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清理中小企业欠款工作 清欠工作实施方案(优秀5篇)

时间:2023-09-19 作者:灵魂曲最新清理中小企业欠款工作 清欠工作实施方案(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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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中小企业欠款工作篇一

一、进展成效

(一)为跟踪清欠工作进展,做好阶段性情况汇总

配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定期对我县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检查,做到底子清、数据真实,并对排查结果迅速建立台账,并如实报送县工业商贸(中小企业)局负责汇总。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调处机制

针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部分制定应急预案,如经排查确实存在民营企业拖欠劳动报酬的,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该部分账款进行清欠,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

(三)加大对隐患企业监控,严禁新增欠款。

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查实存在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民营中小企业,我局将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截止 2021 年 3 月 19 日,未发现我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涉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摸排工作量大面广,短时间内全面准确掌握拖欠情况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电商发展带动新型行业的兴起,如何监管连锁加盟的服务单位及确定责任主体成为新的工作难点。

三、意见建议

(一)健全清欠机制。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级领导包抓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制度,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督导员到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蹲点督导清欠。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调度等方式来予以支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县金融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县金融办、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县国有资产局要督促国有企业分类清理拖欠应付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会议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动员会议。10 月 28 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县清欠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廖先卫进行动员部署。

(二)成立组织。成立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房建、综合、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财务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扎实推进。10 月 22 日,11 月 6 日,分别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清欠工作,明确清理重点,印发摸底统计表,由各相关股室及业主代表对照填写,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资料。局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摸底统计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甄别分类,确保无遗漏。

目前,已全面完成自查、排查工作,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动态管理。针对建设项目多,每个项目的拨款节点不同等特点,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持续跟进清欠工作。

二是建立台账。认真整理、完善清查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支付管理台账,确保工程款按期足额支付,坚决杜绝拖欠工程款情况发生。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8〕201 号)、《成都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金牛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按照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总公司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门、各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和安排,并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明确清理目标任务。

按照我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一是遵照“边界清晰、

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疏堵并举、支持与惩戒结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将各部门、各分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问题作为此次清理重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在 2019 年 2 月底前优先完成对存在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省级、市级或区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两款一金”等欠款。对暂时难以落实偿还资金的欠款等,主动对接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各部门、各分公司要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在2019 年底完成清偿。在此阶段要落实好严防新增欠款,同时尝试将公司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对清理欠款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公司均未出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清查力度。总公司及各分公司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清查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力度,做到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二)完善印证资料。严格按照区减负办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印证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清理中小企业欠款工作篇二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清理中小企业欠款工作篇三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_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

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光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牵头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定期汇总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导欠薪问题化解和稳控。

清理中小企业欠款工作篇四

^v^^v^强调,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抓责任制必须抓责任人,用好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既报经济账,又报党建账。集团始终坚持“围绕经营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断压实党建责任,激发党建内生动力,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建责任真正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积极构建明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党建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落实的全覆盖。

坚持“1+4”考核,严格落实党建和改革发展任务。集团党委通过实施以4个季度和1次年度相结合的“1+4”考核,严格落实老党建工作责任,有效推动了改革和发展。

——坚持党建责任落实的全覆盖。集团坚持通过层层细化领导班子党建工作分工,落实好基层党建工作联系制度,签订好履职承诺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各级领导班子责任,让每名班子成员时刻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业务延伸到哪里,党建责任就深入到哪里。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年初,在集团董事会与经营班子、经营班子与各子公司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同时,集团党委书记与基层党组织书记、集团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全部签订党建及党风廉洁建设目标责任书、意识形态责任书、信访维稳责任书,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全程指导和督促分管联系公司、部门的党建、经营管理工作。

坚持目标考核结果导向,严格落实奖惩机制。集团坚持用好党建考核评价“指挥棒”,持续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这个制度化常态化的有形抓手,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强起来。

——坚持党建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薪酬调整和年度绩效管理挂钩。细化各级领导班子年度绩效指标,在半年实行预考核,半年预考核结果与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党群部门负责人的基本薪酬动态调整挂钩,将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刚性年度绩效指标,党建考核结果分别占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占个人年度绩效的xx%和xx%,凡未完成党建工作任务的,均扣发领导班子年度绩效。

——坚持党建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职务升降全面挂钩。集团将党建半年和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直接与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干部评选结合起来,在年度各级领导班子述职中,除集团集中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专项述职外,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述职时必须对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职,凡党建工作考评不合格的单位,集团党委将对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和职务升级资格;对软弱涣散党组织,在全集团进行通报批评的同时,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和组织处理。

