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

时间:2023-10-31 作者:琴心月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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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一

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三、活动安排。

针对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组织等,要以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人员密集场所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为宣传重点,采取请进消防站、面对面帮扶和教育等方式开展宣传,并组织其参与大型灭火救援演练等系列活动。

(一)开展“媒体聚焦活动”。开展专题系列报道(xx大队)电工志愿者的消防情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播放和刊发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在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全天候播放滚动字幕。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媒体刊播消防宣传专题不少于4次,消防安全公益广告不少于10次;消防大队在活动期间通过移动、电信和联通公司向手机用户发送消防警示语和消防基础知识的短信应不少于4条,合力形成强大的媒体宣传教育攻势。

(二)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社会单位要在城区主要街道、宾馆、饭店、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建设工地等重点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大型永久固定型宣传牌。利用户外视频、led显示屏、出租车车载led显示屏轮番播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等消防安全宣传内容,全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或警示横幅;在建筑工地、彩钢板建筑群醒目位置必须悬挂大型宣传标语和横幅;在工程墙上粉刷大型消防宣传标语;县城范围内要悬挂一块大型消防安全宣传广告牌;高速公路要设置举报火灾隐患投诉电话号码的内容。

(三)开展“千校师生学逃生”暨xx县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消防、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在11月8日统一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各学校要利用充分展板、小广播、黑板报等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主题班会,向学生布置一份“遇到火灾我应该怎么办”的命题作文,并组织演讲比赛、消防知识抢答赛等活动。

(四)开展行业代表消防技能比武。活动前,县消防大队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简单消防业务技能培训,熟悉比赛设置科目,提前做好技术指导,努力提高社会各界人士面对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活动。消防、交警要联合县电视台等媒体,深入商业区、老式小区、居民楼等场所拍摄消防通道使用情况,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曝光,并及时联络车主,询问其相关消防通道常识,现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通过具体的曝光事例来引起社会各界对生命通道的重视。

(六)开展消防安全进行业活动。结合我县平安贵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网格工作室、流动警务站等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或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组织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结合本地冬季火灾特点规律,以小旅店、小浴室、小店铺、小娱乐、小网吧等“五小场所”为重点,以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督促“五小场所”对从业人员开展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发现整改常见火灾隐患等进行自我培训。

(七)开展消防安全进农村活动。动员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家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安全用电,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组织辖区单位、住户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发动电工消防服务队检查农村住户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行为,指导帮助村民规范电气线路敷置等。要有针对性地排查各类彩钢板、茅草、木质建筑违章用电行为,及时整改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对违章用户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八)开展消防安全进弱势群体、进家庭活动。组织“消防形象大使”、“消防志愿者”,通过设立消防咨询点、面对面宣讲、走街串户、敲门帮扶、工棚服务等形式,送消防知识进弱势群体、进家庭,着力提高平时宣传不易触及的社会低收入人群、农民工、鳏寡孤独、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常识。

(九)大力开展消防志愿服务。积极组织消防志愿服务队深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镇发放消防宣传品,进一步巩固“一个社区(村寨)一名消防志愿者”的工作,开展以宣传冬季防火知识,张贴《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主的公益行动,着力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在全社会掀起志愿加入消防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高潮。

(十)开展消防宣传车巡游活动。利用消防宣传车沿街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家庭防火小窍门等内容,并随车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播放消防宣传片,接受群众消防咨询,在固定地点设置宣传主阵地,发放消防宣传品、宣传单,开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消防宣传签名活动。在农村采取消防宣传车走村串寨,赶场赶集播放的方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展播及消防安全常识宣讲。

(十一)开展开放消防站活动。邀请辖区重点单位、留守儿童、学校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员工等到消防大队实地参与、体验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全民参与,社会关注”的消防安全宣传格局。

(二)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要开拓思路、创新形式,突出宣传内容的实用性、针对性、贴近性。真正把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到油区的每个角落,确保消除盲点,消除死角,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的受教育率。

(三)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将举办活动情况、有关资料、总结上交县消防大队。通过树先进、树典型,推广成功经验,促进我县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二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财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财税中心工作,充分依托各种载体,坚持服务大局、把握导向,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紧扣宣传主题,围绕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项目推动,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税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20xx年4月,全国税务系统要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贴近百姓需求解读税收政策,重视百姓关注热点,以清晰简洁的文字音像,通俗易懂地解读得的成效,加大财税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税收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和税收宣传月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并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健县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陆雄飞龙脊镇党委委员(借调县政府办工作)。

祝义县财政局局长。

黄锡清县国税局局长。

胡尚华县地税局局长。

成员:乐永胜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丽卿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建军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蒙昌荣、胡学标、秦金生、贺玉香、秦丹曲、苏新维、

吴文勇、谭海香、李源、张瑕燕、曾凡凯、韦宝山、

韦双林、梁忠贤、卢晓明、彭培松、石庆松、朱珈霓。

四、活动安排。

(一)20xx年4月初,自治县政府领导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电视讲话。

(二)20xx年4月1日,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及在县城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三)开展20xx年第二届湘、黔、桂三省(区)四县“法制•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法律法规进万家”宣传与咨询、“百幅税收法制书画展”、税收法制宣传板报展等)。

(四)结合实际,开展各项税收活动,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

1.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突出便民指向开展税收咨询,通俗易懂地解读报道“营改增”扩大试点、扶持小微企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

2.开展税法“六进”活动。4月中上旬,联合团县委开展以“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为主题,走进贫困地区校园开展系列宣传慰问活动。开展“税收宣传进社区”活动,联合社区开展文艺宣传活动。

3.实施“互联网+纳税服务”活动。联合《桂林龙胜》官方微信平台设立“龙脊税月、你我共话”栏目,及时宣传税收政策、税收动态,解答纳税人咨询涉税问题。

4.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5.搭建多元化办税服务平台。建设自助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建立税收公告栏,实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

(五)加强税企培训、交流、互动。

1.共建纳税人学校。利用纳税人学校平台,推出培训课程表,由纳税人自行学习选择课程项目。重点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认定一般纳税人政策辅导、“营改增”政策及发票管理新政策、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进行培训。

2.为县域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税企交流,共建和谐税收环境。

(六)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有关税收宣传活动。

(七)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开展税收短信群发活动,利用短信平台宣传国税网站网址、纳税服务方式等。

五、工作要求。

(一)牵头单位和各协作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积极组织起来,配合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二)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抽出专人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确保各项税收宣传项目顺利开展。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三

20__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验收之年,更是贯彻落实党的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策之年,做好社区普法工作意义重大。为有效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根据《肇庆高新区村(居)普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旨,紧紧围绕社区中心工作。按“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结合社区的实际,以创新的理念,求真务实的作风,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平安社区”和“法制社区”,构建“和谐社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原有宣传阵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充实栏目内容、定期更新。邀请区司法局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骨干力量,组成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以此为载体,组织建立社区法律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社区依法建章立制把关、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三、工作要求。

