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

时间:2023-11-09 作者:琴心月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

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所读内容。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思路。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一

高尔基幼年丧父,母亲改嫁,他只能投奔外祖母家,过着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为了分得家产,闹得不可开交,所以外公经常毒打他们。有一次,高尔基被外公打得没有了知觉。在这里,小小的高尔基,目睹了当时那个社会的黑暗与残酷。在这个家里,只有和蔼可亲的外祖母是高尔基苦难生活的唯一太阳,可是没几年,外祖母也患病去世了。

记得有一次在家弹钢琴,因为遇到了一些困难,我就开始变的不耐烦,使劲的敲打钢琴,妈妈过来安慰我,我却对着妈妈发火。现在回想起来,我感到很羞愧。《孟子·告子下》中有这样一句话:“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高尔基的《童年》告诉我们,在逆境中要不怕困难,敢于奋斗,永远要抱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去战胜一切困难。仰望历史,我们的祖国曾经在侵略者的炮轰下千疮百孔,伤痕累累,但是千百万的革命烈士英勇奋战,才换来了我们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今天,我们感受着童年的幸福,但我们更要在这美好的时代去努力奋斗,不怕困难,好好学习,砥砺前行,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二

《童年》是一本经典的名著,这本书让我感受颇深。

首先让我们来认识下作者,作者名叫高尔基,出生在俄国。主人公阿廖沙,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人间”,饱尝了一生的辛酸。作者的经历与故事的主人公十分相似,他们都非常命苦。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如外祖母,是她在主人公最困难的时候把他从黑暗拉到光明,在“我”眼里,她温柔,非常善良;还有外祖父,一开始主人公觉得外祖父非常凶狠,还经常打人,但在渐渐相处的日子里,阿廖沙发现他其实并不坏,渐渐对他有了好感。

在故事里,外祖母一直都是以积极、乐观,遇到困难不退缩的形象出现在我们眼前,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外祖母,这也体现出外祖母对主人公的关心以及外祖母的重要性。

这本书里主要批评当时的小市民习气,也写了俄罗斯新一代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这本书说是介绍了阿廖沙的一生,但这本书是暗含了作者的自身经历。

作者还运用了大量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地把每一件事情讲的非常详细且生动形象。例如在第一章里,形象地刻画出了父亲死后的外貌以及母亲悲痛的心情,让读者也陷入了这悲痛的场景里。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作者的那个年代,庆幸我有自己的童年,庆幸我有父母的陪伴,父母总是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我,在我们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安慰我。

在现实的生活里,有多少孩子被父母宠坏,变得越来越奢侈,一点也不知道节约,遇到自己不喜欢的'食物就扔掉。

现在的我们的童年都是快乐的,可主人公不是,这就告诫着我:我们不要每天只乐在其中,真正的苦,是想不到的,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主人公家境那么贫穷,但他依然对未来充满了向往。

这本书,能引发所有人深思。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三

川端康成是日本现实主义文学的一员,他的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特质,其作品《雪国》是一本讲述日本寻常人家在一段旅行中发生的普通平常的事。通过这样的故事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微妙的关系和复杂的内心情感世界。

《雪国》、《千羽鹤》、《古都》的合集,以文学成就而言,《古都》最是单纯清浅,恍若以京都四季风物作背景的莫扎特的音乐;《千羽鹤》的编织承转亲密而微妙,近乎不着痕迹,以超然的叙述技巧蜿蜒探入内心的幽深世界;相比之下,《雪国》则与两部作品都极不一样,透过那样秉赋强烈、棱角鲜明的虚构,摊开一帧按捺不住却无以寄托的精神映像。

从火车穿过隧道的那一刻开始,就处处看见两相映照的风景:岛村眼睛里的两个女子,驹子徒劳而认真的生,与叶子悲凄而凛冽的死之间,构成亮色与冷色、浓烈与柔敛、渐悟与顿悟的对照,实与虚、动与静、续与断的反诘,如霞光对雪色,如镜里照现的妖娆红颜与窗上浮映的迷离秋水;并非对比,亦非张爱玲所偏好的“参差的对照”,而是一体之两面,是生命在抵达死亡以前所兼具的美丽与虚幻,因为不断的消逝,涌出不竭的眷恋。岛村并不仅仅是叙述的取角,也是风景的一部分:叶子与行男之死别,正照应驹子与岛村之生离;而叶子对于死的决然归赴,像透过一粒沙所洞察的世界,照亮了岛村对于生的惝恍缱绻。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四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雾都孤儿》是秋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棺材铺的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的是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窝,窃贼团伙的首领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成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着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的手绢儿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是无辜的,说明了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和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被善良的人所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而高兴。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终还进入了贼窝,之后在许多朋友的帮忙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样折磨他、攻击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终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我,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此刻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忙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终,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经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雾都孤儿》。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男孩他是个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他的妈妈生完他之后就死了,他的父亲去意大利去钱财的时候,却突然病死了。奥利弗住在一家贫民救济院里,奥利弗在九岁的是活就被送去了棺材店工作。奥利弗在那里受尽了粵待,于是,奥利弗就走去了伦敦,在伦敦那里,奥利弗差一点就成了小偷。奥利弗在那里受到了许多好心人的帮助,也受到了那些强盗的欺负,其中的一位塞克斯是奥利弗的哥哥,奥利弗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奥利弗在梅利太太小的帮助拿回了自己的财产。拿回自己的财产之后就和布朗洛先生、梅利太太生活在一个小村子了,他的.哥哥塞克斯因为把钱花光的,去抢劫而入狱。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很敬佩这里面的奥利弗,虽然他受尽了粵待但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他身上的永不放弃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还有就是梅利太太很善良。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八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就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没有被带坏,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太惨了,不过除了这一点,结局也还算不错,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次看《雾都孤儿》,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当时看了一部电影,叫《八月迷情》,总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跟《雾都孤儿》很像,于是就看了第二遍。这次才发现,奥利弗不但善良,而且非常勇敢。他敢于开口再要一些粮食;他敢于动手打侮辱自己妈妈的人;他敢于一个人跑到伦敦奋斗;他敢于逃出贼窝;他敢于去监狱探望费金。正是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加上好心人对他的帮助,才使得他得到收留,过上幸福的生活。

