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

时间:2023-10-31 作者:JQ文豪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

合同协议是在法律框架下达成的双方共同约定和约束的一种文书。大家可以通过查看下方的合同协议样本,更好地掌握合同的写作技巧。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一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具体如下:

1、比例税率。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5档,即:1‰、0.5‰、0.3‰、0.05‰、2‰。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税率为1‰。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规定税率为0.3‰。

5)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证皇谐〉比帐导食山患鄹窦扑愕慕鸲睿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包括a股和b股)。

2、定额税率。

在印花税的13个税目中,适用定额税率的是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单位税额均为每件5元。

3、适用税率的特殊要求。

在确定适用税率时,如果一份合同载有一个或几个经济事项的,可以同时适用一个或几个税率分别计算贴花。但属于同一笔金额或几个经济事项金额未分开的,应按其中一个较高税率计算纳税,而不是分别按多种税率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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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二

1、对于融资租赁合同,因为印花税是列举征税,其经济合同中暂时没有融资租赁合同的税目,暂时按照一般财产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税率为0.05%。

2、易货合同类似于“购销合同”,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为交换双方的价值的合计数目,因为易货存在既购又销的情况。税率为0.3‰。e_wbo稍微用错了点税率。

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按照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己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这样就完成了缴纳的义务。印花税的主要纳税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就是立合同的人。缴纳印花税的方法一般分为四种:贴花法(纳税人根据有关规定自行计算应纳金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的应纳税凭证如果需要多次贴花,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期汇总缴纳,汇总缴纳的期限是一个月,一旦缴纳方式选定一年之内饰不能更改的)、代扣代缴法(从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税额并代为缴纳)。

房屋租赁合印花税税率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我们来具体说明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的算法,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印花税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金额缴纳。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比例税率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一角的可以免征印花税,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一角计算,对房屋租赁合同规定了最低一元的应纳税额起点,税额超过1角但是不足1元的,按1元计算。我们举个例子,如果你的租金金额是400元,应纳印花税0.4元,但是不足一元,所以按一元贴花。所以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是以角作为最低的计量单位,超过1元的应该全额贴花,不存在尾数的取舍问题。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一)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税目和税率(税额标准)。

根据应纳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税目、税额标准详见《印花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此外,根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定,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应当按照书据书立的时候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出让方按照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三)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四)免税。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相关阅读: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三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比例税率---税目---比例税率。

1、财产租赁合同1‰5、货物运输合同0.5‰。

2、仓储保管合同1‰6、产权转移书据0.5‰。

3、加工承揽合同0.5‰7、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0.5‰。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下表并没有涵括购房过户时的印花税税率,。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的计算方式相对比较简单,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缴纳的印花税是按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因应各地方政府的政策,以上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不定时会有所调整,大家应当在需要缴交时到地方税务局或者所属区域的租赁登记所咨询清楚印花税税率,并索取相关印花税税率表的单张指引。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说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5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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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四

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二、房屋出租要交哪些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事项】。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五

根据印花税的相关规定,购销合同按照购销金额的0.3‰贴花,若合同分别列明购销金额及增值税额,仅就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若购销金额中含有增值税额,则直接按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不再扣除增值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算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的购销合同,按照购销金额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对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营改增之后相关税法也并没有明确,需要区分合同的具体规定,各地的执行口径也有所不一。

1.以合同所载购销金额为计税依据。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行为税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17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购销合同中的“购销金额”有的包括增值税税金,有的不包括。对这一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直接以纳税人账载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而不论其是否包含增值税税金。

近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信箱对于“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金额包含增值税税额吗?”这一问题的答复称“购销合同按照购销金额的0.3‰贴花,若合同分别列明购销金额及增值税额,仅就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若购销金额中含有增值税额,则直接按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不再扣除增值税。”

2.以不含增值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实施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后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征印花价问题的通知》(沪税地〔1993〕103号)第一条规定,对购销合同的贴花,均以合同记载的销售额(购入额)不包括记载的增值税额的金额计税贴花。

