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

时间:2023-11-15 作者:HT书生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

毕业论文是一项系统性的研究工作,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毕业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一

3、村民小组的法律主体地位探析。

4、浅谈公司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5、非遗视角下蒙医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6、中概股回归a股的路径选择及法律风险防范。

7、高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法律风险浅析。

8、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分析。

9、民宿热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0、探析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与创新市场法律风险。

11、论法律语境下的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以融合与创新为中心展开。

12、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中的军民融合法律政策研究。

13、论公海水下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14、武警部队使用无人机实施反恐维稳的法律规制研究。

15、论我国电动自行车的行政法律规制。

16、董事性别结构多样化的法律规制。

17、基于obe理念的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18、铁路电子客票法律问题思考。

19、自动驾驶汽车致害的法律责任问题探究。

20、破坏性膜拜团体法律规制路径分析。

21、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品认定及法律保护。

22、探究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对策。

23、试论中国法律文化视角下辩诉交易的可行性及构建。

24、浅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25、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法律责任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

26、论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

27、公司初创期法律问题简析--以公司章程自治不足为角度。

28、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研究。

29、环境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析。

30、人工智能的刑事法律地位探讨。

31、高空坠物问题的法律研究。

32、夫妻共同债务裁判法律适用的研究。

33、宪法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定位反思探究。

34、提升社会工作者法律素质途径探析。

35、法哲学视野下的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

36、中国民航法律规制的发展与完善。

37、论网络综合治理下自媒体的法律规制。

38、从法律视域分析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的分割问题。

39、构建水利法律制度的保障体系研究--评《水利企业经理人法律风险防范》。

40、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二

60、春秋时期成文法颁布的背景分析。

62、中国法家思想兴衰的原因探析。

63、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制的影响。

64、试析董仲舒的新儒学思想体系。

65、论中国古代社会的特权制度。

66、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分析。

67、试析清末移植西方法律失败的原因。

68、试析革命根据地的法制特征及其对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69、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特征及其影响。

70、从中国法制历史分析中国缺乏宪政传统的原因。

71、论我国劳动法的法律地位。

72、劳动法的完善及修改建议。

73、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建议。

74、女职工就业法律保护的完善建议。

75、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76、论我国年休假制度的法律体系建立。

77、论竞业禁止条款的法律完善。

78、商业秘密保守法律问题的研究。

79、反年龄歧视法律研究(论我国三十五岁现象)。

80、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的适用。

81、举证责任的分配与适用。

82、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难的原因及对策。

83、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权利不平等倾向。

84、民事执行中的拒不履行。

85、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纠纷中的适用。

86、完善我国审级制度。

87、谈共同危险行为中的举证责任。

88、论民事诉讼中的再审程序。

89、论法院依职权追加当事人存在的问题。

90、诉讼代表人的地位。

91、试论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92、谈谈民事司法改革。

93、权利与义务的法理思考。

94、依法治国的法理思考。

95、隐私权与知情权法理思考。

96、入世我国法律政策的应变思考。

97、第四权力--新闻媒体的权力行使思考。

98、司法、检察解释的法律效力思考。

99、公司法完善的思考。

100、国企改制的若干问题。

101、法人治理机构的若干问题。

102、入世我国知识产权完善问题。

103、入世与我国版权(或商标、专利)保护问题。

104、入世我国企业创品牌若干问题。

105、网络知识产权若干问题。

106、当前我国房产纠纷法律问题。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三

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写作法学论文,最重要的是选题。一般的学习法律者除外,凡是涉及到法律要深入做的时候,那么,无论确定专门的学习、研究方向,还是写作论文、谋划长篇巨制,都首先面临的是选题的问题。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同样也是这样。因此,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首先要确定好选题,然后才能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的搜集资料、谋篇布局、开始写作。不然的话,上来就写,写完了就撕,很难写出好的作品,毕业论文也就很难过关。有些同学经常到了开题的时候,找到我,央求说,老师给我出一个题目吧!但是,论文题目不是那么好出的,而且学生自己究竟对什么问题感兴趣、有积累,并不完全清楚,还是要靠学生自己好好地进行选题。

法学院学生,尤其是硕士研究生,在开始进行学习的时候,首先就是要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指导硕士研究生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和学习刚刚开始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确定研究的方向。例如有的学生愿意做抽象的民法研究工作,我给他确定民法总论的研究方向。为什么要给他确定这个方向,就是因为我对他的学习和研究很了解,他对民商法的基本问题都是很精通的,基础很好,尤其是处理具体问题,应用民商法的理论得心应手,这也使他在同学中的威信很高。这个同学是很有才气的,要研究一个一般的题目是很不成问题的。所以,选取民法总论这个方向给他,既有难度,他又是能够胜任的。还有一个同学,他的特点是修养很好,基础很好,个性是在哲学的层次上,有很敏感的感觉,也是很有前途的。而民法哲学这个题目是很难做的,几乎是一个新的领域,此刻没有多少人能把这个问题做得好。他有这个实力,那就让他做。应当说,在选取方向上,因为都是民商法专业,选取什么专业,只要结合自己的特点、长处和爱好,就行了。

更重要的是选取具体的题目。

来就是有研究方向的,选题相对较为容易一些。

第一,选题要小。

有人写文章没有人愿意看呢就是又瘦又小,干干巴巴的,没有嚼头,看了头就明白尾。这样的文章,就是没有人愿意看。同样,毕业论文的题目也要选得小,在有限的文字中,尽力地展开,扩展它的深度和广度,文章才能够做好。

小要小得适当,与自己所要说的资料相适应。例如,要写一部20万字的“意思自治原则”,那就要下很多功夫,没有功夫,写不出来20多万字。但是,要选取大一点的,像“民法的基本原则研究”,要20万字,就仿佛差点意思了。文字不够,写出来的东西就会很平,没有深度。自己要仔细斟酌一下,根据自己的题目,掌握的材料,要与论述的深度相一致,这样就很好了。选取毕业论文的题目,更要注意这些,题目就更要小,能够用万八千字说得很透。即使是硕士论文或者博士论文,篇幅较大,但是题目也不能大。题目做大了,就做不到这一点了。有一个比较通俗的比方,就是刀越锋利,刀刃就越窄,好钢就集中在刀刃上了。写文章大概也是这样的道理。

第二,思路要宽。

题目小了,资料就要深。要想把文章写得深,只有思路宽,想的问题丰富、深远,历史的,现实的;横向的,纵向的;中国的,外国的;理论的,实践的;统统都要想到。

做一篇学位论文,上面这些问题都要思考到,思考得不周到,都会影响论文的质量。

当然,做不同的文章,要根据不同的资料对上述问题有所侧重。比如,写一篇法制史的文章,当然侧重的是历史的资料,但是要注重历史上的这种制度对现实的借鉴好处。写外国的东西,同样要注重研究对中国的借鉴好处。有一名研究生写的一篇论文,介绍的是美国的信托制度,历史到现实,说得很详细,说得也很好,但是没有写对中国的借鉴好处。这样,就仅仅是一篇介绍性质的文章,降低了文章的分量,充其量是将外国的制度、知识介绍到中国来。我提的意见是,如果结合中国的实际状况,研究信托制度对中国法律的借鉴好处,以及怎样借鉴,写得好,就是一篇很好的文章了。

