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琉璃

在当今社会,英语已经成为了许多国家的官方语言,掌握好英语对我们的职业发展非常有帮助。英语是一门广泛应用于互联网世界的语言,学好英语可以更好地与世界各地的网友交流互动。如何克服英语语法难点,避免常见的语法错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英语学习参考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英语。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一

如今,往事卷走无情的岁月,融进平平淡淡的生活。无缘那份青春的丘比特,只好埋葬曾经的风姿绰约。若干年后念及,我已无力补习这一课。惟有,在暮色苍茫的过往中,做一位看客。因为,面对狰狞丑恶,我没有妙计,没有良策;也因为,那时的我年少无知,没有好好把握!

比翼双飞的孔雀,请记住:你的身后,有一位老者,他曾经落寞,但没有泪浊。

是一支可恶的银簪,划出一条可恶的天河!

一条可恶的天河,阻隔了魂牵梦萦的两情相悦!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二

当你发现自己在恋爱时,爱情已经是一棵茁壮的小树,你很难想起是哪一天播的种,哪一天发的芽了。十四岁,在那小小的年纪,爱情的种子迫不及待的破土而出了。然而,这爱恋的幼苗会持续多久?很多人说过,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当然踏上红地毯的路几乎是接近于渺茫。

刚升入初中后,进班的第一天,我就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同学,我恍惚看到了一个非洲黑人,一个活泼的女孩,她和我们与众不同,她的皮肤很黑,脾气也很爆,因此我们同学就给他起外号叫非洲母老虎。我又恍惚一看,一个同神话般的女孩出现在了我的眼里,顿时不敢相信,我想走近她的世界里,慢慢地去了解他,一次偶然的相遇让这一个月的时间打碎成那个时候单纯的我一次对爱情美好崇敬的幼稚的幻想。

第一次月考就要开始了,我们考完试后老师要求换桌;老师把要求告诉了我们,我们很快就做到了,瞬时间,我就看到了她的身影,她离我很近,也就是一米远吧,渐渐地,渐渐地,我就走进了她的世界里,我发现,她身上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优点,他学习好,品质也好,不知不觉,我就爱上了她,从此我的初恋就开始了。

那天,似乎没什么跟往常不同,却因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而让我深深铭记。虽然那对她来说,或许仅仅是一次普普通通的请教问题而已。淡淡的清香,甜甜的声音,纤纤的玉指,无一不令筝意乱情迷,心跳加速。当时讲的问题,她可能早已忘记,印入脑海的只是那时的情境,以及讲完题后那种火辣辣的感觉。

一个月就这样过去了,可我对她的爱依然没有变,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想要对她表白,可我每次又都没有勇气去说,最后我以上qq的方式对她说了一声我爱你,而他却说,我不信。她说我必须亲口对他说他才相信,顿时有了勇气,回到了学校,我亲口对她说了声我爱你,她看了看我,并没有接受,他说会给我结果,过了几天,他对我说她接受了,高兴的我好几天都没有睡好觉,从那起,她就开始关心我了。

我一定会照顾好她,同时我的学习也不能下降,老师希望我的初中恋爱生活你不要插手,虽有我们班有两个小人,看我们不顺眼,不给我们好颜色看,总是跑到您的办公室去告我们,希望你不要听他们胡言乱语。

也许早在我们相遇的那一刻,便注定了我们的缘分。

也许,将来的我们还会经历很多,可是,只要现在快乐就一种无言的幸福。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三

对于现在的高中生来说,恋爱已经不是一件多么希奇的事了。几乎每个高中生都谈过恋爱——至少他们认为那是恋爱。我也认为高中生活里如果不谈一次恋爱,那就是对不起自己的青春,而且如果将来有人向你问起“你高中是有没有恋爱过?”回答“没有”我认为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所以,我无论如何都要在高中是恋爱一次。这才有了我要说的:我的初恋。

那个女孩是我初中时的同学。我上初三那年,她中考落榜,进入我们班复读。就像现在一样,那时的她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不加任何修饰,细碎的刘海正好遮住了她右边脸颊上的那条并不明显的伤疤;她的脸并不很白,但却给人感觉很干净;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微微上翘,从不夸张,让人感觉很亲切,很舒心。她就像是一位纯洁、高贵的公主,让人禁不住仰视,又感觉高不可攀。可以说,从第一眼见到她的第一眼起,我就对她产生的好感。

也许是因为是复读生的缘故吧,大多数的时间,她都在自己的座位上看书、做题,就在我前方的不远处。上课是,我总是偷偷地看着她的背影发呆;下课后,我站在走廊上透过窗户,欣赏她做题时严肃的表情和睡觉时安详、可爱的样子;平时和同学打闹时,也经常有意无意的向她的方向看,有时说话故意很大声,想引起她的注意,希望她能回头看我一眼。但她就像是嫁给了书本一样,整天只知道学习,什么都不理会,这曾经让我很生气。所以,我告诉自己不要再去看她,不要再去想她,试着忘记她。之后,我真的在中考的战斗中忘记了一切,包括她!

我以为,这一切的一切都会伴随着中考而结束;我以为,我与她将各奔东西。但命运就像是一个调皮的小孩,总是把你捉弄的哭笑不得——我们居然考上了同一所高中。这使我对她的那种特殊的情感再一次的萌芽、生长。

高一那年,我有好几次都想向她表白。我会找各种借口去她们班找她说话;在她回家的必经之路——操场上,等她,然后装成一副偶遇的样子;我也曾故意从她经常念书的地方经过,就为了看她一眼、跟她说几句话。但对别人,我从不承认我喜欢她,虽然事实很明显,因为我没那个勇气,而她也总是对我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使胆小的我更害怕会受到伤害。

日子在想念中悄悄走过,而我心中的那份情感也在日渐长大,直到我的心再也装不下,于是我想告诉她!可是我仍然提不起那个勇气,每次我都临阵退缩了,每次我心都要受一番煎熬。

就这样,我在烦恼与思念中挨到了高二。高二一开始,我就发现所有的人都开始努力学习了,包括以前和我一起混日子的好友,上课也不再呼呼大睡了,好像大家一夜之间都长大了。当然,更认真学习的还有她。她那种学习在我看来近乎疯狂,我意识到就算是有人向她表白,她也会毫不留情的拒绝——她只想着好好学习!而我也意识到我也应该努力学习了,我不想被别人抛在后面。可是那份情感却一直折磨着我,让我无法安下心来。我花了几个晚上的'时间想我该怎么办,我不想再这样沉沦下去。最后,我决定了:向她表白,然后亲耳听到她的拒绝。

我鼓起很大的勇气的确那么做了,她也确确实实的亲口拒绝了。她笑着对我说她“现在的心很平静,只想着学习”,她的笑容还是那么的亲切、那么的舒心,那么的动人。我也是笑着离开的,只是我的笑是装的,是苦笑。虽然结果早就知道,但心情还是很失落。

那天晚上,我像是一个失恋的人一样,放任自己尽情的去疯、去狂。我独自在操场上大声的歌唱;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去想;沿着一条路,一直走到天亮。我告诉自己,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把过去的一切全部遗忘;我告诉自己,我能行,不管遇到什么风浪;我告诉自己,好好学习,奋发图强,当太阳再一次升起的时候,我又是另一番模样。

这就是我的初恋,还没有开始就已草草的结束,也结束了我的高中恋爱史,是我亲手埋葬了它,但我不后悔。现在,我只想对她说一声“谢谢”和“对不起”,希望不会影响到她的学习。

这样将来,我仍可以自豪的对别人说:我曾经勇敢的喜欢过!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四

给你的情人写一封情书,让爱情升华成最美的烟火!

作者:璐芙(loloemilia@)。

……和她接触应该是在小学四年级时,那时《铁达尼号》风摩全球,我们班对这艘船最为狂热的有四个同学,我、lufu、ken和cecilia,那时也幼稚的可笑,我们四个居然成立了一个“《铁达尼号》研究小组”,现在想想不就是一艘破船嘛,有什么好研究的,顶多也是那个虚构的爱情故事有点感人而已。而lufu和cecilia就是对这个故事着迷,哪个女孩子不希望有个如此浪漫多情的jack男朋友呢?但是在我们身边发现这样的男孩子的机会简直比中六合彩还少,它们也就只好靠追求《铁达尼号》来满足心里上的需要。而我和ken,那个年龄正是男孩子对飞机大炮轮船最好奇的年龄,我和ken都觉得这艘船非研究不可。于是,这四个志同道合者便组成了这样一个小组。我们这个小组的工作,无非就是买一大堆有关《铁达尼号》的书来,记下铁达尼号有多重,多少层楼高,每只救生艇能装多少人,总共可以装多少人,实际上只装了多少人……还有李奥纳多的英文全名是什么,他何年何月何日生,何年何月何日死(好像李奥纳多还没死呢,明天得去问问lufu)……他妈的,又不用考“铁达尼号”这一科,记这些干吗?真是浪费老子我宝贵的时间。想当年用父母辛劳汗水换来的钱买来的我们视为宝物的书,今天竟成了一堆废纸,真够奢侈啊!

