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风中的树作文300字优秀

时间:2023-05-20 作者:储xy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风中的树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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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们这一带流行比武。那时候的娱乐活动少,一有比武,给人的感觉像过节一样,不管多恶劣的天气,多大的场子,都会被挤得水泄不通,人得站晕过去。那些打得好的,做事硬码的,就被当作英雄一样敬来敬去。我舅舅就是这样的英雄。当时,他二十三岁,还在东郊的一个家具厂工作,由于长得人高马大,又懂一些拳脚上的事,所以有些拿不上台面的事,厂里都搬他出来摆平。怎么摆平呢?说白了就是打。打得多了,就有了点名气,渐渐地就有人过来请了,说你打得这么好,帮我解决个纠纷怎么样?通常情况下,能这么说话的人,要么是在东郊叫得响的人,要么就是亲戚朋友,都是不容拒绝的情况。人怕出名猪怕壮哪。

我舅舅是我见过的练功最勤奋的人,他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门前的道坦里锻炼肌肉。在我的印象里,他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每天天还没亮就起来了,为了不吵醒大家,他每次都像通过一道敌人的封锁线一样从门缝里溜出去,然后钻到道坦里,什么杠铃,什么哑铃,什么吊环,什么俯卧撑,一套一套地轮流做,然后生吞几个鸡蛋,喝一大杯牛奶,等这一套程序走完,天也快亮了。我小时候有夜游的毛病,经常从床上摸出去,看到他在道坦里一个人挥汗如雨地做俯卧撑,还不是一般的做,是不断地变换着单手做,非常刺激。他一看到我过来就来劲,非要缠住我捏他的手臂,笑嘻嘻地问我,苗仔,你摸摸舅舅的手臂,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一只老鼠在跑来跑去?一边说一边使力气。我顺着他的手看过去,果然发现他的手上面有一个凸起物在不断地移动,看得我惊奇不已。不明就里的我焦急地问舅舅,舅舅,我们能不能把它弄出来?他听了哈哈大笑说,行啊,可是它跑太快了,一会儿上面一会儿下面的,抓不住呀。我一紧张,手心就冒出了汗,我说,那该怎么办呢?他突然换了一副严肃的表情说,看来只能用内功把它逼出来了。说完,就一言不发地坐到地上,闭起眼睛,口中念念有词,突然间,双掌在空中一阵胡劈海砍,然后慢慢地收拢于胸前,缓缓睁开眼睛对我说,你看,我刚刚只是调试了一下内功,它就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看得我一愣一愣的。我将信将疑地摸摸他的手臂,果然凸起物已经消失不见。我兴奋地說,舅舅,苗仔也要学这个武功。他满口答应下来,然后站起身摸摸我的脑袋,抱着我进去继续睡觉。第二天早上醒来,他走到我的床前,弯着腰问我,苗仔,还记得昨晚我们的约定吗?我听了懵懂地摇摇头。他看了哈哈大笑说,都说我不睡觉,原来我们家苗仔才是真正的夜游神啊!

和所有充满朝气的年轻人一样,舅舅很早就表现出对爱情的渴望。在他的身边,似乎从来就不缺少女朋友。他有一张相当英俊的脸,再加上那一身鼓鼓囊囊的肌肉,走在路上非常引人注目。幼时的我虎头虎脑,非常讨人喜爱,他很喜欢逗我玩,甚至和女娃子耍朋友的时候也喜欢带着我,搞得那些女娃子私下里都不断地讨好我,以达到接近舅舅的目的。印象中,他交过的女朋友没有一打,也有半打,但其中只有一个女孩和他交往的时间超过了三个月。她是镇上一个屠户的女儿,在镇上的供销社上班,长着一张讨人喜的脸,眉眼间仿佛经历过情事,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的胸脯特别高,从脖子下面直接耸了起来,没有任何过渡,视觉效果非常震撼。那时的我对女性还没有什么审美,每次我看到她,都会情不自禁地想到,她是不是小时候偷吃了特别多的零食?要不然为什么长这么多的肉呢?她也是来我们家次数最多的女孩子,他们几乎整天都粘在一起,我一直以为他们会结婚的,直到有一天,我舅舅突然从家里消失了。

关于舅舅当年突然离家出走的事,至今仍是我外婆心中难以消除的痛。这个已经年过古稀的老人,在多年后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依然是泣不成声。那是一个春风消瘦的下午,舅舅刚从厂里下班出来,就被几个裸露着胳膊、满嘴脏话的青皮堵在巷口。站在中间的是一个理着平头、不苟言笑的家伙,据说他也喜欢那个屠户的女儿,在他的口中,我舅舅的那几下不过是些花架子,靠这些吓吓人还可以,真刀真枪的就不行。我舅舅听了当然就很生气,于是他们很快就开始比划起来。刚开始舅舅还占据着上风,但很快他就不是那个平头的对手,那个平头飞起一脚狠狠地踢在舅舅的腿肚子上,舅舅一下子就单腿跪到了地上,紧接着他又冲上来在舅舅脸上打了一个耳光,一边打一边骂:“你他妈不是很会打的吗?你起来打啊,来打我啊!”舅舅听了气不过,还想挣扎着起来,但他的腿就像灌了几十斤重的水银一样,一点反应都没有,脸上又无端地挨了几巴掌。

那天回来后,舅舅就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地躺了两天,不管谁进去叫他,他都没有理。他的腿肚子肿得吓人,看上去呈现出瘆人的紫色,脸上也青一块红一块的,嘴角那里还开了裂,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严重的车祸。我外婆见不得这个,她哪里想得到会这样啊,从小到大,舅舅都是她的心尖肉,这个饱受生育之苦的老妇人一直到生了三个女儿之后,才生下了舅舅这根独苗,平日里都是心心念念,唯恐有哪里不周到,我母亲她们小时候在桌上吃饭的时候想多夹一块肉,她的眼睛就会瞪起来,那种眼光只用看一眼就会让人彻底死心。她一看到舅舅这个样子,眼泪就抹个不停,可怜天下父母心,那几天,她的白发明显地增多了,脸色也迅速地暗淡了。还是我外公坚强一点,他对我舅舅说,阿圣,俗话说,听人劝吃饱饭,胜负乃兵家常事,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你不会不懂吧,我看你以后还是少和人打斗了吧!但我舅舅好像没听见似的,他连眼皮都没抬,翻了个身就朝里继续躺着了。

这次打斗回来,舅舅在房间里一直闷了十几天才出来,他的身体恢复了一些,但走起路来还是一瘸一拐的。比走路更糟糕的是,他的精神正渐渐消沉下去。这期间,他那个女朋友一直没有来看他,我们都差点忘了他曾经有过女朋友这个事情了。有时候,我看到他一个人恍惚地坐在院子里的竹椅上,眼睛失神地望着门口,一句话也不说,就那样静静地待上好半天,任我怎么叫他都不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身体一天天地在好转,但我明显地感觉到他身上的某些东西正在慢慢地死掉。他酗酒的毛病也是从那时候染上的,经常一个人出去买一瓶酒,喝得醉醺醺地回家,回到家衣服也不脱,就那么四仰八叉地趴在床上,有时候还吐得满地都是,让我唉声叹气的外婆拿他没有一点办法。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小心地擦去舅舅嘴角的残液,然后一个人默默地把房间的地拖一遍。

但即使是这样,我外婆也没想到我舅舅会突然选择离家出走。舅舅走得非常突然,前一天晚上他还一个人在房间里喝酒,我外婆亲自给他下了一碗面,炒了盘土豆丝,又煎了个荷包蛋,然后看着他一口一口地吃面,当时他的表情和平时并无不同,但第二天早上他就消失不见了。刚开始我们都认为他和平常一样,只是自己出去走走,散散心,什么时候走累了也就回来了,但不是。到了那天晚上很迟的时候,我外婆已经很急了,她忧心忡忡地对我外公说,你说,阿圣是不是想不开了?我外公淡定地说,这不会。我外婆的心稍稍安了一些,但她念子心切,又闪出来一句,那他会不会是出去找人寻仇了?我外公毕竟见多识广,他看了我外婆一眼,说,应该不会,如果是去寻仇,现在也早应该回来了,说句不好听的,抬也应该抬回来了。我外婆焦急地跺着脚说,那他会去哪里呢?我外公说,等等看,如果明天早上还没回来,我们就出去找找看。我外婆再也忍受不了他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她终于发飙了,她说,等你扒猪屎,猪都拉稀了!怪不得人家都说儿是娘的心头肉,这话一点没错,就你心宽!我外公这时脸也有点暗下来,他说,你以为我不急?我就这么一个儿子,虎毒不食子啊!但凡事都有个一二三是不是?我们就再等等看,他走累了总会回来的。我外婆这才稍稍有点安静下来。

但即使我外公后来动用了他的一二三,发动了他几乎所有的资源去寻找他的儿子后,我舅舅依然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杳无行踪。最终,当他们无可奈何地确认舅舅不再回来后,他们仿佛经历了一场突如其来的丧子之痛。那年的春天也因此变得格外的漫长。当漫天的柳絮随风飞舞的时候,我外公整天垂头丧气,出去做活也总是心不在焉,而我外婆则对我外公刚开始的不闻不问表现出极大的愤慨,但当她发现再愤怒也无济于事的时候,她开始在家终日以泪洗面。她的这种样子加剧了家里的压抑气氛。这种压抑具体表现在吃饭的时候,无人再敢发出吧嗒的声音,大家都好像约好了一样默默地吞咽着,即使是问答,也像发电报一样简短,好像我们家是一个病毒肆虐的环境,大家都恨不得戴着口罩吃饭,每个人的脸上都是一副迟缓而凝重的表情。那段时间,我每天一放學就钻到自己的房间写作业,或者干脆溜出去玩,有一次,我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轻轻地打开门,看到里面的灯还暗着,黑暗中突然传来我外婆幽幽的声音,阿圣,是你么?吓得我心头一抖,赶紧逃回自己的房间。

对于幼年的我来说,没有欢笑声,也没有舅舅的日子,每一天都显得无聊而漫长。好在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那年秋天,就在我们大家都认为舅舅将从此杳无音讯的时候,他却突然回来了。当时我们正在家里吃饭,门突然开了,一个背着暗格子编织袋、发梢上沾了几小片枯叶的男人站在灯光的暗处,声音含混而艰涩地喊了声,妈。我外婆一时没反应过来,她颤抖着声音说,阿圣,是你回来了么?我舅舅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桌前,又喊了一声,妈。我外婆的眼泪簌簌地就下来了,她来不及放下筷子,就猛一把搂住了舅舅的脖子哭了起来。

舅舅能够回来,我外公外婆自然是喜出望外,他们像濒临窒息的病人忽然呼吸到了一口新鲜的空气一样,重获新生。我外公出去外面都是一圈一圈地发香烟,那种感觉跟当年苍天有眼喜得贵子没什么两样。我外婆更是笑得合不拢嘴,她特地挑了一个黄道吉日去庙里还愿,觉得自己平日的善心终于得到了回报。我母亲她们也是笑得嘴巴咧到耳朵后,她们差点以为自己要失去这个宝贝一样的弟弟了,虽然在成长的过程中,她们的父母偏心一点,胳膊肘往那边拐一点,但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范畴,关键是这个弟弟啊,是真的好,真真好,真真正正的好。总之,舅舅一回来,整个家里就像过节一样,充满了欢声笑语,渐渐地又开始有人来走动了。但我总有一种感觉,我觉得舅舅这次回来,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他似乎长高了一点,声音也变粗了,蓄起了小胡子,如果细心看,还会看到他的手上磨出了茧,这本身也不奇怪,练功的人手上谁会没有茧呢,但令人惊奇的是,他的茧不仅仅分布在手心上,连手背也都是,这就很耐人寻味了,我不禁想,这几个月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但这些都还是表面的,最关键的是,他的性格也变了,整个人变得很沉默,有时候我会有一种错觉,他在和我说话的时候,我感觉并不像一个舅舅,而像是一个舅公。这让我一时很难适应。