二、选题的主要方法。

我在给一些研究生讲法学论文写作的时候,谈到具体的选题,都结合自己的写作实践经验,给他们介绍我的具体方法。下面我介绍自己应用最多的三种方法。

一是“夹空”法。

所谓“夹空”,其含义,就是选题尽量在理论的夹空中选取,在别人都没有选取过的空间当中选取。在此刻的理论研究中,超多发展的是边缘学科,最引人注目。而且研究边缘学科最容易取得成功。在传统的学科中,也有这种“边缘”的题目。比较形象地讲,就是挨近的两个问题都有人研究了,但是,在这两个题目中间,还能够发掘出一个既与两个题目有联系,又与两个问题不同的题目。这就是夹空中的题目。选取这样的题目,我以前说过,就像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一样,是包打胜仗的战术,是包打天下的题目。我在部队的时候学过军事学。林彪的“一点两面”战术,批判尽管批判,但打仗是十分管用的。它的核心,就是攻击一处敌人,首先要选取一个点,作为主要的攻击点,然后再选取至少一个或者更多的“面”来配合,辅助进攻。能够试想一下,一个人,一个军队,如果腹背同时受敌,那他就只有一个选取:“跑”。所以说,“一点两面”是打的击溃战,不是歼灭战,但是确实如林彪所说,是包打胜仗的诀窍。“夹空理论”也是包打胜仗的诀窍,应用于选题上,选得好,题目确定得好,文章就有了一半以上的成功率。

是得不到理解,到目前还没有在民法实践中采用,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写文章能够用这样的方法,选取专著的题目,也能够用这种方法。此刻的专著何其多,虽然精品不多,但是很多问题都有人论述到了。在选题的时候,要注意运用这种方法,选取最容易突破的题目,最好是没有人做过的,做起来,才有前途。写作毕业论文,根据自己的论文容量,选取夹空中的问题写作,是最成功的方法。

应用这种方法选题,大家能够看一看我写的《侵害自由权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我很满意的文章,在《法学研究》百期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得优胜,得到这一荣誉。这一篇文章,就是对人身自由权及其保护的题目,是以前从没有人写过的。我在实践中发现了这个题目,并且把它做出来,能够说是成功的。这篇文章说的案件,就是我在文章中经常提到的张莉莉案件,是一个典型的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案件。但是,在对这个案件进行讨论的时候,我的意见却没有人支持,最后以侵害名誉权的案由结案。这一点也说明了“名誉权是一个大破筐,什么难理解的问题都能够装”的这个结论。最近我在人民大学和耶鲁大学联合召开的名誉权保密权国际研讨会上说了一个观点,就是“应当对名誉权开展一个瘦身运动”,就是要对名誉权进行减肥,使其名副其实。《侵害自由权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也是夹空理论的成果。

介绍一个选题资料,就是写作毕业论文是不是能够写人物。我们的法学毕业论文,一般都是论述制度,没有论述人物的。但是我想,写作一位学术人物,写出他的学术思想,也是很重要的选题。因此,我确定我的一位博士生,就写《佟柔民法思想研究》。我看是一个很好的选题。

采用夹空法选题,基础是能够找出夹空。这就需要有学术的修养。没有很深的学术修养,找不出来夹空。因此,在平时学习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搜集资料,掌握住研究防线的学术动态,才能够应用夹空理论选出自己的选题。

二是“综合法”。

综合法就是对一个问题进行综合论述,综合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自成一体。在每年结束的时候,总是有学者对某一类的问题进行综述,指出一年来,这门学问取得了哪些进展,取得了哪些成果。这是最典型的综合法的运用。还有,在一个讨论会上,对那些讨论的问题有哪些意见,各种意见的根据是什么,综述出来,也是很好的资料。但是这种选题方法,不适合做毕业论文,因为毕业论文不准许写综述的文章。

还有一种运用综合法选题的方法,就是对某一个问题中的几个问题进行综合研究,例如《某某问题三论》等,也是这种方法选题。这种选题方法,要对这个问题有较为透彻的了解,对研究的这些问题有明确的意见,确有新意。要明白,采用这种方法选题,仅仅是吃别人的东西是不行的,那样的东西是没有深度的。要记住,任何文章,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方法选题,都要有自己的独到的见解。如果没有自己的见解,没有自己的独特意见,那就宁可不写。类似于“三论”、“几论”这样的文章,也不能应用于毕业论文的写作,因为毕业论文要有一个主题,“三论”就有三个主题,“几论”就有几个主体,不贴合要求。

三是“超越”法。

在写作毕业论文的选题中,也能够选取大家都论述过的题目,在综合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超越前人所有的论述,做出自己的分析和结论。我把这种方法叫做“超越法”。

这种方法与“夹空法”正好相反。夹空法是研究别人没有研究过的东西,包打胜仗。超越法则是对大家都说过的东西,说出比别人更高明的意见,超越前人的议论。这种方法选题有其难处,这就是要在研究了全部、所有的同类著述以后,才能够做出这样文章来。因此,用这种方法选题,写作时下的功夫就要更深。没有实力,用这种方法选取题目,做起来很艰苦。但是,在此刻,我国学术界的法律研究是很深入的,绝大多数的题目都被别人做过,要选取一个别人没有做过的题目,是很难的。大概在行政法和商法中,这样的题目还很多,但在传统民法、刑法中就很少见了。因此,在毕业论文选题中,超越法是经常用,当然也很难做好的一种方法。

运用超越法选题,首先要很好地看书,积累资料,掌握这一专题的来龙去脉,各家各派的学说观点,综合比较分析,归纳总结,看看自己在这个问题上,能不能超越各家各派的理论,自成一说,自成体系,别有新义。如果有这个潜力,就能够选取这个题目。此刻的积累资料掌握学术动态,方法简单多了,上网、googl、百度,等等,一搜,有关的论文就出来了。不像我们那时候,天天蹲在图书馆,一张一张地记卡片,没有多少天的苦读,选不出来好的题目。

在实际的学术研究中,经常是运用这种方法来选取题目的。个性是选取做驳论的文章,更是要用这种方法,把要反驳的问题说透,然后提出自己的主张。我有一个老师,在讲课的时候,经常是批判了这个学者,再批判那个学者,几种观点都批判完以后,至于自己是什么观点,他说:“那还没有想好。”我反对这样做学问。但是也有人主张这样的做法也是必要的,因为不破不立,先破了大家的观点,然后给别人立论就打下了基础。还有一位老师讲课,每次都是“某某说”不对,“某某说”不对,“某某说”也不对,“我的观点永久是折衷的意见”,即“折衷说”。这种说法也不值得提倡,然而这种说法实际上就是超越法的应用,但是是没有应用好而已。

