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

时间:2023-12-05 作者:JQ文豪

在工作中,制定一个详细的工作方案可以提高效率和工作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范例,希望对大家在职场中的工作规划和安排有所帮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典法宣传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营造干部职工懂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按照xxx《民典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单位于9月上旬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9月3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xxx主持,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会上宣读了《省xxx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向全体职工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对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安排。

按照民法典学习宣传部署会的要求,我单位征订并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组织职工开展《民法典》集体学法课堂。

活动期间,干部职工通过微信群积极分享《民法典微讲堂》、《走进民法典》等优秀的宣传节目,同时,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普法网”“法网”等学法网站进行了民法典知识自主学习。

为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维护并扩大民典法学习宣传工作成效,我单位将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列为普法学法的重要任务,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

计划。

同时,把民法典列入年度学习。

计划。

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推动民典法学习长效化、常态化。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发【2010】23号》以及吉交质监【2013】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目的,通过目标管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完善各施工队、部室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一是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二是隐患排查率达100%;三是确保营松08标安全生产。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王伯全为组长,代思木为副组长、其它各部室主任、部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制度的修订完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部室、施工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处理、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检查制、事故统计报告制等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要求各部室、施工队按要求配备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五)定期对施工队进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记录。

(六)各部室、施工队,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给主要领导,事故报告率必须达到100%。

(七)各部室、施工队必须认真开展“安全月”活动,活动事先要有周密的计划,活动中要有详细的记录,事后要有认真的总结。总之,活动不能流于形式,要通过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生产工作要时时讲、日日讲,各部室、区队要经常开展宣传工作。在今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国发【2010】23号》和有关安全生产防范知识,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以便更好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以此促进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的提高。

2、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发展齐头并进,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项目部仍然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抓工作的同时,不能放松安全生产工作,要杜绝麻痹大意、松懈和厌倦的思想,要真真正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好。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安全死角。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月进行1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死角要进行彻底清理。

4、狠抓安全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就是抓整改,杜绝安全隐患。一旦发现问题和隐患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天镇——大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资产的安全。要求全体人员增强使命感和光荣感,激励广大职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号召全体职工把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岗位,经研究制定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编制依据为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法规,结合我项目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因工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5、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100%6、不发生急性中毒事故。

7、杜绝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三、安全保证组织机构:

组长:田利民。

副组长:张勇赵强朱日成刘俊江专职安全员:李晋荣。

成员:李春明师天香王刚张海雷王晋张秀琴乔武乔宇贺慧孙春梅。

a、(一)项目经理的责任。

1、总工程师对全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4、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实施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签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三)、主管生产经理的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亲自组织分析处理工作,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7、支持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不违章指挥。

(四)、施工员的责任。

1、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危险作业;

(2)、有权检查项目内部单位、班组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上级指示的执行情况;

(1)、参加项目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制定;

(2)、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参加工伤和设备、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2)、安全检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放过了严重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要负责任;

(3)、安全生产工作记录不全面,记载的资料不真实,而影响iso9002质量认证工作,要负责任。

(六)、工人的责任。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b、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障,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着重要作用,必须认真执行。

伸到班组全体人员作业为员;

3、交底工作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账备查;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阍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部继。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制定安全专项工作落实计划如:

1、杜绝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2、无重大责任事故;

3、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留下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

5、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刑事案件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项目部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项目部应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使安全目标责任层层细化与量化,落实到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班组、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个人。

项目部实施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四个阶段。结合施工实际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按时上报各阶段专项治理情况的相关资料。

1、安排布置阶段(2014年3月中旬至4月初)项目部结合施工生产实际,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人;确定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结合施工安全预防重点,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强,要有具体的检查标准。

2、自查自改阶段(2014年4月初至5月中旬)。

从4月初开始至5月中旬,项目部要按照制定的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查找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并于每月于12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总监办,认真做好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项目部将按照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管理控制,并加强经常性的检查。3、排查治理阶段(2014年5月中旬至6月底)。

5月中旬,项目部将组织综合性的检查,对各作业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列入重大危险源清单的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重点检查。对专项排查治理不落实、治理工作滞后且出现安全问题的作业队要重点督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要求限期整改并予以经济处罚。

4、总结和“回头看”再检查阶段(2014年7月至8月)。

项目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9月30日前将总结上报,并结合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查处专项活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机制是否健全并全面运行等。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准备,精心组织。项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统一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和完成施工任务溶为一体,确保整治工作的实效。

2、广泛宣传动员,创造良好的整治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和利用交通系统报刊、通讯及内部网络的作用,把项目部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要收集专项治理情况,对好的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存在问题的及时曝光,并向总监办上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查改结合。坚持边施工边检查对照、边整治,对每个施工环节、施工过程及关键部位要认真把关,确保治理工作的落实。4、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项目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经常进行总结讲评,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做法及经验,及时进行推广落实,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每月要有治理小结汇报,并上报总监办。争取在专项治理上出成果,取得成效。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三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源动力,认真思考、谋划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建设同安排、同部署,有效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现将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抓书记、书记抓,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把抓党组织书记这个一把手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健全党委着力管、书记带头抓的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带头调查研究。由党委一把手带头,各级一把手跟进,通过“一把手”到一线搞领题调研,向党委常委会定期汇报等方法倒逼一把手,站在全局的高度跳出来想,加强研判,及时解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带头解决问题。把查找问题作为破解基层党建的重要导向,通过一把手进村入户搞调研,请上来座谈、沉下去走访、面对面谈心、背对背征求、上下联动找、自己反向查,带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着力查找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带头督查指导。积极。

创新。

抓党建的形式,组织开展晒作风、晒亮点、晒成效、晒整改、晒制度、晒承诺“六晒”活动,促使党组织书记“亲自部署党建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点事项”,有效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抓规范、建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三)抓软肋、补短板,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