但不管怎么样,舅舅能够回来,对我们谁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我很快又成了一个有舅舅的崽子了,并且很快我们就知道了他的手背上为什么也长满了茧。据他自己说,那天他在外面喝酒的时候,无意中听到隔壁桌有人说起河南的一个武术之乡,说得很邪乎。那人起身往外走时,他便追出去,没想到那人并不理会他,头也不回地一直往前蹿,在转过一个巷口的时候,突然不见了。他莫名地感到了一种兴奋。回来后,他越想越激动,猛然间想通了一切,一股奇异的能量充盈了他的全身。他下定决心去精心学艺,为了顺利成行,他瞒着家里人,偷偷去了那边,拜了当地的一个高人做师父。师父说,牛为什么使角?象为什么使鼻?马为什么使蹄?因为这是它们全身上下最有力的部分,你想想,你觉得自己全身上下哪个地方最有力?舅舅想了想说,我天天练手,肯定是手掌最有力。师父听了很满意,说那你就练掌吧!都说一个卯对一个榫,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打法,我舅舅练的就是铁砂掌。

东郊的人都知道,当年我舅舅就是靠这个“铁砂掌”出的名。据亲眼见过的人说,他的掌表面上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劈出来往往有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那时电视里正在播《射雕英雄传》,裘千仞的铁砂掌,那叫一个硬啊。刚开始大家看了,都觉得这东西不真实,跟铁树开花一样,有点玄,但后来就不一样了,后来他们看到我舅舅那个掌,就啧啧地赞叹说,这东西原来是有根据的啊。于是,铁砂掌铁砂掌就这样叫开来了。我还知道,舅舅这次回来以后,还曾经去找过那个平头。彼时,那个平头因为劣迹斑斑,已经被通缉逃到外地,但他手下的那些青皮还在,据说他们之间曾发生过一场决斗,为首的一个青皮气势汹汹,但他打出去的拳头刚对上我舅舅的掌,就喊一声皇天弯下腰去,捂着手指半天起不了身,后来一看,发现是食指骨折了,魂都吓没了。剩下的几个,也都是蒸笼里发不起来的黄馒头,打个喊全跑光了。于是传得更加邪乎,比裘千仞还裘千仞。

那真是一段非常惬意、非常痛快、荡气回肠的岁月。那时的舅舅已经变成一个东郊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已经完全忘记了外公以前的嘱咐,沉迷在自己的武功世界。他每天从家里去厂里上班,路上的青皮见到他,都会主动迎上来打招呼,给他递烟,他其实不抽烟,但为了给这些人面子,他统统笑纳,然后回敬给他们更好的烟。这些人拿着他给的烟,受宠若惊,嘴里不停地感慨,啊什么才是真正的江湖老大,啊什么才是真正的江湖老大。这些人,体内的荷尔蒙也是小时候看港产江湖片激发出来的,只消说起江湖二字,心中便热血沸腾。后来有人开始传我舅舅说,他其实可以不去上班,只要他在东郊一天,就没有人敢在那个厂里惹事。也有人说,他完全可以自己搞点自己的事业,开运输路线,做码头生意,以他的地位,在东郊想整个什么事情,易如反掌。这些当然都是恭维的话,但不用去上班倒是真的,因为那些青皮其实也都是纸老虎,外强中干,没有了昔日老大的支撑,个个都像被霜打过一样,剩下的几个,也都是水塘里的小泥鳅,根本翻不起什么大浪。

之后,舅舅照样在外面混得风生水起。但就在我们都以为舅舅会这样继续混下去的时候,有一天,他却突然从外面带回来一个女人,一个身材粗壮、皮肤黝黑,笑出来露出粉红色牙龈的女人,这让我们感到非常吃惊。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会带回来这样一个女人,因为在我看来,她比之前的那个女孩丑多了,具体怎么丑我也说不好,这么说吧,如果说之前的那个女孩是一朵蔷薇的话,那么她就是一只歪扭着的野花。野花还闹什么呀?送人都没人要。还有一次,她在我们家道坦里浇花,我给她端水,她一抬胳膊我就闻到了她腋下的一股刺鼻的狐臭,差点吐出来。我想,这样的事情我都受不了,我舅舅会受得了吗?所以在我看来,舅舅不过是和她玩玩,很快就会分开,然后再找一个。但这些也不过是“我想想”,因为紧接着就有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传来,说我舅舅找的这个女孩也在供销社上班,而且是和之前的那个女孩子在一个柜台工作。这个消息再一次让我们惊掉了下巴,我们似乎一下子就理解了舅舅的用意。但当我们都以为舅舅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气一气那个女孩的时候,出人意料的事情又一次发生了:他们非但没有分手,还很快结了婚。这个女人于是就成为了我的舅妈。据说之前的那个女孩一听到舅舅要结婚的消息,就选择了离开这个地方。

舅舅想要结婚,我外公外婆当然是举双手赞成,也许他们是觉得,我舅舅是觉得自己在外面疯够了,浪子回头了,而让一个男人的心最能够定下来的是什么?当然是婚姻。他们的想法没有错,舅舅对舅妈真的很好,很奇怪,一个原来一心混江湖的人居然突然之间变成了一个居家好男人,每天晚出早归,甚至比一般人还要本分。不久,舅妈怀孕了,舅舅要做爸爸了,他变得更加恋家,成天为妻子烧菜洗碗,端饭送水,甚至还经常出去看小孩子的衣服,完全过上了琐碎而忙碌的日常生活。他过去花在练武上的时间和精力,现在全都在日常家务中抖搂了出来。很多人来找他解决纠纷都无功而返,许多人因此说他已经决定金盆洗手了,有一次真的推不过去了,为了让人家看他的面子,他当众自罚三杯,对方这才将信将疑地离开了。他的这些变化,我外公外婆是很高兴的,他们的儿子变得这么本分,他们在睡梦中都能笑出声来。只有我知道,他内心的某种东西已经彻底死掉了。

这样又过了几年。

他仍然在这个厂里,做自己分内的事。这时候的舅舅,看上去确实更成熟了,也更稳重了。这是一九九三年,他已经在这个厂待了五年了,为厂里解决了不少纠纷,既维护了工厂的名声,也保障了工友们的利益,因此很受厂长的器重。这时候,改革的春风更加深入,厂里的业务也发展得如火如荼,厂址也由原来的东郊乡下迁到了飞云江边,规模大了,效益好了,厂长需要忧虑的事情也多了。这一年的年终,厂里需要增加安检,舅舅的工作就忙一点,经常在厂里通宵值夜。厂长觉得非常过意不去,厂长留了心,找到了他,专门请他去江边吃了顿排档。厂长点了几个菜,让舅舅再点几个,舅舅说“够了”。几个菜中,有龟脚,有辣螺,有象拔蚌,有本地新出的油麦菜。热腾腾的菜刚上来,厂长就对舅舅说,阿圣老弟,我是个退伍的军人,你是个天生的拳师,有句话说得好,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们今天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就当是朋友一样聚聚,随便吃一吃,聊一聊。然后问舅舅,你在厂里多久了?舅舅说,五年了。厂长点点头,给两人都倒满了酒,于是两个人边吃边聊。聊的过程中,厂长给舅舅讲起了自己创业的故事,从最初的踌躇满志一直说到后来的商海沉浮,说着说着就掉泪了,声声血字字泪哪。最后,厂长总结似的舒出一口气,他拍一拍舅舅的肩说,兄弟,只要你好好干,我绝不会亏待你。厂长的一番话,把舅舅说得眼泪巴沙的,说到底,他还是个重感情的人。他张张嘴,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干脆什么也不说了,一仰脖就把碗里的酒干了。厂长看了,当时就乐得不行,说你也太爽快了。吃过饭,两个人还去了飞云江边,看夜空中的飞鸟,看来往的驳船,久久不肯离去。夜色中,一艘艘驳船的剪影像是一只只巨大的墨鸟,在水中交错着、凫着,一块块的江面被月光镀成了绛红色,在黑暗中起伏。场面十分融洽。

那顿酒以后厂长对舅舅更照顾了,认为这个人忠心,爽快,值得信赖,还有就是讲义气,对他的态度“自己人”一样。而舅舅呢,做起事来也更卖力了,虽然做的还是那些事,但是感觉却不一样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都已经是“自己人”了。其实,他这根本还不算是真正的“自己人”,他的收入其实没比工人好点,做的事也比一般的工人要难点、辛苦点,做厂长的说他是“自己人”,这是厂长的智慧,相当于糖衣炮弹,当不得真。但他不计较这些,他觉得,自己能够在这个厂里待这么久,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就已经比那些盟兄弟好多了。他们这些人,也像他一样,从小习武,也一直在社会上活跃,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整天在外面打打杀杀,拎着脑袋过日子,什么时候能把心安下来,根本就没有底。舅舅觉得自己过得比较安定,就觉得他们过得比较苦。怎么说安定都是第一位的。那样的日子有什么盼头呢?打来打去还是這几个人,争来争去还是那些事,看上去怎么的不可一世,其实是把什么都搭进去了。

照理说,这么好的局面,舅舅应该过得顺风顺水才是,但是,突然有一天,他却出事了。

事情发生在一个夜晚。在这个夜晚,舅舅刚吃过晚饭就回到值班室,然后,像往常一样打开录音机听广播。因为白天下来已经有点累,再加上广播的内容有些无趣,因此很快就打起盹来。夜安静得仿佛死去一般,天上的几颗星星像纸糊的一样,散发着苍白的光。正迷糊着,忽然觉得眼前影影绰绰地走过几个人,他心头一紧,一下就惊醒过来。然后他起身出去察看,突然看到了厂里的工会代表老宋正急匆匆地往外走,后面还跟了几个后生,像是搬着什么东西,看样子还很吃力。于是就走出来,一看到他们手里搬的竟是原木材,立刻就有些惊讶,他当即冲他们大喊一声:等等!但是,老宋他们似乎充耳不闻,反而加快了脚步,顾自往外走。

舅舅凭经验感觉到,这应该是一起偷窃事件。在此之前,厂里曾经屡屡发生过原木材丢失的事情,厂长为这件事十分恼火,曾组织过多次调查,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也就落个水过地皮湿的结果。为什么这样?有人说,原因在于偷窃犯很狡猾,每次只偷走很少的一部分,因此也就让人防不胜防。但也有人偷偷地说,是厂内部出了内奸,暗地里把木材搬走了,也就是说,肉都烂在锅里了。这怎么能行?这些油漆啊木材啊,看似零散,没什么名堂,但集腋成裘也很吓人,俗话说什么东西都怕乘,再小的东西加起来也会变得很可观,而家具厂又不比其他厂,对木材的依赖很大,没了木材,整个工序就成了无米之炊。

一想到这些,舅舅就感到割肉一样的痛。说起来,他还是没能摆脱江湖的习气,他太讲义气了,太顶真了。他把厂长当自己人了,把厂里当自己家了,他怎么能袖手旁观呢?关键时刻,他的江湖义气从心底蓬勃了出来,他意识到,如果就这样放他走了,以后怎么对厂长交代?他这么想,心里就一点也不犹豫了,于是立刻赶上前去,伸手拦住了老宋。接下来,两个人进行交涉。老宋是个明白人,也就不揣着明白装糊涂了,但他毕竟在厂里也算个人物,于是他悄悄地把舅舅搭到角落里,说,今天的事,算哥哥我做得不上路子,所以呢,别的也就不多说了,但既然大家都在一个厂里,这么多年下来,就是石头也捂热了,何况我手下还有这么一帮兄弟,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今天我的霉如果倒了,往后这脸就没地方搁啦。老宋接着说,现在你宋哥有个意思,就是能不能给个面子,让事情体面地做个了断?老宋还说,要是你赢了,这事我认栽,要是你输了,你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把它烂在肚子里吧。舅舅知道,老宋说的这个“了断”,其实就是比武的意思。这是老宋的态度,也是老宋的处事方式,还行,有点江湖的意思。舅舅听了一时拿不定主意,他问了老宋一个问题,这些东西怎么办?老宋说,这个你就把心放肚子里,一码归一码,不管输赢,东西都如数奉还。舅舅听了沉一下,觉得老宋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再推辞也不好看了,这个时候,他心里的那些江湖的东西也纷纷冒了出来,当下也就同意了。

