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

时间:2023-10-26 作者:紫衣梦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

读后感的写作过程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提高我们的语文素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下面这些读后感,或许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这些作品。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一

一本书唤醒一些记忆,《细雨》多处引人共鸣,感动得让人心潮澎湃。

《细雨》将余华“当作者笔下的故事离现实越远,越闪闪发亮”的论点发挥到极致。

甚至与《雷雨》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我(孙光林)的记忆中,出现了那么多闪闪发亮的人物,按时间顺序,依次如下:

1.年轻的祖父与祖母。

祖母在战乱中逃亡,遇祖父。

2.母亲。

父亲在外胡搞,母亲逆来顺受,死前终于爆发:“不许拿家里东西给别人,把碗还给我,把盘子还给我,把家里的东西还给我!”

3.父亲。

对自己的父亲不敬,对自己的儿子严苛。

因好色毁了哥哥的婚事,在哥哥结婚后又侵犯嫂子,被哥哥砍掉耳朵。

与寡妇胡搞。

在弟弟死后妄想成为英雄家属。

4.弟弟。

5.哥哥。

沉默寡言。

与寡妇胡搞。

在我考上学校后,替我付钱。

6.养父与养母。

养父与情人约会,被长舌妇逼上绝路,拼死报复。

养母阴郁而不失温情。

7.国庆与刘小青。

小孩子的社会。

为了争论原子弹问题孤立同伴。

为了获取友情,以告发为威胁。

听信老师的唆使,出卖朋友。

8.苏杭与苏宇。

一个早熟毁一生。

一个清澈却短命。

9.某小朋友。

在弱势朋友身上找强势朋友眼中的自己。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二

今天我在这里我在想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我们班的小童星。他是一部伍美珍的儿童文学小说,大家都知道这周伍美珍刚刚来过我们学校做了个讲座,所以大家肯定都特别熟悉的这本书。我呢也是特别喜欢这本书所以我拿这本书来推荐。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604班,有一个叫杨自热的孩子他有一个绰号叫冬瓜大总统。他还有一个好朋友叫李彦宽。冬瓜大总统因为自己单恋的”甜美女生“王琚成了小童星,而失落不已。他悄悄的寻找着自己也能成为一个闪亮的童星的途径,结果却惹出了很多笑话。学校排练大型童话剧《小飞侠彼得·潘》。杨自热终于找到了一个饰演独眼海盗铁钩船长的机会。他演的很卖力,同时也明白了每个孩子都是童星,因为孩子身上的童真是最美的星光,可以照亮大人的世界!

但是是我感受最深的还是最后一个片段。排练我们的演话剧的崔导见到了宁佳心的妈妈,宁佳心是一个501班的女孩子她演的是《小飞侠彼得·潘》中的温迪。可是王琚这个已经是小童星的孩子却没有演女一号,而演的是温迪的b号。结果呢,王琚的爸爸就跟导演来吵架,说他的女儿已经是一个著名的童星了。他推辞了许许多多导演的请求,而来演这个话剧。但是这里却让我女儿演b角。他十分生气,结果呢王琚被爸爸从排练教室硬拉出来回家。

虽然我也不太懂,但是我也明白一点点。我们不要在童年中进入娱乐圈,娱乐圈对我们的杀伤力十分的强。会让我们失去童真失去活泼失去天真,会让我们在娱乐圈中受苦。如果你进入了,你以后一定会明白的。

这本书十分好看相信大家也会喜欢的。如果十分喜欢的话就赶紧去图书馆买吧。我还要再去看一遍呢,拜拜!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三

礼物就是一次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

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意犹未尽。

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他令你满怀惊喜。

《最想要的礼物》是一本令我读它有回味无穷的心情的书。我读着它,就像是在拆一件神秘的礼物,怀着惊喜往下读。这本书像一个画家,描绘出我好奇的表情;像一个诗人,写出我惊喜的神情;还像一个歌唱家,唱出我欢快的心情。

主人公大碗能把每一次生日搞成爸妈的受难日,是一个又臭又倔的小姑娘。而妹妹小碟是一个漂亮讨人爱的小姑娘。于是,因某种原因,爸妈把大碗支配到寄宿学校,但13岁回家过生日时,大碗才知道,亲情是多么重要。

我气小碟,他怎么能把大碗不放在眼里,怎莫能威胁大碗,怎么能对大碗指指点点,把大碗当仆人,直呼其名,;连声姐姐都不叫。我气大碗,怎么能忍气吞声。我气爸妈,怎么能把爱统统给了小碟。我要是小碟,我会和姐姐和平共处,互相帮助,后退一步海阔天空嘛!我要是大碗,我不会忍着受气,而是会和小碟、爸妈讲道理,让小碟不再欺负我,让爸妈相信我。我要是爸爸,我会和小碗小碟一起做游戏。我要是妈妈,我会跟对待小碟一样对待大碗,不强迫大碗,把爱平均分给他们两个。经过了许多事情,大家都开始珍惜亲情,最后他们又变成了幸福的一家。