应用这种方法选题,大家能够看一下我写的《论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这篇文章,发表在《法学研究》1995年的哪一期上,能够查一查。这篇文章就是用的超越法选题,对以往的这类学说都做了分析,提出了延伸保护的主张。从题目的深度和广度上,都能够成就一篇较大的文章,因而就写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的制度中,选用的就是我的人身权延伸保护的理论。这也是我的一个很得意的研究成果。当然也有人在批评,但是,这种观点的认识,总还是比以前的一些说法有所进步。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毕业论文要求学生选取具有理论和实际好处的课题进行认真研究,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要求选题立论正确、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论述清楚、文笔流畅,贴合规范的写作格式并同时到达必须的字数(5000字左右)。论文应是在调查研究、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写出的、有独立见解的学术性文章。在写作过程中应尊重导师,虚心学习,严谨为学,诚实为人。收集资料、占有材料均要实事求是,摘录要贴合作者原意,不能断章取义,资料要注明来源。

论文选题基本原则。

1、选取学科方向。

学生能够在以下法学学科的二级学科下选取论文的具体方向:法理学、民法学、商法学、法律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

2、选题的原则。

原则是“兴趣+知识+资料”,在选题时要充分思考需要和可能;选题具有好处,包括理论好处、实践好处。个性期望学生透过做论文,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必须的实际问题;所选取的题目能够为专科毕业论文所包容,避免题目过大。

3、选取题目。

学生选题时:结合本人工作和生活实际、结合课程学习,选取感兴趣的题目。对于学生结合自己的社会实践选取的论文选题,应给予鼓励和支持。

学生在选题要注意避免:大题小做,选题陈旧。鼓励学生对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于一些过于陈旧的选题,诸如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其预防;家庭暴力问题之我见;一些理论强度较深,不适合专科阶段学生写作把握的论文,例如我国物权制度研究;孔子法律思想探析等推荐学生不予选取。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四

功底,又掌握并且能较熟练地运用写作技巧。现就与此有关的问题,阐述如下。

选题在论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论文题目选得准、选得恰当,写作就能顺利进行。所谓论文题目选得好是“论文写作成功的一半”之说,就是这个道理。选题的作用主要有:

1、能确定研究方向。法学研究发展很快,门类繁多;法学中待研究的题目也不少。

2、能促进构思活动。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是一种精神劳动。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是为获得法学研究成果而进行劳动的体现,也是客观事物在作者头脑中经过反复思考后反映出来的产物。

3、能指明写作思路。学术论文的题目选定之后能促使自己构思怎样开头,怎样发展,怎样深入,怎样完篇。

1、有研究价值。它是指法学论文题目有学术价值,即有助于法律专业和法学学科的发展。

2、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指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指导或促进作用。

3、有创新性。它是指该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根据这个题目写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能填补本专业的空白。

4、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性。它是指自己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虽然有人已经写过,但内容不深刻或不全面,或有疏漏甚至是谬误之处。

5、有强烈的创作欲。由于写作法学学术论文需要付出艰辛的脑力劳动,要克服重重困难,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自己有主动的强烈创作欲望。

6、符合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这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题目,是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内的题目。法学学术论文,是法学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文章。

7、吸收相关学科的知识,使法学专业知识与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逻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等知识相融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写出创新突出,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的学术论文。

1.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

2.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耀宇诉斗鱼案为例

3.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版权问题探析——以新浪网诉凤凰网中超体育赛事直播案为例

4.同人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为例

5.论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

6.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

7.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兼评奇虎诉江民案

8.我国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思考

9.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研究

10.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案评析

11.王老吉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评析

12.我国声音商标的法律保护探析——以腾讯声音商标案为视角

13.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14.实用艺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15.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探讨

1、论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

2、论预约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

3、论买房“跳单”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责任

4、论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法律责任

5、小区车位归属问题研究

6、论所有权行使的限制

7、论快递服务合同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8、快递丢失与毁损的赔偿责任

9、论快递服务合同之保价条款

10、网约车违约的法律问题研究

11、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12、论“恶意差评”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责任

13、小区道路公共化的民事问题研究

14、论不可量物侵害的认定与赔偿

15、论有限合伙人的管理权

1.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发展的新路径

2.国际海底遗传资源法律地位探讨

3.论设立公海保护区的国际法基础

4.论“冰上丝绸之路”的国际航运法律挑战

5.美军“航行自由行动”之国际法合法性分析

6.论海平面上升对海洋法的影响

7.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制度探析

8.论网络主权原则

9.论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新趋势

10.朝鲜半岛停和机制转化的国际法探析

11.英美法对叙利亚动武与“人道主义干预”的未来

12.恐怖主义犯罪与“或引渡或起诉”义务

13.论国际法上的审慎义务(due diligence)

14.国内法院解释国际公约的路径分析——以中国实践为中心

15.南海仲裁裁决中“岩礁”裁决理据之国际法分析

17. 2018年东帝汶与澳大利亚强制调解案的国际法解读

18.国际法院查戈斯群岛咨询意见案之咨询管辖权研究

20.应对iuu:渔业补贴规则最新进展

1、论国有资产流失及治理的法律对策

2、对当前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的法律思考

3、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路径

4、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关系研究

5、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制度研究

6、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研究

7、对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法律界定标准研究

8、反垄断法的实施问题研究

9、互联网背景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问题研究

10、对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研究

11、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

12、当前背景下的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眼睛

13、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研究

14、产品召回制度研究

15、虚假广告法律治理研究

1、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析

2、论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研究

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研究

5、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维稳工作探析

6、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腐败问题研究

7、人治与法治辨析

8、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

9、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

10、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探析

11、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12、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

13、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14、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及解决

15、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探析

16、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17、对某一社会热点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

1、公司人格制度研究

2、论累积投票制度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作用

3、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

4、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5、试论公司资本比较研究

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

7、试论少数股东权的法律保护

8、试论公司法的价值

9、公司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研究

10、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11、论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方式问题的修改与完善

12、试论一人公司

13、完善我国公司法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

14、试论公司法的理念及变迁

15、公司法功能之比较研究

16、董事勤勉义务比较研究

17、试论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18、试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19、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比较研究

20、公司登记制度比较研究

21、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比较研究

22、股东资格问题研究

23、公司治理模式比较研究

24、试论公司债

25、试论公司的发起人

26、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

27、试论公司法中表决权排除制度

28、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29、我国公司法监事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30、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

1、“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

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3、针对网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罚相应立法的完善

4、网络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5、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界定:兼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现状

6、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7、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

8、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

9、试论死刑适用应设年龄上限的合理性

10、关于社区矫正若干问题的思考

11、论转化犯

12、期待可能性研究

13、论数罪并罚的根据:兼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14、试论诱惑侦查在我国的法律规制

