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

时间:2023-12-03 作者:雁落霞

合同协议的目的是保护双方的权益,维护交易的公平公正。阅读合同协议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合同的结构和内容,从而编写出更完善的合同协议。

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篇一

立协议人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苏州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资金托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在年月日签订《存量房买卖契约》(以下简称《契约》),合同号:,将坐落的房屋(原产权证号:),成交价格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甲、乙双方将房款委托丙方管理,待房屋过户手续全部办结后,由丙方负责与甲、乙双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移交和资金交割手续。办理托管手续时,甲、乙双方需出示房产证、土地证原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条乙方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存入以下托管帐户: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同时卖出方在指定银行以名义(身份证号:)开设结算帐户,帐号为。买进方在指定银行以名义(身份证号:)开设结算帐户,帐号为。房款存入托管帐户后,经丙方核实后,开具《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以下简称《托管凭证》)给乙方。

《托管凭证》是办理房产登记、银行贷款、领取托管资金手续的重要凭证,如果乙方的《托管凭证》发生遗失或毁损,需立即到丙方办理登记挂失手续。

第三条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后,应委托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第二条规定的资金托管帐户。

第四条乙方在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后,甲方凭《托管协议》、《托管凭证》、身份证,填写《苏州市存量房托管资金领款申请书》(以下简称《领款申请书》),办理托管资金领款手续。资金领款手续由丙方审核后直接划至第二条规定的卖方开设的结算帐户。涉及银行贷款需房屋他项权证办妥后方可办理托管资金领款手续。

乙方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后,即同意丙方与甲方进行托管资金交割手续。

第五条因该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终止交易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时凭《托管协议》、《托管凭证》、身份证,填写《撤消托管协议申请表》、《领款申请书》,办理托管资金领款手续由丙方审核后直接划至第二条规定的买方开设的结算帐户。如涉及银行贷款乙方(借款人)委托丙方将贷款本金划回原贷款银行,银行贷款所产生利息由借款方与贷款银行结算后,乙方凭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办理托管资金领款手续,由丙方审核后直接划至第二条规定的买方开设的结算帐户。

第六条甲方或乙方委托他人办理领款手续的,代理人凭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契约》、《托管协议》、《托管凭证》办理取款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托管资金不计利息,丙方承诺不收取资金托管费用。

第八条甲、乙双方保证因房屋买卖产生的任何纠纷与本协议无关,不影响本协议履行。一方要求支取或退回托管资金时,另一方有异议的,在未解决纠纷之前,丙方暂停支付托管资金。

第九条丙方对房款的托管并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共有人(签章)身份证号: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代理人(签章):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

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篇二

中国工商银行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努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特提请客户充分了解工商银行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自主决定是否选择相关金融服务。 甲方(买方):

电话: 3863765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合同编号: ),现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将上述房屋转让合同项下的交易款项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委托丁方进行监管:

(二)交易款项中,甲方自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余

(大写) 元(小写: 元)向丁方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经丁方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的,自筹和贷款部分委托丁方同时进行监管。

二、在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须将除贷款部分的监管资金存入 方在丁方开立的监管账户:

户名:

账号:

三、甲、乙、丙三方授权丁方于监管资金存入当日即办理对应监管账户的'冻结止付手续,并由丁方留存监管账户存折(单)原件。

四、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完成,丁方凭甲、乙、丙三方共同签署的《二手房交易监管资金划转付款委托书》,将存折(单)解冻,并将监管资金划入乙方在丁方开立的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若甲方向丁方提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且丁方经审批同意发放的,丁方向监管账户发放贷款后进行冻结。贷款发放至监管账户即视为丁方在其与甲方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义务履行完毕。

根据甲、乙、丙三方共同签署的《二手房交易监管资金划转付款委托书》,将监管资金划入乙方在丁方开立的上述指定账户。

五、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归 方所有。

六、首付款资金监管冻结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贷款资金监管冻结期自贷款发放日至 年 月 日。

七、超过监管期限仍未办理交易房产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的,丁方有权直接收回监管账户中的贷款本金,并扣收贷款利息。

八、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自愿中止房屋转让合同或本协议的履行,应向丁方提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署的《解冻通知书》,则本协议中止,丁方根据该通知书解除对监管资金的冻结,并收回贷款本息。