我们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提升组织力为着力点,一手抓软弱涣散、一手抓党建示范,形成了先进带后进,后进追先进,先进后进促共进的局面。一是抓整顿。针对部分基层组织“班子软、队伍散、管理乱、发展慢”的问题,我们按照一个好班子、一条好思路、一套好制度、一批好党员、一支好队伍“五个一”的标准,采取一个村(居)、一名领导挂钩、一个驻村书记、一套整改措施“四个一”方式,建立台账、分类施治、销号管理,对个重点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进行专项整治,下派第一书记*名。二是抓服务。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提高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有力抓手,强力破解空壳村,通过成立村级合作社、村集股份公司、标准厂房出租等多种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优先支持村集体参与工程运输、项目土石方开挖,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建设发展带来的实惠。今年我们将全部消灭剩余的个集体空壳村。三是抓示范。强化“社区大党委”建设,创建*个社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新型社区·温馨家园”。积极构建“实体经济、实体党建”的非公党建品牌,打造*家非公示范点。按照“有专人、有专室、有制度、有标识、有活动”要求,搭建了“乡镇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级服务网络。

(四)提水平、建平台,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

坚持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服务力量下沉。建立了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由每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个区直部门、*个乡镇(社区)或企业、*个村(居)和*户困难户,通过走访慰问、现场办公、驻村帮扶等形式,指导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二是服务资源下沉。按照“一人去帮扶、单位全支持”的要求,共选派了*名驻村干部,到*个村开展帮扶工作,今年累计帮扶项目*余个,协调帮扶资金余万元,为群众办理实事*余件。

(五)抓保障、增投入,强化组织基础保障。

按照“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物往基层使”的原则,强化基层组织保障。一是确保有钱办事。按照居两委每月正职元、副职元、委员元的标准,落实了居委会两委干部报酬保障和社会保险,对每个居委会每月安排元办公经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落实村支两委委员报酬保障和考核管理制度,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的激情。强化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今年*至月全区共投入基层组织经费*.万元。二是确保有人干事。配强乡(镇)、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今年以来共调整乡(镇)、社区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名。严格村干部管理,强化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确保群众办事有人找。在退休干部中,选聘区级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导。三是确保有场所议事。投入资金万元,新建改建村居活动场所*个。规范功能设置,真正建设成为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群众之家。

工作中,我也认识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存在应付了事,抓党建意识不浓,重视不够,方法不多的情况,特别是在查摆剖析整改党建工作突出问题落实不到位,仍然认为经济工作是“硬任务”,党建工作是“软指标”,有的甚至把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剥离开来,认为党建工作是虚功,虚功不出经济效益。二是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有的乡(镇)、社区党委书记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没有持续用力和发力的心理准备,认为整顿软弱散涣党组织是一阵风,上面压一压、下面就抓一抓。三是在基层党建考核上,从严考核的力度不够、考核实效性不强、考核指标权重低,考核措施还不细化、还不量化、还不硬化,专项党建考核体系还没有建立。四是在制度落实上,部分村居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好,存在挂在墙上、摆在桌上、不放在心上情况,执行制度持久性不够。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上,统筹推动消灭“空壳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力度不够、措施不新、效果不优,村集体经济的规模效应还没有真正突显出来,*万元以上的村只有个。五是在干部队伍管理上,干部制度的完备性还不够,执行干部管理的规定不严,对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六是在联系服务群众上,领导干部贯彻驻村蹲点调研要求的常态化措施不足,进组进户的对点联系还不多,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还不畅、能力还不强,贯彻群众路线还到不了末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基础还不是很稳固。

我将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职责,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用党建工作来推动发展。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好“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的要求。深化“支部建设年”活动,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点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本职岗位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二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落实好“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的要求。突出抓好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分类分级对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全员专题培训。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三会一课”、“固定党日”中心内容,持之以恒学、及时跟进学,确保入脑入心,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提前谋划,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大力推进“强基固本”工程,落实好“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的要求。深化拓展特色党建模式,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每一个党支部都种好“责任田”,把党的“末梢神经”建设好,解决好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切实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作用。严把党员入口,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四

扶贫工作专项整改活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部署动员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镇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的战略思想及在中央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对照“六个精准”和“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务实,过程必须扎实,结果必须真实”等要求,集中个月时间和精力,在全镇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诊断、大整改专项行动。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找差距,补齐思想认识上的短板;对照为民宗旨找差距,补齐感情上的短板;对照脱贫目标找差距,补齐工作上的短板。全面提升贫困对象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和群众满意度(“两率一度”),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和过硬的措施,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整改原则坚持镇村联动,确保合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

三、

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考核通报中指出的10个方面问题:(一)村出列、户脱贫质量不高;(二)产业精准扶贫实施不力;(三)部分地方产业与金融扶贫力度不够;(四)精准帮扶工作不够扎实;(五)行业扶贫政策没有全面落实到位;(六)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不够扎实;(七)。

部分脱贫户未能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八)贫困户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九)脱贫攻坚相关信息填报不准不规范;(十)资金拨付进度还需进一步加快,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仍有提升空间。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实际,镇扶贫办和各村要全面梳理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采取超常规的思维、超常规的力度、超常规的政策举措,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夯实脱贫攻坚基础,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方法步骤全镇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从4月26日开始,到5月8日结束。分动员部署、整改落实,督查。

总结。

三个阶段进行。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28-5月5日)。各村各单位要集中精力和时间,对照问题清单,边查边改,严查实改,完善相关资料。5月0日至2日,镇扶贫办组织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总结阶段(5月6-8日)。召开调度汇报会,镇、村两级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形成总结材料,在5月8日前,将整改总结上报至县扶贫办。

五、整改问题(一)强化精准识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全面梳理摸排,看扶贫对象准不准,程序是否到位,做好动态调整,着力解决“两该”“两不该”问题(“两该两不该”是指该进入贫困户而未进入贫困户、该脱贫而未脱贫,不该进入贫困户的进了、不该脱贫的脱了),确保目标数据要实,精准识别率力争达100%。

