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

时间:2023-11-10 作者:梦幻泡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

通过撰写计划书,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任务和职责,从而更好地完成工作。这些计划书范文不仅包含了目标、步骤和时间安排,还提供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预期效果。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一

为深刻汲取xx省xx市xx区xx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6。13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燃气事故隐患,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决定在我县开展燃气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燃气安全运营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环境为重点,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全县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面开展县域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燃气行业多有领域排查整治。

(二)整治工作。

结合xx县县域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整治一下的问题:

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特别是管道巡查队伍、抢险队伍的力量配备和责任落实情况。

3、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经营许可获取情况和依法经营情况,是否有超范围、超区域经营问题。

4、燃气场站(含cng、lng汽车加气站)安全间距与现行规范相符情况,瓶装燃气充装站落实安全生产规范情况。

5、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气源储备情况。

6、管道燃气工程建设程序是否合法,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压力管道监检,施工许可,地下管线测绘和竣工验收备案执行情况。

7、燃气管道被建构筑物占压情况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公共场所使用的燃气管道、设施设备、瓶装燃气的安全使用情况。

9、全面排查企事业单位使用燃气及燃气设备运行情况。

10、全面排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情况。重点排查对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超期服役、瓶体油烟污染或变形等。

11、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由各执法大队组织严厉打击“瓶对瓶”非法倒气行为。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至9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而后转入常态化工作。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中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督促指导各燃气经营企业按要求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8月)。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9月)。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要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请各燃气经营企业于9月25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送至县城管局。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定时限,明确责任和防范措施;

燃气主管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较大燃气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上一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xx县城管局将联合有关成员单位对部分县城区开展随机督导。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业要加强对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二

根据《xxx市xxx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结合我街道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生产专项百日攻坚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狠抓基础建设、改革创新、依法治理、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事故防控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零责任事故”,街道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政委: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常务)、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和督导。组织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安全用气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市管理办,段正龙任办公室主任,刘乐平、xxx为燃气专干,负责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城市管理办:负责统筹协调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燃气安全检查,负责燃气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组织日常的督查和考评,加强对街道范围内各气站的检查。

城管执法中队:负责街道燃气供应站的日常检查和执法,负责督促、指导街道大型餐饮门店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负责街道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协助做好燃气安全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

公共安全办:负责街道建筑工地、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排查和整治,组织燃气应急救援演练,指导、督促燃气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定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所:负责燃气设施、设备、容器、灶具、计量单位等相关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质监、市场流通标准,严厉打击和取缔严重违反国家压力容器、灶具等质监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各社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燃气安全专项百日攻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摸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和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辖区供气、用气场所目录,跟踪、督促落实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对用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督促燃气用户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信息。

四、进度安排。

(一)排查整治(10月)。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对辖区内的供气、用气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动员各用户积极开展隐患自查,建立基础台账。

(二)集中攻坚(10月-11月)。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供气、用气场所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制作检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间及整改责任人,督促落实整改。并将隐患治理台账(见附件2)于11月底前报送至街道城管办。

(三)巩固提升(12月)。街城管办组织人员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各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书面工作总结及台账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街道城管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社区、村、管区及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要针对专项整治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供气、用气场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规范检查。街道相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此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检查标准和细则,制定检查表,确保参检人员掌握工作要领,规范检查行为。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进行查处。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横幅、标语、广播、微信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市民重视程度。向社区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市民参与举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燃气场所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

街道城管办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等规定,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市住建局《云浮市城镇燃气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环节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非法倒灌、非法运输、超期不检、废瓶在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法违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和场所,坚决停产一批、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促进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加强我区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云城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孟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文能区府办副主任。

陈瑜源区住建局局长。

冯坤友市城监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邹颂升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副局长。

徐志强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副大队长。

区文炎区市场监督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国宁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炳余区交通局副局长。

邱树森区应急局副主任科员。

饶昌耀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陈宇新云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陈志雄高峰街道常务副主任。

梁伟文河口街道党工委委员。

朱木元安塘街道常务副主任。

杨海辉思劳镇副镇长。

何国强腰古镇副镇长。

梁必胜南盛镇副镇长。

刘日华前锋镇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程满屯云浮市燃气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冯坤友任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办公室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一)企业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4人、区应急管理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会同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民众安全意识;

负责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二)公共安全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2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2人、区应急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负责对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

依法查处经营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市场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2人、区交通2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1人。

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未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

负责对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各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实施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负责辖区内瓶装气的安全监管。

三、

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云城区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行业所有领域(液化石油气企业、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等公共场所)。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在用及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场站未落实安全设施有关规定行为,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未落实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工作,相关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瓶装气化间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燃气和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加大燃气存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各镇(街)、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列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场所)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实施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严格整改闭环管理。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要挂牌督办;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并严厉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月)。通过采取突击检查、加强督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区直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氛。

(三)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与危化品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针对燃气使用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达不到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五)认真。

总结。

汇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并进行总结。于12月1日前和12月30日前分别对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以及简报、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到区住建局。照片要求标明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格式为jpg。

读罢竟挑不出一点缺点。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四

为切实加强我镇2022年度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以全覆盖为目标,在全县组织开展餐饮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连云港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要求,把安全宣传、治理整改、规范疏导、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务求消除各类燃气风险隐患,堵住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实现全镇餐饮场所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安装率100%、使用率100%、平台智能化监控覆盖率100%、隐患排查率100%、查处处罚率100%、联动处置率100%、入户宣教率100%的“七个百分百”目标。着力建立健全餐饮企业燃气监管体系,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用气单位(用气人)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自查情况公示(见附件4)、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二)深入开展餐饮燃气全面排查整治。

