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

时间:2023-12-11 作者:HT书生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也很重要,可以增强人们的规范意识和法治观念。以下是一些经过实践验证的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一

工作队要认真组织队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律知识;学习全国“两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八届十三次全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宣传科学发展观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战略思想,使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深入民心;宣传全县“十一五”发展成果和“十二五”发展规划,宣传全镇当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引导群众坚定加速崛起、富民强镇的信心;学习全县县乡干部下基层活动的有关文件,努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工作队员要坚持记好学习笔记;参加县活动办举办的其他学习培训。

2、例会交流制度

每周一召开全体工作队员下基层活动工作例会,听取各队员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汇报为民排忧解难、促进和谐发展、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及配合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指导“民情日记”记录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召开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及镇活动办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3、请销假制度

下基层活动期间,工作队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员请、销假必须向各片队长汇报,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的须经工作队长批准,请假一周以内的须经镇活动办领导批准;检查中,发现队员未经批准擅自脱岗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通报队员原单位,三次作为不合格队员,建议原单位调换。

4、新闻报道制度

各工作队队员要经常向各片队长、镇活动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和紧急事项,要随时报告给工作队长;镇活动办统一向县活动办、宣传媒体及有关单位领导报送下基层活动资料;各队员要及时将开展的各类工作以电子版向镇活动办传送,再由镇活动办负责向上级机构及新闻媒体传送。

5、工作汇报制度

工作队要按照县活动办要求,及时、准确汇报工作队活动开展情况;按要求报送各类计划与总结、简报与信息和统计报表与工作台帐;各工作分队本身及所在片和村如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必须及时逐级报告,对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工作分队队长、工作队队长的领导责任。

为加强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的管理,保证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了四项管理制度。

列席会议制度:工作队队长列席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工作队员列席街道干部例会;参会人员不准无故请假,特殊情况要经工作队长同意,报工作组组长批准。

队长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会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各工作队队长,联村组长参会;各工作队队长口头和书面汇报一周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周工作;报送至少一篇相关信息;组织向市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上报信息。

工作队员月会议制度:每个月25日左右开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全体工作队员参会;各工作队队长口头和书面汇报月工作情况;工作队员进行工作交流;研究布置下一月工作;报送至少四篇相关信息;组织编印工作简报。

考勤制度:工作队员每月在村组、办事处工作时间不少于22个工作日,节假日一律不休息;由街道活动办公室安排人员考勤,工作队员在《考勤表》上签到、签退。各队长按周报考勤表到街道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月考勤表经党工委书记、工作组组长签字后,报市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工作队员不准无故请假,特殊情况要经工作队长同意,报工作组组长批准,并补回请假天数。

为进一步改进领导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更好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总结典型经验,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对公司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制定本制度。

一、确保深入基层的.时间。应不定期深入基层了解职工工作、生活具体情况,深入基层的次数不少于3次。

二、领导干部下基层部门,要带着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可以就某一阶段的中心工作进行调研,也可以就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调研。

三、填写统一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统计表。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关心什么、反对什么,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要深入基层部门进行检查、进行指导、交流,协助基层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四、每年要对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情况进行评议,并做为年度评议、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二

1.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教科研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教育“四法一纲要”为依据,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加强改革,提高效率。以有限的教育资源创造更大的教育效益。

3.学校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提供开展科研工作必要的资金、场地、硬件设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验。

4.学校支持老师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老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能力。

5.学校成立教育教学科研室。科研室主管全校科研工作,通过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各项科研工作顺利完成。

6.学校成立各科教学研究小组。教研组组织教师学习、研究各学科专教法、学法,制定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活动。

7.学校成立各实验研究小组。实验组科学、规范开展课题实验,制定实验方案和计划并严格遵照执行,资料收集及时、翔实,实验效果科学、真实。

8.全校教师应当支持、参与各项改革和实验,改进课堂教学,撰写实验经验、体会和论文。

9.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使用、保管人员,应当掌握使用、保养、保管、维修设施的知识和技术,不损坏,不私自外借,保证设施用于教育教学。

10.学校科研工作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掌握档案管理知识,及时收集、保管科研档案,做到专人管理、专项专柜、分门别类、借阅有登记,并做好保密工作。

11.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由学校行政落实、检查。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三

为加强公墓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引导健康文明的丧葬活动,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殡葬改革,进入公墓安葬骨灰,必须事先到街民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由公墓管理人员安排墓位。

二、安放骨灰必须服从公墓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安葬霸占坟地,不得自行改建,扩建坟墓。

三、墓区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各级防火规定,提倡文明祭祀、鲜花祭祀,尽量不放或少放烟花炮竹,一定要火熄灭后人再离开,不得乱扔烟头,确保墓区安全。如因火烛、燃放烟花炮竹、烟头等引起火灾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注意公墓环境卫生、祭祀物、塑料袋、死者遗物祭祀后必须放回焚烧坑内焚烧,不得放在墓前,确保公墓内环境卫生。

