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HT书生

在现代工业化社会中,生产对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些生产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希望对大家的生产管理有所启发。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一

1、 为了加强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三条 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对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如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

第四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建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条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六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要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大和尽可能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常

第七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准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八条 安全检查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九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注意堆放、运输手段等。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十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1、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为了贯彻落实责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做到平安斲丧、文明斲丧,特制订平安斲丧操纵规程以下:

1、作业员必须熟谙本岗的操纵逆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      要求,并经设备负责人许可方能上岗作业。

2、作业员必须做到“三松”、“三没有”、“一注意”:

三松:衣着松身:松腰、松袖;

三没有:没有系领带、没有戴手套、没有戴手饰;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平安主任(汇同电机职员、各部分主管进止一次平安年夜搜检工作并召开平安斲丧例会做好记实(平安搜检表)上交总经理;各部分针对各自平安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做出整改步伐并落实到位。

3、作业员入手下手操纵前应搜检机械设备各部位松固体是不是有松动或脱落迹象。

4、调解机械时必须停机,断掉落电源,放工必须封闭一切设备的总电源。

5、开料机调换锯片时,必须锁松螺丝,弄清锯片的旋转标的目的,切勿反拆。

11、操纵职员要熟谙本机台的一切平安防护安拆,熟谙设备性能。

7、机械设备启动前必须领会电源是不是一样泛泛,并正在机械最下转速时方可进止作业;严格按照《设备操纵规程》作业。

21、清净机械必须要机械中断,电源封闭的景象之下方可作业。

9、落地电扇必须平稳放置,阔别作业岗,动弹时电扇严禁移动。

10、危险性较下的工作岗亭作业员劳动强度没有成逾越11个小时。

6、操纵锣机必须注意,主轴的旋转标的目的,正确选用切,削刀具、刀头锁松、螺丝必须减上卵翼垫及螺杆。

12、任何人没有得赐顾帮衬水种(吊水机等)进进斲丧区域或禁烟区。

13、酒后严禁上岗,因得病或服药而影响身段状态者严禁上岗。

14、领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严禁正在砂磨设备上磨金属材料,防御水花进进吸尘管道构成水灾。

18、热压、热压机设备严禁边上升(或下压)边支取板,严禁把手伸进其间,免得变乱发生;坐铣设备正在小工件减工时采取工拆设备。

17、严禁设备超宽、超下、超薄、超重、超负荷利用。

16、严禁非专业职员擅自拆开取珍爱操纵无闭的配电系统、设备零部件。

20、严禁利用带有平安隐患、暴露接线板或电动东西。

8、机械设备年夜要及工作台面没有得放置杂物。

22、发现设备异常或有另外危险身分,应坐即停机或采取相应松张步伐,并向设备维修职员汇报。

为了贯彻落真责任重于泰山、防患于已然,进一步做到和仄消费、文明消费,特制订和仄消费操做规程以下:

1、做业员必须生悉本岗的操做挨次递次或经培训后到达做业      要求,并经设备负责人容许圆能上岗做业。

2、做业员必须做到“三松”、“三不”、“一寄看”:

三松:衣着松身:松腰、松袖;

三不:不系发带、不戴手套、不戴手饰;

一寄看:寄看眼睛,集中精神。

3、做业员起头操做前应查抄机器设备各部位松固体能可有松动或脱落迹象。

13、酒后严禁上岗,因得病或服药而影响身材环境者严禁上岗。

11、操做职员要生悉本机台的所有和仄防护安装,生悉设备机能。

6、操做锣机必须寄看,主轴的`旋转圆向,精确选用切,削刀具、刀头锁松、螺丝必须减上回护垫及螺杆。

7、机器设备启动前必须相识电源能可正常,并在机器最下转速时圆可停止做业;严格遵照《设备操做规程》做业。

8、机器设备轮廓及工做台面不得安排纯物。

9、落地风扇必须仄稳安排,近离做业岗,迁移转变时风扇严禁移动。

10、危险性较下的工做岗位做业员劳动强度弗成超过11个小时。

5、开料机替换锯片时,必须锁松螺丝,弄浑锯片的旋转圆向,切勿反装。

12、任何人不得赐顾帮衬火种(挨火机等)进进消费区域或禁烟区。

4、调解机器时必须停机,断失落电源,上班必须封锁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14、发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用大年夜功率超线路负荷电器设备。

