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工作汇报材料(精选5篇)

时间:2023-10-02 作者:琴心月工程建设工作汇报材料(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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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专业人员,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我市规划容积率控制、招投标市场监管、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监管等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组织了由规划、监察、测绘和房地产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城市规划区内20xx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证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清查梳理,同时对全市房地产项目是否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进行了实地排查。

1、清查项目。检查组对全市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清查,经查,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项目17项。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未发现规划部门擅自变更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现象,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违法建设项目有3个。我局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作出了严肃处理,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规项目1个,在依法进行了处罚后,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改正的项目2个,我们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后,已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2、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已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举报案件的核查处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案件给予了严厉打击。对未取得规划手续或规划手续不全,擅自开工的举报案件,全部下达了停工令并责令其限期拆除或恢复场地原状;对规划手续不全且符合规划要求的举报案件,责令其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案件,我们及时向举报人进行通报和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市场,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城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大力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对20xx年以来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进行全面查清,重点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实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认真查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涉及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一查法定招标项目是否实施招标,看有无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现象;二查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看信息发布的公开性;三查评标专家抽取是否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看评委会评标的公平性;四查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是否有倾向性或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看有无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现象;五查中标人的确定是否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看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六查中标人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看中标价与合同价是否一致,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处应招标工程项目11项,对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2项工程,进行了严厉处罚。

今后,我局将继续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臵,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

二是继续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监督,严格“一书两证”审批程序,实行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和过程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审批的要及时纠正;对损害公众利益的要坚决制止;对利用审批权索贿受贿的要坚决严惩;对清理检查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坚决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法律和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对全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招投标工作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把施工安全关,严把工程进度关,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都能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工程建设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下发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为我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打下了一定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7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7月13日至14日,中央纪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4个文件作出具体部署,决定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这一系列举措,表明了中央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领导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云昭书记于中纪委座谈会闭会后第一天即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传达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7月16日,又向省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省委书记张春贤在省委常委会听取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传达后强调,加强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既是一项现实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文件为契机,坚持改革创新,注重源头治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7月28日,省委副书记、省长xx在收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呈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望遵照中办、国办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切实抓好我省专项治理工作。8月1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政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湘办发[20xx]126号),对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24日、27日,省纪委分别召开省纪委常委扩大会和全省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工作部署,明确由洪元同志牵头主抓此项工作。云昭书记就专项治理工作强调指出,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严格按中央的统一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搞好专项治理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尽快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湖南的实际,抓紧制定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之前召集厅有关领导和执法监察室等有关人员,就建立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提出了初步意见。8月2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在韶山召开全省预防腐败工作暨市州监察局长座谈会,云昭书记和洪元厅长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屡禁不止的问题,省纪委、省监察厅从3月份起,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经过近半年的调研,于7月30日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规定》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禁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违反规定兼任工程建设项目领导职务、在工程项目中开支、报销有关费用、明示、暗示或强令违规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拍挂后调整容积率或改变建设用地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核准为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支持、授意、默许、串通或放纵投标人、中介机构进行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弄虚作假等谋取中标等18种行为提出了规范性意见。

(一)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后,洪元厅长多次主持召集会议就如何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与中央纪委监察部联系,了解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情况。按照中央的要求,参照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模式,结合我省实际,建议由省纪委牵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韩永文、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任副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石华清、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农、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曾阿思、执法监察室主任陈健、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长沙电监办、省通信管理局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8月11日,经xx省长批示同意后,报省委办公厅办文,8月24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办[20xx]50号文正式发文。

(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同时,设立了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纪委,与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政策调研组。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兼任办公室主任,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曾阿思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田之谦(省纪委纪检监察三室副主任)、万绍湘(省纪委执法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王青山(省水文局调研员、机关党委原书记)任副主任。刘谢南(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纪委副书记)任综合协调组组长,田之谦兼任监督检查组组长,文崇鸿(省高院刑二庭正处级审判员)任监督检查组副组长,王青山兼任政策调研组组长,刘觉民(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处级干部)任政策调研组副组长。8月21日,经请示云昭书记、永文副省长批示同意,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从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审计厅共抽调6名同志从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集中办公。目前,抽调人员全部确定,已大部分到位。