(一)活化载体,突出特色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宣传活动,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同时,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配合区司法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扩大法制宣传在社区的影响面,在广大群众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法行政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提高辖区广大干群依法维权的意识。

(三)扎实开展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居民依法参与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邀请司法等法制部门开展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外来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外来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外来工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城区社区普法工作方案从20__年1月开始实施,到20__年12月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20__年1月至4月,根据市、区普法办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成立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由社区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副主任协助此项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

(二)学习阶段:20__年5月至8月。结合我居委实际,

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形式,邀请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对社区全体工作人员,每月最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重点以涉及居委日常工作为主的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如《高新区拆迁安置办法》、《人民调解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并于日常工作例会中择要选取学习。

增强法制宣传的感召力和影响力。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问题,举办法制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等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外来务工人员的驻地,推进社区普法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四

紧紧围绕全面营改增的政策和征管及取得的成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召开由营改增新增行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参加的专题座谈会,探讨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征求纳税人代表对推进营改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奏响第25个税收宣传月序曲。深入报道营改增推进情况,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效应、新政策和征管内容、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制度设计、确保5月1日顺利推进试点的准备工作等。宣传各地税务部门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创新纳税服务机制、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经验做法,重点报道对税收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提供办税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税法普及教育,加强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税收信用宣传教育。

二、宣传事项。

(一)举办“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专题座谈会。

主要任务:邀请纳税人代表(包括已试点和新试点营改增企业)、内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和部分财税专家,从不同角度,探讨营改增对企业、对行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现场了解情况、采访参会嘉宾并进行报道。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邀请参会专家并协调新闻报道,综合调研处负责局领导讲话材料;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电子税务中心负责梳理与营改增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服务管理举措,并参加座谈讨论、解答相关问题;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邀请所属纳税人代表参会。

时间:3月31日完成。

(二)开展全面实施营改增深度报道。

主要任务: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各地近年来营改增试点推行情况,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新政策、改革内容和意义,营改增试点以来的的积极效应,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策措施,确保5月1日顺利推进试点的准备工作、国地税加强合作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等。与纳税人座谈营改增促进企业发展升级、打通抵扣链条减轻税收负担、建立良好市场环境的感受和建议,了解各地税务部门加强国地税合作、联合完成纳税人档案数据移交工作、委托代征税款以及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和推行网上办税等便民办税举措。邀请专家学者撰写营改增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解读和评论文章,全面报道营改增综合效应。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组织媒体采访、邀请财税专家解读和评论、协调媒体做好报道;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负责梳理政策、提供数据、推荐各地典型做法和案例;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指导部分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组织营改增新闻发布,联系相关省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做好媒体采访、提供素材和案例。

时间:4月中下旬完成。

(三)录播“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电视专题节目。

主要任务:与央视财经频道合作制作《对话》或《经济半小时》专题节目,就营改增有关政策专访总局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报道税务部门全面落实营改增具体举措,采访试点纳税人对营改增政策感受及办理营改增税务事项的感受。联系专家学者谈营改增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联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确定节目形式,安排记者进行系列采访,联系相关专家学者接受采访;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配合采访;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及有关省税务局配合提供采访案例和素材,并联系接受采访的企业代表。

时间:4月底完成。

(四)组织系列营改增主题在线访谈。

主要任务:货物劳务司负责人在中国政府网进行在线访谈,详细解读营改增改革方案;纳税服务司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介绍配合营改增强力推进开展“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有关情况,并介绍营改增培训、12366咨询专线、办税服务厅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等便民办税举措;征管科技司和电子税务中心联合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介绍营改增征管变化情况,方便基层税务干部尽快掌握新政策,方便纳税人理解办税流程。办公厅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

分工:货物和劳务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电子税务中心准备访谈素材,并现场与网友互动,办公厅新闻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时间:4月中下旬完成。

(五)以全面实施营改增为重点召开首季度新闻通报会。

主要任务:发布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全面实施营改增相关情况进展情况,包括营改增减免税情况、落实全面实施的准备情况并解读改革实施办法,发布20xx全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和第一批税收“黑名单”信息,曝光10起税收违法案件等。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汇总各司提供的素材,准备新闻发布稿,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参会,协调新闻报道;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稽查局等单位提供答问口径素材。

时间:4月下旬完成。

(六)刊播税收公益广告。

主要任务:选择1至2个反映诚信纳税促发展、遵从税法共铸诚信内容的电视公益广告片,联系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财经、法治等频道播出,并同时在各省电视台播出;制作4则“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公益广告,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时时间播出,联系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制播税收专题新闻。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选择电视广告片、录制税收公益报时广告语,联系央视、央广播出;办公厅(新闻办)负责编写公益广告语,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协助录制税收公益报时广告语;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协调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制播税收专题新闻。

时间:4月中旬前完成。

主要任务:指导各省税务机关把握税收宣传月的节奏,注重首轮宣传效应,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创新税收宣传月活动形式,注重与纳税人、媒体的沟通,开展主题座谈、现场问政等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月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加强协调沟通,提倡国税、地税联合推进各项重点税收宣传活动。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联系部分省份,确定宣传月主题活动安排;北京、上海、广东等省税务机关分别组织好中央领导视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活动、国地税联合发布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征管服务情况、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评定结果、曝光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和涉税违法案件等。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在法律体系中占有基础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直属党组织,各直属部门: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现提出学习宣传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省守法普法重点工作“六项工程”,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4.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5.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3.举办民法典学习报告会。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4.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5.将民法典相关内容纳入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必修课程。

1.抓好青少年这个人生关键时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2.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力度,支持民法典相关学科发展,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1.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2.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3.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及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1.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宣传,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基本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的全覆盖,让大多数人都得到一次以上民法典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要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

2.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设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

4.在《河南日报》及相关网站开展《民法典知识百题竞赛》活动,请社会公众参与答题。

5.在河南电视台《豫事说法》栏目播出“聚焦民法典”系列专题片,通过对具体案例的释法析理,向社会公众讲解民法典对比原相关法律的亮点,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6.开展“诵读民法典,礼赞新时代”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科研人员、教师、警察、学生、律师、文艺工作者、农民、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个体从业人员等开展民法典诵读活动,在省内各广播平台、微信公众号播出、推送,扩大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7.“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在“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举办《民法典知识每日一题》在线答题活动。

8.用好普法阵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医院、景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加强在公交、地铁、轻轨、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站的学习宣传。全省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要突出民法典内容,基本实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都有民法典宣传内容,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9.围绕“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在郑州地铁1号线开设“民法典号”专列,在地铁车厢内外布展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在郑州地铁1号、2号、5号线沿线各站点通过车载显示屏、宣传板面等加强宣传。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防止产生负面舆情。

(三)落实普法责任。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把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中去。广泛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民法典,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各级普法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