现在进入大学了,开设了外国文学这门课,我再一次翻开了《雾都孤儿》,还看了一遍电影版的,于是心灵又被撞击了一次。我发现主人公奥利弗除了善良、勇敢,还非常的坚强,不服输,并且懂得知恩图报。他一出生就注定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磨难,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是他人的打骂和瞧不起。但是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他要去伦敦,他要去奋斗,他要过得更好。终于到了伦敦,却又不幸被骗进了贼窝。老贼和小贼们教了他种种偷的技术,但他并没有因此也变成一个小贼,他知道偷东西是不好的。还好,再一次行动中,他幸运的被布朗鲁先生同情和收养了,他很感谢布朗鲁先生,主动要帮布朗鲁先生还书,却又被盗贼集团抓了回去,他恳求他们放他回去,他要把书和钱还给布朗鲁先生,他不想让布朗鲁先生认为他也是一个小偷,一个骗子。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蒙克斯的母亲得知罗斯是艾格尼丝的妹妹之后,设计让幼年的罗斯被耳根子软的主人折磨,幸而与人为善的梅丽太太遇见了可怜的罗斯,将她收养在身边。奥利弗的父亲是个容易被权钱左右的脆弱的普通人,抵抗不住大笔遗产的诱惑也无可厚非,但他抛妻弃子未免薄情寡义了些,即便他继承遗产后极度痛苦与自责导致富贵一年就去世,也弥补不了他和他的原配带给艾格尼丝一家人的苦难和伤害。

奥利弗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受尽磨难却坚持人性中的纯真与善良,他与小迪克的友情更是扣人心弦。两个纤细瘦弱的孩童在饥寒交迫和殴打辱骂中长大,在不见天日的地窖中,面对黑暗世道邪恶人心,他们却从未放弃过对美好生活的憧憬。然而人生多艰,两个小男孩最后一次在寄养所相见,既是生离,又是死别,小迪克得知自己病情时的求死心态和其对奥利弗的真诚祝福令人心酸不已。当奥利弗再次回到寄养所准备解救他的好友时,等待他的却是小迪克已经病逝的消息,患难之交最终阴阳相隔,为幸福圆满的结局留下了一个遗憾。

聪明机敏的南希是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从小就在费金和赛克斯的“教育”及威逼下做了许多身不由己违背本心的事情,拐骗儿童,欺诈良民。在协助费金捉回奥利弗之后,也许是被无辜自责的奥利弗触动了良知,也许是被伤痕累累的受难者唤醒了母性,年轻的她开始心绪不宁方寸大乱,在善恶之间踟蹰摇摆,为保护奥利弗做了很多努力,尽管南希最终选择留在黑暗,但她依然保有人性中光明的一面——爱与忠诚,尽管这爱与忠诚从始至终都所托非人。

这部作品再现了工业发展初期被雾霾笼罩的伦敦。英国经济转型背后脏乱不堪的大街小巷,压榨剥削贫民的资产阶级和《济贫法》,命如草芥生如蝼蚁的底层民众,狄更斯用精炼辛辣的语言绘出了一幅彼时伦敦的写实画卷,这含血带泪的写实画卷不禁让人感叹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下,碾过了多少无名冤魂。

最后,建议有意入手外国名著的书友们提前了解哪家译本比较经典,可以避免糟心的阅读体验,有能力阅读原版者除外。

“哎,如果费根真的我们开了抢那奥利弗该多惨啊?”我自言自语道。当我再次合上《雾都孤儿》。这本书后,我仍然很害怕,想起自己那一幅幅触人心中国人心的画面,我不禁发现打了他们一个哆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奥利弗出生时没有母亲,所以上帝给了他很多痛苦,他被好人接受,也被坏人绑架,但他仍然用他善良的心去感受世界的美丽。

善良是一个人的基本品质。奥利弗是个单纯的孩子,虽然他有危险,但他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的心,我最惊讶的是奥利弗逃脱了,并被假装成贼窝的人抓住了。所以feigen试图教他一些偷窃的技巧,feigen说,从现在开始,我会教你一些技巧,希望你能学会如何用一个肮脏的微笑,在根部结束这个句子,oliver不仅颤抖,他说,我跟着fay仔细研究。不久之后feigen说”今天我要派你去偷我的钱包,希望你能完成任务”奥利弗还在犹豫要不要去,最后费根逼他去了。当时feigen被枪指着脑袋。奥利弗并不害怕,但放弃了任务。假惺惺后来打骂了她。奥利弗善良勇敢。

我记得有一次我去医院打针,看见一个小女孩穿着华丽的母亲对他说:“你不给我买鸡,我不打针,”我看到小女孩用脚蹬踏他的妈妈,手打他母亲的背上,发出“啪”的一声,喊道:“我去买鸡爪,走了,”他在那种龇牙咧嘴真的很烦人,我当时很生气,他住在良好的家庭实际不懂得珍惜,真是可恶。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郎罗先生,这位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过上了好的生活。可好景不长,奥利弗不幸在次身陷贼窟,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后失败了,挣扎在死亡线上,还是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

我们的孩子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他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应该让他们知道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他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在一个悠闲宁静的午时,我读了一本叫做《雾都孤儿》的书。

在这本《雾都孤儿》里,主要讲了奥利弗为了找到亲人而经历了许多坎坷的事,最终找到自我的亲人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以后,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为什么奥利弗要当一名扒手为什么他会要那么做看到那里,我体会到了社会上的人们的无情。比如,我们整天说着要爱护动物,可又有多少人亦是这样该丢的宠物狗继续丢,该虐待的流浪猫狗继续虐。甚至有些人拿宠物来做衣服。有一条新闻是这样的:最近小区里业主们的猫总是失踪,弄的小区里的爱猫人士担惊受怕。之后有人在一家老奶奶家里找到了许多猫肉和用猫毛做的大衣,这时老奶奶才承认最近的猫都是她杀的,因为她觉得猫毛很适合做大衣。每当看到那篇新闻,我的心就久久不能平静。它们也是一条命啊!它们是活得啊,不是任你宰割的东西啊!

最终,我想告诉大家一句话:如果不爱,请别伤害!