(二)强化精准施策。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致贫原因找的准不准、帮扶措施准不准。建立贫困户基本信息卡、脱贫政策明白卡、帮扶工作记录卡、贫困户收益卡,确保政策落地,确保贫困户户均安排项目及措施不少于4个。

(三)强化精准帮扶。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确定了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是否履职到位、帮扶记录是否客观全面,确保真帮实扶,着力提高贫困户对帮扶联系人的满意度度,确保贫困户对帮扶工作及帮扶联系人满意度达100%。

(四)强化精准脱贫。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坚持收入从宽、支出从严的原则,适时对贫困户项目进展、帮扶措施落实、家庭收支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补缺补差。查脱贫程序是否到位,确保贫困户真脱贫,着力提高贫困户脱贫的精准率,确保贫困户退出精准率达100%。

(五)强化项目精准。看贫困户、贫困村的项目安排是否精准,适时对项目效益进行评估分析,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确保质量进度要实,贫困村产业项目年度收益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六)强化金融扶贫。积极帮助贫困户协调小额信贷,建立产业合作社,采取贫困户入股分红、吸纳就业等方式,提高贫困户的收入。

(七)强化资金监管。看资金使用准不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

(八)强化定点帮扶。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考核。驻村工作队队员全年驻村天数不得少于220天,切实解决挂名、“走读”、帮扶流于形式等问题,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同时,做好和县直帮扶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九)强化**传引导。要注重在思想上扶志、在能力上扶智、在发展上扶持。针对少数贫困户自主脱贫的愿望和能力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的情况,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贫困户脱贫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要加强正面**传,做好新闻报道和信息上报工作。

(十)强化数据精准。查脱贫攻坚相关信息资料填报的准不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纸质和系统),确保脱贫攻坚全过程记录全面、真实、规范。

限,责任到人。各包村领导要率先垂范,5月10日前,带领镇村干部深入联系村,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同时走访贫困户,走访记录要填写要真实完善。

(二)加强协作配合,全面统筹推进。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部门职责,主动抓好问题整改和政策衔接落实,强化协调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形成整改合力。

(三)强化调度推进,确保整改到位。镇扶贫工作站和各村要聚焦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光伏发电、小额信贷、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细化任务分解,量化任务指标,突破难点问题,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如期出列。要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项目”要求,继续加强对已脱贫户的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考核问责。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对各村和镇直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镇扶贫工作站要从严从实组织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全面、不细致、不认真,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问题整改不到位,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的村、单位和个人,将由镇纪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保障员工生产安全,为生产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特拟定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以及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服务区加强基础工作,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主要目标。

一是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伤亡事故为零,伍佰元以上工伤率为零,伍佰元以下工伤率在1%以,治安案件发生率1%以下。

二是重点部门的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发生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事故为零,食物中毒率为零,商品过期发生率为零。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三、具体安排。

1.第一季度:制定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各成员职责。

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搞好春节期间节假日值班,加强安全巡查管理。

2.第二季度:召开服务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

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员,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员。

完善服务区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防盗等安全检查;

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开展防事故保平安,保畅通,交通安全夏季战役工作。

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4.第四季度: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

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及年终考核。

安排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六

为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的部署,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贯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社会形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针对今年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队伍建设的实际,深入排查和剖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和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促进社会环境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这次专项检查活动的主要目标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进一步确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特别是群众长期反映、申诉的涉检积案得到彻底清理、息诉罢访。检察干警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执法上为了群众;畅通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围绕实现专项检查的目标,完成三个方面的任务:

制当事人人身自由等问题。五是纠正和解决不认真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图形式、走过场,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法办案的问题。六是纠正和解决违反办案安全纪律,忽视安全防范,造成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脱逃等问题。七是纠正和解决对群众举报不作为、乱作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问题。八是纠正和解决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保证律师依法执业。九是纠正和解决案件质量、效率不高、处理不公等问题。

大力使一批长年积案和上访老户的问题得到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四是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明确救助范围、标准、程序、主管部门和监督途径,进一步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有效解决被救助人的实际困难。

(三)巩固和深化“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成果,切实解决影响检察机关形象的突出问题。一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高检院、省院、市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二是利用和滥用检察执法权以案谋私、以案谋钱、以案交友的问题。三是利用检察权吃拿卡要、仗势欺压群众的突出问题。四是检察干警个人或以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等违反《检察人员廉洁从检若干规定》、《严禁检察机关在内部公务活动和交往中用公款请客送礼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等问题。五是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监管不力的问题。六是结合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警用车辆集中整治的成果,解决好开特权车、霸道车、违规驾车和酒后驾车的问题。

三、

步骤和方法。

专项检查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动员学习阶段(2011年5月至6月)。

1、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我院成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高生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要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等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2、层层动员,搞好思想发动。要通过召开干警大会、电视电话会议和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这次专项检查的指导思想、解决的重点问题及目标要求,澄清模糊认识,克服消极情绪,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高检院、省院和市院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积极投身专项检查活动,做到广泛动员,全员参与。

3、明确学习内容,开展集中教育。要通过采取专题讲座、警示教育、以案析理、辅导报告、演讲交流、网上论坛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中央和高检院有关文件、辅导资料,重点学习《国家赔偿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检察干警廉洁从检“十项纪律”》、《严禁检察机关在内部公务活动和交往中用公款请客送礼的规定》、《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禁酒令”和“严禁检察干警违规使用机动车辆的六项规定”等。

当事人、涉案单位、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1年10月至12月)各内设机构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专项检查活动整改阶段能够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在年内完成整改的,要逐一列项,认真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加强调查研究,限期整改。要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特别是要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反馈,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切实推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

