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自查情况报告(大全8篇)

时间:2023-09-25 作者:飞雪印章管理自查情况报告(大全8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印章管理自查情况报告篇一

根据xx市财政局、审计局xx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市财政局、审计局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我局的自查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对我局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盘点。

我局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期间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1、账外资产问题;

2、已报废、损毁、盘亏资产长期未清理问题;

3、未经批准自行购置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问题;

4、对外借款、投资难以收回形成潜在损失问题;

5、对外担保及成立经济实体、企业出资不到位而承担连带责任问题;

6、资产转移未及时办理调拨、过户手续问题;

7、未经批准出租、出借、出售固定资产问题;

8、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问题;

9、其他。

经自查,我局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未发现有上述问题。

我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自查情况报告篇二

1、是省财政厅启用统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

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实一致的资产信息,为今后按政府规范要求进行资产管理建立必要的基础。

2、是落实资产归口、分级管理责任的重要举措。

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能够为分口分级管理单位、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3、是学校摸清家底掌握资产使用状况的有效手段。

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清晰反映本校资产的实存及使用情况,发现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学校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资产管理水平。

(一)、清查内容及负责人

1、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1)20xx年4月1日以前,包括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x年4月1日起,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本次学校固定资产清理分为以下10类

(1)房屋及构筑物: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责任人:)

(2)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包括电视机、录(放)音机、功放、音响、照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责任人:)

(3)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投影仪、多媒体等设备;(责任人:)

(4)文体设备:包括各类音乐器材、美术、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责任人:)

(5)教学仪器:包括各学科专用仪器仪表等;(责任人:)

(6)办公家具及用具:包括办公桌椅、会议桌椅、实验桌椅、课桌椅、讲桌、学生铁床、餐桌椅等;(责任人:)

(7)炊事设备:包括锅炉、冰箱、和面机、切面机、馒头机、切肉机、切菜机、磅称、保温桶等;(责任人:)

(8)降温采暖设备:包括空调、台扇、吊扇、落地扇、排风扇、火炉、电暖器等;(责任人:)

(9)图书文物及陈列品;(责任人:)

(10)其他。

(二)、清查的基准日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xx年5月31日。

1、领导小组

由于固定资产清查范围广,工作量大,现场核查工作复杂,需要全面动员,统筹安排。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审计、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具体如下:

组长:

组成人员: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拟订,清查工作的前期准备和后期的资料整理汇总,负责清查工作的协调联络等。

2、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具体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学校统一领导,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单位分级、分类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是复核。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对归口管理资产和部门资产的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

3、组织方式是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即根据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和资产归口管理现状,将资产分成条、块,分工负责。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楼宇的每一个房间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为了巩固清查成果,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还应认真整理总结,明确管理责任,完善信息系统。资产清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清查准备(6月10日—6月20日)

1、组织准备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研究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

2、材料准备

(1)调查全校各单位用房情况,明确全校所有用房(至每一个房间)的管理(使用)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分单位资产盘点表。

(二)现场核查(6月21日—6月30日)

根据清查工作的组织分工,各现场核查小组人员到各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即按照资产使用方向进行,在规定的时间里,对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或成批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现场核查小组要根据现场核查要求,结合被查部门资产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小组清查工作具体实施办法,保证清查质量。

认真落实核查时间、房间分布情况和需要配合的人员,积极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三)整理总结(7月1日—7月5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单位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对于盘盈的资产,粘贴标签。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并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作为本单位资产管理责任考核的依据。

 

印章管理自查情况报告篇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区人大把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列为行政执法评议单位,是区人大全面、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区的重大举措,不仅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预示着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已真正纳入人大监督的轨道,必将对我局今后更好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产生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局党组对评议十分重视,接通知后及时研究和部署,制定接受评议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局动员会,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同时走访部分人大代表和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分局组建二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认真回顾与总结,肯定成绩、寻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滨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于2019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是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现有正式在编人员6名(男4名,女2名),平均年龄37.3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占100%,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2名,内设综合办公室、药械监管稽查科和食品综合协调科三个科室。分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对全区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戒毒药品、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法定职责。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9]23号)“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根据杭州市编委“三定方案”规定,分局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

分局组建以来,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创建“和谐滨江”工作目标,结合区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充分履行药品监管和食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药品市场,确保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积极的努力。

