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

时间:2023-10-31 作者:文锋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

心得体会是一种反思和思考的过程,通过总结自己的经验和感悟,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提升自我。以下是一些值得学习和参考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提升。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一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二

在这次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一、原因分析。

一、对严格执法所产生的希望值过高,简单地认为严厉查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忽视"人性化"管理,不讲究执法策略、语言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

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执法随意性大,忽略执法证据和执法程序,容易造成群众投诉。

三是有"重执法,轻服务"意识。片面的认为交警职责就是纠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工作中注重了"严格执法",忽视了"热情服务",导致了服务态度上出现了偏差。

四是不重视业务基本功的学习与提高,纠违时出现引用法律条款错误,甚至群众咨询交通法规内容,答不上来,被群众误解为随意执法。

第二、整改措施。

一是重视执法策略、执法技能的学习,增强驾驭复杂情况的能力。知识面要宽、执法要讲究策略、执法技能要多样化,是做好交警工作的必备条件。处事不慌、遇事不惊、有条不紊地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交通管理的服务的一面。

二是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言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交通管理也是为人民服务,也要顺民心、合民意。在强调交警执法工作必须在遵从法律的前提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按程序办事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严格履行职责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和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并将这"三种观念"贯穿于执法管理始终;要学会耐心倾听、以理服人。

总之,要打牢"遵纪守法,依法执法"的思想根基,放下架子、端正执法态度、创新执法理念、讲究方法策略,以文明、高效、公正的执法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三

检察机关是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政权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的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落实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提出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通过学习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为根本点。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的不公正,法治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承担着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首先应当强化科学执法、民主执法、依法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用公正执法,保障公平与正义;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办案;用权威执法,增强人民群众的信赖。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坚持用法律、纪律和制度来规范检察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要自觉树立“监督别人首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从自身做起,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打击、保护和服务职能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督制约和配合的有机统一,以程序规范保证司法公正;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们应当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贯彻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二是坚持和完善决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规则、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与效率;三是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制度,重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行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四是深入学习检察业务理论,用个项理论来充实自己的头脑,时刻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自己的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这次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四

通过学习“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教育”后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准绳,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重树人民公安警-察在群众中威望的形象工程。因为,在我们的公安实际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新闻媒体也时有曝光,大致表现在执法不严: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无人问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动手动脚,甚至造成打人致死的恶劣后果。这些都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究其根源还是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以执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或守法意识不强、或目光短浅、贪图好处,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作为警-察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某个派出所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近几天来的学习,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认识。相信通过“三项教育”,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同时,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公安部对有关问题十分重视,针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问题都有相关指导性文章和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学习了《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排除干扰杜绝说情严格依法办案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等遍目。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比如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中以前我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在传唤中不用传唤证,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树立人民-警-察队伍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缺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证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人民-警-察的属性所决定的。人民-警-察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外来人员、“两劳”释放人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五

通过这次学习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让我明白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的基础要件。良好的法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只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羁绊,而是保护公民各种权利的手段,是自己生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正因为法律是自己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尊重法律,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性。

一、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民生,干干净净履行职责民声所需。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民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中央坚持不懈地抓反腐倡廉的力度和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干净,二要干净干事,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时刻牢记毛泽东主席进北京时说的那句话:“我们不当游手好闲的人,我们一定要考好。”在群众中树立好形象。

1、要警钟长鸣,思想重视。珍爱自己。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虽然只是县城管局服务中心一名普通职工,党教育我多年,快要退休了,也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要保持晚节.不说是留个好名声,能做到平平安安退休,干干净净退休。也要对得起入党时举起的右手!

2、严以自律,自我解剖。自省自警。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要时刻告诫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3、接受监督。深入群众,防微杜渐。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古训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语道破这条*不破的真理,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才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最近,党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使党内监督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路子。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在工作中求真务实,言警力行。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x领导这次花大力气解决了原xxx遗留五年之久的职工安排问题!我们更要百倍珍惜他!以实际行动感谢党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

1、学习中要有求真的精神。

求真务实是我党的光荣传统,也是党员的优良作风,具体到我们普通干部职工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城管事业发展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前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城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一年?一年快、一年比一年好,树立良好的城管员工形象!

2、工作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群众中要有实干的行动。

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言行举止中要有实际的效果。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六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4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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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关注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我于月召开了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研讨会,提出基于当前和长期,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

一是把握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路。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年度活动标准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鉴于部分警察仍存在执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行为混乱等影响执法信誉现象,执法思想、执法思想不正确是根本原因。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个警察明确权力、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为人民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动教育工作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在学习了事故案例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在这次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

一、对严格执法所产生的希望值过高,简单地认为严厉查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忽视"人性化"管理,不讲究执法策略、语言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

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执法随意性大,忽略执法证据和执法程序,容易造成群众投诉。

三是有"重执法,轻服务"意识。片面的认为交警职责就是纠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工作中注重了"严格执法",忽视了"热情服务",导致了服务态度上出现了偏差。

四是不重视业务基本功的学习与提高,纠违时出现引用法律条款错误,甚至群众咨询交通法规内容,答不上来,被群众误解为随意执法。

一是重视执法策略、执法技能的学习,增强驾驭复杂情况的能力。知识面要宽、执法要讲究策略、执法技能要多样化,是做好交警工作的必备条件。处事不慌、遇事不惊、有条不紊地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交通管理的服务的一面。

二是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言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交通管理也是为人民服务,也要顺民心、合民意。在强调交警执法工作必须在遵从法律的前提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按程序办事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严格履行职责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和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并将这"三种观念"贯穿于执法管理始终;要学会耐心倾听、以理服人。

总之,要打牢"遵纪守法,依法执法"的思想根基,放下架子、端正执法态度、创新执法理念、讲究方法策略,以文明、高效、公正的执法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律越来越成为社会有序活动的重要规范和有力保障。作为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公安机关,本身就是法律的实施执行机构,不仅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更要正确用法、规范执法。

一、抓住观念更新这个先导,用正确的理念引导执法规范。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决定是行动的方向。为此,该局始终把观念更新放在规范执法的首要位置,组织民警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进行思想解放大讨论、纪律作风整顿,不断纠正民警在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和误区。通过持续不断地思想教育,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不仅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人民群众和民主法治建设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时代要求,更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由之路,责任非常重大,丝毫不能放松。

二、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核心,用明晰的标准保障执法规范。

从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主体职责入手,分岗、分级、分层设定执法职责、权限和责任,通过制度的完善,执法的每个环节均纳入实时的管理,各警种、各岗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权限进一步明晰,程序进一步完善,从接处警、受案、立案到侦办、查处乃至案卷装订基本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民警在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中逐渐养成了规范执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抓住执法监督这个关键,用严格的考核强化执法规范。

始终把监督作为约束执法行为的最有效手段,将公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管理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单位警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始终把考核作为保证执法规范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执法考评体系,明确执法行为标准、岗位标准、质量标准,分刑侦、治安、交巡警三个序列考核;始终把责任作为推进执法规范的核心,建立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动真碰硬兑现奖惩,对各序列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张榜公布,实行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四、抓住素质提升这个根本,用扎实的培训促进执法规范。

执法主体的素质直接影响规范执法能力,是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的根本。为此,我们把学法作为执法岗位职责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培训、强素质,其中,领导干部培训坚持不留情面,学法情况列入执法考核,与民警一样接受考核,不合格的同样予以通报、扣分,促进领导带头抓执法、带头抓学习提高;法制员培训坚持一个不漏,每个法制员每年到法制室跟班作业一次,跟班作业情况列入评先评优,对当年度没有参加跟班作业的法制员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法制员;执法末位培训坚持动真碰硬,每年组织四期执法末位民警培训班,连续两次参加末位培训的民警取消评先资格,促使学法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全警学法坚持常抓不懈。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央视关于路政执法的一系列报道,使我对路政执法有了一个更加深入、更全面的认识,当前一些地方的执法者将执法权与执法处罚赔偿与经济利益挂上钩,严重影响了路政执法人员的形象,造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通过视频学习,我决定以后从以下方面要求自己:

及时向过往司乘人员宣传《大桥管理154号令》、《公路、桥梁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管护大桥安全,确保畅通作为第一任务,心中牢记自己的责任落实到行动中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开、文明、按程序执,确保执法过程中,政策法规清楚、有法可依、依法执行,通过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己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及协调能力。

执法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执法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国有资产不被损坏,大桥的安全畅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增强文明服务意识,秉公执法,热情服务;做到按照规定着装,佩载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执法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努力营造出大桥优良的通行环境。

避免执法过程中矛盾扩大化,多进行换位思考,微笑服务,处理好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关系。

就本人的岗位与工作实际来说,要求我们必须以微笑服务的方式对待同事和过往司乘朋友,为营造大桥良好的通行环境而共同奋斗。

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整个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廉洁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笔者认为要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是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

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廉洁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廉洁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廉洁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廉洁意识,以正确的公廉洁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首先要加强对公正廉洁观念深刻内涵和重大价值的学习、理解,增强对公正廉洁观念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学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和强烈盼望,认识到维护公正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营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大推动作用。要通过对公正廉洁观念的学习、理解,把维护公正廉洁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头脑中,体现在执法实践中,把公正廉洁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正的意识,程序是如何完成实体内容的步骤、方法、形式、时间、顺序等的规定,两者缺一不可。在我国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中,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根深蒂固,执法过程中忽视程序、违反程序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做到公正执法,不仅要做到实体内容的处理公正,更重要的在于强化程序意识,通过确保程序公正实现执法公正。

第四,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业务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廉洁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矗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

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执法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重要专政机构,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改善,才能有效保障公正执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和谐、安全环境,也才能使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八

在全面了解总队于5月27日召开的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会议内容后,为全面做好世博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卫战,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顺利开展,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紧密围绕“保安全、促畅通、树形象”的要求,按照“正人先正己”工作思路,采取强硬措施,针对民警思想松懈、工作散漫的现象,果断出击、明确目标,以规范执勤执法为载体,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速度推进”的原则,组织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并及时将总队办公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专题学习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民警。通过全方位部署,结合队伍“两个经常性”,全力推进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根据以往大队工作经验,执法规范化建设往往流于形式,相关活动次数不少,但大都未达到预期效果。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提高认识、理性对待问题存在的严重性,积极进行自我反省,以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交警形象”专题教育活动为有利契机,把求真务实的态度做为此次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上至大队领导,下至普通民警都必须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内容,严格做到全力配合,无条件落实规范执勤执法的各项要求。

一、明确起点,找准定位。一直以来大队的违法、违章处罚和事故处理都实现了零投诉,因此世博会期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从保持和发扬开始,确保工作稳定、持续发展。通过进一步完善交流沟通机制,向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兄弟大队学习,适时传递相关信息,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坚决做到不达目标绝不罢休。大队更是要求每一位民警利用一周的时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之后将心得体会形成书面文字,在6月7日的每周全体民警例会上进行大讨论。同样以此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有利时机,全面加强大队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

二、规范标准,严格要求。一是在《条令》学习中强调“实字为本、严字当头”之余,大队还要求民警进一步了解《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加强交通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的工作意见》。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保障此次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宗旨。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大队领导以身作则,中队负责人发挥榜样力量,带动民警共同实现规范执勤执法。通过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创新,切实把《条令》的相关规定作为大队日常工作、生活的行动指南和准则,领导干部要真正起到监督检查作用,坚决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三是在全大队范围内要求民警牢固树立团结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深化高速交警大队作为一支“准军事化”队伍的优势。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意识,努力增强队伍凝聚力,为当前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利保证。

三、加快速度,持续推进。第二大队在着眼实际、确保实效的同时,努力实现每个民警又好又快将规范执勤执法变成日常习惯。无论是从思想认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完善执法服务,提升交警形象。

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大队将持之以恒、再接再厉,以此次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基础,陆续推进和深化队伍规范化建设。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九

通过学习“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教育”后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准绳,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重树人民公安警-察在群众中威望的形象工程。因为,在我们的公安实际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新闻媒体也时有曝光,大致表现在执法不严: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无人问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动手动脚,甚至造成打人致死的恶劣后果。这些都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究其根源还是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以执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或守法意识不强、或目光短浅、贪图好处,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作为警-察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某个派出所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近几天来的学习,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认识。相信通过“三项教育”,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同时,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公安部对有关问题十分重视,针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问题都有相关指导性文章和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学习了《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排除干扰杜绝说情严格依法办案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等遍目。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比如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中以前我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在传唤中不用传唤证,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我们公安机关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警-察队伍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缺,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证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人民-警-察的属性所决定的。人民-警-察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外来人员、“两劳”释放人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

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整个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廉洁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笔者认为要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是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

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廉洁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廉洁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廉洁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廉洁意识,以正确的公廉洁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首先要加强对公正廉洁观念深刻内涵和重大价值的学习、理解,增强对公正廉洁观念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学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和强烈盼望,认识到维护公正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营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大推动作用。要通过对公正廉洁观念的学习、理解,把维护公正廉洁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头脑中,体现在执法实践中,把公正廉洁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正的意识,程序是如何完成实体内容的步骤、方法、形式、时间、顺序等的规定,两者缺一不可。在我国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中,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根深蒂固,执法过程中忽视程序、违反程序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做到公正执法,不仅要做到实体内容的处理公正,更重要的在于强化程序意识,通过确保程序公正实现执法公正。

第四,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业务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廉洁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矗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执法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一

通过学习“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教育”后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准绳,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重树人民公安警-察在群众中威望的形象工程。因为,在我们的公安实际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新闻媒体也时有曝光,大致表现在执法不严: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无人问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动手动脚,甚至造成打人致死的恶劣后果。这些都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究其根源还是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以执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或守法意识不强、或目光短浅、贪图好处,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作为警-察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某个派出所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近几天来的学习,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认识。相信通过“三项教育”,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同时,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公安部对有关问题十分重视,针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问题都有相关指导性文章和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学习了《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排除干扰杜绝说情严格依法办案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等遍目。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比如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中以前我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在传唤中不用传唤证,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我们公安机关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警-察队伍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缺,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证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二

在全面了解总队于5月27日召开的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会议内容后,为全面做好世博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卫战,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顺利开展,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紧密围绕“保安全、促畅通、树形象”的要求,按照“正人先正己”工作思路,采取强硬措施,针对民警思想松懈、工作散漫的现象,果断出击、明确目标,以规范执勤执法为载体,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速度推进”的原则,组织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并及时将总队办公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专题学习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民警。通过全方位部署,结合队伍“两个经常性”,全力推进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根据以往大队工作经验,执法规范化建设往往流于形式,相关活动次数不少,但大都未达到预期效果。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提高认识、理性对待问题存在的严重性,积极进行自我反省,以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交警形象”专题教育活动为有利契机,把求真务实的态度做为此次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上至大队领导,下至普通民警都必须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内容,严格做到全力配合,无条件落实规范执勤执法的各项要求。

一、明确起点,找准定位。一直以来大队的违法、违章处罚和事故处理都实现了零投诉,因此世博会期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从保持和发扬开始,确保工作稳定、持续发展。通过进一步完善交流沟通机制,向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兄弟大队学习,适时传递相关信息,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坚决做到不达目标绝不罢休。大队更是要求每一位民警利用一周的时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之后将心得体会形成书面文字,在6月7日的每周全体民警例会上进行大讨论。同样以此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有利时机,全面加强大队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

