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调研报告 湿地生态建设情况报告集合(精选5篇)

时间:2023-09-25 作者:雅蕊湿地调研报告 湿地生态建设情况报告集合(精选5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湿地调研报告篇一

生态系统的成分一般可以概括为非生物和生物两大部分,或者分为非生物环境、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四种基本成分。

生态系统结构是生态系统内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是一个生态系统的基础,也是生态系统重要特征之一。组成要素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生态系统;系统的结构维持着系统的稳定。一定的结构表现一定的功能,结构与功能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湿地生态系统是湿生、中生和水生植物、动物、微生物和环境要素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作用,通过物质交换、能量转换和信息传递所构成的占据一定空间、具有一定结构、执行一定功能的动态平衡整体。

作为重要的国土资源,主要分布在陆地生态系统和深水水体生态系统相互过度的地区,中国总面积达六千多万公顷的湿地正在呈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尽管中国在湿地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湿地丧失和退化的速度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各种湿地资源还处于被严重威胁之中。

现今我国湿地面对的主要问题有:

1)湿地面积减少、功能衰退: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湿地被开垦为农田或作其它用途,围埂造田、兴建码头,湿地植被被破坏,生态功能衰退,鱼类等水生生物丧失了栖息生存的空间与繁衍的场所,湿地自身的生态功能也在不断衰退。

2)生物多样性受损:对湿地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导致湿地日益减少,功能和效益下降;捕获、狩猎、砍伐、采挖等过量获取湿地生物资源,造成了湿地生物多样性逐渐丧失;其生态功能也严重受损。

表现在鱼类种类日趋单一,种群结构低龄化、小型化。如白鳍豚、中华鲟、达氏鲟、白鲟、江豚已成为濒危物种,长江鲟鱼、鲫鱼、银鱼等经济鱼类种群数量已变得十分稀少;湿地水禽由于过度猎捕、捡拾鸟蛋等导致种群数量大幅度下降,严重破坏了水禽资源。

3)污染加剧、环境恶化:湿地被肆意侵占,并常成为沿江建筑垃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泄区和承泄地,污染在不断加剧、环境在不断恶化。长期承泄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导致湿地水体污染,生态系统富营养化现象严重,危及湿地生物的生存环境。

中国湿地污染日趋严重,已经有三分之二的湖泊受到不同程度的高营养化污染危害,仅长江水系每年承载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就达一百二十多亿吨。湿地污染不仅使水质恶化,也对湿地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危害。面对日益严峻的污染问题,湿地的恢复与重建已经迫不及待!

所谓湿地恢复与重建,可以通过保护使受损湿地生态系统自然恢复的过程,已可以通过生态技术或生态工程对退化或消失的湿地进行修复或重建,再现干扰前的结构和功能以及相关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过程,使其重现应有的作用。相关措施包括:提高地下水位养护沼泽,改善水禽栖息地;增加湖泊的深度和广度以扩大湖容,增加鱼的产量,增强调蓄功能;迁移湖泊、河流中的富营养沉积物以及有毒物质,以净化水质;恢复洪泛平原的结构和功能,以利于蓄纳洪水,提供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应尽量做到不直接在湿地地区内倾倒垃圾,保护湿地从身边做起。

湿地调研报告篇二

(2003年10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上海市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护区性质)

上海市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是以湿地生态系统为保护对象的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区政府)受市政府的委托,主管保护区工作,负责保护区规划的编制、保护区的建设及相关管理活动;上海市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署(以下简称九段沙管理署)是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负责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对保护区环境保护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本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土地、农林、公安、渔政、海洋、港口、水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保护区范围的确定)

保护区范围包括江亚南沙、上沙、中沙、下沙四个沙洲陆域以及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水域,具体范围由新区政府会同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提出方案,经市规划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

因地理环境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保护区范围的,由新区政府会同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提

出调整方案,经市规划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

九段沙管理署应当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保护区范围,在相应位置设置明显界标。

第六条(管理原则)

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实行科学规划、分区控制、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七条(资金来源)

保护区的保护资金来源包括:

(一)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

(二)国内外组织、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三)国家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八条(保护区规划)