也是《铁达尼号》,拉近了我和lufu的'距离。我们这代学生早熟的很,许多同学那时就有了自己喜欢的人,我对lufu的好感,也是那时一点一点积累的。在文章开头说了,那是我的初恋,我毫无经验,就把我对lufu的好感告诉了ken,又由ken嘴里传到了lufu耳里。lufu只说,她最喜欢谢霆锋,也只喜欢谢霆锋,也就是除了谢霆锋以外的人,她谁也不喜欢(这女孩追星也追得够厉害),但我总觉得她看我的眼神绝对不同与看别的男孩子的眼神,也许只是我自作多情吧。女孩子就是这么怪,明知一个男孩子喜欢她她偏说那个男孩子喜欢别的女孩子。lufu就是,她明知我喜欢她她却爱说我喜欢cecilia,这也许是她逃避现实吧,她不想伤害我,但是她不知道,这样比她说不喜欢我更能伤害我。cecilia也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很有内涵很有修养的女孩子,“两耳不闻窗外事,专心攻读圣贤书”的女孩子,当年不知她吃错什么药,居然和我们一起疯狂沉迷《铁达尼号》。尽管她很不错,但是那时我死心塌地地对lufu,别的女孩子我可以说是瞄都不瞄一眼,这些也是后来观察到的。cecilia对我是有点好感,我那时单纯的像一张白纸,哪知道这么多,而且我也没想过这么好的女孩子会对我有意思啦。这并不是说lufu不好,好是有许多样的,女孩子,有大方端庄的好,有聪慧灵敏的好,有文静内向的好,有活泼可爱的好,有小鸟依人的好……lufu也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从那时起,我就对lufu一心一意一往情深,也不管是不是一相情愿,也不管付出有没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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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五

记忆被抹去,爱将被记录在哪里?如果你爱的人每天都要忘记你,那么你是否愿意每天用你的爱感动她,让她再次爱上你?在彼得·西格尔导演的影片《初恋五十次》的深情的片尾曲响起时,我脑海里总是盘旋着这两个问题。

故事发生在夏威夷的一个小岛上。风趣开朗的阳光大男孩亨利是个水族馆研究员。

在一次早餐时,他邂逅了一位美丽可爱的姑娘露茜。他帮她用面包搭建了一个小房子,便喜欢上了小房子的主人;而露茜也喜欢上了亨利的一身鱼腥味。吃完早餐分手的时候,他们约好第二天一起吃早餐。

然而,当亨利第二天走向露茜的时候,他却惊异地发现,露茜已经不认识他。原来,露茜在一次车祸后,患上了一种极为罕见的短期记忆丧失症。每天早上醒来,她就会把前一天的'事情全都忘光。

她的记忆永远地停留在了车祸前的一天。

爱一个人,她却无法与你分享爱的记忆,甚至不再认识你——这无疑是一种残酷的爱情,或者,这样的爱情就不该发生。然而,就是那一次邂逅,使深情的亨利作出了让人吃惊的举动。于是,一场爱与病魔的斗争开始了。

每天,他用不同的方式与露茜巧遇,然后相识,然后打动她的心,然后相爱。夜晚,露茜再将他忘记,第二天他重新开始……最后,亨利将他和露茜的生活场景录下来,每天早上让露茜看录像带,知道她失去记忆之后发生的事情;让她知道,自己是她的男友——后来,是她的丈夫。

最终,露茜的记忆始终没有得到完全的恢复。但是,一场看似无法摆脱残酷命运的爱情,在浪漫的氛围中被演绎成一幕含泪而笑的轻喜剧——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俩人谁都无法放弃,于是他们拥有了别样的浪漫,每天都是新鲜的爱情,每天都是初恋,每次都是初吻。

电影里的每一个场景,每一句台词都是带着轻松而温馨的幽默与乐观。人们会心一笑之后,内心感到的是源自于爱的巨大温暖。

影片里,露茜为了延续爱情,每天用日记每天记下当天的事情,以便把亨利融进自己的过去。但其实我们知道,真正延续了她的爱情的,不是录相也不是日记,而是在露茜生命的深处——记忆不能到达的地方——留有无法抹去的、真爱的痕迹。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六

今天是10月4日,回想起那位不起眼的女孩,现在却是我怎么也追不到的女孩,我不知道为什么怎么会这样,我怎么会喜欢这个女孩,别的人说爱没有理由,可是我觉的爱就有理由。

今天是2月6日,是那位女孩的生日,我早已想到生日礼物准备什么,我准备好了生日礼物,正要去她家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那句话,那天是205月3日,下课了我问她你过生日的时候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她说最好不要来我家,我妈妈不让,我什么话都没说,她静悄悄的走了。

于是,想到这句话的我,就托和她一起玩的好朋友送给她,202月的一个礼拜天,我和她再一次偶然的时刻相遇,她见到我时候,说你好吗?我就很好的,然后她又问,你喜欢我吗?当时我心虚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后来我说了不知道,说完她就走了。

然而我一再提醒自己不要这样,可是,就是这样了,年6月3日,我又跟她说起了那件事我说我喜欢你非常喜欢你,我说完她就笑着笑着走了。

后来,我就一直的追求她,可是怎么也追不到她的心,我就每天逗她开心,做一个惹她开心的灰太狼。

可意想不到的是,10月26日,是我的生日,她来了,我好开心,当天我说你做我女朋友吧,可是她拒绝了我。

后来的一个傍晚,我问她你为什么拒绝我,她说你只能给我笑声给我童年般的幸福,却总也给不了我真正的幸福,我回去想了一晚上终于想出了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于是,我就加倍努力奋斗,终于,得到了回报,我成了一家公司的董事长,现在是,当年的她我还没有忘记,出名了的我,就各处找她,可是总也找不着,于是,在一家公司得到了消息,那家公司的经理说,早死了,死了好几年了,当时我的情绪很不稳定,差点就要晕了过去,我还是挺过来问他,她是怎么死的,那家的经理说,因患了疾病死的,我知道了消息绝望的走了,我在中国发展就是为了她,可是她已经走了,我决定是美国发展,刚去了美国的`我,没几年我在美国的公司就有了,有一天,我在阳台上坐着,想来想去,想到了童年好友,我觉的这一次去找他们,我又去了中国,找到了他们,在一次同学聚会中,我看见了她,我当时很高兴激动就像是充满了幻觉,当她走过去说你好吗的时候,我确定就是她没错的,我们聊了起来,我一句的时候问你为什么要骗我,她说这样是为了你的工作,我才恍然大悟,然而我又问她你这些年在哪,她说在一家小公司里做总监,没事和同学们聚聚会,当我和她说起我的光辉的事情的时候,她说不用说了,我们都知道了,我们每天都在看电视里面的你,后来我就你们和我一起去美国吧,他们说不,你经常回来看一下就好了,我说好的,我一定会的。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七

春节的时候偶然在网上认识了她,谈了两天彼此已经离不开了,请不要惊讶,爱情就是这么奇怪,也许就是它独特的魅力吧.男孩发了几张自己的照片过去了,对那几张照片他很有信心,男孩长的很帅气,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他那独特的帅,很多人见过他都这么概括万千.女孩见了,很高兴,女孩笑着发过来一段话,你通过认证了!

男孩有点开心,但是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也许是所谓的忧吧.男孩一直不喜欢别人因为他的外表去喜欢他的,真的很不喜欢.学校很多女生因为他长的帅写情书给他,他都不屑一顾.他说那是肤浅的爱.男孩真的是爱上那个女孩了,第1天晚上男孩失眠了,他的脑海里除了女孩还是女孩,他想着有一天,他们结婚,然后在一起幸福的过日子.男孩才17岁.女孩也失眠了,她对男孩认真的说我的心跳好强烈啊.男孩笑着说我不也是.就这样两个人走到了一起,可是了热恋.这是男孩和女孩的第1次恋爱.

没在网上见到女孩,男孩会特别难过.女孩有时候会去忙自己的事情,如果说谁爱的深我想那是男孩吧.男孩就那么痴痴的爱着她.

毕竟是网上,一段时间过后,男孩发现彼此没什么可聊的了,这不是现实,但是男孩一直来蛮享受虚拟的爱情.

爱情进入了一个过渡期,彼此的温度已经在下降,男孩真的好怕好怕.他害怕失去,只是因为他深爱.难道真的要失去了吗.

其实女孩还喜欢着一个男孩,那是她从小喜欢到大的而且那男孩就生活在她身边在她的.现实中.

女孩和男孩是走不到一起的.

女孩开始逃避男孩,男孩发了疯的等待,在电脑前,男孩瘦的不成人样了.没有人觉的他帅了,男孩变了,变的好难看好难看了.

那时候男孩要中考了,虽然也就那很少的收分,可是男孩连考上高中的把握都没有。

男孩其实出生在一个很贫穷的家庭,也很复杂的家庭.男孩的妈妈死了,父亲不养他,这来完全靠着奶奶才能够生活下来.在家里男孩真的忍受了好多好多的痛苦.他好不容易在网上寻找到了一个女孩,但是现在女孩...

窗外淫雨菲菲,男孩那一刻的心情真的好复杂好难过.

中考在过20天就到了优秀作文专注写作作文人,男孩决定努力了,他还要考大学呢.20天男孩也不知道怎么过来了,每天晚上复习到2点才睡觉,一它3包方便面解决.可是他仍然不放弃.顶着很多压力走了下来.

他考上了,可是和女孩已经失去了联系.

他有时候会想女孩也许是为了他好才分的吧.他喜欢往好了想,因为那是他的初恋.

他希望他们的爱情就是一个小说,因为爱所以放弃...