二、规范标准,严格要求。一是在《条令》学习中强调“实字为本、严字当头”之余,大队还要求民警进一步了解《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加强交通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的工作意见》。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保障此次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宗旨。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大队领导以身作则,中队负责人发挥榜样力量,带动民警共同实现规范执勤执法。通过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创新,切实把《条令》的相关规定作为大队日常工作、生活的行动指南和准则,领导干部要真正起到监督检查作用,坚决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三是在全大队范围内要求民警牢固树立团结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深化高速交警大队作为一支“准军事化”队伍的优势。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意识,努力增强队伍凝聚力,为当前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利保证。

三、加快速度,持续推进。第二大队在着眼实际、确保实效的同时,努力实现每个民警又好又快将规范执勤执法变成日常习惯。无论是从思想认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完善执法服务,提升交警形象。

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大队将持之以恒、再接再厉,以此次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基础,陆续推进和深化队伍规范化建设。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六)强化全警实战实用执法培训,着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全国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民警执法能力是决定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根本性因素,进而下大力气培养、提升民警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素养。一是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广大一线民警这一主要主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培养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工作。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将执法培训列入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内容,持续举办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帮助广大民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会,对规范执法进行实战化、场景式直观演示,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2019年,为全面提升民警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公安部在全警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岗位比武、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锤炼民警能力素质,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执法队伍。三是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自2011年起,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考试结果与民警任职、奖惩挂钩,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7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坚持不懈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能力支撑和机制保障,使民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能够充分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武器,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手段,深入开展反颠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厉打击“***”、“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反恐防恐各项措施落实,形成我国反恐怖斗争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依法铲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治安乱点,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10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94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万余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三是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清除枪爆祸患。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保持大幅下降势头,达到历史低值。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命案坚持破现案、防发案、攻积案多管齐下,2019年全国现行命案发案量较2018年下降10.4%,并成功破获了一批历时久远、影响恶劣的命案积案,抓获了一批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伸张了社会正义。四是有效遏制民生领域犯罪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9年,在公安部部署的“昆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3.9万起,捣毁各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5万个,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热切期盼。五是依法防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涉众型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返还以及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9万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e租宝”、“泛亚有色”、“钱宝系”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一批重大涉稳风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国家社会发展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公安执法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国际国内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些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公安执法的形势和任务艰巨复杂。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特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已不仅满足于保障安全这一层次,对执法公开、公正、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公安机关与时俱进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公安队伍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习惯凭经验办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现有法律不了解、不会用、不敢用,导致案件定性不准、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有的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存在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保障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仍然是老大难问题,“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较好解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发挥,民警职业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尚需加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效不巩固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长期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受经济条件制约,基础薄弱,欠账较多,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工作浮于表面,工作措施不实不细,导致部分改革举措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公安机关新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的根本、基础和保障,必须坚持抓执法与抓队伍相结合,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公安部已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开刀,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招聘、待遇保障等制度,切实用好这支队伍。各级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全面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切实解决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指引。同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检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打击违法犯罪制度体系。提高科学建章立制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三)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计划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办案环境改造和科技力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动员全警力量,全面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导,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目前人民警察法中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此外,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修改、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法律,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的调研和指导,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五)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虽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为严惩袭警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必将有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长远发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四

近日,省公安厅副调研员、督察队队长彭国清率督察组,在县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辰溪县公安局督导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展文全程陪同。

当天上午,督导组一行首先对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了实地检查。在检查完执法办案中心硬件设施、管理台账后,督查组又抽检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嫌疑人进出执法办案场所的全程录音录像。之后,督查组对全局涉案财物特别是涉案毒品、违禁品、贵重物品的流程监管和实物存放进行了细致抽卷比对。下午,督察组又检查了该局受立案、执法记录仪使用、枪库管理以及先锋派出所执法勤务等情况。

近年来,辰溪县公安局坚持改革问题导向,立足基层实战实效,以践行刑事案件“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为抓手,紧盯影响执法质量的关键环节,创新执法监督模式,不断将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体系改革向深度推进。县法制大队跻身“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县公安局连续三年被评为湖南省、怀化市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督导检查中,彭国清充分肯定了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抓好执法规范建设工作,彭国清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意识。全体民警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省厅关于规范执法工作的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二要及时查漏补缺。要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检查,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措施、明确时限,补齐短板;三要做好迎检准备。要客观、全面展现辰溪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果,确保公安部检查组现场检查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战友:

今天,作为市局“第一综合党支部”第三党小组代表参加“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并作交流发言,首先是很荣幸,但更多的是内心忐忑与不安。一来自身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站位不高,认识肤浅,很多领导都比我有水平,不好班门弄斧;二来担心讲的东西太枯燥,讲得不出彩,听得没精打采,不能给人以启发,达不到领导要求和应有的效果,也耽误大家的时间。但是,我们党小组尤其是党小组长xx局长赶鸭子上架,我想自己唯有态度端正,权当是“抛砖引玉”,请各位领导和战友海涵。

今天,我向大家汇报的题目是《解读人民警察宗旨观,兼谈xx区公安分局践行宗旨观的做法和体会》。

xx年,公安部提出了八个字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也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今年,中央又在全国启动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特别是一周之前,也就是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些提法和活动都不约而同的提到了人民警察的宗旨观——“为民”。下面我就学习实践人民警察宗旨观的一些理解和体会分三个部分向大家做一个汇报:一是把握人民警察宗旨观的功能定位;二是实践人民警察宗旨观的基本途径;三是培育人民警察宗旨观的内在定力。讲的不妥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宗旨观的诠释,也是对人民警察宗旨观的根本定位和本质要求。正确认识和找准人民警察宗旨观的功能定位,对于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体会,我们公安机关在认识上,应该把握好人民警察宗旨观四个方面的功能定位,形象地说,就是“试金石”功能、“反光镜”功能、“风向标”功能和“源动力”功能。

第一个关键词:“试金石”

“为民”是公安民警是否讲党性的试金石。回顾九十多年的建党历程,从毛泽东同志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邓小平同志提出“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从江泽民同志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到胡锦涛同志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再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可以说,新中国历任领导人都对“为民”宗旨作出了贴切而坚定的阐述。xx年11月14日,我们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改通过,更明确提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我们警察,作为国家机器之一,更要把“为民”作为最基本的党性,把忠于党、忠于人民作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来历练,作为最基本的政治觉悟来培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信仰来追求。

当前党员队伍中,缺乏基本党性意识,宗旨观淡化的可以说大有人在。上有这么几个典型的案例,大家都应该熟悉。xx年6月17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就违规建设别墅问题,采访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时,其竟质问记者“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引起民激烈吐槽。xx年,吉林省辽源市环保局局长,在一次全局大会上公开宣扬“领导就得骑马坐轿,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脸!”一时被络评为最牛官腔。今年3月,河北沧县环保局长邓连军解答群众饮用水污染变红问题时,竟回复“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红豆也能染红水”,说话的立场出了大问题,一夜成名,局长被免。这些事例,因一句话就丢官,貌似小题大做,但骨子里反映出来的,是我们有些党员和官员将党的利益与群众利益对立,颠倒干群主仆关系,已经丧失了最基本的党性。

在我们公安队伍中,也存在着这些问题。xx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名警察在处警时,目睹报警人被殴打不制止、不采取措施,报警人家属质问其为何不制止违法行为,民警竟摸着受害人的头部,当着众多媒体记者的面语出惊人“往头上打两下也算打吗”。同年,贵州省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女教师酒醉后被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强奸,女教师向当地派出所报案,阿市乡派出所教导员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劝受害人私了。这些脱口而出的“雷人语言”充分暴露出有些公安民警党性意识褪化,已背离了为民的基本要求。

第二个关键词:“反光镜”

“为民”是检验警民关系是否和谐的反光镜。警民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诸种关系中居于先导性、基本性和全局性的关系之一。我们都知道,如果没有一个较和谐的警民关系基础,不但公安工作做不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而且还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事实证明,“为民”宗旨观践行得好,人民群众就满意,警民关系就比较和谐。反之,警民关系就不和谐,甚至会发生警民冲突乃至袭警事件。

