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

时间:2023-12-21 作者:BW笔侠

实习报告是实习结束后必须提交的一份重要文件,它能够展现我们在实习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和进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习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写出优秀的实习报告。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一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 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 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

资料共享平台

法院实习报告》(https://)。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 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 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 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 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 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二

了解法院系统工作概况,熟悉法官工作流程,参与法院实践工作。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从20xx年7月到现在为止,在东莞中院的实习已接近尾声,在这短暂的实习工作中,我不仅巩固了自己两年来所学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还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所没有的与法院工作相关的实用知识。在东莞中院实习期间,各位领导、法官、书记员对我十分照顾,和他们的交流与沟通,也让我积累了许多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对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在此,我想向一直指导、照顾我的黄建平法官,我们的领队老师胡弘弘教授和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东莞中院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感谢你们为我顺利完成实习所做的帮助和努力。

我被分配在执行局跟随黄法官实习,这对我而言是一项新的挑战,因为今年试行的大二提前实习制度,我们还没有学习民事诉讼法,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十分欠缺,而在学校更是很少接触关于执行方面的信息。但既然到了法院,就应当抱着一种虔诚的心态来学习,而学习好了也可以为之后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打下好的基础。

关于执行,一开始我的理解仅限于“直接依据生效裁判,简单实现法定权利”的“体力活”,并没有意识到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实习工作的学习中,让我改变了原来的看法。《民事诉讼法》第201条对执行的定义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该定义,可以理解的有三点:一、执行的依据必须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主要是没收财产和判处罚金。行政判决、裁定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非财产部分并不能由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具体是由作出判决或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审法院一般并不执行,但遇有特殊情况,仍可提级执行。三、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的产生有两种,包括申请和移送。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一方如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文书,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也同样适用。申请执行作为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其行使有期限限制,同一般诉讼时效2年,也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申请或移送执行立案审批后,即进入正式执行阶段,一般先由执行人员制作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通知书、送达回证及其他必要法律文书,如被执行人在本地,可直接由执行人员亲自送达或要求其来法院领取;如被执行人在异地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如因刑事犯罪在监狱服刑或被羁押在看守所),则可通过邮寄送达或提审被执行人送达文书(对于在监狱服刑的,一般寄送委托调查函,请监狱管理人员代为送达法律文书;对于在东莞市各看守所的,则由法院执行人员提审直接送达)。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的法定期限内自动履行,则该案可以终结;如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仍未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须费用,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等[1]。

对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到位申请或移送标的请求的,执行完毕可以结案,对于出现。

特殊情形[2],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的,也可执行结案。具体执行流程详见下表[3]。

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执行移送执行。

执行前准备工作。

申请人填写《被执行财产申报表》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申报财产。

强制执行自动履行。

执行和解异议审查程序财产调查。

履行协议违反协议财产控制。

申请恢复执行财产评估。

财产变现。

代管款项。

款项分配。

缴交执行费。

执行结案。

中止执行执结终结执行。

为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并妥善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协议,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以实际接触到的一个案件为例:

被执行人陈某某因为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用权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停止侵害,并赔偿原告方经济损失四万元。陈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原告方向东莞中院申请对陈某某进行强制执行,陈某某为躲避债务逃出本市,下落不明。本院对该申请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交由黄法官主办。首先制作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由于被执行人陈某某户籍在本市,法官决定亲自送达,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发现被执行人家门紧锁,无人在家,于是向被执行人邻居询问被执行人下落,均不清楚,后请求当地派出所民警、当地村委会干部协助找到被执行人父亲,向其父亲进行调查。法官在同被执行人父亲谈话时,被执行人父亲表示不知道儿子目前在哪里,他所住的那套房子也不是儿子自己的,是被执行人父亲的,还没有过户,有村里人可以证明,如果申请人同意将赔偿款减半,被执行人父亲愿意代替儿子偿还债务。后法官多次做双方工作,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即履行协议,此案圆满执结[4]。

实际执行过程中,面临诸多新型、疑难、复杂情况,完全执行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特别是一些刑事附带民事或者刑事罚金之类的,很难执行到位。由于一些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不强,对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主动履行或者采取抗拒行为,如不积极主动向法院提供财产情况,故意逃避执行,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部分地区或部门的狭隘保护主义;法院执行力量不足、办案经费短缺、装备落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也给法院执行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东莞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驱,外来人口众多,各种类型的违法犯罪案件都有,特别是外来人口刑事犯罪,如涉及有关财产的执行,很难执行到位。既由于被执行人多为来自外地的打工者,无多少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地方保护主义,委托调查执行很难得到实现。东莞市本地法院委托外省法院执行难度很大,不少地区法院对东莞法院委托执行消极冷漠,不闻不问,甚至出现过在东莞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讯问并催促其回复之后,某受托法院承办法官竟抱怨东莞法院法官“不明事理”并要求东莞法院“以后不要再给我们委托案件”的情况[5]。

执行难问题早已普遍化,中发【1999】11号文件,号召动员全党力量解决执行难,迄今已近十一年,随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出台,中央对执行问题更加关注,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出台了系列规定,包括《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意见》等,而且也从原来法院的单打独斗转向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和社会联动[6],中央多部门近期出台的执行联动机制即是为解决执行难而构建的新体制、机制,全国性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方位开展,广东省法院包括东莞法院在内试点进行的“主动执行”也是对现有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改革创新,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新的思路。

通过这次实习,自己既有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发挥,也巩固了已学知识的效果,亲自参与实践,同时获得了许多的实际工作经验。在执行局实习期间,协助书记员做大量的法律文书工作,自己亦草拟了各类执行裁定文书,基本掌握裁定文书的制作,应用相关法律知识处理具体案件,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还知道了一些必要的细节,如寄送各类ems文件(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寄送委托调查函,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及家庭情况,向监狱寄送相关文书),会见当事人的时候,很简单的道理往往需要通过很多种方式才能让申请人特别是被执行人明白和接受,出去执行的时候,碰到阻碍,还要注意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寻求当地有关部门的协助,这都是需要通过亲自接触才能有深刻体会的。

成为一名法官,特别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执行法官真不容易,精湛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都是每一位执行员所必备的。经历过才会懂得,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和待完善的地方,要继续努力,勤奋学习!最后再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所有老师们表示感谢!

