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基层纪检工作调研文章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9-24 作者:GZ才子最新基层纪检工作调研文章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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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工作调研文章篇一

根据我区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计划要求和我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结合本人工作实际,近期对我市10个基层法院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情况及改革后如何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上半年,随着全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各区市落实了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全覆盖,各区市基层法院纪检组于今年3月底前陆续撤销,实行了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有的法院连同监察室也随之一并撤销。不少纪检组长转行安排其它工作,有的转为副院长、执行局长,有的入额法官开始办案,有的干党组专职副书记专抓党建和队伍建设,有的只保留党组成员,分管队伍建设工作。我们李沧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做到人员不减、监察室不撤。有人认为,实行派驻了,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组负责了。然而,各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是进驻到法院,而是“综合派驻”,即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一般要综合监督七八个单位,而且仍在区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如我区的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监督八个单位,我们区法院是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检察派驻组监督八个单位中的一个监督单位。一是派驻组没有这个精力来抓这八个监督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二是派驻纪检监督组的职责是履行对派驻部门(单位)的监督责任,是“监督的再监督”,按照其职责定位其“不承担派驻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

基层法院纪检组撤销了,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由谁(部门)来牵头主抓。区纪委监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是原来法院的纪检组,它不可能直接来抓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当然,我们会说,院党组应承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但过去,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由纪检组长带领纪检组监察室一班人具体负责抓实,现在,党组没有了具体抓廉政建设的机构和人员。

二是法院监察室的职责定位问题。法院监察室虽然名称有“监察”二字,但法院监察室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的“监察”职能,法院监察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行使对本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审务督查,它是双重领导,首先是受上级法院监察室的领导。

三是多数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已分流。撤销了法院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队伍。我院本想将监察室的同志调到机关党委等从事专职党建工作和其它工作。后来,院党组考虑,越是在这个时候,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越不能削弱,所以,暂时没有作变动。

(一)抓好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

撤销纪检组后如何加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落实好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即落实好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抓党建抓廉政的责任。

法院工作开展得好坏,领导干部是关键,即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特别是直接带兵的中层干部,只要抓住了中层干部这一关键环节,就能稳住全局,队伍建设就有了保障。

明确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廉政责任。法院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庭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每年年初,院长在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同时,还要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岗位责任制》每年都要根据实施情况作出修订,并狠抓落实。将职权和责任分解到庭室;部门根据与分管领导签订的责任书再将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个人。通过层层分解,确保“任务到庭、量化到人”,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强中层干部的配备和教育培训

配备好、培养好、建设好中层干部队伍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要认真落实好竞争上岗机制,运用好民主推荐、竞职演讲、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一系列“阳光”操作办法,把优秀的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队伍配备好了、责任书签订了,还要不断增强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首先从抓教育入手,一是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世纪主题,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做深、做实、做活思想政治工作。二是抓好业务培训。认真贯彻上级法院的培训规划,积极输送他们到上级法院和各种院校接受培训。三是抓好廉政教育。法院在中层干部廉政建设上应抓严抓实,着眼防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组织中层干部进行廉政宣誓,要求中层干部在出色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一定要认真履行宣誓承诺,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绷紧廉政之弦,加强队伍管理,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其次是加强内部纪律约束促廉政。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放“执行禁令监督卡”,保证禁令切实得以贯彻执行。

(三)强化相关制度的监督落实

制度是管长远的,必须建立完善相应制度,而且要把制度落实到实处。

一是落实中层干部廉政责任制,发挥中层干部管理作用。

中层负责人对抓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心里有谱,头脑中绷紧一根弦,做到经常与本庭干部交心谈心,了解掌握干部匠思想脉搏,工作上、生活中的困难和要求,尽力解决,使干警卸掉包袱,轻装上阵。因法院不是在真空中的,“案件一进门两头都托人”,挡不住说情求托,为此,推出“托请明示报告制”,对说情、送礼等不正之风,由庭领导负责统一处理。对外出办案,制定了“外出办案日记制度”,对外出办案期间行为进行规范。

二是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和廉政谈话制度。定期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中层正职每半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会议,通过层层压牢责,形成全院上行下效、各司其职、良性循环的廉政氛围。分管领导应分片负责、挂庭指导,院党组班子成员要加强联系庭室的检查督导,院党组成员对庭室管理和制度建设中有漏洞的要进行“提醒谈”,对抓队伍抓管理不力的要进行“警示谈”,起到推动作用。

的一项重要内容。政治部、监察室是落实政策“一岗双责”的职能部门,通过采取责任人述职述廉等方法考评,并结合岗位目标考核一并进行。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的责任人,给予一定奖励;反之则给予相应处罚。切实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问责,真正实现保制度、保实效、保廉洁。