去年12月,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发布了《xx年群体性事件研究报告》,报告对xx年全国发生的数万起群体性事件进行了分析,其中因警民冲突引发的事件占到了%,比例相当之高。该报告还指出,警民冲突一般由突发情况引起,集中体现在执法犯法、执法不公、态度恶劣3个方面,这些都折射出少数公安民警宗旨观念不强的问题。

xx年发生的“瓮安”事件,到现在大家仍记忆犹新,瓮安事件是由一起因学生溺死而引发的大规模警民冲突群体性事件。事后,贵州省委在对事件原因分析中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这些问题表露出来的是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但归根结底反映的是宗旨观淡化,缺少对人民群众的感情。

第三个关键词:“风向标”

“为民”是公安工作改革发展创新的风向标。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具有二重属性,一是自然属性,二是社会属性。社会是发展变化的,人的需求也随之发展变化。我们公安机关开展群众工作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特点和重点。特别是在当前“四个深刻”的社会背景下,群众工作也出现了“三个方面”的新变化,对我们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

1、群众工作对象日趋复杂。这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引发了社会结构的全局性和根本性变化,阶级变阶层,新兴社会阶层如个体劳动者、私营业主等不断涌现,原来的工人、农民等社会群体也发生了明显分化,每个细分的群体或阶层都有独特的经济社会背景。因此,主动适应社会阶层的分化变动,充分激发各方面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公安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积极适应、主动顺应这些变化和要求,针对不同层次群体或阶层的需求,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如xx年,我们分局针对企业家和个体工商业者群体,我们开展了“百+千”工程,分局党委成员每半年走访联系100家企业,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半年要走访联系1000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时,出台了《服务企业发展十条措施》,设立了企业服务中心,开通了企业服务热线,建立了服务企业档案,完善了派出所经侦工作联络员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分局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服务经济发展一等奖。如针对驾驶员群体,创新实施了“流动车管”服务,交警部门每月集中到乡镇办理一次车管业务,为大型企业、车辆集中单位提供上门办牌办证和预约检车服务。这些都是针对不同的群体和对象采取的不同服务措施和方式方法,仅xx年,我们流动车管上门为群众办牌办证达2400余个,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2、群众工作范畴逐步延伸。社会阶层的分化变动带来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关系的复杂化。今天的群众利益,早已不限于物质利益,而是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各项权益。这些年的公安工作实践,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变化。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公安机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公安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媒体上报道的“一元钱”官司、“一句话”声名,正是这些变化的具体体现。

随着群众工作范畴的拓展延伸,我们队伍当中出现了不适应的问题,他不能站在群众的立场去思考、去说话、去工作,而是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这不归我管”、“这我管不了”、“这办不成”成了口头禅,我们在基层碰到的一些上访问题,很多是老百姓为了“争口气”、“要句话”,一句话可以说到群众心里去,事办不成都还感谢你,一句话也可以让群众缠访讨说法,哪怕你份内的事都尽到了责任。对于执法中的瑕疵,工作中的失误,一般只要态度诚恳,勇于接受监督,对群众、上访者的合法诉求表示充分理解和支持,鼓励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等,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

3、群众工作载体不断拓展。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运用,以互联为新兴媒体构成的虚拟社会已深入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同时也极大拓宽了群众工作的载体。特别是随着qq群、论坛、微博、微信等络新技术、新手段的出现,更加深刻改变了社会组织动员、传播形式。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统筹上下两个战场,拓展群众工作载体,同步推进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群众工作,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宜昌市公安局党委高瞻远瞩,按照“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标准,建设舆控中心、微博客监控手段、无线上侦控手段、特侦手段、安综合应用平台,还计划将技侦、安部门充实扩大到50至80人,就是针对这种变化主动作为、超前作为、创新作为的典型例证,让广大基层民警充分感受到市局党委抓工作的眼光、理念和气魄。我们分局围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更新理念,调整策略,在新媒体运用等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去年,我们在互联上建立了“平安xx”微博。一年来发布博文2700余条,吸引“粉丝”2万多人,回复友咨询2万多次,直接为民办实事2160多件,获取案件线索270余条,3名逃犯通过微博主动投案。在今年全省公安局长培训班上,我们抓公安微博的做法作了书面交流。比如今年3月12日,友向“平安xx”微博求助,称一名8岁男童在学校突然失踪。我们将警情通报一线警种的同时,通过微博向广大友发布寻找儿童的信息,倡议友注意发现,帮助提供线索。很短时间内,友及时转发,20余名粉丝自发上街加入警方的搜寻队伍,边寻找边发微博,形成了上下协作、互动的场面,不到4小时,将失踪男孩找到。

第三个关键词:“源动力”

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公安机关做好工作的力量源泉。庄子《逍遥游》中有一段话: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广大群众就是载舟之水、扶翼之风。

解放战争中闻名中外的淮海战役,解放军60万军队对阵国民党最精锐的80万大军,经过艰苦卓著绝的战斗,解放军完胜。陈毅在总结淮海战役时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推车推出来的。有一组数据可以说明:淮海战役中解放军组织出动民工543万人,他们不仅是运输队、还是担架队、卫生队、预备役部队。

公安工作是群众工作,公安机关与群众是鱼水关系。我们的体会是,赢得了群众的信任、赢得了群众的支持、赢得了群众的参与,公安工作就会形成强大的合力,就会充满战无不胜的力量。xx年发生的武汉“”爆炸案,警方及时发布信息,充分发动群众,布下天罗地,使疑犯无处可逃,很快就被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两名护士发现举报并成功生擒。

公安工作中的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矛盾化解等很多方面都离不开群众的支持。我们区的三位一体的矛盾大调解机制,治安大巡防机制,包括借鉴市局的经验,争取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每年由财政设立20万元的奖励基金,都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一些措施。去年,我们通过群众举报,破获刑事案件160多起,端掉了2个聚众赌博窝点。如果没有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公安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安工作要取得成果和战果就失去了基础。

执行性是基层公安机关最大的特点。在践行人民警察宗旨观上,我们的体会是:应更多地从形而上学的宏观思维落实到具体的微观执行上,应当更多地在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战略框架下,研究“为民”的战术操作问题,应当更多地把“为民”宗旨贯穿到最小作战单元和实际工作当中。具体来讲,我们体会可以从激发党性意识破题、从增强群众安全感入题、从提升群众满意度承题、从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切题等四个方面进行实践:

从激发党性意识破题,不断凝炼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主旨”“灵魂”。

抓党性意识培养,是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人民警察宗旨观的基础。具体怎么做,我们体会是否可以通过“三个入手、三个抓”来锤炼党性,牢固宗旨。

1、从思想入手,抓党性教育。曾欣厅长多次指出:“思想建设抓学习,业务建设抓基础,作风建设抓落实”。邓恢林书记在市局“第一综合党支部”第一次会议上告诫我们:要加强党性修养,做“五清”干部。学习教育是抓思想建设的第一手段,决不能淡化、决不能松懈。思想一旦松懈麻痹,政治上就会变质、经济上就会贪婪、道德上就会堕落、生活上就会腐化。

在这方面,去年以来,我们分局按照“三务合一”的思路,建立了“四个一”运行规则,创新开展了“三会一课”。“三务合一”:即党务、队务、业务“三务合一”;“四个一”运行规则:即建立了每周一次党委例会、每月一次支部会、每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全体党员大会。通过“三务合一”、“四个一”和“三会一课”这些载体,来强化党性教育,激发民警党性意识,教育引导民警做到“四个常”:即常固思想之堤,信念和杂念仅是一字之差;常怀知足之心,天堂和地狱仅有一步之遥;常修从警之德,公权和私利仅在一念之间;常把交往之关,圈子和圈套仅存一墙之隔。xx年,分局党委被区委评为“先进党委中心学习组”,两个党支部被区委表彰。

