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琴心月

情况报告通常包括背景介绍、数据分析、问题分析和解决方案等部分。通过阅读以下情况报告,我们可以了解当前社会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动态。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一

根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对xxxx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区水利局xxxx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召开党组会议x次,专题研究部署法制工作。

(二)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集体学习有关法律法规x次。同时,根据区委统一安排,组织局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目前,我局公务员已全部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并通过考核。

(三)单位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根据《x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x条规定,我局应领证工作人员xx人,实际持证数xx人,持证率xx.x%。

(四)政府法治机构履职及能力建设情况。今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法制机构有关要求,落实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未发生重大失误事项。

(一)配套制度制定情况。今年本单位没有涉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未见规定的配套制度需要出台。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我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x台,并制定出台《x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x区水利局水行政处罚工作制度》《x区水利局行政许可批后监管和水政巡查工作制度》等文件,规范执法行为。

(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我局执法案件已按上级有关要求按时录入平台管理,并按要求公开。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法制部门的要求,对案卷评查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一)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自查。经自查,我局已在履行行政处罚和许可等职能过程中依法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本年度未发生需行政复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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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二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我作为单位“一把手”带领党委领导班子,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中,我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为确保一方平安,为××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现将xx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如下: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根据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我局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多年来,我局领导班子一直空缺1名副局长。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在召开局党委领导班子会上,我提出了组织部门推荐1名副局长候选人的建议,得到各班子成员的赞成。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xx年6月20日,市委、市政府任命罗志平同志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我们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我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民主集中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3篇,欢迎品鉴!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健康发展。现将市水利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必备内容,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本年度组织党组会前学法12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专题学习4次,局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7次。

(二)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水利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把水利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推动法治工作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落地见效。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攀法委发〔2021〕1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依法治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水函〔2021〕670号),制定《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水利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水利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一是开展以涉及生态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为重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市司法局,2021年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二是为激励和教育攀枝花市水利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市水利局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利用国家宪法日、党员大会、全局职工大会举行宪法宣誓5次,全局共69人参加。三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攀法委办发〔2020〕8号)和《四川省水利厅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两个具体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川水〔2020〕1469号),制定《攀枝花市水利局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两个具体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3项工作内容,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没有通过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上会、不发文,切实推进依法行政,2021年审核重大行政决策2件,清理行政裁决事项3项。

(三)积极推进水利行业地方立法。为加强重大水利民生工程的管理保护,成立了立法研究专班,积极配合市人大、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开展对《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起草工作调研、立法听证和专家论证工作,对于市人大、市住建局、市司法局提出的《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给予积极反馈意见,《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经2021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司法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攀枝花市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攀编办〔2021〕12号)精神,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工作实际,市水利局及时对2021年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70项,变更22项,对163项行政权力事项法律依据及流程进行再梳理,并录入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认真开展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优化审批办理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完成批复39件(“特事特办、急事马上办”项目5件),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切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认真落实《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水利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和评估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后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听证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决策机制、规则和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时,重视做好调查研究,落实专家咨询论证和广泛听取意见,2021年有43件行政许可开展了专家论证,开展规划项目技术审查1件,开展本市级项目技术咨询1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法律顾问对局合同审核35份。三是建立和完善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工作制度,改善执法办案条件,推进水利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水利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加强水利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水行政执法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执法力度,落实市水政监察支队日常巡查为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组织开展涉水环保、扫黑除恶、水土保持监管、四清行动等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等水事违法行为。局17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年审,水利执法全部实行亮证执法。2021年全市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304次,巡查河道1968.58公里,出动执法人员656人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3件,对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4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罚款91.064万元,行业领域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五)着力推进水行政执法公开公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双公示”)工作,落实《攀枝花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压实科室职责,扎实推进“双公示”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建立河道采砂联合打击机制、印发《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水行政执法监管机制的通知》,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公开公正执法取得实效,全年无被复议应诉情况发生。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促进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增强公开实效。2021年市水利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网上录入行政许可事项43件,行政检查901件,行政处罚3件。

(六)切实提高水利行业依法治理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水法治观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利用电视、出租车、在交通要道口制作固定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在世界水周期间,利用市内1417台出租车进行宣传,每台出租车每天滚动播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主题350次,发放《全民节水行动计划》《节水知识宣传》等宣传资料共计200余册。结合水利工作实践,开展水利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建设工地”等活动,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大众传媒和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水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市水利局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水盼、水忧、水患作为头等大事,建设高堰沟和前进渠2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增恢复灌面6.08万亩,改善灌面5.15万亩,总投资3924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能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供水效率,实现农民增收;能够实现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灌区现代化,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有利于当地农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把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安定、稳定的有力抓手,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及时开展调研,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结合环保督察、水利信访督导等工作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2021年市水利局未收到水事矛盾纠纷调解申请,无行政调解案件。

(七)强化依法治水工作保障。认真落实《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攀枝花市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攀枝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攀枝花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攀枝花市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环保督察、河长制工作,重点加强生态文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局党组会、局办公会、党组织学习会、干部日常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支部组织生活会学、请法制专家辅导学、局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局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学法用法情况,全年共开展会前学法12次。建立干部法治考核档案,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内容。加强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节约志愿理念,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共16万余人参与竞赛活动,按人口比例排全省第一。二是把学法纳入行业业务培训,2021年举办和组织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级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执法专题培训30人次,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水平。

一是需要规范合法性审查。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规范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和审查内容,防止简单化、随意性。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信息需进一步提炼总结,提高信息采用率。

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系统研学精神实质、精准把握核心要义,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统筹开展全面法治水利建设工作。通过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法治建设专题会、机关党支部等会议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局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讲党课7次。二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局党组书记为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年度任务来抓,组织制定《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水利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水利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三是将领导落实普法责任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述职和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带头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推动领导干部做法治模范,示范带动攀枝花市水利系统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深入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坚持述法考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的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结合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和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三)积极做好普法宣讲、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规范性文件清理、法治信息报送等方面工作。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水利法律意识。结合法律进机关、“12.4”全国宪法宣传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主题活动,宣传水利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节水、护水意识,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021年,我局切实贯彻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和部署,着力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局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水利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县委有关依法治县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依法行政强规矩,监督执法强管理,普法宣传强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法治制度设计,夯实法治水利根基,实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有效推进水利行业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年共组织召开两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分别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总结提升,督促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属事业单位综治考核范围。

(一)围绕“双对标”“指标长”制度,严格按照长沙县营商环境优化工程相关行动方案,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效,对标先进,持续发力;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充实审批力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严格按照对经济发达镇下放权限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权限下放工作;92项实施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办理事项公示制度。全年完成行政许可事项155件,所有办件事项均进行公示。

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对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政府合同、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强化法律顾问的遴选和运用及管理,为法治政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规范接待来访群众。倾听合理诉求,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正确途径解决相关问题,2021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0批次,均做出了合理妥善处置。二是做好12345热线工作。我局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处理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抓手,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安排专人及时与诉求人对接,有关单位立即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进行有效处理,今年共处理55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子工单,得到了诉求人的充分肯定。三是积极配合做好网上群众工作。及时回复县长信箱、红网论坛有关水利的相关内容。四是相关单位及时化解业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升级、不上交,全年未发生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持续深入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和长沙县内河道禁采工作,扎实推进退船退渔、非法采砂整治等各项工作,坚持严管重罚,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涉水违法行为的排查,及时向县行政执法局移交涉水违法线索。

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认真对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县水利局制定年度工作抽查计划,将4个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及时将检查对象录入检查对象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结果录入并公示。

为响应新时代水利发展的新要求,科学应对水利改革面临的新情况,县水利局组织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专题培训,邀请省市专家、领导从廉洁从政、科学管水、依法治水等多个层面进行讲课,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学法考试要求,县水利局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普法学习及考试任务,水利系统所有干部职工顺利通过全省普法考试,完成了网上学法课时、考试参考率、合格率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

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开展3次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带领学习宪法、新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新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依法行政资料汇编》等学法资料,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普法能力。

县水利局通过利用“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长沙县河湖长制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2021年长沙县水利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方案》《2021年长沙县水利局“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等方案,通过设置设立水法宣传点、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强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水法》《防洪法》和《河道保护条例》,并邀请媒体对部分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增强公众保护水利基础设施的法制意识。

县水利局在涉水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特别是河道监督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等重点监管领域,不断加强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推进全民参与依法治水。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文件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规划统一起来,把宣传学习规划作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认真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证到期后的统一换证考试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数量稳定、执法水平过硬、执法工作顺利。

(三)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工作,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尤其加强对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五)继续按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六)继续加强涉水行业监督管理。各单位依据自身“三定”文件认真履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强化“互联网+监管”,切实开展好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和市委编办要求,分两批将我局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进行再梳理,对权责清单需增加、取消、下放、合并或变更行政职权的,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调整,确保清单责任必须尽。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明、权责脱节问题。

对标“一门服务、一窗受理、一网审批、一号通行”,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网上办”,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实现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办理。截至10月底,累计换发电子证照39件,办理行政审批件47件(取水许可18件,防洪影响评价20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9件)。落实政务服务下沉工作。优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全面落实服务绩效“好差评”,评价率100%,最大限度利企利民。

严格贯彻落实《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统筹综合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同时,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今年以来,本单位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报了《中卫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清理工作报告》。

