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

时间:2023-10-25 作者:FS文字使者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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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人员配置。由驻站社工和项目社工组成。驻站社工由各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担任,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驻站社工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络及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承接主体根据协议规定的项目任务和规模,足额配备项目专业社会工作者,并设置项目专职督导员(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在招募项目社工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项目社工应当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书的由运营机构负责调整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替换。

(二)社工站建设职责。

1.区民政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方和监督管理者,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统筹实施本区域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方案,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指导承接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并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及固原市民政局备案。组织好承接主体和专业社工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向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设施,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统筹做好人员选配和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精准指导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将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积极协调辖区各社区(村)、驻地相关单位及企业,配合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服务。

3.项目承接主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动态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周期内每月向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购买主体及方式。区民政局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73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设置为2年,购买方于每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确定新方案。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承接主体及资格。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向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当承接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项目审计评估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评为3a以上和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内部责任分工及承接项目所需的社会工作者数量;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人员、财务、志愿者、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承诺、评价监督等制度。

3.购买资金保障。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从既有的社会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总量的3%(含低保核查员)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2021年安排54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下一年项目资金将根据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总量按比例作适度调整。

4.购买资金拨付。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3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拨付3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一)确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一个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

(二)落实购买经费(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开展项目经费预算,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要求,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统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站服务。

(三)实施政府采购(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政府采购采取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进行。

(四)开展驻站服务(2021年9月启动)。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驻站服务,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定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期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今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从当地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做好工作,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社会工作服务站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监督管理。民政局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服务成果的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推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承接主体要利用自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人员配置。由驻站社工和项目社工组成。驻站社工由各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担任,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驻站社工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络及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承接主体根据协议规定的项目任务和规模,足额配备项目专业社会工作者,并设置项目专职督导员(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在招募项目社工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项目社工应当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书的由运营机构负责调整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替换。

(二)社工站建设职责。

1.区民政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方和监督管理者,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统筹实施本区域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方案,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指导承接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并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及固原市民政局备案。组织好承接主体和专业社工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向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设施,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统筹做好人员选配和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精准指导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将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积极协调辖区各社区(村)、驻地相关单位及企业,配合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服务。

3.项目承接主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动态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周期内每月向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购买主体及方式。区民政局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73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设置为2年,购买方于每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确定新方案。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承接主体及资格。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向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当承接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项目审计评估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评为3a以上和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内部责任分工及承接项目所需的社会工作者数量;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人员、财务、志愿者、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承诺、评价监督等制度。

3.购买资金保障。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从既有的社会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总量的3%(含低保核查员)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2021年安排54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下一年项目资金将根据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总量按比例作适度调整。

4.购买资金拨付。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3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拨付3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一)确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一个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

(二)落实购买经费(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开展项目经费预算,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要求,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统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站服务。

(三)实施政府采购(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政府采购采取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进行。

(四)开展驻站服务(2021年9月启动)。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驻站服务,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定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期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今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从当地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做好工作,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社会工作服务站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监督管理。民政局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服务成果的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推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承接主体要利用自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三

和谐社区,有我社工。

内容:

社会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坚持助人自助宗旨,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回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之家、信访接待室、民情档案室、日间照料中心等。其中日间照料中心包括日间照料餐厅和棋牌室、阅览室、书画室,共占地170多平米,日间照料中心有床位9张,配备床上用品各一套,并且在室内摆放花卉,墙上挂图,营造出出温馨和谐的环境氛围;其中餐厅现配备锅灶一套;棋牌室配备麻将桌3张,配备相关棋牌3套;阅览室配备桌椅18套,书籍2000余册,供居民学习、健身、交流。同时,政府大力支持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开展,拟对入住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老人和家庭进行专项资金补助,逐渐强化政府购买服务,保证社区服务质量。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按照“社会工作管理创新”的总体要求,在社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助人服务活动,以促进个人和家庭的社会功能,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和谐的新型社区。

致居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只有了解,才能关心;只有关心,才能行动;只有行动,生命才有意义。

社区面貌”的策划案,已经开始分步实施,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它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部分经济困难或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开展社区服务,完善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素质,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在我国社会工作不仅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还包括移风易俗等社会改造方面的工作。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四

按照一年试点、两年覆盖、三年完善的目标,2021年-2022年,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其中,洪洞县、霍州市作为省级试点,尧都区、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永和县、蒲县、侯马市等7个县(市、区)作为市级试点于2021年完成建设工作;其余8个县于2022年完成建设工作。2023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社工站打造成为党宣传先进思想的阵地、贯彻路线方针的阵地、密切联系群众的阵地。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坚持群众需求导向。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区域特点,围绕民政服务对象最根本、最迫切的需求,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项目实施,提升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五大领域找准目标,精准服务。

(三)坚持社工专业方法。放开市场准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渠道,逐步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实操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社会广泛参与。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社会服务,特别是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资质的机构购买服务,统筹推进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监督评估等事项。

(一)硬件设置。社工站应具备能够满足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灵活采取乡镇(街道)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社工站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所需的场所应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儿童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志愿服务站(所)等场所和设施灵活设置。

(二)制度建设。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社工站按照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配备,明确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所有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3年内必须全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县市区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启用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3号)要求严格执行。

聚焦困难群体,面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编制的《山西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涉及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为避免驻站社工行政化问题出现,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行的事项不得纳入社工站项目服务购买范围。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识别、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老年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日间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助洁、助购、助急等为老服务,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儿童福利领域。围绕家庭探访、入户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热线运行、督导检查等环节,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整、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四)社区治理领域。探索五社联动(即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居民需求合理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参与社区戒毒与康复和其他服务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社区在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五)社会事务领域。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婚姻、殡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积极探索其他服务领域。除民政领域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不断丰富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内容。

(一)市级民政局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组织社工站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和实务培训,对社工站服务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对所辖县(市、区)的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

计划。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各站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并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评估结果等次为优秀的县(市区)和承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每半年向省民政厅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作为购买主体具体负责社工站各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活动场地,制定上报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社工站服务内容和服务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合同(协议),连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并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对承接主体在人员选配、资金使用、站点管理、专业服务、履约情况、薪酬发放等方面实施监管,并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开展评估;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三)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工站项目的落地方,须为社工站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桌椅、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及办公耗材,有条件的地方为社工提供必要的餐宿等后勤支持。有条件的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明确专人支持指导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日常出勤考核、运行情况监管和反馈,在年度末和县(市、区)民政局共同对社工站进行绩效评价。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各乡镇(街道)未经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严禁将应当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工站;不得因社工站的建立而减少原民政队伍力量,不得抽调驻站社工从事其他工作。