你说是吗。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八

小学五年级时,我发生过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尽管我长相平凡,或者……早恋……但是,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他了。

他喜欢打人,但是长得很帅,性格也很爽朗,这厮简直就是一个迷惑我们青春期少女的料,但是我,就跟所有的三角恋一样,疯狂的喜欢上了他。他和一个女生走的很近,把我吓得不轻:娘的,你都找好了啊?!那段日子真是一段黑暗的日子,我整天沉默寡言,虽然那时我本就沉默。

星期五,我实在忍不住,小声的说:“星期六的时候,在广场里等我。”我记得,那时候,班里是有几个人喜欢我的,肯定,有一些男生见到我会脸红。他,很快答应了。我小小的心里那时还没有“爱情”这个词,时间长了,我喝下了那杯叫做“爱情”的酒,心里第一次,为拥有一个小秘密而欢呼雀跃。好景不长,就在当晚,一个麻渣麻渣从男生肯定的告诉我,他不回来,他跟麻渣约定好了,星期六,也是广场。

当晚,闺蜜小雯陪我一起睡时,我天昏地暗的哭了一场,仿佛厄运已经将我打倒。第二天,我很早就醒了,大滴大滴的泪滚落下来,打湿了枕巾,我转过头,对小雯说:“下午我不想去了。”淡淡一句,却伤了我的心。下午,我冒险去了一次,一点半的时候,他来了,我们很开心的度过了一个下午。但最后坏在小雯手里,小雯偷偷告诉他,我喜欢他,他看了看我道:“我对狗,不感冒,还有你,。”我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挫折。

我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默默喜欢着他,看着他,甚至,他,牵另一个女孩的手……。

我成了他生命里一个过客,小雯很不客气的问我:“你到底喜欢谁?这么多月,埋藏一个秘密很累的!告诉我好不好?”我笑笑,不语。小雯急了:“琴,告诉我啊,你看你,这么憔悴!为了谁啊!”我突然想起他,泪水,又模糊了双眼。“小雯,对不起,无可奉告。”我挤出一个苦笑,却不争气的流下眼泪。“琴天!你给我说,到底是谁让你喜怒无常?我帮你出气!!!”小雯一口气报完这些话,直愣愣的看着我。

“雯,对不起……”我笑笑,留下一个悲伤的背影。小雯对此很不满,经常说:“我们这个五年级真是的,那么多三角恋!还有让我们琴天憔悴的人!”我看着小雯,突然想把一切告诉她。

是啊,我受过伤,却忘不了他,真的忘不了,日日夜夜受着折磨,我越想忘掉,越忘不掉,反而记得更牢,更深刻。是啊,他在我的心里刻下过伤痕,我的心千疮百孔。

而我,只能用一句话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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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九

如梭,不觉得已进入老年。往日多少事,大多已淹没在的长河里。但唯有那段初恋的经历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越长,印象越深,一些甜蜜动人的情节,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记得那是一个仲夏的晚上,月光如水。夜空静静的,晚风爽爽的。

我们走在河边的小路上。

岸边的杨柳长得很高很高。晚风吹过来,发出悦耳的沙沙声,一阵强、一阵弱的',在为我们轻盈的步履有节奏地伴唱着。

六十年代初,县城还没有电灯,县郊就更不用说了。学校就在我们身后大约不到两华里的地方,可是我们没有回头转身回校的一点点想法。夜已经深了,原野更空旷了,谁也不提回校,谁也不愿停下脚步,就这么一直顺着那弯弯曲曲的小路往前走。路上寂无一人,可是我们并不害怕,因为有和我们两人的影子陪伴着。

那天晚上的月亮显得格外明亮,把远远近近的农舍、稻田都照得清清朗朗。在芳草小道上,我们就这么默默地走着,不牵手,不说话,谁也不愿意打破这温馨而又神密的宁静,都愿意就这么一直走下去。前面不远处有个小山坡,她突然迈步向小山坡上跑去,我也被动地紧随其后,先后钻进了山坡上的小树林中。正跑着,一个树枝挂住了她的头发,她哎呀一声停住了,我急忙赶上,替她把挂在头发里的树枝折断。当我轻轻拨开她的头发的瞬间,只觉得她好像有点慌乱,说不上是激动还是,一种从未表现出来的委屈和忧伤,一下子全倾泻了出来。她扑向我,双手紧紧地搂住我的腰,头埋在我的腋下,轻声地抽泣起来。这一举动在我平生中还是第一次遇到,既异常激动,又不知所措。问她怎么了,可越问,她抽动得越厉害,整个脸紧紧贴在我的胸前,显得那么娇弱、可怜。说真的,和她同学三年,也曾被她的轻盈的身姿、娇容颜所倾倒,但从未主动向她示好过。总感到她比较冷漠,从不和男生说笑。男生们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她也从未和我单独说过话。她今晚约我出来,已让我感到突然了,她的这一突如其来的狂放动作,更是让我没有一点思想准备。此刻,我才知道她一直在暗恋着我。在此之前,我怎么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未发现呢?真是十个男儿九粗心,少女的心如的云,叫我怎敢吐真情。

我们按奈住彼此的激动,并肩坐了下来。在我一再催问下,她第一次向我吐露了心疾:她家在离县城百余里的山村,从小就依照之命的老规矩,与远房表哥订了亲。为了完成学业,她答应过,毕业后就回去完婚。她问我怎么办。

在这最多也只有五个多小时的亲密接触中,这么样一个重大问题,要我立即作出明确答复,实在是让我犯难了。当时我只能说:“明天就要离校,你回去一定要给我回信,让我们俩共同想想办法。”她也无可奈何地说:“也只能如此了。”那一晚,我们相拥相抱,虽未有突破性*的动作,但彼此已经沉浸在幸福之中了。

四十多年来,从未收到过她的一封信。她得怎样,我一无所知。虽然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总是忘不了她。直到现在,每当我出差在外,或者只身一人,或者在夏夜的月光下,这一风流的画面,总定格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现在回忆起来,倒觉得这也是一种享受。这种从未碰面的,其实是最好的相爱方式,她在我的心目中,永远是个打着两个小辫子的,青春、矜持、端庄的姑娘。我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

我珍惜、眷恋这样的。因为在之后,一切的记忆反而更加清晰。原来在伧促相聚中被忽略了的情节,在一次次的回忆中,都一一明朗起来。那晚月色*掩映下的一幅幅画面,在反复温习中,更加鲜活生动起来。那晚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在细细的推敲中,都有了一层更深的含意。那每一段景物的变化,在回首之时,也都镀上了层层柔润的光泽。

愿这一幕离别时的剧情,永远在我脑屏中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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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十

正像《枉凝眉》中所唱的:“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啊……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啊……”,我的初恋就是这般的苦涩和无奈。

认识谋是在高三上学期期末,是偶然?是必然?当时周围一片肃杀的寒冬没有回答我!

那时期末考试刚结束,学校请历年考上北大、清华等名校的师兄和师姐回校给高三学生作学习经验说,我是负责接待工作的成员之一。我首先接待的师兄是个高个子男生,一见面,领导就一脸的豪气说:“他,你们叫他谋哥吧,我最得意的门生,现是清华大学三年级学生,专业是天体物理!”,说完,谋礼貌地笑笑后,再没有其它的表情。到领导把我说给师兄、师姐时,他却有点耐不住了。领导是这样说的:“你们的师妹小黄,笔名梦鸽,学生会学习宣传部部长兼校刊总编。跟当年的谋哥一样,不仅仅才华横溢,而且学习成绩持续年级前10强,是重点大学的培养对象之一”,谋听后,俊朗的脸上不时绽出几支狞笑,让我看到了心里十分不是味道。

“放心吧,我黄某虽不才,但还不至于正因担当这样的职务而有损学校的威名的”,当领导转身说其它成员时,我毫不客气地戳穿谋。

“真不愧为笔杆子,观察经验丰富”,谋回敬说。

“摆出一副一览众山小的样貌,才能显示你才高八斗?”,我责问。

“你!你!”,谋生气得想用竖手指来指骂我。

“如果你敢竖起手指,你也但是尔尔!”,说完,我就忙着去布置会场,不再理会他了。

这是我第一次和男生贫嘴,当时只想出出气,根本没想到以后的很多年会跟他有千丝万缕的关联。

春节前的拜年会,我和谋在班主任家再次相遇。不是冤家不聚头,我和他竟是同门兄妹!

当晚气氛很热烈,由于有高考任务在身,我不敢多聊,坐了一下就辞别出门了。

当时是数九寒天,出门的一刹那,被冷风刮得直打哆嗦!不跑动或许真的会冷死人。刚拔腿想跑,就被谋喊住:

“梦鸽,想报考清华吗?”

“你不等于白问吗?有几个考生不想?”,我停下脚步大声回答。

“如果想,我能够帮你!”,谋自豪地说。

“这种事谁也帮不了的!别逞能了!再见!”,我一边说,一边跑回教室。

高三下学期开学第一天,我收到谋寄回来的包裹,里面是金明凯的《升学考试最佳复习方法》,扉页上写着:“祝金榜题名!”和他的大名外,再没别的。原来他想帮忙的是这个。这本书当时赞誉很高,我很喜爱。它会是我高考出奇制胜的秘密武器,我想。出于礼貌,我给他写了一封感谢信。我们之间的交往就由此开始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除了跟从老师复习外,还按金明凯的三轮复习法来复习,感觉越复习越开窍,算是我高中3年成绩最好的一个学期。5次模拟考,我的分数都是一路飙升,最后一次还窜到年级第二。每一次模拟考后,我都会写信给他,和他一齐分享成功的快乐。我们之间来往的信件越来越多,我对谋的依恋也越来越强烈,有时上课竟会傻傻地遐思谋会不会这天来信。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喜爱上谋了。“你已经坠入情网,必须要把握好火候,千万不好影响高考!”,班主任在高考前的一个月时不时会提醒着我!“不该开花的时候开花,不该结果的时候结果,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在班主任无数次咒语的“敲打”之下,我也尽力控制自己的情思,尽量把精力放到学习上!毕竟我也深知,倘若高考这一站我“挂”的话,这辈子我会输得一塌糊涂!

