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扶贫情况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5 作者:紫衣梦2023年扶贫情况报告(模板10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扶贫情况报告篇一

一、主要成效

(一) 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5.29”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资兴市、临武县、桂东县、安仁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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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情况报告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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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扶贫开发工作基本情况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是集边疆、山区、民族、贫困为一体的省份。全省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总人口4483万,其中农村人口3600多万。国土面积为39.4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4%。与越南、老挝、缅甸三个国家接壤,边境线长4060公里。有8个民族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197个民族乡,有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25个,少数民族人口有1415.3万,占全省总人口的31.6%。有国家扶贫重点县73个,占全国的12.3%,还有7个省级扶贫重点县,是全国扶贫攻坚的重要主战场之一。

一、云南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制定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从2001年到2010年,集中力量,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进程,把我国扶贫开发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国务院扶贫办的关心指导、中央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上海市的倾情帮扶下,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实施了《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进程的决定》、《关于完善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的意见》、《关于实施分类指导加快扶贫开发进程的意见》、《关于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众脱贫进程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团结带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推进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高潮迭起,特点鲜明,措施有力,亮点闪烁,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2001—2009年,全省共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42.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96.17亿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45.89亿元,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总量居全国第一。2010年计划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达26.31亿元,比2001年增加了14.2亿元,有力地推动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

(一)“一体两翼”战略强势推进。一是整村推进。2001—2010年,省扶贫办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51.7亿元,完成了2078个村委会和2.53万个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有143.5万户贫困农户直接受益,提前一年完成“三个确保”目标任务。如:曲靖市2007年开始,以户“八有”、自然村“六有”和行政村“六有”为目标,每村整合投入资金400万元,探索开展了“政府大投入、资金大整合、项目大集中、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建设”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新路子,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332个贫困村委会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贫困人口整体脱贫。二是劳动力转移培训。在贫困地区认定了90个省级和1个国家级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10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69亿元,转移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201.69万人,其中技能培训28.4万人,拓宽了贫困群众的就业渠道。如:昭通市在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工作机构的基础上,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和外出务工人员同乡会,在外出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了60多个农民工服务联络点,提高了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常年在珠三角、长三角的昭通籍务工人员达30.98万人,占全省省外务工总人数的25.8%。三是产业扶贫。10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贴息资金8.36亿元,引导项目贷款94.41亿元,重点扶持了龙头企业251家,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引导到户贷款114.59亿元,帮助约240万户贫困农户发展特色小产业,户均增收1100多元,到期还款率由过去的86%提高到现在的9 9.3%。投入专项财政扶贫资金4.57亿元,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在69个县600多个贫困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600万元,实现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如:金平县引进广州大唐实业公司到勐拉乡进行香蕉产业开发,采用“公司+农户+基地”的发展模式,使香蕉亩产由原来的200-30 0公斤提高到1000-1500公斤,已带动3500多户农户实施标准化种植香蕉6000亩,户均增收400多元。漾濞县立足自然资源优势,着力培植和壮大核桃产业,苍山西镇光明村共有核桃12万多株,人均99株,核桃干果年产量480吨,销售收入674万元,人均纯收入达5600元。腾冲县大力推进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界头大园子村汤家岭小组互助社35户社员累计借款35万元,购买摩拉奶水牛35头,日产奶约240公斤,每天毛收入近千元,每年户均增收达7000元。

较少民族扶持发展规划,率先对人口较少民族集中扶持,组织实施了布朗族、基诺族综合扶贫工程。累计投入镇沅县苦聪人帮扶资金2.6亿元,基本解决了1.3万苦聪人的温饱。整合投入莽人克木人帮扶资金1. 66亿元,开展了整村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安居工程等12项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胡总书记、温总理的充分肯定。2008年以来,又相继启动了对僰人、独龙族、瑶族支系山瑶、拉祜族的重点帮扶工作,为全国开展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综合扶贫开发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重要经验。

(三)兴边富民扶贫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2010年,我省先后组织了两轮兴边富民工程,累计投入资金预计达到254亿元,主要实施了基础设施建设、温饱安居、产业培育、素质提高、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生态保护与建设等6大工程30件惠民实事。其中,在边境25个县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38亿元,实施了4902个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使边境一线贫困程度得到有效缓解,贫困人口数量明显减少,贫困村脱贫产业逐步发展壮大,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四)片区综合开发取得实质性成效。建立了对特殊困难区域重点扶持机制,加大了对昭通、文山、怒江、迪庆集中连片贫困州市的投入力度,整体贫困状况得到明显缓解。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亿元,在10个县开展了“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按照大扶贫、大整合、大参与、大发动、大开发的理念,一次规划、分两年实施,在全省16个州市20县21个乡镇开展整乡推进试点,省级每乡补助600万元,探索了贫困地区连片开发、整体推进的经验。安排4500万元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我省47个革命老区县开发建设进程。如:云县在茶房、大寨两个乡镇相对集中连片的20个行政村,1 87个自然村实施连片开发试点项目,覆盖11900户、49839人, 累计完成总投资14837.33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35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5201.45万元,通过抓产业、强基础、重培训,全面夯实了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基础。会泽县五星乡共投入资金6882.1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42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26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2350.93万元,群众投工投劳及自筹2850.18万元,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步伐。

(五)行之有效扶贫措施充分发挥作用。一是易地搬迁扶贫。对丧失生存条件,就地难以解决温饱的人群,坚持就地就近小规模集中安置和插花安置的原则,10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4.88亿元、国债资金17.96亿元,对基本丧失生存条件的64.66万人实施了易地搬迁扶贫,基本达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特别是在防灾减灾、保障贫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如:永德县大山乡纸厂村龙塘沟自然村,红山自然村一组、二组海拔地处炭酸盐岩地区中松散堆积的不稳定陡坡上,随时面临滑坡的威胁。2009年共投入资金337.9万,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68.5万元,群众自筹1 69.4万元,组织实施了易地扶贫开发,转移安置农户55户337人,从根本上改善了基本丧失生存条件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安居温饱工程。2003年以来,我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54亿元,对125个县(市、区)1726个乡(镇)9180个村委会5.5万个村民小组40.25万特困农户实施了破烂茅草房改造,并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又改造了3.3万户,实现了贫困群众世代期盼的安居夙愿,被贫困群众称为“第三次解放”,在境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的充分肯定。如:沧源县自2005年以来,通过茅草房、杈杈房改造和安居工程等建设,先后修建民房达21196户,占全县总农户的64.13%。勐来乡民良村七组通过项目实施,人均纯收入达2900元,人均比上年增加1943元,翻了两番多。三是以工代赈扶贫。投入以工代赈资金24.43亿元,积极开展乡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水土保持、江河治理和水毁工程恢复建设,加强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类工程492个项目,使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元,比1992年增加了1944元。上海市自2006年对口帮扶德昂族以来,5年共投入帮扶资金3688.76万元,安排项目457个,实施8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和社会事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帮扶工作。“上海亲戚”、“上海路”、“上帮村”遍布德昂族聚居区。

