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可以提前预判、预防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社会应急管理水平。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一些关于应急预案的实践经验和学习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烧烤活动安全预案(通用12篇)篇一
为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情感,同时深化综合实践教育,我校定于xx年4月20日(星期三)组织一至九年级同学开展春游活动,地点:长沙野生动物园,出发时间:上午8:50,回校时间:下午2:30左右。为让学生在增长知识、拓展视野、陶冶性情的同时,提升自身自主合作与实践探究的能力。为落实学校“对每位学生负责,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办学理念,保证学生春游活动的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次活动安全预案。
组长:徐肖松副组长:谢建钢。
组员:各中层干部及各班班主任。
参加春游活动的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1、春游前各班班主任要对学生的身体情况进行调查,身体不适者不宜参加活动。
2、德育处、班主任须认真组织对学生加强安全、文明、纪律教育,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先,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教育学生:
(1)来回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在野外不能私自用火;
(2)活动中,服从教师的统一指挥,不擅自行动。
(3)要注重文明形象,爱护景区卫生环境和设施设备,遵守景区有关规定。
(4)活动期间发扬团结、合作、互助精神,要相互照顾,集体活动,不要单独行动;
(5)讲究言行举止文明,严禁勾肩搭背,严禁从事不健康的活动如打牌。
(6)活动中发生意外或困难,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3、班主任及配班教师在活动期间必须做到全程管理,需随车返校,待学生全部离校后,方能离开。
4、卫生老师xx督促旅行社事先准备好急救箱,并配备好相关药品。
1、保持镇静、沉着应对。
2、就地抢救原则。
3、报警、求援原则。
4、维持秩序、迅速疏散原则。
烧烤活动安全预案(通用12篇)篇二
为了春游安全活动方案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意识,帮助和指导学生了解自然、了解社会,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根据学校的工作日程,安排我校初一、初二、高一、高二段学生外出春游。
4月26日(星期二)初一段、初二段:北雁荡山景区。
4月27日(星期三)高一段、高二段:楠溪江景区。
1、北雁荡山景区:
发车时间为4月26日(星期二)上午7:30,班级集中时间为7:00,7:15各班师生集中慧源广场整队出发。
2、楠溪江景区:
发车时间为4月27日(星期三)上午7:30,班级集中时间为7:00,7:15各班师生集中慧源广场整队出发。
初一:7个班级,共250人;初二:6个班级,共231人;共计481人。
高一:10个班级,共365人;高二:10个班级,共397人;共计762人。
市教育旅游有限公司。
(1)4月25日班主任会议,强调在班会课上进行出游时安全教育。
(2)4月25日召开出游班级的班主任和所有带队老师及医务人员会议,布置安全事宜。
(3)每辆车上确定一名安全监督员(带队教师),与护送车上的校方总安全监督员(xxxx)保持联系,如发生特殊情况,立即与民警或总安全监督员(教育旅游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
1、出游前要求:
(1)所有参加春游的同学必须穿校服、校鞋或运动鞋。
(2)所有参加春游的同学必须自己准备好符合卫生要求的午餐及饮用水。
(3)所有参加出游的同学必须认真学习出游注意事项,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培训。
(4)所有参加春游的同学必须取得家长的同意,并请家长签字。
(5)所有参加春游的同学上车前必须做好必要的上洗手间的准备,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行驶途中不得上厕所。
(6)班主任老师随身带上班级同学的家庭地址和家长电话。
2、春游过程要求:
(1)乘车时严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严禁向车窗外扔杂物。车行驶中不得站立或走动,不得在车厢内打闹,保持车内环境卫生。
(2)乘车时严禁使用坚硬的金属物品(如:水果刀、剪刀等);如遇雨天,把雨伞(尤其是长柄雨伞)放置于车厢内安全处或行李厢内。
(3)在景点游玩时听从导游和带队老师管理,严禁单独活动,严禁追逐嬉闹,保持景区环境卫生。
(4)在景点时严禁下水、严禁去陡壁以及易滑地方玩耍。
(5)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特别强调:严禁在景点、途中抽烟、喝酒。
(6)所有参加春游的学生必须要有时间观念,按时在指定地点集合。带队教师在每次学生上下车时都须清点人数。
3、春游结束要求:
春游结束返校后,各班主任组织点名、再次清查出游人数,立即回家,不得在校内逗留。
春游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景点带队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北雁荡山景点。
带队:
医务:
安全保卫:
楠溪江山景点。
带队:
医务:
安全保卫:
烧烤活动安全预案(通用12篇)篇三
为预防学生在秋游途中、活动中出现的意外事故,保障秋游活动有序、顺利、安全进行,以最快的时间进行实施救治,特制定此安全应急预案:
以《学校安全工作条例》为指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教育学生遵守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培养引导学生具备一定的自护能力,让活动既突出意义,又安全愉快。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正副班主任
职责:制订本次活动的各种方案,事先实地踏看活动的地点,领导活动顺利进行,处理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后果严重事故在第一时间内立即上报区文教局。
1、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各班的安全由班主任负责)。如有带队老师不能处理的意外事故应马上向下年级负责领导汇报,同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止血、稳定学生情绪、联系车辆和医院等。
2、发生交通事故:由组长、副组长负责总协调,组织报警、迅速拨打“120”和“110”,以及有关上报事宜,以最快的时间进行抢救医治。组员进行现场保护、临时救援,跟班老师控制学生的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班主任老师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稳定家长的情绪。
3、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生摔伤等伤害、溺水等事故时,由组长总协调及有关上报事宜;由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现场解救、报警、医疗队的初步医疗工作、严重的送医院治疗;同时控制学生的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后勤人员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现场医疗和负责实施后勤保障工作。
4、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排队回校,各班正副班主任一头一尾作安全督察;每班学生分成8组,每组选出一位安全督察员,负责自己组的安全。
5、出发前下班老师点名,到目的地后再次点名,回程前,排队点名后再返回。做到:高高兴兴秋游去,平平安安回校来。
1、各年级领导和年级组长一起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各班的活动,力求做到趣味性强,学生喜闻乐见。
2、注意安全、纪律、卫生,特别注意爱护绿化和保护环境(自带垃圾袋),及时清点人数,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3、统一行动,有事及时联络,家长接送地点一律在学校。学生接送完后教师方可离校。
4、活动结束后,各年级负责人将活动情况上报少先队大队部。
烧烤活动安全预案(通用12篇)篇四