比武的地点放在当时东郊著名的后山上,算这一带海拔最高的山,山的最高处有一块平地,地方不大,三面悬空,只有一面通过石梯连到地上,是当时所有年轻人心中的圣地,有过很多美丽的传说。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这里作为社会上著名的比武场所,曾吸引了众多行家里手过来切磋,不慎失足粉身碎骨者也不在少数,因此当时有种说法,叫学不得真功夫,走勿得后山,听起来有点“华山论剑”的味道,相当于比武的终极考验。现在,听说舅舅要来这里比武了,不知道是谁打了一个喊,东郊这边立刻就像炸开了锅,街上的人们奔走相告,脸上都是一副欣喜而神往的表情,连很多平时不怎么出门的人都来了。人群中,有带板凳的,也有带鞭炮和彩绳的,跟看戏一样热闹。这样,等到比武快开始的时候,前来围观的队伍已经长得快看不到尾了。他们跟散麻花一样遍布在后山上,把整个后山都站满了,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过去。所有的人都用力地屏住了呼吸,一口大气也不敢出,静静地等待着一场比武盛宴的开始。

还没等大家讨论出个结果来,这个人就来到了平台前,只见他深吸一口气,又向后紧退几步,突然俯身向前起步,一个纵跳就跃到了平台上,整个过程干净利落,一气呵成,人群中立刻发出“啊啊”的尖叫声。要知道,这个平台距离地面少说也有一米六,一米六是什么概念呢?打个比方,如果你身高有一米七,那么这个平台至少也在你的鼻子左右,而现在这个人根本就没有一米七,却能如此轻而易举地完成这个动作,可见这个人的轻功实在是令人惊叹。围观的人个个感到不可思议,都觉得大饱眼福,同时也更加好奇,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来头?那个人似乎猜到了大家的心思,所以还没等大家回过神来,他就笑眯眯地到平台的中间,双脚站定,兩手抱拳,礼貌性地拱了拱,中气充足地说,在下西郊“祝枝山”前来拜访。

他这么一说,台下的人顿时就“炸”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轻功了得的矮个,居然就是人称“祝枝山”的陆勇。我们这里喜欢把那些独眼的人叫“祝枝山”,但陆勇的眼睛却不是天生的缺陷,据说,当年陆勇在工地时曾与人发生纠纷,对方汇起人来打,陆勇独闯敌阵,扫起腿来,十几个壮汉近不了身,那一次,对方损失惨重,但陆勇的一只眼也永远留在了那里,使听者无不闻风丧胆。在瑞城,只要习过武的人,有谁不知道陆勇呢?就算不知道陆勇,又有谁没听过“西郊祝枝山”这个名头呢?早就聽人说,“祝枝山”这几年在西郊打得风生水起,却不知他的脚法碰到舅舅的掌法会怎样?是骡子是马,拉出去遛遛就知道。想到这里,大家不禁精神为之一振。

“祝枝山”自报家门后,老宋就出来说了几句,问可以开始了没有?舅舅看了看他,点点头说可以了,于是,双方都抱了抱拳,然后,又各自朝后退了几步,互相看着对方。这就是观敌了,高手过招,谁也不想比对方先出招,以防让对手看出破绽,从而使自己被动。不过,大家都注意到他们的身上都已经有了变化。“祝枝山”的两腿本来是站定的,这时却有点微曲,正打着圈儿在地上慢慢移动,这样,等他转到平台的凌空处的时候,他的双手也已紧握成拳,一前一后呈相对之势,两眼射出两道精光。跟“祝枝山”相比,舅舅的动作就随便得多了,他还跟往常那么站在那儿,不过,懂行的人已经看出来了,虽然他的姿势没什么变化,可是他的掌正在慢慢地蓄力,两个太阳穴同时鼓出来,随时都有可能发出致命一击。

就在这时,突然听见他们两人大喝一声,应山脉一样,同时向对方飞奔而去,一时间,双方你来我往,他们的身影不断地重叠在一起,又不断地分开,雪白的月光直直地洒下来,将他们的影子投到平地上,看上去像两只黑蝴蝶在翩翩起舞,围观的人们看得如痴如醉。但这样的情形没有持续多久,几个回合过后,只听得“噗噗”的几声,“祝枝山”的两脚像两根沉闷的木棍一样重重地杵在舅舅的胸上,与此同时,舅舅的“铁砂掌”也硬生生地劈在了他的肩上,两人同时背部着地,向后扑倒在地上,巨大的冲击力使他们不住后退,经过的地方,两边的野草一时纷纷倒伏,发出“哔哔啵啵”的声音。事情就是在这时候起了变化。就在他们各自都顺着地面向后滑行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谁都意想不到的事。由于当时“祝枝山”是从平台的凌空处发动进攻的,所以他这时的后退方向正好是朝着他原先的路线退去,这就很危险了,前面说过,平台的三面都是悬空的,因此这时“祝枝山”的身后,是一个空无依傍的悬崖峭壁。大家没想到事情突然发生这样的变化,齐齐地“啊”了一声,大喊,小心!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眼看着祝枝山就要从平台上跌落下去,就在这时,在平台的另一边,舅舅不知哪来的力气,只见他一个猛子跃起,像黑影一样飞过,就在搭住“祝枝山”的那一刻,只听得脚下嘭的一声,崖边的一块碎石掉落,紧接着,两个人齐齐跌到了悬崖下面,很快就不见了踪影。围观的人谁都想不到会是这样的场景,个个张大了嘴,脸都吓白了。那一天,后山那边到处都是哭喊声,尖叫声,还有警笛的呜呜声,跟天塌下来一样。

舅舅死了以后,东郊的比武一时群龙无首,陷入了低谷。后来,又赶上“严打”,渐渐地也就没人再提起了,只有个别狂热的“发烧友”,偶尔还喜欢回忆一下。另外,后山的那个平台现在还在,听说已经装了栏杆,好像跟什么警示有关,不让人随便去了。多年后的一天,我又从这里走过,头上的天空一片湛蓝,道路两边的植物郁郁葱葱,微风吹过,还能舀起阵阵清香,环境好得不像是死过人的地方。只是像聊斋里的故事一样,好看是好看,毕竟阴森了些。这些,都是比武惹的祸。

责任编辑:段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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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的树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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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元,本名尚天福,生于1983年1月,甘肃泾川人,现居平凉。在《飞天》《海燕》《六盘山》发表中短篇小说数十篇。获甘肃省第七届黄河文学奖。甘肃省作协会员,鲁迅文学院甘肃省中青年作家文学创作培训班学员。

别人说我们青梅竹马

订下单程机票,海棠才告诉我她要出国的消息。没想到去的是山地小国尼泊尔。我说,还不如去西藏,一个在喜马拉雅山这边,一个在喜马拉雅山那边,环境上没多大差异,又冷又荒凉,还缺少氧气,常年吹风晒太阳,小心被弄成两个红脸蛋子。我是戏谑着对她说的。海棠望着我,像欣赏一只陌生的动物,足有十秒钟。当然,她有充分的理由做此选择:成都华锟公司来学校招聘,报名的人很多,大约十挑一的比例,而她正是那个幸运儿。

支教吗?我继续我的玩世不恭,据说尼泊尔语是世界上最难听懂的语言。

谁知道呢。她说,尼泊尔山区的孩子需要我的帮助。

我无奈地笑一笑,说,你有伟大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她的眼神很无辜,当时,我确实从她的眼睛里发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东西,由此我想到她所描述的尼泊尔小孩应该就像她现在的样子。我说,你要想去,没人拦得住。

海棠的鼻子抽动了一下,可能是因为委屈、激动,也可能是在暗自哭泣。我把目光转向远方。说实话,我是心虚。这么随意一瞥,正好看到从绿岛驶来的3路公交巴士。海棠抱住我,我闻到她身上迷人的香气。她轻轻摩挲着我的背说,放心吧,两年之后我会回来的,先找个有意义的事情做着,别把自己废了。我的眼泪不知怎么就流了下来。两年时间,说得轻巧,如果我现在和她生个孩子,两年之后都能上街打酱油了。海棠的脸贴着我的心跳,安慰我说别这样了,都老大不小了,还是一副孩子气。我说,我不生气,就是舍不得你。

海棠的肩膀很瘦,我搂住她,像搂着一件空荡荡的衣服,看脚下芸芸众生的世界,一切都仿佛陷入静音。街道上的车很拥挤,3路公交巴士被困在一堆小汽车中间,一点一点蠕动。前方的挡风玻璃上有一行模糊的发光字,红色的。两侧应该还有喷绘广告,一侧是锦绣花园城的售房海报,一侧是仁爱医院治疗妇科疾病的热线号码。我猜。我一直看着那台公交汽车像一团绿色的雾瘴飘过桥下,才松开手。我说,回去吧。海棠说,好。她没有哭,只是头发有些凌乱。

那天,我走出花田庵的画室,和她约好在学院路的人行天桥上见面。街道两边全是楼,我们好像站在大地的裂缝里,头顶是“一线天”,蜂窝一样的窗户密不透风,人在街上行走要克服湿热空气的巨大阻力,像在沸水中游泳,连呼吸都要张大嘴巴。她穿着白色t恤,浅色牛仔裤,鞋子也是白的。我仿佛看到一只站在铁丝笼外的鸽子,一扑棱,就要飞走了。

分别是最好的情药。当晚,我们陷入了久违的二人世界。先是在学校门口一个音乐教授开的小酒馆里喝酒,喝的是498元一瓶的高价红酒莫兰汉尼。我知道比这个价钱高的酒多了去了,但作为毕业离校又未就业的穷学生来说,这已经是相当奢靡的消费。我们面对面坐在吊架上摆满绿萝的角落里,灯光昏暗而又暧昧,空气里弥散着女用香水的味道。穿着燕尾马甲的小青年十分卖力地拉着小提琴,演奏的是一首很耳熟但我一时半会叫不上名字的乐曲。舞池里没有人,大家都知趣地分散在各自的位子上,愉快地聊着天。这样的夜晚很适合谈情说爱,或者搞点小动作。但我和海棠例外,我们碰杯,喝酒。该说的话早就说了,我们仅仅是为了完成正式意义的告别。很快,我们就把那瓶酒喝得一滴不剩,由此引发的是脑袋像稻穗一样沉沉地垂下来。我快要睡着了,脑子转呀转,忽然发现自己是坐在酒吧里的,乍一下惊醒,看见海棠绯红的脸,像一颗成熟的果实。我说了声对不起(简直多余)。我闻到她嘴里的酒气,比美酒本身还要诱人。我看见她的唇像一颗草莓。她的身体发烫,一尺之外就感觉到温度。那会儿,我倒很想吻她诱人的嘴唇。

海棠问我去哪。我说,老张那里吧。老张的旅社住一晚上才二十块钱,有类似医院病号睡的那种床。我们在彼此需要的时候,曾经无数次去他那里过夜,加十元钱,还可以洗澡。然后进入也许只有四平米的小房间。夜里我们折騰得时间久了,老张会叫他女人站在门外咳嗽,以示警告。如果女人的办法不凑效,老张就出马了。老张总是穿一双木屐一样的人字拖,抬脚往门板上踢两下,开骂道:二十块钱,你把这里当成你家呀。年轻人,我像你这岁数,早都不放空枪了,我孩子都两三个了。要再这样搞,下回收你二十五,你往天亮里搞。

海棠的身体烫烫的,酒精在体内燃烧。她说,今晚去住酒店。我心里反感,到哪都一样。海棠说,不一样,今晚是用来告别的。我懂她的意思。我们拦了一辆出租车,报站说去市里最好的酒店。司机师傅没吭声。我们滚进后排座子,关上车门。司机师傅从后视镜里盯了我们一眼,摁下计价器,车子便窜了出去。我嗅见淡淡的花香向我袭来。

我和海棠是在一个大院里长大的。童年的时光走得慢,回忆起来像慢放的电影,走走停停,总也演不完。站在二十二岁的夏天往前看,这样的记忆占了一大半。那时候,我经常上她家玩。她家有件唐三彩的大陶马,有她爸爸收藏的集邮册,还有许多书,锁在一个橘红色的大衣柜里。有时候她偷了钥匙打开柜子叫我看,她家的书全是很厚的那种,密密麻麻的字。我便专挑有插画的书看热闹。四大名著是我最先从她那里听来的,她给我说林黛玉和贾宝玉,可我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喜欢听水泊梁山上的宋江,他杀了阎婆惜落草为寇当了英雄。

后来有一天,我再去她家时,衣柜上的镜子碎了,里面的书也不见了。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她爸爸和妈妈打架,把镜子砸烂了。我不关心镜子的事,只想知道那些书哪去了。她说是她爸爸亲手烧掉的,一张一张撕下来,边烧边哭,烧了整整一天。我说你爸真傻,书不要了可以拿去当废品卖,烧了多可惜呀。那个时候,她扎着马尾,年龄比我大,但个子比我矮,我们都在县城的纸坊街小学念三年级,对大人的事了解不多。她说你爸才傻呢,我爸好,我妈不要我了,我爸要我。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妈。