1、摸清辖区范围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动态掌握餐饮场所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安装率、使用率、平台智能化监控覆盖率等“七个百分百”情况,建立健全全面准确的辖区餐饮场所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

对疏于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因地制宜在餐饮等公共场所推广“瓶改管”、“气改电”、“全电厨房”。

排查整治重点:联合有关部门,聘请第三方专家,对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及使用多个液化气瓶只安装一套保护装置、“灶管阀”不合格、通风环境不合格、违规使用气液两相瓶装燃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内、气瓶违规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高层公共建筑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街边摊点气瓶使用不当(侧卧燃烧、缺乏维护、罐体遭受撞击破损)等问题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经多次劝诫和督促整改,仍拒不整改的,由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业,由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进一步提升监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要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全覆盖,镇级指挥平台要加强监测和调度,在接收到报警警示信息后,及时通知发生报警点位的餐饮商户店主以及所处位置的社区网格员,确保应急机制及时响应。

村网格员每周完成一次辖区内餐饮商户燃气检查全覆盖。

(四)加大餐饮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宣传。

组织燃气专家举办餐饮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月底前完成对村网格员的培训。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氛围营造,于3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餐饮商户发放餐饮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册全覆盖。

三、进度安排。

此次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2022年2月15日开始,至5月25日结束,以实现全镇餐饮场所“七个百分百”为目标,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排查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

广泛发动,建立工作专班,负责xxx庄镇整治行动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压实餐饮燃气商户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前阶段工作和本地实际,进一步摸清餐饮燃气商户底数。对餐饮燃气商户总数、未安装燃气泄漏自动切断保护装置商户数量进一步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建立台账清单。

(二)整治攻坚阶段(2月21日至4月30日)。

按照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未安装燃气泄漏自动切断保护装置、未进入智能化监管平台商户进行清零。按各级频次要求展开全面检查,形成全面准确的餐饮燃气问题隐患清单并逐一消除。同时督查抽查整改完成情况,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无遗漏,实现零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30日至5月25日)。

全面完成“七个百分百”目标。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清醒认知现阶段餐饮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仍然突出,零星事故仍然时有发生,餐饮燃气使用环节安全基础仍然不牢,要增强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全面排查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集中镇网格化管理力量组织开展好本辖区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取得扎实的工作成效。

(二)加强督导,增强意识。建立旬报送通报制度,百日攻坚阶段,每旬(每月9、19、29日)向县商务局报送一次行动进展情况,特别是“七个百分百”目标完成情况、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要情况即时报送。利用各类媒体、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普及餐饮燃气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建城函〔20xx〕373号)及长治市《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建发〔20xx〕5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有效遏制和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区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治理成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xxx、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员: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燃气科,办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x。

二、总体目标要求。

近期,太原市发生一起因室内人工煤气泄漏导致3人死亡的事件。为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常态化检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将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大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教育,促进燃气用户提高安全用气意识,掌握安全用气知识,提升安全用气水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城镇燃气使用安全。

三、整治内容。

二是按照“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对居民和公福燃气用户,开展一次全覆盖、无遗漏、拉网式的入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排查和治理的重点是:是否存在管道、表具、燃气器具泄漏的情况;

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燃气器具的情况;

是否存在橡胶软管老化开裂、穿墙和暗埋、未使用专用管卡固定等情况;

是否存在表后预留阀门未使用的情况;

燃气管道、阀门、仪表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强制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防火防爆情况;

燃气设施间有无明火或人居住等等。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5日开始,7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5日至5月15日):各燃气经营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内容,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形成完整的自查整改记录和自查总结报告,并于5月20日前报我局燃气科。

市局将对我区燃气经营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全面的总结报告。

五、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宣传教育。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在整治期间,要着力通过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屏(栏)等公共媒体,进行不间断、滚动式的安全用气宣传,并通过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增加群众安全用气常识,提高群众安全用气能力。特别是还要借助一些典型燃气事故案例的宣传,强化燃气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气意识。对于老年燃气用户等特殊用户群体,要通过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采取现场教授等方式,使其能够真正掌握安全用气技能。

(二)认真开展入户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履行好入户检查、技术指导、安全宣传的义务,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要将人工煤气用户、使用橡胶软管用户、户内燃气设施老旧用户、人员密集场所用气作为重点,列为最先安排检查对象。要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和《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的相关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燃气用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户不落、项不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现场向用户提出书面整改的内容、要求、结果及时限等,并主动提供好相应的指导服务。

(三)切实抓好隐患整改。

对于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及时上报我局,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

六、工作要求。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把燃气使用安全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层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本次百日安全整治实行月报制度,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分别于5月5日、6月5日将阶段性整治情况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书面材料报送我局燃气科。整治期间,省厅、市局将结合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指导。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于7月15日前将全面总结的书面材料报送我局燃气科。

电子邮箱:xxx。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六

xx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切实保障区内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根据上级要求和区内安全实际需要,决定在全区进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餐饮钢瓶液化气使用行为,严厉打击充装过期钢瓶、倒灌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关闭无证经营燃气的储备站、供应站、代客换气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政府领导、职能部门监管、企业自律、市场引导、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营造一个规范、安全、有序的燃气使用、经营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

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等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等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该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

