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飞雪

合理的整改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好解决问题的步骤和时间安排,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一些实际案例中得到验证的整改方案,供大家学习借鉴。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一

一是在贯彻落实上下硬功夫。讲看齐、见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好本年度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跟紧“指挥棒”、当好“孺子牛”,不断开拓创新、精耕细作、敢为人先。抓业务、重落实。将全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细化分解为23类65项,各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重点开展了信息报送、优化审批流程、政策奖补兑现调研、2019年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贯彻落实自查等工作;重点抓好了“面对面”电视问政、四送一服“双千”“双联”、督导考核等工作。抓宣传,强氛围。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及时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宣传解读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的新政策、新举措;整合了原“四送一服”服务平台专栏,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改版推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暨“四送一服”工作专栏,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

二是在综合协调上下硬功夫。强化机构职能。由县政办二级机构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县营商环境办日常工作,严格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督查、半年小结、年度考评”制度,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充实队伍力量。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纳入县营商办组成人员,在督查考核、“四送一服”、百名股长考核、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面对面”等工作上切实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创新制度牵引。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是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内重点事项,通过践行一线工作法,倒逼各部门、各园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转企业呼声为企业哨声,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厂门口”,让企业多动嘴少跑腿,让部门多办事少设槛。

三是在监督考核上下硬功夫。“面对面”电视问政强势开局。《太和营商环境·面对面》第一期栏目于7月首播,邀请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0名县人大代表、20名县政协委员、县百名股长考评第一批被考评对象80名同志、50名规模企业代表到场观看。本期栏目以“服务不走心窗口成摆设”为主题,围绕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提升等方面开展,对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五家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提问。动真碰硬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督导。已完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上半年督导工作,组织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上半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力、重视不够的乡镇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以督促改、以改促优,持续推进实现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获得电力流程、提升用水便利度、优化用气报装服务、改进不动产登记方式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按时完成。

(一)“综合窗口”流于形式。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全部改为“综合窗口”,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未能实现。

(二)数据共享壁垒难破。部分单位数据不在本级,造成信息共享困难,不能在平台上“一网通办”,导致企业办事仍然存在时间长、重复要件多、提供材料多等问题。

(三)融资问题依旧存在。个别企业土地证、房产证没有办理,担保抵押种类较少、价值较低;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多种因素导致我县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少、成本高,大大制约着企业的落地成长和发展壮大。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办事环境。

要在纵向上压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上再突破,让企业费更少功夫跑审批、花更多时间跑市场;要在横向上整合,进一步强化办事窗口的实质性整合,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理、一网通办”;要在服务上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标准,推广容缺后补、一次告知、首问负责等便利化措施。

(二)以企业所想所盼为导向,努力营造企业满意的服务环境。

一是持续开展好“四送一服”工作,围绕企业发展中的各类要素,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持续组织开展各类要素对接,并做好“四送一服”问题办理工作;二是加紧出台“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三是以《太和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65个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为着力点,协调推进各责任部门对标对表完成任务。

(三)以机关作风建设为保障,全力构建“亲”“清”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面对面”和督导考核是推动优良作风形成和作风转变的一个重要抓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良作风建设年”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要持续开展好这两项工作,切实推进“优环境、转作风、强产业”。

(四)以护航实体经济为目标,加快构建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供优质法治服务、高效处理维权案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等工作上下硬功夫,护航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二

2020年9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移交了第二次立行立改问题清单,指出了我市存在的9个方面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以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确保落实整改工作。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从严从实。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整改标准,逐项建立台账,逐一销号处理。

(二)坚持以改促进。

以巡察整改推动脱贫攻坚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策支持,提高脱贫质量,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一)村卫生室管理不规范。

镇村、镇社区卫生室药品摆放混乱;镇村、村、镇社区、镇五家子村卫生室需阴凉储存的药品未按规定储存。

整改措施:卫健局、各乡镇街对相关村卫生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指导,严格按照药品管理进行摆放,对特殊药品按规定进行储存。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卫健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二)村集中供水水井房管控不够严格。

镇社区水井房管道有漏水现象,地窖底部有积水;镇社区、镇村水井房缺少消毒维修清洗记录。

整改措施:加强排查力度。针对镇社区水井房管道有漏水现象,地窖底部有积水;镇社区、镇村水井房缺少消毒维修清洗记录,成立由水利局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所有井房进行细致的排查,防微杜渐,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解决,确保全市农村饮水工程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三)贫困户。

2019年度收支明白卡核算工作不细不实。

整改措施:组织驻村工作队、包保责任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收支明白卡进行全面、认真核算,确保账目清晰、贫困户认可。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服先镇村、、3家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一人一策”记录本,医生随访日期为9月20日。

整改措施:对随访医生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对家庭随访工作的重视程度。规范填写“一人一策”记录本。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卫健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五)工作和责任落实不到位。

1.镇孟益村扶贫专岗管理不规范,没有签到簿。

整改措施:加强扶贫专岗管理。健全扶贫专岗实名制管理台账,按照“谁开发、谁管理”原则,合理确定数量,签订用工协议,强化公益岗位人员责任意识、职责意识,做到人岗相适、履职尽责。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2.服先镇农科村没有致富带头人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查漏补缺,补齐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3.服先镇双喜村李万福、乔永才现住房为彩钢房结构,未见。

2020年房屋鉴定报告和彩钢房定期巡查记录。

整改措施: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彩钢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参考第三方对彩钢房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定期开展巡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六)政策落实不到位。

镇村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贫困户认为有利息不敢贷款。

整改措施:加强宣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己经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真正掌握“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款、财政贴息”等政策要点,使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真正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扶贫小额信贷资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5(七)个别贫困户住房安全存在问题。镇孟益村贫困户李井海家房顶、前墙底部有裂痕,存在漏雨问题。镇孟益村韩长权、李阳明家房屋漏雨。

整改措施:由住建部门牵头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

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看是否存漏雨、裂痕等安全隐。

患,针对排查有问题的住房做到及时修缮。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八)个别村饮水安全有隐患。

镇孟益村水源井30米内有厕所,有养殖户养20只羊,水井附近有垃圾。

整改措施:水源井附近的厕所立即拆除,养羊户羊圈。

立即迁移,垃圾立即清理,同时排查全市其它水源井是否存。

在同类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完成时限为2020年6月15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报告落款没有时间。一天完成认领问题整改不现实。

整改。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四、整改要求。

各乡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上报整改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后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三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27日至7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就巡察情况向我们进行了反馈,传达了县委主要领导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县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全部认领、扎实整改”的政治态度和整改目标,深入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截至10月10日,反馈的5大类12个问题,以及回头看6个问题,共计18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部署,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坚持把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启动整改工作。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究措施,形成了党组成员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整改合力。二是专班全力推进。成立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机关党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督察督办,形成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三是坚持领导带头。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示范带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

(二)严格实施,确保问题整改成效。局党组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深挖问题根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一是落实整改责任。根据县委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制定了《教育局党组整改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实施方案》(拜教呈〔2019〕19号),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加速推进工作。按照2个月的整改时限,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实行按图作战、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三是加强督办跟进。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以坚决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整改成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对问题整改不搞“一刀切”,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保证整改质量。对问题具体、具备整改条件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求在限定期内整改到位,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对需要上级支持解决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二是坚持建章立制。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坚持个性问题彻底整改、共性问题边整改边建立长效机制的办法,扎好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三是坚持结合业务。坚持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在推动工作中体现整改成效。

局党组坚持集中研究,分类指导,逐项整改,销号管理,明确落实人员和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上轮巡查整改“回头看”情况。

(1)教育教学质量仍然需要提升。巡察了解,教育部门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还是沿用老办法抓教学质量,教师培训少。

整改成效:一是片区教研扩大了教师的参与面,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参与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各学校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的监管,做好课前、课中、课后监控,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三是2019年高考创历史新高。第一中学650分以上6人、600分以上22人,17人分别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高考理科最高分682分,排全市第二名。第四中学42名同学考入中国美术学院等一表院校。四是中考成绩稳步提升,一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比去年提高8.1%,增幅居全市首列。五是圆满完成369名专任教师培训任务。

(2)营养餐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经深入学校调查,教育局虽然改善营养餐的品种,将面包调整为饼干,但是学生食用时间长了,吃厌喝腻,不愿继续食用,普遍存在整袋丢弃、或者只是食用了一点点就丢弃的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过宣传栏,黑板报、微信群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召开勤俭节约班会、团会,创建勤俭节约从我做起活动,营造学校勤俭节约氛围。班主任监督学生食用营养餐,督促学生养成节约品质。二是与供应商协调,学生奶供应的3种口味一个月更换一次,保证营养需求。

(3)补课现象禁而不绝。经巡察谈话了解,2018年文化小学教师赵琳琳在校外机构补课被省纪委通报,在巡察期间仍然接到了两个关于教师补课的举报。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县各学校开展“大排查”行动,学校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排查、本校周边文化机构逐个筛查等形式,对有可能存在问题的区域、机构、人员进行逐一核查。