海棠妈是我们县有名的大美女,大院里的人都知道她嫁给海棠爸是看上了人家有份稳定的工资。工人身份很吃香,海棠爸人长得不咋样,但天生有画画的好手艺。据说,他把市面上的东西看一眼,便立马能画出来,简直比真的还像。在照相技术尚不普及的八十年代,厂里有了这根顶梁柱子,便省却了很多产品研发的经费,有时候让他去外边转转,逛逛百货商店,海棠爸就能把看到的桌子、椅子、红木沙发拆成零件,画成图纸,然后指导厂里的工人仿制。后来到了1998年,木器厂倒闭,海棠爸下岗了。厂里的师傅有的去街上摆摊,有的开了小饭馆,还有的站在马路边上专给人装卸货物,都有了自己的营生。海棠爸仗着自己有手艺,和别人不一样,每天呆在家里抽烟,半年时间过去了,一事无成。海棠妈和海棠爸的关系就是在这个时候恶化的。那年海棠妈应该只有三十出头吧,少妇的妩媚刚到了火候上。我不知道他们离婚还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但她的确扔下小海棠走了,海棠爸数日间头发全白,活活像顶了一朵大蘑菇。

海棠爸带着女儿生活,最先贩卖木头,过了几年开办了一家鞭炮厂。我上中学那会儿,她家情况好,海棠爸买了一辆枣红色桑塔纳开回来,停在大院里。院里的男生看稀罕,有的想上去摆弄摆弄,拽不开车门,就爬到引擎盖上。我围着车子转了几圈,最后把注意力放在两只长方形的大眼睛上。我觉得那眼睛一直盯着我。我对小伙伴们说,海棠爸娶了小老婆。伙伴们摇头,不信。我说,你们敢不敢喊,伙伴们说,喊什么。我说,等我想想。我想了几分钟,伙伴们开始催了。我说,你们就喊“老白老白白了头,娶了个媳妇才十九,买了个汽车溜墙走”。伙伴们都说好,纷纷喊起来。这时候,我跑到大院里的公用水龙头下,抓了两把稀泥,就把汽车的大眼睛给涂瞎了。

海棠爸姓白名勇。“老白”是我爸妈称呼的。海棠爸闻声跑出来,看见我们一帮孩子正拿他的汽车撒野,大喝一声。孙大头从引擎盖上跳下来,摔了一跤,我们边跑边笑,像一群麻雀飞了。海棠爸头发染得乌黑油亮,那时他已是我们县赫赫有名的暴发户,真可谓是鸟枪换大炮,旧貌换新颜啊。他围着汽车观察了一圈,猫腰把车灯上的黄泥捋掉,跺着脚骂。那骂声像鹰一样追过来,我们却一点都不怕,任由骂声在身上乱啄。

我心里正乐呵着,就看见了海棠。她站在爸爸身边,安安静静的,已是一副小淑女的样子。那种美,我平生首见,实在是惊心动魄。我的心里掠过一丝惭愧,以致多年后,每次回忆起这一幕,总感到自惭形秽。后来过了没多久,她家的鞭炮厂发生了大事故,爆炸掀翻了厂房,炸死了六个工人,伤者十几个。海棠爸戴上铁手铐,被警察押上警车,据当年的目击者称,海棠爸的头发乱如蓬草,黑是黑,黑得让人心生膈应。再看那张脸,白得只剩下一张人皮,在烈日高悬的盛夏之际,竟叫人不由连打了三个寒噤。

我和海棠的正式交往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那会儿,她家被索账要款和扬言报复的人盯上了,经常有人来砸门,喊打喊杀的。我母亲心善,便收留了这位小邻居。母亲给她穿我的衣服,为她办了休学手续,海棠每天就躲在我家的箍窑楼上。海棠恨她爸爸,海棠东躲西藏的处境不正是拜他所赐吗?况且,海棠恨他還有一个原因,白勇赚了钱之后找了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女人。那女人给他生下个小崽子,也就是海棠同父异母的弟弟白小宝。跟所有功成名就的四十岁失偶的男人一样,海棠爸几乎把所有的关爱都献给了后来的母子,他们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小日子过得很甜蜜。海棠一个人住,她就是个独活虫。

一声爆炸响彻半个县城,炸死炸伤工人的同时,也把那位年轻的女人炸出了白勇的怀抱。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她的举动很好地诠释了这句话。一夜之间,海棠的生活判若两个世界。她失去学业,失去了名义上的家庭,人身安全无法保障。我母亲把她藏起来,叫我每天送饭,至此,时隔几年之后,我终于又有了和海棠单独接触的机会。

直白地说吧,我喜欢海棠。我对她的喜欢起于童年时代,再到少年时的钦慕与爱恋,她的恬静让我年轻的心骚动不安,而这时候,她像一个落难的公主,走到了我身边,与我朝夕相处,我觉得我是一个幸福的人。有一次,我用钥匙打开门,海棠就那样呆坐着。母亲为防止她出走,特意把门从外面上了锁。我事先准备好了开场的话。我说,你郁郁寡欢的样子像林黛玉。海棠不回答。我把饭放在她旁边的床头柜上,安慰她。别担心,你学习好,落下的功课用不了几天就能补上。没想到一说这话,海棠就哭了,眼泪从眼泉里溢出来,喷了花。我最怕见人哭,她一哭,我眼睛也酸。我说,吃饭吧,以后你住在我家,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

稀饭盛在白瓷碗里,冒着热气。家里来了客人,这碗才可示人,平时我妈把它当宝。那几年,四川的腌菜广受欢迎,街市的调味店里必有几个黑色的大坛子,每逢过年过节或者宾客上门,腌菜是必不可少的。我妈特意买了大头菜,蒸了馒头,一日三餐专为海棠做。可她并不理会我妈的苦心,满肚子伤心事,泪珠从面颊上滚下,砸在我家的水泥地上,摔成八瓣儿。情人眼里出西施,即使她哭的时候,我也觉得美。海棠边啜泣边说,她想见见爸爸。我说,你不能出去。海棠央求我帮帮忙,看在同班同学又在一个大院长大的份上,否则,她就绝食,饿死算了。

我心里难过极了。我说,只要你吃饭,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果然,海棠的情绪好了很多,但以后的日子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怎样完成她交给我的艰巨任务。作为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我对这个社会的规则和关系压根就摸不着门道,只能从大人那里听说一些爆炸事件的进展。

他们对海棠爸的指责满含惋惜:白勇这个人,也太狂妄了,以前木器厂的白工多攒劲呀,现在倒好了,手里攥了六条人命,可惜啊,他这条命也怕是保不住了。

很快就到了案件开庭审理的时间。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海棠,问她,愿不愿意去。那段时间海棠读了一些法律方面的书,说话也变得专业。她说,作为被告人的家属,有出庭的权利,恐怕这将是最后一次见爸爸的面了。我说,去了不能闹,法庭是个严肃的地方。海棠冷冷地瞅我一眼,没回答。

当年该案是我们县为数不多公开审理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舆论影响广泛,开庭当日,座无虚席。海棠爸被两名高个法警押上来,关进半截囚车一般的被告席。他的出现引起全场骚动,受害人的家属控制不住情绪,冲过去要揍他,被警察拦住。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一屁股跌坐在地,拍着大腿扯开嗓子哭,令人心酸。“狗日的黑心老板,我儿才二十岁,性命断送在你的手上,你去死呀,死了十殿阎罗收审问罪,扒皮抽筋点天灯。”稍微理智点的人,举起拳头喊口号,要求判处白勇死刑。场面一时混乱不堪。散布在场地四角的警察立刻上去制止,法官敲着木槌,警告说,谁要不遵守秩序就带出去。结果,人们都哑言了。突然,一个矿泉水瓶子划出优美的抛物线,从某个群众代表的手里飞出去,砸到了白勇的脑袋上。矿泉水瓶不是手榴弹,不会爆炸,但威力也不小。白勇挨了一下,把脖子挺直了。

全场人的目光都投向被告席。像是有一道无形的聚光灯照着,让海棠爸腐儒的形象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这才发现,海棠爸的头发掉光了,脑壳秃秃的,像婴儿的屁股。当时,我和父母就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海棠和她年轻的继母坐在被告人家属的位子上,孤儿寡母的,难肠得很。我不关心案件审理的结果,只关心海棠,在气氛凝重庄严的法庭上,她愈发安静了,像一朵白色的花。

海棠爸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出意料将会在监狱里了此残生。消息一经宣布,场面再次陷入混乱。人们认为,白勇判得太轻,一命换六命都便宜他了,竟然是死缓,如何对得起年轻的亡魂?海棠爸被两名法警架出半截囚车,匆匆押向他命运的归宿之地,此后,即使他千遍认错,万遍悔罪也改变不了残酷的事实,更别想和女儿见上一面。白勇快速走了几步,突然回过头来向人群张望,他没有去看那个给他生了儿子的年轻女人,而是一眼就找到了海棠。他的眼神透着一丝为父的仁慈与温柔,微微颔首,给了女儿一个比哭还要悲惨的微笑。海棠坐着一动不动,眼睛又大又明亮,保持着处子般的安静。在他们父女眼神的交流中,一切不快都将烟消云散,一切隔阂都将被思念所取代。此时的白勇,最放心不下的恐怕就是海棠了,这将成为他人生最大的遗憾。

海棠爸从两名警察的手里挣脱出来。大概警察知道他要干什么,没做过多阻拦。海棠爸双手合十,向那些骚动的人群低下头忏悔。他的眼泪已经流出来了,大声说,我对不起大家,这辈子欠你们的还不清了,下辈子变牛做马,任你们驱使打骂。人们安静下来。海棠爸失声嚎啕:冤有头债有主,我不敢祈求获得各位原谅,只希望你们能把这份仇恨记在我白勇的头上,莫要去骚扰我的家人。警察见状,知道不能再放纵下去,两边一用劲就把海棠爸提起来。海棠爸很懂规矩,立刻收住悲腔。但他甩了一下膀子,在女儿面前不能被人押着,作为男人这一点很重要。

两个法警追上去。那会儿,我觉得他很像个赴死的英雄。

我们住的那家宾馆叫洞山国际酒店。很多地方,只要冠名“国际”二字就一厢情愿地和世界接轨了。很牛,也很霸气,容易叫人产生非分之想。

我在淮南生活了四年,知道这座城市的历史。最早日本人开矿,把山凿了一个大洞,建起了全中国当时最早的现代化煤矿。后来我们自己搞城市建设,人们指着这座有洞的山说是洞山。好在日本人很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他们杀人如麻却对满山树木施以最大的仁慈,一棵也没有砍。现在的洞山林木苍翠,市里因地制宜,就把最好的宾馆建在了山脚下。

窗户外面满眼绿色,青藤从老旧的墙壁上攀爬上来,在玻璃后面开出一朵黄色的小花。我坐在单人椅上抽烟,酒喝得头晕,也有可能是昨晚消耗了太多精力所致。我已经穿好衣服,如此,对着镜子看起来更像人。海棠钻进淋浴房大约有一刻钟了,她把花洒开得很大,水流声撞来撞去,玻璃隔断雾气缭绕。她的胴影不停变换,像一只泡在福尔马林中活过来的动物标本。

七月的江淮地区,到了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太阳照在窗户上,白晃晃的,扎人眼球,時间还未到中午,就已经显示出巨大的威力。再过几天,进入了梅雨季节,空气又湿又热,像我这样的旱鸭子会长一身痱子。

海棠湿漉漉地走出来,拿毛巾挼搓头发上的水,一块毯子裹住中间部位。几点了?她问。我放下二郎腿,摁亮手机。十点半了,我说。下午三点的飞机,时间有点紧张,她说完,急急忙忙背过身去换装。我续上一根烟,眼睛不由瞟过去。海棠的身体在我眼前晃动,一览无余。她的腿有点内八字,小肚腩也出来了,一弯腰堆出几个肉褶子。我认为,女人脱了衣服是无比丑陋的,衣服会掩饰身材上的缺陷。我不喜欢她的裸体,女人一旦在你面前毫无羞耻地存在,那将是美好爱情的终结。从前,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带给我像探索桃花源一样神秘的过程,让我一步一步走进她心灵的最深处,而此时,无疑于她将整个山水置于我的眼前,那种感觉仿佛是以百米的速度撞在了一堵白色的肉墙上。太真实了,我感到眩晕,紧紧吸了一口烟。海棠丝毫没有意识到我对她赤身裸体的厌恶,她赶时间,担心飞机会扔下她飞去加德满都。除了这个,她完全可以将我忘掉,当我不存在。海棠穿上胸衣,扣好钩带,熟练地将一对乳房填进去,双手向上托了托,使两者达到最舒适的契合状态,然后套上一件青色的长裙。

