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轮机个人工作总结 船舶安全责任书(优质6篇)

时间:2023-09-15 作者:XY字客船舶轮机个人工作总结 船舶安全责任书(优质6篇)

总结,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借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从中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高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来把握客观事物,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际工作。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船舶轮机个人工作总结 船舶安全责任书篇一

一、施工船舶实行船长负责制。船长为所在船舶安全负责人,船上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船长负责,遇有情况及时汇报。

二、施工船舶必须留有人员昼夜值班,以保证船上设备的安全,防止设备被盗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船舶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包单位有关船舶及水上施工的有关生产作业规定,文明生产。

四、严格遵守港口、船舶管理规定,按规定停泊点停靠码头,不得随意停靠码头。

五、任何船舶或人员不准非法拦截、强行登靠、冲撞或者偷开他人船舶。

六、施工船舶发生海事、渔事纠纷,应当告知海事部门或边防派出所依法处理,任何一方不得扣押对方人员、船舶或船上物品。

七、船舶被盗、被劫、毁沉、漂失或发生碰撞搁浅等事故应及时向海事局和总包单位报告。

八、凡雇佣外来人员,船长应在三日内带领务工人员到我项目部登记,并保证外来人员无犯罪记录。

九、加强天气预警信息的接收,遇到恶劣的天气采取应急措施。

十、要加大船舶、设施及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保养力度,提高船舶技术水平,提高船舶抗风能力,防止船舶在大风浪天气中由于船舶机械性能和应急设备的原因造成恶性事故的发生。

十一、加强船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施工安全。

单位公章:船号: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船舶轮机个人工作总结 船舶安全责任书篇二

本文目录
  1. 船舶工作总结
  2. 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团委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3. 船舶治安保卫工作总结报告
  4. 乡镇船舶管理站工作总结

xx年是规划的第一年,在分局指导和中心的正确领导下,船舶测报站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中心年初制定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服务大局,创新思路,不断开拓,在人手紧缺,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科室全体人员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迎难而上,较好地完成了志愿船安装、调试、维修等日常工作,协助其他科室完成部分项目,出色地完成了参与其他单位的出海任务,获取了荣誉和表彰,为防灾减灾做好基础保障工作,为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一年的具体工作总结

船舶测报设备安装维护工作一直是船舶测报工作的重点内容。船舶测报站积极落实中心的年度计划,根据分局的要求,完成了海监46的通信卫星改造。新安装海监53的设备安装任务。

二、船舶测报数据回收情况

1、实时资料

。。。。。。。

。。。。。。。

另每月有部分空数据,没有船舶呼号,但其格式正确,现在还不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情况,但并不影响其他数据的接收。

三、测报仪器维护、管理和研发

由于志愿船气象仪器老化,各类仪器的维修和保养任务也十分繁重,为使测报船能正常运行,获取、更准确的资料,同志们克服了车辆缺少,配件紧缺,时间紧张等困难,共跑船22次,90人次。委托中海电信大连分公司、中海电信上海分公司和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帮助维修部分船舶。足迹遍布洋山港码头、外高桥二期码头、极地码头、立新船厂、吴泾电厂、东海船厂、天津联盟国际码头和宁波北仑东海军港船厂。冒着上船登高作业的危险,利用自己技术上的优势,对志愿船上的传感器,采集器等设备进行更换和校正。维修好包括雪龙号在内的*条志愿船的测报设备,确保传感器运行正常,保持设备最佳运行状态。经过对gps的改造和更换,一直困扰的gps数据缺失问题基本解决,截止到xx年10月,东海信息中心接收到数据显示,经纬度缺失减少。同时,还对收集到的测报资料仔细分析,适时评估,确保了所收资料的准确性。与710所合作开发了新型船舶测报系统,并在海监53船上试运行。

四、站内自身建设

建立一整套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实验室制度,信息维护制度等;xx年11月进行人员调整,更换科室负责人,部分员工岗位调换;编制船舶档案软件,建立船舶电子档案、设备仪器档案;对仓库进行了整理,收拾归整了大型设备,登记并维修了以前的船舶仪器;整理了实验室,搭建好传感器进行拷机;购买工具、劳保用品及安全设备。

五、argos剖面浮标和表面漂流浮标

2、6月16日,船舶测报站朱谦平参与了国家海洋局环保司组织的西太平洋海洋环境放射性监测任务,承担了布放表面漂流浮标和剖面浮标的任务。历时19天,航程总共5000海里。共投放了*个argos剖面浮标和**个表面漂流浮标。此次任务获取了日本福岛周围海域的第一手数据,经过分析能初步掌握了日本福岛核事故对西太平洋可能造成影响的程度,为我国初步建立西太平洋海洋环境放射性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初级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发布海洋核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具有及其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在此次监测航次过程中,朱谦平冒着极大的核辐射风险开展浮标布放工作。出海时间又正值台风高发季节,海上风浪一度达到八九级大风,海况最大达到6级,有时还遇到大雾。6月23日,调查船作业附近海域又发生7.0级地震。连续几天凌晨作业,甲板湿滑,船舶摇摆厉害,他冒着危险,和其他队员精诚合作,克服困难, 布下了一个个的浮标,圆满完成了与海洋放射性相关的样品采集工作。收到的**个表面漂流标和*个剖面标数据一切正常。朱谦平在船上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受到了该航次领导和队员的好评。这是中心员工第一次长时间出远海作业,最远到达日本以东177海里的海域。