16、严禁非专业职员私自拆开与珍爱操做无关的配电系统、设备零部件。

17、严禁设备超宽、超下、超薄、超重、超负荷运用。

21、浑净机器必须求机器停行,电源封锁的环境之下圆可做业。

15,严禁在砂磨设备上磨金属材料,防行火花进进吸尘管讲制成火警。

20、严禁运用带有和仄隐患、暴露接线板或电动东西。

18、冷压、热压机设备严禁边上降(或下压)边送取板,严禁把手伸进其间,以避免变乱发作;立铣设备在小工件减工时采取工装设备。

22、发现设备同常或有另外危险因素,应当即停机或采取响应慌张门径,并向设备维修职员报告请示。

23、机修职员每半月很多于一次对机台和仄安装,运输设备(包露电梯)停止一次磨练并做好记实上交和仄主任。

24、一周很多于一次对排尘(风)系统停止浑扫、磨练。

每月末端一个星期日由和仄主任(汇同电机职员、各部份主管停止一次和仄大年夜查抄工做并召开和仄消费例会做好记实(和仄查抄表)上交总经理;各部份针对各自和仄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做出整改门径并落真到位。

家具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车间、工序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企业设专电工必须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行政部和生产部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推台锯.平刨.压刨.双面刨等)机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锅炉.蒸气房.库房等,喷漆房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各生产车间、行政系统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规定的情形,应予以职业资格“一票否决”的。

安全生产责任人,指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公司制度规定赋予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

4.1、职业资格“一票否决”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形时,安全具有否决权,被否决的责任人,终身不得担任本公司的正处级以上的管理人员。

4.1.1、各生产车间、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各项职能决策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安全优先”的原则,没有安全保障或存在尚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时暂不决策。

4.1.2、公司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4.1.3、公司内的各新改扩建设项目,未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投入使用。

4.1.4、公司内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切生产都要服从于安全,出现生产与安全矛盾时,应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不安全不得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车间,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其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职业资格否决处理。

4.2.1、所辖生产车间或职能部室发生责任性1人死亡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4.2.3、公司生产安全系统重点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

4.2.4、瞒报、谍报、漏报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3、出现4.2项中任何情形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职业资格发生否决的,终身不得担任公司内领导干部。

4.4、本制度中所称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安全事故上报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执行。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三

安全生产经费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十八条,《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xx〕20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财务科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xx〕20号)第十条规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客运业务2%标准逐月提取安全费用。

二、公司安全科每年初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整改等情况及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安全设施费用、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安全保证金、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建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安全经费使用计划经公司安委会集体讨论通过,送公司经理审批。

三、安全经费主要可以用于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包括驾驶员)以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财务科将安全经费使用计划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每年年终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供安全经费决算真实的报表。

五、在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本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安全管理部门应保障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合格有效。

六、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经理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

七、重大专项安全隐患整改、演练资金措施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四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

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

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

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五

1.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2 引用标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部dl408—91)。

2.2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电发[2000]643号)。

2.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电发[2001]311号)。

2.4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001]478号)。

3 管理职能

3.1 本公司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归口安监股管理。

3.2 生产单位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按各自职能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3 各级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3.4 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各级领导在生产活动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对策,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2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一票否决,对干部晋级和单位评优,资质评审中,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4.3 公司安全目标必须人人熟悉,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4.4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现场岗位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45 安全生产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做好安全为主体,作好检修消却工作,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严禁设备带病或超铭牌出力运行,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6 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对待生产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分析报告工作,同时要做好事故,障碍资料的归档工作。

4.7 安全教育管理

4.7.1为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感,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以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坚持长期安全思想教育。

4.7.2对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股室,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7.3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安监股协助进行安全教育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4.7.4离开运行岗位三个月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实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再上岗工作。

4.7.5各生产岗位的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有关触电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紧急救护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对参加本公司工作的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相关部门的安监人员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