(七)扶贫机制和政策研究不断创新。开展了“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和整乡推进试点,扩大了村级互助资金试点范围,增加了小额信贷和信贷扶贫规模,小额信贷扶贫经验得到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开展了创建“带领致富党支部”和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活动。积极探索扶贫园区开发模式。开展了《云南省扶贫开发条例》的前期调研和10余项专项课题研究。开展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机衔接,在16个州市19县开展了试点工作,并对80个重点县进行了摸底调查。到2009年底,全省低保对象达到338万人,月人均救助水平达60元。

十年来,我省扶贫开发重点突出,亮点频现,为我国率先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的指标和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贫困人口数量明显减少。全省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1022.1万人下降到2009年底的540万人、减少了482.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9.63%下降到14.71%。二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73个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100元提高到2569元,其中2009年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三是贫困地区整体经济水平明显提高。7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均gdp从2000年的2207元提高到2009年的7198元,农业总产值从302亿元提高到810亿元,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从120元提高到418元。四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加强。新增灌溉面积315.3万亩、农业设施和畜牧设施面积342.9万亩、小水渠(管道)192万公里、人畜饮水管道15.8万公里、小水窖1069.4万立方米,解决和改善了496.1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通村硬化路面5.1万公里、通自然村(组)硬化路面8.7万公里、连户硬化路面142.4万公里。五是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在73个重点县完成学校修缮投资65.98亿元,建设学校10278所,项目建设面积达8 92.36万平方米。有1.1万个行政村建设了卫生室, 2009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0%以上。六是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条件不断改善。结合“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18.8万公顷、退牧还草19万公顷,共建设沼气池及节能灶137.5万口。

理制、资金报账制、跟踪问效制、招投标制、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项目验收考核及后续管理制等,严格落实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革命老区项目、信贷贴息项目、村级互助资金绩效管理制,着力推行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创造性地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扶贫机关、进扶贫项目、进贫困社区、进扶贫企业、进培训基地、进培训课堂、进干部职工家庭“七进”活动,牢固树立了上级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察监督、人大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六道防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工作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嘉奖,获9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奖励。

二、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形势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连续出台八个1号文件,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扶贫开发从主要依靠经济增长拉动和专项扶贫计划推动,转变为各行业、全社会和区域政策共同推动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了“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明了今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赋予了扶贫开发工作新的内涵、新的要求、新的标准。十七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加大扶贫投入,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扶贫减贫取得更大进展”。中央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要求“把南疆地区、青藏高原东缘地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西边境山区、秦巴山-六盘山区等集中连片困难地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对集中连片困难地区扶贫攻坚作出明确安排。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明确要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发的桥头堡,并作出了战略部署。云南省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进入了扶贫开发和生活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

一方面,在当前发展阶段转换和结构调整加快的双重背景下,我省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虽然贫困人口在持续减少,但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状况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致贫因素较多且复杂、返贫压力增大。按照1196元扶贫标准,到2009年底,全省还有贫困人口540万人,贫困发生率14.7%,占全国贫困人口的15%,居全国第二位。还有60多万特困群众基本丧失生存条件,急需进行易地搬迁扶贫。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生存环境更差、居住更加分散、构成更加复杂、社会发育程度更为落后的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原战区、边境一线、“三江”沿岸地区,扶贫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同时,自然灾害、市场风险已成为贫困农户的经常性威胁和致贫返贫的主要因素,工程移民、建设用地、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等项目,都可能产生新的贫困群体。虽然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但区域、城乡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仍在继续扩大,相对贫困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率,从全国来看,2002年为1:2.8,2009年为1:3.34;从我省情况看,200 2年为1:4.27,2009年为1:4.29;已远远超过了国际公认的1:3的警戒线。2009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369元,仅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4424元的23.3%;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玉溪市为5119元,最低的怒江州仅为1709元,相差3410元。73个国家重点扶持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2569元,仅为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76.2%,全国的49.8%。我省贫困地区落后面貌总体有了改善,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交通、饮水、上学、就医、住房等问题仍然困扰着当地群众。虽然部分贫困地区已经实现整体脱贫,但特殊困难区域和特殊贫困群体问题依然突出。边境一线、“三江”沿岸地区、革命老区、原战区及昭通、迪庆和怒江等州(市),7个人口较少民族和少数民族中的困难群体的贫困问题仍然十分严峻,农村残疾人贫困面比较大,实现脱贫致富受到多重制约。虽然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得到初步遏制,但生态环境保护区农民的生计问题还没有得到稳定解决。我省约50%以上的国土面积划为天然林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和自然保护区,是大江大河的上游区,是我国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国土安全的生态屏障,这些区域绝大部分为贫困地区,他们赖以生存的森林等自然资源被无偿划拨,没有可替代的、可脱贫致富的生计,使一些主要依靠资源开发为主的贫困地区陷入两难境地,扶贫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

区作为全国六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加大扶持,中央支持云南“桥头堡”建设调研组提出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要内容写进《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这些都为扶贫开发提供了体制机制及政策措施保障。二是中央和省级综合实力和财政调控能力增强,公共财政有条件更多地向贫困地区倾斜,各种资源有望更多地投向扶贫领域。三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的推进,对稳定解决温饱起到积极作用。四是多年来扶贫开发实践经验的总结推广,扶贫措施的完善,扶贫政策的影响,激发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坚定、愿望强烈、积极性空前高涨。五是国家实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对农村全面实施反哺政策,为构筑“大扶贫”工作格局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六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逐年加大扶贫投入,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搞好扶贫开发创造了良好工作条件。