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我想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亲情是不可分割的,亲情是用来维护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亲人。如果还没有做到,那就请开始相亲相爱的第一步吧!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四

一本书唤醒一些记忆,《细雨》多处引人共鸣,感动得让人心潮澎湃。

《细雨》将余华“当作者笔下的故事离现实越远,越闪闪发亮”的论点发挥到极致。

甚至与《雷雨》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我(孙光林)的记忆中,出现了那么多闪闪发亮的人物,按时间顺序,依次如下:

1.年轻的祖父与祖母。

祖母在战乱中逃亡,遇祖父。

2.母亲。

父亲在外胡搞,母亲逆来顺受,死前终于爆发:“不许拿家里东西给别人,把碗还给我,把盘子还给我,把家里的东西还给我!”

3.父亲。

对自己的父亲不敬,对自己的儿子严苛。

因好色毁了哥哥的婚事,在哥哥结婚后又侵犯嫂子,被哥哥砍掉耳朵。

与寡妇胡搞。

在弟弟死后妄想成为英雄家属。

4.弟弟。

5.哥哥。

沉默寡言。

与寡妇胡搞。

在我考上学校后,替我付钱。

6.养父与养母。

养父与情人约会,被长舌妇逼上绝路,拼死报复。

养母阴郁而不失温情。

7.国庆与刘小青。

小孩子的社会。

为了争论原子弹问题孤立同伴。

为了获取友情,以告发为威胁。

听信老师的唆使,出卖朋友。

8.苏杭与苏宇。

一个早熟毁一生。

一个清澈却短命。

9.某小朋友。

在弱势朋友身上找强势朋友眼中的自己。

文档为doc格式。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五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六

时隔多年以后,我依然保存着这本作业簿,可陈旧的作业簿所散发出来的霉味,让我难以清晰地去感受当初立誓偿还的心情,取而代之的是微微的惊讶。这惊讶的出现,使我会想起了南门的柳树。我记得在一个初春的早晨,突然惊讶地发现枯干的树枝上布满了嫩绿的新芽。这无疑是属于美好的情景,多年后在记忆里重现时,竟然和暗示昔日屈辱的语文作业簿紧密相连。也许是记忆吧,记忆超越了尘世的恩怨之后,独自来到了。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不断温习地过去,温暖抑或残忍的。很多感觉,来不及表达出来,也不知道如何地将其化为文字,很多别人的评论已经将我的感受表达得淋漓尽致。我再怎么写也写不出那样深刻犀利的文字,而那些由此的引起的有关回忆的一起着实令我惶恐。

在读《细雨中呼喊》时,我第一次有性别意识,觉得男生看这本书,或许会理解更加深刻,更能产生共鸣。余华是男的,孙广林是男的,《在细雨中呼喊》着实是一个男权语言的体系,特别是关于男性情欲的泛滥。在看别人的评论时,忍不住问自己是否适合读余华的书?《在细雨中呼喊》揭露了太多我忽略的细节,那些视若无睹的人性弱点被搬到大庭广众之下。。。。。情欲的泛滥,道德的沦丧………………我无法想象,也无法理解。也许这种东西需要一定的人生阅历后才能有所感受吧,非现时的我所能掌握。其实最近我有些厌倦了思考。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故事中某些人某些事,想起那些飘忽人烟的往事,心痛不已。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站在一个无道德评判标准的角度,我开始理解你。这么多年过来,我以为自己可以轻松地看待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可是不行,任何捕风捉影的声息都会轻易将我打败。。。《在细雨中呼喊》再一次来揭露我的伤疤,难道要向逐渐走向成熟的我宣誓一个普遍的道理吗?你只是你,一个普通人,你的弱点推而广之,比比皆是,我又何必揪着不放呢?其实我何尝不想拥有的只是美好的回忆,将你的过错随着你的离去而释怀呢?可是我真的做不到,我知道我在作茧自缚,爱的力量压过一切,却抵不过偶然的丝丝碎语。。。。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七