女人不穿衣服真是大煞风景,我不堪说出丑陋这个词。海棠说,啥?我又说一遍,海棠说,你是看腻了,你们男人喜新厌旧。我说,你不应该在我眼前换衣服,尤其是今天。海棠坐在镜桌前化妆,噘着嘴涂唇彩。我说,真的,我突然就不喜欢你了。海棠说,你看着办。我说,你破坏了你在我心目中的美好形象,你原来也就那么回事。海棠说,我没工夫跟你讨论这个,以前你没见过我换衣服吗?我说,见过,但不像今天这样令人灰心丧气。海棠说,赶紧把房间检查一遍,卫生间有我的手机充电器,别落下了。

我的脑海里反复回放着她把乳房填进胸衣的画面,太粗鲁了,那么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呢?我想是当年她来到我家的那几个月吧。我们天天在一起,我给她送吃的喝的,传递外面的情报,和她并肩作战,对付我的父母。有一次,她让我打开门,放她出去。我坚决不同意,海棠说,你这叫非法拘禁,你们有什么权利关着我。我说,外面有危险,许多人找你爸报仇,见了你还不把你撕了。你再等等,我妈说了,到时候她会把你交给你小姨(白勇娶的那个年轻女人)。海棠说,那我情愿去死。

结果我还是抵挡不住海棠的软硬兼施,放走了她。那是她住进我家的第五天,我清楚记得她穿了一件黄色、蓝色、红色三种颜色的短衫。那时候,我们都穿校服,而她总是显得特立独行。我母亲是在做好午饭的时候发现她逃走的。我解释说海棠没有兑现承诺,她说会在三点之前返回。母亲急坏了,脸色一黑,我以为她会抽我,可她却说,你们这些瓜娃子,把自己照顾好就不错啦,指望你们给大人帮什么忙,还不快去找呀!

我骑上我爸的二八加重自行车在县城里找。我妈发动我爸也在找。那年头大人们的生活都不容易,我妈每天要去种植厂上班,采摘蘑菇,摆弄菌棒,干的都是体力活。我爸在厂里拨算盘子儿,是个点钞算账的会计。他们急疯了似的满街道乱窜,只为找一个跟自己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小邻居。当时情况很紧急,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因为爆炸案发生后,一位受害人的兄弟从新疆回来,扬言要叫黑心老板一家血债血偿。眼下,黑心老板白勇已经被抓进了看守所,他的妻儿遁地出逃,不予示人,唯独能偿还血债的人就只剩下了海棠。况且,县城这么小,出去溜一圈,谁不认识谁呀。我骑着自行车满世界跑,找遍了河滩、田野和背人的小巷,连几个大型的垃圾堆都翻了。我越想越着急,天也黑了,突然下起了大雨。我推着自行车回到家,灯亮起来,我爸站在门口见我回来,“嘿”的惊叫一声。他说,羊啃麦青派牛犊儿追,这下两个可都回来啦。我听出他话里的意思,问,海棠呢?我爸指着二楼的箍窑说,在上面呢,你妈也在。

我爬上楼梯,一把推开门。那一刻,我看到了令我毕生难忘的一幕:海棠尚未发育成熟的乳房,尖尖的,像两只洁白的桃子。惊鸿一瞥,我的脸开始发烫,就怔在了那里。海棠仿佛受到惊吓的小鹿,身体微微颤抖,她没有刻意躲闪,而是慌慌张张地将我的白色t恤从头上套下去,露出两条细长的胳膊。我妈呵斥道:出去!我反应过来,意识到自己窥见了伊甸园里的秘密。如此,竟惶惶不安起来,一闭上眼睛,就是海棠那两只尖尖的乳房。我嗅见了淡淡的芬芳。我已经迫不及待地喜欢上她了。

海棠是在通往省城的312国道上被我母亲拽回来的。她孤独地走着,一个花季少女,将所有的绝望都抛到了身后的县城。母亲招手拦了一辆拉煤卡车,追上海棠时她已经走出了十公里远,她的样子很像一只从水里捞出来抖着绒毛的小鸡仔。母亲跳下车,半路拦截。母亲拽住她说,海棠,你要去哪?海棠说,你管不着。母亲说,我是管不着,可你爸你妈管不上你,就是一个陌生人,也不会睁着眼看你走错路——快,跟我回去。海棠说,我就不回去。这时候我妈心软了,说,我也是一个做母亲的人,你爸的事我们看得明白,这和你没关系。等你家的事有了定数,你请我管,我都不管了。雨似乎在那一刻下得更大了,黑沉沉的天空像一只巨大的筛子,密集的雨豆子筛落下来。此刻,无论是谁,都会被这样的场景感动。母亲捋着脸上的雨水,拖起海棠往回走,路面上起了水泡,拉煤卡车在雨幕中亮着两只红色的眼睛。司机师傅喊,你们还走不走啦!母亲说,谢谢师傅,我把我女儿找回来了。

他最后看到那束蓝光

罗东明的店关得早。每天晚上九点,最后一班3路公交车停在门外的站牌下,车门弹开,有时跳下来几个行色匆匆的男女,有时虚晃一枪,例行公事一般。这声音传进店里,罗东明就会丢下手里的活儿。活儿是一把美工刀,一瓶强力胶水,或者是电脑软件上的画笔,用他自己的话说,咱也给他下班了。这时候罗东明会打发学徒球墩去买宵夜。球墩是个很胖的男孩,不到二十岁,脑壳圆圆的,戴一副黑框眼镜,镜框深深陷入面团一样的细皮嫩肉里,一笑,镜片后面的那双小眼就眯成了脚趾头缝,让人觉得他真的是开心了。罗东明的宵夜很简单,一把鱿鱼烤串,或者半份酸辣猪肚。吃什么完全取决于球墩临场的置办,反正都是十块钱,他从来没有意见。

球墩去买宵夜,站在摊铺前不说话,伙计问他要什么,球墩就用下巴胡乱指一下。伙计从滋滋流油的铁砧板上抓起一撮事先烹饪好的食货,塞进牛皮纸包,再套上塑料袋,插上竹签,球墩便拎着慢慢悠悠走回去。罗东明吃着肉串还要喝酒。喝酒是对付失眠症的好办法,不需人陪,每天晚上一杯。他用啤酒杯喝白酒,等把胃腹款待舒服了,才把店交给球墩,然后带着微微的眩晕回家。但今晚注定要出事,罗东明心情很差,喝酒没有节制,半瓶酒喝完了,也没有离开的意思。罗东明看球墩的眼神有点歪,涨红着脸说,徒弟,今晚师傅和你一起挤店里,不要嫌师傅打鼾的声音响,凑合一下。球墩一听这话急了,哼唧著说,师傅,你每天都回家里和我婶子一起睡呀。罗东明说,今晚不回去了,我喝多了,你就照顾师傅一晚上吧。

不行!球墩坚决地回答。

罗东明有点生气。照顾师傅一晚上,这个要求不过分吧。况且店是他的,难道他说了还能不算?球墩说,除非叫我玩游戏,我和别人约好今晚上华山寻玄女圣剑。罗东明说,那就更不行了。

球墩玩电脑游戏上瘾,按理说罗东明是不该管的,但他觉得对不住球墩的父亲茶蛋——怎么说呢,到了这时候他不该再叫老朋友茶蛋,而应该恭恭敬敬叫一声李总。可是,老子英雄儿子不争气,球墩高中没毕业就被学校开除了。老师暗示球墩性格有缺陷,狂躁症,别看平时憨厚无话,一生气啥事都能干出来。老师没有直说,反正球墩脑子里差了根弦,有次打一个女生,扑上去用大拳头砸她的头。同学们害怕了,什么深仇大恨,非要致人家于死地,原来不过是那女孩说她身上有股馊味,打完篮球不洗澡。李总来学校协商解决问题,他的一句话触犯了师生众怒。他说,球墩念不下书没关系,只要学会数钱就行,因为老子挣的钱几辈人都花不完。

球墩退学后李总让他跟着罗东明在美工店里学手艺。李茶蛋十万个放心罗东明为师的品行,他想球墩吃吃苦也好,免得把钱当成草纸,一伸手就向家里要。可他的想法还是落空了,自从球墩给罗东明当徒弟,每天除了通宵打游戏,其他啥事情都不干,唯一能做的就是买宵夜。

今晚早点睡,要是再打游戏,我就告诉你爸。

球墩怔了一下,眼神中写满意外。罗东明还想再教训几句,思忖还是算了吧,毕竟是朋友的儿子,隔着一层关系。罗东明暗中观察球墩的反应。他用一枚长铁钩把钢皮门钩下来,立刻就把流光溢彩的街市隔在了外面。狭小的空间里,他看见球墩坐在电脑桌前,拿着一枚啤酒瓶的盖子,复仇似的,在胡桃木桌面上拉出一道白色的印子。罗东明一下子火了,现在的孩子都是怎么了,要是自己的儿子,肯定扇他几个耳刮子。罗东明头晕脑涨,加上空气闷热,尽管吊扇在头顶呜呜旋转,但丝毫没有给他一腔怒火降温。他冲过去夺了瓶盖扔在地上,指着挂了锁的店门说,滚出去,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游戏里面有你爹还是你娘,不让你玩,手痒得要捉只蝎子。罗东明的怒气撒到一半,心里就后悔了,他不该这样骂朋友的儿子。他闭了嘴。他真没有让球墩滚的意思,这小子要是滚了,那可是做师傅的责任。罗东明呼呼喘着气,热汗从脖子上流下,脊背上水滋滋的。他一把拍灭顶灯,唯一亮着的电脑显示屏就成了狭小空间里最大的光源,照着球墩肉乎乎的脸,那两枚眼镜片里就有了电脑的屏幕。那是一只翱翔的老鹰。

罗东明走进里屋,关门之前回头看了一眼不明事理的徒弟。球墩一点儿变化也没有,还像刚才那样窝在椅子上,好似罗东明的生气发火是一个人的表演,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罗东明的身体被酒精控制着,脑子里有一丝明亮,他感到天旋地转,脸上浮上一层嘲讽的微笑,自己的事情搞得一团糟,还要充面子,给别人当师傅,管教人家的生活。罗东明在心里狠狠地把自个鄙视了一番。

他开始睡觉,佯装也罢,把自己丢到床上,床就变成了一只大转盘。他喜欢这感觉,人的一生不堪多想,活得太明白了徒增烦恼。可是这会儿,自己跟自己作对似的,脑窟窿里冒出无限多的想法,越是堵越是强烈越是清晰,反抗着他的意志。罗东明是自己精神空间的领主,可年轻女孩张璐从黑暗中跳出来,幽灵一般把他缠紧了。“罗叔,罗叔。”张璐跟他解释。罗东明一巴掌就打在她脸上。“贱人!”罗东明骂张璐的时候自己的心先疼了,真是辜负了这些年来的疼爱,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这样轻贱自己。张璐的面容变得模糊,仿佛打碎了春水里的倒影。罗东明调动所有记忆去寻找张璐,偏偏什么也想不起,那张脸仿佛一张白纸、一缕轻纱,没有了具体形象。亦真亦幻间,他又想张璐要和傻瓜徒弟球墩结婚了,老朋友茶蛋开着奔驰车来娶亲,吹吹打打的人群簇拥在店门口。球墩儿胖得像只大皮球,裹着黑色西装,手握廉价的塑料玫瑰。他大声说不行不行,这时候张璐的样子十分清晰地呈现出来:挽着发髻,两腮红粉,身材臃肿,仿佛生儿育女的妇人。她的脸上生动起来,长长的假睫毛,两只眼睛扑闪扑闪。店里不知怎么会有一只鹰,张嘴说话的时候变成了嘴巴弯弯的墨西哥金刚鹦鹉。鹦鹉说:欢迎李总,欢迎李总。罗东明憋了一肚子气,拿起钩卷帘门的铁钩打过去,没打中却砸坏了桌上的电脑。他威胁鹦鹉:连你们这些畜生都喜欢拍有钱人的马屁,他是茶蛋他是茶蛋,再乱叫就用万能胶粘住你的嘴。这时候礼炮响起来,那声音轰隆隆的像打雷,又仿佛是搅动的辘轳,有点儿熟悉。声音是从他体内发出的,巨大的鼾声把罗东明吵醒了。