二是全县各学校均传达学习《拜泉县教育局预防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九严禁》,做到全体教师了解行为规范,遵规守纪。三是加大违规补课查处力度,截止2019年10月10日,共处理违规补课8起。

(4)校车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经巡察了解,校车运营全部列入到学校监管,但学校只能监管校车运营安全,学校整天为安全问题担忧,校车运营影响教学秩序的事,没有得到解决。

(5)一线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仍然不高。在上次巡察后,教育局仍然没有出台激励奖惩机制,导致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仍然不高。

整改成效:一是教师节表彰329名先进教育工作者。二是依据《拜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作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拜泉县教育局关于评选乡镇以下农村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工作方案》,结合教育督导结果对乡镇优秀教师给予44万元奖励。三是对2244名教师给予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明确了“干多干少有差别,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工作导向,激励了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6)校外办学机构责令停止办学的仍然在办学。巡察了解,有的校外补课机构被责令停止办学,但实际上仍在继续办学。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拜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主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构建了综合联动监管机制。建立了黑白名单制度。二是教育局牵头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7月下旬对县城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查登记建立台账,8月上旬,专项治理联合检查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分类治理,自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以来,规范引导办理许可证4所,责令关停并录入黑名单26所,责令限期整改并录入黑名单18所,责令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并录入黑名单3所。共有47所无证办学校外培训机构记入《黑名单》,并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了公布。呼吁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如确有需要,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问题。

(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有小学党支部2018年3月14日、2018年9月18日支部会议只是记录了题目。有的党支部2019年3月5日支委会议谈心谈话、查摆问题不彻底、记录简单。有的党支部党小组会议记录不规范,有的党小组在5月24日党小组会议的记录简单,只有题目,无内容记载,存在应付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主管副局长为首的党建制度组,将35个党支部划分为5个片区,在片区自查、互查、互评、互比基础上。检查工作通过听汇报、看阵地、查资料、找亮点,重点检查"三会一课"制度、年度组织生活会、固定党日、红色教育进校园等活动的开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当场进行指导、参会支部党建负责人现场记录,及时整改。二是基层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做到活动有序、组织严谨、记录详实规范。三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教育工作上来。

(8)主题党日活动存在走过场。教育党委某支部有4名党员,分别在2017年8月7日、2018年3月2日、2019年6月13日、7月1日笔记不详实,只有题目,没有具体内容,存在应付记录问题。

整改成效:教育局党组机关党支部增强主题党日“仪式感”,精心设计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建书院参观,既加强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又服务党员、满足党员需求、提升党员素质能力。

(9)与基层沟通不够,有关事项征求意见不到位。教育局在采购这些物品时虽然经过集体研究并请示,采购也进行了招标,但向基层调查征求意见不到位。

整改成效:由基层学校根据情况上报建设及采购申请,2019年以来采购项目全部由学校申报后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实施。

2.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存在问题。

(10)工作效率不高,统一采购设备验收慢。在抓工作落实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布置,轻落实的问题,缺少钉钉子精神,愿意干短期内能取得效果的事,对一些难事,见效慢的事抓的积极性还不高,还缺乏大胆负责的担当精神。

整改成效:一是由于此次采购物品,涉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30多所,项目标段多,采购教学办公等设备多、仪器物品品种繁杂,通过与专家共商共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专家验收组加班加点工作,累计30天左右完成工作。大部分学校设备验收工作于7月份完成,由于部分设备涉及厂家整改,所以整体验收工作于10月份完成。

(11)对教师和校外补课机构监督不力。有教师在校外机构补课,有教师通过家长微信群向家长推荐教辅资料。巡察组接到信访举报,初步了解后,已经将此线索移交给教育党委处理。被责令停止办学的校外补课机构仍在营业。

整改成效:一是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严肃查处后,加强警示教育,形成震慑作用,扭转社会对教育和老师的不良印象,重振师道尊严。二是自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以来,规范引导办理许可证10所,关停并录入黑名单26所,责令限期整改并录入黑名单18所,责令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并录入黑名单3所。

(12)对新购置设备使用、教师业务培训费少。在2018年均衡发展中,教育局采购多媒体显示屏,负责安装的人员只是做了一个简短的培训,之后就没有再次举行培训,导致很多教师不会使用新设备。

3.群众办事难方面存在问题。

(13)校车运行给学校、学生带来不便。学校上课安排围绕校车运行时间进行安排,导致有的学校被迫早放学,甚至达到周五上午上两节课就放学。有的被迫将法定的周六、周日串休。有的学校校车过小、运力不足,需要往返多趟,导致有的学生早晨5点多就得起床,晚上到家时间也很晚,学生在学校停留时间过长,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发育并带来安全隐患,教师、学生和家长对此意见极大。

整改成效:目前正在积极入校摸底调研,形成解决方案。待各学校开学复课后都能够正常作息。

(14)校车运营企业存在垄断行为。

整改成效:2019年相关补贴暂停发放,此问题县纪委正在调查中。

4.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15)对意识形态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流于形式。2018年教育局虽然举行了两次会议研究意识形态问题,但是会议记录上体现研究的过于简单。2018年5月31日和2018年8月7日会议记录每次只有两行,只是点题内容不详细。而且会议记录上只有教育局长发言记录,没有其他成员的发言记录。

整改成效:对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落到实处,特别是党组会议记录要严格按照研究内容去记载,题目内容详细,做到了会议记录详细地写明会议的组织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数、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发言议题,发言内容记载详细。

(16)强化领域内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舆情信息归档不及时,在对教育局意识形态档案进行检查时,发现2018年档案中只有1到8月的舆情信息,意识形态的管理人员没有将2018年9月份后的舆情信息归档。没有与各界人才开展联谊会、座谈会、研讨会,从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15日,教育局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同志没有按照要求与各界人才举行联谊会、座谈会、研讨会。

整改成效:一是舆情信息按月归档,按上级要求,每周要上报一篇舆情信息,要求主管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及时上报舆情信息并打印出来,每月都要按时归档。二是召开了教育局主管副局长、4名市级党员名师、2位高中校长参加的党员名师暨名校优生培训座谈会一次。帮助24位名校优生新同志迅速进入工作角色,熟悉业务知识,解决实际困难。

5.扫黑除恶存在的问题。

(17)黑恶势力线索排查不力。2011年至2018年,彭磊“恶势力”团伙的校园涉恶案件,导致学生人身权利被侵害,财物损失较大,教学秩序遭到扰乱,校园安全受到威胁,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未能及时排查上报此线索。

整改成效:在细致摸排上下功夫,从坐着“等线索”变为主动出击“找线索”,一是各校上报排查校园欺凌及涉黑涉恶线索每月至少1次,发现问题马上上报派出所和县教育局。二是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公告牌50余块,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和基层群众作用,广泛收集校园欺凌及涉黑涉恶线索,未发现教育系统各学校及周边黑恶势力线索,净化了周边环境。

(18)法治教育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学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在面对“恶势力”长期侵害时,大部分学生选择了隐忍,法治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缺失。

整改成效:一是全县各学校结合德育教育及道德法治教材等,开展法制教育班会课全覆盖,由教师引导学生提高法治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二是全县共聘任副校长33名,各学校至少开展一次全校的法治教育讲座学习,全面提高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法治意识。三是通过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在各学校开展“关爱青少年成长、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热线”揭牌仪式,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教育局党组以本次专项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政治站位再提升,工作力度再加强。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提升常管长严管理水平。在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我们积极通过谈心会、交流会、警示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思想政治教育抓起,从关键领域预防着手,从严肃监督问题着力,形成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干部职工适应在严的环境中激情干事。对标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我局创新发展和我县教育新跨越的不竭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四

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意见要求,对照区政府督查室工作交办单安排部署,为抓好我区卫生健康行业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全系统在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区卫生健康行业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就软环境建设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整治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抓手,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通过优化医疗服务、优化就医环境,切实提高医疗服务管理水平。

(一)规范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坚持推行“急、快、准、需、情”的服务标准(急诊突出“急”,门诊突出“快”,检查突出“准”,治疗突出“需”,护理突出“情”),坚决杜绝“生、冷、硬、推”“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问题现象。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控体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做到“诊疗零缺陷”和“质量零投诉”,避免医疗责任事故和重大技术事故发生。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医德医风承诺制度,药品用量监控、公示制度,用药合理性评价制度)和“四项公开”(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公开药品采购信息,公开群众测评医德医风满意度信息),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坚决杜绝购销中吃回扣等不良行为。

(二)加强建设,提高卫生保障能力。开展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造,确保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医务人员水平。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预测预警能力建设,规范疫情网络直报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依法行政,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公开,实行动态运行。积极开展民主评议等活动,真正使群众参与公开、监督公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调控和依法监管能力。严格医疗市场监管,对医疗机构实行计分量化管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对外出租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0年12月20日-2021年1月22日)成立卫健系统优化医疗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宣传优化医疗环境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要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同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时间表、路线图,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1年1月25日-2021年7月30日)围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认真梳理分类,要把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硬化,落实到人。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作风培训。各单位要建立自查整改台账,将在本次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取得的初步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统一上报局政策法规与宣教科。