新区政府应当根据保护区自然环境状况和湿地生态保护的需要,会同市环保局编制保护区生态建设和发展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经批准的保护区生态建设和发展规划,纳入本市和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新区政府在编制保护区生态建设和发展规划过程中,应当采取适当的形式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并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九条(功能区域划分)

根据保护区生态发展特点,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功能区域。三个功能区域具体范围的确定和调整,由新区政府提出方案,经市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报市政府批准。

九段沙管理署应当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三个功能区域范围,在相应位置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条(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行为限制)

在核心区内,除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外,禁止开展任何其他活动。

在缓冲区内,除可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等科研活动外,禁止开展任何开发利用活动。

在实验区内,除可以从事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允许的活动外,还可以进行参观考察、生态旅游、原有物种以及珍稀动植物养殖等相关活动。但禁止开展严重影响水动力环境和破坏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

第十一条(教学科研活动的管理)

在保护区内进行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等教学科研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九段沙管理署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预定活动的时间、内容、规模、人数、范围以及使用的设备等;

(三)计划捕捉或者采集的动植物名称、数量。其中,需要捕捉或者采集国家和本市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还应当提供有关管理部门发给的许可证件。

九段沙管理署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和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其中,需要进入核心区进行科学研究活动的,九段沙管理署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环保局审批。市环保局应当在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九段沙管理署。九段沙管理署应当在接到市环保局的审批决定后,立即书面通知申请人。

九段沙管理署认为申请者开展的科研活动对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有价值的,可以与申请者签订相关协议,约定科研成果的归属及使用等事项。

第十二条(开发利用活动的管理)

在实验区内开展参观考察、生态旅游、原有物种以及珍稀动植物养殖等开发利用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九段沙管理署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开发利用活动的名称、内容、规模、期限以及选址的详细理由;

(三)开发利用活动对环境和资源影响的评价。

九段沙管理署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新区政府批准。新区政府应当在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九段沙管理署。

九段沙管理署应当在接到新区政府审批决定后,立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及时报市环保局备案。

第十三条(环境污染的防治)

禁止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新建大型的排污设施和设置废弃物倾倒区。

保护区内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的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区政府和九段沙管理署应当定期组织对保护区进行环境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

第十四条(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因发生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保护区环境污染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相关补救措施,消除污染或者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向九段沙管理署及有关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特殊物种的保护)

九段沙管理署应当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障中华鲟、白鲟、小天鹅、小青脚鹬等国家保护的珍稀动植物的安全,其聚集区域应当划入核心保护区。

在水生生物繁殖区域和洄游线路,禁止进行围垦、建坝等破坏水生生物繁殖环境和阻挡洄游线路的活动。

第十六条(引进外来物种的控制)

保护区禁止引进外来动物和草本植物。

为保护区生态建设需要引进外来木本植物的,应当由九段沙管理署提出,经市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引进。

第十七条(封区措施)

在保护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损害或者为了保护珍稀动植物的需要,经新区政府批准,九段沙管理署可以对保护区内的部分区域采取封区措施。对封锁的区域,除科研人员和必需进入的相关管理人员外,禁止任何其他人员进入。

采取封区措施的,九段沙管理署应当对外公告封区的时间和范围,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

(二)破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保护区界标以及相关保护设施、设备;

(三)挖沙,擅自割青;

(四)捕捞、狩猎、采药、烧荒,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损害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的活动。

第十九条(非常状态下进入)

因防汛抗灾、海难救助、紧急避险等原因进入保护区的,应当遵守保护区的各项规定,并在相关情形消除后,立即退出保护区。

第二十条(罚则)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九段沙管理署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相关情形消除后,不立即退出保护区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追究)

有关管理人员在本办法的执行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湿地调研报告篇三

湿地是在我国生态中是比较稀少且比较珍贵的一种生态环境,并且湿地的独特功能是其它的生态环境无法替代的。而湿地一般是由植物,泥土,水等共同组成的一种生态环境。由于湿地存在着多种有机事物,且其有机事物间进行有效的结合从而形成了资源非常丰富的湿地。那么湿地对于人类生活又有哪些价值呢?首先湿地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功效,通过湿地能够促使人类的生活环境不断的进行优化,从而促使周围的居民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除此之外,根据湿地的丰富资源可知湿地能够为当下社会的经济做出极大的影响作用,例如在湿地的环境中会有许多珍贵的鸟类生活,则可引导周围居民开发旅游从而提高当地居民的经济水平,生活质量以及相关鸟类研究学家也可得到优质的研究条件。

