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用5篇)

时间:2023-10-09 作者:纸韵最新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用5篇)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一

为认真汲取近期外地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态势,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按照《湘阴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作业的;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及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质安站负责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二)建工站负责在建项目市场行为检查。

(三)执法大队负责非法项目整治。

(四)质安办加强督查,负责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20xx年1月10日开始至20xx年4月1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查。

(二)执法监管、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验收、总结深化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9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施工单位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监理单位要熟练掌握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权属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由局质安办督查,局各有关二级机构、相关股室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体系,使安全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人,将安全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局质安办要加强督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因监管缺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引领,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近期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卫生院决定从即日起至x月中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xx年x月中旬,为期100天左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动员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摸排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科室、村卫生室有关人员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清醒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加强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态管理。严格督促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凡隐患限期治理不到位的,该实施处罚的实施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项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做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x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强化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院长xxx任组长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信息科,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指导。各科室、各卫生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我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隐患点、及医疗安全隐患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各科室、各卫生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7.消防安全技能演练方案、实施。

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三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按照《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的通知》(临安办发〔2021〕27号)和《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知》(临建办发〔2021〕18号)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30日,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突出“危大工程”及施工重点部位、环节的巡查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各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范意识,加大部门监管力度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县建成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建设工程。

(一)房屋建筑工程

1.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承诺书签订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源管理情况。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落实情况;依照《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深基坑开挖、支护及监测情况;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验收、管理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及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可靠情况;临建房屋加固及日常管理情况等。

3.临时用电管理情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规定;施工现场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是否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设置电箱;接地(接零)系统是否完善,熔断丝的材质与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电工及其他用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是否符合规范。生活区、办公区、宿舍等安全用电使用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要求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有完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安装单位是否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司机和信号司索工是否持证上岗;安装单位编制的建筑起重杠械安装、顶升、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是否参与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位、设备基础、连接部位、安全保护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情况;标准节和附着装置是否由原制造厂家制造;设备检测单位是否严格按检测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及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

5.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钢管、扣件材料进场的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及抽样复试报告是否完备;脚手架搭设前,是否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是否对脚手架材质、现场搭设情况组织检查与验收,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6.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和审批、论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模板及支架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是否进场报验;模板及支架是否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搭设完成后是否组织验收;拆除前是否履行拆模审批手续。

7.临时设施管理情况。现场临时用房选址是否考虑周边水文和地质情况、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与作业区分开设置,是否与周边堆放的建筑材料、设备、建筑垃圾以及高压电线保持安全距离;临时用房是否制定倒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是否按图设置消防设施;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临建房屋板材夹芯材料阻燃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9.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危化品采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按计划限量进场;施工现场是否设专区专库存放危化品,并配备足量消防设施;是否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使用危化品时是否有专人领用管理和调配。

(二)市政建设工程

1.市政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专题会议精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情况,是否组织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尤其是一线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大型桥梁,地下管廊等工程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交通疏导、施工用电、支架搭设、模板工程、沟槽施工、基坑支护、起重吊装等方面,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4.地下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及抢修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4月上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中、下旬)。以排查风险隐患、抓问题整改为主线,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建筑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调动企业职工全面参与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企业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

(三)属地检查阶段(5月至6月上、中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针对前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暨百日攻坚行动发现的隐患,强化跟踪督办和整改落实,按照隐患排查清单,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完毕销号。要组织行业专家对建筑工地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跟踪整改,确保落实闭环管理。

(四)异地交叉检查阶段(检查时间随机)。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将统一安排异地交叉检查,从安质服务中心、各县区分别抽调5名专家成立执法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市直管工地项目及各县区建筑施工项目随机排序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负责。检查组每个县区抽查不少于5个项目(房屋建筑工程3个、市政建设工程2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填写《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并提出执法检查建议,经执法检查组、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双方签字后,一式三份,移交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并由检查单位报市住建局登记备案,同时受检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整改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5日内报市住建局。届时,县住建局将按照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抽调精兵强将参与异地交叉检查。

(五)总结提升阶段(6月下旬)。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县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安委会各专业组要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坚决态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严格对照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人和各专业组监管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予以销号。

(二)强化部门合作。加强与公安、应急、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工作联动,齐抓共管,坚决落实“检查必执法,执法必处罚”的要求,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隐患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一律依法移交当地执法部门。

(三)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全面宣传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全过程接受媒体、群众监督。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演练,重视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解决安全隐患的工作能力。要求建设单位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支出,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

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加强对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街道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夏季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主要是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以及涉氨制冷、涉及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小微企业安全用电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生产作业环节。通过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整治,有效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遏制夏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

紧紧围绕夏季高温时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爆防静电、防中暑中毒、防高温疲劳作业、防机械伤害的安全联合整治。

(一)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整治

1.危险化学品。突出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反“三违”行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