2、从问题入手,抓作风养成。曾欣厅长曾指出,在队伍建设上要当“铁匠”,敢于动真碰硬,不能当泥匠,“东糊一下、西糊一下”,更不能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防止“小人物创造历史”。一旦队伍出问题,公安机关“为民”形象就要深受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感又会增加一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成果就有可能前功尽弃。

近年来,我们体会到,抓作风必须坚持从抓苗头、抓细节、抓关键作少数开始,我们也做了一些探索。如,我们建立了“常态查访、上曝光”的通报问责机制,一年来下发通报88期,批评单位48个次、民警55人次,民警守纪意识明显提高;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了“分类整治、逐类规范”的重点问题整治机制,每两个月确定一个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并制定相应制度进行规范。去年,我们集中整治了接处警、机关考勤、所队内务、警车管理、执法功能区应用等5类问题,今年我们又确定了伤害案件办理、窗口服务、服务企业、车管服务和民警违规经商等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目前正在按计划开展。我们的体会是,这些机制的建立,对于从问题入手,促进作风养成,还是具有很大的积极作用,比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效果要来的扎实。比如在机关考勤专项整治中,我们设立了指纹考勤机,每周通报一次情况并兑现惩扣,执行之初的两个月,有5名民警被通报和惩扣现金,此后机关民警上班迟到现象基本杜绝。

3、从机制入手,抓执行力建设。为民之要,贵在落实,落实之举,重在执行。执行力的高低,直接检验一支队伍践行宗旨观的能力、水平和效果的好坏优劣。如果缺乏执行力,再好的政策和思路也等于一纸空文,再正确的决策和措施也不会发挥作用,再美好的蓝图也不会变成现实。执行力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核心是要抓机制建设,我们的体会是抓好“三个机制”建设,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做实“党建促队建”工作机制。公安机关是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纪律部队,比如我局所有民警中,党员比例高达%。因此带好公安队伍,从根本上讲,要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在这方面,省厅和市局就党建工作做出破题之举,开创性设立“第一综合党支部”,为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党建工作探出了路子,指明了方向。我们xx分局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在第一时间建立了“第一综合党支部”,制定了工作运行规程,并开展活动,使第一综合党支部“增强党员意识、搭建沟通平台、提高领导能力、强化党内监督、加强示范引领”等五个方面的功能在我局得到初步体现。

二是强化工作督办机制。有效的督办是加强公安机关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公安工作没有督办,就无法保证执行力。在抓督办上我们探索的是实行“五个一”和“三个结合”。“五个一”:即严格落实所队每天一次例会、分局每周一次局务会、每月一次中层负责人述职测评会、每季度一次专题督办会、每半年一次会等“五个一”制度。把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紧密结合起来,缩小督办周期,提升督办效率。“三个结合”:即将党小组会与党委成员分片联系督办会有机结合、将综合支委会与周局务会有机结合、将党员大会与述职测评会有机结合。“五个一”和“三个结合”形成了链条式督办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完善科学考核机制。考核是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指挥棒”,科学的考核机制就是正确的指挥,反之就是瞎指挥。我们分局的考核导向就是多做甩开膀子的事,少做喊破嗓子的事,以实绩论英雄。根据这个思路,年初,我们按照“钱随事走,绩效与保障对等”的考核原则,对原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办法突出“保、考、奖、否”四个字,“保”基本运转,“考”确定等级,以“奖”代补,一票“否”决。实行考量与考质相结合,分层管理,分级考核,让吃苦的人吃香,让实干的人得实惠,较好地调动了民警的积极性。同时,我们建立了“一事一议,即奖即惩”机制,今天能奖不明天奖,本周能奖不下周奖,对于处罚也一样,发挥奖惩的及时效应,去年先后有195人次及时受到表彰奖励,发挥了“嗑瓜子”效应。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极大地发挥了民警主体作用,进一步释放了队伍正能量。

从增强群众安全感入题,始终紧扣精确打击、精密防范、精准控制的“主题”“主线”。

社会平安是最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预防打击犯罪、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职责所在。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下,群众对安全感的要求更高更多,必须打防控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其中“打”是基本手段,具有主导作用;“防”是主要措施,处于基础地位;“控”是关键环节,起控制作用。任何一环的缺失都会引发群众不安全感。我们感觉到,当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是黑恶案件以及频发的严重影响民生的小案件,必须从这些因素着手,主动对接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加大打击、防范、控制的力度。

1、重拳打黑除恶。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毒瘤”,必须有旗帜鲜明的立场态度,狂风暴雨般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的态度必须是“零容忍”。这方面,我们分局在区内向群众响亮承诺:有黑必打、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我们通过发表“打黑除恶电视”讲话、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络邮箱、印发公开信、打黑除恶通告、悬挂打黑除恶标语、宣传短信等多种形式浓厚打击氛围。去年,分局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恶势力团伙5个。通过严厉的打击要让黑恶势力无法生存立足。

2、抓小情防大患。祸患起于忽微。我们的体会是:在打黑除恶侦破大要案的同时,必须解决好影响民生的小案件、小纠纷、小事情、小问题和小隐患。因为小纠纷往往连着大稳定,小案件连着大案件,小隐患连着大安全,小事情连着大民心,小问题连着大事故。事实证明,小事小情不处理好,就会带来大影响。必须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坚持从最基层最基础的工作抓起,从小事小案抓起,以小见大,积小安为大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比如,我们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建立了每月治保主任例会、部门联席会排查机制,探索了以警务室为平台,社区民警、社区干部、格员共同参加的一体化调处模式,去年全区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未发生民转刑命案。这方面,很多兄弟单位也都创造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和作法值得我们学习。

3、编制防控天。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力量和社会组织,专群结合,共筑天。实践中,我们重点是盘活“九种”治安力量,完善“六防”工作机制。即巡警、社区民警领防;安保、综治协管员专防;内保、保安驻防;局直单位民警补防;综治成员单位联防;义务巡逻队协防,通过“六防”运行机制,构建了专群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的城区“格化”巡防体系。实施“格化”巡防以来,小溪塔主城区发案总量xx年较xx年同比下降%,入室盗窃案件下降%,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件下降%,分局指挥中心接警量减少40%。比如在局直单位补防中,我们结合小溪塔城区治安情况,在进出城区六个主要路口,每晚由局直单位安排两名以上警力,开启警灯巡逻,并由值班局领导带队进行督察,次日上通报。同时,规定全局所有警车晚上6点钟后出车,必须开启警灯。通过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三见”行动,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提升群众安全感的方式方法还有很多,但都必须结合本地实际,找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命门”、“要害”,实施精确打击、精密防范、精准控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好群众关切,提升安全感。

从提升满意度承题,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亲民为民、爱民助民的需要“布篇”“谋局”。

满意度与安全感是衡量公安工作的两个重要指标,安全感是基本需求,考验公安主业能力,满意度是情感要求,考验服务能力,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公安群众工作的根本评判标准。如何提升群众满意度?我们的体会是:必须切实克服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服务管理中存在的态度冷漠门难进、方法蛮横脸难看、语言生硬话难说、工作推诿事难办等群众诟病的顽症,做到“四个着力”,即从工作态度、管理方法、办事效率和公平公正上着力,打造亲民爱民公安。

1、从工作态度着力。工作态度是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第一印象。要求公安民警在接警办案、人口管理、特行监管、证照办理等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多几句关爱、多几分关切。比如,我们分局借鉴移动服务、高速管理等部门的服务礼仪,对全局窗口单位办证服务礼仪进行了规范,有效解决群众第一印象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2、从管理方法着力。管理出作风、管理出成果。要赢得群众满意,必须加强和改进公安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比如,我们在全局所有窗口单位安装了窗口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实时对服务质量进行测评打分,并将测评结果纳入考核。通过此举,分局接到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投诉量逐年下降。

