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

时间:2023-12-26 作者:飞雪

撰写情况报告需要具备清晰的逻辑思维和系统性的分析能力。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情况报告的写作模板和结构,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快速上手。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一

根据江北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江北区人事局核准,江北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48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体育1名,初中社会2名,初中美术1名,初中科学3名,初中音乐1名,初中计算机1名,科研1名(需教育管理类研究生);小学语文10名,小学数学7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音乐5名,小学体育5名,小学科学1名,小学计算机2名,小学美术1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二)招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符合第6条)。

1、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宁波市生源师范类浙师大、宁大、杭师大毕业生;

5、江北区生源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6、在江北区内学校任教半年以上的-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宁波市教坛新秀、宁波市学科骨干的不受毕业届数的限制,但必须在40周岁以下)。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原则。

(二)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区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应的考核。

考核分两个环节,先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再进行面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的成绩(成绩低于60分自行淘汰),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两项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备份1人)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办法参照教师资格认定。

考虑体育专业学科的特殊性,先进行体育基本技能测试(不记总分),合格者再参加笔试和面试,程序参照上述环节。

(四)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组织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北区教育网和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因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不再替补。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则由区教育局报区人事局,确定是否继续招聘、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月9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江北区教育局人事科204室报名(江北大吉巷22号,白沙公园对面)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报好《江北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表》(见附件),并将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在划定是否为本区域生源时,以入学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

(四)未取得毕业证书或本科生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五)被录用人员须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再继续聘用。

(六)《江北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准考证,届时可在江北教育网上下载。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江北区教育网。

(七)本简章由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北区教育局:87668723宫老师。

附件1:报名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或户籍证明(要求能证明生源地)及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复印并要求盖有学校公章。

(4)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自荐材料一份;

(6)一寸免冠彩照2张;

(7)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江北教育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应聘者的所有资料恕不奉还。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二

当前,xx市(县)企业财务会计素质总体情况较好,无论政治思想觉悟与业务工作技能基本适应企业财务工作需要,能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财务工作宗旨,根据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要求,适应新的市场形势变化,较好地完成财务工作任务,切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时能够做到爱岗敬业、知法守法,正确处理做好财务工作与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又促进了企业经济建设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当前企业财务会计素质存在的问题。

1、企业部分财务会计政治素质不够高。

要做好企业财务工作,财务会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要求,完成财务工作任务。但有的会计人员对企业领导唯命是从,不敢提不同意见,对不符合规章制度的业务不敢拒绝办理,损害国家利益的事不闻不问,政治素质不够高。

2、企业部分财务会计业务素质不够高。

少数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核算不够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未能正确及时核算企业各项收支和盈亏,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成果;凭证、账簿无摘要,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更正方法不正确,会计凭证制证人、复核人、财会主管人章印不全;资金管理存在漏洞,没有严格按照银行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使用现金,有大额现金支付的现象;部分企业只有年度财务分析,季度分析、专题分析不够,财务分析质量不高。

3、企业部分财务会计服务素质不够高。

企业部分财务会计努力奉献、自觉服务的观念不强,团队意识缺乏,协作精神不够,下车间深入职工少。对部门间配合不主动、不积极。对职工有关财务方面的咨询懒得回答,不愿积极解决职工提出涉及财务方面的问题。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学习锻炼,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企业财务会计要通过加强学习锻炼,提高四方面素质:一是政治素质。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立志献身财会事业,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二是知识素质。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不断发展形势的需要,参与现代化企业管理,要熟悉国家的财政、财务法规,掌握财会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相关专业知识包括财政、税务、法律、金融、市场、外贸、外语等。三是道德素质。要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严守职业道德,不受他人和其他因素的不良影响。要廉洁自律,坚持依法行”事”,依规办”事”;不受拜金主义影响,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四是心理素质。要具备遇事不惊,沉着冷静、决策果断和为完成企业既定的经营目标化解阻力,迎难而上的心理素质。

2、树立先进思想观念,当一名合格财务人员。

企业财务会计要树立先进思想观念。一是市场、竞争、风险观念。市场是企业生存的基础,企业的各项理财活动都要围绕市场开展。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企业要参与竞争就必然会有一定的风险。因此,除了要树立市场观念外,还要有竞争意识,同时要高度关注理财领域的财务风险,树立风险意识,并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二是政策观念。要熟悉政策,特别是财经方面的政策,做到一切财务活动的运行都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三是关系观念。要处理好企业与投资者、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及企业与职工等方面的关系。要处理好企业与税务、工商、银行、财政等部门的关系。只有处理好这些关系,企业财务工作才能得以顺利进行,取得成绩。四是参与观念。要树立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的思想观念。既做好本职工作,又有大局和全局观念,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运筹帷幄。五是信息观念。要树立全面的信息观念,注意收集、整理、把握和正确运用各种财务信息,能为企业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会计信息。六是决策观念。要掌握财务预测、经营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六种基本方法,树立决策观念,不仅要参与企业生财、聚财、用财的研究,还要能提出最佳的可行的决策意见和为完成决策所应采取的措施。七是效益观念。要树立效益最大化观念,这是企业生产经营追求的最终目标,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的高低决定着企业效益高低。树立效益观念包括了树立成本核算观念、增收节支观念、资金的时间价值观念和盈利观念。财务工作要紧紧围绕提高效益这个目标通过成本否决,落实消耗定额,通过开源节流、增产增收、节约开支、加速资金周转等办法,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八是法律观念。要树立法律观念,充分认识法律的重要性,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理财、依法治企业。不仅要贯彻有关的会计法规,还要了解、贯彻与会计工作有关的其他法规,使会计行为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进行活动。

3、提高工作业务能力,适应全面财务工作的需要。

企业财务会计要提高工作业务能力。一是理财能力。要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和信贷计划,负责筹措资金,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并将计划与执行情况报告给企业领导。要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监督,督促企业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要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和财务制度,利用财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要协助企业领导对企业经营、投资等问题做出决策,承办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是创新能力。要具备不断进取的开拓创新能力,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不思进取就不配当一个财务人员,要不断地开拓,创新,推进财务工作的开展。三是协调能力。要妥善处理与上级、同级之间人际关系的能力。财务人员在处理与上级的关系时,要获得上级的信任和理解,表现在要“服从”上级,若有疑义,用适当的方式加以说明。在处理与同级的关系时,要互相配合,分清职责,不争名夺利。要了解上级,就是要把握上级的整体思想;了解同级,就是要相互沟通信息,协调一致。对上级应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对同级不相互嫉妒、相互攻击。

4、树立服务意识,全面做好财务工作。

随着时代的发展,财务知识已不是财务人员的专门知识,已进入千家万户,普通职工也要使用到。财务知识的普及,一方面消除了部分职工以前对财务会计的误解,以为财务会计每天坐办公室、用电脑,工作很轻松!使他们懂得财务工作是非常烦琐的,必须要认真、细致、耐心,才能做好;而要做好财务工作,实现零差错,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决不是轻而易举可得。另一方面他们碰到财务上的困难,需要向财务会计咨询,需要得到财务会计的帮助。为此,我们财务会计树立服务意识,帮助职工掌握基本财务知识,提高职工理财水平。比如:要指导、帮助职工怎么填支票、怎么开发票、怎么识别真假发票等等。在服务好职工的同时,也要服务好企业内部各部门,促进企业整体工作的发展。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三

中共天城县委:

1-4月,我县财税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财税工作会议、县委十届三次全会会议精神,围绕年初县人代会提出的财税目标任务,以“先教”活动为契机,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税监管,各项税收征管入库情况良好,财政预算运行情况平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截止4月25日,全县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27,638万元,比上年增收4,408万元,增长19%。在财政总收入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756万元,比上年增收3,680万元,增长24.4%。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21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0.5%,比上年增收3,059万元,增长42.8%;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42万元,比上年增收621万元,增长7.8%。完成上划中央“两税”收入3,774万元,比上年增收359万元,增长10.5%。完成上划“所得税”收入5,108万元,比上年增收369万元,增长7.8%,其中:上划企业所得税完成2,240万元,比上年减收494万元,下降18.1%;上划个人所得税完成2,868万元,比上年增收863万元,增长43%。

全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2,800万元,比上年减支166万元,下降1.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95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2.3%,比上年增支1,137万元,增长19.5%;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842万元,比上年减支1,303万元,下降18.2%。

(一)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214万元,比上年增收3,059万元,增长42.8%,增长势头较好,为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数25,200万元的40.5%。分税种看主要是:增值税完成1,1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27万元,增长23.5%,主要是烟草企业增值税增收、云南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销售收入比上年增加,以及云南滇能天城发电有限公司投产增加收入而使增值税增收,其他方面还有煤炭价格上涨、炼焦生产扩大、供电价格上涨也使增值税增收。由于主体税种增收,带动附加税费的增收,其中城建税完成531万元,比上年增收91万元,增长20.7%,教育费附加完成3,440万元,比上年增收436万元,增长14.5%;企业所得税完成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万元,下降17.6%,主要是烟草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减少所致。其他税种有增有减,增减幅度不大。

(二)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1万元,增长7.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完成8,506万元,比上年增收589万元,增长7.4%,主要是生态园、湖泉公寓、州烟草公司等建设土地征用取得收入。

(三)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958万元,比上年增支1,137万元,增长19.5%,为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数31,200万元的22.3%,支出进度偏慢,主要原因是资金调度困难,一些专项支出尚未拨付;部分项目尚未实施,资金无法拨付。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8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03万元,下降18.2%,主要是由于上年的城市土地开发建设支出基数高。

(一)认真落实各项收入指标。财税部门根据县人代会通过的预算收支方案,结合上级财税部门下达的任务,将收入任务及时下达到各乡镇,分解到各征收机关,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肩上。

(二)积极组织各项收入。财税部门一手抓“先教工作”,一手抓“组织收入”,做到“先教”工作见成效,组织收入见成绩,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8,756万元,比上年增收3,680万元,增长24.4%。

(四)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财政部门在确保工资发放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合理调度资金,支持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到4月25日,共拨付专项资金6,4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专项资金800万元,基金预算专项资金5,600万元。与此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小金库检查工作,抽调人员对上年度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开展税收宣传工作。今年的税收宣传月,税务部门开展了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头四个月,各项税收征管入库情况良好,财政预算运行情况平稳。但全面分析20全县的财税工作,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收入方面: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税率降低了3个百分点;因一些不可比的因素将上年的收入基数撑得过大,今年要在高基数上求增长非常困难。因此,要完成与省政府鉴定的县域经济财政考核目标(即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12%),任务非常艰巨。支出方面:教育部门“一费制”全面推行,乡镇卫生院离退休人员由差额供养变为全额供养,公安系统执行新的公务费标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卫生人员、中小学教师划入地方管理,保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归还到期债务等将进一步增加财政支出压力,预算平衡困难。