在校外集体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动器械损坏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学校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学校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3、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4、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5、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6、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7、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8、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9、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10、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11、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跟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2、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跟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一)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随队的各年级年级组长、班主任、随队教师组成。
(二)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活动的各年级(班级)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年级(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加以督察和指导。
(五)参与活动的任何集体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班主任积极做好对学生的安抚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职员工应当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
三、监测与报告
(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汇报,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三)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烧烤活动安全预案(通用12篇)篇五
1、全体领导和教师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学校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出发前班主任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3、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4、本次活动的路线地点,学校政教处制定,老师不得随意更换,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5、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上车要注意车号,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6、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要随时注意学生的活动,要经常清点学生的人数。
7、如需分散自由活动,要求学生三五成群,指定好小组长,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跟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8、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班主任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跟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一)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李月梅138xxxxxxxx。
副组长:李如喜138xxxxxxxx。
组员:蒋苏林138xxxxxxxx柳敏杰:137xxxxxxxx。
(二)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活动的各年级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年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加以督察和指导。
(五)参与活动的任何老师和学生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班主任积极做好对学生的.安抚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其他配班老师应当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
1、汽车到校。
2、教师清点人数学生上车。
3、出发。
4、教师清点人数,集合上车返校。
(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汇报,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二)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烧烤活动安全预案(通用12篇)篇六
以《学校安全工作条例》为指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教育学生遵守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培养引导学生具备一定的自护能力,让活动既突出意义,又安全愉快。
1、领导小组组长:周巧娥
领导小组成员:
职责:制订本次活动的各种方案,领导活动顺利进行,指导处理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后果严重事故在第一时间内立即上报xx市教育局。
2、后勤保障组组长:谢忠信
组员:张惠莲
职责:负责乘车安排和一切后勤保障工作。
3、学生管理组组长:熊兴源
组员:各班主任、带班教师
职责:负责春游前的组织工作、安全、环保教育工作。
4、医疗保障组组长:符明丽
组员:肖丽珍
职责:主要负责遇突发事件时的现场指挥、处理、救护及善后安抚等工作。
5、紧急联络组组长:温海卡
组员:李杨威
职责:主要负责联络工作,遇突发事件时立即报告带队领导、拨打110或120处理。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出发前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3、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大队部。
4、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5、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6、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7、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8、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结伴而行,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跟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9、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跟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10、带好教师通讯录及学生家长通讯录,以便及时联系。
11、如遇突发事件不慌张,各位教师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处理袭击的原则: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小事自己处理,大事立即上报领导小组。
1、建立安全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各班的安全由班主任负责)。如有带队老师不能处理的意外事故应马上向领导小组汇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止血、稳定学生情绪、联系车辆和医院等。
2、如有学生负轻伤如受伤、磨破等,以红药水、紫药水、创口贴、红花油等或涂或贴。
3、发生交通事故:由紧急联络组组织报警、迅速拨打“120”和“110”,以及有关上报事宜,以最快的时间进行抢救医治。医疗保障组进行现场保护、临时救援,后勤保障组与学生管理组控制学生的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班主任老师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稳定家长的情绪。
