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最喜欢吃的字篇一
我喜欢小白兔,因为它有一身雪白雪白的毛,耳朵长长的,眼睛红红得像两颗红宝石,它还有三瓣嘴,尾巴短短的,可爱极了。我知道小兔子喜欢吃胡萝卜,它睡觉的时候用爪子当作枕头。有一次我喂它吃胡萝卜的时候,它从笼子里跳出来,我就想把它放回笼子里,但是它就是不回。后来我想了个办法,我把胡萝卜放进盆子里,结果它就自己跑进盆子里,我引兔进笼的绝技厉害吧!
小白兔真有趣,我喜欢这只小白兔。
小白兔也很喜欢我,因为我每一次都给它最爱吃的的东西,有时候它老是粘着我,我感觉我好像是它最疼爱的妈妈。
我知道,小白兔很想念它的妈妈,但是我会把它照顾得很好。
我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我们一定要好好地保护动物,小朋友知道了吗?
我最喜欢吃的字篇二
我看过许多的书,每一本书都有着不同的深刻意义,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不畏艰难的保尔;《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杨歌的爸爸就算无法找回变回正常的方法,就算一直没有成功,但也没有失去信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每天进步一点点》。
这本书里有着大量的名言,如:萧伯纳所说的“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还有高尔基所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些名言让我的生活欢乐而又充实,我一直不肯放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让我记忆深刻。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功,是每一个人的梦想,但成功又不能一蹴而就。“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些人的一生之所以平庸或者贫穷,并不在于他缺少希望和梦想,而在于他总是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只要你脚踏实地做好准备,每天进步一点点,日积月累,总有一天成功的光芒会照耀你的一生。
上帝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人,只要自己足够的努力一定会成功,但是获得好的结果也不要骄傲。谦虚使人进步,而骄傲却会使人退步。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坚持一定能够成功,不灰心,不丧气,让成功和自己一点点接近。
我最喜欢吃的字篇三
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我最喜欢吃的字篇四
我最喜欢的一部书是《西游记》。
我喜欢书中的孙悟空。他神通广大,一个跟头就翻十万八千里。它不怕困难,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的师傅。有一次,孙悟空偷吃了镇元大仙的人参果,还把人参树推到了,镇元大仙一怒之下把唐僧师徒四人给绑了起来。拿着鞭子要打唐僧,孙悟空连忙说:“偷吃果子,把树推到,都是俺老孙干的,不关我师傅的事,要打就打俺吧。”他情愿替师傅挨打。可唐僧肉眼凡胎,还好误会他,经常因他打死了妖精而念紧箍咒。孙悟空从来没记恨过他师傅,从一而终地保护唐僧。
我也喜欢书中的唐僧,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有一次,沙僧去河边取水,八戒去化斋,唐僧坐在地上念佛,突然一只蚂蚁爬到了他手上,唐僧看见了,就轻轻地拿起蚂蚁放在了地上,还为蚂蚁念经祈祷。唐僧实在是太善良了。
我喜欢沙和尚。它是一个老实人,他总是挑着担子,在后面摇摇摆摆地走。沙河尚经常说这样几句话:师傅,大师兄说得对;大师兄,二师兄说得对;二师兄,大师兄说得对……沙和尚憨厚老实,就像一个传话员。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他胖乎乎的,很可爱。他顾家,在高老庄的时候,耙地、浇水、种菜。他对师傅也很忠心耿耿,在大师兄不在的时候,他也主动担负起保护师傅的重任。
这些人物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所以我喜欢这部书。
我最喜欢吃的字篇五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
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我最喜欢吃的字篇六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