三、云南省今后一段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初步设想

第一,基本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尽快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促进贫困人口就业、改善贫困地区民生、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为主线,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一线为扶贫优先地带,以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为优先帮扶对象,以专项扶贫为龙头,以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源开发、增强贫困人口内在发展动力和能力,更加注重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更加注重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开发攻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协调发展,集中力量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第二,总体目标。巩固提升480万基本解决温饱农村人口的扶贫成果,全面推进54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进程,突出实施160多万深度贫困人口的扶贫攻坚。力争到2015年,解决3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基本实现深度贫困人口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有学上、有低保、有医疗、有产业,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特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9年翻一番以上,深度贫困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整体上达到当年国定贫困标准。到2020年,稳定解决深度贫困人口的温饱,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特色产业、生态建设全面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稳定发展能力显著提高;重点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为全省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第三,工作重点。一是紧紧瞄准扶贫对象。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并且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住户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对象。对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体进行重点扶持。注重对少数民族、妇女、残疾人实行帮扶。建立健全贫困识别机制,做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二是突出打好深度贫困扶贫攻坚战。云南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众脱贫进程的决定》,制定了专项规划,决定采取综合规划、整合资源、重点突破、分而治之的策略重点、限期解决深度贫困人口脱贫问题。我们将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安居温饱、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素质提高、服务体系建设、整村推进六大工程,实现深度贫困群体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明显加强,社会事业明显进步,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三是着力抓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综合扶贫开发。抓住中央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央支持我省“桥头堡”建设的重大机遇,对滇西沿边和哀牢山区、乌蒙山—凉山片区、石漠化地区以及迪庆、大理、丽江、怒江等藏区进行深入调研,摸清贫困底数,编制规划,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支持。我省各级扶贫部门也将对所辖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区域情况进行调查,坚持分类指导,实行有差别的扶持政策。

第四,专项扶贫。以专项扶贫规划为平台,整合各部门资源,以专项扶贫资金为粘合剂,整合行业部门资金。一是整体推进。初步考虑今后5年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缺什么补什么、整体推进的原则,实施3225个贫困行政村的整村推进,其中2011年实施645个,每村补助100万元。

二是产业扶贫。继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扩大信贷资金和到户贴息贷款规模,每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亿元,年度信贷规模力争达到50亿元,积极稳妥推进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初步考虑,到2020年,在贫困地区新增经济林果3000万亩,经济作物3000万亩、出栏大牲畜2000万头。三是劳动力转移培训。以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到2015年,完成100万贫困劳动力的培训,其中技能培训75万人,引导性培训25万人。2011年完成20万贫困劳动力的培训,其中技能培训15万人,引导性培训5万人。四是易地搬迁。注重与工业化、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到2015年,完成易地搬迁35万人。2011年计划完成易地搬迁7万人。五是片区综合扶贫开发。以三个片区为主战场,按照“整体规划、县为单元、整合资源、集中投入、综合开发”的原则,到2015年实施30个“县为单位、整合资源、整村推进、综合开发”项目。在7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择365个乡开展整乡推进试点,每乡补助1000万元。六是以工代赈。大力改善贫困地区耕地(草场)质量,稳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强乡村(组)道路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开展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和中小河流与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夯实发展基础。七是兴边富民扶贫。以解决边境地区和广大边民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为重点,继续实施兴边富民整村推进综合扶贫计划,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区域经济协作,帮助边民尽快脱贫致富。八是革命老区综合扶贫开发。进一步落实革命老区综合发展规划。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革命老区,制定专门规划,提升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水平,着力夯实脱贫致富产业发展基础。

第五,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在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部署中,将围绕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重点在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和人口服务、社会保障、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按各行业部门的职能,具体明确部门扶贫任务和扶贫责任,切实建立部门落实行业扶贫责任、监督、考核奖惩机制,并对其作出制度性的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的实施意见》、沪滇对口帮扶规划等社会扶贫的纲领性、政策性、制度性文件,着重在切实加强各级定点扶贫工作,深入推进沪滇对口帮扶合作,充分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动员企业参与扶贫,动员社会各界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六个方面取得突破。

第六,政策保障。实施有利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增长方式,采取鼓励和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增加支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专项投入,制定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协同攻坚、开发式扶贫与救济式扶贫有机结合、对贫困人口全面扶持的政策,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综合效益。考虑在财税支持、投资倾斜、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人才培养、区域发展等8个方面制定有利于扶贫开发的政策。同时,要求各地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措施,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认真研究加快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进程中,进一步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途径和实现方式。

社会参与机制。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云南单位的沟通和联络,构建沪滇对口帮扶合作良好机制,认真落实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探索军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方式,积极组织扶贫志愿者参与扶贫事业的活动,争取更多的国外政府援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和非政府组织反贫困资金、各类慈善基金等投入贫困地区。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贫困情况统计监测平台,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切实落实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资金公开公告公示制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审计和督查制度,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廉政评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廉政文化进扶贫制度,牢固建立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

整村推进工作基本情况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整村推进作为我省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2001年,制定了《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 10年)》,确定以行政村为单元实施4000个重点村和以自然村为单元实施5000个温饱村。2006年,为进一步提高整村推进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进程的决定》,确定到2010年完成3万个30户以上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其中省级扶持2万个、州市级扶持1万个。2002年至2009年,我省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1.88亿元,其中:投入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资金41. 73亿元,州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7.68亿元,部门整合资金22.33亿元,其他扶贫资金10.14亿元。共完成了4835个行政村的整村推进(注:2005年以前以行政村为单元实施整村推进2078个,2005年至2009年以自然村为单元实施整村推进,折算行政村数为2757个)。项目覆盖了16个州市的124个县,使267. 3万户1208.5万人受益。