《雾都孤儿》讲述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扒手集团”,又被迫与凶狠毒辣的凶徒为伍。他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布朗洛先生和梅丽太太一家的帮忙下,最终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在主题思想上,作者以复杂的情节和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从侧面刻画出了当时刚刚经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现实,用夸张与讽刺的手法反映了社会的黑暗面,但同时,作品中又处处体现着浪漫主义,表达了作者对完美生活和美满人生的向往。

在《雾都孤儿》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暴力,也明白了一个永恒不变的道理——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例如:小主人公奥立弗在误入贼穴后,任凭金钱的诱惑,坚决不去做扒手,连那里的头目费根也说,奥立弗善良的天性无人能敌。最终,奥立弗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其实,善良包含了很多种品质,但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心地纯洁,常为别人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会为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大动干戈,如果多一些理解与宽容,一切不都是风平浪静的吗?我想,善良是没有贫贱、高低之分的,仅有用一颗纯洁的心灵去对待他人,那么你的人生史册将会熠熠升辉。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五

蒙克斯的母亲得知罗斯是艾格尼丝的妹妹之后,设计让幼年的罗斯被耳根子软的主人折磨,幸而与人为善的梅丽太太遇见了可怜的罗斯,将她收养在身边。奥利弗的父亲是个容易被权钱左右的脆弱的普通人,抵抗不住大笔遗产的诱惑也无可厚非,但他抛妻弃子未免薄情寡义了些,即便他继承遗产后极度痛苦与自责导致富贵一年就去世,也弥补不了他和他的原配带给艾格尼丝一家人的苦难和伤害。

奥利弗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受尽磨难却坚持人性中的纯真与善良,他与小迪克的友情更是扣人心弦。两个纤细瘦弱的孩童在饥寒交迫和殴打辱骂中长大,在不见天日的地窖中,面对黑暗世道邪恶人心,他们却从未放弃过对美好生活的憧憬。然而人生多艰,两个小男孩最后一次在寄养所相见,既是生离,又是死别,小迪克得知自己病情时的求死心态和其对奥利弗的真诚祝福令人心酸不已。当奥利弗再次回到寄养所准备解救他的好友时,等待他的却是小迪克已经病逝的消息,患难之交最终阴阳相隔,为幸福圆满的结局留下了一个遗憾。

聪明机敏的南希是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从小就在费金和赛克斯的“教育”及威逼下做了许多身不由己违背本心的事情,拐骗儿童,欺诈良民。在协助费金捉回奥利弗之后,也许是被无辜自责的奥利弗触动了良知,也许是被伤痕累累的受难者唤醒了母性,年轻的她开始心绪不宁方寸大乱,在善恶之间踟蹰摇摆,为保护奥利弗做了很多努力,尽管南希最终选择留在黑暗,但她依然保有人性中光明的一面——爱与忠诚,尽管这爱与忠诚从始至终都所托非人。

这部作品再现了工业发展初期被雾霾笼罩的伦敦。英国经济转型背后脏乱不堪的大街小巷,压榨剥削贫民的资产阶级和《济贫法》,命如草芥生如蝼蚁的底层民众,狄更斯用精炼辛辣的语言绘出了一幅彼时伦敦的写实画卷,这含血带泪的写实画卷不禁让人感叹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下,碾过了多少无名冤魂。

最后,建议有意入手外国名著的书友们提前了解哪家译本比较经典,可以避免糟心的阅读体验,有能力阅读原版者除外。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六

连日的阴雨天气让仲夏显得有些许萧瑟,偶尔刮起的阵风好像确实带了几分秋意。还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下雨天躲在被子里听雨滴打在青瓦上的滴答声,外面越是狂风大作、越是雷声滚滚、越是大雨倾盆,自己越是能感受到无比的安全感。当然,雨天的另一乐趣是不用出门劳作,一家人围坐一起等妈妈做好热气腾腾的晚饭,这个季节做得最多应该是西红柿炒青红豆,炒卷心菜以及新洋芋。不过小时候最不喜欢吃的就是红豆,偏偏这个菜做得最多,所幸新洋芋能短暂拯救一下我的胃。可能是这个原因,比起初秋,我更喜欢初冬,一方面是从高中开始9月就变成了别离的季节,还有就是初冬有白菜炖肉,好像没有经过低温的白菜就不会有那种特别的味道。

18年冬天刚过去,这一年的夏天就成了人们最怀念的过去,18年五月份的崴脚让我对这个盛夏无感,虽然谈不上讨厌,但却有我人生中十分灰暗的一天。我们总是喜欢怀念过去,特别是用眼前的黑暗去对比曾经那些五彩斑斓的回忆,然后徒留各种悲伤,年轻人将其称为“网易云文化”、“丧文化”,在这一背景下,太宰治的《人间失格》被人们奉若神明,即使大部分人并未读过这一名作,只知道里面有“仅一夜之间,我的心竟判若两人”和“若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不会有悲痛来袭”这两句话。受时代浪潮的裹挟,我也加入了悲伤大军,不同的是我买了这本书并拜读了一遍,也知道了上面两句话虽出自本书,却只是太宰治的引用,比之我更喜欢“用滑稽的言行讨好别人,是我对世人最后的示爱”。同时我也认识了另一位日本文学大家川端康成及他们两之间的恩怨,这便是我与《雪国》结缘的一大原因,除此之外就是它最美诺奖的噱头。

“不过是徒劳罢了”,如果说《雪国》的美是我一开始就想找寻的答案,那“徒劳”应该是它给我的第一印象,或者说是岛村眼中驹子生活的一大枷锁。彷佛从写日记开始,驹子的一切就变成了徒劳,毫无意义。甚至用菊勇姐的故事来暗示了驹子的悲剧余生,和菊勇姐一样,驹子也是最叫座的艺伎,也有着相同的感情经历,前一段经历了五年的感情最终不了了之,与师傅儿子也没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即使驹子始终在岛村面前否认她与行男的关系。我眼中《雪国》中的徒劳大致可以分为驹子的徒劳和岛村的徒劳,驹子的第一个徒劳是写日记,写那些可有可无的生活琐事,记录她十六岁以来读过的书的标题、作者和人物以及这些人物的关系,可能就是这种不同于别人的记录方式,让岛村感觉“完全是一种徒劳”。

“你了解我的心情吗?”在一次关于菊勇姐的长谈中驹子这样问岛村,得到的回答是“星星的光,回东京完全不一样,好像浮在太空上。”岛村何尝又不知道驹子的本意呢。驹子的第二个徒劳是感情上的徒劳,她喜欢岛村,包括岛村本人甚至整个雪国都知道她的喜欢,但可惜的是来自闹市的岛村有自己的家庭,有着与雪国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不过是在徒劳的喜欢着一个每年只能见她几次的人。但即使是这样,她还是全心全意的喜欢着岛村,即使宴会再忙,她也要抽空去见一见岛村,简单的寒暄几句说一些宴会上发生的趣事,然后便匆匆离去,这期间还要躲着来收拾房间的女佣。每次岛村一提及行男,驹子便避而不谈或者就是略带不满的几句话带过,特别是当岛村说她是行男的未婚妻时,她甚至生气的对岛村说:你就把我当傻瓜来耍吧!也许驹子也感受到了岛村对叶子的好感,每次岛村向她了解叶子的情况时,她总是闭口不言或者跳转话题,她不想让别人打扰她和岛村每次短暂的相处时光,也不想直面岛村喜欢别人的事实。她彷佛在用一种掩耳盗铃的姿态来维持和岛村的关系,自我感觉美好的背后留下一个大写的徒劳。

