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

时间:2023-10-25 作者:QJ墨客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

在解决问题或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制定一个明确的实施方案可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灵感。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3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与我县水资源相适应的指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好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不同区域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根据市水务局分配给我县的指标,确定我县20xx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20xx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4.83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为1.46亿立方米(不含地热水资源)、地表水为3.3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3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1%。到20xx年,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明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现有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县的水资源监控系统,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落实考核制度。到20xx年,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水资源,编制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水资源供求中长期规划,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形成完善的水资源规划体系实施水工程建设、涉河涉水建设、乡村土地开发等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水资源综合管理规划,并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

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事前管理,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在进行工业园区、行业专项规划时,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许可,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工加强水资源论证事后监督,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

根据我县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行业和区域对用水指标进行分解,优先保障生活,统筹生产和生态用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用水总量统计,准确客观反映全县行政区内用水总量,为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根据当年来水情况和企业计划产量,定额下达用水计划。

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严格控制新增取水,从源头加强建设项目需水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或不满足清洁生产相关标准的,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建立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制度,规范相关文件、表格,理顺许可管理手续程序。

认真执行黑龙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对故意拖欠、拒缴水资源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

实行地水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地下水禁采、限采、压采等地下水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区域和重要水源地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双指标监测体系。划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严禁取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限期关闭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

针对我县水资源、水工程条件,顺应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加快实施河流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工程,保障城镇生活、工业发展供水需要。

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设立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县的节水工作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公共机构节水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引水、调水、取水、供水工程优先考虑节水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发挥价格杠杆对节水的促进作用。

取水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省用水定额,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取水量,对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推进计量设施安装工作,使节水考核工作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对各类取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促进取用水户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的提高。

实行节水器具准入制度,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大农业节水改造力度,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针对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节水减排力度,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与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一并报批。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成,着力降低管网漏失率。发展污水处理回用或雨洪资源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出台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政策,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建立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建立水功能区监测体系和监管制度,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落实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经费。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程序,加强监察力度,对违规排污入河的,依法惩处。将水功能区监测和达标建设纳入我县政府考核指标体系。

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安全达标建设工作。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水务局、环保局责令限期拆除。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立项建设备用水源。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建立和完善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水源地监测情况。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开展河湖确权划界工作,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维持河流合理基流和湖泊、水库以及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

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我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依据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对相关责任部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领导,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监督管理,研究解决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发改局:负责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在审批和核准项目时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度论证程序,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出台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的政策文件,项目备案、核准、审批中,严格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禁止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进入我县;负责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结合全县用水状况,开展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水价改革,适时调整县城自来水水价、农业灌溉水价、再生水水价,逐步建立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

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用水指标的分解;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监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审批;水资源费的征收;地下水动态监测;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水资源管理机构和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计量设施的安装;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政策的制定;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节水宣传;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综合工作。

财政局:建立水资源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监测控制、管理执法的投入;参与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项目年度计划,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经费;提高水资源管理经费拨付效率,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的监管,依法开展水资源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负责落实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负责落实将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机制,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工信局: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强对工业节水的技术指导,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负责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对工业企业积极推广节水技术改造,积极争取国家节水改造资金;负责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活动。

住建局:负责进行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回收利用率;负责城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作,降低管网漏损率;负责备用水源建设;负责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负责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计量设施的安装;负责对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的用水量进行统计;开展城镇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环保局:负责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和企事业单位排污量,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并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清理;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对超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征收超标排污费;开展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促使达标排放,改善水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和销售环节产品节水强制性标准符合性的监督检查,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文广体局:组织新闻媒体拍摄相关宣传片,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及文艺节目开展水资源宣传,增强群众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配合水务、环保、住建、工信、国土等职能部门,对县内违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典型事件进行报道、曝光,营造舆论声势,震慑违法行为。

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口径工业增加值及经济指标等数据和考核指标数据的测算。

国土局:负责河湖确权划界工作。

法制办:负责审核关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及再生水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行政执法,搞好水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编办:负责设立专门节约用水的管理机构,并落实管理人员编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辖区内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节水宣传及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取水、非法排污、水体污染、水环境保护、新建高耗水、高污染水项目的巡查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处理。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加强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取用水户监测网络、地下水监测网络、水功能区监测网络建设,监测数据作为考核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依据之一。逐步提高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20xx年实现全县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和监测常规化。规范水资源管理统计工作,用准确的监测数据和法定的统计数据作为我县政府考核的依据。

加强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理顺节约用水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特别是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制定落实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稳定长效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并将水资源费重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管理和保护工作中,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广泛深入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将水资源和节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列入学校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作用,形成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尚。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二

为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务院医改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x〔2009〕7号)、《关于印发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09〕4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xx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xx社妇〔2010〕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0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料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xx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xx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透过“xx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综合思考功能定位、职职责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透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到达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到达xx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资料,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四)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xx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09〕132号)、《xx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09〕12号)、《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07-2009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务必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透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带给,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贴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

实施步骤。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台《大丰市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签订统一配送合同。

3、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4、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透过提升管理用心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职责,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识并主动理解基本药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卫生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基本药物遴选增补、生产、配送、使用、定价、报销、结算、监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设立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推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及与国家相关政策的衔接;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内,确定我省增补药物目录遴选与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审核我省增补药物目录。委员会由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承担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坚持立足省情、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2009年全省30%地区、2010年全省60%地区、2011年全省所有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章:目录遴选、生产、采购和配送。

第五条: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增补必须数量的品种作为基本药物使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增补的数量和品种根据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潜力、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状况以及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的原则确定。具体品种主要从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范围内选取,确因少数慢性疾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目录(乙类)范围内选取。省建立基本药物遴选专家库,负责增补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增补药物遴选的组织实施,审核省增补药物目录。省增补药物遴选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省增补药物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同步调整,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特殊状况能够提前调整,调整品种数量不超过增补药物目录品种总数的20%。

第七条: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实行网上公开招标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疫规划用疫苗、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药、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除外。

第八条:省基本药物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诚实守信、服务优良、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原则,按照gmp和单独定价药品区分质量层次,不同生产企业的同一层次药品采取竞价方式,同一生产企业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实行差价比的规定,制定评标细则。透过公开招标遴选,确定中标(入围)的基本药物产品和具有现代物流潜力的配送企业。以县(市、区)为单位,在中标(入围)的配送企业中选取1-2家配送企业带给配送服务。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配送的年度工作方案由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制定。

第九条: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对因质量问题、违反合同相关约定、生产潜力不足等导致不能保证基本药物供应的,应予以调整。少数价格低、用量小、原料受限等原因供应不足或难以公开招标采购的品种,可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的办法解决。

第十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中标的生产企业生产,并由中标的生产企业委托中标所在地选取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方式由各省辖市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及其中标的配送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三方签订基本药物的购销和配送合同。合同须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付和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职责等资料。

第十二条:对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实行储备制度,纳入现行药品储备体系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以省辖市为单位,在省公布的中标(入围)的基本药物产品中,严格按照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gmp层次的常用注射剂和口服剂型选取各不得超过两个产品,单独定价的原则上选取一个产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在“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统一采购基本药物。

第十四条:按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进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规定的过渡期后,不得使用其他药品。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应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按规定使用必须比例的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采用基本药物销售收入额占全部药品销售收入额比例的方法计算。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厅制定。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保证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第十六条: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零售药店务必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患者带给购药咨询和指导,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第四章:基本药物定价、报销和结算。

第十七条: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范围内,省物价局依据统一招标采购价格,确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

第十八条: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卫生厅和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货款结算,逐步实现基本药物货款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结算。基本药物的回款周期不超过2个月。

第二十条:推进医药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信息,对基本药物生产、配送活动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医疗保障管理资源的整合,逐步实现基本药物使用结算平台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政府投入应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衔接。具体按照《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09〕12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质量规范和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和配送,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完善质量管理、风险控制体系,确保药品质量。

第二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第二十四条:加强基本药物监督检验工作,对基本药物进行全面抽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验结果。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报药品监管部门。抽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不得向生产经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

第二十五条: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制度、医药产业发展、药品价格水平、医疗行为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医疗管理、价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利害关系人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负有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是确保国民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必要条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建设。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卫生部“尽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精神和五指山市城乡统筹卫生工作的要求,根据五指山实际,特制定五指山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加快城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的基础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基本药物是指能够满足公众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实用方便的药物。建立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实现全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资料之一。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一是要从源头上堵住虚高的药价;二是要减少和压缩流通环节;三是要控制药品的最终价格。透过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到达既要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又要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和不合理用药,减少药品浪费的目的。

三、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据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

(一)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9所乡镇卫生院、2所政府办的社区服务机构、农垦畅好医院及59个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同时实行财政性补偿。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合理使用,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

(二)到2011年,建立起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主体的、覆盖城乡,规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并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安全有效、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的基本药物,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健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由省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省透过公开招标遴选配送企业,组织统一配送。

二是要完善基本药物价格核定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确定的基本药物,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范围内,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构成统一采购价格。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单位,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三是要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单位,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在定编定岗、核定任务、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政府投入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有效衔接。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四是要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五是要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后,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药物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

六是要合理增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合理增补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以满足城乡居民公平可及、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需求,引导群众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五、工作措施。

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朱洪为组长,发改、卫生、财政、药监、劳动保障、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指山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组织、管理、宣传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承办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子超担任。领导小组的任务是:

2、遴选并制五指山市基本药物目录,并进行总体规划及部署实施;

3、促进基本药物目录与社会保险基本用药目录相结合,并直接与药品供应挂钩;

(二)部门职责。

1、市卫生局:牵头制定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督促基层医疗机构优先从基本药物目录中选取使用药物。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按政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配送的相关工作。

3、市人劳保局:探索鼓励医疗机构和居民对基本药物使用的配套报销制度。

4、市物价局:监督基本药物在使用全过程的价格运行状况,协调降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成本的价格政策。

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行阶段性分析汇总,互通状况,针对性解决制度建设和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及时报送市政府进行改善和调整。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整顿规范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治理价格虚高、有效抑制商业贿赂、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药品负担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政府、企业、医院、群众四方利益的合理调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要求,用心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率,使广大基层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13〕202号)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实施范围。

本着有序、稳妥推进的原则,决定在去年湾底社区卫生服务站试点的基础上,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划内设置的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统称为“村卫生室”),2014年5月1日开始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中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延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中心的分支机构,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属本次试点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参照执行。

规划外村卫生室仅承担基本医疗工作,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不属本次试点范围。

二、工作资料。

(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和慈溪市过渡期药物。药品配备和使用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首选、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和慈溪市过渡期药物为补充,并在市卫生局遴选后公布的基本药物品规范围内使用。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

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的药品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透过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集中招标采购。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代购、储存、分发药品。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务必建立明细账目,规范药品的进销管理。

(二)实行零差率销售。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所有药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按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统一招标价格销售,慈溪市过渡期药物按集中采购价格销售。中药饮片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增收一般诊疗费。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规定增设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每人5元,参合群众可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补偿70%,个人支付30%,非参保群众全额由个人支付。收取一般诊疗费后,不得再收取注射费、检查费和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一次性材料费。

(四)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政策。

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核定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基本药物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支付范围,一般诊疗费补偿支付比例为70%,基本药物补偿比例为40%。

(五)强化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10〕1号)要求认真抓好“四制七统一”管理,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公有化、标准化。重点抓好人员、财务与信息化管理。

1、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公有化、标准化。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对村卫生室的投入,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实现公有化、标准化。同时各村(社区)要为村卫生室解决水电费用,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行,促进其发展。

2、人员管理: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把村卫生室用人关,杜绝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专业水平低下的人员进入。原则上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各社区(村)确因工作需要,对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原村卫生室医技人员根据自身状况向社区(村)提出申请,社区(村)同意后,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后进行留任,但留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年。各村卫生室医技人员(包括公共卫生员)配备人数由各村卫生室根据本单位实际状况报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后确定。

3、财务管理: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代建财务帐目,村卫生室所有业务收入全额、定期上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代付药品采购费用和其他管理费用。村卫生室医技人员社会保障费用由各村卫生室自行缴纳。

4、信息化管理:各村卫生室要建好his系统和统用就诊卡系统,做到凭医保卡或统一就诊卡就诊、凭医保卡门诊补偿、电子化收费,基本医疗补助按使用医保卡或统一就诊卡人数计算,在his系统中无记录的门诊人次不予补助。

5、医疗纠纷处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统一纳入共保体,实行第三方处置医疗纠纷的模式。具体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为辖区内村卫生室办理宁波市村卫生室医疗职责保险,所需费用从村卫生室日常运行经费中列支。

6、村卫生室日常管理考核:各卫生室公共卫生经费、门诊基本医疗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报酬待遇发放、日常管理制度等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卫生局、财政局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街道办事处同意备案。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村卫生室的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确保市、街道二级补助资金有效落实到位。

(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年版)》要求,扎实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项目达标率到达95%以上。

(七)建立经费补偿保障机制。

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取消原每家3万元的工作补助,改为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和基本医疗进行补助,具体如下:

1、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市财政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按每服务人口(以常住人口计算)12元标准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由浒山街道下拨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服务人口数、公共卫生工作量、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统筹下拨。

2、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补助。

街道财政按每门诊人次8元的标准,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设立基本医疗补助经费。基本医疗补助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实际门诊人次数进行补助,配套补助下拨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门诊人次数、群众对基本医疗的满意度、村卫生室依法执业与医疗质量检查状况统筹下拨。

上述两项补助下拨后,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注册在村卫生室工作并正常执业的卫技人员和公共卫生员)年收入低于3万元的,由街道财政安排资金补足。对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考核不合格、群众满意度低于70%,或存在明显医疗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发生主要职责医疗事故的,不予补足。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10月):各村(社区)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做好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召开村卫生室医技人员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指导乡村医生科学合理用药。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库存药品要统一盘存。对村卫生室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调整。2014年4月29日晚8时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价格务必调整到位。2014年4月30日上午8:00时在浒山街道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准时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原库存药品一律按照进价销售。