(一)湿地面积变化

通过对湿地生态环境的调查,可得出湿地的面积变化是非常的显著的。近年来,中国的湿地面积与2000年的湿地相比其面积减少是非常明显的。在我国的生态环境中,湿地的生态环境面积与其它的生态环境相比是较少的一种珍贵生态环境,而在我国其山地生态环境是所占比例较大的。且山地生态环境与湿地生态环境的差异较为显著,随着近几年来的全球变暖,我国的湿地面积也是在不断的缩小。同时,社会人民的无规则开垦湿地也是其湿地面积不断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二)湿地质量状况

与湿地生态环境的面积相同的是,其湿地的质量变化也是非常的显著的。湿地本身具有净化水源的功效,然而在近几年中湿地净化水源的功能却出现直线下降的现象。这是由于湿地的质量正在不断地受到冲击,从而导致湿地的功能并不那么显著。而是湿地质量受到极大的冲击,又是因为哪些因素所导致呢?首先则是当下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促使当下的工业发展也较为明显,然而由于工业的发展会使产生的污染也逐步增多,且工业排出的废物中有许多都是被污染的水体,因全国各地的水体联系是极其密切的,从而导致湿地直接受到工业水体的污染进而使湿地的质量上造成极大的破坏;以及周围居民的生活污染对湿地的破坏也是导致质量不断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严格制定湿地利用策略

那么针对我国湿地生态环境面积的不断减少,其相关的调查人员作出了相对应的策略以改变此恶劣的生态现象。首先则是需要在人类的行为上进行纠正与制约,以保证湿地的面积不再受到破坏,相关湿地研究工作人员需要积极引导社会人民认识到湿地对其人类的影响作用,从而促使其社会人士自觉形成保护湿地的意识。如是对于社会中的一些“固执”分子则需要作出强制性的对策,严禁其“固执”分子对湿地生态环境进行破坏,从而导致湿地面积的不断减少。其次则是需要不断地完善全球气温,通过全社会人的努力以促使全球变暖的速度减慢。

(二)对湿地环境进行保护措施

对湿地环境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不仅仅是专业的湿地研究人员的工作,针对湿地对人类生活的影响作用,对湿地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应当是全社会人的责任。然而,首先在社会中就必须建立其对湿地进行保护的相關法律,以制约为谋求财富不断索取湿地的“固执”分子。其次则是在湿地环境周围的居民以及工业生产上的注重,由于在近几年来,湿地生态环境的质量在不断进行下降。婴儿在强调当下的社会能力应该重视其人类所造成对失地的污染,并持续进行自身的优化与改变,这对于恢复湿地生态环境功能是有直接的影响作用的。最后则是当下社会人民应该为湿地做出积极的贡献,例如在生活中积极植树种草,节约生活用水等等。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知湿地与人类的关系是极其密切的。湿地除了对人类的经济发展有较大的影响作用外,同时对于人类的生活环境也有直接的影响作用,湿地能够极大的净化人民生存环境中必不可缺的水源与空气,从而促使人类的生活质量得到不断的提高。其次则是对湿地质量与面积的保护措施,根据湿地给人们提供的诸多便利决定当下社会人民需要极其注重对湿地的保护,严格制定相关湿地保护措施以逐步恢复湿地的特有功能。最后在制定相关策略保护湿地的过程中,湿地研究人员也在不断深入探索对湿地的调查以促使湿地能够在生态环境中得到良好的发展。


湿地调研报告篇四

为切实做好青铜峡库区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的日常巡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库区管理局资源管理科行使对本保护区巡护工作的检查、监督职能。