五、下一歩的财税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做好分析调查工作。一是做好税源分析工作,财税部门要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纳税大户进行税源调查,摸清底子,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控,确保主体税种稳定增长,全面实行征、管、查三权分离,加大稽查、处罚力度,走强化税源控管、堵漏增收的.新路子;三是要将农业税税率从5%降至2%的政策尽快落实到农户,以便加强对今年的农业税征收管理。

(二)千方百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要完成今年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任务非常艰巨。在组织收入上,一是要重视对零星税种的征管,既要抱“西瓜”,也要拣“芝麻”;二是要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入管理;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做好税收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一是牢固树立“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思想,切实落实好“两个务必”的要求,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二是严格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弥办发〔〕10号文件,加大财政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力度,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是严格预算,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用车、开会、电话、接待”支出。

(四)加大财源建设的力度。一是加强与省州有关部门沟通,尽快落实县域经济发展重点扶持项目和扶持资金;二是要全力筹措资金,支持天城工业经济园区的规划建设,加快财源建设的步伐,为财政增收打牢基础。

以上是我县今年1-4月的财政预算执行及财税工作报告的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增收节支”这一财税工作的主题,树立科学的理财观,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天城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四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点,是巩固和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条件。为了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了解掌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现实状况,以及在贯彻执行会计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近日内蒙古额尔古纳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对我市的村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运行情况。

额尔古纳市辖行政村4个,从xx年开始实行了“村财民理乡代管”为内容的村财务管理机制,并且制定了配套的具体管理办法。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的负责人,基本上是乡镇办事处的会计人员,负责“村账乡管”的日常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实绩考核内容。村会计员(实为报账员)实行按月办公制度,每季度向群众张榜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乡镇办事处与各村村委会明确各自的职责。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年终审核,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统一规范管理。经过几年来的运行,收效很大。既加大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消除了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又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xx年财政部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已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了便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人员理解执行,qq超拽分组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统一安排步署,于xx年底对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学习培训。在全面贯彻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各乡镇办事处统一了会计账薄,统一了记账凭证,统一了记账方法,统一了会计档案,规范了票据,规范了会计科目,会计管理职能真正延伸到村一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起到了一定的当家理财作用。与此同时,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具体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等等,起到了一定的约束机制作用。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应收账款增多导致资金沉淀,资产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导致集体利益受损。二是有的村民往来帐采取重复记息,导致不良债务增多,村级债务化解难。三是开支大手大脚。

(三)报销审批不规范。一是审批不够规范。二是账款结报不及时。三是报销凭证不够规范。

(四)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一是会计账薄、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二是乡镇办事处会计与村会计员自行记账,对账不及时,凭证传递方法不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不善;三是有些村办公条件差,实行村账乡管前的会计凭证自行保管,因保管不善难免遗失;有的会计人员调整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

(五)财务公开不规范。一是乡镇办事处代理记账的审核问题。由于农经人员不熟悉村务,业务素质较弱,原则性和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存在着重记账轻监管,只审凭证,不审开支合理、合法,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证得以入账。二是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开、公布,无关紧要的公开,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

(六)村级会计人员的队伍不稳定。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成员每三年选举一次,全体村民“海选”产生。每产生一届村委会,就更换一届会计人员,造成村级会计人员队伍极不稳定,从而贯彻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阻力巨大。而且,会计人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现象普遍存在。

(七)财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有的村财务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村主要干部一人说了算,收入不进账,支出无票据。有的村坐收坐支十分严重,村账乡管是个空架子。有的村新一届领导不与上一届领导办理工作交接,旧的不交账,新的不接受,合同协议都没有,债权债务不清理。

三、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存在,其形成原因,一是法制、政策宣传不到位,村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机制不健全。三是法规制度不融合,执行过程阻力大。四是农村市场主体不完备,造成会计人员零核算。五是领导干部认识模糊,重视不够。由于领导干部自我发展意识不强,仍然存在等、靠、要的习惯心里。

四、建议。

(一)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经济载体,完善农村市场主体。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以家庭社会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最基本的制度。来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它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应当长期坚持下去。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统”的一层主要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力,为生产农户提供配套服务,逐步形成链条式发展模式,促使农民发挥特长,专业化经营。这样一来,既可形成产业优势,又可避免农户在混合性经营中顾此失彼的弊端,还能够提高市场经济运作能力。会计核算有了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方可实施。

(二)建立村级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制定“五统一”管理机制。一是统一乡镇办事处统管资金帐户。全乡镇办事处各村所有资金收入,存入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村只设一个支出帐户,辞职信范文使用资金时向财务会计中心提出申请,由统管帐户拔入支出帐户。二是统一报帐日。每月30日为统一报帐日,村报帐员携带本期收款、付款发票、现金日记帐,收款凭证存根,现金结报单到财务会计中心报帐。三是统一实行收付款凭证领用登记制度。各村统一使用额尔古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付款凭证。四是统一实行开支审批制度。五是统一财务公开。各村理财小组每季度监督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等情况并予以公布。同时,每年进行一次村级民主理财,直接接受村民的监督。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4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308.87亿元,当年支出327.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14.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953.98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141.33%、250.6%、131.99%、264.17%;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78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2014年,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全口径预算执行不断规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未及时申请拨付使用。从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9.13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19.15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79.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仍继续安排预算。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2010年已完成,但2011至2014年仍每年安排预算额度1086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内控不健全。有3个部门单位17项专项资金没有制订相应的项目评审办法和验收办法。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有2个部门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会签、审查时间长达4、5个月才安排使用。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有3个部门单位3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有43个部门单位192项专项资金未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或分配信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由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参考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收入等4项政府性基金2012至2014年的收入实际执行数均为预算数的1.5倍以上,差距较大,最高的达5.34倍。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1.02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1.69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未及时归还各市社保基金利息收入415.1万元。省财政未将2012年4月至6月归集各地级市委托中央投资运营的社保基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415.1万元及时划归各市。

2.少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4001.3万元。省地税局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方法征收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导致实际征收金额比应征金额分别少2162.6万元和1838.7万元。

3.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发现,截至2015年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今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

2.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省财政未将1家省属企业2013、2014年上缴的利润收入587.1万元,纳入当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4个市2013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8个市(除深圳市外)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税收实现稳步增长,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2个市未将7家委托代征单位收取的2.15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有2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11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有1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有3个市利用10家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1.72亿元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有1个市将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1.58亿元违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有2个市应征未征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税费1.46亿元。

(三)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8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4.34万宗涉及面积75077.36万平方米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743宗,核实其中472宗涉及面积4441.3万平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4.64亿元。

(四)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7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7个市5.99万宗涉及面积13032.89万平方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1872宗房产,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362宗,核实其中106宗涉及面积196.18万平方米房产应征未征房产税3484.9万元。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36.52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48.67亿元、所属单位87.8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8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14年年中追加预算2.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9.64%;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680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3.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二)有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5.72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1.18亿元。

(三)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11.18%,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8597.8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59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四)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6346.5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社科院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25.4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179.3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17.8万元。

(五)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258.7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67.6万元;省法制办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13.8万元;省伦教蚕种场以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13.5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六)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2.11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17.1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047.8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14.6万元。

(七)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14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2000万元;省知识产权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131.3万元。

(八)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79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1999年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912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432.1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124.2万元应收款超过10年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九)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568.3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12至2014年度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3254.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18.49万平方米,涉及金额1.54亿元。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17.16万平方米。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174.9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98.5万元。五是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1274.8万元。六是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9.85亿元。

(十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5.7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4.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77.1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145.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88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7.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3.7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79.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149.5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376.4万元。

(十二)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费用超标准206.9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354.7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79.5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20.7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104.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89.8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08.9万元。

(十三)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7个部门单位263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24.5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1.7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差旅费6.3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45.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93.9万元。

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审计署、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2014年分两个阶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2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25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总体上推进正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3个高速公路项目因受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总体仅完成计划征拆量的31%。其中有1个项目截至2014年9月底仅完成年度计划的1.54%。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有2个区因承接机构职能不健全承接不了上级下放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室设置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有4个市因没有合适的社会组织来承接,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50项应转移事项仍保留在原机关实施;有2个市、1个县的护理学会已承接的“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仅有1名全职人员或仅由兼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办理,影响服务质量。

(三)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限制条件多、覆盖面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同时满足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和应纳税所得额等多种限制条件,制约了政策的实施,如有2个市2013年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均不到30%。

(四)部分地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作不落实。有3个市的工商部门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其他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简化有关行政许可办证程序和要求;有1个市的工商部门尚未建立“宽进严管”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2个市的工商部门虽已初步建立此平台但公示的信息量不充分、不完整,与公安、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也未能实现互联共享和同步监管。

五、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一)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涉及省财政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减排量“以奖促减”奖励资金、水泥厂脱硝奖励资金、污染减排预留资金、省级配套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共8.3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2个市的3个项目未验收即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项目获得的专项资金比补助标准少1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在建项目未完成即提前获得奖励资金300万元。

2.有2个县挪用省级财政污水处理奖励金1466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等支出。

3.有6个市未能按要求完成省“十二五”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任务,其中有1个市2012和2013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92.6公里,全部未完成;有3个市2012和2013年共计划建设15座污水处理厂,实际仅完成4座,有11座未按计划完成。

4.有7个市的81座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泥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占7个市133座污水处理厂的60.9%,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5.有4个市的35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其中有21座运营1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未达到60%的标准。

6.有4个市的1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投资额8.65亿元。

(二)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专项和政策性能繁母猪、水稻种植、农村住房、渔业等涉农保险保费补贴专项共2类资金1.60亿元,占资金总量7.31亿元的21.89%。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推广涉农保险存在硬性摊派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违背商业保险自愿原则,将政策性涉农保险作为硬性任务分解下达,有的将参保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有的甚至采取与休渔补助等其他惠民政策相捆绑的形式,导致个别地区为完成投保任务弄虚作假。如有1个市的3个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种植投保任务而制造虚假标的投保,造成多支付财政资金51.2万元;有1个市的1个村虚构耕地承包合同为不愿投保农户集中投保;有5个市为完成农村住房保险投保任务,利用财政资金统一为农户购买保险,但农户没有承担相应的保费。

2.补贴政策落实不理想。一是参保率低。8个市的能繁母猪保险平均参保率仅为35%,其中有2个市没有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二是资金压力大。由于统计部门提供的能繁母猪数远低于农业部门核实的数据,有关部门预拨的资金不足,各市代垫付资金的压力大,造成8个市均未能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三是部分资金未及时到位。有3个市渔业保险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涉及资金159.9万元。

3.承保机构管理不够完善,服务不到位。一是省渔业互保协会的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存在漏洞,不能识别保单日期录入错误,可以随意删改相关信息,投保价值填报存在随意性。二是对投保农户服务不到位。有3个市的部分承保机构查勘定损、理赔不及时。三是水稻种植保险的个别承保机构存在未按要求对投保、报损和理赔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参保信息不准确,对理赔的审核把关不严谨等问题。