六、国标修改

七、科室其他工作

参与公益性项目,协助业务科参与完成怪潮项目;赶赴宁波参加“第一届海洋经济洽谈会”展览;参与购买海事卫星、船舶气象仪的采购;催讨9个水温传感器和1个主采集器;参与了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举办的“海洋观测技术”培训、国家海洋局人事司举办的“海洋涡旋自动探测和分析”培训、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举办的“xx年第一期海洋标准编写”培训和中心组织的“海上安全技能”培训;参与了中心组织的红色考察,分两批赶赴武夷山和南昌进行考察;协助办公室做好基建的部分工作;做好公关工作,办理车辆进港通行证,获取洋山港船舶进港动态做多家单位、码头、港口、集团和船舶的协调工作,确保业务化工作能正常进行。

八、面临的形势

国际远洋志愿船迅速发展,但我国的志愿船计划停滞不前。志愿船数量越来越少。现在几乎没有业务化运行。经费的减少已经使得志愿船观测计划只能维持现有少量船舶的维修。增加志愿船只数量只能靠国家项目支持。但建设好后,缺乏经费维护,志愿船成为一拨一拨。获取的观测数据未参与世界气象组织规定的船舶测报数据交换,国际上已没有中国的地位。

九、难点和热点问题

1、经费不足

船舶测报站现有艘志愿船,实际经费不能满足业务化运行需求。船舶测报目前未能业务化运行。增加新志愿船只能靠项目支持。但项目过后缺乏经费运行。

2、人员配备不足

目前船舶测报站只有4个人,其中3人在49岁以上。对数据处理,野外作业均有影响。

3、车辆配备

由于码头分散在上海沿海各地,路途遥远,船舶站需有一辆专业车,用于外野作业用,并且配备专业司机。

4、缺乏外联

船舶站要和多个部门打交道,和码头、港口、集装箱集团、船厂、船东、轮渡、维修厂、边检、海事等多个部门协调沟通,有时需要北海、南海、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等部门的配合协助,需要有一定的公关经费。

5、仪器设备不匹配。

几十年的船舶测报工作,出现十几种观测设备,需要的接口,配备的传感器均不相同,不能通用,导致设备更换复杂。

6、仪器设备报废困难

由于是多方协作,在设备到达使用年限,不能回收到设备元件,无法按照正常程序报废。

7、船舶奖励缺乏资金

由于是与外单位协作调查,观测所需的费用并未计算。由于船方无法开具发票,所以现有制度很难落实所必须的观测奖励经费。

8、异地协作机制不畅

由于船舶停靠码头不定,由于时间限制,有时需要临近相关单位帮助维护工作,缺乏相应的制度和费用,影响了船舶设备维护和资料获取。

9、船舶管理困难

由于船舶为外单位所属,规范和制度无法保证对数据和设备的维护,管理困难。

10、数据统计困难

由于船舶有停航和维修问题,无法和海洋站那样统计数据,实际的获取率存在较大误差,所以普遍偏低,目前还未找到行之有效的统计方法。

十、明年的工作设想

1、为中国海监提供设备维护服务;

2、更新设备,提高数据获取率;

3、认真修改国标,提升船舶测报数据获取能力;

4、协调相关单位,更好地执行船舶测报任务;

5、进行相关制度建设,进入业务化运行轨道;

6、结合国际形式,进行部分的国际数据交换。

船舶测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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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引导青年正确对待社会和人生。鉴于我所团员青年的工作实际,团内思想教育基本是通过传达学习、召开专题座谈会、发放书籍材料组织团员青年自学等形式开展。今年我们主要是延续去年下半年开展的“与祖国共奋进,与船研同发展”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以及十七大召开以后兴起的学习高潮,充分借助各方资源,将团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与所中层干部学习培训和工会的职工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主题意识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如邀请市委党校袁秉达教授来所作十七大报告导读讲座、外出聆听市委党校冷鹤鸣教授作的科学发展观专题报告、分管书记作的十七大报告重点内容宣讲等,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辩证分析企业面临形势,正确看待企业的现状和发展,深入思考自身成才问题,使他们对企业的未来、对个人的未来做更深层次的思考。另外,我们还抓住新员工入所教育培训的机会,加强新员工的责任意识教育和团队合作精神引导,帮助他们尽快融入船研所的发展。

二、以科技文化活动为抓手,激发青年活力,引导青年积极投身和谐企业建设。所团委始终围绕本所科研生产中心,积极开展具有船研特色的团内活动来引发青年积极投身企业建设。今年我们根据青年职工的需求,和所工会一起策划了“建设和谐企业”系列文化活动,有摄影技术专题讲座、国标舞培训班、理财知识讲座、职工乒乓球赛、足球比赛、工团干部科技创新学习活动、职工摄影比赛、职工收藏展示活动、“情感激发与倾慕效能”青年拓展联谊活动等,以活动来搭建展示青年才华的舞台,促进青年间的学习交流,受到团员青年的好评,团员青年的参与面达到70%以上,既丰富了青年职工的业余生活,也营造了一种宽松、活跃的企业文化。我们在新入所青年员工中开展的“打造卓越团队”拓展训练课程,激发了青年职工的潜能与创意,树立了良好的主动沟通意识和团队建设意识。