(三)。

总结。

评估阶段(2014年5月)。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补助到位状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

四、工作要求。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街道相关部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克服困难,统筹安排,确保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健康水平。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经街道研究决定,成立浒山街道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苗曙露任组长,成员黄利达、严岳先、孙杰、胡君儿、楼庆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楼庆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做好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状况后检查、考核、经费管理等工作。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医改工作的重要好处,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推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实施工作取得实效。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的领导下,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与管理力度,督促各村卫生室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关系到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尤其是村卫生室医技人员的切身利益,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村卫生室站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目前在规划外村卫生室工作,主动要求至规划内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如条件许可,要用心吸纳,加强规划内村卫生室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三)加强保障,落实经费。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村卫生室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补助政策,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医疗补助经费,确保村卫生室可持续发展。鼓励村(社区、居委)根据自身财力,在免费带给业务用房,解决水电费用的基础上,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支持力度,增加村卫生室发展后劲。

(四)加强督查,绩效管理。

街道将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纳入对有关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资料,实行目标管理。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街道有关部门及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药品采购使用、门诊补偿、医疗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实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与有关经费补助挂钩,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职责性和用心性。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与我县水资源相适应的指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好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不同区域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根据市水务局分配给我县的指标,确定我县2020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4.83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为1.46亿立方米(不含地热水资源)、地表水为3.3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3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1%。到2020年,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明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现有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县的水资源监控系统,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落实考核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一)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水资源,编制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水资源供求中长期规划,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形成完善的水资源规划体系。实施水工程建设、涉河涉水建设、乡村土地开发等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水资源综合管理规划,并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

(二)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事前管理,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在进行工业园区、行业专项规划时,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许可,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工。加强水资源论证事后监督,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

(三)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我县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行业和区域对用水指标进行分解,优先保障生活,统筹生产和生态用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用水总量统计,准确客观反映全县行政区内用水总量,为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根据当年来水情况和企业计划产量,定额下达用水计划。

(四)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严格控制新增取水,从源头加强建设项目需水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或不满足清洁生产相关标准的,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建立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制度,规范相关文件、表格,理顺许可管理手续程序。

(五)严格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认真执行黑龙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对故意拖欠、拒缴水资源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

(六)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行地水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地下水禁采、限采、压采等地下水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区域和重要水源地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双指标监测体系。划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严禁取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限期关闭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

(七)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针对我县水资源、水工程条件,顺应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加快实施河流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工程,保障城镇生活、工业发展供水需要。

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设立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县的节水工作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公共机构节水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引水、调水、取水、供水工程优先考虑节水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发挥价格杠杆对节水的促进作用。

取水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省用水定额,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取水量,对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推进计量设施安装工作,使节水考核工作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对各类取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促进取用水户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的提高。

实行节水器具准入制度,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大农业节水改造力度,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针对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节水减排力度,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与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一并报批。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成,着力降低管网漏失率。发展污水处理回用或雨洪资源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出台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政策,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一)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建立水功能区监测体系和监管制度,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落实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经费。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程序,加强监察力度,对违规排污入河的,依法惩处。将水功能区监测和达标建设纳入我县政府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安全达标建设工作。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水务局、环保局责令限期拆除。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立项建设备用水源。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建立和完善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水源地监测情况。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三)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河湖确权划界工作,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维持河流合理基流和湖泊、水库以及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

(一)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我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依据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对相关责任部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领导,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监督管理,研究解决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发改局:负责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在审批和核准项目时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度论证程序,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出台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的政策文件,项目备案、核准、审批中,严格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禁止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进入我县;负责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结合全县用水状况,开展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水价改革,适时调整县城自来水水价、农业灌溉水价、再生水水价,逐步建立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

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用水指标的分解;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监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审批;水资源费的征收;地下水动态监测;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水资源管理机构和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计量设施的安装;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政策的制定;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节水宣传;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综合工作。

财政局:建立水资源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监测控制、管理执法的投入;参与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项目年度计划,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经费;提高水资源管理经费拨付效率,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的监管,依法开展水资源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负责落实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负责落实将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机制,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工信局: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强对工业节水的技术指导,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负责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对工业企业积极推广节水技术改造,积极争取国家节水改造资金;负责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活动。

住建局:负责进行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回收利用率;负责城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作,降低管网漏损率;负责备用水源建设;负责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负责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计量设施的安装;负责对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的用水量进行统计;开展城镇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环保局:负责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和企事业单位排污量,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并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清理;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对超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征收超标排污费;开展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促使达标排放,改善水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和销售环节产品节水强制性标准符合性的监督检查,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文广体局:组织新闻媒体拍摄相关宣传片,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及文艺节目开展水资源宣传,增强群众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配合水务、环保、住建、工信、国土等职能部门,对县内违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典型事件进行报道、曝光,营造舆论声势,震慑违法行为。

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口径工业增加值及经济指标等数据和考核指标数据的测算。

国土局:负责河湖确权划界工作。

法制办:负责审核关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及再生水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行政执法,搞好水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编办:负责设立专门节约用水的管理机构,并落实管理人员编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辖区内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节水宣传及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取水、非法排污、水体污染、水环境保护、新建高耗水、高污染水项目的巡查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处理。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三)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控与统计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取用水户监测网络、地下水监测网络、水功能区监测网络建设,监测数据作为考核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依据之一。逐步提高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2020年实现全县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和监测常规化。规范水资源管理统计工作,用准确的监测数据和法定的统计数据作为我县政府考核的依据。

(四)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加强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理顺节约用水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特别是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制定落实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稳定长效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并将水资源费重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管理和保护工作中,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深入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将水资源和节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列入学校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作用,形成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尚。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四

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

4、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

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

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1000元以上校务会决定,3000元以上报总支审批。

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

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1、5倍价格赔偿。

1、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1、教师个人借款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

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

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

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五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七

本文目录。

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对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动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3号)、《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30号)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37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实施范围。

(一)基本思路。

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定期发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公共机构名单,以及能效指标,树立能效标杆。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公共机构追逐能效“领跑者”。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

(二)实施范围。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包括三类:终端用能产品(以下简称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

1、用能产品。

综合考虑产品的市场规模、节能潜力、技术发展趋势以及相关标准规范、检测能力等情况,选择量大面广、节能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的变频空调、电冰箱、滚筒洗衣机、平板电视等家电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后逐步扩展到办公设备、商用设备、照明产品、工业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产品。

2、高耗能行业。

综合考虑行业的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节能技术发展趋势以及能耗统计、计量、标准等情况,选择火电机组、原油加工、钢铁、乙烯、合成氨、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后逐步扩展到电力、石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其他产品。

3、公共机构。

按照同类可比原则,对公共机构进行合理分类。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评价的规范性,先以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为重点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逐步涵盖各类型公共机构。

二、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能效水平达到能效国家标准的1级能效以上,且为同类型可比产品中能源效率领先的产品;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提高。

2、采用先进高效的节能技术和零配件,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能耗较低。

3、产品获得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认可实验室的第三方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4、产品质量性能优良,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

5、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

6、生产企业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领跑者”产品在主流销售渠道正常供货。

(二)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的入围和发布。

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的入围采用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

申请企业将入围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地的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监局,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监局审核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地方上报的能效“领跑者”入围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网站等指定媒体对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产品,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公告能效“领跑者”生产企业、产品目录及其能效指标。

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目录每年发布两次。

(三)加施能效“领跑者”标志。

鼓励入围产品的生产企业在品牌宣传、产品营销中使用能效“领跑者”标志。列入目录的产品,可以在产品明显位置或包装上使用能效“领跑者”标志(标志样式见图1),也可在能效标识本体上直接印制能效“领跑者”标志(示例见图2)。严禁伪造、冒用能效“领跑者”标志,以及利用能效“领跑者”标志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四)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激励。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能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

(五)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效标准。

建立能效“领跑者”指标与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衔接的机制。根据节能技术发展、市场能效水平变化等情况,针对各用能产品具体情况,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效标准指标体系。

(六)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的能效、质量等性能的监督检查,将能效“领跑者”列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重点,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管理机构、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和相关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开展标识备案、产品认证和性能检测工作,并对能效“领跑者”的能效标识、质量认证进行有效的跟踪调查。对能效虚标、认证不符合、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撤销入围资格、能源效率标识备案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予以曝光。将提供虚假材料、开展虚假宣传的生产企业列入负面清单,三年内不得申报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

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的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提高。

2、和期间,均完成了政府下达的节能量目标任务,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3、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已经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耗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

4、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二)能效“领跑者”的入围和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行业协会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入围遴选工作。行业协会通过数据征集、资料审查、现场核验、同行评议、专家座谈等方式,遴选出上一年度的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录和单耗指标,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等指定媒体对行业协会上报能效“领跑者”名录和单耗指标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录、单耗指标。

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每年发布一次。

(三)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激励。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对高能耗行业能效“领跑者”给予鼓励。

(四)开展行业能效对标。

编制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指南,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通过采取自身“纵向”对标与能效“领跑者”间“横向”对标相结合的方式,查找差距、剖析原因、完善措施、持续改进。及时总结能效“领跑者”的节能最佳实践,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行业能源效率提高技术路线图。广泛开展节能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五)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限额标准。

加快制修订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不断提高能耗准入门槛。对高耗能行业、产能过剩行业,要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限额标准指标体系。

四、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同类可比原则,能源效率为同一气候类型中同类公共机构的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提高。

2、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3、建立了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体系,在本地区同类型公共机构中节能管理水平领先。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要求。

4、年能源消费量一般不低于50吨标准煤。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能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的入围和发布。

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国家标准,通过资料申报、现场调研、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每种类型的公共机构评选出能效“领跑者”,上报国管局。

国管局、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在国管局、发展改革委等指定媒体对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国管局、发展改革委公告能效“领跑者”单位和能效指标。

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每年发布一次。

(三)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激励。

国管局、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对获得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单位给予鼓励。

(四)发挥示范效应。

建立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案例库,适时向社会发布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案例,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将“领跑者”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根据能效“领跑者”指标和公共机构能效整体水平,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转化成制定节能目标、开展考核评价的标准和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发展改革委加强能效“领跑者”制度的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制度取得实效。中央财政安排工作经费用于能效“领跑者”的入围评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完善政策措施。

加大能效“领跑者”指标的政策采信力度,把能效“领跑者”指标作为能评、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严格能评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和设备。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要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

(三)加强宣传推广。

宣传普及能效“领跑者”制度,扩大制度影响。利用电视、网络、图书、期刊和报纸等大众传媒,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推介会等形式宣传能效“领跑者”,树立标杆,弘扬典型,表彰先进,为制度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返回目录。

教师的专业水平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生命。校本教研是为了解决本校及本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问题而进行的一种教研活动,也是立足并充分利用本校特色、资源的研究。校本教研的实施,能为学校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一个建立在教师自身实践基础上的平台。为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中更好地发挥教学研究工作的作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结合新课程实验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树立校本意识,“改进教学实践,解决面临问题”,“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挖掘种种潜力,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充分释放学校的生命活力”。找准我们的优势、劣势,不沿袭、不照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2、改善机制,建立教学研究导向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整合教务处,学科教研组和年级组等多种力量,建立直接服务于教师、开放的学校教研网络。领导、教研人员勤于深入课堂,通过听课、说课和评课、个人反思等多种活动,发现问题、经验、反思教学、探索规律、减少评价式听课,增强指导性听课,解放教师思想,减轻教师心里压力。

4、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主题,学校发展为根本,以促进教师发展为宗旨,以新课程实验过程中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教研活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管理。

组 长:校长   。

副组长:副校长 支部书记  教导主任。

组 员:教导副主任    年级组长   教研组长。

三、目标与任务。

通过开展校本教研,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转变教师教育教学理念和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师生共同发展,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1.   不断更新全校教师的教育观念,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   进一步发展教师个性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并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特色。

3.   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   提高教师对新课改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水平。

5.   建立本校的校本培训机制,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四、原则和过程。

基于“教学问题”的研究,基于“有效教学”的设计,基于“互动教学”的行为,基于“问题解决”的反思。校本研究过程就是问题——设计——行动——反思(总结)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过程。

五、内容与时间安排。

1、按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自修与研讨《有效教师》、《有效教学》,用其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学效率。

2、每学期一次教师论坛。每学期初围绕目前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举办一次教师论坛,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多交流和研讨的平台,通过互动式的参与,思想的交流与碰撞,使教师们在心灵的交流中启迪,在思维的碰撞中成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畅所欲言,谈出真谛,谈出真理!

