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

时间:2023-12-25 作者:影墨

通过规章制度,可以使组织内部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避免混乱和冲突的发生。通过研究规章制度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各个领域的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一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对门诊流量实时监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督导落实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八、不断加强门诊日志管理,做好门诊大事记纪录。

九、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并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及宣教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就诊情况,组织好各专业专家门诊,方便病人就医。

十、做好导医培训,有效指导患者就诊,正确使用一卡通,落实“首问负责制”。

十一、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措施项目,组织好便民门诊,督促检查便民门诊开诊情况。

十二、总体规划门诊各科室布局,简化就医流程。

十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总结、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十四、领导和组织门诊服务质量的考评工作,定期召开门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不断提高。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二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一)医院义务消防队,从各大科室抽调部分人组成义务消防队(院部1人,保卫科1人,后勤3人,门诊部2人,内科2人,外科2人,妇产科2人,检验科2人,放射科1人,手术室2人)。副院长任组长,后勤科长、保卫科长任副组长,委托县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训,每个队员都要增强防火观念,必须做到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二)对重要防火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科进行统计申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购买。

(三)义务消防队要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经常配合作好预防工作,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医院重点消防部位有:中西药房、住院部、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供应室、后勤库房、洗浆房、电工房、锅炉房、厨房、木工房、放疗室、计算机中心。

(四)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消防规章制度要上墙,熟记制度内容,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实消防设备。

(一)推行二级安全检查制度。各科室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每月及重大节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质储存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建筑结构,平面布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4、各种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各种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备用。

6、领导同职工的安全思想状况。

(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级逐件上报到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逐件查核登记,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凡是难于整改的重大问题,呈报院办研究解决。

(一)新调入院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二)实习进修人员来院时,由医务科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三)全院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全体职工一般能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院保卫科有健全的防火档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一)全院职工必须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尽到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具体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实到人头。

(二)每个岗位职工都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处处有人管。

(一)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的内容,年终检查考核评比。

(二)奖惩兑现,对于在安全保卫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灾的,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的,经济的以至法律的处理。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三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设项目,建成调试后,在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五、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六、建立放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七、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八、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责任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九、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十、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十一、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十二、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环保、公安部门报告。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四

医院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有安全方面的条款,结合年度工作一并进行考核。保卫科每年要制定《综合安全工作责任书》,由主管医院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年底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向全院通报,并与工资、奖金和评比工作挂钩;保卫科同时要制定并与院内住户签订《院内住户安全责任书》,把住户的安全责任落实到户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院主管领导对全院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行政的领导对医院行政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医疗的院领导对医疗(含医、护、技、药)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后勤保卫的院领导对全院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包括消防、人防、防盗、防意外不法侵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直领导责任。每个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工作(包括所管理、使用的设施、设备、用品、文件)负直接责任。个人安全由个人负责。

凡在院内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伤害、工伤、不法侵害、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危险、威胁,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个人执行规章制度不力、麻痹大意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医院只承担附带责任,对个人的责任要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五

1.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保卫、器材、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医医院办院方向,按照中医医院的特点,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规划,按期部署、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全院职工的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中医、药、护队伍的素质。

5.负责领导、制订全院科研工作计划,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负责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聘任、签订合同、辞退、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需指定1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二、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认真抓好中医药学术的继承发扬工作,狠抓中医疗效,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药械、医技等科室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和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危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4.深入科室,了解到检查诊断、治疗过程中中医、中药应用和辨证施护情况,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必要时领导对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

5.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考核、晋升和中医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勾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领导全院的中医药科学研究工作。

7.领导医疗业务、统计和病案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责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三、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器材、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计划,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领导财务、行政、器材、总务部门,保证供应医疗所需物资。

4.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加强经济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6.负责领导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

四、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文秘及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督促贯彻执行。

4.负责领导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5.负责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参观及外宾接待等工作。

五、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坚持中医医院的办院方针,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定体现中医特点的业务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内外会诊,每季度检查1次各种常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建立健全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协助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和科室之间的协作。

6.负责做好名老中医经验的继承整理工作,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会诊作用。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卫生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以及实习进修人员的教学安排。

8.负责学术论文的征集工作,组织全院性学术会议,搞好经济技术交流。

9.负责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和有关科室联系解决。

10.负责组织医务科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没单独设门诊部的医院,应把门诊部主任职责承担起来,做好门诊的各项工作。

六、人保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组织科内人员业务学习,提高-干部政策、业务水平。