撒手。

2012年1月5日前,各内设机构要将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重点是查纠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和经验做法,书面上报院专项检查活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既是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又是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从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愿望和期待的高度,增强抓好专项检查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检察长对专项检查工作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过问研究。院党组成员和其他院领导要带头抓难点求突破,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落实专项检查的任务,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专项检查活动工作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下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实解决。因此,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检查成效的标准,要围绕专项检查的目标和重点内容,深入扎实地进行查摆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案件,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督办,负责到底。相关业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主动研究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切实找准专项检查活动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方法有效就采取什么方法,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开门整改,接受监督。要把专项检查作为新形势下坚持群众路线的实践,作为密切检民关系的契机,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包括专项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要广泛听取社区、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监督。

学发展。

总结。

推广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做好报送信息工作。在专项检查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培养和大力宣传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要注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与实际成效。同时,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提办、交办、参办、协办等方式,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对极少数“害群之马”,坚决清理出检察队伍。对专项检查中主动自查自纠的问题,一般不再追究相关单位和干警的责任,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或应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应该纠正的案件不纠正,甚至顶风违纪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化检察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抓专项检查与抓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检察工作的成绩检验专项检查活动的成果。

察院。

六日。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七

为了加强阿旗汽车站区域的安全,有效的遏制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的相关安全文件精神,结合阿旗汽车站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二o一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督促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并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及时召开安全会议,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指导原则。

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头并进,创造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现阿旗汽车站自身安全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深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的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的完善,确保阿旗汽车站各项工作协调全面发展。

四、活动时间与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共三个阶段: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评比总结。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月2日-1月16日)。围绕该活动的目标和要求,安排部署阿旗汽车站全年安全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1月17日-11月30日)。根据季节性阿旗汽车站安全工作重点和不同时段客流量,结合上级相关安全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第三阶段:评比总结(12月1日-12月31日)。针对年底客流的增多和冬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对阿旗汽车站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进行总结、检查、评比和表彰。

为加强对本活动组织领导,阿旗汽车站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晓欣。

副组长:郑奇永白荣琴。

成员:王海涛秦海琴宝艳荣。

乌杰白桂琴陈安平。

耿玲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值班站长室,按照责任包干、包片到人的办法明确分工,阿旗汽车站站长陈晓欣负责,值班站长负责办公室和后勤相关事务,同时协助各部门的工作;各分管人员对分管部门工作进行负责。

五、活动要求。

组分工配合的工作体系,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2、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小组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小组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阿旗汽车站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活动进展况,及时纠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偏差,指导活动的顺利开展,年终总评对开展好的科办进行表彰,对组织开展不力的小组进行通报批评。

阿旗汽车站2013年元月。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增强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感,保持我院医疗工作大局稳定。根据《xxx卫计委关于印发xxx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x卫办发〔2018〕x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州卫计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医院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医闹、伤医事件,铲除医院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医院和谐稳定,保护患者及医院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省委、州委、卫计系统决策部署,在州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努力办好群众满意医院为出发点,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广大患者、医护人员的要求,解决医院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维护卫生工作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院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使医院就诊患者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第一阶段(xxxx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医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在全院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xxxx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对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恶霸、地痞;干扰医院周边环境,危害患者、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xxxx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医院要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医院党支部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五、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一)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敦促各相关科室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要挂牌督办。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

(二)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强化互联网“贩子”信息监测,工作中发现“贩子”有害信息网址、链接、关键词,要及时向当地网信部门报告;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贩子”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医院内部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院内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和“网络医托”监测信息,发现涉嫌“医托”诈骗案件线索的,及时汇总通报公安机关。医院要切实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或与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展板、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

(四)坚决整治护工管理乱象。高度重视护工队伍管理,将护工管理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对在医院从业的护工进行备案管理,详细登记拟从业护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健康证明、现住址等个人信息,配发所在临床科室的《出入许可证》,并在其服务的科室公示姓名、性。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别、照片等信息,严禁未备案的人员随意进入临床科室从事护工工作。原则上一名护工陪护患者不超过3人,危重病人应一对一陪护。建立护工定期培训制度,至少每半年对在本院从业的护工进行一次系统培训,确保护工培训覆盖率100%。严禁未备案的“黑护工”排挤备案护工,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对不服从医院管理、不接受培训或随意涨落价格、私自收费的护工,要取消备案,并及时反馈护工管理公司予以清退,对违规从事医疗服务的护工,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后勤管理乱象。将后勤保障纳入患者满意度提升、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后勤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公开化。下大力气整治就诊环境“吵、缺、旧”和卫生间“脏、臭、差”,完善各类惠民便民措施,加强医院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花园式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厕所革命”。聚焦改善食堂服务,做到品种多、味道好、营养均衡,为就餐人员提供科学合理的膳食。严禁将院内宿舍高价出租给患者,对基建项目、设备药品、食堂供应和后勤其他服务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黑恶势力和腐败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设备,确保门急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切实做好消防和医院安全防范工作。要从非正常刀枪伤就医人员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配足配强保安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守护夜间值班科室,加强夜间急诊巡逻。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言行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及时向州卫计委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伤医事件时,安保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或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

六、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

医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扫黑除恶专门力量的深控细查。

医院积极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配合,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三)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斗争合力。

要坚持以xx部门为主,加强联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xx部门为主、医院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四)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针对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州卫计委汇报工作情况,建立医院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九

为落实全市教育督导整改会议精神,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及今年下半年重点督查事项安排,市政府拟于近期组织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编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委等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全市教育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两项督查活动一并进行。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督查,在市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编制办公室和市教育、财政、建设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具体负责实施。

二、工作日程。

拟于10月31日-11月3日进行,分两个小组同时开展活动,时间、人员安排附后。

三、督查内容。

育督导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的情况和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进展情况,以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安全为重点。

(一)县市区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和《纲要》精神,制定教育行动计划及相应配套文件的情况,落实省、市督导整改意见的计划、措施和实施情况。

(二)省、市反馈意见关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师管理职能,教师补充、教师培训、教师调配交流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省、市反馈意见关于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及时足额拨付、规范使用、拨付账表与学校支出实际情况一致、教育示范县执行标准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2012年教育经费预算的初步打算。