2021年1月25日为第一次报送,自2021年3月9日起,每一个月报送一次阶段性进展,直至整改结束并报送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请发送至,纸质版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局政策法规与宣教科。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2021年8月2日-2021年9月17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优化医疗环境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一把手签字盖章上交局政策法规与宣教科。对自评中没有达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要确保优化医疗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组织机构,把活动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硬化,责任到人,抓好落实,构建领导带头、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搞好宣传教育。各单位要以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服务本领为目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医德医风教育,以规范服务为内容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以法律法规、党章党纪为内容的法纪教育,并把教育贯穿于活动全过程。积极倡导奉献社会的宽阔襟怀、热心为民的高尚情操、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的工作作风。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统筹兼顾、搞好配合,实事求是、重在落实”的原则,把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形象,作为卫生健康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检验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准,使二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五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落实落地。

(二)主动自查整改。各部门要迅速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将我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传达贯彻到每名工作人员。要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根据整治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可为、不可为,做到心存敬畏,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要认真查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清单,针对查摆的问题,拿出具体措施予以防范。

(三)严肃督查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监督检查、案件查办、通报曝光作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协助、监督、督促、查处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六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落实省委优化营商环境“30条”和**市委“32条”,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强化任务落实。现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打造标准化体系,建设政务服务“新高地”。一是“四办”服务“优”先实现。积极推进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的“四办”服务,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实现“多门”变“一门”。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清单管理,1364个依申请事项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了唯一固化。设立8个综合受理窗口,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三是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坚持“网办是原则,不网办是例外”,目前市直部门“最多跑一次”340个事项、“零跑动”1000个事项和乡镇村4383个事项均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网上可办率达98%。

(二)打造宽松市场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一是实行企业开办“5210”标准。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企业办照自助服务区、企业导办帮办综合窗口,已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5个事项合并为“一件事”一日办结。设立登记环节只要材料齐全、网络平台运行正常,0.5天可办结,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实现同步审批0.5天办结,推出免费复印、免费双向快递等服务。二是实现不动产登记321标准。不动产一般登记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控制在2个工作日以内,手续齐全的小微企业登记即来即办,对抵押注销、查封、更正、异议、换证等登记即时办结。三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拟定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工作指引,强调严格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公开、清单动态调整等机制。

(三)打造工改加速度,提高服务效能。住建局组织召开住建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积极探索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适应的审批监管体系,推进落实联合图审(平台搭建已完成)、数字化图审工作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806040标准,运用工程建设项目“864”审批平台,重塑审批流程,促进跨部门、跨层级、全过程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协调统一、深度融合。

(四)打造简易高效程序,提升获得水电气便利度。一是进一步提升办电服务效能。推行极简客户报装服务,充分利用拍照录像、条码扫描、电子签名等功能,实现客户资料电子化采录收集、现场勘察信息自动上传、供电方案线上审核确认。二是用水报装环节,一般用水用户报装可直接通过自来水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装,报装后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用户后进行上门踏勘做施工方案,进行接水报装。三是燃气报装环节,中燃公司派专人到政务中心燃气窗口安装了收费系统,“中燃慧生活”网上报装程序基本完成,已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装业务培训。

(五)打造“减负升级”模式,大力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全市金融机构共争取专项再贷款向5家防疫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4650万元。**农商银行、xx银行、村镇银行等共向我市278家企业发放支农支小贷款利率4.55%,优惠贷款4.61亿元,完成率达到177.31%。**农商银行发放贷款利率5.5%,优惠贷款近1.5亿元。今年元—7月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1392万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5867万元、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2020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5525万元。

(六)打造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各类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对接连通,确保“应进必进”、“宜统尽统”。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步伐,目前数据建设已完成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基础库框架搭建。加快电子身份应用。提高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

(七)打造司法公平保障,着力构建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关于“执行合同”。截止7月底,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80件,旧存43件,结案351件,执结率73.13%,在**法院系统总执结率排名第二。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0.64%;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100%。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市涉及到的29个职权部门共梳理监管事项893大项(含子项3411项),填报检查实施清单924条,认领率和填报率均达到100%;归集各类监管数据60000余条,涉及28个目录,数据覆盖面与归集量居**第一。

(一)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但少数部门和部分干部对此没有清醒认识,还存在不愿为、不敢为、不善为的问题。一些职能部门没有真正树立起用户思维、“店小二”意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设置门槛过多,增加了办事难度。容错纠错机制运用不够,有的干部固守法律条款,对企业“清”而不“亲”怕犯错,怕担责。有的不敢较真碰硬,特别是在处理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上,底气不足,能力不强,办法不多,存在畏难情绪。

(二)政务服务效率还不够高。虽然“一网通办”平台已经建立,但由于省级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不够,市级各部门之间大数据标准不统一,连通不到位、整合不彻底,在人员、法人信息等关键基础要素数据上仍然存在“信息壁垒”“信息孤岛”,无法实现全标准、全归集、全贯通、全在线的共享,政务服务效率不够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网办率不高,获得感不强。

(三)数据整合、信息共享难。一是房产数据整合难。我市中心城区共有1.6万宗土地、8万户房产数据,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年来的日常登记数据整合,完成了约30%的房地数据的整合,但还有70%的土地和房屋未进行挂接整合。二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不能共享。目前虽有税务、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共享,但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要,离上级要求的信息全覆盖还有很大的距离。

(四)联审机制未形成、工改系统未真正完善和运行。联合图审因宣传和告知环节还未真正完善,很多施工企业仍然依照按惯例将施工图与消防、人防设计图纸分别设计,分时段、分机构审核,导致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备案环节受阻,人防设计与施工、消防设计阶段脱离,影响施工许可审批时效。

(五)银行难贷款,企业贷款难。一方面辖内企业普遍存在科技含量不高、财务报表不透明现象,并且与金融部门审核口径不统一,银行采信度较低,很难正确判断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导致银行不敢轻易放贷。另一方面企业缺乏规范化管理、财务状况不透明,抵押物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导致新增信贷融资难度加大。

(六)“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迟缓。一是各成员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没有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二是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对此工作不熟悉、不主动,部分成员单位对监管平台的操作流程还不熟练,有的甚至不会运用。

(七)法治环境有待提升。企业法治意识淡薄,企业诚信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不强。对于一些没有明文法律依据予以取消的事项,没有大胆突破,减轻企业负担。

(一)进一步提供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巩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效。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一窗受理”全覆盖。拓展服务方式,实行集约服务、套餐服务,在事项标准化、颗粒化的基础上,推行场景化、引导式政务服务,改善企业群众网上办事的体验感。

(二)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步伐。一是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同时承担**对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日常考核工作。督办市直部门及时、准确上传电子证照信息和数据。二是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并督促城管、卫健、人社、民政、公安等数据并入大数据运营中心,实现统一调度。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加快实现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税务、司法、民政等部门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整合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设立“一窗办理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督办调度机制,重点解决阻碍改革推进的堵点难点问题。

(四)持续深化银企对接机制。建立担保体系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增强融资担保实力,加快推进与省政府融资担保、**大正担保公司战略合作进程,构建多元化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不敢贷”的问题。积极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诚信经营发展理念,帮助中小企业更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状况,提高信用等级;加大“银税互动”“银电互动”等信用信贷产品投放力度,切实解决“贷不到”的问题。

(五)实现联合图审。建立“事前介入”管理制度,实行窗口“一次性告知”。确定联审的单位和部门,明确联审的内容及规模分类,拟定会审机制,明确各单位审查时限,定期通报结果。人防工程建设监管纳入日常监管、全程监管,有效杜绝“未批先建”“逾期不建”“批建不符”等顽症,确保在建工程达标,验收时效缩短。

(六)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改善法治环境。坚持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抓准点、定好位,制定《关于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清单,以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和提升破产办理质效为重点,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到司法办案的各个领域。下一步,及时梳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用活用好司法建设手段,帮助相关企业强化管理、改善经营。发挥司法审判工作职能,开庭涉企案件立审执快速通道,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七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亲自抓,带头改;中层干部身先士卒,主动查,自觉改;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按期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6次、整改工作推进会8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建立工作台账,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反馈意见及。

时制订了《中共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方案》以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还不够深入、为企业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尚有欠缺服务企业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不动产登记化解遗留难题的措施需进一步创新和强化、测量测绘业务不够精细未实现“多测合一”、面向企业的专题培训和提前介入指导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影响公平竞争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平顶山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健全机制抓整改。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和月通报制度,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切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

经过认真梳理,市委巡察共反馈我局整改任务7大类20个子项。截至目前共制定整改措施56条,共涉及局科室(单位)14个。具体20个子项问题整改任务已经按整改方案全部完成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成率为100%。