(三)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4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6个市本级和5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我省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3.72万户(套)。审计结果表明,16个市共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70.8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8.37亿元,银行贷款32.47亿元,实际完成开工任务4.93万户(套),完成率132%,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3个市本级、10个县2675户(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开工。

2.有1个市本级、8个县通过虚报任务数套取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768.8万元;有1个县的1个施工单位虚报土方工程量,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18.4万元。

3.有1个市本级、3个县的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共2092.3万元闲置1年以上,最长的达3年,涉及金额116万元。

4.有1个市本级的1个建设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资金5374.6万元用于城市改造项目建设。

5.有1个县的1个项目违规使用土地共73.65万平方米。

6.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有1个县2个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74.7万元;有3个市本级、3个县9个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即开工建设;有1个市本级、1个县2个项目的448户(套)棚户区改造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即进行施工;有1个县1个项目的117户(套)棚户区改造住房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市2011至2014年6月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欠发达地区乡镇文化站补助资金、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覆盖工程资助等共1.26亿元,占资金总量2.94亿元的42.86%。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8个市共有74个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申领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33.4万元。

2.有91个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未如期完成,有624间电子阅览室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配置相关设备。

3.有1个市虚报6个项目冒领资金294万元,其中有2个项目150万元用于住宅小区会所装修、私营企业设备采购等支出,有4个项目144万元用于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建图书馆等名义支出。有1个市的9个项目单位挪用116.9万元用于场地整修、经营性文艺演出等支出。

4.有3个市的5个项目单位存在违反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规定问题,涉及资金390.3万元。

5.文化设施利用效果不理想。一是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低。抽查7个市的5个图书馆、83个文化站、63个文化室及其151个电子阅览室,有74间电子阅览室闲置,占49%,有500台电脑存在故障、闲置、挪作他用等情况,占比38.2%。二是免费开放政策落实不到位。有7个市的74个公共文化场所“四有”制度落实不全,占抽查总量的68.5%,有2个市的3个公共文化场所被用于出租和开办收费培训班等用途。

(五)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8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3.1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6个市的相关部门单位挪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5839.9万元用于日常经费等开支。

2.有6个市未按规定条件和标准发放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涉及金额3059.7万元。

3.有5个市的15个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虚报冒领、骗取培训补贴资金439.2万元。

4.有2个市未按要求落实财政配套资金321.9万元。

5.资金管理不规范。有4个市未按规定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涉及金额9701.9万元;有2个市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涉及金额3917.2万元;有1个市将已安排作为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400万元违规转回财政专户。

6.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有5个市的培训机构分别存在违规分解转包培训任务、聘用无资质教师授课、超认定范围开展培训、未按规定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问题;有2个市的鉴定与培训机构未实现分离,影响技能鉴定的独立性。

7.基础管理工作不完善。有4个市的促进就业基础信息资料和台账设立不完善;有2个市违规认定定点培训机构12个;有1个市2个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账务管理混乱,部分支出以白条抵账。

(六)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清远、云浮等6个市及所属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0至2014年6月列入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151个项目的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共16.87亿元,截至2014年6月已拨付使用8.76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14年6月底,6市已获初步设计批复、中央及省财政已下达资金的99个项目中有19个未开工,占19.2%;已申报完工的41个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有28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其中有10个项目建设进度低于40%。

2.市县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低。截至2014年6月底,有5个市(含县)的总体资金到位率仅为19.8%,未到位资金共6.68亿元,其中有3个市本级财政没有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各级财政已拨付6市的专项资金16.87亿元中,尚有8.11亿元(占48.07%)滞留县级财政部门。

3.部分市县财政部门未能有效履行审核职责。有5个市11个县的27个项目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财政报账制,涉及资金1.77亿元;有2个市5个县的14个项目预算未按规定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4.部分项目单位套取、挪用专项资金。有4个市7个县的8个项目单位虚报工程完成量套取财政资金1163.7万元;有6个市20个县的31个项目单位存在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金额1933.8万元。

5.部分项目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有5个市8个县的10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699.7万元;有4个市7个县的19个项目存在违规发包与分包行为,涉及金额2432万元;有3个市3个县的4个项目对施工、勘察设计招标违规设定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及金额3353.1万元;有2个市4个县的5个项目存在提前开标、未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等问题,涉及金额9394.2万元。

6.部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有1个市1个县的2个项目违规采用建设-移交(bt)模式建设,涉及金额5091.9万元;有3个市5个县的7个项目未按批复内容建设,擅自减少工程量或变更建设内容,工程施工未达设计标准;有5个市16个县的20个项目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或偷工减料;有3个市7个县的8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影响已建成河堤的使用效果。

7.部分项目的'监理履职不到位。有3个市4个县的5个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量审核不严,造成多支付工程款857.5万元;有4个市17个县的37个项目分别存在监理工程师违规同时在两个以上项目进行监理工作、未按约定组建监理部、监理人员无资质等问题。

(七)对口援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广州、佛山、东莞等3个市,对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广东省安排援疆项目58个,援建资金13.59亿元,截至2014年9月底,援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完成投资7.60亿元,完成进度56.0%,项目年度累计支付资金6.42亿元,完成进度47.3%。审计结果表明,我省2014年援疆资金能及时到位,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跟踪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的问题:

1.疏附县商贸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增工程未经招投标直接委托施工单位实施,涉及金额810.9万元。

2.有11个项目分别存在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概预算或者项目实施方案,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问题。

3.疏附县吾库萨克乡富民安居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多计造价123.8万元。

4.伽师县城市生活示范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伽师县社区行政服务中心2个项目未经批准增加建设内容,投资超出计划880万元。

5.伽师县胡杨林生态公园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尾款62.7万元。

6.伽师县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调整建设规模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减少总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

7.已完工的3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移交等工作。

对援疆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

六、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20个市本级及10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4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省本级和深圳市由审计署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个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0.25亿元,完成开工任务3.8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6.37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62万户,完成率分别为110.2%、107.8%、147.6%。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闲置。有3个市本级、11个县财政补助资金3.71亿元闲置一年以上。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有3个市本级、6个县少安排资金3365.7万元;有2个县保障房销售收入290.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3.部分地区保障房分配和货币补贴控制不严。有2个市本级、4个县35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35套;有1个市本级、2个县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导致27户违规享受保障房;有1个市本级、5个县未及时足额发放416户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45.4万元。

4.部分地区保障房退出机制仍不够完善。有4个市本级、11个县134户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仍违规享受保障房;有3个市本级、3个县住房保障机构未按规定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

5.个别保障房被违规使用。有1个市本级、1个县7套保障性住房被个人违规转借、出租。

6.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有7个市本级、13个县5771套已建成保障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过1年;有1个市53套大户型经济适用房空置超过4年。

7.部分保障房后续管理不到位。有2个市本级、3个县3239套保障房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影响分配使用;有5个市本级、5个县2190户欠缴租金395.6万元。

8.个别地区未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有4个市本级、3个县未完成开工任务1343套,占应完成开工任务的28.92%;有2个市本级、4个县未完成基本建成任务551套,占应完成基本建成任务的6.13%。

(二)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江肇、汕揭(揭阳段)、佛开(谢边至三堡段)、广珠西线(三期)及韶赣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了部分参建单位和佛山、韶关、中山、江门、肇庆、揭阳等6个市征地拆迁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对70个施工标段的建安工程费用及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进行了抽查,发现建设单位多计工程建设成本9.06亿元。

2.有55个施工、服务、采购等单项合同超过规定限额未经招标,涉及金额1.42亿元。

3.有52个施工及服务项目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涉及金额1.15亿元。

4.有1个项目建设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743.4万元。

5.有1个市未足额支付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货币补偿3200万元;有1个市未按规定上缴耕地开垦费省级分成810万元;有1个市违规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500万元;有1个县占用青苗补偿款23.7万元购买小汽车。

七、10所省属高校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对广东工业大学等10所省属高校2011至2013年度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涉及资产总额255.12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是:

(一)资产数据反映不准确、不完整。有6所高校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2013年末两账差异1.66亿元;有3所高校392.5万元捐赠资产、1所高校200万元对外投资未入账;有1所高校2个下属单位资产31.3万元、负债17.6万元未纳入学校报表反映;有10所高校无形资产未按规定核算。

(二)校舍出租管理不规范。有9所高校未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和财政部门审批,擅自出租校舍,涉及出租面积27.92万平方米,占2013年底10所高校出租校舍面积的99.25%;有8所高校校舍的招租方式不规范,且未采用评审或评估、公开询价等方式确定价格,涉及年租金7657.2万元;有4所高校校舍租期超5年规定期限,最长租期达20年。

(三)违规利用校产资源存在风险隐患。有1所高校未经批准将校区面积约2万平方米场地使用权与私营企业合作开发项目,存在国有收益流失风险;有1所高校股权转让款200万元未及时收回。

(四)个别基建项目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有1所高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管理、验收和结算审核各环节均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涉及金额6021.3万元。

(五)基建工程后续管理核算不规范。有7所高校部分校区交付使用至今10年,仍未完成工程竣工决算,也未能对其办理产权登记、结转固定资产并实行规范的核算和管理,涉及金额85.75亿元。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4个市201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4个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善财政管理职能,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积极组织增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预算编报不完整。有1个市的4个市属非建制区的预算草案未报市人大审议,涉及预算收入104.94亿元、预算支出101.4亿元;有2个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2个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预算收支反映不实。有2个市少列预算收入21.57亿元;4个市多列预算支出111.41亿元,影响了当年财政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财政收支控制不严。有3个市未按规定标准严格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3个市超范围支出土地出让金、排污费、预备费等财政资金11.75亿元;有1个市无预算支出3104万元,用于投资项目建设等支出。

(四)有2个市部分国资收益未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7.8亿元;有2个市违规减征、应征未征非税收入3.05亿元;4个市未及时上缴省级分成非税收入5744.9万元。

(五)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有3个市历年借给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乡镇或企业的财政资金69.27亿元未及时清理收回,其中有5.71亿元借款超过16年;有2个市36个财政资金账户设置不合规;有2个市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年末结转累计28.57亿元。

九、企业审计情况。

对广新集团、丝纺集团、建工集团、省联合电子公司、航运集团、南粤集团、物资集团等7户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涉及资产总额118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措施推动国企转型升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会计信息反映不实。7户企业多计资产125亿元,多计负债80.4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44.6亿元,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资产评估增值依据不充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额等问题。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7户企业共有38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占抽查事项的14.5%,主要包括未报省国资委审批或备案、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可研不充分、违规出借资金或担保、从事高风险业务等问题。