三、以青年需求和培养机制研究为突破口,探索青年职业生涯开发,引导青年认真实践岗位成材。团委历来重视对青年的需求调查,今年我们在历年调研的基础上,对调研所得的数据进行了认真分析对比,形成了题为《科技型企业青年技术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的研究》的课题报告上报团市委。另外,我们对我所团员青年、团干部思想状况和团组织的分析调研工作获得了中央企业优秀调研组织奖。

我们积极以身边的先进青年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岗位成材,培养和举荐各类优秀青年。如每年新生入所后,所团委总会组织部分优秀青年与新员工进行“如何更好地投身企业发展”的专题座谈,用这些优秀青年成长的经历和体会引导新员工正确认识工作的含义和成才的途径,对新员工进行责任意识教育,帮助新职工更快、更好地融入船研所的工作生活。今年我们还分别召开了纪念五四先进青年座谈会以及xx年进所青年专题座谈会,让大家敞开交流成长的经验体会,共同探讨“船研所的发展青年该怎样作为?”。所里下发新员工导师制后,团委及时同部门沟通新员工的导师帮教事宜,并不定期向基层部门了解新员工的发展动态和需求,平时也经常利用各种机会在青年中征求意见或进行了解,并及时将了解到的有关问题向职能部门反映,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同时,在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下,下半年我们正式开始了青年职业生涯开发与设计试点工作,邀请华师大的专家帮助进所3年以上的骨干青年进行职业发展设计。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另外,所团委还建立了船研青年人才资源信息库,初步形成开放的青年人才举荐模式,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青年。xx年年我们共向上级团组织推荐并获得的荣誉有: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2位,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2位,中央企业青年岗位能手1位,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1位,中央企业优秀团干部1位,同时我们认真做好推优工作,今年我所发展的7名党员中有5名为35岁以下青年,均经过团支部的推优。

四、以创新创效活动为重点,提升青年贡献率,引导团员青年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所团委一直很重视青年创新创效活动,积极推广青年创新创效成果。我们推荐的交技公司智能研发中心综合业务收费平台itsn v3.0和运输部大桥防撞研究设计两个项目参加“中国铝业”杯首届中央企业青年创新奖的评比,分别荣获银奖和优秀奖。

我们以“号”、“手”活动为载体,提高团员青年的贡献率,将如何提高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先进性、规范性作为工作重点。今年我们着重以志愿者服务为主开展“青春奉献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青年文明号的科技优势,对社区青少年开展科普知识讲座,推动团员青年更好地为社会文明作贡献,为船研所文明单位的创建添砖加瓦。上半年,我们组织了12名青年志愿者为社区居委干部、居民进行电脑培训,志愿者们的精彩授课和真诚的服务态度得到了街道党委的高度评价。下半年我们又以所共青团号为单位,分别承担了社区学校5个班的电脑教学和社区英语角志愿者任务,前不久我们还组织运输部的志愿者为六师附小进行了一堂“科技创新点燃未来——船舶水动力研究”的科普讲座,学生反响非常好。被街道评为洋泾社区首届学习节先进集体、社区优秀志愿者组织奖。这些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提升了船研所在地区的社会公益形象。今年被上级团组织认可的有“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1个,“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集体3个,“上海市共青团号”集体2个,浦东新区新长征突击队1个。

五、以党建带团建为原则,加强团组织的建设工作。我们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与支持,形成一种良好的“带”、“建”氛围,推进团组织的各项建设。根据《团章》的组织原则和所属各部门党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属团支部进行及时合理调整和换届改选,并配备、配齐团支部班子。到目前为止,运输部、机关、研究部、民品分所、交技公司所属三个团支部等7个团支部基本完成了换届改选工作,团干部的配备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推选出了一批热心、能干的团干部。

今年我们还加大了对团委干事的培养力度,尽量创造机会让干事们参与所团委的各项工作,并逐步放手让他们独立去接触各关联单位,干事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不过限于客观条件,对干事们的培养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我所共青团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融入中心、进入管理,服务企业、服务青年,充分发挥企业青年工作在企业价值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作用”为总体思路,以“一条主线,两个重要载体”为工作格局,以“努力打造团组织的教育能力、学习能力、服务能力、执行能力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促进企业创新机制、优化结构、强调管理、自主创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团组织优势,不断提升共青团组织的贡献力,为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贡献。