3、每学期一次送教下乡。每学年开展一次送教下乡活动,为优秀教师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并加强城乡教育教学交流和城乡教师互助,促进全县课改的均衡发展。送教形式是先上课,再由执教者介绍教学设计与反思,然后交流评课。

4、每学期3至4次教师全员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理论、新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评价、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培训,使教师的整体素质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提高。教师能熟练掌握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和从网上获取教育信息和资料的能力,基本适应课程改革需要。

5、每学年一届同题课教学研讨。继续我校的特色校本教研“同题课”教学研讨活动,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开展,一轮轮地集体备课,逐一教学实践,求同存异,取长补短。老师们相互观摩、评议,最终聚集体之力量,每年级语数科各选派一名代表参加全校的示范课赛,展示年级教研成果。达到将学校教研主题应用、推广、深化的作用,让“同题课”有力地促进学校的发展。

6、两学年一批学科带头人培训。全面启动学科带头人培训,创造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努力提高学科带头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新课程改革所必须的教育教学能力,并及时总结推广其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他们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形成一支精良的学科带头人教师队伍,为实施名师工程奠定基础。

7、三学年一次全校性课堂教学达标。借鉴“先学后教、合作学习”这一课堂教学模式的成功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以转变课堂教学模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为导向,大力推进课堂教学创新,真正做到“向40分钟要质量、向课堂教学要效益”,使课堂教学达到“学生动起来、课堂活起来、效果显出来”的理想效果,真正实现课堂教学的高效率,开创教学改革的新局面,实现教育教学的新突破。努力推进学校教学工作的良性发展。

8、两学年一轮跟岗学习。一是分批分期派出教师到先进学校进行为期一周的跟岗培训学习,两年内让全校每位教师都外出跟岗学习一次以上。建立及完善相应的《外出跟岗学习要求》,力求将外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办学模式、管理机制引入我校,结合学校进行改革,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二是安排好每一批乡镇教师到我校跟岗学习活动,实现双赢。

9、两学年一个课题研究。在学科教学过程中,针对课标、教材、课堂教学方式、教学设计、教学与学习策略、习题、研究性学习等方面进行研究。建立研究小组,提出研究课题,扎实开展研究。

10、每周一次集体备课。每周一下午15:30—17:30语文集体备课,每周二下午15:30—17:30数学集体备课。每学期都把集体备课列入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坚持以新课标、以教材为基础,以学生的发展为宗旨,体现新课改理念。制定《集体备课方案》,布置各学科组合理分工,明确任务,学校行政领导挂勾到各个年级参与集体备课。在实践中研讨出集体备课的最佳操作方法。学年末将集体备课的教学设计布置教师打印后装订成册,形成。

教案。

集,为明年集体备课与上课提供参考。

11、每双周四年级教研活动。年级教研活动作为教师学习的阵地,是提高保教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恰当的教研活动方式,能使研究更为深入、精确。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以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为指导,学期初通过教师讨论、商议确定了本学期的教研活动重点,制定了年级教研计划,早分工、早落实,以提高教研活动效益。学年末将各年级的教研活动计划与材料整理装订成册,以便于各年级组相互学习借鉴。

12、每两年编辑一本校本教材。针对学校实际,发动学科教师先创编《入学教育》与《形体》教材,再参照现有的《英语》、《信息》、《体育》、《美术》教材改编成最符合我校实际的校本教材。

13、每学期一次强班主任培训。通过全校性听评班会示范课、组织教师学习魏书生班主任管理经验交流讲座,等培训方式,摒弃以往班会课教师一贯的说教与命令,使班会开展得实实在在而富有成效,展示学生独立自主的班级主人翁姿态,充分体现“课堂因学生的自主而的精彩”的理念。促使老师在班级管理上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提升教师的班级管理水平,推动学校的养成教育。

14、两学年一次教育教学金点子交流。让老师们挖掘自己平时教育教学中的智慧,把它写下来、说出来,让大家共享。

15、每周二为公开课日,早上第二节安排学校里课堂教学组织得较好的老师在阶梯教室上课,第三节由执教老师主持评课,为老师们提供最实效、最便利的学习交流平台。

16、每学年一次复习课大研讨。每学期末铺开一次全校性的大型教研活动“复习课大研讨”,针对“如何上好复习课、如何提高复习效率”语数各上一节复习课,上完课本学科教师进行交流探讨,通过这种人人参与的复习课教研活动,普遍提高复习效率。

17、每学期一次教育教学研讨会。对我校教育现状进行分析,揭露了目前我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制约我校教学质量的原因。并针对暴露的问题,分段分年级进行讨论,提出解决办法,以此促进澧江一小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六、具体途径。

1、自我研修。让教师利用假期与课余时间学习《有效教师》、《有效教学》两本书籍,并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自行研读教育专著,作。

读书笔记。

撰写小论文、师生小故事、教育教学案例等。

2、专家讲座。学校定期聘请校内外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以扩展教师们的视野,提高教师们的水平。

3、教师论坛。分学科定期设立教师论坛,探讨教育教学规律,分析教育教学现象,发表教育心得,激发创新思维,提高科研水平。

4、经验交流。学校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交流学习心得,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6、组织培训。学校鼓励教师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各种形式的校内培训,为教师的学习搭建平台。

8、以赛促训。通过组织和参与各种级别教育教学及教师基本素质竞赛活动,积极学习实践新理念、新方法,促进教师自我反思和发展。

9、通过课堂教学达标、集体备课、学科带头人培训、年级教研等各种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学校快速发展。

七、内容时间规划与考核要求。

第一阶段(xx年9月)。

主要工作:

1、制定《澧江一小第二阶段第一学段教师综合素质校本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大会和多级培训,学习省市县《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校本培训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统一认识,理解此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本培训管理制度》、《课堂教学达标方案》、《学科带头人培养措施》、《集体备课方案》、《外出学习要求》、《校本课题研究方案》、《子课题研究方案》等各配套计划、方案、措施,启动校本培训系统管理。

考核要求:

检查各方案、计划的完成情况,进一步修定,使各种配套计划、方案、措施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阶段(xx年10月-xx年8月)。

主要工作:

1、自修与研讨《有效教师》、《有效教学》中的重点摘要、反思感悟部份。总结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进行自我反思。

2、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并实施《先学后教、合作学习》课题系统。

3、多媒体进教室,进行计算机辅助教学培训,让教师掌握基本操作技巧。

4、检查报告册填写情况及相关成果,组织典型经验交流。

6、全面启动学科带头人培训,创造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实施名师工程奠定基础。

7、狠抓课堂教学达标活动,大力推进课堂教学创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实现教育教学的新突破。

8、外出跟岗学习。

9、落实集体备课,

10、落实年级教研活动。

11、编辑校本教材——《开学第一天》,规范并指导我校的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12、继续加强班主任培训。通过全校性听评班会示范课、组织教师学习魏书生班主任管理经验交流讲座,等培训方式,提升教师的班级管理水平。

13、教师论坛。

考核要求:

1、检查报告册填写情况及相关成果,组织典型经验交流。

2、建立健全多媒体使用记录,检查教师是否能合理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3、学科带头人要求上交一篇以上的专题讲座讲稿、电脑操作作业、教育教学小经验交流稿。

4、课堂教学达标考评要求详见《澧江一小课堂教学达标课考评表》。

5、外出跟岗学习的教师每人交一篇。

心得体会。

6、集体备课的各位主备教师交自己主备的教学设计电子文稿。

7、各年级交教研活动记录和材料。

第三阶段(xx年9月——xx年6月):

主要工作:

1、进行子课题研究。全校分18个子课题组对学校目前存在的教育教学问题作全面的研究。

2、结合小课题研究完成《有效教师》、《有效教学》中的案例分析、小课题研究与论文部份。

3、提升计算机操作能力。

4、继续派教师外出跟岗学习,并做好外乡镇老师到我校跟岗学习的相关工作。

5、进一步优化集体备课与年级教研活动。

6、课题研究成果展示与典型经验交流,对优秀课题组和个人进行表彰。

7、检查报告册填写情况及相关成果,组织典型经验交流。

8、新一轮同题课教学研讨。

9、教师论坛。

10、教育教学金点子交流。

11、“公开课日”活动。

12、“复习课大研讨”活动。

考核要求:

1、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报告册,每位教师结合自己研究的课题,提交科研论文或科研成果,上交课题研究教学设计(必交)与教学点评、教学感悟、教学反思、教学随笔、教学案例、教学论文(任选一种)。

2、上交一份自己完成的有一定水平的多媒体。

课件。

3、每位教师主持一次教师论坛或课题研究阶段性小结。

4、考评课题研究成果。

5、每位老师至少交一篇“金点子”电子文稿。

6、写好集体备课计划,改进集体备课教案,收交教研活动计划记录。

第四阶段(xx年7月-xx年10月):

主要工作:

1、组织教师对学习和反思、实践、科研三个阶段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2、通过开展各种评比、竞赛活动,对课题研究成果进一步综合运用,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3、反思培训成果及推广经验,总结成相关材料。

4、推出一批骨干教师及品牌教研项目。

考核要求:

1、全面检查教师个人学习考核情况和报告册填写情况,并进行考核、打分。

2、检查各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工作。

3、写好集体备课计划,改进集体备课教案,收交教研活动计划记录。

八、经费保障。

元江县澧江一小。

返回目录。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要求。

(二)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2、邀请集团公司政工部领导讲党课,把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做为重要的党课内容。

3、组织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做一次学习体会交流活动。

4、组织处级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参加集团公司“四项监督制度”考核测评活动。

三、计划安排和工作步骤。

四、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党委政工部,具体负责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

返回目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保证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领导及教代会的讨论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学第二周开始,我校开始实行教师集体办公制度。

一、学校实行教师(2天/周,星期一、星期三)集体办公制度,即按规定的时间(上午1-3节、下午第6节)、规定的地方(年级办公室)集体办公。(班主任可以从实情出发)。

二、教师集体办公室由张名星查到、管理,其它处室的相关人员由处室主任负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每天的办公出勤记载,值日安排,管理办公纪律,行政轮流检查督促。

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办公(上课、请假者除外),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四、认真办公,保持安静,不讲闲话,不开低俗玩笑,不大声喧哗,不做影响他人办公的事,不做与办公无关的事,如造成不良影响的,值班领导及时处理,及时纠正。

五、除工作需要,办公时间不得串办公室,如须短时间离开须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情况。凡不能参与当天办公的,须向校长请假,已请病、事假者除外。

六、办公室值班人员应负责值班期内的卫生、饮水、用电、钥匙管理,保证办公室清洁,提供饮水,节约用电(学校给集体办公室提供人均150°/期电,超出部分由教师自己承担),开关门窗。

七、学校值班领导在规定的办公时间内不定时检查教职工到岗情况,并如实作好出勤记载。

八、学校打印室、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等原则上实行全天侯(上午1-4节、下午5-7节)办公,如有事须向校长请假。

九、后勤工作人员的办公,由总务处根据工作人员岗位特点安排具体的办公时间。

十、集体办公时间未到者(请假、公差的除外),进行扣款,2元/节。

十一、此方案已经教代会讨论通过,自xx年上学期开始施行。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八

本文目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1995年2月6日。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995年1月20日)。

一、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目的是结合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城镇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进程,促进城镇住房建设。

(二)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要为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提供政策示范;要实行政府扶持、单位支持、个人负担的原则;要以大中城市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国家安居工程的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

(一)国家安居工程从1995年开始实施,在原有住房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安居工程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

1995年国家安居工程建设规模暂定1250万平方米,约需建设资金125亿元,其中国家在固定资产贷款计划中安排贷款规模50亿元,由国家专业银行提供贷款,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1995年以后,建设规模和贷款规模一年一定。

(二)国家计委根据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城市的名单及相应的建设规模,按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将建设规模指标、贷款规模指标和自筹投资计划等综合计划指标下达给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各大城市。国家安排的安居工程贷款计划,由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在当年固定资产贷款规模内安排,并按现行办法及时分解下达给各有关专业银行。

(三)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城市按国家贷款资金和城市配套资金4:6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城市配套资金可从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售房预收款和其他房改资金中筹集。配套资金没有按期足额到位的,银行不予贷款。

(四)国家安排的安居工程贷款,由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安居工程承建单位,向人民银行指定的承办房改金融业务的有关专业银行申请。承办银行按照国家安居工程投资计划和有关贷款办法审定,并切实加强对配套资金和贷款的管理。国家安排的安居工程贷款与自筹资金,应按规定比例配套使用。国家安排的安居工程贷款必须用于国家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严禁挪作他用,如被挪用,立即取消该城市使用国家安居工程贷款资金的资格,并责令其限期偿还挪用贷款本息。

为确保国家安居工程贷款的周转使用,国家安居工程贷款一律实行抵押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法定利率(不得上浮)执行。

三、国家安居工程的规划和建设。

(一)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城市,要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安居工程详细规划,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做到经济、适用、美观。

(二)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城市,要制订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并指定安居工程承建单位,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要努力降低国家安居工程住房的建设成本。凡有于国家安居工程的建设用地,一律由城市人民政府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地方人民政府相应减免有关费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原则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一律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一半计入房价。

(四)国家安居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均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严禁转包。国家安居工程的开发建设不得赢利。

四、国家安居工程住房的出倍和管理。

(一)国家安居工程住房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优先出售无房户、危房户和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不售给高收入家庭。

(二)国家安居工程住房的成本价格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一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一半计入房价)、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构成。

(三)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城市的各有关银行,要建立个人购房抵押贷款制度。个人首次付款的比例要达到房价的40%以上,还款期限不超过xx年。

(四)要搞好国家安居住房的售后服务,带动、促进现行房屋管理体制的改革。国家安居工程住房各项售后服务,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五、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城市的条件和申报、审批程序。

(一)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城市要具备的条件: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普遍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一般要达到60%以上;积极推进租金改革,制定并发布到xx年的租金改革规划;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房改政策确定售房价格。

2、当年申请的国家安居工程建设规模所需土地必须全部落实,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政府应确定专门机构负责实施并制定了较完备的配套政策;要有明确的开、竣工计划。

3、城市有关专业银行用于发放国家安居工程住房贷款的资金已经落实;城市配套资金筹集到位50%以上,其余部分也能随工程进度足额到位。

(二)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改办、建委(建设厅)、计委、人民银行分行、财政厅(局)根据申报城市条件进行全面考核后,拟定参加国家安居工程实施的城市名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国务院住房制度领导小组,同时抄报建设部、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2、受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委托,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建设部、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指定的专门人员,对地方上报的文件进行研究汇总,提出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城市名单和每个城市安居工程的建设规模指标、贷款规模指标和自筹投资计划等综合计划指标的初步意见,报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列入年度计划下达。

六、国家安居工程的组织领导及部门分工。

(一)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安居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分工如下:

1、国家计委制订国家安居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下达计划。

2、建设部负责国家安居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

3、中国人民银行制订国家安居工程年度信贷计划,对国家有关专业银行下达信贷规模并进行监督检查。

4、财政部和国家有关专业银行审查、监督城市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

返回目录。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18号)、《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财库[]68号)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黔财库〔〕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现行以多重帐户为基础的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已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财政资金由部门和单位分散掌握和安排,大量资金在部门和单位长时间滞留,既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又难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严重影响了对财政和经济运行过程的科学管理,因此,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进一步从制度上、源头上加以改进和规范。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遵循的基本原则。