(四)社工站项目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主要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承接主体应在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合同(协议)内容设立社工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培养社工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加强内部督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月向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和服务开展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社工站服务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安排、社工站服务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落实购买经费。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市级民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社工站项目进行补助。

(三)组织政府采购。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等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确定承接主体。

(四)签订合同(协议)。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应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工作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服务协议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开展驻站服务。社工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按照社工站标准相关要求完成站点设置、工作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六)组织监管评估。购买主体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全程跟踪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工作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监管,发现偏离合同(协议)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市、县民政部门分别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及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上级民政部门。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工站项目实施在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中的重要意义,在。

创新。

民政服务模式上蹚出一条新路。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社会工作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多元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积极统筹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用于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足额落实项目资金。市民政局每年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不少于100万元用于优秀社工站项目奖补。在财政资金为主的资金保障基础上,努力开拓多元化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在慈善组织(基金会)设立社会工作服务专项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项目。

(三)严格资金使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社工站各类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杜绝超范围服务引发的资金使用风险,要监督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承接主体在民政部门以外承接其他购买主体的服务时,应当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实施专项经费管理,不得与民政购买资金混用,更不得挤占、挪用民政购买资金。

(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承接主体应定期组织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考前培训、业务培训、实务培训、督导培训等,不断提升社工站工作人员持证比例、民政业务能力和社会工作从业水平。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快孵化培育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五)广泛宣传交流。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承接主体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共同提升质量,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宣传社工站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传播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推广具有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为项目推广和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人员配置。由驻站社工和项目社工组成。驻站社工由各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担任,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驻站社工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络及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承接主体根据协议规定的项目任务和规模,足额配备项目专业社会工作者,并设置项目专职督导员(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在招募项目社工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项目社工应当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书的由运营机构负责调整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替换。

(二)社工站建设职责。

1.区民政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方和监督管理者,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统筹实施本区域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方案,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指导承接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并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及固原市民政局备案。组织好承接主体和专业社工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向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项目实施情况。

报告。

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设施,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统筹做好人员选配和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精准指导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将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积极协调辖区各社区(村)、驻地相关单位及企业,配合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服务。

3.项目承接主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

报告。

社会服务项目动态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制定实施。

方案。

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周期内每月向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购买主体及方式。区民政局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73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设置为2年,购买方于每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确定新。

方案。

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承接主体及资格。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向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当承接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项目审计评估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评为3a以上和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内部责任分工及承接项目所需的社会工作者数量;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人员、财务、志愿者、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承诺、评价监督等制度。

3.购买资金保障。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从既有的社会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总量的3%(含低保核查员)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2021年安排54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下一年项目资金将根据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总量按比例作适度调整。

4.购买资金拨付。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3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拨付3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一)确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一个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

(二)落实购买经费(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开展项目经费预算,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要求,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统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站服务。

(三)实施政府采购(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政府采购采取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进行。

(四)开展驻站服务(2021年9月启动)。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驻站服务,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定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

计划。

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期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今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从当地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做好工作,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社会工作服务站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监督管理。民政局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服务成果的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推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承接主体要利用自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原州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六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印发了《福建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对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服务内容、建站方式和标准以及购买服务的方式、主体和承接机构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方案》,福建省将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通过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社工站围绕民政重点工作,重点开展社会救助、为老养老、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四个方面的服务。

《方案》提出,社工站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和召开项目评审会等多种方式,确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社工站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是县(市、区)民政部门。各乡镇(街道)社工站由承接购买服务机构根据合同要求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队伍实施服务项目,原则上每个站点不少于2名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即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为确保社会工作服务延续性,《方案》规定项目期限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每年年底前,县(市、区)民政部门对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和第三方评估,并将结果报上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将进行抽查。年度评估结果为良好或合格的续签合同,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方案》还提出,社工站购买服务经费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各市、县(区)按照年度预算总额中的3%以内安排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引导社会慈善资金支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建立多方投入机制,足额落实项目资金。设区市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等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七

社会工作是指以利他主义为导向,遵循专业价值和伦理规范,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专门职业。

三、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及服务群体。

服务领域包括家庭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妇女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社会福利与救助、信访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禁毒社会工作、减灾防灾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等领域。服务群体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低收入者、外来务工人员及子女等社会弱势群体。

社工被称为社会和谐的“润滑剂”、“缓冲器”。

四、社会工作的目标及功能。

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即个人层面和社会层面。个人层面:解救危难、缓解困难、促进人的发展和人与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社会层面:解决社会问题、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正及社会和谐。

五、社工和义工的区别。

(1)社工是受薪人员,也就是说社工是拿工资的,而义工则是无偿的付出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等,没有任何工资等的报酬。目前为一线社工发的酬金主要靠自主筹集,主要通过政府部门、基金会、企业、个人等来筹集。

(2)社工有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比如说个案社会工作,比如说聆听的技术等等,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义工,有时候也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术,比如说医护人员,但社工则是一种专业特有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这有别于其他的专业。

(3)社工要遵循严格的专业伦理和价值,而义工则要遵循社会的伦理和价值,但不如社工严格和专业。这些伦理和价值是作为一个社工人员所必须遵守的,其规定也非常严格,有时候甚至会互相冲突,或者跟社会总体的价值观相冲突。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0〕14号)、省民政厅《关于促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发展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在总结鄂城区凤凰街道社工站及社区社工室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现就全面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搭建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推动“五社联动”服务机制建设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发挥协调推动、信息收集、人才培育、项目实施、资源链接等作用。2021年,全市有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村(社区)社会工作室。

(一)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政策体系和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明确从思想引领、组织引领、服务引领三个维度进一步要求全市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有效确保党建工作与社工服务同步落实。

(二)坚持统筹整合。系统整合惠民政策和慈善、志愿服务资金等资源,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现有设施,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活动”的标准建站。

(三)坚持需求导向。按照“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便民利民、专业服务”的要求,鼓励支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围绕群众需求,设计和实施项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真正将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落在基层、沉到一线,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四)坚持专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专业优势,有效**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不足的难题,推动民政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的转变,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当前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主要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开展以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一)社会救助服务领域。主要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工作。

(二)养老服务领域。主要是协助为农村福利院内的老年人以及农村留守老人等提供综合服务和开展留守老人巡访活动,包括进行身心健康情况评估监测,提供健康、救助、精神关爱、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服务工作。

(三)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领域。主要是配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等的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他们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其他救助保护、社会关爱等服务工作。

(四)社区治理服务领域。主要是协助基层群众强化民主观念、合理表达诉求,推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五)社会事务服务领域。主要是开展残疾人康复、技能培训和社会融入等助残关爱服务工作;提供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法律咨询、情感调适等家庭增能服务工作;为逝者家庭提供心理慰藉和心理疏导等支持服务工作。