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七个环节进行。年内重大决策事项共计三项:中卫市水价改革项目、中卫市用水权改革项目、中卫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项目,以上项目均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程序依法决策。

按照自治区、市党委、市政府“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通过双公示系统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过程全纪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得到落实,全年针对水资源管理,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112次,行政处罚3起。

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在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水利监管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县(区)水务局开展联合监管,充分利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监管系统开展行业信用监管。截至目前,“互联网+监管”共发起任务211起,检查事项覆盖率70.97%。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积极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今年已对行政审批发文的42项行政许可决定及3项行政处罚决定在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信用宁夏(中卫)等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及时建立了行政许可事项台账及行政处罚事项台账。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利用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管理系统,对工程建设单位在日常施工管理中的市场主体行为进行合理评价并给予增加或减少企业信用分数的奖励或处罚,进一步强化水利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宣传主题,精心制作了宣传条幅、宣传展板、宣传彩页和印有水法律法规宣传知识的纸杯,同时设置宣传台,用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共计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册,纸杯2000多个,宣传效果显著。二是利用机关院内电子屏幕、拉条幅、挂海报等形式常态化的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水利行业相关法规,在水务局机关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普法氛围。

局党组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周一、周五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水法等,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全年共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法10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思想认识。

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制学习,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内容。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了对法治政法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责任体系,每年至少两次召开局党组会对法制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相关科室抓好落实。二是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做到与全局整体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时将述法工作列入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责之中。

我局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科室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三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四是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正规的法律专业人才,市水政监察支队成立时间较短,且人员尚未配备齐全。五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执法人员水平有待提高,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形式单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加强安排部署,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完成并公布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

严格规范文件制定程序,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创新培训载体,开办行政执法大讲堂,抓好培训教育,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教育、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注重执法宣传,突出服务执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进一步完善送审、审核、修订、公示、督导等机制,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三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执法合法性。

(二)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三)加大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扩大执法公开范围,明确执法公开重点内容,全面、真实、充分地推进执法公开,依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最大限度地促进执法公正。

(四)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切实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根据我乡的工作特点和执法状况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法制工作力量,合理设置法制机构。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依法行政成为机关工作人员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四

1、及时公布本部门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已经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2020年,我乡积极配合自治县审改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自治县编办的工作要求,我乡于认真完成上报xx乡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和服务指南梳理工作共88项,并于2020年11月前在政府网公布。

2、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乡建设。

(1)加强法治乡建设,努力提升全乡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乡主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格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行政权利规范运行。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工作,促进复议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复议办案保护,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所要准确把握和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符合司法实际和司法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司法制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3、进一步推进法治乡建设,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我乡共有9名干部拥有资格执法证,分别为乡政府5名,计生站1名,司法所1名,派出所2名。我乡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规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机关、公共事业部门的行政行为和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加强村级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村民的民主权益,增强村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xx”建设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村治安秩序。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按照“社区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委会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4、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严打”整治力度。始终把“严打”方针贯彻到侦查破案等各个工作环节,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在决策部署上,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年初以来,我们对辖区内治安混乱地区进行了治安整治,以“严打”的高压态势打击各种违反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2020年我乡共立刑事案件2起,破2起。立治安案件10起,查处和结案10起,查处率100%,通过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处理,辖区治安稳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群众反映很好,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

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活动,认真贯彻县综治委关于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措施,踏实履行共建义务。十分重视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环境整治,主要措施:一是将九年制学校列为重点单位来加强治安巡逻,督促“三防措施”的落实,学生上下晚自习时间定期巡逻;二是在学校开展“收刀治暴”行动,通过收缴治安管制刀具、校园管制器械,避免学生之间因为矛盾纠纷出现的伤害血案。三是从重从严处理危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严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刑事、治安案件;四是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一年来到学校上法制课、交通安全课共2次。大大提高了参加培训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大力整治,使学校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大大改善,为师生的教学活动提供了安定的治安环境。五是开展对危爆物品大排查工作。为加强对危爆物品大排查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成立xx乡危爆物品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工作实行分组和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保障。六是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和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市场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规范了信访接待受理答复工作流程,日常信访由信访办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登记、回复。一年来全乡共受理信访案件4件,答复处理4件。二是工作有序开展。调整充实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资料,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制订矫正方案和措施明确职责,并签订监督、监护责任书和志愿帮教协议,以“收得进、管得住、矫得好”为目标,对现有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到严格制度、依法监督,人性化管理。并与派出所建立工作联系相关信息共享制度,做到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预防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今年,司法所已接收人员9人,9人都是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并进行管理,未发现漏箮脱管、重新犯罪现象。三是夯实基础,为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创新工作,自前年开展以来,乡党委、政府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把该项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做好了以乡、村、网格为单位的三级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确保网格化管理顺利施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此同时,还组建乡、村矛盾调解、治安巡防、法律政策宣传等团队,负责做好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事件处理信息动态录入、特殊人员帮教和危险品从业人员的服务等工作。一年来,我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名,事件处理10条、个体工商户(民爆物品)6家,走访特殊人员52人次、危险品个体户25人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1人次。

5、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2020年共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10次,包括警示教育观看活动。按要求完成2020年度普法考试,全乡共143名干部职工按要求参加年度的普法考试,无纸化考试率达100%,合格率达100%,2020年我乡将继续按要求完成普法考试工作。同时我乡把普法和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文化站等部门充分利用发资料、贴挂图、出版报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年来,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次,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600份,悬挂大横幅标语5条,张贴小标语36条,出8版墙报,群众受教育面11000多人次。

6.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强政府内部监督。要完善层级监督机制,重点监督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执法领域,建立健全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审查、执法投诉办理、执法案卷评查、执法履职情况统计、执法监督结果公开等监督制度,加大对本级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依法及时查处执法违法行为。

(2)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乡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人民群众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委托第三方开展外部评议等方式,创新接受外部监督形式,让社会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7、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能,一年来,综治办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综治办先后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制度》和《矛盾纠纷月报表上报制度》,规定村调解委员会于每月25日将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上报乡调解委,乡人民调解委在月底将纠纷调处情况汇总上报县法制办和县综治办,制度形成后严格执行,以制度促进工作的正常开展。乡人民调解委成员实行包村责任制,任务分配到人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使乡调解委能全面掌握全乡的矛盾纠纷动态。其次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完善规范化调解委会的硬件设施。全乡现有乡人民调解委员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乡村两级调解委全年共受理各种民间纠纷53起,调解率100%,调结率95.3%,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激化之前,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全乡无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事件,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力产生的恶性案件,为创造“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8、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根据《柳州市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xx乡人民政府已聘请有一名专职律师作为作为专职法律顾问,在各村全乡已确定8行政村均有法律顾问,该项工作已按照《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贯彻落实。

9、扎实开展工作,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乡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2)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3)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按照“村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委会建设成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五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共7名,其中领导2名,干部5名。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并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公开、告知、说明理由义务。二是及时梳理本部门执法职权、执法依据,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行政法程序,依法履行调查、听证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为法律法规的全面、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四是实体与程序并重。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权力行使有据,查处违法行为有规,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运作,切实杜绝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评价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局今年无立法工作任务。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内容,纳入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执法人员定期学法内容。上半年全区各镇、街道及区直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x场次,开展主体班次培训x次,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各x次。

二是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围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制定印发法治督察实施方案、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督办制度、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工作措施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区体制机制。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对提出的x项问题制定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有关事项各x次。

三是持续推进优化法治环境。严格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公布2021年度免检免扰企业x家。成立x区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民营企业联络室,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合规管理服务窗口,指导律师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服务。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坚持“营评标准”日常化、“重点服务”长效化、“企业对接”精准化,完善《立案服务x项清单》《简化案件诉讼程序规范》等x项制度,用好“法律进千企”、驻企联络员、“民法典点亮园区”等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最突出、最实际的法律问题。

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上半年法律顾问参与全区法律事务x次,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题材料x次。公布2021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x%,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完成立法草案调研及征求意见事项x件。对全区x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

五是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对照第一批示范创建指标标准和验收方式,提前入手、逐项检视、精准发力,全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本单位的行政指导方案并向社会公开。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印发《x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工作措施的通知》,建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每季度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梳理并公布x区行政裁决事项(第一批),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x%。

六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简案速裁,成立x个速裁团队,采取“x+x+x+n”模式,上半年结案x件,平均办案周期x天。设立“法庭e+”智慧巡回法庭,实现当场立案、现场调解、即时缴费、立出文书、直接送达一体化运行。加强司法制约监督,上半年共监督刑事案件撤案x件,提出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x件,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x件,行政案件x件。加强公益诉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x件,起草制定《关于建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的若干规定》。

七是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x区各部门单位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等,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承办淄博市法治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暨送法下乡活动启动仪式,探索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一二三四五”工程,服务基层依法治理。构建“三级联调”“三调联动”调解机制,调整选配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并进行培训。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x余次,受理调解案件x件,成功调处x件,司法确认x件,调解协议共涉及金额x余万元,调解成功率x%。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配备x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需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较少,法治建设机构不健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需进一步规范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单位仍存在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法制科室人员力量相对薄弱,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偶有发生。

