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镇民政年度工作总结汇报9篇(精选)

时间:2023-04-11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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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一、基本情况

克尔根卓街道位于博乐市南部,北起友谊路,南至博河,西起星火干渠,东至新工业区。下设四个社区:北京南路社区、长江路社区、建国路社区、虹桥社区。辖区总面积15.5平方公里,总户数10239户,总人口31943人(流动人口3027人)。辖区内有各类单位119个,包括兵团单位54个,州、市及其他单位65个,其中:驻军部队4个,学校9所,各类企业38个,有各类餐饮、服务、商业网点743个,从业人员5131人。辖区是兵团农五师政治、经济、文化、娱乐、商贸中心,是博乐地区工业企业的集聚地,具有企业多、新经济组织多、学校多、部队多、下岗失业人员多、流动人员多的“六多”特点。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救助工作

我街道坚持以《博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使城市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城市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截止目前,街道共有低保对象548户,1307人,月发放低保金22.6446万元,上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21.1840万元。按分类施保人员构成情况分为:重点保障对象(a类)54人;特殊保障对象(b类)389人;基本保障对象(c类)864人。上半年,我街道有新申请低保对象75户225人,经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集中入户调查、街道低保评议小组评审后上报市民政局,共新增低保对象46户139人,按政策停发21户66人。现有1257名城市低保对象参加了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其中a类81人,b类399人,c类777人。

为及时解决特困群体的就学、就医、取暖等问题,上半年街道支出城市低保以奖代补资金2.4万元,惠及193人,其中生活救助83人,发放9100元;取暖救助106人,发放_000元;就学救助4人,发放900元;城市医疗救助93人8万元,其中大病救助86人6.6万元,常见病救助7人4700元。

目前,辖区符合廉租房条件的无房户4_户(其中低保对象320户),现已解决廉租房335户,并为137户住房困难低保家庭发放租赁补贴31.4881万元。

三、老龄工作

现辖区有60岁以上老年人3004人,孤寡老人47人,空巢老人61人,社区工作人员不定期地看望孤寡、空巢老人,并发动小区居民经常关心帮助老人们的生活状况,上半年为2名9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生活补助600元。

四、残疾人工作

现我街道共有残疾人139人,其中肢体残疾63人,智力残疾20人,听力残疾16人,视力残疾13人,精神残疾25人,语言残疾1人,盲残1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低保的残疾人75人,参加城市医疗保险64人。自博乐市实行廉租房政策以来,为将此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街道每次接到廉租房分配名额后,首先优先考虑残疾人,目前无房户的残疾人52户,已分配廉租房31户。其余21户无房户中,有13户宁愿享受每年2376元的住房租赁补贴也不愿要廉租房;其他8户因嫌廉租房面积小而不愿要。5月10日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街道领导看望了辖区8名生活困难的残疾家庭,共送去2400元生活救助金。5月16日助残日当天,我街道为12名需要轮椅的残疾人申请并免费发放了轮椅。

乡镇民政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一、全力做好城镇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继续实行低保金按月银行发放。进一步扩大低保面,严格规范低保申请审查程序,确保把真正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现有低保户严格进行核查,确保应保尽保,不能保的坚决取消。9月份农村低保户为652户,保障人口1303人。9月份发放保障金121140元,前三季度共发放保障金951740元。城镇低保现有户数为76户,保障人口118人,9月份发放保障金28428元,前三季度共发放保障金275829元。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实现了城镇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群众信任,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积极做好优抚工作。

开展以“办实事、解难题、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共建活动。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将优抚对象享受的各项抚恤、补助、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了部队退役士兵的安抚工作,走访特困对象,为他们答疑解难,凝聚了人心。做好优抚对象的调查摸底。为生病的优抚对象办理住院医疗补助5人次,共计13331元,及时兑付现金。

三、切实加强救灾、救济工作。

完善救灾救济预案,加强灾害监测评估和救灾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开展对农村特困家庭的排查摸底工作,合理制定保障标准,妥善安排好春荒、冬令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按月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和临时救济,临时救济与定期救助互相补充,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春节发放特困户慰问款450500元,重点针对三无人员、优抚对象、重点工程拆迁困难户、下岗职工困难户、老党员困难户、老基层干部困难户、因灾、因病、因祸、因残致贫困难户。上半年共兑付大病救助45人次,总计165140元。三季度报送大病救助28人次。为26名贫困大、中学生申请办理了慈善助学。核实评定安居工程34户,为每户争取建房款2万元。为6户五保老人修葺改善了房屋。

四、精神病人救助工作全面铺开。

坚持对精神病人的免费药物救助,全镇共有243人次领取了价值28497元的药物,为精神病患者解除了部分忧愁,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和交通费,得到了群众的好评。逢双月的1日为路口镇的精神病人药物救助日,遇节假日不休。