(六)志愿服务领域。主要是协助开展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等工作,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平安创建、扶老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

(七)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志愿服务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展,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

各地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并在服务协议中明确,以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一)组织架构。原则上按照每个乡镇(街道)建立1个社工站,每个村(社区)建立1个社工室的要求完善本地社工站(室)规划布局。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服务项目由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统筹实施。有条件的区(开发区)可以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服务。

(二)服务场所。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等现有设施,为社工站提供服务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用品),社工站面积原则上应不小于200平方米(含服务共享部分),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整合现有场地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社工督导室等活动场所。社工站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标识,格式为“鄂州市xx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设置“社工室”标识。

(三)人员配备。综合考虑乡镇(街道)面积、人口和特定人群服务对象等因素,每个社工站应配备1名站长(由分管民政负责人担任)、2名驻站社工,同时配套组建志愿者服务团队。驻站社工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社工证的本地社会工作者优先录用。驻站社工薪酬可参照高于本地专职社区工作者平均待遇10%标准执行。

(四)制度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及社区社会工作室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要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要建立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项目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要有完备的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和服务协议。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应指导乡镇(街道)按照《湖北省城乡社区“五社联动”工作指引(试行)》和《湖北省省级财政预算资金支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规范社工站项目实施、督导、评估等工作。

(五)财务制度。各区民政(开发区)民政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社工站,购买主体为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承接机构为第三方社会组织,服务协议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购买服务经费中的10%可用于社会工作服务站布置及基本办公设施配置,70%用于承接机构及驻站社工的服务费用,20%用于活动开展、办公耗材、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项目承接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确定的内容、相关规范标准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备驻站社工,组织开展相关服务。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级督导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动员部署。2021年6月,各区民政部门根据要求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摸清已建社工站现状,明确2021年建站计划,并于6月底前报市民政局。

(二)启动运行。2021年7月底前,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乡镇(街道)落实社工站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确定承接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开展专业服务。

(三)考核评估。构建“市级督导-区级监管-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四级网络,强化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实时督导和评估,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市民政局将社工站建设指标纳入市区政府目标考核中,通过不定期的抽查和全面检查方式,全面掌握各地建站情况。年底前,市民政局对各地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作为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补齐社会工作短板、服务乡镇振兴的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社工科(股)主建、其他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推进力度,按照时间节点狠抓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社工站建设工作的支持,充分调动乡镇(街道)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范、培育本土社会工作组织,有效发挥社会工作服务站在促进基层民政服务方面的抓手和平台作用。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总体要求及全面总结凤凰街道试点建设基础上,制定市级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开发区)开展工作,并对各地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备案管理。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安排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等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开展购买服务工作,依法依规与项目承接机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加强对承接机构的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监督指导承接机构按标准配备驻站社工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乡镇(街道)负责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制定社工站服务项目年度计划和推动项目实施,对社工站驻站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要将社工站运行经费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确保社工站正常运行。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购买社工专业服务所需经费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社会服务和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照不高于上年度救助资金总支出5%内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2021年,市民政局对全市9个试点社工站按每个20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2022年,市民政局对各区(开发区)在2021年自行建成的乡镇社工站按每个10万元标准给予项目经费支持;对2022年拟建社工站按每个10万元标准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其余部分由各区(开发区)按每个不少于10万元标准自行安排社工站建设、服务购买资金。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和作用,大力宣传普及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九

3、让社工来到您身边。

4、社工,与您共建幸福社区。

5、服务进社区、服务改变社区。

6、有困难,找社工。

7、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心愿,让每一个生命更光彩,让每一颗星星更璀璨。

8、友爱社区,有爱社工。

9、幸福社区,社工同行。

10、爱在社区,社工与您同行。

11、每个人都有一股力量,助人自助。

12、有爱心,更有能力,有能力,更有行动。

13、与社工一起,见证春天。

14、让我们一起,用生命影响生命。

15、人生,不长不短的距离,让我们一起生活的更美好。

16、我们坚信,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每一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价值和尊严,每一个人都能快乐幸福的生活。人生是一段美好的旅程,也许有时会有乌云掠过,让你烦你,那么你可以推开这扇窗,让社工陪你一起迎接阳光。

17、社工,您身边的朋友。

18、一起玩乐的伙伴,共同成长的密友。

19、社工,与您一起成长。

20、让爱与心走的更近,时刻温暖你我。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十

一年一度的雷锋月又悄悄地来到了我们身边,虽然我们已做过雷锋月活动,但雷锋的精神永远还在。乘着国际社工节之际,我们秉承社工精神不负社工的使命,向广大的服务群众宣传社工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什么是社工。春天万物苏醒,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色,不得不让人产生无限的留恋。在野外郊游之际也不要忘记安全及保护环境,社工发扬助人自助的精神,劝导游客保护环境文明出游,并借此机会向过往的行人宣传普及社工知识。

2、向观光的所有有游客宣传环保意识和社工知识;。

3、劝导游客安全出行,文明驾驶。

××公园。

过往的游客。

(一)前期准备阶段:。

1、书写活动策划书,上交审批;。

2、活动负责人与郊野公园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商量好有关事项;。

3、筹备好所需物品(包括急需药品,社工宣传小册,垃圾袋;。

4、分小组,选择好指挥和安全负责人。

(二)活动开展阶段:

1、在达理活动中心集合;。

2、通知认证部进行点名;。

3、集体出发坐公交车到活动地点开展活动;。

4、用相片记录活动过程;。

5、时刻保持良好的社工形象,热情服务。

(三)后期总结阶段:

1、集合,点名,要求每个参与者回去写一份心得;。

2、交上活动反馈表、照片、新闻稿;。

3、收集志愿者服装。

项目、数量、单价、小计、备注,

车费304120由参与成员自愿贡献。

总计:120元。

1、安全方面考虑周全,负责人分配清晰;。

2、本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主题和目的都很切合现代社会所需要的精神;。

3、活动安排细致,充分考虑各种状况的发生和应对措施;。

4、没有产生无端的资源浪费。

1、营造一个清新的环境;。

2、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加深人们对社工的了解;。

3、社工班志愿者们在服务的同时也收获很多,如何让他人相信自己是社工并且让他人了解社工到底是做什么的。

2、不要靠近危险区、注意礼貌不能与游客产生冲突;。

3、活动结束后统一回学校,禁止擅自离开。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十一

bbxx经济开发区、xx工业集中区和18个乡镇、街道组成20个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其中的14个乡镇、街道与市直部门一对一组成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每位市领导包保其中的一个责任单位,带领和帮助责任单位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2、包保民营经济企业