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

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

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一)组织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协调和统一行动,成立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xx(区政协副主席)。

xx(副区长)。

xx(xx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

xx(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xx(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xx(区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办,xx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1.建设部门负责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分销站点的信息收集,组织企业开展燃气专业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安全供应的综合监管,凡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一律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气瓶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督促气瓶充装、检验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明确各充装单位的气瓶送检义务,督促充装单位与气瓶检验单位签订检验协议,确保在用气瓶得到及时规范的检验。依法严厉查处燃气企业充装不合格、超期、倒灌钢瓶、报废钢瓶的违法行为。

3.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非法存储、销售、使用液化气等行为,负责液化气站,经营站点和使用液化气的餐饮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对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4.安监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依法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事故的,一律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规范经营户燃气使用行为,做到使用规范、安全;

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10月17日—26日)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10月27日—31日)督查和。

总结。

区政府安委会成立4个督查组(附件3),至少进行2次督查,全面排查整改阶段和整改结束后分别进行一次督查。

五、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街、建设、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安监等单位和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端正为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别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安排专人,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内和行业管理范围内的燃气安全隐患,切实进行整改到位。

2.突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

(1)开展检查督查工作。一是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督查,一律不允许留盲区和死角;

二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停业整改;

三是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四是凡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和政府安委会要求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主体单位和各监管方负责人的责任。

要定期开展对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自身管理,依法经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向超期和不合格钢瓶充装行为,坚持杜绝向非法瓶装液化气换气点供气,切实保障燃气安全。

3.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工作成效。

各乡街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工作信息,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1月5日前将检查总结及调查摸底表、统计表报办公室。

名称类别地点负责人联系方式从业人数钢瓶数主要安全隐患备注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月日附件2:

类别数量项目宾馆饭店火锅店烧烤店燃气供应(企业)点其它合计餐饮场所数量(家)。

从业人数     专项治理检查相关工作情况举办培训场次 培训人数 专项治理检查情况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自查安全隐患数(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自改安全隐患数(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隐患整改资金(万元)。

部门治理检查情况组织检查组(个)。

组织检查人员(人次)。

人次,其中专家人次。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安全隐患数(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隐患整改资金(万元)。

行政执法情况取缔单位数(家)。

责令停业整改单位数(家)。

关闭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数(家)。

行政处罚起数 行政罚款数(万元)。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七

20xx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安排和部署,以安全生产为宗旨,以天然气安全输配为核心任务,上下团结,攻坚克难,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经营计划。全年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防范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和制度落实,实现了全年无一例轻伤、重伤、死亡等责任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明年公司将全面实现四个零目标,即:员工零违纪、操作零违章、施工零隐患、安全零事故。现将20xx年度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安检工作。

1、安检时间。

本年将在3月——9月对全城。

户进行入户安全检查。

2、安检内容。

(1)热水器是否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2)软管是否老化,有无卡子。

(3)表前阀和灶前阀是否正常开关,有无泄漏。

(4)燃气表计量是否正常,有无泄漏。

(5)用户是否违章用气,是否私自改装燃气设备,如发现违规用气的用户将立即责令整改。

(6)安检作业完成必须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客户确认签字。

二、巡线工作。

1.突出重点,加强巡检。

加强对桥梁、城区的调压设施、阀井设备的检测及管网巡查等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对违章压占管线现象的监管,按照发现一处,处理一处的原则,力争把违章压线情况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章压线单位或个人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如遇到阻挠或拒不执行的,要及时上报市城乡管委等职能部门,确保燃气管网安全运行。

2.严密措施,狠抓整改。

在巡线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定措施进行整改和考核。如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完成整改的,加倍考核。把久拖不改的疑难问题作为重点攻坚对象,绝不充许下不为例现象的发生。

3.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在巡线过程中,明确自己的职责,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兵把口、覆盖全公司的安全责任体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和供水、供热、通信、消防等相关单位的联动作用,形成合力,力求工作效益最大化。

三、继续加大站场整改,创造良好的安全输气环境今年将继续加大对站场设备的整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对设施设备、预警系统、报警系统、紧急切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更换以及各类安全辅助设备的购置和安全预案的演练等,确保生产设施设备运行的完好。

四、零散户安装。

在不影响部门正常工作情况下,完成零散户xx_户。

最后我要说:城镇燃气属于高危行业,公司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燃气行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公司经营活动的首位,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健康发展,逐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八

为切实加强我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泄露爆炸事故防范工作,根据xxxx的工作部署,决定从20xx年9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上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爆炸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xxx负责组织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xx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9日开始,至20xx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9月25日前制定专项治理检查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

1.自查自改(20xx年9月)组织对辖区内的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认真进行自查自改。

2.督促整改(20xx年10月)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认真整理、完善专项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商贸服务场所(含餐饮业、住宿业)要提交对违规使用燃气行为危害性以及治理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密切配合。

(二)加强宣教,营造氛围。以落实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工作。

联系人:xx。

电话:xx。

电子邮箱:xx。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九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函〔20xx〕120号)要求,为深刻吸取我镇xx社区“11。18”燃气泄漏爆燃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解决燃气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燃气爆燃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我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xx年11月20日至2021年1月31日。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储存、充装、经营、运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行业所有领域。

(二)整治重点。

1、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调压站、液化天然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及时整改的老问题要挂牌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即整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行监控运行。

2、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1)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前期的非法储存、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的摸排工作。

(2)合力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依法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

(3)设立举报电话(0730-5610001)向群众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无证流动气贩及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三)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1、督促餐饮企业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专项治理,对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具体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