升学的压力和对谋的依恋有时会把我弄得筋疲力尽,好不容易熬到放榜的那一天!一向以为我会顺理成章地考上名牌大学,而那一天的到来击碎了我所有的梦想。语文120分,数学114分,英语114分,政治108分,历史62分,总分518分,而当年文科重点线是530分,本科线512分,我的分数离重点线还有12分之遥。关键时刻我掉链了,竟然是掉在我最擅长的历史科,满分150呀,连及格都搭不上!这犹如晴天霹雳,我哭了,哭得十分悲哀,我从来没有这么悲哀过!我哭我自己的命运,也哭我和谋的未来!虽然谋信誓旦旦地对我说,他是不会介意我上的是哪一所大学的!

命运十分不济,虽然我没填报任何一所师范院校,但还是被鬼使神差地录为师范生。很不想去读,想补习,但父母死都不一样意,只好被逼上梁山了!“落草为寇”的日子是很失落的!很想破罐破摔,但又害怕会很快地失去谋,因此每一天都尽力地去做最好的自己!于是我天天都泡在图书馆,天天写稿。“落草为寇”的那几年,我总共发表了100多篇文章,成为中文系名副其实的才女,这一点,谋特赞赏,我们之间的关联也一天一天地在升温。校园里的感情单纯而完美,身边的朋友都认为我与谋会走进婚姻的殿堂的。我也认为我爱的人会给我一双幸福的水晶鞋的!

世界很小,茫茫人海那么多人,我偏偏和谋相遇;世界很大,以前深爱的两个人,分手后再没有任何消息。也没有怎样想念他,只是觉得心里很空,有时候空得疼痛难忍!于是,常常在疼痛难忍时告诫自己:时刻会冲淡一切,水晶鞋已经远去,我是布鞋女子。。。。。。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十一

“蕾蕾,我先去深圳等你!”

安瑞是巷口卖猪肉的钟叔家的小儿子,大我一岁,和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同学,但后来安瑞突然因为打架而退学,在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当了学徒工。白天他和师傅在店里学修摩托车,晚上与几个师兄一起帮人组装摩托车。

安瑞总会在晚上九点左右组装好他的第一台摩托车,然后他以试车为借口,一溜烟儿把摩托车骑出大街,九点半准时出现在第一高中的侧门口。

九点四十分下的晚自修,同学们还在忙着收拾课本时,我已悄悄地溜出教室,然后躲过老师同学的视线,轻轻地绕过操场走向学校的侧门,找到侧门口那只一直闪跳右转向灯的摩托车,我捂着嘴巴走近倚在摩托车上的安瑞时,他对我扮过怪脸后帮我戴好头盔。尔后又变戏法般拿出苹果橘子,或是一些小点心。坐上摩托车后,听晚风一路在耳边掠过,安瑞的上衣随风呼哧呼哧地吹起,我轻轻地拉着安瑞那被风卷起的衣边,任他带我环城转悠。边吃边彼此诉说着一天的趣事,有时安瑞故意在前头大喊,风大听不见耶。我赶忙咽下口中的食物,一次又一次地在风中大声重复着刚才说过的话,听到他在前边吃吃怪笑,才明白被耍,忙不迭地对他又捶又捏,安瑞则不停地讨好求饶。等吃完手中的食物,安瑞的车轮也差不多悄悄地滑到了我们所住的小泉巷。他会把车停在巷口正中,让前大灯一直照到黑暗的巷子深处,看着我装模作样地打着手电筒进入家门后,他又轻轻地滑动车轮子骑向不远处的摩托车维修店。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十二

我所谓的初恋就是一小段心灵成长的过程。总之我记住她,并且念念忘,使我懂得这就是初恋。

紫焉是我高中时代的班上的女孩,那时候我是个容易自卑的男孩,紫焉的光芒常常使我抬不起眼睛。我一向是在近处察觉地端详她的,我很期望这是一幅画,能够随身携带,随时打开,偏偏她是极活泼的,像浪花一样,我很耐性地保守着密秘。生怕自己的情绪被打湿,这为我忧郁、内向的青春埋下了伏笔。

紫焉的课桌在我的右前方,我上课时,总是看她背影在那掀动书本,或埋头抄笔记。心里便很安详。像置身于幸福的气氛围之中。臆想到她有一缕视线不经不重地落在我肩头,便下意识地坐直了腰杆,深沉、庄重、尽可能体现出精神上的最佳状态。总之那一份朦胧混沌的情感在心中岩浆般汹涌着,我反倒显得是被动的了。初恋的美丽就在那里,在于你无法驾驶它。

说来说去,还没较多地述紫焉本人,紫焉当时在学校里是引人注目的。每当她转身回头问后面的男同学请教问题时,这引发我的嫉妒和恐惧。我想我如果再不帮忙紫焉爱上我的话,她恐怕就会投靠其他的男孩了。于是我反复辩别着紫焉对我的态度,擦肩而过时她的眼神似乎蕴含着一点什么……,它们曾给我带来过一整天的兴奋与回味。有时候她的一个甜甜的笑脸,就能让我对她的恼怒化为乌,她的一个笑会对我起这么大的作用。我知道,她已经占据了我整个心。

我下定决心,准备在紫焉心中的舞池登台亮相了。我厌恶学信表白,觉得那是躲在幕后的怯弱,然而我更不敢当面跟紫焉说,在她清澈的目光下我会象冰块一样溶化的。我选取递纸条的方式,常常是前一天晚上在家写好,准备第二天夹在作业本塞给她。到教室里我看到她的身影,一遍遍地脸红、心跳,就打消了我所有勇气,只好偷偷在家里为她写日记。

然后我的朋帮我约她出来大家一齐去公园玩,去野炊,总想法让她和我一齐。随着匆促紧张的高考,挥别母校,她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我也考上了高校。多思善感的青春时光却又浮云般易逝。我的初恋就像梦一样一向未在阳光下公开。那紫焉是否意识到有个男孩曾无数在白纸上涂写她的名字以及自己在别人梦中的存在,也不得而知。

然后我的朋帮我约她出来大家一齐去公园玩,去野炊,总想法让她和我一齐。随着匆促紧张的高考,挥别母校,她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我也考上了高校。多思善感的青春时光却又浮云般易逝。我的初恋就像梦一样一向未在阳光下公开。那紫焉是否意识到有个男孩曾无数在白纸上涂写她的名字以及自己在别人梦中的存在,也不得而知。

我把那一本为她写的日记命名为“忘忧”,愿你伴我走完人生旅程。送给了紫焉,愿她能读懂我的爱,我的心声。

然后我的朋帮我约她出来大家一齐去公园玩,去野炊,总想法让她和我一齐。随着匆促紧张的高考,挥别母校,她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我也考上了高校。多思善感的青春时光却又浮云般易逝。我的初恋就像梦一样一向未在阳光下公开。那紫焉是否意识到有个男孩曾无数在白纸上涂写她的名字以及自己在别人梦中的存在,也不得而知。

我把那一本为她写的日记命名为“忘忧”,愿你伴我走完人生旅程。送给了紫焉,愿她能读懂我的爱,我的心声。

精选阅读(5):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十三

昨天凌晨,我收到一条短信,来自好友李天:“高皓结婚,我去做伴郎。”

恰巧李天有一点个人问题想要和我聊聊,就打了一个电话。关于做伴郎的事情,我印象中,李天怎么总是当伴郎。

我问他:“你当了几次伴郎了?”

“这应该是第6次。”

我建议他不要去,因为按我们老家的习俗,一个人做伴郎不能超过6次,如果超过6次的话,男生就找不到老婆了。

不过以我对高皓的了解,既然他开口了,肯定是把李天当成生命中很重要的人,好哥们,好同学。而以我对李天的了解,他是一个内心柔软,很重情义的人,高皓需要他,他不会拒绝。

所以,我接着建议到:“你可以给他解释清楚情况,然后告诉他婚礼你一定到,会过去帮忙,同时,帮他问问我们同学中谁没有结婚,谁有时间,那天去给他当伴郎。”

李天质问我:“如果不是高皓,其他人结婚,你还会建议我不做这个伴郎吗?”

我愣了一下,如果是其他人,我会建议李天不去,因为这么多年过去,李天已经成为我生命中很重要的朋友,我们多年同学,毕业后又一直一起玩。哪怕习俗是迷信,我也不想让他冒险。

李天没有接受我的建议,还是决定给高皓去做伴郎。他是唯物主义者,不太相信这样的迷信说法。而我的观点,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当然,是否要去做伴郎,最终决定权在他手里。哪怕是亲近的朋友,也没有权力帮他做决定,但是可以提建议,仅供参考。

挂断电话,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就是我要让李天帮我带一笔礼金,钱不多,但曾经是我的心病。

高皓和我分手三年后,有一年寒假回来找我,我们俩一起去上一个心理学的课程,当时我爸爸生意出问题,我生活费很紧张,高皓看我非常想进一步学习进阶课程,就帮我报名了,当时我没有拒绝。

但我们没有复合,这个钱我一直没有机会还给他。后来,我想通过李天带给他,可惜没有成功。我就想等他结婚时,这个钱我连利息一起给他。

大家看我的心理变化,我性格里面有一点:争强好胜,不服输。我一直觉得如果我不给他这个钱,这段感情我就输了,我凭什么让他通过物质的补偿,来减轻心里的内疚。把这个钱还给他,我自己心理就平衡了,就证明我赢了这一局(至少我以为的这样)。

刘先生看我坐在沙发上自言自语,问我什么事情,我就一五一十的说了当年的情况。刘先生轻描淡写地说:“这钱当然不给了,你这不是打扰别人生活嘛。本来多年不联系,大家过得都很好,在这样特殊的场合,你这是给人添堵。”