清理中小企业欠款工作篇五

为降低企业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企业经济运行质量,扭转当前企业应收款居高不下和流动资金趋紧状况,集团(总局)决定,全面加强三项应收款项(以下称应收款项)清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收范围

集团(总局)内各管理局、农牧场、企业及事业单位三项应收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二、指导思想

健全完善清欠工作长效工作机制,以2018年12月末应收款项为基数,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奖惩,充分运用经济、纪检、组织、法律手段,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合力攻坚,确保应收款项应收尽收,严禁倒账期行为,坚决杜绝前清后欠,实现企业财务状况根本好转。

xxxxxxxxxxxxxxxx文件

xxxx〔20xx〕xx 号

签发人:王某某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理清基数、突出重点、分类清收的原则。一是理清应收款项基数,分清正常经营业务和非正常经营业务,分清合同约定账期内和超账期业务,分清垦区内(与xxxxxx集团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合并会计报表关系的企业和总局下属单位)和垦区外款项;二是突出重点,对超账期应收款项按超期年限分类,重点做好超账期1年内的应收款项清收工作;对非主营业务、已停止经营业务、已关停工厂发生的应收款项进行重点清查清收;三是分类清收,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新后旧、先大后小,优先对1年以上较大金额应收款项清查清收。

(二)坚持落实责任、明确时限、跟踪问效的原则。落实每笔应收款项的责任人、清收时限,做到跟踪问效。按照“谁批准、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清收第一责任人。新官要理旧账,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清收主体责任人、造成应收款项的相关领导及经办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财务人员为督办责任人(统称为有关责任人)。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超账期的应收款项,清收回的货币资金达到相当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的,给予有关人员一定的提成奖励。对应收款项出现较大经济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坚持经济、组织、法纪多措并举。对超期应收款项进行逐笔对账,对暂不能收回的部分,要重新确认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并限期清收;对长期拖欠、无动于衷的欠款人运用法律手段坚决追讨。垦区内部债务以合同为依据,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前提条件,可由集团总公司统筹优先内部化解。

(五)坚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内部要明确分工、全力配合;公检法等司法部门要主动服务,与企业形成内外协调、上下联动的超账期应收款项清收合力。

(六)坚持应收款项清收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防止应收款无依据向存货等资产转移,在落实应收款项清收同时要对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清理,对清收回的、漂移资产要及时确定权属评估入账;确定合理原材料库存,避免积压;提高销售周转率,避免产成品形成滞销;合理设定包装物耗材的存量,降低资金占用成本,避免贬值损失风险。

四、任务目标

10%,三年内的下降20%,两年内的下降30%,一年内的下降40%;对不能正常回款的停产或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企业的应收款项,启动法律追究程序。不允许发生对应收款项倒账期行为,坚决杜绝前清后欠和新增超账期应收款项的发生。

五、组织机构

为保证三项应收款项清收工作有序推进,集团(总局)成立三项应收款项清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集团(总局)三项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清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xxx

党委书记、局长、董事长 xxx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xxx

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xxx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局长、总会计师 xxx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 xxx

党委委员、副董事长 xxx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

xx 省农垦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xxx

xx 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局长 xxx

xx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

组 员:

xxx

集团新体制运行办公室资产组组长 xxx

审计处处长 xxx

财务处长、集团新体制运行办公室财务组组长 xxx

xx 省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xxx

纪委副书记 xxx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集团新体制运行办公室人力资源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同时公、检、法各抽调一人作为协调人员。清欠办主要职责是对集团(总局)下属单位落实应收款项清收情况进行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审核;负责垦区内部化债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单笔提成、奖励 50 万元(含)以上的审核;会同相关部门对呆账认定、核减损失 100 万元(含)以上的审核;清收考核指标的核定;对特殊应收款项的界定分析等。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

要层层落实清欠责任制,各单位现任主要负责人为应收款项清收主体责任人,要对每笔欠款都落实到第一责任人,明确回收任务目标和清收时限,实行终身负责制。

1.第一责任人仍在岗位的,原则上以清欠工作为主,停止其他工作,集中精力负责清收。

2.第一责任人已离任,但仍在垦区其他单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责任单位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责任人归口管理的党委、组织部门责令其停止现岗位工作,回原单位清欠。清欠期间现所在单位按本规定第二条第(三)项有关规定计发薪酬。

3.第一责任人已调离垦区或已退休的,由现任主要领导协调联系第一责任人进行清收;如原责任人涉嫌失职渎职等犯罪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向司法机关报案,隐瞒不报的,由现任主要领导承担责任。