3、加大查处群租房、地下室、加工厂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通过组织燃气安全培训、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演练等活动,使我镇居民对燃气安全知识及应急方法进一步了解。

(四)严肃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对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或相关证照不全的一律立即依法关停;

2、对使用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钢瓶的,擅自改变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的,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的,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的,一律关停,相关钢瓶器具一律没收。

四、责任分工。

1、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石油液化气、城镇燃气储存、经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城镇燃气行业事故应急救援,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加城镇燃气行业事故应急救援;负责督促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遵守安全用气规则。

3、镇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诊所用气安全的专项整治。

5、市场监督所:负责燃气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燃气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充装和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液化气钢瓶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钢瓶等违法充装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流通环节中的不合格钢瓶;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灶具、热水器、减压阀、软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6、交警二中队:负责全镇燃气运输的安全管理,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行为进行查处。

7、派出所:负责城镇燃气领域威胁公共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不服从监管、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黑点”、“黑车”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倒卖、处置报废钢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查处抗拒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的行为;对非法经营液化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8、行政执法队:负责依法查处城镇燃气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牵头开展液化气“黑点”、“黑车”的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企业和车辆;依法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中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规定违法行为。

9、各村(社区):负责城镇燃气属地管理责任,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液化气供应站的安全管理力度;负责辖区内燃气使用单位(主要是餐饮、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使用用户的隐患排查。要充分利用村(社区)网格,加大对液化气“黑车”、“黑点”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摸排力度,及时将问题线索及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

五、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11。18”燃气泄漏爆燃事故教训,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督促行业领域内的城镇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11月21日至20xx年11月23日)。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抽调骨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认真填写《新市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底表》(见附件1),并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15日)。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照《新市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底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中,认真填写《新市镇城镇燃气使用安全排查表》(见附件2),并于1月18日前将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1月31日)。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书面材料并于1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将组成督导组对我镇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对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石油液化气、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目标,细化整治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明确监管职责。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于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镇安委会将组成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通报批评。整治期间,因石油液化气、城镇燃气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十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宣城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切实提升我县燃气安全水平。

2020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我县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倒气等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城镇燃气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1、重点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规范设置下属瓶装气配送点,各经营企业要对城区及各乡镇现有配送点进行整合,合理布局,缩减数量,并逐步予以取缔。到2020年底,各乡镇力争只保留一家瓶装气配送点,整合后暂时保留的配送点内不得再存放有气气瓶,配送点必须设置单独瓶库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瓶装气配送点一律予以取缔,加强对配送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1.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2.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3.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

报告。

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4.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2、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内容详见附件1);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详见附件2)。

3、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五)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

1、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2、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下属配送点的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明确配送标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送液化气的,应当申请许可;使用三轮车、电动车开展城市内“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不申请许可,但要确保配送安全。

(三)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四)实施智能管控。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五)强化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一)住建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交通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管理。

(六)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八)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学校、福利机构、旅游景点、医疗机构等领域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九)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液化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督促整改;负责排查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液化气的,要及时处置和上报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做好企业“点供”燃气自备站(lng)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点供”用气治理、取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工作。

(十)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10日前)。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相关燃气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0月)。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钢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依法开展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依法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请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十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省、市委、区工委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

二、工作目的通过专项整治,规范我区城镇燃气管理、经营秩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作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做到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督导各燃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查处城镇燃气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城镇燃气领域安全水平本质提升。到2021年底,城镇管道燃气安全管理基本实现智慧监管模式;燃气用户管理持续实现“三个强化、三个百分百”目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燃气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三、

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全面摸排(2021年3月25日至4月30日)。

全面排查全区城镇燃气领域的安全运行和安全检查,重点围绕城镇管道燃气建设、运营、使用,液化气经营、储存、运输、充装、使用,以及各类加气站(包括企业厂内自备燃气供应站、黑加气站)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重点摸排范围:商业综合体、酒店、集贸市场、流动商贩、九小场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沿街餐饮店、社区和农村用户等人员密集区域。

(二)专项整治(2021年5月1日至9月25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取得明显成效。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联合检查监管盲区和难点重点问题治理,针对集中清理城镇燃气非法经营者,顶格处罚违规经营者,坚决关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

(三)巩固提升(2021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结合省、市区三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查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基础管理、设施配备、制度建设、标准执行、专业队伍建设、专家队伍配备、应急队伍培训等方面完善程度和落实情况,对照检查标准逐项推动落实。对推进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要专题研究,强化措施,统筹解决,进一步提上我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四、职责分工。

(一)严格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针对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涉及充装、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以及钢瓶检测、报废等多个环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肃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1.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体制,统筹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按照重点“抓源头、抓标准、抓人员”的要求,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着重对燃气气质、加臭标准,气源场站、燃气设施建设标准、经营许可条件、企业负责人及其他从业人员上岗资格等方面检验、评估、核查。负责加强对燃气领域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取得经营许可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整改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非法灌装液化石油气的坚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加强监管、核查,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第三方施工破坏、违法占压、非法安装、用户违法使用燃气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2.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特种设备及气瓶充装行为依法监管;对销售掺混二甲醚等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对无证无照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站点的取缔工作;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流通领域燃气器具以及附件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国家淘汰和明令禁止的燃气燃烧器具及附件产品等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商业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商业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与符合条件的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追踪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办理本单位充装气瓶的使用登记情况、充装前后对气瓶的安全检查和记录情况、超期气瓶定期检验送检或报废情况;监督检查液化石油气瓶检验站气瓶的检验流程和检验质量,以及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气瓶和应报废气瓶去功能化处理的实施效果;严查充装“黑户瓶”(未在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气瓶,以及“螺丝瓶”,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阀门。