(三)建立全省专项治理工作机构。8月25日,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关于报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情况和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专治函[20xx]1号),要求各市州、省直12个单位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至9月8日,全省各市州都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8月10日,中央关于召开全国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洪元同志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对会议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为圆满完成8月18日中央召开的全国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参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边成立边开展工作。办公室兵分两路,一方面,与省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视电话会议会场,安排会场座次及会场组织等;另一方面以省纪委办公厅名义起草会议紧急通知,经领导批示后发各成员单位,督促各成员单位上报参会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和联络员名单,在逐一核实后按期将我省参会71人名单上报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8日清晨,办公室还以短信方式提醒并要求参会人员及时到会。至开会前,除2名参会人员因公出差请假外,所有人员都准时到会,会议秩序良好。

8月18日下午,云昭书记召集省纪委、省监察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题研究贯彻全国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事项。云昭书记、洪元厅长听取了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农、省监察厅副厅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利君、常务副主任曾阿思、执法监察室主任陈健关于前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筹备召开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材料准备等事项,明确了办公室相关职责。

8月18日下午,省监察厅副厅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利君主持召开了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就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组织、专项治理办公室人员抽调、印鉴刻制、工作简报编发、经费申请与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落实,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和人员分工。8月19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专题进行了书面汇报。

根据中央要求,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湖南实际,抓紧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文件的起草工作。为搞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邀请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安监局等8个部门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学习中央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就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要认真查找和解决的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步骤、时间安排、进度要求等进行研究,请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办公室综合汇总,形成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初稿,8月27日,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决定将修改后的工作方案再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召集相关人员讨论和修改方案,9月1日综合汇总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办公室召开主任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对工作方案作了相应的调整、完善、补充,形成讨论稿送审。同时,为加强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起草了《关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做好专项治理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于8月25日下发各市州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求各市州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前部署,及早安排。至9月3日,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完成了《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关于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等文件及云昭书记、永文副省长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稿起草工作,还抓紧起草了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

(二)研究制定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政策规定;

(三)研究处理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领导小组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二)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三)起草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

(四)负责对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收集、综合工作信息,编发简报;

(六)承办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还编发一期简报上报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工作建议:

(一)拟于9月8日召开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我省专项治理工作。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联络员参加,主会场设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各市、州、县设分会场。

(二)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为深入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我省制定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拟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

以上两项职责和《实施方案》以及近期工作建议提请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工程建设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xx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汇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自“阳光村务工程”工作开展以来,我区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一是捋顺农村集体原“三资”管理混乱的现象,建立健全了农村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确保了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二是村民监督委员会普遍建立,群众自治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民主监督机制健全完善,监督制约作用进一步发挥;三是源头杜绝了村干部贪占的念头,督促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农村信访明显下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的满意度大大提高。

1、加强领导,做美好乡村建设的“保护器”。一是强化领导。为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我区将 “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调整充实“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镇和联系村制度。各乡镇街也相应调整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组,确定乡镇街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排好工作时间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了区、乡、村三级联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推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常态化。二是深入督查。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回头看。联合督查组对全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开展“回头看”2次,组织召开乡镇街调度会3次,调度相关责任人9人,发布督查通报2次,规范全区“三资代理”电子帐务录入,有力地推动了 “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开展村级财务回头看。对资金收支大、反映问题多、群众不满意的村由区纪委会同区审计局及时审计处理。