二、巡护人员在巡护过程中应按巡护内容如实填写“巡护记录”,并上报管理局资源管理科,每周上报一次。

三、资源管理科随时检查、监督巡护实施情况;巡护员每年巡护时间不少于180 天。

四、巡护员是保护区巡护的具体工作者,是资源管护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巡护计划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认真做好巡护工作。

五、巡护内容:

(一)制止和处理乱捕滥猎、乱砍滥伐、毁林开垦、毁路、毁桥、偷牧等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

(二)检查护林防火、防凌汛工作,处理火灾、凌汛隐患,查处火警、火灾、凌汛事故案件。

(三)维护林区治安,保护自然保护区界桩、标志、宣传牌和各种设施。

(四)动植物资源监测,记录珍稀植物的发现、生长变化情况。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库区管理局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扣发奖金、罚款、停薪待岗直至行政处分:

(二)在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猎杀案件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案件不及时报告处理的;

(三)辖区内发生火警、凌汛不及时报告,造成较大事故的;

(四)不按巡护计划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巡护的;

(五)填写野外巡护记录不认真、不完整、不规范、而三个月无能力改正或弄虚作假者;

(六)对巡护制度检查监督不力,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责任人。

湿地调研报告篇五

拉鲁湿地概述

拉萨拉鲁湿地位于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西北角地理坐标为东经 90度5分北纬 29度40分区域平均海拔3645米自然保护区现有面积620公顷。拉鲁湿地是世界稀有的、国内最大的城市湿地。它位于西藏首府拉萨市的西北角。其中北面大约6.6千米处为高山环绕属冈底斯山系东延部分;东北面与娘热、夺底两条沟谷汇集成的流沙河相接;东面与城关区拉鲁乡居民区及巴尔库接壤;南面紧邻拉萨城区以拉萨引水灌溉渠——中干渠和当热为界总面积6.2平方干米为典型的青藏高原湿地。根据我国湿地分类系统应属于芦苇泥炭沼泽。湿地内野生植被主要以芦苇群系和中生型莎草科植物为主还包括21种草本植物;湿地内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黑颈鹤、胡兀鹫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高山兀鹫西藏自治区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赤麻鸭等鱼类有横口裂腹鱼等5种两栖爬行类有高原蛙等2种哺乳类2种爬行类1种鸟类有百灵、斑头雁等39种。

据专家预算拉鲁湿地每年通过光合作用吸收7.88万吨二氧化碳产生5.37万吨氧气。拉萨人形象地称其为古城拉萨的“天然氧吧”湿地每年还可吸附拉萨市区空气中5475吨尘埃如果利用好了每年还可处理1000万吨以上的城市污水。2003年拉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4天优良率达96.98%拉鲁湿地功不可没。拉鲁湿地成了几十万拉萨市民健康的保护神不仅市民为之骄傲外国游客也惊叹不已。

面积与气候

拉鲁湿地早期作为专用的牧场牲畜少水草茂盛高度达到2米鸟类繁多。面积达数十平方千米。以后多次在湿地挖泥炭造农田20世纪60年代湿地的面积已退缩不到10平方千米。之后这里又进行过黄牛改良、菜篮子工程、农田建设等活动。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又有一些单位和个人进驻湿地致使湿地面积日益萎缩迄今只保留着6.2平方千米的范围虽然已经有所退减但还是占拉萨市总面积的11.7%区域内以沼泽草甸为主的植被覆盖率达到95%以上。拉鲁湿地所在的拉萨河谷属藏南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阳光充足日照长空气干燥蒸发大降雨量少气压低东风最多西风大主导风向为东南风。静风频率低雨旱两季分明全年降雨的80%~ 90%集中在6至9月年均降水量444.8毫米多为夜雨;热量水平不高气温低年均温7.5 ℃年温差小日温差大;年均湿度 45%。