九、发生第七条、第八条所述情形,各方同意并授权丁方从监管账户中的自筹资金中扣收贷款利息。自筹资金扣收贷款利息后仍有剩余的,由丁方将其退还甲方;自筹资金不足以偿还贷款利息的,甲方应继续向丁方清偿所欠贷款利息。

十、本协议涉及按揭贷款的条款并不构成丁方对甲乙双方确定的贷款承诺。

十一、丁方的监管责任仅限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监管资金予以冻结和划付。丁方对甲、乙双方之间因房屋转让合同关系而出现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产采取查封等措施,丁方对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不承担责任,甲方仍应按照其与丁方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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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协议项下服务收取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费,收费标准为 ,由 方在 时向丁方支付。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丙、丁四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丁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签章后生效,至丁方根据《二手房交易监管资金划转付款委托书》和《解冻通知书》完成资金划转或解冻时止。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丙方(居间方): (签章)

丁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__________

甲方(卖出方):

乙方(买入方):

丙方(监管方): ____________房地产展销服务有限公司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______新区______路______弄______号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产权号:______,______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

起至______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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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1)一次性全额付清 (2)全额分期付清

(3)首付款加贷款 (4)部分款:______元

第四条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 日内分______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______市______支行帐号______,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后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大写)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后_____第二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大写)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后_____第三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_____(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 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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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

《______市______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______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二)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监管房款中的部分款项作为交房尾款,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

甲、乙双方办妥物业交接手续出具书面意见后,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

(三)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______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第七条

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______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

若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九条

丙方实行房款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该房地产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裁定、决定。如发生丙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

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

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条

监管费用为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元。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贷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证件号: 证件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房地产展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篇三

列明订立托管协议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组织形式、营业期限等。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明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例如: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是《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三、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订明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之间业务监督、核查的事项:

(一)基金托管人如何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以及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对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进行核查,以及发现基金托管人违反《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资产保管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二)基金成立时,所募资金的验证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五)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具体订明有关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收付的投资指令的事项: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三)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程序;。

(四)授权人员更换的程序。

六、交易安排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一)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程序等;。

(三)封闭式基金成立后,可申请上市及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时间;。

开放式基金成立后,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就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的时间、场所、方式、程序、价格、费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业务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买卖基金单位的清算、过户与登记方式。

七、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单位每份资产净值计算和复核的完成时间及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职责建立基金帐册并定期对帐的事宜,以及基金财务报表编制和复核的时间、程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体订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时间及程序等事项。

九、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具体订明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和保管事宜。

十、信息披露。

(一)说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的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二)订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及信息披露程序。

十一、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说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基金帐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并确定保存期限。

十二、基金托管人报告。

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约的情况。

十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一)订明基金管理人提议更换基金托管人的条件及更换程序。

(二)订明基金托管人提议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条件及更换程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订明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的计提比例、计提方法、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

十五、禁止行为列明托管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例如: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行政上、财务上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十六、违约责任。

(一)说明由于托管协议当事人过错,造成托管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造成托管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说明托管协议当事人违反托管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

(三)说明因托管协议当事人违约给基金资产造成实际损害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十七、争议的处理。

说明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予以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基金契约的规定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托管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托管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约终止之日。

(二)托管协议一式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份外,托管协议每一签约人持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订明托管协议的修改程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说明托管协议的修改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订明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项。

二十一、托管协议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签订日。

基金托管人(章)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签订地:

签订日:年月日签订日:年月日。

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篇四

甲方:

乙方:

列明订立托管协议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组织形式、营业期限等。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明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例如: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是《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三、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订明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之间业务监督、核查的事项:

(一)基金托管人如何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以及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对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进行核查,以及发现基金托管人违反《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资产保管。

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二)基金成立时,所募资金的验证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五)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具体订明有关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收付的投资指令的事项: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三)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程序;。

(四)授权人员更换的程序。

六、交易安排。

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一)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程序等;。

(三)封闭式基金成立后,可申请上市及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时间;。

开放式基金成立后,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就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的时间、场所、方式、程序、价格、费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业务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买卖基金单位的清算、过户与登记方式。

七、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单位每份资产净值计算和复核的完成时间及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职责建立基金帐册并定期对帐的事宜,以及基金财务报表编制和复核的时间、程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体订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时间及程序等事项。

九、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具体订明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和保管事宜。

十、信息披露。

(一)说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的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二)订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及信息披露程序。

十一、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说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基金帐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并确定保存期限。

十二、基金托管人报告。

订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出具托管人报告的事宜,并在报告中说明上一会计年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约的情况。