4.8 安规考试管理

4.8.1每年的安规考试规定在4月份进行。

4.8.2公司安规考试由安监股组织命题,全公司统一时间进行闭卷考试。

4.8.3安规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6分,考试不及格者,限定在1个月内补考合格,补考不合格者下岗1个月,舞弊者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下岗1个月。

4.8.4从事特种工作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并持合格证上岗。

4.8.5安全监察机构:公司设立二级安全监察机构,即公司,股室二级安全监察机构。

4.8.6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作风正派,实事求是,能坚持原则。

4.8.7安全活动规定:股室安监员应做好记录,活动保质保量,防止走过场,要结合实际,以及不安全隐患等进行讨论,记录要工整,每次发言人数不少于60%人/次。

4.9 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

4.9.1“三措”计划,应在每年的6月份前编制完成。“反措”计划由生产副经理组织生技,安监和有关部门提出,由生技股,安监股负责汇编:“安措”计划由各生产单位提出,安监股负责汇编:“三措”计划由生产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4.9.2各生产单位每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单位的“两措”计划,并报生技股,安监股。部门,单位不能实施的计划,需报公司列入公司年度计划实施,于6月底前由生技股,安监股分别制订“三措”计划报州局。

4.9.3因资金或材料等原因而影响本年度部门,单位不能完成的“三措”计划内容,在下年度“三措”计划中列入完成。

4.9.4生产副经理,安监股,生技股和各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安监员应经常检查监督“三措”计划的完成情况,公司每季进行一次检查,生产部门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公司将对“三措”计划未完成的单位,部门,按省公司(1997)148号文《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进行处罚。

4.10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分析管理

4.10.1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4.10.2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 ,严肃认真,反对草率行事,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隐瞒事故。

4.10.3各级领导和安监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类事故,障碍统计标准。

4.10.4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安监人员和事故调查人员应迅速奔赴现场组织调查,搜集事故原始资料,未经相关公司领 导和安监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事故现场。

4.10.5凡发生事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值调度汇报,并向相关领导和安监股报告,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在下班后离开事故现场前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10.6凡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由经理组织安监,生技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经理担任组长,主持调查工作。

4.10.7凡发一般设备事故,由生产副经理组织调查。发生的未遂事故,一类障碍(非责任的),二类障碍由股室领导组织调查。

4.10.8凡发生轻伤事故和一类责任障碍,安监股组织调查,主持召开分析会,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监员及有关人员参加;性质严重的轻伤事故的调查,由安监,生技,工会等相关人员参加。

4.10.9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安全员应综合写出事故,障碍分析书面材料报公司安监股,安监股综合填写报表报上级安监部门。

4.10.10事故,障碍发生后,责任单位要召开分析会,无故拖延或逾期不报者,安监股有权对其给予处罚(处罚依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4.11安全报表管理

4.11.1安监股必须按州局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各种安全报表,次月的1日用电话或传真报安全监督部。并按照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填报下列卡片,报表报送安全监察部:事故(障碍)卡片,人身事故卡片,交通事故统计卡片,违章下岗统计表,双票合格率统计票。

4.11.2安监股必须按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人身事故报表,每月初报出。

4.11.3凡发生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障碍的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安监股。月内交书面报告。

4.11.4对发生设备事故,障碍,人身事故的单位,隐瞒不报者按相关规定加倍处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贡。

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l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末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人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卜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儿。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屯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此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七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完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5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5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八

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解除事故隐患,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公司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公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为依据。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九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职责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景。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到达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掉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景,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贴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很多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贴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坚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一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团体的基本条件: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进取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职责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进取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职责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1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1.2生产现场卫生要求执行《卫生控制程序》。

2.1生产工程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2生产工程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3.1.1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加工。

3.1.2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1.3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3.2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3.2.1定置管理。

a)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2.2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b)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越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3.2.3整理整顿要求。

b)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e)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3.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3.2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3.3.3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3.3.4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生产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的生产作业场所是指公司的复合车间、工务维修车间、锅炉房以及各工程施工现场等生产作业场所的总称。所指的生产设备、设施指公司各生产场所,除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桁吊、叉车等)以外的用于生产、施工及有关保障的各种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生产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生产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