岛村的徒劳在于对现实生活的脱离,他在东京的家以及他的妻子是他的现实生活,每年的雪国之旅是他的理想生活,在那里有始终陪伴他的驹子,有他想要追赶的叶子。驹子就像是他过去的时光,略带怀念但又不是特别向往,叶子则是他对未来的向往,充满期待的生活。三个人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生活状态,区别在不同于对驹子和叶子的大量描写,对自己的妻子全文中并没有一定的篇幅来介绍,甚至没有提及她的名字,生活习惯和人物形象,只简单的介绍了妻子让他不要随便把衣服挂在外面,免得飞蛾产卵在上面。就如同“丧文化”影响如今的年轻人一样,比起对现实生活的赞美,我们更喜欢去怀念过去、去畅想未来。不仅脱离了现实生活,也丢失了对生活的信心。

《雪国》的落幕是蚕房的一把大火,结束了这个美丽的故事,同时结束的还有岛村美好生活的向往,就好像在不经意之间戛然而止,从什么时候呢?从岛村知道掉下来的人是叶子;从叶子的腿肚开始在地上痉挛;从驹子大叫一声并开始喊:这孩子疯了,她疯了;从天上的银河哗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开始。当然,故事悲情的结束方式并不代表这就是个悲剧,倘若叶子的死能结束这一切的徒劳。

就如同我们现在追星一样,年轻的太宰治也将芥川龙之介视为自己的偶像,甚至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芥川的名字,将芥川奖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然而就在他距离目标最近的时候,却因为评委以生活作风为由错失,而评委就是川端康成。正是这一原由让我在看完《人间失格》后去了解太宰治时认识了川端康成并结缘《雪国》。或许是最美诺奖的书评束缚了我,我读了两遍雪国,好像每一次都在寻找最美的点是什么,但每次都徒劳无功,导致我在《雪国》里找到的共鸣甚至还没有《人间失格》里多,让我感觉《雪国》就是一杯白开水,平平无奇。直到后来我才明白《雪国》美的是景,就像封面上那样白茫茫一片,飘落的雪花不断装饰着大地和房屋,放眼望去就如同一幅画一般。这银装素裹般的大地不就是一杯白开水吗,它的纯净、一尘不染不就是我寻找的美吗。我们习惯了在各种华而不实的修饰里去感受美好,却忽略了文字最难能可贵的是有温度,是用最简单直白的语句来打动人心。我好像突然懂了岛村初见叶子时不厌其烦的去描述车窗玻璃上不断变化的灯火,还有蚕房失火时天空中的银河,既是首尾呼应,也是全文的基调,美的基调。可笑的是,我每次都抛开映入眼帘的美景,而去寻找埋藏在文字中感情的美,故事的美,人的美。现在想来,完全是徒劳!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七

童年,永远是如此纯洁无暇,隐含着怄气的不愉快,伤心的泪水,喜悦的笑声,可是,无论如何,一切都是那么单纯,没有任何动机,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需压抑。

本以为《童年》会有很多单纯,可初次看《童年》,我觉得很不一样,高尔基的童年是可怜的.,还那么小就没了父亲,他的小弟弟刚出生就去世了,母亲因为悲伤过度完全不理会他,幸好外祖母陪伴他,可当他们回到外祖父家时,他亦显得更加孤单了。

我读了不久就把书放下了,名人的童年哪个不是悲惨的呢?所以往往名人总是显得比他们的同龄人更成熟,对未来更有拼劲,因而获得成功,高尔基是名人,他童年的悲惨,也就不令人意外。

不知过了多久,老师说要看名著,于是,我又重新拿起了《童年》,这一回,我发现外祖父太凶了,尤其是看到高尔基被打的那个场景,我感觉心都快跳出来了,但是,后来看到他的舅舅们嚷着要分家时,我又幸灾乐祸起来了,不过,我更好奇高尔基的母亲,那个沉默寡言的女人。

我花了一个星期才将这本书看完,每次总是看一段停一段,看到外祖父欺负“好事情”时,我气愤地把书扔在桌上;看到外祖父分家时,忽然觉得好无聊,又把书搁下了;看到高尔基的母亲再嫁,我闷闷地把书放下了。

好久好久一段时间,我忘却了《童年》,后来,我被一些事情缠得焦头烂额,忽然想到了《童年》,人生真的很奇妙,没有章程,没有提示,就这么遇上了,我想我完全可以理解高尔基,他的童年并不是他之后会成为名人才会如此,没有人会知道结局,他的童年是一种自然,就这么发生了,那么真,又那么戏剧。

一切真的只是顺其自然,没人可以掌握它的发生,只有顺从,并在顺从之中创造!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八

事物总有对立的一面。有喜才会有悲,有欢才会有愁,有希望才会害怕失望。欢喜、悲愁、害怕都是因为心中有“欲”。“欲”既然能带来欢喜、悲愁、使人畏惧。那么无“欲”当是无悲、无喜、无欢、无愁、无畏的。一个遇事能处变不惊、沉着应对,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那是因为他心中不受这件事的对立面,也就是不受其他“欲望”的干扰。所谓无欲而心静与无欲则刚,就是这个道理。“无欲”并不是要人摈弃七情六欲,能抛弃七情六欲的那不是人,是“神”。“无欲”真正要做的,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事万物产生时,不要用其他念头去禁锢和干预,要顺其自然,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去思考;当事、物发展后不要自以为尽了力;而当事物发展到一定高度后,也不要居功自满;只有不受各种对立因素的干扰,事、物才能最终达到圆满。

上面这个过程就好比心中有一个好的`“创意”,还没开始去实施时,自己就不断的用各种理由去否定它,那么这个“创意”肯定是不会展现出来的。只有去实施这个“创意”,它才能逐步展现出来。当这个“创意”实施到一定阶段,出现困难后,也不要为自己找各种借口来中断它,只有一心一意做下去,这个“创意”的效果才能最终展现。而当这个“创意”最终得以实现后,也不要沾沾自喜,自得自满,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个“创意”达到完美的效果。这个“创意”可以是一个创业的点子,也可以是对一个姑娘的爱慕之心,也可以是一种生活的态度,也可以是为人处世的方法等等。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倾,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了不持,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九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第二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他的名字叫《女巫》,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的幻想童话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因为父母都去死了,他就住到了姥姥家,与姥姥相依为命。姥姥是个女巫研究者,她告诉小男孩许多关于女巫的事。有一天,姥姥和他去度假,他们住到了宾馆。小男孩到了一个即将开会地方的屏风后面训练老鼠,无意之中看到了全国的女巫,听到了一个重大的计划;买下所有的糖果店,在糖果里下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让孩子们都变成老鼠。