十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一)订明基金管理人提议更换基金托管人的条件及更换程序。

(二)订明基金托管人提议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条件及更换程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订明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的计提比例、计提方法、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

十五、禁止行为。

列明托管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例如: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行政上、财务上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十六、违约责任。

(一)说明由于托管协议当事人过错,造成托管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造成托管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说明托管协议当事人违反托管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

(三)说明因托管协议当事人违约给基金资产造成实际损害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十七、争议的处理。

说明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予以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基金契约的规定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托管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经中国_________批准后,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托管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约终止之日。

(二)托管协议一式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份外,托管协议每一签约人持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订明托管协议的修改程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说明托管协议的修改应当报中国_________批准。

(二)订明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项。

二十一、托管协议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签订日。

基金托管人(章)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签订地:

签订日:年月日签订日:年月日。

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篇五

住址(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信托目的。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通过理财专家专业、有效的运作,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为受益人获取利益。

第二条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围。

姓名(名称):________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受益信托资金(元)受益账号:_________。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交付。

2.甲方保证上述信托资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3.甲方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乙方营业场所或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甲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四条信托生效。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在乙方收到甲方足额交付的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

第五条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计算。

第六条信托财产的构成。

1.乙方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指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交付的信托资金。

2.乙方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第七条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受托人权限。

2.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乙方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

第八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3.甲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佣金;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取得管理佣金;

3.乙方有权根据专业化管理原则,委托第三方管理信托财产;

5.乙方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6.乙方应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8.乙方除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管理佣金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9.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条受益人权利与义务。

1.受益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风险揭示与承担。

乙方在管理、运用信托资金时,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风险:利率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偿债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其他不可预见风险等。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乙方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十二条信托收益的计算及交付的时间、方法。

3.乙方在收益分配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收益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4.最后一年(包括信托期限为一年)的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在信托终止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

第十三条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

1.受益人、乙方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管理费用及管理佣金。

2.乙方管理佣金_______%,包括乙方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托管费用。

第十五条信托事务的报告。

2.在信托合同期限内如发生影响信托业务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作临时通报。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在信托生效_______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

4.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_______%分别向乙方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信托终止与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

1.未经本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当事方无权变更、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托终止:

a.经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

b.信托期满;

c.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以现金形式全部或按各自在信托资金中所占比例归受益人所有。乙方于信托终止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财产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在信托期限内,乙方如出现法律规定的受托职责终止的情形,新受托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其他。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篇六

合同号:

甲方(卖方)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证件名称及号码: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住所:证件名称及号码:电话:手机:传真:

乙方(买方)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证件名称及号码:委托代理人:住所:证件名称及号码:电话:手机:传真:

丙方:西安西宇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负责人:电话:传真: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的交易中,由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资金托管服务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释义:交易资金托管服务指丙方受甲乙双方委托,为其托管交易资金,并按本协议约定在甲乙双方授权后,协助完成其交易资金的交付;若甲乙双方未达成交易,丙方按本协议约定退回交易资金。

第一条:甲乙双方交易的房产座落于西安市区路(楼盘。

名称)第栋/座第单元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户名为:成交价格为元人民币。监管金额为元人民币。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承诺:

(一)其从事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并给。

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将对丙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按照约定向丙方发出授权指令;

(三)于年月日向丙方支付服务手续费元人民。

币。

二、乙方承诺:

(一)其从事的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

并给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将对丙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按照约定将交易资金存入丙方在建行开立的房易安交易资金监管帐户。该。

资金只用于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交易涉及的款项,不用于其他用途。

(三)严格、全面履行本协议,按照约定向丙方发出授权指令;

(四)在丙方于中国建设银行行开立的交易资金托管帐户下托管资。

金,授权丙方在托管期间冻结该帐户,该帐户的利息归所有。

(五)于年月日前将成交价款(或首付款)元人。

民币存入托管帐户;

(六)于年月日向丙方支付服务手续费元人民币。

三、丙方承诺:

(一)依本协议约定和甲乙双方授权托管交易资金、并协助完成交易资金交换等。

受托事项;

(二)按本协议规定将交易资金托管情况通知甲方和/或乙方。

四、丙方收取服务手续费的帐号为:。

五、甲乙双方必须在房地产过户后日内向丙方发出《房易安交易资金划款通知书》。

丙方凭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的《房易安交易资金划款通知书》及已经过户(我公司二手房贷款房屋须同时办理产权抵押手续)至乙方名下的房产证(留存复印件)将托管帐户内的款项划转到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开立于建设银行的帐户(户名、帐号见《房易安交易资金划款通知书》)。