第一条生产作业场所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其安全设施的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生产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

第三条生产作业场所消防器材应按《消防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配备,放置的地点应取用方便,且不影响正常作业。不准配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岗位员工能正确使用和保养,并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账。

第四条生产作业场所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检测器具。防护、检测器具部件应齐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点不影响正常施工作业且取用方便。

第五条生产装置区的.安全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生产区与生活区应有明显的标志或隔离措施,未经允许严禁任何车辆驶入生产区。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岗位员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开展识别和评价工作,做好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监控,并制定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安全生产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确定整改方案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八条生产作业场所实行准入制度,进入生产场所的一切人员应出示相关证件或批准手续,将手机和随身携带的火种等交由门卫保管,经门卫进行安全提示和登记后,方可进入。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乱动和擅自操作设备。

第九条凡在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带气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时,由施工单位编写作业方案,经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条生产作业场所的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整改等重点施工作业项目应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书,报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前公司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教育,并派出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与施工作业无关人员或设备等进入施工区域。

公司在与工程施工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作业中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第十一条责任部门定期组织生产作业场所的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丰富员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楚生产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具有有效资质的机构进行特种培训、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一条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坚持不断更新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二条生产设备设施选购必须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没有相关国家机构安全认证的设备、设施原则上不得选购。

第三条生产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必须要制订专门计划或方案,要指定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进行,且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手段和措施。

第四条设备安装好后,应由公司技术部门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分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包括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等。合格后填写《设备设施安装调试验收单》,并注明有关注意事项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第五条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术部门协同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安装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部门要建立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和有关记录,并对使用人(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六条岗位操作员工应在每班使用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如无法解决的应立即如实向班组长和上级领导报告。在隐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重点进行监控。

第七条生产操作人员应自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要按设备设施规定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管线、阀门不渗不漏,润滑、紧固点状态良好。可由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共同确定生产设备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同时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表》进行记录备案。生产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第九条若设备出现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分为下列三种类别。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条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为安全期间下列情况的生产设备设施必须申请报废:。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生产设施。

2、生产设施己过正常使用年限,继续使用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3、生产设施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第十二条由技术部门建立和保存生产设备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备设施全过程的状态。按照选购、维护保养、检修、报废处理等程序进行存盘保存。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二

为了确保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保持最佳状态,充分发挥作用,延长使用期,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安全委员会与维护部负责所有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的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2.生产技术部、维修负责设备的正常维护工作。

1.对所有设备都要登记入《设备台帐》,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进公司日期并编号。

2.每台设备都要分别编写操作说明书,明确工艺要求,并对操作人员现场培训,说明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3.设备操作人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包括清扫、清洁等,并应在操作过程中善于去发现奇声异响、漏油、漏电等现象,争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关闭其电源并及时报告主管或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设备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将维修结果详细记录在《设备维修记录》上。

5.设备维修人员应不定期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设备巡检记录上》。

6.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公司的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并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计划以3~6个月为周期较为适宜,需对设备进行保养时,应提前一个星期告知其设备使用人员,以便其好保养前的准备工作,并清理周边危险物质,确保检维修工作安全进行。

7.对设备的易损配件,需有适当的备货。当检维修时需更换时,就不会影响生产。

8.对安全设备企业安全委员会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并将结果记录在巡检记录上,对异常情况或有报警声响时应立即通知企业安全委员会。

9.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后应重新安装好。

《生产设备保养记录》aq-bzh24《设备台帐》aq-bzh25。

《设备巡检记录》aq-bzh26《生产设备维修记录》aq-bzh27。

《设备维修申请单》aq-bzh28《生产设备保养计划》aq-bzh29。

《安全设施台帐》aq-bzh54《安全设施保养记录》aq-bzh55。

《安全设施保养计划》aq-bzh56《安全设施维修记录》aq-bzh57。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三

为了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实现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运行,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办法。

2.1设备技术部负责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管理台账,对生产设施从投入使用到报废拆除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3财务部负责拨付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采购资金。

2.3各单位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职工按规范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品。