五、推行村务公开工作,抓好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村务公开工作得到了领导重视,由民政主抓,各村(社区)落实, 8个村2个社区全面进行了村务公开。并统一了公示栏的式样,设置了规范化的村务公开公示栏,由民政督促各村和社区及时完整准确地公开各项事务,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凡属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都在公示栏内可以体现,被群众称为明白墙。切实抓好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镇召开了动员大会,并多次进行业务培训。选举工作由民政主抓,各联村干部到村协助,严格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确保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各村工作进展顺利,9个行政村、社区全部一次选举成功。4月6日选举工作按期全面结束,圆满实现了预期目标。

六、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工作。

加强社区干部培训,改善办公条件,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路口社区实行了“一站式”办公,使用了社区事务管理软件进行管理。对社区门牌、路牌进行规范,方便了群众。

七、认真做好敬老院工作。

在敬老院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着重将敬老院生产和生活结合起来,尽量做到以院养院。加强内部管理,给老人们营造了一个安逸的居住环境。现敬老院共入住39人,生存情况良好。拟新建一座高标准的敬老院,现已择址待建。

八、认真落实殡改工作。

在全镇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明确作法和要求,全面推动我镇的殡改工作。成立了路口镇殡葬服务公司,高标准的公益性墓地已建成。同时按660元/人的标准对死亡人员火化费及运输费按月兑付。全镇无一例违法土葬。

九、积极做好残疾人事业。

搞好全镇重度残疾人的调查摸底及按月补助。协助县残联开展 “长沙市福彩复明工程”白内障复明手术和“长沙市福彩助残行动”普及型假肢安装。集中组织疑似白内障患者到路口卫生院进行2次筛查,建议免费手术18人。搞好全镇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和精神风貌有明显好转,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康复得到社会保障。

乡镇民政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全面深化改革,立足本职,真抓实干,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取得新进展。

1、城乡低保规范运行。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出台了《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和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转发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将低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力争按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根据提标要求,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县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21元/人·月调整为556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420元/人年调整为2738∕人·年。截止11月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为3499户,619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943.3万元;城镇低保对象为830户,1891人,共发放低保金559.3万元。

2、五保供养能力进一步提高。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对象由3200元提高到3300元,集中供养对象由6700元提高到6900元。目前,全县在册五保户1534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617.39万元。为深刻汲取河南敬老院发生大火致院民死亡事件的教训,我局加强了对敬老院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各乡镇敬老院进行了全方位隐患排查,投入24765元为14个乡镇敬老院配备了灭火器119个、应急灯119个,对其中3个敬老院进行了危房改造,5个敬老院进行了线路改造,有效保障了敬老院院民的安全。

3、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完善了申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一是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截止11月底,共救助895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71.3万元。其中包括“一站式”结算救助383人,40.77万元;住院救助512人,230.52万元。二是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出台了《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截止11月底,共救助514人,发放救助金40.74万元。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救助工作,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对象62名,救助金额4.1万元。四是积极开展我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孤儿救助工作,目前,我县共有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孤儿62名,12月月底将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孤儿足额发放生活费,共计45.8万元。。

1、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我县在原有7所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上,在王和镇王和村,韩洪乡韩洪村,法中乡上湾村和沁河镇南石村新建四所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现已全部修建完毕,各项资金也已全部落实到位。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土地手续,正在办理开工前其它手续,预计明年可施工建设。

3、积极做好老龄工作。从20xx年1月起,我局坚持“及时审查,及时办理”的原则,免费为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全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101人,其中城市老年人72人,农村老年人29人,方便了老年人外出旅游及市内乘车等。为有效保障老年人生活,我县免费为全县1.7万名60岁以上农村老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70岁以上老人发放老年人生活保健金,今年共发放1566720元。其中:70岁-79岁老年人4870人,每人每年发放180元,共87.66万元,80岁以上1917人,每人每年360元,共69.012万元。春节及重阳节前,我局对1名百岁老人和143名9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走访慰问。

1、严格落实优抚政策。6月份新审批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36人,老烈子女1人。全年为130名老烈子女发放生活补助金35.84万元,为377名农村及60岁以上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金45.6945万元,为474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抚恤金共计353.18万元,提标金4.8万元,自然增长13.35万元。在今年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为28位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共计14万元,同时,积极开展慰问活动,给每名抗日老战士送去慰问金3000元和价值1000元的慰问品,并发放纪念奖章24枚。扎实做好优抚对象救助工作,临时救助582人,救助金额453600元,医疗救助53人,救助金额50871元。今年8月,我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优抚工作人员参加武乡零散烈士墓安葬仪式,并参观学习黎城烈士陵园建设,目前,我县岳北烈士陵园项目主体结构验收工作已完成,墓区景观设计图纸已完成预算工作,正在办理墓区土地手续及招投标前准备工作。

2、认真做好安置工作。7月底对全县在职参战参试人员进行了摸底登记,共登记60人。为44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99万元;为114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114万元。安置转业士官3名。对72名退役士兵开展了技能培训,邀请市技师学校老师到我县为他们授课,培训率达85%以上。