三是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加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需进一步畅通,依法保障企业平等适用国家政策、平等使用要素资源、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四是普法宣传效果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以传统方式为主,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学法需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平衡,普法宣传载体形式单一,全民守法普法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筹备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办及各协调小组会议,部署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等重点工作。细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责任清单,推行镇办、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委员会述法,推进区委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常态化。拓宽法治督察社会参与渠道,加强对各协调小组、各部门单位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跟踪督办。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成对全区x个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制定行政指导方案,完成指导事项系统录入。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提高案件公开审理和集体讨论力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落实窗口业务首问责任制,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做好集中整改、总结提升。依托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和“民营企业联络室”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是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系统性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抓好“立制”两字,保障司法队伍风清气正、充满活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激励机制,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无视制度的执法不规范行为,努力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有序的长效治理机制。

五是不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启动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造具有x地域文化特色的法治乡村文化品牌。做好“八五”普法开篇布局和“x”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实施“三级联调”“三调联动”,逐步推进警调、诉调、访调规范运行,注重培树不同典型,实现以点带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人民调解x特色。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七

防震减灾工作密切关乎群众的生活,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民众的关注度较高。我局在严格依法行政、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同时,自觉接受立法机关、社会、媒体监督,提高自我纠错能力,切实维护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形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科室及时将工作动态、政策信息、重大活动、规范性文件在xx县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或媒体上发布。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我局在政府公众平台,及时发布防震减灾工作动态、政策和信息,将防震减灾工作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布宣传。我局还在服务对象、各机关选取行风监督员,邀请他们对工作进行评价,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

一年来,我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和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全力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八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内容,纳入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执法人员定期学法内容。上半年全区各镇、街道及区直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x场次,开展主体班次培训x次,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各x次。

二是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围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制定印发法治督察实施方案、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督办制度、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工作措施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区体制机制。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对提出的x项问题制定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有关事项各x次。

三是持续推进优化法治环境。严格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公布2021年度免检免扰企业x家。成立x区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民营企业联络室,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合规管理服务窗口,指导律师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服务。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坚持“营评标准”日常化、“重点服务”长效化、“企业对接”精准化,完善《立案服务x项清单》《简化案件诉讼程序规范》等x项制度,用好“法律进千企”、驻企联络员、“民法典点亮园区”等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最突出、最实际的法律问题。

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上半年法律顾问参与全区法律事务x次,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题材料x次。公布2021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x%,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完成立法草案调研及征求意见事项x件。对全区x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

五是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对照第一批示范创建指标标准和验收方式,提前入手、逐项检视、精准发力,全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本单位的行政指导方案并向社会公开。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印发《x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工作措施的通知》,建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每季度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梳理并公布x区行政裁决事项(第一批),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x%。

六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简案速裁,成立x个速裁团队,采取“x+x+x+n”模式,上半年结案x件,平均办案周期x天。设立“法庭e+”智慧巡回法庭,实现当场立案、现场调解、即时缴费、立出文书、直接送达一体化运行。加强司法制约监督,上半年共监督刑事案件撤案x件,提出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x件,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x件,行政案件x件。加强公益诉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x件,起草制定《关于建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的若干规定》。

七是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x区各部门单位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等,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承办淄博市法治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暨送法下乡活动启动仪式,探索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一二三四五”工程,服务基层依法治理。构建“三级联调”“三调联动”调解机制,调整选配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并进行培训。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x余次,受理调解案件x件,成功调处x件,司法确认x件,调解协议共涉及金额x余万元,调解成功率x%。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配备x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需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较少,法治建设机构不健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需进一步规范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单位仍存在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法制科室人员力量相对薄弱,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偶有发生。

三是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加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需进一步畅通,依法保障企业平等适用国家政策、平等使用要素资源、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四是普法宣传效果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以传统方式为主,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学法需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平衡,普法宣传载体形式单一,全民守法普法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筹备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办及各协调小组会议,部署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等重点工作。细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责任清单,推行镇办、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委员会述法,推进区委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常态化。拓宽法治督察社会参与渠道,加强对各协调小组、各部门单位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跟踪督办。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成对全区x个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制定行政指导方案,完成指导事项系统录入。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提高案件公开审理和集体讨论力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落实窗口业务首问责任制,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做好集中整改、总结提升。依托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和“民营企业联络室”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是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系统性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抓好“立制”两字,保障司法队伍风清气正、充满活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激励机制,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无视制度的执法不规范行为,努力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有序的长效治理机制。

五是不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启动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造具有x地域文化特色的法治乡村文化品牌。做好“八五”普法开篇布局和“x”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实施“三级联调”“三调联动”,逐步推进警调、诉调、访调规范运行,注重培树不同典型,实现以点带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人民调解x特色。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九

2020年度,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以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升广大基层干部群力意识、法治素养为核心,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办全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

党工委以及办事处对法治政府工作高度重视,对xx街道办事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行了优化调整,完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建立街道办事处机关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制度,坚持将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等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为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严格按照《xx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xx工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方案》、《xx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xx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等开展了相关学习,重点开展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了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依法防控专题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也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干部职工和各村居也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学习和培训,使得全办干部职工和各社区(村)工作人员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更加了解推进开展法治政府的建设的意义。

(二)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学习。

我办在每月的集中学习会至少安排一个以上法律知识学习议题,由党政办牵头组织,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会,会上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就本科(室)涉及到的各种法律、地方法规进行领学并一一解读,详细回答与会人员提出的疑问。2020年因新冠疫情停开了1月至3月的培训会,但也通过将学习资料发工作群等形式要求全体干部进行自学。通过常态化开展学习,一方面使参加学习的全体干部对在本职工作所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另一方面对办事处其它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了初步的认识,使得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能力的到进一步提升。

(三)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从严管党治党工作。

(四)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尊宪活动。

在将宪法的学习列入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的同时,还在舟水机关支部以及各社区(村)的支部的党员集中学习中加入宪法的内容,并按规材料订下发了《xx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12.4”国家宪法周的活动方案》,并撰写了活动开展简报及。

总结。

一是制作了内容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横幅,要求各社区(村)在辖区个人流量较多的区域和居民小区自行制作、悬挂法治宣传横幅标语20余条,并在各宣传栏张贴法治建设挂图,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由司法所、xx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12月4日当天在xx辖区人口聚集地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总则编》、《禁毒法》、《信访条例》等法治宣传资料,吸引大量群众前来咨询了解共计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50余人次三是召集各社区(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人民调解员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了由xx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主讲的《民法典》专题培训,围绕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法典中的《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六编继承》以及《第七编侵权责任》等内容,以案说法,通过实例,深入浅出的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理论水平,提升了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了我办法治工作逐渐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

积极发挥司法职能,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xx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乡村)”活动的方案》、《法治顾问及法律咨询制度》、《法律服务室服务指南》、《法律援助的范畴及流程》等制度。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和xx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制作了一社区(村)一律师的岗位牌,上面注明了律师姓名、帮扶社区、联系电话,使广大群众可以直接联系律师解答法律疑问。二是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分类装订xx街道办事处的法治宣传、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以案释法、法律服务站的工作登记记录册、经费保障、司法所法律咨询册、法律服务室的工作登记记录册、法律顾问咨询记录册、无偿法律援助登记册、人民调解记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会的档案。三是认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全年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和法治理论专题培训3次。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一)切实优化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共有专职调员数量1人,兼职调解员33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疏通民意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着力提升调解水平,抓好业务培训。

召开了舟水片区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会,对调解卷宗的填写、相关的法律知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社区(村)调解员队伍素质。

(三)抓三类重点案件。

警民联调室调解矛盾纠纷73起,正在调解过程中3起,司法确认2起。各社区(村)共计调解矛盾纠纷193起,其中口头调解175起,防止民转刑纠纷2起,防止群众性上访纠纷1起。对以上的矛盾纠纷,除口头调解外,均一一建立了调解卷宗。

五、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确保以法维权。

全年为来访群众无偿解答法律咨询43次,无偿起草民事起诉状4件,修改合同3次,初审合格后报区司法局无偿法律援助8人,其中涉及命案防控家暴离婚的2起,涉及劳动工工资追讨的1起,工伤要求补助的1起。解答退役军人法律咨询6次,推荐到局申请法律援助1人。

(二)开展法治宣传助力深文。

按时报送关于开展法治宣传助力巩文工作的方案,以及我办在建设过程中关于法治宣传、法治服务等信息、简报共6期。

(三)民主法制示范村居创建。

进行了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村5个涉及民主法制示范村居创建的申报。在创建期间,区司法局与我办相关科(室)共同对涉及的5个社区(村)进行了4次资料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及时整改落实。自5月12日起,在5个居(村)公共法律服务群每天发布1条法律相关知识以供学习,共计发布各类法律原文、解读讲稿16篇,以案释法讲稿11篇。

(四)七五普法的网上申报。

在法宣在线的普法网上传了xx五年来七五普法相关文件、照片、简报等共计22页。

(五)依法治理建设。

按时起草、报送xx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自查报告、整改方案以及五年总结报告,在6月和8月分别报送了督查整改的清单和整改情况报告。起草并下发了法治宣传助力巩文工作的方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撰写并报送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

述职报告。

(六)党建示范的法治平台建设。

通过和挂帮的xx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创建了“xx说法”的法治品牌,现已落实办公场所,人员台账资料等,现正按计划每月开展工作中。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十