2.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培训、使用意见。负责人员调出、调入工作。

3.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转正、定级、晋升、奖惩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意见。

4.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

5.负责办理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事项,负责全院的劳动纪律检查及考勤工作,负责接待、处理外调、函调工作。

6.负责管理工作人员的档案和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收集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

7.维持院内治安,凡有扰乱医院工作秩序,无理取闹者,人保科均应负责处理。协助管理探视。遇有案件发生,及时向院长和公安机关报告。每月检查1次防火工作。

8.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院内发生的案件侦破和灾害事故的追查工作,审查案件、事故报告。

9.负责组织待聘人员学习、劳动,并向缺编的科室推荐合适的待聘人员。

七、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积极宣传中医、中药防病、治病知识。

2.负责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做好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体检、掌握健康情况,并提出保健措施。

4.负责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中医中药防治知识,并对本科人员的技术考核,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7.检查督促全院职工执行公费医疗制度的情况。

八、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领导下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图书、刊物和资料,对中医中药资料应努力收集齐全。

2.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3.负责书库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4.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5.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6.负责制定本院图书室的管理细则,经医务科科长批准后执行。

九、病案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病历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2.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历,保证病历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

3.负责病历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4.在医务科领导下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5.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历。

6.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十、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及效率统计内容》,及时向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部门提供所需要的统计信息、资料。统计资料编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重点做好中医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和中医疾病分类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十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及组织名老中医经验的继承整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努力完成医疗任务。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与业务建设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定期总结汇报。

3.每两周进行1次行政查房,解决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4.组织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努力继承、发掘、整理、提高中医药学,进行科研工作,开展新疗法、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中医疗效。

5.检查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6.确定本科医生的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中医临床病案讨论。

7.做好对下级医师的业务指导,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组织临床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及工作。

十二、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运用中医理论和经验,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

2.每周查房1次,亲自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处理与疑难、死亡病案的讨论、会诊。

3.指导全科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紧密结合临床实践负责整理研究与本专业有关的中医古典文献,总结临床经验,著书立说,并带好助手。

5.按规定时间参加门诊工作,随时解决疑难病症。

6.了解掌握中医学术动态和先进经验,定期或随时向科内人员介绍,指导临床工作。

7.督促下级医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十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运用中医理论。参加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和技术培训工作。

2.按时查房,随时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辨证论治。参加重危病人的抢救及死亡病员、医疗事故的讨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汇报。

3.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4.主持有关的.临床病案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案。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主管病房的主治医生应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与护士长共同负责搞好病房管理。

6.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并正确运用中医理论及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7.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十四、临床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生应创造条件实行3年24小时住院医生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运用四诊八纲、辨证施治的方法诊治病员、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书写中医病历及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历小结。负责修改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

4.遇有辨证、治疗上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提出所管病员的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士)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重症病员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值班医生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了解病员的饮食起居、情态变化、治疗效果等。上级医师查房和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并汇报病情和诊治情况,详细、准确地记录上级医师或会诊意见。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指导护士进行辨证施护。

8.学习中医基础理论,练好基本功,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十五、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教学、预防、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重危、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如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检查医务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5.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传、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按照中医院特点,制定门诊各项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缩短病人候诊时间。

7.负责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同常医疗科分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六、挂号员职责

1.在医务科科长或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

3.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

4.挂号员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数据等。

5.挂号员每天必须向财务科交挂号金额1次,连同票证一并上缴,换回挂号收据备次日用。

6.负责门诊病历查找,传送、回收、整理、归档、管理工作。送病历间隔不得超过15分钟。

十七、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和质量要求,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并随时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组织中医护理常规的实施,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分级护理和辨证施护。对重危病员的护理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拟订护理人员的培训规划,组织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医护理理论和辨证施护知识及基本功的训练。开展中医护理科研工作,推广护理新技术。妥善安排实习护士的学习和工作。

4.掌握护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与学习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护理人员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具体困难,提出升、调、奖、惩意见,与科主任协商做好护理人员的调配工作。对护理人员工作中出现的差错事故,应及时与有关科室共同进行调查、研究、处理。

5.审查各科室所提护理用品的申请计划,并随时检查使用情况。

6.每周主持召开1次护士长例会,讨论护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周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不断提高中医护理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

十八、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护理技术的指导、科研和教学工作。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