自然环境

拉鲁湿地位于城市之内它和其他的远离人类干扰的湿地环境相差很远人类的自接行为如建筑、层往.捕捞、采石、挖沙、放牧等干扰湿地城市的污物书泄物、生活垃圾。甚至人工培植的动植物繁殖体都要随着水渠和洪水冲刷进入湿地。所以它的最大特征也就是城市湿地人类和城市的影响给它留下了深深地印迹。其次是它的过渡性由于拉普湿地介于城市和草地二者的边缘地区一边是城市的主要干道一边是高山草地和灌木草场边际的抗干扰能力弱、生物多样性高是一个由水生植物沼生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等生物因素以及太阳辐射气候.水文、工灌等环境因素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构成的独特的生态系统。湿地环境复杂多样边缘效应显著。它不仅作为水禽的栖息地而且具有调节气候和水系水量、降解水污染物、维持较高的生物多样性和生物生产力等生志功能。

由于拉鲁湿地独特的高原气候特点该区域内动物种类以水生水栖为主。脊椎动物种类也有分布但多为迁徙种类如黑颈鹤、赤麻鸭等。鸟类有西藏毛腿沙鸡、褐背地鸦。斑头雁、棕头鸥。银鸥、胡兀鹫等现在夏季水域中鹞的数量较多白瓷鹤、戴胜、百灵、雪雀数量较丰。冬季赤麻鸭是水禽的优势种也有少数黑颈鹤。哺乳类分布在沼泽草甸上过去记录有藏狐、鼠兔、野兔等现在除了留下的鼠洞和鼠兔外其他哺乳动物已不见踪影。高原蛙依然是最普通的两栖动物湿地中人为放人的家鱼有础鱼、泥鳅等很大程度上已经取代了野生鱼类。

拉鲁湿地接受、保持、再循环了从工壤中不断冲刷下来的营养素维持了大量植物的生长。该区域内植物多样性高植物种类以高原特有的水生及半水生和草地植物为主。野生植物植被主要以芦苇群落和中生型莎草科植物为主。优势种和次优势种包括芦苇、攀蒲、西藏蒿草等。伴生种有垂穗披碱草、早熟禾、浮萍、长管马先蒿、云生毛慕、海乳草、龙胆草等草本植物。原植被群落的1.1%确保湿地能够长时间地滞留水量。而且草甸植被群落由于植物生长茂盛水分通过植物向环境空气中的蒸腾量大是草原植被群落的3倍因此拉鲁湿地中的水分(含地下水)可通过草甸植物在阳光作用下不断地蒸腾从而增加拉萨尔区环境空气中水分含量增加湿度特别是冬春季用枯水期人当拉萨河、堆龙河水域面积仅为丰水期的1/3流沙河干枯时拉鲁湿地对保持拉萨市区空气湿度起了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名副其实地“城市之肺”。其次拉鲁湿地还是拉萨市氧气的主要补给源。众所周知环境空气中氧的一个重要就是植物的光合作用。拉鲁湿地有生长良好的草地通过光合作用每年可吸收7.88万吨二氧化碳产生5.37万吨氧气。

湿地保护

拉鲁湿地是我国各大城市中唯一幸存的最大天然湿地。该湿地在调节拉萨气候吸尘防沙美化拉萨市区环境增加市内空气湿润程度和补充氧气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拉萨市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此外拉萨属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市区内除有举世闻名的布达拉宫外还有哲蚌寺、大昭寺、罗布林卡等历史文化古迹。所以对该湿地的保护不但具有环境意义而且具有社会意义。

由于该地区自然环境独特生物物种资源丰富又位于城市内因此在地理学、气象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以及旅游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开发优势。1999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同年拉萨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拉萨市市长为主任的“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拉萨市环境保护局。2000年拉萨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拉萨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禁止在保护区及周边地带挖沙、采石、捕捞、割草、放牧有力地保护了湿地的生态环境。总投资9200多万的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基础管护工程已初见成效拉鲁湿地正在恢复它强大的生命力。2005年8月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拉鲁湿地是世界上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城市天然湿地也是黑颈鹤、胡兀鹫等珍稀濒危鸟类的栖息地和越冬地。位于拉萨市西北。海拔3 645米。保护区总面积620公顷占拉萨市总面积的11.7%。属冈底斯山支脉东延部分东、南、西三面与公和城市水渠接壤。为藏南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阳光充足日照长空气干燥蒸发量大降雨量少气压低雨旱季分明多夜雨。土壤类型以腐泥湿地土、泥炭湿地土和泥炭土为主属芦苇泥炭湿地。植被类型主要为湿地草甸植物种类多样性较高以高原特有的水生及半水生和草地植物为主。