一、十年来我省整村推进成效显著

一是基础设施明显提升。通过实施整村推进,累计新修乡村道路4.19万公里,村内道路硬化9103万平方米,铺设饮水管道4.4万千米,新建饮用水池1313.3万立方米,架设高压线6729.7千米,安装变压器17 87台,新建特困农户住房30.8万户,中低产田改造91.6万亩,新建灌溉沟渠1.2万千米,新建灌溉水池(塘)总容量501.3万立方米,使贫困村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整村推进有效促进了贫困地区教育、文化、卫生、广电、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促进了贫困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新建文化活动室26.8万平方米、文化活动场所29.2万平方米、村卫生室1464所、村小学(校点)416所,实现通广播电视3046个村小组,新农合参合率达90%以上。2007年至2008年,在73个重点县投入了21亿元,将421.83万人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占全省享受低保人数的79.83%。

三是产业培植为贫困群众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实施整村推进工作中,高度重视贫困群众增收产业的培植,结合财政产业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累计发展种植烤烟22.1万亩,茶叶53万亩,核桃200.9万亩,橡胶13万亩,甘蔗21万亩,蔬菜24.6万亩,草果等香料23.6万亩,其它经济作物167.4万亩;累计发展养殖牛34.8万头,羊36.7万只,猪125.5万头,家禽349.2万只,其它13.3万头/只,为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奠定了基础。

四是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条件不断改善。结合“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共新建节能灶42.9万口,新建沼气池74万口,新建太阳能设施45.9万套,种植生态林17.9万亩。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10年来,我省在实施整村推进中,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

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行业扶贫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逐级分解目标和建设任务,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做到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同,步调一致,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纵向强势推进,横向协同攻坚的工作态势。

二是整合资源,合力攻坚。以村级规划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互配套、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各类强农惠农政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立并落实以贫困村整村推进为平台的资源整合机制。加大社会扶贫力度,开展了“千企扶千村”扶贫行动,加强了与中央定点扶贫单位、上海市的沟通联系,认真落实滇沪对口帮扶规划,不断提升定点扶贫、对口帮扶的范围和层次,丰富社会扶贫的内容。同时充分发挥贫困群众扶贫开发的主体作用,初步构建了“党政硬化责任、部门整合资金、统筹各类政策、定点挂钩扶贫、沪滇扶贫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自力更生”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支持贫困村发展的强劲合力。如曲靖市实行“政府大投入、资金大整合、项目大集中、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建设”的扶贫开发模式,对全市332个贫困行政村实施整村推进,每村投入达到400万元以上,这一模式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的高度评价。

三是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全面落实财政扶贫资金预拨报账制,坚持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严格实行支出凭证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运行。严格扶贫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财政扶贫资金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主要用于贫困户的住房改造、人畜饮水、基本农田、村内道路、产业开发等与解决贫困群众温饱关系最密切的项目上。切实落实公告、公示制,对整村推进的年度项目建设计划、项目村名称、资金补助等情况,要求各州市县必须在当地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报上级扶贫部门备案。在项目村内,结合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同时,采取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办法,必须设立扶贫项目永久性标志牌,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大宗物资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供货企业的资格和产品认定,使用的产品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鉴定合格。加强部门配合,依靠行业部门,按行业规范和技术要求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全面推行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坚持管理与效益并重的原则,确保建设责任、目标任务、管理措施“三到位”,强化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奖惩措施,为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四是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在扶贫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严格坚持先难后易的原则,优先安排最贫困的村实施规划,优先解决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努力消除贫困死角,让最贫困的群众率先受益,做到“雪中送炭”,坚决杜绝“锦上添花”。牢固构建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五道防线,切实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点检查指导,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坚持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察制度,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和督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要对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建立和完善验收项目的移交管理制度,并结合验收工作制定后续管理办法,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人员,保证项目成果长期发挥作用。

五是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全面宣传国家和省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组织群众全程参与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努力扭转群众自力更生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思想的被动局面,使之成为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决定力量。切实加强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堡垒作用、核心作用,提高基层组织在扶贫开发中动员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水平和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使党的组织资源、组织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的强大动力。

整乡推进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点,硬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加强管理,有力推进整乡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整乡推进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在第一批17个乡(镇)整乡推进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又相继增加了会泽县待补镇、祥云县米甸镇、威信县水田乡3个试点。目前,全省整乡推进试点项目涉及16个州市,20个乡镇(其中曲靖市3个乡镇,大理州2个乡镇)、182个村委会、1576个自然村。项目规划围绕产业扶贫、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能源建设、科技推广、民生保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七大类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22.55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1.14亿元,州市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2.02亿元,整合部门资金10.82亿元,社会帮扶资金1.69亿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5.74亿元,使用信贷扶贫资金1.13亿元。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试点项目,实行一次规划、二年实施、第三年检查验收。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每乡(镇)投入600万元,分2年安排,2009年至2010年度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累计投入各类建设资金16.38亿元,占总投资计划的73%。项目进展情况为:产业扶贫,种植经济作物37.6万亩,发展种植经济林果28.7万亩,发展养殖大牲畜30万头(匹、只),分别完成计划的9 5%、75%、89%。基础设施,完成安居工程建设25709户404.2万平方米、占计划的84%,完成基本农田建设10.1万亩、占计划的88%,修建三面光沟渠48条237千米、占计划的70%,完成小水池、小水窖等蓄水工程建设1276件2万立方、占计划的74%,实现新增灌溉面积4.1万亩、占计划的93%,改善灌溉面积8.4万亩、占计划的90%。架设引水管道1720千米、占计划的70%,完成小水池、水窖等蓄水工程建设10.2万立方、占计划的56%,解决9.5万人11.8万头家畜的饮水困难问题。修建乡村道路24条191公里、占计划的89%,建村组道路319条1168公里、占计划的86%,完成村间道路硬化214万平方米、占计划的38%。社会事业,建设村级卫生室84个、占计划的77%。生态能源,种植生态林木6万亩、占计划的72%,建设沼气池9623口、占计划的75%,节能灶16383口、占计划的36%。科技培训,开展劳务输出培训1929期29.5万人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建村党组织活动场所95个,创建带领致富党支部71个,培养致富带头人9102人。

三、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各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整乡推进试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破解“三农”难题的重大举措和推进扶贫开发攻坚克难、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成功之路,切实加大组织和推进力度。 2009年11月中旬,在文山州文山县召开了全省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工作汇报会,纪恒书记、孔副省长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按照“省抓协调,部门配合,州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要求,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奖惩考核制。实施整乡推进试点工作的县(市、区)建立和完善了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扶贫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同,步调一致,形成了纵向强势推进,横向协同攻坚的工作态势,确保了整乡推进试点工作的有效实施。