孔子认为,人,特别聪明和特别傻的都很少,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处在中间,既不绝顶也不透顶。根据智力,他把人分为3种,一种是“上智”,天生聪明的人完全不需要学习就知晓一切;一种是“下愚”,天生愚蠢的人,无论怎么学习都没有办法;一种是“中人”,也就是指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普通人又分为2种,即“学而知之”的人,通过主动学习获取知识,第二种是“困而学之”的人,遇到自己过不去的坎,才会想起来去学。这两种人都是需要后天的学习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论语的经典对白中我们还可以捕捉到这样一个词“圣人”。圣人又是比仁人高一个档次的了。孔子特别推崇的是圣人,但是他却不希望每个人都参照他的观点去当圣人。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孔子觉得自己就当不了圣人,他眼中的圣人是尧舜禹那样的先帝。首先,孔子认为,圣人必须是古代君王,他自己只不过是祖上发过迹,到孔子这一辈,已经是穷困潦倒四海为家了,更谈不上是什么君王。其次,圣人必须天资聪慧,不用学习就能明理明德,显然,孔子一生都在学习,做不成圣人。因此,一般人的标准到仁人这个档次就已经是成功了,即使不能为官吃香的喝辣的,至少也可以像孔子那样学富五车桃李天下了。他也是这么教育他学生的。

言也仞。”孔子告诉他,说话要有分寸,三思而后言;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近,与人忠。”这里孔子把“仁”分解成三种德性,让他接物处事待人都要充满敬意和忠诚。此外,孔子还经常将仁与智、勇相提并论。“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其实在孔子眼里,仁者已经具有了智勇两种品质。

仁人,孔子对它的解释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人首先要自尊自爱,自己要有奋斗目标要有追求,其次才是推己及人,推生出爱人之心,帮助别人到达他们的理想。孔子对仁人的要求很高,他的学生轻易够不着这样的头衔。仲由、冉求和公西赤是孔子3000学生中的得意门生,但是孔子对于他们的评价却是:“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不知其仁也。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不知其仁也。”说他们虽然都是治国懂礼之才,可以驾驭一方之土,但是均够不上仁。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所说的仁不是本事而是德行,一个人不管本事有多大,能力有多强,如果不能够推己及人,仁而爱人,都不能称之为“仁”。仁人要有一种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气魄,以自己的德行来收纳聚集人才。

们义无反顾地跟随俞敏洪创办新东方,让他们坚信能在宿舍里为大家服务的人,自然在事业中也亏待不了当年的兄弟。仁造就了俞敏洪的人格魅力。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八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__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九

我曾也看过余华的其它作品,如《活着》,这也是我的第一本书,他讲了一个苦难堆砌的悲剧故事,太过戏剧化,看似用力过猛,而实际上他是在讲一个成年人的寓言,他讲了一个我们都能懂的人生道理,也传递给了我们最朴实有用的生存态度。

相比《活着》,《在细雨中呼喊》知名度就没有那么高了。《在细雨中呼喊》是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江南少年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生动详实的描写了生活中的父子关系、朋友关系和社会关系,勾勒出了一幅上世纪中国农村生活的画卷。

作品的结构来自对时间的感受,确切的说是对记忆中的时间的感受。描述着天马行空的在过去、现实和江南这三个维度里自由穿行,将记忆的碎片穿插结集,拼嵌完整。

余华说,这是一个充满快乐与痛苦的家庭,夹杂着叹息喊叫、哭泣之声和微笑去理解他们命运的权利,去理解柔弱的母亲如何完成自己忍受的一生。她唯一爆发出来的愤怒是在弥留之际。我们去理解那个叫做孙广才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己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他随时都在准备着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已经和其他女人同居,可是现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她时,她不断地被黑暗指引到亡妻的坟前不断哭泣。

孙广才的父亲孙有元,他的一生足够漫长,漫长到自己难以忍受,可是他的幽默总是大于悲伤。还有孙广平,孙广林和孙光明,三兄弟的道路只是短暂的有重叠,随即走向了各自的方向,孙广平以最平庸的方式长大成人,她让父亲孙广胆战心惊。孙光林作为故事的叙述的出发和回归者,他拥有了更多的经历,因此他的眼睛也记录了更多的命运。孙光明第一个走向了死亡,这个家庭中最小的成员最先完成了世间的使命,被河水淹没,当他最后一次挣扎着露出水面时,他睁大了眼睛,直视了耀眼的太阳。关于孙广才对待自己的父亲与儿子,就像当今社会家庭中对待老人的冷漠方式。到底是人与人的性格冲突与摩擦?还是血缘在某种程度上的联系?是一种牵连与羁绊留下的悲惨之链?一切都是未知,没有正确答案,每个家庭的各种动荡与变迁如何处理?其实都决定于人,人心于善。不论在什么时代,如何处理,都是人的良知在发挥作用。月有阴晴圆缺,孙光林的童年里多段短暂的友情占据很大比重,他有静静躲在一边羡慕着,猜测存在这一空间的人的交往。他也有跳入其中习惯所谓的学生长大进入成年人的圈子,他还有抽出身来,再次思索曾经羡慕的友情是否看得有所偏差?我们总是莫名其妙的弄丢了很多段曾经美好的友情。我觉得童年有些人的出现,也许不能定义为友情,而是童年的陪伴。小时候,每逢到外婆家去,我有一群和我相差不同年龄的小伙伴,常常聚在一起过家家,或是夏天坐在房间凉席上,看看电视吵吵闹闹就过去了半天。可现在这一切的人都已经不再联系了。甚至很长时间没有见到过,哪怕见到,大家都已忘记曾经一起玩需要的时光,岁月或许不是忘记,而是他们陪伴你走过的路程。使命完成,一切都沉入记忆中,不再启封罢了。