3、积极创新双拥工作。在“两节”前,对军休干部、抗日老战士等420余人xx县武装部等19个单位进行了节日慰问,共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60余万元,“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还举办了“纪念建军88周年双拥专场晚会”,进一步增进了鱼水之情。6月底,我县顺利通过了省市双拥模xx县验收工作,夺得了省级双拥模xx县三连冠荣誉称号。

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我局积极组织社区开展省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各类防灾减灾演练活动,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5月份,我局对全县14个乡镇20xx年度救灾专项资金运行、管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全面规范了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同时,在沁河镇琴泉村新建250㎡救灾物资储备库已正式投入使用,救灾物资储备库面积大、通风好、物资转运更加便捷,在转移旧仓库储备的棉衣、单衣、棉被、帐篷等物品的基础上,安装了监控、消防器材、防潮架等设施设备,7月份,上级民政部门为我县新配备一台救灾越野车,专门用于救灾应急救助,切实提高了我县救灾应急保障能力。针对今年部分地区发生了雨涝、冰雪等自然灾害,我局积极启动应急救助预案,下拨救灾款物共计53万元。汛期期间,我县分别遭受不同的风暴灾害,受灾人口860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98.2公顷;倒塌房屋15间;直接经济损失257.5万元,特别是在7月30日赤石桥乡遭遇暴雨冰雹后,受灾涉及304户1102人,农作物损失面积1087.2亩,受损房屋2户3间,直接经济损失147.4万元。针对此次灾情,我局积极向县财政争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1、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我局不断完善婚姻登记窗口的规范化管理,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对前来办理登记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并积极配合县计卫局大力宣传优生优育政策,为新婚夫妇发放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通知单和叶酸片,免费婚检率达90%。截止目前,婚姻登记共办理1710对,其中结婚登记1125对,离婚登记165对,补办结婚登记证42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23份。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完成了1999年至20xx年的婚姻登记信息补录工作,提升了数据的完整性,完善了我省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

2、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全面开展了社会组织与党政机关脱钩工作,重点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团兼任领导职务职务现象进行集中清理;今年3-5月份,圆满完成了31个社会团体、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工作。11月份组织全县社会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培训,有效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优化区划地名公共服务。一是扎实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召开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收集资料,编撰地名普查目录;组织县乡地名普查工作人员,先后到xx市、xx县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普查工作人员的素质;并在4月份会同xx市的xx县、xx市以及xx县进行了边界联合检查,通过联检得知8块界碑完好无损,交界处无争议和纠纷。二是对县城没有命名的18条街路逐一进行统计,通过征集社会各界人士对街路命名的意见和建议,经局务会讨论研究,将拟定的命名上报县政府批准。

4、大力推进殡葬改革。依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真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实现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与殡葬改革协同共进。

5、持续做好社会慈善事业。一是在20xx年4月15日,举行了xx市慈善总会分会“学恭”助学金捐赠仪式。“学恭”助学金是由谭学恭同志自愿向xx市慈善总会县分会一次性捐赠贫困大学生资助款31万元,今年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共救助10名籍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二是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自愿捐出50.40万元给灵空山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涉及的全镇19个行政村7201口人,真正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捐赠48万元用于灵空山镇6个单位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

今年年初,我局出台了《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效能等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了服务效能、专项资金、村务公开、婚丧陋习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在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效能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求婚姻登记等窗口单位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在民政专项资金整治工作中,主要对20xx年度优待抚恤资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社会救助资金、安置资金、救灾款物等五项专项资金存在的拨付不及时、发放不到位、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了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滞留、延误、拖沓等问题。在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中,制定并下发了《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了村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要求各乡镇指导所属行政村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置村务公开栏、意见箱等村务公开设施,建立村规民约、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台帐,推动了村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在婚丧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倡导农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和城市社区倡导成立“红白理事会”的意见》,目前,已指导全县254个行政村和6个城市社区全部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并建立了相关制度。

今年7月份,我局按照省、市、县“六权治本”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确权确责,全面梳理确定权力事项46项,编制行政权力清单与权力运行流程图,牢固树立了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机关形象。

1、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抓好低保配套资金到位工作,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2、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提高五保对象入住率和供养水平。

3、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确保患病的五保户和城乡低保对象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4、抓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落实,及时抓好灾情的核查、上报、灾民的生活安排和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5、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服务,抓好主动救助。

6、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全面完成全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和检查验收工作;

2、积极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1、继续完成山西省岳北烈士陵园墓区景观项目建设;

2、推进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明年新建3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加快完xx县老年养护院建设,已办理立项、土地手续,预计明年可开工建设,年内竣工。

20xx年,市政府重新划定火葬区,从20xx年起至20xx年实现县级殡仪服务设施服务全覆盖。“十三五”期间,拟计划xx县殡葬服务中心,投资4500万元,占地面积100亩。

目前,我县社区办公场所,以租用为主,制约着社区发展。为解决此问题,“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1200万元,在县城修建县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解决社区办公难的问题。