3.建设交通局负责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危险品运输资质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和违反规定运输的企业及车辆。负责根据城镇燃气相关规划对既有燃气设施进行规划核查。负责对城镇燃气行业建设工程出具消防审查和验收意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4.公安分局负责对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查处;对抗拒行政执法或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处理。

5.经发科创局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工业企业与符合条件的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区内规上企业自备燃气供气站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和登记,摸清设施数量和建设情况、供气情况、审批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6.教育分局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校舍、食堂、学校实验室、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

7.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8.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燃气经营安全管理和燃气用户安全专项治理,对发现非法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燃气的行为摸底排查、登记造册、信息上报,参与联合整治。对各自辖区内储存点、规下企业、居民区、农村集市等单位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开展基础信息排查(包括用户名称、用气地址、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供用气合同签订、钢瓶可追溯情况等)和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消除安全隐患。组织社区、村居广泛开展居民燃气使用安全、燃气事故警示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燃气用户购买有燃气经营资质企业统一配送的燃气,拒绝购买“黑气”,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9.应急管理分局负责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含企业自备燃气供气站)、事故调查处理等综合性工作。

10.行政审批局负责对燃气充装、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核发《营业执照》。

11.海洋经济发展局督促旅游星级饭店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保障用气安全。

12.人社局、卫生健康管理办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医院、福利院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做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班做好园内安全生产专项摸底、检查。

13.招商局负责督促综合保税区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班做好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摸底、检查。

14.化学工业园管理中心负责检查、督促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园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班做好园内安全生产专项摸底、检查。

(二)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燃气经营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1.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一岗双责。达到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安全总监,配置相应的安全监管处室和工作人员,统筹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足量配备安全防护装备、设备,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按规定加装作业空间、使用场所安全设施和报警设施,严格做好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企业要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3.加强用户安全用气指导。管道燃气企业要依法依规定期上门察看居民家中燃气设施安全使用情况,对居民用气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给予指导。要按照辖区供气规模足量配备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燃气用户10万户以下的,每2500户不少于1人;10万户以上的,每增加2500户增加1人),确保居民用气定期检测,居民反映问题及时上门,安全隐患问题第一时间解决。

4.严格落实通气程序。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报主管部门停气;违法的报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治安处罚。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在更换钢瓶后依法对用户设施进行气密性试验,留置安检记录;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必须落实“一站一瓶”制度,建立钢瓶和用户档案,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形成可追溯链条。

5.加强燃气用户端安全管理。针对燃气用户端存在的风险隐患,在开发区范围内持续推进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做到“三个强化、三个百分百”:强化燃气设施配置安全,新增居民室内燃气设施百分百符合国家标准;强化燃气操作使用安全,按“三同时、全覆盖”开展宣传,入户“手指口述”做到宣传率百分百;强化入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燃气用户安检覆盖率、安检人员计划培训率达到百分百。入户检查人员应由相关企业配备必要的统一证件和联系方式。

6.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各燃气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三轮车、电动车等配送工具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制定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规范,按规定设置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明确配送服务相关安全要求。

五、工作要求。

1.建立日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职责部门每天将排查和整治、打击等信息于当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kfqrqzb@,专班负责汇总上报区总指挥部。

2.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数据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督办函、督办单、整改通知、挂牌督办等方式抓好整改,督办情况及时报区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整治难点问题,专班成员单位要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会商。

4.专班成员单位要熟练掌握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开展工作的具体标准,认真做好对标贯标达标,积极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负责督促、整改、打击,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立安全生产底数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问题清单报城镇燃气专班,需要联合执法的及时报专班协调,由专班统一指挥。

5.严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保密、廉政等各项规定。

6.工作创新。研究借鉴各地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提高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现代化水平。

附件1:专班监管对象情况一栏表。

附件2:问题隐患台账。

附件3:超期未完成整改问题台账。

2021年3月23日。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十二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进程,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20xx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整治供应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违规检验气瓶等行为;严格查处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未统一规范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推动燃气泄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一)严格隐患销号。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加强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配送车辆管理。

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当取得交通运管部门许可,并在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通行证,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运输车辆喷涂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并装载卫星定位系统。各瓶装液化气企业配送车辆应当喷涂企业名称、配送电话,设有明显的燃气警示标志,随车配备2瓶4kg干粉灭火器,装载钢瓶数不超过车辆荷载,并对钢瓶进行固定。按照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共同研究制定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执行。

(三)加强瓶装液化气配送人员管理。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符合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的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制度,规范瓶装液化气“最后一公里”配送。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工管理,与配送工签订合同,配送工须通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并考核通过;与配送工签订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培训合格证上受聘企业一致。配送工不得同时配送多家企业燃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其他企业员工提供燃气,否则将配送工按无证经营,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按向无证经营者供气进行处罚。

(四)严格市场准入。

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验证,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未定期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五)实施智能管控。

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无自然通风的使用燃气(包括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器。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六)强化监督执法。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一)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负责督促辖区内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进行登记,严禁用户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查处,消除安全隐患。

(二)镇市政和房产中心: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检验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配合市住建局取缔非法经营点;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

(三)镇综合执法大队:依据《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无证经营、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销售非自有气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处罚。负责对餐饮流动摊贩的安全管理。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气瓶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领取营业执照的燃气经营户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合做好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