这本书,真实让人震惊,因真切而让人思考,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那些记忆深刻的人,每一个都是有自己鲜明的形象。在主人翁的视线里实践着他们对这个世界的输出。

我不能说自己读懂了这篇文章,但至少知道了那个时代的背景和人文。有些时候也会联系到自己小时候对大人的盲目自信和崇拜。长大后的自以为是,甚至从那些只言片语里面不小心窥探到自己的从前,觉得把人心分析得如此透彻又毫不避讳,可怕又心酸。可怕在于原来人们所作为都不是意思为而是长久各方面的积累,潜意识也是总在潜移默化的随着环境改变。

看完余华的《细雨中呼喊》,小说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而我认为他们属于心中有强大力量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赋予人物有力的人生。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十

再次“见”到鲁鲁,我已为人母。时间是在前些天的一个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觉,随手翻开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就这样,一个活泼、可爱、倔强、孤独、可怜的小男孩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在那一刻,内心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把鲁鲁抱在怀里,想为他撑起一片广阔的天空,让他健康、快乐地成长。

可以说,第一次见到鲁鲁,他就深深地打动了我。依稀记得那是在大学时代,偶尔一次逛书店,看到了《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之前已经读过余华的《活着》,我再一次被余华那压抑、忧伤的语调所吸引,冲动之下买下了这本书。

由于自己年龄的增长和心境的变化,两次见到鲁鲁的心情已大相径庭:第一次的最大的感觉是可怜,为鲁鲁可怜的命运而流泪、不平;而这一次是心疼,想为他做点什么来减轻这不公平的命运带给鲁鲁的伤害。

鲁鲁的悲惨命运来源于他的母亲——冯玉青,她的鲁莽、轻率使他的爱情之路颇多崎岖,她先是爱上了村里的无赖——-王跃进,这个男人在占有了冯玉青后娶了别的女人;冯玉青在第一次感情受挫之后,跟着一个卖货郎私奔他乡。几年后,卖货郎不见行踪,冯玉青带着一个小男孩——鲁鲁回到了县城,当起了单身母亲。孤儿寡母的不易最终迫使冯玉青走上了卖淫的道路,正是这条道路最终把她送进了监狱,也使鲁鲁失去了唯一的依靠。

如果仔细品味冯玉青和鲁鲁母子俩的生活,你就会发现这里面流淌着一种幸福——酸涩的幸福。母子俩相依为命,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保护着对方。鲁鲁,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就知道体谅母亲了!对于母亲的打骂,他心甘情愿地承受着,没有抱怨,没有记恨。而当冯玉青坐牢后,鲁鲁又一个人几经辗转找到了母亲。

鲁鲁是一个倔强而孤独的孩子,由于“来历不明”,鲁鲁受到同伴们的歧视和排挤,然而他内心又是非常倔强和坚强,当别的孩子欺负他时,他坚决反抗,不退缩,不求饶,他的脆弱只有在他那虚幻的哥哥面前表现出来。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鲁鲁,尽管你不能选择人生的起点,你的人生一定会朝着你所希望的方向前进!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十一

小时候总绕不开一个问题:哪一天永远不会到来?正确的答案是明天,但儿时的我总回答昨天,那个年幼无知的孩子也许并未意识到回答背后的孤独。

孙光林作为故事的出发者与回归者,从小被漠视,他原本崎岖的内心被孤独放大了谷底与山峰的高度,大到足以容入太多太多生者与死者的记忆。于是他站在那架水泥桥前,用日光摧毁那层层钢筋,又铺出一架木桥,木桥的对面是一脸微笑的孙有元、细雨、火光怀抱里的孙家,身后是满脸憔悴的李秀英、夕阳、拉开手雷引信的王立强。手雷引爆的红光和孙家的大火贪婪地蚕食世界的颜色,让处于中央的孙光林只能抓住已降了八度音程的色彩,这种色彩确信是孤独。细雨从不会落在人身上,它只会抚摸人的呼吸,偷窃人的体温。细雨中的孙光林企图用呼喊挥去眼前的铅色,可回忆接连冲撞上身让一切又变为无声。