乡镇民政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全面深化改革,立足本职,真抓实干,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取得新进展。

一、20xx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民生基本保障稳步提高。

1、城乡低保规范运行。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出台了《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和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转发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将低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力争按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根据提标要求,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县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21元/人·月调整为556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420元/人年调整为2738∕人·年。截止11月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为3499户,619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943.3万元;城镇低保对象为830户,1891人,共发放低保金559.3万元。

2、五保供养能力进一步提高。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对象由3200元提高到3300元,集中供养对象由6700元提高到6900元。目前,全县在册五保户1534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617.39万元。为深刻汲取河南敬老院发生大火致院民死亡事件的教训,我局加强了对敬老院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各乡镇敬老院进行了全方位隐患排查,投入24765元为14个乡镇敬老院配备了灭火器119个、应急灯119个,对其中3个敬老院进行了危房改造,5个敬老院进行了线路改造,有效保障了敬老院院民的安全。

3、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完善了申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一是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截止11月底,共救助895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71.3万元。其中包括“一站式”结算救助383人,40.77万元;住院救助512人,230.52万元。二是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出台了《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截止11月底,共救助514人,发放救助金40.74万元。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救助工作,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对象62名,救助金额4.1万元。四是积极开展我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孤儿救助工作,目前,我县共有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孤儿62名,12月月底将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孤儿足额发放生活费,共计45.8万元。。

(二)养老服务事业取得新进展

1、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我县在原有7所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上,在王和镇王和村,韩洪乡韩洪村,法中乡上湾村和沁河镇南石村新建四所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现已全部修建完毕,各项资金也已全部落实到位。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土地手续,正在办理开工前其它手续,预计明年可施工建设。

3、积极做好老龄工作。从20xx年1月起,我局坚持“及时审查,及时办理”的原则,免费为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全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101人,其中城市老年人72人,农村老年人29人,方便了老年人外出旅游及市内乘车等。为有效保障老年人生活,我县免费为全县1.7万名60岁以上农村老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70岁以上老人发放老年人生活保健金,今年共发放1566720元。其中:70岁-79岁老年人4870人,每人每年发放180元,共87.66万元,80岁以上1917人,每人每年360元,共69.012万元。春节及重阳节前,我局对1名百岁老人和143名9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走访慰问。

(三)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有序推进

1、严格落实优抚政策。6月份新审批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36人,老烈子女1人。全年为130名老烈子女发放生活补助金35.84万元,为377名农村及60岁以上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金45.6945万元,为474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抚恤金共计353.18万元,提标金4.8万元,自然增长13.35万元。在今年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为28位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共计14万元,同时,积极开展慰问活动,给每名抗日老战士送去慰问金3000元和价值1000元的慰问品,并发放纪念奖章24枚。扎实做好优抚对象救助工作,临时救助582人,救助金额453600元,医疗救助53人,救助金额50871元。今年8月,我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优抚工作人员参加武乡零散烈士墓安葬仪式,并参观学习黎城烈士陵园建设,目前,我县岳北烈士陵园项目主体结构验收工作已完成,墓区景观设计图纸已完成预算工作,正在办理墓区土地手续及招投标前准备工作。

2、认真做好安置工作。7月底对全县在职参战参试人员进行了摸底登记,共登记60人。为44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99万元;为114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114万元。安置转业士官3名。对72名退役士兵开展了技能培训,邀请市技师学校老师到我县为他们授课,培训率达85%以上。

3、积极创新双拥工作。在“两节”前,对军休干部、抗日老战士等420余人xx县武装部等19个单位进行了节日慰问,共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60余万元,“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还举办了“纪念建军88周年双拥专场晚会”,进一步增进了鱼水之情。6月底,我县顺利通过了省市双拥模xx县验收工作,夺得了省级双拥模xx县三连冠荣誉称号。

(四)防灾减灾能力全面强化

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我局积极组织社区开展省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各类防灾减灾演练活动,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5月份,我局对全县14个乡镇20xx年度救灾专项资金运行、管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全面规范了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同时,在沁河镇琴泉村新建250㎡救灾物资储备库已正式投入使用,救灾物资储备库面积大、通风好、物资转运更加便捷,在转移旧仓库储备的棉衣、单衣、棉被、帐篷等物品的基础上,安装了监控、消防器材、防潮架等设施设备,7月份,上级民政部门为我县新配备一台救灾越野车,专门用于救灾应急救助,切实提高了我县救灾应急保障能力。针对今年部分地区发生了雨涝、冰雪等自然灾害,我局积极启动应急救助预案,下拨救灾款物共计53万元。汛期期间,我县分别遭受不同的风暴灾害,受灾人口860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98.2公顷;倒塌房屋15间;直接经济损失257.5万元,特别是在7月30日赤石桥乡遭遇暴雨冰雹后,受灾涉及304户1102人,农作物损失面积1087.2亩,受损房屋2户3间,直接经济损失147.4万元。针对此次灾情,我局积极向县财政争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五)社会专项事务稳步推进