(一)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还不够深入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按期召开会议。局党组增加研究优化营商工作的次数,按照方案规定要求,对涉及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汇报,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领导或营商办主持,组织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和相关分局召开联席会;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项活动落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四是落实通报制度,以周报、月报或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通过完善制度,学习政策,进一步提升站位、深化认识、更新观念,做到知行合一、主动作为,立行立改,不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为企业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尚有欠缺,服务企业意识需进一步增强方面。

1、土地报批征收效率亟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县(市、区)社保部门缴纳社保基金费用前置化,对转账凭证或收缴票据以予确认;二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县(市、区)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同意书的审核改为办理承诺,采取办理林地手续与用地报批手续同步实施;三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需提供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压覆矿产资源报告改为办理承诺,采取办理压矿手续与用地报批手续同步实施;四是规范了用地报批程序和报批目录并以平自然资(20xx)17号文件下发执行;五是对县市机构改革后从事用地报批的业务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六是采取对业务人员定人定岗、专人负责网上报批系统的审查申报,熟练掌握新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规定的报批要求;七是将现行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书和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合并整合为“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

2、土地收储模式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度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项目用地单宗规模提升至50亩以上,便于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二是优化土地收储模式,由原以商住用地为主向片区收储的大收储模式转变。20xx年度选择城市规划前景良好,位置优越,市政设施配套基础好的地段,确定片区收储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论证,纳入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并进行连片开发,搞好片区内部综合配套,为我市各类企业和教育、医疗等公用事业项目及时落地,提供优质用地服务。

3、对土地市场预判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研。针对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土地市场不活跃,土地流拍现象突出的情况,我们到各区实地调研,了解了拟供土地情况,掌握了土地市场一手材料,确保明年科学合理供应土地;二是加强研究。针对土地市场、政策等变量因素预判和考虑还不够,对土地评估估价还不够科学合理,也导致一些企业拿地意愿不强的情况,我们对市本级近三年土地供应情况暨20xx年土地供应工作研判分析并已形成报告,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4、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欠缺,一些优质资源盘活进入市场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盘活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统计、填报,及时将辖区盘活处置情况通报各地及相关科室、领导。并负责牵头对辖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分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任务明确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二是指导辖区各局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全省开展的“万人助万企”活动、“百园增效”行动,用活用好政策,解决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处置难题。对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采取:

(1)批、征、供详情上图逐宗进行梳理,彻底弄清底数;

(2)“挂图作战”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一地一策组织土地供应;

(4)对确因长期无法利用的已批建设用地进行评估后给予核减,减少批准建设用地总量,同时严把“增存挂钩”制度关,对完不成年度“双任务量”的坚决不予划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闲置土地处置:

(2)做好与相关行政主管部沟通,解决好确因项目完工相关证照未办理无法销号的问题;

(3)对涉嫌闲置土地进行了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置;三是加大督查核实力度。对处置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核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辖区,进行通报、提醒、问责约谈。

(三)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影响项目的落地和推进方面。

——项目前期审查程序不够科学合理。

1、未根据实际确定审批流程。

整改情况:一是公益、工业、市政、民生类等项目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同时召开;对于省、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重要城市节点、滨湖沿河等对城市发展、风貌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随时召开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二是原则上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以压缩办理时限;三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即可公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经批准后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即可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待公示期满由相关科室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规划方案设计缺乏稳定的标准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平顶山市城市规划管控若干问题的意见》已起草完成,并上报平顶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平顶山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即将出台,以减少企业反复修改方案,节约时间成本;二是随着我市“万人助万企”的深入开展,我局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一学两比”活动,完善职业技能,学习国家相关法律规范;三是新建工程项目将由第三方平台公司进行技术审查,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建设公司报批周期。

——推进“放管服”改革还需用力。

1、审批存在层层会签现象,是否有政策法律依据。

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审批层层会签”是否具有政策法律依据支撑情况,对该现象逐项进行调研并进行梳理,并会同律师一起研究,确保存在的会签现象具有政策法律的可靠依据,对没有支撑依据的已经全部取消。

2、一些人员对业务不熟悉。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事人员业务水平。一是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力争2-3年内主要业务科室人员全员轮训一遍;二是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厅调训;三是由各科室梳理相关业务制度、政策,编印政策汇编并下发;四是适时组织业务研讨交流,利用培训、业务会时机,针对常见问题、常办业务进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3、审批超出承诺时限。

整改情况:审批窗口安排专人每天对审批系统在办审批事项进行检查,对审批职能属于局相关业务科室的报件,做到电话提醒和督促,保证报件按时办结,避免出现超期现象。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及时进行解答并出具书面退卷意见。结合实际,将领导的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和大数据局进行沟通,并进行更新。

4、审批效率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窗口人员分工,增加窗口办理规划业务人员;二是接到办件申请后,合理确定办件人员,立即展开资料审查;三是选派优秀业务人员进驻审批窗口;四是合理安排资料审查与踏勘现场、会议等工作,统筹安排人员,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审批系统不完善影响项目报批进度。

1、审批系统存在“抛锚”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每日检查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布事项,对打不开和出错问题立即对接信息中心,权限在我局的立即整改,权限在省厅的,逐级向省厅汇报进行修正;二是进一步落实“一次办妥”“最多跑一次”事项,不再收取规划验线事项的纸质材料,全部由企业在互联网终端上传资料。

2、业务流程缺少过渡性引导。

整改情况:由审批科协调市工改办和大数据局,调整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并联事项,将企业较容易办理的供水、供电事项与文物勘探事项列为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并联事项,自由选择并联,达到既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又提升省工改办考评指标中的并联率。

(四)不动产登记仍有不够简便之处,化解遗留难题的措施需进一步创新和强化方面。

——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共享仍有障碍。

1、部门之间信息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实现身份证明材料系统备案;二是涉及多家单位电子证照不能共享的问题,积极与大数据局联系,通过市大数据局协调各家单位及技术支撑部门实现电子证照全面共享使用。目前,上述两个问题均已得到较好的落实。

2、强调纸质,网络信息难以共享。

整改情况:一是开发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企业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系统备案,通知企业后续所有登记不再重复提供;二是之前办理过业务的开发企业,从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提取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备案,通知企业后续所有登记不再重复提供。

——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证办理困难。

1、要加大力度解决此问题,需市局牵头、多部门联动出台相关政策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确权登记科为牵头科室的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由我局牵头,政府主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出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

整改时限:目前我局代政府起草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已报政府,待征求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建议并经政府审核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正式文件。

(五)测量测绘业务不够精细,未实现“多测合一”方面。

1、存在测绘失误导致项目开工延期情况。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没有提前将地块坐标录入省厅报批系统检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办理土地手续时,要求测量部门坐标转换与省厅有关部门成果一致;二是严格审查测量成果,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坐标与周边地块进行无缝对接;三是提前将地块坐标录入省厅报批系统,进行自检。

2、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尚未实现。

整改情况: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指导意见》(豫自然资发〔20xx〕38号)文件要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搭建“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打破多部门行政壁垒,整合测绘事项,规范测绘标准,建立测绘成果共享机制。一是统一了“多测合一”基准,建立了平顶山相对独立的20xx坐标系统;二是完成了《平顶山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出台;三是在市直单位开展了多次调研并完成了调研报告及技术方案编制;四是在市大数据局统筹指导下,开展“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目前,前三项工作已落实到位,预计12月底前完成第四项平台的建设及部署工作。

(六)面向企业的专题培训和提前介入指导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编纂《万人助万企相关法律政策汇编》发放至各分局、局属单位及业务科室,各单位(科室)主动对企业就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二是我局深入企业进行调研积极组织政策宣传及法律法规,已将相关专题培训列入新年度培训计划。三是建立系统的培训规划。借助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干部培训教育平台,积极组织优秀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企事业家及业务骨干参加业务培训、法制培训,开拓视野,提升素质。

(七)存在违规收取费用,影响公平竞争方面。

整改情况:对测量项目进行详细分类,明确收费内容和标准。一是基础测绘任务、工程验槽和正负零勘验等项目不收费;二是违法建设现状测量,采用政府采购的形式,不向企业收费;三是对于地形图补测、工程放线、竣工验收测量等服务性测绘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并严格遵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下发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执行。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离领导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有的整改任务需分期完成,有的整改成果需持续巩固,有的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依据《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平办〔20xx〕20号),按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局党组将认真对照市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扎实实抓整改,把巡视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巡视整改任务,不松劲、不放手,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不留“尾巴”,不打“折扣”。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织密扎牢制度规定“笼子”

在狠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与对策,进一步完善规划、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权力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万人助万企”等工作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深入推进政务“四位一体”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巡察整改与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结合起来,一是从开展区域评估、实行净地出让、告知承诺制、实信用管理入手,紧扣“标准地”供应、“拿地即建设”两个核心,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推动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二是推行“互联网+办证”,实现自然资源与住建、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通过设立流动服务站,开通便民服务点等途径,实现快办、上门办、就近办,全面铺开“交房即交证工作;三是围绕降低登记成本、配合做好地使用权纠纷审理、提升登记便利度、强化服务能力等手段,实行流动上门服务,推行网上预约办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以问题整改成效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努力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积极的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八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