(五)公安分局: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属地政府、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六)镇安监站: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实行挂牌督办。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办〔20xx〕49号)规定,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七)消防中队:依据《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交警中队、泥汊交通运输管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九)镇文教中心、中心校、劳动保障中心、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星级宾馆酒店、卫生医疗机构、工业企业等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

各部门、村(社区)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督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请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镇安监站。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xx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安监站。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十三

12月1日,省市场监管局来益阳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考核和市场监管系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验收。

通过查阅工作资料、听取情况汇报,并随机到企业现场抽查后,省局考核验收组认为益阳市局工作开展扎实、成效显著,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定检两封信两上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等工作呈现亮点。

今年以来,市局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126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1230份,查处违法案件101起,行政处罚271.5万元,封停设备32台。首次实施燃气企业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组织全市13家管道燃气企业到达标单位观摩学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监管水平。首次推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两封信两上门”,发送“短信提示”“协助督促函”,上门核查超期未检设备、查封问题设备,全市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达100%,有效防范设备带病运行。全面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管理,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经费首次得到市级财政保障。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全市投保电梯9908台,投保率84.37%,任务完成率居全省第二,其它类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整体保费101万余元,全省排名第一。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6·13”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和×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疑似食堂燃气泄漏燃爆等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21〕64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21〕156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22〕1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市、区关于燃气安全的安排部署,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做到“控大事故、防大灾害”,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基本原则,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商场、酒店、餐饮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100%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张贴画报)。燃气经营企业100%建立一线员工“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以下称“两单两卡”)。四类场所(燃气经营企业场所、燃气重大风险点(源)、燃气安全重大隐患、燃气特殊用气场所)100%公示燃气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公共场所燃气、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100%完成整治。深入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和管道设施安全管理,新增各类用户、已有单位用户、已有老旧小区和困难群众用户100%安装。燃气管道、站场设施100%普查建档并按计划开展改造更新,推进管网设施智能化管理。已取证燃气经营企业100%做到安全达标要求,制定(修订)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开展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全镇燃气运营和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镇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人大主席。

谭全宣传委员。

×统战委员。

×人武部长、副镇长。

×副镇长。

成员:×经发办主任。

规建办主任。

社事办主任。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宣传办负责人。

城管中队负责人。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天燃气公司片区管理站站长。

各村居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发办,由经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

1.加强公众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宣传,丰富宣传内容,利用居民小区楼公告栏、村居公示栏、各类村民小组会议、居民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责任单位:经发办、宣传办、燃气公司、各村居)。

2.深入推进“两单两卡”。开展“两单两卡”交流、展示等活动,提高燃气经营企业和一线员工“比、学、赶、超”积极性,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在单位用户推广燃气设施管理人员“两单两卡”。加强对一线员工和燃气设施管理人员“两单两卡”检查抽查,每季度对“两单两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燃气公司)。

(二)进一步深化挂牌公示。

1.落实公示牌动态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经营网点)重大风险点(源)清单、重大隐患清单、特殊用气场所清单。二是建立安全责任公示牌动态管理机制,对照安全责任公示挂牌要求,落实管理责任。(责任单位:燃气公司、经发办、应急办、各村居)。

2.完善安全整治责任制。一是对照全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制定责任清单,层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到部门、单位和村居。(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规建办、社事办、文化服务中心、燃气公司、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三)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治。

1.深化燃气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经营网点)安全风险和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及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督促企业逐一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现场类、设施类隐患立查立改,对管理类、制度类隐患,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责任单位:燃气公司、经发办、应急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2.深化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建立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卫生院、酒店、旅馆、福利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民宿等场所及用户清单。二是组织燃气站和单位用户对照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城管中队、社事办、文化服务中心、燃气公司、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3.深化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老旧住户燃气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燃气公司、经发办、应急办、各村居)。

4.深化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在建工程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责任和措施、不按规定检验主要管材、未经验收合格投运等问题隐患。(燃气公司、规建办、城管中队、经发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四)进一步深化技防物防。

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要求,将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纳入用户通气验收检查内容,确保新增用户全面安装使用。居民用气老用户今年内全覆盖逐步安装安全自闭阀。(责任单位:燃气公司、经发办、各村居)。

(五)进一步深化监督执法。

1.全面整顿燃气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燃气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野蛮施工、违规作业、违章建设等行为。(责任单位:燃气公司、经发办、各村居)。

2.全面整顿燃气具和燃气安全装置市场秩序。开展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的销售市场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燃气公司)。

(六)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镇燃气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落实到位。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制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年度演练计划,开展专业化、针对性强的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燃气公司、各村居)。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3月)。对照《×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区深化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各行业实际,制定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深化排查(2022年4月至5月底)。深化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立查立改,建立常态化安全整治排查基础台账清单(附件3)。

(三)整治攻坚(2022年5月至11月底)。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

镇各燃气公司严格按照行业职责对所属的居民用户、燃气管道和其它燃气设施设备进行拉网式大排查,镇属相关部门、镇辖相关单位、各村居按属事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积极行动。发现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措施限期整改,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燃气公司要立即停止供气,直到隐患彻底消除方可通气。

(四)巩固提升(2022年12月)。深入分析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隐患,强化措施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全面清除和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确保此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畅通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作用。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居、各部门在开展摸底排查、专项治理时要严格仔细,不得徇私,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瞒报、漏报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和非法经营点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以铁的手腕和持之以恒的态度抓实、抓细、抓牢燃气行业安全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请各村居、各部门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分别于2022年3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之前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问题整改佐证资料报经发办(孙超),由经发办统一收集汇总后报区经信委。