城乡协调发展上,按照“以地生财、以财建镇”的思路,政府负责公共设施,群众自主建设精品旅游小集镇,使统筹城乡发展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三)明确目标,重点突出。各州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要有新思路、建设要有新规划、产业要有新格局、项目要有新突破、服务要有新体系、村庄要有新面貌”的“六新”要求,突出建设重点,找准工作难点,选好工作结合点,在“六新”上取得了实效。曲靖市委、市政府在总结全市两批“866”工程建设和会泽县五星乡“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产业支撑、强化基础、综合配套、整乡推进”的扶贫工作思路,明确了“整乡推进”的“8666”目标(即户“八有”、自然村“六有”、行政村“六有”、乡镇“六有”)。昭通市鲁甸县在实施小寨乡整乡推进试点工作中,确立了项目乡“八通、八有”建设目标。“八通”:所有村委会通公路、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移动电话;100%自然村通简易公路,60%自然村通安全卫生饮用水,100%自然村农户通电;“八有”:实现村委会有安全实用的办公房、支部活动室、卫生室、文化室,80%农户住上安全实用的安居房,60%农户户均有1口沼气池或节能灶,80%农户有1个小水窖或小水池,人均有0.8亩高稳产农田地,人均有4.5亩经济林果或经济作物,年人均有1.5头商品畜出售,户均有1个以上劳动力输出,贫困发生率降至14%以内。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上学难”、“看病难”、“看电视、听广播难”、“生活难”等问题。迪庆州根据整乡推进试点乡(镇)巴迪乡的实际,以群众最需要最实惠的水、电、路、房等项目为切入点,从群众易行适用的“一池三改”项目入手,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四)整合资源,凝聚力量。整乡推进试点更好地整合了行政区域内的资源,有效地推动工作力量向贫困地区集中、引导资金向贫困地区聚集,实现了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扶贫开发的带动辐射效应成倍放大,“酵母”作用充分发挥。文山州采取“一挂三帮四整合”的措施,实行“资源大整合、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发动、产业大发展”,对追栗街镇66个村组开展建设,其中2008年以前已实施13个,2009年实施33个,2010年实施20个。计划投入资金10920万元,自项目启动实施以来,累计投入资金6762.6万元,完成计划的62%,基本实现了“五强八有九提高”目标,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级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试点贫困村,宣传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规定,确保项目区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广泛发动群众,激发贫困农户参与试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扶贫开发。临沧市在博尚镇实施整乡推进试点工作中,通过村组召开户主会议,宣传发动群众,每7至11户农户自愿组成村民联合互助组,做到生产互助、生活互助、资金互助。召开村民会议由村民投票决定村内重大事项,创新村民自治机制。目前,全镇成立了777个村民联合互助组,19个村委会制定了《村民决议办法》。德宏州在实施整乡推进试点工作中,大力发挥村民的主人翁意识,项目乡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如:丙盖自然村活动室建设木料由村民自筹,群众一户捐一棵树,筹集了4.5万元的木料建盖活动室;管家寨村内道路建设所需沙石全部由群众自筹,节约资金近2万元;那峦傣社村内道路建设中群众自筹了1万多元的沙石;永和村在外墙加固粉刷上每户投入资金200元。

(六)强化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省扶贫办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督查制度的通知》(云贫开发办发〔2010〕63号),把试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重要督查范围,严格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专户(账)运行。建立和完善了项目资金廉政承诺制,把评议结果作为扶贫项目管理的重要事项。牢固构建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定期、不定期地深入项目点检查指导,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行省级试点工作月报督查制和定期通报制,做到跟踪问效、督促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各州市县严格执行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工程质量监理制、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制等制度,从物资采购、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等各个环节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

促农增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信贷资金扶持贫困地区加快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扶贫贴息贷款运行机制,加大财政贴息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扩大扶贫信贷规模,扶贫贴息贷款工作运行良好,有效推动了贫困地区产业开发又好又快发展。

一、五年来,我省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2005年至2009年,全省累计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01.8亿元,安排贴息资金45545万元,其中:累计发放扶贫项目贴息贷款26.8亿元、占扶贫贴息贷款总量的26.3%,安排扶贫贴息资金8040万元、占扶贫贴息资金总额的17.7%;累计发放扶贫到户贷款(以下简称到户贷款)75亿元、占全省扶贫贴息贷款总量的73. 7%,安排贴息资金37505万元、占全省扶贫贴息资金总额的82.3%。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明显成效:(一)加快了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步伐。到户贷款通过我省探索实施的五种模式,使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及时获得信贷资金,既解决了贫困农户抵押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还给予贫困农户贴息扶持,极大地调动了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广大贫困农户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筛选项目,用好为数不多的到户贷款,不断增强使用有偿资金的信用意识,基本都实现了增产增收。到户贷款已成为贫困群众稳定解决温饱和致富奔小康的希望之路。

(二)增强了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扶贫贴息贷款扶持贫困农户发展产业,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的一项重要扶贫措施。贫困农户通过信贷扶贫项目扶持,使自身的劳动和经营能力得到充分有效的开发利用,极大地提升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从根本上转变了“等、靠、要”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了贫困农户的信用意识、市场意识和经济意识。把贫困群众迫切脱贫的愿望,变为了扶贫开发的强大动力,为贫困群众稳定解决温饱打牢了基础。

(三)培育了一批地方优势产业。扶贫贴息贷款重点扶持贫困村和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围绕增收调结构,突出特色闯市场。通过扶贫贴息贷款引导,使产业扶贫项目覆盖到户,实现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带动贫困群众实现近期增收有保障、远期增收有潜力。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大科技扶贫和信息扶贫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循环经济,注重生态能源运用,培训大批农村经纪人,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扶持了一批龙头企业,开发建成了一批区域化、规模化产业扶贫项目。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创建政府引导下的金融机构到户贷款模式。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开展到户贷款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明确由扶贫部门牵头,并负责制定年度到户贷款计划。落实扶持政策、搞好综合协调和组织推动;财政部门负责贴息资金保障和监管;省农行、农信社等负责信贷资金筹措和管理、到户贷款的放贷和到期收贷;乡财政所、农经站、农科站等七站八所齐抓共管,为获贷贫困农户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等服务,帮助他们搞好生产经营,实现增收。全省还逐步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实行资金到县,权利到县,任务到乡,责任到乡,确保了到户贷款有人抓、有经费、有制度、有目标、有奖惩、有实效。