五、爱护墓区内的绿化及基础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车辆进入墓区内必须按序停放。

六、坟前花圈等祭祀品,保留七天后统一焚烧。

七、公墓管理费收取按每座一年12元,在清明节期间由管-理-员一次性收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墓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火葬区,要提倡骨灰深埋、撒放等一次性处理,也可经批准有计划地建立骨灰公墓。在土葬改革区,应有计划地建立遗体公墓或骨灰公墓。

第三条 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第四条 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第五条 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建立。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

第六条 民政部是全国公墓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墓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进行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墓政策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建设和发展进行具体指导。

第二章 公墓的建立

第七条 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

(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九条 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十条 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第十一条 与外国、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经同级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报民政部批准。

第十二条 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

第三章 公墓的管理

第十三条 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

第十四条 公墓单位应视墓区范围的大小设置公墓管理机构或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墓地应当保持整洁、肃穆。

第十五条 公墓墓志要小型多样,墓区要合理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逐步实行园林化。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墓穴用地要节约。 第十七条 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筑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

第十八条 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九条 严禁在土葬改革区经营火化区死亡人员的遗体安葬业务。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后,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墓主管部门区别情况,予以处罚,或没收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具体处罚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制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前建立的各类公墓,凡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但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应按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补办审批手续;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公墓单位报公墓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城市现有的墓地、坟岗,除另有法律法规规定外,一律由当地殡葬事业单位负责接管和改造。

第二十二条 革命烈士公墓、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和回民公墓以及外国人在华墓地的管理,按原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内务部、民政部过去有关公墓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四

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试行办法》、《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制度,医院医保工作制度。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管理制度《医院医保工作制度》(http://)。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 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http://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三、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1、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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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五

为切实加强集团办公区、生活区的管理,提高内勤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创造更加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分管区域内的工作。

4、保持责任区域内的卫生,制定办公楼、董事长办、招待所及单身公寓卫生计划并实施。

5、负责责任区域内用品供应及日常管理。

6、负责领导办公室花草及鱼的日常管理,制定花草浇水、施肥计划和鱼喂养、换水计划并实施。

7、会议室管理,保证会议室正常使用及会议正常进行。

8、负责董事长办公室卫生清理工作。

二、工作范围及标准。

(一)办公楼。

1、负责办公楼大厅、楼道、楼梯扶手、走廊、挂件、卫生间、门窗及五位副经理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一楼大厅地面每日至少扫拖一次,正门玻璃每月至少清理二次。遇雨、雪天气及重要接待、节日、集会等活动,适当增加次数或按公司要求执行,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各楼层的走廊地面每周至少扫清理3次,保持清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挂件、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公共区域内窗户玻璃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

7、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8、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9、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干手器、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10、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二)董事长办公室。

1、负责办公室内卫生及办公用品、电器、家具、花木、鱼的管理。

2、办公桌、书柜、沙发、茶几、座椅、博古架、鱼缸、挂件、摆件等用品、器具,一天一擦拭,做到无手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地毯需每周进行一次吸尘工作。垃圾筒保持干净无污,垃圾日清,垃圾袋及时更换。

3、注意开窗通风,保证领导办公室空气畅通,无异味。

4、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摆件等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未经领导许可不得改变摆放位臵。

5、办公室内物品要经常查看,保证办公用品、纯净水、纸杯、茶叶、招待香烟等随缺随补,及时更换。

6、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定期浇水,并保持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要钻研学习有关知识,熟悉其生长习性,勤观察、勤管理。

7、洗手间内洗脸池、毛巾架、地面、墙砖等保持干净整洁,每月10日进行一次大清洗。毛巾用后及时替换、清洗。

8、鱼的管理:按照制定的喂养和换水计划进行管理,保持鱼缸内水质干净、透明、无可见杂质,氧气充足。如遇停电、放假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保证氧气和食物供应。

(三)招待所。

1、负责招待所内大厅、走廊、楼道的卫生,负责房间内卫生及床铺、床上用品、桌椅、电视、电水壶、水杯,卫生间洗刷用品、卫生间洗手池、面镜、坐便器、沐浴器、纸篓等物品的管理与供应,确保正常使用。

2、按照制定的卫生计划对招待所进行清洁、整理。地面、墙面、窗台及卫生间各部位要清理干净,做到不留死角,随时能用。

3、保证客房内用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客房的床上用品,客人走后要及时清洗,并晾晒干燥。水杯用后要消毒。对于用过或缺失的物品要及时登记并补充齐全,以备使用。

4、花木定期浇水、施肥、换气。根据花木的习性,掌握好浇水、施肥的量,确保花木健康生长。

(四)单身公寓。

1、负责单身公寓内走廊、门窗、楼道、楼梯扶手的卫生以及未住人房间的卫生。

2、按照卫生工作计划做好分管区域内的卫生保持。

三、餐厅服务工作标准。

1、餐厅卫生。保证餐厅桌、椅、酒柜、空调、冰箱、地面、窗台等卫生整洁,每次餐后及时整理,同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温度适宜。