(四)增强宣传实效。

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一、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二、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宣传编纂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3、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4、学习宣传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

5、紧紧围绕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企业复工复产、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新旧法条对比,突出宣传民法典中具有时代特点和反映人民意愿的新规定。

三、宣传对象。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面向全社会,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重点抓好青少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法典常识在青少年中的宣传教育。

四、主要举措。

1、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宣讲。

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将学习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将民法典学习宣传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校培训重要内容。邀请权威专家来x为全县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组建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干部群众等不同群体和对象针对性的开展宣讲活动。

2、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考试和竞答活动。

组织我县国家工作人员观看全国普法办依托网络举办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参加“学习强国”平台组织的答题活动,完成2020年xxx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民法典专题的学习和考试。面向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答活动,面向社会群众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大比拼”闯关竞答活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根据学生认知能力,分阶段、有侧重、循序渐进地在青少年学生中宣传和普及民法典知识。

3、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台开设“民法典解读”专栏,邀请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围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同步在xxapp、多彩xx网、等我县主流新媒体平台推出;联合多彩xx网开设“民法典普法公益课堂”,结合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点制作播出生动有趣的动漫系列短片;同时做好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

4、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

围绕民法典重点宣传内容开展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等新媒体普法作品的创作,同时,开展征文、书画展、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文化活动。

5、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将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职能职责带头对照民法典梳理完善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庆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现场+线上”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农村、进网络。大力开展“以案普法”,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人员的重要作用,在做好有关规定清理工作、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案例+新旧法规对比阐释”的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民法典常识。

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前,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xxx“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干部群众中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在以专家学者、资深律师、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建立民法典宣讲团的基础上,动员和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法治工作者、律师、公证员、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工作者、宣传文化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村(居)干部、“法律明白人”等为民法典普法宣传员,组成全县各行业各部门各领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庞大的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结合各行业各部门各领域特点,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民法典的普法宣传。采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的培训,在民法典正式实施前,开展县以下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轮训,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的作用,促进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具有的重大意义宣传好,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

8、把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

2021年将启动的“八五”普法与“十四五”时期同步。认真组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科学谋划xxx“八五”普法规划,将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做好顶层设计的统筹规划。明确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责任,加强对民法典普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总结民法典普法工作中出现的鲜活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常态化。

五、实施步骤。

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邀请权威专家学者作辅导授课,各乡镇各部门组织策划、动员部署宣讲活动,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启动在新媒体的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xxx“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征集展播活动;启动民法典进公共场所各项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及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xxx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知识学习考试和竞答相关活动;各地各部门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实施,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第三阶段:启动xxx“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展映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优秀作品,组织开展xxx“民法典知识大比拼”闯关竞答活动和颁奖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开展督导检查和总结,对宣传策划周密、开展活动突出、宣传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集体进行通报表扬。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切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共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八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学习宣传民法典携手共创文明城。

2020年7月-2020年12月。

(一)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法典专题学习。推动民法典学习与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

具体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组织召开区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座谈会,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组建一支民法典宣讲团队伍。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通过举办本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班,各自组建一支10人左右的民法典讲师团队伍,形成我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结合工作职能在执法、司法、普法及教育活动中,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讲活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培训班对讲师团队伍进行培训。

具体要求:普法讲师团组成员名单于7月28日报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205室),区上将以此为基础成立区级民法典讲师团。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三)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一次《民法典》法治课间餐、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等“六个一”活动;结合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养工程,将《民法典》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升教师的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我和家人学民法”活动,通过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网络有奖答题活动,促进民法学习宣传进家庭、进校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建设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已经建成开放的各类法治宣传、法治文化阵地中增添民法典宣传的内容;在区法治文化主题街、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民法典专区;充分利用街巷围墙、工地围挡、出租车和公交车及公交站点等设施新建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使民法典宣传内容随处可见。各沿街部门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口号。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内容的更新和“法治公交专线”的打造,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车载led民法典宣传标语的播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学校师生、各类文艺人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积极性,创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和文艺节目,提升宣传实效。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文联积极动员全区文艺工作者开展书画、摄影、微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的创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十进”活动。组织区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案例,按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不同人群的关注点,选择有针对性的宣讲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战”“法律十进”“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具体要求:按照要求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统筹开展各个行业、部门的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七)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订购、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文解读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上门赠送民法典读本和宣传海报折页。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宣传资料的发放,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负责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向帮扶村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及资料的赠送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八)开展一次民法典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微信群等及时转发推送,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法典普法网络集群。充分利用普法类手机客户端、普法微信等平台,参加省市组织的民法典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具体要求:形成以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网络宣传矩阵。区司法局制作一批抖音短视频、动漫、h5等网络宣传作品,并通过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开展答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转发,并开通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参加每日答题活动,答题参与人数每周统计上报一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狠抓督促检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验收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结合“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评估检查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19年5月28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根据《xxxx》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任务,作为全县法治扶贫行动的重要内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xx发展,做好脱贫攻坚必答题,答好疫情防控加试题,坚决打赢两场战役,奋力夺取两个胜利,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有力有序向纵深推进,确保民法典在我县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各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充分认识《民法典》编纂、通过、实施的重大意义,学习好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以民法典有效实施为主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县和法治社会建设。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党委政府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的规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民事权利。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学习内容:《民法典》总则编及各分编。

学习对象: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领导及干部职工。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

各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结合近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拟定学习宣传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表,明确具体举措,以开展《民法典》解读讲座、组织相关单位到群众聚集场地集中宣传、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形式,启动本地、本单位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工作。

(二)学习阶段(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0月)。

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将《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不少于5次;由县委党校邀请法学专家及教授来我县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由区法院、区检察院、遵义市公安局xx分局、区司法局及各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遵义市xx县民法典百人普法宣讲团”,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到各镇(乡、街道)、县直各机关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解读《民法典》中群众关切的相关社会热点。切实提高全县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保护人民群众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三)广泛宣传阶段(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

深入推进全县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切实发挥“xx县青年律师普法志愿者”团队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景区、进安置点、进网络等“法律八进”活动。并于12月结合“国家宪法日”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0年12月中旬、2021年6月中旬)。

各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情况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及时总结学习宣传《民法典》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每半年(2020年12月xx日前、2021年6月xx日前)将学习宣传《民法典》情况报至县委依法治县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法典》是权利保障的宣言书,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严格遵守民法典,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加强对《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保障,确保民法典在我县学习宣传取得扎实效果。

(二)强化方式创新。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把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大胆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方式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利用报纸、宣传栏、简报、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辟专栏、宣传片、流动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法典》,积极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应急处置。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树立底线思维,对学习宣传《民法典》中出现的重大舆情,及时稳妥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四)强化对外宣传。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及时总结、推广学习《民法典》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的新闻报道工作,确保《民法典》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强化督查考核。县委依法治县办今年将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考核重要内容,对各单位学习宣传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局更快更好实施,决定在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活动,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普法宣传的一个重要内容,与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律八进”为载体,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为重点,突出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普及,引导全体领导干部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动北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法治北海、打造文明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夯实坚定基础。