(一)以规范药品市场为目标,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开展药品执法检查,是我局中心职能,也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根本措施和手段。为此,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行政,采用专项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市场稽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行政执法效果。

两年来,我们在经常性稽查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10多次专项检查和重点整治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46人次,查获违法违规涉药单位10多家,查处各类案件10起,其中当场处罚7起,立案3起,查处假劣药品货值5万余元,罚没款1.5万余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店1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处理举报投诉31起,在上述行政执法和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条款得当的原则,实现了行政执法零投诉、案件查处零复议、零诉讼。

在行政执法中,为积极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我们实行稽查无休日和快速反应机制。在齐二药和广州佰易事件中,分局主动、迅速出击,通过电话、传真、现场检查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对全区药品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共检查120家涉药单位,由于及时查处,我区未发生一起因使用上述二厂生产的问题药品而产生药害反应的事例。

在行政执法中,我们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019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外地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以“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9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原辅料、包装标签说明书、质量检验、gmp跟踪检查等9次专项检查,特别对生产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重点对原辅料来源合法性、生产工艺与批准工艺一致性、是否按照标准检验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今年上半年以来,分局对区药品生产企业31个品种从研制、生产及临床试验等环节进行全面注册核查,通过核查,企业主动撤回注册申请3个品种。为保障群众安全、合理、有效使用药品,我们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在岗情况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情况专项检查,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对涉嫌违法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通过检查,目前我区药店药师在岗率有明显提高,驻店药师用药咨询指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为形成全社会、全方位的药品监管格局,我们在全区48家零售药店公布药品质量投诉电话,并与卫生、工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分局设立公安驻药监联络室,与公安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针对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误导、影响消费者合理安全用药的情况日趋严重,我们与工商联合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对超市、药店店堂及户外保健食品、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共检查药店35家,超市2家,监测到各类违法广告38个,并对其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9家单位下达《违法药品广告行政告诫书》,责令其改正。

药品的监督抽样检测是评价药品质量、发现问题药品的重要手段,在药品监管中发挥日趋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与市药检所加强联系,对投诉举报和急需检验的检品坚持急事急办的原则,设立绿色通道缩短检验周期,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两年来共抽检各类药品54个批次、医疗器械1个批次,其中不合格3批次,药品合格率为94.2%,居杭州各城区首位。两年来,全区无因假冒伪劣药品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为抓手,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促进医药市场的规范和医药经济的发展。

1、充分发挥监管导向作用,逐步优化药品零售企业。

为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分局积极推进“宽进严管”的监管模式,鼓励知名医药企业来我区创业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药品零售业有了快速发展,零售药店从分局组建时20家增加到48家,其中部分申请并取得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基本达到发展医药经济、方便群众购药的目的。二是药品连锁企业发展有新突破,武林、海王等10余家医药龙头企业在我区开设15家药品连锁门店,大大提高我区药品零售业的档次和规模;三是营造了有利于百姓的药品市场,由于药店数量的增加及价格、品种具较强优势的龙头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了我区药品零售企业优胜劣汰,有效推动市场整体药价明显下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四是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完善一批具实际效果的监管制度和措施,如对药店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设立投诉举报警示牌等。

2、倡导行业诚信自律,逐步构建涉药企业信用体系。

我们始终强调“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理念,努力营造“诚信为本、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我们的倡导下,2019年,全区40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负责人、执业药师100多人在诚信经营横幅上郑重签名承诺;2019年初,在区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康恩贝医药公司代表全区涉药企业提出“产品如人品”的诚信倡议,各企业负责人在倡议书上签字承诺,全区9家药品生产企业与市局签订《药品生产质量承诺书》,全区48家药品零售企业与我局签订《药品经营质量承诺书》,诚信经营的氛围基本形成。同时,我们还对企业进行积极指导帮助,根据信用情况分类管理并逐家对企业进行分类考核。目前,我区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被省局评定为a类企业。

3、坚持标准,加强指导,积极抓好药品企业的gsp、gmp认证工作。

实施gmp、gsp认证是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两个源头,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到4月底止,我区除新开办的药店在法定期限内尚未认证外,其余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均已通过gsp认证;目前已经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取得了gmp认证证书。分局组建以来,在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工作,巩固认证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牢牢抓住监管重心,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