2、完善机制,做美好乡村建设的“助推器”。一是完善“四议两公开”,确保流程规范。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日志,重点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确保村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按照“四议两公开”决策、实施,维护村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权利。把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抓落实,办实事,解难题”月报告制度,实行决策事项申报、结果公开;健全完善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程记录制度。按照村务事前、事中、事后所有的会议资料,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工作记录时间顺序装订,一事一卷整理归档,今年全区299个村共整理“四议两公开”会议资料577册。二是完善督导员制度,狠抓“难点村”治理。为促进“难点村”和谐发展,各乡镇、街选择基础较差的“难点村”1至2个,重点指导,选择文化程度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棒的工作人员实行驻村督导,着力把改变干部作风、切实为民办事放在突出位置,“难点村”工作局面逐步得到转化。共派驻村督导员309人,开展督导748次,解决问题368个。三是规范资产资源变更台帐,防止资产流失。通过“回头看”对全区各村所有资产、资源变更情况进行盘点核实,对变更情况进行再清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登记台帐”和“农村集体资源登记簿”。村集体资产资源出让、租赁、承包,实行公开竞价,有效防止村干部擅自处置的问题。目前,全区104个村有资产、资源变更的村,均实现动态管理,及时录入管理台账。

3、规范程序,做美好乡村建设的“减震器”。一是规范程序。我区全面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规范流程,强化管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真正打造农村经济“阳光”环境。二是提升标准。升级“阳光村务”软硬件,结合“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工作,创建集党务政务公开、党务政务监督于一体的“阳光党务政务”公开平台。提升村监委工作能力。对全区897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村监委运行情况,保证各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各乡镇村民监督委员会共列席村“两委”会议569次,审核村务公开事项896项,督促公开672项,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359件,村级重大事项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482件,监督村委会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23件。村民监督委员会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大会345次,评议2903人次;提出合理化建议1135条;有228条被采纳。协助有关部门对108名村干部进行审计,68名村干部受到诫勉谈话。严把资金、票据审核关。严格资金、票据审核签批程序,实行“三道关”,即:村监委审核关、“三资”中心核算关、镇纪委书记审批关,坚持月报账制度,实施招待费零支出,杜绝支出白条。对村级项目资金支出实行“五有,三公开”,即:有合同、有税票、有立项书、有验收表、有领款人身份证;村民大会公开、公开栏公开、触摸屏公开。三是提高业务。针对少数乡镇业务指导不到位,三资管理工作人员交叉,具体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区“阳光办”采取分级培训方式,组织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人员和报账员培训1600人(次);乡镇会议部署、调度共114次,开展业务培训95期,培训人数达2646人(次),多渠道提升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编印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手册》1787册,《阳光村务工程明白纸》101939份,分发到乡镇、村组织和村民代表手中。结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学习,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上好一堂廉政党课;组织一次廉政知识测试;免费赠送一本廉政读本;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开展一次调研;签订一份《廉洁履职承诺书》,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

4、加强建设,做美好乡村建设的“起搏器”。我区通过进一步加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切实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农村干群关系,为美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及党风廉政宣传等设施建设。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加强镇委托代理中心“三资”电子触摸屏的日常维护,建立完善村级阳光村务公开栏和“三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标牌及廉政文化墙等设施;二是进一步完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推动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全部纳入民主决策范围,与正在推行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职权清理和绘制流程图相结合,制作简要实用、易于操作的办事流程图,并上墙公示,保证村级事务管理真正按照流程规范运作、常态运行;三是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达到“六有”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监管机制、考评机制,确保村务监督委在美好乡村建设中能很好履职尽责。为充分发扬民主、尽可能多的获取美好乡村建设中第一手监督信息,充分发挥美好乡村示范村村务监督委的监督作用,要求他们负责了解和收集群众对美好乡村建设的意见建议,为党员群众参与监督美好乡村建设、上传意见创造条件,广开言路。

我区三资代理和“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

一是村级事务流程不规范。少数村干部不按民主规则办事,对于村级的重大事项决策,不能按照文件规定的“四议两公开”程序操作,部分村即使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也是过过形式,缺乏规范的书面资料。二是村监委运行不正常。少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导致工作活动不正常,不能有效的保证各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少数村“三资代理”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指导力度,做到记账及时、流程规范。

二是加强网络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阳光党务政务一键通”信息平台的作用。

三是定期开展教育培训,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提高村“两委”、村监委,“三资代理”中心等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开展“阳光村务工程”督查。

7月2日,全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统一思想,做到了领导组织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规范操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及时贯彻,狠抓落实。一是7月5日,街道迅速召开了党工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会上传达贯彻了区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二是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清产核资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组、村务流程化管理制度和村级组织建设工作组、督查组等四个工作机构,将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三是向各村派驻了工作督导组,加强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督查指导。四是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望城街道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具体时间、任务、要求等。