球墩,打啥游戏?这样喊过几句,他又睡着了。

后来罗东明再次被自己的鼾声吵醒,他依然看到那抹彩色的光。他想那可能是街对面的音乐餐吧的广告在闪烁,这个夜晚真是太漫长了。他迷迷糊糊发出警告,球墩没有理他,反倒显得他像那只多嘴多舌的鹦鹉。有一阵子,愤怒的火焰陡然升腾,他从床上跃起,梦游一般冲出去。店里的情况他太清楚了,当罗东明拔掉电源时,黑暗像一座山把他压在了下面。

最后他又梦见张璐对他讲,那只鹰生活在尼泊尔,从万米高空俯冲下来能抓碎一匹狼的脑袋。他在梦里问张璐,为什么喜欢鹰,一个女孩子应该喜欢猫啊狗啊温顺的动物。张璐说,鹰要飞到远方去生活。

梦境断断续续,毫无现实的逻辑。罗东明感觉自己掉进了一片汪洋大海中,憋得肺都要炸裂。睁开眼,才发现自己的双手正死死攥着球墩的腕子。

他用力地咳了几声,那彩色的光变冷,像月光,又像一枚寒光闪闪的刀子,又青又白,杀气腾腾。球墩立在床边,恶恶地说,为啥关我的游戏,我马上就要把宝剑搞到手了。

球墩学着电视里他的台词说,谁要阻止我打游戏都得死。

罗东明告饶,快把灯打开,叔受伤了。

球墩说,我不管。

血腥味立刻弥散开来。罗东明感到自己捂住了一眼泉,捂不住了,热热的黏稠液体汹涌出来。脊背开始发冷,呼吸变得困难,他想说话却仿佛被人扼住了喉咙。他想说的是,球墩,快叫救护车,救救叔。可一张嘴,气流就从指头缝里往外窜,仿佛手里抓着一把泥鳅。

罗东明后悔了,跌跌撞撞往外走。他看到了不停变幻的霓虹定格为蓝色,女孩张璐的脸异常清晰起来。他想,他不能死,不能死。

洞山脚下有很多树。舜耕街两边的梧桐成了精,管城市的人便将它们断肢枭首,结果树们不但不听话,反倒更加飞扬跋扈,对过往的车和行人张牙舞爪,摆出各种奇异古怪的姿势。街的尽头是一个隆起的小山丘,路从两边绕着走了,留下一座“孤岛”,人们便把这地方叫做绿岛。罗东明的美工店就在绿岛下面挨着马路的地方。天刚亮的时候,练了二十年太极的张工背着宝剑准备上岛打拳,走到美工店门口发现暗红的血流像一条蛇从门脚下爬出来,此时血已结痂,一直到马路牙子上才盘成一团。张工心一紧,随即又和自己辩驳,不会是杀了人吧。因为急着要去打拳,他便跳过那条血迹走了。直到两个小时后,天已大亮,耳听着岛下马路上的汽车吵起来,他才像往常一样返家。那条红色的痕迹挡住了路,张工凭借六十年的生活经验果断报了警。

警察是在十五分钟后到达现场的。一辆警车上跳下来七八个人,警戒现场,把从梧桐树到卷帘门之间的人行道都封了起来。吴警官蹲下来察看血迹,在他的判断里,无疑门后面藏着一个可怖的凶杀现场。锁子很快被砸废了,卷帘门像狗舌头一样缩上去,露出黑洞洞的钛合金玻璃门。

罗东明的尸体横躺在地上,像一条弯曲的大虾,侧仰着脸,双目怒视着天花顶,眼球上醮着一块血斑,也许在他生命最后一刻看到了那束蓝光。周围一片狼藉,血喷淋得到处都是,有种鱼干发霉了的苦腥味。吴警官从没见到过这么血腥的场面,一个人的血流干了,衣服被污血凝固成了盔甲。年轻的警察咧了咧嘴,从兜里掏出口罩,抖開来戴上。吴警官让他们仔细勘验现场,随即咳嗽了几声。

他的心情倒也不差,歪头看了一眼说,瞎多嘴,警察上门没好事,你个傻鸟。吴警官这时候才看见球墩,那家伙精赤着上身,光着脚蹲在旋转椅上,脖子伸得老长,面无表情地对着电脑屏幕快速点击鼠标。桌上的小风扇拼命摇头,铁罐子里的烟头还未熄灭,一缕蓝色的烟游魂般飘渺游荡。

吴警官大声质问,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叫了半天为什么不开门。

有人打开灯,大白天的,不见得起作用。几个警察迅速冲上来,有一个携枪的家伙摸摸大胯上的皮匣子,做出最坏的打算。球墩摆摆手说,等一下就好。他似乎是在完成一个保存游戏的操作之后才从椅子上下来,穿好拖鞋。

吴警官发现他还是个孩子,思想上有点松懈。死人了,你不知道吗?

球墩说,跟我有什么关系。

球墩瓮声瓮气地说,人不是我杀的。

吴警官追问,不是你杀的会是谁,昨天晚上这里有第三个人吗?

球墩脸上闪现出一丝难以察觉的微笑说。我说了你们不信,我倒希望他死呢,死了才好。

警察的办案是有一套程序的。球墩被带走了,目前他是最大的嫌疑人。命案必破,刻不容缓。况且光天化日之下,大街店铺门口摆着个蒙白布的死尸,血流得像小河,社会影响恶劣。所以对球墩以及罗东明的调查随即展开。

我叔是个好人,每天晚上都喝酒。他白天干活太累了,晚上喝酒才能放松下来。这是我叔亲口告诉我的,他就是靠酒精支撑的,所以我才愿意每天去给他买宵夜,没有酒他什么都干不了。昨天晚上,他喝醉了,他是故意喝那么多的。他不让我玩游戏,我又不是他儿子,干嘛啥事都得听他的。他是怀疑我姐跟我好,所以才处处管着我。

吴警官打断他问,你说的你叔和你姐是谁,请准确表述。

我姐就是我姐。球墩气愤地说。我姐叫张璐,在学院路那边的师院读大学,是我叔的干女儿,有时候在店里做事。我叔罗东明疼爱她,想送她出国,她不同意,坚持要留下来。昨天在店里我姐跟我开玩笑,说要给我当小姨,问我想过没有。我才不关心这些,我只对电脑游戏感兴趣。这时候我叔回来了,他中午一般都会去西门坡下的老柳家吃炒粉,然后回来换我们出去吃,可他好像路上遇见了熟人,要回来拿样图。他进店时一点声音都没有,那个该死的鹦鹉也没叫一声“欢迎光临”。我们在里屋,我姐拧我的胳膊,我叔就回来了。

我叔很生气,脸都成了绿的,嘴唇上起一层干皮,看起来像几天没吃东西的饿汉。他把我抓开,甩了张璐一个耳刮子。我敢保证,我叔之前从来没打过张璐,去年有一次我姐夜里没回寝室,正好被学校的宿管科抓到了,电话打到我叔手机上。我叔急得头上冒汗,和我一起在大街上找,在学校门口的小旅馆查人家的登记本,结果正好在绿岛下面的小路上碰见了。张璐喝醉了,被一个男的背着,说是去岛上看星空,英仙座流星雨。那次我叔很生气,我看出来了,他看那男的眼神充满了敌意。

不认识,好像是张璐的老乡,甘肃那边的,好远。

说说昨天晚上在死者罗东明的美工店里发生了什么,不要说我叔,直接说罗东明。

我叔,不,罗东明是个好人,但我不喜欢他。昨天晚上他跟我发生了点不愉快,一张破桌子,划烂了买张新的,他那么激动干什么。我爸送他一个店,一张桌子他都跟我急。他睡着了打鼾磨牙,我踢一下桌子声音就小了,一会儿又像打雷似的,一惊一乍,还梦里跟我说话,吵得人心烦,戴上耳机都能听到。他吃错药了似的,夜里起来拔电源开关,我顺手拿起美工刀叫他把我杀了,他说他杀我做什么,他杀自己。他喝了太多酒,那会正醉着呢。罗东明过来夺刀,我便把刀给了他,我想你要死就死,挺讨厌这种喝酒撒疯的人,我就不信他能把自个over了。

我叔关了电源又去睡觉,电脑突然黑屏,游戏也没保存,我简直快要气炸了。黑暗中我点燃了一根香烟,静静坐了一会儿。我讨厌他,每天对我指手画脚,嫌这嫌那的,当时真是想杀他的心都有了。那会儿他的鼻鼾又续上了,真他妈吵,我一气之下就冲了上去,想把他掐死。我刚走到床边他就醒了,一把抓住我的手。我怀疑他根本就没睡,他说没人能把张璐带走。我不知道当时他手里握着那把刀,他哈哈大笑,说年轻人,你们太年轻,人生的痛苦还尝不到。他像僵尸一样坐起来,把我掀翻在地,一个劲地笑,笑得我头皮发麻。简直是神经病嘛。他骂这个社会,骂了一会我都烦了,他说张璐是个婊子。我吃了一惊,罗东明从来不会这样骂我姐。我看到他哭了,当时有一道光,把他的眼睛照得像两颗大钻石。然后他又骂我爸李金牛,说我爸是个无耻之徒,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我都没看见他是怎么抹断脖子的,他让我帮他,我说我不管。其实那时候,我是希望他死的。

店里有只多嘴的鹦鹉

男人的“妻管严”是出了名的,每天晚上必须回家,这是妻子小瑛定的规矩。如果迟一点时间,她就要闹,问他到底干什么去了,和哪个野女人约会。罗东明解释说手头的活紧,女人不信,即使活再紧也紧不过她的心眼。五天前,他们刚爆发过一场战争。小瑛在家找到了一根三十厘米蜷曲的黄发,便认为家里来了女人。她的头发是剪短了的,又黑又直,简直就是铁证如山。小瑛气势汹汹地来店里抓奸,她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张璐。店里边有一间小仓库,兼做休息室,每天因为要制作各种锦旗挽幛、发光字、宣传牌之类的东西,场面显得凌乱不堪。小瑛像一只母猫四处嗅嗅,罗东明也不理她,坚信身正不怕影子斜。最后女人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捏着一根十五厘米的黑发比较了又比较,然后才向罗东明摊牌。小瑛两个大如西瓜的胸脯起伏难定,脸变成罗东明下酒的猪肝。她的大胸脯简直就是她与男人对战的砝码,两人争执在一起,她便觉得瘦小的罗东明简直不堪一击。她的乳房配上一米七的身高和压垮一顶轿子的体重倒也相得益彰,唯一的苦恼是洗澡的时候,乳房會垂到脚面,这时候她便把那东西双双掀到肩膀后面,方感到负担小了一些。

那天张璐恰好不在店里,男友过生日,她请了半天假。小瑛问罗东明把张璐藏哪了,叫她出来拔根头发看看。罗东明气得两眼冒火,说巴掌大的店你自己找啊,人家张璐清清爽爽的怎么会是黄头发。罗东明想起五月份的时候,女人参加广场舞大赛,头发烫过一回,整个人像金毛狮王。现场还接受了电视采访,节目播出之后,小瑛看到自己的形象,恼得直骂记者。她总算认清了自己,最后又把头发染成了黑色。妈生下来黑毛就是黑毛,学人家城里人,脑子全用在争风吃醋上,健忘了,竟然来兴师问罪。

他说你个母老虎母狮子,整天疑神疑鬼的,哪根神经错乱了,忘了电视里的鬼样子,能吓死人。

小瑛大概也知道自己是在无理取闹,但越是这样越要找到闹的理由。她扔桌上的东西,说罗东明嫌他丑,结婚那时候怎么不说,想离婚没门。

每次走到这个套路,罗东明都会闭嘴。他跟女人的正面交锋从来没赢过。他担心这样闹会影响左邻右舍,便主动退避三舍。砸吧,旧东西砸坏了买新的,日子过到这份上,谁还疼那几个钱。只求个耳根清净罢了。