4.1项目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2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规定,技术研发中心、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供应部、财务部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对建设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规范管理。

4.1.3建设项目经理部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

4.1.4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应严格按公司《变更管理规定》执行,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5公司各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操作使用。

4.2.1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操作人员接受培训,由熟悉生产设施性能的技术人员负责讲解。

4.2.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2.3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2.4涉及生产设施的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4.2.5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2.6操作人员要准确填写生产设施的各项运行记录。

4.2.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3维护保养。

4.3.1所有在用、闲置、封存的生产设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开启、关停、转移、拆卸。

4.3.2各类生产设施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反腐、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3.3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4.3.4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的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由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4.1报损、报废条件:。

1.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2.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3.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5.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4.4.2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报损、报废设备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生产技术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拆除项目负责人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并按规定要求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4.4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处置。

4.4.5拆除作业过程中,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4.5.1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台帐。

4.5.2安全设施配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2.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反腐处理;。

3.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6.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4.5.3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4.5.4设备管理部应将安全设施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4.5.5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4.6.1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4.6.2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4.6.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设备管理部负责向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注册。

4.6.4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设备管理部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6.5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4.6.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6.7当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设备管理部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5.1安全设施登记台帐。

5.2安全设施检查、保养、检修记录。

5.3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和维护记录。

5.5安全阀校验台账。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四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 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 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

4.1 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2 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3 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 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

(一)现场检查规程

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1原辅料存放

1.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1.2专库管理

1.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1.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1.3标签标识

1.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1.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4索证索票

1.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1.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1.4.3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1.5制度具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1.6现场记录

1.6.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1.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6.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1.6.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更衣室

2.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2.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3.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3.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3.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4.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4.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5.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6、产品投料记录

6.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9.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

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0.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10.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10.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10.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1.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饰。

11.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2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1.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

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3.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3.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

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4.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5.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6、产品留样情况

6.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6.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7.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7.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 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五)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

3. 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五

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特性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形成过程的确认,生产过程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产品的防护,对生产所用原辅材料、生产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三、职责

1、生产车间负责对生产过程的控制。

2、检验员负责产品验证、标识及可追溯性监督管理。

3、仓库负责产品防护控制。

4、检验员负责监督考核生产车间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状况。

一、生产准备

(一)人员生产部和管理部负责生产人员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设备车间需按质控点、工艺或车间卫生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管理部需对清洗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确认。

(三)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

1、技术质量部确定各类产品的工艺标准。

2、生产部负责编制工序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范,经总经理审批并实施。

(四)生产环境生产车间限制无关人员进出,车间卫生整洁,管理部定期对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检测技术质量部负责编制、收集、整理各类检验规程,明确检测点、检测频率、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并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对检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和校正。

二、生产过程监控

(一)进货验证

进货验证具体规定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执行

(二)过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1、首件检验

每班开始生产、更换产品品种或调整参数后生产的开始产品,操作工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再由质检员根据相应的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如不合格应返工或查找原因改进后重新生产,直至首检合格,质检员确认才能批量生产。

2、过程检验

操作工根据工艺规程和质控点要求对本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测控制。

3、巡回监控

生产过程中,质检员应对操作工的自检和过程检验进行监督,认真检查操作工的作业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工具和检测频率等是否正确;并根据工艺规程和质控点要求进行抽样检测。

(三)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成品检验按《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执行。

(四)监视和测量记录

1、在监视和测量记录中应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规定标准通过了监视和测量,记录应标明负责合格品放行的授权责任者。对不合格品应执行《不合格品管理方法》。

2、监视和测量记录由质检员负责保存。

三、产品标识和过程可追溯性控制

(一)产品标识

1、车间对产品储存、摆放要有明确标识。

2、仓库按照《仓库管理制度》规定做好相应标识摆放。

(二)过程可追溯性控制

1、各过程必须有完整质量记录,以便于追溯。

2、质检员对可追溯性的有效性进行监控。

四、产品的防护

一、对于产品从接收、加工、放行、交付直到预期目的地的所有阶段,应防止产品变质、损坏和误用。

二、针对产品的符合性对其提供防护,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等。

三、各部门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适宜的搬运工具,规定合理的搬运方法,不得破坏包装,防止跌落、磕碰、挤压。