当我听到这一段话时,我突然顿悟了。对呀,不打扰就是最好的温柔。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不放过自己,陷入自己的执念中,钻牛角尖。可是感情的事情,没有对错。自己放下了,也就不纠结了。时间真是一个好东西,改变了很多东西,有些关系在时间中变了,感情也淡了。

现在的我,几乎已经忘记了高皓长什么样子,只记得一些事情和模糊的场景。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与他和好,我只想过一件事情,就是我一定不要过得比他差,我一定要赢。可是现在我觉得输赢真不重要了,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回头再看我人生中的10年,我发现很多想法都变了,不是强迫自己改变的,是不自然地就改变了。

我不会去初恋男友的婚礼更不会有任何联系。

记得刚分手时,我告诉身边的好友,高皓结婚时,你们一定要通知我,我要去大闹婚礼,他不娶我,也别想娶别人。

在昨天之前,我还想着要给随礼金,扳回一局,现在我觉得不打扰对彼此都好。

最终的决定是我什么都没有做,并不是认怂,而我的整个心路历程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是思维的转变,对我来讲,非常可贵。

每一次分手都是心灵的修复。

在心理治疗中,只有当来访者有强烈的改变动机后,心理医生才能发挥作用,在恋爱中也一样。

武志红曾讲:“建立一个好的关系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你永远无法完全左右另一个人。你再亲密的人也是另外一个人,是我们一样重要、一样独立的人。”

如果我们把恋爱视为一个结果,而不是一个过程,显然我和高皓的这段感情是失败的,可人生是一个过程,我们在经历中成长。

这段感情,让我明白了一个最重要的道理:建立亲密关系真的不容易,因为另一个人完全不能控制,他不是小时候玩的玩具,你拧紧发条,让它走就走,让它停就停。

这段感情的开始到结束,就像一面镜子一样,照到更真实的自己,比如我争强好胜、不服输。在事业上,这是很大的优点,我想当第一,不甘心居于人下。工作中,不用公司或领导有要求,因为自我的要求比他们还高。

但在亲密关系中,这点非常要不得,另一半需要被尊重、被理解,而不是被粗鲁对待。我们要永远记住,感受的沟通在亲密关系中是最重要的。

没有这段经历,就不会有现在的我。任何经历的事情,只要你能够成长,都会转化成好事情。

放过自己,对自己“狠”才能幸福。

这几天看新闻,国家经济网女记者丹丹,29岁,因为男朋友婚前出轨而跳楼自杀。这样的悲剧,最难受的莫过于丹丹的父母。感情在我们人生中,的确很重要,但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当我们感情受挫时,我们要做的不是死缠烂打,挽回对方,而是放过自己,让自己活得更漂亮。就像我,如果我还执念于高皓这段感情,我就会被他的风吹草动所左右,这样我的幸福就不是由我自己做主了。

我一直喜欢蒋晓云在《百年好合》里面的一段话:“活到她这个年纪,世界上还有什么需要较真的呢?人人羡慕她命好,不知道诀窍就是心淡。‘心淡’说起来容易,可是人生要不经过些事先把心练狠,哪儿就能淡得了?”

经历了很多事情,如果不能成长,只会在同一个地方多次摔倒。我们成长了,很多事情才能释怀。那就对自己狠点,让自己活得更漂亮吧。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十四

阳光照洒的青色的琉璃瓦上,透出绚丽的光彩。洁白的墙面上,有种让人心安回忆的感觉。天渐渐变成了灰白色,如此的心情带着点洒脱的忧郁。(本站)。

寥寥几笔,使得文章蒙上了一种特有的氛围,超尘脱俗。?

抬起头,擦拭晶莹的泪水,回忆往昔的欢声笑语,几多惆怅?墙角散落的花瓣,脑海中回忆的身影,痛苦在几度蔓延。繁花的青春总是莫名其妙,过往的信仰涂抹的乱七八糟。体会了喧嚣的弥漫,最后将时光打散。

这一段可见造语的独特之处。似乎随意点染,其实处处浸满情感和几许思考。?

或许悲伤早已注定,狼狈的结局无法抽离,心灰意冷,结束的的美好,唤不回的纯真,早已在这一刻烟消云散。我们的夏天早已提早的结束了!

“夏天”语即点名时间,又暗示故事的结束,传达出心中的复杂感受。?

以下几段具体的描述细节,使文章言之有物,内容具体充实。?

我并不后悔。有人说,初恋只不过是愚蠢加上许多好奇心。13岁的我,悄悄的毫无保障的爱上了那个女孩,还记得那些年,那些天,只要偷偷的看到她一眼,或是她注意到了我,心里就会有一种满足感喟然而生。每天都期待和她相遇,和她搭上话。在学校每次午睡醒了来后,我都会把视角倾向南45%,,因为那个视角是她的座位。每天早晨第一节课,都会全意的注意她,因为早上8点,朝阳很美,在朝阳铺垫的背景下,偷看着她,很好满足,好开心,因为我看到了她最美的一刻,有时还会痴痴的看着她一整节课。

“毫无保障”一词极好,很能表现初恋时的状态。?

记得有一天,放学后,她和我在河边,她像我倾述着心事,我好高兴因为终于有属于我们俩的空间了,就在那一次,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她吻了我,那种感觉就像呼吸道世界上最香甜的空气,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如此的美妙,让我不断回味,细细的品位,或许,那就是初恋的感觉吧。

运用比喻描绘心理感受,很到位很形象。?

当我还在期待下一次瞬间的时候,他有了男朋友,那时,我无法用言语去表达,好像是一个很重的东西,重重的压在了我的心口上,让我喘不过呼吸。当时很失落,失魂落魄。

但我每一天还是把视角倾向了那45%角。因为那个角度永远都属于着她,在我心中,初恋的位置永远都属于着她,从未改变。虽然所有的一切她都不知道。但我只知道,只要她开心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我只希望她过的比我好。因为我明白,她的心永远不会属于我,一直都寄放在另一个人那里。

以下几段书写心中的感受,道尽初恋的滋味,突出中心。?

这是人生中,第一次有喜欢的人,我很珍惜这份回忆,尽管它是清苦的,却让我很安逸。

初恋,过程是美好的,但结局总是苦涩的……。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十五

记得刚上高中报道的第一天,经过小白的指引我看见了你,对你的印象就特深,你瘦瘦的样子很是像个外国男孩,我没什么喜欢也没什么讨厌的对于你,我的六年初恋,我的爱……。

大学时代真的像所有人说的那样,很美好,同样爱情也很美好。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爱情也渐渐的成长着,人家都说当爱情升华时那便成为了亲情,我们彼此都那么需要对方,深爱着对方。但此时我们都明白了爱情不是光有甜蜜,它也像所有人说的爱情要现实点,这就是长大的困挠,我不想长大,我想永远就这样和我最爱的华在一起,我爱他!!那是超越爱情的爱了,就像亲人的爱了。

我们今年大四了,好多烦恼都出来了,家庭的,社会的,我一时冲动之下说出了:"分手".好残忍,真的,无论对于谁?那天是情人节,是我们的第六个情人节,说出那一刻,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一直在哭,一直的哭,我知道哭不代表什么,只是心疼的在流血,我以为他的脾气会同意的走开,而他没有,像个孩子似的让我不要离开,我没办法,我们的家境太不同了,这些我都可以不顺同父母,哪怕你有份让人骄傲的工作,你说你会有,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有,不过我知道我爱你,我有多么希望你会有,我多么希望啊!我那样对家里也好说啊!那天我们在歌厅唱了一下午也喝了一下午,他说以后要做朋友,我说不做,我不想,我是没有勇气.而后我们说了好多好多,在晚上回家的路上我们谈论着以后的生活,我也清楚的知道我们彼此都付出了所有,就算以后再有爱情,不是不爱,只是不会再有当日的感觉了,心里好疼,好疼.我和他走在冰冻的江面上,我不怕,心理好怕失去我的爱,我们都哭了,好伤心,好伤心.真想把时间留在这一刻,我们的初恋,为什么初恋总是这样,让我们都受伤啊!"我要到家了""在去吃点饭吧"我想都没想就去了,我们又喝了好多,试图在麻醉自己,我此时真的不走直线了,但我的意志清醒,我们以后不会再见了,我们最后一杯为我找到好老公干杯!!我哭啊,我疼啊,我知道他也一样!就这样我们各自回家了!

这一夜,我的心都碎了,回到家我只是哭,妈妈陪了我一夜.人在痛苦时选择酒真的更是痛苦,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一夜我未眠!我头脑已经不清楚了,但我清楚以后我什么都要学着自己生活了,六年了,都是他在照顾我啊,我好象是个小孩,一个什么都不敢自己做的孩子,我失去了我的另一半生命啊!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这么做为了家人,为了所有的人,包括也为我,为什么现实这么残酷,现实真的很残酷!明知道以后我不会幸福了,也必须这么做!

只希望以后我们都能幸福,不要受到太大的伤害!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十六

昨日网上意外的遇见久违的你,我心里很不好受。

你是谁?你是我初一就相识的同学;你是我此刻还忘不掉的人;你是让我以前快乐以前痴迷的动力;你是让我心碎让我流泪让我失眠的人!

