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劳务施工合同篇一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包(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就郓城县杨庄集阳光小区二期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和内容
四、工程价格
甲方注明甩项工程内容以外的图纸内的全部工程量,其清包工工程价格为:____________元/m2。(不含税)
五、工程暂做价
建筑面积暂按____________平方计算,暂定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以实际竣工建筑面积决算为准。
六、按现行山东省预算编制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七、进度款的拨付
1、一层主体楼面砼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_____%。
2、三层主体楼面砼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_____%。
3、阁楼瓦瓦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_____%。
4、内外装饰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_____%。
5、地暖盘管等垫层完成后付总价款的_____%。
6、竣工验收3个月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7、工程款的拨付必须由甲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签字确认后执行。
八、工期
1、总工期为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每超期一天罚款1000元。
九、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依据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质量检验标准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十、乙方(项目部)责任和义务
1、隐蔽工程需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下道工序,否则甲方(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开启重验,所有损失乙方承担。
2、分项工程完工后,甲方和监理人员验收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时,乙方应及时返工,直至质量合格止;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建筑材料的接收、验收、保管、签订。
4、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项目经理及所有施工操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月附考勤表。
十一、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
1、安全考核指标:本项目的伤亡事故率为“零”。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不得随意大小便,做到文明施工,不得私自拿工地材料等,如有发现将给予该价格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乙方必须遵守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及郓城县住建局有关规定,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所有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在工地外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如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所发生的费用不论法律判决结果如何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如乙方承担的费用不够时,从剩余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其他事项
1、乙方应保证工人工资及时给付,甲方在正常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付款的情况下,如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工程停工的,甲方将根据情况向乙方收取1—5万元罚款,并将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在乙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甲方不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2、每期支付进度款时乙方必须持各工种考勤表和工资表(按上手印签字)交给甲方。
十三、合同有效
1、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合同签订地属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年 月 日
劳务施工合同篇二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劳务施工合同篇三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签订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第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渡头塘派出所竹山点公租房食堂
2、工程地点:竹山村
3、结构类型:砖混
4、承包范围:派出所食堂
5、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包铁丝、包钉子,每平方米( )元。
第二、工期
1、开工日期:自签订合同第二天开始
2、竣工日期:20_年5月22日
3、在施工过程中,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代表应当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
(3)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后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第三、质量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各项交底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验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3、如经甲方检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认真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须保证生产安全。
第四、工程结算与价款支付
1、价格支付方式:每月支付进度款,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价格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2、结算方式:按基础面积结算。
第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做出最终裁定。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劳务施工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议,甲方将奉巫路a10标项目工程中的桥梁上部构造(20、30、50米“t”梁预制工作)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作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奉巫路a10标的上部构造“t”梁的预制。
二、工程地点:奉巫路a10标项目预制梁场。
三、工程承包范围与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
奉巫路a10标“t”梁预制工程(梁数量为:20米的235片、30米的185片、50米的60片)。
2、“t”梁预制施工工作内容:采用全劳务及施工小型机具、辅料包干的承包方式,即主材和主要机具设备由甲方提供,其余均为乙方负责。承包内容主要包括:
(1)、所有施工和结构用材、设备的收方、领用和转运,机具的安拆及保养。
(2)、钢筋:除锈、制作、堆码、支垫遮盖、转运、焊接、绑扎及安装、定位等相关工作。(含耗材、小五金、焊条、扎丝、钢筋连接等相关辅材)
(3)、预应力束:钢绞线下料、制作、堆码、支垫遮盖;一期及二期束预应力管道的下料、连接、安装、定位、衬芯、清孔;一期预应力束封锚;处理一期及二期束管道堵塞等相关工作。二次张拉的穿索。
(4)、模板:试拼、除锈、打磨、清洗、涂脱模剂、安装(含附着式振捣器的安装)、支撑、校正、拆模、维修、堆码等相关工作。(含模板的小型维修、改用、模板油、双面胶、黄胶带等相关耗材。)
(5)、砼:后场配、运、上料、拌和、运输、砼吊运、入模、振捣、养护、凿毛、修饰;施工机具、设备的清洗、保养等相关工作。
(6)、预埋件及孔道的制作、安装;封端头、将梁移至纵移平车或存梁座上。
(7)、开龙门吊的司机吊装,砼运输用的设备等小型机具保养、维修及辅助材料由乙方提供。
(8)、场内排水、场地清理。
(9)、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布置、维护。
(10)、现场的值班守卫。
(11)、建优良的工程,树立好整体形象。
(12)、食宿自行解决。生活用住宿、水、电由甲方承担。
四、劳务承包单价:
1、预制20米“t”梁综合单价:2500元/片(不分中边梁);
2、预制30米“t”梁综合单价:4500元/片(不分中边梁);
3、预制50米“t”梁综合单价:6000元/片(不分中边梁);
4、主要材料定额损耗:钢筋损耗控制在1%以内,砼的损耗控制在3%以内;
5、施工辅料、小机费,小型机具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及人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该单价为“t”梁预制综合单价(不区分中梁、边梁),包含乙方管理费、劳动保护用品费、施工工具费、进出场费、劳务费(包括社保等所有保险费)、设备维修保养费(其中拌和机、钢筋制作设备、模板、维修)、材料设备领用转运费、安全费、保险费、个人收入所得税、除施工营业税及附加以外的其它税(费)、利润以及甲方与项目部所签订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五、劳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岁以上,40岁以下的男工。
2、身体健康(以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体检证明为依据)。
3、能胜任本合同工程体力劳动。
4、技工应具有国家统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5、劳务人员的简况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技术状况、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乡以上劳动部门签发的外出务工许可证)。
六、施工工期安排:
2、由于乙方的施工原因如工期滞后,出现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将对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总工期据实顺延。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技术规程的要求操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及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__),和国家现行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合同条款等的要求。为了达到验收标准及确保工程质量优良,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由于因乙方野蛮施工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对工程可以不予验收,并有权责令乙方返工。返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直至达到优良的工程质量标准。