3、从办事效率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关键是要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这里面有很多工作可以研究、探索、创新。如不断简化手续、减少中间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又如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能够在承诺时限办结的,必须按期办结;能够一次告知答复清楚的,尽量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能够让群众一次办完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比如,我们建立了“民生警务”,设置了“上办事大厅”,将能够上审批的项目全部上,不能上审批的项目,全部上告知办理程序;将户政、交管、侦查、法制等17项公安业务功能拓展到公安微博上,友通过络直接查询交通违法、办案进展、户籍审批、寻人启事等各类业务,此举延伸了服务平台,也提高了办事效率。

4、从公平公正着力。“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执法不公是导致群众对公安机关不满意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公安机关必须下大气力解决的顽症。为了解决好这一顽症,近年来,我们分局体会,坚持强化“三抓”,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一是抓规范促公正。大力加强公安执法执勤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执法环节的程序规定和具体要求,如我们制作了《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操作手册》、出台了《办理伤害案件指导意见》等,从源头上减少、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二是抓效率促公正。高度重视、高效办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在确保执法办案质量的同时,切实增强时效意识,做到及时调取证据,及时处理案件。三是抓监督促公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案件审核把关、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手段,建立警情反馈、案件回告、满意度回访制度,实施侦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推行上办案、上监督,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这些探索和实践也收到实效,分局连续9年被省厅评为执法考评优秀单位。总之,提高群众满意度,是公安机关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努力满足群众新要求的具体体现,必须不断探索,主动作为。

从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切题,坚持从引导公安民警愿意做、敢于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需要“蓄势”“运笔”。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公安机关的执法背景、工作环境、管理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新关切不断增多。在这个大前提下,加强基层公安群众工作,需要思想理念上的革故鼎新、能力素质上的重塑再造。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疏远,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基层公安群众工作的滞后和肤浅。

当前,在公安群众工作中,我们还存在着一些与政策取向、执法理念不相符合,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我们感觉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四不”:一是不愿做群众工作。认为群众工作耗时费力,是“隐性”工作,不如侦查破案轰轰烈烈,来得快。二是不会做群众工作。与群众说不上话,答不上腔,不接地气。对群众需求知之不多,对说话的分寸、管理的火候、沟通的技巧把握不准,拿捏不住,引起群众的反感。三是不敢做群众工作。面对形形色色的人群,特别是应对群体性事件等复杂局面时,要么不敢说话、不敢面对,要么张口结舌,词不答意。四是不善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仅停留在完成任务上,不善于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多说几句体贴的话、多做一些关心的事,把工作做得更深更细。

群众工作能力的欠缺,要求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把群众工作作为一项最基本的工作,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基本功。我们体会对民警群众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必须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解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而且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突出“三围三抓”:

一是围绕平台抓建设。系统、完善的培训平台,是提升培训水平、增强培训效果的基础条件。这方面,我们分局借助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了“五大培训基地”,即党校理论学习基地、应急中心技能训练基地、民警轮训轮值基地、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基层一线实战练兵基地,通过不同的基地和培训方式,提高民警群众工作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方法技巧,从而提高综合能力。

二是围绕管理抓机制。群众工作不仅是与群众打交道,它还需要民警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等综合素质能力作为支撑。不想学、不愿学是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是抓素质提高必须解决的难点。我们的体会是必须从机制入手,促进民警“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习惯养成,进行自我提高。我们推行了“四项促学制度”即“上学考、周考促学、学分考核、档案管理”机制。“上学考”就是要求每位民警在省公安厅教育训练平台每周进行一次自练自考。“周考促学”就是每周抽取20至30名民警,在分局集中考试,成绩全局通报。“学分考核”就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把民警的教育训练进行量化,折算成学分来衡量民警的教育训练水平并兑现奖惩。“档案管理”就是为每位民警建立学分档案,将其作为民警年度考核、评优表彰、奖励和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自四项促学制度推出以来,全局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氛围。

三是围绕实战抓练兵。练兵是为了实战,而实战也是最好的练兵机会。实战练兵的方式很多,我们在强化轮值、跟班、机关对接基层等培训方式的同时,突出临战前这一重要环节,创新战时培训机制,如我们在执行警保卫任务、重大行动尤其是处置涉稳群体性事件中,始终坚持事前交方法、事中有督察、事后有讲评,通过实战来提高民警的“五个能力”。我们这些做法也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xx年,分局被省厅评为轮训轮值先进单位。

践行人民警察宗旨观的方法和途径有很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上表述的四个方面,归根到底,最终必须体现在工作成效上,落实到“三个满意”上,即党委政府满意、上级公安机关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上。去年,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分局全体民警牢固树立和践行为民宗旨观念,积极作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年底的时候,我们在xx公安春晚上制作了一个5分钟的短片,也是对一年工作情况的简要回顾和对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一次工作汇报。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做个汇报。

我们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局党委正确领导,离不开兄弟单位的关心支持,借此机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警思想活跃,需求多元,加之工作压力大,社会环境影响,民警身体疲惫,心理负担重,也带来宗旨观弱化,而传统的政治说教、物质激励等被动管理办法已很难适应新的形势。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物质的手段只是一般的手段,短期的手段、被动的手段,要寻求一种民警自觉接受、自我认同,带有长期性、实效性的管理办法,让民警即使身累也不能心累、即使流血也不能流泪,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重大课题。公安文化为我们破题提供了可能。内心的定力是文化,行为的自觉是文化,公安文化一旦深入人心,形成理念,就会成为自觉坚定的行动,就会成为凝聚个体的重要力量,就会增强民警的宗旨意识。

美国社会学理论家朱利安·罗特提出了“控制点”理论,该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具备有别于他人的优势即控制点,科学引导人们找准自己的控制点,并进行认同、激发、培育,能够有效促进人的成长进步和价值认同。借鉴“控制点”理论,我们分局制定出台了《公安文化建设三年规划》,公安文化怎么去把握,各地都在不断探索创新,从概念上说,有提职业文化、纪律文化、优警文化等很多提法,但这些提法内涵和外延不清,交叉重复,我们体会做强公安文化,培育民警宗旨观的内在定力,应该把握住“三个点”,即共鸣点、闪光点、兴趣点,开发贴近民警生活、工作的公安文化形式,通过文化熏陶与沉淀,最大限度地触发民警的价值认同,使“为民”宗旨观根植于心,外化于行,提升公安文化软实力。

1、激发共鸣点,增强队伍凝聚力。共鸣是思想或感情上的相互感染而产生的情绪。激发公安民警的共鸣点,必须从民警的共同需求上做文章,我们归纳为“三个共鸣点”,即优警需求、情感需求和个体需求。

一是围绕“优警需求”激发共鸣点。曾欣厅长指出:“民意主导警务,爱警推动爱民”。公安内部不关爱民警,让民警去爱群众就是勉为其难,民意主导警务也会大打折扣。我们体会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对民警应该从政治上更多关怀、生活上更多关心,在爱警的氛围上更浓更深更厚。过去,很多公安机关建立的执法维权制度、民警生日“三个一”祝福制度、“五上门制度”、大额保险制度、每年定期体检制度等,均已经坚持多年,受到民警的欢迎和好评,但是还需要不断创新方式和方法。

二是围绕“情感需求”激发共鸣点。公安文化必须是广大民警参与的文化、认可的文化,是与民警的需要相适应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受到民警欢迎。去年,我们在确定举办xx年公安春晚后,组织专班深入基层、深入民警家庭,探寻民警足迹,走进家属内心,寻找创作灵感。晚会当晚,现场座无虚席。作品真实生活,参演主体以民警为主,充满了感人的力量,拨动了现场领导和每个民警及家属内心深处最柔软的一根弦,扩大了公安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在这里,我给大家放几个片断。