[1]关于执行强制措施的具体内容可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相关内容。

[2]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32条。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有:(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3]该执行流程表是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编制的,引自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本博客显示不出来具体线条指向。

[4]该案是我在实习期间全过程参与的一件执行案件,从立案执行,到制作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做当事人工作,制作调查笔录,见证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制作结案报告都有自己的身影,所以挑选出来作为本报告的引用材料。

[5]参见邓晓红、何芃:《东莞中院关于委托执行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东莞执行》20xx年第1期,东莞中院执行局编。关于东莞市两级法院委托执行案件“执行难”的具体情况可以参见东莞中院执行局“执行专题研究”系列文章。

[6]参见胡志超:《解决执行难的十年历程》,载《法庭》20xx年第11期。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三

xxxx人民法院。

从三月份准备司考以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日益深入,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理论实践相结合,对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此次在武进法院的实习让我们开阔眼界,学会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此次实习,主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展开,小组五个人分工不同,作为组长,我的主要任务是听庭审以及协助其他组员的工作,也有幸接触更多,学到更多。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天早上我都旁听两到三场庭审,从简易程序到普通程序简化审,从民事合同纠纷到刑事犯罪,我都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

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这几天,我们还接待了武进区横林镇的几位当事人,帮助他们书写起诉状、申请执行书、恢复申请执行书等。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实际写法律文书的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事后,当事人因为我们绵薄的帮助而连连感谢,更让我们坚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来捍卫公民的权益。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认识仅限于书本知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刑庭实习,接触到的都是一些恶性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

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尽心调解,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限度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一定的宽恕;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每次二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安排、紧凑高效。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情况却极不乐观。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显然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加强之处。我们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有相当比例。犯罪年龄的低龄化、犯罪手段的残忍、对生命的漠视以及对法律的无所畏惧,让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们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xx后甚至xx后的孩子,他们在作案的时候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计后果,图一时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自己、家人以及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看着他们在庭审时的忏悔,父母在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以及被害人亲属的悲痛欲绝,我的心里十分难过,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两个甚至更多家庭的灾难。对于未成年犯罪社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做好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避免他们染上社会的不良风气,走上不归路。

(三)要时刻注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周围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学习别人优秀的能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件时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的向往。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在实习时我发现,每名审判人员的书架上都有着数量众多的法律专著及经典案例汇编,在审判工作之余,他们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法律人,学习无处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够真正的了解,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难免会有偏差。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通过实习,我开阔了视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时还培养了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我们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直到现在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从他们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为人处事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的宝贵财富。

在此我由衷地向为我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感谢你们给予我们宝贵的实习机会,在我们的人生经历中留下珍贵的一笔。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四

20xx年的这个暑假我是在忙碌与充实中度过的,在学院的推荐下我有幸来到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这次实习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使我受益匪浅。

首先,我要向为我此次实习提供机会的张帆老师和在法院里帮助指导我的王庭长、姚颖超法官、张俊法官、贾广平法官、王方琴法官、谭鸽华法官、周再佳法官及书记员范鹏飞和邓玉婷等人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做出的努力和给予的帮助。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各位法官和书记员请教。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的法学本科学习的专业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在姚法官、贾法官和王法官的指导下,我了解了一般刑事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上诉或复合的案件中姚法官还让我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文书书写工作,并且让我参与部分刑事案件的合议,鼓励我提出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上诉案件和死刑复合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书记员范鹏飞的指导下,我基本上掌握了卷宗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的具体操作细节;在装订卷宗过程中我还学会了一些司法文书如起诉书、判决书、上诉状、委托宣判函、退卷函、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审理报告、阅卷笔录、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上诉案件和死刑复合案件的基本程序。在此期间,最让我难忘的还是自己有机会以书记员的身份跟随张俊法官一起到了遵义市看守所和凤冈县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此次经历至今历历在目。

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在实践中我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也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了初步的了解,为我将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更让我庆幸的是,在实习过程中我结交了许多法官老师和书记员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勤勤恳恳的工作作风和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平时在书本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机会的老师,实习过程中指导我的法官和帮助我的朋友们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执笔人:杨友志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五

首先,感谢所有为我一个月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南汇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谢谢你们!一个月的南汇法院实习,很愉快,受益匪浅!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将理论付诸实践,让他在自己该在的地方,他才能发光,更好的得到检验!抱着这样的认识,我来到了南汇区人民法院。

2012年7月15日,我们来到南汇区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领导接待了我们,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热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组"."速裁组?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哎!"这是我当时的第一反应。不过没关系,我敢于挑战新鲜事物,就这样,我满怀激情,正式开始了在南汇法院的实习生活······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被带到了速裁组办公室,与我的指导老师审判员张老师,书记员童老师见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开了······午间休息时,还在想着"速裁组"这三字,突然脑子里闪过"民事速裁",这不就是吗!民事速裁程序是将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契约予以法律保护,并赋予该契约以国家强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终均反映着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仅仅扮演一个引导者、询问者角色。在引导过程中,尽量通过协调,达成双方当事人在实体权利以及诉讼权利方面的各种合意,从而突破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规定的答辩期间等诉讼期间的硬性规定,灵活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纠纷,缩短了诉讼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觉人也舒畅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实习的这一个月正好赶上南汇法院的结案日,加之下个月是南汇法院并入浦东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别多。

排序、敲章、敲页码、打目录、电脑结案、打印卷宗封面、装定卷宗、涂浆糊、贴封条······到最后的归档,一份看似薄薄的简单的卷宗,却经过了那么多的程序,足见其严谨性,却也是一件机械化的工作,在机械中寻找快乐,在装定了几份卷宗后,根据其每个步骤的特点,想了个好听的名字给它们,如,我把敲章、敲页码称之为"内装修",把涂浆糊、贴封条称之为"烤鸡翅"等等。

结案日的来临,就是我们每天都面对着堆积如山的案件,为忙碌的工作添加点乐趣,解除点无聊,这就是我面对忙碌的态度。忙碌中,我们寻找娱乐,实习的一个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时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约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学,书记员姐姐请我们唱ktv.我们忙碌并快乐着······三、离开时的不舍即使很短暂,但是已经相处的有感情了!

一个月,很快!实习就这样结束了,离开的时候很不舍!这一个月,通过实习,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一、实习单位: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

二、实习时间:2009年7月8日至2009年8月19日三、实习目的1.接触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实务工作,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深入了解司法实践工作,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2.通过在法院的实践活动巩固学过的法学知识,扩展自己的法学视野,增加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锻炼自己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六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同时,我要感谢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实习协会,感谢协会的负责人和协会的所有同学,感谢你们在临近期末考试的时候还在为我们实习而忙碌!