在包保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同时,包保该单位的民营经济企业,带领和帮助责任单位完成年度发展任务。

3、包保大项目建设情况

由市委书记、市长确定每位市领导包保一个或几个在建大项目,包保领导要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项目如期完成建设。

1、包保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工作。年终检查责任单位工作情况。

2、包保民营经济企业工作。年终检查责任单位工作情况。

3、包保大项目建设工作。年终审核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按项目建设协议书形象进度投资的视为完成任务。

根据包保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和民营经济企业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1、市财政列支一定资金作为市领导包保项目建设工作奖金。其中,工业固投任务每人基础奖金元,民营经济企业基础奖金 元,完成任务的得基础奖金,超额完成或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得奖。未包保责任单位的领导得平均奖金。

2、如包保单位被一票否决,市领导同样被一票否决,不评各类先进。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十二

凤凰城项目位于郑州房地产市场的东南板块,在郑汴路路南,凤凰东路、凤台路(在建)和青年路三条路呈型将社区同周边的商品大世界、名优建材市场等分开。

凤凰城现有的物业形态由连排别墅、普通现房多层和在建的小户型多层组成。一期连排别墅市场定位发生失误,出现了销售障碍。一期5#、7#、9#、11#、13#、15#六栋多层吸取了别墅的教训,以超低价位入市,顺利的实现了销售,但没有为开发商实现预期的利润,没有树立中、高档物业的品牌形象,无意中形成凤凰城下一期小户型开发和小高层开发的品牌障碍。

现在,一期多层尚有37套房、准现房,销售额850万元。其中159.7m2的三室两厅有23套,以五、六楼为主;127 m2的三室两厅7套;这两种房型的销售金额占一期余额的90.4%。

二期小户型总销售金额预计2800万元,临街商铺1700万元,合计4500万元。预售许可证预计xx年5月底办下。

由此可见,目前凤凰城的可售资源由三种不同的物业组成:期房小户型、现房大户型和商铺。其中二期小户型占所有可售金额的52%,一期大户型销售额16%,二期临街商铺占32%。如何解决可售资源过于分散的障碍,是我们面对的重大挑战之一。

a、东南板块及郑汴路商圈。

郑州房地产市场的东南板块主要由三部分组成:郑汴路沿线、东明路南段沿沿线、航海东路与107国道沿线。

郑汴路沿线主要由建业、英协、百合花苑、东方明珠等中高档楼盘组成。在郑汴路商圈的支撑下,这里已经成为明确的高尚住宅区。凤凰城位于这一区位之内。与英协、建业几乎是一路之隔。但凤凰城在操盘过程中,没有除理好商务环境与居住环境的品牌区分与借势,纯粹以低价位的品牌内涵介入竞争,不仅没有收获天然的地段价格优势,而且为二期、三期制造了品牌障碍。

东明路南段沿线目前竞争非常激烈,主要由东明花园、佳艺花园等楼盘组成。

航海东路与107国道沿线是xx年以来的楼市亮点,宝景、金色港湾、悉尼阳光、燕归园等一批中价位大型楼盘。其中燕归园是凤凰城二期小户型明确的竞争楼盘,其它几乎所有的楼盘都和凤凰城一期159、127平米现房形成明确的竞争关系。(详见附1:郑汴路市场调研报告)

b、小户型市场概况。

自xx年底时尚party介入郑州楼市以来,小户型这种物业形态迅速发展起来。尤其是xx年初,青年居易(easy—go)以1900余套的投放量冲击市场,形成了小户型的"市场黑洞",彻底打破了市场的竞争格局,实现了小户型从供小于求到供大于求的转变。今年4月份更是破天荒地出现了小户型销售量的急剧下降局面。

燕归园位于货站街东段,由盛煌房地产公司开发,已成功实现一期的开发,在几乎没有什么竞争的情况下,收获了小户型市场的第一批需求者,现在燕归二期正在认购阶段。燕归园提前介入了小户型市场,并且认识到小户型的主力市场是60—80平米的两室户型和100平米的三室两厅。这与我们的市调结果完全一致。此次燕归二期开发的正是此类户型(两室两厅75平米,三室两厅95平米)。可以说,同燕归园的户型配比上比较,我们没有优势。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十三

自xx年来,星火燎原行动已五赴恩施市盛家坝乡,开展了以暑期支教、社会调查、文艺汇演为主要方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支教的过程中,看着一双双渴望知识的眼睛,看着他们瘦小的体型,看着他们求学路的艰辛……我们心灵深处被触动了。那里大多家庭都是隔代教育,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很大,家庭教育普遍缺失,造成了孩子精神世界的匮乏。因此,为了能够给予孩子们长期的帮助,也为了让我们大学生意识到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星火学社发起了“彩虹桥项目”。

理念:搭建爱的桥梁,奉献爱,传递爱,实现精神燎原;“手拉手,交朋友”,相互影响,完善人格,共同成长;播种梦想,提升自我,承担社会责任,体现社会价值。

意义:传播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倡导“用爱诠释责任”,让更多有爱心的大学生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和山区孩子建立朋友关系,尽自己所能,在孩子精神和物质上给予长期的帮助,使孩子们能够更健康快乐地成长。有了大学生的鼓励与关心,行走在成长道路上的孩子们精神动力更加丰富了,他们对知识的渴求和改变现实的愿望,也更加强烈了,艰难的脚步也更加坚定了。大学生无偿的付出感染了孩子,孩子把感恩的情怀付诸于生活学习上,表现在对父母的孝顺,对生活学习的热爱,对别人的尊重等等。大学生为孩子的天空增添了几缕阳光,大学生成为他们倾吐的对象,他们可以没有顾忌、尽情地发泄内心的苦恼和压力,这有利于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心理更加健康地成长。在长期互动中,孩子形成了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并影响周围同学;大学生也潜移默化地受到人文教育,在作孩子榜样的同时,自律自省能力也会得到提高,并且意识到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而更好地把握现在!