他心里想着张璐。这世上就有一些不清不楚的关系,受人猜忌,遭人白眼,空负岁月韶华,即使最后什么也得不到。罗东明跟妻子的隔阂很多都是因她而起。

不得不从十多年前说起。那会儿罗东明受到老乡李金牛的资助,在学院路开了一家广告店。大学里的青年成双成对,光天化日之下,拥抱、接吻,相互喂饭,仿佛相濡以沫的夫妻。罗东明是个心思细腻的男人,思忖人生的遗憾,缺少一场真正意义的爱恋。年轻时什么都不懂,他和小瑛的婚姻完全是受了媒妁之言的蛊惑,稀里糊涂的,两个人就睡到了一张床上。结了婚才发现,小瑛不会生养,而且脾气坏,恨不得把男人拴在裤腰带上,稍有不顺心的事,就摔碟子摔碗,整个一个母夜叉。这种女人搁在老家不把房顶掀了?罗东明带了她出来闯荡。他喜欢写毛笔字,有次买了两只湖州狼毫,没征询小瑛同意,女人问他花几十块钱买两根笔能吃还是能喝。这是最令他反感的,事事都用吃喝衡量,这世上比吃喝重要的事多了,但女人的心胸眼界就这么窄。罗东明对妻子的感情就像秋日里的一株银杏树,在生活的风雨里掉光了叶子,秃秃的枝干,毫无生机可言。但树还时刻扎在那,死了的爱情,迎不来第二个春天。

生活兵荒马乱。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了那个女孩的照片。

大约是在深秋,女孩蹲在马路边写作业,旁边摆着一筐鱼。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在旁边低头玩耍,腰里系着绳子,绳子的另一头拴在女孩写字的四方板凳上。女孩十四五岁的样子,穿着绿格子外套,抬头凝望的瞬间被人拍了下来,照片发在《淮河早报》上。标题是:卖了这筐鱼就是学费。

罗东明好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从那以后,他无时无刻不想着那女孩的下落,有没有将一筐子鱼卖掉?十四五岁的年纪,既要照顾弟弟,又要赚学费,生活的担子怎么会压在她瘦小的肩膀上。罗东明感到难过,又被女孩的容貌吸引,圆脸,尖颌,眼神清澈,眉梢有痣,如果再长大一些,完全符合他对一个女人热爱的标准。

罗东明决定去打听她的消息。他先找到报社,编辑果有其人。又通过编辑找到了照片的作者。那是个六十多岁的退休老教授,住在一幢贴满城市小广告的旧家属楼里。几年前老伴患癌去世,他独自待在家嫌闷,便一年四季在外面跑。他家里有七台索尼相机,十几个大小长短不一的镜头。他一个人的相机便是整个索尼公司的发展史。老者主要拍鸟,有次在去青海湖的路上,经过一个县城时遇到了卖鱼的姑娘。他远远站住,为她拍照,仿佛她是一只白鹭,一点动静都能把她惊飞。他拍了很多张照片,本想着给照片取名渔家女,但写着“鲜鱼”字样的牌子刺痛了他。干旱少雨的黄土地上,盛在筐子里的鱼怎么还能算作鲜鱼?老者走过去问女孩鱼怎么卖,他是想把鱼买下来,女孩便说了后来他做图片标题的话。老者连鱼带筐全拿走了,他告诉女孩会寄照片给她。

当然,他不会千里迢迢带回来一筐子死鱼。他把鱼撒在路边喂鸟,结果没有一只鸟飞过。老者哭了,他搞了一辈子摄影,行走了大半个中国,最好的照片是在他六十岁的时候上天赐给他的。那不是一只鸟,而是一个像鸟一样渴望飞翔的灵魂。

老者把故事讲完了。后来,他再也不拍鸟了。

罗东明有点晕,他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恍如从梦中醒来。他几乎快要绝望了。老者说,寄照片是我们这行的规矩,她也应该收到了我的作品。

之后的好几天里,罗东明都在犹豫要不要给女孩写信,为了一个本不相干的人而牵肠挂肚。终于,他联系上了那女孩的父亲,谎称自己是慈善人士,愿意资助一笔钱,直到女孩大学毕业。女孩的父亲开始以为他是个骗子,后来又打电话过来表示自己无力承担女孩上学的费用,千恩万谢之后诉了一肚子苦水。

那是一个破碎的家庭,贫困的根源在于他爱上了一个给他带来厄运的女人。女人比他大三岁,带着两个孩子,嫁过来的第三天,五个鱼塘的鱼全死光了。虽然警察破案后宣布那是一起投毒的恶性案件,凶手也已绳之以法,但对女人的芥蒂从此深深埋在了他的心里。这只是个不祥之兆,随后他又在外出拉运水产的途中遭遇車祸,失去了一条腿。他的脾气很坏,无法原谅她带给他的一系列变故,他把这一切归罪于她的败夫之命。他希望她内疚,可她一点儿也没有,反而变得更加自私和贪婪,他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感情上的补偿。这一度让他很崩溃,可他爱着她,为什么?因为女人长得漂亮,而他只不过是个为生活所迫的养鱼人。

这一席话是不可能随口编造出来的,如果电话那头是个骗子,那他一定有大智慧。

女孩名叫张璐,每个学期罗东明都会寄给她两千块钱,鼓励她好好学习。女孩属于认真刻苦却成绩平平的学生,她对罗东明很信任,愿与他倾诉成长中的秘密。高考结束的那个假期,张璐突然来找罗东明,令他措手不及。

那是个闷热的午后,一个开菜馆的四川男人要做门头上的发光字,正在店里喋喋不休。张璐出现在门口,守门的鹦鹉说“欢迎光临”,罗东明才注意到来人。女孩孤身一人,穿着紧身的牛仔裤和宽大的体恤衫,头发有点乱,脸上灰扑扑的,嘴皮干裂,额头上几个青春痘在流血。这一切都在告诉罗东明,她是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长途跋涉来找他的。

四川人的双手还在飞舞,罗东明一眼就认出了她,惊叫道:“张璐!”

罗东明讪讪一笑。以前他们用qq聊天,他告诉张璐他是个生意人,每天都能看到大学里出出进进的青年。他把大学说得像天堂一样美好,当然这一切都暗示着他的成功与辉煌。现在张璐来了,谎言像气泡不戳即破。他没有那样好,四川人为了三百块钱的生意和他讨价还价,说了快一个小时了,他要表现得和颜悦色,尽量说服人家买他的账。他们的生意最后以二百六十元成交,大大小小一共二十六个泡沫字,做好,还要粘上去,最多也就一百块钱的利润。

打发走四川人,罗东明让她坐在会客的藤椅上。店里太乱了,这里算是一方净土。张璐坐得很拘谨,两只手搁在膝盖上,罗东明问她要不要来杯水,张璐摇头说她带了。随即从手提袋里摸出半瓶饮料。她的行李也就一个简陋的袋子,别无他物。罗东明不忍心他千里迢迢过来不喝一口水,又问她要不要吃颗苹果。张璐没有表示,低下头,手在眼睛上抹一抹,再次抬起头来时,已是泪眼喷花。十八岁的张璐投奔与他,内心酝酿着一场狂风暴雨,找到了宣泄的山林。

羅东明坐下来,抓起一个苹果削皮,他们中间隔着藤条茶几。

你父母亲知道你来找我吗?

不知道。

你是一个人跑出来的,离家出走?

也许吧,也许是离家出逃。张璐哭了,声音在颤抖。他们把我关起来,半夜里我爬出窗户,掉在一堆煤块上,差点摔死了。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在这个世上我已经也没有亲人了。

你来之前应该说一声,我以为你在开玩笑,没想到你真的来了。罗东明递给她苹果,叫她稳一稳情绪。他想知道在这个女孩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我那个一条腿的父亲简直不是个人。我受够了。有些话我只想对你说,可是我又怕。我想留在这座城市,想在你的身边,你是我的恩人。张璐泣不成声。

别难过了。罗东明看着张璐把一枚晶莹剔透的苹果吃的干干净净,只剩下一枚精瘦的果核。他想她是个好姑娘,只有好姑娘才懂得节俭的意义。

张璐在罗东明的店里住了下来,帮他打打杂。她的想法几个月后变成了现实,学院路上的大学录取了她,与其说是选择了心仪的学校,还不如说她是冲着罗东明这个人来的。

起初,他们的关系普普通通,但当这个假期过完,情况就有了变化。张璐成了大学生,烫了头发,买了几件像样的衣服,俨然是罗东明心中爱慕的对象。他热爱年轻自由的灵魂,爱她们身上散发出的特有的青春气息。大三下学期,罗东明发现张璐交了男朋友,心里拧了个疙瘩。他是恨铁不成钢,又挑不出毛病。

有天晚上,学校宿管科打来电话,楼管阿姨晚上突击检查宿舍时发现张璐的床铺是空的。学校禁止学生夜不归宿,现在这年头,大学生外出同居,包夜打游戏,令学校头疼不已。前几日警察在校园里带走了一家副食店的小老板,好家伙,原来是个杀人犯,二十几年前在东北犯了事,手里有三条人命,现在竟然躲到了大学里。有的同学表示经常去他那里买水果,老板人挺不错,看不出是个坏人。这件事把学校吓得够呛,于是颁布法令,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学生外出,必须给辅导员请假,否则严惩不怠。

辅导员知道张璐在罗东明的店里打工。宿管科的电话打过来,罗东明正悬在舜耕街最大的广告牌上换标语。明天市里举办省运动会开幕式,各处都在营造氛围。今天管城市的人来检查,牌面上的一句话弄错了,少了个“的”字。句子读起来通顺,也没有语法上的毛病,但管城市的人说这不是市长的原话,犯了政治性错误,指示连夜更换,确保明天运动员的车队经过时,要看到“预祝在省运会中江淮健儿取得优异的成绩。”罗东明吊在空中,离地面15米的广告牌像一堵悬空的墙,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橘红色的灯光照着,他看起来像只爬在墙上觅食的壁虎。夜风送爽,罗东明的身体微微摆动,一股凉意浸透脊背。低处的人说,老罗,电话,响了好一会儿了。罗东明在空中挂着,回头说,莫管它,干活!这活他干了十几年,轻车熟路,就像给崽子穿衣服,或者包一个礼品盒。说不定过几天,一个电话又得更换。低处的人说,七个未接电话了,说不定是哪个大老板照顾你的生意,莫错过了。罗东明说,谁打的,看不见我没手吗?替我接上。低处的人握着亮晃晃的手机给他看。陌生号码,我们可不敢接,说不定是店里的女学生晚上想你了。

罗东明想到了张璐,让人把他从半空中降下来,站稳后拍拍手掌的灰尘,接过手机。那边又打过来了,很客气地问他是不是罗东明,张璐晚上没回宿舍,这事跟他说可以吗?罗东明连忙说是,可以,他真不知道为什么要答应辅导员对张璐严加管教,好像他就该对她负责。

绿岛距离学院有一千米远,他把活交代给打下手的人,一路小跑过去,顺路进店喊了球墩一起去。球墩说,叔,我买了宵夜等你回来,干嘛这么急呀,这个城市我姐比你熟,急啥呀,急也没用。罗东明心里窝火,说你知道个屁,一个女孩子,万一遇上坏人咋办,电话打不通,你要不想去,拉倒。球墩就跟着罗东明出门找张璐。他们先去学院路的小饭馆找,午夜时分,大部分门店都已打烊。他们又去ktv,球墩说,张璐不爱唱歌,肯定不会去这种地方。罗东明不信,掀开一个鬼哭狼嚎的包厢,撞在一个胖子身上。胖子的身体像一只啤酒桶,冲上来要揍他。罗东明不得不拿出一副好脾性赔礼道歉。他们把学院路上十多家ktv找了个遍,也没找到张璐。罗东明有点灰心,问球墩咋办。

球墩打了个哈欠说,叔,两点了,回吧。

他们走在大街上,一群约有五六只野狗从草丛里窜出来,为首的是条杂毛犬,被吓到了,退后几步朝他们狂吠。一群狗昂首挺胸都叫了起来。罗东明趿拉着脚,两条腿软绵绵的。后来,他们往绿岛的方向走,罗东明看到一颗大星星掉下来,接着好几颗划过黑夜,一闪而逝。

夜色抖了抖。他远远看见一个黑影摇摇晃晃向他走来。近了,原来是一对情侣。男孩身材矮小,背着女孩,双手托住她的屁股,走得很吃力。女孩喝醉了,头枕在男孩的肩膀上,头发垂下来,铺在男孩胸口,两只脚横在前面。绿岛下的小径旁有灯柱,光线正好镀在她洁白的脚踝上。罗东明看到小巧的蝴蝶纹身,先前复杂的情绪一股脑儿转化成愠怒,他很想揍那个男孩一拳。

张璐!他抓住女孩的胳膊。

你们干什么?男孩吃了一惊,身体剧烈摆动。罗东明确信她是张璐。为这个纹身,他曾批评过她,说女孩子纹身很不好,古代流放囚犯才在他们身上刺字。张璐反驳说很多女生都有纹身,很时尚。他们第一次发生争吵,罗东明扮演了父亲的角色,说,你就不能学点好的。张璐说他是老古董,女孩子纹身怎么了,他管不着。现在这个纹身,让他认出了她。

带她去哪了?罗东明问。

喝酒。

男孩把张璐放下来,扶她站住,说,我带她去岛上看流星,英仙座的流星雨。我们等了大半夜,结果张璐喝多了。

罗东明看那男孩,一张年轻的脸,下巴上蓄着一簇浓密的小胡子,头发很长,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他想也许男孩没有撒谎。

这时候张璐“哇”的一声,弯下腰在路边吐起来,很难受的样子。后来,她干脆蹲下去,两手抱住脑袋,一句话也不说。罗东明心疼她,由着她醒酒,可免不了要多说几句。一个女孩子,喝的啥酒,夜不归宿,学校的电话都打到我这里来了。

張璐醉醺醺的,问他,女孩子怎么了?