通过实习,我了解了许多平时在书本上学不到的实践知识,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在此期间,我注意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我更好的理解和掌握了所学知识。实习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了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过程,熟悉了庭审的具体程序。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订卷等工作的操作细节;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在实践中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方法。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都很大。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具体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也一些法官朋友,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吉大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吉大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展示吉大学生的良好素质,使他们了解吉大。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吉大法律实习协会的所有同学和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我会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充分吸取这次的实习经验,将它更好的运用在实际工作中。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七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x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法官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通过两个多月的实习,获得了一些初浅的体会。进xxx法院后,我被分在了民一庭,这对我是很有利的,因为民一庭是整个法院里案子最多的庭。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负责带我实习的法官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

在民一庭实习的两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整理卷宗几十份,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

2、旁听案件。xxx县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刚去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开庭。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庭审的临时记录。在庭里的书记员的指导下,我在庭审过程中试着做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所以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4、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曾帮办公室的法官草拟了几份民事裁定书,写过两分公告启示,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记得写的第一份裁定书是一方当事人撤诉,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绍当事人情况,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诉的理由,然后是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请求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诉,诉讼费用减半由原告承担,就这么简单的一份裁定书我写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法官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5、跟随一位姓龙的法官到县城周边区域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在法院里呆了几个月,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xxx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一般需要公告送 送达的或者涉及财产的稍微复杂的离婚案件都由民一庭受理。法院对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规定的那几种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一方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分居满两年的等等这些强制规定的,一审都是经调解无效后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离婚的,法院审理时如果调解无效一般都会判决支持离婚,所以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亲属依法维权意识增强,案件增长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赔数额高,原告胜诉率高,获赔数额相对较少,精神损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损害赔偿一万元。三是车辆及人员的流动性,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比较难,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增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审理周期相对较长。四是判决裁定确定的民事赔偿执行不到位现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该类案件,大多是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或双方就赔偿额度未达成一致意见,交警部门调解不成的情况,这严重影响当事人权益和司法权威。

两个多月的法院实习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xxx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如果经历也是一种积累,那么这两个多月来无疑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最后我要说的是: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市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范文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

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三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入党申请书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朽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四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范文参考网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工作总结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写作网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八

时间真的过的很快,转瞬间,我的大一实习也快结束了,想想刚开始的担忧、木讷和犯过的错误,心里不禁的哑然一笑,经过一个多月的相处,我和那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了非凡的感情,他们教会了我很多,让我实践了一些在其它地方无法实践到的经验。虽然时间短暂,但带给我的充实感和满足感是不可言喻的。

一向认为我的书记官专业会让我的实习更有好处,但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家乡的法院还没有普及亚伟速录,我的亚伟速录机也因此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我一向以为目前的打字速度足能够应付法院的工作,但当我试着打法院的判决书时却发现步履维艰,习惯于平时的文章练习,一下子接触这样的文字,真的让我紧张了一阵。也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

在这短暂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了解了超多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中我还担任的书记员的工作,虽然我的亚伟速录机没有派上用场,而且还是手写记录,但我却觉得是如此的幸运,因为有他们的信任,我才有机会担任如此重要的工作。而且我的法律知识在那里得到了扩展和深化,对立案的程序也有了深刻的了解。

在平时的工作里,经我手填写的案件表格和打判决书、阅看的每份卷宗中,发现出现次数最多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和交通肇事的案件,这让我感触很大,记得刚开始实习时,我跟着审判长去开庭旁听,应对着七个未成年漠然于无助的脸孔,我的情绪是无法不沉重的。在将近五个小时的庭审中,见证了这些未成年孩子的无知与叛逆,更令我难过的是庭审最后的一幕。七个被告人或者我更愿意说是七个孩子,齐刷刷的站在他们的父母家人面前,痛哭流涕的父母都极尽家里的最大努力为他们的儿子请律师辩护,期望能够以此争取从轻处罚。让我惊愕的是一位母亲竟然跪在孩子的面前泪眼汪汪的乞求孩子在牢里痛改前非、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那种无奈与心酸让我再也无法平静,我快速离开了法庭,因为我怕再多呆一会,我的眼泪会完全崩溃。刚开始,我不明白我的悲哀是因为什么,可此刻我明白了,那是对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失望。在这些孩子中,他们的家庭让人同情,但他们的行为却更让人痛心。我想,应对着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我们似乎就应做些什么,社会和家庭也就应担负起更大的职责并且用行动改善这种局面,拯救祖国的孩子。

这个假期,让我过的充实而又有好处。在刑事庭实习的过程中,我一点一点的发现,法官在日常工作中给人的形象与我们在庭审中看到的严肃是大有不同的。在和他们的交流中,你完全看不到丝毫的严肃、拘板的气息,而是一种随和亲切的氛围,办公室里每一天都充满着欢乐。他们的平易近人和庭审中的公正拘谨也让我深深明白,作为一位法官身上的担子和职责,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世故味浓,关系贯穿工作的社会里,要做到处理好每一件事情而不致于得罪人真的很不容易。也因此,我更加敬佩他们,从他们身上让我明白作为社会中的一员,生活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很感谢这次的实习,它带给我的实践不仅仅仅是工作上的还有社会的,同时也让我认识了好多新朋友。也让我明白一个书记员所要做的工作并不简单。除了开庭笔录、打判决书和审理报告、整理文件、填写材料、做审委会笔录、还要把文件送到检察院、公安局和派出所等等。这些工作我几乎都已着手过,只可惜,我做的并不专业,当然,好与不好就不就应是我自己评价的了。

匆匆岁月,流走在笔尖的光阴却不多,很高兴,我能用笔记录下这一切。我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我的文字足够真诚。记得影片《阿甘正传》的最后,母亲意味深长的对阿甘说了这样一句话:“上帝给你的不多,但你把它发挥到了最好。”如此哲理的话,让我对自己有了更深刻的自我认知。没错,我们只需把上帝给我们的,把它发挥得最好,也就不枉此生了,就如同这次的实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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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九

实习报告怎么写,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提供的法院实习报告4000字范文,欢迎阅读与参考。

庞德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中国古代也有“徒法不足以自行”的说法。司法是促成法律由纸面上的立法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途径。司法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作为社会利益的平衡器,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至为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

这次实习总的感受是体会很深刻,学习了很多东西,对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亲身的体会,对司法实践的实际运作情形有了一定的认识,明白了理论与实践如何结合以及结合的重要性!

关于实习,以上已经写的比较多比较详细了,这里就不再罗嗦了!这里主要从法学理论的角度谈谈在实习中的一些发现和想法:

一、法律与经济之关系。

法律与经济乃鸟之双翼,车之两轮!