职责分工。

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切实厘清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和类别。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机制,探索推行重点项目模拟审批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1.积极落实已出台优惠政策。针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地”不够的问题,特别是“三个大幅度降低”落地情况,创新政策推送方式,增强政策透明度,细化实化每项政策、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落地时限,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2.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制定年初检查计划,必须检查的要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坚决防止反复检查,真正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好对规模以上企业检查或处罚前备案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制定各行业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并要明确时限要求。归集整理各类主体的信息,建立信用档案。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制定行业标准格式的信用承诺,和服务对象签署并公示。建立奖惩、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机制。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通过省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不少于1例,各有关单位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双公示”信息。(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四)共创营商环境协同力。

1.继续提高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营商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省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软环境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2.开展多形式、广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每月上报市软环境办1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息,积极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发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信息,全年不少于2篇。(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3.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开展“五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贯彻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和指导好本系统政务服务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

4.持续深化“放管服”及“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努力实现“无差异、均等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部署和《市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及“只跑一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提升高频事项服务水平。高频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5.统筹推进各项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6.抓好“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内容详细、通俗易懂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按照政务大厅的统一要求印制成册,供办事群众查询和领取。许可事项标准清晰,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不存在模糊性表述或兜底性条款。积极配合上级完成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和利用。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7.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干部队伍管理。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向全市企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8.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落实。健全重点项目包保、服务秘书工作,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建设动态,研究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实际困难。按照《百名机关干部助力百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活动。(责任科室:科技产业办公室)。

9.加大涉软问题线索查办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辟涉软案件线索,加大涉软案件查处力度,对典型涉软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自查涉软问题(案件)不少于1件。严格落实服务责任,把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果不好以及推诿扯皮不作为、懒政怠政慢作为、吃拿卡要乱作为当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严肃问责。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追究责任。(责任科室:纪检办公室)。

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为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责任科室科长为具体责任人。牵头科室为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工作。

2.责任科室要按照方案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职责分工有交叉时,排序第一位的责任科室负责协调落实,要积极主动与其它科室做好沟通,各科室要做好配合,禁止推诿扯皮,不作为。

3.做好阶段性。

总结。

行政审批办、法制科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篇工作信息3月、6月、9月、11月20日前向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软环境办公室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次软环境案件查办信息。

4.各责任科室要不定期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档案材料,创新工作方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为全面贯彻x市、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x市、x县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凡企业在其他乡镇能办到的,在我镇也应能办到,企业办同样事项在我镇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4、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深化“平安xx”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企业投诉的行为,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一)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梳理归集,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

(二)打造宜商宜居的城乡环境。

1.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广告牌、宣传栏、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三是定时清运。一些工作量较小、卫生基础较好的村,配备相对固定的清运设备,定时进行垃圾的集中清运,做到日结日清。

3.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助学、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六项便民服务落地,力求村民办事不出村。

(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建立村级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联合综治办、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形成合力,力争最大程度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2.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联合药监所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及各药店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镇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参照市、区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干部职工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岗位和责任人。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五)加强统筹协调。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检查、通报、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九

党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我镇党委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巡察组巡察平头镇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综合施策,集中整治,以巡视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

落实,严防老问题再现、新问题发生,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围绕“‘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不够有力”抓整改。

1.。

针对“落实春风行动不到位。

如,截止82018年年66月,西溪村11组、22组通组公路未硬化,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金柑子园淡水养殖扶贫资金525万元未拨付到位;;有全镇共有10个村未修建卫生室;322名贫困人口截止82018年66月未参加8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漏评、错评和错退专项治理,逐户宣传贫困识别、退出标准及程序,并组成工作小组全面摸底调查。同时组织召开院坝会、群众会宣传扶贫政策,通报建档立卡户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并抓好常态化管理,切实减少漏评、错评和错退,实现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退尽退。2018年12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精扶办、镇合医站责任人:杨昌权、姚坤、李霞。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2.针对“脱贫攻坚信息不精准。如,72017年开展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户))误数据核准工作,存在姓名错误888人,身份证号码错误7137人,重复录入人口99人;;久安村村民伍某某户家庭人口信息和致贫原因不精准”问题。根据《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松党发[2018]3号)、《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扶贫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扶领[2018]15号)等文件精神,对照产业发展“八要素”标准,根据贫困村、贫困户资源、劳力、技能和市场等资源要素,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合理选择产业,加大对贫困群众产业培训力度,强化基层党支部带头和服务发展能力,抓实产销对接和利益联结,做到扶贫产业切合市场需求、符合产地实际、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农民增收、群众满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多种模式,探索以产业为平台,将自然资源、农户自有资源以及各类扶贫资金资产化,由经济实体以市场化的方式经营,并将收益落实到每个贫困农户,特别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长期收益,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调动贫困群众参与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精扶办、各村。

责任人:麻建松、杨昌权、杨帆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3.针对“谋划扶贫产业思路不清,措施不多,成效不明显。如,62016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共2822.42万元,采取入股县“利丰专业合作社”实行保底分红,未能结合镇情村情发展实体产业”问题。举一反三,逐安置区、逐搬迁户核实就业落实情况,对尚未稳定就业的,要采取有效施帮助实现稳定就业,切实提高搬迁就业保障水平,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一人实现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镇精扶办责任人:任明洪、杨昌权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4.针对“‘五改一化一维’推进不力。如,72017年出列的冷水溪村“五改一化一维”截止82018年年66月未完工;;下马岩、久安村82018年“五改一化一维”项目截止82018年年66月还未及时全面启动”问题。围绕《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方案》要求,举一反三,对各安置区具有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接受培训情况进行核查,对未实现稳定就业且未接受过培训的搬迁劳动力,根据就业导向和就业意愿,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力求培训实效。

责任单位:镇村规站责任人:姚坤。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二))围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重视”抓整改。

5.。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42014,年以来,党委未明确专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未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细化分解”问题。积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申请情况进行查缺补漏,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及时兑现资助资金。仔细比对“教育云”与“扶贫云”数据,认真核实农村困难家庭子女2017年秋季学期以来就学真实情况,对应享受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而未享受的,立即开展兑现落实工作,确保在2018年底前全部兑现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动态管理、监督检查和政策宣传,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漏一人。2018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并长期坚持。

要求,因才选派能吃苦耐劳、适应农村工作和生活环境、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驻村干部,落实“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的调整任用,必须实行县乡两级党委书记‘双签字’制度”,严格帮扶纪律约束和监督考核,加大对选派干部的培训和指导,每年至少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轮训2次以上,让驻村干部真蹲实驻、真帮真扶、帮出实效。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责任人:罗彬俊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三))围绕“党委领导核心发挥不够好”抓整改。

7.针对““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好。如,个别党委班子成员,涉嫌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被县纪委立案审查”问题。按照问题要从快处理、追责无论级别的原则,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和督查、审计、巡视及其他专项检查结果运用,强化对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追责问责,严格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8.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如,62016年年8月月10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对杨某某和唐某某党纪处分建议时,党委书记首先发言定调”问题。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的调度分析和督促检查,按每月不少于20%项目的比例,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项目,了解掌握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效果情况及动态,2018年12月10日前实现全覆盖并长期坚持。发现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制定具体方案,纳入台账管理,定期调度、限时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在全县范围通报并追责问责,形成脱贫攻坚“人人有责”的大扶贫格局。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9.针对“领导脱贫攻坚不够有力。

2016年实施的罗汉果种植、土鸡养殖项目共金投入产业发展资金8144.58万元,未产生效益7;2017年全市乡镇脱贫攻坚年度考核排名靠后;82018年规划发展精品水果01000亩,仅完成0300亩”问题。以全县2018年第四季度脱贫攻坚审计为契机,委托第三方审计部门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审计和稽查,强化扶贫考核,督促各村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各村将更多的精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脱贫攻坚中,坚决防止“搞花架子”“造盆景”。2018年12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四))围绕“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整改。

10.针对“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力度不够。莲塘、蚂蟥冲、白岩塘等88个村未修建村级活动场所,有的租用民房,有的已成危房”问题。坚持以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系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为基准,强化“扶贫云”“国土云”“公安云”“教育云”等数据资源的融合比对,常态化加强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加强行业系统管理,严查“数字脱贫”工作隐患,对各地上报数及统计数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数出多门”“数出无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数据造假问题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巡察、民生监督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对扶贫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密集通报查处,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贵追责,形成强大震慑,确保干部扶真贫、真扶贫。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五))围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抓整改。

12.针对“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镇联办完小、平头中学支部72017年未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活动”问题。全面清理各部门各村设置的填表和检查名目,按照工作必需、精减高效的原则,取消不必要的填表和检查事项,统一规范和保留填表和检查事项,同时加强信息数据交换,强化“扶贫云”应用,实行数据采集“一步到位”,切实减少基层重复填表报数。督促各地严禁层层增加指标和填报频次,严禁各种搭车检查调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于2018年9月10日前整改完毕,切实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参观、狠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坚决杜绝各种搭车检查参观。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14.针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全镇222个支部党费均未按月收缴;;某石岘村党员杨某某72017年未缴纳党费。”问题。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雁过拔毛、虚报冒领等腐败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频次和范围,发挥民生特派监督员作用,强化核查督办,强化执纪监督,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