灰色是孤独的颜色,它位于黑与白的交界,正如生活在回忆里的人处于生与死的交界。余华极力用那些自然到不经意的手法让读者体味这些灰——这些孤独——到底分为哪些度数。

“人在回忆时是有选择的。”余华在序言中曾说。于是他在编排回忆时刻意将其打乱。全书共四章,每章分四节,但不管是每章中的节,还是全书的四章,都遵循着“平—起—落—平”的严格分形,而非严格意义上的起承转合。这似乎对应着春夏秋冬。就比如孙光林在学校里从被孤立,到找到知音,再到知音之死,最后是鲁鲁的悲哀,标准的波形曲线,而这一切都不一定是按时间顺序的,仿佛人在临终前对一生的最后回顾。有趣的是,故事的出发是南门,结尾却是回到南门,仿佛疯人走入回忆的莫比乌斯环,又让我想起《s·忒修斯之船》里的“从水边开始,也从水边结束”。这层设计显然是刻意引导,好像要我们思考“人真的走得出回忆吗”或是“人是否活在回忆里”。但人是能从回忆里发现孤独的,在一次次回忆的循环中,人总能提炼出名为孤独的枷锁,套在身上,成为第无数个孙光林。这种回忆的孤独给人生活的环境,也把人推向生死之外。

与其控制全书,余华更愿意让人物自己行动,其中本书的叙述者孙光林似乎更喜欢联想。倒不是联想月影抚吴钩或是竹音倚秋雨,他更倾向于联想到死亡。当回忆自留地风波时,他竟会联想到弟弟之死,当回忆苏宇进化肥厂打工时,他竟又会联想到苏宇之死。这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的笔法,但大有不同:马尔克斯一旦写到关于超脱时间的联想,那一定是以联想为主体,但余华则选择将联想的主体延后,好像只是个预告,而不会影响原部分的行文节奏。但这些联想又如脉冲一样一次次地冲击文体,让读者怀疑:他是如何漫不经心的产生这样悲怆的联想?每当这些死亡被具体呈现时,我们总找不到孙光林的痛苦,他似乎永远只是个外围者。但如果他真的不在乎,为何又会时时想起这一桩桩死亡呢?更何况原文甚至直接阐明了对苏宇的信任,对王立强的依赖,为何写到死亡时又可以隐藏“我”这个实在呢?也许,孙光林从一开始就刻意隐藏了自己的情感,或者从人物本身出发,他不敢直面自己的情感,直到回忆时,也是有选择地忽略,这是种孤僻,也是一种自围壁垒式的孤独。

如大多数作家,余华也选择用人名暗示人物命运。以孙家三兄弟为例,孙光平继承了孙广才的易怒,有过自留地的英勇,也有过报复父亲的激烈,但他还是平庸地度过了一生。孙光明则暗示他在生命的最后永远盯向了最大的光明——太阳。而孙光林,身处林中,却觅不得来时途去时路,他寻找家庭的意义却被当成怪物,他寻找友情的本质却过早经历了分分合合,甚至想理解社会都难,因为社会总是想方设法诬陷他。他迷路了,走在人生的巨木之森见不到光。他默念自己的名字,才发现自己是尘世的异乡人,才品出这种客居的孤独。

“这逐渐成为了我不安的开始,当我虚构的人物越来越真实时,我忍不住会去怀疑自己真正的现实是否正在被虚构”。这是余华先生在序言里的最后一句。如同作者,我也会怀疑孙光林是否是另一个自己,当我像他一样有选择地回忆一生时,才发现这些孤独原来是人类不可避免的遗传病。面对孤独,余华先生选择回忆,因为人——用书里的话说——“站在生与死的交界,被两者同时抛弃”,于是只有时间之海能蜗居。

我便又想起了那个儿时的问题:哪一天永远不会到来?明天?昨天?当我回想到这个从南门开始又到南门结束的故事,那个昨天下着孤独的细雨,我想我找到了答案:人,只是拥抱共有的孤独,生活在时间里;明天,不过是更遥远的昨天。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十二

孙光林在南门的前六年总使我觉着悲哀,他上有被寄予厚望的哥哥,下有被万般宠爱的弟弟,他作为中间的孩子,从一出生就和这个家有着距离,因此,这也是后来当孙家日渐破落时他被选中卖给别人的原因。我想起一些老人曾说,老二总是最可怜的。老大自古以来都有个长子的美名,他承担着家里的事务,是在父母倒下去之后最有话语权的人。老幺作为最小的孩子,总是会受到更多的宠爱。我一直都不理解这种留传千年的被默认的规律到底是为什么,都是同样的出生和同样的爹妈,为什么小的总是更被偏爱。后来我想了个道理,也许是因为在老幺身上注入的婴孩般的关怀最晚,双方之间的依恋更强,所以就更受宠吧。

可见孙广才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不忠`不孝`不义的无赖,他是如此可恶又可怜的人,这是他自己结下的恶果,他用自己的后半生去品尝,被人远离被人唾弃却又浑然不觉,直至在那个醉醺醺的夜晚失足跌落粪坑中,自以为安享晚年后合上了眼。