1、规范操作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定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

2、强化监管的原则。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保持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会计核算权和资金使用权基本不变,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3、便利快捷的原则。建立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减少财政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便利。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存款账户(又称国库单一账户)。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支行开设国库存款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支活动,按照预算单位和收支预算科目设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2、其他财政存款帐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支行开设其他财政存款帐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按照预算单位和收支项目设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同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3、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实行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活动,设置相应的会计帐簿进行核算,并将当日财政零余额账户发生额与相关账户进行清算。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在商业银行以核算柜组分别开设一个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所管预算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活动(其中,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部分为零余额),并将当日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发生额与相关账户进行清算。

5、特设专户。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地区行署、地区财政局、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有关特殊的专项收支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6、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执收执纪单位非税收入的解缴情况,并与国库单一帐户和其他财政存款帐户清算。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对在改革方案实施前财政已拨付的资金,仍通过原账户支付和核算,待该账户资金使用完后,立即消户;确需另行开设银行帐户的,须按规定程序报经县财政局和人民银行赫章支行批准。

在财政、国库和代理银行间自动清算系统建成使用前,对上述帐户采用资金划拨方式办理收支活动。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对财政预算内外收入采用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方式。

1、直接缴库。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非税收入全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汇缴。

办理财政收入退库事项,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性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和专项支出等类型)、零星支出(预算单位日常小额支出部分)和转移性支出(拨付企业的补贴和县对乡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四类。

2、支出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局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和乡级财政部门)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所列品目的服务、货物、工程等购买支出、转移性支出以及需要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由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根据财政局的授权,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开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帐户为代理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或代理单位提取小额现金。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的购买支出(分散采购部分)和预算单位零星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原则上对“项目支出”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对除工资外的“基本支出”采取财政授权支付。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方案的实施,不仅涉及到建立健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清算系统等必需的配套设施,而且涉及观念的转变,摆脱旧的管理方式的束缚。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以确保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更加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综合预算,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创造条件。

(二)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根据改革需要,制定财政国库管理改革的资金支付办法、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同时,建立内部操作规程和。

岗位职责。

等相关。

规章制度。

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行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制定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年初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资金资金指标已经下达到单位在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过程中结余的资金。属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按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原项目未实施完的继续用于原项目;原项目已完成的调整项目安排使用。属县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财政直接支付的结余资金缴回国库并相应调减原资金指标或抵顶其他项目资金指标;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结余留给单位结转使用。

(三)继续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1号)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的管理,取消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防范和杜绝“小金库”,保证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正常运行。

(四)建立财政、国库和代理银行间的信息系统和管理操作系统。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专项资金,尽快建设我县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联接财政、税务、国库、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的横向网络,实现财政收入缴库退库、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信息反馈等各项业务的科学管理和各项财政性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执行机构。

根据改革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并安排了适当的编制,将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收付业务和代理单位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机构所需人员从乡镇财政所和县直预算单位现有财务骨干人员中选调。

(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管;认真审核预算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银行资信、资金清算等的监控;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七)积极稳妥,逐步规范和完善改革。

进一步加强会计集中核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逐步规范和完善,切实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工作。根据人员素质和现有条件,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采取拨款方式进行手工操作,待人员熟悉业务流程和核算办法后,取消资金支付拨款方式和手工操作流程,采用代理银行的清算系统进行资金支付的清算,最后待人民银行赫章支行与代理银行的清算系统完成后,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通过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从而真正建立财政国库集中统一收付体系,并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明年起,将工资性支出和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所列品目的服务、货物、工程等购买支出纳入财政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同时逐步创造条件,制定方案将非税收入的征缴纳入财政国库集中统一收缴。涉及税收的征缴待上级措施下达,再纳入集中收缴。

返回目录。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山西省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夏店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村现有总户数169户,总人口730人。(其中: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数38户。

林业用地总面积600亩。村集体经营600亩,其中:

有林地600亩,灌木林地200亩,宜林地500亩。其它租赁、流转、拍卖、转让    亩,其中:有林地    亩,未成林造林地    亩。

(三)改革范围                               。

本次改革的范围主要是集体经营的林业用地。参与林改面积1300亩,人均各类林地1.7亩。不参与林改面积     亩。(要注明不参与林改的类型和原因。)。

二、组织机构。

村林改领导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组长:范苗锋。

副组长:李 剑。

成员:范春云 范生宏 范树文。

三、改革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收益权。

2.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

3.坚持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4.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客观实际确定改革形式。

四、改革形式。

1、非集体林地的处理办法。

(1)对于。

合同。

完善,群众没有异议的,依法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或授权的村林改领导小组确认后直接确权发证。

(2)对于合同不完善,群众意见不大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变,可以通过调整承包费缴纳比例的办法对合同进行完善。

(3)对暗箱操作,未经法定程序签订的合同,群众意见较大的,由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依法进行纠正。

(4)对承包的宜林地没有按要求完成绿化任务的,一是限期绿化,二是作为合同违约处理,按照程序收回,归村集体所有,列入这次改革范围。

2、集体林地的改革办法。

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均股利方式落实产权,由大户承包统一经营管理,村民以均股利方式参与收益分配。

3、参加林改人口的确定。

不管人在与不在,凡是xx年12月31日前出生,户口在本村的农业人口,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都是参与改革均股利的对象。

4、合同期限。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次林改承包期为70年。

5、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

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征占用要地,承包者应无条件服从,按照国家补偿标准,林地补偿费村得  %,承包者得  %,均股利人员得  %,林木补偿费村得  %,承包者得  %,均股利人员得  %,林地上发展的经济作物补偿费归承包者;林木实行比例分成的,按合同执行。

五、改革的内容(分配方案)。

(1)参与林改的林地,原则上由村评估小组作价,全村林改人口平均分配。

(2)评估小组按林分状况以宗地为单位进行林分因子调查,分别按面积、蓄积、林分质量、立地条件等评估作价。

(3)评估作价后,按林木价值、林地面积及需要参加林改的人口、户数进行分配。

六、改革的步骤。

1、组建班子、宣传发动。

在在区政府、镇政府林改领导小组指导下,选举成立本村林改领导小组并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权改革的目的意、林改政策及有关林改文件精神。

2、摸底调查、制定方案。

(1)对本村的林地资源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晋源区金胜镇林改小组指导下,分成若干组,以组为单位,收集所有涉及林权的表册、合同书、林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结合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资料,组织林改工作人员,对本村(组)的林地林木资源状况以及所有权、使用权界线以及面积进行逐一核查。由林改小组成员及村民代表参加核查确认。填写调查表,并进行统计汇总。

(2)对社会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总人口、总户数等统计汇总。

(3)由村林改小组审查已签的合同,并依法作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分为“认可”、“需完善”、“依法处理(无效合同)”三种结论。

(4)根据调查摸底,按照群众意见和林改的有关政策,拟定本村林改实施方案,包括林改的组织领导、参与林改的户数人口、对已签合同的认可及合同完善的办法、对符合林改条件的林地林木改革的办法等。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林改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审议后要进行表决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表决时要做到:参加会议人员要签到、表决结果要与会人员签名、表决通过的林改方案要与会人员签名;不准他人或无。

委托书。

人代为签名;参加会议的人数要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林改方案的人数要超过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后,正式确定为林改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3、组织实施、归档立卷。

(1)在区政府、镇政府林改工作组的指导下,村林改小组逐块对林地权属、四至界线、面积进行确认,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评估作价,张榜公布后实施。

(2)对林改的所有资料进行归档立卷。将实施方案、各类林改合同、及有关会议记录资料等,建立规范档案,归档保存。

4、检查验收、总结完善。

林改工作结束后,进行自查,写出书面总结,提出验收申请,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

七、本方案依法经本村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返回目录。

按照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省纪委《关于对各级党的组织负责人及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和省直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就对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实行谈话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谈话的目的、意义。

二、谈话的对象。

谈话的对象主要是省直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谈话对象的重点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三、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二)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党员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

(四)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五)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及问题。

四、谈话的程序。

(一)省直纪工委实施的谈话,由信访工作人员根据信访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报省直纪工委书记审批(涉及省直各部门处长的谈话要与所在部门纪检组及时沟通)。省直各部门实施的谈话,由机关纪委(未设机关纪委的由机关党委纪检委员)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对科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的谈话经机关纪委书记审批(未设机关纪委的部门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审批),对处级党员干部的谈话经机关党委书记审批。

(二)谈话人一般要确定两人以上。省直纪工委直接组织的谈话,主要由省直纪工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进行,必要时也可提请省直工委有关领导同志主持。省直各部门组织的谈话,涉及处长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一般应由机关党委书记主持,也可由机关党委书记委托机关纪委书记主持。副处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的谈话由机关纪委书记主持。(未设机关纪委的部门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主持)。

(三)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两天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必要时,书面通知谈话对象所在部门党组织。谈话对象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四)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认真填写《机关纪委谈话情况登记表》,整理出谈话记录或由谈话对象写出说明材料。谈话记录或说明材料经机关党委书记审阅后,由谈话人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五)通过谈话认定的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错误,由机关纪委跟踪督促。谈话了解到的谈话对象的思想、作风情况,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向机关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反馈。

五、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谈话既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监督的重要措施,又是一项政治性、纪律性、政策性很强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机关党委、纪委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谈话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二)要坚持原则,严明纪律。谈话人要将谈话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谈话对象对谈话提醒应正确对待,对要求的谈话内容要如实说明情况,不得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不得出具伪证,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纠正。谈话时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怀疑、追查、报复举报人。如有违反,要追究纪律责任。

(三)要讲究方法,注意政策。谈话一般以个别进行为宜,既要做到批评提醒到位,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未经核实的问题不准随意扩散;对澄清的问题要明确告诉谈话对象,使其解除思想顾虑;对证实的需要纠正的问题,要明确提出纠正意见,督促谈话对象进行纠正;发现谈话对象的一般性错误,要批评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纠正错误;发现谈话对象存在严重问题,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直各部门要把实行谈话制度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凡对所属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者,在追究违法违纪者本人责任的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九

本文目录。

园本教研的制度建设是幼儿园教育改革的需要。园本教研制度建设项目是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协调发展,推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实施而确立的。建立和完善以园本教研制度,是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提高教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重要举措。我园将本着因地制宜、有效合作、共同研究的组织方式展开我园的园本教研制度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园本教研领导小组,确定教研班级和教研人员。

我园现有幼儿教学班7个,200余名幼儿;在岗教职工13人。其中,幼教专业教师4人。为了确保教研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活动质量,首先成立园本教研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教研班级:全园各班级。

教研人员:全园教职工。

二、统一和提高认识。

召集全园教师召开启动会议,认真学习和思考有关园本教研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帮助大家进一步理清思绪,理解项目的意义、背景和开展的思路,明确作为行动研究的本项目的特点。使大家认识到:园本教研制度建设和建设将通过解决园长、教师关心的共同性的实际问题,促进教师素质的提高和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改善,并推动幼儿园向着学习型组织的方向发展。项目的重点是在于帮助幼儿园建立一个帮助教师解决问题的教研机制,而不是要搞教研评估制度,把教研系统进行调整,把教研与项目对立起来。同时,以园为本的教研制度建设也不是幼儿园搞园本课程,也不是把幼儿园建成特色园或是开发幼儿园园本课程或者支持幼儿园搞课题和科研。

让每位教师将“了解幼儿”作为专业素质的基本,认识到“了解幼儿”是幼儿教育每一个环节的基础;让每位教师将“与幼儿有效互动”作为专业素质的核心,认识到提高师幼互动的质量是创造高质量幼儿教育最本质的环节;让每位教师将“教学研究”作为专业素质的重要内容,认识到“教学研究”是提高幼儿园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能力、发挥自己的教学风格和实践智慧的重要环节;引导每位教师将终身学习作为自身专业发展和自我人生发展的途径,让教师明确自身专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特点,途径与方法,学会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规划,正确处理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开展园本教研,可以进一步巩固教师的职业道德,巩固教师专业思想,使教师掌握必备的教育技能,树立现代教育观念,熟悉有关教育法规,不断提高科学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更新知识,提高执教水平。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游戏观,不断完善幼儿教师的知识、能力结构,提高其实施幼儿教育教学能力,以促进教专业成长。

三、研定园本教研项目。

要求教师在平时的保教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讨论研究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同时,帮助各班级教师根据本班实际确定园本教研课题项目进行深层次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四、完善教研制度,定期召开教研活动,保证教研效果。

教研组长要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定期交流总结教研工作,让各教师认真制定教研。

工作计划。

明确研究什么、谁来组织、谁来开展并定期总结一段时间的教研成果及其存在的问题要做好教研记录。项目的研究要结合教师的教学、进修、研究去做、学、研一体化。同时制定一系列教研制度督促和指导全园教师通过自己创造性和研究性的工作来保证教研效果促进教师发展、儿童发展和幼儿园发展。

另外,指导和鼓励理论联系实际形成书面文,并通过网络、与其他幼儿园教师的相互交流、研讨等活动来提高教研效果。

五、聘请本县具有专业化水平的人员来园指导教研工作,保证园本教研的主导方向。

园本教研小组要保证坚持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开展园本教研,要按照幼儿的需要和发展规律来开展园本教研。我园根据本园教研项目选具有专业化水平的人员来指导具体的园本教研活动,从而提高教研质量和理论性的指导。

六、明确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把园本教研工作列为幼儿园工作重点,在努力完成以园为本的教研制度建设的同时,发展新型的幼儿园教研新文化。同时制定保障措施为园本教研活动提高时间上、经费上、行政上的支持。