1、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我局不断完善婚姻登记窗口的规范化管理,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对前来办理登记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并积极配合县计卫局大力宣传优生优育政策,为新婚夫妇发放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通知单和叶酸片,免费婚检率达90%。截止目前,婚姻登记共办理1710对,其中结婚登记1125对,离婚登记165对,补办结婚登记证42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23份。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完成了1999年至20xx年的婚姻登记信息补录工作,提升了数据的完整性,完善了我省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

2、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全面开展了社会组织与党政机关脱钩工作,重点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团兼任领导职务职务现象进行集中清理;今年3-5月份,圆满完成了31个社会团体、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工作。11月份组织全县社会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培训,有效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优化区划地名公共服务。一是扎实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召开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收集资料,编撰地名普查目录;组织县乡地名普查工作人员,先后到xx市、xx县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普查工作人员的素质;并在4月份会同xx市的xx县、xx市以及xx县进行了边界联合检查,通过联检得知8块界碑完好无损,交界处无争议和纠纷。二是对县城没有命名的18条街路逐一进行统计,通过征集社会各界人士对街路命名的意见和建议,经局务会讨论研究,将拟定的命名上报县政府批准。

4、大力推进殡葬改革。依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真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实现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与殡葬改革协同共进。

5、持续做好社会慈善事业。一是在20xx年4月15日,举行了xx市慈善总会分会“学恭”助学金捐赠仪式。“学恭”助学金是由谭学恭同志自愿向xx市慈善总会县分会一次性捐赠贫困大学生资助款31万元,今年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共救助10名籍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二是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自愿捐出50.40万元给灵空山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涉及的全镇19个行政村7201口人,真正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捐赠48万元用于灵空山镇6个单位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

(六)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

今年年初,我局出台了《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效能等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了服务效能、专项资金、村务公开、婚丧陋习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在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效能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求婚姻登记等窗口单位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在民政专项资金整治工作中,主要对20xx年度优待抚恤资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社会救助资金、安置资金、救灾款物等五项专项资金存在的拨付不及时、发放不到位、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了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滞留、延误、拖沓等问题。在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中,制定并下发了《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了村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要求各乡镇指导所属行政村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置村务公开栏、意见箱等村务公开设施,建立村规民约、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台帐,推动了村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在婚丧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倡导农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和城市社区倡导成立“红白理事会”的意见》,目前,已指导全县254个行政村和6个城市社区全部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并建立了相关制度。

今年7月份,我局按照省、市、县“六权治本”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确权确责,全面梳理确定权力事项46项,编制行政权力清单与权力运行流程图,牢固树立了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机关形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提升救助水平

1、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抓好低保配套资金到位工作,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2、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提高五保对象入住率和供养水平。

3、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确保患病的五保户和城乡低保对象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4、抓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落实,及时抓好灾情的核查、上报、灾民的生活安排和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5、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服务,抓好主动救助。

6、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继续强化社会事务管理

1、全面完成全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和检查验收工作;

2、积极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三)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1、继续完成山西省岳北烈士陵园墓区景观项目建设;

2、推进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明年新建3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加快完xx县老年养护院建设,已办理立项、土地手续,预计明年可开工建设,年内竣工。

(四)持续推进殡葬改革

20xx年,市政府重新划定火葬区,从20xx年起至20xx年实现县级殡仪服务设施服务全覆盖。“十三五”期间,拟计划xx县殡葬服务中心,投资4500万元,占地面积100亩。

(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目前,我县社区办公场所,以租用为主,制约着社区发展。为解决此问题,“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1200万元,在县城修建县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解决社区办公难的问题。

乡镇民政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民政局的悉心指导及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区“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调压减震”的`作用。

一、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农村低保、五保工作顺利进行

(一)实现农村低保的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镇农村低保户572户,保障人口1067人,前三季度共发放低保金1117140元;并对低保对象入户调查两次,低保动态管理合格率达100%,坚决取消不合格的享受对象,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认真做好我镇优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及时落实抚恤补助政策,做好了优抚对象的稳定工作,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我镇20xx年共发放优抚金49万元,并认真做好了优抚对象的信访接待工作,有效杜绝了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救济救灾工作。

(一)做好五保、低保、优抚对象及困难群体等民政工作,对危、漏住房的检查工作,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做好灾情统计工作,为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

四、部门正常事务工作有序开展。各项资金及时发放,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接待来访服务对象和群众54多人次,做到热情接待,细心解释,对能办的即刻表态,对一时无法办理的就耐心解释和说服,基本上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

