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购销合同样本图(通用9篇)

时间:2023-10-07 作者:梦幻泡建材购销合同样本图(通用9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图篇一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安全责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数量及强度等级应在供货前两天列出书面计划或电话联系供方,由供方及时准确送到需方工地;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混凝土浇捣接近结束时如需增减混凝土数量,需方必须将估计结果在供货结束前一个小时与供方调度联系,否则造成后果(损失)由需方负责承担;需方不得违章要求供方强行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供方负责运输、泵送,其费用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中。

五、混凝土计量方法:以供方的发货单并由需方收料员签字验收后的单据作为砼结算数量依据,需方可随时监督并对数量进行抽检核实。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双方每月5日前对账,每月10日内需方付供方已核对过的砼款%,余款%在供砼结束后内付清。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严格按合同执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权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时应提前一天与供方调度联系;

九、违约责任:依照《合同法》追究违约责任,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否则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十、发生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图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兹为乙方向甲方购买过滤产品,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发生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或换货事宜。(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除外)

二、交货方式及日期:汽运物流或铁路运输;签定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乙方。

三、本产品订货合同书购货清单要求: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或其它格式均为无效订单,否则甲乙双方不予履行。

四、货款结算及期限:货到付款10万元,余款6个月内付清。

五、货物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应在当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否则,视交付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违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责任: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需向乙方讲述情况需双方友好协商再决定。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图篇三

石子,泛指白石子、彩色石子、黑色石子、碎石、砾石、卵石等,那么石子购销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子购销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供方:

需方:

需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双赢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二、 质量标准:

三、运输:

交货地点为需方指定的搅拌站,运输组织及运费等由供方负责。

四、验收方式:

1、 供方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3、 以吨为计量单位,供方每批次货物重量以地磅计量,计货物净重。供方对货物重量由异议的,双方可委托第三方对该批次货物重新计量,计量结果在3‰磅差范围的,仍需方计量结果为准,过磅费用由需方承担;超过3‰磅差范围的,以第三方计量结果为准,计量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计算方式:

1、 当月货款的结算,在次月5日前结清。

2、 采用银行转结算方式:

六、其它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方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如市场上石子价格有重大变动,双方可协商解决。

3、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先由供需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未能解决的,由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4、 需方应用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下一步加工的规格、要求。

5、 供方如因特别情况需暂停生产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6、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 本合同有效期暂至年月据本合同履行情况和市场状况续约。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石子 (立方、吨) 单价: /吨;

2、此价格随市场价格调整。

合同金额以甲方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装卸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0.5%;

4、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含量

三、供货方式:

1、乙方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于 小时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 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地点为甲方 现场。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凭磅单与甲方对帐,付款时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五、验收方式:

1、甲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供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甲方后,甲方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变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乙方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甲、乙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甲方生产使用,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乙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就产品供销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一、洁具、水暖器材概况 .

洁具、水暖器材、型号、套数

二、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gb标准 。

三、交货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甲方负责运输车辆及费用。

五、结算方式:乙方需在合同期内付清合同所有款项,转账方式或其他方式(人民币结算)。

六、付款时间:交货后按收、发货确认数15天内付清,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签订合同后50天内有效 。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每天按500元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特殊情况,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图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种子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 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责任。

一、乙方自愿代理销售甲方品种,并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和甲方制定的销售政策。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区域内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爱玉

并负责该区域的宣传、售后服务以及新品种的实验、示范。维护所在区域的市场秩序,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将种子销售到委托区域范围外,否则取消代理权。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小包装种子质量符合《gb44o4.1—20xx》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水份、净度、发芽率和小包装计量在乙方收货后半个月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舍格,纯度指标以次年大田生产表现为准,若种子纯度超标则根据《种子法》及相关法规程序进行质量鉴定和处理,经鉴定确属杂株超标造成减产损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不为乙方承担种子质量事故以外的其他法律、经济及民事责任。

四、甲方本年度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销售之前公司统一定价,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半个月内向甲方交纳种于预付款,超过期限则为无效合同,甲方有权在当地重新寻找代理商。