七、搞好师资培训。

利用节假日对教职工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

返回目录。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教育公平”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及中纪委二次、区、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责任追究力度,完善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管理模式,根据县纪委安排结合我校工作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州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强化制度创新,狠抓制度落实,以“依法、快速、便民、优质”为主题,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二、目标要求。

(一)通过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修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 建立反腐倡廉“制度库”。

(二)通过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增强制度执行效力,保证制度落实,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逐步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制度体系。

(三)通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自觉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25日——5月15日)。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机构,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对现有制度进行系统清理(5月16日——6月16日)。

1、对现有制度的规范性、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分析各项制度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总体要求,是否立足于有效防范和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涵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制度本身是否具有严密性,制度的体系是否具有完备性,是否突出教育系统的管理特点,以及制度是否细化、具体、简便、管用。

2、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制度予以废除,对不完善的制度要抓紧修订、完善,抓紧制定配套措施。

(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库”(6月17日——7月31日)。在对现有制度进行系统清理的同时,对制度进行汇总、归类,统一编制廉政制度目录,形成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建立反腐倡廉“制度库”,并通过县政府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予以公开。

(四)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教育月"活动(8月1日——8月31日)。以“领导干部都熟悉廉政制度,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都了解廉政制度”为目标,将学习宣传廉政制度作为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活动载体。要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支部党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开展制度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制度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力求学有所成。

在教育活动中,要重点抓好“四个一”活动:一是领导班子安排一次反腐倡廉制度专题学习活动,并将廉政制度学习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总体规划和年度。

学习计划。

;二是校长书记党政部门主要领导讲一堂有关加强纪律制度建设的党课,并组织本部门、单位全体党员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强化警示教育;三是对新任干部及其配偶进行一次以“遵守纪律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为内容的廉政谈话;四是对学校中层干部进行一次有关廉政制度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五)查找问题、扎实整改(9月1日——9月30日)。通过观看电教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和民主评议等方式,认真检查单位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要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完善制度:一是以加强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一把手”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二是以促进民主决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将管人、管钱、管事等权力纳入规范的操作程序;三是以强化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监督为重点,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四是以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为重点,规范完善有关公务接待、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五是以强化群众监督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等制度;六是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完善调查研究、厉行节约、效能建设等制度。

(六)督查评估、总结提高(10月1日——11月30日)。围绕区州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围绕学校办公用品采购,草地绿化、后勤服务承包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权力集中的重点部位和热点岗位建立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和评估。

四、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和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工作有机结合,重在形成长效机制。要以提高制度执行效力为重点,教育党委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返回目录。

教师的专业水平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生命。校本教研是为了解决本校及本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问题而进行的一种教研活动,也是立足并充分利用本校特色、资源的研究。校本教研的实施,能为学校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一个建立在教师自身实践基础上的平台。为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中更好地发挥教学研究工作的作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结合新课程实验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树立校本意识,“改进教学实践,解决面临问题”,“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挖掘种种潜力,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充分释放学校的生命活力”。找准我们的优势、劣势,不沿袭、不照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2、改善机制,建立教学研究导向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整合教务处,学科教研组和年级组等多种力量,建立直接服务于教师、开放的学校教研网络。领导、教研人员勤于深入课堂,通过听课、说课和评课、个人反思等多种活动,发现问题、经验、反思教学、探索规律、减少评价式听课,增强指导性听课,解放教师思想,减轻教师心里压力。

4、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主题,学校发展为根本,以促进教师发展为宗旨,以新课程实验过程中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教研活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管理。

组 长:校长   。

副组长:副校长 支部书记  教导主任。

组 员:教导副主任    年级组长   教研组长。

三、目标与任务。

通过开展校本教研,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转变教师教育教学理念和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师生共同发展,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1.   不断更新全校教师的教育观念,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   进一步发展教师个性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并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特色。

3.   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   提高教师对新课改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水平。

5.   建立本校的校本培训机制,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四、原则和过程。

基于“教学问题”的研究,基于“有效教学”的设计,基于“互动教学”的行为,基于“问题解决”的反思。校本研究过程就是问题——设计——行动——反思(总结)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过程。

五、内容与时间安排。

1、按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自修与研讨《有效教师》、《有效教学》,用其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学效率。

2、每学期一次教师论坛。每学期初围绕目前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举办一次教师论坛,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多交流和研讨的平台,通过互动式的参与,思想的交流与碰撞,使教师们在心灵的交流中启迪,在思维的碰撞中成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畅所欲言,谈出真谛,谈出真理!

3、每学期一次送教下乡。每学年开展一次送教下乡活动,为优秀教师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并加强城乡教育教学交流和城乡教师互助,促进全县课改的均衡发展。送教形式是先上课,再由执教者介绍教学设计与反思,然后交流评课。

4、每学期3至4次教师全员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理论、新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评价、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培训,使教师的整体素质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提高。教师能熟练掌握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和从网上获取教育信息和资料的能力,基本适应课程改革需要。

5、每学年一届同题课教学研讨。继续我校的特色校本教研“同题课”教学研讨活动,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开展,一轮轮地集体备课,逐一教学实践,求同存异,取长补短。老师们相互观摩、评议,最终聚集体之力量,每年级语数科各选派一名代表参加全校的示范课赛,展示年级教研成果。达到将学校教研主题应用、推广、深化的作用,让“同题课”有力地促进学校的发展。

6、两学年一批学科带头人培训。全面启动学科带头人培训,创造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努力提高学科带头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新课程改革所必须的教育教学能力,并及时总结推广其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他们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形成一支精良的学科带头人教师队伍,为实施名师工程奠定基础。

7、三学年一次全校性课堂教学达标。借鉴“先学后教、合作学习”这一课堂教学模式的成功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以转变课堂教学模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为导向,大力推进课堂教学创新,真正做到“向40分钟要质量、向课堂教学要效益”,使课堂教学达到“学生动起来、课堂活起来、效果显出来”的理想效果,真正实现课堂教学的高效率,开创教学改革的新局面,实现教育教学的新突破。努力推进学校教学工作的良性发展。

8、两学年一轮跟岗学习。一是分批分期派出教师到先进学校进行为期一周的跟岗培训学习,两年内让全校每位教师都外出跟岗学习一次以上。建立及完善相应的《外出跟岗学习要求》,力求将外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办学模式、管理机制引入我校,结合学校进行改革,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二是安排好每一批乡镇教师到我校跟岗学习活动,实现双赢。

9、两学年一个课题研究。在学科教学过程中,针对课标、教材、课堂教学方式、教学设计、教学与学习策略、习题、研究性学习等方面进行研究。建立研究小组,提出研究课题,扎实开展研究。

10、每周一次集体备课。每周一下午15:30—17:30语文集体备课,每周二下午15:30—17:30数学集体备课。每学期都把集体备课列入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坚持以新课标、以教材为基础,以学生的发展为宗旨,体现新课改理念。制定《集体备课方案》,布置各学科组合理分工,明确任务,学校行政领导挂勾到各个年级参与集体备课。在实践中研讨出集体备课的最佳操作方法。学年末将集体备课的教学设计布置教师打印后装订成册,形成。

教案。

集,为明年集体备课与上课提供参考。

11、每双周四年级教研活动。年级教研活动作为教师学习的阵地,是提高保教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恰当的教研活动方式,能使研究更为深入、精确。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以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为指导,学期初通过教师讨论、商议确定了本学期的教研活动重点,制定了年级教研计划,早分工、早落实,以提高教研活动效益。学年末将各年级的教研活动计划与材料整理装订成册,以便于各年级组相互学习借鉴。

12、每两年编辑一本校本教材。针对学校实际,发动学科教师先创编《入学教育》与《形体》教材,再参照现有的《英语》、《信息》、《体育》、《美术》教材改编成最符合我校实际的校本教材。

13、每学期一次强班主任培训。通过全校性听评班会示范课、组织教师学习魏书生班主任管理经验交流讲座,等培训方式,摒弃以往班会课教师一贯的说教与命令,使班会开展得实实在在而富有成效,展示学生独立自主的班级主人翁姿态,充分体现“课堂因学生的自主而的精彩”的理念。促使老师在班级管理上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提升教师的班级管理水平,推动学校的养成教育。

14、两学年一次教育教学金点子交流。让老师们挖掘自己平时教育教学中的智慧,把它写下来、说出来,让大家共享。

15、每周二为公开课日,早上第二节安排学校里课堂教学组织得较好的老师在阶梯教室上课,第三节由执教老师主持评课,为老师们提供最实效、最便利的学习交流平台。

16、每学年一次复习课大研讨。每学期末铺开一次全校性的大型教研活动“复习课大研讨”,针对“如何上好复习课、如何提高复习效率”语数各上一节复习课,上完课本学科教师进行交流探讨,通过这种人人参与的复习课教研活动,普遍提高复习效率。

17、每学期一次教育教学研讨会。对我校教育现状进行分析,揭露了目前我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制约我校教学质量的原因。并针对暴露的问题,分段分年级进行讨论,提出解决办法,以此促进澧江一小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六、具体途径。

1、自我研修。让教师利用假期与课余时间学习《有效教师》、《有效教学》两本书籍,并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自行研读教育专著,作。

读书笔记。

撰写小论文、师生小故事、教育教学案例等。

2、专家讲座。学校定期聘请校内外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以扩展教师们的视野,提高教师们的水平。

3、教师论坛。分学科定期设立教师论坛,探讨教育教学规律,分析教育教学现象,发表教育心得,激发创新思维,提高科研水平。

4、经验交流。学校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交流学习心得,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6、组织培训。学校鼓励教师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各种形式的校内培训,为教师的学习搭建平台。

8、以赛促训。通过组织和参与各种级别教育教学及教师基本素质竞赛活动,积极学习实践新理念、新方法,促进教师自我反思和发展。

9、通过课堂教学达标、集体备课、学科带头人培训、年级教研等各种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学校快速发展。

七、内容时间规划与考核要求。

第一阶段(xx年9月)。

主要工作:

1、制定《澧江一小第二阶段第一学段教师综合素质校本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大会和多级培训,学习省市县《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校本培训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统一认识,理解此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本培训管理制度》、《课堂教学达标方案》、《学科带头人培养措施》、《集体备课方案》、《外出学习要求》、《校本课题研究方案》、《子课题研究方案》等各配套计划、方案、措施,启动校本培训系统管理。

考核要求:

检查各方案、计划的完成情况,进一步修定,使各种配套计划、方案、措施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阶段(xx年10月-xx年8月)。

主要工作:

1、自修与研讨《有效教师》、《有效教学》中的重点摘要、反思感悟部份。总结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进行自我反思。

2、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并实施《先学后教、合作学习》课题系统。

3、多媒体进教室,进行计算机辅助教学培训,让教师掌握基本操作技巧。

4、检查报告册填写情况及相关成果,组织典型经验交流。

6、全面启动学科带头人培训,创造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实施名师工程奠定基础。

7、狠抓课堂教学达标活动,大力推进课堂教学创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实现教育教学的新突破。

8、外出跟岗学习。

9、落实集体备课,

10、落实年级教研活动。

11、编辑校本教材——《开学第一天》,规范并指导我校的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12、继续加强班主任培训。通过全校性听评班会示范课、组织教师学习魏书生班主任管理经验交流讲座,等培训方式,提升教师的班级管理水平。

13、教师论坛。

考核要求:

1、检查报告册填写情况及相关成果,组织典型经验交流。

2、建立健全多媒体使用记录,检查教师是否能合理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3、学科带头人要求上交一篇以上的专题讲座讲稿、电脑操作作业、教育教学小经验交流稿。

4、课堂教学达标考评要求详见《澧江一小课堂教学达标课考评表》。

5、外出跟岗学习的教师每人交一篇。

心得体会。

6、集体备课的各位主备教师交自己主备的教学设计电子文稿。

7、各年级交教研活动记录和材料。

第三阶段(xx年9月——xx年6月):

主要工作:

1、进行子课题研究。全校分18个子课题组对学校目前存在的教育教学问题作全面的研究。

2、结合小课题研究完成《有效教师》、《有效教学》中的案例分析、小课题研究与论文部份。

3、提升计算机操作能力。

4、继续派教师外出跟岗学习,并做好外乡镇老师到我校跟岗学习的相关工作。

5、进一步优化集体备课与年级教研活动。

6、课题研究成果展示与典型经验交流,对优秀课题组和个人进行表彰。

7、检查报告册填写情况及相关成果,组织典型经验交流。

8、新一轮同题课教学研讨。

9、教师论坛。

10、教育教学金点子交流。

11、“公开课日”活动。

12、“复习课大研讨”活动。

考核要求:

1、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报告册,每位教师结合自己研究的课题,提交科研论文或科研成果,上交课题研究教学设计(必交)与教学点评、教学感悟、教学反思、教学随笔、教学案例、教学论文(任选一种)。

2、上交一份自己完成的有一定水平的多媒体课件。

3、每位教师主持一次教师论坛或课题研究阶段性小结。

4、考评课题研究成果。

5、每位老师至少交一篇“金点子”电子文稿。

6、写好集体备课计划,改进集体备课教案,收交教研活动计划记录。

第四阶段(xx年7月-xx年10月):

主要工作:

1、组织教师对学习和反思、实践、科研三个阶段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2、通过开展各种评比、竞赛活动,对课题研究成果进一步综合运用,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3、反思培训成果及推广经验,总结成相关材料。

4、推出一批骨干教师及品牌教研项目。

考核要求:

1、全面检查教师个人学习考核情况和报告册填写情况,并进行考核、打分。

2、检查各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工作。

3、写好集体备课计划,改进集体备课教案,收交教研活动计划记录。

八、经费保障。

元江县澧江一小。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十

一、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1~2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年级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45分钟,五六年级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二、禁止留午间作业。节假日适当增加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倡导开展每周一天无作业日,让学生自行调整放松,鼓励学生利用好时间,积极参与劳动实践或体育锻炼。

四、禁止教师利用手机布置作业,禁止教师布置需要学生利用手机完成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手机和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五、要求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及时批改、全批全改,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帮助学生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也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六、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争取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帮助中小学生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教师可在完成书面作业之余,安排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业指导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七、要提高作业批改的质量,教师的批语书写要工整、规范、准确,对学生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八、提倡作业批改都写评语,语气要和蔼,对学生所存在的错误要用委婉的语言表达出来,多用表扬、激励的语言。

九、要培养学生自我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检查学生纠正作业的情况。

十、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教师要及时检查,对无故缺作业的学生应及时加以教育,对学生重做、改错的作业要认真及时批阅,对作业完成优秀的学生教师应予以表扬。

十一、每月的'30日前后将作业本收齐,接受教研组长和教导处的查阅。学期结束将学生的全部作业本交教导处查阅后,归还学生保存。

十二、每学期,语、数教研组各产生2名优秀作业班级,经教导处认定,报校长室批准,表彰相关批阅教师。小学作业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现就加强我校作业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1.把握作业育人功能。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我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我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2.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我校要确保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3.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我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我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我校教研组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

5.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6.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有条件的地方,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7.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

8.严禁校外培训作业。我校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9.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教研组要指导教师完善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并在校内公示。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10.纳入督导考核评价。我校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我校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小学阶段作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十一

20__年9月,季某基在山西时私自刻印了两枚“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接下来的四年时间里,季某基利用该印章以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平朔某煤公司项目部a、b负责人的名义,多次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

一家徐州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季某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可等到工程竣工时,却被季某基拖欠了工程余款120万元,随后便提起民事诉讼。20__年11月,季某基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东窗事发,随后季某基向福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基违反国家印章管理法规,伪造了“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结合其自首情节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延伸阅读:公司印章怎么管理?