的工作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充分利用好召开团的十六大、举办北京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年等重大契机,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党史、团史、革命史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教育,以多种方式弘扬、增强广大青年的荣誉感、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重点,做好服务青年的各项工作。1、带领青年积极参与企业深化改革工作,除帮助做好政策宣传外,还要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使青年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主力军。2、带领青年积极服务企业自主创新。要进一步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建立创新创效长效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3、带领青年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改革。加大团干部参与企业管理的知识培训,鼓励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促进企业改革的稳定发展。4、带领青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完善志愿者服务各项管理制度。5、协助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青年人才的培养工作,为船研所的发展输送人才。6、参与我所精神文明企业文化建设,打造船研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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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船乘警队的接处警登记当中,都有过类似的记录:接警时间往往是在船舶抵港,乘客开始下船之后;报警内容多为乘客遗落物品或随身财物被盗;发生地点大多是在客舱和上下船通道。失主着急神情溢于言表,而我们在短时间内所能做的只有询问有关人员,记录下相关信息,并对附近客舱、走廊、卫生间、垃圾箱等处进行简单搜查。望着乘客的神情由着急变为失望和遗憾,转身默默的离去,不难想象此次海上旅行留在他们记忆中的不会是舒适的乘船环境和优质的旅客服务。

安全防范工作,是船舶治安工作的重点、关键,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客船治安环境和谐稳定和公司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客船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务求使客船安全防范工作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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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乡镇船舶管理站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做实船舶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实现了连续十年无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

一、加大投入建设小客渡码头,搞好船舶行使安全基础关

从xx年开始,**镇抓住全省小客渡码头建设之机会,下大力气建设客汽渡码头,有效改变了辖区码头破烂不堪的现状,方便群众和车辆上下客汽渡船舶,消除了码头上的安全隐患。码头是全镇第一个小码头建设项目,为搞好建设,镇管船站在镇村的支持配合下,坚持质量,现场把关,高标准建成了全区第一个小客渡码头。后来,镇党委政府又积极主动争取项目,投入大量配套资金先后建成了三滩、烟灯汽渡和烟灯、明月峡客渡码头,谢坝子、上渡、三滩沟汽渡建设正在进行之中。xx年全镇范围内所有客汽渡船舶码头将实现全面硬化和标准化,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横客汽渡船舶安全行使基础环节的安全问题。

“安全天天挂嘴上,不如现场跑几趟。”有效的现场安全监管,是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常胜法宝。镇船管站定期不定期到船舶码头现场安检,查船况、查证件、查装载、查两线、查设施,对客(汽)渡船、旅游船、采砂(金)船、自用船、打渔船随时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过往人员也加强了安全常识的宣传和贯彻。

网-xx年4月21日上午,原三滩自用船在为自家装载建筑用材料时被管船员现场发现了安全问题:船舶密封舱内严重渗水,舱内水线与河面基本持平!庚即,管船员将情况报告了区地方海事处,并采取紧急措施,将所载一吨水泥全部卸载,人员从离该船泊位下游1公里处的索桥上顺铁路返回。同时,在海事部门的协助下,当场责令船主立即将船舶解体作报废处理。22日,废旧物资回收站派员现场割船,将解体船舶材料予以回收,彻底排除了此安全隐患。为方便群众过河,船管站又主动协调解决了该处船舶来源问题,报区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新设置了三滩沟客渡口。通过拆解船舶、协调船源,使当地群众既能体会安全监管的意图和力度所在,又能感受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真心为其服务的拳拳之心,群众理解支持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乘船的自觉性也就提高了。

一是强化落实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镇在包括水上交通在内的安全管理上,实行了全面的“人本”管理模式:安全工作要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本,做好安全工作也要以做安全工作的人为“本”!为此,全镇实行了人盯人的“金塔”式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从镇长到分管安全、交通的副镇长到船管站管船员、联系客汽渡船舶的镇干部再到各村委会主任、各船舶业主和驾长,层层落实和签订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把船舶日常安全监管纳入了政府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随时带队检查船舶码头安全,各专兼职人员和联系船的干部认真履行船舶安全监管职责,各村主任则强化了客渡船的签单发航制度的落实,各船主、驾长随时关注船况、安全驾驶,这样层层把关全员参与,就实现了“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从而有效遏止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建立健全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为切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镇强化了乡镇船舶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镇管船站设在镇安办,专门刊刻了船管站公章,制作了“船管站”科室牌,由一名公务员担任管船员,专门负责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各有船村设置了船舶签单员,由各村主任负责(以政府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对明月峡旅游景区的两艘游览船(艇)专题进行了落实:在景区属文化旅游局直管时由景区管理人员负责,在景区归属到旅游公司时又落实到公司安全员头上负责船舶发航签单事宜。同时,成立了船员协会,使船主、船员在行业自律的框架内安全营运、平安行船。

辖区安全平稳的形势。

四是全面规范处理了船舶及日常安全管理档案。镇船管站建立了船舶船员综合档案,包括营运、船检、证照、所有权登记等综合情况,实行“一船一档”专卷储存;安全会议、检查、违章违法行为处理、船舶签单等记录资料完整及时有效。同时,船舶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留有照片档案,并在安全宣传活动时制作专题展板进行广泛宣传,从而提高村居民对水上安全的知晓率和安全乘船、平安归家的意识。

“小心驶得万年船”,这千年的古训就是船管站工作的指针!一切,时时事事都小心为上;尽职,兢兢业业图平安行船!