五、其他按照《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六、过程控制中出现的问题处理

一、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要及时纠编,并采取预防措施;

二、当过程质量出现质量重大问题时,执行《质量管理与处罚》;

三、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执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六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

3.1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助理主管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3技术部门和设备部门负责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3.4供应基建部和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安装的.基础工作。

3.5安全科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3.6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山东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2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集团公司技术研究研发部和公司技术总工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3.4.2设备采购。

4.2.1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2.2特种设备的安全、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3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4.2.4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1设备动力部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台账。

4.3.2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4.3.3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4.3.4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技术部门列入检修计划中。

4.3.5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七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八

一、目的: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公司财产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总公司的各下属单位。

三、职责:

1.总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检查、督促。

2.各公司、厂、场负责此制度的执行、落实,具体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

3.各公司、厂、场主要领导为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单位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2.根据各车间、班组、岗位的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每季度初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部书面汇报上季度工作情况。

3.抓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安全意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新收员工必须经岗位安全操作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员,人员名单 1

要上报总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安全监管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监管人员应经常性检查、督促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5.安全生产工作应为基层服务,为生产服务。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记录并及时上报。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6.保持用电、机械、沼气、发电等设备、设施及环境清洁、整齐,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不定期的自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上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本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管理人员操作设备、设施或进入“禁区”。

7.严禁员工或外人擅自操作电器、电线、沼气设备及管道等。

8.安全监管员应保证各安全防盗设施完好、功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作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宁德市南阳实业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每年召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3、分管领导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4次。

4、农机中心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每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180天以上。

6、每年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最少一次。

7、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必须有3人以上同行,统一着装,携带执法工作证件,农机违法违规处罚,严格按《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标准执行,严禁乱罚款,处罚要现场开票据,严禁罚款不开票。

8、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按农业部规定的培训大纲进行,保证培训质量,严禁只收费不培训。

9、农机驾驶员考核,按考核的科目和程序进行,严禁办人情证。

10、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按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15)、《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和《海南省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规定》要求的项目标准逐项进行。

11、每年出版宣传栏一期。

12、节假日落实值班制度,领导在岗带班。

13、发生道路以外农机伤亡事故,接到报告后,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助和处置。

14、发生在道路以外的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农业厅和省农机监理所以及儋州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报告,发生死亡事故,还要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15、在道路以外发生农机重、特大事故后,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儋州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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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

二、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三、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

四、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五、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六、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七、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

八、拖拉机通过村镇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九、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十、农业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或其它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九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国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

3、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施工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检查,月底和年终有考评。

5、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

加强公司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工作的管理,保证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3.1安全工作由安全部统一管理。

3.2安全部、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拆除和报废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3.3所在单位负责协助或实施设备设施的拆除。

4.1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表,报设备动力部,由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4.2拆除和报废前,由安全部组织生产设施所在单位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3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4拆除报废现场由具体实施单位指定安全管理人负责安全监管,并坚守岗位。

4.5拆除、报废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应将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员,并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执行。

4.6拆除施工时,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4.7拆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票证。

4.8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空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4.9拆除物件不准自上而下抛掷,要求用吊运和顺槽流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4.10石棉瓦拆除,必须佩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进行拆除。

4.1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有关电器、仪表方面的操作,必须由电器、仪表车间确认可行时,方可施工。

4.12拆除、报废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消防栓和消防设施。

4.13拆除生产设施,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征得保卫部门、安全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

本文件修改记录。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一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时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各类人员、各个生产岗位、各个环节。只有每个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做到了安全,才能保证整个生产系统的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及在岗员工在工作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及相应的权限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它的实行,有利于企业各类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有利于上级对下属的领导和检查,使群众进行有效监督,能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增强责任感,防止安全生产形式化以及责任不明确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方面是企业从上至下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另一方面是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可依照本单位职能部门设置情况,对所承担的职责分别做出规定。

3 、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2 )召开班前安全会,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具体布置安全措施。

3 )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 )对新调入人、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消除。

6 )发生事故时时,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落实防范措施。

7 )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爆破物品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状态。

