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花爆竹检查情况报告 烟花爆竹隐患排查简报(优秀6篇)

时间:2023-04-09 作者:储xy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烟花爆竹检查情况报告 烟花爆竹隐患排查简报篇一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韦宁负总责,镇长黄礼财任组长,人大主席莫 莉任副组长,全体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内),由施 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小钰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合法厂家的安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针对我镇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春节期间全镇共层层召开会议14次,悬挂横幅9幅,书写固定性标语36幅,张贴红纸标语3400张,出动宣传车6次,组织文艺队下乡宣传2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销售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组织了6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社区,对合法销售商家的安全隐患和非法销售商家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上石社区居委会等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非法烟花爆竹销售严重反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销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春节以来全镇共进行集中整治2次,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政府全体干部职工、七站八所工作人员、边防派出所工作人员每天凌晨5时开始深入到上石社区市场整治打击。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举办了法制培训班3期,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销售点已全部关闭。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强对合法生产厂家、合法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通过限期整改,消除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截至目前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烟花鞭炮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居)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周一大报。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巡逻人员与其它工作脱钩,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星期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销售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检查情况报告 烟花爆竹隐患排查简报篇二

为了切实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按照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20xx年,我局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重新规划。目前,我县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两家(其中一家正在建设中),零售经营点22家,在县城城市建成区内设专营店6家,在全县各乡(镇)共设专柜经营点16家。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把好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许可条件,通过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查,对全县各零售点逐一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零售店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依法组织完成烟花爆竹许可的各项工作。

在烟花爆竹监管过程中,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芮城县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并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分片区逐一进入各个超市、副食零售店发放《公告》300余份,开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在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工作中,按照"六严禁"的监管要求,加强对土产公司批发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设施要求的102号仓库,责令拆除。在存储监管环节,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扎实做好温湿度控制和安全消防等工作。在批发销售环节,严格执行流向标签管理制度,有效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零售市场监管环节,重点打击私储、私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在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处非法经营摊点16家,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400余件,清理零售经营点50余家,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保障。

烟花爆竹检查情况报告 烟花爆竹隐患排查简报篇三

现将我区烟花爆竹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为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我区于1月30日召开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加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巡查力度,整治禁燃区内燃爆行为,全面打响我区禁燃禁放攻坚战。

2、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一是在春节前夕,区应急管理局以新年祝福的形式,发送城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短信13000条,呼吁市民遵守《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二是深刻吸取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应急管理局以文件的`形式下达通知到各镇街、部门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求加强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3、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按照《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议要求,从2月4日起,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分批次对各镇街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了执法检查,收缴烟爆数万响,制止燃爆现象十数起。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后,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下达专门通知到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求强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网点内不得储存超量烟花爆竹制品,网点内及门口附近严禁烟火,同时核查配备的消防器材完整好用,严防事故的发生。为深刻吸取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安委办2月8日再次下达通知,要求各镇街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镇街值班干部均加大了辖区内巡查力度,检查督促了重点小区值班值守情况,巡查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小街小巷易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各镇街在巡查中发现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均及时通知派出所进行收缴。

4、防范未然,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春节期间,消防大队不定期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住宅小区等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2月5日,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到区消防大队查看战备执勤装备,检查消防器械是否完备,并慰问在岗执勤的消防指战员。年三十至今吉州区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4起,发生火灾2起,救援2起,无人员伤亡,春节期间辖区内消防安全稳定。

1、组织人员对全区农村公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排查出隐患情况:临水、高填方508米、需设置减速带106.5米、标志标牌33块,各类标线3130米等安全隐患;

现重点管养公路的隐患已全面整改:增设波形防护栏508米、减速带、标志标牌、标线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督促镇、街道交通管理站对辖区内管养公路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2、各重点项目s223、s442、s222以及县乡道路路面排查出近5000余平米破损面板影响通行,春节前已组织人员、机械,利用混凝土及沥青料相结合进行了全面道路抢修,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

3、制定了20xx年春运期间值班值守,落实了安全管理人,明确具体安全责任人,严格按照值班制度落实并上报。

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道路交通安全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区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平稳,一切正常。