乡镇民政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六

1、公益性公墓建设。本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避免占用耕地和生态公益林,远离村庄,而又交通方便、地势开阔、植被良好的荒山瘠地。共规划建设7处公益性公墓,镇级6处,村级1处,共建设墓穴1666套,规划面积85亩,辐射全镇46个村,总投资360万元,确保了公墓使用的全覆盖。在建设质量上,**镇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百年大计、千年大计工程,既要加快进度,更要保证质量,体现“生态化、集约化、园林化”的要求,立足生态和谐,切实把公益性公墓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的“民心工程”。自6月1日以来,新葬入公墓共129人,迁葬84人,入墓率达100%。

2、做好双拥优抚工作。按照优抚对象抚恤自然增长机制要求,每季度及时将抚恤足额兑现到优抚对象手中。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帮三老,解三难”的原则,及时对全镇“三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困难户实行生活、医疗、住房救助。全年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160余万元。

3、困难人群的入户核查工作。通过入户核查,对64户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和6户符合五保户条件的群众,全部纳入了救助对象。

4、财务工作。民政财务工作,本着“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做到审批资金不挪用、占用,并进行了强化管理,保证各项开支,及时记帐,报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并迎接县民政局财务检查。

5、抓好60周岁烈士子女和退役士兵调查摸底及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今年以来,及时做好到龄60周岁烈士子女和60周岁退役士兵调查工作,具体工作中做到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程序标准、把关审核四到位,确保够标准条件的一户不漏,不够条件的一户也不纳入,共有20名新增60周岁退役士兵,退役士兵补助全按照“一卡”通发放到位。

6、抓好民政“补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按照民政局文件要求,每月10号前将各类民政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孤儿等人员的动态管理情况,上报县民政局,及时、准确的反映各类补助对象的增减变动情况,做到每月按时上报。

7、幸福院及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下半年投资8万余元新建张庄社区幸福院;对张庄社区、郭庄社区、里庄社区进行了标准化配套建设,三个社区总共投资35万余元。

8、其他民政工作。1、抓好信访工作和民政信息上报工作;2、民政统计台帐及金民工程工作:每次民政优抚对象标准及其他人员变动后,及时准确的完善好民政统计台帐、金民工程工作及网上低保系统录入工作。

1、继续加强学习,按法律办事,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2、扎实做好民政优抚、幸福院建设、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

3、抓好农村低保申报审核审批发放及民政优抚对象发放工作。

镇民政办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力争进入全县前六名,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乡镇民政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七

青岛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围绕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承担的市办实事、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等,提早谋划、努力创新、真抓实干,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1.建立起比较科学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提标机制。一是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从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20元、420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10440元,较上年度分别提高了3.3%、20%、19.2%。二是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降低了救助门槛、救助范围覆盖到全体市民和在青务工、上学的非青岛市户籍人员。三是完善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起草了新的《青岛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规范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与10个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出台了《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上半年,核对低保新申请对象4091人,检出不符合条件对象578人,检出率9.6%;复核低保对象14953户26127人,检出不符合条件对象1322户,3429人,检出率8.8%。

3.大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出台了《关于做好大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出一条“绿色通道”,大救助工作进一步夯实。

4.减灾备灾机构和储备仓库建设取得新进展。20xx年底,我市在即墨蓝村镇建成了7000平方米的市级救灾物资贮备仓库,目前已进入设备采购、人员编制配备和运行经费争取阶段,下半年可确保救灾仓库投入使用。

(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系统推进。

1.出台总体改革意见。经市政府授权,于4月初以市政府授权件形式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就深化登记管理、发展环境、监管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等进行了明确。

2.制订了《青岛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减少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放宽准入条件。

3.制订了《建立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就建立社会组织监管办法、监管体系进行规范。

4.起草了《青岛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就建立政府职能转移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以及社会组织资质条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社会组织名录编制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公平竞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5.制定了我市脱钩方案、开展脱钩试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6.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模式,抓好相关行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

(三)社会事务工作规范有序。

1.编制殡葬规划。从基本满足本区域安葬需求出发,以“节地、生态、文明、惠民”为原则,以室内骨灰存放和公益性设施为方向,编制《青岛市十三五殡葬设施发展规划》。同时,加快推进殡葬地方立法工作,起草了《青岛市殡葬管理办法》,力争年内以政府令形式发布。圆满完成春节、清明节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据统计,清明节共接待祭扫群众61.99万人次、祭祀车辆8.4万辆;顺利实施20xx年春季海葬工作,有778名逝者回归自然;上半年,全市共免费办理遗体火化29242具,为丧属节省经费近3582万元。

2.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上半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0869对,离婚登记约9815对,补证9131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85682件,总婚姻登记工作量为135497件,登记合格率为100%;起草了《青岛市市民跨区域婚姻登记方案》。受理收养申请179件,公告52件,办理完成128件。

3.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力度。上半年共救助各类受助人员6772人次,有力维护了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1.建设30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及奖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的具体任务、标准以及工作要求。

2.拟定了《20xx年—20xx年青岛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目前即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计划到20xx年全市养老服务床位总数达到9.7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

3.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大力发展临终关怀事业的意见的通知》。这是全国发展临终关怀事业方面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还具有示范意义。