(二)建立激励机制

对于垦区外超账期的,且原第一责任人不在岗的应收款项,可按清回货币资金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分配由各单位根据清收人员贡献大小分配。

1、提成奖励比例 (1)收回3年以上的欠款,可按回收货币金额的10%以内提取奖励,3年以内的按5%以内提取奖励。

(2)收回欠款本金并收回资金占用费用的,可按回收资金占用费用(货币资金)总额的20%以内提取奖励。

(3)对已确认为呆死的应收款项,可按清收回货币资金的50%给予奖励。呆死应收款项是指履行司法程序后,仍无法执行的。

以上奖励,由受奖励人承担个人所得税,由奖励企业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2、审核流程 单笔提成奖励50万元(不含)以下,由集团(总局)直属企业(分公司)的审计、财务部门审计核查后,提交董事会或党委会批准;单笔提成奖励50万元(含)以上,须经集团(总局)清欠办、审计、财务部门审计核查后,按程序报批。

(三)奖罚措施和经费安排

1.清收欠款任务目标与相关责任人的薪酬挂钩。清收主体责任人对应收款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按集团直属企业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进行绩效考核,兑现薪酬;清收第一责任人平时预借2000元生活费,年终根据应收款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兑现薪酬,其中,完成应收款项指标任务50%以下的,只发放生活费;完成指标任务50%-80%的,兑现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应发薪酬的80%;完成指标任务80%以上的正常兑现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应发薪酬。清收主体责任人与第一责任人为同一人的,薪酬兑现按第一责任人执行。

2.对不能按期完成应收款项清收任务目标,且继续出现超账期应收款项、前清后欠情况的相关单位,除挂钩主要领导薪酬外,要视具体经济业务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对清欠任务完成好、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年终按分公司和局直企业分设两组进行排名奖励,每组第一名奖励10万元,第二名奖励8万元,第三名奖励5万元。排名主要依据完成比例权重折分:超账期三年以上的权重35;超账期三年内的30;超账期两年内的15;超账期一年内的10;当年无新增超账期的10。

4.经费安排。集团清欠办经费由集团财务单独核定;公检法办案单独申请经费,并可参与提成奖励。

5.各单位可依据以上原则制定本单位的激励奖罚细则,相关奖惩细则报集团(总局)清欠办公室备案。

(四)实行分类清收

各单位要对应收款项按性质、时限及难易程度进行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清收手段 1.对单位内(含未调离垦区人员)工作人员欠款要求在一个月内一次性偿付清,对于签订合同形成的未偿付房款、热费、水费、物业费等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2.对单笔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的,应组织力量、规定时限优先清收。

3.对应收款项发生时间长,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不还,又不做还款计划或不执行还款计划的,要尽快依法清收。

4.对欠款人出现经营异常的,要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经营恶化的欠款单位,要尽快摸清其现有资产分布及状况,可进行以物抵债清收,最大限度减少坏账损失。

5.对实行内部承包性质的责任人造成的亏损挂账而产生的应收款项,要严格履行合同,以风险抵押金补齐,如出现损失的,由承包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6.垦区内形成的三角债,由集团(总局)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内部化解。

7.应收款项案件已依法判决的,法院要加大执行力度,限期执行清收。

8.呆账认定、核减损失100万(不含本数)以下的,由总公司重点监管单位(分公司)的清欠办、审计、财务部门审计核查后,提交下属单位(分公司)董事会或党委会批准;呆账认定、核减损失100万(含本数)以上的,须经总公司清欠办、审计、财务部门审计核查后,报总公司按程序批准。

(五)严格监督检查

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公安、检察、纪检、审计等部门要主动介入,深挖案件线索,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

定、对拟核减的损失进行审计核查及认定、对拟兑现的清欠奖励或提成进行审计核查及认定。发现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移交组织、纪检部门严肃处理;在清欠工作中发现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玩忽职守等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在应收款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前清后欠现象的发生。

4、各单位兑现工资、奖金、劳务收入及各种应付款要由清欠部门审核,防止出现一边欠款一边兑现的情况发生。

5.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超账期的应收款项,既没有清回货币资金完成清欠任务,又没有启动司法程序,对相关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追责。

6、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单位每月5日上报应收款项清收工作进度,清欠办每月汇总审核后向领导小组汇报并下发清收进度通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集团(总局)清欠办公室负责对本方案解释。

(二)集团(总局)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事业单位要成立

组织机构、制定清收方案,并于本方案下发15日内上报集团(总局)清欠办公室。

(三)集团(总局)所属事业单位清欠工作比照本方案执行。

(四)《总局重点监管企业清收应收款项工作方案》(xx办文[20xx]xxx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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