2.挖掘、整理祖国医学有关护理的理论,指导护理工作,了解国内外护理新技术及专科发展动态,努力引进先进技术,随时向科内介绍,提高护理质量。推动中医护理学的发展。

3.制定本科急、重、疑难病症的护理计划,参加并组织重危病员的抢救护理及疑难病员的护理会诊。

4.每周组织本科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大查房一次,指导主管护师的工作,解决查房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有关问题。

5.协助护理部做好本科下级护理人员的晋级考核和培训工作。掌握护理人员的技术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其升、晋级提出考核依据。

6.负责本科差错事故的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组织并主持本科护理学术讨论会,参与护理学术论文的审查、评定工作,及中医护理常规的修订。

8.制定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9.对全院护理队伍的建设,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参照主任护师的职责执行。

十九、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本科护理质量检查与技术指导,按中医护理常规要求,把好病员饮食起居、情志及基础护理等方面的护理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协助拟订本科护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参加教材的编写和讲授。协助组织本科护理人员学习中医护理知识,修订本科中医护理常规,加强护理基本功的训练。

5.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查房,会诊,对本科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对实习、进修护士做好带教和成绩评定工作。

7.制定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探讨中医护理理论与方法,总结辨证施护经验。

8.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护理队伍的建设工。

二十、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和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解决辨证施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运用中医术语写好护理记录,交-班报告等。

3.参与重危、疑难病员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要掌握并指导开展中医常用的急救技术和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订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案讨论。

6.协助护士长搞好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与带教,制定学习计划,指导护士学习中医护理知识。参加教材的编写并担任讲课或护校的临床教学。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房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8.对护理差错、事故除应及时向护士长报告,并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一、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和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3.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经常深入门诊各科检查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4.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医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查指导各诊室做好开诊前准备及卫生宣传工作。

5.督促教育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6.检查门诊各有关科室对药品、器材、被服及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遇有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给予适当处理。

7.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组织及时供应开水和饮具。

8.组织护士、护理员、卫生员的业务学习,指导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研,及时总结经验。

二十二、门诊部护士职责

1.在主管门诊工作的科主任和门诊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人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与诊室医师共同负责诊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计划生育、预防保健等卫生宣传工作。

6.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8.参加护理教学,指导实习护士和卫生员的工作。

9.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二十三、急诊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领导和急诊科(室)负责人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安排、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急诊抢救工作。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按医嘱进行治疗,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复杂的技术要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严防差错事故。

4.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急诊救护技术及辨证施护水平。

5.督促护士备齐各种中西急救药品、器材,并定量定点定位放置,经常检查补充、消毒、更换。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6.负责护理人员排班,制定护理工作计划,检查护理质量,总结经验。

7.负责医疗器材和被服、用品的计划请领和报销工作。做好隔离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8.督促护士、卫生员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安静。

二十四、急诊室护士职责

1.在急诊室护士长和主管急诊科(室)负责人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做好急诊病员的检诊和登记工作,按病情决定优先就诊,有困难时请示医师决定。

3.急诊病员来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在医师未到以前,遇特殊危急病员,可给以必要的急救处置。随即向医师报告。

4.准备各项急救所需药品、器材、敷料,在急救过程中,应迅速而准确地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

5.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了解病员证候情志和饮食等情况,及时完成治疗及护理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7.护送危重病员及手术病员到病房或手术室。

8.做好抢救病员的特护记录、登记和疫情报告。

二十五、科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根据护理部的工作计划和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标准要求,结合本科特点制订本科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深入本科各病房参加晨会、交接-班,检查护士交接-班日志和对危重病员护理,并做具体指导。对复杂的护理技术或新开展的护理技术。要亲自参加实践。

4.教育全科护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改进服务态度,认真执行医嘱、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5.随同科主任查房、了解医疗护理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加强医护协作。

6.组织本科护理人员学习中医护理知识和现代护理技术,提高辨证施护和专科护理水平,并注意护士素质的培养。

7.组织拟定本科护理科研计划,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交流护理经验。

8.了解本科急、危重病员的证情,情志变化和饮食起居等情况。随时修订护理方案,并提出改进措施。

9.负责组织安排实习护士的临床教学及实践工作。

10.确定本科护士的轮换和临时调配。

二十六、病房护士长职责

1.在科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病房的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本病房的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3.教育本病房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改善服务态度,认真执行医嘱。对复杂的护理技术和危重病员的抢救,应亲自参加或指导护士进行。

4.组织护理人员学习中医护理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等,不断提高护士的业务水平。