开完会,有个女巫发现了小男孩,把他变成了老鼠。小男孩逃到了姥姥那里,并和姥姥一起偷变鼠药,放在女巫的汤里,让他们都变成老鼠。最后,小男孩和姥姥一起回到挪威,并说要自己做变鼠药,把世界上的女巫都变成老鼠。读完这本书,我还回味着。我十分敬佩那个男孩。小男孩很聪明,在他变成了老鼠后,想到了用鼠药让女巫吃,在他想怎么让女巫吃掉它的时候,想出放在饭菜里。小男孩很勇敢,在偷听女巫大会时并没有吃惊,也没有叫出声来,而且听完她们的计划,告诉姥姥。小男孩在偷变鼠药时,要从很高的地方吊下去,对于他这种小老鼠来说是十分不容易的。我最佩服小男孩他那种乐观的精神,他被女巫变成老鼠后,并没有哭,也没有慌,而是用一种乐观的的心态去看待一切,并出主意打败女巫。

现在社会上,有多少人跟这位小男孩一样乐观。有些人因为痛苦而放弃。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你保持一颗乐观的心,就一定能挺过去。我们应该像小男孩一样,有着勇敢乐观的精神,好好学习,做一个好少年。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很不错的书,书的名字叫《香草女巫》,我看的都入迷了,就连吃饭的时候,我也抱着书看,这本书我非常喜欢。

在大森林里,有一栋古里古怪的小房子,这个小房子的主人是一个小女巫,因为她太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人们都叫她香草女巫。她是女巫学校的学生,可是学校离她的住处实在太远了,凌晨三点她就得起床去学校,就算这样,还免不了迟到。看到这里大家一定会说,她是个女巫啊,她可以骑着魔扫帚飞到学校去的。你以为她很厉害吗?错错错,她只是个小女巫,还在女巫学校学习呢,到目前为止连一把魔扫帚都没有。所以她就想:我一定要得到一把属于我自己的魔扫帚。魔扫帚必须是火红小树枝做成的才行,只有一个名叫奥德霍夫的农民家里有,可是这个农民家养了一只凶恶的大狗,怎样才能拿到这个扫帚呢?于是,香草女巫就变出了一只蝌蚪龙去帮她拿红扫帚。蝌蚪龙长着一个巨大的脑袋,()它半夜里来到农民家,把脑袋伸到窗户里,把农妇给吓坏了,乖乖地把红扫帚给了蝌蚪龙。这样香草就得到了红扫帚,只见她对着扫帚念了一段咒语,红扫帚就成为了会飞的魔扫帚。从此,香草就可以骑着扫帚飞去学校了。

香草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遇到问题就想出各种办法去解决,坚持到底,最终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变成老鼠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而是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也会像小男孩一样,遇到种种困难。我初学钢琴时,因为手指粘连性太强,高抬指怎么也抬不高,可我不灰心,天天练,“一遍,两遍,三遍……”经过了两年的努力,我终于克服了这个困难,钢琴也弹得非常棒了。因为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付出就有回报,有信心就会取得胜利。

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我国的运动健儿勇夺38枚金牌,居金牌榜第二名。其中游泳冠军叶诗文,还破了奥运会纪录,很了不起,她才十六岁!体操男团夺冠就更不容易了,他们经历了临时换人,预赛出现失误,排名小组第六,陈一冰还带伤等困难,最终夺得了金牌。他们的精神是很伟大的,值得我们学习,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勇敢地向前,相信自己,实现梦想。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让我们再次勇敢地说:“有!”因为只要有勇气和信心,不管是变得有多么弱小,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敌人,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与和谐。

“女巫”这个词对你来说应该不陌生吧,童话里,女巫带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篷,骑着扫帚飞来飞去;而这本书里的女巫就像一个正常人,她们穿平平常常的衣服,根本不像女巫。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伟大而不幸的男孩,(.)他在八岁前遇到过女巫。

主人公的姥姥是一个挪威人,一年暑假,他们在度假时,主人公无意中跑进女巫开会的舞厅里,偷偷听到了神秘配方,叫做86号慢性変鼠药,这个神秘药水可以在26秒内把人变成老鼠。主人公的朋友,布鲁诺就被女巫大王变成了老鼠。快散会时,一个女巫发现了主人公,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变成老鼠后,她和姥姥想尽办法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了一瓶变鼠药,但女巫大王把主人公逃走的通道---阳台门关上了。但这时老女巫进了来,门打开了,主人公跳了出来;随后,他又跑去老鼠们又爱又怕的厨房,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把鼠药放入汤锅中,但被厨师发现了,主人公不得不与厨师心惊肉跳地作斗争,它的尾巴断了。女巫喝了汤后,几秒钟之内,女巫大王和英国女巫都变成了小老鼠,英国孩子安全了。

这本书虽然“恐怖”但引人入胜;我心里直打颤,但仍然忍不住要读下去,想要知道主人公之后惊心动魄的经历。

我要学习主人公的勇敢、谨慎、坚强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对于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要像主人公一样一个个地去克服,取得学习上的胜利和成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香草女巫》。这本书非常有意思,你一定会喜欢的。故事开始了。

从前,有一个女巫,因为爱吃香草蛋糕,所以被称为“香草女巫”。每个女巫都有自己的扫帚,可香草女巫呢?她没有。没有扫把倒没什么关系,可是学校离家太远了,凌晨三点就得起床,但还是会迟到。所以老师就送给了她一个闹钟,但是香草女巫实在太爱睡觉了。有了闹钟还是会迟到。过了一段时间,她神奇地拥有了一把扫帚,飞起来很快,再也不用那么早起来了。现在我给大家讲的是香草女巫师怎么得到扫把的。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情节。

香草女巫念完咒语以后,一条龙窜了出来。女巫觉得龙长得太丑了,所以说:“你给我回去!”龙说:“从哪来,就回哪里去!”香草女巫说:“我要一把红树枝做的扫把,你太瘦弱了无法把扫把偷回来。我需要的是一只条能干的猛龙。可是你会喷火,还挺不逊的嘛!好吧,你就先住在我家吧。”