你令我失望,在最需要你时你却让我。。。。。。彻底绝望。我流泪了,我失眠了。。。。。。你在干什么?相识的那一年我们都只有十五岁,从陌路变为同窗,从同学到朋友,从朋友到恋人。。。。。。

八年的时刻,多少个日夜?我们的感情就那么不经风雨?你说你母亲不一样意,你不想惹老人家生气。简单的几个字就抹杀了我们的八年。

我以前流泪,为我们的八年流泪,为我失败的感情流泪,为我们的结束流泪。

当时天是那么的黑,乌云是那么的厚,我是那么的。。。。。。失魂落魄,而我的眼泪又是那么的哀怨。

孤立无助的我站在茫茫天地间,发出一声又一声的自问:我该怎样办?我到底作错了什么?星月无语,回应我的只有那刺骨的寒风,那让我战栗又无处躲藏的风沙。。。。。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结识了康,一颗让我感到温暖的心在贴近我。

康没有承诺,却从不让我流泪;康没有安抚,却让我那颗破碎的心慢慢复原;康没有讲道理,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你根体不爱我,你最爱的人是你自己!

我不会说你不懂爱,也不会说你不配爱,我只告诉你一句话:拥有真爱就拥有人生!

眼泪,再见了.一个真心爱你的人是不会让它出现的;而不爱你的人,那他(或她)就是你流掉的眼泪!

我的黑夜不再那么漫长,明天睁眼就能看见鲜红的太阳。今夜陪我安眠的就是那明天的期望。

我祝福你也拥有明天,也拥有期望,不好像从前的我,遇见狂嗥的风带着泥沙,紧紧围着你,用力吹打。

再见了,我的初恋。再见了,我以前的泪花。。。。。。正因我己拥有了明天的朝阳!

精选阅读(3):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十七

他是我高中时的同桌同学叫陈刚,由于我们都爱好音乐和文学美术,相处的很好。

不久我便了解到班上有一个女同学赵美倩是他的女朋友,人长得很漂亮标致。就像红楼梦里边的林戴玉。她常常找我说话,还叫我帮她传递字条给陈刚。我都帮她传了好几次。陈刚好像也没有理过她。我不想惹麻烦,也开始躲避陈刚了。

放假时我们几个同学组织到外地去演出。我专门为他们写歌陈刚写词我写曲,有两个人专门演唱。合作都非常融洽。这个假期还没完,我害怕事情终于发生了。赵美倩她误认为我与陈刚在谈恋爱,就仇视我,拿蛇来吓我,打我,我为了自己的自身安全。就没有再理陈刚了。陈刚说他从没喜欢过美倩,他的真情就在我这里,他说人长得漂亮心还比蛇毒。这种人谁会喜欢。我说其实她的心是善良的,可能是再遇上感情的事情才会这样。他说美倩从小就好强。心眼小,原来美倩是他门当户对的青梅竹马。陈刚的爸爸和美倩的爸爸是战友关系,都在市工商局当官。

我本想坚持完成学业的,但我和陈刚都受到了美倩的‘款待’美倩因相貌出众在社会上有一定的人际关系。经常顾打手惹事。我就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陈刚就有了和我远走高飞的想法,我坚决不同意,我说以自己的条件-人长得不漂亮,身在农村家庭条件又不好,不可能与你在一起,我在感情上没有对你承诺过什么。你也没有必要为我付出。他听了我这一说,就再也没有说话了,就这样我默默的分手了。

我放弃学业去在一家中药材公司打工,半年后在同学老师的劝说下又回到了学校。美倩也没有再上学了。可是陈刚追着我不放。我就拼命地躲着他。不到半年他就病了住进医院。我去看他时,他家里人很不高兴,我又默默地离开了。

有一天老师给我们上美术课。叫我们互相画肖像。我基本上把全班的同学都画了。我想起陈刚还在医院里,要是他现在在课堂里,我们互相画该有多好啊。心里总有些失落。后来我就无心上学了,又到中药材公司去上班了。

12月28日这天晚上,我突然要想给陈刚画一幅肖像送给他。但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他的消息了。又不可能叫他来,因为我没有再约他见面的勇气了,我只有靠他在我脑海中的印象。画了一幅肖像画。画画了一半时间就停电了,我就点起蜡烛又继续画。就决定在元旦那天给他送去。

元旦这天一早我冒着我们这里罕见的大雪去了。走到他家住的那条街时,远远地就看到他家在办丧事。心想可能是他是奶奶去世了。把肖像拿给他就走。反正我又不受欢迎。

让我意料的是我还没到他家门口,就被他家人热情地招呼进去了。却没看到陈刚出来,管他了,既然他家里人对我热情,我还是到灵堂去烧支香吧。

当我到灵堂一看照片,一下就蒙了,当时我的脑海里是一片空白。不知什么时候才反应过来。居然是陈刚......

这时我已经躺在床上了,他的妈妈正在一旁伤心哭泣。我不知该怎么办?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就一躺跑了出去。直奔住在邻街的外公家。昏睡了几天。我才接受了这个现实。

送葬的那天是元月8日。7日我就和几个同学一起写了悼词追悼他。他的爸爸含着泪把他生前的日记交给我。摇一下头就走了。我悄悄地看了一下。他竟然在12月28日晚上写下遗书割腕自杀了,那个时间正是我为他画肖像,竟让我伤心地跪在灵前守了一夜,几个同学也陪着我。

日记的最后一页是一首[断肠诗]:

寸肠万断不了情,

人间真情风雨淋。

针线折断两分散,

只求来生再续情。

我给他接了一句;

针线折断人心碎,

借问天地却无声。

今宵雨夕花凋谢,

明朝苦送断肠人。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十八

醒来的我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了,床边站着的是我的父母,而他却不见了身影,父母关切而略带责备的话语我已经充耳不闻,眼泪无声无息的从眼角滑落,这一刻,我已经充分的体会到了“哀莫大于心死”的意义,从我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的“初恋”已经离我而去,我的“初恋”就这样的来去匆匆。

是的,我从小就患有遗传性的癫痫病,医生跟我说过,我不可以喝酒、不可以生气、不可以受刺激,但在爱情的巨大魔力之下,我还是决定铤而走险,随之而来的惩罚就是我的初恋无疾而终。时至如今,我再也没有联系过他,因为我想给自己留下最后的一点尊严。

望着窗外阴沉微寒的天儿,心情再一次的失落到冰点。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十九

他送我到站台的时候,还早。

两个人傻傻的站在人堆里,彼此无话。

我张望,看是否有火车从某一个方向经过。他大概一直在看着我。

我投过目光去的时候,他又低垂下了眼睛,有些漫无目的。

我还没开口,他先说,我给你买瓶水去。

我说不用了,不用了,他却已经转过了门口。

老式的木门,已经模糊的玻璃隔着,我觉得他的背影有些老。

总觉得过了很久,他才回来。递给我一瓶水。

我示意手里都占着,他帮我放到背包的水囊里。

我很想说点什么打发点时间,可觉得无话好说。

只是看着他,到如今稀疏的很厉害的头发,开始深下去的抬头纹。

心里有点酸。

他看着火车来的方向,皱了皱眉。

我不知道他的心里,是怕时间太快,还是嫌时间太慢了些。

我也急着车来,好立刻走人,却又想让时间为我停几秒。

只要几秒就好。

足够我,把他的样子在心里记下,一辈子。

有些离开,只不过是因为再也没有理由留下。

人潮汹涌。

火车进站了。

我站在原地,他也没动。

第一次我离开他,他写信告诉我,他一直缺乏勇气,只能哼唱一首歌《我可以抱你吗?爱人》。

再一次,我离开他的时候,他丢掉刚点好的烟,一把抱我入怀,低声含混的说:等下辆车再走。

这一次,我说了两个字:抱抱。

我甘心把头放在他羸弱的肩膀,把自己陷在他紧紧的拥抱里。

好象被风包裹的树干,微微倾斜,却无力给风一个同样的拥抱。

只能这样站着,接受着,记忆着,留给将来怀念。

然后,我转身离开,没有回头,给了他一个可以完美的背影,淹没在人海。

其实,我很想知道。

那一秒,他有没有,掉眼泪。

在离开的火车上,窗外的风景真的有点荒凉。寂寞的海,凌乱的枯草,深色的秋。

我默默的发呆,与变换的景色无关的呆。

是否只有这样的方式才能治疗,自己先天的食古不化。

毕竟白白爱了他,许多年。

虽然许多年以后,我们说再见,可以有一个朋友式的拥抱。

然后,决绝的再次离开。

只是这样。

只能这样。

人潮涌来的时候,我们的手,曾经,会握在一起。

喝水的时候,才发觉那瓶子的盖,他已经替我拧开了。

时光再碎,有些事情也忘不了。如同,他习惯性的替我开瓶盖。

我以前笑笑对姐姐说,自己已经被男人惯得连开瓶盖的力气都没了。

原本,爱过,就没有什么是白白的。

朋友很经典,说:感情就象一杯白开水,要凉一下喝,才不伤身体。但是,放久了,也就冷了。

我觉得,即使是冷的,也还是习惯了的一种味道。

我用吃棉花糖怀念他的时候,他也一定用着某种方式想念我。

什么时候,

我们纯真的爱过彼此。

因为爱过,

所以不再回来。

ps,那天同朋友做测试,结果是我们都选了一个不良的答案。渐渐明白,一个不相信幸福的人就不会得到幸福,如同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一辈子也不会与爱情相遇。很多年前,会把食指的那首《相信未来》抄在本子上,记在心里,如今,居然在等待里变得苍老。

相信,是一种很关键的生活态度。

一个朋友,msn上的签名是:幸福只是擦肩过。

那天,我的签名有点倔强:擦肩而过的,不是幸福。

现在想想,其实,不尽然。

相信有个人,无论万丈红尘,咫尺天涯,都不能离弃。

拥有的,错过的,都是幸福。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二十

外面阴沉微寒的天儿,正印证了此刻我灰蒙蒙的内心世界。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十一月份的天空,有悲伤在蔓延。

