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申请书是向某个机构或组织递交申请以获得特定机会或资助的一种书面材料。这里有一些经过审核的更多申请书样本,供大家阅读和借鉴。
热门社保基数调整申请书(案例12篇)篇一
平均工资是制定社保征缴标准的依据,随着各地陆续公布平均工资,其社保缴费基数也据此进行了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出现上浮。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xx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随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定了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较上年增加了1860元。
此外,上海、重庆、深圳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进行了调整,上下限均比20xx年有所提高。如,20xx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512元和3902元,分别比20xx年增加1695元和339元;重庆明确,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五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分别比20xx年增加1324元和265元。
图说:部分人社保缴费将增加。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的社保费都会增加。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
但是,对于少数工资收入偏高和偏低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这部分人的社保费则会增加。
热门社保基数调整申请书(案例12篇)篇二
全体参保职工:
按照渝人社发〔2017〕138号文件规定:
“一、在我市20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7386元(5616元/月)执行。
二、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7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
根据渝府发〔〕111号文件规定: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暂按上年度执行的缴费基数计缴。待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缴费数额,并对核定后形成的差额办理结算。”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结合重庆市渝中区社会保险局的要求,我公司将从2017年7月开始以新缴费基数扣缴参保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同时补扣各项社会保险在基数调整以前(1-6月)产生的基数差额费用。
具体扣缴方式如下:
一、年12月31日之前的参保职工,以申报的年度工资作为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并同时扣缴各项社会保险在基数调整以前(1-6月)产生的基数差额费用。
二、2017年1月1日之后的参保职工,以参保时申报的基数作为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并同时扣缴各项社会保险在基数调整以前(1-6月)产生的基数差额费用。
三、申报的基数在3370及以下的,以3370作为今年的缴费基数;申报的基数在3371-16846之间的,以申报的基数作为今年的缴费基数;申报的基数在16847及以上的,以16847作为今年的缴费基数。
四、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1500)、上限为16847,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工作随本次社平调整工作一并进行。
以上费用的扣除将体现在2017年7-8月的工资发放和费用核算工作中,请各位员工予以支持理解!
热门社保基数调整申请书(案例12篇)篇三
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上海将优化调整职工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1、4月7日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网址:)打印《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亦可持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打印。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请相关单位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申报调整。
3、20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年4月1日起调整,并从2016年5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征收。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注入缴费卡内,以免对个人权益造成影响。
4、根据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2016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上海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
降低社保费率的三大好处。
1、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作为“三去一降一补”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国“两会”决策,直接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举措,而且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宽松的市场经营投资环境,改善企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激发企业活力,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持久的发展动力。
2、进一步降低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水平,也为促进职工收入增长提供重要支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是提升本市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有利于提高企业所得,进一步做大蛋糕,进而为提高普通职工收入创造条件,为经济平稳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打下更好的基础。
3、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有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当前经济增长压力加大,必须下决心帮助企业降成本。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利于提振企业信心,提升企业效益,从而为社会保险基金和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热门社保基数调整申请书(案例12篇)篇四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49号)精神,2016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劳务派遣)为56385元。据此,2017年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范围调整如下:
一、企业性质职工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19元,上限为14096元;。
二、机关事业性质职工医疗保险、生育、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自动调整为4699元,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数自动调整。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17年7月开始执行,请各单位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认真做好缴费基数调整申报工作:可直接通过社保网报系统自行调整申报(支持导入导出批量调整),也可先到社保窗口以u盘获取导出报盘填报后再返还社保窗口导入申报,申报截止期为2017年7月20日。
缴费单位应当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情况,并打印纸质报表让全体职工签字确认后再进行申报调整,职工签字的纸质报表由单位留存备查。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缴费基数另定。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社保基数调整申请书(案例12篇)篇五