据贫困村、贫困户资源、劳力、技能和市场等资源要素,发挥市场主体对市场和产业敏感的优势作用,强化项目实施前的可行性研究,做足做实做优扶贫项目储备,确保扶贫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强化扶贫项目库管理,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抽查检查,提高扶贫项目实效性。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16.针对“党员发展不严肃、不严谨,如,预备党员杨某、杨某和田某某,其转正时间为72017年年212月,截止2018年年66月还未研究审批;82018年年22月月212日,镇党委会研究预备党员高某某转正事项,某非党班子成员发表表决意见;;枫香坪村党支部对发展时间不足11年的预备党员王某某、唐某提前研究转正;少数党支部长期不发展党员。如,平头司村支部、卫生支部、中学支部33年未发展党员”问题。全面开展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整治,明确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整改,该收回的资金及时收回;将扶贫资金闲置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审计和清查过程查实的资金闲置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性质严重的,提出问责意见,纳入约谈内容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问题严重、屡查屡犯、整改不力的,作为重要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对涉及扶贫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七)围绕“队伍建设薄弱”抓整改17.针对“个别支部存在党员年龄老化,“双带”能力不强。如,蚂蟥冲村212名党员平均年龄565.5岁;;平头司村34名党员平均年龄262岁;部分村干部工作不在状态。如,2018年44月下马岩村村主任刘某某在开展巡河工作中,敷衍搪塞,弄虚作假;;兴隆塘村党支部书记田某对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个别村级班子不健全,软弱涣散。如,岑洞坝村无村主任,班子无凝聚力、战斗力,82018年年55月717日召开项目编报会,应到121人,实到88人”问题。根据省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防控风险的通知》要求,对2015年以来发放的“特惠贷”进行全面模底,严格规范“户贷企用”行为,进一步完善农户、企业、银行之间的协议或合同,明确还款责任义务,禁止和纠正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打包投入政府融资平台集中使用,切实防范和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对检查督查发现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责任单位: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八)围绕“选人用人不严肃、不规范”抓整改18.针对“72017年前,在股级干部任免中,未制定动议方案,未通过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等程序;;镇党委在决定任用综合办副主任职务时,未对职位编制进行报批,直接任用33名副主任”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紧扣脱贫任务目标,坚持以有利于贫困村发展、有利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便捷、有利于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根本目的,以不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为前提,全面排查清理“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等级,停建、缓建不必要的通组公路,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防止人为拔高建设标准、吊高群众胃口问题。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镇精扶办、各村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九))围绕“主体责任不落实”抓整改。

单位,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漏评、错评和错退专项治理,逐户宣传贫困识别、退出标准及程序,并组成工作小组全面摸底调查。同时组织召开院坝会、群众会宣传扶贫政策,通报建档立卡户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并抓好常态化管理,切实减少漏评、错评和错退,实现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退尽退。2018年12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多种模式,探索以产业为平台,将自然资源、农户自有资源以及各类扶贫资金资产化,由经济实体以市场化的方式经营,并将收益落实到每个贫困农户,特别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长期收益,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调动贫困群众参与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21.针对“镇党委对不认真、不负责的干部查处不力,问责不到位。72017年第一季度专项监察,发现冷水溪村财政供养人员、供销社退休职工杨某某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31.23万元,未追究镇村相关责任人责任,违规资金未进行处理”问题。举一反三,逐安置区、逐搬迁户核实就业落实情况,对尚未稳定就业的,要采取有效施帮助实现稳定就业,切实提高搬迁就业保障水平,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一人实现稳定就业。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纪委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十))围绕“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抓整改。

22.针对“执纪审查宽松软。72017年年212月,在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石岘村支部书记谢某某贪污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等问题线索过程中,对剩余41.14万元补偿款未作出处理;;枫香坪村“四有人员”享受低保,镇纪委查实后,对农户违规金获得低保金10.61万元未作出处理意见”问题。围绕《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方案》要求,举一反三,对各安置区具有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接受培训情况进行核查,对未实现稳定就业且未接受过培训的搬迁劳动力,根据就业导向和就业意愿,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力求培训实效。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和政策宣传,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漏一人。2018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24.针对“再监督再检查不到位。62016年以来,全镇扶贫项目均未建立项目廉政档案,镇纪委未对项目实行再监督再检查”问题。针对农村工作特性和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因才选派能吃苦耐劳、适应农村工作和生活环境、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驻村干部,落实“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的调整任用,必须实行县乡两级党委书记‘双签字’制度”,严格帮扶纪律约束和监督考核,加大对选派干部的培训和指导,每年至少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轮训2次以上,让驻村干部真蹲实驻、真帮真扶、帮出实效。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镇纪委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十一))围绕“纠正‘四风问题’不到位”抓整改。

题。按照问题要从快处理、追责无论级别的原则,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和督查、审计、巡视及其他专项检查结果运用,强化对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追责问责,严格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26.针对“党委主要领导深入村组调研指导工作不够,扶贫产业重计划轻落实。

2017年西溪村规划发展珍珠花生产业216亩,由于农户计划种植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相差较大,造成种子浪费,未产生经济效益;2017年深度贫困村久安了村申报了010万元的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因督促指导不力项目未实施,资金被县扶贫办收回”问题。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的调度分析和督促检查,按每月不少于20%项目的比例,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项目,了解掌握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效果情况及动态,2018年12月10日前实现全覆盖并长期坚持。发现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制定具体方案,纳入台账管理,定期调度、限时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在全县范围通报并追责问责,形成脱贫攻坚“人人有责”的大扶贫格局。

责任单位:。

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27.针对“存在奢靡之风。62016年年55月,购单价81048元的茶叶22斤,用于办公5;2015年年010月镇矿检站购价值0.28万元跑步机11台”问题。以全县2018年第四季度脱贫攻坚审计为契机,委托第三方审计部门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审计和稽查,强化扶贫考核,督促各村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各村将更多的精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脱贫攻坚中,坚决防止“搞花架子”“造盆景”。2018年12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十二))。

围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抓整改。

28.、针对“公务接待、。

计数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数出多门”“数出无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数据造假问题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责任单位:镇综合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29.针对干部“出差报销审核不严。52015年年55月,桂某某违规报销住宿费0700元5;2015年年33月,报销县审计局到平头镇开展工作租车费10.1万元”的问题。强化巡视巡察、民生监督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对扶贫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密集通报查处,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贵追责,形成强大震慑,确保干部扶真贫、真扶贫。

责任单位:镇综合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十三))围绕“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抓整改。

30.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缓慢。

头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8938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仅完成604人;;全镇旧房拆除任务共2182户,截止82018年年66月仅完成53户”问题。全面清理各部门各村设置的填表和检查名目,按照工作必需、精减高效的原则,取消不必要的填表和检查事项,统一规范和保留填表和检查事项,同时加强信息数据交换,强化“扶贫云”应用,实行数据采集“一步到位”,切实减少基层重复填表报数。督促各地严禁层层增加指标和填报频次,严禁各种搭车检查调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责任单位:镇村规站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31.针对“部分项目推进不力。62016年年88月开始建设岑字村、金龙村生猪养殖项目,截止82018年年66月还未实施生猪养殖,未发挥效益;;莲塘村51226.45万元的地质灾害暨棚户区改造项目,合同要求从22012年年212月开始建设,32013年77月完工,但截止82018年年66月工程还未完工,但已停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于2018年9月10日前整改完毕,切实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参观、狠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坚决杜绝各种搭车检查参观。

责任单位: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32.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力,部分群众环保意识差。如,场位于松江河上游的莲塘村境内河段建有养鸭场11个,对河流造成了污染,群众反映较大;2018年春节后,群众在铜仁微生活微信公众号上反映平头镇垃圾问题,巡察组进驻后,垃圾问题还未得到有效治理;少数干部涉嫌违规违纪”问题。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雁过拔毛、虚报冒领等腐败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频次和范围,发挥民生特派监督员作用,强化核查督办,强化执纪监督,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