(五)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为建立完善市(区)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和工作机制,为社区减负增效,改革社会管理体制,起草了《青岛市级部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细则》,近期将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完成了青岛市第十一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解决了换届选举遗留难点问题和群众上访问题,举办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示范培训班。

组织开展了社会工作主题研讨会、宣讲团巡讲、社会工作成果展示等系列活动。起草了我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初稿,编制了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联合团市委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举办了全市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班,全市培训人员达2250人次。组织了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六)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保障得力。

1.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约5万余名优抚对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标幅度15%,“三属”抚恤补助实现了城乡一体标准发放。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走访优抚对象3000余户,赠送慰问金和慰问品总价值850余万元。为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共计1622万元,起草了《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修订稿)》,进一步扩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比例和补助上限,更好的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需求。

2.退役士兵工作安置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140人;举办20xx年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上百家企业为退役士兵提供工作岗位;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工作的通知》,6月28日组织全市363名城镇退役士兵参加理论了考试。

3.部署开展“青岛市军休工作星级服务建设年”活动。从抓好队伍建设、安全隐患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军休干部的休养环境。接收安置第六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523名。

4.完成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对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的检查考评。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全市创城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发了《青岛市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检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制作双拥工作汇报片和双拥画册,编印双拥工作文件汇编,收集整理编卷市级迎检档案材料;对各区(市)和相关迎检单位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迅速整改;营造创城迎检氛围。6月30日-7月3日,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对我市进行了检查考评。

(七)老龄工作扎实开展。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创新年活动;开展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调研;扎实推进老年维权工作,市老年维权中心、老年维权岗、老年维权俱乐部、老年维权调解中心及老年维权调解中心(西部)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帮助;继续与青岛日报联合开展“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公益活动,已建立“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基地24个,志愿者团队80余个,近万名志愿者为近3000名空巢老人提供陪伴。特别是市老龄办、市广播电视台根据市民建议,自6月1日起,利用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空中老年大学”,目前已有百余名老年人登记注册为学员。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1.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够,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形式是政府购买或提供公益性服务,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缺乏有资质、有诚信、有品牌的为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准入机制尚未建立完善。

2.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少,专业化程度不高,总量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并存。一方面培训人员流失率大,另一方面人们不愿意从事这个行业,这是目前非常大的制约因素。建立养老行业人才的培养、评价和使用激励机制十分紧迫。

3.社会工作推动力度不平衡。市内三区发展相对较快,部分区市无机构无专人负责,政策落实、工作推动缺乏机制和人员保障。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培养缺乏系统性,作用发挥不够全面。

4.招商引资工作困难较多。一直没有签订投资协议,与区市缺乏信息互联,不掌握、不熟悉区市土地、税收等政策情况,意向企业落地存在困难。

乡镇民政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八

一、主要开展工作

1、文秘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各类公文函电的起草工作,严格审核行文,确保行文质量,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率;二是认真做好各级各部门的来文件登记、送阅、督办、处理等工作,对急需办理的来文,按照“急件急办”的原则,及时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及时送达并督促相关股室办理,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到实处。

2、信息工作。办公室将所开展的民政工作,尤其是涉及民生的重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成简报、信息、新闻等方式及时向市民政局、某某日报、县委、广电局等部门报送,年内共报送信息34条,出黑板报5期,编发简报4期,部分上报信息已被采用。,我局被市民政局评为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信息完成超额奖。

3、信访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各类来信来访的登记、分类、办理、答复等工作,在办理的过程中,首先由股室提出书面答复意见,再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后给予答复,做到信访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年内共收到来信来访658件,其中受理649件,未符合民政相关政策退回9件。同时,结合全县“大接访、大下访”活动,积极协助支持相关股室办理县信访局转办的包保案件。

4、制度建设工作。年内,结合股室职能职责,督促并指导股室制订《股室工作职责》、《股室工作服务承诺》,制作《上岗证》,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佩带《上岗证》,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另外,还重新修订了原有的部分工作制度。

5、后勤工作。按照《局机关制定的接待工作制度》,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往人员的接待和对内外的协调联系工作,同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等日常管理工作。

6、其它工作。一是协助做好局机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并已取得实效,在此项活动中被县委评为先进集体;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信息、惠农政策、服务承诺、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向网上公布,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目前已向网上公布民政信息33条;三是整治局机关大院环境卫生工作,彻底清除“脏、杂、乱”的现象,创造一个清洁、漂亮、舒适的工作环境,我局年内作为接受全县创建省级甲级文明卫生县城的一个点抽检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办公室人少、事多、繁杂的工作特点,工作中主要存在着这些问题:一是办公室工作存在着见指打指的现象,对股室间的协调工作做得不够,工作的衔接还不够紧密;二是对股室工作的督办力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各股室间加强协调、互相配合才能得到更好地解决,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股室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给办公室反映,我们将积极向班子汇报,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1、抓好局机关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做好文秘工作。