(三)内部控制不健全。有4户企业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48亿元资产存在损失风险;有1户企业私设“小金库”237.7万元;有2户企业违规超额发放薪酬或列支工资性支出1291万元;有1户企业提取现金815.8万元用途不明,相关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户企业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合同和施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企业积极整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84项,对5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十、外资审计情况。

对2013年8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项目投资额12.9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国外贷援款项目对我省改善自然环境、节能减排、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等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各项目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个别项目建设违规。有1个项目的2个子项目执行单位未经批准超出估算3998.6万元进行招标和建设。

(二)个别项目变更多、进度缓慢。有1个项目的2个子项目因用地未落实、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申请退出,变更新的实施单位;有1个项目的26个合同中有20个由于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或取消未能按时完成。

(三)个别项目内部管理薄弱。有1个项目的6个子项目在贷款协议生效1年后仍未设账进行财务核算。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监督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省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5年5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23.87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27.56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0.46亿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0.96亿元;处理有关责任人19人,有关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9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十一、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完善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细化预算编制,量化支出标准,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核。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健全预算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完善预算公开信息,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程序。

(二)硬化预算支出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规范会议费、差旅费支出管理,严格公务支出财务管理及报销审核,落实预算支出管理责任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完善项目资金备选制度,强力推进部门与行业间专项资金整合,不断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合理控制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项目执行单位违法的惩治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管。充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加大对重大项目稽查和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强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理顺主管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和财务关系。把资产的真实完整、保值增值作为重点,建立透明、规范的资产管理体系,完善资产管理和使用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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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六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县政府安排县审计局对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对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扶贫办等5个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依法生财理财,努力增收节支,全力保障“5+1”项目及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4年,全县公共预算收入77755万元,较上年增加17727万元,增长29.53%,占调整预算77000万元的100.98%。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预算内全年上级补助收入及国债转贷收入333226万元,较上年增加35256万元,增长11.83%。

民生投入持续增加。2014年,实施民生工程36项,在省级33项基础上增加3项,民生工程投入97680万元,较上年增加1093万元。进一步加大民生支出,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群众。

推动发展更加有力。2014年,预算内拨付县城投公司、汇金公司和现代产业园区资金215579万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兑现落户园区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融资力度,2014年通过县城投公司融资平台获批13个融资项目,当年提款177500万元。进一步充实担保机构资本金,2014年新增利达担保公司资本金4000万元,带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3600万元。

依法理财深入推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重点税源管控,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收入目标超额完成。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对部门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追加。加大存量资金清理整合,清理历年项目结余资金1480万元用于民生工程,清理整合农业项目资金1600万元扶持现代农业发展。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部门预算编制更加规范,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年初预算编制到位率和财政预决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劳务委派、服务外包等方式,将公共服务事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和技术服务事项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府债务的管理权限、审批程序、适用范围、偿还责任及管理机制,对全县政府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锁定存量债务规模,有效防控财政运行风险。支持农村综合改革,以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农村公益设施建管机制、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1、县本级财政收入情况。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14年县本级财政收入预算48270万元,2014年县本级实现财政收入58454万元(中央收入16823万元,地方收入41631万元),较上年增加16792万元,增长40.3%,完成预算的121.1%。收入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51093万元,其中:增值税4596万元,消费税11万元,营业税13362万元,企业所得税13637万元,个人所得税1168万元,资源税50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171万元,房产税440万元,印花税333万元,土地使用税1421万元,土地增值税1330万元,车船税234万元,车辆购置税3749万元,耕地占用税1834万元,契税7757万元;非税收入7361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3160万元,罚没收入1882万元,专项收入139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87万元,其他收入111万元,中央级非税收入25万元。

2014年,省财政补助我县公共财政预算资金279470万元,具体构成是:税收返还308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59770万元,其中:体制补助3532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212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6454万元,结算补助699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补助183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2893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补助1022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补助1287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补助1923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4634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49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758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91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6616万元。

2014年,县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320922万元,较2013年增加40329万元,增长14.4%,完成年初预算175756万元的182.6%。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12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230万元,教育支出687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319万元,节能和环保支出411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402万元,农林水支出610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81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5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26万元,金融支出471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85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37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49万元,其他支出3551万元。

2014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33903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4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94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100万元,上年结余31万元,调入资金1695万元,减补助乡镇支出11711万元。县本级财政总支出3390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0922万元,上解中央支出16823万元,上解省级支出17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0万元。

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06129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5800万元(国有土地权使用出让收入23930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832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90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500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635万元,育林基金1265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2119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314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7万元,公共住房租金收入108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7693万元,基金补助收入42636万元。

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98631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8983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9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29万元,农林水支出2726万元,教育支出278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0万元,其他支出1099万元),上解支出-20万元,基金补助支出8815万元。

收支相抵,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7498万元。

2014年,社会保障基金总收入21120万元,其中: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收入2048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3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4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50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3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5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49万元),上年社会保障基金结余637万元。

2014年,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支出2088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4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50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3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5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47万元。

收支相抵,2014年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滚存结余239万元。

2014年,县财政下达本级预算支出指标630781万元,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1、公共预算支出指标32244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部门预算75412万元,年初代编重点专项预算和项目配套支出指标(非部门预算)33025万元,目标考核、招商引资等奖励支出指标1572万元,工资、义教经费等结算支出指标6239万元,非税收入结算支出指标2625万元,分解上级专款支出指标180829万元,税收征管业务费支出指标900万元,县长办公会议批准追加支出指标4782万元,列收列支指标17415万元,减财政监督追减指标358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指标30834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指标243249万元,分解上级基金补助支出指标42656万元,育林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安排支出指标1952万元,社保基金支出指标20483万元。

1、虚列支出12772.7万元。2014年12月,总预算将上级财政年底拨入的专款以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考评、双拥、效能建设奖励等资金12772.7万元列支转入暂存款。

2、非税收入退库420.80万元。2014年12月,总预算将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征缴入库的征地管理费收入420.80万元,以“误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缴入国库”名义退库。

3、预算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未缴国库100.83万元。2014年,预算内专户存款利息收入57.19万元,加上年结转利息收入43.63万元,合计100.83万元未缴入国库作为预算收入。

4、个别超拨资金。2014年超预算支出指标,调度张冲乡政府资金850万元。

5、自我保障不足问题依然突出。2014年,县级财政公共预算收入58454万元,仅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0922万元的18.21%,占当年财政公共预算总支出339019万元的17.2%,严重依赖转移支付,自我保障能力严重不足。

二、非税收入审计情况。

(一)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

2014年度,县非税局征收管理的非税收入38203.66万元,加上年度滚存结余6963.75万元,非税收入合计45167.41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划缴非税收入38051.82万元(其中:缴入国库23937.50万元,缴入专户14114.32万元)。收支相抵,2014年末结存非税收入7115.59万元(其中:应缴未缴国库收入6337.24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收入778.35万元)。

1、2014年度,县非税局“应上缴非税收入”24504.33万元,加上年度结余5770.41万元,合计30274.74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缴入国库“应上缴非税收入”23937.50万元。2014年,县非税局“应缴国库财政收入”结存6337.24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3956.21万元,政府性基金156.65万元,专项收入84.79万元,罚没收入208.74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930.85万元)。

2、2014年度,县非税局“应缴专户财政收入”13699.33万元,加上年度结余1193.34万元,合计14892.67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缴入国库“应缴专户财政收入”14114.32万元。收支相抵,2014年,县非税局“应缴专户财政收入”结存778.35万元(其中:教育收费结存389.86万元、卫生收费结存388.49万元)。

2014年度,县财政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单位预算外收入17151.76万元,加上年度滚存结余1143.95万元,收入总计18295.71万元。2014年度,县财政局财政预算外专户存款支出17011.46万元。收支相抵,2014年末,县财政局财政预算外专户存款结存1284.25万元。

(三)非税收入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7546.46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将县直和乡镇非税收入3037.43万元转入县预算外专户存储,未缴入金库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2014年末,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户暂存各单位财政资金所形成的利息收入934.03万元未缴入国库;2014年,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将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575.00万元全额缴入县财政专户,未缴入金库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

2、应作未作预算收入1645.13万元。2014年12月,县非税局将非税收入1645.13万元(其中: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921.21万元,罚没收入640.68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3.24万元),通过调入资金方式缴入国库平衡当年预算,未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进行核算,导致当年度预算收入不实。

上述应缴未缴、应作未作预算收入共计9191.59万元。其中作为调入资金方式缴入国库的1645.13万元和缴入财政专户的6612.43万元,已于2014年年底全部结算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国库支付中心利息收入934.03万元,年终仍在国库支付中心“应缴预算款”科目结存。

三、专项资金收支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县财政局各股室共管理36项财政专项资金,当年账务核算收入(含调整收入)及拨入645939.97万元,支出(含调整支出)及拨出622382.8万元,结余23557.17万元。

因各股室单独核算,2014年度资金收支数为账务核算收支汇总数字,资金收入、支出和划拨有交叉重复情况。财政周转金、企业周转金和财政扶贫自有资金规模未纳入本报告反映。

(二)财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14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当年拨入8130.81万元,当年拨出4903.01万元,结余3227.8万元。

2、农业专项资金。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发展、森林生态及退耕还林、农业发展、美好乡村建设等5项专项资金当年共计拨入29670.46万元,拨出26728.61万元,结余2941.85万元。

3、社会保障资金。2014年度社会保障资金共15项,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下岗职工再就业资金、城镇职工低保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城镇合作医疗基金、新农合医疗基金、卫生专款、县级安排社保资金、残疾人保障资金、工伤保险基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其他社保专项资金。上述资金当年拨入111743.21万元,当年拨出108092.79万元,结余3650.42万元。

4、企业专项资金。2014年度企业专项资金2项,即粮食专项资金、其他企业专项资金,当年拨入12249.89万元,拨出7695.04万元,结余4554.85万元。

5、文教专项资金。2014年度文教专项资金共3项,即危房改造资金、校安工程资金和其他行政专项资金,当年拨入37653.56万元,拨出29415.45万元,结余8238.11万元。

6、其他专项资金。2014年度其他专项资金共10项,即基本建设资金、农村局专项资金、国库建设资金、民生工程资金、清理归并资金、土地出让资金、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彩票公益金和综合股其他专项资金。当年拨入446492.04万元,拨出445547.90万元,结余944.14万元。

(三)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经抽查,县财政于2014年11月3日从县财政局农业股管理的扶贫资金中垫付县扶贫办光伏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

2、惠民资金年末未清零。审计发现,惠民“一卡通”资金账户2014年末结存56.12万元。按照要求,拨入惠民资金账户的资金应全额打卡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应留有余额。