2.区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功能要求。

3.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市×区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单位推进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工作职责。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各镇街加强燃气安全装置产品、安装价格的监测、指导工作。

区教委:负责指导各镇街组织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等单位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组织开展全区燃气安全检查、执法活动。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镇街建立城镇困难群众用户清单及组织养老、康养等单位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区财政局:负责指导各镇街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各镇街建立老旧小区用户清单;

指导各镇街加强消防安装资质企业监督管理,将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纳入新建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组织物业单位配合安装燃气安全装置工作。

开展给水管线与燃气油气管道同沟、交叉穿越、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排查整治;

加快、简化燃气油气设施改造和隐患整改涉及行政审批。

区商务委:负责指导各镇街组织各类餐饮企业、商场、商贸流通企业等单位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各镇街组织各类酒店、旅游景点、文化机构等单位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各镇街组织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机构等单位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各镇街督促工矿商贸企业安装使用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装置安装使用监督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各镇街依法处理燃气安全装置加装过程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危害×违法行为。

优先保障老旧燃气油气管道设施改造和隐患整改通道、路由和用地;

开展城市规划中侵占燃气油气用地和走廊排查。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各镇街加强燃气安全装置产品、市场、价格、检测等监督管理和执法。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各镇街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镇街加强燃气安全装置加装、管理等工作。

附件2。

×区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功能要求。

一、燃气类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一)产品质量要求。销售安装任意型号的产品应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防爆合格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等法定认证。

(二)技术标准要求。应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消防电子产品防护要求》等规范要求。

(三)泄漏检测功能要求。应具备甲烷浓度检测功能,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一氧化碳浓度检测功能。

(四)连锁切断功能要求。中、高档产品应具备有线或无线连锁切断装置的功能。

(五)身份管理功能要求。应具备工业互联网被动标识功能,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主动标识功能。

(六)数据采集功能要求。应具备泄漏报警装置运行状态、切断阀开闭状态及泄漏气体浓度数据采集功能。

(七)数据传输功能要求。应具备有线或无线传输功能,将报警信息接入报警系统监测管理平台,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通过电话、微信、app等方式告知用户的功能。

二、安全自闭阀。

安全自闭阀是指安装在户内燃气管道上,同时具有超压自动关闭、欠压自动关闭、过流自动关闭功能,关闭时不借助外部动力,关闭后须手动开启的装置。

(一)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管道燃气自闭阀》等规范要求。

(二)身份管理功能要求。应具备工业互联网被动标识功能,中、高档产品还应具备主动标识功能。

(三)数据采集功能要求。中、高档产品应具备安全自闭阀开、闭状态数据收集功能。

(四)数据传输功能要求。中、高档产品应具备有线或无线传输功能,将报警信息接入报警系统监测管理平台,并通过电话、微信、app等方式告知用户。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十五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市监局主要负责充装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气瓶和压力管道等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燃气泄漏报警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我局于20xx年1月18日制定下发《xx县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深化液化石油充装单位安全排查整治。我局抓住关键环节,以xx液化气发展有限公司、xx燃气有限公司2家充装单位作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液化石油气瓶隐患排查整治。同时,邀请并协助xx省锅炉与压力容器研究院2名专家对福xx燃气有限公司充装站的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特种设备充装安全的技术能力等方面开展鉴定评审,排查3个安全隐患。今年来,我局对2家充装单位开展5次现场监督检查,排查7个安全隐患并跟踪闭环处理。

2.深化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排查整治。一方面,重点巩固压力管道排查整治成果,加快完成问题压力管道整改和整治检验任务,对发现的未办理使用登记或未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限期整改到位,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做好xx燃气有限公司89处管道台账的整改工作,如xx楼外墙管道,是以中压管道来设计,但未监督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整改措施为更换成非压力管道。目前,已经整改完成54处,我局将持续跟进,力争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另一方面,开展海西天然气xx支线xx段的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对xx工程1#阀室普通线路工程(xx村西溪畔穿越段)存在的未提供三个试压段试压装置、焊口未按要求切割等问题,协调xx特检院的专家到场监督水压试验直至检验合格,及时在管道安装到地下前消除隐患。

3.深化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在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项动员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重点、任务、目标及范围,及时对辖区内销售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含是否单独销售)、燃气减压阀、连接软管等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督促指导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不销售未经生产许可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燃气灶具产品,保证燃气灶具产品质量,防患于未“燃”,建立完整进销货台账,审验供货商主体资格,确保燃气器具来源可溯。目前,出动执法人员xx余人次,检查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销售单位xx家,依法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案件x起,扣押不合格涉案燃气灶具xx件,罚没款xx元。

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大力开展燃气器具安全知识宣传,要求经营者必须落实查验工作,现场指导经营者及群众如何通过外观初步判断家用燃气灶是否合格。依托县局微信公众号及各乡镇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消费预警,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印发《消费者燃气器具消费指引》宣传页xx份,及时派发给广大群众,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学会辨别优劣,正确选购燃气灶具,自觉抵制购买、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主动排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风险。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相关的咨询、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督查工作。我局带队对xx乡、xx镇等四个乡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共检查x家供应站、xx家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单位食堂)、x家使用天然气的餐饮场所,排查隐患xx个(见清单),部分已要求当场整改,未整改部分由属地政府跟踪闭环处理。