第二天,女巫吩咐蝌蚪龙去农夫家,偷走了那把红树枝做的扫把。回到家,交给了香草女巫。女巫挺欣赏他的,于是就一直把他留在身边。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十

《童年》是高尔基写的小说三部曲其中的第一部(第二部《在人间》,第三部《我的大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通过讲述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的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在这本书中,给阿廖沙讲故事的外祖母,还有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帮助,使他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充满爱心的人。高尔基真是的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时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是粗暴、自私的人。

阿廖沙就在这个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那种痛苦,我们的童年,身边都有父母,家长的保护,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从不受苦,受累,无论什么事情都对我百依百顺。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去亲戚家玩,如果我看见什么东西好,无论是谁,都会满足我的要求。我的童年充满了幸福与快乐,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告诉我们要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一定要不怕困难,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用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十一

《白夜行》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代表作,故事围绕着一对有着不同寻常情愫的小学生展开。1973年,大阪的一栋废弃建筑内发现了一具男尸,此后19年,嫌疑人之女雪穗与被害者之子桐原亮司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一个跻身上流社会,一个却在底层游走,而他们身边的人,却接二连三地离奇死去,警察经过19年的艰苦追踪,终于使真相大白。小说将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和执着而缜密的冷静推理完美结合,东野圭吾对情感的刻画常常跟紧张的推理悬念扣在一起,处理得出人意料,不落俗套。《白夜行》中的两位主人公那种始终向上的坚强斗志与不懈努力,其实是在不断向下的堕落中完成的。虽然他们都无比强悍地地扫清一个个障碍,成就自己的梦想,但是为此而身负的罪孽却早已万劫不复。

雪穗说:“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而亮司的愿望是:“有一天可以行走在阳光下。”

他们在黑暗中扶持前行,小心翼翼地掩盖过去的伤痕,也在黑暗中温暖着彼此。深入骨子的纠缠,只有彼此能明白对方的伤痕。正因为是同一种人,才没有相互治愈的能力。但即使,两人的双手都沾满了鲜血,依然扶持着前进。

这是爱情的一种吧。不像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简单深刻,不像陆游和唐琬的长久回味,不像艾丝美拉达和钟楼怪人的悲惨凄凉,不像东坡和朝云的相濡以沫,不像渡边和绿子阴郁中的清澈,不像黄小仙和王小贱的小清新与重口味,不像薛涛和元稹的惺惺相惜,不像小龙女和杨过的轰轰烈烈…唐泽雪穗和桐原亮司,在无尽的罪恶中挣扎,相互救赎,却深陷其中,再也无法自拔。爱,是最沉重的枷锁。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十二

《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能圆子孙当上狼王的梦想,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最后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说的是母狼紫岚的一生悲惨经历。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可命运是如此的残酷,从未怜惜过它的不幸;它奏了一首生命的悲歌,颂完了它辉煌的一生。它虽然没有成功,但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孩子,生当做人(狼)杰,死亦为鬼雄。紫岚为了培养一代狼王操碎了心,过度的劳累使她未老先衰。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也用尽全力,与曾吃过它崽子的老雕同归于尽,可歌可泣。

我想,人也好;狼也罢,只要有理想,并为之不懈努力,奋斗到生命的最后,这样的生命就值得我们尊敬,这样的一生是辉煌的,无悔的!

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狼王梦》带给我的巨大震撼。母性的力量,超过一切。

沈石溪是当之无愧的动物小说大王,他把他笔下的动物世界淋漓尽致的展现在我们眼前。读了他的许多作品后,我发现动物的喜怒哀乐,动物的思想,动物的行为,其实都和人类很像。

以前,我一直认为狼是邪恶、贪婪、凶残的冷血动物,读了狼王梦之后我知道其实狼也很热血。文章主要写的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在失去公狼黑桑之后生出了5只小狼崽,决心将黑桑的愿望延续下去,让这5只小狼,有朝一日成为狼族的首领。但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无法实现这个愿望。她眼睁睁的看着她的孩子一个个倒下,先是黑仔被金雕杀害,又是蓝魂儿被捕兽夹杀害,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蓝魂儿的死。

那是一年冬天,蓝魂儿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无济于事。蓝魂儿发出凄厉的嗥叫。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狼牙狠狠地咬,最后,两只牙齿咬断了,嘴里鲜血直流,但仍不住嘴地啃咬铁夹子。

眼看着猎人就要从山谷那边过来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步履踉跄地离开了河谷。一直跑到尕玛尔草原深处,在一座隆起的小山丘上挖了洞,把心爱的儿子埋葬了。每当读到这里我的心如刀绞,两行热泪就会失控的落下。我既为蓝魂儿的死感到悲伤可惜,又为紫岚的受伤难过。

母爱无处不在,伴随你经历人生。

在我们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凶残的肉食动物,然而当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让我了解到了,其实再凶残的动物对待自己的孩子都有着一颗无私的爱心。

《狼王梦》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场大暴雨中与猎狗厮杀搏斗后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然而在的次捕猎中,公狼不幸死去。紫岚为了完成狼爸爸的遗愿,很想把三匹公狼培育成狼王。结果都失败了,三个孩子也都死了。紫岚很伤心,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望落空了。

于是,紫岚又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然而,为了训练,在必要时,它可以吃掉自己的孩子,甚至眼睁睁地看着孩子们在搏斗中受伤,死去,也不帮它们。甚至告诉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回报自己。甚至可以咬死自己。因为在狼的世界中竞争是非常残酷的。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在狼那优胜劣汰的世界中生存下来。狼爸和狼妈为了锻炼孩子可以把对它们的爱收藏起来。展示给孩子们残酷的一面,甚至可以牺牲自己。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眼泪不仅溢出眼眶。深深的感动了我。老实说,哪怕对于我们人类,现实生活中的父母也做不到这样。即使对待自己的孩子、父母所付出的爱能有这般伟大?我在思考,我在检讨。在生活中,我对我的孩子、父母够关心吗?不,我要用一颗宽宏的心去包容、去理解、去引导孩子。用一颗温暖的心去关心父母。其实,爱不是一把尺能够恒量的出来,需要我们无时无刻的时间用行动来填满。

让我们一起来呼吁吧!让世界充满爱!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十三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十四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复活》第二章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谈到《复活》这本书,也许大家都比较陌生吧。这是俄罗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呕心沥血写出的最后的一部巨著,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件永不磨灭的珍品,是托尔斯泰文学创作的顶峰,是托尔斯泰一生思想和艺术的结晶!