5.随同科主任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术前、疑难、死亡病案的讨论。

6.组织本病房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检查护理计划的书写和执行情况,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及护理科研工作。

7.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护理人员的分工、排班,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及病人的陪护,探视人员的管理,物品的请领、保管、使用、核销等。

8.负责实习、进修人员的安排与管理。指定护师或有经验的护士担任带教工作。

9.经常了解病员的情志、饮食及证候变化等情况,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1次,听取病员的意见,同时向病员宣传摄生、防病等卫生知识。

二十七、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及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医嘱,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及查对、交接-班等各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配合医师做好危重病员的抢救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和收集检验标本接送病员进行检查、治疗等工作。

4.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员的病情变化及治疗后的反应,了解病员的情志、饮食起居等情况,做好基础护理和观察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报告医师。

5.向病员讲解住院规则,宣传摄生、及中医防病健身的知识。经常征求病员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出院前做好出院指导。

6.有条件者根据病员情况,适当安排、辅导病员练气功、打太极拳等活动。

7.参加部分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实习护士、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8.负责办理病员的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的保管工作。

二十八、护理员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担任病人生活护理和部分简单的基础护理工作。

3.随时巡视病房,接受病人呼唤,协助饮食起居不能自理的病员进食、进药、起床活动及递送便器及床上清洁卫生等工作。

4.做好病人入院前的准备工作和出院后床单、铺位的整理以及终末消毒工作。协助护士搞好被服、家具的管理。

5.及时收集、送出临时化验标本,接送病员进行检查、治疗等工作。

6.协助护士做好抢救病员和尸体料理工作。

二十九、卫生员职责

1.在总务科领导和护士长的业务指导下,担任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2.按分工担任门诊或病房的门、窗、地面、床头桌、椅及厕所、浴室等地的清洁工作,每天至少清扫两次,并保持经常整洁。

3.负责清洁和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孟、便器等用具。

4.及时做好病房和病员的饮用水供应。

三十、助产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态度和蔼,语言亲切,做好产妇的情志护理,解除其忧虑、紧张情绪。

3.经常观察分娩前后的情况,注意产程进展和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窒息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4.做好接产准备。负责正常产妇接产,协助医师处理难产,注意保护会阴及母婴安全,作好新生儿的处理和诀别标记。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产科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6.经常保持产房的整齐、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7.负责管理产房和婴儿室的药物、器材。

8.指导进修、实习人员进行助产工作。

9.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婴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10.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外出接产和产后随访工作。

三十一、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本室的行政管理、护理工作和手术安排,保持整洁、肃静。

3.根据手术室任务和护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医生完成手术,必要时亲自参加。

4.督促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要求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做好伤口愈合统计分析工作。

5.组织护士、卫生员的业务学习,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工作。

6.督促所属人员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进行空气和手的细菌培养,鉴定消毒效果。

8.负责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卫生设备等物品的请领、报销工作,并随时检查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材的管理情况。

9.督促手术标本的保留和及时送检。

10.负责接待参观事宜。

三十二、手术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器械或巡回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手术前的准备和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2.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态度和蔼亲切,尽量消除或减轻病员的紧张、恐惧心理。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手术后病员的包扎、保暖、护送和手术标本的保管和送检。

5.参加卫生清扫,及时处理被污染的敷料、器械,保持手术室整洁、肃静,调节空气和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

6.按分工做好器械、敷料的准备、保养和打包消毒及药品的保管,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7.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和卫生员的工作。

三十三、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消毒、保管供应和行政管理工作。

2.督促本室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熟练地掌握各种器械、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方法,严防差错事故。

3.定期检查高压灭菌器的效能和各种消毒液的浓度,经常鉴定器材和敷料的消毒效果,发现异常,立即上报检修。

4.对所属人员进行勤俭节约的教育,做好敷料回收和器材的修旧利废工作。

5.负责医疗器材、敷料、药品物资的请领、报销工作。

6.组织所属人员深入临床科室,实行下送下收。检查所供应器材、敷料的使用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7.组织业务学习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十四、供应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医疗器材、敷料的清洗、包装、消毒、保管、登记和分发、回收工作,实行下收下送。

3.经常检查医疗器材质量,如有损坏及时补修、登记,并向护士长报告。

4.协助护士长请领各种医疗器材、敷料和药品,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消毒供应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指导护理员(消毒员)、卫生员进行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消毒工作。