烟花爆竹检查情况报告 烟花爆竹隐患排查简报篇四

接到上级通知后,码头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知所有机关人员周日全员上岗,一上班就由镇长组织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部署。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书记负总责,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站、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党委成员赵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成立检查小组,全镇以片为单位,分为三个检查小组,每组10人,由片长任组长,一名副职任副组长,每组安排一辆专职车辆。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检查工作任务,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限期督促整改。四是落实部门责任。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安全管理和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针对我镇经营烟花爆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目的、意义,利用21日大集时间,镇政府赶印完成500份宣传资料在集上进行发放,呼吁群众主动上缴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和对非法行为进行举报。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定点经营烟花爆竹的1个体户进行排查。检查组深入到32个村,逐村逐户逐房进行摸底排查,共走访了全镇村内92个小卖部和镇区内43个相关门店。

经检查,卢同凤的烟花爆竹销售定点有存货30箱, 1个五金电料门市存有小鞭炮1箱,是为孩子结婚准备,农村小卖部和农户内都没有销售和存放情况。

今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网络,每村设一名烟花爆竹专职监督员、信息员,定期汇报有关情况,每村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二是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检查组每周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经营和存放烟花爆竹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检查情况报告 烟花爆竹隐患排查简报篇五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我乡在辖区内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导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烟花爆竹零售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深化我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乡制发了故仙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方案。

由乡安委会牵头,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于1月26日集中对我辖区内的一个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各经营户均证照齐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及时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未发现违法问题。又安排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对我乡36个村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无人居住的房屋、破旧房屋,村外废旧机井房重点排查,没有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

我乡将继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安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一经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处理,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让老百姓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检查情况报告 烟花爆竹隐患排查简报篇六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今年上半年,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狠抓隐患整改,召开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各村、乡直各单位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xx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我们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抓。在去年开展的烟花爆竹布点规划中,本着"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我乡按照每个村1-2个点,集乡3-6个点来布点规划。配合协调县安监部门将全乡原来的`93个持证户,整合核减为现在的31个持证户,全乡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经营安全得到了有效整顿、规范和保障。

今年,县政府部署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是继去年烟花爆竹布点规划之后,是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布点成效的巩固,是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的一次大型专项行动,我乡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县政府工作要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经营安全。现将我乡"百日行动"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在县4月14日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后,我乡迅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落实县会议要求,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市监、安监、司法所、村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4月17日召开了第一次小组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xx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并按乡工作方案要求,细化任务,制定具体行动措施,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整治实效。

去年的布点规划,经营秩序整顿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春节、清明期间,无证经营、不规范经营、不安全经营的情况呈现死灰复燃之势,有证户状告无证经营的事时有发生。有鉴于此,我们在百日整治行动中,将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全乡悬挂横幅6条,张贴通告21份,持证户和无证户逐户发放了宣传单,发送了手机消息,并经常性、长期性出动宣传车和利用电子显示屏飘字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烟花爆竹经营百日整治行动以来,全乡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检查活动。一是4月23日-24日,由乡政府牵头,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全乡所有商户,挨家挨户检查摸底,看是否有无证经营现象,并予以登记,告知其违法经营事实,同时宣传整治行动的处理措施。此次摸底行动,共清理全乡有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现象的商户达110家。二是5月8日,针对第一次摸底情况,再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持证户存在的不规范经营,不安全经营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对无证经营户,下达纠正无证经营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登记其存货和来源,责令其自行处理存有的烟花爆竹。三是6月10日-11日,乡领导小组第三次组织,针对无证户自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自行整改不到位的再次书面告知,对自行整改确有困难的,协调持证经营户收购,对态度不好的,予以严厉批评教育,作为下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

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6个持有证户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对8个持证户定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不全或损坏的设备器材均已按要求配备到位。三是有4户经营人不懂灭火器材使用,对其现场进行了示范培训。经培训后,受训人都能熟练操作灭火器。四是无证经营户已自行整改65户,其余户均已承诺自行纠正到位。

各位领导,我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远远未达县政府工作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配合安监部门对无证经营户进行处理。积极探索以有证户协作的方式,对无证经营,非法渠道供货的现象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同时建议县安监部门加大对配送企业的管理,杜绝向无证户供货的行为,加大对非法渠道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和无证经营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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