参保单位按核定缴费基数缴纳2016年社会保险费,办理人员增加、减少及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个人账户清算;已预缴的参保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费结算,先到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大厅40-57号窗口打印缴费征集单,然后到三楼财务窗口进行实收分配;网上申报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应及时将《20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申报表》送至40-57号窗口。
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25号)规定,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2%阶段性降至1.5%,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1%,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新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期限为两年。
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的参保单位分别在绿园分局、双阳分局、九台社保局办理以上业务。
待遇核定。
(1)参保单位完成正常缴费后,按新退休审批流程(见长社保[2016]1号文)申办2016年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业务。
(2)2016年企业病故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待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后另行通知。
(3)2016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原单位办理完失业保险缴费后,尽快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参保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待遇核定业务在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服务大厅(九台区的参保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待遇核定在九台社保局)办理。
关注2、个体参保人员有关业务。
正常缴费。
2016年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5087元、3617元、3201元,个体参保人员可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110%、120%为基数缴纳2016年养老保险费(见下表):
其中:选择110%和120%两个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高按100%基数的标准核发。
缴费档次不变的个体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险卡直接在吉林银行网点完成缴费;缴费档次变更的,缴费前需先到社保局个体分局二楼22-33号窗口办理变更后到吉林银行缴费。
1-6月实现再就业的业务办理。
为避免业务集中,办事人员等候时间过长,社保局将采取分流方式为上半年实现再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员办理缴费转出业务。再就业人员需持身份证、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按表中对应时间到个体分局二楼22-33号窗口办理。
达到享受养老待遇(年龄)的缴费办理。
(1)有档案的个体参保人员:
在达到享受养老待遇(年龄)前一个月,到存档部门申请档案转移,并按《退休申报通知单》规定日期到社保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大厅(以下简称:企退申报大厅)办理退休申报。在接到退休审批合格通知后,如不变更缴费档次,可直接持社会保险卡在吉林银行网点缴纳退休前的养老保险费;如变更缴费档次,需先持身份证到个体分局二楼22-33号窗口办理缴费档次变更手续后,再到吉林银行缴纳退休前养老保险费。缴费不足人员须持身份证、退休资格审核表(复印件)到个体分局二楼22-33号窗口办理一次性缴费业务。
(2)无档案的个体参保人员:
在达到享受养老待遇(年龄)前一个月到企退申报大厅申报退休。办理完退休申报手续后,如不变更缴费档次,可直接持社会保险卡在吉林银行网点缴纳退休前的养老保险费;如变更缴费档次,需先持身份证到个体分局二楼22-33号窗口办理缴费档次变更手续后,再到吉林银行缴纳退休前养老保险费。缴费不足15年人员须持身份证到个体分局二楼22-33号窗口办理一次性缴费业务。
1-6月份个体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核定。
为避免业务过度集中,对1-6月已经人社局审批通过,且已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体退休人员,市社保局将以分批发送短信的方式通知其办理养老金核定相关手续。
请符合前述条件的个体退休人员注意查收市社保局的短信,及时凭短信和身份证到企退申报大厅办理《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表》和《吉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签字确认等相关手续。如本人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签的,需持退休人员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印在同一张a4纸的版面上)办理。
双阳区、九台区的个体参保人员分别在双阳分局、九台社保局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关注3、业务经办地点。
1、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大厅:民康路1012号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办公楼东侧2楼。
2、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服务大厅:民康路1012号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办公楼东侧3楼。
4、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1-2楼。
热门社保基数调整申请书(案例12篇)篇六
驻区各参保单位、个人:
根据市社保中心相关文件通知,自2017年4月起,缴费基数和费率调整如下: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元和15795元。
二、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
三、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和6731元。
四、自2017年4月起,阶段性降低我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1.5%调整为1%。其中,单位0.5%,个人0.5%。
热门社保基数调整申请书(案例12篇)篇七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16年度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金额。
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为49.6元。
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为170.04元。
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为5.67元。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为347.2元;。
养老保险:
100%档次的个人月缴费为1417.2元。
60%档次的个人月缴费为850.4元。
40%档次的个人月缴费为566.8元。
失业保险:
100%档次的个人月缴费为85.03元。
60%档次的个人月缴费为51.02元。
40%档次的个人月缴费为34.01元。
热门社保基数调整申请书(案例12篇)篇八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102号)文件,20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17.2元、失业保险费85.03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850.4元、失业保险费51.02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6.8元、失业保险费34.01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70.04元、失业保险费5.67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47.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9.6元。
206月13日。
热门社保基数调整申请书(案例12篇)篇九
2017广安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2016年度个体参保人员以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和100%三个档次选择确定缴费基数.。具体缴m标准如下::
40%:缴费基数24240元/年,缴费金额4848元;
60%:缴费基数36360元/年,缴m金额7272元;
100%:缴费基数60540元/年,缴费金额12108元。