(二)增加投入,银政合作,充分发挥到户贷款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近年来,省政府逐年加大到户贷款财政贴息投入,金融机构以对贫困群众深厚的感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增加到户贷款资金规模,2009年全省发放到户贷款30.11亿元,安排专项扶贫贴息资金15055万元,到户贷款获贷贫困农户达39万户,比2005年发放到户贷款10.03亿元,增加放贷资金20.08亿元,年均增加4亿元。财政贴息资金投入比2005年增加1亿元,进一步加大了对贫困农户的扶持力度,为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行奖惩,确保了到户贷款工作有序推进。扶贫项目贷款建立了项目库制度,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库按照1000万元以内的贷款项目由州(市)推荐认定,1000万元以上贷款项目由省推荐认定,1亿元以上贷款项目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的推荐认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将推荐认定的扶贫项目纳入项目库。项目库的扶贫项目在2年内均有获得项目贷款的资格,2年还未获贷的扶贫项目将自动从项目库中清除。扶贫贴息项目贷款实行由企业自行选择金融机构,金融承贷机构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自行选择、自主放贷。每年10月31前,由各县(市、区)扶贫办将省、州、市扶贫、财政部门推荐认定的扶贫贴息贷款项目提供的金融机构放贷凭证和结息单,通过州、市审核后逐级上报,经省扶贫办、财政厅审查确认后,由财政部门据实贴息,贴息可贴到金融机构,也可贴到企业。贴息期限一年,按年利率3%给予贴息。五年来,各级扶贫、财政部门严格把关,扶持了一批扶贫龙头企业,推动了我省贫困地

扶贫情况报告篇三

我镇有13个行政村,常住农户2894户。项目村主要是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了13个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项目村入会农户为674户,共组建互助小组54个。现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扶贫互助资金协会13个。

全镇互助资金协会均在村委会设立固定办公场所,有桌、椅、柜简易办公设备。互助社章程、各项制度和人员分工岗位职责明确上墙。档案专人保管资料基本齐全。

全镇13个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共吸纳互助金312万元(每村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3万元(每村21万元),入会会员缴纳互助金39万元。截止2017年6月底,全镇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累计发放借款230万元,其中,2017年发放借款12万元。经查,我镇村级互助资金协会严格按照互助协会成员推荐,理事会集体考查项目研究确定,落实责任人完善担保措施报镇政府,全部实行打卡发放,未存在违规行为。无人情贷、关系贷、借富不借贫现象、无1万元以上大额借款。无逾期借款情况发生。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扶持和镇政府的全程监督下,各村村级扶贫互助基金协会整体发展运行较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会员借款相互联保。村协会借款联保手续不规范,存在借款人员既是借款人,也是担保人的问题。二是协会资料不全,账务设置与记载不规范。村协会均不同程度存在协会资料和借款资料不全,会计账务不健全、科目设置不规范、记账不及时的问题。

1、针对会员借款相互联保问题,我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互助资金协会借款人员不能既是借款人,也是担保人,借款人比较有协会其他非借款成员担保。

2、针对协会资料不全,账务设置与记载不规范问题,我镇召集各协会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就现金日记账等账目进行了系统讲解,并指导各协会会计完善了各协会账目。

扶贫情况报告篇四

(一)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呈现良好态势。 一是全州启动实施325个小康及温饱示范村建设。截止6月底,共完成投资1793.21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1323.9万元,整合资金39.19万元,群众自筹430.12万元。所有村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总体上,第一批启动的项目已完成过半的工程量,马关、***、麻栗坡等县工程建设势头较好,进度较快,特别是州委、州政府派驻州委扶贫工作队重点抓的100小康示范村和50个温饱示范村进度快,效果好。

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概括起来呈现出五个特点。第一,吃透政策,创新思路。按照中央和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州情实际,州委、州政府提出开展“四村”建设(建设温饱村、生态村、文明村、小康村),夯实“双五”基础(基本生产、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教育、基层组织等五项建设;沼气池、小水窖、民房改造、乡村公路、适用科技培训五个重点项目),实现“五个”目标(实现生活富起来、精神乐起来、环境好起来、村容美起来、班子强起来)。

第二,注重规划,长短结合。按照“以行政村为半径、自然村为单元、农户为重点”的要求,开展总体规划和关于全村经济、水利、道路、农业、林业、畜牧业、社会事业、农户庭院改造、新农民培训、村内外绿化美化等多个单项规划,确保规划科学合理,近期便于落实,远期指导作用长久。

第三,整合资源,凝集力量。首先,组建了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州、县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合力。其次,各级各部门立足各自的职能职责,从不同的工作角度共同参与。再次,整合项目村的力量。建立健全和完善项目村的各套组织,特别是成立村党支部,充分发挥好村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加强村小组、团、妇女、文艺队等组织建设;同时,在党支部等核心组织的领导下,建立由村民自愿组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协调处理好全村建设发展的相关事务。

第四,狠抓产业,促进增收。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为核心,突出抓好产业发展,切实解决“空壳村”问题。注重特色,以特色取胜。注重科技,以科技促进。注重龙头,以龙头带动。

第五,抓紧进度,落实到位。对一些急需实施的项目经过合理设计后及时启动实施,保证群众的劳动力能得到合理的调配,确保工程进度。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边干、边总结,确保全州以“四村”建设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科技及产业扶贫、小额信贷扶贫、社会扶贫等各项扶贫措施均按年度计划安排,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易地开发扶贫已经完成项目申报,待省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

(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积极筹备召开全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十一五”全州扶贫开发工作,对“十五”期间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出台《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和《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不断完善新阶段扶贫工作机制。一是贫困瞄准机制。瞄准贫困人口做好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二是群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要保证贫困农户参与到扶贫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三是力量整合机制。整合资金、整合资源、整合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金和力量参与到扶贫开发工作中。四是企业带动机制。积极推行“龙头+基地+农户+科技+信贷资金”的模式,制定有效的产业化扶贫规划,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增加收入,发展致富。五是培训服务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机制,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六是社会动员机制。要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爱的良好气氛,促进社会和谐。七是激励奖惩机制。开展绩效考评,建立激励机制,改革和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方式,严防“干好干坏一个样”。