医疗机构是提供人民群众用药的主要渠道。分局抓住这个监管重心,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我区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村卫生室“合格药房”建设。在组建第一年,我们就提出用三年时间对辖区医疗机构、药房进行全面规范化建设整改。到4月底,全区三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通过“规范药房”的验收,90.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药房已通过“合格药房”的验收,较好地实现了药品管理硬件设施标准化、软件管理制度化、药品陈列分类化、处方调配规范化。

(三)以“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契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切实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2019年,区政府把“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共管机制”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作为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部门,虽然没有具体的执法资格和职能,但我们紧紧围绕区政府工作中心,根据“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牵头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三个职能,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强化部门协调,狠抓落实,不断地推进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连续两年我区被市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区(县)。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2019年底,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药监、卫生、质监、工商、农业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内,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考核等。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我们认真履行职能,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措施落实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在组织机构方面,督促各街道成立领导小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在社区、村聘请食品药品监督员、消费维权监督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等,形成由上至下的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在工作制度、措施落实方面,我们起草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制度》、《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区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19-2019)》等相关文件,规范工作程序,为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牵头制定了《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规范食品投诉举报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2、明确各部门责任,加强考核与督查。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职能存在交叉重复现象,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要以政府为依托,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切实履行职责。为保障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起草制定了《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及目标任务,并在每年年初由区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签订责任书,年底组织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平时还不定期的对各环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两年来累计开展暗访及督查19次,发出督查抄告单共23份。这一系列举措有效保障了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的落实,大大促进了全区食品安全共管机制的完善。

3、以联合执法为载体,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为整合监管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我们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农贸市场、餐饮企业、校园食品等专项整治。逢重大节假日,我们统一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各部门和街道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进行抽查。两年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11次,检查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及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重点品种。“国卫”复评迎检是2019年一项重点工作,而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又是其中重点、难点工程。2019年3月至11月,为做好该项整治工作,作为牵头单位,我们克服了人少事多的矛盾,先后召开现场协调会、专题工作会等各类会议7次,研究布置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三小”行业专项整治责任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街道、各部门职责分工。在整治中我们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向全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发出告知书600余份,并多次组织区工商、卫生、环保部门联合到街道集中办证;另一方面牵头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6次,对多次教育、处罚仍不整改的经营户依法取缔,共取缔176家。有效地净化了我区食品安全市场,为我区顺利通过国卫复评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总结会上,我局被区政府评为国卫迎评工作先进单位。

4、加强信息工作,探索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注重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收集各环节监管信息,编印《区食品安全信息》共14期。2019年,区食品安全信息网正式开通,在食品各监管部门之间建立了全新的信息沟通渠道,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食品相关信息提供平台。

2019年,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我们根据市食安委相关文件制定出台《区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对食品信用体系建设作出总体部署。在我们指导帮助下,我区唯新食品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市信用体系评价,成为市第一批食品信用a级企业。华源、姚生记、联合西兴等6家企业被列为第二批试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既是政府重视食品安全的抓手,又是企业自律源动力。在试点企业带动下,我区不少企业主动要求被列为试点企业,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的提升。

(四)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为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真正做到执法公正、公平、高效,我们制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并把“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标准”分为:管辖无异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恰当、手续齐备共7项,在年底据此对案件进行质量评比。同时我们依托短信互动平台进行执法回访,及时、动态地了解执法情况。两年来,分局保持了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败诉的“双无”状况。

另外,在保持12345和96666作风建设零投诉的基础上,我们通过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向涉药单位通报执法情况、与企业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等方式,推进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

(五)以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和安全常识为内容,不断拓宽宣传途径,增强群众安全饮食用药意识。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全社会的支持和各部门齐抓共管,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宣教先行,充分利用有线广播、互联网、《天堂硅谷》报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还人民群众知情权,调动群众的参与权,营造良好的氛围。