15、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16、有关安乐死的立法问题的几点思考

17、浅谈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及现实对策

1、从法制史的角度看死刑在我国的存于废

2、浅析我国奴隶制时期“礼”的思想

3、《唐律疏议》在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史上的地位及影响

4、唐代两税法研究

5、试析唐代赋税制度的变迁

6、从唐代法典看儒家思想对古代立法的影响

7、洋务派“中体为用”法律思想评价

8、论汉律中的礼法融合

9、论董仲舒政治法律思想

10、从“春秋决狱”看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

11、对“亲亲得相首匿”合理性思考

12、容隐行为出罪化思考

13、论投匿名文书告人罪

14、唐代官吏职务犯罪研究

15、唐律共同犯罪论

16、唐律中涉外法律规范的意义

1、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的民事规制

2、主观预备合并之诉

3、论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

4、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探究

5、举证妨碍问题探讨

6、民事诉讼自认制度探究

7、论法官释明权

8、既判力的作用及其正当化根据

9、论法官强制调解的原因及对策

10、论当事人处分权的程序保障

11、连带债务诉讼研究

12、民事诉讼中预决事实研究

13、论强制反诉

14、执行参与分配制度之探析

15、论被执行人的变更和追加

1、试论风险社会背景下刑法的谦抑性

2、试论刑法解释的限度

3、试论正当防卫的限度

4、试论偶然防卫

5、和谐社会视野下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

6、刑法的刑事政策化及其限度

7、试论我国刑法中的身份犯

8、试论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9、共同犯罪停止形态探析

10、片面共犯若干问题思考

11、试论间接正犯

12、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

13、试论不作为犯罪的先行行为

14、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思考

15、试论我国刑法中的罚金刑

16、资格刑的反思与重构

17、限制死刑的价值考量

18、试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

19、社区矫正立法的若干建议

20、“扒窃”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析

21、试论危险驾驶罪

22、试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3、试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24、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司法认定

25、试论转化型抢劫罪

26、诉讼诈骗行为的性质辨析

27、试论寻衅滋事罪

28、恶意透支行为的司法认定

29、试论受贿罪的主体

30、考试作弊犯罪若干问题的思考

1、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研究

2、亲属间的拒证特权研究

3、刑事缺席判决制度构想

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5、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研究

6、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刑事诉讼的影响

7、沉默权制度研究

8、死刑复核程序法律监督研究

9、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研究

10、论证据裁判原则

11、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12、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

13、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制度改革

14、试论我国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15、浅析当前我国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16、刑事速裁问题探究

1、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最惠国待遇研究

2、美国贸易法“301条款”探析

3、论我国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策略

4、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意义及中国的实践

5、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6、论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

7、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后果分析

8、信用证欺诈及相关问题研究

9、一带一路”区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

10、wto争端解决机制与icsid机制的比较分析

11、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法律问题研究

12、外国对华出口商品反倾销比较研究

1、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思考

2、地方人大保证宪法实施职能研究

3、合宪性审查制度研究

4、人大监督权与宪法实施研究

5、我国宪法实施路径与方法研究

6、论宪法解释的功能

7、论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

8、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9、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能调整研究

10、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

11、论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定位

12、论公务员的廉洁义务

13、论教师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

14、行政诉讼跨区管辖改革研究

15、社区矫正的现、问题与对策--以六安市某县(区)为例

16、公共服务外包法律规制

1、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2、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与防范机制研究

3、论未成年人逮捕制度

4、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5、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与矫治制度研究

6、“留守型”未成年人犯罪社会预防机制研究

7、大数据背景下隐私权的刑法保护

8、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问题研究

9、侦查阶段律所会见权问题研究

10、我国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

1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有效辩护

1、施救者注意义务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2、论民事主体制度的完善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3、论非法人组织制度的完善

4、论法人的分类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5、论民法的渊源 —从国家政策到习惯

6、民法基本原则司法化探讨

7、论民事时效制度的完善

8、死亡宣告申请人顺位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9、监护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10、民事行为效力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11、合伙制度研究 —以民法总则的修订为线索

12、特别法人制度研究—以民法总则为语境

13、论个人信息保护—以个人权利最大化和社会管理效率平衡为语境

14、论代理行为的效力

15、现代化背景下的人身权问题研究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五

109、个税监管问题。

110、房产装修市场规范问题。

111、两大法系的联系与区别----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两大法系的走向。

112、英国信托制度的历史演变。

113、陪审制度考。

114、试论违宪审查制度。

115、欧洲法院审刑程序分析。

116、法国民法典的历史评价。

117、德国民法典的历史评价。

118、明治维新时日本法制发展的影响。

119、1787年美国宪法的历史意义。

120、行政审判制度的历史发展。

121、试论债的相对性。

122、试论不真正连带债务。

123、债的保全制度分析。

124、最高额抵压中若干法律问题分析。

125、我国《担保法》和主要缺陷及修正建议。

126、试论契约目的落空制度。

127、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128、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29、商业秘密侵权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

130、论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

131、略论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134、驰名商标保护中的若干问题研究。

135、房地产证券化的法律问题研究。

136、论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

137、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138、证券民事赔偿的救济制度研究。

139、域名及其法律保护。

140、证券业金融风险的法律控制。

141、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

142、论商标权与商号权权利冲突及解决。

143、遗产税若干问题研究。

144、劳动权利的保障与劳动法的完善。

145、劳动安全保障法制探讨。

146、职业病的法律保障制度研究。

147、劳动合同法制完善之探讨。

148、行政机关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功能分析。

149、劳动监察制度之完善。

150、女性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探讨。

151、农民工就业政策改革问题探讨。

152、劳动权的保障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研究。

153、劳动者的劳动权及其行政救济。

154、外资企业并购国内企业的法律规制研究。

155、公司要约收购制度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156、在校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157、培训合同研究。

158、论竞业禁止。

159、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160、虚拟世界商务交往中的法律问题。

161、第三人侵害债权责任之探析。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六

3、法律和公平正义。

4、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职责。

5、论刑法中的行为对象。

6、司法公信力研究。

7、公司合并与分立问题研究。

8、论犯罪的基本特征和本质特征。

9、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及国际经济法之间关系研究。

10、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危害性的冲突。

11、环境污染侵害的民事职责问题研究。

12、论危险犯的危险状态。

13、试析被害人谅解制度。

14、反思“食品安全法治化”

15、近年来中国法治理念的重大变化与发展。

16、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若干问题研究。

17、贪污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

18、论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19、刑事职责若干问题研究。

20、试论公司资本制度。

21、监狱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22、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23、法律与理性。

24、公司监视会制度研究。

25、公司设立阶段法律问题研究。

26、家庭教育缺陷与犯罪。

27、正当防卫的条件研究。

28、论刑法的解释(扩大解释或缩小解释或当然解释等)。

29、中国非法律资源在法治建设中的价值与地位研究。

30、商业秘密权的研究。

31、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32、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

33、经济犯罪的原因与对策。

34、试论公司章程。

35、犯罪本质特征新说。

36、中国法律社会学的知识传统。

37、律师公信力研究。

38、结果加重犯基本理论研究。

39、行政诉讼的举证职责。

40、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41、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研究――从“计划生育”切入。

42、非刑罚处理方法比较研究。

43、论犯罪的基本特征。

44、论人权与法治的关系。

45、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问题。

46、见死不救事件的法理学分析。

47、合同诈骗罪研究。

48、论公司发起人制度。

49、试析刑法中行为对象与犯罪对象。

50、论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原则。

51、论犯罪客体的几个问题(概念或地位)。

52、论新闻自由及其限制。

53、“无害透过权”理论与实践之发展。

54、论立法的公众参与和精英参与――民意与立法关系的再思考。

55、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的若干问题研究。

56、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57、危险犯犯罪形态研究。

58、从收容审查制度的废除看中国行政法治的改革与完善。

59、过失危险犯基本问题研究。

60、关于犯罪客体的若干问题思考。

61、刑事判例研究。

62、犯罪数额研究。

63、研究尸体现象的法医学好处。

64、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自然人权利潜力和行为潜力准据法确定的特点分析。

6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66、试论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制度。