野生植物主要以芦苇群系和中生型莎草科植物为主优势种和次优势种包括西藏蒿草、芦苇、葛蒲等同时湿地内伴生有垂穗披碱草、早熟禾、灯芯草、长管马先蒿、云生毛莨、海乳草、龙胆草、莲等草本植物。保护区内动物种类以水生类为主脊椎动物种类也有分布。其中鱼类有异齿裂腹鱼、双腹重唇鱼、软刺裸鲤、拉萨裂腹鱼等两栖爬行类有高原蛙、西藏林虎蛙鸟类有褐背地鸦、斑头雁、黑颈鹤、赤麻鸭、棕头鸥、胡兀鹫、百灵、雪雀等。据专家测算通过光合作用拉鲁湿地每年可以吸收7.88万吨二氧化碳产生5.37万吨氧气对拉萨市区调节气候、增加空气含氧量、保持地下水位、过滤污水、维护生态平衡以及美化城市环境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该地区自然环境独特生物物种资源丰富又位于城市内因此在地理学、气象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以及旅游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和开发优势。1999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拉萨市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同年拉萨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2000年拉萨市政府颁布了《拉萨市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编制完成了《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制定了保护区的管理、建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生态旅游发展等规划。

自然地理

地理位置

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位于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西北角地理坐标东经 90°05′北纬 29°40′该区域平均海拔3645米自然保护区现有面积620公顷三面为高山属冈底斯山支脉东延部分;东、南、西三面与公和城市水渠接壤。拉萨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是国内最大的城市湿地自然保护区世界稀有。而该湿地所在的拉萨市是一座具有1300多年历史的古城;是西藏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邮电枢纽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在世界上具有极大的影响。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世界上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城市天然湿地也是黑颈鹤、胡兀鹫等珍稀濒危鸟类的栖息地和越冬地。位于拉萨市西北。海拔3645米。保护区总面积620公顷占拉萨市总面积的11.7%。属冈底斯山支脉东延部分东、南、西三面与公和城市水渠接壤。

气候

土壤类型以腐泥湿地土、泥炭湿地土和泥炭土为主属芦苇泥炭湿地。植被类型主要为湿地草甸植物种类多样性较高以高原特有的水生及半水生和草地植物为主。

资源概述

拉鲁湿地位于城市之内它和其他的远离人类干扰的湿地环境相差很远人类的自接行为如建筑、层往.捕捞、采石、挖沙、放牧等干扰湿地城市的污物输泄物、生活垃圾。甚至人工培植的动植物繁殖体都要随着水渠和洪水冲刷进入湿地。所以它的最大特征也就是城市湿地人类和城市的影响给它留下了深深地印迹。其次是它的过渡性由于拉普湿地介于城市和草地二者的边缘地区一边是城市的主要干道一边是高山草地和灌木草场边际的抗干扰能力弱、生物多样性高是一个由水生植物沼生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等生物因素以及太阳辐射、气候、水文、工灌等环境因素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构成的独特的生态系统。湿地环境复杂多样边缘效应显著。它不仅作为水禽的栖息地而且具有调节气候和水系水量、降解水污染物、维持较高的生物多样性和生物生产力等生志功能。

由于拉鲁湿地独特的高原气候特点该区域内动物种类以水生水栖为主。脊椎动物种类也有分布但多为迁徙种类如黑颈鹤、赤麻鸭等。鸟类有西藏毛腿沙鸡、褐背地鸦。斑头雁、棕头鸥。银鸥、胡兀鹫等夏季水域中鹞的数量较多白瓷鹤、戴胜、百灵、雪雀数量较丰。冬季赤麻鸭是水禽的优势种也有少数黑颈鹤。哺乳类分布在沼泽草甸上过去记录有藏狐、鼠兔、野兔等但随着事件和环境的变化除了留下的鼠洞和鼠兔外其他哺乳动物已不见踪影。高原蛙依然是最普通的两栖动物湿地中人为放人的家鱼有础鱼、泥鳅等很大程度上已经取代了野生鱼类。