2.冶金等工贸行业。结合“三场所一企业”整治工作要求,重点整治在液氨制冷、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喷涂作业场所整治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场所一企业”重点是抓好“回头看”,机械作业主要是做好安全防护和反“三违”工作,减少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3.企业用电。重点检查主变、高压开关柜、进出线路(电缆)、母线等主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专线用户线路通道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安全隐患;重要电力用户外部线路情况;检查设备污秽情况,要求对污秽区的设备进行清扫,防止污闪;检查设备“五防”(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带接地线(接地闸刀)合闸、防止人员误入带电间隔、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接地线(合接地闸刀))的要求是否完备。检查重要用户电源配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自备应急电源装置运行情况,检查用户自备应急电源有否防倒送电措施;检查用户对重要负荷有否采取必要的非电保安措施,检查用户配置的非电保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需要;检查用户电工是否具备电网作业许可证,对于专线用户变电所值班人员还应具备调度资格证,并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针对夏季雷电较多,应检查用户防雷装置有效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建设智能电气装置故障、事故监控和服务网络平台。

(二)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整治

1.检查建设工地高温时段是否按规定避峰作业,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是否发放到位并按规定配戴等。

2.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执行、验收等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安全措施情况,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钢管扣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维修过程中防高空坠落措施是否齐备;高处作业吊篮是否符合《金华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标准要求等。

3.建筑工地现场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等。

(三)工伤预防及劳动保护

1.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作时间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超时加班、是否遵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工作时限、停止工作时间段的规定,是否合法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休时间以及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

2.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把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相关指标纳入费率考核体系。

3.确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结合实际,从近两年工伤事故较多、工伤发生率较高的企业中选择部分建立重点企业工伤预防档案,制作规范的工伤预防书面指导书进行指导。确定1个以上行业、3—5家企业为工伤预防的重点,建立工伤预防工作档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或书面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工伤预防。

(四)工会参与安全生产,依法保护职工权益

1.街道、企业等各级工会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运用工会“主动参与”机制,通过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确保联合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2.结合《工会法》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职工安全与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1.部署发动阶段(7月底前)。突出“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主题,全面开展宣传发动。

2.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特别是做好三场所一企业专项整治的回头看工作。二是组织督查检查。对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的,要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3.总结提高阶段(9月15日至9月25日)。对夏季“百日攻坚”联合行动开展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督查、考核,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要加强与建设、人力社保、工会、电力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又无力进行整改的企业,淘汰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改善行业整体安全生产状况。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平台作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和工伤保险各项规定。积极发动工会组织,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树立建筑工地良好形象,夯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的工作原则,围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特点,扎实开展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工地现场存在的“脏、乱、差”问题,以标准化促进文明施工闭环管理,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大幅跃升。专项整治结束后,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建筑工地打造成展现青岛特色、传播文明风尚的城市靓丽“风景线”。

围绕大门管理、围挡管理、施工现场、办公住宿、扬尘治理等8个大项,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附件1),细化标准,明确内容,把握重点,逐条逐项抓好整治提升,建章立制打造“洁序净美”的建筑工地。其中,2022年7月25日之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统一使用新式装配式围挡(格式详见附件2)。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7月开始,10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20日)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摸底,找准问题症结,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项目严格对照《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负责,各参建单位分工配合,对本项目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拉单列项、挂账销号、立整立改,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措施。7月20日前,确定主干道、主要部位、主要区域范围内建筑工地整治提升任务,报送工作台账(格式详见附件3)。

(二)整治提升阶段(2022年7月21日至8月30日)

各区市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核查,逐个项目进行验收,对文明施工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的,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7月底前,通过项目自查和主管部门督查,完成主干道、主要部位、主要区域范围内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8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上报全部项目台账(格式详见附件3)。

(三)持续督查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各区市主管部门要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措施,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巩固工作成果。

(四)建章立制阶段(长期)

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动态长效管理措施,保障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建立每月通报机制,全面推动全市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质扩面。按照“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的工作原则,深入聚焦建筑施工管理难点,将安全、质量、扬尘、疫情等工作一体化推进,开展“四位一体”标准化工地创建,引导行业企业建立与日常管理相适应的企业自主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打造建筑施工管理“青岛标准”,争创“青岛建造”品牌。

(一)压紧压实责任

全市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盯紧,党员干部要划片包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市每月15日、30日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项目、不好的项目,报告时一并提报现场照片。对于区市推荐得好的项目,经巡查可召开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或简报中进行表彰,并予以一定奖励;对于不好的项目巡查其整改情况并通报。各参建主体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压实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压实主体责任,配备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落实实施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推进举措,确保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要摸清掌握整治范围辖区内建筑工地基本情况,督促建设主体全面落实文明施工自查自纠。要对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按照“一工地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原则,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动态销号管控机制,对未能按要求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的,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市主管部门将组成巡察组,对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巡查,以简报形式通报文明施工推进情况。

(三)营造浓厚氛围

各项目利用专题学习、职工夜校等形式,积极开展文明施工专题教育培训,使广大从业人员进一步明确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要求,做到人人关注文明施工、人人掌握规定要求、人人参与文明施工管理。要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引导现场施工人员加入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当中,推进“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各区市要做好文明施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有关责任,强化宣传监督,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相关材料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