众所周知,2018年的华尔街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难以独善其身。股市下跌,房地产价格下跌。导致很多原先买房的人后悔出了高价,于是纷纷想法退房。当然也有很多是开发商的责任。于是乎,法院审理的商品房买卖纠份大量增加,仅仅我在实习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就审理了很多相关案件。

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果不其然啊!这也更加充分的说明了法学乃经世致用的学问。司法中的很多实践问题远非躺在安乐椅上的法学家所能想象,因此应当深入司法实践,于学术于实践均颇有裨益!

二、法律与道德之关系。

法律与道德(morals)的关系乃是19世纪法学家所讨论的三个主要论题之一。耶林(jhering)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称之为法理学的合恩角(thecapehornofjurisprudence)。那些想要征服这一“险地”的法理学航海家所面临的,在相当的程度上讲,乃是一种船毁人亡的危险。历史上,不同的流派对该问题有不同的看法。

我觉得,在现今中国的特殊社会时期,面临经济社会的巨大转型,很多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纷纷涌现。应该提高人的道德诉至,正像文中第一篇实习日志写的那位王主任的话,现在很多纠纷都是由于人的道德败坏引起的,譬如很多离婚案件就是由于第三者的介入。因此,应该多强调道德的教化。而不仅仅是强调依法治国。

三、法律万能主义的辟误兼论调解制度之完善。

法律不是万能的,审判也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即使是强调法律在社会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庞德教授也非常谨慎的指出法律所存在的不足。

法条之有限性与社会之复杂性、法律之稳定性与社会之变动性之间冲突的必然性,以及传统法律侧重于事后的.救济,强调司法的被动性,使得法律在很多领域调整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也”,难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由此也凸显了调解这一新型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起到的拾遗补缺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不少社会矛盾凸显,尤其是时下金融危机的爆发又导致大量的社会问题,进而也导致了法院受理案件的激增。

由此也凸显了调解这一新型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起到的拾遗补缺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不少社会矛盾凸显,尤其是时下金融危机的爆发又导致大量的社会问题,进而也导致了法院受理案件的激增。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真正充分的发挥调解的作用,有利于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符合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但是调解制度本身在我国现阶段也存在诸多不足,如强制性调解等情况,违反了司法不告不理原则,有审判权干预当事人处分权之嫌疑,等等。当然,由于这不是本文讨论的主题,不予以过多展开。

四、对抗制庭审模式的不足兼论书记员在庭审中的作用。

我国为了消除职权主义庭审模式的影响,逐渐引入了英美对抗制庭审模式。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在原告起诉时候只提交证据目录而不是提交全套证据。证据要在庭审之后才全部提交。立法的本意在于防止法官的先入为主,强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对抗。

立法的初衷是完美的,但是在实践中落了空。事实上,法官审理案件多是在开庭之后靠着庭审笔录和当事人事后提交的全套证据据以判案的。庭审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导致法官庭审之后的忙于阅卷。另外,辩论阶段的辩论似乎也不是很充分。

由此凸显了书记员当庭记录的庭审笔录的重要性。由于临时记录等诸多条件的限制,书记员只能把关键性的事实予以记录,不能记录下所有的事实,这其中,如果稍有疏忽,遗漏关键性内容又当如何?如果书记员对当事人的某一方颇有偏好,故意在其辩说中加上那么几句,那么对于依据庭审笔录断案的法官的影响又当如何?我觉得这可能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些问题。

书记员这个角色一直是我们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所忽略的一个角色,笔者通过这次实习以及亲身做书记员的亲身经历,感觉书记员的角色有必要引起重视,建议在司法改革中予以一定的考虑。

五、陪审员制度的完善。

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借鉴英美法中的陪审团质素建立起来的。一如前述,制度移植的初衷是完美的,在实践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了很多的不足。

根据笔者在法院的实习经历以及亲身做陪审员的感受来看,陪审员制度存在着陪而不审的情形;有陪审员参见的合议庭基本上就演变成了案件承办法官一个人的独任制,陪审员没有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陪审员制度的完善问题也是学术界探讨比较多的问题了,相关的讨论以及论述已经比较深入,兹不赘述。

以上就是自己实习过程中的一些想法,中国很大,问题很多,情形很复杂。以上仅仅是个人粗浅的想法,多有幼稚与疏漏之处。

理论与实践结合,让我在这次实习中受益匪浅,也初步达到了实习的目的。今后一定要多注意实践,不断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理论与实践水平,做到学以致用!

20xx年5月28日至2007年7月20日,根据教学计划和法律专业的特点,在我们大三马上就将进入大四毕业进入法律实践操作部门之前,文法学院法学系组织我们04级法学两个班的学生到法院这一司法实践部门进行了一次短期的专业实习。这次实习活动是教学计划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检验我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教学活动必须具备的环节。实习的目:通过实习,让我们全面了解法院实施法律的情况;通过实习,培养我们初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可以使我们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法学实务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法学实务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我们的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

在这次实习中,我们二十一位同学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习。我和其他五位同学被分配到了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实习。在实习中,洪山区人民法院给了我们极大的方便和帮助,也给予了我们较高的评价: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专业扎实,理论功底好,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同时,这次的实习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和感受。

一、实习成果。

专业实习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司法人员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事务,是跟着指导老师学习司法经验和了解、掌握案件处理方法和程序的过程,专业实习是一种课堂内外的学习。在近两个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课堂内外学不到的东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实习成果:

1、了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门和工作程序。

法院是一个处理纠纷,处理矛盾,给当事人公平、公正的结果的地方,而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是立案庭。我虽然没有在立案庭实习,但是因为有时有些案子和文件也会送到那里,并且也从在立案庭实习的同学那里了解了一些情况。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当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不仅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员,有企业、律师,也有教师、工人、老人等等,这些当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蛮不讲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常要与这些当事人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还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写起诉书、不会写字的当事人提供方面,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用法院专门的起诉书范本进行填写。立案庭还有一个信访接待室,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法院信访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实保障公民的信访申诉权利的重要窗口。信访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别的多,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的行为,有利于法院的改进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当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处理。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最后再送到立案庭。可以说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关,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洪山区人民法院有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庭、政治处、审监庭、执行庭等几个重要的部门,我们的实习是由政治处进行安排的,政治处主要负责法院内部的事务,由于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审判庭那么多事务,因而这次没有同学在行政庭实习,审监庭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部门,这次也没有同学在那里进行实习。我们同学大部分被分配到执行庭、刑庭和民庭实习。