67、论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68、新形势下法律与政策的关系。

69、再评“义务先定论”――以张恒山教授的观点为思考基础。

70、论民本与民主。

71、直接选举在人大制度中的应用。

72、如何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个性是如何解决区际私法冲突问题。

73、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之对峙及调和。

74、乡村治理与现代法治。

75、上访治理机制的法治化研究。

76、论刑法中的危害行为。

77、“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法理学思索――与邓正来教授商榷。

78、论正当防卫的几个问题(前提条件或主观条件或限度条件或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或特殊防卫权等)。

79、论量刑的情节及司法适用。

80、刑事职责研究。

81、论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和特征。

82、再评“权利本位观”――以张文显教授的学说观点为主线。

83、论所有权与所有制的联系与区别。

84、论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85、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中国推行的可行性前瞻。

86、论专利权的资料。

87、论买卖合同的特征与好处。

88、刑事被害人过错在量刑中的适用。

89、金融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

90、试论公司分立中劳动者权益保护。

91、受贿罪研究。

92、环境犯罪的特点与对策。

93、智力气质与犯罪的关系。

94、风险的法律控制研究。

95、论某某罪的几个问题(刑法分则中任何一个罪名均可)。

96、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或罪刑相适应原则或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97、结果加重犯刑事职责根据及其合理性问题探讨。

98、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的若干规定。

99、犯罪定义比较研究。

100、论国际损害职责。

101、“道”“理”与法律秩序。

102、公司经理职责制度研究。

103、论单位犯罪(概念及基本特征或单位犯罪中直接职责人员的认定或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

104、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分析。

105、《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思考。

106、国际商事仲裁诸问题研究。

107、社会反应与犯罪的关系。

108、论罪名/法定刑的设置/法条竞合。

109、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110、论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等。

111、中国刑法上的新类型危险犯。

112、《乡土中国》中的法律思想研究。

113、女性犯罪的原因与防治对策。

114、国有独自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115、犯罪学实证主义学派的基本观点评价。

116、论罚金刑。

117、我国刑法第条但书研究。

118、电影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从某部电影展开(如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杠爷寻枪马背上的法庭)。

119、上世纪年代以来中国“严打”政策的法理学思考。

120、传统对当代中国法治的影响(儒家马克思主义法律移植等传统)。

121、论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122、一人公司制度研究。

123、民主法制进程中的中国乡村司法制度建设。

124、帮忙犯及其刑事职责研究。

125、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126、论财产犯罪的客体要件。

127、计算机网络与言论自由。

128、传媒监督与法治建设(能够从具体热点案例切入)。

129、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研究。

130、论死刑的存废与我国刑法的选取。

131、“同命不一样价”案件的法理学反思。

132、“强制引产胎儿”事件的法理学研究。

133、论犯罪目的/犯罪动机。

134、确立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理论问题。

135、刑事政策视野中的情节犯研究。

136、狱内重新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137、论贪污受贿罪的死刑废止。

138、论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139、试论过失犯罪负刑事职责的理论依据。

140、共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研究。

141、论刑法适用中的隐性不平等:以刘海洋案为视角的考察。

142、对不能犯处罚的理论基础及现实好处。

143、论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144、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评析。

145、刑罚体系研究。

146、“犯罪客体不要说”之检讨--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

147、论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方针。

148、民意与司法的关系研究(能够从具体热点案例切入)。

149、如何完善我国涉外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准据法规定。

150、试论不法侵害的认定。

151、论行政判决裁定的执行。

152、现代刑法中报复主义残迹的清算。

153、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与当今法制建设。

154、性贿赂入罪问题研究。

155、刑事政策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

156、紧急避险问题研究。

157、论不作为。

158、风险社会与食品安全研究。

159、论未遂犯的处罚范围。

160、“春秋决狱”的由来和影响。

161、论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分。

162、论股东权。

163、论法律职业。

164、需要结构与犯罪的关系。

165、论刑法的解释立场。

166、古代中外战争法规则之比较研究。

167、国际刑事法庭之管辖权问题。

168、试论公司监督机制的完善。

169、预防犯罪的模式探讨。

170、论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171、受贿罪研究。

172、论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

173、行政赔偿问题研究。

174、论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法理研究。

175、计算机犯罪的特点与对策。

176、汉文帝除肉刑述评。

177、试论唐律关于婚姻制度的规定。

178、“人肉搜索”中的公民权利保护。

179、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认定。

180、“执法为民”的法理学研究。

181、论违法性认识。

182、对当前中国“法律人性化”主张的再反思。

183、论刑法中危害结果的概念。

184、中国慈善立法与慈善事业的发展。

185、论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

186、共同正犯的若干问题研究。

187、论法律文化中的西化问题。

188、中国公民的结社权保障状况。

189、情景因素在犯罪行为生成过程中的作用。

190、企业管理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191、我国内地与澳门区际私法冲突研究。

192、国际环境法中的几个问题。

19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职责的范围。

194、法治进程中的中国政体转型。

195、过失共同犯罪若干问题思考。

196、完善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刑事司法制度。

197、论定罪情节与情节犯。

198、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199、当代中国“打黑行动”的法理学思考――以重庆打黑行动为例。

200、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的法理思考。

201、武汉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202、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中止/既遂。

203、暴力与秩序问题研究(如社会秩序中的暴力因素法治中的权力)。

204、中外青少年犯罪比较研究。

20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资料与定义。

206、罪行法定原则下的刑法解释及其发展趋势。

207、我国法治视野下刑罚目的的理性选取。

208、某一法律制度的实践状况研究(如当代婚姻法司法解释民国继承法当代某一物权制度,等等)。

209、中国农村的法律控制与社会控制。

210、试论我国有限职责公司制度。

211、“欧盟一体化”的法理难题与好处分析――基于法律全球化理论的考察。

212、城郊村城中村拆迁中的法理问题研究。

213、大学生就业过程中遭遇的“歧视”及其法律对策。

214、论中国基层执法制度及其完善。

215、论数罪并罚的几个问题。

216、罪刑法定原则的明确性研究刑法。

217、论集资诈骗罪的认定。

218、论“禁些使用武力”原则。

219、激情犯基本理论研究。

220、法律与幸福。

221、自杀案与他杀案的鉴别。

222、乡镇长直选违宪决定下的基层民主发展。

223、论紧急避险。

224、经济规律与经济法。

225、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226、过失犯的构成要件构造及其适用。

227、犯罪的犯罪学分类。

228、反倾销及反补贴法研究。

229、论“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230、论公司资本原则。

231、行为后法律变更的法律适用问题。

232、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233、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234、罪刑法定原则在实践中的得与失。

235、文化教育改造罪犯制度的思考。

236、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237、论中国法学教育制度(或论中国法学教育制度利与弊))。

238、选取性执法研究。

239、业主委员会制度研究。

240、论刑法中的人身危险性。

241、网络犯罪研究。

242、论执法权。

243、贿赂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

244、商业秘密在网络环境下的法律保护。

245、暴力犯罪的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

246、中国官民矛盾对法律实施的影响。

247、论不作为。

248、论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249、论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原则。