这本书写的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和女主人公玛丝洛娃精神的复活。读完这本感人肺腑的著作,我不禁留下了滚滚热泪。我非常同情女主人公和像她一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的悲惨生活;感叹男主人公浪子回头为时不晚的精神;憎恨贵族人士的官官相护、自私自利的丑恶嘴脸。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近日,我常常听到一些我不想听到的消息:有一些所谓的重点中学,每年都会给一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富家子弟开后门,只要他们能拿出一笔可观的赞助费,就可以进到重点中学去读书。而那些成绩优异却囊中羞涩的学生只能被拒之门外。那些富家子弟在学校里即使目中无人、横行霸道,学校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为所欲为!学校的办学宗旨完全被颠覆了,可悲、可恨!

《复活》这本书,不仅感动了我,也感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让我们怀揣梦想,心持纯真,一起笃志前行吧!

追求心灵的自我满足是对生命最好的尊重。当内心不再空虚,世界便不再是寂寞的;当内心有了追求,梦想便插上了翅膀。不说活的多么精彩,至少不要辜负自己。

耶赫留多夫不辜负使自己的灵魂复活,玛丝洛娃不辜负自己获得了女性的魅力。如果你不辜负自己,你会有不一样的人生轨迹。

时间总是会悄然而逝,在不知不觉间慢慢就会迷失了自己。在这个纷繁的社会人们最容易丢失自己,你看每个人都在努力的向上爬,你并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那个方向,因为大家都在爬,所以你也努力的爬。突然有一天你发现自己不适合那个方向,所以你就放弃了。可是你陷入的是新一轮的迷茫。这是很多人的心里状态,但似乎没有很好的解决方式,只因你不够坚持。

小说叫《复活》,寓意一个人失去的良知,可以在某种精神力量的影响下获得重生。通过自己的告白和宽恕,男女主人公都走向了精神和道德的“复活”,从而使自己的人性得以恢复。这些都带有浓厚的“不以暴抗恶”、“道德自强”的托尔斯泰气息。他从社会和个人道德的角度对政府、法院、监狱、教会、土地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也让每一位读者思考了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关系,以及如何自我提升个人道德。

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原因,此刻的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已经达到了一种危机的边缘状态:自私自利、物欲膨胀、贪污受贿、腐败堕落.数百人看着溺水的人,但没有人去营救他们,造成事故的司机在去医院的路上留下伤者,让他们死去,但他逃脱了.我觉得这些人连18世纪托尔斯泰写的nehalyodov都不如。为什么很多人会感叹好人此刻难做?很难成为一个好人?仅仅因为某人做了一件好事,就被误解而不是被肯定。久而久之,人们达成共识,不做好事就没事,做好事就有事。这种共识不能不说是我们道德标准的悲剧。相反,如果我们能阻止好人受苦或被误解,让更多的人做好事或做好事,这就需要我们的政府、媒体和社会各方面来维护道德规范,这样我们的社会氛围才能得到改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生活的温暖。

《复活》之所以能打动人,正是因为它揭示了人的道德自我完善和做人的良心问题,就像法国作家罗曼一样。罗兰说,与其他作品相比,《复活》能让人更清晰地看到托尔斯泰的眼睛直接指向灵魂。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黑暗。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正如文章的标题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与女主人公卡秋莎的爱情故事和他们对自己灵魂的救赎。另外,小说也花了相当多的笔墨来描写沙皇统治下的俄国社会。无处不在的黑暗与腐朽,庸俗的社会风气,对劳动人民的压迫,贵族们花天酒地的生活,极不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无比令人发指。使读者真切地感受到那个时代的沙俄社会的阶级矛盾之深,劳动人民的悲惨和统治者们的罪恶。在这一方面小说着重描写了监狱里荒诞的制度,行贿之风的盛行和犯人们凄苦与腐朽的生活。

这部小说之所以被称为经典名著,并不只在于其高超的写作手法和美妙的故事情节,而是在于它的历史意义。《复活》将俄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的特征都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动而鲜明的人物,更加凸显主题,对于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小说中处处引经据典,作者列夫.托尔斯泰在文中发表了许多他对于人民生活和社会制度的看法,这都是宝贵而先进的思想,无疑是人类社会的真理。因此,《复活》绝不是一本轻浮的言情小说,而是解放了人民思想的经典名著。

在故事情节方面,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与一名狱卒的交谈。狱卒向涅赫柳多夫讲了许多他从不了解的事——许多人都是基本上无罪或只是年少误入歧途却被关在监狱里,与这个社会上最下流、最腐朽的人一起朝夕相处,任由他们的精神被腐蚀,然后再将其释放,重新融入社会,把这种下流、腐朽的思想传播给其他社会成员。这一切都是由于不合理的、荒诞的、愚蠢的社会制度。这部小说具有高超的艺术性,真实反映了沙皇俄国的社会面貌,也揭示了一个永恒的客观真理:只有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才能营造一个更为和谐的社会。

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优质15篇)篇十五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同学们都说他写的动物小说可好看啦。我这心里痒痒的,在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他的书《狼王梦》。我真是爱不释手呀,最近都读了好几遍啦!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头母狼,主要写了她执着地培养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作为一个母亲,她一路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着,当我读到“紫岚温柔地舔着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儿享受地闭上眼睛,突然咔嚓一声,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温热的狼血流了下来。”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天哪,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吗?我的心揪成了一团,继续看下去才明白了原来是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地活着,他选择了让孩子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多么痛的抉择,为了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长时间的痛苦,作为母亲把痛苦留给了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我虽然很不理解她这样的做法,但我却很佩服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次次的选择都让我肃然起敬,公狼遭到不幸的时候,她不是选择嚎啕大哭,而是把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装进了心中,继而一生都在坚持。当我读到故事的尾声时,我读到“紫岚想,我反正是要死的,与其两三个月后老死在荒原,还不如用残剩的有限的生命来完成最后的夙愿,替惨死的黑仔报仇,为即将出世的狼孙们扫清生存的障碍。”读到这儿,我的内心再一次被震撼了,紫岚又做出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抉择。她要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她未完成的梦想。这一次次的取舍中,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艰辛与无奈。读着读着,我不禁泪流满面。

突然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着的母亲,我的鼻子竟然酸起来,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紫岚呢。多少次,妈妈为了我,舍弃了她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闲暇时间,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只剩下我。叮铃铃,电话铃打断了我的沉思,“哦,不去了,今天我还要陪女儿去学作文呢!”妈妈估计又一次拒绝了她好友的邀约。