诉说一份苦涩的伤痛还需从一段美好的记忆开始。我和他是在云南的丽江遇到的,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初入社会,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大学刚刚毕业的我不愿顺从父母的意愿,到母亲的服装设计公司继承家业,在不堪忍受父母的言辞说教之后,一个人、一个箱子就飞到了向往已久的七彩云南。

初到云南的我完全被美好而又温和滋润的环境深深吸引,早已将与父母之间的不快忘得一干二净。连续几天,我去了大理古城,领略了大理的历史文化、宗教文化、民族文化,到了苍山洱海,感受了“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的迤逦风光,之后我又到了中国最南、北半球最南的雪山--玉龙雪山上,感受了它险、奇、美、秀的魅力。最后,我来到了那个慕名已久,却又给我留下一辈子烙印的伤心之地--丽江。

之所以对丽江有着不一般的向往,是因为我的大学室友跟我讲述过的她在丽江的艳遇经历,对于出身一个自小家教严谨又略微保守的家庭的我来说,有一次期待已久的艳遇、碰到一个理想型的男孩子、谈一场偶像剧般的恋爱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所以在去丽江之前,我的内心充满了期待。

一早,我就迫不及待的收拾好了自己,化了淡淡的妆容,就出发了。目光所及之处,尽是集水乡之容、山城之貌的古城建筑,五花石路面、石拱桥、木板桥无一不显示着拙中藏巧、自然质朴的创造性。资深吃货的我自然不会放过丽江的特色美食了,鸡豆凉粉、丽江粑粑、青嫩玉米糕、铒块,酥油茶,琳琅满目的美食让我垂涎三尺,把持不住。

夜色在不知不觉中慢慢降临,慢慢的街上热闹了起来,与白天截然不同的是,此时的街上越来越多的出现了穿着时尚、光鲜靓丽的年轻人,让我逐渐感受到了“艳遇之城”的魅力所在。路痴的我随着人流的方向慢慢游走,凭借着自己的第六感,人流的去向肯定是丽江的古镇酒吧,因为那里才是年轻人们的天堂。

丽江的夜晚,暧昧但绝对不放纵,这里有单身的佳人,有单身的帅哥,也许两个陌生的帅哥美女坐一起,能在音乐中碰出激情火花,但这仅仅只是火花,绝对不是导游说的那种“摩梭走婚”。随处可见的是背着吉他,走到哪唱到哪的流浪歌手。走走停停的我还沉浸在这艺术的氛围中时,一个高大厚实的身形挡住了四处张望的视线,“你好,美女,一个人?”一声低沉的嗓音将我的视线拉回,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斯斯文文的一个男孩,见我只是看了他一眼,男孩尴尬的笑了,说了一句让我很想笑的话,“其实我也是第一次”,话音刚落,我们彼此默契的笑了,“你来这边旅游的?”,我随口问道,“嗯,刚毕业,来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想到,我们的想法竟然如此雷同,丽江真是个神奇的地方”,一路上,走走停停,从年龄到所学专业,再到接下来的人生计划,我们侃侃而谈。了解的`信息挺多,男孩是上海人,跟我一样大,大学学的是艺术设计,未来的人生理想是开一家自己的私人设计会所。接下来的几天,我们相约一起走遍了丽江的大街小巷,进出了所有的酒吧,我们的关系也慢慢的从陌生人,到朋友,终于在即将离别的晚上,我收到了他的一条微信,“相遇总是点点头,想说总是难开口,视线相交的一瞬间,我已感觉到你的温柔。我喜欢你”,我默默的放下手机,回顾起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的回忆,终于在不知多久之后我鼓起勇气,“如果我答应你,你答应我一直陪我到老好不好”“好啊,好啊,我答应你”。这一晚,梦都是甜的。

初恋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短暂,不久后的我们各自回归到了正常生活。他去了一家上市公司做艺术设计,我则被逼无奈进到母亲的公司的设计部帮忙。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每天的我们和其他热恋中的情侣一样,每天都关心着对方吃了什么,做了什么,什么时候睡觉等等一些生活琐事,不久后的十一假期,我们就相约到上海的外滩进行第一次的浪漫约会。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二十一

记得初恋时,很年轻。

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上海的一家化工厂,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孩子,对未来的生活是没有丝毫想法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些超重体力的活,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一种惩罚吧,谁让他不想在学校里读书呢。

因为个头的原因吧,我被分到的工段,应该是全厂工作强度最大的地方了。领导找我谈过心,说你这孩子本质不错,先在最艰苦的地方干着,表现好就让你去团委上班。

所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去了。

工作时间是“三班倒”,就是三天早班,三天夜班休息一天,然后三天午班,工作性质是挥铲子铲铁泥,拉劳动车,一天干下来,整个人是黑色的,很像煤矿工人。

但我咬咬牙还是能撑过来的。

也许是年轻吧,把这些活干完以后,我还有精力到处游逛,一个一个车间去找同龄的孩子玩。

一直走到三车间,我见到了她,就走不动路了。

她叫小青,很瘦但很美,工作服穿在她身上空旷得可以变魔术。

她把一头天然卷曲的长发塞在帽子里,后脑勺好像长了一个包。

每天,我一看到那个后脑勺上长“包”的人,心头就像小鹿乱撞,我和她翻三班的时间是一样的,找了个机会,我们就认识了。

从此,我每天只要一干完自己的活,要找我的话就得去三车间了。

我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青的工作岗位上,帮她开阀门,关管道,投原料,抄数据,打卡,买饭,还有就是接送她上下班。

那时的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但已俨然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

小青的歌唱得非常好,轻轻柔柔的,很有几分邓丽君的神韵。

每次上夜班,干完活,我们就坐在锅炉的平台上,我给她讲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故事,希望她会吓得往我怀里躲,但她总是笑嘻嘻的听我讲完。

而我是个想像力极其丰富的人,讲着讲着,倒是我自己经常会被自己描绘的情景吓得半死。

冬天的时候最快乐,我们就坐在锅炉边上,把冻得麻木的双脚搁在炉壁上取暖。然后,我就会求小青唱歌给我听,她轻柔的歌声在冬夜里有一种清澈的纯净,暗红的炉火映在她的脸上,一闪一闪的,她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如此的美丽。

她的歌唱得好,很快就在厂里出了名。我每天踩着自行车载她上下班,她纤小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觉得好有面子啊。

这一年,化工局要搞文艺调演,她是厂里的代表。作为护花使者,我陪她来到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她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来参赛。

那时候,我还是个愣小子,完全不懂唱歌,每天都央求她在锅炉边给我唱那首歌,她的歌声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天籁啊。

比赛那天,等她唱完了,台下一片掌声。小青就下来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用眼神问我,怎样?我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因为我觉得她太棒了!

她的手就紧紧地勾住了我的手。

我们就静静地坐在台下看别人比赛,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抓得很紧。

职工比赛,什么表演形式都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我觉得小青还是挺不错的,这种不错感觉一直维持到了毛阿敏出场。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对那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直到今天,我还没见过哪一个歌手,可以在台上那么的光彩夺目。

毛阿敏一出声,就把所有的人给镇住了。

她在台上唱歌,其他人的表演一下子就沦陷成了街边地摊的杂耍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个光环,她唱歌的时候,整个光环就一直笼罩在她身上,让人无法直视她。

我和小青坐在那里,手脚冰凉。

我心想:你想太多了吧,这辈子休想了(没敢说出来)。

小青开始唱歌厅了,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保镖。

我们住在闵行,那时候的路还不好走,坐长途车去上海要一个多小时。

我们就每天坐三个小时的车去上海挣五块钱的演出费。

小青唱完歌已将近午夜时分,我们再坐夜间的长途车回家。上海的冬夜是那么的寒冷,破旧的车子里四处漏风,在“乒乒乓乓”的响声中,我们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过了那个冬天,渐渐的,请小青演出的人多了起来,她开始一晚唱两三场,她开始有些不愿意我跟着她跑场了。

嘴上虽然没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每次她向别人介绍我都很不情愿,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别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关系。

直到那一天,出了那件事。

那天在厂里,刚吃过午饭,我们就坐在操场边上,看技校的那帮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们踢球。

这时,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土地也有些轻微的颤动。然后,就见厂区的东面腾起了一股浓烟。

然后,一个像飞碟一样的东西旋转着,从天空中高速划过。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知道出事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因为“飞碟”离我们比较近,所以响声也就特别的惊心动魄,我们知道,“飞碟”着落了。

我们一群人寻声飞奔过去,只见一个硕大无比的锅炉盖子躺在五车间的门口。

大铁门给砸烂了,大锅盖的前方不到五米处躺着一个女工,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她的两只脚被锅盖硬生生地切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还在抖动的锅盖,然后看到了女工的那两只脚,在五米以外。这五米的距离,除了散落了两只脚,还散落了一些碎碎的、白白的骨头渣子。

小青躲在我的怀里,已然面无人色,抖得像疾风中的稻草人。

我使劲地抓住她,如果不抓紧她,我想我也会摔倒。

小青回家就大病了一场,然后,她就请长假不来上班了。

而见不到小青的我,不久也离开了化工厂,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

我有很长的时间见不到小青,也得不到她的消息。

每次回闵行,她总是不在。不在家,不在厂里,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而我每次回家也只能待几天,所以,我总是带着遗憾走上南下的路。

在异乡月明星稀的午夜,我也常常想念她。

想念她的歌声,想念她的长睫毛,想念她冰凉的小手,想念我们靠在锅炉上取暖的情景。然后,我躺在八个人一间的宿舍里,蒙上毛巾,静静地流泪。

又是一年的春节,我和全国各地的民工一起挤了几天的火车,脏兮兮地回到了上海。

母亲对我说,小青前两天来过了。

我平静许久的心又狂跳了起来,追着母亲问:小青怎么样了?她变化大吗?她说什么了?