250、论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立法的缺失成因及其完善。

251、城市犯罪的特点与控制。

252、暴力犯罪的原因与对策。

253、犯罪学在我国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254、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的新解读。

255、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

256、论网络虚假信息的刑法规制。

257、试论清末的商事立法。

258、林权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259、论动产的善意取得。

260、被害人承诺法律问题研究。

261、论中国法治化进程中的国家法。

262、论公民知情权。

263、共犯与身份问题研究。

264、论死缓。

265、法治礼貌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与融合。

266、论财产法律地位的继承。

267、论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性质及其法律确认与保护。

268、片面共犯若干问题思考。

269、从国家预算的分配看农民权利的保障。

270、联合国与国际法基本原则。

271、见义勇为事件的法理学分析。

272、刑罚的预防犯罪价值。

273、热点案件或事件的法理学分析。

274、论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

275、“不认为是犯罪”司法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276、风险社会与公民安全权研究。

277、论主犯/从犯/胁从犯。

278、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

279、试论法律人的担当。

280、法科学生的就业状况与培养目标选取。

281、量刑情节适用的若干问题研究。

282、我国现阶段犯罪现象的规律与特点。

283、司法独立如何应对媒体审判――民意与司法关系再反思。

284、风险社会与国家安全研究。

285、家庭教育缺陷与犯罪。

286、论“安乐死”

287、集资诈骗罪研究。

288、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代含义或实现方式等)。

289、信访制度在中国法治中的价值定位。

290、中南法学在中部发挥影响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291、论我国刑法中的缓刑/自首/立功/假释/累犯。

292、大陆法系亲权制度与英美法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制度之比较。

293、儒家法律思想评述。

294、股权转让问题研究。

295、计算机网络与言论自由。

296、试论相邻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原则。

297、犯罪人的犯罪学分类。

298、论刑事职责年龄中的几个问题。

299、独立董事比较研究。

300、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301、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对策。

302、论中国法律解释制度。

303、论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

304、犯罪统计的价值评断。

305、女性主义法学问题研究。

306、论片面共犯。

307、论“公平原则”

308、共犯的停止形态研究。

309、论国际法上的'人权问题。

310、论组织犯/实行犯/帮忙犯/教唆犯。

311、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

312、论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

313、论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

314、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

315、公司董事职责制度研究。

316、国家战争权的演进。

317、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法治问题研究。

318、数额犯中“数额”概念的展开。

319、当代中国“扫黄打非”政策的法理学分析。

320、对不良企业的法律救助。

321、暴力犯罪的原因与对策。

322、农村土地制度的法社会学研究。

323、社会学家的(某一)法律思想研究(如涂尔干韦伯马克思等)。

324、女性犯罪的原因与对策。

325、追诉时效若干问题研究。

326、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327、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可行性研究。

328、试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

329、论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之争。

330、关于刑法情节显著轻微规定的思考。

331、作为法律的文学:从某部文学作品展开(如论语毛选老三篇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332、论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的异同。

333、论共同过失犯罪。

334、实行过限问题研究。

335、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论。

336、论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337、论某某罪与某某罪的界限。

338、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39、制度缺陷在中国社会腐败中的表现。

340、试析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机制及立法完善。

341、我国犯罪成立理论的体系性特点及其缺陷。

342、ngo组织在中国发展的制度空间。

343、犯罪概念的犯罪学分析。

344、未成年人刑事职责年龄及其制裁的新理念。

345、刑法中的危险及其决定:从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区别出发。

346、我国刑法溯及力若干问题研究。

347、论犯罪结果(或危害结果)/犯罪(或行为)对象。

348、强制性环境对犯罪人人格特征的影响。

349、苏力《认真对待人治》一文的得失评析。

350、论农村土地所有权行使中的民主问题。

351、罪刑法定原则与刑事司法。

352、主权理论的历史演进。

353、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354、身份犯研究。

355、论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分类的完善。

356、农村犯罪的特点与控制。

357、商业秘密诉讼中的举证职责研究。

358、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与控制。

359、论财产法律地位的继承。

360、外层空间探索和利用中的若干问题。

361、论国际私法法典化进。

362、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问题研究。

363、公司高官勤勉易于研究。

364、论代位继承的性质和特点。

365、国际环境法研究。

366、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浅析。

367、将未成年人职责规则扩大适用于青年人。

368、试论公司解散中的法律职责。

369、信访制度的法社会学研究。

370、论刑种的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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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七

2、亲属间的拒证特权研究。

3、刑事缺席判决制度构想。

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5、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研究。

6、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刑事诉讼的影响。

7、沉默权制度研究。

8、死刑复核程序法律监督研究。

9、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功能研究。

10、论证据裁判原则。

11、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12、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

13、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制度改革。

14、试论我国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15、浅析当前我国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16、刑事速裁问题探究。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八

3、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占有规则立法研究。

4、论我国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建构。

5、我国网络犯罪发展及其立法、司法、理论应对的历史梳理。

6、论地方立法中的民间规范——以设区的市立法为例。

7、立法事实论:为刑事立法科学化探索未来。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立法的现实基础与未来进路。

9、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提高立法质量探析——以河源市立法工作实践为视角。

10、我国惩治贿赂犯罪立法检讨——以积极治理主义为视角。

11、俄罗斯国际私法立法之“变”与“不变”——兼论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思路的启示。

12、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回溯及前瞻。

13、地方环境立法的困境与出路——以甘肃省地方环境立法为例。

14、论信息时代的版权立法——以追续权立法为例。

15、人大主导立法的几个重要问题。

16、人格权立法中国经验的解读与定型。

17、中国文化立法的一座丰碑——柯平教授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18、完善合同解除制度的立法建议。

19、我国电子文件证据地位及效力立法研究。

20、诚信价值观融入信用立法研究。

21、税制改革与税收立法的完善——以烟叶税为例。

22、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研究。

23、虚拟货币立法:日本经验与对中国的启示。

24、委托立法中的立法思维冲突及调和——基于第三方与立法机关的比较。

25、美国非立法性规则与立法性规则的区分标准及其启示。

26、立法目的的历史性变革——从“立法治民”传统到“立法为民”原则的确立。

27、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局限。

28、论科学立法在地方立法中的实现。

29、识别与再识别: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与立法选择。

30、从中国民法典时代特色角度谈知识产权入典立法建议。

31、我国反恐刑法立法的“预防性”面向检视。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九

2、论自行辩护。

3、论被害人的诉讼地位。

4、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5、论司法解释的法律监督。

6、网络犯罪的空间效力探析。

7、认识可能性与期待可能性关系研究。

8、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

9、“亲亲相隐”刑事立法化之提倡。

10、社区矫正的现实困境与出路。

11、论机器诈骗的刑法适用。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十

2、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与防范机制研究。

3、论未成年人逮捕制度。

4、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5、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与矫治制度研究。

6、“留守型”未成年人犯罪社会预防机制研究。

7、大数据背景下保密权的刑法保护。

8、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问题研究。

9、侦查阶段律所会见权问题研究。

10、我国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

1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有效辩护。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十一

2、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研究。

3、我国立案登记制的理论与实践。

4、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5、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施行中的问题及解决。