三十五、麻醉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手术和对重危病员的抢救工作。

4.领导麻醉师(士)做好麻醉工作,参加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操作。

5.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对本科人员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6.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7.组织并担任教学、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开展麻醉的科研工作。搞好资料积累,完成科研任务。

8.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等事宜。与手术室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科室工作。

9.审签本科药材的请领和报销,检查使用与保管情况。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十六、麻醉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麻醉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理论提高工作。

2.参加和指导急、危、重、疑难病例抢救处理工作。参加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工作。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医师和麻醉士做好麻醉工作。组织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操作。

4.指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基本功的训练。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的先进经验,吸取最新科研成就,根据本科情况应用于临床。

5.担任教学、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副主任医师职责可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三十七、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指导本科医师(士)、进修及实习人员施行麻醉工作。

2.着重担任疑难病员的麻醉和教学,科研任务。

3.其他职责与麻醉科医师同。

三十八、麻醉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2.麻醉前,检查手术病员,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如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4.手术后,对危重和全麻病员亲自护送,并向病房护士交待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5.手术后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做好记录,并做出麻醉小结。

6.遇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8.积极开展麻醉的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三十九、麻醉科医士职责

1.在麻醉医师指导下,参加麻醉工作。

2.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及麻醉后物品的整理工作。

3.负责麻醉器材及药品的请领、保管工作。

4.负责麻醉的登记、统计工作。

5.协助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麻醉工作。

四十、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制定药剂科各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中西药材保管、加工炮制、制剂与调配工作,确保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及中药材的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各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主动配合,做好药品供应。

6.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组织中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尤其是中医治疗急症用药的剂型改革,开展中药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做好中药炮制经验的挖掘继承工作,配合临床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单方、验方。

8.组织及指导中医院校中药专业学生的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的进修等技术工作。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一、乡镇卫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间层次,是连接市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枢纽。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上接受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受乡镇政府和市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具体包括: 1.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儿、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卫生知识。 3.做好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和卫生监督管理。 4.在医疗康复方面要认真做好社区内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一些复杂的急、危、重、难病人,及时护送转院治疗,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水平,开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生产的目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

五、建设规模要根据当地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务大小来确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设一张病床、一张床配备1.3个工作人员的比例计算。

六、在卫生服务方面,要坚持防治结合,发挥整体服务功能,发展适宜技术,实施综合服务,防止盲目与城市医院攀比,任意扩大规模,发展不适宜技术。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六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年3月8日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七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三、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六、门诊检验、特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

七、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70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九、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十二、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法、避免过度医疗和大处方发生,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十三、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四、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五、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职责。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共同确定名单并公示。

十六、开展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指导患者预约就诊,减少候诊时间,方便患者就医。

十七、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专业的传染病门诊。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年3月8日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严禁下列行为: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对门诊流量实时监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督导落实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八、不断加强门诊日志管理,做好门诊大事记纪录。

九、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并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及宣教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就诊情况,组织好各专业专家门诊,方便病人就医。

十、做好导医培训,有效指导患者就诊,正确使用一卡通,落实“首问负责制”。

十一、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措施项目,组织好便民门诊,督促检查便民门诊开诊情况。

十二、总体规划门诊各科室布局,简化就医流程。

十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总结、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十四、领导和组织门诊服务质量的考评工作,定期召开门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不断提高。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保卫科与各部门负责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

1、 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 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 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 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 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 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 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 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八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九

5、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7、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留宿客人,发现有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或公安机关。

8、不得将公家财物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9、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各种电器设备;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医院行政一把手对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任。

(二)分管副院长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医院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一)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二)会议内容:听取各科室主任对每季度末或一段时间以来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医院安全生产问题,总结和布置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三)参加会议人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科主任。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就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职工会议进行通报。

(二)各科室每月末后3日内书面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送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以及下月的安全工作安排。

(三)发生紧急、特殊情况及出现事件时,应随时通报。

1、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 、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4 、事故调查处理和对事故责任人员处分的落实情况。

5 、本院认为需要督查的其他事项。

(一)各科室对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上级院领导。

(二)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追究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达到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同时对相关的责任人也必须做出相应的处罚。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班子由一名副职主抓此项工作,并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

2、对职工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重点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签定安全责任书。

3、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各病区对新入院病人的入院宣教,应将消防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值班人员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5、安全保卫科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对全院的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要勤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一