4、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生摔伤等伤害、溺水等事故时,由紧急联络组负责有关上报事宜;医疗保障组负责组织人员现场解救、报警、医疗队的初步医疗工作、严重的送医院治疗;学生管理组控制学生的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后勤保障组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现场医疗和负责实施后勤保障工作。
5、食物中毒事件:紧急联络组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就近医院。医疗保障组负责陪护,后勤保障组与学生管理组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6、火灾事故:迅速组织学生撤离火场,拨打“119”,在消防车到来之前,要组织人员逃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烧烤活动安全预案(通用12篇)篇七
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为了确保本次清明节踏青活动学生的绝对安全顺利,根据我校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的精神,又结合外出特点,特制订本预案。
一班班主任和十四位家长,负责一班学生的安全
四班班主任和十四位家长,负责四班学生的安全
区域:车上、乘车途中、北大山、卧佛寺;范围: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活动安全。
食品安全
这次活动允许学生带少量零食和一瓶矿泉水,要求所带食品要新鲜卫生,不带不食用三无或变质食品。
交通安全
为保证学生不因抢座位而造成拥挤,排队依次上车,上车时一位老师先上车指挥学生就座或有序站立,清点上车学生人数,并检查车窗是否关闭严实,整个行车途中不打开车窗。下车时,一位老师先下车,指挥下车学生不拥挤,有序下车,并将已经下车的学生稍带离大巴车外排队,等候后下车的学生,等所有学生到齐后带到景点集中集合区域。
活动安全
活动分两部分:北大山登高和卧佛寺踏青。北大山登高时,家长领着学生沿山路爬行,过程中注意脚下。中途频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紧跟队伍。自由活动时,将学生分成五人小组,小组长负责跟进每一个学生,所有学生都不能离开老师视线,包括上厕所都必须向带队老师请假,并要求及时回到老师和家长身边。
班主任带上家长通讯录,以便及时联系家长。
由于本班学生年龄尚小、年级低,对个别自制力差,尚未养成好习惯的学生,要求家长同行参加活动,以确保学生的安全。
全班学生统一戴红领巾,举着队旗,便于分辨和管理。
做好活动环境的保洁工作,要求每位学生带一个垃圾袋,将自己的垃圾装进垃圾袋,放进垃圾桶。
一班家委会主任李雪梅和四班家委会主任王杰发现所负责学生突发病情或出现受伤等情况,及时救助,同时报告班主任张金美和朱学梅,班主任及时报告学校负责老师王伟远,并同时联系家长及时送往医院诊治。
此方案学校、和本班带队老师各执一份。
烧烤活动安全预案(通用12篇)篇八
在第64个“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为了让孩子们在自己的节日中快乐地展现自我,体验成功,感悟成长,我校定于6月1日在本校举行庆“六一”系列活动。鉴于安全工作的严峻态势,经过多方面考虑,与潘山村两委会、校董会、联防队商议后确定在本安全活动预案。
组长:刘鸿才(潘山村书记)
副组长:吴贻同(潘山村村长)、吴炳辉(董事长)、蔡正伟(校长)、张建设(总务)
成员:潘山村两委、潘山村联防队员、诚明小学保安、门卫、诚明小学全体教师
(具体活动场地及项目安全负责人见以下安排)
活动时间:6月1日7:30――22:30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提前全体到位,排查安全隐患,保安及联防队员轮值监控学校大门7:30――22:30。(活动期间随时提高安全警惕)
各班在活动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事故上报机制如下: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各部分安全负责人在保护学生安全情况下及时有效处理,并上报学校领导组或保安,学校领导组立即上报教委办,在明确事故大小情况后上报派出所及公安机关。
6月1日上午(学校操场):
1、新队员入队仪式。(安全负责人:青青、刘英)
2、表彰各类积极分子。(安全负责人:正伟、燕华)
3、游园活动。(安全负责人:丽泳、巧娜、金凤、雅珊、青青、燕华)
学校教室游园区:
1、抢凳子。(设在二年级:安全负责人:巧娜)
2、踩气球。(设在三年级:安全负责人:金凤)
3、猜谜语。(设在四年级:安全负责人:燕华)
4、夹球子。(设在五年级:安全负责人:雅珊)
5、贴五官。(设在六年级:安全负责人:青青)
6、学前班游园。(设在学前班:安全负责人:丽泳)
潘山村联防队、保安、门卫
正伟、建设、青青、婷婷、燕华、丽泳
1、讲安全:服从负责老师的安排,按要求活动。
2、讲文明:自觉排队,不乱挤,礼貌谦让。
3、讲卫生:搞好个人卫生,不乱丢果壳、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并能主动收拾身边垃圾,活动结束后,打扫干净活动场所。
4、讲纪律:统一校服着装(天热,着夏装;天凉,着秋装),戴红领巾,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有事要先向班主任请假。
5、全体老师要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安全事项等多方面教育,确保无事故。
烧烤活动安全预案(通用12篇)篇九
“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为了让孩子们在自己的节日中快乐地展现自我,体验成功,感悟成长,我校定于2016年6月1日在本校举行庆“六一”游园、新少先队员入队系列活动。为了保证此次活动顺利进行,确保会场秩序井然,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少年儿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特制定本次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组 长:姜世权
副组长:夏春银、刘洪林
成 员:德育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保卫人员。
1、德育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负责排查场地、活动器材等安全隐患和督查活动开展过程的安全问题。
2、德育处负责观察学生参与情况,严禁学生活动期间回宿舍或教室。
3、保卫人员负责任对校外人员作好登记工作及进入校园车辆管理工作。
4、后勤保障人员负责任校园灯光及电线线路安全工作。
1、安全隐患:
本次游园活动旨在娱乐为主,但也不排除安全隐患。如在游戏或兑奖过程中,出现拥挤等安全问题。 如出现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学校,情况严重的由学校上报当地教育局及公安机关。
2、防范措施:
(1)活动前向工作人员、参赛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活动,重点反复讲解,增强同学们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活动过程中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
(4)各项管理人员督促到位。
1、讲安全:服从负责老师的安排,按要求活动。
2、讲文明:自觉排队,不乱挤,礼貌谦让。
3、讲卫生:搞好个人卫生,不乱丢果壳、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并能主动收拾身边垃圾。活动结束后,打扫干净活动场所。
4、讲纪律:统一校服着装(天热,着夏装;天凉,着秋装),戴红领巾,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有事要先向班主任请假。
5、班主任老师要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安全事项等多方面教育,确保无事故。
6、特别提醒:
(1)遇事要冷静,措施要果断。
(2)处理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烧烤活动安全预案(通用12篇)篇十
为了保证学校在大型活动中师生的安全,确保无事故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张国
副组长:程义
组员:李建
职责:
对大型集体活动进行周密部署,制定详尽的活动方案。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负责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动应安排班主任跟班维持好活动秩序。
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8、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9、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0、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班主任为本班级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学生处和总务处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发生事故,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年级主任迅速组织好本班本年级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烧烤活动安全预案(通用12篇)篇十一