母亲的抉择里孩子永远是第一位!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同学们都说他写的动物小说可好看啦。我这心里痒痒的,在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他的书《狼王梦》。我真是爱不释手呀,最近都读了好几遍啦!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头母狼,主要写了她执着地培养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作为一个母亲,她一路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着,当我读到“紫岚温柔地舔着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儿享受地闭上眼睛,突然咔嚓一声,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温热的狼血流了下来。”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天哪,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吗?我的心揪成了一团,继续看下去才明白了原来是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地活着,他选择了让孩子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多么痛的抉择,为了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长时间的痛苦,作为母亲把痛苦留给了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我虽然很不理解她这样的做法,但我却很佩服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次次的选择都让我肃然起敬,公狼遭到不幸的时候,她不是选择嚎啕大哭,而是把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装进了心中,继而一生都在坚持。当我读到故事的尾声时,我读到“紫岚想,我反正是要死的,与其两三个月后老死在荒原,还不如用残剩的有限的生命来完成最后的夙愿,替惨死的黑仔报仇,为即将出世的狼孙们扫清生存的障碍。”读到这儿,我的内心再一次被震撼了,紫岚又做出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抉择。她要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她未完成的梦想。这一次次的取舍中,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艰辛与无奈。读着读着,我不禁泪流满面。

突然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着的母亲,我的鼻子竟然酸起来,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紫岚呢。多少次,妈妈为了我,舍弃了她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闲暇时间,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只剩下我。叮铃铃,电话铃打断了我的沉思,“哦,不去了,今天我还要陪女儿去学作文呢!”妈妈估计又一次拒绝了她好友的邀约。

母亲的抉择里孩子永远是第一位!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狼王梦》,我一口气看完了它,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不,狼王梦是不会破灭的!真正优秀的狼的精神和血统是不会随着死亡而离去的!紫岚的亲生女儿媚媚的孩子中,有两只公狼仔,一只毛色漆黑,一只毛色发紫,我相信,它们不但继承了黑桑、紫岚的美丽毛色,也一定继承了它们聪明的头脑,强健的体魄,还有那颗炙热的狼心。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混合着坚毅、勇敢、自信等属于优秀的狼的特有品质!我相信,他们之中一定会有一只成为顶天立地驰骋风云的狼王!

诚然,紫岚是只狼,只是只狼,可我觉得,比起那些吸毒赌博酗酒伤人殃国殃民醉生梦死的家伙,紫岚似乎更对得起“人”这个称号。狼王梦,是永远的梦。它失败了,它没有能扶持任何一只公狼上位;可它真的输给了命运了吗?不,不会的,优秀的狼是永远不会败给命运的!

恍惚间,那匹母狼紫岚,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仰天长啸……。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非常感动。这本书是《狼王梦》,作者沈石溪。

《狼王梦》讲述了一只名字叫紫岚的母狼,生下了四个小狼崽,一心想把它们培养成狼族中的狼王,但是没有成功。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身上,想让它通过生育,培养出狼王。媚媚把紫岚驱逐出洞,可紫岚毫无怨言,反而最后为了媚媚和它的孩子,和老鹰同归于尽。

在人们的眼中,狼是凶狠的、恶毒的,但并不全是这样,狼也有温柔的一面。就像书中写的那样,狼非常爱护自己的孩子,担心它们吃不饱,担心它们穿不暖,狼为了自己的孩子,甚至愿意为它们付出宝贵的生命,这种无私的母爱是多么伟大啊!

我从这本书里也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从黑仔和蓝魂儿竞争的地方,我明白了自己的东西就要拿回来,不能让别人抢走;从双毛和狼王洛戛的斗争中,我明白了有胜利的希望就不要自卑,要勇往直前,夺取最终的胜利;从紫岚和老雕的较量中,我明白了:遇事要多动脑思考,用智慧去解决问题,同时面对困难要充满信心,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这一个个细致动人的故事情节,讲述了一个个让人感受深刻的道理,使我终身受益。

沈石溪笔下的动物栩栩如生,让我终身难忘。通过这本书,我感悟到动物生存的艰难,领悟到竞争的无情,更体会到爸爸妈妈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爱、希望和坚持。同时我也理解了爸爸妈妈为我所做的付出,他们也一直在努力为我创造更好的环境,为我的未来去坚持和拼搏。爸爸妈妈爱我,我也爱他们,我会和他们一起努力,实现我们各自的梦想。加油!

这是一本让我着迷的书,买来之后的一天里,我就把它读完了,吸引我的,正是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那种对梦想执着追求的精神令人震撼,那种博大无私的母爱催人落泪。

为了把黑仔培养成“超狼”,紫岚对黑仔跑出洞的做法非但没有阻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勇敢的表现,并鼓励黑仔继续做下去,最终导致黑仔被金雕叼走,成了金雕的一顿美餐。紫岚不知道,要想成为狼王,不仅要有胆魄,更要学会生活。紫岚应该把黑仔劝回洞去,告诉他不要随便出洞,洞外很危险。当然,黑仔长大后,就可以让它出洞了。

在培养蓝魂儿的方面,紫岚犯了同样的一个错误:没让蓝魂儿学会生活。尽管在它的培养下,蓝魂儿身体健壮智勇双全,有很高的捕猎技巧,但是它没有教蓝魂儿认清生活上的陷阱,导致蓝魂儿魂断捕兽夹。紫岚应该从小告诉子女:生活中有很多陷阱,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以免中了圈套。

为了让双毛摆脱自卑心理,紫岚选择了一个十分巧妙的办法:先让双毛体验弱者的悲哀,再让它体验强者的优越感,用了春、夏、秋三个季节的时间,激发了双毛的狼性。在冬天时,双毛向狼王洛戛发起了挑战,但双毛的狼性并没有完全激发,死在了洛戛手上。我认为,紫岚有些太急功近利了,要知道改变一个人的天性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紫岚可以教双毛更多的捕猎技巧,让双毛在捕猎成功的喜悦感中,慢慢地体会强者的快乐,等完全摆脱了自卑心理之后,再向洛戛挑战也不迟。

在女儿媚媚的婚事上,紫岚一意孤行地阻止,甚至杀死了媚媚的未婚夫,导致母女关系破裂、紫岚也流落荒野。在我看来,紫岚应该答应这门婚事。尽管未来的女婿长得不好看,尽管这样可能导致狼王梦的破灭,但它们毕竟是真心相爱,他们一定会给紫岚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虽然紫岚无疑是一匹好狼,但是它的一些做法有些不对头。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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