执行庭是审判工作的最后环节,是当事人在判决后因为对方不履行判决的义务而有权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一项权利,是当事人实现权利的保障。执行工作并不轻松,特别是在这种高温的天气下,执行局的法官们要到当事人那里进行执行工作,大部分时候执行工作都是困难重重,很多当事人都不配合,而法官们还要依法办事,真是苦了执行的人员。

刑庭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伸张正义的地方。虽然洪山区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却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对简单一些。简单但并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个案子对于与案子有关的当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实习期间到刑庭去旁听过,与民庭有较大的区别,更严肃和谨慎。刑庭的法官要审理案子,也要到看守所去讯问当事人,以便对案件有更清楚的了解,以便作出更加合理的判决,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民事审判庭又分为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审判第三庭三个庭,民二庭主要处理的是医疗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处理人身损害赔偿和交通肇事的案件,而我实习的民一庭主要处理的是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遗嘱继承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件,从上述民一庭的主要受案范围可以看出民一庭处理的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纠纷,十分的琐碎,民一庭在洪山法院创下了几个最:民事审判庭里案件最多的,是用调解方式结案最多的,同样也是上访最多的,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案件因为与当事人密切相关,法官在审理时都很认真,但是正因为太紧密了,一旦稍有不称心意当事人便会上访。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十

一、实习单位: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

二、实习时间:2018年7月8日至2018年8月19日。

三、实习目的。

1.接触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实务工作,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深入了解司法实践工作,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2.通过在法院的实践活动巩固学过的法学知识,扩展自己的法学视野,增加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锻炼自己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3通过法院实习,明确作为法律人的责任,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四、实习内容。

2018年7月8日到8月19日间我在秭归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实习,短短一个半月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一个月,但这一个月来却感触颇深。

我被分在了民事庭,在民事庭里,我积极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认真整理过卷宗,登记过案件信息表,整理并校对过各种笔录,跟随过法官外出调查取证,拟写过案件的审理报告、判决书和其他法律文书等。在民事庭里的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在民事庭里的实习,主要做过一下工作:

1.整理卷宗和登记案件信息表。

整理卷宗主要是按照一定顺序将原本杂乱无章的案件材料,包括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回证、起诉书、答辩状、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等,整理成卷宗,并装订成册。

整理卷宗看起来是一个简单而不用动脑筋的活儿,其实不然。在整理卷宗时,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学习整理的过程中,邵书记员手把手教导,我秉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像她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例如:送达回证缺失怎么办?多余的证据怎么整理?经过邵书记员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但唯一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了,不过这个问题在我整理了好几份卷宗之后便迎刃而解了。

在纸质档案上登记案件虽然轻松简单,但是却很需要耐心和细心,没有耐心,便忍受不了机械工作的枯燥,没有细心,则很容易在登记中出现小问题。这很好地锻炼了我的耐心和细心。有的时候还需要在电脑上登记案件信息表,这与登记纸质案件信息表的要求基本上一样。

2.打印文书、送达文书。

打印文书比较简单,但也许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语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检查打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然后通过法院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将文档传输给打印室的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然后去取回打印出来的文件,分发给需要的法官。送达文书和票据比较简单,因为当事人接到了通知,都来到了法院里。票据主要退诉讼费,送达文书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

3.整理并校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整理校对庭审笔录和合议庭笔录的工作比较简单,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

4.旁听庭审。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5.调查取证。

我只进行过一次调查取证活动,不过我认为这一次就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因为证据的取得事关整个民事诉讼过程。我是跟随周法官一起出去调查取证,根据法律规定,调查取证应当两人以上进行,于是有了我的跟随。先是来到了县财政局,结果财政局局长出去了,没有取到案件证据。然后又来到县二医院,取到了原告当事人的医疗费单据和医疗保险的相关情况。这次调查取证使我了解了调查取证的条件、程序和过程。

6.拟写判决书、审理报告。

在实习的某天上午,马庭长把我叫去了他的办公室,然后拿出了一沓案件资料,要我帮忙写判决书。我很兴奋但也很忐忑,因为我怕写得不好。马庭长说:“这儿有几份判决书,你按照这个模式来写,不要怕写不好,你写完之后,我会修改并给你指出其中的不足的。”于是我就放开手脚开始写了。

判决书前面的内容比较容易。原被告、委托人、第三人的个人情况还比较好些,因为这些内容是现成的,直接写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审理情况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来写即可。

判决书后面的内容比较多,写起来也比较困难。原被告与第三人对案情的陈述以及相关理由等内容必须从起诉书和答辩状中整理出来,既要保持与当事人陈述的内容一致,又要对其中不当的措辞语句进行修改,并适当精简不必要内容。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剩下的内容是“经审理查明”和“法院认为”,这是最重要的内容,因为这是法院调查和审理的最终结果,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不能有一丁点儿马虎。拟写这个内容时我感觉到很困难,但最终还是写了出来。后来马庭长修改了我写的判决书,并对我进行了认真的指导,指出了我拟写时的不足之处,使我受益良多。

拟写审理报告时,马庭告诉我写审理报告的格式和注意事项,让我按照一份写好的审理报告的模式来写,于是我开始拟写审理报告。之前写判决书时的磕磕绊绊似乎没有带到写审理报告中来,虽然还是感觉比较困难,虽然写判决书的经验不能全盘套用,但是已经有过类似经历的我,不再觉得拟写判决书很困难了。我花了一个上午将审理报告写了出来,然后马庭长给我讲解我拟写的审理报告的不足,在他的细心讲解下,我发现我犯的错和拟写判决书时差不多一样,这让我感到很汗颜。马庭长的悉心指导让我受益匪浅,我十分感谢他。

五、问题思考。

1..对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的几点想法。

在实习过程中,我经常会接触到劳动纠纷案件,对此我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内频频出现拖欠工资、强迫劳动、不提供应有的劳动条件等各类劳动纠纷,而劳动者几乎百分之百处于劣势。因此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

其中劳动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永恒主题。劳动安全问题是经济建设中必然会遇到,也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劳动安全问题,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讲,劳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和影响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着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为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认为劳动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安全问题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执法上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不重视劳动安全,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劳动者又缺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进而提出了应对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并要强化这些法律规范的实施,使劳动安全问题真正得到落实,从而达到劳动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2.关于盗伐林木案件的一些想法。

下班后我仔细地查了一下关于盗伐林木罪的定义和相关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所谓数量较大是指:在林区盗伐林木材积2--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125株。

在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盗伐林木罪的发生率自然会比较高,而所谓“靠山吃山”,恰恰这些地区的群众又把砍树当成了祖祖辈辈都做过的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便现在政府实行封山育林政策,禁止滥砍滥伐,但大多数人都不会将其看成犯罪,这便是政府和法院法律宣传工作的失职。政府和法院对于这样多发性但相关法律又不为人们所知的犯罪,应当加强法律宣传,使得人们能够认识清楚。