六、丙方的托管义务在下列情况下解除,丙方除将乙方已存入的交易资金退还乙方外。

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但本条第(二)款除外:

(一)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和产权登记条。

(二)因乙方存入托管帐户的资金部分或全部被司法机关冻结或扣划,或其他任何非。

丙方原因致使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

(三)甲乙双方向丙方发出其共同签字盖章的终止本协议或终止丙方托管义务的书。

面通知。

第三条:违约处理。

交易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

一、乙方未按约定向托管帐户存入交易资金的,视为乙方违约,则:

(—)、丙方有权在乙方违约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乙双方发出违约通知书,通报乙方违约情况。

(二)、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或履行本协议:

在丙方开立的托管帐户解除止付。

2.如甲方在乙方发生违约通知后日内未向丙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

书,视为甲方要求终止协议,并将乙方在丙方开立的托管帐户解除止付。

二、甲方或乙方未按约定向丙方发出付款通知书的,视为甲方及/或乙方违约。违。

约发生后,由丙方暂时保管交易资金,待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达成处理纠纷的意见后,再行处理交易资金。但因丙方履行相关司法协助义务或非因丙方原因致使丙方无法履行上述保管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丙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第四条:特殊约定。

一、甲乙双方在签定和履行交易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丙方无关,丙方对此不。

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仅在本协议项下按照甲方及/或乙方的委托支付款项。

二、对交易资金的托管并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丙方对甲。

方及/或乙方提交的房产证书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实质审查及保证责任。

三、托管资金在被丙方托管期间,如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致。

使丙方无法协助完成互换,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

一、如果乙方需要我公司提供二手房按揭贷款或代为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代。

办费用元人民币,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独立于甲乙双方的相关交易合同,双方交易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三、除本协议规定的情况外,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须经甲、乙、丙三方同。

意。

四、若本协议解除、终止,是由于甲乙双方相关交易合同发生纠纷、变更、解除、终止等原因,或者因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或者因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他行为所导致,丙方将退还所托管的资金,但不返还已收取的手续费。

五、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若采用传真的方式送达,则在该传真发出的当日视为被。

接受方收到;若采取信函的方式送达,则在该信函发出后的第个工作日视为被接受方收到。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只须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协议引起的争议纠纷,当事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

乙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

丙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

协议签定日期:年月日

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篇七

甲方:店子镇牙代营村委会(简称甲方)。

乙方:兴和县雷丰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简称乙方)。

根据兴和县店子镇政府关于扶持村发展集体经济扶贫产业的要求,使用好村产业发展资金,经我村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将扶持资金投入到乙方作为生产发展资金,乙方以相应资产作抵押,以保底分红方式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乙方计划续建肉牛养殖场用于发展牙代营村集体经济项目。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协作、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股金额:甲方以60万元扶持资金入股乙方作为生产项目建设资金,乙方以相应资产作为风险抵押,且必须严格按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的细则使用。

二、入股方式:资金投入、固定比例分红。

三、

合作期限及收益分配:从资金注入之日起计算,前三年按本金年化利率6%分配红利,每年固定比例分红4.8万元。后三年乙方按4:3:3返还甲方本金后,并每年按乙方使用本金的6%分红,在每年12月底之前支付。

四、协议期限:合作期限为六年,自2019年3月____日(资金注入之日)至2025年3月日(六年期)。

五、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制定村集体参股资金使用方案送甲方备案,并严格按方案使用资金。

2、乙方分红所得实行“村财镇代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分红金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村财镇代管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支付到其他单位或个人。

3、甲方以资金委托管理的方式与乙方合作,不参与乙方的任何经营管理,乙方经营的盈亏不影响甲方的固定分红。

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六、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影响甲方项目资金安全;

2、乙方不按时支付甲方分红款;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一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乙方: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2018年12月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推动扶贫开发,促进产业发展,改变农村面貌,促进农民增收,根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产业发展扶贫资金的监管。

一、管钱和管事分离。******在扶贫资金的管理过程中,实行扶贫资金管理与项目实施相分离,镇扶贫资金由乡镇财政所负责专项代理记帐,镇扶贫办负责做好项目上报、组织实施、预付资金审批等工作。