(三)规范操作,全面清理。开展“三资”清理是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关键和前提。我街早在20xx年5月份,就开始筹划村级财务双代理工作,09年8月份,村级财务双代理中心成立并正式运转。同年9月份,增加了“资产、资源”的代理服务工作,成立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各村设立“三资”管理工作站。我街在开展“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中,此初的压力也是很大的。由于处于市郊,征地拆迁多,资金流量大,实行“三资”监管,村级权力减少,大部分村干部不理解,就连少数街道班子成员都不大支持。为此,我街多次统一街、村两级干部思想,分析形势,讲透利弊,提高对这项工作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一是以街道农村“三资”代理中心和村级工作站为阵地,设岗定责,建立机制,做到领导上坚强,力量上精干,保障上有力。二是全面清理,规范移交。在“三资”清理中,清理工作小组以村民主理财小组和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为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让他们积极投身到“三资”清理工作之中,从办公用品到村级集体资源,逐项清理,不留死角。在“三资”估价中,我们要求各村要准确把握资产的运作动向,对村级资源性资产,认真组织专业人员和村民代表,根据市场现值和行情,据实估价,按质论价,公开公正面向社会询价。在登记过程中,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程参与,由细到总,底数清晰,不重不漏。三是完善制度,制度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村社财务双代理的纲领性制度,包括管理的方式和原则、机构设立、岗位及其职责的设置、收入管理、资金解缴、账户管理、审批权限、票据管理、报告分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和职责考评等。制度成熟后,及时举办业务培训班,及时步入规范运行。四是实行有效监督。代理中心每季向村委会和村理财监督小组报告分析当期财务收支结果,进行现场财务审计,并将财务收支状况和审计结果,按“两公开一监督”的规定在财务公开栏公示。

(四)加强督查,确保质量。除街道督查组下村开展工作督查外,主要领导还亲自带队到4个村巡回督查,目前各村均巡回督查过两次以上,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由街道纪工委牵头,会同“三资”代理中心成员,就“三资”清理情况进行逐村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错,避免了错登和漏登,确保了摸底登记工作质量。

(一)进行了回头看。根据上级的新要求,我街针对过去在清理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操作的,进行了一个全面的回头看。

(二)建立了岗位责任制。街、村二级均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街道纪工委书记任主任,财政所长任审核会计,农技站长任统管会计,村级报账员确定到人,由报账员从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领取区统一印制的各种票据。

(三)完善并落实了制度。根据“三资”清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了相关方案和制度要求,并编印成册,发放到街直各单位和每一位操作人员。并将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各项制度及村级工作站的各项制度装裱上墙。

(四)实行“三资”电算化管理。我街已将4个行政村的财务和“三资”台帐录入电脑,所有资料进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

(五)建立电子平台,方便群众查询。为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透明“三资”代理制度,打造“阳光村务”,街道安装了电子显示器、电子触摸屏及配套设施,培训并配备专门的服务指导人员,通过这个电子触摸屏及显示器,广大村民随时都可以来了解和查阅村务财务公开、资产、资源情况、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事关切身利益事项的办理情况。

一是摸清了家底。在“三资”清理移交接管中,共核销原有收入票据13本,注销村原有账户和临时存单14个,共缴存资金848.97万元。清理结算往来款项收支总额6227.38万元,收支单据927张;清理登记集体资产项目75项1227.38万元,资源五大类3449万元。移交接管、代理中心运行后,我街村干部反映强烈,感受深刻。

二是干部的思想转变大。通过“三资”代理的规范运转,街村干部思想触动很大,从当初的抵触到理解,从顾虑到接受,从应付到主动,前后的言行转变特别大。现在各村都主动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都在完备会计手续上下功夫,都有严于律己、规范管理、按章办事的意识,都能接受“三资”代理管理方式,也都能感受到这是组织的关心和爱护。