3.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看法。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渐增长,犯罪情形也越来越令人惊心,究其原因何在?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一、不良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父母在教育孩子时经常会出现下列情形:一是放任自流,这多是因为父母工作太忙,二是过度骄纵,三是棍棒教育却适得其反,四是父母身不正,孩子上行下效,五是父母期望过大,给孩子太多压力。这些都可能导致孩子走向歧途,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二、失睦、离异家庭使未成年人心理及人格得不到健康发展而犯罪。家庭的不和睦、父母的离异对于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心理及人格得不到健康发展,最终演变成犯罪。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十一

《法院实习报告》是由本站的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范文,有到法院实习后要写实习报告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

实习目的:为了深入司法实践工作,了解庭审的全过程,体验司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将自己在学校中所学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加深对理论的认识,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为以后更好的适应社会,适应所从事的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实习时间:2018年2月18日---2018年3月18日实习地点:xx市人民法院实习单位和部门:xx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实习内容:整理卷宗,登记案件信息表,做庭审笔录,拟写审理报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一、实习过程与体会2018年2月18日到3月18日我在xx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虽说是短短一个月的实习但是却让我感受颇多。

我被分在了民三庭,民三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离婚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以及其他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而我的主要任务就是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和一些琐碎的工作,比如:整理卷宗,登记案件信息表,做庭审笔录,拟写审理报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整理卷宗是从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内容,它看似简单其实不然。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它不仅要遵循一定的顺序,同时还要掌握整理的技巧。在整理过程中需要把案件的情况写清楚,这也是一个不能马虎的环节,稍有差错就得重新返工,所以每次填写我都十分认真,填写完成后都会让书记员帮我检查并指出错误。刚开始我也很慌乱,翻过来翻过去,自己都有些乱了,但这是熟能生巧的活,干得多了也就熟练了。在书记员的指导下我基本上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为书记员减轻了一部分的负担,当然这也极好的训练了我的耐心与毅力。看着一份份卷宗的完成我有了小小的成就感。

基层法院的案件比较多所以经常有旁听的机会,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了审理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这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是完全不同的,民事案件最理想的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双赢同时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这一点就对法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扎实功底,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参加了几次庭审,对于庭审过程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平常只是局限于书本的知识并没有真正触及庭审,即使是模拟开庭也始终不能与真正的庭审相提并论,这让我从抽象的理论真正与实践得到了结合,很受启发。

做庭审笔录是一项比较艰巨的工作,也是对我的一个考验。庭长为了锻炼我,让我从最简单的做起,记录离婚案件。离婚案件的三要素,婚姻关系,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刚上手时很是紧张,害怕跟不上庭审的进度,可是庭长对我很照顾,看我没记完就会等等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庭审笔录,虽然困难点但是还是很欣慰的。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庭后我找到庭长为我指导,我知道了自己的最大的缺点是理论功底欠缺还有就是缺乏锻炼。

有了这次经验我也敢于挑重担了,开始记录一些交通肇事的案件,对于其中的法言法语我不是很了解,所以只能课下做功课,了解相关的法条,加强自己的理论基础。最让我感到难忘的是庭长让我拟写判决书,刚刚参加的庭审就派上用场了,庭长告诉我写判决书应该注意的事项并给了我几份模板让我参照。前边的`都是固定的格式,需要发挥的是: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这是核心和根本,也是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的依据,必须谨慎措辞,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写完以后我交给庭长,庭长仔细阅读后给我指出了不足之处,并给我讲了写判决书的精华之处,使我受益良多。

审理报告也是如此,这次庭长只是给了我一份模板让我自己琢磨,我按照模板依猫画虎地写,有了写判决书的经历再写审理报告不再感觉那么棘手。虽然两者不能全盘套用,但是毕竟有相似之处,对于文字措辞我也有所把握。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写完了审理报告,交给庭长,他说有些进步,这对于我来说是极大地鼓励。拟写判决书、审理报告,其中有些门道是可以被看穿的,既要简练得当又要有理有据,当然这也不是一日之功就能练就的。

通过这次实习,我明白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做事要先做人。作为一个实习生,我们不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没人谁会去督促你该怎么样做,只能靠自己在细小的工作上积累经验。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清自己的位置。在这个过程中我还学会了许多法言法语,结实了许多法官律师老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做人的道理。

在法院不仅能学到专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更让我知道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都说走法律行业是条不归路,但我想中国法律界的春天也即将到来,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也在不断前进,相信用不了多久中国的法律界就会有更高水平的发展。

二、问题与不足当然在实习中我也看到了自身存在很多问题,不仅需要在理论上更加扎实地探索而且还要在实践中不断熟练积累经验。由于理论与实际脱节,更多的是需要我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增加我会慢慢成熟起来。同样,我也发现了法院存在的问题。

1.庭审有些走过场。在旁听中发现有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符合简易程序的规定但是法庭却没有适用简易程序,仍然走的是普通程序。如此看来这对于司法资源是一种严重的浪费而且对于当事人也是不利的,因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不同的,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可以更快地解决争议,减少一些损失。

2.久调不决问题严重。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如今法院大力倡导调解优先,于是出现了久调不决的现象,更有的法院还给法官下达调解率,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业绩。所以法官对案件,不愿意判决,愿意当事人撤诉或调解结案,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久拖不决。

3.现有的法官素质仍有欠缺。如今在庭审一线工作的不乏一些退伍军人,他们本身法律素养不高,并非科本出身,对于法律的理解仍旧存在偏差,更多的是凭借经验。那么想更好地驾驭法庭也有一定的困难,当然这对于经济发展后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挑战。我们不可否认他们的功绩但是对于他们法律水平的提高仍是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

4.执行问题仍然很难。在实习期间目睹了许多案子有了判决却仍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我也咨询了许多法官,与他们交流中我发现这是一个一直存在的问题---执行难。究其原因,并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法官的职业素质当然也有当事人自己法律素养的欠缺。判决书是法官基于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想要真正让当事人获得实惠就要依靠执行工作,可是执行工作却仍是令人堪忧…对于以上问题我想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见:

1.法庭应当严格的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要求来审理案件,以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对于法庭没有按照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法院予以使用。只有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才能保证判决的权威性与正确性,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2.法院应当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方针,不能久调不决,取消法院把调解率作为评优指标的一个方面。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进行协商,充分表达其真实意思,法院主要是起主持和召集当事人进行协商的作用。这样才能保证当事人权利的同时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3.法官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对于法官队伍的建设可以积极采取多种手段,加强法官的学历教育,提升法官学历层次,组织法官参加各种培训,进行岗位练兵,提高职业技能。