自己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8 )组织班组做好应急演护习,学习救技术消防器材的使用。

(2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班组安全员是班组长管理安全的助手。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是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安全记录、组织安全教育和学习、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助开展安全检查、监督班组成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等。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 )班组安全员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3 )负责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持技术练兵,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 )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 )发生事故时,及时救护遇险人员,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3 )班组员工安全职责

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及时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等。具体如下: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操作。

2 )精心作业施工,努力实现安全目标,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各项记录,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做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4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班前、班后应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5 )对领导发出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并有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如实地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7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

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安全检查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人、机、环境都在不断变化,即使有最完善的作业环境和设施,由于使用过程产生的磨损、腐蚀、消耗也会使安全性能降低,甚至出现危险。为了及时掌握生产动态的变化,安全检查就显得非常重要。

2 、安全检查的内容

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不安全状态、查不安全行为、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等。

重点检查的内容有: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子所及其作业人员;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产生点及其作业人员;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1 )查思想、查意识。查思想、查意识就是检查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如检查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能否正确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等。

(2 )查制度、查管理。检查是否建立和执行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对事故处理是否坚持做到“三不放过;”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凭证持作;班组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与健全,并严格贯彻执行。

(3 )查物的不安全状态

1 )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防护罩、防护栏(网)、保险装置、连锁装置、指示报警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是否完好。

2 )检查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间距是否合乎要求;机械强度、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起重吊具与绳索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设备是否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转等。

3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及使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通风、照明、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如有无安全出口;登高扶梯、平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堆放、工具的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区域是否有护栏和明显标志;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声、辐射等环境有无防护和监测设施等。

(4 )查人的不安全行为

1 )检查有无忽视安全技术规程的现象,比如不按指令操作;人为地损坏安全装置或弃之不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注油、检查、修理、焊接、清扫;高处作业的梯子、跳板、马道、架子、栏杆及安全网的架设不牢固,或不符合安要求等。

2 )检查有无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比如在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开玩笑、打闹、精神不集中、脱岗、睡岗、串岗;滥用机械设备或车辆等。

3 )检查日常生产中有无误操作、误处理的现象。比如在运输、起重、检修等作业时信号不清、警报不鸣;对重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了错误处理;使用了有缺陷的工具、器具、起重设备、车辆等。

4 )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比如进入工作现场是否正确穿戴防护服、鞋、面具、眼镜等。

3 、班组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和群众性检查四种。

(1 )经常性检查

班组长及员工在日常生产中进行的安全检查。这是安全检查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

(2 )定期检查

如季节性检查、季度检查、半年或一年检查等。

(3 )专业企性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组织专业人员用仪器和其他监测手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工作进行的安全检查。

(4 )群众性检查

即发动群众进行安全检查。这种检查可采取个人自检,员工之间、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等综合方式进行。

4 、安全检查制度

即建立一套完整制度,规范安全检查。其内容一般包括:检查目的、检查计划、检查人员职责、检查组织、检查形式、检查要求、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通报处理、检查资料档案管理等。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非常重要的制度之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一般包括安全教育的目的和依据、安全教育形式、安全教要求、安全教育的对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的组织与管理等。

四、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是一种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岗位管理制度。它对岗位从业人员政治、业务和技能提出最基本的要求,即岗位责任制任用的资格条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1 、考核、发证工作。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本地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组织实施所辖区域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满18 周岁;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五、挂牌上锁制度

挂牌上锁制度指在设备调整和维修时,为保护作业者人身安全,防止机器突然启动而采取的一种安全措施,即将启动装置锁住,挂上警示牌以防止意外发生。挂牌上锁制度具体规定有:

1 、需要修理或调整时,应通知维修部门。

2 、在设备进行修理或调整时,将其锁定并贴上标签或挂“有人操作,禁止启动“的标志牌。

3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人员应在控制系统上加上自己的锁。

4 、确保设备不能被告启动后方可进行维修。

5 、严格执行上锁、挂牌程序。

6 、维修结束后,恢复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

六、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具有燃烧或爆炸等危险的场所(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制订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报请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操作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