而孙光林的两个兄弟也总是有恃无恐,合伙一起玩弄他,哥哥孙光平又是坚定地站在父亲一方的人,这样的情况直到弟弟死去之后才逐渐开始改变。余华说:“生者埋葬死者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是,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孙光林就在这个嘈杂的家庭中长到上小学前,后来他被卖给了一户城镇里的人家。这个家庭里的父亲比孙广才来的更像个父亲,他让孙光林第一次感觉到父亲应该是怎样的,第一次体会到家人的关怀,但这却是来自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以说在孙荡的这六年孙光林显得更像是一个家庭的孩子,有宠爱,有责骂,有一起玩耍的朋友,直到这个家庭出现了变故,孙光林还有可以为他出船票钱为他回到南门送行的小伙伴们,相较来说这里更像是他的家乡。

如此辗转在两个家庭的孙光林比同龄人要多出一些敏感和成熟,但也同样具备同龄人的懵懂与无知。又重新回到南门的孙光林和哥哥孙光平的关系,与邻居苏杭苏宇两兄弟的关系,以及孙光林和苏宇的友谊,这三者显得相似却又不同。但是归根究底,终究是有血缘关系的手足,幼时的玩闹相较于懂事之后相互疏远却默默关心来说,总是显得遥远。而孙光林与大他几岁的苏宇的友谊更显得珍贵,青少年时代的几岁之差总显得天差地别,但他们俩却能够走到一起,显示出了初中的孙光林的沉默内敛和与众不同,这不仅是他天生的性格,这也是孙广才棍棒下的结果,这更是他在孙荡镇上的收获和在前途未卜的路途中的思索。

《在细雨中呼喊》里还有许多不起眼的可悲孩子,比如孙荡镇上被父亲抛弃的孩子国庆,小小年纪就必须学着自己干活养活自己,他在上初中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位女孩,便像模像样的提着礼品上门提婚约。在我看来,这个男孩比孙广才要有责任心得多,懂礼数,愿吃苦,胆大心细敢于付出,虽然结局很可悲,但如果不是年龄的限制,我想国庆定能如愿以偿,然后出人头地并成为当地有影响力的人物。

但是,细雨又是什么呢?是每一个普通人家零零碎碎的生活片段,还是这些不平凡的经历呢?我想,更珍贵的,是细雨过后天朗气清的庆幸与享受吧。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十三

再次“见”到鲁鲁,我已为人母。时间是在前些天的一个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觉,随手翻开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就这样,一个活泼、可爱、倔强、孤独、可怜的小男孩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在那一刻,内心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把鲁鲁抱在怀里,想为他撑起一片广阔的天空,让他健康、快乐地成长。

可以说,第一次见到鲁鲁,他就深深地打动了我。依稀记得那是在大学时代,偶尔一次逛书店,看到了《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之前已经读过余华的《活着》,我再一次被余华那压抑、忧伤的语调所吸引,冲动之下买下了这本书。

由于自己年龄的增长和心境的变化,两次见到鲁鲁的心情已大相径庭:第一次的最大的感觉是可怜,为鲁鲁可怜的命运而流泪、不平;而这一次是心疼,想为他做点什么来减轻这不公平的命运带给鲁鲁的伤害。

鲁鲁的悲惨命运来源于他的母亲——冯玉青,她的鲁莽、轻率使他的爱情之路颇多崎岖,她先是爱上了村里的无赖——-王跃进,这个男人在占有了冯玉青后娶了别的女人;冯玉青在第一次感情受挫之后,跟着一个卖货郎私奔他乡。几年后,卖货郎不见行踪,冯玉青带着一个小男孩——鲁鲁回到了县城,当起了单身母亲。孤儿寡母的不易最终迫使冯玉青走上了卖淫的道路,正是这条道路最终把她送进了监狱,也使鲁鲁失去了唯一的依靠。

如果仔细品味冯玉青和鲁鲁母子俩的生活,你就会发现这里面流淌着一种幸福——酸涩的幸福。母子俩相依为命,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保护着对方。鲁鲁,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就知道体谅母亲了!对于母亲的打骂,他心甘情愿地承受着,没有抱怨,没有记恨。而当冯玉青坐牢后,鲁鲁又一个人几经辗转找到了母亲。

鲁鲁是一个倔强而孤独的孩子,由于“来历不明”,鲁鲁受到同伴们的歧视和排挤,然而他内心又是非常倔强和坚强,当别的孩子欺负他时,他坚决反抗,不退缩,不求饶,他的脆弱只有在他那虚幻的哥哥面前表现出来。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鲁鲁,尽管你不能选择人生的起点,你的人生一定会朝着你所希望的方向前进!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十四

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时候了,《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这一段关于时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时。