1.目前,有x家气瓶充装单位要继续完善本单位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还有x万个在用气瓶待更换陶瓷标签(为了避免普通标签在气瓶定期检验的时候会灭失),需加快进度,力争年底完成逐瓶建立电子档案。

2.在我县城乡结合部地区的乡镇市场上,还存在流动摊贩售卖不合格燃气灶具的情况,需加强与城管局等其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1.开展液化气充装单位交叉检查。我局将根据市局安排与xx县局、xx县局开展液化气充装单位交叉检查,采取不打招呼自行到充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再通知属地市场监管局配合。

2.持续加强气瓶充装现场监督检查。以气瓶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为重点,督促各充装单位严格落实气瓶“自控联锁”充装规定,杜绝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者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气瓶;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对气瓶的档案、充装、销售、检验等进行动态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充装单位利用“应急码”虚假扫描作弊充装、擅自改动充装秤联锁装置、充装记录异常等行为。

3.持续加强流通领域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辖区燃气器具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化解潜在燃气器具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十六

20xx年根据总公司下达的经济目标和安全目标任务,液化气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发挥团队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开拓市场,认真完成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同时,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针对液化气抽、灌、贮、运、销的特点及易燃、易爆的特性,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围绕着安全运行、安全供气和安全施工等狠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确保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矗今年1-10月份,共发展管网用户2829户,完成工程施工任务2829户,施工埋地管6718.8米,施工架空管4094.9米,点火户数2210户,更换有问题的表具530块,购进液化气量3750吨,销售液化气量3033.47吨,回款资金710多万元,气差率有效控制在12%,110出警次数33次,共建调压箱254个。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十七

优秀作文推荐!为切实加强辖区内餐饮场所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xx街道根据xx市安委会《全市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济安字〔20xx〕x号)和xx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x安办字〔20xx〕x号)文件要求,立即安排,迅速行动,对x个社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进行了全面的摸排整治,建立台账,销号整改。

各社区对照《关于开展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中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检查标准,逐一排查,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经排查xx辖区范围内共x家餐饮商户,x户存在安全隐患,x户燃气连接软管老化,x户连接管过长,x户灭火器过期的商户,x户液化气钢瓶杂物过多,x户液化气罐达到x公斤未实现与灶具分离,x户食品卫生不达标。

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检查人员对于能够立即整改液化气钢瓶杂物过多和液化气罐达到x公斤未实现与灶具分离的商户要求立即整改,对于燃气连接软管老化、连接管过长及灭火器过期问题要求商户x日内整改完毕,对于食品卫生不达标,目前x户已整改完毕,另外x户正在整改过程中。

下一步,xx街道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餐饮场所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常态化机制,强化瓶装液化气监督管理,做好宣传教育,提升我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8篇)篇十八

20xx年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我公司在xx、xx两级交通主管部门和xx公司的监督和指导下,围绕《xx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以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制度;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消防器材、车辆和驾驶员证件齐全有效;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资料完整有效;gps运作正常和违章处理是否落实为主要整治内容。积极开展了安全隐患整治行动,认真落实了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确保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具体落实了以下工作措施。

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公司从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建设安康xx的高度,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要务来抓。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我公司成立了以公司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对驾驶员和车辆排查率达到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极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把道路交通事故降到最低点。

为了充分加强对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有关人员安全意识和自觉性,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和配合,克服厌烦情绪,进行了大力宣传教育发动工作。以召开动员大会、安全例会宣传,转发、印发有关文件、宣传资料;悬挂横额、张贴标语、墙报;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员参与、严整严治的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做好资料总结和上报工作,对排查整治阶段性工作进行小结和进一步宣传发动。结合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督促驾驶员吸取教训,引以为诫,提高警惕,激发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厂维修质量情况;危险时段路段检查督促情况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如下:

1、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强化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调整了人员加强对车辆gps监控,确保全天监控。严格整顿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拖拉、马虎、不负责任现象,着力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充分发挥gps监控作用,加强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对违章超速的驾驶员及时发出指令纠正违章并进行造册登记;严格执行gps监控工作制度,如对平时速度过快的xx线粤xxxx号车驾驶员当面警告教育,对xx线粤xxx、xx线粤xxx号车驾驶员连续违章超速进行了罚款和停班处理。对gps信号出现不正常车辆,多次及时联系xx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检修维护,确保gps信号恢复正常。

3、清查了车辆车容车貌、安全技术状况、消防设备情况。经检查发现如xx线粤xxx、xx线粤xxx、粤xxx号车灭火器失效立即重先配备,xx线粤xxx号车安全技术性能差,强制进厂维修。

4、清查了车辆证件。如检查发现xx线粤xxx号车营运年审超期未办理,立即及时停车办理;xx线粤xxx号车道路运输证ic卡遗失,立即办理补办手续。

5、检查了驾驶员从业资格、驾驶行为作风。如检查发现xx线粤xxx、xx线粤xxx、xx线粤xxx、xx线粤xxxx号车考核聘用的驾驶员资料尚未建档立即纠正。

6、检查有关档案台帐情况。经检查发现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技。

7、严格检查车辆保险投保情况,极力降低风险系数,及时做好续保工作。除了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规定险种险额投保外,还自觉投保其他险种,如第三者责任保险不低于50万,车身险、自燃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及县内班车承运人责任险逐步提高到每位20万元。另外第三者责任保险拟提升到100万投保,如乌石线车辆已执行。

总之,经过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公司切实地作了大量工作,但尚有不足处,在今后工作中我公司将坚持“回头看”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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