2017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的月缴m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上月工资进行申报,按此确定的职工月缴费工资低于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按缴费基数下限2018元确定,高于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缴m基数上限15130元确定。
热门社保基数调整申请书(案例12篇)篇十
按照相关规定,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能提前退、也不能提前取,一定要等到退休。不过,符合以下情况可以办理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除了以上条件外,要等投保人到了退休年龄,即男性60岁,女性55岁或50岁,才可以一次性退回个人账户资金,单位缴纳的部分不退。并且,只有养老保险可以退。个人账户每月缴纳的比例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8%,单位缴纳部分的比例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0%。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退保那就大大划不来了。只能退一小部分不说,还要到退休年龄才能退,到时候再加上货币贬值,损失更大了。
所以,一定不要盲目退保。一旦退保了,如果想要重新参保,之前养老保险已缴纳的年限就清零了,要重新开始计算,对投保人的退休产生影响。同时,中断了医疗保险的参保时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也要重新计算,可享受的医保待遇也将受到影响。
社保是按累计年限计算的,只要累计缴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即可享受退休金待遇。如果由于经济原因不能继续缴纳社保,可以先办理手续停交,等以后资金充足了再续交。
热门社保基数调整申请书(案例12篇)篇十一
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必须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医疗困难救助,各项保费缴纳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确定(有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在80%至300%确定缴费基数),并按18%的比例计算为580.46元/月;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按8%的比例计算为322.48元/月;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按每人每月3元标准缴纳;医疗困难救助费按每人每月1元标准缴纳。各项合计为906.94元/月,全年为10883.28元。
继续按非城镇办法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确定,并按18%的比例计算为580.46元/月,全年为6965.52元。
灵活就业人员跨年度缴纳中断月份社会保险费,各项保费补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基数按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并按18%的比例计算为725.58元/月。基本医疗保险的补缴基数按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按8%的比例计算为322.48元/月。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应一并补缴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按每人每月3元标准补缴。各项合计为1051.06元/月,全年为12612.72元。
另外,社保中心温馨提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萧山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续缴当年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必须在201x年12月29日16时前在代扣存折账户内存入当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的保费为834.91元/月),因存款不足等原因逾期缴纳(跨年度时)则按新一年的补缴标准办理补缴。同时,为切实方便群众办理缴费手续,区社保中心已联合萧山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单笔缴费业务系统,参保人员需办理当年缴费或跨年补缴业务均可到我区农村商业银行下属各网点按照“单笔现金”方式进行缴纳。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部分工业企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我市将对部分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并于12月开展集中减征。
据了解,本次临时性下浮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象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保缴费的部分工业企业,下浮的幅度相当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企业职工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本次临时性调整预计为全市3000多家工业企业减征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社会保险费5800万元。
步入201x年,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天津市人社局近日公布,201x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据记者查询测算,天津20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涨幅分别为11%和10%。
公开信息显示,除天津市外,201x年1月1日起,福建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按此标准计算,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将比以往增加60元;在江西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x年缴费基数最低为1550元、最高为11625元,较去年分别增加130元和975元。
财政部发布《关于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显示,20,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5994亿元。不过,按照现行规定,这笔钱只能存银行、购买国债,虽然保证了基金安全,但基金收益较低,赶不上物价上涨幅度,这就造成了社保基金的贬值。如何实现既降低缴费水平,又不影响当期社保缴费收入,尚需进一步研究。
据人社部方面透露,目前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方向已经确定,在具体方案的设计上,重点是统一确定缴费的基数和费率,归集中央统筹基金进行省际的余缺调剂,同时允许省级地区在确保全国统筹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费率和待遇调整浮动幅度,从而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热门社保基数调整申请书(案例12篇)篇十二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
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平均工资是制定社保征缴标准的依据,随着各地陆续公布平均工资,其社保缴费基数也据此进行了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出现上浮。
1、北京。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随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定了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较上年增加了1860元。
2、上海。
3、重庆。
重庆明确,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五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1324元和265元。
影响个人和企业钱袋子。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表示,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对社保负担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但同时随着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措施的落地,企业的负担最终有望减轻。
并不是每个人的社保费都会增加。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
但是,对于少数工资收入偏高和偏低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这部分人的社保费则会增加。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