坚持对帐制度,会计出纳要每月对帐一次,出纳每月与银行对帐一次,确保帐实相符;

出纳不得提现支付,确需支付现金的开具现金支票,由领取人到银行支取,不得出现现金库存,不得白条抵库。

三、强化监督制约,坚持专款专用。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镇财政所应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计划安排使用扶贫资金,不得转移资金用途,不得自行进行项目调剂,对扶贫资金应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封闭运行,实行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四、加快项目结算,及时报帐审核。镇扶贫办要建立备查帐薄,分项目登记拨入专款、专款支出和预付进度,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帐,妥善保管项目凭证,及时上报审核。要完善报帐凭证传递手续,凭证交接双方要在交接单上互为签字,明确保管责任。

五、健全项目档案,完善档案管理。镇扶贫办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已完工项目,要将档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自行对外提供。

企业员工档案托管协议书。

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地块1亩,合10*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亩,计*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xxxx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xxx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律师法律服务费、提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在甲方收到定金时先支付5万元律师服务费,余款95万元在乙方付首期转让款并办妥产权转让过户手续之日付清。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xxx____月____日xxx____月____日。

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篇九

根据《_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_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www/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中标通知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词语定义。

词语定义。

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甲方责任。

甲方责任: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9)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乙方(承包人)工作。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第七部分质量和检验。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中pvc管由发包人统一报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施工组织方案书中相关标准为依据。另:因园区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pvc管道,验收时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础为验收依据,其余以电信部门规范为准。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重新检验。

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付款方式。

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工程量的计量。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工程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条款至款办理。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质量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免费维修。

第十二部分违约、索赔和争议。

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规定相同。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合同解除。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一方依据本条、、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其他。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_合同法》、《_招投标法》、《建筑法》。

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篇十

甲方:___________(房产经纪人)。

乙方:_________(房产中介公司)。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责任,依据_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确认与保证。

1.合同双方确认已经获取了本合约所涉及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相关信息,充分阅读并理解了本合同所有内容及附件,接受并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双方本着真实的意愿签署本合同,并且确认不能仅依据本合同而获得商业利益和成功;承认房地产中介服务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成功须依据自身的商业能力和努力。

3.合同双方郑重声明并保证:

2)在获得本合约所规定的有关权利时没有隐瞒或伪造任何客观事实;

4.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和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没有任何误解和歧义。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情况。

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由资格证书的编号:_____________。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由资格证书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

3.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范围:_____________。

1)可以使用该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的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是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合法拥有者。

2.甲方负责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年检及再次注册。

3.关于房地产中介营业事务,均由乙方依法执行,甲方不参与相关事务的具体执行,也无须在乙方办公地点上班。但甲方有权随时了解相关情况,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返还甲方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

4.甲方对乙方的经营亏损及对任何客户、第三人索赔等赔偿责任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

6.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二)将甲方的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借给任何其它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

(三)超出其经营范围从事其它房地产中介服务。

7.甲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转让给乙方使用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成立的;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使用该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甲方的情况。

四、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正式转归给甲方使用。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使用该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两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说明:甲方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市公司直接实施,则上市公司为甲方,如果由上市公司子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则上市公司及该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为甲方)。

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截至_____年__月__日,专户余额为_____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__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__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____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十二、联系方式:

1.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荐人)(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银行____分行_____支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J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通用12篇)篇十二

卖方:代表人(代理人):送达地址:买方:代表人(代理人):送达地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证件名称及号码:证件名称及号码:证件名称及号码:送达地址:经纪方:住所地:根据《_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经纪方提供居间服务,三方就房产买卖及居间关系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转让房产标的】卖方转让给买方的房产位于____市区单位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方米,结构,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买方已经核实以上房产信息。(以上均以有效证件记载为准)。

第二条【房产产权状况】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种:

a、该房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无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处分权,卖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____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b、该房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该房产处于抵押状态,仍欠xx贷款约元整(小写:元)人民币,卖方应在赎房后____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买卖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赎房:(a)、卖方自己筹资金赎房,并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逾期不能超过____日;(b)、买卖双方同意用买方支付的购房首期款替卖方赎房,买方在卖方房产贷款xx通知可提前还款时直接付款到卖方的贷款xx办理赎房;(c)、卖方委托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融资赎房,卖方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出具全权委托公证书给担保公司和经纪方指定人员,以方便办理赎房手续。

第三条【房产转让价格】该房产转让价格为按套转让,转让价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如包括其它随房转让的家私家电的,以列明的清单为准。