6、新型劳动用工形式中劳动者的法律保护。

7、过劳问题的法律规制。

8、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9、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10、基于纳税人生存权保障视角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

11、房产税开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研究。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十二

法学教育需以服务于社会发展为其导向,以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学研究成果为更好的社会秩序体系提供智识支持。新型工业化时代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标志性特征是信息技术在新一轮工业化中的关键作用,而人类社会信息底层结构的改变将引起法律、法律职业以及法学教育的转型。信息底层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有多少法律,法律有多复杂,法律的改变有多频繁,以及什么人有责任和知识上的能力就法律提供意见[1]。

法学院应研究和规划法律行业和法学教育的远景,至少思考以下两方面问题。首先,新型工业化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法学人才?近年来,我国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处于低迷状态,引发了法学教育界诸多思考,是不是我们法律相关职业的市场真的已经供大于求?还是我们培养的法学毕业生供不“应”求(此处“应”字作“回应”解,指我们向社会输出的法学毕业生难以回应社会发展对法律职业人能力的需求)。类似的问题在其他国家同样存在。有研究表明,目前世界各地的法学院都被批评,其录取的学生人数远远超过了法律职业所能录用的数量;研究者认为关注的重点并不在于法学院是否招生过度,而在于这些教育机构是否真正教了应该教的东西,在于法学院是否能够让法律学生对未来的法律市场做足充分准备[2]。

在新型工业化社会,具备以下两方面素质和潜力的法学人才在未来就业环境中会具有较强竞争力:一方面,能够应对信息社会给传统法律行业领域带来的挑战,对新环境下的新问题具有较强的应变和处理能力;另一方面,能够敏锐发现和及时把握新兴技术带来的机遇,使其为法律行业领域所要实现的核心价值(公正、平等、秩序、效率等)提供增量。据此,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清晰的法学思维之外,法学毕业生在以下方面的能力会被强调:第一,实践能力,并非仅仅是传统42意义上的法律实务技能,而是包含着迅速感知并融入既有法律职业的新变化以及新兴法律行业领域的能力。

第二,创新能力,主要来源于其跨领域的知识结构。第三,持续学习能力,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正在以几何倍数急速增长,并且经常体现为学科的交叉,高等教育给予我们的知识储备很可能在毕业短短几年后便不再满足社会生存需要。我们不停歇地成为新的菜鸟[3]。所以,未来社会评价人才的标准并不仅仅关注其已经具备的知识体量,而是更为关注其持续吸收知识乃至创造新知识的能力。

所以,在相当意义上,学习方法的讲授比知识本体的讲授更为重要。其次,培养上述人才需要法学教育在哪些方面进行改革?相关改革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观察。宏观层面包括拓宽专业口径和相关资源的结构性调整。前者,比如近年来许多高校在尝试探索,而其法学院系也参与其中的大类招生和通识教育,又如通过学科融合助力复合型人才培养等。后者则涉及解构并重新整合教育资源,继而重构法学人才培养框架,包括科研与教学资源共享、院系之间资源共享、高校与实务部门资源共享等。微观层面涉及法学院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授课方式等具体环节。近年来,国外法学教育界兴起的对信息时代法学教育的若干探讨便主要集中于微观层面的具体改革研究。

二、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理念基础与具体建构。

1、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理念基础结合新型工业化时代的社会发展需求,我们认为,新型工业化时代的法学教育在办学理念上至少应当呈现出三方面特点:第一,战略性。当前社会面临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学教育改革必须把握好战略大局,才能在转型的路口找对方向。具体来讲,便是需要紧密结合我国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主动服从国家和社会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战略需求,打造体现信息时代特征的新型、卓越法学教育模式,强化前瞻性、战略性科研与教学,致力于智库建设与法学教学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二,协同性。新型工业化时代的法学院应当生长于一个关注和强化协同创新的教育环境之中。这里,既包括与本校其他学科之间的资源协同,也包括与校外相关实务部门的资源协同。第三,务实性。法学院应注重学生实践素质的培养,社会转型时期的实践素质教育不止步于传统理解上有关专业实务技能的培养,而是除此之外至少包括两方面要求:一是具备宽广的视野,了解发展中的社会对法律从业者有哪些需求,进而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而不是将关注点仍放在过去、倒行着走进未来;二是落实于扎实的行动,锻炼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近年来,北航法学院在推进教育改革过程中,始终秉持上述理念为指引。

战略性上,谋求“全球视野、长效发展”,逐步形成了“法学知识扎实、实践素质突出、瞩目于服务国家建设新型工业化法治战略需求”的法学人才培养定位;协同性上,充分融合北航现代科技教育战略优势,全面拓展“空天信融合、理工文综合、产学研结合”的学科发展生态,助力学校构建学科协同发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务实性上,“尚德务实、求真拓新”是北航数十年遵循的办学理念,“德才兼备、知行合一”是北航师生共同践行的校训。具体到人才培养目标上,北航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学专业基础扎实、兼具工业和信息化知识背景、公益素质突出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

具体体现为以下培养标准:第一,体现新型工业信息化法学教育特色,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了解领域前沿,具有交叉研究意识与能力;第二,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精神,公益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德才兼备;第三,专业基础扎实,思辨能力强,熟悉国情民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突出;第四,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能够参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2.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具体建构在新型工业化时代,“与科技融合的法律教育”[4]已经从特色发展逐渐成为主流发展。依托独特的理工学科资源和浓郁的高科技氛围,北航法学院探索建立“标准化的常规培养”与“定制化的特色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培养具备新型工业化背景的“法学与科技产业结合”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1)课程体系结构性调整和教学方法改革经过“长城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大教学改革,北航法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经历了结构性调整,目前的课程体系包括大一阶段的通识教育和书院制培养、大二阶段开设大多数核心专业课程、特色化选修课安排在大三大四高年级阶段。借助学校推进完全学分制的一体化改革平台,北航法学院与其他学院建立课程融合、课程互选机制。

体现科技与法律融合的课程分落于低年级通识课和高年级选修课之中,相关通识课程比如“法律与科技”“全球工业信息化法治思维”“航空航天概论”等,旨在拓展视野和思路,了解领域前沿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同时在高年级选修课中保持并增加空天信法学特色课程的比重,例如航空法、外层空间法、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检索、信息法、科技证据、建设工程法等选修课程;此外,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中航工业集团、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实务部门联合开展实践类课程。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必需的学分中,以下方面体现出新型工业化法学教育的指向:第一,学生需修满各类通识课共23学分。全校所有学院都可以开设通识课程,包括科技文明、社会科学、人文素养、经典研读四大板块,全校学生均可选择,其中有若干与自然科学、信息革命等内容相关的课程。第二,学生需修完高等数学3学分、计算机基础2学分,培养与科技特色融合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第三,跨专业课程至少修满2学分,比如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等。第四,数据库使用2学分,课程名称是“法律研究与法律写作”,列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加以要求。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北航法学院近年来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是“互联网+”背景下的教学信息化建设。具体教学实践包括课程中心、智慧教室等。