20-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市财政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将法治财政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落实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确实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

1.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到财政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切实把***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一年来,专题集中学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及《宪法》《民法典》《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财政局不折不扣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学法计划一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先后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20-年法治财政工作要点》、《-市财政局20-年普法依法行政责任清单分解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体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二)坚持依法防疫,全力抗击疫情更显担当作为。

市财政局高度重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生命至上、依法防控原则,全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市本级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即报即审即付,切实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调整国库资金支付方式,推行“不见面”办理。支付中心出台了《-市财政局关于疫情期间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通知》文件,9月14日起,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部分业务可通过国库支付电子化系统申请、微信传送材料等方式办理。支付业务人员“全天候”待命,第一时间与人行、财政代理银行沟通联系安排支付,共接收预算单位支付数据654家,共4168笔,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支付600多次。三是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允许采购单位直接组织实施采购,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比平时缩短3天以上。定点救治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仅用5天时间紧急采购到部分医疗设备,比平时缩短20天以上。四是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采购办及时发布《关于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的通知》,自9月13日起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的交叉感染风险。

(三)依法行政,有效提升财政法治水平。

一是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机关运转及管理、法律及政策风险防控办法,各科室内控操作规程等,加强对财政重大决策事项的规范管理。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年10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市司法局)统一行使复议职责。我局配合市司法局及时办理涉及财政职能的行政复议,同时,做好复议体制改革经费保障。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内公开,20-年以来,全局党员干部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充分发挥内部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执法、重大财政政策法律均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由其严格提出法律意见,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和政策合法合规性。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将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有关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透明财政”。

(四)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融合,打造财政法治机关法治文化。

1.抓好财政系统内干部学法不松懈。20-年6月,市局组织收听收看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网络视频会,全市财政系统280人参加各自分会场会议,培训重点学习了《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创新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趋势和内容》、《政府采购法律的适用与案例分析》;8月,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为主题,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收看“以案释法”视频,开展警示教育。10月,全局干部职工135人参加-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测试,并全部通过;20-年11月,我局11名干部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2月份,组织全市财政系统40人参加20-年度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由省财政厅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活动,进一步提高自主学习积极性,培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思维惯性和向心力。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将普法内容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表率,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新修改的《宪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民法典四项重点内容,鼓励倡导多渠道自主学习新风尚。

2.加大系统外普法宣传力度不间断。20-年6月,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各部门320人参加财政部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视频培训班,通过培训,提升了参训人员对我国首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全面、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对如何管好国有资产有了更明确的指导。

3.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一是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区、管委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近期重大投资计划和资金融通情况,以及后疫情时期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听取企业对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向企业宣传和解读中央和省里新出台的重要财税政策,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指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坚定企业发展信心。二是我局各挂钩“白名单”工业企业干部当好“服务员”,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主动靠前,加强与挂钩企业沟通交流,认真做好惠企政策宣贯,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建立一企一档、一月一报机制。

(五)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营造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莆田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推进财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持续发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营造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财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起草制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做到财政领域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

2.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思想站位,围绕力争“全省第一”目标,担当尽责,将“实干”与“巧干”相结合,抓紧抓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照20-年度-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政府采购指标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和弱项,制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标看齐,强化整改,为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落实到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履约验收及账款支付情况及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自查整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需求主体责任等相关工作,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发展环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20-年市本级共接到来信来访2件,12345热线33件。共受理投诉案件2件,其中投诉事项成立1件,投诉事项不成立1件。没收6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共计53400元。按照省厅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社会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同时,我局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又新增认领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监管等10个监管事项工作,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常态化运行,将有力支持“互联网+监管”与“三级执法平台”数据互联共享,确保“放得开、管得住”。20-年10月,市财政局对市直单位进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检查;根据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4.多举措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继续做好省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认真落实“五个规范”要求,市本级9项省委托事项、县区财政2个事项,按省厅要求规范公示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今年按照市里和服务中心的要求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开卷式审批线上线下后台系统的操作。审批人员从群众需求出发,细化审批细则,把相关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审批要素和审查要点开展标准化梳理,形成一张张审批导图,一次性告知“标准答案”,现全部事项可以做到一趟不用跑及全程网办。今年10月底共办结资产评估机构备案3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下放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登记给县区财政部门,督促县区做好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变更许可有关事项。今年,我省推行会计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代理记账机构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发展活力。三是抓营商环境。配合做好“省对市营商环境年度考评”迎评工作,加大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力度,其中:市本级5项省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由9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全面提升“自己批、网上办”模式,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

5.多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下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置权限,提高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限额权限,部分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报废事项由市财政局审批下放给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处置限额从单位价值5000元提高到单位价值5万元,大幅提高处置限额权限。二是将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从原先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金额、项目性质,选择采购方式,有效提高采购效率。三是聚焦中介机构项目评审质量和项目评审时效管理,出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助审机构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及《-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工程项目评审时效管理细则的通知》两个评审工作管理细则文件,通过建立单项业务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机制,细化评审时间、考核办法及应用范围,双管齐下,确保项目评审提质增效“两手抓”、“两不误”。四是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五是在全省首家率先设立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提振企业复工复产信心。六是创新推出存量贷款余额利息减免优惠政策。六是推出“农惠保”融资担保业务。

(一)-市财政局各执法科室专业性强的人手少,拥有执法证的干部不多,影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具备法律专业的在职干部配备不足,涉法业务主要依赖外聘律师提供服务,对财政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和标准化提升形成一定的限制。

面对国家、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法治工作提出更高更新要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20-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并提升以下工作:

(一)创新新型监管方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安排,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策调整,及时清理修订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政策措施,坚持制度先行。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规划统筹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强财政系统间的衔接,加强可跨部门信息共享。三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提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完整度上下功夫,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运用多种方式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水平。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十一

按照《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年》(邛委发〔****〕x号)、《x市人民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邛府办发〔****〕**号)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全市水务工作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组织保障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成立x市水务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x市水务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工作制度》、《x市水务局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x市水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x市水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x市水务局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管理制度》、《x市水务局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截至目前,全局共合计**人取得《x省行政执法证》,具备执法资格。

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在水务工作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办事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三)规范性文件梳理、制定情况。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x市水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x市水务局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管理制度》,做好水行政案卷规范化管理。

(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情况。****年,我局累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件,收缴罚款共**.****万元。通过对各类水事违法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达到执法“一个点”,教育“一大片”的目的,维持了我市正常的水事秩序,让水政监察执法成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和有效保障。

(五)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完成责任清单的制定,权力运行同步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并且建立了《x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x·**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执法基础信息、执法数据和执法案例等。

(六)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我单位在水政执法领域开展了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开展说服教育**次、劝导示范x次、预警提示x次、行政指导x次、行政约谈x次、行政回访x次。确保无水事纠纷,保障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一)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x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主动摸排,发挥职能作用,与市扫黑除恶办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强化责任追究,将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等工作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长效机制缺失导致涉黑涉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追责问责,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坚持普法教育,广泛宣传。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围绕全市水利工作重点,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水土保持法》社会宣传日等有利时机,突出对水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推进民生水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水生态文明,在抓好《水法》日常宣传的同时,使水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各项法律制度为广大水务干部职工所掌握,为社会公众所知晓,充分发挥水法规对水务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支撑保障作用。

(三)建立联动机制,提升威慑效果。为防止涉河涉砂工程中出现非法采砂行为,我局与公安、自然资源、属地镇街、平台公司互通涉河工程建设情况,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联动机制。邀请相关单位召开开工准备会,从刑事犯罪、行政执法不同角度出发,分别讲明非法采砂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要求,为施工企业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做好法律服务,为严控非法采砂起到了很好事前警示作用,增强施工单位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安全规范的自觉性和警觉性,从源头上杜绝借涉河工程名义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

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目前水政监察大队无人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面对案情复杂的案件,需要咨询执业律师,业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管力量薄弱,我市水系发达,河道流域面积广阔、水工程设施较多,违法手段和方式日益更新,行政执法取证难道加大,传统监管手段业务难以应付,行业监管力量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以及x市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强法治建设绩效目标管理,对标省市法治建设考核目标任务,调整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通过法治规范化建设,强化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水务管理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全社会涉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涉水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涉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法治建设目标。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十二

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省上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市级层面执法主体牵头单位。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市金融工作局关于2022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是全面依法治市巩固深化年。市金融工作局依法治市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xx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对照《法治xx建设规划(2021-2025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行权谋事、便民惠民,着力打造法治机关,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一)贯彻法治思想。

组织干部职工通过“xxx”学习平台,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扎实做好_______工作。积极参加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辅导报告会等,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坚持会前集中学法。

把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法内容,每年组织6次以上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突出学法实效。制定局机关《2022年学法计划》,把学习法律放在首位,每月开展1次会前集中学法和自学学法。重点学习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及xx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宪法》《证券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开展一把手年终述法活动,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领导干部法治工作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按时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xx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法考法及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精心组织“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风险警示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扎实开展“七进”活动和领导干部送法下乡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积极向《xx法治网站》《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xx日报》“法治栏目”等推送信息。

二、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

(一)规范文件制发程序。

按照《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由市金融工作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上会审定、备案等程序,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强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的政策解读和执行情况的跟踪指导,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清理、修改、废止。