4.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应该建立高素质的执行队伍。如今对于执行人员提出来更高水平的要求,不仅要能吃苦耐劳,更要有智有勇。执行员的选任应当通过法定的任命程序,同时对执行人员要及时地、不断地进行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只有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执行难才有希望得以解决。

成绩与收获在法院的实习使我懂得了许多,作为一个将要从事法律行业的人,首先要具备最基本的素质---认真。不论是整理卷宗还是写判决书,都是马虎不得的,否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对于司法资源也是一种浪费。在这期间,在庭长和书记员的指导下我能够独立的进行一些工作,如:整理卷宗,记录庭审笔录,拟写判决书等。小活也是能锻炼人的,在整理的过程中也逐渐培养了我的耐心与毅力。

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只有具备了扎实的法律功底才能将案件分析清楚,从而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而非单纯的靠经验。在实习期间,我觉得我的专业知识得到了提升,能力得到了增强,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让我非常有自豪感,也让我体会到了一个庭就是一个家庭,大家互相帮助共同将案件做好。实习生活对我有很大的影响,改变了我很多想法和思维,我想我会受益一生的。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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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人处事方面。

杰凯律师事务所规模很小,只有两名执业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行政工作人员(兼律师助理)。不过小所有小所的好,小所的机构和运作都比较简单,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简单,适合我这种没有多少实务经验的大二学生,而且对于实习生而言,可以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案件,而且有时候人手不够的时候,可以直接参与办案。

执业律师平时都很忙,忙于与当事人沟通、取证、跑法院、查资料,很少会手把手带实习生,我们实习生想学点东西并完成律师交付的任务,必须从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入手,虚心求教,用心观察。所以,和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乃至行政人员搞好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为自己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如鱼得水的人际环境,另一方面以真心取得他们的信任以后是真的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无论是从专业技能上还是从做人处事上,他们会毫不吝啬地提醒和指点。

如何才能取得他们的信任呢?我的心得是不怕吃亏,多帮忙做事,主动关心他人,感情投资,攻心为上。比如,主动一点帮实习律师做事,分担他们的任务,他们往往会很愿意教我们实习生做事,一来我们实习生确确实实可以减轻他们的工作量,二来他们实习当学生当惯了,转换角色当老师能带给他们成就感和荣誉感,所以他们也很愿意教给我一些事务上的东西,比如各种起草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怎样去理顺案件中的法律关系等;再如。

帮律师助理干些琐碎的杂物,我在事务所实习的时候,就是有空的时候常帮律师助理打印一些文件、去银行交诉讼费之类的杂务。久而久之,律师助理对我也有点心存感激,当我在完成律师交付的任务有困难的时候,她也会主动为我跟进,给我提点。

二、在专业的务实方面。

1、学会了如何理顺和分析一个案件的法律关系。

社会生活千姿百态、复杂多样,发生在社会生活当中的案件往往也会纷繁复杂,如何在各种头绪万千的复杂案件中理顺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就显得非常关键,这需要我们在千丝万缕中抽丝剥茧,提取出最主要的法律关系,然后适用最恰当、对当事人最有利的法律条文。例如在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提起确权之诉一案:

(基本案情:xx年3月20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向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购入一批设备材料,并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规定货款付讫日期为设备材料所有权的转移日期。直到xx年9月15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还没有向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付清货款。

原来,在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和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的买卖行为以前,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就欠佛山市机械设备厂80万元的货款并到期未还,xx年9月15日,佛山市机械设备厂向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之诉,要求拍卖还属于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所有的那批设备材料,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判决准许佛山市机械设备厂的诉讼请求。现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不服,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辩称其属于善意取得)。

经过整理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本案中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与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关于设备材料所有权转移,虽然已经成立,但还未生效,因为买卖合同明确规定了货款付讫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所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并没有取得设备材料的物权。而我们知道,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善意取得要符合相关要件才能成立,其中一条是一定要买方付出了合理有偿的对价才能成立善意取得。

很显然,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连货款都没有付清,不能算是付出了合理有偿的对价。纵观整个案件,争议的关键在于本案的一方当事人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与案外人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标的物具有瑕疵的买卖合同,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以佛山市机械设备厂为被告的执行异议之诉于法无据,应以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为被告另提起确权之诉,也可要求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对其承担有瑕疵担保责任。可见,在适用法律以前分析清楚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是处理好案件的关键。

在**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综合处实习的日子,虽然仅有短短四个星期的时光,但在这二十余天的时间里,接触了到大量的执行案件,涉及信访、督导、执行、监管等一系列系统操作。从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今后二十余天的实习锻炼将使我学到在学校无法遇到的一些新东西,对于它们的把握与研究将会对本人今后在法学领域中进一步的发展有着极大且重要的促进作用。

作为一名大学生,有些东西不论书本上还是从别人的描绘诉说中,无论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会过,那么你将永远无法获得第一手的资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尤为如此,换句话讲,即便对于书本理论头头是道,但远离了实践,充其量仅仅是个门外汉,只能纸上谈兵。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敢妄论自己从中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但这期间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所谓法院系统的“执行难”问题的现状,看清了其庐山学真习面网目。

从对执行一无所知开始,到接触到第一个执行案件,看到第一份卷宗,写出第一份案件报告、第一份督促执行令、第一份指令函,再到最后的订卷以及归档,所有的这一切,让我的实习生活紧张而忙碌,充实而有条理。看到了很多,听到了很多,遇到了很多,同时也想到了很多、学到了很多。

自始至终我是以一名初学者的姿态和心情对待这一切,有些事情从头到尾都需要老师手把手地教,甚至在遇到的有些案子上,根本无法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做一联结。有时候一份案件的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写初稿到最后的成稿出炉,期间要经历多达六次的返工处理,认真分析每一个字每一个词的运用是否妥帖得当,对于法律条文的选取以及语言句式的构造,从中可以切身体会到老法官的严谨以及其对于法院工作的扎实的态度。

当然和绝大多数参与法院实习的学生一样,我也面临着整理卷宗的枯燥、熬人、同时又富含极大乐趣的工作。对于卷宗内文件的顺序的排列以及其间所包含的严谨的逻辑连结性,都是对初学者的一种历练和考验,而作为法院审理判案的灵魂的载体,每一份卷宗中所包含的更是对于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的记录和判决执行结果的展示和追索。