五、预付金结算方试: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金(1-5万元)按月息1%计算,(5—10万元)按月息1.5%计息,(10万以上)按2%计悬。乙方向甲方打预付款之日起到甲方给乙方发货之日止为计患时间。 (此结算方式只限本公司水稻品种)

六、优惠政策:在9月1日之前交纳种子预金(1—5万元)价格优惠0.2元/kg(5—10万元)优惠0.5元/kg(10万元以上)优惠0.8元/kg(此优惠政策只限本公司玉米品种)。

七、付款方式:统一按结算价金额付款提货,种子预付款及利息在第一次提货时全额冲抵货款。

八、包装运输:包装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仓库提货或由甲方在乙方指定物流公司代发,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告知所负责区域经理,避免造成种子遗失或销售脱节。

九、甲方根据乙方代理品种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画,配合乙方进行宣传。

十、退货:乙方退货数量不得超过总提货数量的10%,超过部分按0.60元/公斤收取拆袋费。

十一、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市场管理,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品种擅自窜入其他区域,如有此现象,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扣除甲方给乙方的返利,并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

十二、如因甲方对窜货管理不到位,造成乙方退货,甲方将全额补偿乙方实际退货数量的应得利润。

十三、甲方所有品种及后续品种由乙方独家代理。

十四、乙方销售甲方的品种,不得低于合同签订时的数量。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 年 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图篇五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图篇六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空调设备购销合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注:本报价含税票(含物价款、安装、调试、检测、服务费、配套费)等一切费用。

三、交(提)货地点、时间: 需方工地现场 。

四、空调设备接收及验收标准

1、需方应在接到我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当空调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时,2小时内组织验收及设备接 收工作。

2、验收标准按照奥克斯企业标准,验收工作由需方现场代表与供方代表共同执行。

五、供方安装时水电费用由需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需方向供方付 50% 预付定金 (大写 )整,设备到现场安装调试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大写 : ) 元整。

七、支付方式

汇款 现金

八、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泥石流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10日,供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

2、需方责任:

1)、需方定购的物品规格、型号不得任意退换,如需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泥石流等)要求退换,则赔偿退还物品总金额的5%作为赔偿金,如为以下情况之一者,全额赔偿:

a、根据需方特殊要求特制的产品;

b、产品已经损坏或配件不全;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十一、本合同一式 2 份,其中供方 1 份,需方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在有效期限内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图篇七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设备事宜,达成以下设备购销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二、质量要求;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三.交货日期:20xx年10月10日

四.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五.交货地点:承德县金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院内

七.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否则扣除5%余款,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图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易货交易的顺利进行,确保易货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与结算方式

1.产品的单价:_________

2.合同总值:_________

3.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完全以易换额度结算;

(2)完全以商品对冲结算;

(3)部分以易换额度,部分以商品或现金结算;

(4)其他方式结算;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交货方法: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第七条验收方法.验收标准:_________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__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乙)方因运输.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乙)方在接到对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对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一方不能交货的,应向对方支付不能交货总货款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一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果对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对方不同意使用,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违约方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违约方不能修理或者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一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违约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对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偿付对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4.一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一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对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对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提前交货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错发一方除应负责将货运至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对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一方提前交货的,对方接货后,仍可接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结算,合同规定自提的,对方可拒绝提出货。一方逾期交货的,违约方应在发货前与对方协商,对方仍需要的,违约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对方不再需要,应当在接到违约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违约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一方中途退货,应向对方偿付退货总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9.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图纸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支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

10.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逾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11.一方违反本合同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一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对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易货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易货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材购销合同样本图篇九

甲方: 乙方: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果树品种、株数、价格及运送方式如下:棵,每棵元, 棵,每棵元, 棵,每棵元,共计苗木 棵,苗木款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将甲方购买的苗木运送到指定地点 ,运费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种,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果树成活率达到95%以上。

四、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乙方交付苗木订购款 元,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苗木款,等到果树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五、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具备法律效力,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一切后果,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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