三是管理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通过“三资”代理工作的开展,各村财务管理进一步到位,资产、资源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对村级财务支出实行民主理财小组联签会审制度,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项目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有效地遏制了村级不合理支出的发生,杜绝了过去对资产、资源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不规范现象,做到了管理有序,程序规范,有效地防止了集体资产流失,提高了资源效益。中心运行后,共拒付不合理开支27项,金额达17多万元,严肃了财经纪律,促进了村级财务管理的责任化。

四是阳光政务得到了进一步体现。“三资”代理中按规定将村级“三资”管理情况及时公开,财务支出逐笔逐项逐季公开,资产、资源流转情况按季公开,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从“制度民主”到“程序民主”,从“暗箱操作”到“阳光操作”的转变。

五是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密切。“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真正解决好了事关村级班子团结、干部清白、集体兴衰和社会和谐的问题,真正解决好了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问题,真正解决好了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问题,确实是一件顺民心、合民意的工程,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六是“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我街“三资”代理工作起步较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肯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朱承茂多次深入我街视察指导“三资”代理工作。20xx年10月22日,全区“三资”代理现场会在望城街道召开,街道党工委书记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20xx年5月20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胜在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朱承茂的陪同下,来到望城街道,视察指导我街 “三资”代理服务工作。20xx年5月21日,省纪委党风室主任陈清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涂红松、市纪委副书记王仁荣一行在区纪委书记朱承茂的陪同下,来到我街,视察指导 “三资”委托代理工作。20xx年5月22日,全省“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专题培训会的各位领导400余人分三个批次观摩金安区及我街“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参加观摩的各位领导对我街的“三资”代理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近期,淮南、马鞍山、舒城等地也先后来到我街参观指导我街的“阳光村务工程”。

目前,我街按照全面清查、逐项登记、公示公开、不重不漏的要求,全面完成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做到了清查彻底、登记规范、核实准确、公示全面、确认合法、上报及时。

一是8月下旬,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等制度,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实践。

二是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重点是完善村务公开监督、财务收支监督、资源资产监督、党务公开监督、重要事项监督、效能作风监督等。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小组的职责,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20xx年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将一并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

三是全面推进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推进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

四是20xx年3月前,建立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我街虽然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着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区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创新、扎实工作,整体推进,按时有序全面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工程建设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各位领导:

现就柏树乡2012年前4个月重点项目建设、规范化财政所建设、人员编制、统计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进展情况

1、注重协调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迅速

今年我乡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共争取到柏树、申家庄新农村示范点、闫湾、三星果园示范点、昌隆果蔬保鲜库二期和柏树小城镇建设4个重点项目,其中柏树小城镇建设为市列重点项目。目前,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已全部启动,其中:动工修建120户,85户已完成主体工程,道路和村文化广场已完成场地整修;优质化果园示范点建设已完成投资120万元,订购地膜15吨,化肥35吨、农药80箱、枝条袋20万条,投入机械6台(件),人力1200人(次),对4280亩幼园进行了放苗、定杆、套枝条袋、施肥、果带覆膜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果园管理标准化水平;昌隆果蔬保鲜库二期工程建设已完成规划设计,正进行场地整修和物料筹备工作;柏树小城镇建设已完成规划设计工作,道路铺油和排洪渠建设正在筹备之中,计划5月底动工修建。

2、搞好选址规划,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有序推进

全县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我乡迅速行动,抽组专人负责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在调研的基础上,按科学布局、方便群众的要求,确定在原乡畜牧站旧址上新建规范化财政所,新建的财政所占地3亩,建筑面积320平方米,人员编制由目前的4人,增至7人,财政所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做好硬件建设和人员配备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软件建设,建立健全了财政所运行机制,制定了中心主任岗位职责、记账员岗位职责、结算员岗位职责,完善印鉴、票据管理制度,对账制度、县级报账制度、考勤制度和立卷归档等各项内控制度,真正做到让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确保财政所规范运行。目前正对财政所新址进行房屋拆除和场地清理平整工作。