三是围绕“个体需求”激发共鸣点。每一名民警都是丰富的文化个体,必然存在文化的差异。这决定了公安文化发展的多样性,在公安文化建设中应尊重民警的个体差异,比如针对千篇一律的办公桌牌易引起民警反感的问题,我们分局通过调研和借鉴,制作了彰显民警个性的文化桌牌,桌牌一面是民警全家福照片,另一面是民警从警格言或座佑铭,让民警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时时感受到家的温馨。不一样的桌牌,不一样的感受。

2、培植闪光点,增强职业认同感。xx年,人民公安报社开展了“把握公安队伍思想脉博”问卷调查活动。回收的2649份有效答卷显示:70%的民警是因喜欢警察职业参警,又有50%以上的民警在面对“如果让你再选择一次职业,你还会选择做警察吗”这个选题时,给出了“不会”的答案,说明警察职业认同感在不断下降。一个没有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民警,是难以从内心做到为人民服务的。

作为基层公安机关,我们的体会是:用“三个立足”,培植闪光点,根植认同感。

一是立足职业特色,规范公安礼仪。公安礼仪是具有职业特点的文化亮点,对外可展示公安形象,给人以愉悦和亲和的感受;对于民警来讲,可以有效提升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我们xx区公安分局从礼仪文化入手,做了一些尝试,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出台了《民警入警宣誓、授衔、授功、退休仪式规范》,在民警从警职业生涯的重要时刻举办庄重的仪式,激发内心的源动力。大家看到的这组照片,是去年12月10日,我们为太平溪派出所退休民警罗远堂举行的一个简朴而又隆重的退休仪式,这位老民警坚守岗位、战斗到整60周岁,政委、政工室主任赶到派出所主持的这个仪式,罗远堂曾经工作过的五个单位负责人参加,同时邀请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及当地群众代表参会,仪式结束后,局党委全体在家班子成员与老罗及其家属在分局食堂同进晚餐。当时的场面和民警心情无法用语言形容,仪式现场及就餐时很多人落泪,晚餐的时候,老罗对我说,“太平溪派出所的警力严重不足,春节也临近了,虽然我退休了,但请派出所排春节值班表时,把我排上去,让我尽最后一份力”。再如今年4月9日,看守所民警赵宝琴退休,分管领导和政工室主任上门举行仪式,现场庄重的《人民警察之歌》将警魂注入每一位民警的血液之中,民警怀着惜别的心情衷心祝愿赵宝琴退休以后生活幸福美满,健康长寿。又如我们为新授警衔和晋升警衔的民警举行集中授衔仪式,让民警在庄严的警察之歌和警徽下重温入警誓词,感受神圣、自豪的一刻,铭记警察职业生涯的重要成长点,增添动力。截止目前,我们已经为4名民警举办了简朴、隆重的退休仪式,每次仪式我们都是用心去做,不仅感动了退休民警,更感动了在职的每个民警,获得了对集体的认同。

二是立足示范带动,培树先进典型。发现、挖掘社会认可、群众认可的民警典型,大力进行宣传,可以起到宣传好一个“点”、激发一个人,带动一个面,整体提升公安队伍形象。近两年,比如我们分局先后挖掘推出了两个比较成功的典型:一个是“侠义警官”杨军,两次无偿捐献骨髓义救白血病患者的事迹被省、市、区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杨军也先后获评“感动宜昌十大致敬人物”和市、区劳模。二是“泡水推车哥”、“湖北最美警察”黄明松。因冒大雨帮助司机将熄火泡在积水的40余台车辆推出,受到媒体关注,中央电视台、湖北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三峡商报连续一周跟踪报道,产生巨大反响,充分发挥了典型的正能量。

三是立足环境影响,营造文化氛围。文化氛围的形成,需要一定的载体来表现,而文化载体的形式和内容,必须围绕民警的关注点做文章,才能起到润物无声、春风化雨的作用。这方面,我们分局一是将每年的3月14日确定为全局警营文化日,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今年,我们举办了以“信念铸警魂,实干创佳绩”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6名基层民警围绕各自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畅谈体会、交流经验,演讲活动受到应邀参加的区文化体育局、区文联领导充分肯定。同时,分局建立了两个文化长廊:机关办公楼文化走廊和文化画廊,其中文化画廊是利用机关大厅大型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警工作图片以及民警作品等,通过营造浓厚的与民警有关联的文化氛围,熏陶民警的剑胆琴心。

3、积聚兴趣点,激发民警活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共同的兴趣是促进内部沟通、激发团队活力和凝聚力最好的着力点。在积聚兴趣点上,我们体会就是要:组织搭台,民警唱戏。如,我们分局争取区文联和区体协的支持,成立了区公安文联和体协,组建了文艺、书法、摄影等覆盖全局民警的10个兴趣小组,将类似的“点”聚集,并划拨一定经费给每个兴趣小组,为兴趣小组开展活动提供支撑和保障。各个兴趣小组根据自己的特点,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户外兴趣组,组织青年民警开展了拓展训练活动;摄影组组织了“走进大峡谷,回归大自然”采风活动。在去年的xx区第三届运动会上,分局体协参加了游泳、篮球、田径等六大项目,共有5人获得单人项目第一名,12人获得二、三名,篮球比赛进入前四,其他项目均排名靠前,分局被评为全区“三运会”优秀组织单位。通过这些活动,积聚了民警兴趣点,锻造了团队精神,强化了团队意识,激发了活力。

一支有凝聚力的队伍,一支对自我职业认同的队伍,一支充满活力的队伍,正能量才会不断聚集,宗旨观的培育才有了坚实的土壤,文化的内在定力才会转化为践行宗旨观的自觉行动。

以上是对践行人民警察宗旨观的一些理解和体会,站位不是很高,理解的不是很透,谈不上是党课,更多的是汇报和交流,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新的时期,党对人民警察践行宗旨观赋予新的使命,提出了新的要求,指引我们必须牢记宗旨、牢记使命,勇挑重担、勇往直前。

最后,我借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在省区市法检“两长”交流任职集体谈话时的讲话作为结束语与大家共勉:用实实在在的新业绩和人民满意的新形象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谢谢大家!

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践行群众路线,必须真正依靠群众切实激励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使全党同志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群众紧紧凝聚在一起;就是要把群众路线深深根植于全党的思想和行动之中,把群众基础最大限度地转换成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一是知道我是谁: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肩负责任。我是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我是经党教育、培养、考验的,是举过拳头、宣过誓的人,我是劳动人民中的一份子,我是人民的公仆,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一名队员。

二是明确为了谁: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

三是懂得依靠谁: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所以说,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光荣传统,是我们党90多年不断发展壮大的一条宝贵经验,是我们党永不变色的政治保证。

历史雄辩的证明,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要做好保卫工作,从我局1948年建局之初,党中央就给我们指明了道路。试想,若不坚持群众路线,我局只靠当初的108将和700名公安大队的战士,根本就无法完成建国之初在北京保卫党中央的安全,也无法完成开国大典的保卫任务,无法完成肃反的任务。无法破获王倬特大诈骗案,建国以后确保的经济建设一直到今天的发展,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重大活动保卫、破获各种案件、社会稳定的维护。毛泽东同志关于群众路线曾有过在人民中生根发芽阐述,“我们共产党员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与哪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生根、开花。我们的同志不论到了什么地方,都要把和群众的关系搞好,要关心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属。

一个党的宗旨是这个党建立和存在的根本出发点,离开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就不成共产党、就失去了先进性和战斗力,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它要求我们,事事处处、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主体,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追求。