船舶轮机个人工作总结 船舶安全责任书篇三

安全是船舶永恒的主题,随着船舶建设的推进,人们对安全的认识不断深化,越来越感到建设船舶安全文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积极倡导和建设有效的船舶安全文化,为船舶安全生产提供强大的舆论氛围和智力支持,对于提升和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的控制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实现效益最大化,我们把船舶安全文化建设放在突出的、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第一、企业精神是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我们始终重视弘扬和培养企业精神,用奋发向上的企业精神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使他们在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时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强化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的工作潜能。

第三、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坚持有形的物质文化和无形的精神文化的协调统一,形成了企业文明致胜的群体意识。

1、安全就是生命。无数的事实教育我们,安全就是生命。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不仅仅动员广大船岸员工,而且广泛动员船员家属,双管齐下,教育船员对待安全要象对待自己的生命一样,以高度负责、高度重视的态度对待安全问题。我们经常在召开船员家属会议的时候,请她们给远洋船员寄上一封信,带上家人的嘱托,用亲情强调安全的重要意义。

2、安全就是效益。效益是企业、船舶安全工作的落脚点。安全出了问题,效益就无法保证。安全工作至关重要,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安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抓好了,就为我们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了直接和间接的效益。我们高度重视做好安全工作,通过严格的管理,严格的要求,向管理要安全,向安全要效益。

3、安全工作是一项充分体现科学性的工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安全工作中,科技含量越高,安全把握性就越大。现代化高科技运用到造船、航海领域,在安全设备、安全管理上发挥重要作用,为我们抓安全工作提供了有效的辅助手段。为此,我们注重抓好员工的培训工作,使员工掌握丰富的科技知识和熟练的驾驭现代化的船舶,按照国际安全质量规则要求,完善制度,规范运行,科学管理。

1、安全与政治的关系。国家投资把这么大一个企业交给我们经营管理,我们的安全工作决不能出事故。安全出了问题,不仅造成人、船、货、车等经济方面的损失,更重要的是会使企业的声誉和发展受到影响,使职工的信心和士气受到挫伤,也会使党和人民的事业受到损失。所以,我们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安全工作,把安全问题当作政治问题对待,不容失误。讲政治,是船舶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搞好船舶管理的基本立场。班子成员相互认同、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经常不拘形式、地点,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知识互补和会议讨论,保证了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绷紧安全弦”与“系好安全带”的关系。“安全弦”是我们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的问题。“安全带”就是安全工作机制、安全技能和物质保障问题,两者都不能偏废,不能缺一。我们尽力做到两者的有机结合,把安全时刻牢记在心中,“绷紧安全弦”;同时把安全始终控制在自己手上,“系好安全带”,全力做好我们的安全工作。

3、机关的管理责任与基层单位、船船的管理责任的关系。机关的管理对基层单位、船舶的安全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教育、督促和管理的重大作用。机关的管理与基层单位、船舶的管理是安全工作的两个方面。我们在紧紧抓好基层船舶安全工作的同时,根据公司的要求和结合船舶实际,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组织观看安全生产的教育片等一系列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习惯性违章,引导和帮助船员树立“风险可以防范,失误可以避免,事故可以控制”的安全理念,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安全价值观。增强全体船员主人翁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把安全时时刻刻铭记于心,共同维护船舶安全生产,促进公司发展,从而达到公司与船员双赢的局面。

1、突出“两个核心”,抓好“四好班子”建设。船长是船舶的管理核心,党支部是船舶的政治核心。船舶始终坚持以“党建促船建”的'工作思路,坚持行政、党建刚柔相济,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责任区”、“团员青年先锋队”活动,唱响“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的主旋律,在“急、难、险、重”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青年团员的先锋队的作用,争当创一流的排头兵,从而推进了船舶“双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文化建设除了关注人的知识、技能、意识、思想、观念、道德伦理、情感等内在素质外,还重视人的行为、设施设备、工艺工具、环境等外在因素和物态条件。为此,我轮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利用工前会、航前会、每月的部门安全会、船员大会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强调工作中应当注意的事项,认真学习兄弟船舶在安全工作上的先进经验,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寻找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通过张贴标语、墙报专栏等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促使船员积极学业务、练本领、掌握安全技能,使“我要安全”变成了船员的共识和自觉行为,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的氛围。我轮加大岗位练兵和安全知识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船员的安全管理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应急设备的培训和实际演练,组织全体船员进行消防服的穿着演练,反复练习穿着,直到每位船员都能熟练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穿着为止;组织船员开展消防、救生、防污、船舶保安演习等。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使船员在应急反应能力及熟练程度、处理突发事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极大提高。与此同时,把安全文化建设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注重安全文化的知识性、思想性、实践性、趣味性的有机结合,得到员工接受,进而受到欢迎,企业文化建设取得了实效。

3、推广科学技术,打牢安全文化建设的坚实基础。科学技术本身就是社会文化因素,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安全管理也是一门技术,我们充分考虑安全管理与国际公认的管理体系要求的有机结合,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努力提升安全质量管理的科技含量。