为了保证本次学生春游能安全顺利,根据我校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的精神,又结合外出特点,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xxx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组员:xxxx。
本次春游全面协调人:xxx。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行政跟班人员及正副班主任报告。行政跟班人员根据情况作出决定。
(2)一般性事故,行政跟班人员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也向景点工作人员发出求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通知学生家长。
(3)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教育局等部门上报,同时增派人员赶现场进行组织抢救。
(4)公安、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时,现场有关人员要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
(5)带队老师及行政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6)其他事故,如突遇大雨、交通事故、森林火灾等,带班老师及其他人员必须要组织好学生秩序,以保证学生安全为先。
(7)校车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驾驶员保持通讯畅通。
烧烤活动安全预案(通用12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消防、***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六)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大型活动。
影剧院、公园景区、宾馆酒店、会议中心、娱乐场所、商贸场所、各类院校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参观游览、会议论坛、文化娱乐、商品促销、招生招考咨询等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大型活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质监、建设、卫生、食药监、交通、文化、体育、城管等部门和政府应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本级政府确定的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的活动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活动安全责任人。主办者、场所管理者及其他参与大型活动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主办者是指大型活动的发起人。
承办者是指具体组织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或者组织,其主要负责人是指承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场所管理者是指将其所有或者实际占有、使用、管理的场所,以租用、借用等形式提供给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配备取得大型活动安全服务资格的专业保安人员和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六)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八)保障临时搭建设施安全,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十)接受公安机关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二)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控制人数、发售票证。
第八条主办者委托其他单位承办大型活动的,应当选择有资质、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承办者。
主办者应当支持、督促承办者落实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不得向承办者提出可能危及大型活动安全的要求。
第九条大型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三)设立安全缓冲通道、区域,设置引导指示标识,配备安全检查、入场人员计数设备;
(五)提供停车场地,负责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和秩序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六)保障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七)不得将场所提供给未取得安全许可的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
第十条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熟知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参与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现场安全工作人员的管理、指挥和疏导,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活动现场;
(三)在活动现场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投掷杂物,围攻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其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经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承担大型活动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与承办者签订的安全检查服务协议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和安全有效的安全检查仪器、设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方案,发现可疑物品、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按照方案要求先期处置。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大型活动安全标准和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风险程度、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等内容。
第十五条票务公司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出票,对检票人员进行培训,接受公安机关对出票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二)受理、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三)制定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行指导;
(五)建立大型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
(六)组织治安、消防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七)指导、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
(八)对大型活动票证实施监管;
(九)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
(十)依法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
(十一)依法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大型活动监督管理职责,并做好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承办者对临建设施组织验收,参与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质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建设部门负责大型活动临建设施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搭建、拆除的安全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活饮用水及相关场所公共卫生的监督,做好传染病防控等监测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急救保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组织医疗救治。