3、专项资金结余较大。经抽查,2014年度农业发展资金当年拨入17794.86万元,当年拨出14530.81万元,当年结存3264.05万元;2014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当年拨入8130.81万元,当年拨出4903.01万元,当年结存3227.80万元;另外,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结存5047.00万元,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结存1586.72万元。专项资金结余较大,说明资金拨付不及时,表明相关项目实施进度有待加快。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七

xxx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并通过认真学习(审函[20××]140号)《审计署关于中央部门对20××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xxx局长为组长和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小组,对2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自查,我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预算编制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的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2、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弄虚作假、多报多领财政资金虚报项目,擅自提高支出标准等问题。

3、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4、不存在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的现象。

5、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无违规收费及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等现象。

6、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不存在决策失误,管理不善,资产流失等问题。

7、在预算执行中,无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总之,通过自查,有利于我们对上级文件的领会和贯通,及时掌握其精神实质,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自查,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把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八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公司接受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情况如下:

12项专项资金又分为两类:征税收入及不征税收入。四项专项资金都取得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专项资金拨付证明,明确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名称、拨付时间、用途、拨付金额、拨付企业名单等详细信息。第1-3项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第4-12项没有。可以说公司所取得的专项资金分两种类型。

三.不征税收入及征税收入。

第一类不征税收入:第1-3项830万应为不征税收入。无论是财税[]87号还是财税[]70号,都要求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我公司350万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范围,适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80万有市级拨付资金部门资金管理文件,300万区级拨付资金部门管理文件。因此,1-3项专项拨款中,350万、180万、300万可以享受到不征税收入的税收待遇。既然政府部门给予企业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是对企业的一种扶持,就应该将这一政策做完善,真正使企业得到实惠。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规定,项目单位收到投资补助后,必须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

公司取得的350万投资补助是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武发改工业(2011)530号转发湖北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计划,文件依据是湖北省鄂发改投资【2011】1261号,属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国家补助资金,可参照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比照执行。

对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

在会计上应单独设置相关科目进行核算。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第二类征税收入:第4-12项专项资金101万元没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是按应税收入进行核算处理的政策依据。应税收入在核算上相对来说要简单得多,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公司取得财政专项资金得到的实惠。

企业从财政取得的款项830万,企业可以说取得了无息贷款,按3-5年期贷款利率6.9%计算,专项基金预计资本化600万,230万费用化。企业得到的实际好处是节约5年利息费用约200万。资本化600万国家将以折旧不允许税前抵扣的方式逐步收回。

五.未能遵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造成公司补交所得税及财政处罚风险。从财务中心对专项资金的核算分析:财务中心收到投资补助后,没有单独建账核算,没有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据财务人员反映,天健审计事务所要求财务中心在年末将所有到账专项资金,视同应税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天健事务所要求调整所得税额不能说没有道理。20收到的专项资金180万、300万已在天健事务所的建议下调整缴纳了所得税,350万也要补交所得税。三项专项资金交纳所得税207万。

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一旦被拨款部门认定,款项没有按核定项目实施使用投资补助。或未按规定安排使用投资补助,有可能将要受到拨付的投资补助资金收缴国库的处罚,也会给以后年度申请专项资金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六.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还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这里的5年不是指5个纳税年度,而是指取得资金后的连续60个月内;第二,如果企业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资金在第六年转作应税收入处理了,则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已经按不征税收入从所得额中扣除,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形成的资产计算折旧、摊销时,若再在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就会获得双重优惠,这是不允许的。因此,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弄清财税[2011]70号文件精神,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审计部建议:。

财务中心对于取得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按类别和取得时间在会计上进行单独建账核算,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从管理税务风险的角度出发,积极从合理性角度出发,把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运用好。

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审计部。

二oxxx年十一月一日。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九

各位代表: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4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抢抓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两个机遇,克服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和津贴合并及其他政策性减收增支等不利影响,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97389万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上划收入47118万元,增长8.1%;地方财政收入50271万元,增长11%。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46135万元,增长8.4%;基金收入4136万元,增长54.6%。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262199万元,增长20.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48897万元,增长15.7%;基金支出13302万元,增长336.4%,主要是省专项比上年增加。

200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64962万元,增长8.1%。其中:上划收入32138万元,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32824万元,增长8.2%。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30663万元,增长8.2%;基金收入2161万元,增长8.7%。市本级财政总支出112960万元,增长12.8%。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0364万元,增长12.7%;基金支出2596万元,增长20.3%。

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04年全市一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结余112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89万元。

以上收支及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和各县(市)快报汇总数,待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决算后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的一年,全市财税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大财源建设工作力度,支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我们抢抓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电机、煤机、哈啤佳凤等一批老的骨干企业焕发了生机,重新确立了财源支柱企业的地位。立足我市地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畜牧养殖和旅游业,壮大了一批龙头企业,培植了新兴基础财源。桦南鸿源米业、汤原佳明乳品、抚远水产联营公司等企业发展迅猛,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力度加大,特色旅游成效显著。以经营城市为切入点,加大城市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解决了城建资金不足的矛盾。市政府投入8000万元,用于港务局搬迁,并与大连海昌集团合作,港粮小区开发开始施工。坚持招商引资,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为我市经济加快发展提供了后续财源。全市招商引资15.5亿元,光明集团、大商集团、新高潮集团、天野牧业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落户我市。向国家和省申报了13个国债项目和81个见效快、发展后劲强,对财政增收拉动作用大的立市立县财源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全民创业,全年共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931万元,推动了民营经济发展。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十

1、20“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年,县财政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公务接待支出60.76万元,同比减少42.55万元,下降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49.09万元,同比减少19.94万元,减少28.8%;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主要是费用归集与核算不准确。如:2014年1月6#凭证伙食补助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1.06万元;2014年4月10#凭证拨出经费基本支出中列支公务接待费12.79万元;招待费中存在少量用烟和无派餐单现象。

(二)县教育局。

1、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费用账面支出21.05万元,比上年减少6.27万元,下降22.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账面支出33.78万元,比上年减少16.93万元,下降33.39%;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无依据收费3.68万元。213月,县教育局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违规收取《初中生必读》、《小学生导读》刊物工本费3.68万元。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县教育局违规发放机关参加健身走人员服装补助0.34万元,发放自考报名、摄像补助费0.16万元,发放成人高考报名、摄像补助费0.4万元,共计0.9万元。三是擅自扩大开支范围。2014年,县教育局在差旅费中列支应由上级及外地来人承担的住宿费2.31万元,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失业保险金1.11万元,共计3.42万元。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2014年,收财政拨入的营养餐工作经费50万元未列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目;2014年10月垫付各校课桌款337.86万元未列入“其他应收款”科目;2014年10月、11月收各校课桌款375.40万元未列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县交通运输局。

1、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县交通运输局账面公务接待费明细科目支出19.3万元,比上年增加2.58万元,增长15.40%;账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15.21万元,比上年减少13.77万元,下降47.52%;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支出预算批复不规范。县财政局《关于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财预[2014]26号)文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县交通局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预算263.7万元,其中:交通运输管理费63.7万元,农村公路大中修140万元,金桥大桥还欠款60万元。该项目支出中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和金桥大桥还欠款工程预算200万元,实际用于业务费支出预算。二是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赔偿交通事故损失15万元。县交通局汽车队皖n43400号中巴车,于205月16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于当时县交通局汽车队改制撤销,该车辆挂户在县交通局,导致县交通局负连带赔偿责任18.36万元,截至2014年已支付赔偿款15万元,其中:20支付5万元,2014年支付10万元,该资金使用违反了预算管理规定。三是以拨作支。从县交通运输局2014年4月第30号记账凭证发现,县交通运输局凭下属黄林交通管理站开具的'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列支10.09万元,收据内容为超收分成个人部分,该局财务负责人在支出单据报销封面上审批,从管理费(罚没返还)中支付。四是历年个人欠款应收未收。审计发现,2014年末,县交通运输局应收款科目挂13人欠款36.76万元,其中2014年前发生的9人欠款12.32万元未收回。

(四)县扶贫办。

1、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县扶贫办公务接待费用账面支出12.23万元,比上年减少2.18万元,下降15%;账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6.67%;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挪用项目管理费2.73万元。20项目管理费中开支办公用品、打印、电话费、网络维护等支出2.73万元。二是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0.95万元。2014年8月,项目支出-会议费支出0.95万元,实际开支内容为招待费用支出。三中购买土特产支出2.09万元。2014年8月,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开支购买茶叶等土特产支出2.09万元。四是滞留扶贫捐款51.63万元。扶贫资金专户2014年年初余额28.67万元,当年扶贫捐款收入39.05万元,扶贫捐款支出16.09万元,截至2014年末,扶贫捐款结余51.63万元。

(五)县卫生局。

1、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县卫生局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6万元,较上年减少7.07万元,同比下降21.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13.83万元,较上年增加2.99万元,增长27.59%。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报账不及时,存在跨年度核算收支行为。2014年1至8月,县卫生局在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中核算支出62.65万元,创卫收入4.07万元。二是基本支出超预算28.4万元。2014年度,县卫生局基本支出拨款收入214.37万元(人员支出拨款收入156.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拨款58.22万元)。当年基本支出242.77万元。当年基本支出收支差额-28.4万元。三是招待费、公车运行费支出较大。2014年度,县卫生局五项日常费用除公车运行费(较上年增长27.59%)外,与上年相比降幅明显,但招待费、公车运行费支出仍然较大,分别占当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8%、10.54%。四是应收款核销未按规定报批。2014年度,县卫生局在清理往来款项中核销16笔应收款项共计43.08万元,未按规定上报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审计发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残保金收支预决算应进一步加强。一是县残联编报的残保金收支预算未经财政部门审核,没有纳入2014年度政府基金预算和决算。二是县残联未按规定分别会同县地税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共同编制企业残保金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三是预算执行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不合理,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扶持残疾人集体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人经营补贴等支出预算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如培训支出预算当年实际未发生,残疾人就业保障发展基金50万元预算未设立且超出残保金支出范围。

2、残保金征收不到位。根据市人社局提供的我县年缴纳养老金和医保基金参保企事业单位名单,剔除行政事业单位、破产企业、20名从业人员以下企业后,共有48家企业、职工人数6276人(含梅、响电站及下属实业公司1265人)。县残联现有资料反映,48家企业从业残疾人共22人(其中梅山水电站1人)。按市政府公布的2013年我县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6488元计算,48家企业应缴纳残保金263.22万元,县地税局2014年实际征收残保金116.16万元,少征收147.06万元,征收率44.13%。同时,审计抽查30个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应缴纳残保金146.88万元,实际缴纳127.84万元。有3个单位少缴18.61万元,抽样征收率87.04%。

3、残保金缴库不及时。2014年度各行政事业单位向县残联在徽商银行设立的过渡账户缴纳残保金379.24万元,至5月10日,县残联向县非税局汇缴残保金379.24万元,县非税局实际缴库287.36万元,仍有91.88万元未缴库。

