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填 江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大全7篇)

时间:2023-09-22 作者:薇儿最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填 江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大全7篇)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填篇一

化学、物理

生物技术

化学、物理、生物

酿酒工程

化学、物理、生物

纺织工程

物理、化学

轻化工程

物理、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物理、生物

应用化学

化学、物理、生物

自动化

物理

土木工程

物理、化学

工业工程

物理、化学、技术

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物理、化学

护理学

化学、物理、生物

教育学类(含小学教育(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

不限

英语

不限

法学类(含法学、社会工作)

不限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等,确定具体的分科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二、报考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时间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10日。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3月28日-4月10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xzxbm/),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考生须注意专业类中所含专业,浙江省考生还需特别注意选考科目要求。

(一)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成长取得的成绩成果等内容,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600字左右。

(二)考生提供的附加材料包括:1、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证明材料,选取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不超过3张。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上述材料均须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四)申请表及所有材料均须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特别注意,上传“报名系统”的纸质申请表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显示的版本号一致。

特别说明: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辨。如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将不予审核。

五、选拔程序

(一)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名单

有关省(区、市)负责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二)名单公示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三)违规处理

考生若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六、录取原则

获得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获得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考生须达到该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江南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根据所在省(区、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

特别说明:

1、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1、学校公示时间

(1)入选资格考生名单:5月30日前

(2)录取名单:7月20日前

2、学校公示网址: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

(二)监督保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

九、其他

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填篇二

文科

内蒙古、吉林、广东、海南、重庆、西藏、陕西、青海

综合改革

浙江

二、 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三、 报考条件

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具体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18年4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在报名页面中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

(一)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重点表述考生基本情况及申请我校理由。字数600字以内。

(二)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三)考生可另提供重要获奖证书或能证明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材料。

(四)申请表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扫描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被推荐学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选拔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本着“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并于5月30日左右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同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原则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公布的专业范围内且服从调剂。未按各省填报规则和我校上述要求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分配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应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录取时,我校将依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在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邮编:211100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十、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填篇三

导读: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100名;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继续实施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00名,招生专业(类)见附件,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免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我校及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计划为准。

3.报考考生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4月30日。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学校和科类,不填报具体专业(类),最终专业(类)以高考志愿填报为准。

报名网址:http:///gxzxbm

2.邮寄资料(请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中学审核并盖章);

(3)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证明材料(均须中学审核并盖章)。

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邮寄时间截至2017年5月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9-853103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我校将对报考考生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所提交的其他材料审核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批后,按照教育部规定,名单将于高考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

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招生候选考生。

1.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17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关于高校专项招生填报志愿的方法,符合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条件。

2.候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并在我校及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志愿。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依据学校招生章程安排专业(类)。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和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3.高校专项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类)计划未完成的招生名额不调配至所在省其他批次录取,仅作为高校专项招生计划调入其他高校专项招生生源较好的省份完成该专项招生录取。

4.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浙江和上海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高校专项招生实施方案,下设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工作。

2.高校专项招生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邮箱:jiwsh@。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高校专项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汉语言文学文史免费师范
思想政治教育文史免费师范
英语文史免费师范
历史学文史免费师范
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免费师范
物理学理工免费师范
化学理工免费师范
生物科学理工免费师范
地理科学理工免费师范
外国语言文学类
       [含英语(创新实验班)、翻译]
文史非师范
历史学类
       [含历史学(创新实验班)、文物与博物馆学、古典文献学]
文史非师范
物理学类
       [含物理学(创新实验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工非师范
化学类
       [含化学(创新实验班)、应用化学]
理工非师范
生物科学类
       [含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生态学]
理工非师范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工非师范

1.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按专业招生,执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按专业类招生。

2.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免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我校及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计划为准。

3.浙江和上海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填篇四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不少于本年度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文史或理工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理工
英语(师范类)文史或理工
历史学(师范类)文史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文史
地理科学(师范类)文史
生物科学(师范类)理工
物理学(师范类)理工
化学(师范类)理工

