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湿地日活动策划 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总结(精选5篇)

时间:2023-10-03 作者:BW笔侠世界湿地日活动策划 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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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湿地日活动策划篇一

20xx年的12月4日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局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县“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活动,在全县掀起了一阵“12.4”普法宣传活动的热潮。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我局围绕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专题会议,县委中心组、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县共组织300多场学习会议。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等20多个单位在凤山镇闽星广场举办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40多面,提供咨询服务人次500多人,发放宣传纪念品1000多份,印发宪法知识小册子及宣传材料等共计6000多份。法律宣传志愿者组成宣传队伍,对闽星广场周边的商店进行普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宣传人次200多人。

2.出动大型led显示屏法制宣传车在城关和各乡镇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及“法制微电影”进行宣传。

3.与县综治办联合,在全县各超市、商场、店面、出租车等300多家的led视频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标语。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群发“12·4”活动主题宣传标语短信及彩信20多万条。

4.法制宣传的县分管领导林高星副县长在县新闻电视台作了“12·4”活动专题讲话。

5.12月份开展“法制微电影下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其中《法律就在身边》、《回家》等法制微电影,深受群众喜爱。通过活动,大力营造了我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浓厚氛围,推进了“法治罗源”建设进程。

6.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县职业中学、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世界湿地日活动策划篇二

为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文件精神,加大对湿地保护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公众对湿地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20xx年2月2日,由淮滨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淮滨县森林公安局联合举办第十九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围绕今年世界湿地日宣传主题:"湿地,我们的未来"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文件下发后,我们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今年湿地日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形式、活动要求等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计划,为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紧紧围绕湿地宣传"湿地,我们的未来"这一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1、在淮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20余条幅。

2、在人流聚积区淮河公园摆放湿地宣传咨询平台、展板,向过往行人发放《保护湿地倡议书》、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淮滨淮南湿地常见鸟类图鉴》等宣传资料800余份。

3、开展科普咨询宣传活动淮南湿地办和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现场认真解答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有关条文规定、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淮滨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现状和取得的成效,以及淮南湿地分布的鸟类资源和鸟类辨别与保护知识。

4、利用媒体、网络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制作保护湿地宣传滚动字幕,并连续在湿地日前后播放为期一周的记录片《大美湿地》--淮滨淮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剪影专题片。

依法管理,对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组织力量集中检查,对核心区的自然湿地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改变其用途,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生态特性和生态功能。同时与森林公安部门联合打击乱捕乱猎、滥挖乱采等违法行为。

通过这次"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开展,扩大了社会影响,得到了人们一致好评,让更多人了解、参与保护湿地和鸟类这一公益事业。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去投入到湿地保护中,为共同促进湿地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世界湿地日活动策划篇三

2月2日是第16个世界湿地日。结合本届“世界湿地日”的宣传主题“负责任的旅游有益于湿地和人类”和“湿地旅游,一种美妙的体验”宣传口号,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为了搞好今年的“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西宁市林业局给三县林业局和四区农林局及相关单位下发了《西宁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西林资[20xx]7号),要求各县(区)、各单位采取走上街头、走向基层等多种形式,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世界湿地日”相关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向广大公众介绍湿地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充分体现今年湿地日“湿地旅游”的主题,进一步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和了解湿地保护与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同时,要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湿地保护的方向和重点工作,为顺利推进我市湿地资源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在第十六个“世界湿地日”宣传当天,市林业局组织西宁市林业站、西宁市森林公安局、西宁市野生动物园等相关单位,协同省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儿童公园设立宣传点,举办了保护湿地的宣传活动,省动管局局长董得红、市林业局副局长肖昉参加了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展出了以湿地的概念、湿地的效益、湿地与动物、湿地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了《湿地是“地球之肾”和“天然物种库”,保护它,就是保护我们的美好家园!》、《从高山到海洋,湿地在为人类服务》、《保护湿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等巨幅宣传标语口号8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千余份。活动中,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讲解湿地知识、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并热情地接待群众咨询。各县林业局在林区以板报宣传的基础上,分别在大通桥头和湟中鲁沙尔等主要城镇组织上街宣传。通过这次宣传,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湿地、认识湿地,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湿地、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全面发展。

世界湿地日活动策划篇四

制定工作方案,湿地是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被誉为“地球之肾”,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安全作用巨大。为此,制定了《xx第二十二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明确活动时间为20xx年2月2日,活动地点在xx敦颐广场,宣传主题为“湿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宣传口号为“保护湿地,建设美丽xx!”

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畜牧水产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五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积极部署,落实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宣传、固定宣传、流动宣传及联合执法等多形式、多平台宣传生态文明、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让严格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思想深入人心。

世界湿地日活动策划篇五

20xx年2月2日是第xx个世界湿地日。结合本届“世界湿地日”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为了搞好今年的“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西宁市林业局给三县林业局和四区农林局及相关单位下发了《xx市林业局关于开展xxxx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单位采取走上街头、走向基层等多种形式,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世界湿地日”相关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向广大公众介绍湿地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充分体现今年湿地日“湿地旅游”的主题,进一步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和了解湿地保护与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同时,要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湿地保护的方向和重点工作,为顺利推进我市湿地资源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在第二十个“世界湿地日”宣传当天,市林业局组织西宁市林业站、西宁市森林公安局、西宁市野生动物园等相关单位,协同省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儿童公园设立宣传点,举办了保护湿地的宣传活动,省动管局局长董得红、市林业局副局长肖昉参加了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展出了以湿地的概念、湿地的效益、湿地与动物、湿地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了《湿地是“地球之肾”和“天然物种库”,保护它,就是保护我们的美好家园!》、《从高山到海洋,湿地在为人类服务》、《保护湿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等巨幅宣传标语口号8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千余份。活动中,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讲解湿地知识、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并热情地接待群众咨询。各县林业局在林区以板报宣传的基础上,分别在大通桥头和湟中鲁沙尔等主要城镇组织上街宣传。通过这次宣传,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湿地、认识湿地,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湿地、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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