(一)在学习宣传上把握“四个重点”

1.学习宣传编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3.学习宣传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全面系统学习宣传总则编和各分编内容;。

4.学习宣传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二)在安排部署上注重“五个纳入”

1.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律法规宣传的重要任务。局综合法规科负责统筹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协调小组的作用,结合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在执法上,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守法上,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尊崇、敬畏和维护民法典。(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2.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全局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的重点课题。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领导干部完成在线教育学院网络学习平台民法典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效应。(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综合法规科)。

3.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律八进”宣传载体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工地、法律进渔船“法律八进”宣传载体,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影响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让民法典走进广大人民群众心中。(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三)在贯彻落实上开展“六个活动”

1.组织开展民法典法治大宣讲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邀请法学专家学者或律师到我局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大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办公室)。

2.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微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加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微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充分发挥创造力,将民法典与交通运输行业法规相结合,创作一部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或文艺节目,更好的提升宣传实效。(责任单位:综合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民法典学习宣传将纳入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整合运用自有媒体资源,综合运用门户网、微信微博公众号和各类视频客户端等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果,最大程度吸引群众关注和参与。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国法学会等九部门20xx年4月印发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要求,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普法办决定,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20xx年5月1日-31日。

6、组织开展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在加强社会面上宣传的同时,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1、村(社区)设立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供群众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创作法治宣传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

2、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结合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对村“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热心为农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

3、加强村(社区)民法典宣讲。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村(居)民微信群、村(社区)公众号等推送转发民法典学习相关内容。

4、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村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对村(社区)“四民主三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村(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群众诉求点多面广的特点,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策划。各地各部门要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普法办和司法厅(局)要协调有关部门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把握好民法典宣传的重点内容和宣传节奏,制作提供丰富实用的民法典宣传品。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把深刻的思想讲深刻,把管用的法律讲管用,把生动的故事讲生动。坚持群众关心什么民法典普法就讲什么,群众在哪里民法典普法就开展到哪里,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什么宣传方式有效就用什么方式,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使民法典普法宣传既丰富多彩又雅俗共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到达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工作,根据《平度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平治市办〔2020〕2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时间安排。

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月时间:2020年7月7日至7月31日。

(一)组织好全体执法人员对民法典的学习教育。把民法典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民法典专题学习。将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民法典列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至少一次针对全体执法人员的民法典专题培训活动,各科室、中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部门)自行组织日常学习活动。(责任单位:人事科、法制科、办公室、各执法部门)。

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根据民法典各编的内容,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各领域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本系统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专题学习宣传活动,在全面提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提升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水平的同时,履行好社会普法责任,把民法典宣传普及与执法、服务相结合,既要做到文明执法,也通过向不同的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宣传解读民法典法律知识,将执法、服务的过程变为宣传民法典、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牵头单位:各执法部门,法规科、办公室、宣传科配合)。

(三)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和民法典“十进”活动,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效性。要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开展民法典热点实时宣传活动,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在执法、实践中,向当事人“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各执法部门,宣传科、法制科、办公室配合)。

(四)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网上宣传。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网络新媒体,实现民法典“线上”“线下”同步学习宣传。结合新媒体传播的新方式和新特点,积极组织创作知识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网络民法典宣传作品,增强社会公众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视听体验。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吸引力。(责任单位:宣传科,法制科、办公室配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列入重要工作,及早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各类传播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拓展宣传覆盖面。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多运用以案释法、析理说法、法律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不断增强工作吸引力、感染力。

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形式主义。请各部门将本次活动的影像图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整理汇总,于7月28日前报法制科邮箱。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领导对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关于印发《xxx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全面做好xxx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保障。

建立“xxxxxx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xxxxx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相关文件的起草、送审,相关单位、部门和商(协)会的指导联系等工作。

二、宣传形式。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宣讲。

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建民法典宣讲团,面向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会员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责任部室:办公室、宣教部。

(二)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考试和竞答活动。

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观看全国普法办依托网络举办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参加“学习强国”平台组织的答题活动,在“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完成2020年贵阳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民法典专题的学习和考试。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黔微普法”微信平台开展的民法典知识竞答活动。

责任部室:办公室。

(三)大力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

运用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平台,开辟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专刊、专题,高密度、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内容。要在“9·20”公民道德宣传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庆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民法典宣传,,同时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情况的报道。

责任部室:办公室、信息部、宣教部。

三、实施步骤。

学习宣传民法典时间安排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结合实际,制定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或计划,做好工商联系统内学习培训和面向非公经济广泛宣传的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8月至10月),根据学习宣传方案,稳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线上宣传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认真开展自查和总结、接受督导检查。

未来学院宣传小组工作计计划。

1、协助班主任和其他班委在全体学员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报道国内外重大事件、学校的重大活动及取得的成绩。

2、利用各类媒体窗口展现未来学院学生风貌,树立未来学院形象。

3、负责未来学院各种活动的画报、海报和通知以及新闻稿的撰写和发布等。

4、完成校团委、班主任老师和班委交代的其他工作。

我们的工作方向。

要负责部室的日常工作、与未来学院之外的团体联系等。我们要充分学习和接收三期其他学院在宣传方面的指导和帮助,比如有的同学摄影技术特别好,有的撰写新闻稿比较有经验等,我们都要动员起来,为更好地为大家服务。

此外,我们要熟悉未来学院的常规性活动和特色品牌活动,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尝试组织一些比较有意义的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并结合《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应急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将民法典学习纳入2020年度党委会、干部职工会会前学法安排。通过会前集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深刻领会、把准吃透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先行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做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忠实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帮助干部职工将民法典从头到尾学习一遍,同时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自学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认识。

(三)积极参加网络知识竞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进一步提升对民法典的工作认知。参赛相关事宜:省从8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主题为“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的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此次竞赛活动采取网上答题和网上自动评分的方式进行。参赛人员手机下载“法治”新闻客户端,或者登陆普法网,点击链接进入竞赛页面,在选择人员所在地后即可参赛。参赛人员在线答题并提交答案后系统自动计算成绩,对成绩为满分的参赛人员进行抽奖。每人每日最多可以竞答3次。

(一)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我局高度重视民法典宣传换工作,把民法典宣传学习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以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八五普法、扶贫走访、文化三下乡等宣传活动为抓手,深入一线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积极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广泛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进一步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一)带头尊学守用。全局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领全局职工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执法人员结合检查活动,针对安全生产相关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普法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中严格按照法定的范围和界限,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六

幼儿园小班健康教案。健康对于小朋友们来说很重要,但是小朋友们对于自身健康的认识度不够,这就需要老师们来对小朋友们进行教导了,让小朋友提高对自身健康的认识。

活动目标。

1、让幼儿初步了解自己的眼睛的结构、特点。

2、使幼儿懂得眼睛的用途、重要性,进而培养保护眼睛的意识。

3、在轻松地氛围中,让幼儿获得知识的同时,获得快乐。

4、通过看眼睛、说眼睛,增进互相了解和交流。

活动准备。

1、每人一面观察用小镜子。

2、“大大的眼睛”画面两幅。

3、上课课件准备及多媒体教室准备。

活动过程。

(二)让幼儿用小镜子观察自己的眼睛是什么形状的?引导幼儿在镜子里仔细看看,或用手轻轻摸摸自己的眼睛,知道眼睛像一个小圆球。

(三)提问:眼睛什么地方会动?幼儿边摸边感知眼球会动。

1、眼睛里有什么?是什么颜色的?