(二)忠实履行法定职能。

认真梳理金融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划清权责边界,全面实行政府机关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敏感事项公开决策。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决策过程及记录和材料归档。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继续聘用机关法律顾问,落实1名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政策咨询、纠纷调处等工作的作用。

(三)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扎实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邪教、反恐怖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深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学习《保密法》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做好保密机要工作,坚决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应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探索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制度,杜绝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积极参与全市第四批“一优十佳”法治示范创建评比。

三、运用法治手段,推动积案化解。

(一)扎实推进积案攻坚。

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省上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市级层面执法主体牵头单位。开展非法集资领域执法培训。以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和行政机关依法配合相结合,坚持3年以上非法集资积案“五个一”处置原则,明确结案时限,加快案件推进。同步加快涉案资产的清收工作,采取司法拍卖和资产盘活相结合方式,最大程度保障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探索刑民同步,加快易贬资产处置,提高处置效能,力争年内非法集资存量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充分利用“天警”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立社会立体化防控模式,争取将系统权限下放到各县区,扩大监测预警覆盖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好属地非法集资利益受损群体稳控工作,对重点风险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制、动态化管理。完善涉非涉稳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全力推广引入利益受损人员代表参与案件处置工作模式,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多渠道多手段做好非法集资利益受损群众的释法说理工作。

(三)抓好金融乱象整治。

探索金融乱象联动执法机制,通过行政化解、行政处置“打早打小”。压紧压实各县区、行业主监管部门责任,加大房地产、养老、投资管理、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整治力度。结合平安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严厉打击“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运用大数据优势,对可疑资金、非法广告进行检测,集中清理一批涉金融非法广告宣传,守护金融安全,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强化监督管理,夯实法治根基。

(一)提升监管质效。

贯彻落实《xx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xx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辖区做好南江黄羊、平昌青花椒等交易场所日常监管,力促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化发展。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行业评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失联”“空壳”组织,引导其自愿注销退出行业。支持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提升服务小微企业、“三农”质量。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全部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探索建立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机制,促进担保业务良性持续发展。

(二)推进政务公开。

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机关网站等载体上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深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加强涉金融类舆情监测和处置回应,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提高热点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运维好局机关网站,严格执行信息“三审”制度,打造高水平金融宣传阵地。

(三)突出行政监督。

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高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复率、满意率达100%。完善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做好来信来访登记、报告、转办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十三

情境是一个名词,发音为q&iacutengku&agraveng指的是这种情况。从赵的妻子的墓志铭。情境也意味着事物的背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43%,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我局进一步提升各股室(单位)人员素质,加强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有效引导传媒和公众的舆论导向。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在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增强各股室(单位)宣传人员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市委政法委平安化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我局走出传统宣传思维,破解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难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时效。

1、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的业务工作群、工会群、志愿者群等各类微信工作群,广泛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新兴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

2、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市委、市政府在干什么、想什么,思路、目标是什么,引导舆论。

3、接通“掌上化州”、“云上化州”、“粤政易”、“盈政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服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注册激活、开通服务,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

4、积极探索并建立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经费上保障,2020年完成财政法制宣传专项资金5万元支出。

(三)协助法院审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共发生28起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连带我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我局作为第三人,属于与案件有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法院对该类合同纠纷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争议的处理结果。我局参加诉讼既不是为了维护原告的利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即便有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也不是为了维护所参与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以财政的名义,为维护政府的利益,协助法院审判而参加诉讼。我局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财政的权益,帮忙协助法院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

通过贯彻落实法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分析和改进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政部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规定,结合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化府办〔2009〕80号),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出庭进行答辩,切实维护财政利益。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教育。

1、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推进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用于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财政工作,2020年度安排落实全市普法各项经费,其中,依法治市10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3万元、一村一律师工作经费128万元、人民调解75万元、“七五”普法3万元,行政复议3万元,大力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内部也安排了5万元经费,用于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工作以及普法宣传等。

3、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参加市司法局、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和“12.4.宪法晚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4、参加普法评议活动。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举办的“2020年度化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作为普法成员单位,参加评议团。根据普法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社会普法宣传、普法形式手段、普法成果实效5个方面标准,综合各项评议。

5、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市普法办组织的全省普法系统学习和考试,积极性高,成绩突出,成绩较往年不断提高;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法制理论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在职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得到落实,按照司法局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总体学习分数在普遍高分,大部分满分,整体学习情况良好。我局有116人参加学习,全部学满学分,116人参加考试,全部90分以上,合格率和高分率均为100%,其中,100分的110人,满分率92.24%。

(五)依法推进全面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工作;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等问题;各相关股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化州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5-2018)和《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9-2020)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在政务信息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细化了主动公开及不得擅自公开的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的规定、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以及各种文书格式等。为公民申请我市财政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方便获取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化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化州财政简报》、《化州财政专报》、政务公开专栏、电子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

(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运营维护工作。链接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规章文件类信息,市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财政预决算、ppp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等信息公开。局机关按时按质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站对2019年市级政府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市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20年市级政府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时转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

(六)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

根据《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我局一是建立自查制度,二是规范审查程序,三是开展政策清理,四是严格责任落实。我局法规税政股和局聘法律顾问对审查工作进行把关。2020年12月28日,法规税政股与政府采购监管股和市投资审核中心,对委托广东某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投标方案,进行法制审核和监督审查,有效避免了对外地供应商的歧视和排斥。

(七)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依法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确保局内不出现来自于新冠肺炎的影响,确保在关键节点不发生源于财政资金保障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站在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及时保障支持,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财政人在日常生活作息中,勤戴口罩,不走家串门,不串岗闲聊,不聚会聚餐,不登门拜访亲友,不操办不参与年例,远离人群密集场所。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党组班子积极响应市委抽调党员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组织共产党员先锋队,下沉到文仙社区充实基层一线防控力量,坚定与社区干部并肩作战。防控工作人员排除重重困难,全天候待命,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不休假,持续奋战在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战疫情,斗寒潮,从入户排查到重点人群监控,几经往返,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全部住户所有居住人员进行全覆盖登记造册,细致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复工复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先锋队5人协助文仙社区居委会排查住户累计10120户,未发现可疑感染者,有效防控疫情。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不少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频频发生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案件,连带财政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这一现象,对于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

(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市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财政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

(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

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和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过程,优化抽查程序,提升执法技能,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交叉执法活动等,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配备配齐监督检查装备和行政执法车辆,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法制审核,在执法全过程实行“三把关”制度,即办案人员把关、法制人员把关和法律顾问把关,同时加强与本级、上级法制部门的联络,严格执法行为,确保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出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领域工作。

为深入进行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各年度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xx县财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xxxx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xx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努力到xxxx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纲要》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和县政府xxxx年对我县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xxxx年x月根据省、市、县审改部门要求,对本单位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一步进行细化和梳理,确保本单位履行政府职责公开、透明、与时俱进、有法可依。

2.推行本单位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xxxx年x月根据部门整合后的最新情况,联合县委编办对本单位权责清单再次进行梳理,主要是理清、理顺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和国资委与挂靠县财政局相关股室权责关系,并制定和发布《xx县财政局中共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xx县财政局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使得本单位权责事项有法可依。

3.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x月xx日在xx县政府网公开《转发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并通知县级有关单位按照目录严格执行,督促其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收费项目、执收依据、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对目录之外的收费,不得执行;xx月中旬,要求全县执收单位对自身的收费工作进行自查,特别是涉及减税降费的单位,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社局等。要求其严格落实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并形成自查报告上交财政局,未发现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同时实行收费清单公开制度,在xx政府网站公开收费清单目录,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政策变更信息。并要求各相关执收单位主动将收费项目、设立依据、征收标准等政策内容分类归整,在收费场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4.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我县志愿服务组织构建和志愿服务活动。每年组织我局志愿者参加交通文明劝导、综治平安巡防、社区环境卫生创建、社区慰问活动、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等。

5.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民生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持续向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以“保工资、保运转、保运转”为基本原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6.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x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超出目录范围的事项,不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购买服务范围,优化和完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积极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合县政府,利用新版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时机,进一步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与新版民法典由冲突的。完善由我局主导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8.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清单工作,依法认领与财政有关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管”、“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等x大主要监管事项清单,并根据有关要求完成监管系统的信息采集,以后实时更新。

9.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将各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并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足额给予拨付,特别是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经费需求以及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等专项业务的经费保障。加大在改善执法人员待遇、改善执法条件、装备配备、科技建设、基层执法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同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行为由执法机关执行,罚没收入通过非税系统缴入国库,作为县级财力统筹安排支出。坚决禁止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10.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xx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涉企收费清单及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公开、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等。

重点加强县本级及全县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细化度和完整度逐年提升。至xxxx年,部门预算公开方面,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公共预算支出全部按经济分类细化公开,同时还公开了xxxx年县汇总“三公”经费预算总数。我县本级xxx个预算单位(不含涉密单位)全部公开了本部门预算,公开率xxx%。xxx个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含无“三公”经费部门空表公开,公开率xxx%;总决算公开方面,公开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决算表,以及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等表格,并对财政决算收支情况及相关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同时公开xxxx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部门决算公开方面,各单位部门决算在县财政局批复后xx日内,进行及时公开,公开率为xxx%。