3、如因乙方施工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包括梁片的报废)。
八、工程的计量及支付:
按工程的进度计量,比例进行支付。
九、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指导乙方的进度、质量,并对安全及文明施工并给予大力的支持。
2、负责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生产宏观调控等各项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项目部、设计、监理及当地社会关系,为乙方的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负责对乙方每月完成的合格工程给予按时计量、支付。
5、负责安排合格的施工技术人员对乙方的施工给予技术指导。
6、负责工程测量定位及梁体就位的复测,提供施工场地及进场便道。
7、负责向乙方提供桥梁上部施工图纸、架设测量资料、及相关的施工技术规程等有关的技术资料各一套,并组织对乙方技术交底和与工程施工相关事宜的交底。
8、如乙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和进度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内容或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拒付所存留的所有金额。
9、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10、对乙方违法乱纪扰乱施工秩序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退场,并给予罚款。
11、甲方有义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道工序进行验收、检查。对乙方已经完成的合格工程甲方有责任及义务在完工后的一个月内组织甲乙双方进行交工验收。
1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设备的吊车吊装费,以及搅拌场后仓上沙、石等材料的装载机费用。
13、甲方负责预制场内主电缆及主配电箱,乙方负责临时用电线路安装、照明、施工使用。
乙方责任:
1、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质检工程师的检查、验收。服从甲方代表现场指挥调度及生产安排。
2、根据本施工协议第三条所列的工作内容,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按期、高效、优质、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所属工作的顺利完成。
3、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协议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乙方应同时承担。
4、必须指派管理人员负责乙方劳务人员的调动、管理和协调,协助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乙方负责人离开工地须向甲方请假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并保证每月在工地现场 25天以上,由甲方考勤,上述人员如达不到规定天数,则每离开一天按 500 元从乙方当月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乙方劳务人员应配备日常生活用品。乙方负责承包组内所有民工的生活、住房、劳保用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向劳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成本、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要求劳务人员严守安全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人员或他人人身伤害以及自身或他人财产损失,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由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或因生产需要向甲方借用的工具,须办理手续,用后归还。遗失或损坏,按原价加2.5%的采保费赔偿。
8、正确使用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具、机具设备,节约材料,按材料管理办法领用和退库。若有损坏或浪费发生,当按相关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9、乙方应加强人员管理,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造成治安事件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应负责按时支付承包组内所有人员的工资。
11、协助甲方按文明施工要求管理作业现场,随时保证现场的整洁。
12、乙方应负责废旧材料、不用设备的清场,并按甲方指定的地方进行有序的堆放。
13、乙方不得以本项目的名义私下承担工程或者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有损承包方利益的经济合同。乙方的第三方的任何行为都不能免除乙方对甲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4、按甲方要求,积极配合甲方作好桥梁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的试验、检验工作准备。
15、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环保、治安等各项安全工作。
16、负责各个施工阶段过程中的劳动力的组织按排。
1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善相关设备的检测、标定、安检,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十、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规范tj076-95》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确保施工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配备1-2名安全员,分项工程承包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指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若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或纠正;如有重大不安全隐患,甲方指令乙方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4、如因自然事故,不可抗力或因原因难以明确划分造成的工伤,乙方劳务医疗费用支出,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及事故赔偿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的承担比例为;金额在伍仟元内由乙方全部承担;金额在伍仟元以上(除去伍仟元后)由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劳务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示及标牌在甲方的统一部署及安排下,必须统一、齐全;宣传标语到位。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按双方约定的支付程序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或故意拖延、挪用计量工程款;无限期的延期或一概不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或因甲方自身的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等,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对违约行为承担其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乙方所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工期顺延。
乙方违约: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予以处罚。
1、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不得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若私自进行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对可能出现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2、如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因乙方的因素而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不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如停工整改、任务分割等措施,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同时停止相应部分工程款的支付。由此所可能出现的后果完全由乙方负责。
3、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和劳务工人,保证甲方的施工质量和进度;以及在甲方按时支付了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不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均视为违约。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所做工程量不予办理结算,并赔偿乙方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则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结算付清结束。(关于梁场建设、后场设备的安装建设、临设的搭建、场地的硬化等初步定劳务管理费为50000元以内。)
十四、 合同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完上述条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施工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1#、3#、4#、5#、11#、12#楼施工图的全部工程量。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设计要求。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八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按3#、4#、11#、12#楼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包工包料、每平方米1800元;1#、5#楼按每平方米1800元的45%结算(即每平米810元)。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变更量全部费用贰拾万元整。甲方今后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变更费用。
4.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一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_____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次月15日前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_______%付清。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二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应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六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
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七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