浙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汉语言文学、英语、地理科学(不限);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生物);历史学(历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生物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学(物理、化学、技术);化学(物理、化学、生物)。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1.网上报名

2017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4月20日至4月30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xzxbm),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2.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系统中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2)个人陈述(手写,1000字以内);

(3)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4)户籍证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扫描件,应体现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照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我校不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本人因提交资料不全造成的影响后果自负。

3.初审及确定考核名单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按要求上报材料的考生不予审核,作为不合格处理)。在审核过程中,将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平时成绩、获奖情况及其他证明自身特长、优势的材料等确定考生能否获得我校考核资格。获得我校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公示,考生也可通过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看审核结果(网址:http:///gxzxbm)。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考核

学校在2017年6月中旬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并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及对所填报专业的认知情况等。

5.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资格名单,入选资格人数不超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的2倍。入选名单将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公示和报送。

1.院校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

2.专业志愿填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公示专业填报高考志愿,否则不予享有录取优惠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公示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1.湖南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将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

3.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公示。

4.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1.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有关部门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若有虚报、伪造或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假公济私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资格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审核费。

3. 如上级部门政策有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本简章以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并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7年4月17日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填篇五

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和省级模拟考试成绩排名均在年级前20%。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填篇六

济南市 商河县、莱芜区(原莱城区)

淄博市 沂源县

枣庄市 山亭区

烟台市 莱阳市、栖霞市、长岛县

潍坊市 安丘市、临朐县

济宁市 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

泰安市 宁阳县、东平县、岱岳区、新泰市

聊城市 东昌府区、临清市、阳谷县、莘县、东阿县、冠县、高唐县、茌平县

日照市 莒县、五莲县

滨州市 惠民县、阳信县

菏泽市 牡丹区、曹县、定陶区、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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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填篇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2017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拟预留计划不少于100人(本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以上,具体计划数将根据考生申报情况确定),全部为理工类计划。在新疆为理工类汉语言计划。

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土木类、机械类、电气类、理科试验班类。各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超过25人。

考生应为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科目(仅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等级为a,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达到所在中学理工类学生的前10%。

浙江考生除上述所有要求外,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为物理或化学。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4月30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xzxbm/),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每名考生至少填报3 个专业志愿。

我校不接受书面材料申请,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所有申请材料必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并务必保证清晰可辨。

上传的报名材料有:

(4)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6)高中阶段其他证明个人优势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表等。

上传的报名材料除个人自荐信外,其他所有材料应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jpg或jpeg格式上传。

(一)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应我校报名要求审核材料中所体现的基本情况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业成绩及表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对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审核过程中优先考虑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及工作地在实施区域内城镇以外的考生,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审核结果于2017年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

(二)认定

考生无需来校参加考核。我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以及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的审核结果,结合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的4-6倍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每个考生最多认定2个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查询认定结果。

优惠标准:

1、山西、黑龙江、江西、湖北、四川五省试点根据认定情况确定分省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与认定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以下同)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完成预留计划。若此时仍有投档成绩在我校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30分及以内的认定考生报考我校时,我校将增加计划录取。

2、对浙江考生,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及以上即可录取到认定专业。

3、对其他省区(不含山西、黑龙江、江西、湖北、四川、浙江)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40分及以内(其中江苏为20分及以内,且选考科目等级为ab+)即可录取到认定专业。

模拟投档测算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以上各类优惠标准均要求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为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我校要求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报我校认定专业,填报非认定专业志愿无效。

录取时我校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以及填报的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及预留计划情况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对投档成绩在当地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浙江为相应专业分数线)20分及以内(江苏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在测算线下10分及以内)的考生,我校将满足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仅限认定专业)。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信息。

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并在本校进行公示。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是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假公济私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招生资讯网:http:///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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