(三)加强督促检查,突出抓规划、抓进度、抓质量、抓安全生产、抓后续管理。抓规划。协调相关部门的`力量共同抓好规划。尤其是3个试点村的规划。抓进度。周密安排,见缝插针,抢时间,抢节令,既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又不与农活争劳力,做到项目建设与农业生产两不误。抓质量。在项目建设中适时进行技术指导,项目建设完工时履行单项工程验收移交手续,实行工程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抓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建成以后,及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以备查验,确保项目真正到村入户。抓后续管理。对已建成的扶贫项目,加强后续管理和跟踪问效,做好项目管理使用和技术培训,制定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强化管理意识,充分发挥项目的扶贫效益。

(四)进一步完善挂钩扶贫制度,发挥部门帮扶力量。制定“十一五”社会帮扶计划,继续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外交部、高检院、冶金局和省级挂钩扶贫单位的联系,提高上海对口帮扶协作工作层次和水平,加大帮扶力度。进一步深化挂钩帮扶的做法,结合实际,完善州直和省驻文单位挂钩扶贫联系制度,调整帮扶要求,将实施整村推进作为挂钩扶贫的一个重要内容,帮助挂钩扶贫点开展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生态建设和精神文明等,将贫困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一是认真实施好省科技及产业扶贫项目,加强对已建设产业基地和现有“龙头”企业的扶持,发挥出应有的扶贫效益。二是扶持新的产业项目,特别是借***白玉兰技能培训中心建成和全州已申报确定9个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之际,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好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向广东、上海等地输出,通过专业技能、法律知识培训和文化补课,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劳务输出效果,培育“打工经济”,增加农民现金收入。

(六)继续加大扶贫宣传工作力度。突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认真宣传好党的各项扶贫开发政策,让广大贫困群众了解扶贫开发工作的特殊性,把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变成群众加快脱贫致富的自觉行动。

(七)开展绩效考评,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物资的管理,杜绝违法乱纪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保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程序,强化资金、物资管理。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察,继续坚持“三制度、一公开”和“四个对应”的管理办法,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扶贫情况报告篇五

户内1人,一般贫困户,因病致贫,2020年脱贫。

存在问题:户主患有尿毒症、糖尿病、双眼失明,每个星期需要到市人民医院透析3次,由于双眼失明,每次只能包车前往,每次车费150元,一年费用在2万元左右,户主有残护补1140元,村级相关分红2000元,土地流转1000元等收入。

整改情况:

(1)动员子女赡养每年提供7000元;

(2)联系村帮扶单位档案馆慰问,慰问金2000元;

(3)动员条件较好的兄弟姐妹支援资金8000元。

1、压实帮扶责任、进一步夯实帮扶工作。压实各级对帮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求各帮扶责任人开展有针对性帮扶,切忌“走过场”式帮扶,帮扶工作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切实解决贫困户的实际困难,要千方百计解决深度贫困户各种难题,让他们生活愉快,坚决杜绝深度贫困户在“脏、乱、差”中艰难地生活。

2、压实村为主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情况、基础信息进行“再核准”,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确保我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数据和扶贫手册的信息内容与户内实际情况三者一致;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兑现到户及建档立卡的准确性。要注意大病户、住房不安全户、群众反映困难户及矛盾户的生活情况,从源头上防止出现漏评及不满意情况。

3、加强镇村扶贫组织建设,提升整体业务水平。镇扶贫工作站承担的主要职责既繁重又细致,扶贫工作人员既要完成各自负责的镇级具体扶贫业务,又要指导村级扶贫业务。面临“村两委”换届后部分村干部调整,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新进“村两委”干部进行全面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人员稳定、业务精细的扶贫队伍。

扶贫情况报告篇六

今年以来,江西省xx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在选派优秀干部驻点担任对口扶贫的进贤县南台乡桥头村第一书记,并在全面摸清村里贫困户情况和村情的基础上,有的放矢科学地制定和实施了帮扶方案,在资金、生产、交通、生活、住房等5方面给予对口扶贫村倾斜支持,让广大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受到了村民的一致“点赞”。

加强帮困扶贫。帮助贫困学生1名解决上学困难,走访慰问了困难户73户,送去了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

助力农业生产。积极帮助群众发展庭院经济,为每户种植了4株香橙柚树苗,共计20xx株;迁移2个电排站变压器,改造1条排水沟涵管,提高了防涝能力;积极探索引导低保户以入股分红的形式与农业化专业公司开展农业合作化生产,增加农户收入。

便利交通出行。帮助该村硬化2条路3.5米宽进村道路,共计2.06公里,大大方便了群众出行。

配强生活设施。帮助新建了张家村600平方米休闲广场,改善了村委会办公条件,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硬件,扩建了老年活动中心和农家书屋,购买了乒乓球桌,增加科学技术书籍等,丰富了群众业余生活。

强化住房保障。按照新户型要求,帮助3名特困户重建住房,大大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

扶贫情况报告篇七

镇2016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03户277人,有4个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共85户218人,分散安置共18户59人,同步搬迁6户16人。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房35户105人,投亲靠友2户2人,有2个小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7户20人,分散安置共28户85人。2018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房86户264人,投亲靠友1户2人,有4个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共25户79人,分散安置共61户185人。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包村党委成员、镇扶贫办、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各村两委干部等为成员镇易地扶贫搬迁自查领导小组,召开镇村干部大会,明确在6月12日前各村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并将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报镇扶贫办。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镇党委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脱贫攻坚自查方案,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分组分片进行自查;检查人员进村入户严格按照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参考标准贫进行逐户核查。全镇村干部用3天时间进村入户逐户核查后,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整改,取得显著成效。

(三)查找问题及整改措施。

1、搬迁对象识别不精准。经镇、村干部逐户核实,未发现识别不精准情况出现。

2、住房超面积、自筹超标准。我镇2016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按全县统规统建要求实施,已按统一要求以置换资金的方式进行整改;经镇财政所核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发现贫困户自筹资金超标收取情况。