化项目实施前的可行性研究,做足做实做优扶贫项目储备,确保扶贫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强化扶贫项目库管理,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抽查检查,提高扶贫项目实效性。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分局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34.村针对“兑现退耕还林补助不及时。白岩塘村2014年以来退耕还林资金未兑现给群众;擅自改变“一事一议”资金用途。如,72017年年66月,镇党委会决定,将6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下马岩村沟里组通组路硬金化资金757万元调整到平头司村,用于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道路硬化”问题。全面开展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整治,明确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整改,该收回的资金及时收回;将扶贫资金闲置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审计和清查过程查实的资金闲置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性质严重的,提出问责意见,纳入约谈内容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问题严重、屡查屡犯、整改不力的,作为重要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扶贫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十五)围绕“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不到位”抓整改35.,针对“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如,72017年年212月,用现金支付政府工作人员罗某某45.51万元用于贫困户分红;不及时报账归还公款。截止82018年年44月底,单位或个人借款达85958万元其中国家公职人员借款645.96万元。未严格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报销制度。52015年年22月,在支付安某某、代某某、秦某等办公费用时,分别由书记、乡长、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报销;截留国有资产处置收入。62016年年11金月,将畜牧站办公楼出让给平头镇邮政分局,出让资金18万元未上缴国库”问题。根据省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防控风险的通知》要求,对2015年以来发放的“特惠贷”进行全面模底,严格规范“户贷企用”行为,进一步完善农户、企业、银行之间的协议或合同,明确还款责任义务,禁止和纠正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打包投入政府融资平台集中使用,切实防范和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对检查督查发现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十六)围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抓整改36.针对“康政风险防控不全面。镇党委挂职副书记麻某某、副镇长李某、挂职科技扶贫副镇长杨某未查找廉政风险点,未制作廉政风险监督卡;财政财务未分开。62016年年99月以来,未明确专人分管财政工作,镇财政、财务由镇组织委员李某某签字支用;落实村财镇管不力。未按规定认真执行村财镇管制度,导致全镇村级财务和村集体经济处于监督失控状态;未严格实行“零户统管”制度。如,52015年年22月至至62016年年99月,镇财政拨付矿检站419.84万元工作经费,未到镇财政报账,出现公款私存和使用自制支出原始凭证作支。”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紧扣脱贫任务目标,坚持以有利于贫困村发展、有利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便捷、有利于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根本目的,以不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为前提,全面排查清理“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等级,停建、缓建不必要的通组公路,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防止人为拔高建设标准、吊高群众胃口问题。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37.针对“报账手续不完善。52015年年55月,支付平头司村村88、、99组道路建设款515万元,无施工合同和发票报账;2016年年1月,支付田某某危改工程款474.4万元,用政府的完成情况说明代替验收报告,发票只有财政分局局长签字;2017年年11月,支付镇政府大楼亮化和立面改造费用35.9万元,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未附工程验收报告。六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如,52015年年99月,政府采购空调、饮水机1.24万元,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52015年22月,支付政府办公用茶30.53万元,无使用清单6;2016年年88铺月,政府采购办公桌椅、文件柜及公租房床铺31.33万元,无采购清单和合同”问题。对规划内的所有建设项目财务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合理确定高速公路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有效化解政府债务。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减轻政府出资压力。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综合办、镇财政分局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三、整改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迅速组织有关责任人细化整改任务,安排部署到位。各村、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整改工作专班,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逐一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转变作风,压实责任。大力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执行《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和《铜仁市脱贫攻坚问责六种情形》,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导向。整改专班对全镇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负总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支书是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在精准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要严格时序进度和整改质量,原则上每半月调度一次各级各部门整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要强化定期督导,加强对各村、各部门整改过程和结果的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需要追责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各乡村、镇各有关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对整改不重视、整改进度缓慢、整改不到位的坚决通报,对整改工作弄虚作假、走过场的严肃问责。

农民讲习所”、新闻媒体、先进典型宣讲等多种渠道,树立“比学赶超”脱贫良好氛围。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项目、不孝亲敬老等恶劣行为,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惩戒,坚决打击歪风邪气,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此页无正文)。

2018年10月22日印发共印45份。

乡镇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十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四最”商务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商务领域办事不畅、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务营商环境,为九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成立市商务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组      长:黄。

副  组  长:。

各科室科长、贸促会秘书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江同志兼任。

1.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在商务领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和《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渠道对外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外商投资法》及配套细则等有关政策,取消外资领域的商务部门审批备案,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做到市场开放。二是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通知至各县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放宽投资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对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及时更新相关的办事指南,提供办理事项二维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李晓、邹余礼。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2.提升交通物流水平。全面落实物流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20xx年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支持方向、重点、标准和申报程序、办理时限等。(责任领导:饶官良。责任科室:物流电商发展科)。

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大力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20xx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直有关单位补贴性培训计划,组织城区骨干家政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在20xx年11月底之前完成200人次市本级培训目标。(责任领导:朱轶。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对商务干部强化教育引导,执纪监督。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与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讲与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省、自律、自警、自励,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领域、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行为的排查;依法依纪依规对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执行政策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机制,强化服务。根据已出台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商务系统负责人与企业代表组织、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每季度定期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在制定商务系统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驻巡商会及相关企业家意见。(责任领导:朱轶、杨东。责任科室:国内投资合作管理科、机关党委)。

5.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一是梳理、归集20xx年来商务系统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二是在下半年开展一次20xx年招商引资承诺政策兑现活动,要求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必须在年内完成兑现工作。(责任领导:朱轶、王后强、饶官良、杨东。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法规科、物流电商发展科、外贸外经管理科)。

1.动员宣传。20xx年6月25日前局机关完成宣传动员,召开全局“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本方案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2.查摆问题。动员宣传后至6月30日,各责任科室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各责任科室查摆的问题于7月31日前交法规科汇总。

3.集中整改。6月底至10月底,各责任科室结合上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未查摆出问题的,整改阶段结束后,责任科室应针对任务分工,书面说明任务落实情况并交法规科。

4.总结提升。整改阶段结束后,各责任科室应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并交法规科,法规科将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和考评材料。

1.各科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科长或科室负责人需亲自谋划推动并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各责任科室应对照任务分工计划抓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要将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确实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

3.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是绩效工资的重要考评依据,相关工作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各责任科室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交相关考评或督查文字材料,确保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优秀成绩。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十一

按照盟委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和市委政府关于着力破解营商环境优化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局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优势,以“提高工作效率、提供高效服务”为目标,全面深化改革,通过服务流程再造、缩短办事时限、创新服务等方式,为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广大群众办事,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针对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要,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企业开设了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式”办理。认真梳理了登记流程,取消了兜底条款涉及的要件,简化了信息系统已有的重复要件。不动产登记业务(首次登记、批量业务除外)的办结时限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受理后1到3个工作日。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保障了企业财产权。

(二)提高项目用地审批效率,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制定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制作了《乌兰浩特市国土局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审批材料填写模板》等。着力推动由重审批向重服务重监管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和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的用地服务机制。积极开展项目用地的政策咨询、告知、协调、督办等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临时用地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等审核,设施农用地审核和备案,改变土地用途审核、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审批登记等事项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结时限均有大幅度压缩,为企业和项目的后续进程赢得了时间。二是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全域旅游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

(三)筹备建设“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网络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网办通”。

筹备建立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外网,即“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有效链接,探索百姓网上咨询、网上登记申请、预审查、预约服务等模式,从而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当面查验、领取证书”的线上登记运行方式,实实在在实现“只让百姓跑一次”。

(四)积极与兴安盟不动产登记局对接,进一步加快数据资源共享。

按照数据平台建设要求,积极配合兴安盟不动产登记局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预计在9月底前完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二期建设。

(五)多举措简化办事环节,逐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透明度。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上积极开展权利清单、行政监管执法和权利运行等相关信息共计8大类,214个小项。涵盖了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告知单等信息,方便群众和企业事前查询。推行“马上办”、“一次办”,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通过流程再造,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路数次。特别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今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调整优化窗口布局,合并业务环节,实现了房产、税务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具体流程为:不动产部门工作人员收取并审查材料;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出具房屋信息相关证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核对住房信息后核税、收税;不动产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录入系统。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

(六)依法依规清查梳理,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

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全市各类证明事项的通知》(乌审改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对依申请行政权力、办理业务和提供服务时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各类证明进行梳理,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来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部门实时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需重复提交。经梳理,我局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20项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材料的事项,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的证明材料。

(七)认真清理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

严格按照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委规章要求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其余一律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经梳理,我局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15项需要行政相对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者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的事项,已形成《行政权力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市审改办审核。

(八)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制定了工作方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责任,提出抽查对象名录,涵盖全部监管对象。检查时采取摇号、专业对口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选派,真正做到随机、留痕、可追溯。合理确定双随机检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检查工作力度,又防止过多干扰被检查对象。并将抽查名录、抽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年初以来,随机抽查矿山企业1家、测绘单位1家,用地企业2家,抽查比例为10%,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九)为企业开设绿色通道,提供跟踪服务。

对重点项目和企业、个人的急办项目,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部分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特别是抵押登记,采取即收即办。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当场办结。用地预审、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地出让等手续均有专人盯办。年初以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万佳阳光佳苑二小区、众益房地产名都家居项目、欧蓓莎置业房地产项目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辛源食品有限公司、森辉印务有限公司、蒙佳公司等生产企业办理了建设项目首次登记和抵押贷款登记。