(四)省、市反馈意见关于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全额征收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规范使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五)学前教育发展情况,主要是组织领导、科学规划、财政投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幼儿园办园条件、幼儿教师编制、幼儿教师待遇、幼儿园管理等情况。省、市反馈意见关于学前教育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省、市反馈意见关于重点职业学校创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职业学校实验实训条件、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重点是校舍安全。

排查鉴定、校舍安全信息管理、校舍维修加固项目进展、学校重建项目竣工使用、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安排等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重点是人防、机防配备情况,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及学校食堂、宿舍和门口安全管理等情况。

(八)迎接2012年省、市教育督导评估的打算和建议。

四、督查程序。

(一)县(市区)自查。县市区以及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认真组织开展自评自查,对存在问题要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行动迅速,不走过场,全面整改到位,整改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市督查。督查组在各地认真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对县市区以及高新区和泰山景区逐一进行督查。

(三)督查情况反馈。督查情况当场口头反馈给县市区政府领导,督查结果通过《泰安政务督查》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并通过一定形式公布整改进展情况。

五、督查办法。

本次督查活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帐表、实地查看、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督查组赴县市区后,简要听取县市区政府工作汇报,分综合组、经费组、学前教育组、职业教育组、学校安全组开展活动。综合组和县市区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负责检查第(一)、(二)、(八)项内容,查看教师队伍建设情况,重点了解今年教师补充和教师培训情况,抽查两个乡镇的各一处中学、小学进行实地核对(其中一个是今年省、市综合督导所查的乡镇,查看整改情况);经费组负责第(三)、(四)项内容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校舍安全工程经费投入情况,到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查看帐表,了解教育经费执行情况,抽查一个乡镇的一处中学、一处小学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其今年的拨付经费和支出票据进行验证;学前教育组负责第(五)项内容,抽查两个乡镇的各两处幼儿园,实地查看办园条件、教师待遇、幼儿园管理等情况(其中一个是今年省、市综合督导所查的乡镇,查看整改情况);职业教育组负责第(六)项内容,到每一处职业学校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学校安全组负责第(七)项内容,查看有关档案资料,抽查一处县直中小学和两个乡镇的各两处中小学、幼儿园和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当天下午4点各小组向所查县市区口头反馈意见。

六、督查要求。

(一)本次督查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实行工作小组负责制。各组要广泛收集信息,对县市区进行认真核查,督查结果既做出定性评价,又要进行量化评价,对所查整改情况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认定(a:存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b:存在问题基本得到整改;c:整改效果一般,部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d:存在问题没有得到整改)。督查结束后,各组分县区写出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按规定时间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

(二)市教育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本科室所查内容的汇总、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县市区整改工作进行指导。

(四)督查期间,严格执行《关于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中严格有关纪律的通知》的规定,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公道正派,树立教育督导工作良好形象。

附:教育工作专项督查时间、人员安排2011年10月13日。

xx单位机关。

关于开展上班纪律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

针对少数机关工作人员不按时上下班,特别是上班迟到较为突出的现象,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勤政”的良好机关干部形象,经xx党委研究,决定在xx机关开展上班纪律专项督查。为确保该项工作的落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的通过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纪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散漫、纪律松驰等突出问题,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的提高,确保令行禁止。

二、督查范围。

xx机关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三、督查时间。

从2012年9月11起。

四、督查方法。

(一)建立督查值班制度。xx党委班子成员为值班领导,每人值班一周;机关处(室)负责人以下在职人员为值班干部,每人值班一天,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建立机关在职工作人员上班签到制度。每名在职机关工作人员到达单位后,于一楼传达室值班干部处签到,签到时间从07时30分至08时20分止,08时25分前,值班干部将当天机关人员上班签到表报送值班领导审阅签字后,送至机关总支存档。

(三)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机关总支每周一下午17时前,将对上周督查情况以简报的形式在全机关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人员,以实名形式通报。通报发至xx各领导及机关各处室,同时在一楼公告栏内张贴公示。

(四)当周值班领导与当天值班干部要提前上岗做好督查准备工作,上班时间为07时30分,值班干部的值班地点位于xx机关一楼传达室,值班领导值班地点为本人办公室。

(五)对确因有事不能及时签到的人员,按规定程序请假,并由分管领导或所在处(室)负责人向当天值班干部说明事因,当天值班干部应在签到表内简要注明未签到的事由。

五、处置措施。

对于违规对象的处置: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分管领导谈话训戒;3次及以上者报党委班子研究讨论处理意见,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

六、有关要求。

三是值班干部要确实按本方案的要求,坚持原则,认真监督,按时间节点呈报值班领导签字,并送至机关总支存档;四是在签到表上签到时,除填写姓名外,还需签上到达单位的时间(几点几分,由值班干部监督),严禁任何人代签或电话签到。

中共xx市xx单位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松崮完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根据教体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幼儿园实际,决定开展“查隐患、抓整改、降事故、保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关注学生、尊重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管理理念,深入查纠安全隐患,坚持抓好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创新机制,综合施策,通过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学校发展创设良好环境。

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三防配备有效推进,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全面提高;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学校保卫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从11月30日开始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30日至12月6日)。召开班主任会议,传达县教体局会议精神及《大张庄教体办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公布实施方案,报教体办备案,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督查落实。第二阶段:督查整治阶段(12月6日至12月25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为督查组,负责本校的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0日前)。认真总结这次安全。

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26日前交教体办。

四、整治督查重点。

1、冬季消防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学校每排平房、

教学。

楼每层楼醒目处张贴安全疏散图,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设置符合要求的灯光疏散标志。疏散通道畅通;学校消防器材按标准配足配齐,定期检修;干粉灭火器保养及时,摆放在楼层醒目处并且有明显标志。用电安全管理:定期对供电线路、用电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冬季取暖:取暖炉具周围有防护网架,排烟装置畅通、无泄漏。