01、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答: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由该因引起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首先。

接着。

第三个步骤。

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了。

第五个步骤,及时通报已有客户。

02、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答:不能。法律对某些情况下该用何种印章有强制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03、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

答: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施工企业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施工企业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04、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答: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

05、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吗?

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委托授权书上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时仅有公章是不行的。

06、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建筑施工企业,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有特别注明生效条件的除外。

07、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非有证据证明相反事实,否则一般认定为有效。合同上加盖的印章虽然并非合同专用章,不符合签订合同的一般原则和规定,但这是该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该建筑施工企业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合同所涉印章与建筑施工企业无关或为他人私盖,即可被认定为建筑施工企业承认合同的效力。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对方已按合同履行主要义务而该建筑施工企业接受的,则合同无须签字、盖章也已经成立生效。

08、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建筑施工企业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建筑施工企业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建筑施工企业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自愿将建筑施工企业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建筑施工企业授权他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答:建筑施工企业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用规则,但由于章程仅对内有约束力,如果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用违反章程,合同也有效。但是,违反章程使用公章损害建筑施工企业利益的人需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010、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答: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的母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011、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过程中在印章方面会遇到哪些风险。

答: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方面常见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由于上述风险的高发,建筑施工企业企业应该提高警惕,在交易时做好审查工作。例如,可以通过要求对方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的刻章许可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对方的印章备案情况来检查印章的真伪性,仔细审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时所具有的印迹,拒绝对方不符合规范地使用印章等。

答: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原建筑施工企业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建筑施工企业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责任人,并及时对该印章进行上缴工商部门封存或销毁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日后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013、如何识别印章的真假?

答:(1)看字体。根据前述规定,印章必须要用宋体字,如果对方加盖的印章并非宋体字,应该就是假冒的印章了。

(2)看颜色。由于质材和力度的原因,真正加盖的公章的颜色往往不均匀,而电脑制作的印章则颜色一致,而且也更加鲜明。

(3)看形状,包括字的形状和周围圆圈的形状。首先,无论是圆形还是椭圆形的印章,虽然字都不是横平竖直的,但是每个字单独看都是规规矩矩的长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上面胖下面瘦看起来呈梯形。其次,其次是看印章周围圆圈的形状,这个圆圈是有一定宽度的,并且仔细看边缘(包括印章上字的边缘),不可能非常平滑,经常有一些小缺口、小棱角或者小空白,这也是由于沾油墨和盖印的过程中油墨的密度和盖印的力度不一致造成的。电脑直接制作的印章就没有这些问题,完美的只能用假来形容了。

(4)看角度。虽然绝大多数人盖章的时候都希望把章盖的很正,但是总会出现一点点偏差,特别是圆形的印章更不好把握。但是电脑制作印章时默认情况下肯定100%是正的。

(5)看位置。看看公章是盖在协议的空白处,还是盖在文字上。一般而言,真印章都盖在建筑施工企业名称上,而制作粗劣的假印章都喜欢盖在空白处,因为假印章是电脑做的,如果盖在文字上就会挡住后面的文字。但是制作水平高一些的假印章为了看起来更真,也会盖在文字上,这个时候你需要仔细看一下,印章上的字和纸上印刷的字重合的地方,如果是真印章即使重合了,后面的文字还是可以透过油墨显示出来;而电脑制作的假印章,就会完全挡住下面的文字。

(6)向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证,也可委托律师进行查证落实真伪。

014、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答:(1)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隐患。

(3)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印章材料不严格审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自已的视线或因自己没时间让他人代为盖章,在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携带印章外出。

(4)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没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的方式,请示完成后,领导审批用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无法追溯。个别单位虽有统一的用印台账,但对领导在材料上签字直接上报的文件则没有登记用印事项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类文件的问题同样无法追溯,形成法律风险。

(5)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案,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用印风险。

(6)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为追求收益,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7)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管理项目部印章,意识不到项目部印章对企业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没有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8)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9)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在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被撤销和关闭后,没有及时收回和销毁这些单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10)无印章管理制度,或有制度而不执行,无专人负责,无交接制度和记录随意使用,甚至人员更替时无印章交接和监交,小项目领导随身携带公章等。

015、建筑施工企业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答: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印章采取分级保管的制度,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专门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岗位职责中予以明确。

(3)公章应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损毁、遗失和被盗。

其次是明确保管人责任:

(4)检查印章使用是否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如不符则不予盖章;。

(5)在印章使用中违反规定,给建筑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对违纪者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三是不定期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016、专人管理公章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专人管理即由建筑施工企业安排专属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管理公章的使用、加印以及登记,该类事项可以制定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制度加以完善。

目前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掌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建筑施工企业股东,则一般较为稳妥,虽然法定代表人身为股东本身不等同于建筑施工企业,但是从风险防控上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利益与股东利益原则上的一致性,所以公章对外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会比较慎重。公章由专人管理便于公章使用不当时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责任的追查,同时专管公章的人建议仅限于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人员,避免公章管理人员与具有对外负责销售或者采购的人员身份同一,因为后者对外从事商务活动容易使得权利的行使不透明,难以监控其用章的正当性或合理性。

017、建筑施工企业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答:(1)企业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人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人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企业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属的管理部门,明确企业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企业新注册设立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企业临时刻制印章,包括项目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经过法律部门、专业部门审查,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并备案。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交付使用前,应下发印章启用文件,未经启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制定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印章的单位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过有权部门和企业领导批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单位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用印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

(5)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未经企业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需携带外出时,必须指定监印人随同。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6)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应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写明文件份数,在文件内容实施后,应再次进行核准登记。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时,应将文件、资料退回行政部(或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在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过程中,公章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7)企业必须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企业印章管理部门应按照印章管理规定组织法律、监察等部门对所属单位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企业应加强对项目部印章、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级印章保管和使用单位。项目部印章和部门印章要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合同,不能在对外承诺、证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时要将使用权限通知业主、原材料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项目部和企业的部门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台账,绝不允许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印章。

(9)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撤销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10)企业在遇到仿冒本单位或项目部印章的情况时,企业印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法律管理部门,由法律管理部门按法律规定解决。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责任;其次,在相关报纸上发布澄清声明,及时知会潜在客户;再次,及时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对人,陈述相关事实,及时撤销相关合同,如果相对人不予配合,要及时向当地法院申请撤销,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撤销。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十二

工作或学习上有时需要我们写上方案,那么关于制度体系建立实施方案怎么写呢?下面带来制度体系建立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推行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一、总体要求

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探索对权力运行实施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

内控制度建设要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形成完整的体系。

突出人、财、物等实权环节和实权部位,抓住容易产生违规和腐朽问题的风险点,重点强化制约和管理。

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科学界定权力

1、在去年对各类行政权力清理、确认、编制目录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回头看。

尤其是对涉及人、财、物和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权力进行进一步的界定,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权力运行的规则和范围。

2、对涉及人、财、物和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职能进行合理分权,确保每项权力不重复不交叉。

同时,明确“决策—执行—监督以及审批—办理—监管、征收—办理—稽查、推荐—考察—任用—监督”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形成权力对权力的有效制约。

(二)优化流程控制

1、对每一项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进行认真分析,进一步明晰权力运行的轨迹。

2、修订完善权力内部运行流程图,既要注意对过去工作流程中冗余部分进行删除,又要注意对过去工作流程中过于简化、权力过于集中的部分增设环节,分解权力。

3、按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公开权力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加强风险管理

1、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每一项权力运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确定各个环节、各个岗位上的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政策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等。

2、针对每一个风险点形成风险化解预案,坚持把对风险的事前预防和事后矫正结合起来,并用制度形式加以固化。

(四)建立监控平台

设立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强化过程控制,随时掌握有关权力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等信息。

(五)强化制度建设

1、对已有内控制度进行梳理,修改、废止、新建相关制度,注重制度的可行性,制度与制度之间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体系。

2、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用权、乱用职权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3、严格实行问责,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来抓。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4月1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的一件重要工程来抓,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尽快作出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9月31日)

5月底之前,各单位结合政府信息的公开条例的实施,公开权力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6月下旬前明晰对风险点预警、监测、分析、矫正的一系列具体措施。

在这一过程中,要切实加大硬件和软件投入,同步推进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7月底之前,完成制度建设的基础工作,将修订完善的制度规范和风险点控制措施报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8-9月份,市纪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排定的每一个权力运行风险点和形成的权力运行流程图、风险点控制措施、相关内控制度等进行审核把关。

10月份将内控制度和监管措施向社会公布,以便于群众监督。

(三)总结评比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对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进行阶段性总结,推荐、评选、上报一批先进单位和创新举措。

适时召开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提出进一步深化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的要求.

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中共上海商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紧密结合机关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和制度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制度建设计划方案。

一、思路和原则

(一)制度建设的思路

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把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四风”问题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

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二)制度建设的原则

按照中央的有关部署,本次制度建设应遵循4条原则:一是坚持聚焦“四风”、改进作风的原则,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

二是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简便易行。

三是坚持明确具体、管用长效的原则,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四是坚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的原则,不重复制定相同的制度规范。

二、建设计划和任务分解

按照制度建设总体思路和原则,我们清理了近几年来出台的涉及“四风”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定,梳理出需要“废、改、立”制度规定共228项,其中:予以废止的42项,修订完善的132项,需要新建的54项(已新建9项,计划新建45项)。

(一)需要废止的制度规定(42项)

主要是根据中央和上海市委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总支实际,对文件规定执行适用期已过、所调整的对象或所设定的情况已消失等情况,经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认真讨论和研究,确定按照党委全面清理学校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废止。

(二)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规定(132项)

主要是与现行规定不完全一致,但个别条文修改后仍可执行。

(三)需要新制定的制度规定(54项)

一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已建立了9项。

二是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安排,结合机关总支实际,计划再新建制度规定45项。

三、组织实施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抓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是解决“四风”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实施。

各牵头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牵头抓总、亲自主持研究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

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力量,集中精力抓好制度规定的“废、改、立”工作。

(二)统筹协调,确保质量

各责任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相互沟通商量。

要坚持开门建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学者论证评审等方式,充分听取师生的意见建议。

要统筹进度和质量,既要坚持时间服务从质量,又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取得制度成果。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行

要把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

以制度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十三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落实唐山市教育局、xx区教育局关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xx月21日起,由学校组织开展线上教学,特制定《xx区实验小学“五育并举”线上教学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根据省、市、区教育局的“停课不停学”的要求,坚持五育并重,教学内容覆盖所有学科知识,特别安排道德与法治教育,居家体育锻炼,美育活动和劳动实践等课程,强化学生居家生活指导、线上学习指导,打造精彩线上课堂。

为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学科教学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

xxxxxx。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

河北基础教育在线教育资源平台。

xx区教育资源:华发云课堂xx小中高课程xx在线教育平台。

致教师:

期望全体教师穿过万家灯火,遥望到每一名孩子的成长,送去教师的关爱和鼓励,也希望老师们不能忘记个人的成长和提升!