1、认真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2019年,我们联合各部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志愿者在三个街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要内容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咨询、现场举报投诉处理等,共悬挂横幅23条,展出宣传画板3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受理各类投诉咨询150多人次。同时在35个社区(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通过展览打假成果、开设社区课堂、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短片等形式,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自我保健、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也使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更多理解,使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从今年开始,我们与区团委联合成立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队,将走进社区、走进家庭、走进学校,开展帮助“清理家庭药箱”活动、宣传真假食品药品鉴别知识等活动,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2、大力开展对行政相对人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行政相对人也是药事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加强这一层面教育培训尤为重要。分局组建以来分别就《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培训班8期。通过教育培训,较好地实现三个目的:一是涉药单位负责人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二是促进涉药人员在法律、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上更好地适应岗位需要;三是增强涉药单位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注重加强与社会各层面的沟通和交流。为争取社会各方对我局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着力化解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和障碍,我们始终坚持强化与社会各层面的沟通交流。2019年,我们在2019年聘请的15名食品药品督察员(监督员)基础上增聘28名监督员,这些监督员来自街道、社区(行政村)、医疗机构等不同层面、不同行业,这使我们更能接受社会各方的评判,广泛听取和征求有利于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两年来,分局在探索中寻找规律,在实践中完善方法,在创新中提高水平,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药品监管形势依然严峻,药品市场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因市场开放和受非法利益驱动,外地制售的假冒伪劣药品随时有可能流入我区,而有些货源正、质量合格的药品由于运输、储存亦会变质失效为假、劣药;二是部分涉药单位技术人员比较缺乏,特别在社区(村)卫生站中,非药学人员从事药剂岗位的现象还有所存在,不少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岗位技能还不能够很好地适应药品管理需要;三是法律法规滞后,标准体系不统一,协调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对医疗器械的监管,目前来看法律规定不明确,监管难以到位;四是群众科学、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不够强,分局作为监管部门,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食品安全任务与机制不协调。我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基础薄弱,高教园区及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自然村与村之间集散市场、小型食品店假冒伪劣食品屡打不止、初级农产品存在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目前,食品安全工作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带来弊端十分明显:一是涉及我区十多个部门,易造成监管工作缺位、错位、越位;二是多个部门监管,易使问题久拖不决,效率低下,而同级部门之间协商性协调效果肯定不如政府层面的指挥性协调;三是区食安办在机构性质上是非常设议事机构,无固定经费、人员,与任务、责任不符;四是各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未能做到有效共享,联合执法成本较高,效率不高。而以上这些问题的解决,在提高自身综合协调能力同时,必须依靠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区财政经费投入和各部门共同配合,形成合力。

3、监管力量不足,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分局目前只有6名在编人员(其中1名到市重点工程下派一年),但群众和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药品监管工作任务繁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千头万绪,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中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精力和财力。食品药品监管起步晚,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而我们的监管队伍知识结构不适应,管理水平不够高,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4、宣传不够深入和及时。部分行政相对人由于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了解,导致分局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阻力;人民群众对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不熟悉,特别是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政府监管职责缺乏了解;人民群众科学饮食用药知识比较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有待提高,这些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宣传工作。在监管中广泛宣传,在服务中深入宣传。

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初工作报告精神和市局对分局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分局今后工作的基本构想是“围绕一个中心,发挥两大职能,夯实三块基石,落实四项工作”。

1、围绕一个中心。区委、区政府提出“构建天堂硅谷、建设科技新城”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将以此为工作目标和重心,深刻学习,认真领会,加倍工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壮大我区医药产业经济,维护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2、发挥两大职能。两大职能是指药品行政执法和食品组织协调职能,我们要借人大执法评议的东风,深入推进分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在药品监管方面,以打假治劣、源头监管为重心,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强化区域监管。在食品安全方面,重点突出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区政府食品安全“抓手”作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3、夯实三块基石。第一、切实转变观念。树立起“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质量观,积极探索倡导企业牢固树立“重质量、讲信誉”观念,探索药品监管质量监督的方式和方法。第二、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监管三个转变。一是从具体把关监管,转变到宏观引导,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双管齐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二是从产品事后监管、查处,转变到狠抓源头,保证过程,在源头执法上下功夫;三是从被动应付、突击检查,转变到应急处理与长效管理结合,标本兼治。第三、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网上服务,建立和完善药品、食品企业数据库和业务系统;建立科室责任制,实施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争取信息化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4、落实四项工作。第一、打假治劣,不断净化我区药品市场环境。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强化市场稽查,在动态分析,寻找源头基础上,开展打击制售、寄递、储运假劣药品等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巩固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完善与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联合行动机制,使各类涉药违法违规分子在我区无藏身立足之地。第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一要加快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重点监控生产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隐患,做到制度上抓巩固、监管上抓力度、网络上抓健全;三要以“两房”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农村药品的源头质量监管,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药房的规范化整改,并将工作逐步向门诊部、个体诊疗机构、药房扩展,向厂矿、学校医务室延伸,探索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第三、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突出综合协调职能,整合监管资源,强化各监管部门职责和各环节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守土有责,确保群众饮食安全。第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队伍综合素质。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强化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以开展“机关作风年建设”为载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公仆意识;以创建科学监管为形式,提高全局干部学习自觉性,积极探索研究科学、创新、合理的监管模式;以健全考核制度为抓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队伍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全局人心,增强队伍整体战斗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个新建的部门,建局近两年来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更离不开区人大的关心、帮助、支持与监督,我们将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契机,虚心接受评议监督,认真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用药饮食安全放心!