11.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标准,逐步提高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和政府对各类生活保险补贴投入,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12.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行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履行财政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依规落实财政政策保障,强化合法性审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资金监管,确保疫情防控保障和“六稳”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为社会公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不因疫情防控降低办事效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涉法涉诉风险研判,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疫”法律纠纷。

13.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堪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本单位做到人手一本民法典,随时随地学习、宣传和应用民法典;x月xx日邀请法律专家召开“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将民法典纳入单位党委中心组、各党支部年度学习内容,要求各支部组织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升对民法典要义的领会,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14.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七五”普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宣传宪法为基础,以宣传财经法规为核心,以宣传禁食野生动物等抗疫法律法规为本年重点任务,努力做好本单位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做好“七五”普法经验教训总结,为“八五”普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奠定基础。

15.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x省行政执法条例》。xxxx年我局开展x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无重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x省行政执法条例》进行,严格做好公示、记录、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凡是本单位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核,至xx月xx日已对本单位xx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按有关要求每年进行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并及时完成本单位权责清单更新完善工作,确保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有法可依。

1.做好法律学习和宣传工作。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学习讲座,并利用周一晚上学习会的时间以及宪法宣传日活动的机会,加强单位工作人员的宪法和法律学习。xxxx年x月xx日组织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参加“xxxx年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xxxx年x月底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主体培训;xxxx年x月xx日邀请县纪委监察委骨干来我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会;xxxx年x月xx日组织全体人员参加《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会》,同时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

加强学习的同时,也在加强对单位人员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每年根据法治办要求,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法宣考试。要求大家做到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施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提高单位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同时加强对宪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志愿者参加宪法宣传日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走访企业、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宪法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利用单位宣传栏、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并加强对业务对象的宣传讲解等。特别是利用每年“xx.x”国家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预算科、会管科、采购办向广大民众宣传讲解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等财经法律。

2.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长作为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单位法治工作,将单位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结合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x次法治专题讲座。将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单位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内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加强本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xxxx年x月召开局务会研究制定《xx县财政局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且每年都根据法制办要求,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上报法制办,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专栏进行公开。

1.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单位组织法律学习及讲座等,以实体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法规为主,缺少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建设理念上的学习,需进一步拓展学习范围。

2.法治宣传力度还比较薄弱。由于财经法规专业性较强,宣传难度较大,目前主要以参加县法治办举办的宣传活动为主,对普通民众宣传效果较差,而对专业人群的宣传较少。

3.缺少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我局以财会、金融专业人员为主,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才,法制审核人员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更难以成立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制审核队伍和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

1.拓展法律学习范围,特别是加强法治理论、法治理念的学习。计划每年邀请法律专家举办x至x场法治政府建设理念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单位人员的法治观念。

2.加强特定人群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结合有关业务的开展,如结合县巡查办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各项政策、制度等的宣传教育。结合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契机,多举办宣传活动,多下企业走访,多向企业和民众宣讲减税降费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3.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加强现有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其法制审核能力。同时也将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加强各单位专业法制人员配备,多组织法制业务培训,提高各单位法制人员素质。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助力“湾区明珠.自贸港城”建设。现对照《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评分标准》将我局2021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分工方案》实施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2021年度乡镇、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三)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强化“减证便民”,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我局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许可申请实现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兑现政策承诺。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及时落实专人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及时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录入“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岱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暨工作部署会,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浙江泽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一名,2020年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执法、普法、法制建设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亮证执法”,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岱山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力度开展掌上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深化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案卷评查自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国企国资监督管理、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1年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21年安排县级用于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省补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已经拨付完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到位,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纳入财政保障。强化“两所一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2021年我县财政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120万元,鱼山警务站经费750万元。安排直属司法所建设经费36万元、安排人民陪审员费用2万元、司法雇员经费19.5万元,全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有序进行。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十四

》《2020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落实法治水利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依法履行审批职能,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共计94件,所有办理事项都按规定流程、规定时限办结。无被投诉情况发生。二是推动水利审批改革。按照权力事项“四级四同”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权责”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三是加快园区全链赋权改革。完成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和苏锡通园区赋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四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行取水许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全省率先制作完成水利系统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公示《南通市水利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涉及水利部门的15项抽查事项逐一制定工作指引,明确检查内容、方法、依据等内容。严格按照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有关要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信用监管改革,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出台《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配合省水利厅完成我市3个项目履约考核信用评价工作,推广运用信用评价成果。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水法规体系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南通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事项。对拟修订的《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深入开展涉水地方性法规修订、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明确失效。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履行实地调研、征求公众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和《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合法性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确保规范性文件修订程序合法。三是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由局法规处负责对全局公文进行规范管理,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使用“通水规”文号,确保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四是完善水法规体系。积极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申报工作,将《南通市水土保持办法》《南通市水文管理办法》申报列入202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五)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依法对重大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二是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南通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修订、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目前市政府已完成合法性审查。

(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根据2018年制定的南通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水利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出台《南通市水利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配备必要执法装备,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服务意识。二是创新执法手段,改进执法方式。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树立执法服务的理念,在依法行使水行政处罚权时,采取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执法步骤和方式,说服和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南通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出台《全市长江水域禁止采砂五项制度(试行)》。落实长江大保护,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动,加强执法巡查,强力推进采砂执法。全市全年出动采砂执法人员10754人次、4471车次、405艇次,开展205次联合检查、388次夜间检查,立案41起、罚款33.1万元。切实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水利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联动的意见》,与2个案件20人开展了磋商工作,达成12份赔偿协议,累计赔偿金额18万元。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顾问作用。聘请上海市亚太长城(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案件分析、专家论证及重大专项事务法律论证等多种类型的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促进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0年共承办人大、政协议提案26件,其中主办18件,会办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二是积极应对诉讼。今年我局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诉讼2起、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1起,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应诉证据材料及答辩状准备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三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常态化运行市长信箱、部门信箱、12345、12319,共办理157件。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办结率100%。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发布力度,通过“南通市水利局门户网”、“南通市河长办”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新时代南通治水精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制定《南通市水利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安排专题法治讲座。分别邀请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曹东平和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东瑞开展《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和《民法典》专题讲座。三是围绕“培育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主题,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市、县水务部门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成立北城小学志愿者节水小分队、寻找南通“最美+”网络评选、组织主题网课、南通广播电台fm91.8节目播放节水宣传语音、线上问卷调查、在南通日报专栏发布吴晓春局长署名文章、与共青团南通市委联合发布节水爱水倡议书、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等方式,严格落实了普法责任制,增强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主线,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建设,努力为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和政策保障。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绩效目标管理,对标省市法治建设考核目标任务,调整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通过法治规范化建设,强化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水利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示范案例的总结宣传。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局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重大行政决定、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四是强化水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继续做好全市涉水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有关配套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及时做好清理结果的公布、相关依据的变更等工作。五是持之以恒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网上办”为重点,细化梳理审批服务事项,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六是加强全社会涉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涉水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遵守涉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xx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的文件精神,按照《x市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街道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行政管理日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2021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年初,街道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领导分工、各部门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街道、社区(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树立依法行政思想意识。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x区xx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学习计划》、《领导班子会议前学法制度》,结合读书活动,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如: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等,组织开展计生、禁毒、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一孩x本,二孩x本、三孩x本;

辖区范围内新生“两违”发现率及现场制止率达100%。

二是实行重大项目法律保障制度。为有效预见和规避法律风险,保证行政权力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街道强化了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在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均严格遵守城区的立项、报批、审查等制度,并对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权限、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了法制监督的效力和作用,保证了各项事业的正常有序运转。

共立案33起,已办结17起,完成案件信息双公开x起;

共检查学校食堂x家,学校周边饮食店和小食品店x家;

今年共立案x起,已办结x起,完成案件信息双公开x起;

共检查学校食堂66家次,学校周边饮食店和小食品店x家次;

检查小作坊x家次,小餐饮x家次,小摊贩x家次;

街道组织拆违共拆除x次,面积x万平方米。

四是继续推进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为进一步保证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街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对于涉及大额资金、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采取集中审理和民主决策,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确保了民主、公平、公正,避免了领导班子行使行政权力不严、处理不当以及失误等行为发生。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街道始终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强内部管理,重新整合城管中队与市容巡查队员划分到网格,强化食药执法人员综合管理,制定了《综合执法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学习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在提高机关干部和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做到求真、务实、廉洁、高效,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氛围,推动了辖区繁荣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三是法治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干部的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计划。

二是继续推进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

五是继续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十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xx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的文件精神,按照《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街道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行政管理日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2021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为切实。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年初,街道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领导分工、各部门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街道、社区(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树立依法行政思想意识。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西乡塘区xx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学习计划》、《领导班子会议前学法制度》,结合读书活动,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如: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等,组织开展计生、禁毒、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根据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制定了《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清理上报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收费项目确认单,使行政审批进一步透明化、阳光化。2021年,截至10月底,共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815本;一孩411本,二孩371本、三孩33本;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办事项1004起,小餐饮登记申办事项812起,小作坊登记申办事项32起,小摊贩登记申办事项17起,指导食品经营户申办许可534起;辖区范围内新生“两违”发现率及现场制止率达100%。