在这二十余天的工作中,前后累计整理订卷达90余份,不仅使我对于法院正常审理执行案件的程序过程有了切实的体认,同时更使我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大量的阅读和知晓了种类各异的诸多案件在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促使我对于导致案件执行难这一法院系统的老大难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和思索。

当然还需要在这里感谢实习期间给予我巨大的帮助和引导的执行庭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们,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指导,使我在整个过程中有更多的学习空间和领悟内容。还有他们在自我本职工作中所展现的认真、诚恳、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对将来参加工作之后的模式有了正确的建构方向。在日常闲暇时分的闲聊畅叙中,他们言辞中所透露出的意蕴和对我的期待更使我感觉自己须付出百倍之努力和拿出更好的将来来对待他们给予我的那份希冀。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二十余天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报告,可以说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老师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

暑假期间,为响应学校号召,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前往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参加了法院里的各项活动,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制作庭审笔录和询问笔录、民事案件诉讼材料的送达,以及熟悉法院书记员的案件跟进工作等。

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法院领导及全体法官的较好评价,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实践活动,源城区人民法院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将本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有关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各项活动,制作并送达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将在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融入到社会实践工作当中。

2、旁听案件,通过对案件的旁听,学习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

3、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移送有关案卷材料,了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并且比较研究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执行情况。

4、通过在法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

二、实践总结与建议。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运行,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时显的提高,至少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使得司法真正成为我国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实习期间,也发现了一些法院工作当中较为集中的问题,虽然人们开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争议,但是判决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种判断,是一种依证据而为的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并不能彻底地解决民事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在实践中,更多运用庭外调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资源的消耗,以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节约司法资源。

第二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国现在基层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问题,基层法院法官人数上的瓶颈制约,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已大不同与前,而在我国的基层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数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层法院工作压力过大,效率低的一个原因,在案件较为多的地区,甚至可能会造成案件的积压。所以在法院的改革当中,应当把增加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提上日程。

第三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依法是执行的问题,在新的民事诉讼法颁行后,为我国法院的执行工作开辟了全新的局面,但是由于基层法院的公信力,法官的的素质,以及公民的法律素养等方面的原因,执行工作依然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难点,民事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案件仍不在少数。执行工作依然是令人堪忧。正如上述所言,判决只是法官基于证据而为的一种法律上的判断,因此要想真正较为彻底地解决争议,除了需要提高法官素质、法院的公信力外,还应当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作用,也许在实践中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解决。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但也同是激发了我对法学的热情,为我以后的学习提明一个方向标。

三、实践体会。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直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解社会实际,了解社会现实,抽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促进我们投身社会改革,向社会群众学习,培养锻炼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专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更新观念,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面。

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明白了学习的可贵。同时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开阔了自己的社会视野。对于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接解到更多的社会现实,了解当事人的心态特征,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论的极端,反映社会的需求。

社会实践,让我明白了自己和别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一份责任,不管是对于社会,或是对于家庭都好,感受社会的生活百态,而我也将会以此为契机,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拓展自己的综合才能。为社会对自己的期望,为家人对自己的支持与厚望,送上最为满意的答卷。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十三

12月11日至12月25日,我在肇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实习。在短短的两周内,我感触良深,收获颇大。总结一下我在实习期间所做的工作:

首先是旁听听审。在实习期内,我接触了大大小小的案件。其中,涉及到房地产纠纷居多,离婚案件,借贷纠纷,保险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等等。旁听时,我认真听取了每一案件的来龙去脉;原,被告双方的事实,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分别做好了笔记,把当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之后通过翻阅课本和法律条文,增强理解。这一过程让我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利益,而且也借此机会了解到每宗案件纠纷的特点,使我认识到要知道每一案件的真相必须要通过的了解和分析,才能明白事情的事实。此外,我的印象中,法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庄严的气氛。一般听审者都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不允许任何人以何种方式或理由扰乱法庭的.秩序。我在民事法庭实习时,开庭前,原告和被告都要出示相关资料证明其为主体人资格,原告和被告所提供的证据要提交双方过目,以便审讯时双方进行质辩。作为庭长,会向原,被告讲述清楚审判的程序和流程,从而进一步体现了法律公正。在旁听过程中,审判员和律师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以及他们清晰的思路,严谨作风,严密的逻辑语言令我羡慕和惊叹。想起自己学习了一年的法律,真切的想到了自己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往后的学习中,需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加强理论修养,学习好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需要积累实际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法院民事庭实习报告(通用14篇)篇十四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实习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回首在少年庭已经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知道了该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从一开始只会简单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动手写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参加旁听到了自己参加庭审做笔录。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在过去的这两周实习过程中,让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应该说,了解并熟悉掌握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是实习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而这个内容并不是仅仅只能通过亲身经历立案、庭审、结案等才能掌握的,亲身经历只是完成这一内容的一个途径,而另一个重要途径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为案件结案之后的档案整理,是对案件的进展流程的客观全面反映,通过对案件处理过程的每一环节中的文书材料的处理,总结时间顺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了解并掌握一个案件的进展过程,并且通过自己的思考,理解,在头脑中模拟一个案件的处理,以加深对其的掌握。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个实习生最初的、必经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为了首先便让实习生对一个案件,从起诉到受理,到审判,再到最后的判决,都有一个清楚的思维,从而以便于以后的实习以及工作。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财产为主。在这9个案件中,有5个是抢劫案,1个是盗窃案。未成年人关系网简单,生活需求也不多。他们大多的生活内容是吃饭、睡觉、上网、玩,所以,他们最需要的只是钱。而他们因为是未成年人,几乎没有收入,家里给的钱又不够挥霍,因此,财物很容易成为他们的目标,侵犯财产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点。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单独行为,多半都是结伙作案。在这9个案件中,有6个是团伙作案,四五个人一起的居多,多的达到八个。未成年人本来就很喜欢拉帮结派,而在犯案时,由于他们年龄小、个头不大,单独的行为往往难以制服受害人而达到目的,所以,他们需要人多,才能“镇的住场子”.这是一个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气势摆在那里,他们(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财物了”.

最后,想要说的是,整个社会法治观念落后,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会上没有对法律的尊重的风气,人们便不知道、不了解法律。这些未成年人也许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质。也就是不畏惧触犯法律后的条条款款,也就去大胆犯案,从而便发生了害了别人也害了他们自己的悲剧。那么,在此需要呼吁: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维权中心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起到应有的作用,社会、家庭、学校、不要过早地放弃孩子。

在新浦区法院少年庭为期两个周的实习,我收获很大,能够把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部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务工作中,并在实践中学习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我觉得这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实习法院自我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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