2、眼睛长在哪里?

(四)让幼儿互相观察眼睛,并进行比较。进一步感知眼睛的结构。

教师引导幼儿说出自己的想法,感受一下自己的眼睛和别人的有什么不同。

(五)引导幼儿讨论眼睛有什么用?(幼儿互相讨论、交流)。

教师小结眼睛对我们的重要性,强调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我们的眼睛。

(六)出示画面并提问:

1、眼睛有什么用?

2、我们怎样爱护、关心自己的眼睛?

让幼儿知道画画时要坐端正,不用脏手揉眼睛,要用干净手帕擦眼泪等。

活动总结。

教师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表扬和鼓励在活动中变现积极的幼儿。让幼儿在获得知识的同时,并获得快乐,旨在培养和保持幼儿对健康活动的兴趣。

教师也要照顾到那些在活动中比较安静的幼儿,让其也能在活动结束的时候,获得快乐,培养其教学活动的兴趣。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七

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_以及县委综治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企业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企,促进我厂各项工作快速、和谐发展。

二、宣传对象。

普法的对象是在厂全体员工。其中,重点是青年员工;提高对象是各单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和法律顾问。

三、主要要求。

1、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治企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班子成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2、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法律教育。要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培训。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领导组,有厂长任组长,负责各项工作。

二是充实宣传内容。在加大《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信访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政策规定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目的意义。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在采取法制宣传车、法制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的同时,还采取举办培训班、“现身说法”警示教育、送法入户和签订睦邻友好协议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

工作步骤和安排。

普法规划从20——年开始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3月底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下半年至2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在公司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单位的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以“创平安”为主题,主要利用工厂企业现有或新建宣传栏为平台,抓住工厂企业人员相对集中、传播信息相对快的特点分步展开。在全厂创办的法制宣传橱窗,实现100%的全覆盖,派发自行印制的治安防范,开展禁毒、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形象生动的将法制知识“送”到企业员工手中。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八

为扎实有效的开展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收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根据省关于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市国家税务局20xx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今年总局确定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问题是党和国家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税收发展的原动力,税收与发展和民生息息相关。税制的设计、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征管公正与否、税收收入的使用、税收负担的高低无不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20xx年税收宣传月要紧密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引导舆论唱响主旋律,重点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加强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的宣传,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优化纳税服务的宣传,加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宣传,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和税务形象的宣传。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税收宣传工作还要与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展示建国60年来财政、税收事业发展的光辉历程。

二、统筹安排,形式多样。

(一)做好4月1日集中税收宣传活动。

4月1日,市局和新区局联合在新区交通大厦门前举行盛大的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并邀请市电视台现场报道。其余各区县局也要在当地繁华地段设点,张贴标语,举办咨询活动,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营造税收宣传月活动氛围。

(二)积极组织参加总局的各项活动。总局将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动漫flash创意大赛、“第三届全国税收短信征集大赛”、“第三届税收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漫画征集活动、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以及建国60周年税收成就征文、“十大优秀税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网上有奖税收知识竞赛等活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创作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参加。

(三)建立中小学校税收教育基地。市局机关在新区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税收教育基地”授牌活动,赠送《青少年税法知识读本》、上一堂税法宣传课,使广大学生认识到税收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从小树立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争当“小小税法宣传员”。

(四)开展问卷调查。4月份开展一次针对纳税人的问卷调查活动,精心设计调查内容,了解纳税人的真实地、迫切的需求,掌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存在什么意见和建议召集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纳税人就纳税服务、税收政策调整等内容征求纳税人意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五)召开座谈会。面向全市各界聘请20名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定期召开座谈会,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六)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将税收宣传画广泛张贴在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和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七)组成税收宣传小分队深入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涉税业务的相关税收政策。

(八)在《陕西日报》等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宣传文章。

三、扎实推进,不走过程。

市局要求各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总局、省、市局部署的各项活动,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扎实认真的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按期完成税法宣传期间要求报送的各项资料。各区县局、市稽查局均要完成2篇flash动漫作品、3条税收宣传公益广告创意、2篇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征文。

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单位报送税收宣传专题信息6篇。市局将通过信息集中反映各单位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的工作动态和经验,交流活动情况,推动工作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汇报情况、反映问题,并于3月20日前上报宣传活动方案,并通过信息采编系统及时向市局报送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信息。税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于4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两个“税收宣传月优秀创新项目”。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项计划,保证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经费和人员的落实,市局将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九

为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共筑法制梦想,建设和谐”,推进集中普法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法建办〔20__〕14号)文件精神,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普法宣传。

经开区机关要建立法制宣传橱窗,集中发布普法宣传标语、法律小知识、法制动态信息等,并通过户外广告、横幅、电子led显示屏等方式集中进行普法宣传。

(二)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

1、法律进机关。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举办一场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法制讲座。

2、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期间,请科教文卫局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为师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制作法治宣传橱窗,学校阅览时添置一批法律书籍,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全覆盖。

3、法律进企业。主题教育活动期间,经发局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督促指导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法制专题讲座。

4、法律进乡村。在主题教育期间,八角井镇要围绕中国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乡村督促指导建立法制宣传橱窗,发放法律书籍。

5、法律进社区。旌东街道办要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指导各个居民小区设立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为辖区居民提供法上门法制宣传服务,送普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宣讲法律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工作,是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圆满完成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宣传任务,学校、八角井镇、旌东街道办、经发局要在6月18日前将活动计划报经开区主题教育活动办。

(二)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部门要努力在经开区营造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舆论氛围。各部门要围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着手,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务实、创新、高效地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措施要得力,效果要实在。要积极谋划,推进集中普法行动在主题教育活动后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本部门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于7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经开区主题教育活动办。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经开区党委主题教育办将对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进行督查,并列入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城市、法制经开区创建工作考核内容。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十

2015年“12.4”是第2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嵊教基〔20xx〕116号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结合教育实际,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师生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德育处、大队部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和监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1、利用周一(12月1日)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正式启动。

2、大力开展学法活动。周一到周五各班利用晨会时间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等一些基本知识。