印章管理自查情况报告篇四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监察局:

根据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公室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自以来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底成立。经过紧张筹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于209月正式进入行政服务大楼办公。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暂未购置车辆。

二、年情况:

2004年“中心”处于筹建期。年初,按照“中心”建设设计计划,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县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对需采购的`货物(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程(“中心”内部装修、“中心”网络)、服务(印刷等)编制采购预算3280000元。“中心”建设过程中,对所需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通过政府采购购进。进行招标20次,金额2784870元。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循招投标程序,依法选定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规定进行验收。办公用品均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采购,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在所有采购活动中,无擅自变更合同现象。

三、情况:

20“中心”正式运行。与2004年相比,需采购货物大量减少。年初,按照要求和年度安排,编制采购预算50000元,主要是用于办公用品的采购。采购过程中,按照规定实行了定点采购,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

2004年至年,“中心”为节约经费,慎重对待每一次采购活动,实现了以尽量少的资金办更多、更好的事的目的。对每一次采购活动的文件,都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归档备查。但是,由于“中心”建设资金暂未全部到位,存在不按时履行合同现象。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印章管理自查情况报告篇五

政府采购执行自查报告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3篇政府采购执行自查报告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1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

各部门积极配合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二、工作严谨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我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xx-20xx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xx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印章管理自查情况报告篇六

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采取现场了解、听取汇报、实例抽查等方式,依法对集中采购机构及重点采购大户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情况进行考核,完善集中采购平台建设,提高采购服务质量,跟踪了解履约情况,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集中采购。

二、出台2015年xx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根据2015年xx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制定我区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同时,对通用类货物网上商城采购工作进行监管。

三、加强政府对购买服务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根据2014年印发的《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目录(试行)》(罗府办〔2014〕25号),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指导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体系和监管规则,牵头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采购具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

根据海涛区长的批示,联合民政部门,指导各采购单位梳理本单位已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对已采购的不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进行梳理。

五、推行“评定分离”,建立定标专家库

为进一步落实“评定分离”这一招标投标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在最终的定标环节给予招标人充分的择优权,把定标的工作和责任还给招标人,实现招标择优,促进合同履约,拟牵头建立xx区定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形成定标评审专家,推动反腐保廉,真正做到公正评标、阳光定标。

六、依法推进阳光政府采购

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监管,对非公开政府采购方式进行公示、审批、监管;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一、继续以绩效考核工作为指挥棒,落实各项任务,力争取得好成绩。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关系我局工作成效和各位同事的切身利益。考核项目可能会在2014年基础上有进一步调整。待绩效办通知下达后,办公室将及时通知至局领导、各科室,做好任务分解和各项协调工作。根据区府办《xx区2015年重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我局共有4项单独主办、1项共同主办、31项协办重要工作。办公室已在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基础上进行责任分工,并通过oa发至局领导和各科室。请各责任科室按《分解表》确定的季度目标和全年目标抓紧部署、认真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目标。局办公室将按照区委(政府)督查室工作要求加强督促,力促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手册》编印。计划利用上半年业务量相对较少的时机,对照“三定”方案制定本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组织各科室合力完成。

三、带头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13项内部管理制度已经正式印发。下一步,办公室将对照制度,针对具体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内部培训,比如保密、档案管理、办文等。

四、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证件各种办理工作。根据区政府工的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会是今年的重要工作。办公室将对照绩效考核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培训,协调法制办为全局符合条件的同事办理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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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自查情况报告篇七

政府采购执行自查报告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2为更好地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鄂财函【20xx】266号文件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近年的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提高工作成效我校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校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二、明确职责

建立内控机制我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园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严明纪律

杜绝学校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

1.开放供应商准入门槛,对符合采购需要的合格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不搞差别对待,不设置不平等条款。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方不设置其他资格条件。

3.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登记、注册等障碍。

4.不设置其他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不设置供应商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7.没有采取其他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使我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我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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