为有效预见和规避法律风险,保证行政权力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街道强化了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在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均严格遵守城区的立项、报批、审查等制度,并对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权限、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了法制监督的效力和作用,保证了各项事业的正常有序运转。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街道严格遵照《行政处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对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对执法过错行为及时予以纠正。2021年,截至10月底,街道配合城区卫生监督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社区村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查处辖区内超范围行医和“两非”行为,联合行动共出动3次,清查登记个体诊所53家。立案率100%。严厉查处辖区内超范围行医和“两非”行为,联合行动共出动0次,清查登记个体诊所0家。唐山市场所共接到投诉举报370起,其中职业打假31起,已办结308起,按时办结率达100%;共立案33起,已办结17起,完成案件信息双公开12起;共检查学校食堂28家,学校周边饮食店和小食品店72家;检查小作坊46家次,小餐饮586家次,小摊贩68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xx所共接到投诉举报566起,举报205起,已受理368起,已办结318起,按时办结率达86.41%;今年共立案30起,已办结24起,完成案件信息双公开21起;共检查学校食堂66家次,学校周边饮食店和小食品店288家次;检查小作坊96家次,小餐饮1682家次,小摊贩125家次;街道组织拆违共拆除215次,面积14.8万平方米。

为进一步保证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街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对于涉及大额资金、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采取集中审理和民主决策,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确保了民主、公平、公正,避免了领导班子行使行政权力不严、处理不当以及失误等行为发生。

街道始终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强内部管理,重新整合城管中队与市容巡查队员划分到网格,强化食药执法人员综合管理,制定了《综合执法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学习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在提高机关干部和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做到求真、务实、廉洁、高效,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四)增强市场管理服务能力。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建立市场日常监管长效机制,以加强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市场经营欠规范等为监管重点,规范经营秩序。一年来,出动联合执法人数4.3万余人次,查处整治乱摆乱卖、跨门槛经营3600余起,整治人行道违章停车2.5万起,罚款金额约1.75万元,清除卫生死角4500多处,清理小广告1.1万多张,清除杂物和建筑垃圾850车;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氛围,推动了辖区繁荣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街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造法治氛围;二是在解决涉及执法方面的信访问题时,街道需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问题的时间较长;三是法治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干部的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计划。

今后,我街道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街区经济社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继续推进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政府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城市管理;四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十七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x市水利和湖泊局深入贯彻落实《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学法普法,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水管水,严查各类水事案件,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现将我局****年水利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共召开**余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利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包括水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制定《****年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年全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街头宣传在白云湖闸坝显示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宪法知识;同时,组织开展旁听庭审。

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我们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准备资料,迎接全市“七五”普法验收工作。

——开展日常学法。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x月x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会前购买发放《民法典》法律文本;组织开展****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前对照剖析我局所有人员已全部完成年度学法用法任务,并全部通过考试,优秀率**x%。

——开展“以案释法”。今年我局在《x日报》上以连载的形式公开曝光了x起非法采砂入刑的典型案例,对非法采砂分子形成强力震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重拳反腐警钟长鸣》等,通过观看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给广大干部敲响警钟。

——在执法过程中普法。在办理河道非法采砂案件、水土保持案件、水资源保护案件以及河道拆违案件时,以及开展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向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从业人员、社会群众宣传讲解水利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其规范行为。

——开展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借助丰年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大贵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等水利普法宣传阵地,通过宣传长廊、宣传展板、水土保持治理现场等方式,向前来观光群众以及开展培训的学生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水土保持意识,取得明显成效。

1、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制定《市水利和湖泊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根据市政务服务局的要求,继续完善**项水利部门政务事项。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审批**余件,实现了能网办尽网办,切实为群众办事带来便利。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和电子证照库建设,及时提交相关共享数据资料。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合修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审批事项清单、流程图;积极推广使用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公平性竞争审查。组织对局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启动“互联网+监管”。对所有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投诉等录入监管系统,目前已录入接近**条信息。

2、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及实施细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关规定进行细化。领导讲话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x政务服务网”公示我局所有的职权信息,包括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职权事项及基本信息;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部在“信用x”等网站向社会公开,所有监督检查信息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开;在x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我局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事项清单及裁量基准、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等。认真落实执法。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十八

市委、市政府:

按照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市委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年,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水利厅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法规制度定规矩,以监督执法作保障,持续加大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协调推进依法行政、水事纠纷调处、政策研究等工作,不断夯实水利改革发展法治基础,扎实推动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进展,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20-年,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水利工作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办事,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贯穿水利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从中汲取丰富营养、把握立场观点方法、体悟忠诚干净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水利改革发展实际,严格执法、持续普法,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为促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统领水利工作,不断深化对“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理解和认识。深刻认识加快转变治水思路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印发了《鹤壁市水利局20-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年鹤壁市水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年党组中心组学法7次,开展水利系统法治培训讲座8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按照新时代依法治水面临的新要求,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素养。

(一)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全面提升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成立了水利工程质量监测中心。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立7个督导组,制定任务清单,深入水库、河道、蓄滞洪区和水利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防溺亡工作,发现整改各类隐患103处,实现安全生产和防溺亡零事故。

(二)“四水同治”提升工程取得新实效。20-年谋划四水同治项目43个,总投资34.37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0.08亿元。截至去年底,累计开工43个,开工率100%,完工31个、在建12个,完成投资13.17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131%。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各级河长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全市各级河长共巡河2.43万次,位居全省前列。召开市级会议20余次,现场办公会16次,及时研究部署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发布第3号总河长令,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率先在全省推行“河长+警长”,积极探索“河长+民间河长”。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共清障树木11.18万余棵、高秆作物46.94万平方、违章建筑0.82万平方、垃圾4.36万方、漂浮物1.92万立方米,清理河道岸线645.7千米,出动人员16323人次,机械2143台次。积极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和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省交办“三个清单”问题全部销号清零,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投资640万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深入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六进”活动,营造了全民认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防御水旱灾害。汛前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全面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关键环节。修订完善了各类防汛抗旱方案和应急预案。实行了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研判雨情、水情、工情,发布预警信息2.66万条。21•7洪水发生后,全市水利系统闻“汛”而动,主动担当,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市局45名工程技术人员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参加和指导抢险工作,为抢险救灾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先后处置大小险情306处。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抗洪抢险工作实现了“无一人伤亡、无一人失联”的金标准。

(五)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聚焦乡村振兴,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投资256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受益人口24.08万人。洪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临时送水和应急抢修、洗井、更换维修设备等方式,保证群众饮水安全,共洗井245眼、新打机井29眼,安装消毒设备366台、维修更换水泵317台、更换压力罐52台、维修管道273处。全市485个村因灾水毁农村供水工程全部恢复正常供水,受益群众70.19万人。同时争取上级资金8318万元用于农村水毁供水工程恢复重建。全力推进农村供水“四化”实施,投资7425万元,完成了浚县善堂镇、王庄镇共116个村和山城区46个行政村水源置换任务。投资1722万元实施淇县夺丰水库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可新增恢复灌溉面积0.7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87万亩。全面提升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成立了水利工程质量监测中心。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立7个督导组,制定任务清单,深入水库、河道、蓄滞洪区和水利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防溺亡工作,发现整改各类隐患103处,实现安全生产和防溺亡零事故。扎实开展在建工程常态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整改问题14个,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扬尘污染全面可控。

(六)灾后恢复重建加快推进。我市为提速提质提效推进灾后水利设施恢复重建工作,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水利资金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10月15日在全省率先打响冬春水利建设会战,谋划实施水系贯通、排水除涝等八大工程,679个水利建设项目,投资82亿元,全面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市水利局牵头抓总,制定工作方案、考评细则,按照“日报告、周调度、月排名”工作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督导,以冬春水利建设会战为抓手,全市掀起水利建设高潮,强力推进水利设施恢复重建。

(七)强化水资源管理取得新实效。通过盘石头水库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调补水5500万立方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取用水集中排查和矿井疏干排水现场检查,累计封闭自备井402眼。大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淇滨区和山城区通过复核,淇县和鹤山区创建成功。积极配合完成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所有问题动态清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和把握水利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为激发涉水企业有效投资拓空间、为涉水企业公平营商创条件、为涉水群众办事增便利”的责任目标,从“简政放权”入手,全面深入推进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完成了防洪影响评价、移民后期扶持事项下放,简化了水土保持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全年共受理各类开发区内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报批项目25个,25个项目均按照承诺制予以审批,实行承诺制审批率100%,依法依规履行了生产建设项目方案审批工作。

(一)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印发了《鹤壁市水利局关于做好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主要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把行政指导纳入水行政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全过程,确保我市水利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行政相对人风险防控工作。为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我局深入开展行政相对人风险防控工作。印发了《鹤壁市水利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清单》,深入企业、工地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宣传,及时实施行政指导,最大限度的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帮助行政相对人预防违法风险,依法规范生产、经营。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市水利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鹤壁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创建任务。在局官网创建“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栏,完成36项网络检索指标的核对、上传工作,及时更新创建专栏工作动态信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查漏补缺规范行政政务工作。