4、加强法制建设,保障安全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既是安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使安全文化建设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安全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首先是组织员工学法。通过学习,使每位员工认识到岗位的法律责任、行为准则和工作标准,将员工的个人行为变为法律责任行为,求效益、求生存、求致富都只能在合法前提下进行。其次,在安全教育中,经常组织“违章就是违法”、“安全与法”等为主题的座谈讨论,让员工在讨论中释疑解惑,在讨论中掌握法律的知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第三、对于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进行严肃处理。注重对有关国际公约和法律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款的研究、学习和宣传,使各级人员懂法、守法,依法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了安全文化的建设的健康发展。

6、着力培养职业道德,树立爱岗敬业、追求卓越的精神。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员工的道德建设,以德治船十分重要,这是船舶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船舶领导班子始终把思想道德建设作为船舶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在抓好船员大会、干部会、党员会议的宣传教育基础上,把重点放在有针对性的做好船员思想工作上,与船员开展广泛的谈心交心活动,为船员解疑释惑,坚持该向船员说明的问题就一定说明,该向船员解释的问题,就坚决向船员解释清楚,能帮助船员解决的问题,想方设法为船员解决。在谈心中,要求船员树立大局意识,整体意识,理解公司和船舶的难度,树立克服困难的思想。同时,船舶狠抓全船内部的团结协作,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内部氛围,使大家生活在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中。船舶领导班子通过以身作则、思想教育、文化建设、实践引导,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营造了良好的船舶安全文化氛围。我轮本套船员虽然年轻,但思想素质比较好,服从意识比较强,通过船舶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工作,解决了他们思想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此,船员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心态和稳定的思想情绪,直到套派交接班,大家仍然保持着饱满的工作精神和积极的工作热情。广大员工围绕各级党组织的奋斗目标,珍惜岗位,勤奋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追求卓越,建设好企业安全文化,并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一个套派期来,通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船舶安全生产有序、管理制度健全,船舶领导、船员重视安全,都能自觉的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顺利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同样如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提高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和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以追求卓越的安全质量管理境界和企业安全文化精神为己任,积极打造良好的船舶安全文化,为船舶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再做新贡献。

船舶轮机个人工作总结 船舶安全责任书篇四

为了加强渔业船舶和生产自用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执行《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渔业船舶和生产自用船舶安全管理智能,特制定二o一三年渔业船舶和生产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乡镇船舶管理站、水库管理(所)站长、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本辖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所)站长或管船员和船舶所有权人为第二责任人。乡镇船舶管理站,水库管理(所)站、村民委员会主任履行本辖区水域渔业船舶和生产自用船舶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将渔业船舶和生产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纳入各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健全渔业船舶和生产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船员。切实做到组织、人员、经费、措施四落实。

严格按照规定配齐救生设备,并切实加强救生衣的使用督查,确保穿戴率达100%,协助处理水上安全事故。

三、乡镇船舶管理站、水库管理(所)站、村民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开展渔业船舶和生产自用船舶安全检查。各单位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前要对辖区内的渔业船舶和生产自用船舶进行全面检查,船只检查率达到100%,对有隐患的渔业船舶和生产自用船舶要限期督促落实整改,整改率达到100%,对无法整改的要坚决报废,禁止运行,对其违章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乡镇船舶管理站、水库管理(所)站、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捕捞渔船和生产自用船舶的管理,检查进入本辖区水域内的捕捞渔船和生产自用船舶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对无证船舶,要禁止下水作业。同时要与船舶所有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监管,杜绝违章操作。

五、乡镇船舶管理站、水库管理(所)站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职工,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六、乡镇船舶管理站、水库管理(所)站、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基础软件资料积累,建立健全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档案,搞好会议、检查、整改等安全管理资料归档,全套资料齐备率达100%以上。

须在半小时内电话报给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按规定报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要严肃处理。

八、镇人民政府将渔业船舶和生产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年终一并考核。

(公章)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一、施工船舶实行船长负责制。船长为所在船舶安全负责人,船上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船长负责,遇有情况及时汇报。

二、施工船舶必须留有人员昼夜值班,以保证船上设备的安全,防止设备被盗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船舶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包单位有关船舶及水上施工的有关生产作业规定,文明生产。

四、严格遵守港口、船舶管理规定,按规定停泊点停靠码头,不得随意停靠码头。

五、任何船舶或人员不准非法拦截、强行登靠、冲撞或者偷开他人船舶。

六、施工船舶发生海事、渔事纠纷,应当告知海事部门或边防派出所依法处理,任何一方不得扣押对方人员、船舶或船上物品。

七、船舶被盗、被劫、毁沉、漂失或发生碰撞搁浅等事故应及时向海事局和总包单位报告。

八、凡雇佣外来人员,船长应在三日内带领务工人员到我项目部登记,并保证外来人员无犯罪记录。

九、加强天气预警信息的接收,遇到恶劣的天气采取应急措施。

十、要加大船舶、设施及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保养力度,提高船舶技术水平,提高船舶抗风能力,防止船舶在大风浪天气中由于船舶机械性能和应急设备的原因造成恶性事故的发生。

十一、加强船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施工安全。

甲方(公司):