(十)主动作为,每年解决一项便民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

对于同一地块政府未完成全部征拆,开发企业办理已建设完工的楼房首次登记的问题,采取将一块地上政府未征拆和开发企业建楼区分开,建楼地块予以登记,便于已建楼房住户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一)强化落实责任,形成联动格局。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二是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既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各职能部门高度配合、协调畅通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服务本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论、业务培训及优化营商环境教育。通过召开局务会、专题会议传达市委政府和盟国土资源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并就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通过机关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宣传,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了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大力践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举措,正行风、改作风,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现和查处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年初以来,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多次组织明察暗访,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公济私、推诿扯皮、态度冷漠、语言生硬”、“为政不廉、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全面查处。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十二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钦政通〔20xx〕37号)的要求,为确保我局负责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任务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以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为总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解决对商贸企业实际困难、问题,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公平、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商贸业经济增量提质、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商贸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

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满意度排到全区前列,推动我市商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研究起草我市促进进出口贸易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等新的政策措施;梳理并协调解决我市商贸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20xx年全市外贸进出口增长13%左右,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

(一)调查摸底。组织开展我市商贸企业情况调查,召开有关工作部署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掌握我市商贸业总体发展现状,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剖析问题和原因,形成调研报告。(完成时限:20xx年4月中旬)。

(二)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总体方案和专项工作方案。根据钦州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要求,制定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方案和服务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时限:20xx年5月中旬)。

(三)梳理问题,精心服务,跟踪帮办。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落实责任,限时落实解决,对需综合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相关专项工作组解决。

(四)总结汇报。对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服务业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汇报材料,报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提高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进一步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意识。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我局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的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订帮扶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企业沟通联系制度。定期沟通联系企业,责任领导和科室每个月需走访或电话联系对应企业1次以上,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进行帮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专责小组、各科室需按要求将服务工作实施推进情况、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服务活动中的好措施、新成效、新亮点等报送信息组,信息组整理后上报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十三

随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为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区纪委监委围绕集宁区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中普遍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集宁区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办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重点围绕《集宁区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工作作风、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便利化改革4个方面30个问题,对审批、执法、公共服务、廉政等方面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开展深入自查自纠。

(一)问题查纠。自查自纠工作从2021年5月开始至10月结束,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所承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整改落实。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保证自查问题梳理全面、准确。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项工作、完善一批制度,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三)监督检查。由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派驻单位和联系部门的自查自纠日常监督工作;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对联系部门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和明察暗访;由5个专项督查组重点对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严查走过场、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总结提高。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门、单位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在11月中旬向区纪委监委上报工作报告,区纪委监委汇总整体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尽责,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查摆发现问题,发挥“探头”作用。乡、镇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抓紧抓实自查自纠监督工作。对及时主动自查自纠自改的,给予容错纠偏机会,对督查中被动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查处问题不查处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畅通举报渠道,做好线索处置。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十四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5.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

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

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十五

(一)观念的问题。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核心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为了转变“官本位、权本位、我本位”的思想观念,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初心,提出了“贴心代办”理念,树立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我们都是老百姓的勤务员的思想,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政府形象,强力推进“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店小二”式服务。

(二)体制的问题。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大的系统性工程,从上级来看,由发改部门牵头考核,同时涉及市政府职能办、市政府审改办、行政审批服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目前,推行的各项改革单兵突进,存在碎片化问题。辽宁省的做法是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局,出台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我们学习借鉴辽宁省的做法,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建议持之以恒的抓好“一次办好”改革。“一次办好”改革,用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去年一年改革,效果初显。建议省委、省政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一次办好”改革,不断进行“版本升级”,真正创出品牌,推动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助推实际问题解决。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探索,比如设立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抓全市营商环境软硬环境的建设。具体来说,企业准入和服务群众方面由便民服务局负责,现有企业的服务方面由营商环境建设局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硬环境建设由发改局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已初步破题,建议上级给予指导帮助,我们进行试点探索,待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后,全面推开。

(三)建议以点带面实施县域集成改革。将改革重心从单兵突进转向行政管理体制、经济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开发开放体制、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社会事业体制等领域改革协同并进,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基层治理、社会救助、生活服务体系等县域治理体系,软硬环境一起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十六

  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14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20〕14号),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465.39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2880.59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19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11类67个申报项目,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湘潭争取资金总计566.1万元(其中,专项资助资金251.1万元;市本级专项立项19个,205万元;省本级专项项目2个,资金110万元),超额完成450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7740万元。今年来,全市共有11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意向金共计8540万元,质押专利133件。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湖南内容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长沙知识产权局、株洲市场监管局签订《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719户、变更登记2056户、注销登记56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3天缩短了0.5天。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基本已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5个工作日、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2020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693户,其中企业31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6户,个体工商户7315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1582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40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1342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98笔,其中股权冻结56笔、股权冻结续行9笔、股权冻结解冻30笔、股东变更3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110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湘潭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2月12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11月20日起在万达美食旅游项目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4户,延后现场检查的21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填补了我省医用防护服生产的空白。该公司生产的防护服迅即交付我省援鄂医疗队,为疫情防控作出了“湘潭贡献”,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9239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79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19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183412户。48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0个,共录入执法人员1094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4437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潭政办发〔2020〕1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11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1833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7条,3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3200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立案查处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查办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1135人次,走访经营户861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968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湘潭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娱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10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7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一)企业开办方面。

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工作。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建企业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税务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证电子营业执照仍存在困难。

2.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设置“企业开办功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进驻政务大厅,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3.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公章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场行为,并且全市各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实现。2019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6665家,如政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开支达2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首次刻制印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4.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设的两个不同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开发、调试权限。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

1.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

2.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交电子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便民原则没有全方位体现。

3.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程网办。

4.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评估并预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所证明,而我省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规定,“第六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

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也不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2.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

3.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企信息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常开展。

4.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直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5.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因检查方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从。多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繁杂,也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

6.“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则,但具体如何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级被追责问责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于形式。

(四)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1.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仍不健全。虽多次强调和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个别地方仍重视不够,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强,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仍未建立工作机制,未及时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2.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竞争执法专业性很强,熟悉业务的办案人员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与新形势、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稳定队伍,充实新生力量。

(五)执法办案方面。

1、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原有执法队伍老同志多、年轻人少,骨干人数少,工作人手不足,导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

3、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但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主要还是以处罚的手段来教育当事人。

4、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认为执法主要职责是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严格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思考不多。如个别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这些设备是企业正常生产必用的,一旦封存,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封存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法律上要求封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是履行法定职责、封存隐患设备为主。

5、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市场安全形势依然复杂。

6.对执法办案的保障有待加强。办案手段缺失,执法装备不全,办案风险越来越高。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台、摄像机4台、照相机6台,与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数量不足,办案场所配备不齐等问题,需投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音像记录等设备。

1.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开展以文件抽查为主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保障各类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

2.继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议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板块建设。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缩减办理环节。建议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印章刻制单位、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等进驻有条件的政务中心办公,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集中办理,三个窗口相邻办公,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窗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立登记办件比例。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5.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或申请人办事。

6.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精简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工作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公开承诺”“先证后查”。

7.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由牵头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强协调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省级部门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实现各部门省级业务平台与协同监管平台数据的对接和互通;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定期召开双随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议和责任部门协调会议,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对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江苏等双随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和交流,对照不足,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纵深开展。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对失信和被行政处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四是明晰免责和问责情形,启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种具体情形和责任。会同优化办、督查室等部门,进一步对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推进不力,经督查仍不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对依照信用信息(包含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信用信息)确认为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不依法依职责实施联合惩戒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8.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确保各项减负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组织以及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搭车收费、转嫁成本、巧立名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转供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加价行为,确保一般工商业用户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9.围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教育、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营造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10.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起草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

11.强化联动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要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大抽检范围、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的督查指导,落实属地管辖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2.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职工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17篇)篇十七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强化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扎实推进以评促改,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特制定本总体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强化改革创新,制定实施针对性整改措施,扎实推进以评促改,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攻坚,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一)开展整改行动。印发实施《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整改专项方案》(附后),督促指导各地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聚焦营商环境弱项指标、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甄别问题原因,对标前沿水平,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及时限,尽快补齐各地突出短板。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二)组织专项培训。围绕提升营商环境评价的重点指标水平,协调评价组及相关领域专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分指标专题培训,增强各地各部门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能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一轮培训。

    (三)开展重点领域攻坚。印发实施《省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附后),持续深化研究,强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举措,推动尽快出台16个专项方案、打造河南政策升级版。建立完善省领导分包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省领导分包牵头推进,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各领域快速提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四)强化新闻宣传。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   (附后),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宣传中央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先进经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适时筹备召开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企业家座谈会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强化关键问题的溯源解决,对下一步要抓好的工作再明确再部署,推动全省党员干部理念再深化、标准再提高、作风再转变,凝聚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11月下旬。

    。

    (一)压实工作责任。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明确整改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时限和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实行台账管理,并按时将整改方案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协调联动。指标牵头单位是各指标优化的统筹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涉及职责范围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堵塞漏洞。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对本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动态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已解决的及时销号,将新问题及时纳入整改范围,定期听取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各指标牵头省直部门要对各自领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难题进行分析研究,定期向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例会汇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在年底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工作专班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本地区、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改革要求、政策措施,宣传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的情况及工作成就、亮点,并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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