3.以包含增值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财产与行为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吉地税财行函〔〕23号)第四条规定,根据《吉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对买卖双方签定商品购销合同并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单位及个人,其“购进金额”和“销售收入”的计税金额,均以购进商品付给对方的全部价款和销售商品收到对方的全部价款为计税依据。

我们认为,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的购销金额作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的,而上海地方税务局和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上述规定有违反上违法之嫌。并且由于各地的执行口径不一,企业最好和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提前沟通,以降低税法风险。

(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需要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一条就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是否贴花这一问题进行了如下明确:“目前,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填开使用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作为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也有代替合同使用的。对此,应区分性质和用途确定是否贴花。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实际,对各种调拨单作出具体鉴别和认定。”

延伸阅读:

答:根据晋地税特字[]1号并地税特字[1997]4号文件相关规定:

工业生产企业应纳印花税=(采购金额*60%+销售收入*70%)*0.03%。

商品流通企业应纳印花税=(采购金额*70%+销售收入*30%)*0.03%。

2、建筑企业有很多不同的老项目,都选择适用简易办法计税,是否需要分别备案?

答:不需要分别备案,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在36个月内,只需备案一次即可。

3、工费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如果没有按期缴交,产生的滞纳金比率是多少?

答:工费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如果没有按期缴交,由征收机关追缴并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答:根据税总财行便函[]49号文件相关规定,自5月1日起,保险公司营改增后收取保费时将开具增值税发票。营改增后保险公司应在开具的保费增值税发票备注栏里中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

因此保险公司开具的发票车船税不单独体现,直接体现在备注栏里面,企业按照实际缴交的金额入账,即发票的金额加上备注栏金额入账。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六

答:购销合同印花税包括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可以在合同上贴花,也可以申报缴纳,具体的纳税方法可以咨询主管税局。缴纳的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购销合同印花税应于合同书立当日,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缴纳。为简化贴花手续,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限期为1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税率是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工业企业:按采购金额和产品销售收入之和的50%—70%核定计税额;。

2.商业批发企业:按采购金额和销售收入之和的60%—80%核定计税额;。

3.商业零售企业:按采购金额的60%—80%核定计税额。对不能确定采购金额的,按采购成本确定采购金额。

【销售合同范本】。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订立合同人: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_____(盖章)代理人: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七

据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借款合同。

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拓展:

一、购销合同。

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税率:按购销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率:按承包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三、技术合同。

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税率:按所载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四、借款合同。

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五、财产租赁合同。

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税率: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六、仓储保管合同。

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税率:按仓储保管费用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七、财产保险合同。

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税率:按保险费收入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八、营业账簿。

范围:生产、经营用账册。

税率: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账簿人。

九、货物运输合同。

范围: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税率:按运输费用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十、产权转移书据。

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

税率:按所载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据人。

十一、加工承揽合同。

范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税率:按收取费用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

税率:按件贴花5元。

纳税人:领受人。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八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_____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_______(人民币)_______元。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_____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

(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_____项执行。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元。

(2)其他方式: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金额支付时间。

第一次_____%元。

第二次_____%元。

第三次_____%元。

第四次_____%元。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____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______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______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九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从性质上属于经营租赁合同,其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1‰),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印花税宣传提纲》(国税地字[1988]第012号)的通知规定:

按比例税率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合同规定了最低一元的应纳税额起点,,请保留此标记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纳税。就单笔租赁合同纳税而言,如租赁金额为300元,应纳印花税0.3元,由于不足1元,所以按1元贴花;而如果租赁金额为1600元,则应纳印花税1.6元,而不是四舍五入按2元贴花,因此,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也应以角为最低计量单位,超过1元应全额贴花,不存在尾数取舍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是租赁金额,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适用税率千分之一。

应交印花税=*1000000元*千分之1=0元。

帐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200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20000。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十

合同能源管理税率是多少呢?一起看看吧!