签订单位:

乙方(船长):

责任条款

一、共同责任:双方必须执行上级有关船舶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指示,研究、布置、检查、总结交流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在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的前提下、落实船舶安全工作。

二、乙方责任:

10、按规定办理好船舶保险手续。

三、甲方责任:

1、建立以第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组长要在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8、实行半年考核、年终评比制度:即半年对乙方的安全情况,安全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年终时进行一次评比。对安全无事故、无隐患、责任制落实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从管理费中开支)。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经常有事故及事故苗子发生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处罚。对造成重大恶性事故者上报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上述责任,甲、乙双方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 (盖章) 代表 (签名)

乙方(船长): (盖章) 代表 (签名)

年 月 日

船舶轮机个人工作总结 船舶安全责任书篇五

为全面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院履行职责,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安全生产责任书。

1. 医院为公众聚集场所,各科室的主任为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2、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及宣传月活动。

3、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在百安活动中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各科室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同时,务必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科责任人亲自抓,有专人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有记录、记载。

5、各科室每季度对本科室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记录齐全。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院办。

6、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本科室的人员定期

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培训和记载,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7、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8、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

9、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10、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奖与提拔。

船舶轮机个人工作总结 船舶安全责任书篇六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规范船舶安全检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和航行、停泊和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检查活动。

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检查”,系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进行的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检验机构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有效执行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或者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第三条 船舶安全检查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船舶安全检查分为港口国监督检查和船旗国监督检查。

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指对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船旗国监督检查是指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

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签发《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签发《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

第六条 船舶安全检查,一般应由两名及以上安全检查人员于船舶停泊或作业期间实施。检查人员登轮后应当向船方出示有效证件,并表明来意。

第七条 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船舶配员;

(三)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四)载重线要求;

(五)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

(六)船舶保安相关内容;

(八)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

(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际公约要求的其它检查内容。

第八条 从事船舶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等级的船舶安全检查资格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合格的船舶安全检查人员和必要的装备、资料等,以满足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需要。

第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检查信息公开、通报和查询制度,并接受咨询和监督。

第十条 船舶安全检查不免除船舶、船员及相关方在船舶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方面应当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船舶有权对海事管理机构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提出的缺陷以及处理意见当场进行陈述和申辩。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听取船方意见。

本规则所称“缺陷”,系指任何不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则、强制性规范和国际公约要求的情况。

第十二条 海事管理机构在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中发现船舶存在的缺陷与船舶检验机构有关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船舶检验机构开展调查和处理。

第十三条 对船舶存在的可能影响水上人命、财产安全或者国家主权以及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缺陷和隐患,船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举报。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守保密。

第十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的选船标准或者国际公约和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对等、便利公开、重点突出的原则,合理选择船舶实施安全检查。

(一)客船、油船、液化气船、散装化学品船;

(二)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污染事故的船舶;

(三)被举报低于标准要求的船舶;

(四)新发现存在若干缺陷的船舶;

(五)依选船标准核算具有较高安全风险指数的船舶;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需要检查的船舶。

第十五条 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先进行初步检查,对船舶进行巡视,核查船舶证书、文书和船员证书。

(二)被举报低于规定标准的;

(三)二年内未进行详细检查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要求进行详细检查的。

第十六条 检查人员实施详细检查时,船长应当指派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如实回答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并按照检查人员的要求测试和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一)开航前纠正缺陷;

(二)在限定的期限内纠正缺陷;

(三)滞留;

(四)禁止船舶进港;

(五)限制船舶操作;

(六)责令船舶驶向指定区域;

(七)驱逐船舶出港;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应在检查结束后签发相应的检查报告,标明缺陷及处理意见,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

对于缺陷处理意见为滞留的,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报告中注明理由。

第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采取本规则第十七条第(三)、(四)

(七)项所列处理措施之一的,对于中国籍船舶应当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对于外国籍船舶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报其船旗国政府、国际海事组织。

第二十条 导致滞留的缺陷如与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或者认可组织有关的,还应通报相关的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或者认可组织。

接到通报的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或者认可组织应当核实和调查有关缺陷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发出通知的海事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 船舶、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或者认可组织对海事管理机构采取的滞留、禁止进港、驱逐出港等措施有异议时,可以在上述措施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核。

经复核,海事管理机构采取的滞留、禁止进港、驱逐出港等措施不当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撤销相应的处理措施和相关记录。

第二十二条 船舶以及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检查报告的要求,对存在的缺陷进行纠正。

中国籍船舶的船长或者履行船长职责的船员应对缺陷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并在航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 船舶在纠正导致海事管理机构采取本规则第十七条第(三)、(四)、(五)、(七)项所列处理措施之一的的缺陷后,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查。除前述缺陷以外的其它缺陷纠正后,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可以自愿申请复查。

海事管理机构接到自愿复查申请,决定不予复查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四条 对已纠正的缺陷,经复查或者跟踪检查合格后,检查人员应当在船舶安全检查报告中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复查合格章,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解除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五条 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未盖复查合格章的缺陷纠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超过二年未返回国内港口,且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检查的;

(二)在境外发生水上交通或污染事故的;