1、做好居家学习期间家长培训工作。

居家学习,家长成了临时的老师、监督员等多种角色,教师要对家长做好学生居家学习的指导工作。

(1)创造和谐、舒适的居家环境,居室多通风,注意个人卫生,出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陪伴、鼓励孩子制订居家学习计划,并不断激励孩子按时完成计划内容。

(3)多多进行亲子活动,避免焦虑情绪。

2、关注学生状态、适时指导。

(1)结合学校推荐的课外阅读、科学实验、两操、家务劳动等多彩学习内容及网络平台学习这两部分,鼓励学生做好学习生活计划。鼓励班级成立小组学习研讨群,促进学生互相学习提升。

(2)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状态,让学生感受到来自老师的关注,激励学生做好居家学习。尤其关注特殊家庭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采取合适方式、单独指导。

3、居家战疫,和学生一起成长提升。

(1)高度重视新冠肺炎预防工作,做好居家卫生防护,做好教师个人、家属及班级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每日上报。

(2)积极参与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网络培训;个人备课与网络集体备课相结合,做好返校复学准备工作。

致学生:

1、建立学生居家学习体系三原则。

(1)练基础,促提升;

(2)勤动手,重实践;

(3)多运动,强体魄。

2、多彩内容每天六个一。

(1)阅读语文书、教师推荐书目;

(2)不放松数学计算训练;

(3)三——六年级坚持每日英语口语练习;

(4)坚持班级特色课的学习;

(5)眼保健操及体育运动每天坚持一小时;

(6)每天参与一项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致家长:

1、请各位家长为学生提供安静的学习环境及电脑、手机等设备支持,保证企业微信平台的正常运转。

2、关注孩子的成长,经常与老师进行沟通。

3、提倡亲子阅读、亲子运动、亲子劳动,陪伴孩子成长。

4、监督孩子使用电脑和手机的时间每天不超过3课时,维护良好的家庭氛围,融洽亲子关系。督促孩子规律作息,保证充足睡眠,每天进行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多彩评价,绽放个性光芒。

虽然这段时间需要同学们居家学习,老师仍然会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评价,开展争章活动。

班级将根据同学们制定的学习计划、每日完成情况进行班级内的总结,考核、评选出班级“自主学习之星”。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十四

“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

想摆脱困境,你就去劳动;想创造未来,你就去劳动;想寻找快乐,你就去劳动;想实现梦想,你就去劳动。诚实的劳动,创造了美好的世界,也彰显了劳动的光荣。因此,“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便成为我校这次“5.1”假期体验活动的主旋律。

1.通过开展以“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让同学们了解“劳动节”的由来,了解我国不同时代的劳模风采。

2.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类活动,从宣传“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这个主题思想转化到我们每个学生的实际行动中。

3.通过在学校、家庭两个层面参与不同类型的劳动,培养爱劳动的热情,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争做“劳动小能手”。

(一)四至六年级开展征文比赛。

具体要求:围绕“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主题,

通过查找、阅读有关宣扬劳动美德、赞美人民劳动成果等内容的文章,或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有关热爱劳动的事例,把自己的感受写下来。字数在500字左右。体裁不限,可以是诗歌、散文、记叙文等。

(二)一至三年级开展劳动小能手活动。

主题:“我是劳动小能手”

具体要求:一至三年级的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尤其是从清理自己的小天地着手,如:整理铺床、整理书柜、洗碗等,并写一篇相关的记叙文。

1、各班同学利用“5.1”期间,根据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体验活动。

2、各班于假期后先自行评比,并择优选送学校大队部。每班每种形式的作品各选送2份,大队部将组织评比,并对优秀作品给予不同形式的展示。

一、指导思想。

开展以“快乐实践”为主题的第x届“劳动节”活动,让学生通过学习、实践,体验劳动所带来的快乐,从小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通过在学校、家庭两个层面参与不同类型的劳动,培养少先队员积极劳动的热情,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并能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

快乐实践。

20xx年x月x日。

家庭层面:

低年级(1—2年级):

1.知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含义,并能做到我的餐桌上没有一粒剩饭(菜);。

2.学会自己穿衣服、系鞋带、整理书包;。

3.学会帮助家长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家务。

中年级(3—4年级):

1.知道2个全国劳模的名字和他们的事迹;。

2.学会帮助家人洗袜子、扫地;。

3.和爸爸妈妈一起对自己的家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

4.做一份“劳动最光荣”手抄报,每班上交五份。(上交时间:x月x日之前)。

高年级(5—6年级):

1.在父母的协助下,会蒸米饭、学会做一道菜等;。

2.学会整理自己的“小天地”;。

3.“我和妈妈换一天岗”,做一天妈妈每天要做的家务活,体验劳动的甘苦。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有关文件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劳动品质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劳动精神,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和劳动实践能力,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二)具体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统筹资源,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重点打造1所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农场、10个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遴选10个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遴选立项100个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300所省级劳动教育项目试点学校,以点带面,实现“校校有场地、县县有基地”,带动全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三)在课程教学中融入劳动教育。

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幼儿园阶段要在生活中注重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幼儿承担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义务教育阶段要将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劳动实践教育的重要渠道,充分结合当地资源开发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特色等劳动实践类拓展课程。普通高中应结合当地产业和学生需求,开发丰富的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职业院校应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及当地产业发展需求,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在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生产实习、工业劳动、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中加强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能力的培养。普通高校要结合学校自身培养定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将大学生专业实习实践活动与劳动教育结合起来,服务社会,不断推进劳动教育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劳动教育培养目标,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结合学科专业课程特色,融专业教育、生产劳动教育、日常生活劳动教育、公益劳动和创新创业教育于一体。探索实施劳动实践教育,可邀请农技人员、农业种植能手等到学校面对面、手把手传授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创客空间,引导学生以项目学习的方式,进行创意制造实践。

(四)在校内活动中嵌入劳动教育。

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设立宿舍管理、食堂帮厨、快递收发、校园绿化等勤工助学岗,引导学生走进劳动一线。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把学校草地、花坛、食堂、餐厅、宿舍、文体设施等作为学生接受劳动实践的场所,明确学生承担力所能及的学校日常管理、清洁卫生事务,参与校园绿化管理、文体设施清洁、学生宿舍整理、食堂餐厅保洁、餐具清洗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辟“校园农场”,设立校本劳动技能培训基地或“田园课堂”,适当开展种养劳动实践。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等,组织学生开展与劳动实践有关的活动,或到“校农结合”基地开展劳动实践。高校应当设置劳动实践月或实践周,在实训实践中积极开展劳动教育,明确学分计算方式。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模报告会、手工劳技展演,提高学生劳动意识。

(五)在家庭生活中强化劳动教育。

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家长要引导和鼓励孩子主动承担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幼儿园要引导幼儿掌握自主穿衣、吃饭、如厕、收拾玩具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协助家长完成择菜、浇花、摆放碗筷等简单的家务劳动。中小学可根据各年龄阶段学生特点,安排学生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保障中小学1至2年级家庭劳动实践每周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学生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劳动家庭作业以鼓励学生在家庭中立足自己的事自己做,并适当帮助父母或其他长辈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为主。小学低年级学生家务劳动以整理内务为主。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以内务整理、洗菜、煮饭、炒菜、洗碗、洗衣、家庭卫生保洁、购物、器具修理等日常家务劳动为主。中小学生每学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的情况要按年度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密切家校联系,转变家长观念,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劳动教育合力。

(六)在社会实践中拓展劳动教育。

将社会实践纳入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都要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小学高年级以上校外劳动每学年不少于1次;高校结合专业实习实践开展校外劳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千村万户”劳动实践月或劳动体验周,让学生利用寒暑假走进田间地头与农民一起劳动。充分利用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素质教育基地以及其他社会资源,结合团队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城乡学生交流,组织学生学工学农。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走出教室,参与社会实践,如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职业体验活动等。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要立足自身的办学定位,结合乡村振兴、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要,积极探索适应当前环境和条件的劳动教育内容和方式;发挥学生专业特长,以劳动互助和服务社会的.方式,设立促进学生劳动情感养成、劳动能力提升的系列劳动教育品牌引领项目。

(七)统筹课程设置。

义务教育阶段1至4年级学生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1个主题活动,5至9年级学生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2个主题活动。普通高中一年级开展学生发展指导教育,二年级和三年级上学期开展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主题活动,每个主题活动要尽可能兼顾多种活动方式,整合实施。普通高校应围绕或依托专业实践、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开展各种劳动教育活动。职业院校应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专题劳动教育。

(八)统筹课时安排。

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课时中,安排一半以上时间采取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开展劳动实践活动。职业院校专题劳动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可在已有课程中设立劳动教育模块,也可以专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在保证课时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分散或集中安排课时,相关专题活动可以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融合实施。小学三年级以上可设劳动日,每月1次;也可设劳动周,每学年1次。

(九)统筹专业融合。

坚持与各学科教育教学融合推进,积极推进跨学科实践教育,结合学校发展特色和课程建设计划,对综合实践活动主题进行组合、优化和再开发,建构具有地域及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项目。中小学要加大对学生劳动观念和态度培养,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训练。职业院校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围绕就业创业,注重培养“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普通高校要将劳动教育与专业学习、专业实验、生产实习、工程实训、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田野调查等有机结合起来。

(十)统筹成果呈现。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生每学年完成1次社会服务和1种职业体验活动,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集体劳动,鼓励高年级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1份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或作品,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初中学生每学年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至少2份较完整的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或劳动技术作品,完成至少2次社会服务和2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进行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高一年级学生结合学生发展指导开展职业体验;高二、高三年级学生须自主(或合作)完成完整的课题研究报告或项目设计方案;高中三年期间,学生须参加至少1次志愿服务,并有完整的活动成果报告(或记录),选择至少一门专题教育内容,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校学生必须完成至少2次社会劳动教育活动。职业院校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计入学生学业成绩。

(十一)加强统筹领导。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劳动教育的领导,明确劳动教育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加强县级统筹,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型服务性劳动,确保劳动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加强校内统筹,既要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积极性,也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加强校外协调,积极借助家庭、社会,特别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等力量,为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机会和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配合支持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大力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十二)加强经费投入。

各市(州)、县(市、区)要统筹中央补助资金、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和自有财力,以及通过接受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各地要将劳动教育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由主管部门在部门的购买服务目录中进行细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社会力量提供更优质的劳动教育服务。

(十三)加强师资建设。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校劳动课教师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选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待遇。多渠道多举措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规模和特点,配备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支持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与职业院校建立师资交流机制,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优势,承担普通学校劳动教育教学任务。建立劳动课教师特聘制度,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模范、有一技之长的学生家长等担任劳动教育兼职教师。加强对劳动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配备专兼职教研员,组织经常性的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竞赛,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

(十四)加强资源开发。

各地要把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因校制宜,扎根本土,充分挖掘、运用所在区域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资源,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和社区建设需要,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场地或实践基地建设。依托“校农结合”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劳动教育教学实践基地,积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和学校特点的劳动体验教育。通过自建或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以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创新创业等为主要内容的规模适当、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劳动教育基地、劳动技术实践教室,满足劳动教育需要。农村地区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确认一批土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确认一批厂矿企业作为学工实践基地,认定一批城乡社区、福利院、医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公共场所作为服务性劳动基地。城镇地区要统筹建立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利用现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宫和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涉农涉工高校、职业院校要优化教学实验农场和教学实训中心教育教学功能,向全省大中小学开设劳动体验营。启动省级劳动实践教育和高校实验区创建工作。

(十五)加强安全保障。

以县为单位建立完善劳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劳动安全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安全劳动意识。强化劳动实践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依据学生身心发育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劳动实践活动。贯彻落实《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支持各地各学校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完善校方责任险和无过失责任险,探索开发与学生劳动安全密切相关的保险产品,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六)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劳动教育督导,对市(州)、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将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并建立长效机制。学校要建立学生劳动教育评价制度,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次数、劳动实践态度、实际操作、劳动实践成果等具体劳动实践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优质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通用16篇)篇十六

本文目录。

为进一步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畅通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更好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推动我校学生工作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特建立学生工作部(处)长接待日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二、接待人员:学生工作部(处)长、副部(处)长。

三、接待地点: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明德楼103、104室)。

四、接待对象:全校各类学生。

五、接待内容:

1.关系到学生学习、生活的重大问题;学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

2.听取学生关注的有关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需要学生工作部(处)出面协调解决的事项;

4.其他日常性事务。

六、接待原则:

学生来访接待,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一般问题当场解决,疑难问题需研究答复。

七、接待要求:

3.要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方便,欢迎来访,以促进学生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4.接待人应及时准确地做好接待记录;

5.值班部(处)长如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待,应安排其他人员接访。

八、来访要求:

2.举止文明,就事论事,不准借题发挥或聚众闹事;

3.不能强行要求某人出面接待,当场不能解决的,不得聚众闹事。

4.遵守接待纪律,服从接待安排,按照顺序等待接谈和答复,不得大声喧哗,无理取闹,维护接访秩序。

九、咨询投诉电话:2x021。

十、部(处)长信箱:

十一、本方案从xx年10月开始实施。

十二、本方案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返回目录。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18号)、《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财库[]68号)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黔财库〔〕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现行以多重帐户为基础的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已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财政资金由部门和单位分散掌握和安排,大量资金在部门和单位长时间滞留,既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又难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严重影响了对财政和经济运行过程的科学管理,因此,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进一步从制度上、源头上加以改进和规范。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遵循的基本原则。

1、规范操作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定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

2、强化监管的原则。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保持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会计核算权和资金使用权基本不变,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3、便利快捷的原则。建立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减少财政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便利。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存款账户(又称国库单一账户)。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支行开设国库存款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支活动,按照预算单位和收支预算科目设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2、其他财政存款帐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支行开设其他财政存款帐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按照预算单位和收支项目设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同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3、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实行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活动,设置相应的会计帐簿进行核算,并将当日财政零余额账户发生额与相关账户进行清算。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在商业银行以核算柜组分别开设一个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所管预算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活动(其中,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部分为零余额),并将当日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发生额与相关账户进行清算。

5、特设专户。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地区行署、地区财政局、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有关特殊的专项收支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6、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执收执纪单位非税收入的解缴情况,并与国库单一帐户和其他财政存款帐户清算。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对在改革方案实施前财政已拨付的资金,仍通过原账户支付和核算,待该账户资金使用完后,立即消户;确需另行开设银行帐户的,须按规定程序报经县财政局和人民银行赫章支行批准。

在财政、国库和代理银行间自动清算系统建成使用前,对上述帐户采用资金划拨方式办理收支活动。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对财政预算内外收入采用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方式。

1、直接缴库。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非税收入全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汇缴。

办理财政收入退库事项,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性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和专项支出等类型)、零星支出(预算单位日常小额支出部分)和转移性支出(拨付企业的补贴和县对乡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四类。

2、支出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局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和乡级财政部门)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所列品目的服务、货物、工程等购买支出、转移性支出以及需要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由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根据财政局的授权,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开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帐户为代理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或代理单位提取小额现金。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的购买支出(分散采购部分)和预算单位零星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原则上对“项目支出”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对除工资外的“基本支出”采取财政授权支付。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方案的实施,不仅涉及到建立健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清算系统等必需的配套设施,而且涉及观念的转变,摆脱旧的管理方式的束缚。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以确保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更加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综合预算,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创造条件。