食药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监测,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采取应对措施。
交通部门负责大型活动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者资格和节目内容的审查。
体育部门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或者备案。
城管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周边公共区域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政府应急机构根据政府指令或者大型活动承办者等申请,协调应急保障工作。
第十八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一)举办场所跨县(市)、区的;
(二)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活动举办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对属于市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市公安机关认为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管理更合适的,可以委托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九条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组织、协调、保障、直接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数量与预计发售票证或者组织观众数量之和。
展览、展销等具有人员流动性的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同时在活动现场的人员最大数量。
第二十条承办者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二)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身份证明;
(三)大型活动方案及其说明;
(五)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六)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材料;
(七)活动场所消防验收意见书;
(八)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九)其他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现场平面图;
(四)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六)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七)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九)安全检查设备配备情况,对入场人员、物品、车辆的安全检查措施;
(十)预计参加活动的车辆数量,停车场地的设置、位置、容量及停放、管理、疏导措施;
(十一)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十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公安机关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大型活动相关信息通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一)承办者不具有合法身份的;
(二)活动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三)场所、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四)安全责任不明确、措施无效的。
第二十四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活动的举办规模。
大型活动举办时间需要变更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举办地点、内容变更或者规模扩大的,承办者应当依据本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大型活动取消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书面告知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证件。
承办者变更、取消大型活动,应当及时告知活动参加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作出安全许可决定后,应当会同安监、质监、建设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归档。
检查人员发现大型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举办大型活动:
(一)现场发现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内容的;
(二)逾期未改正或者无法整改安全隐患的;
(三)发售的票证或者参加人员超过核准安全容量的;
(四)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立即停止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
(五)现场治安、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承办者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内容的;
(七)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
第二十七条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前,承办者不得发售票证。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后,承办者不得擅自更改票证信息,不得擅自改变各区域票证数量。
第二十八条承办者搭建舞台等临建设施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并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组织由安监和建设部门认可的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并将临建设施设计方案报安监和建设部门备案。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承办者应当组织专家、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安监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并签署监督意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临建设施验收工作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1日前完成。
第二十九条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等大型活动参与者违反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受到处罚的,由公安机关计入不良安全信息记录。
第三十条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一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或者临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安监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场所管理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保安服务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保安服务公司未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存在安全隐患,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2年内不得参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元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活动,依法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但应当明确具体承办者,依照本规定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