时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时间。也可以说,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余华在书中这段关于时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这本书就通过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时纠结、难受,但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时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十五

很早看过余华的《活着》和《兄弟》,心被故事牢牢吸引,随着书里的人或哭或笑,而没有注意写书的余华。近来读他写的在细雨中呼喊,里面的很多句子都让我反复默读,不由得佩服这个余华,同样的汉字,经过他的排列,就有了不同的味道。这让我想起很早看余光中散文和诗歌时的感慨,他对文字的驾驭让我有很美得感受。

文字在余华这里,不再是符号,而是一只画笔,他用这只画笔细腻的描画出一幅幅场景,在这些场景里,似乎能感受到时间的流动,能看到人性扭曲的丑陋,也能看到人性中善的温暖,在绝望中也蕴含着希望。

我看到孤独敏感的孩子对爱和友谊的渴望。医生用手掌抚摸额头来了解小患者的体温,对于一个孤独的孩子来说却是亲切感人的抚摸,因为对爱的抚摸的期待,使这个孩子躁动而且更加孤独。

这个孩子能看到祖父慈祥的目光,也能看到养父羞愧而又疼爱的目光。这些,都温暖着他幼小善感的心。

六岁的鲁鲁,用想象中的哥哥来保护自己,与生活做着抗争,妈妈粗鲁的态度也不能打消他对妈妈的依恋。一想到书上写着鲁鲁在监狱外面的大树下风餐露宿,因为能和妈妈的目光相遇而欣喜时,我就不由得哽咽。妈妈,是家,是温暖,幼小的鲁鲁知道这些,所以,不管怎么样,他不离开妈妈。

书里写了弟弟的死,苏宇的死,祖父的死,父亲的死,母亲的死,养父的死,不同的死亡方式却有同样的感觉:死亡是一种解脱,是一种回归。所以,看到这些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我眼里有泪,心里却不再恐惧。哭的时候要大哭,哭完,生活还要继续。

不管生活怎么样,人应该深情,温柔,真挚的去爱身边的家人和朋友,用心里的善来体恤他们,怜爱他们,理解他们而不是抱怨憎恨和伤害。

为什么有的人会被生活淹没,有的人却能挣扎出来,我想,这需要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不仅仅是对活着的热切渴望,更重要的是来自对爱的呼喊和渴望。

我期望随着年华的逝去,我能有一双清澈,透明,温暖的眼睛,而不是那种混浊,麻木,冷漠的眼睛。

人,首先要活着,可不能仅仅只是活着。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十六

回想中的往事已被抽去当初的情绪,只剩下了外壳。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

细数过来,我读完《在细雨中呼喊》已半个月,现在脑海中只剩下粗略的情节和模糊的脉络,但此书给我的触动,是永不可磨灭的!余华在书中以“我”(孙光林)作为第一人称,回忆着对哥哥孙光平、弟弟孙光明和父亲孙广才在老家南门生活。其中,“父兄间的矛盾冲突”、“孙光林中学时代的生活”、“孙家的历史”、“孙广林与养父母的生活”共同构成全书的主要情节。余华总能以最平淡的语言,从一个儿童的视角看到底层人物的命运,看到了人类普遍的生存状况,在一个个情节展开后,给予人们丰富的想象空间!

全书的第一章讲述了“我”与哥哥孙广平、弟弟孙光明、父亲孙广才微妙的关系,在三兄弟互相残杀的过程中,“我”变得沉默寡言,成为饱受欺凌的对象;之后,“我们”兄弟三人同时喜欢上少女冯玉青,在一系列的争风吃醋后,冯玉青爱上了村里的无赖少年。余华这样安排的情节,在我看来,无非是为小说增添些许的灰暗,在为少女唏嘘不已的同时,也反衬出“我们”三兄弟的贪婪,丑恶。命运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在余华笔下的动荡年代,我们只能通过书中的人物,感受他们的喜怒悲欢!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父亲是个反面形象,没有一般的慈爱与关怀,在欲望的驱使下,他与哥哥同时爬上了村里寡妇的床,在背叛与不忠下,又与母亲“长凳之交”生下了“我”(孙光林),他爱慕虚荣,虚假的背后希望政府的表彰……懦弱、贪财、好色,这样的形象让我不敢相信,他的原型是谁我们已不得而知,但却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一类人群。在我看来,作者是为了突出那个时代人性的丑恶,在篇幅很小的情节中,万不得已才把“父亲”(孙广才)写成这样的!

虽然情节没有想象中的高大上,但却能在诙谐与昏暗中,引起人们的共鸣。在读完书中的一二章后,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控制”的含义,父亲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成为禽兽不如的形象,“我”的好友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沦为狱中人。在某一学说看来,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在自我约束中构成了人们的伦理关系和道德秩序,正是有了这些,我们才能够擦除道德上的污点!