4、残保金拨付不及时。县财政局社保股2014年末残保金结余61.18万元,仍有53.4万元没有拨付,其中光伏扶贫资金3.2万元、万人就业工程扶持资金3.8万元、县特教学校残疾人教育基地培训10万元、专委补贴30.6万元、地税部门代征手续费5.8万元。

5、超范围使用残保金。其中:儿童康复培训费(转入嘉道理项目)4.16万元,县残联支付自聘人员个人支出3.44万元(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列入预算),支付残疾人临时救济和慰问金31.96万元(含县财政局社保股直拨果子园乡精神病人临时救济支出3万元、县残联直接支付28.96万元),县残联支付东航皖燕希望小学改造工程款5万元及油坊店乡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款7.04万元,共计51.6万元。

对部门预算执行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具体的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县政府已督促县审计局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按审计意见要求整改到位。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措施。

本次审计暴露了全县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县政府将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快经济发展。以“5+1”项目为统揽,坚持生态是立县之本、工业是强县之基、招商是兴县之路、旅游是富县之源、民生是发展之要,致力于稳中求进、进中求变,着力提高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重点抓好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城镇建设、特色农业、生态经济、旅游发展和民生改善。确保20生产总值增长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壮大财源基础。二是强化对上争取。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准确把握国家投资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精心谋划编制项目,全力做好项目资金和转移支付争取工作,力争对上争取有新的突破。三是加强收入征管。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严格税收政策,规范征管秩序,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跟踪管理,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土地出让金清缴力度,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一是提高年初预算编制完整性。认真总结历年经验,切实提高年初收入预算的预见性,对上级体制补助、均衡财力补助以及提前通知的各项补助等收入全额编入年初预算。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坚持早编、细编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代编预算项目,将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支出项目以及具体用款单位。三是及时下达专项资金指标。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及时将资金计划和预算指标安排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尽早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三)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国家宏观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督促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配合、协助审计工作,切实落实审计意见,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十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合同中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部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1、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五十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用人单位变更名称、合并、分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承办人等事项变更而解除。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十二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襄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竞进提质、又好又快”的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为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财力保障,财政运行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9.1亿元,比上年增长36.1%,其中:税收收入210.7亿元,比上年增长18.7%;非税收入128.4亿元,比上年增长79.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512.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8%。

六县(市)及襄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8.8亿元,比上年增长34.5%,其中:税收收入102.4亿元,比上年增长21.9%;非税收入66.4亿元,比上年增长59.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342.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9.5%。

市区(市本级、襄城区、樊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0.3亿元,比上年增长37.8%,其中:税收收入108.2亿元,比上年增长15.7%;非税收入6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6.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70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5.6%。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67.25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7亿元,为预算的99.3%;转移性收入148.55亿元,为预算的101.2%。

税收收入完成67.4亿元,为预算的95.9%。其中:增值税9.7亿元,为预算的100.6%,主要是“营改增”试点稳步推进,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长高于预期。同时,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在天籁、英菲尼迪、楼兰等乘用车整体拉动下提供税收稳定增长;营业税13.5亿元,为预算的101.3%,主要是来自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带动营业税好于预期;企业所得税5.1亿元,为预算的80.8%,主要是受企业效益下滑的影响,导致企业所得税收入低于预期;个人所得税1.4亿元,为预算的105.3%,主要是上半年证券市场行情较好,限售股减持相对增加;城建税6.8亿元,为预算的101.1%,主要是消费税在卷烟税收政策调整和风神公司汽车产能提升的拉动下,实现稳定增长,拉动附征的城建税收超预期;其他税收30.9亿元,为预算的96.7%。

非税收入完成51.3亿元,为预算的104.3%。主要是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将原来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以及按政策将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11项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增加收入。

转移性收入完成情况:

转移性收入148.55亿元,为预算的101.2%。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67.2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3亿元,为预算的100%;转移性支出129.9亿元,为预算的100.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是:

(1)农林水支出2.7亿元。主要用于启动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推进南渠、大吕沟润城景观工程;支持畜牧业重大疫病监测及防治、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防汛抗旱工作,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巩固粮食过百亿斤成果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补贴、特殊困难群体救助、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等专项经费;落实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亿元。主要用于推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心医院东津院区建设;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等资金;保障急救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管等经费;落实食品药品、专业检测装备购置经费及监督管理经费;对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等。

(4)教育支出13.5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纲要提出的重点改革发展项目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安排实训平台建设资金、学科建设项目资金以及襄阳技师学院整体迁建资金;支持湖北文理学院创办综合性大学;提高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免学费和普通高中资助费地方配套资金;支持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等。

(5)科学技术支出3.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华为华中区云计算中心、科技馆建设;建立科技金融基金;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隆中人才计划;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落实专利、精品名品奖励资金;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等。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各类公共文化活动、文化惠民项目、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文化精品创作;落实图书馆、博物馆等场馆建设资金;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保障竞技体育训练及参赛经费、落实运动员后备队伍建设经费;促进传媒和旅游产业发展等。

(7)节能环保支出2.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实施城镇污水污泥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安排污水污泥及生活垃圾处置政府补贴经费;支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推进空气质量检测站建设工作等。

(8)交通运输支出5.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汉十高铁建设、刘集机场改扩建、316和207国道改扩建等工程;落实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等补贴和公路养护等。

(9)公共安全支出5.6亿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等经费支出,落实公安装备购置、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技术手段提升、电子警察建设维护以及开展户籍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等。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十三

xxx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并通过认真学习(审函[20xx]140号)《审计署关于中央部门对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xxx局长为组长和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小组,对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通过自查,我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预算编制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的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2、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弄虚作假、多报多领财政资金虚报项目,擅自提高支出标准等问题。

3、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4、不存在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的现象。

5、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无违规收费及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等现象。

6、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不存在决策失误,管理不善,资产流失等问题。

7、在预算执行中,无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总之,通过自查,有利于我们对上级文件的领会和贯通,及时掌握其精神实质,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自查,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把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xxx管理局

年 月 日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十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组织收入,重点保障工资、正常运转和民生支出,有序推进财税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2016年,预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5935万元,同比上年完成108373万元,增收7562万元,增长7%。其中:

财政系统预计完成27474万元,比上年完成37493万元减收10019万元,下降26.72%。

全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7869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0613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9700万元(含置换债券)、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52万元、上年结转35383万元,全市一般预算收入总额为550763万元。

2016年,预计全市财政总支出51449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11046万元(比上年382659万元增长7.42%),上解上级支出369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9975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6272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76万元,比上年增加2652万元,增长8.71%。

2、国防支出465万元,比上年增加41万元,增长9.67%。

3、公共安全支出14896万元,比上年增加1499万元,增长11.19%。

4、教育支出62817万元,比上年增加4430万元,增长7.57%。

5、科学技术支出1973万元,比上年增加498万元,增长33.76%。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43万元,比上年增加2827万元,增长51.2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28万元,比上年增加4676万元,增长6%。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58万元,比上年增加1233万元,增长2.56%。

9、节能环保支出9219万元,比上年增加1904万元,增长26.02%。

10、城乡社区支出20529万元,比上年增加4708万元,增长29.66%。

11、农林水支出64827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增长0.05%。

12、交通运输支出11304万元,比上年增加1739万元,增长18.18%。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112万元,比上年增加350万元,增长3.25%。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94万元,比上年增加37万元,增长2.1%。

15、商业服务业支出2492万元,比上年增加61万元,增长2.5%。

16、住房保障支出34300万元,比上年增加737万元,增长2.19%。

17、其他支出155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8.28%。

18、国土海洋气象支出3688万元,比上年增加558万元,增长17.82%。

19、金融支出24万元,与上年持平。

20、债务付息支出1043万元,比上年增加418万元,增长66.88%。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1530万元,上级对本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9068万元,上年结余11415万元,收入合计4万元,比上年完成63178万元,减少211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有:城市公用事业附加3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0万元、污水处理费450万元、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100万元、车辆通行费46万元、其他收入374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1900万元,比上年支出49777万元,减少1787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617万元、农林水支出8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万元、其他支出247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213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5252万元,利息收入49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6373万元,转移收入13万元。按险种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816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45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22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561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57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58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340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73174万元。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860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741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23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12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488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82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2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98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85800万元。

2016年末滚存结余6265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5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74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04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16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3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00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402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3465万元。

(五)围绕预算执行所做的主要工作。

1、着力加强财源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园区建设大会战”。投入资金20.62亿元,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园区新建道路4千米,建成标准厂房14.3万平米。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新引进湖南闽商服饰集团等74个服装产业项目进驻园区,项目总投资38亿元。园区新建成项目19个,创利税200多万元。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投入22亿元,加强船舶产业园建设,船舶产业全年创税3000万元。争取芦笋品牌开发项目资金1300万元,本级财政投入500万元,加强沅江芦笋品牌推介,发展芦笋加工企业24家(其中规模企业3家)。争取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900万元。三是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计划”,改造提升麻纺、造纸、化工等传统产业,进一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申报企业技术创新改造项目23个,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432.23万元。认真清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收费清单之外无收费。组建“助保贷”,实施“三帮”(帮大、帮特、帮群),破解企业发展瓶颈。四是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建设。投入1637万元,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公路桥维修改造步伐。投资3.27亿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1.5亿元,在草尾、阳罗洲等5个镇19个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预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6万亩。争取旱改水建设项目指标4.2万亩,引入社会投资1.8亿元。争取洞庭湖区沟渠疏浚补助4300万元、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资金1000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500万元,争取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特色产业园等项目资金900多万元。

2、切实强化财税征管。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将全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划块分方”,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二是着力开展税收协控联管。切实强化税收协控联管工作机制,加强财税分析,及时掌握税源、税收、税负动态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全年通过税收协控联管入库税收23452万元,占税收收入的39.1%。三是大力实施税收清查。对全市各大中小微企业进行全面的税源调查,重点调度10家企业的生产、销售和税收,掌控了全市税源动态和税源实际情况。同时组织清查小组对房地产、芦笋、砂石、船舶等十几个行业开展税收清查行动,清理税收6000万元。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着力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充分发挥“以票控收”、“以票促收”的源头控管作用。全年完成非税收入5亿元,其中纳入一般预算收入管理2.75亿元。

3、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全市全年与民生相关的支出达28.1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68.5%。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补贴35项117批次25232万元。切实加大教育发展投入力度,按标准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700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443万元、民办学校学杂费补助400万元、普高和中职学校助学金397.7万元、中职学校在校生免学费资金531.5万元、学前教育贫困学生资助资金99.3万元,拨付资金5000万元,实施校舍标准化建设、校舍安全保障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以及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学校各类工程建设。着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落实财政扶贫资金1530多万元,实施扶贫项目27个。拨付彩票公益金1211万元,支持农村幸福院、敬老院、乡村少年宫、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27亿元,改造棚户区26万平米、建设公租房195套5400平米、发放租赁补贴1360户。拨付移民后扶资金2154.7万元,确保全市3.6万移民享受后扶政策。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328万元,建设项目135个。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