国税总局和国家发改委2014年1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对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根据公告,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型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二是在优惠期限内转让所享受优惠的项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受让企业可自项目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优惠。

三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折旧或摊销年限应与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关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四是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按照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二个素计算应分摊比例,权重各为50% 。

五是明确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类项目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中列举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是按照简化和取消行政审批的总体要求,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对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按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应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七是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税务部门将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建立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八是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由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方可享受公告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告》同时明确,上述内容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发布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仍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尚未享受的,按公告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了解,近期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以下简称emca)开展了相关调研活动,并同国家节能中心共同召开了“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座谈会”,在会上,国家节能中心节能管理处辛升和emca副主任兼咨询研究部部长孙小亮通过与多位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近距离交流,了解他们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宝贵经验、碰到的障碍和问题。

一、多数节能服务公司已成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emca调研及与会的节能服务公司反映,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已比较清晰,可操作性较强,大多数的节能服务公司均已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二、节能服务公司需对增值税优惠进行纳税筹划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方面,切断了增值税链条,客户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导致客户成本增加,因此,可能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市场开发难度加大,甚至导致合同谈判失败;另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节能服务公司需综合考虑企业类型(设备自产型企业或设备外购型企业)、购进设备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金额的比例、项目利润率,进行测算和筹划,可选择享受免征增值税或放弃享受免征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一旦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这就要求节能服务公司纳税筹划与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相一致。

三、“节能量要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门槛稍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节能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技术改造和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改造项目才可申请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其限制了较小规模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不利于中小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持续发展。

另外,“1000吨标准煤”指的应是项目竣工后第三方检测确认的年节能量,即节能项目的体量和规模。但有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理解为项目的实际节能量。而项目的节能能力都是按照改造时工况测量来计算,由于经济在下行、企业减产等因素,项目产生的实际节能量会低于设计值,有可能低于1000吨标准煤,此时项目是否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存在争议。

四、政策条款和申请文件的模式“固化”

财税[2010]110号文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内容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中所附合同模板的要求,但由于合同模板的格式单一,实际上企业与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对内容不断增减和完善。但税务局机关审核时,有的地方会认为合同不合规,需要节能服务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耗费大量时间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

另外,由于第三方审核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不清晰,存在着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对节能服务公司申请项目认证的准备材料清单提出不同要求。

五、政策执行存在地区差异

座谈会上,有北京的两家企业反映,由于税务系统设置问题,同一个客户在税务部门的网络系统中只有一个id号,节能服务公司为同一家客户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能同时备案,因此,只可享受一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北京地区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开具税率为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但上述问题在杭州等地区却不存在。

六、增值税即征即退探讨

虽然产业内一直呼吁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但是在此次会议上,也有企业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对于设备自产型或者设备采购金额占比较低的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尤其是体量比较大的项目,由于项目进项税额较少,如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虽然增值税可以退回,但附加税无法退回。由于附加税金额也很可观,相对于即征即退,免税对此类企业和项目更加有利。

七、基层机关需提高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认识

目前,仍存在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对税收优惠政策不熟悉,不同的主管税务机关对政策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理解不一致的问题。在部分县市或偏远地区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的主管税务机关由于不了解政策,不予受理,节能服务公司的沟通时间比较长。因此,建议加强对税务部门的培训,让他们更多地了解和关注节能服务产业,减少节能服务公司申请税收优惠遇到的阻力。

八、相关税务培训“迫在眉睫”

在组织税收优惠培训方面,大家纷纷表示,如果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节能服务公司希望emca能进行全面深入的解读,将同地区有成功减免税的经验拿出来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分享,为会员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不光涉及到政策本身,也涉及到政策落实的相关具体问题。”辛升强调,想要搞好节能服务,国家不仅要制定相关政策,也要经常性地听取节能服务公司的实践经验和政策建议。孙小亮也感言,emca作为连接两者的桥梁,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且意义重大,他希望emca努力做好节能服务公司与政府及相关单位的纽带,促进相关政策的深入落实,共同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做优、做强、做大,不断增强节能服务产业的活力和影响力!

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附常见问答

可以。

2.不是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可以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吗?

只要符合财税[2010]110号对于节能服务公司的.要求即可申请,是不是备案公司与能否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关系。

3.申请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的相关依据政策有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告2013年第77号)》。

4.具体优惠政策是什么?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暂免征收增值税)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申请税收优惠吗?

不能。只有符合条件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

6.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取得的效益分享收入,应开具何种发票?