2、道路交通安全接送学生专用车管理:专用校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上岗证,驾驶证、校车行驶证合格并定期年审,无随便更换驾驶员现象,校车座椅牢固,门窗完好,车内卫生整洁,灭火器配备符合标准,并能及时更换干粉,校车上配备应急三角架。配备一至两名跟车陪乘教师,组织学生列队点名上车,提醒学生乘车安全,驾驶室副座不能乘坐学生,乘车途中随时观察学生表现,严禁学生将手、头等部位伸到车外;每到一处站点,等车停稳后,陪乘教师先下车,组织到站点学生有序下车,安全交到家长手中,并及时填写好接送学生记录;建立健全乘车日志(内容包括:应乘车人数、实际乘车人数、行驶起止时间、是否超载、运营是否安全等)记录详细、及时;无超员现象;按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标志标线。学生上下学管理,走读生上下学,坚持实行路队制度,值班教师在路口按时值班,疏导,严防交通意外伤害;督查小组,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教育师生特别是校车管理员、跟车教师、乘车学生,及时举报超员、超速、非法运营等违规行为;教育学生拒乘超员、超速、非法运营车辆。

展一次冬季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消防知识、应急疏散、交通安全、自我防卫等安全重点,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知识,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按时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有计划、有目标、有方法、有措施的整治、督查,抓住专项整治的重点,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既要全面细致,又要突出重点,一周一重点,一周一小结,一周一调度。确保行动全面彻底。

2、深入督查,及时整改。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派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自身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早日解决。

3、加强调度,认真总结。一是各学校确定一名安全联络员;二是各学校每周四10:00前,将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教体办;三是要注意通过具体问题总结面上经验,要通过深入分析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12月26日前,把督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行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冬季安全教育的内容、应急疏散演练情况、隐患排查数量等)报教体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十

1.坚持政治引领。把讲政治摆在粮食工作的首位,坚定不移地推进粮食系统政治建设,严明政治要求,突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从业思想道德教育,以事业凝聚人心,激发实干热情,为加强作风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2.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企业反映最强烈、行政效能中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把握重点、精准发力,切实找准问题,有的放矢解决问题。

3.发挥典型引路。机关干部职工把自己真正摆进去,尤其市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勤于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提高。

4.注重整改实效。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以责任追究倒逼干部作风转变,真正做到思想有震动、利益受触动、工作见行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和只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塑造粮食系统新形象,打开粮食各项工作新局面。

5.突出机制保障。突出内生动力,坚持从机制上使劲,把作风整顿成果转化为长效制度机制。把严格管理干部与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解决心态、状态、作风问题,又激励干部积极履职尽责,放手放胆工作,千方百计调动粮食系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十一

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本局专项整治懒政怠政问题活动,营造氛围和声势,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群众知晓度,扩大影响范围,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市委关于深化。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懒政怠政问题活动部署,以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线,以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等懒政怠政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宣传本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懒政怠政问题成果,营造浓厚的氛围,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为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本局专项宣传工作组。

组长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龙志强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蒙渊林担任;成员由黄小乐、黄正特、陈贺、农娅妮、郑重组成。

专项宣传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宣传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工作,把关、审定宣传内容和新闻稿件;及时解决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专项宣传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二)宣传本局在深化。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懒政怠政问题活动中,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政廉政,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的措施、做法和成效。

(三)宣传本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

(四)曝光一批无利不作为、喜功乱作为、怕错不敢为、虚浮不实为、窝工慢作为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充分利用本局固定板报专栏和民政门户网站,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改措施、做法以及整改成效等情况;在办公楼明显处悬挂横幅宣传标语。

(二)发放宣传册、宣传单,提高公众知晓度。本局专项宣传工作组要设计、制作宣传册、宣传单,发放给本局领导干部职工,扩大专项整治活动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增设征求意见箱,对外发布征求意见电话及邮箱。电话:

2989168。

邮箱:

basmzj@。

(一)局机关各科室要配合局专项宣传工作组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二)局专项宣传工作组要加强策划,主动沟通,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活动有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三)局专项宣传工作组办公室要对宣传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局党组。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十二

(一)强化领导,建立专班。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关沛任组长,分管副局文荣长任副组长,执法大队队长薛智、业务股股长唐德平、办公室副主任黎海珊为成员的xx县粮食局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工作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机关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公示栏、微信、短信、qq等,大力宣传开展作风整顿的安排部署、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辟专栏,及时受理办理投诉举报问题;做好正面典型宣传、发挥示范作用。

(三)统筹兼顾,注重结合。将作风整顿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市委“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活动等结合起来,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同步抓、共促进”,用工作成绩检验作风成效。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十三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方案“方案”,即案例前获得的方法,案例前呈现的方法为“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3月6日,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会议,安排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三个规定”在全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董长云主持,全院干警及书记员参加会议。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治本之策。

院党组强调,“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和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工作。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要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有关“三个规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分析自己在落实“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报告中存在的漏洞短板,认真记录报告打听、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增强落实制度的纪法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明传达学习了张军检察长有关“三个规定”的讲话要求。对“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全文进行了专题学习。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一部分,从即日起至月底结束,分动员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整治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以法律为私人工具,介入事件,成为诉讼经纪人,浪费法律。

(二)实行避难等制度不足,隐瞒家人和近亲从事律师职业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幅度利益运输,损害司法公正。

(三)事务人员不如实填写内外人员介入事件的情况,外部领导干部介入具体事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上级法院报告,内部人员介入事件调查责任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及时。

此次活动于2020年4月开始,从2020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实施三项规定情况的专业整备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动员部署,设立专业整备工作领导小组。

(2)自我调查自我纠正阶段(从、月、月、月、月、月)。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实施三项规定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明确整备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整备,书面报告在上月会前报告给我们的来源。

(3)整备总结阶段(月亮、月亮、月亮至月亮)。

根据自我调查自我纠正情况,全面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边调查边改正,立即改正,全面总结专业整备工作方法、效果和问题,提出改善意见,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充短板,严格贯彻三个规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配置,切实认识到这次特别整备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预防问题事件的三项规定和执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备的重要措施,切实执行,实现实效。