3、做好信息工作。加强各种信息的收集和上报,争取在市、县级报刊、信息版上有更多民政信息。

4、做好机关接待、会务、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

5、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

6、做好信访、保密工作。

7、做好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协助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9、巩固和提高县级“文明单位”取得的成果,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市级“文明单位”。

乡镇民政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篇九

(一)民政民生工程工作

(1)农村低保。严把“三道关”:一是实行“阳光操作”,把好群众监督关。乡政府及各村(社区)利用低保专用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二是做到“三个不上报”,即申报内容不清楚的不上报,群众有异议的不上报,手续不齐全的不上报。三是实施动态管理,把好进出关。截止目前新增70户140人,动态调整66户148人,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38.6万元低保金都按规定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位。

(2)城乡医疗救助。根据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截止目前一站式和非一站式共救助592人次103.8万元。对因灾、交通事故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申报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共审批发放临时救助4.5万元。

(3)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

我乡现有五保户194人,五保供养资金66.8万元已通过“一卡通”按季度发放到户。为提高集中供养率,我们通过广泛宣传、“试吃试住”等多种办法,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截止目前,已有3位散居老人签订了入院协议,另有20多位老人先后尝试入住,反应良好。其次加大敬老院管护力度。针对院民坐便器老化、管道堵塞、无中心等问题,我们积极与区民政局对接,将这些改造工程列入计划,目前已经完成规划、设计等工作;消防升级改造工程已完成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目前正进行招投标阶段。

(4)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布置80周岁以上老人摸底工作,对达龄老人及时上报审批,目前全乡共有620位老人享受,上半年8.9万高龄津贴已发放到户,下半年补贴资金正在申报中。二是继续配合高派养老服务机构做好为老生活照料工作,我乡现有5人享受该服务,反映良好。三是督促7个幸福院项目村和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村做好运营工作。

(5)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及孤儿保障。

针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我们利用信息员队伍,主动开展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截至目前,已有9位人员得以救助;我乡的4位孤儿,根据政策,及时发放每人每月600元孤儿保障金,同时做好定期走访工作,解决她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6)贫困残疾人保障及复明康复工程。

做好全乡贫困残疾人的调查摸底及补助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 放残疾人补助资金24.6万元;发放贫困精神病人药费补助3万元;协助区残联开展白内障复明工作,集中组织疑似白内障患者到定点医院进行2次筛查,现1人免费手术。

(二)双拥优抚工作

截止目前共发放现役军人、参战参试、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60周岁退役老兵等各类优抚优待金75.5万元;对乡内的困难优抚对象帮助解决城乡医疗保险费;对因病住院的优抚对象,及时与区民政局联系,对其产生的医疗费按政策给予再次报销;关注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落实政策,解决困难,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转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三)核灾报灾工作。一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今年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我们先后在高松村、柘山村、将军村举办防灾减灾宣传、应急救灾演练活动,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二是报灾核灾和救灾工作及时有效。完善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值班值守,逐村核灾,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统一口径准确上报灾情。截止目前共转移妥善安置112人。

(四)殡葬改革工作

按照《xx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乡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作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继续实行死亡人口日报告制,及时掌握动态,及时处理。截止目前,我乡死亡人员共84例,均实行火化。

(五)信访维稳工作

民政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来信来访较多,对待来访者我们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积极妥善处理。如果是低保、社会救助等问题,我们第一时间深入基层核实情况,对符合救助的按程序予以上报;对不符合的,跟他们讲解政策,做 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来访者的不满情绪。截止目前共接待来访者11人,无一人再到上级部门重复上访。另外我们还注重做好越战 退伍人员和近年退役士兵的稳控工作,建立了包保责任人并经常上门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动态。截止目前,我乡未发生一起赴省、上京上访事件。

(一)低保家庭收入难以界定。由于收入多元化,受保家庭的隐性收入难以跟踪测算,部分家庭没有如实提供其收入状况,给低保工作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低保对象多是自谋职业者,收入不稳定,变化大,难以核定。因此,是否属“应保”范围很难把握。建议及对策:1、要加大检查复查力度,加强动态管理,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有升有降,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上级相关部门也要加大监督并不断完善家庭信息比对平台,为动态管理提供相关依据。

(二)低保户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低保家庭中原就读的子女现已成年且已就业(有的已结婚生子)的仍在享受低保。建议:向区民政局申报暂停此类低保。若此类家庭生活仍困难、子女已成家单独立户且无赡养能力的,按低保申报程序再申报。

(三)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低。建议各村加大对辖区内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沟通引导,通过组织他们参观敬老院、与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交流、免费试吃试住等办法,让他们亲身感受敬老院条件的优越,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破除恋旧的思想障碍,早日加入到集中供养的行列中来。

一、继续实行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实施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给予救助。

三、继续采用广泛宣传、“试吃试住”等多种办法和措施,逐步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四、组织实施好幸福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工作,并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和各村实际,谋划2-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进项目库。

五、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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