母亲苦笑着道:她过得不怎么好,找了个男朋友,比她大挺多的,她家里就很反对,她和家里闹翻了,现在住在男的家里呢,准备过年结婚。

然后母亲又说:这次是来送请柬的。

我一把抢过请柬,仔细一看,结婚的日期就是我回家的那一天。

我在寒冷的街上狂奔,希望能买到一件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她。

婚礼在一家不大的饭店举行,当我找到饭店时,那里已是人头济济,一片喜气洋洋。

当她看到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我时,她愣住了。

伴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姐妹。除了伴娘,我应该是娘家惟一的代表了。

小青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薄施脂粉,一双眼睛秋水一般晶莹。

拉住她的手,我想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虽然在几千里外,我每天都在想她。

可看着她美丽的脸,我想了一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她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湿润了。

熟悉我们过往的伴娘在旁边赶紧说:小青,小青,不能哭,妆要坏了,等一下还要拍照呢。

她一把就拉走了小青。

整个晚上,她就这样被所有人拉过来,推过去。

我就坐在角落里喝闷酒,大家都把我当成一个小孩,没人来理我。

一直到酒席散了,我都没找着机会和小青说话。

轿车把一对新人载走了,我和伴娘在寒风中坐车回闵行。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失恋了,也许……夜风吹来,我扒住窗框,特别的想呕吐。

那一年,我和小青刚满二十岁,她那双带泪的眼睛就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在异乡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仰望闪烁的星河,就会想起她那晶莹的眼睛。

我的初恋英语(通用22篇)篇二十二

初恋,始终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难忘记的,他象一枚青涩的果实,迎着早春的第一缕阳光,结在初绽新芽的枝头上,让你在一生中的每一次回眸,都能看见他那么孤独的傲立着,不染一丝尘埃的洁净,他不一定是最美的,但是却永远残留着阳光的芳香,他是一个无花的果,一枚无因的朵,但你不会去追究他是否过错,有的,只是深深的记忆和怀念。

说到初恋,首先就想起了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准确地说,我不知道将其冠之于情书之名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因为他来得太突然,且发生在了不相适宜的季节。

那年我刚读初三,14岁吧,属于懵懵懂懂的年纪,也许大家觉得有点过早,但事实上对于现在的孩子来说,大概也不算什么稀奇的东西,再说那东西也不是我自己讨要来的。那天上完体育课后,他就突然从我的一本笔记本里蹦了出来,一张用练习本上拆下来的纸,我随手翻开,开头尽然还用了“亲爱的“几个字,象一只稚嫩的脚丫穿了双蹩脚的翻毛皮鞋,大小都显得不合体。

当时只看见前面的三个字就吓坏了,不知道该怎样处理,没敢往下看,揣在口袋里,还是怕被别人发现,放学后急急的往家跑,象做了什么亏心事。到家后,忍不住躲在房间里拿出来看,才发现那男同学的字有些东倒西歪,跟醉了酒似的,大致内容就是想和我做个朋友,问我是否同意。就那么几句话,中间却夹杂了好几个错笔字,用词上是绝对不过关的,毕竟是小孩子在学说大人话,我觉得他的语文水平肯定没我的好,偷偷躲着笑。

把那东西撕成了雪花后还不放心,塞进了墙脚下的耗子洞里,就这样草草掩埋了。不过也确实产生了一些美好的幻想,那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有点强刚那种,有一段时间所有身边陌生的男同学都差点成了嫌疑犯,也不敢向其他的同学打听,生怕这揣在怀里的秘密一不心就掉地上,被别人捡了去。一直过了一年也可能是更长的时间后才知道那是我隔壁班的一个男同学,没有什么个性,反正离我梦了一千回的想象是差远了,属于极为普通那种。当时就想,要是永远不知道这人是谁就好了,至少在心中留了点想象,好象自己产生的那些幻想突然间受了什么委屈,心里雨点儿似的洒了些失落。

也许是那时的我比较活泼开朗的原因,学校里有很多的朋友,事实上进入高中以后,就经常能够收到很多男同学的纸条,有的写在明信片上,弄得还有些诗情画意,不过也许是多了起来,倒还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了,随便看一眼,顺手丢在课桌抽屉里,用课本一压也就无所谓了,当时席幕容和汪国真正是炒得满天飞的时候,遇到有文笔好的诗歌之类的,也拿来和知心的女同学分享。就象看席幕容的抒情诗,有的时候也对那些诗句做个点评,好的句子用红笔画个圆圈,或抄在自己的手抄本上,根本没感觉到那诗抒情的对象是自己。再大一点的时候,这一类的东西就更多了起来,好多人我到现在也不认识,也没能记住名字,说句实话,自己也没有用心去探究过,收到后有的随手一扔,丢在学校抽屉里的有时会莫明其妙就不见了,家里的,倒反而是我的母亲开朗,找了个资料袋帮我收整了一下,虽然警告过我,但也没有策略,她没有办法封闭我生活的空间。

高二那年入学,我收到了一个男同学的信,他高我一届,在市一中读书,以前初中时候就认识,但没有交往,当时,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在学校名列前茅,人也开朗,见了面笑一笑,打个招呼,没说过话。收到他信的时候,他们全家已经搬迁到市里,他已经在离我一百多公里之外的学校读书,所以对于学生来说,见一次面真是难上加难,真正欣赏他的原因是他的文笔特别好,而且字体遒劲方刚有力,读他的信真是一种享受,感觉那语气象流水似的一气呵成,洋洋洒洒的几页纸,而且每一封信读来都有一种诗的深度,这些信件直到现在依旧保留着。

他在信中说,要我等到他六年,他要考最好的大学,找到最好的工作。他说只有考了最好的大学,他才配得上我。我当时感动得不行,不过我不是刻意的要等他六年,在这六年的时间里,也遇到过一些优秀的男孩子,如果有能让我怦然心动的,我肯定会另择其他,必竟等待是一条漫长而缺少风景的路途,况且我也不是一个喜欢固守的人。但也许是自己当时读了太多文学作品,对于爱的理解好象要比同龄人更深化一些,而身边的男同学多少还带着学生的稚气,与自己想象的有些格格不入,爱情就成了心中的一种幻想,总也兑现不了。

几年后,他确实按照自己的愿望考取了好的大学,也找到了好的工作,他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刚参加工作,他来到我们单位找我,当时他的表情很自信,也许是因为达到了自己长期努力的愿望,但是好的文凭和好的工作和爱情是没有丝毫关联的,他们填补不了爱情虚空的地方,爱情有的时候飘浮于生活之外。那么多年的书信往来后看见他的第一眼,竟然不是那种长期等待后的激动和心跳,第一感觉却是觉得太陌生,跟以前在学校时变了好多,本身大家都是长个子的时候,他长高了,也长胖了,还留了胡子,感觉站在面前的纯粹是个陌生人,那天他约我晚上见面。

那次是我们恋爱几年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应该是七月吧,景色相当好,沿湖走了一大程路,也许是长期养成的习惯,觉得见了面说话远没有在书信里来得那么自然,而且总是找不到话题,他说的我理解不了,我想的他也不知道,好象各人扯着一个话题走,走远了又不得不折到原地等等对方。

第二天,我写了封信给他,结束了这段跋涉的爱情,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描述当时的心情,就象手持一枝碎散的薰衣草,虽然爱恋他的香味,却无法将他拼凑完整,于是心也跟着一分分的往下落,因为要求太完美,而宁愿他碎裂,也不愿意迁就他的完整,宁愿自己心疼,也不愿意留在心里的那份美好受伤。

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自己渐渐也能静得下来,能安静的思考一些问题,有时候也会想起他,觉得和他的结束很草率,不过,倒不觉得遗憾,如果那时候选择了他,现在的生活大概又是另一番状态,谁又能预料会不会圆满呢?那么,还是对眼前的生活知足吧,这样更实在些。

工作之余,坐我办公桌对面的大男孩常常用语言打击我,上班的时候,他会偶尔丢过一句话来。有时会说,你脸色怎么那么黄,是不是缺乏营养;有时会说,你的衣服颜色怎么那么难看,跟菜叶子似的;有时也会说,你的小腿太细了,跟板凳脚似的,害得我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穿裙子,生怕把自己板凳脚似的细腿露在了外面。不过,生病的时候,他也会变魔术似的扔过来一瓶药,好象早知道我应该得这场病,看书时间长了的时候,他会丢过来一句话,眼睛受不了。可能是经历了那场长期书信住来的爱恋之后,那种空中花园的滋味在生活中总也得不到补偿,当有一个人真正在你身边关心你,爱惜你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实在,这种感情来得很真实,很自然,存在于你的真实生活中。

再后来,这个人就成了我现在的丈夫。

有一次,工作之余,我们在单位讨论一个关于爱情的话题,有同事问什么叫爱情,一位老同志就给我和他的爱情做了个总结,说了一句话:“见面的次数多了,不见面就象缺少了点什么,这就是爱情”。当时真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好多年过去了,一直记得这句话,却得挺熨贴的。

其实,真正的经过也不是就那么两页纸能说清楚的,只是其中的酸甜早已被时间风化得差不多了,记忆也就显得平淡了下来,只能记住一些大致的经历,细节是早已经被忽略了的。

现在依旧喜欢写一些关于初恋或爱情为主题的散文或诗歌,也看了好多描写初恋的作品,特别羡慕别人对初恋的那种纯美的怀念。而我的初恋,大概是我生命中一只飞过的蝴蝶,一片美好而翩跹的云朵,一份不太真实的留不住的美好,仅存心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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