(二)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根据改革需要,制定财政国库管理改革的资金支付办法、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同时,建立内部操作规程和。

岗位职责。

等相关。

规章制度。

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行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制定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年初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资金资金指标已经下达到单位在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过程中结余的资金。属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按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原项目未实施完的继续用于原项目;原项目已完成的调整项目安排使用。属县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财政直接支付的结余资金缴回国库并相应调减原资金指标或抵顶其他项目资金指标;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结余留给单位结转使用。

(三)继续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1号)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的管理,取消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防范和杜绝“小金库”,保证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正常运行。

(四)建立财政、国库和代理银行间的信息系统和管理操作系统。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专项资金,尽快建设我县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联接财政、税务、国库、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的横向网络,实现财政收入缴库退库、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信息反馈等各项业务的科学管理和各项财政性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执行机构。

根据改革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并安排了适当的编制,将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收付业务和代理单位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机构所需人员从乡镇财政所和县直预算单位现有财务骨干人员中选调。

(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局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管;认真审核预算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银行资信、资金清算等的监控;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七)积极稳妥,逐步规范和完善改革。

进一步加强会计集中核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逐步规范和完善,切实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工作。根据人员素质和现有条件,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采取拨款方式进行手工操作,待人员熟悉业务流程和核算办法后,取消资金支付拨款方式和手工操作流程,采用代理银行的清算系统进行资金支付的清算,最后待人民银行赫章支行与代理银行的清算系统完成后,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通过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从而真正建立财政国库集中统一收付体系,并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明年起,将工资性支出和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所列品目的服务、货物、工程等购买支出纳入财政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同时逐步创造条件,制定方案将非税收入的征缴纳入财政国库集中统一收缴。涉及税收的征缴待上级措施下达,再纳入集中收缴。

返回目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3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赣府发〔〕14号)和景德镇市《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实施方案》(景府发〔〕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逐步建立健全高、中、低价位相结合的住房价格体系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微利商品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相配套的住房供应体系,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坚持立足市情,满足基本住房需要;统筹规划,分步解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政策,因地制宜。坚持真正让低收入家庭得到实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依法依规办事;坚持遵循市场规律,履行政府责任;坚持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廉租住房保障目标。底,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底,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实现应保尽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住房标准原则上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确定。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至,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按照我市年度商品住房开发总量的10%—20%的比例,安排新建一批经济适用住房。

三、完善配套措施,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的落实。

(一)落实建设用地。“两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对“两房”建设用地,要切实保证供应,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合理确定区位布局,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二)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一是市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三)落实优惠政策。一是“两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相关税费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二是各商业银行应积极配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以在建项目作抵押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贷款人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三是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应给予优先办理。

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房管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直接组织建设。

(二)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要做到标准适度、功能齐全、质量优良、经济适用、环境优美、便利节能。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标准,以每套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左右为主,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

(三)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并与住宅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开发商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建设项目开发商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

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

说明书。

》,并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从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为居住区居民提供符合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五)对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经批准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合作建房,全部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和用地计划当中,接受本市相关部门监督,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延续。

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社会公开销售。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

(一)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按照原国家计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503号)的规定,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布的最高限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监督。

(三)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限价应以本市中低收入家庭通过8至10年的努力,基本具有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住房的能力为标准来计算。乐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最高限价为每平方米1183元。今后时期,乐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最高限价按以下公式确定,并逐年予以公布。

乐平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最高限价计算公式:

注:本市年人均支出不包括住房支出。

六、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

(一)乐平市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依据市统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0.9的系数划定。住房面积标准根据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划定。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线标准。

2、城镇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低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3、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以及烈军属、劳动模范。

(三)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已参加集资建房的;

2、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工程住房)的;

3、已参加过房改购房(含在外地已参加房改购房)的;

4、单位奖励赠送住房的。

七、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购买和退出程序。

(一)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在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按照“个人如实申请、社区群众评议、房管部门管理、政府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分类摇号排序、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的原则确定申请购买程序。

(二)准入机制。

1、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的购买资格,采取居委会、街道办、市政府三级审查和三榜公示方式予以认定。居委会或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申请家庭的初审或出具证明工作,街道办负责复核,市政府负责审定。

2、居委会收到申请人递交的《乐平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评议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后,应当及时委托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居住地居委会组织居民小组进行评议。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居委会应根据评议情况作出评议结论,评议程序必须在10日内完成。

居委会对评议结论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居委会对公示期间的投诉举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申请人组织填写《乐平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洎阳街道办。

3、洎阳街道办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

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评议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在街道或居委会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复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市政府。

4、市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委托市房管部门在10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市政府核准,并由市政府将结果在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市政府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将名单予以公布。由市房管部门对经政府批准公布的申请人发放《乐平市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通知单》、《乐平市居民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通知单》,并报市政府备案。

(三)购买程序。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主动向单位提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填写申请表。任何单位不得阻挠、拖延、拒绝办理。

1、公告房源。市房管部门通过媒体公告房源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销售方式、时间等。

2、申请登记。申请人在销售项目申请购买期限内向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单位及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购条件进行审查,并公示其基本情况。

3、分类摇号。对提出申请的购房户,按照收入状况、住房困难程度、家庭人口、年龄大小分类,由市房管,公证,监察等部门进行公开摇号。对符合购买条件的中签家庭,按序组织选购,并向社会公示。

4、准购通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由市房管部门向申请人核发《乐平市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书》,并注明申请人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和购房期限。在规定购房期限逾期未选购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

5、按序选房。申请人按序号,持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顺序选房。申请人自动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申请人按顺序选房。

6、轮侯制度。轮侯户数按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总户数10%的比例确定。进入轮侯期的申请人,未能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的或参加摇号未中签的申请人,可以参加下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摇号,但须经市房管部门重新核实申报条件。

7、签订预售合同。经市房管部门核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持核准证明与项目开发商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四)退出机制。

1、市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建立中低收入家庭的动态监管体系。逐户建立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住房和家庭常住人口状况的动态档案,并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状况进行定期复核,对住房和收入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申购资格和分类排序。

2、采取社区公示、网络查询和热线电话、有奖举报等多种方式,对中低收入家庭进行广泛社会监督。

3、经济适用住房应直接销售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得向单位成批或整栋销售。开发单位不得向未经市政府审批取得购买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

4、已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住房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前应按届时房改政策价格返售给原售房单位。

八、售后和交易管理。

(一)经济适用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普通商品住房同等级标准70%收取,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比例按商品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

(二)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应当分别在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划拨土地”,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并在产权人栏目中填写申请人家庭所有居住人员姓名。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由市政府按照原购房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市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购房人可将其上市交易,并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向市政府缴纳土地收益和税、费减免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政府确定。向市政府交纳的价款全额上缴市财政,作为“两房”建设的专项资金。

(四)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用于商业性经营、仓储等非居住性用途。对未参加房改但已享受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职工,如已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停止发放住房补贴。

九、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一)廉租住房制度是政府采取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等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制度。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实物分配主要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急需救助的家庭。

货币补贴是指市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市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也可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1、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及自然户家庭人数确定,即:

(1)低收入家庭货币补贴额度为:(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自然户家庭人数×租赁补贴标准。

(2)低保家庭货币补贴额度为:(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保家庭保障人数×租赁补贴标准。

(3)现保障面积标准确定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

(4)现住房面积为受理核查时该住房困难家庭的自有住房面积。

(5)现低保家庭保障人数是指由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困难家庭的实际人数。

(6)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我市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市场平均租金由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测定。

2、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

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积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

(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的认定标准(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政府确定。现阶段廉租住房供应对象为民政部门认定的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区困难家庭。今后时期市政府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三)廉租住房资金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形成稳定规范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补贴专项资金;

2、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3、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4、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5、中央和省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6、社会捐赠及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四)廉租住房严格执行申请、审批等程序。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由房屋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五)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本市城市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5年),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每年公布的保障面积;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应当真实填写《乐平市城镇居民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并如实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

(2)申请人工作单位、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和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3)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的证明;

(5)烈属、孤老、残疾的,需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6)家庭现居住房屋的权属证明、家庭主要成员;

(7)其它有关材料。

3、洎阳街道办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洎阳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公示栏内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民政部门。

4、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书面反馈市房管部门。

5、市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条件规定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政府在市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政府批准,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并由市房管部门备案。

6、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房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政府或上级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七)市房管、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洎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市房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做到应保尽保。

(九)对轮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房管部门应当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廉租住房。

租赁合同。

或者租金核减认定证明,予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配租廉租住房或者核减租金。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配租廉租住房和核减租金的结果,在市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十)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

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1、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2、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3、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4、租赁期限;

5、房屋维修责任;

8、其他约定。

十、完善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的监督机制。

(一)市政府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已购买家庭和已租家庭的信息档案管理系统,并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申请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元月三十一日前向社会公布一次。制定有效措施,防止高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廉租住房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重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市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监管措施,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购买、租赁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土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不执行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擅自向未取得购买通知书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廉租住房的,由政府责令期限收回,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骗租廉租住房的个人,由市房管部门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收回已购(已租)住房,或者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补交核减的租金,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房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市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房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性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十一、住房保障制度的组织实施。

(一)市政府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市房管部门具体负责住房保障制度有关政策拟定、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每年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确保土地供应;财政部门根据住房保障制度专项资金需求计划,保证资金到位,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发展和改革、物价、监察、民政、税务、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确保住房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十二、本方案由市政府负责解释。

十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返回目录。

按照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省纪委《关于对各级党的组织负责人及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和省直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就对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实行谈话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谈话的目的、意义。

二、谈话的对象。

谈话的对象主要是省直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谈话对象的重点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三、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二)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党员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

(四)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五)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及问题。

四、谈话的程序。

(一)省直纪工委实施的谈话,由信访工作人员根据信访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报省直纪工委书记审批(涉及省直各部门处长的谈话要与所在部门纪检组及时沟通)。省直各部门实施的谈话,由机关纪委(未设机关纪委的由机关党委纪检委员)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对科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的谈话经机关纪委书记审批(未设机关纪委的部门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审批),对处级党员干部的谈话经机关党委书记审批。

(二)谈话人一般要确定两人以上。省直纪工委直接组织的谈话,主要由省直纪工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进行,必要时也可提请省直工委有关领导同志主持。省直各部门组织的谈话,涉及处长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一般应由机关党委书记主持,也可由机关党委书记委托机关纪委书记主持。副处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的谈话由机关纪委书记主持。(未设机关纪委的部门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主持)。

(三)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两天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必要时,书面通知谈话对象所在部门党组织。谈话对象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四)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认真填写《机关纪委谈话情况登记表》,整理出谈话记录或由谈话对象写出说明材料。谈话记录或说明材料经机关党委书记审阅后,由谈话人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五)通过谈话认定的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错误,由机关纪委跟踪督促。谈话了解到的谈话对象的思想、作风情况,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向机关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反馈。

五、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谈话既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监督的重要措施,又是一项政治性、纪律性、政策性很强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机关党委、纪委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谈话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二)要坚持原则,严明纪律。谈话人要将谈话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谈话对象对谈话提醒应正确对待,对要求的谈话内容要如实说明情况,不得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不得出具伪证,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纠正。谈话时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怀疑、追查、报复举报人。如有违反,要追究纪律责任。

(三)要讲究方法,注意政策。谈话一般以个别进行为宜,既要做到批评提醒到位,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未经核实的问题不准随意扩散;对澄清的问题要明确告诉谈话对象,使其解除思想顾虑;对证实的需要纠正的问题,要明确提出纠正意见,督促谈话对象进行纠正;发现谈话对象的一般性错误,要批评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纠正错误;发现谈话对象存在严重问题,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直各部门要把实行谈话制度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凡对所属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者,在追究违法违纪者本人责任的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

相关范文推荐

    实用本学期的教学计划(通用16篇)

    学期计划是对学习过去的总结和对将来的展望,是一个学习过程的规划和安排。学期计划不仅要考虑学习,还要兼顾自己的兴趣和发展,以下是一些学长学姐们的综合性学期计划案例

    最优教师五个一活动心得体会大全(14篇)

    回顾过去的一段时间,我意识到教师心得的总结对于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非常重要。不同教师的心得体会从不同角度展示了教育教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响应县教科局开展“五个一”

    热门检察院复议申请书(模板14篇)

    在撰写申请书时,注意使用积极、自信和有说服力的语言,使得读者对于你的申请印象深刻。如果你需要一些范文来指导你写作更多申请书,以下是一些可以参考的范文,希望能对你

    最优教育的心得体会(通用14篇)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己。以下是一些写心得体会的好例子,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启示。3月8日到8月10日之间,我和其他8位同学来

    精选部门保密自查报告(通用13篇)

    通过编写自查报告,我们可以对自身的行为和表现进行全面的评估,并找到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下面的列表中,您将找到一些自查报告的精彩范文,希

    最优中医馆上班心得体会(通用14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实践中获得的宝贵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和进步。工作中的挑战和困难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我学会了面对困难并积极解决问题,这让我更加

    最优银行员工保密工作心得体会(模板14篇)

    在工作心得体会中,我们可以思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寻找解决办法,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你一些启示和灵感。

    优质计算机网站设计论文大全(16篇)

    范本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可以指导我们进行写作或学习。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些写作上佳的总结范本,供大家学习参考。摘要:,教师在计算机教学进程中要从更新教学

    专业论文致谢词(汇总13篇)

    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要将最真挚的感谢送给所有帮助过我的人。希望以下的致谢范文可以给每一位需要写致谢的人一些帮助和启发,让大家用真诚的言辞表达感激之情。

    优质心得体会的作用(案例17篇)

    心得体会不仅是一种内省的过程,更是对过去经验的提炼,让我们能够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在学习和理解心得体会写作的过程中,参考一些范文是非常有益的。道德心得体会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