(三)在境外被滞留或禁止进港(入境)、驱逐出港(境)的。

有前款

(一)项所列情形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可到船舶所在地港口对船舶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

有前款

(三)项所列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可依据缺陷的性质以及客观条件,指定有关船舶检验机构对其实施临时检验。

第四章 船舶安全检查报告

第二十七条 中国籍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

《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由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核发、补发、换发。

《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使用完毕或者污损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换发,并交验前一本《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因遗失或者灭失申请补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提供最近一次对其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的海事管理机构名称。

第二十八条《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应当连续使用,保持完整,不得缺页、擅自涂改或者故意毁损。

《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以及使用完毕的《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应当妥善保管,至少在船上保存二年。

第二十九条 中国籍船舶在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手续或进出港签证时应出示《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外国籍船舶在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手续时应出示最近一次的《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第三十条 除海事管理机构外,任何单位、人员不得扣留、收缴船舶安全检查报告,也不得在船舶安全检查报告上签注。

第三十一条 船舶不得伪造、变造、租借、冒用、骗取船舶安全检查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一)拒绝或阻挠检查人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的;

(二)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的;

(三)未按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的;

(四)未按规定对缺陷纠正情况进行核查的;

(六)涂改或故意损毁检查报告的;

(七)伪造、变造、租借、冒用、骗取检查报告的。

第三十三条 中国籍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并对违法船舶处10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 检查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船舶申请复查的,应按规定交纳复查费用并负担相应的交通费用。

第三十六条 《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和《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自200 年 月 日起施行,1997年11月5日交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交通部令1997年第1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修订说明

一、修订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交通运输部令1997年第15号)自1998年3月1日生效实施以来,将船舶安全检查作为海事现场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打击低标准船舶,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海事监管的环境和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船舶安全检查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国际公约也发生了变化,现行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在制度建设的理念和内容等方面已不能有效适应海事监管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尤其是在船舶安全检查的定位,对有关国际公约和法律、行政法规新内容的落实,与船员发证等相关业务的衔接、配合等问题上亟需作出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了规则的框架结构

修订后的规则由原来的五章二十四条变为六章三十七条,增加了“一般规定”的章节,明确了海事管理机构及检查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以体现平等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增加了“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的章节,以规范《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的核发、补发、换发程序和明确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的保存和使用要求,以增加规则的可操作性;合并了“检查”、“处理”两章为“船舶安全检查”一章,以使船舶安全检查的程序更为完整和清晰。

修订草案第二条第二款对船舶安全检查作出了界定,明确了船舶安全检查的检查主体、对象、功能和内容,进一步突出了船舶安全检查的“督促”作用,并将船舶检验机构实施的法定检验明确为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所督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三)扩大了船舶安全检查的范围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适用于中国籍2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海船、50总吨或36.8千瓦以上内河船舶,以及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的一切外国籍船舶的安全检查。修订草案取消了上述限制,有关规定体现在第二条。

(四)将船旗国、港口国检查作出了明确界定

修订草案明确了船旗国和港口国两种检查类型。一是第五条将船旗国检查界定为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第十九条、二十六条设计了相关检查程序,对长期不回国内的中国籍船舶要求其将在国外接受检查的情况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情况可以实行境外检查或委托认可组织进行附加检验等。二是第五条将港口国检查界定为对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同时,在第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上将港口国检查范围从港口扩展到了内水和领海。

(五)丰富了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规定的船舶安全检查内容基础上增加了“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船舶保安”和“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以满足实施《船员条例》、ism、nsm、isps的要求,也为下一步实施海事劳工公约做准备。

(六)优化了安全检查的程序

一是修订草案改变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对船舶不分重点,全面检查的制度,第十四条明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选船标准,有选择地进行船舶检查。在先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在安全、防污染、保安等方面明显存在缺陷等情形的,再实施详细检查。简化了检查程序,以便集中资源对重点船舶进行检查,减少对技术状况好又诚信守法的船舶干扰,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效率。二是对船舶缺陷的纠正,第二十三条规定,除导致滞留、禁止进港、限制操作或驱逐出港之一的缺陷后纠正后,船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查外,其他缺陷的纠正海事管理机构不再强制复查,而将核查缺陷纠正的义务落实给船长,海事管理机构则可采取跟踪检查的方式来监督缺陷的纠正情况。进一步强化了船舶纠正缺陷的义务,尽量避免因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造成的不当延误,与国际的通行做法相接轨。三是第十一条增加规定了船舶陈述申辩的权利。

(七)加强了与船检、船员发证机构、审核发证机构的联系

针对实践中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大包大揽”,弱化了源头管理,尤其是船舶安全检查正逐渐演变为第二船检,弱化了船舶检验源头管理作用的情况,修订草案在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检验、船员发证、体系审核等环节联系方面加强了规定,促进各环节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形成管理合力。主要体现在,发现的缺陷与船检、船员发证、审核发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应通知上述相关方,并要求相关方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检查机构;海事管理机构在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中发现船舶存在的缺陷与船舶检验机构有关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船舶检验机构开展调查和处理等。上述内容在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等条文中作出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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