若论全书最精彩也最哀伤的情节,莫过于“我”与养父王立强和养母李秀英的艰苦生活了,在遭受父亲与兄弟的排斥后,“我”被送给了陌生的人家,虽然“我”的父母显得平淡无奇,带养父母的形象却光彩照人,养父王立强是真正承担起养育“我”的“父亲”,他比亲父完整,也充实,他的思想对“我”有着包容,在文中后篇——他的后悔中有所写道:“最后凄厉的自杀着实使我始料未及——这不过只是一个女人引起的,”我“不能想象他对于那时幼小的”我“有多大的打击,但”我“的命运确实随之改变……”此外,还有一个半生都在床上的养母是“我”精神的寄托,她对于“我”的信任的源头令“我”在后来回忆都值得感激。在小说的尾声,“我”的养父母在离去与死亡中,奔向自己的家乡,不知家在何方,不知父母在哪,却只能够“在细雨中呼喊”!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自立自强。太过奢求,往往不能如愿;知足常乐!方可活的安心。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才能发现自己的人格发出圣洁的光芒!

余华笔下的村庄,安逸平淡却裹挟着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我”虽然沉默寡言,逆来顺受,却避免不了被送人;哥哥因为父亲的暴行而割下他的耳朵;弟弟因救人而牺牲却成为父兄二人攫取荣耀的工具,在无尽的丑恶与不堪中我们才能感受到“我”面对漂亮女生时的紧张与不安,养父母对“我”的疼爱,人世在变,沧海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规律。余华以特殊的年代,特殊的经历,却很普通的笔调,描绘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供人哀叹、供人唏嘘、供人荡气回肠!

优秀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通用17篇)篇十七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经典文本,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江南少年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通过记忆的拼凑给我们呈现一个少年的内心世界还有那个年代的人情世故。

如果往事就像一杯美酒,那么回忆就该是一场华丽的宿醉。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就像是一本叙写一篇篇与回忆约会的场景的漫漫长诗。正如他自己所说,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

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全新的过去。而且还可以不断更换自己的组合,以求获得不一样的经历。余华的这本小说是用记忆贯穿起来的书,里面云集了他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感受和理解,那里不仅有幸福,也有辛酸。谁的年少不曾轻狂,谁的青春不曾彷徨。当作者远隔七年的距离和曾经的人和事相遇,便不可避免的将自己的情感加之与上,去揣摩他们的内心,倾听他们的叹息,试着去重新理解他们的命运。

在语言里的现实和虚构中,运用七年的沉淀去理解,去理解小说里柔弱的母亲如何完成了自己忍受的一生,她唯一爆发出来的愤怒是在弥留之际;去理解那个名叫孙广才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己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他随时都准备着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和另外的女人同居,可是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他的时候,他不断的被黑夜指引到了亡妻的坟前,不断地哭泣着。

孙广才的父亲孙有元,他的一生过于漫长,漫长到自己都已经难以忍受,可是他的幽默总是大于悲伤。还有孙光平、孙光林和孙光明,三兄弟的道路只是短暂地有过重叠,随即就叉向了各自的方向。孙光平以最平庸的方式长大成人,他让父亲孙广才胆战心惊。

而孙光林,作为故事叙述的出发和回归者,他拥有了更多的经历,因此他的眼睛也记录了更多的命运;孙光明第一个走向了死亡,这个家庭中最小的成员最先完成了人世间的使命,被河水淹死,当他最后一次针扎着露出是水面时,他睁大眼睛直视了耀眼的太阳。还有那些儿时的伙伴,一个个都在人生的轨迹上继续着自己的成长,有了各自的归宿。

余华的这部小说天马行空地在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三个时间维度里自由穿行,将记忆的碎片穿插、结集、拼嵌完整。所展示给我们的不仅仅有一个少年所认识,所体会到的世界,也有对那个年代的最真实的感情流露。

或许在主人公的童年记忆里,成长是心酸的,在他的童年里,永远羡慕着哥哥,不受父母重视,没有太多的朋友,每天都要忍受父亲,哥哥和陌生人的嘲笑奚落。但是在继父母家里,他还是拥有亲情和友情,拥有那种爱的感觉。青春是无知无畏的,而正是这种无知无畏才更显得可贵,当我们已经长大后回首翻开记忆的相册,便会无比怀念当年什么都不知道却无所畏惧的傻傻的自己!

记忆是最美好的东西,当人生的岁月所剩不多时,那些往日的虚名,荣耀都会随着光阴逝去,自己所能把握的,拥有的也只剩下独属于自己的回忆。待夕阳的余晖洒在阳台上,我们坐在躺椅上,品着清茗,细细回味往事,未尝不是人生一桩乐事,是已经平静下来了的人生又一朵鲜艳的牡丹,温暖着最后的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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