零售药店实施检查,不予支付和扣罚违规费用524.89万元,给予行政处罚11家,暂停医疗保险服务协议14家;开展冒领养老保险基金比对排查,完成注销重复领取和死亡人员11854人,追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00.7万元,机关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丧葬费45人24.62万元,对重复领取养老保险人员37人次和服刑人员11人次进行了领取养老保险信息详细核查,并及时停发相关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对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督查,切实做好分析研究和落实整改,确保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更加规范、安全和有效。

人力资源保障措施与计划篇五

(一)就业局势和城镇居民收入总体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4%、119%;城镇登记失业率3.2%,控制在4.5%以内。一是深入实施“创业淮南”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政策,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5亿元,直接扶持2800余人创业,带动1万余人就业。针对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化解过剩产能失业人员等群体,组织特色创业培训班,累计开展各类创业培训3050人。印发《关于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2020)》,积极创建3家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举办全市第三届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评选大赛,1个项目荣获第二届“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专项赛冠军。“江淮云创业园”被评为省级青年创业园。二是深入实施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针对劳动者就业愿望、市场与企业用工需求,精心安排技能培训项目,累计开展技能脱贫培训1873人、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6181人、新技工系统培养1601人,分别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87.3%、124.5%、133.4%。三是深入实施就业扶持工程。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1661个,组织就业见习659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51%、119.8%。开发公益性岗位4148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9.2%。四是深入实施就业脱贫工程。新建扶贫驿站17个、扶贫车间25个,招募就业扶贫基地15个,已帮扶就业人数7172人,贫困劳动者帮扶率和稳定就业率均达100%。五是深入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开展分流安置人员就业服务,支持并指导企业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做好奖补资金审核发放,促进淮矿集团分流安置职工4083人。六是深入实施“2+n”招聘日计划。组织开展“逢8招工”“周六招才”赶集日和“接您回家”“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退役士兵就业服务月”“行蓄洪区劳务对接会”“四送一服企业专场招聘日”等系列专场招聘会114场,提供岗位信息25.1万个次。七是深入实施城镇居民增收工程。建立城镇居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县区实地督查。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4486元,同比增长8.8%,全省排名第7位。

(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一是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6.77万人、58.39万人、31.64万人、33.68万人、28.89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104%、100%、100%、10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0.28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69.6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8%、106%。二是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清算,认真做好“事改企”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和制度衔接工作,参保人数达8.7万人。提请出台《关于调整淮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淮府办〔2020〕93号)、《关于修改淮南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淮府〔2020〕63),进一步完善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0]19号),已代缴5类贫困人员社保费79545人,59698人按时足额享受社保待遇。提请出台《关于调整淮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淮府办〔2020〕23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享。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通过预审企业331家,申请稳岗补贴5639万元。三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从2020元提高到2143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从3872元提高到403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金老从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11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从260元提高到285元,村干部养老金从510元提高536元。城镇参保职工个人最高报销限额从每人每年28万元提高到36万元。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四是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深入推进人社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按时实现社保核心三版软件上线应用,建设完成社保综合服务大厅,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加快社保卡一卡通建设,共制作社保卡305万张,社保功能激活298万张,参保人员实现了持卡缴费、信息查询、待遇领取、费用即时结算。

(三)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技工大市建设扎实推进。组织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所,遴选名师带高徒关系15对。实施职业技能鉴定24761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3574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016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6%、168.4%、100.3%。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知识教育1.2万人,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0156人,新增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8人,新增安徽省战略性领军人才15人,新增省级博士后工作站3家。三是人才智力引进稳步推进。组织参加了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外国专家江淮行”、“海外名师大讲堂”活动,共引进英、美、日、韩等国专家61人次,推广农业引智成果10余项。

(四)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一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公开招录公务员336人,招募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7人,与教育部门完成655名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人员209人。顺利完成258名公务员初任培训和17845名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推行公务员表彰奖励诚信审核。二是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出台《淮南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兑现了人民警察值勤津贴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待遇,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工作奖励的核定工作,落实教师工资收入待遇。继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按时发布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待遇按标准。三是顺利完成5.8万人次各类人事考试任务。四是圆满完成32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按照省、市部署,完成军转安置职责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

(五)劳动关系总体稳定。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持续加强。组织开展“春季要约”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活动,持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市3077户登记备案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9.2%;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9.6%。二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6%,调解率70%,终局裁决33%。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不断加强。相继组织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书面审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共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82起,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四是治欠保支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修订完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出台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重难点案件“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持续保持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数、涉及人数及金额三个平稳下降,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堵路等过激讨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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