(四)发挥好法院“两员”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各支部应设立纪检委员;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各级法院应设立廉政监察员,即“两员”。我院今年在支部改选时,在12个支部中都设立了纪检委员,原则上由中层副职以上的同志担任。今年7月,我院又建立了廉政监察员队伍,由院监察室统一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前一段时间最高院下发了关于法院监察室工作改革的征求意见稿,在还没有新的改革方案出台之前,要充分发挥好基层法院监察室的职能作用,发挥好纪检委员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通过“两员”,加强对本部门干警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部监督,将纪检监察的触角延伸到审判执行工作各个岗位中,推动和实现法院工作全方位、无缝隙监督,有效防范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要定期召开“两员”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各部门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对各部门干警的监督情况。要求“两员”如实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保证信息畅通。要建立问题线索即报制度。“两员”在工作中发现本部门干警违法的问题线索必须及时报告院党组和监察室。要设立“两员”工作档案。对“两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评。

基层纪检工作调研文章篇二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整体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基层单位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格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新的力量,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谈一下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监督力量薄弱。

一是机构不健全。目前基层单位虽然已经配备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但大部分没有独立纪检监察室。二是人员配备不齐。现在大多数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只有1~2人,并身兼多职,兼顾本职工作较少,致使纪检监察职能履行不到位。三是体制不健全。基层单位纪检组和监察室是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样的体制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就显得有些乏力。

(二)队伍素质不高。

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需要纪检监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大部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刚刚走向纪检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足,同时缺少专业知识培训,致使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不高,从而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工作力度。

(三)干部职工认识不足。

基层单位处于工作的第一线,业务工作面广,任务繁重,大部分领导干部把工作重心放在完成工作任务上,而纪检监察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同时,部分干部职工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只要把工作做好了,不违背大原则就行,对纪检监察工作不支持配合,并有一种抵触情绪,严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四)宣传教育不到位。

大部分基层单位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错误的认为是“软件”,没有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整体工作之中。从当前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情况来看,仍是以开会、学文件、读报纸、看电教片等简单方式方法为主,教育方式方法缺乏时代性和多样性,制约了反腐倡廉的实效性。

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和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力拼搏、勤学苦练,创新举措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古人云:只有学而知之,没有生而知之。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切实使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系统事业有效的发展。二是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责任心强,就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积极克服困难,推动工作开展。三是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创新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创新能力是纪检监察人员必备的素质。基层工作者面对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创新意识强,才会把创新贯穿到谋划、推进和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中去,在创新中**工作难题、在创新中推动工作落实、在创新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树立自身廉政形象。公生明,廉生威。纪检监察人员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廉洁从政,树立纪检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纪检监察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但现在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很少有主修这个专业或在专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过的人员。各级纪委部门应加强业务培训,让纪检监察干部知道从何干、如何干,怎样干好。

(三)纪检监察人员找准定位,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是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党组的领导,当好局党组的参谋助手,与其他党组成员凝心聚力,团结一致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围绕全局工作,服务于单位工作大局,从全局的高度谋划部署工作、协调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落实。

(四)健全制度,加大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力度。

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基层单位应该针对当前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使质监的各项工作在执行上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五)纪检监察人员加强干部职工宣传教育,营造廉政工作氛围。

宣传教育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日常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廉、崇廉、尚廉、守廉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深受干部职工喜爱、易接受、有吸引力、喜闻乐见的廉政活动,通过环境育廉。三是将廉政文化融入单位整体工作中去,使干部职工在“润物细无声、潜移墨化中”接受教育。

(六)纪检监察干部争取领导支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的支持至关重要。纪检监察人员要经常主动地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机关党组汇报工作情况,让领导意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争取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保驾护航作用,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与本部门党组成员的沟通和交流,增加了解,消除偏见,赢取大家工作上的理解与配合,争取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基层纪检工作调研文章篇三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并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十八大后党风廉政、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纪检机关,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结合本村大实践活动下面我就任职以来在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做一些浅显的思考。

就我县而言,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多少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

1、乡镇纪检监察基本无专职可言,均为兼职,我作为纪委书记要管市政和人居环境,纪委委员也都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基本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2、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去年新任的,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较差。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起色不大,多为应付了事。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无办案经费,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1、思想认识有差距。一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领导认为惩处了其下边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也认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有用的,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我乡纪委由5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4人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上级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存在,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1、理顺管理体制,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收归县管。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不包村)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的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基层纪检工作调研文章篇四

乡镇纪委工作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其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星村镇在面临机遇和挑战的情况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如何在大发展过程中,保持一片绿色的天空,就星村镇纪检监察工作现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提出以下自己的看法:

1、从我任职星村镇纪委书记这三个月来看,目前我镇纪检工作存在“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的问题,这是每个乡镇存在的的共性问题,从而造成了乡镇纪检工作很难做到立说立办。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几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

2、岗位不稳变动大。乡镇工作很难保证人员稳定性,经常是工作人员才熟悉工作,又得调动了,交接、熟悉又交接了,浪费大量人力精力之余,耽误了正常工作开展。就南泥湾镇纪检工作人员,不到一年的时间,纪委副书记换了2个,专职委员换了3个。

3、专业不合能力低。南泥湾镇纪检工作人员专业没有对口的,而且大都是半路出家,而且综合素质有高有低,良莠不齐。

4、南泥湾镇纪检人员工作还存在敷衍无实效。一方面是日常工作流于形式,只讲资料样样齐,不求工作出成绩。另一方面,有些纪检案件不敢查,查处一个得罪一批,怕影响日后“前途”;不愿查,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况家丑不可外扬。

针对目前我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关于如何做好南泥湾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我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优化队伍建设,坚持专职专用。完善南泥湾镇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我镇纪委班子,尤其是要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委员,务必确保我镇纪检人员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从而提高南泥湾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2、理清工作程序,解决“工作主动性”的问题。积极工作,努力争取区纪委、南泥湾镇党委政府的高度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同时加强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委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自身的认识,化被动工作为主动出击,将“教育、监督、惩处”理念贯彻到平时的其他工作中,做到以教育为主线,以监督为常态,以惩处为辅助的三维立体结构。

3、加强南泥湾镇的干部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我镇纪委工作始终要从教育入手,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来抓,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每个党员的党性观念;惩处为辅,用大量反腐倡廉警示片教育他们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利益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决心更加坚强,信心更加牢固。

南泥湾镇纪委作为南泥湾镇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加突出。如何做好“新时代”南泥湾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每一个南泥湾镇干部的一个共同问题,因此,要从提高认识入手,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南泥湾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只有找准支点,有效的开展工作,才能更好的为人民办实事。

基层纪检工作调研文章篇五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着眼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大局,解决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一项摆在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存在问题入手,谈一点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建议。

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组织建设不相适应。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一定的弱化现象。一方面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导致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部分基层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认识不够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纪检书记既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又是党委委员,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另一方面,干部配备不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虽然选举配备了几名纪委委员,但不仅纪委书记是兼职,其余委员也都是兼职的。虽然按要求必须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但编制部门没有单设编制和岗位,所以大多数纪委副书记也只能兼职。市直党委专职纪委书记的配备也呈现弱化趋势。一些较大的党委、重要的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既没有纪检监察机构,也没有纪检监察干部,权力运行处于缺乏日常监督的状况。

2、用人制度存在弊端。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也是一般的共产党员、公务员,但还是有其特殊性,在用和管上不能等同于其它干部队伍。当前,纪检监察系统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上级纪委主要负责下级纪委的业务指导和下级纪委常委的考核,而在人事任免上则由各级党委决定。这种用人体制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弊端。一是把关不严。有的地方把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作为安排人员的“跳板”,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从事业的需要出发,有的地方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退休前的停靠点,把一些年龄接近退休而照顾性提拔的干部放在纪委领导岗位上,个别地方把一些干啥啥不行的人安排做纪检监察工作,不仅干不好纪检监察工作,甚至防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二是干部流转不活。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干部有必要在系统内部进行广泛的交流,以排除在一个地方工作时间过长带来的负面效应,并有利于干部队伍取长补短,吸收其他单位的工作经验,提高在复杂环境中开展工作的能力。但目前纪检监察干部的调动由所属党委决定的现实情况,导致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干部上下左右的流转基本没有。三是出口不畅,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战线上的领导干部不断得到提拔重用,但力度仍然不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使用的出口仍然不畅,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在同一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这既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又不利于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即使是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3、办案设备滞后,经费不足。在当前机制机构转换、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的新形势下,在现代高科技发达的今天,违法违纪分子作案手段更加高明,手法更隐蔽,社会纵横关系更为复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没有必须的办案装备加之办案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给急需查办的案件造成时间上的拖延,难以提高办案工作效率。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对策:

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这是当前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

一是管理体制要创新。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很难开展的问题,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同时,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

二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但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组织的形象。重点在没有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以及审批权限相对集中、人财物等管理权限较大、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人员较多的部门中,设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三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的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不断扩大三类人员在队伍中的比例。把那些愿干纪检监察工作、能干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重视干部队伍内部交流,在做好纪检干部向外系统交流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机构之间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机构之间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只要纪检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工作。在纪检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工作的前提下,若要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和所在纪委机构的同意。

四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党章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轮岗、交流力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锻炼和使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办案津贴,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及稳定性,政府应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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