4、深入推进财税改革。一是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同时进一步推进了消费税和资源税等税制改革。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围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首先,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三部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做到各有侧重、有机衔接;其次,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全面晒政府、部门预算家底和“三公”经费明细;再次,稳步推进了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公开工作。三是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52万元,同时对上年结转资金进行清理,调整用途使用2418万元(其中市本级1668万元,2年以上的上级结转项目资金750万元),弥补2016年预算资金缺口。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规模控制、预警机制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同时积极争取置换债券,稳步推进债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争取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0700万元,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争取置换债券9.9亿元,用于偿还经省核定清理甄别结果内的政府存量债务。五是积极推广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公开征集ppp咨询服务机构,搭建ppp服务平台,选定28个可向社会推介ppp模式建设项目,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模式试点项目总投资达24866.59万元。六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预算单位纳入自行评价范围,财政部门选取部分社会公众关注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先后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特色制造产业重点县专项资金等十余项财政专项资金等进行了重点的绩效评价。七是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改革。切实落实农业“三项补贴”,实现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平稳过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资金12300万元,惠及农户132068户。稳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发放贷款900多万元。八是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把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今年市国土局“旱改水”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金额达2.5亿。九是大力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今年在琼湖和胭脂湖两个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明年在所有镇全面推进。十是扎实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现已完成全市公务用车摸底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将于年底前完成公务用车改革。

总的来说,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效果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经济下行压力大,税收增长乏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债务运行风险较高等等,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面对,着力解决。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新农村、社会民生四大建设;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快释放改革红利;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依法理财,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促进沅江“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21732万元,比2016年完成115935万元增加5797万元,增长5%。

2017年本级一般预算收入82616万元(地方部分),加上级补助收入87075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369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4270万元,市本级预算可用财力161726万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预算161726万元,同比2016年143009万元增长13.08%。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征收部门分解安排如下:

(1)国税系统收入预算48000万元,比上年预算42900万元增长11.88%。

(2)地税系统收入预算46258万元,比上年预算50000万元下降7.48%。

(3)财政系统收入预算27474万元,比上年预算23035万元增长19.27%。

2、市本级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18万元;。

(2)国防支出34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1290万元;。

(4)教育支出44972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452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0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5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74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3199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15425万元;。

(11)农林水支出16507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2656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236万元;。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3万元;。

(15)商业服务业支出1335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4063万元;。

(17)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926万元;。

(18)地方一般债务付息45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130万元。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7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0万元,车辆通行费40万元,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1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00万元,污水处理费450万元,其他收入70万元。

基金预算支出21130万元,主要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7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1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等740万元,上解上级20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1641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6744万元,利息收入59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9065万元,转移收入15万元。按险种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499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53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22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023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53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59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34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由省财政统一编制,并统一下达每年各县市区本级财政安排数和征缴任务数,各县市区不另行编制预算,所以本次预算数不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数据。)。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10950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499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8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31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81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92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98万元。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本年结余691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460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47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953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823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96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33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645万元。

说明:由于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较小,为进一步统筹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我市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管理。

三、2017年财政工作重点。

为顺利实施2017年财政预算,我们将突出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好财源建设。

一是支持园区发展壮大。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更好地发挥园区承载项目、吸纳投资、增加税收的作用。二是着力开展招商引资。立足工业园区“三个百亿”产业园建设,努力在引进优质企业、高效企业入园工作上做文章。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市级领导分到各重点企业蹲点,及时帮助破解企业发展瓶颈。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涵养税源。继续加强“政银担”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二)突出抓好财税征管。

一是做实收入。根据经济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变化,科学研判经济税收形势,科学制定组织收入预案,提高收入预测的准确性。同时创新征税方式,提高征税效率,坚持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二是切实加大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力度。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充分调动各涉税部门协同治税的积极性,促进协税护税工作,确保了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严格依法治税。对内,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办事,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对外,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规范税收秩序。实时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相关行业、企业、个体大户的专项检查,清查补税。

(三)突出抓好支出保障。

突出“两保一促”的原则,保运转、保政策性民生支出、促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继续加大财政对民生实事的投入力度,科学统筹财力支持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出,优先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发展差距,加快推进“美丽城镇”、“美丽村庄”建设进度,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和面貌。

(四)突出抓好财政改革。

一是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改革面覆盖到全市所有镇,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努力打造“高效、规范、公开、透明”的乡镇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新模式。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预算法》,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不留余地,不留死角。三是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我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覆盖面,努力挖掘深度,提升内涵,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四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加强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重点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存量,整合资金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发展领域。

(五)突出抓好财政监管。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重点对主要经济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堵塞漏洞,确保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二是强化专项资金全程监管。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将监督管理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现“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促服务”。三是强化乡镇财政监督。对乡镇进行财政监督大检查,确保检查范围和内容全覆盖,重点检查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和基金监管。突出“以票管收、以票控收”,提升非税收缴业务水平,规范非税收入执收执罚行为。严格基金账户、基金票据和基金余额管理,严格各类基金的预、决算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五是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完善动态监管分析机制,着力摸清存量债务和新增置换债券家底,同时严格规范融资平台举债行为,将债务规模压缩在可控范围内,严防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全面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我市转型升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十五

一、推进绩效财政建设,科学理财水平显著提高。

围绕创新财政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财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按照“突出科学发展导向、集中财力办大事、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建立了有利于公共财政支持主体功能区建设和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型市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快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推行市直行政单位收支脱钩管理模式,规范单位定额分类和支出定额体系,强化单位收入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供给水平均等化;规范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审批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市级国库集中支付17.6亿元,占比达86.4%。全面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强化对交通建设、城建拆迁等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加强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控制。强化工程投资源头控制,通过调查询价、分析比较确定合理的计价依据和严格审核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投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评审98个,涉及报审金额15.4亿元,核减金额1.4亿元,核减率9.1%。积极开展综合和专项检查,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意识。健全公有资产使用、评估、处置等管理制度,实现了公有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促调整”的要求,,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加大居民收入、社会保障、基础设施、节能减排、民生建设等公共财政投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支持农村新七件实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支出预算的安排和适度负债需统筹兼顾。综合分析明年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影响财政收支变化的'不确定因素较多,20xx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为突出。

建议20xx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一)收入计划。

20xx年财政总收入预算建议为467000万元,比上年增加61200万元,增长15.1%。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193500万元,增加33300万元,增长20.8%;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72500万元,增加12949万元,增长21.7%;地方固定工商税和其他财政收入113700万元,增加11351万元,增长11.1%;基金预算收入87300万元,增加3600万元,增长4.3%。

20xx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建议为190200万元,比上年增加24815万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171400万元,增长17%;非税收入18800万元,下降0.5%。按种类划分:

1、增值税(25%部分)47500万元,增加8284万元,增长21.1%。

2、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40%部分)29000万元,增加5180万元,增长21.7%。

3、地方固定工商税89000万元,增加14751万元,增长19.9%。

4、耕地占用税、契税5900万元,减少3299万元,下降35.9%,其中耕地占用税900万元,契税5000万元。

5、专项收入6880万元,增加650万元,增长10.4%。

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11920万元,减少751万元,下降5.9%。

(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90万元,增加4151万元,增长10.3%。

2、国防支出1020万元,增加37万元,增长3.8%。

3、公共安全支出20400万元,增加1941万元,增长10.5%。

4、教育支出64770万元,增加7912万元,增长13.9%。

5、科技支出5360万元,增加617万元,增长13.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70万元,减少751万元,下降27.6%,剔除上年广电双入户工程一次性支出931万元,实际际增长10.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70万元,增加1658万元,增长11.3%。

8、医疗卫生支出11300万元,增加1194万元,增长11.8%。

9、环境保护支出3070万元,增加361万元,增长13.3%。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100万元,增加68万元,增长0.8%。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0750万元,增加4100万元,增长24.6%。

12、交通运输支出210万元,增加21万元,增长11.1%。

13、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5425万元,增加573万元,增长11.8%。

14、其他支出3565万元,增加536万元,增长17.7%。其中总预备费500万元。

15、基金预算支出8697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0000万元,教育附加及基金支出2094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7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087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800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400万元,农业发展和育林基金支出502万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支出25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80万元,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400万元。

各位代表,20xx年,财政工作面临着较大的减收增支压力,实现全年财政预算目标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财政工作,化危机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为圆满完成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建设幸福美好新通州而努力奋斗!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十六

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根据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以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为主线,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以支出审计为主,关注地方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情况,促进政府收支逐步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为构建完整的预算体系服务,力求在强化财政监督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

二、省定项目9项。

1、全部政府性资金与财政风险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审计调查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及支出结构,评价收支结构的变动趋势,分析影响收入结构变动的内在因素,促进经济结构完善;在掌握政府负债规模和管理的基础上,分析政府负债风险对财政运行的影响,防范财政风险。

2、20*年度乡镇财政审计。

通过审计,探索乡镇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方法,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预算管理要求,促进乡镇政府以科学发展观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防范乡镇财政风险,实现乡镇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3、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反映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现状,揭示资产基础管理、经营运作、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管理改革,推动政府会计制度的建立,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为建设节约型政府、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4、社保五项基金同步审计及企业年金制度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对五项基金的审计,促进社保部门更好地*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防止欺诈骗保,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通过对企业年金制度专项审计调查,掌握我县企业年金制度的总体情况,揭示企业年金在制度设定、执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和完善的审计建议,特别是在企业年金社会化运营后政府部门加强基金监管和监督的对策。

5、粮食安全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了解粮食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及我县粮食安全的现状,综合评价粮食安全工作绩效,揭露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建议,确保我省的粮食安全。

6、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预算外收支情况审计调查。

按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要求,通过调查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20*年和20*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掌握我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预算外收入的总量、构成、支出结构,综合评价执法情况,提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建议,促进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

7、政府外债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全省政府外债统一归口管理后的运行、管理情况,摸清我县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借款形成的债务规模总量、组成结构,发现并分析政府外债在运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优化投向、规范使用、改进管理和控制风险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8、全省新增政府主导性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

通过对我县在20*年底至20**年5月底立项、开工的全省新增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的调查,了解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等情况;掌握工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针对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

9、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审计。

通过对至20*年度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揭示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促进规范管理。

三、县定项目2项。

1、县城投公司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县城投公司贷款已列入县财政担保体系,本项目与县财政预算执行与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同步进行,并同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审计,了解公司20*年度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摸清与政府负债及财政风险有关的国有城建投融资机构在投融资运作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投融资行为和加强财务管理,预防和控制债务风险和财政风险。

2、新农村合作医疗财务收支审计。

为县新农医相关文件确定审计项目。通过审计,了解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经费收支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四、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项。

1、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镇、*乡、*坦镇、*街道、*镇等单位的5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是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乡镇债务化解情况等。