(二)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在自我调查的自我纠正中,要比较重点内容,确保问题完整、正确、现实,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切实履行职务,加强负责人,不怕整改工作困难,不糊弄,不通过现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一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在专业整备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足,调查问题不真实,特别是隐瞒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注意、采访、问责任,发现严重违纪问题,认真处理,确保整备工作的实效。

开展落实三条规定情况。

的特别整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赵乾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裴干明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聂宗映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

成员:徐逸杰秦江玲彭纪黎景春彭静张杨。

活动专班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彭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9日前送专班办公室彭纪处;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1日前报送市法院监察室。

(三)检查督导。

活动专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监督指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在专项整治中,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要如实提供情况,确保报告内容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将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落实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专班要加强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有关单位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司法部、市委政法委也分别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和意见。为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精神,经局党委会议研究,现就本市司法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局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行政改革决策部署的高度,领会深刻内涵,把握精神实质,将之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保障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着力抓紧抓实抓好,为推进上海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宣传学习“三个规定”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解读、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同时扩大学习面,确保覆盖到每一名司法行政公务员,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注重通过新闻媒体、上海司法行政网、“法治上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对外宣传,重点加强对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中介组织的宣传教育,确保知晓配合。

局系统各级党委要发挥全面领导作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程序,抓好全流程管理。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办公室牵头,政治部干部处、监狱戒毒矫正工作指导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并建立有关违法违纪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沟通联动。局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三个规定”具体要求,抓好查处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各层级、各部门形成严密高效的执行责任体系。

局系统各级党委要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经常性工作,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有关意见,指导基层监所等部门进一步明确适用主体、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的记录、通报和违规案件查处工作。各办案部门、政工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工作衔接,健全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协作配合机制,切实保证“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要针对性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执法权力、执法责任“三张清单”,强化刑罚执行领域制度建设,全面深化阳光公正执法机制,深化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加强重点管控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监督把关,继续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律师等行业信用体系,切实用制度规则、标准流程来规范执法执业,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局系统各级党委要强化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注重协调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执业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将自查自纠、定期及不定期的督导相结合,把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和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移交查办有关问题线索。要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行为检查,完善网上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网上监督,形成可操作性的全面监管工作方案,努力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

六、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问责追责到位局系统各级党委和纪检部门要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对本市司法行政机关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人员,以及对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以及不认真调查核实、不严肃查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授意领导,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市委政法委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追责。要加大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查处,理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准入、退出和违法违纪处理机制,切实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吉林法院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和系统解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强化对“三个规定”作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堵塞漏洞、精准施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排除非法干预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排除对案件办理的非法干预。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的有关规定,划清依法监督管理与非法干预的界限,支持院庭长正当履职,防止正常监督管理出现空白点。

《实施方案》强调,要狠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倒逼“三个规定”有效落实。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并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海东两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法院和本院各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使两级法院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得到了落实,任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思想得到了高度统一。

丰富学习形式,夯实思想教育。海东两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16次,发放“三个规定”学习资料汇编319册,全面掌握了“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了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份,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开展个人申报,确保自查到位。两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包括聘用人员)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领导、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情况外,针对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不按规定上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插手干预案件、充当诉讼掮客等情况进行个人申报283人次。

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两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张坚案典型案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警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醒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海东两级法院就如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到意见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取“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放《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统计月报表》19份,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同时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对违反规定的取消晋职晋级资格,进行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两级法院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按照省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关于检察机关防止干预司法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榆林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和有力抓手,是防止、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排除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检察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

市县两级院要深入学习领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作用。院党组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干警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使“三个规定”成为全体干警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执行的一项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两级院要进一步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支持保障推进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来抓,切实适应法治中国建设新要求,强化法治思维,更新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

规范司法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遵守法律和办案规矩、纪律,不得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对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打探案情、转移涉案材料、说情、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实施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行为。检察人员对个人收到的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转交职能部门办理,不得在来信来件上提出倾向性意见。因工作需要,检察人员需要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或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后进行。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情况,确保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或者诫勉谈话。有下列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形之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的;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认真领会“全面如实记录”的内涵,不论对检察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对案件办理具有指导管理监督职能的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的正常监督、过问和指导案件以及司法人员的正常接触交往行为,还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组织名义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或者司法机关内部人员,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检察人员都要如实记录,如实报告。

检察人员遇有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情形的,要按照规定逐案(人、次)填写《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登记表》,并固定相关证据材料。检察人员对所记录的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活动,检察系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线索以及其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线索,应当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部门负责人或者院领导对所记录的检察系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纪检监察机构收到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检察机关案件线索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分别向记录人和所在部门反馈,同时报上一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收到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其他司法机关案件线索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相应司法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经调查后,属于不实记录或虚假记录的,应当纠正并及时为被记录人澄清事实。各县区院和市院相关业务处室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将本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展情况和有关登记表、统计表报市院纪检监察部门,各县区院每个季度要有记录和统计的内容,如果出现“零记录”和“零报告”,要形成书面情况说明并由检察长、纪检组长负责审核、签发。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对收到的干预、插手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汇总,按季度分别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于情节严重,或者重大干预、插手线索,可能影响公正办理的,坚持一事一报。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和省委、市委政法委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进“三个规定”工作力度。市院要综合运用调研、执法监察、检务督察和案件查办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行“三个规定”的指导和督查,对行动迟缓、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院,要进行督办检查,视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督查、专项巡察,必要时予以点名通报批评、倒查问责追究,坚决防止不作为,确保执行到位。要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复制推广,务求贯彻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与成效。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检察人员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检察人员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刚性抓手;把检察人员执行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规定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包括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或者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情节严重的,既要追究干预、插手、过问、接触、交往人的直接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检察人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应当记录而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要按照规定批评、通报直至追究纪律责任;检察人员如实记录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检察人员对如实记录情况的记录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规定视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要在检察系统内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丰富学习形式,巩固思想教育。海东二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条规定相关内容;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条规定相关内容;发放三条规定学习资料;汇总319本,全面掌握三条规定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条规定的思想自觉,加强干警贯彻落实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递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层层签订《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次,为过问事件画红线,设立禁区,敲响司法行为规范警钟,预防关系事件、人情事件、金钱事件的发生。