罗东明说,女孩子不该像你这样。

张璐站起来,把几丝头发撩到耳后。因为喝酒,她的脸有了几分风尘色。灯下看美人,更加妩媚动人。这显然是一次精心准备的赴约,化了妆后脸显瘦,假睫毛又弯又长,眼睛水汪汪的,唇彩是点睛之笔,在白皙的脸上留下一抹红色的魅惑。大学是最好的美容院,这时候的张璐已经从三年前的高中暑假脱胎而出了。

张璐说,叔,我求求你,以后别管我了,我承受不起。

罗东明把这句话搁在了心上,一有空就想。到底是他哪里做过了,让她承受不起。

大四寒假,这座城市落下一场薄雪。她很久都没见过雪了。她想起,故乡的冬天漫天飞雪,一下就是好几天,能把汽车的轮子陷进去。她的那位热爱美术的父亲,会给她做一架简易的雪橇,用围巾牵引着她在雪地里奔跑。校园里的学生像候鸟,天气一冷,差不多都回家了。这个在淮河边上的城市,气候一点都不宜人。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处在中国南北的分界线上,两边的便宜都沾不到。零下七摄氏度,宿舍里没有任何取暖设施,空气冰冷潮湿,被子能拧出水来。

大街上张灯结彩,节日喜庆的气氛热烈起来。张璐看见精品店里卖一种毛绒鹦鹉,会讲各种讨人开心的台词:新年愉快,大吉大利,欢迎光临,等等。随便顾客挑选。她挑了一只“欢迎光临”挂在店门口,只要有人光顾,就会发出委婉的问候。店里的暖风机坏了,吹着冷气,空调开着,但温度总是上不去,气温差不多只有十五度吧。张璐后来想,那天她为什么要问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她说,罗叔,罗阿姨不知道咱俩的关系吧。

空气变得闷热。他俩是什么关系呢?

罗东明想不透了,总失眠,每天晚上喝点酒才能入睡,或者叫借酒浇愁,也不一定吧。

那人衔着一颗昂贵的假牙

海棠跟着继母走了。分析这个苦命女孩的经历就会发现,她五岁时母亲与人私奔,十二岁时亲生父亲劳改入狱,只剩下同父异母的弟弟白小宝与她相依为伴,是她最亲的人。她的继母后来同我们县一位开塘养鱼的人同居,她和弟弟被迫改名换姓,也就是说,叫爹叫娘朝夕相处的那两个人其实跟她没有半点血缘关系。这个情况勿再赘述,当那个男人从两条腿变成一条腿再坐上轮椅的时候,继母就开始了一贯的放荡生活。说白了,她就是个贪财好色的女人。当初嫁给大她二十岁的暴发户白勇是为了钱,后来又和养鱼人纠缠不清,是想在失败的婚姻里找回真爱,可惜失败了。她这样的女人会赢得什么样的真爱呢。据说她和养鱼人有过一段人尽皆知的早恋史,现在在一起了,却横着多出两个冒着鼻泡的拖油瓶,而那个爱她的男人也摔成了残废。

继母与养父的战争日益频繁,那个女人十分热衷化妆打扮,整日把精力全用在了涂脂抹粉上。在败掉两个男人之后,她的风骚依旧不减,裙子短得只能勉强包住半个屁股。有老奶奶就说了,她用的抹布都比那块料子大很多。还有,她的高跟鞋的鞋跟有半尺高,个子矮,所以要靠脚上的玄机解决身材的缺憾。有老婶婶说,她穿鞋就像踩着高跷,两扇屁股夹得紧紧的,活像刚拔了屌的发情的母狗。一个初谙人事的少年在跟踪了她一天之后,公然向众人宣称,这个风骚女人穿着一条红色的内裤。大小嘛,竟然像女生扎头发用的花皮筋。

风中的树篇三

在我们内埠镇双泉小学的校园里,四季都有美丽的花。

春天,有被称为“花中二艳”的牡丹和芍药;夏天,有颜色各异的凤仙花;秋天,有迎着寒风的菊花;冬天,有在雪中飘香的梅花。你猜猜看我最喜欢哪一种花?当然是寒风中的菊花。

那婀娜多姿的菊花真美啊!有的好似高山流水,从花芯里伸出来,逶迤直下;有的宛如一个金球,花瓣紧紧包着花芯;有的层层叠叠,朵朵菊花繁星点点,连成一片。菊花无论是单枝还是成片,都有它独特的美。

菊花的颜色也多得数不清,有白色的、红色的、粉色的、紫红的、金黄的……使我惊叹的是金菊和宝塔菊。金菊的花瓣又厚又多,层层叠叠。中间的花瓣亲密的簇拥在一起,最外层的花瓣微微的伸展出来,像几只娇小的手。颜色呈黄绿,在绿叶的'衬托下,更显得秀气文静,像一个羞答答的小姑娘。那株嫁接而成的宝塔菊,一株花上,开出了各种各样的菊花,上细下宽,果真如宝塔,花枝上有白色的单瓣小菊花,有花瓣如带钩的蟹爪菊,还有金黄色的、紫色的,许多不知名的菊花,可真是琳琅满目,使人眼花缭乱。

我最喜欢的还是菊花的性格,在众花凋谢的时候,在寒风吹起的时候,在那深秋时节,只有菊花开得最多,只有菊花开得最艳,只有菊花体现出了最强的生命力!

其实,和菊花一样默默无闻工作的,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如“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老师,有在马路上辛勤工作、指挥交通的交警,还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人,我们的国家才有今天的繁荣、稳定和昌盛。

菊花,多么美丽,又多么令人敬佩!我爱这烈烈寒风中傲然挺立的菊花,更爱这遍地菊花的校园。

风中的树篇四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洒下一地的辉煌。斟一杯黄酒,风中飘来阵阵余香,醇黄的酒水如同浑浊不清的历史长河,依稀倒映出那一个个熟悉的身影。

“我思古人,伊彼大禹,洪水滔天,神州无净土!”当汹涌的洪水吞没了整个村庄,当人们像一匹匹受惊的野马四处乱串,当孩子的哭声伴着妇女的尖、回荡在整个灾区上空,他,站起来了,站得铁骨铮铮,像一尊巨像,英勇地立在水、。左准绳,右规矩,他高大的身影时隐时现在洪水中。无数次洪水冲垮了堤坝,涌到了他的胸膛,冰冷与浑浊融入他的肌体,他都挺过来了;无数次美丽的妻子守望在门外,刚刚出世的幼子呼唤在耳边,他都忽略了了。“三过家门而不入”,十三年的艰辛,是他称雄一世的造就。

“一代倾城逐浪花,吴宫空自忆儿家。效颦莫笑东村女,头白溪边尚浣纱。”当硝烟弥漫天空,当战败的消息传到每个人耳里,当国君越王卧薪尝胆卑躬屈膝于他国之下,她,出现了,像一轮红日,耀眼的光芒照亮了人们黑暗的心房。入敌营,勇献身,她那弱不禁风的身子里藏着一份独有的“巾帼不让须眉”。无数次满身酒气的吴王靠近她,她只能卑贱地投怀送抱;无数次,没有星光的夜晚孤寂漫卷全身,故乡的影子在梦中浮现,浣纱的声音在耳边萦绕,她只能默默流泪。“忍辱负重”“以身许国”,十年的煎熬,是她一生的宿命。

“毓秀钟灵怀大志,顶天立地在苍穹。腾飞世界少年愿,独立人寰卅载功。”当列强入侵的步伐一步步逼近,当清政府的、成为、求荣者的借口,当祖国的辉煌渐渐走向覆灭,他,挺身出来了,像一把利剑,锋利的刀刃狠狠割开了、任人宰割的面具。他小小的胸膛早已装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大志。为了拯救祖国,取得革命的胜利,他背井离乡,精心组织,打响了南昌起义的第一枪。在那血雨腥风的岁月里,在那敌人咄咄逼人的情势下,他勇敢地站到了战斗的第一线,冒个人安危于不顾。新、成立后,他更是为了国家的富强和、的幸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七十多年的奉献,是他“为中华之崛起”的诠释。

晚风吹起夜的沧桑,略过夏的燥热,带着风中的余香飘向不知名的地方。轻轻呷一口黄酒,辛辣的酒味将记忆从远方拉回。

抬起头仰望这个布满无数英雄脚印的城市,那“栉风沐雨”“胼手胝足”的壮士早已逝去,但“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无私情怀仍在人们心头律动;那“一自越兵齐振地”的绝世佳人早已化作一抔香土,但那闪闪烁烁的浣纱声却时时从遥远的地方传来;那“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少年早已成为传说,但那“大江歌罢掉头东”的豪情壮志却刻在了岁月的丰碑上。

昔日的“灌木丛篁傍水幽,淡烟晴日漾芳洲”早已变成今日的高楼四起,繁荣昌盛。每一天,这里的大人们早出晚归,辛勤劳作;孩子们兴匆匆地步入学堂,学习那一个个、人物的故事。这里的生活开始变得、多彩,越来越多的外乡人踏入这片美丽的土地,但没有人能说清是古人创造了辉煌,还是今人造就了美好。一切的辉煌与美好都会随着岁月的冲刷褪去色彩,化作阵阵余香,在一个宁静的黄昏飘来,打开那封存在黄酒里的千百年记忆。

你闻到那风中的余香了吗?

那是历史在绝唱,是藏在黄酒里的记忆在发酵,是逝去的英雄再告诉人们——“感知文化,爱我绍兴”!

风中的树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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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漠中遇到刮风,如不懂得躲避,轻则迷失方向,重则丧命。

然而骆驼在风中,却自有避风的办法。有的骆驼只是将头低下,便可迎风而行。不知者问骆驼的主人,得到的答复是,骆驼将头低下,便不会把沙子吸入鼻孔,只要呼吸不受影响,它们便无碍。

另有一则故事。一个人牵一头骆驼,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中行走,不巧碰上大风,眼见生还无望,那个人悲痛惨叫。那头骆驼却转过身,将屁股对向大风,然后卧下,形成一个肉躯“港湾”。那个人反应过来,趴在骆驼的腹下,躲过一场风沙。

另有一个人,也因大风中的骆驼经历了一件奇事。某一夜,他听见外面起风,间或还有风沙声。不用猜,一定是一场风沙正在黑夜中肆虐。他裹紧被子,心想睡着后便可不理风沙。这时外面传来骆驼的叫声,一声紧似一声,并传来其大掌踩地的沉闷声响。他没了睡意,便披衣出门去看。那头骆驼在院中,看到他便不再哀鳴,呼吸声亦变得轻松了很多。就在那一刻,他的房屋在黑夜中被风沙一把掀翻,塌了。

他抱住骆驼,感激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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