如果希望根据财税[2010]110号文件享受增值税(原营业税)减免,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节能服务公司也可选择放弃免税,依照《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放弃免税后,可以抵扣进项税。

合同期满,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用能企业时免征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享受优惠期不可间断,应连续计算。

10.何时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节能服务企业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应按各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应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11.节能服务服务公司应向哪个税务机构申请税收优惠?

应向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12.哪些机构可以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确认,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也可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13.办理所得税减免备案手续时应准备哪些材料?

1)减免税备案申请;

2)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5)项目第一笔收入的发票复印件;

6)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转让的,受让节能服务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惠的备案文件。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十一

答:购销合同印花税包括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可以在合同上贴花,也可以申报缴纳,具体的纳税方法可以咨询主管税局。缴纳的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购销合同印花税应于合同书立当日,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缴纳。为简化贴花手续,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限期为1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税率是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工业企业:按采购金额和产品销售收入之和的50%—70%核定计税额;。

2.商业批发企业:按采购金额和销售收入之和的60%—80%核定计税额;。

3.商业零售企业:按采购金额的60%—80%核定计税额。对不能确定采购金额的,按采购成本确定采购金额。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十二

1、租赁管理费:租金×2%(暂免征)。

2、月租金小于5000元,综合税率为租金的4.1%。

(1)房产税:租金×4%。

(2)个人所得税:租金×0.1%。

3、月租金等于或大于5000元,综合税率为租金的6.12%。

(1)营业税:租金×1.5%。

(2)房产税:租金×4%。

(3)城市维护建设税:租金×0.105%。

(4)教育附加:租金×0.045%。

(5)个人所得税:租金×0.44%。

(6)地方教育附加:租金×0.03%。

1、营业税:租金×5%。

2、教育附加费:租金×0.15%。

3、地方教育附加:租金×0.1%。

4、城市建设费:租金×0.05%。

5、印花税:租金×0.2%(业主和租客各承担50%)。

1、营业税:租金×5%。

2、预提所得税:(租金―营业税)×10%。

3、印花税:租金×0.2%(业主和租客各承担50%)。

备注:个人购房物业在出租时才需缴纳租金的4%的房产税,而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则在购买物业后无论是否出租每年均需缴纳房产原值×70%×1.2%的房产税。

意见稿提出,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相应费用,不能提供相关凭证和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而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个人出租住房,暂将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该公告自明年4月1日起实施。

延伸阅读: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1、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2、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3、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房屋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屋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在计算转租收入时可予以扣除。

五、该公告自年4月1日起实施。原我市采取的综合征收方式和征收率同时调整,其他税种征收率及税率按原规定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十三

第一、印花税的意义: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土地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怎么交纳呢?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赁合同,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第三、还有那些凭证是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呢?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特别提醒的是: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交纳的问题,希望上面的介绍让您对印花税的税率问题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对您以后更好的交纳税种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由合同双方谁付?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税局去缴纳。

三、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四、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分几次扣除?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十四

在经济活动中,很多是要征收税费的,印花税是应收税种的一种,与其他常见的税种相比印花税的税额相对较小,很多人对印花税的知识并不了解,比如说具体哪些需要征收印花税,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纳税人是立合同人,即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如果合同只有两方当事人,则交两份印花税,如果是三方合同则交三份印花税。

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不含税销售收入交印花税0.03%,每年营业账簿需要买印花票,每本5元,自行贴在账簿上,新增资本金时在载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资金账簿也要交印花税,为两项金额之和的万分之五,说白了,大多都是贴在总账上的,因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大多都只是记载在总账上,在贴花之后没有新增资本金无需贴花。

1、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有: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从性质上属于经营租赁合同,其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1‰),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国务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国务院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十五

一、租赁设备:_________________(如所需设备较多,乙方所列设备清单为合同的有效附件)。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

二、服务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止。如活动时间为一天,甲方需提供乙方午餐及饮料。

三、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服务性质:_________________。

五、租金支付:_________________全款总额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十六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4%;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营业税=租金收入*3%;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二、出租用于经营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营业税=租金收入*5%;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2023年工程类合同税率(案例17篇)篇十七

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二、房屋出租要交哪些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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