策划:彩虹桥项目组:湖北经济学院星火学社成员

资助人:湖北经济学院学生

资助对象:恩施市盛家坝乡部分初中生和小学生

a。彩虹桥项目组

1。 传播公益理念,影响他人(星火人以及身边的人)。

2。 以一种谦和、不卑不亢的姿态面对资助人,应用良好的交流技巧和资助人建立友谊,表现出做公益应有的虔诚与胸怀以及星火人的大度。

3。 对资助人表达人文关怀,用星火的独特文化感染他们,对他们形成一种文化约束力。譬如以邮件的形式对资助人表达生日和节日的祝福;邀请资助人参与学社的活动;定期向资助人介绍星火的运行状况等。

4。 给予资助人鼓励和信心,创造机会让其感到做公益的快乐和价值。譬如开展座谈会等活动,促进资助人之间的交流,听取他们的想法和建议。

5。 建立反馈机制,把握资助双方的互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沟通,用行动去解决问题。

b。资助人

1。 完全自愿的行为,不是出自任何外在的压力而做。

2。 需要理性对待。做公益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要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做一次好事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的好事。

3。需要用心对待。资助行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用心去对待,才能真正帮助山区孩子。

c。资助对象:积极上进,懂得感恩。

d。资助形式

个人资助

联合资助(以寝室、班级、党支部等为单位)

e。资助内容

资金

书信

学习用品(书籍、文具等)

生活用品

我们希望不仅仅以资金为资助内容,因为这样对山区孩子的成长起不到根本性的作用,最终也达不到资助效果。

我们提倡重在精神资助,全方位对山区孩子进行帮助,孩子更需要的是来大学生的精神支持,最终让他们在心里种下一个梦想,树起生活学习的斗志、勇气,学会自力更生。

在对山区孩子进行鼓励(如通过信件、电话等)的前提下,一方面,辅之以一定的书籍(山里的孩子对于买书以及选书方面都存在困难,我们精心为孩子提供书籍,不但可以培养他们的读书意识,而且可以开阔他们的视野,让他们变得有理想,有思想。这也是物质和精神资助的一个平衡点);另一方面,在特殊恰当的时刻(生日和过节时),我们给予他们物质上的帮助,重在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用心和其中的含义,这就做成了一种“精神”资助。

彩虹桥项目组作为资助人和资助对象之间的桥梁,会对资助人和资助对象进行跟踪服务。

首先,向全校发起倡议,全权负责资助人报名事宜,做好资助人基本信息的登记,确定其资助意向(选择资助对象的要求)以及资助形式和资助内容,并保持长期联系。

然后,在暑期的时候,奔赴恩施市盛家坝乡,和老师孩子们进行交流,对孩子进行家访,收集孩子的基本信息(包括其个人、家庭等情况),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并对已获资助的孩子进行回访。

最后,九月份开学后,我们将根据资助人的意向和资助形式,把适合资助人要求的资助对象的资料提供给资助人。资助人确定好资助的对象,和我们签订协议后, 彩虹桥项目正式运行。

(注:对于不能确定资助对象的资助人,我们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向资助人推荐资助对象。)

资助人

权利:选择资助形式和资助内容;确定资助对象;要求其信息不外泄。

义务:提供真实信息;根据确定的资助形式与资助内容,履行“手拉手,交朋友”资助行动的协议,终止“手拉手,交朋友”资助行动必须事先通知彩虹桥项目组。

资助对象

权利:个人隐私受保护的权利和了解资助人的基本情况。

义务:尊重资助人,回馈资助人。

彩虹桥项目组

权利:保存资助人和资助对象的资料库;规范资助人行为,确定选择资助对象的标准;把握双方的交流动态,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灵活做出相应的调整;组织有益的活动。

义务:

1、建立保护资助人和资助对象的个人隐私(公开资助人和资助对象的个人重要资料需要征求其同意);更新资助人和资助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并确保其真实性。

2、发挥桥梁作用,与资助双方保持沟通交流。

3、确定每月资助物资的固定邮寄时间,及时通知需要我们统一邮寄资助物资的资助人,作好接待工作,作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和山里联系,确保邮寄成功。

资助资金的运行方案

1.资助人事先与资助对象或其家长、老师取得联系,告诉他或他的家人、老师您对他的资助形式和资助内容,并告知您向其汇钱的具体事宜。

2.资助人汇款时,请选择有汇款回执的汇款方式,最好是信件回执,并请务必保存汇款单据。回执方式请选择投单(即信件)的回执方式,收款人姓名写资助对象的名字,收款地址写明学校的详细地址加上教师或校长名字再加上“转交”,附言栏(六个字以内不收费)写“用于资助费用”。

3.汇款金额:根据资助人和资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资助金额。

4、建议资助人尽可能使用自己真实的汇款人姓名和地址,防止出现因匿名而无法处置的汇款。

5、汇款时间:每月月初。月初,有利于资助人对自己的财务进行管理,保证资助的顺利进行;而且便于集体资助形式的开展;也有利于彩虹桥项目组进行管理。

(注:校财务中心有针对公益活动资金的专门管理,不收取任何费用,独立运作。彩虹桥项目组会负责定期公开财务报表,接受大家的监督。)

资助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的运行方案

由资助人直接邮寄

资助物品注意事项:

1、资助人事先与资助对象或其家人或老师取得联系,告知其具体邮寄方式。

2、资助人邮寄捐赠的书籍、文具、衣物时,邮寄地址写明资助对象的详细家庭地址或学校班级的详细地址,收件人写明:父亲“转交”该孩子或教师“转交”该同学。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十四

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全社会人民精神文明水平的提高,带动了人们对环境保护与景观生态的觉悟与意识,城市建设越来越多地要求生态环境建设与景观文化建设,园林工程项目管理也逐渐成为热门行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之势。

园林工程是确保园林项目如期完成的工程技术,包括改造地形的土方工程、掇山及置石工程、园路工程、园林理水工程、种植工程和园林驳岸工程、喷泉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综合性较高,涉及内容较广,要求确保园林项目在综合发挥园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处理好园林工程设施与园林景观之间的联系。

园林工程的特点是具有唯一性、整体性和固定性。唯一性在于园林工程的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完成特定的产品项目,要求有具体的建设时间、地点和条件;一个园林项目是由各单项工程相互协调、紧密联系完成的,只有整体的结合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现,是为园林工程的整体性;园林工程项目以设计师图纸为基础,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确保了工程的固定性,从而实现一个合格的工程项目。除此之外,园林工程和普通的工程建设一样,因受在建对象的活体性、原料价格的不稳定性、工程建设周期的广泛性与季节性等因素影响,对工程的具体管理与实践有较高的要求。

为保证园林工程项目在完成后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就要加强对园林工程项目各个环节与内容之间的控制和管理。

2.1园林工程管理存在问题

园林工程管理主要包括对园林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组织协调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管理和环境与安全管理等。

由于管理的综合性较强,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我国的园林工程发展不完善,在管理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

2.1.1工程的连贯性与整体性不强

业主方、设计方与施工方三者的目的不同,对交流的重视程度不够或缺乏沟通,项目从设计到施工,三方始终没有明确的讨论结果,不断提出新想法和新问题,往往导致设计的最初理念不再。园林工程的管理者没有在工程建设之初妥善处理好三方的关系和沟通工作,致使工程的建设管理方案在不断地改变,工程缺少了整体性安排与连贯性建设,项目也变得支离破碎。