3、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法律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或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法制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12月2日的班队(会)课,1-6年级开展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班会课,目的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德育处进班级拍照)。

5、学校大队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各班出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黑板报。(可与好书为伴结合)。

6、12月10日前德育处及各班级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材料及照片的归档,上报教育科。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发挥黑板报、校园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十一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一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根据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工作安排,将今年5月确定为“民法典宣传月”,根据《铜陵市20__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民法典宣传月”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_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规划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实施释法典、普法典、学法典“三大行动”,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铜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_法治思想,学习宣传_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民法典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精神追求,深入宣传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助力美好义安建设。

(三)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四)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三官释法典”行动。法官、检察官、警官结合本职工作,有针对性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围绕民事诉讼中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案件,分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法官在庭审前后通过阐释民法典相关法条,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本质,全面了解具体的规范、规则和制度内容。检察官结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重点围绕婚姻继承中的冷静期、侵权责任中的高空抛物、借款合同中的利息支付、禁止高利放贷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释疑解惑。警官在辖区内突出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民事领域以案释法,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依托法院、检察院、公安微信公众号,通过推送解读文章、典型案例、解读视频等方式集中宣传民法典,生动阐释法条背后的法理,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维护民法典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义安分局、区法宣办)。

局、区人社局、区妇联)。

组织律师、法律顾问送法进企业,通过举办民法典讲座、

境条例》《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融合宣传,梳理民法典中与企业经营、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内容。(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经信局、区工商联、区法宣办)。

(三)开展“学生学法典”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举办“成长路上,法典相伴”系列主题讲座,组织学生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民法典》晨读、《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活动。把民法典基本精神融入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等教材。组织学生参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提升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实践体验,增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团区委)。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入贯彻_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整合部门资源,精心部署实施,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跟踪督导。区法宣办将把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今年法治宣传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各单位要落实普法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民法典宣传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要用好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录入系统。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民法典宣传,及时报道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活动亮点和成效,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重在经常,切实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十二

全国第25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县将紧扣宣传主题,以“大孝爱国.诚信.纳税”为载体,在全县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大力唱响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主旋律,着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为建设全省县域经济排头兵、全市全面小康先行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注重创新,体现特色。

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务求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税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一些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增强税收宣传的影响力。

3月31日,县政府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动员讲话,拉开全县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4月1日,在县城地区举办全国第25税收宣传月暨县“大孝爱国.诚信纳税”系列活动启动仪式,集中开展税收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在税收宣传月期间选择合适时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二)开展“大孝爱国.诚信纳税”系列宣传活动。

4月上旬,由县委宣传部、税务部门联合组织“孝德之星”深入企业、学校等开展“崇尚孝德、诚信纳税”宣讲活动。活动期间,税务部门还将组织开展“大孝爱国.诚信纳税”税宣欢乐行、有奖征文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大孝爱国、诚信立业、纳税光荣”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手牵手.心连心”帮扶解困活动。

4月份,税务部门要选派200名优秀税务干部深入全县100户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上门问诊”服务活动,助推经济发展。税务机关还将深入各结对帮扶对象开展“手牵手.心连心”帮扶解困活动,密切干群血肉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四)开展“税在我身边.税务开放日”活动。

4月份,税务部门要组织部分纳税人到税收征管一线开展征纳互动、交流体验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人集中学习培训,有效降低纳税人税收风险,实现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税务部门还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税法进社区、进市场、进农村、进景区等系列活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密切配合,使税收宣传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领导,保障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部门配合。

县宣传、财政、公安、工商、质监、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合力,深入推进税收宣传各项活动的开展。

(三)确保宣传实效。

税务部门要以开展第25个宣传月为契机,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把搞好税收宣传月活动与做好当前税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履行组织收入职责,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巩固税收宣传实效。

20xx年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1.税收.发展.民生。

2.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3.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4.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5.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6.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7.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8.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9.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10.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

11.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12.税收连着你我他,诚信纳税靠大家。

13.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构建多点多级支撑。

14.问需求、查问题、抓整改、促提升。

15.美好天府.和谐税收。

16.税企携手.共建和谐。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十三

为加强民法典宣传,九江市普法办发文要求在全市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及时加载民法典宣传内容,全面实现民法典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各地普法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民法典内容的加载工作,市直各单位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做好本级和本系统民法典内容的加载工作。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经开区普法办和相关市直单位要督促做好在“一公里法治主题文化圈”加载民法典内容。金融、通信等行业要做好在自有沿街电子屏加载民法典内容,实现实时滚动播放。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加挂民法典宣传标语横幅。

为更好的规范民法典宣传标语内容,市普法办向全市推荐了18条民法典宣传标语。

1.民法典是新时代的人民法典。

2.学习民法典 护航人民美好生活。

3.民法典与美好生活同行。

4.普及民法典护航新生活。

5. 学好民法典 生活更美好。

6.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

7. 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8.民法典是新时代人民权益宣言书。

9. 弘扬法典精神保障人民权益。

10.民法典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11.民法典开启民事权力保护新时代。

12.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13.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14.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15. 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

16.大力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17.实施民法典,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8.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十四

3、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4、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5、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化水平。

6、民法典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7、民法典颁布实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需要。

8、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9、民法典夯实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根基。

10、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11、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2、民法典是一部保障人民权利、推动国家治理的法律宝典。

13、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

14、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重大成果。

15、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16、颁布实施民法典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成就。

18、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19、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谱写法治中国新篇章。

20、民法典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全生命周期的权益保障。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全省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

2.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全市各党校(行政学院)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和知识测试活动;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及时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例庭审活动。

3.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职业教育及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民法典主题区域,组织青少年举办模拟法庭,参与法律宣讲、法律援助等法治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4.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组织开展民事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民事检察人员和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的全员大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5.组织开展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通过举办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理论研讨会、报告会等,加强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解读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责任单位:市法学会、市社科联)。

6.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将民法典作为我市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纳入《法治xx建设规划(20xx-2025年)》和《xx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5年)》来共同推进,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将推动民法典实施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结合起来,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7.深入推进民法典集中式普法宣传。分级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发挥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送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把民法典纳入“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重点宣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创作,打造一批民法典宣传精品。

8.深入推进民法典全媒体普法宣传。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组织各新闻媒体结合实际利用专栏专刊专版,制作播出专题节目,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依托新媒体普法矩阵,发挥融媒体优势,利用“智慧普法”平台、普法网站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社交平合,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

9.强化民法典关联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全面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发现、整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

10.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地各单位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面梳理研判民法典实施后产生的影响,及时对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范围等方面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民商事活动规范有序。

11.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基层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

12.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深入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13.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商事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全方位推进民法典实施。

14.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开展全市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结合我市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

15.严格依法履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民法典,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不得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16.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全面有效执行。

17.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大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自觉性坚定性,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实施各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18.突出工作重点。要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以民法典的实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9.明确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尽快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原则上要在x月底前完成。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xx月底前完成,民法典宣传工作要在xx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