3、前期未进行地质勘察。按上级文件要求,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均严格按要求、依步骤实施,在编写实施方案前均通过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地勘公司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了测绘和地勘工作,地勘公司的报告反映该地块地质结构安全后我镇才请设计公司到实地进行房屋设计工作。

4、资金使用不规范。我镇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的资金管理和使用,经工作人员到镇财政所核实,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严格实施转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出现,项目资金严格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上,没有用作为贫困户采买生活用品的情况出现。

5、配套设施建设未及时完成。我镇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均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完成附属施工后进行竣工验收。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所有贫困户均已及时入住新房。

6、后续脱贫举措没跟上。我镇高度重视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搬迁入住后续稳定脱贫情况,并通过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对每一户制定了后续稳定脱贫办法,确保每一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能够持续稳定脱贫。

扶贫情况报告篇八

整改通知下达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周廷辉同志为组长、乡长李冯和副乡长刘光华同志为副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把落实整改内容作为项目工作的重点,对涉及的两个整改项目做出了科学部署,以确保取得实效。

(一)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

1、针对公示照片不清晰的现状,整改小组对照片进行了重新整理,确保照片质量能真实而清楚地反映项目公示情况。

2、针对各项目村未建立辅助帐的现状,整改小组督促项目村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作了核实,按要求乡财政所做了专帐,各村建立了辅助帐。

3、针对各村甜橙未补助到户的状况,经过乡党委研究,结合我乡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各项目村村委会与农户签订了《甜橙栽植协议》,协议中明确了甜橙的所有权属农户。

4、针对会议记录签字由一人代签的状况,整改小组责令各项目村对会议记录进行了重新整理,由实际参会人员签字。

(二) 甜橙产业化扶贫项目

截至目前,甜橙产业化扶贫项目验收资料也已按照要求已进行了严格整改,资料重新分类并制订了目录,甜橙补助花名册、会议记录以及项目照片等都进行了重新整理。

一方面,我乡将进一步梳理资料,查漏补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顺利通过市纪委的复查。另一方面对甜橙栽植后死亡、丢失和因土地整理损毁树苗的情况,现已进行土地去杂、除草、订购树苗进行补植。

扶贫情况报告篇九

1、大付村:资料齐全,还有部分资料可以再完善。

2、大坪村:资料基本齐全,但还有部分资料可以再完善。

3、石塘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相关影像资料存在手机中未打印出来;缺村支书党课课件;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

4、付家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未体现经费投入;缺与会人员花名册;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述职报告;党费未按标准收缴。

5、毛铺村:缺学习计划;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不完善;未组织党员学习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缺3次党课课件。

6、南山村:未组织党员学习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缺3次党课课件;缺“双述双评”会议记录。

7、长乡村: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不完善;缺影像资料;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8、四塘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会议记录和影像资料;缺支委会会议记录;缺两次专题学习讨论会议记录和发言提纲;缺党课课件和会议记录;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费收缴台帐。

9、青山村:缺学习教育动员会会议记录,影像资料;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0、田庄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缺影像资料和与会人员花名册;缺《邵阳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本通》;缺党课课件;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费收缴台帐;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1、雄塘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缺学习教育动员会影像资料和与会人员签字;缺学习笔记;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2、白马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缺两次专题学习讨论;缺党课课件和影像资料;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3、仁和村: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未开展专题二学习讨论会;缺党课课件和影像资料;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未建立突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缺党费收缴台账;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4、腊树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太少;缺会议记录,且已有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开展专题二学习讨论;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等相关内容;缺《邵阳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本通》;缺3次党课课件;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流动党员台帐只有一个外出党员,信息不真实。缺党费收缴台帐;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5、高龙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缺与会人员签字;缺学习记录;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联点领导和村支书党课课件各一篇;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支委会会议记录缺6次;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缺党费收缴台帐;缺“双述双评”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缺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资料。

16、响石村:缺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缺与会人员花名册;缺学习笔记;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开展专题一和专题二学习讨论;未组织党员学习《读本》、党章党规、安徽调研讲话、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缺《邵阳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本通》;缺联点领导和村支书党课课件各一篇;未开展“岗位做奉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对本次督查排名前5名的党支部,乡党委将分别给予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的奖励;对排名后3名的党支部,乡党委书记将对这三位支书进行约谈。同时,请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根据本次督查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漏补缺,整改到位。

扶贫情况报告篇十

6月起,**乡持续抓好扶贫攻坚工作,纪委加大脱贫落实的监督检查,同时做好重建回头看监督工作。把扶贫攻坚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地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重建和扶贫攻击工作顺利完成。

(一)、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严格规范灾后重建账务管理。完善支付凭证等会计资料,准确核算账务科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科学、合理、透明管理和使用资金,落实专人专户管理、核算重建资金,坚决防止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行为。公平、公正发放“4.20”强烈地震农村居民住房维修加固资金132.1 万元,分四批次将恢复重建补助资金568.9万元全部发放完毕,无一例信访举报案件发生。

(二)、农房重建及质量安全反面

灾后重建工作开展中,我乡建立**乡灾后重建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小组,组织安排乡村组干部、5支党员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广泛征询重建方案,充分进行调研交流,科学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强化重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农房质量。同时实行全乡198户重建户一户一档,严格按归档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与农户签订安全质量重建责任书198份,统一外观风貌承诺书198份,在确保安全和时效的基础上提升了重建质量,并于**年已全面完成198户重建户搬迁入住以及相关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乡纪委于5月18日、5月27日、6月13日对全乡贫困户家庭进行了监督检查,6月17日对全乡已录入贫“国子办”和“六有”系统进行数据和帮扶情况监督检查;通过采取专项督查与全面检查、明查与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全乡58户贫困户帮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已经脱贫的22户后扶工作,通过乡纪检监督后扶工作,确保脱贫困再返贫。

我乡的“双攻坚”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灾后重建工作已完成,扶贫攻坚已经脱贫困22户,但也还存在36户脱贫重任,帮扶力度还有待加强。

1、加大保脱贫的工作的帮扶,团绕产业帮扶促发展。

2、加强监督脱贫政策的落实,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3、重点针对即将脱贫对象实际,加强帮扶力度,早日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4、对已脱贫的对象,加强产业帮扶,开展后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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