第四条【付款约定】:

(一)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为。

第一部分房款。卖方同意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部分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经纪方应预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在经纪方作为交房保证金及水电费、煤气费、物管费等保证金。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向(卖方经纪方)支付剩余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本条所约定的定金如部分或全部交由经纪方托管的,买方将定金支付给经纪方后,视为卖方收讫,发生定金效力。如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支付过诚意金,在签署本合同时自动转为定金。托管在经纪方的定金于时由经纪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如在支付托管定金条件成就时,买卖双方因发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纪方托管定金依据买卖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付款,无法签署书面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要求经纪方付款,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人民币元整(小写:)为。

第二部分房款。付款方式为以下第()种:

a、一次性付款:买方应在之前将房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足额支付给(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xx监管)。

b、xx按揭付款:

(1)买方应在房产过户收单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

第二部分房款的一部分)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足额支付给(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xx监管),此款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定金。

(2)。

第二部分房款余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买方以(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其他方式协商)方式支付给卖方,并委托经纪方办理贷款手续,支付按揭手续费。如xx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买方应在过户当日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差额房款给卖方。卖方开户xx:xx支行开户名:帐号:买方开户xx:xx支行开户名:帐号:

第五条【房产过户】。

(一)、买卖双方应在房产注销抵押登记后个工作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签署《____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交纳过户税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方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卖方保证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同时保证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售事宜,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清还及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____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过户税费承担】。

(1)调档费;

(2)契税;

(3)印花税;

(4)综合服务费;

(5)产权登记费;

(6)营业税;

(7)____市建设维护税;

(8)教育费附加;

(9)土地税;

(10)个人(单位)所得税;(11)土地增值税;(12评估费;(1。

3)合同交易工本费;(14)土地登记费;(15)测绘费;(1。

6)公证费;(1。

7)律师费;(1。

8)赎房费用;(1。

9)保险费;(20)按揭手续费;(2。

1)土地收益金;(2。

2)其他。其中买方支付以上第项税费,由卖方支付上述第项税费。经纪方代办税费交付手续的,买方承担的税费应提前支付到经纪方指定账户,卖方承担的税费可直接从房款中抵扣。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及因*出台新的规定而使上述约定的`税费额增加,双方约定则由按以下第()种:

a、按*规定各自支付。

b、买方承担。

c、卖方承担。

第七条【。

第二部分房款】。

(一)、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如买方付款方式为按揭付款,须办理完贷款抵押手续)个工作日内由经纪方直接将托管款项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此款在xx监管,则由xx依据双方与xx签署的监管协议,由xx行付款。

(二)、交房保证金、水电费、物管费保证金,在卖方办理完房产交接手续、水电过户手续、并结清所欠的水电费、物管费等费用后后个工作日内由经纪方直接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三)、如买方办理xx按揭,则xx承诺之贷款金额由贷款xx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卖方。

第八条【房产交付】。

(一)、卖方应当在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____日内,将房产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给买方,如卖方拒绝交房,买方有权依据有效房产权利证明,在书面通知管理处后直接收房,房内卖方的个人物品视为丢弃物处理,如缺少应当交付的家私家电等设施、物品的,买方仍有追索权。交房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产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及土地使用费等)。

(二)、如卖方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拒绝交房,因客观原因导致买方没有依据上款约定收房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应按每月元租金标准或按房款交易价总额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第九条【佣金支付】。

(一)、鉴于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签署本房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____日向经纪方支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佣金,其中:卖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买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支付时间为。

(二)、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买卖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收取上述服务佣金的权利。

第十条【经纪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甲乙双方到场签字的条件下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所有关于该房屋信息均来自甲方,乙方已经看房,并对上述信息予以确认,后期因房屋信息不符引起的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负责。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签定后,如买方拒绝交付定金而违约,应向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卖方拒绝收取定金而违约,应向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出售或购买该房地产,则违约方须即时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若买卖双方在未得经纪方同意下协议解除本合同,则买卖双方均成为本合同之违约方而须共同连带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十二条【合同成立生效】。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壹份,经纪方留存两份,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的任何声明、承诺应当以书面为准,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约定按第种方式解决。买卖任何一方与经纪方之间居间合同纠纷,房产所在法院有诉讼管辖权。

a、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b、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买卖双方递件过户时签署的《____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本合同发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本合同写明的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签收或其他人代签署的,仍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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