20.加强督导督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跟踪问效,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局更快更好实施,决定在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活动,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普法宣传的一个重要内容,与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律八进”为载体,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为重点,突出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普及,引导全体领导干部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动北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法治北海、打造文明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夯实坚定基础。

(一)在学习宣传上把握“四个重点”

1.学习宣传编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3.学习宣传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全面系统学习宣传总则编和各分编内容;。

4.学习宣传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二)在安排部署上注重“五个纳入”

1.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律法规宣传的重要任务。局综合法规科负责统筹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协调小组的作用,结合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在执法上,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守法上,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尊崇、敬畏和维护民法典。(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2.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全局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的重点课题。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领导干部完成在线教育学院网络学习平台民法典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效应。(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综合法规科)。

3.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律八进”宣传载体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工地、法律进渔船“法律八进”宣传载体,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影响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让民法典走进广大人民群众心中。(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三)在贯彻落实上开展“六个活动”

1.组织开展民法典法治大宣讲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邀请法学专家学者或律师到我局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大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办公室)。

2.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微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加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微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充分发挥创造力,将民法典与交通运输行业法规相结合,创作一部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或文艺节目,更好的提升宣传实效。(责任单位:综合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民法典学习宣传将纳入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整合运用自有媒体资源,综合运用门户网、微信微博公众号和各类视频客户端等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果,最大程度吸引群众关注和参与。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十七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财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财税中心工作,充分依托各种载体,坚持服务大局、把握导向,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紧扣宣传主题,围绕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项目推动,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税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20xx年4月,全国税务系统要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贴近百姓需求解读税收政策,重视百姓关注热点,以清晰简洁的文字音像,通俗易懂地解读得的成效,加大财税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税收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和税收宣传月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并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健县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陆雄飞龙脊镇党委委员(借调县政府办工作)。

祝义县财政局局长。

黄锡清县国税局局长。

胡尚华县地税局局长。

成员:乐永胜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丽卿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建军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蒙昌荣、胡学标、秦金生、贺玉香、秦丹曲、苏新维、

吴文勇、谭海香、李源、张瑕燕、曾凡凯、韦宝山、

韦双林、梁忠贤、卢晓明、彭培松、石庆松、朱珈霓。

四、活动安排。

(一)20xx年4月初,自治县政府领导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电视讲话。

(二)20xx年4月1日,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及在县城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三)开展20xx年第二届湘、黔、桂三省(区)四县“法制•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法律法规进万家”宣传与咨询、“百幅税收法制书画展”、税收法制宣传板报展等)。

(四)结合实际,开展各项税收活动,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

1、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突出便民指向开展税收咨询,通俗易懂地解读报道“营改增”扩大试点、扶持小微企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

2、开展税法“六进”活动。4月中上旬,联合团县委开展以“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为主题,走进贫困地区校园开展系列宣传慰问活动。开展“税收宣传进社区”活动,联合社区开展文艺宣传活动。

3、实施“互联网+纳税服务”活动。联合《桂林龙胜》官方微信平台设立“龙脊税月、你我共话”栏目,及时宣传税收政策、税收动态,解答纳税人咨询涉税问题。

4、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5、搭建多元化办税服务平台。建设自助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建立税收公告栏,实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

(五)加强税企培训、交流、互动。

1、共建纳税人学校。利用纳税人学校平台,推出培训课程表,由纳税人自行学习选择课程项目。重点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认定一般纳税人政策辅导、“营改增”政策及发票管理新政策、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进行培训。

2、为县域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税企交流,共建和谐税收环境。

(六)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有关税收宣传活动。

(七)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开展税收短信群发活动,利用短信平台宣传国税网站网址、纳税服务方式等。

五、工作要求。

(一)牵头单位和各协作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积极组织起来,配合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二)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抽出专人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确保各项税收宣传项目顺利开展。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十八

规定: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2、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规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

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民法典草案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禁止高利放贷。

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解读: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4、保护个人信息。

规定:

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解读: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草案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5、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解读: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该怎么认定?是共债共签还是单方举债共同偿还?民法典草案吸收了现行司法解释的有效做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或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否则不予认定。

6、增加遗嘱形式。

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解读:

打印遗嘱有法律效力吗?现实中,打印遗嘱十分常见,但却常常引发纠纷。对此,民法典草案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回应,对打印遗嘱的效力作出界定,明确了打印遗嘱必须具备的形式,填补了立法空白,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

7、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解读:

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让不少人心惊胆战,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草案作出这一规定,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这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十九

按照省法宣办《关于认真做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在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也是“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结合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现制定以下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宣传月时间。

20__年5月。

三、组织方式。

院办公室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其他各部门、各院系要积极配合实施。

1、宣传月期间,运用电子屏幕、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宣传媒介发布民法典宣传主题,在校园营造宣传民法典、学习民法典的浓郁气氛。(责任部门:宣传部、团委)。

2、开展“民法典进社区”公益宣讲活动,向社会群众传播民法典知识,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3、组织教职工参与民法典专题的理论学习活动,引导职工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4、各班级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帮助学生认识、学习民法典。(责任部门:学生处、院办公室)。

5、举办与民法典相关的专题讲座,在校园内向全体师生深入传播民法典知识。(责任部门:院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各部门、各院系应积极配合做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细化工作措施,周密部署,落实专人负责,有条不紊地推进活动方案计划,并做好图文音像资料收集整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等工作。

5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办公室_,电子版发送至邮箱___。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二十

各直属党组织,各直属部门:

20xx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现提出学习宣传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省守法普法重点工作“六项工程”,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4.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5.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3.举办民法典学习报告会。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4.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5.将民法典相关内容纳入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必修课程。

1.抓好青少年这个人生关键时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2.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力度,支持民法典相关学科发展,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1.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2.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3.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及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1.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宣传,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基本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的全覆盖,让大多数人都得到一次以上民法典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要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

2.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设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

4.在《河南日报》及相关网站开展《民法典知识百题竞赛》活动,请社会公众参与答题。

5.在河南电视台《豫事说法》栏目播出“聚焦民法典”系列专题片,通过对具体案例的释法析理,向社会公众讲解民法典对比原相关法律的亮点,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6.开展“诵读民法典,礼赞新时代”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科研人员、教师、警察、学生、律师、文艺工作者、农民、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个体从业人员等开展民法典诵读活动,在省内各广播平台、微信公众号播出、推送,扩大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7.“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在“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举办《民法典知识每日一题》在线答题活动。

8.用好普法阵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医院、景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加强在公交、地铁、轻轨、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站的学习宣传。全省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要突出民法典内容,基本实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都有民法典宣传内容,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9.围绕“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在郑州地铁1号线开设“民法典号”专列,在地铁车厢内外布展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在郑州地铁1号、2号、5号线沿线各站点通过车载显示屏、宣传板面等加强宣传。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防止产生负面舆情。