2.1.2工程的生态体现不足

中国传统园林之所以取得辉煌的成就经久不衰,是因为古典园林大多遵循了“天人合一,师法自然”的思想内涵,现今的园林设计缺少对这一主旨的思考,园林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也缺少管理者有意识的指导,工人不善于利用场地已有的自然条件辅助建设,不懂得将外部环境纳入原有景观体系,只会盲目地推平重建,不仅浪费时间与精力,更无法实现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的有机互补。

2.1.3工程的文化内涵缺失

工程的文化内涵,一方面取决于设计者的设计思想和表达方式,另一方面就要求园林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准确理解设计者的意图,并通过良好的技术手段完成表达。一些园林工程在挖掘景观要素的文化内涵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在建设时只注重景观的视觉效果,无视环境意境的营造,或意境营造流于形式,落实的项目往往没有灵魂。以大连市为例,越来越多的人工海滨开放建设过程中,者对项目的点题只会在雕塑和刻字方面下功夫,不懂得在施工完成后仍能让使用者感受到海滨的自然之景才是设计最好的表达。

2.1.4工程的经济效率低下

工程的效率低下是园林工程发展初期难以克服的问题,也是工程之所以需要管理者的意义所在。工程的效率,不仅影响了项目的整体性与连贯性,影响项目的实际建设质量和需求,也影响着施工方自身的经济利益。

2.2园林工程管理问题解决办法

要解决园林工程及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求管理者理解工程管理这项一项全方位、多学科融合的工作,从宏观上理解管理和工程。

首先要求园林工程管理过程中妥善处理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应要求设计单位详细介绍设计意图,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设计与施工的思想内涵;在满足总体设计要求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施工队伍特点,根据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对设计与施工图纸提出修改意见,确保设计方案在施工的过程中实现双赢;相关管理人才除了掌握专业知识外,也应具备良好的文化与美学素养,利用自身管理方法、施工技艺和灵感创意良好地指导施工。

其次,应加强园林工程的施工管理。一是建立良好的园林工程管理模式,二是加强园林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三是对工程的进度实施管理,包括进度的合理规划、控制和协调,编制总进度和分进度计划,四是要做好工程预算等工作。

园林工程的成本控制,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和工程验收阶段的成本控制两个时期。

3.1施工阶段成本控制要素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完成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要求园林工程管理过程中,建立健全完善的成本管理体制,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实行项目经理竞争上岗、项目负责制等制度以降低机制成本;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努力降低原料成本,加强对物料的领用和管理工作,做好施工的具体记录与统计工作,在操作中发现问题,强化施工管理,节约支出、降低成本;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比较选择较优的施工工艺与施工设备,科学地组织施工,减少设备空置率,提高施工机械使用效率。此外,还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办公、差旅、招待和施工现场消耗等各项费用的控制,并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加强办公、差旅、招待及水、电、煤气等各项费用。

3.2验收阶段成本控制要素

工程竣工后,项目相关负责人在自检确认项目工程达标后,积极组织业主方和监理方完成工程的验收,减少工程后续不必要的管理成本;做好对工程设施和材料的管理工作,宏观把握责任内各项工程、各种设施、各种材料之间的联系,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掌握园林工程各阶段成本控制要素做好工程的成本控制,要求工程管理做好成本分析,包括成本对比、成本纠偏和成本检查;做好综合分析,即工程成本总分析;做好项目分析,比较工程管理项目成本构成比例;做好人工费与材料费分析等。在此基础之上,结合各要素在具体工程管理中不断完善和补充管理方案,从而在施工中提高工程效率和企业效益。

园林工程管理包含的内容有很多,一项合格工程的建设落实,需要多个环节、多个部门、众多人员之间相互协助、密切配合。只有园林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进度符合要求,工程投资与收益合理,才能使园林工程单位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也保证整个园林行业的有序运转。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十五

根据全省“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的新农村建设精神,紧紧围绕“奋力跻身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早日把玉山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的宏伟目标,为扎实推进20xx年度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跻身全省先进行列,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以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建设新村镇、树立新风尚、形成新机制、创建好班子“五新一好”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按照“农村面貌更新,人民生活更殷实”和“村点即是景点”的要求,以村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村庄整治建设为切入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着力点,以和谐新社区建设为落脚点,大力推进村落连片规模整治,以大村庄为中心,联动周边自然村落,实行整体规划、集中布点、一体建设,提高中心村的人口集聚力、服务辐射力和发展带动力;紧密结合城镇化建设目标,扎实推进村镇联动,逐步实行整村、整乡全域规划、一体布局、分步整治建设;有效实施基础村点建设,坚持规划先行,落实“一户一宅”举措,着力推进以改水、改厕、改房为重心的“六改四普及”,妥善、合理地引导农民规范建房。

按照村镇联动、村落连片和基础村庄“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模式,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打造“三区四线”。 彰显“三区”新村特色,着力将景区新村作为景点来建,将库区新村打造成生态渔村,将郊区新村建设成为市民休闲的好去处;整合利用“四线”资源,着力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旅游公路和铁路沿线的村点建设。同时,在村点建设工作中要突出四个方面:

(一)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坚持以科技为支撑、以专业合作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牵引,依靠能人带动,形成一大批涵盖一、二、三产业的“城郊休闲农庄型、景区旅游服务型、特色产业提升型、边界商贸带动型、民俗文化开发型”的一村一品专业村、特色村和精品村。突出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基地建设,注重发展具有地域文化、人文传统、农家生活、绿色餐饮的一村一品项目,加快发展古村落、古民居参观游览和农家乐等第三产业;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生产生活资料连锁超市等服务业,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实施农家乐、文化科普和优质果苗“三进村点”工程,努力提升村点建设水平。力争60%以上的新农村建设点形成一村一品产业,使点上农民增收走在全县前列。

(二)突出加强村镇联动整治建设。认真谋划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村庄和农村人口的“进、退、去、留”,逐步实行整村、整乡全域规划、一体布局、分步整治建设。把乡镇集镇及所在地和周边村庄作为一个整体,科学规划空间布局、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衔接整合各类资源要素,突出改善环境、完善设施、培育产业、繁荣市场、增强功能、加强服务六个环节,逐步实现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化”目标。

(三)扎实开展村落连片和基础村点整治建设。继续按照“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要求,整治建设好30-50户基础村、100户左右和数百户的中心村。提倡村落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并以相对大的村庄为中心,联动周边自然村落,实行整体规划、集中布点、一体建设,提高中心村的人口集聚力、服务辐射力和发展带动力。农民建房统一进规划区,坚决制止“一户多宅”和未经规划的乱建现象。积极动员群众实施“穿衣戴帽”工程,深入推进以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清洁工程,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结合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绿化水平,建设绿色生态乡村。