自2014年起,推行“全生命周期课程”管理模式,健全从课程申报、课程“上课”(满足开课条件,进入排课表)、课程评价到课程“下课”(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一整套管理实施方案。所有教师均需建设所教授课程的“课程中心”,课程全程在线化管理。二是在数据库之外,将教学软件平台引入实践类课程。例如法律实务综合模拟平台、法律诊所案件管理系统等,使学生通过软件平台上的电子案卷渐渐熟悉案件的电子化管理形态。国外若干法学院在课程中引入hotdpcs等软件系统,其立意与此相似[5]。一两种软件的学习并不能够使学生掌握未来法律工作中所可能面对的所有技术软件,但教学操作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时代意识,感知法律行业正在信息技术驱动下发生重要转型,对未来工作环境有所准备,而且某些基本使用方法的通用性,使得学生未来在工作中能更快上手。

与此同时,学生深度参与“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中两院联合开展的课题研究活动,为空天信行业实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平台。终身学习的政策导向与新型工业化社会发展下知识迭代和交叉增长速度激增的特点相契合,北航法学院通过为用人单位量身打造“定制培养”,助力空天信特色人才培养。(3)智库建设与教学改革联动跨领域协同培养需以师资团队、交叉科研成果等资源为基础,北航法学院通过智库建设平台将上述基础资源加以整合,科研先导、反哺教学、服务社会。目前,北航法学院拥有三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和战略智库,亦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等实务部门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培养创新型高端法学人才,共同建设中国司法建设高端智库、决策建议信息港。

以智库建设为依托,一方面,加强与校外相关实务部门的联合科研、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加强与本校计算机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学院、航天学院、飞行学院在课程、培养项目和师资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协同师资力量,建设跨学科交叉研究师资团队,聘任跨学科研究专家加盟本基地教学科研团队。联合科研成效通过课程、讲座、论坛(比如北航互联网法治论坛、北航建设工程法律与金融论坛等特色论坛)等多元载体具化到人才培养领域,学生深度融入课题研讨。在2015年教育部法硕评估中,分析北航法学院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去向结构,就业于航空、能源、工程、电信等国家战略行业法务领域的,占法硕就业总人数的41%,体现出本基地培养新型工业化时代复合型法律人才的特色和优势,并获得校外评审专家认同。

三、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改革的几点思考。

1、开放性的协同思路和战略规划布局早在2004年,我国便有法学教育专家指出,我们缺乏懂软件、懂网络、懂生物技术的法律人才,缺乏知识产权专家,更缺乏胜任法律全球化需要的人才;而有条件、有能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法学院系和师资又相对偏少[6]。十多年之后的今天,状况并未从根本上获得改善,前文已表,法学就业率近年来持续走低,也许并不能够完全归咎于招生。伴随新型工业化社会发展脚步日益加快,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需求与学校培养力度不足的矛盾愈发突显。信息技术不可阻挡地加速崛起,“信息处理变得越来越像是水、电一样的公共基础资源”[7],这一切使得法律人对若干问题需要重新思考和定位。否则,可能我们是在把学生培养成二十世纪的法律职业人,而不是二十一世纪的法律职业人。我们认为伴随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到来,法学教育的出路在于“思变”,在于对法学教育体制进行结构性调整,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通过师资协同、课程资源协同等方式解决培养力度不足的问题,通过加大实践课程比重、加强校内外实质化联合培养等方式使学生了解当前的社会发展对法律行业的改变和人才需求。

2、以智库建设增效人才培养环境高校的科研与科研机构的科研之间较大不同在于前者以服务教育、引领教学、反哺教学为其重要目标之一。

北航法学院以服务国家战略为人才培养和学术科研的重要指针,致力于国家智库建设,且所建均为交叉学科综合性战略智库。智库建设使得跨领域师资协同、交叉科研引领下的研究型教学成为可能,智库部分研究成果通过多元渠道进入人才培养领域,使得基地培养的法律人才政治敏锐性强,视野开阔,紧跟前沿,并且更加注重知识的转化应用,智库建设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互动互生的协同发展路径日显成效。有研究者认为法学院有机会在信息时代承担起“知识中心”功能,具体方法是借鉴自然科学学科的实验室建设,有效地将科研、教学和实务融为一体,每一个具体的科研项目都既为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也创造新的知识,同时培养学生[8]。

这一理念与北航法学院近年来开展的智库建设不谋而合。3.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类型元素交叉自获批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以来,北航法学院一直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和自身发展特色,在培养模式创新上进行新的尝试。我们探索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类型关键词“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加以元素交叉,亦即“做乘法”的思路,衍生出更为体现北航特色且更具有战略性、竞争力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新类型,即新型工业化时代下的“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复合+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至少体现于两方面:一是越来越多地倾向于选择具有复合型元素的实务部门作为实践教学合作单位,比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中航工业集团法务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等;二是所建交叉学科综合性战略智库的教学研究团队中不但有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也有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复合+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主要体现于与国际相关组织合作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4.信息化元素体现于教学内容和形式北航法学院在教学内容和形式上均注意结合时代发展,融合工业信息化元素。

日新月异的科技变革至少已经影响了法学教育四十年,早期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lexis数据库使用,随后不断有科技创新并应用于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领域。曾经人们难以想象法律从业能力包括会使用计算机,也并不要求法学教育过程中把计算机作为教学工具,但现在已经难以想象法律从业者不会使用计算机。如果说,计算机只是法律人日常使用的一般工具,法律从业者的核心技能并未在实质上发生太大变化;那么,当前某些技术兴起所带来的新型工具(比如e-discovery,documentassembly,legalprojectmanagement,predictivecoding,aitools等)却预示着科技将开始实质性地影响法律人的从业类型、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进而对其在能力上提出了新要求。如果这些工具如预想那样在未来法律服务中占据主导地位,法学院便有责任帮助学生做好胜任未来工作的准备。

参考文献:

[1][2]理查德•萨斯坎德。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法律职业的未来[m]。何广越,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3]凯文•凯利。必然[m]。周峰,等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

[4]龙卫球。理工类院校兴办法学院的定位与目标[a]//徐卫东,赵海峰。理工类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c]。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

[5]ron:a4%solution,88chi.-,2013.

[6]张文显。法学教育[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7],,,keithlanglais,oolsasknowledgecentersinthedigitalage,88chi.-,2013.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十三

2、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的重大意义。

3、论我国宪法序言的价值。

4、宪法宣誓制度评析。

5、推进合宪性审查。

6、论道路自信。

7、论制度自信。

8、论德法兼修。

9、论法律人的自律与他律。

10、大法官蜕变为大贪官的警示。

11、论法律人的美德培养。

12、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主要路径。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题目(精选14篇)篇十四

2、论累积投票制度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作用。

3、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

4、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5、试论公司资本比较研究。

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

7、试论少数股东权的法律保护。

8、试论公司法的价值。

9、公司法人民事权利本事研究。

10、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11、论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方式问题的修改与完善。

12、试论一人公司。

13、完善我国公司法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

14、试论公司法的理念及变迁。

15、公司法功能之比较研究。

16、董事勤勉义务比较研究。

17、试论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18、试论公司的社会职责。

19、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比较研究。

20、公司登记制度比较研究。

21、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比较研究。

22、股东资格问题研究。

23、公司治理模式比较研究。

24、试论公司债。

25、试论公司的发起人。

26、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

27、试论公司法中表决权排除制度。

28、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29、我国公司法监事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30、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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