(三)落实普法责任。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把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中去。广泛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民法典,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各级普法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

(四)增强宣传实效。

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二十一

以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学习宣传民法典携手共创文明城。

三、宣传时间。

_年_月-_年_月。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法典专题学习。推动民法典学习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

具体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组织召开区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座谈会,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组建一支民法典宣讲团队伍。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通过举办本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班,各自组建一支10人左右的民法典讲师团队伍,形成我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结合工作职能在执法、司法、普法及教育活动中,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讲活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培训班对讲师团队伍进行培训。

具体要求:普法讲师团组成员名单于7月28日报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205室),区上将以此为基础成立区级民法典讲师团。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三)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一次《民法典》法治课间餐、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等“六个一”活动;结合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养工程,将《民法典》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升教师的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我和家人学民法”活动,通过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网络有奖答题活动,促进民法学习宣传进家庭、进校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建设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已经建成开放的各类法治宣传、法治文化阵地中增添民法典宣传的内容;在区法治文化主题街、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民法典专区;充分利用街巷围墙、工地围挡、出租车和公交车及公交站点等设施新建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使民法典宣传内容随处可见。各沿街部门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口号。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内容的更新和“法治公交专线”的打造,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车载led民法典宣传标语的播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学校师生、各类文艺人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积极性,创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和文艺节目,提升宣传实效。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文联积极动员全区文艺工作者开展书画、摄影、微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的创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十进”活动。组织区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案例,按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不同人群的关注点,选择有针对性的宣讲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战”“法律十进”“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具体要求:按照要求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统筹开展各个行业、部门的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七)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订购、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文解读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上门赠送民法典读本和宣传海报折页。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农家书屋、法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宣传资料的发放,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负责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向帮扶村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及资料的赠送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八)开展一次民法典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微信群等及时转发推送,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法典普法网络集群。充分利用普法类手机客户端、普法微信等平台,参加省市组织的民法典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具体要求:形成以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网络宣传矩阵。区司法局制作一批抖音短视频、动漫、h5等网络宣传作品,并通过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开展答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转发,并开通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参加每日答题活动,答题参与人数每周统计上报一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狠抓督促检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验收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结合“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评估检查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二十二

四月份是全国税收宣传月,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税收政策、法规,增强企业和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我局为配合今年即将到来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升活动的意义层次,扩大影响力和做大宣传规模,为贵局精心策划了切实可行的税收宣传活动方案,确保贵局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内容。

(一)活动主题。

“税收发展民生”

(二)活动口号。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

(三)活动组织机构。

信阳市国税局主办,信阳电视台承办。

“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媒体主唱,社会参与”的活动方式。

三、分工。

主办单位:选派专项负责小组,负责选拔出36支来自各大企业及八县两区参赛代表队、选择比赛合作的冠名及协办企业或单位、确定比赛所需试题、选定比赛所需奖品、邀请相关领导参加观看比赛并为获胜者颁奖。

承办单位:组织编导小组,负责比赛宣传造势、选取并布置赛场、组织策划比赛有序进行、编辑制作比赛资料。

四、时间及环节。

比赛时间:待定。

比赛环节;比赛初定分初赛、复赛、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内容由主办及承办双方协商后最终决定)。

五、宣传造势。

1、信阳电视台围绕税收宣传月知识竞赛的相关动态在信阳新闻联播中播出相关新闻3条。

2、各奖项评选方式、方法说明,赞助单位祝贺语,比赛前夕在信阳电视台高密度播放。

3、由编导组策划制作十分钟电视片一部。

4、税收宣传月主题及活动口号和各赞助单位祝贺语以流动字幕的形式在信阳电视台集中十天每天20次高密度播出。

5、制作播出比赛实况及颁奖晚会,中间插播赞助单位采访。6、主持人现场播报赞助单位名称3次以上,比赛现场为赞助单位布置条幅、安排方阵。

7、信阳电视台《跟我看电视》栏目,制作5分钟专题片全面宣传此次活动。

最热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通用23篇)篇二十三

为贯彻落实“_”普法规划,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我校根据《浙江省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电局、省普法办、省关工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本学期在高一学生中开展第__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文化,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体高一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__年5月——6月。

四、活动内容。

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全省“六五”普法校园行系列活动之一,贯穿“六五”普法全过程。我校今年主题活动安排以下内容:

(一)开展学法心得体会征信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读好书、长知识、增见识、组织学生通过阅读《法律连连看》读本,给家人、老师写一封“德与法”的感悟信,畅谈学法、用法、守法的体会与感受。

2、活动时间:20__年5月28日——20__年6月22日。

5月28日——6月8日:阅读阶段。

6月9日——6月15日:讨论阶段(其中6月11日社团活动课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行讨论)。

6月15日——6月22日:总结、写信阶段。

3、活动要求:紧扣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主题、以小见大、贴近生活、生动感人,信件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投稿时必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地区、学校、班级、联系方式以及指导老师姓名。

4、投稿方式:每班参加竞赛的信件由班主任(或语文老师)挑选5件,收集后统一交至政教处。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信进行评选,设“学法先进班”若干、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获奖的作品将在校园展览。

对于获奖的优秀信件,学校将统一寄至省“法在心中”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对征集到的信件进行评选,评选分为专家评选和网上展示评选两部分,高中组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届时,活动组委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并组织部分获奖作者与著名作家等进行现场交流创作活动。同时,经本人同意,择优聘选一批获奖作者为省青少年教育家学网和浙江电视台《浙江教育》栏目的小记者小主持人。

(二)开展校园法制歌曲传唱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以歌咏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人人传唱法制歌曲活动。

2、活动时间:20__年5月28日——20__年6月27日。

5月28日——6月6日:创作(选择)歌曲阶段。

6月7日——6月20日:排练阶段。

6月21日——6月27日:录制视频阶段。

(在高一年级挑选4人,组成校法制合唱团由音乐教师指导)。

3、活动要求:紧扣法制主题,体现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行为,倡导遵纪守法社会风尚的内容,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

4、活动形式:演唱形式不限,可以是独唱、小组唱,也可以是表演唱、歌伴舞,鼓励原创歌曲于节目参加活动。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视频行评选,设“法制歌曲传唱优秀班”若干名。

在校竞赛的基础上,选择优秀的作品参加更高层次的比赛。

(1)选拔参赛选手。省活动组委会选拔参赛选手分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各市组织分赛区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各选拔5个节目,由各市普法办以视频形式报送省活动组委会;第二种,未进行分赛区比赛的地区,由各市普法办将全部参赛视频提交省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省直赛区选拔,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分别进行评定,并确定参加全省比赛节目。

(2)全省比赛。在各地选拔基础上,进行全省青少年法制歌曲传唱比赛。比赛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分别进行,每组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同时,组织总决赛获奖选手,参与浙江卫视“我爱记歌词”节目演出。

五、工作要求。

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具体措施。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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