2、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信访局、团县委、县城投公司、建设局、行政中心、人劳局等6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是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重大经济事项领导决策情况。

五、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5项:

明招大楼工程办公楼财务决算审计;县清泉工程审价和财务决算审计;拆迁安置房--新丰花苑建设现场跟踪审计;政府投资建设自审项目1项;政府投资建设审价结果复审项目1项。

同时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年1号文件《*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规定,组织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若干项。

通过审计,了解和揭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领域的规范运作,防止国家建设资金流失。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热门17篇)篇十七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今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今年上半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幸福新陇州”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适应新常态,统筹财力保重点,深化改革强管理,财政收入在艰难中完成,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1-6月份,全县财税总收入完成237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其中:中央级财政收入完成5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省市级财政收入完成24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448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3%,较上年同期增长9%,增收1256万元,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1-6月份,全县共完成财政支出7281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9%,较上年同期增长12%,增加支出7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5万元,国防公共安全2709万元,教育15285万元,科技9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4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876万元,医疗卫生7330万元,环境保护419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390万元,农林水事务15144万元,交通运输622万元,安全生产及中小企业事务334万元,商业服务业事务171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事务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4万元,粮油事务及其他151万元。

按支出级次划分,县本级财政支出完成6927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8%;镇级财政支出完成3538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1%。

截止6月底,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12万元,全部为上级专款安排的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6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5万元,其他支出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715万元。

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25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869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43万元。

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31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59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90万元。

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393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结余-2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结余271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253万元。

(一)多措并举抓征管,财政收入预算顺利完成。今年以来,我县的财政收入与全国其它地区一样面临低速增长的新常态,以前年度一次性收入形成的基数过大带来的问题继续凸现,再加上后续财源增长缓慢,组织收入愈加艰难。面对不利形势,我们迎难而上,多措并举抓征管,保证了上半年收入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发现和解决财税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创新征管机制,大力推进土地、建设工程、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扩大国地税联合办税业务范围,积极开展税收协助工作,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挖掘增收潜力,堵塞收入漏洞。三是坚持依法征收。依托税收征管系统,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动态监控,切实做应收尽收,足额入库。积极开展以耕地占用税、契税“两税”为主的税收专项检查,清收欠缴各类税费,杜绝偷税漏税行。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特别是加大对土地收费入库的清缴。

(二)优化支出惠民生,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一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离退休费、津补贴(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在财力紧缺的情况下,按时兑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的工资及离退休费,预扣了养老保险基金。二是安排资金280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学前保教费、营养改善计划、生均公用经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交通费补助、高中国家助学金、贫困救助等,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顺利通过验收。三是安排资金4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安排104万元购置防雾降霾车等环卫设施,全市农村卫生综合整治现场会在我县顺利召开。四是安排资金1352万元,用于乐居宛和上水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396套,新开工建设976套。五是农村文化建设、“三馆”免费开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新合疗、低保、残疾人救助、高龄老人津补贴、就业创业等民生政策全面落实,各类惠民补贴及时兑付到位。上半年共投入民生资金6.2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85%,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三)统筹财力保重点,副中心城市建设快速推进。一是安排资金2240余万元,支持城区基础设施完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景观水面和北河廊桥工程基本完工,提升了县城品味。二是安排资金1049万元,用于工业园区企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园区聚集能力初步显现。三是投资1.5亿元的关山旅游快速干道建成通车,共安排资金1788万元用于关山、龙门洞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368万元用于绿色陇县创建,宝鸡休闲旅游年文化旅游节暨陇县关山草原旅游周活动顺利启动,加快了生态旅游名县建设,旅游产业带动效应不断提升。四是安排资金600万元,用于344国道改扩建拆迁和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周转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有序推进。

(四)加大投入强“三农”,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改善。一是安排资金5825万元,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和木拉石沟水库、农村小水电、水土保持等项目,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二是整合资金966万元,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设施蔬菜、高产优质苜蓿、烤烟产业等项目实施,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安排资金1351万元,支持实施农村“一事一议”、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四是安排资金2200万元,支持扶贫异地搬迁和“三无”户移民工程,加快了扶贫开发步伐。

(五)强化管理建机制,理财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规范支出行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扎实开展专项资金清理工作,积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共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267万元。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催办制度,加快重点项目实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四是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部门预算编制,规范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五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范采购行为,采购节支率不断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将继续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二是收入质量下滑,上半年收入中的一次性因素较多;三是财政支出刚性需求增长快,可用财力不足,收支矛盾加剧,预算平衡压力更加突出;四是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偿债压力较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调整结构挖潜力,加强后续财源建设。立足县域经济转型发展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带动、示范、促进作用,积极壮大培植财源,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支持土地流转和飞鹤关山乳业十万头奶山羊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紧盯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保证税收及时入库。

(二)创新机制抓征管,提高收入质量。按照“做大总量,做优质量”的思路,积极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稳增长总基调,科学组织收入,壮大地方财力。加强部门协作,以税收管理薄弱点、空白点为突破口,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加快推进税收保障体系建设,扩大涉税信息共享范围,提高收入征管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保障重点优化支出,着力改善民生。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坚持开源节流、勤俭节约,清理压缩一般性专项,集中财力保证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住房保障、救灾补助等重点支出,全力打造民生财政。同时,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园区、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县城改造、城乡一体化等重点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促进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顺利实施。

(四)研究政策主动争取,壮大可用财力“蛋糕”。抢抓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政策机遇,加强政策、资金、项目的有效衔接,积极争取中省市等多层次、多渠道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同时,规范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积极研究分析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政策,主动作为,提前谋划,持续做好项目的策划、包装,力争使更多的项目列入中省市计划盘子,支持县域经济全面发展。

(五)健全制度强化责任,严控债务风险。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按照“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夯实各债务部门责任,加大存量债务消化力度。加大与省级财政部门沟通,为我县争取更多债券额度,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融资难题。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几个月,财政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改革的深入使各种困难和矛盾更加突出。我们将创新思路,迎难而上,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有力的举措,确保今年财政预算顺利完成,为推动宝鸡副中心城市建设加速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x年,学校财务工作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关心、业务部门密切协同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委意图,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四项重点”的发展思路,积极深化改革,加强经费管理,克服供需矛盾,突出保障重点,圆满完成了各项经费保障任务。首先,我代表学校党委和学校领导向各级领导和全体财务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受校党委的委托,现在,我就学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大家作以下通报。

年学校全年实现收入万元,其中:生活费万元,标准领报经费万元,项目经费万元,上年结转经费万元卫生医疗收入万元(一院亿元、二院亿元、三院亿元),其他有偿服务收入万元。

年,三所附属医院实现卫生医疗收入亿元,与××年亿元相比,增加收入万元。

年预算安排为万元,全年实际开支数为万元,实际支出完成预算支出的。

年,各单位能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于“集中有限财力,办好几件大事”的指示精神,转变理财观念,树立向管理要效益、要保障力的思想,严格执行经费预算管理,切实管好、用活各项经费,较好地保障了各项事业任务的圆满完成。我感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二)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执行严密有序。从年起,学校全面推行零基预算,预算编制形式、方法和内容都作了很大的改革。新的预算方法,从细化经费项目入手,把当年的经费开支明确到具体项目,一年中要办什么事,需要多少钱,由哪个部门办,在预算上都列得清清楚楚,大大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克服了预算与执行相脱节的“两张皮”现象。去年,学校年度预算执行符合率达到了。

(三)严格经费开支管理,行政消耗性开支得到有效控制。年,按照校首长的指示精神,各单位在大力压减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行政消耗性支出上下了很大功夫,行政消耗性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压减了%。一是对接待费、会议费实行指标限额管理。各事业部门根据当年事业任务提出接待费申请指标,由财务部门汇总后报单位党委审批,事业部门在批准的限额内完成好接待任务,超支不补、节余转下年继续使用。二是对差旅费实行包干管理,彻底打破以往吃“大锅饭”的方式,超标准乘坐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年,校本部、各附属医院、成都军医学院接待费、差旅费全年开支比上一年减少余万元。

(四)财务管理措施扎实有效,管理效益显著提高。财务管理逐步实现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的转变,财务管理监督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各单位能切实树立管理出效益、管理出保障力的理财思想,着力在“精细化”管理上研对策、抓落实。一是提高理财科技含量,积极利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设备进行财务管理,实现了理财手段的电算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为首长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健全完善各项财务。

规章制度。

制定出台了一批适应新形势、操作性强的经费管理规定如《接待费管理规定》、《经费使用审计权限暂行规定》等使理财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总的看,过去一年,各单位、部门按照上级的要求,牢固树立预算的法规意识,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基本杜绝了无预算计划、超范围、超预算开支,在确保事业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基本达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单位、各部门主官,以身作则,严格把关、精打细算分不开的。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基本建设执行计划随意性大。有的单位基本建设执行不严格,存在计划外工程、借垫款工程和超标准、超面积建设;工程立项考虑不周全,缺乏立项可行性研究。如在整体工程项目上,只计划了主体工程,而忽视了配套工程;立项后人为因素的随意性大,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扩大规模、提高标准,造成较大的经费缺口。

二是行政消耗性开支控制还不够严格。从去年的情况看,个别单位在接待费开支上仍存在计划不周、管理不善、执行不严的问题,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在办公费等行政消耗性开支上仍存在控制不严、随意开支、铺张浪费等现象,还缺乏统一采购的要求和制度;在差旅费开支上仍存在原则性不强、执行规定不严的问题,超标准乘坐等现象比较突出。

三是零星有偿服务收支问题还有待加强。个别事业单位、部门、科室利用编配的仪器、设备、设施等有利条件,开展有偿服务活动,还存在收费混乱、管理无序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开展有偿服务活动,有坐收坐支、收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等现象。这些现象虽然只是少数,但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负面影响大,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财经秩序。

一、大力压减行政消耗性支出。××年,各单位、部门要在大力压减行政消耗性支出上下功夫、做文章。一是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学校当前的困难,增加忧患意识,使控制行政消耗性开支转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二是借鉴会议费、接待费实行指标限额管理办法的经验,对办公用品、车辆维修费等行政消耗性支出,根据当年的事业任务,确立合理的限额指标。三是严把审核报销关。财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票据上品名、数量、单价、经办人、验收人等要素不全的行政消耗性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合同。

签订、预决算、资金到位等环节进行全方位审核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合规、合法。

三、切实加强零星有偿服务管理。着力解决个别部门、科室在开展零星有偿服务中出现的认识不高和管理不力等问题。一是认真落实预算外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组织有偿服务收支活动。二是严格军队收费票据的使用管理,加强对票据领取、使用、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坐收坐支、收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等现象。

同志们,××年财务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我相信,在学校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事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财务战线同志的辛勤努力下,学校财务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出色、更辉煌的成绩,一定会为学校的全面发展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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