拉鲁湿地接受、保持、再循环了从工壤中不断冲刷下来的营养素维持了大量植物的生长。该区域内植物多样性高植物种类以高原特有的水生及半水生和草地植物为主。野生植物植被主要以芦苇群落和中生型莎草科植物为主。优势种和次优势种包括芦苇、攀蒲、西藏蒿草等。伴生种有垂穗披碱草、早熟禾、浮萍、长管马先蒿、云生毛慕、海乳草、龙胆草等草本植物。原植被群落的1.1%确保湿地能够长时间地滞留水量。而且草甸植被群落由于植物生长茂盛水分通过植物向环境空气中的蒸腾量大是草原植被群落的3倍因此拉鲁湿地中的水分(含地下水)可通过草甸植物在阳光作用下不断地蒸腾从而增加拉萨尔区环境空气中水分含量增加湿度特别是冬春季用枯水期人当拉萨河、堆龙河水域面积仅为丰水期的1/3流沙河干枯时拉鲁湿地对保持拉萨市区空气湿度起了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名副其实地“城市之肺”。

赤麻鸭在拉鲁湿地上飞行

为古城拉萨的“天然氧吧”湿地每年还可吸附拉萨市区空气中5475吨尘埃如果利用好了每年还可处理1000万吨以上的城市污水。2003年拉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4天优良率达96.98%拉鲁湿地功不可没拉鲁湿地得到了拉萨市民及外国游客的赞誉。

该湿地保护区曾在早期作为专用的牧场牲畜少水草茂盛高度达到2米鸟类繁多面积曾达数十平方千米。以后多次曾在该湿地挖泥炭造农田至20世纪60年代该湿地的面积已退缩不到10平方千米。之后这里又进行过黄牛改良、菜篮子工程、农田建设等活动。尔后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又有一些单位和个人进驻湿地致使湿地面积日益萎缩到2009年只保留着6.2平方千米的范围虽然已经有所退减但还是占拉萨市总面积的11.7%区域内以沼泽草甸为主的植被覆盖率达到95%以上。拉鲁湿地所在的拉萨河谷属藏南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阳光充足日照长空气干燥蒸发大降雨量少气压低东风最多西风大主导风向为东南风。静风频率低雨旱两季分明全年降雨的80%~90%集中在6至9月年均降水量444.8毫米多为夜雨;热量水平不高气温低年均温7.5 ℃年温差小日温差大;年均湿度45%。

保护价值

拉鲁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位于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城区总面积12.2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645米是典型的青藏高原湿地属于芦苇泥炭沼泽。拉鲁湿地占拉萨市总面积的11.7%是世界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城市天然湿地也是全国唯一的城市内陆天然湿地。2005年7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建立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天然的“加湿器”

拉鲁湿地野生植物植被主要以芦苇群落和中生型莎草科植物为主。由于植物生长茂盛拉鲁湿地中的水分可通过草甸植物在阳光作用下不断地蒸腾从而增加拉萨市区空气中水分含量增加湿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拉鲁湿地是天然的“加湿器”。

“拉萨之肺”的美誉

拉鲁湿地还是拉萨市氧气的主要补给源。拉鲁湿地有生长良好的草地通过光合作用每年可吸收7.88万吨二氧化碳产生5.37万吨氧气。因此有“天然氧吧”、“拉萨之肺”的美誉。

市民健康的“保护神”

据有关数据显示拉鲁湿地每年可吸附拉萨城市上空和周边5475吨尘埃处理1000万吨以上的城市污水。对于清化拉萨城市空气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拉萨之肾”的说法名副其实。拉鲁湿地成了几十万拉萨市民健康的“保护神”。

地图

1995年自治区政府全面启动保护工程。1999年5月25日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建立拉鲁湿地为西藏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2000年市政府颁发中国中国《拉萨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并编制了《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成立了拉鲁湿地保护区管理站。

2004年12月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国家级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2005年7月23日国务院批准新建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08年市委、市政府将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升格为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该管理局的揭牌将为进一步加强区域管理、开发和保护湿地产生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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