(四)着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按照“地域相近、产业相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结合村镇联动和村落连片整治建设,突破村组行政界限,发展农村新型社区。完善农民书屋、卫生室、农资店、便民服务中心等社区服务设施,健全“党组织+村民理事会+合作社”的管理体系,建立青年、妇女、老年等群众组织以及法律宣传、应急救援、治安巡逻等社区队伍,制定一事一议、筹资投劳、村规民约等民主制度,弘扬创业文化、科学文化、群众文化、道德文化和法制文化“五种文化”,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明,努力建设以和谐文化为主轴,以“五种文化”为覆盖,党群组织较完备、产业较发达、社会管理功能较强的农村新社区。

二、选点原则和村点规模

根据农民自愿、基础建设好、项目衔接的原则以及省、市分配基础村点、村落连片村点和村镇联动村点的名额和比例(4:4:2)要求,运用以“宣传发动、候选筛选、调查摸底、推选理事、制定规划、确定内容、挖潜算账、分户协议、组织申报”为主要内容的九步选点法“选好一个点”。根据上级要求,30户以下的自然村不单独申报,村落连片和村镇联动点以50户为一个村点计算。

根据上述原则,20xx年全县新农村建设村点为131个(详见附表),即:铺面点86个、自建点25个、调剂点20个。其中安排:村落连片点54个(11个中心村)、基础点50个(20个村庄)、村镇联动点27个,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临湖镇实施村镇联动试点。

建立村点安排与工作实效挂钩制度。一是至5月底还没有推选好理事会并正常运转、群众积极性不高、农民普遍不愿投入的村点,将报上级批准予以调剂取消,安排给建设进度好的村点。二是年终考核“后三名”的乡镇下年度将减少一半的指标奖给“前三名”的乡镇;连续两年“后三名”的,该乡镇暂停一年布点。三是年终考核“后十名”的行政村,一年内不布点;“后五名”的行政村,两年内不布点。

三、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坚持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方向,通过直接统筹、衔接统筹、农民投入、部门帮扶、财政支持、政策扶持、社会捐助、市场运作等多种渠道“筹好一笔钱”。

(一)三级财政直接统筹。每个村点省、市、县三级直接统筹资金16万元(其中:省9.2万元、市1.65万元、县5.15万元)。县新村办将每个村点的直接统筹资金分配到村点,并及时向村点印发《20xx年江西省新农村建设村点直接统筹支持资金到账通知单》。各村点收到《资金到账通知单》后,应及时向村民张榜公示,以鼓励群众,发动群众,尽早开展村点建设。

(二)涉农部门衔接统筹。衔接统筹各有关单位下达的涉农项目资金仍按原使用渠道和管理方式进行,主要有中央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财政局)、农村沼气资金(农业局、发改委)、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水利局、发改委)、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水利局)、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资金(林业局)、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办)、“一村一品”专项资金(人社局)、车购税公路项目资金(交通运输局)、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建设局)、扶贫开发和整村推进(扶贫和移民办)、改厕项目资金(卫生局)、农村电网改造资金(供电公司)等。各有关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及时把资金安排到村点,除车购税公路项目和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外,不按村点个数平均分配,符合条件的可多安排,不符合条件的可不安排,重点安排在群众积极性高、村点建设进度快的地方,禁止将本年度新农村建设衔接资金安排到非当年新农村建设点,具体安排以县财政局、新村办和相关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单位联合文件为准,年底由县新村办组织考核其到位情况。

(三)部门单位挂点帮扶。实行部门单位挂点帮扶制度(另行下文),落实村点项目建设“五个一”工作机制,一个村点由一名县级领导牵头、若干个部门单位挂点帮扶。每个挂点帮扶的部门单位给予村点的扶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2万元,且在6月底前落实到位。

(四)金融惠农政策扶持。落实国家“农行支农、信用社为农”服务机制,加大其支农、扶农力度,重点支持、扶持新农村建设。由人行牵头负责,会同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联社和县新村办,根据上级支农服务政策制定《全县金融支农惠农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金融惠农政策向新农村建设点倾斜,真正让农村受益、让农民得实惠。

(五)充分发动农民投入。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和投入主体,各地要“开好一个会”,充分发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增加农民的自我投入、自我建设和自我完善意识。县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发动群众好、效果明显的村实行倾斜,对“十大精品村点”进行奖励。各乡镇要提高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的能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克服“等、靠、要”思想,引导农民群众的主体投入。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年底将组织评选“十大新农村建设标兵”,捐款5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由、县政府授予光荣奖牌;对捐款达到10万元、1万元的个人分别在电视、报纸上通报表彰。各级要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捐款积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在全社会形成领导带动、层层发动、你追我赶的新农村建设氛围。

四、推进方式和基本措施

(一)科学制定方案。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划分工作阶段,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进小村并大村、做大中心村、引农进集镇、镇村相衔接、移民建新镇等工作,尤其提倡做大村庄、做强集镇,推动人口向连片村落、中心村和集镇集聚。村镇联动点要根据基础建设、群众热情和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并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力量匹配、政策支持、资源整合、资金投入等方面,分别提出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

(二)明确定位目标。要紧密结合“三区四线”特点,同步推进“三位一体”实施,紧紧围绕“五新一好”要求,明确村点建设定位目标,把村点建设做大做强,做出特色、做出精品、做出水平。发挥村点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突出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具有生态、旅游、和谐、文化、发展等特色的精品村。

(三)精心编制规划。今年,所有乡镇要完成集镇规划修编以及旅游公路沿线、国省道、重点县道的村庄整治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包括村镇整治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新社区建设规划。各地要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针对新农村建设基础村点、村落连片村点、村镇联动村点等不同类型,“画好一张图”,把独特的真山秀水“亮”出来。村镇联动和村落连片村点,要把集镇和周边村点、中心村和附近村点,一并进行全域性、一体化高标准规划。编制村镇整治建设规划要始终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功能齐全、彰显个性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建设三清山重要依托城市的旅游城市发展定位,把乡村休闲旅游作为我县的一个大产业,把村点作为乡村休闲旅游的一个目的地来谋划建设,建立起城乡统筹兼顾、协调互动发展的格局。要注重保护自然生态和古村落、古民居、历史文化名村,深度挖掘所在村庄的古居古迹、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人文元素,巧妙结合农家休闲、农业观光基地建设,彰显历史文化底蕴,充分体现村庄个性魅力,使每个新农村建设点既有个性亮点,又有区域特色,构建休闲乡村。