通过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影片,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党的群众路线,周总理到邯郸伯延公社调研,体现实事求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知错就改、鱼水情深,周总理为了了解群众的疾苦,不偏听偏信,亲自走村串户,了解第一手材料,府下身做群众工作,了解群众需要什么,真实的历史、生动的细节,展现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研、体察民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深刻揭示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周恩来总理坚持实事求是,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同甘共苦的精神境界,感人至深、令人震撼,传递出了强大的正能量。从《周恩来的四个昼夜》中真切地感受到党群关系鱼水之情多么的淳朴和真挚,是党的生命力之所在,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踏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足迹,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将满腔热情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首都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建设最安全城市、打造最廉洁警队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责任而产生的完成使命,履行职责的精神力量,是推动发展的动力。作为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我们就应该对人民、对国家、对党承担责任,尽自己应尽的义务。新时期,我们共产党员应争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应达成共识,严于律己,服务至上,牢记党的宗旨,用坚定的理想、强烈的责任、出色的能力、良好的形象,来做全心全意的奉献者。

毛泽东同志说过,当群众的学生不能尾巴主义,当群众的先生不能命令主义。任何时候仅靠群众的自觉是不行的,必须领导带头才能发动群众。践行群众路线与领导带头是完全一致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吃苦,带头正衣冠,照镜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带头就要有领导力,领导力来自于领导作风,来自于以身作则。新时期的领导干部要特别善于做群众工作,要善于引领群众、激励群众、影响群众和组织群众。离开了对群众的发动和组织,就谈不上群众路线的践行。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少捕人、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50年来,浙江枫桥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不动摇,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期,创造了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年的成功经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新世纪以来,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注重德法并治、创新方法,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做好工作的愿望还不行,具备一定的能力也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科学技术发展一日千里的形势下,必须要加深学习才能跟上形势,才能掌握做好工作的各种本领。因此,每个党员都要有学习的紧迫感,刻苦学习、善于学习,尤其善于重新学习,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自觉学习公安业务和督察专业知识,做一专多能的行家里手。同时,我们还要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做到内外兼修、提升自己。一是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倡导三种精神,即:甘于奉献、勇挑重担、勤思实干;二是提升创新服务意识:实现三个创新,即:创新思想、创新思路、创新机制;三是提升优质服务意识:树立三种观念,即:效率观念、质量观念、全局观念。

打铁先要自身硬。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带头,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所强调的,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只有动真格重行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领导干部才有领导力,广大群众才有执行力。领导干部赢得了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和认同,才能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领导力,才能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六)强化全警实战实用执法培训,着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全国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民警执法能力是决定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根本性因素,进而下大力气培养、提升民警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素养。一是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广大一线民警这一主要主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培养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工作。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将执法培训列入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内容,持续举办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帮助广大民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会,对规范执法进行实战化、场景式直观演示,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2019年,为全面提升民警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公安部在全警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岗位比武、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锤炼民警能力素质,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执法队伍。三是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自2011年起,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考试结果与民警任职、奖惩挂钩,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7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坚持不懈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能力支撑和机制保障,使民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能够充分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武器,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手段,深入开展反颠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反恐防恐各项措施落实,形成我国反恐怖斗争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依法铲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治安乱点,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10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94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万余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三是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清除枪爆祸患。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保持大幅下降势头,达到历史低值。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命案坚持破现案、防发案、攻积案多管齐下,2019年全国现行命案发案量较2018年下降10.4%,并成功破获了一批历时久远、影响恶劣的命案积案,抓获了一批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伸张了社会正义。四是有效遏制民生领域犯罪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9年,在公安部部署的“昆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3.9万起,捣毁各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5万个,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热切期盼。五是依法防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涉众型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返还以及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9万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e租宝”、“泛亚有色”、“钱宝系”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一批重大涉稳风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国家社会发展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公安执法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国际国内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些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公安执法的形势和任务艰巨复杂。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特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已不仅满足于保障安全这一层次,对执法公开、公正、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公安机关与时俱进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公安队伍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习惯凭经验办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现有法律不了解、不会用、不敢用,导致案件定性不准、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有的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存在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保障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仍然是老大难问题,“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较好解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发挥,民警职业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尚需加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效不巩固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长期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受经济条件制约,基础薄弱,欠账较多,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工作浮于表面,工作措施不实不细,导致部分改革举措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公安机关新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的根本、基础和保障,必须坚持抓执法与抓队伍相结合,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公安部已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开刀,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招聘、待遇保障等制度,切实用好这支队伍。各级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全面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切实解决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指引。同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检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打击违法犯罪制度体系。提高科学建章立制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三)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计划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办案环境改造和科技力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动员全警力量,全面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导,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目前人民警察法中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此外,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修改、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法律,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的调研和指导,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五)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虽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为严惩袭警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必将有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长远发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七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二是建立了执法公开工作网站,公开我局今年的工作情况,并指定专门人员对公开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换。我们还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宣传我们的网址,让网上信息惠及更多地人民群众。三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公告、有线广播、执法监督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规范操作,严格程序。

为了让执法公开不流于形式,能够真真实实地反映我局执法工作,成为给百姓一个明白的宣传主阵地,我们首先在精选内容上做到规范操作。一是认真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群众知道的内容予以公开;二是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选择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坚持做到“人民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尽量减少“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坚决避免“虚、假、空”现象,从而使我们的执法公开真正成为了密切民警与群众关系的桥梁。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1、通过执法公开,提高了对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必要性认识。

执法公开是增强公安行政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执法部门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预防和减少了公安行政民警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发生,促进了公安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确保了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通过执法公开,切实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执法公开,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三新”:即建立了约束新机制,督促民警自觉约束行为,维护自身形象,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拓宽了监督新渠道,使民警随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设立了宣传新窗口,为群众更多地了解执法机关和新的法律法规提供方便,使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3、通过执法公开,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通过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充分调动了公安民警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了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提高了民警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觉悟,改善了警民关系,促进了公安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精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召开的“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黔公通〔20xx〕1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交警支队党委成员。

成员:交警支队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三基办”,由交警支队纪委书记李荣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交警支队相关科室抽派人员组成。

二、工作目标。

以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明确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需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要把努力取得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总要求,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效果;要落实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把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教育、警告的规定,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举止要求落实到位,使因交警执法引发的投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交警支队各部门要组织民警开展学习陈栋、郭小红等执法标兵的工作方法活动,主动研究上海交通管理“责任区”、杭州交警便民利民社区以及成都交警超市等管理和服务模式,并制定具体和性的任务分解时间进度表,明确阶段重点,全面铺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交警支队政治处牵头,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以突出实效为目标重点完成以下教育培训任务:

1、组织对民警开展执勤执法用语和指挥手势训练(4月底前完成);

4、对大队专职法制员和中队兼职法制员的全员培训(8月底前完成);

5、推选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评选标准,召开现场会推广示范单位经验(8月底前完成)。

(三)交警支队各大队、办公室、事故科、宣传科、车管所要因地制宜,坚持推进窗口“四化”措施(业务精细化、流程透明化、措施便民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

(四)交警支队车管所要以“抓服务,争创一等车辆管理所”为主线,对条件具备的车管站继续下放汽车类车管业务,并审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成全市驾驶考试场地的清理规范及社会考场的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车管办证大厅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社区、企业设立驾驶证换证点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年内完成对车管业务收费核查清理工作,逐步向社会扩展车管业务。

(五)交警支队事故科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规范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轻微交通事故互碰免责措施,同时还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员制度;在有条件的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法庭,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六)交警支队法制科牵头,交管科及各大队配合对民警的执法活动开展调研工作,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确定轻微违法具体标准,强化执法效果;继续牵头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执法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限期整改。

(七)交警支队监控中心要严格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标定,完善其使用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固定式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八)交警支队“三基办”和纪委督察部门要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交警支队各大队要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和其他部门配合,积极化解和消除各种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城市交通管理、便民利民等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交警支队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推进执法规范化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交警支队各部门贯彻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以简报的形式公文传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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