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二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事件解释、事件解释、事件解释警告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和张坚事件典型事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部提高了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惕广大干部警察,吸取教训,建立了拒绝腐败的坚实思想防线,创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与此同时。

同时,海东二级法院就如何贯彻落实《三条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出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意见表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条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用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将贯彻落实三条规定作为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事件情况统计月报的19条,对落实三条规定的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同时,将实施三项规定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审查体系,取消违反规定的晋升资格,通报暴露,认真追究责任。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二级法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备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赵乾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裴干明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聂宗映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

成员:徐逸杰秦江玲彭纪黎景春彭静张杨。

活动专班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彭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9日前送专班办公室彭纪处;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1日前报送市法院监察室。

(三)检查督导。

活动专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监督指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十四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x区落实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汇报如下:。

一、强化担当、提高站位。

为提升城乡居民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环境,x区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责任担当,全力推进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全区上下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小康、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集中整治的工作目标,积极部署实施,巩固前期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推进城乡向环境整洁、治理有效、乡风文明转变。

二、统筹兼顾、重点整治。

(一)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开展x区清洁周专项行动。围绕“五清一改”整治要求,全面清理村内陈年垃圾杂物、塘沟、畜禽养殖粪污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废旧广告牌和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清洁周”行动以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为指引、紧紧围绕人居环境整治,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为中心,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净化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推动城区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整治重点。将城市保洁未覆盖范围、城市河道保洁未覆盖范围及各社区老旧小区、美食街周边等类似卫生死角作为整治重点。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在总结推广整治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强力推动整治活动展开。延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成架构,全社区、全范围、机关单位全部纳进集中整治体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群众、商户、企业的积极性。

三、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一)落实各方责任。

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相关区直单位包保,镇村(社区)班子具体抓、干部和党员带头干,群众积极参与的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在“清洁周”专项行动中考核落后村(社区)书记停职,专职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直至达到环境整治目标要求。

(二)强化氛围营造。

要进一步组织展开宣传活动,大力营建全民重视、全民动员、全民支持、全民推动的浓厚氛围,使整治活动更加深进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深进展开教育引导,增强全社会的文明意识、道德意识和广大市民的责任意识,深化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整治环境从我做起的共鸣,使广大群众逐渐构成良好的生活方式、生活观念和生活习惯。让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进脑进心,增强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发挥群众作用。

群众是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的主体,要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唤醒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主人公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加速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区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四)建立长效机制。

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集中整治的同时,本着既要尽快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的要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要通过动态考核、常态考核、通报表彰等形式,试点开展引进第三方考核机制、聘请专业公司每月进行常态化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专业化系统性分析,以考促改,确保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区将迅速传达此次会议精神,高位谋划部署,切实让“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干干净净过大年”活动在我区落实见效。

检察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汇总15篇)篇十五

今年,我处在市委、市政府、社会各界的亲切关怀和市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五型机关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抓住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这条主线,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使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受到上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基本情况总结。

1、加大内部督察力度。实施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的督察办法,坚持做到日日有督察、月月有考评。在具体工作中,对每次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当月兑现奖罚。今年,共计督察249次,发现各类环卫问题4000余个,其中督办570次,总扣款13889元,总奖励10570元。推行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日报、周报和环卫举报有奖制度。进一步落实了市区环卫工作责任,并通过45期的《城市环境卫生》简报和10期的《督察通报》,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创卫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进行反映。

2、加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管理。严格按照路面等级管理的要求,把城区350余条、面积约400万平方米的六米以上道路,根据路段的繁华程度、人流、车流量的大小及环卫设施配置情况,进行“定等级、定路段、定标准、定人员、定处罚”的细化管理,设立环卫监督岗,建起环卫人员人事管理电子档案;给全体清扫、保洁人员制作“环卫监督牌”,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六净”、“六无”、“六不准”守则》。今年累计接管新建、改造巷道20余条,新增清扫面积50万平方米,新增卫生人员110名。

从6月份开始,我市第一辆环卫吸尘车投入使用,机械化清扫面积达20万平方米。4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安排洒水车进行降温除尘。统一清运车辆标志、美化车容、购买保险、办理通行手续,规范了清运时间。在解放路步行街成功实行了垃圾袋装化管理。今年共计处理生活垃圾17万吨,做到日产日清、卫生填埋。

3、规范管理、落实责任、严管重罚。工作安排上,要求下设四个环卫所上午重点抓卫生,下午重点抓处罚,夜间轮留巡查,实行24小时管理,不留空挡,全面落实责任;主要街道坚决制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污水等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处理环节。落实《环卫监察人员“八要”、“八不”守则》、《建筑垃圾及渣土管理八项禁令》等有关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工作承诺责任书,并要求全体管理人员着装整洁,持证、挂牌上岗,按照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监察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98号)要求,遵循一敬礼、二亮证、三帮助、四讲理,最后再处理环节,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今年共计办理建筑垃圾准运手续700余份,与建筑工地签订卫生责任书50余份,纠正、处罚随意抛撒渣土、乱倒建筑垃圾等不文明行为3000余次。

4、加大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力度。年初,对城区各收费对象进行详细如实摸底统计,建立了收费管理系统,印制了收费和创卫宣传标语,申请出台了市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严格收费标准,杜绝“人情”收费;明确市区各环卫部门的收费范围,保证了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今年共计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150余万元。

通过强化日常、长效管理,基本做到了“三个一样”,即突击检查与平时一样、上级来人与平时一样、白天和晚上一样。在搞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榆阳区各环卫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通过环卫协会做好与12个县区环卫部门的业务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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