要组织专业队伍深入村镇,动员组织村点农民和集镇居民参与规划,充分听取民意,有效集中民智。驻点干部、乡村干部要会同村点理事会和集镇社区居民理事会组织群众讨论规划,真正让农民自己确定发展什么产业、建哪些项目、采取什么方式建、如何筹资投劳、如何实施宅基地合理流转等具体事项。村镇整治建设规划由县城乡规划局负责具体指导实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由县农业局负责具体指导实施,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由县民政局负责具体指导实施。各项规划设计图将在玉山门户网站上公布,供网民评比。

(四)整合利用资源。村点建设要紧密结合当前我县实施的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河堤治理防洪工程、水利血防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代农业标准粮田项目建设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农贸市场改造工程、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雨露工程”以及林业、旅游等工程项目,无缝对接城乡创建工作,实行捆绑式建设,实现城乡文化共享,城乡协调发展。

(五)严格资金管理。把筹集落实好村点建设资金摆在突出位置,千方百计“筹好一笔钱”,切实解决好建设资金缺口问题。严格落实赣府厅发[20xx]28号文件精神,加强资金管理,强化专款专用意识,建立健全县级专户拨付、乡镇报账和村级台账的核算体系。

(六)分类有序推进。要根据不同类型,采取不同措施,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点的各项工作。

1.基础村点和村落连片村点:要着力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社区建设上下功夫。在产业发展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各类林果茶油种植项目、畜牧水产养殖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等,使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入到村点产业发展上;要出台配套扶持政策,从资金、技术、服务、土地流转等方面,支持村点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要把产业发展与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发展专业合作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农民文化科技素质和就业务工技能,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真正实现产业富民、产业强村。在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方面,要按照先改水、改厕,然后改路的原则抓好“三改”;切实按照绿化净化美化的要求抓好“三绿”;严格按照“3+5”模式抓好农村清洁工程。对“六改四普及”中的其它建设项目,也要根据筹资情况,因地制宜明确恰当的扶持标准,从而使村点农民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居优美村的目标,构建优美乡村。在农村新社区建设方面,要坚持“完善设施、加强服务、丰富生活、促进和谐”的原则,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指导、村级两委牵头、村民理事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队伍,弘扬社区文化,构建和谐乡村。

2.村镇联动村点:要围绕“十化”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配套、联动推进各项整治建设。对于涉及生产生活基本需要的项目,要先行安排、及早建设、狠抓落实;对于管长远、打基础的设施配套项目,要提前谋划、早作安排、适时启动;对于建设时间长、远期效果好的项目,要统筹兼顾、分年实施、逐步推进。

3.在时间安排上,分四个阶段进行:4月底为第一阶段,工作重点为宣传发动、择优选点、筹集资金、科学规划、分户整治和绿化工作;7月底为第二阶段,先改水改厕、后改路,实现村庄排水沟全面硬质化,农户100%建卫生厕所(水冲式厕所,三格式无害化厕所,沼气式厕所);10月底为第三阶段,完成“穿衣戴帽”,全面实现净化、美化、亮化,清洁工程“3+5”模式落实到位;12月底为第四阶段,全面完成村点建设各项工作内容,查漏补缺,总结提升。

(七)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换届后的人事变动,各乡镇要及时调整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继续保持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高位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格局。书记、乡镇长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亲自解决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好组织协调、资金落实、督查指导等具体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以本乡镇离退休老同志为主的、成员相对稳定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帮助新农村建设村点宣传、发动群众;各新农村建设村点要推选好村民理事会,“选好一个头”,发动好群众,管理好资金,组织好建设,处理好矛盾。

要着力加强村民理事会自身建设,“立好一个规”,制订好规章制度,着力探索出一种能自我组织、自我建设、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既要在村点建设中发挥作用,更要在村点的长期管理中发挥作用。各乡镇要选择1—2个已经建成的村点,作为理事会长效机制建设的示范点,对村点建设的各个方面再次进行全面提升,巩固和发展村点建设成果。全县将筛选一批建设提升点进行奖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村镇联动试点集镇要在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建村镇联动推进工作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乡镇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与村镇联动工作有紧密联系的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村镇联动整治建设的综合协调、资源整合和工作指导。

建立县级领导挂点、部门单位驻点、干部蹲点工作机制。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帮扶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村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精心挑选一批年轻后备干部驻村帮扶新农村建设,办1-2件拓展职能优势的好事实事,采取强有力措施,帮助、指导、督促各村点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切实“扶好一个点”。

建立新农村建设目标管理制度,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在新农村建设中锻炼培养干部。建立帮扶新农村建设工作述职制度,挂钩帮扶部门单位和蹲点干部要向组织部、农工部写出新农村建设书面述职报告。

建立新农村建设“文明乡风”评估考核机制,在玉山门户网站要开设“文明乡风”论坛,每个乡镇要在《今日玉山》开辟“文明乡风”专页一期以上,在县电视台开展专题,全面深层次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底蕴,把宝贵的文化遗产“露”出来。大力弘扬“五种文化”,着力培育一批“乡风文明”的新村镇。各新闻媒体要深入宣传新农村建设中的鲜活经验和感人事迹,以身边的典型、身边的变化,激发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的工作职责,全面掌握新农村建设村点的工作动态,督促选好一个点、画好一张图、选好一个头、开好一个会、筹好一笔钱、立好一个规、扶好一个点、评好一个比的“八个一”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最新社工站项目方案(模板16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源头监管,强化路面控制,继续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乡村道路的完好畅通,延长乡村道路使用寿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治理、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以源头治理与路面控制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企业自纠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开展源头监管,对黄沙、石料、矿产、建材等重点货源单位监管覆盖率达95%以上;严格控制非法超载运输车辆上路过桥,通过路面控制,杜绝超载超限车辆驶上乡村道路。建立源头监管机制,形成路面控制网络,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公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一)20xx年6月上旬,成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20xx年6月中旬,组织治超单位、货源单位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相关村负责人等参加动员会,以会代训,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合理、守法经营的自觉性。镇出动宣传车宣传治理超限超载的必要性、重要性,营造浓厚的治超氛围。

(三)20xx年6月中旬以后,在乡村公路出入口设置限载、限高、限宽等警示标志和限行措施,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各村(居)积极配合,加强养护管理,开展路面巡查,真正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上农村公路。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村书记为成员,加强对治超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召开相关部门、各村(居)书记、重点货源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贯彻学习省、市、县有关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会议精神。宣传开展治超工作的目的、意义,货源单位的责任,超限超载的危害性,以及相关处罚标准和措施。要求各村张贴宣传标语,力争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浓厚的治超氛围。

(三)部门联动,通力协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镇公路养护办要利用各村养护工,监督重点货源单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路管理部门、养护办、村要对超限超载车辆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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