在企业中,凡是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例如:电焊、气焊、烘砂、切割、熬沥青、喷灯等明火作业,打墙眼、凿水泥基础、电器设备的耐压实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作业。在禁火区内从事上述作业都应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办理“动火证“,落实动火安全措施。

七、班前班后会制度

班前会是工作开始前由班组长组织召开、班组员工参加的工作安排会,会上要将安全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一并交代。班后会是工作结束后对全天工作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总结教训,并在专门的记录本上做好记录,为以后改进工作提供依据。如某公司班前会制度规定,班前全应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工作,并明确安全责任人;根据每一时期员工的思想向和季节变化,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八、安全交接-班制度

安全交接-班制度对于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意义重大。安全交接-班制度要求明确交接-班的时间、内容、要求等。如某公司规定,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班,严禁在现场以外的地方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实行对口-交接,上不清,下不接。交-班人员应对设备运行等现场情况做详细介绍,接-班人员应对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若发现存在问题,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具体如下:

1 、凡多班制生产设备,都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准确填写《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一班制设备,操作工应填写《设备使用日记》。

2 、交-班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清扫,擦拭设备,向接-班人员介绍润滑、安全装置、转动系统、系统机构等各部位运行中有无可疑情况;以及维护、调整、检修情况;清点工具、仪表和检测设备。认真进行交接,并填写记录。

3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15 分钟到达现场,了解设备及现场情况,认真接-班并检查记录填写情况。如果确认情况正常,记录填写无误,即可签字接-班。否则,应立即提出,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报告本班组长处理。接-班后设备发生的问题,由接-班都负责。

4 、交-班组长应将本班内设备使用与故障以及现场情况,记录在级长《值班记录》内,向接-班组长交代清楚并签字。较大问题、故障或危险隐患应及时向车间设备员、安全员、设备工程师或设备主任报告。

5 、车间设备员、安全员、设备工程师、设备主任、机动科设备管-理-员、机动科长应定期与不定期地抽查设备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6 、《设备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转记录》、《设备安状况记录簿用完后,由车间保管,其中主要记载应于当月月底摘抄入设备管理档案。

九、安全确认制

平时去超市买东西,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收款员的一个小动作。在付款时,收款员一般都会说“收你多少钱,找你多少元”,这个看似简单的小动作,却能起到大作用,这实际是与顾客确认所收现金与找零金额,可以有效防止收款员误认钞票或出现找钱错误。把这个小动作应用到安全生产领域上,就是安全确认制。

安全确认制,就是在生产、施工作业前,对现场设备、设施、环境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防范措施,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安全确认制与日本许多生产企业广泛使用的“指差称呼”相类似。“指差称呼就是在工作中用手指点可能有隐患的地方是否安全,待细致地确认后再进行操作。例如在挂职接钢丝绳的时候,用手指指点确认几个挂接点是否挂职实,然后再起吊;在冲压模具换型的时候,用手指指点各部位螺丝是卸完,然后再启动。用”指差称呼可以有效防止由于误操作或人为失误所引发的事故。

 

1目的和范围 

2引用标准\文件     无 

3职责 3

.1班长 

3.1.1全权负责班组成员的日常工作安全。

4定义     无

5管理程序 

5.1班组安全管理机构 

5.1.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应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管理知识,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组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

5.1.3班组长应兼职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对班组成员的劳动防护进行跟踪检查。 

5.1.4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应经过系统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才能上岗。 

5.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内容 

5.2.2经常性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培训,协调抓好新进公司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上岗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实际训练等。

5.2.4坚持班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对设备及安全装置,作业场所及组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2.5积极开展切实有效和科学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 

5.2.8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管理台帐,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接-班记录,危险点档案,事故档案,隐患整改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等。

5.2.11运用科学管理方式提高事故预测、预控、预防能力。

5.2.13开展“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加强定置管理,提高班组成员素养,确保安全生产。

5.3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及权利 

5.3.4加强班组安全教育,严格遵章守纪,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变换工种及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3.10有权不执行上级违章指挥和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5.3.11有权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本班组职工的安全奖罚建议。 5.3.12有权指挥和组织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有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调整本班组的劳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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