3、严格编制程序,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支、四支生不在编制内,共超编4人。

4、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一套表联网直报进展顺利

今年,我乡积极配合县统计局开展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达标工作。乡统计站达到了“五有”(有机构、有专人、有房子、有制度、有设备)标准,规范建设不断推进。统计员多次参加了县上举报的培训,现已报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县统计局配发的电脑做到了专机专用。村统计室严格按“四有”(有领导主管、有专兼职统计人员、有统计台帐、有基础台帐)标准建设,已有三分之二村顺利通过达标验收。乡镇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保证了人员固定、设备专用、网络畅通、按时上报、台账健全、数出有据。截止目前,已按时完成自然灾害季报、农林牧渔生产电讯月报、季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各类报表共58份,所以报表都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报送,做的了报送数据完全一致。并按时填报了网上问卷调查。

5、强化督查指导,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按照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要求,我乡今年计划创建闫湾、马新庄、木家坡、柏树、三星、信家庄6个农村社区,使全乡社区建设覆盖面达到50%。一是落实社区创建领导协调机制。乡党委、政府及时成立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全覆盖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整体合力。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我们严格按照社区建设办公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场外活动室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对6个村部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建筑面积和场外活动阵地不达标的村部,积极协调资金进行统一扩建和整修,确保“一站、一场、十室”建设有阵地。三是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我们积极动员村级,选聘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的优秀人才进入社区和村“两委”,同时,指派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生进入社区,为社区创建提供了人才保障。目前社区创建已完成所有活动科室的挂牌和各科室的上墙制度喷制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直各单位统计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尤其加强各种专业统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统计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报表数据的准确性。三是加强资金投入,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开展。我们将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结合“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和“双联”行动,与县直有关部门和帮扶单位衔接,对马新庄、信家庄等6个村村部全面进行扩建和维修,确保农村社区阵地建设。

工程建设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根据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天治工发[xx]1号)精神和《天祝县国土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排查到位。现将开展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xxx省、市、县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和国土所各负其责,股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排查重点,对7个方面涉及土地和采矿权审批出让、出让金收支使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

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对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事项全面进行自查清理。

1、用地审批方面:xx年以来我县各类建设用地供应402宗、面积575.06亩。其中出让29宗,面积235.67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93.38万元,政府纯收益258.78万元(协议出让8宗,面积15.38亩,土地出让总价款68.91万元,政府纯收益0.52万元;招拍挂出让21宗,面积220.30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24.47万元,政府纯收益258.26万元);划拨11宗,面积195.03亩,安排农民个人建房362宗,面积144.36亩。我局严格执行用地规划,用地审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审批程序进行。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用地,首先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城镇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给予驳回处理;农村用地方面,严格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及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来进行用地预审、审批工作。在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出让宗地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土地管理的法规政策,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都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未出现违规审批用地情况。

2、矿业权管理方面。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采矿权的审批方面我县仅负责砂石粘土资源的审批出让,xx年以来共设置采矿权15宗,其中挂牌出让11宗、有偿延续4宗,收取出让金共计19万元。属上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初审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越权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的现象。

3、工程建设项目方面。xx年以来已经完成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项即打柴沟镇金强河河滩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2211万元,项目建设总规模5404.85亩,其中开发面积3709.03亩,整理面积1695.82亩。实施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已经完成的1项即打柴沟镇下河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44.10亩,总投资14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3.1亩,整理面积291亩;正在建设的1项即抓喜秀龙乡永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709.5亩,项目总投资29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11.95亩,整理面积195.55亩,已完成投资174万元。实施省级投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项,即双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工程于去年已经完工,并通过了市上的初验,正在等待省上的验收。已建、在建的4个项目的发包程序和工程质量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规定,全部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竞标,不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严格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杜绝了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资金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工程质量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同时我局抽调工作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在国家级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邀请县水利部门的两名技术人员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过程、材料用量、建筑标准等根据规划设计标准进行监督,从而确保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一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每亩出让最低价为5.6万元,而县上需要以优惠的土地政策招商引资,过高的地价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过长,按规定程序报批至少需要4个多月时间,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先行提供建设用地则存在未批先占的违规现象,永古高速公路、西部原油管道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尤其突出。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政府配套的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到位,致使无法完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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