1、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工作尽职尽责遵守上岗制度。

2、所有保安人员必须礼貌用语。

3、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服从项目管理。

4、按时交接班清点职责范围内所有的成品及物品和消防情况。

5、严禁任何管理人员及工人无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需安环科同意方可让其进入。

6、严禁联岗、离岗、串岗现象。办公区域除值班保安外任何人员在春节期间不准进入办公人员除外。

7、保安人员要切实相互配合如发生偷盗、火情要相互配合并及时将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相关领导。

8、保安人员由安环科统一指挥春节留守期间实行区域责任制度和考勤制度。

9、春节期间没有特殊情况在职所有人员严禁随意请假外出、酗酒、赌博现象。

10、严禁在职人员自盗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场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且工资不予结算。

11、春节期间实行带班巡岗制度。

13、保安人员要相互联络,随时保持信息通畅,发挥团队精神。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二

1、凡进入细菌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衣帽整齐,戴口罩。有自我防护意识,一切按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对细菌室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防护及消防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熟悉、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

3、对细菌室用过的一切含有标本、菌液的容器等放于专用容器内先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后再行清洗。

4、对细菌室内的各种菌种实行专人、专用冰箱管理,人离本室应关(锁)好门窗及冰箱。

5、禁止细菌室内的各种标本流向室外,防止污染环境。发现室内某区(点)被污染,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以防交叉感染发生。

6、定期检查仪器设备运行及防火设备情况,以清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暴、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三

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内涵,努力达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范畴内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

1、办公室:年度内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2、人事科:年度内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重纠纷。

3、宣传科:年度内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4、经管科暨行政监察审计室:年度内无经济运行管理和经济考核方面的责任心严重差错事故,无行政监察失察、审计失真、失职、失误、监察不到位导致发生的责任性监察审计差错事故和严重问题。

5、纪检监察科:年度内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失察而发生的责任心案件及严重问题。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四

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

医疗安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

五、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五

5、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7、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留宿客人,发现有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或公安机关。

8、不得将公家财物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十二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谱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七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八

(六)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一)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二)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三)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四)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六)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七)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八)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九

1、护理部应根据医院制定的职工职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处理护士职业意外事件。

2、护士接触血液、体液时,需戴手套。

3、一次性针筒、针头用后应直接放入密闭盒内统一处理(无需徒手分离或将针梗套入塑料套内)。

4、护士接触锐利或玻璃器材时,应小心谨慎。万一受伤,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5、化疗药物应用时的原则及防范措施。

(1)原则:护士应经过有关防护知识的.培训、体检(wbc在4000以上),尽可能少接触少污染。

(2)防范措施:

1护士在配置药物前,必须戴口罩、眼罩,戴聚乙烯手套,穿隔离衣。

2化疗药物配药应集中配置,配置场所有条件的可在单独的层流间配置,或在净化台配置。

3化疗台面应铺以一次性的无纺布。

1使用玻璃药瓶时应用保护套。

2冲化粉剂药物时要缓慢。

3抽药时针栓不能超出针筒的2/3。

4注入输液瓶时,为避免瓶内压力过高,需回抽瓶内气体。

5若有外漏即刻用25%酒精擦拭或用清水冲净。

6接第二瓶液体时需戴聚乙烯手套。

1化疗药物的空瓶应放在密闭的容器内,外面做好标记,集中处理。2用后的针筒、输液器、无纺布需集中放在做好标记的塑料袋内。

3教育病人在冲洗排泄物时须冲两次。排泄物需经过污水处理。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二十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和科研工作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和易制毒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危险化学品购入后,验收必须有三人参加,查验数量、查看封口、有无残损、破漏、水湿,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四、使用易燃品时要注意防明火和试验中磨擦起火,远离火源;使用易爆品时要注意防掉地和碰撞等外力施压引爆条件;使用剧毒品、腐蚀品时注意防赤手取样,皮肤接触,及时清洗用具,处理废液。

五、贮藏危险化学品要专柜隔开,每瓶加保护圈,避光、防潮、防碰撞、防火、低温贮存。

六、实施专柜保管、专册建帐、双人双锁、领用登记、消耗下帐、双人签字。

七、标签应醒目,有明确的防火、防爆、剧毒标志。对标签损坏或分装成小包装时,要及时粘贴与原标签相同内容的标签,以防误用。

八、储藏间每天通风半小时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卫科每月对专用消防器材、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安全要求和管理规定,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十、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履行移交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三方签字方可离岗。

十一、危险化学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医院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每季度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一次,如有落实不到位者,每项考核兑现5分。

十三、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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