(一)完善权责清单和岗责体系。制定并印发《鹤壁市水利局关于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流程图及岗责体系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严格依照清单行使职权,并在市水利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监督自查。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水行政执法监督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发动,对照自查内容,对市辖区及两县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及是否存在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同时建立了水行政执法监督自查问题整改清单,对发现的问题,狠抓落实、有效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市水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业务培训、专业技能测试。举办了全市水政监察人员培训班,开展了行政处罚法知识测试、行政执法知识测试、水行政执法专业能力测试等。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及专业技能测试,增强了水政监察人员依法办案能力水平和责任意识。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工作。按照市法治办《关于20-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9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测试,经审核,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年审通过率100%。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印发了《鹤壁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年取水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我局取水许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水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印发了《鹤壁市水利局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及相关制度》,要求水政执法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制度建设,细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起,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10余份,截止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三)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检查。按照全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要求,联合市场监管局,先后对全市经营节水器具市场进行了抽查,现场查看了市场主体经营落实情况。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局印发了《鹤壁市水利建设项目和水利资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鹤壁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鹤壁市水利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鹤壁市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汇编,从制度上强化了内部流程控制,确保行政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

(二)依法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我局始终把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强力推动问题解决,使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就地得到了化解,信访稳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开展案卷评查。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为重点,组织开展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精选各县区水利局及水政监察支队执法案卷8起,其中行政处罚案卷6起,行政许可案卷1起,行政强制案卷1起,市水利局组织对报送的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同时认真组织参加省水利厅和市法制办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自觉接受法制监督。

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月”主题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水。以“依法治水管水,促进和谐社会”为理念,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行政处罚法》《鹤壁市地下水保护条例》《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走进城市街道、深入乡村河道、入社区进学校,通过宣传展版、悬挂横幅、宣传节约用水及水法规知识、散发节约用水及水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发放丰富多样节水宣传品等方式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水环境、水土保持、河道保护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二是普法宣传还需进一步提升。虽然年度普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在普法学法用法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水管水力度还需进一步推进;三是水利行业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面对新时代水利行业发展新要求,目前水利行业在河湖清四乱方面监管、水土保持领域监管还存在短板,作为水利执法主要力量水利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手段不多、能力尚需提高,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健全,还不能满足水利“行业强监管”和依法治水的要求。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细化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持续推进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网站学法网页、法制宣传专栏等媒体方式,送法进校园、企业等活动,增强法制工作影响力。增加广大市民对水方面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扩大水法影响力。

(三)全面加强水利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推动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制培训工作,邀请法律专家,对局本级、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持续开展水利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日常管理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整合执法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市县区联动,严肃查处涉水违法行为,维护水生态环境安全。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十九

20-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文件精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全面提高,为我市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制订《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成立-市财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税政条法科,办公室下设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确认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处罚普法工作组、行政给付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监督检查普法工作组、其他执法事项普法工作组等六个工作组,并建立日常执法普法工作推进、协调机制,为财政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法治思想学习。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把***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的带头人,吃透***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和事业运行各方面全过程;把***法治思想宣传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同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突出财政部门特色,发挥好财政普法阵地作用。

(三)经费保障有力。

全市普法、依法治市等经费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20-年全市各项行政执法经费累计投入6470万元,下达普法依法治理经费300万元,有力保障我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一)编制年度普法计划。

按照《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法普组〔20-〕6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年-市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20-年-市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根据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编制20-年度普法计划。

(二)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

1.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定,制订并落实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加强财政干部培训教育。制订并落实《-市财政局20-年度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性和针对性,确保20-年度学习培训整体推进、取得实效。持续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全省财政知识法律培训》、《政府采购服务专班业务培训会》、《全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培训班》、《行政处罚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年我局组织财政干部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2人报名参加,均通过考试,通过率100%;组织报名参加《20-年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数10人。

(三)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组织服务(管理)对象参加会计法竞答活动、政府采购服务专班培训、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视频培训等活动;利用宣传栏、滚动电视、微信等载体宣传《乡村振兴法》、《密码法》等公益性法律法规。

(一)梳理公布权责清单。

制订《中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市财政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晋委编办〔20-〕50号),确定市财政局权责事项13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71项,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履职尽责。

(二)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

1.制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裁量标准的通知》(晋财[20-]252号),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2.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修订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的通知》4份文件,组织各业务科室学习,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三)继续深入“放管服”改革。

替代。

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会计师事务所除外)、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登记(会计师事务所除外)的办理时限从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审批权限由单位负责人授权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授权给窗口负责人,全面落实“最多跑一趟”审批服务改革的要求。

3.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一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我局两个审批事项7个子项服务星级全部提升为“五星级”,即在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信息,并且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到100%。二是强化电子证明应用,电子证明和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变更、同步废止,电子证照生成率达到100%,已归集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办事中实现普遍应用,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

4.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财政厅及行政服务中心“五级十五同”的要求,我局负责审批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让代理记账许可申请机构在申请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适合的审批服务方式。

5.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制度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印发《-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政府采购指标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和优化服务的制约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营造法治化和便利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制定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等措施,今年来,我市落实取消投标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221个,惠及企业878家,减免金额3940.66万元。减少纸质投标文件数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最多只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简化资格证明材料,以“信用+承诺”作为供应商准入条件。

区水利局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20篇)篇二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平安xx、幸福xx贡献法治动能。

切实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职权法定,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我县坚持运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努力做到政府职权法授、程序法定、行为法限、责任法究。坚持职权法定,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推进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定化,实现组织法定。坚持全面履职,县政府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以***法治思想为统领,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2021年,我县制定和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法规性文件,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确保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持续贯彻执行国务院令713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草案拟订、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决定和调整的全过程。我县完善了法制机构协助政府和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决定的决策辅助机制,确保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21年,县司法局参加政府常务会、部门协调会等会议x次,依法审查各类合同x件,审核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x件,提出法律建议x余件,有效确保县政府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县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群众合法诉求维权通道,努力使公众的合法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严格按照《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要求,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因上位法修改或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清理废止。建立了层级监督检查体系,要求各执法部门对本部门下属单位或受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各行政执法主体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查。为进一步监督行政权力,构建优质的营商环境,我县特开通了涉企复议绿色通道,加大对涉企案件资源投入,凡是涉企复议案件均优先快速处理。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x件;依法公开确认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x件;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审核x项检查计划。

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案卷、现场询问等方式,针对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9个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法律依据、委托执法手续、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等x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x项。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政执法错案,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1年有x名行政执法人员因不作为、乱作为受到党政纪处分。

为不断推进政府依法简政进程,全力推进了“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以开展全省政务服务通用目录和业务办理复用为根本,全县x个职能部门共复用政务服务事项x项,“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x%。进驻综合性实体大厅的x个业务办理事项,除因场地限制、现场办理和涉密等事项,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实现了“应进必进”的目标。进驻政务大厅共x个部门x项,实现“无差别”综合受理x项,比率达x%,实现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满足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需要。

为提升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意识,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打造普法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目前,我县共打造普法阵地x个,创建宪法主题公园1座,创建“普法宣传长廊”x处。2021年,深入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万余份。在全县x个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及人民调解室,及时有效地反馈群众的法治问题。

为不断弘扬“枫桥经验”,不断延伸优化基层调解组织,将x处调解工作室升级为“为民解事”调解工作室,将x个作用发挥好的“百姓说事点”升级为个人调解工作室,在xx镇建立x处组级百姓说事点。组织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重要节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21年共计调处纠纷x件,调解成功x件,调解成功率达x%,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

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采取自主学习为主,集中培训等多种学习方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邀请省、市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学者授课。2021年,县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了以***法治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学习,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及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全县x余人参训,协调推进全县x余个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各类培训,覆盖执法人员x余人次,有效保障全县执法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2019年年初,我县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在县司法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调度和检查指导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促进乡镇、部门依法履行职能。2021年组织召开了“全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暨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2021年第三次会议”,细化工作任务,强力推进法治示范建设。不断加强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在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全力提供保障,确保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为不断激发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我县出台了《法律顾问团工作管理办法》《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2021年,法律顾问团为县政府、林业局等单位提供法律服务x余件次,及时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当好法治“高参”,为政府排忧解难。

持续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协调会等方式,加强与组织人事等各部门沟通协调,将法治建设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与年终党委政府绩效考核。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在绩效考评中占考评分值比重x%。

2021年,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化法治实践,多举措强化了法治政府建设。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了***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强化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障疫情防控、保护生态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实效。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很多不足,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不断查找法治建设的问题和差距,增强工作时效性,全面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依法治县相关机构与承担任务尚不能完全匹配,受机构编制限额及人员不足等因素影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中较多单位未设立独立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与现阶段依法治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制约了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举措较少、依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频次较少,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从事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审核人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原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可以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但因机构改革、人员流动等原因,原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已不再从事相关工作,但新进人员又无相关资格,专业法制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从县委、县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抓起,带头学,带头宣传,各级党委(党组)带领学,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读书班、学习班的方式学习宣传,采取集中培训与部门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按照省、市安排,严格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工作,邀请省市相关领导专家对执法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授课,严格考核,将***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全面提升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按照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城乡社会治理工作,开展好“百名政法领导干部包乡联村”活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夯实基层乡村法治基础,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和延伸法律服务触角,以法治建设保障城乡社会有效治理,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信仰法律并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方针,注重实践中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的实践作用。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经得起检验。依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得到解决,对于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错案背后的执法不公、执法不廉和司法腐败等问题;把加强执法公开、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以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积极学习借鉴系统内外法治宣传典型经验,深入总结和挖掘自身优势,选树本系统法治建设典型。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群众崇尚法律、信仰法律,自觉遵守法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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