2、餐具卫生。每次餐后及时对餐具、酒具进行清洗消毒,严格杜绝乱拿乱用现象。

3、酒类供应。经常查点各种酒类及饮料的储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4、如遇喜庆节日及来客,要配合厨师根据情况改善伙食。领导晚上加班,要配合厨师及时准备夜餐。

5、接到来客通知,立即检查卫生,准备茶水、水果等,做好招待准备。客人就餐时要在房间内全程陪同,礼貌待人,服务细致、周到,眼、手、腿勤快。

6、凡领导对饭菜提出意见的,要配合厨师及时改正,提高餐品质量,让领导满意。

7、做好小餐厅物品管理,杜绝私拿乱用现象。

2、会中查看用水和照明情况,在保证正常会议秩序的情况下,确保茶水供应和照明。

3、会后及时配合会议室负责人员整理卫生,保证会议室能够随时使用。

五、有关注意事项。

1、领导办公室茶杯、烟灰缸、痰盂、垃圾筒等每日清理,防止细菌滋生。

2、要严格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私自动用领导物品,不准将闲杂人员带进公司,不准随意外出,如需外出办事,必须向主管人员说明,并保持通讯畅通。

3、如遇问题无法解决时,应及时汇报处理。

六、监督考核。

内勤人员归口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六

一、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七不准”和“三禁止”的规定。(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私自脱岗、不准会客聊天、不准玩扑克、下棋、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在视频室睡觉、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禁止携带易燃物品入内、禁止在视频室喝酒)。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如实记录,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

三、搞好视频室卫生。值班人员每天对视频监控仪器设备进行清洁,值班期间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责任。

视频监控室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照监控系统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和使用,加强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

二、建立值班制度,监控中心必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对图像信息资料有效存储。

三、爱护监控设备,建立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的安全运行。

四、做好视频监控图像信息采集系统维护工作,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30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图像信息质量的原始数据记录。

五、加强图像信息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图像信息资料,做好图像信息资料使用登记管理。

六、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预案,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要积极反应,截取有价值的影像,并迅速上报带班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

三、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其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进行详实记录。

六、非监控人员不准进入,严禁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脱岗离岗。

七、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二、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好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四、严守保密制度,严禁将管理权限密码、相关影像信息和原始数据提供给无关人员,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五、爱护仪器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工作正常。定期对视频镜头进行擦拭,保持视频图像清

晰。

六、定期分析各监视画面场景覆盖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视频点监控区域。

七、制定突发情况处置预案,发现可疑情况和突发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及时启动处置预案。

为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监控技术和各种监控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安全巡逻人员及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种设备,严格操作规程。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进入系统设置状态。

三、对火灾、监控及相关有价值的录像要做好保留备用。

四、严禁利用监控设备,进行一切娱乐活动。

五、监控室内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性物质及其它杂物。

六、未经领导批准,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七、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监控录像内容。

八、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并做好监控室设备运行和监控内容的登记、交接。

九、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饮酒或酒后值班,工作时间不准打盹、睡觉、看书、看报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坚持对监控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保持设备的清洁、防潮工作等,使设备始终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七

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防止病毒在校内传播,确保学生的.健康,设立校內临时隔离室,特制定本制度。

一、隔离室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体温异常和密切接触者临时隔离专用的房间(图书室),专人管理,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工作人员需着一次性防护服进入,不得穿便装。

三、物品一经进入隔离室即视为污染,均应严格消毒处理。

四、隔离室使用后的医疗废物、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用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密封,专人送至卫生院等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处理。

5、隔离室必须定时开窗通风,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进入,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规范消毒。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彩票管理,规范彩票市场发展,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

彩票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

第三条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

第四条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开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

第二章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第七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停止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具体品种(以下简称彩票品种)或者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彩票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按照合理规划彩票市场和彩票品种结构、严格控制彩票风险的原则,对彩票发行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

第八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彩票品种,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彩票品种的规则;

(三)发行方式、发行范围;

(四)市场分析报告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开奖、兑奖操作规程;

(六)风险控制方案。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通过专家评审、听证会等方式对开设彩票品种听取社会意见,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变更彩票品种的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等审批事项的,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材料。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停止彩票品种的,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停止彩票品种有关的材料。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在开设、变更、停止的10个自然日前,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因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紧急情况下,国务院财政部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决定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或者停止彩票品种。

第十三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购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

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十四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可疑资金报告制度,保障彩票发行、销售的安全。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负责彩票销售系统的数据管理、开奖兑奖管理以及彩票资金的归集管理,不得委托他人管理。

第十五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个人代理销售彩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代销合同示范文本分别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彩票代销者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

第十六条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为彩票代销者配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属于彩票销售机构所有,彩票代销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第十七条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彩票发行机构的指导下,统筹规划彩票销售场所的布局。彩票销售场所应当按照彩票发行机构的统一要求,设置彩票销售标识,张贴警示标语。

第十八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

(二)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四)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第十九条需要销毁彩票的,由彩票发行机构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第二十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将彩票发行、销售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章彩票开奖和兑奖管理

第二十一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开奖操作规程开奖。

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彩票开奖活动的监督,确保彩票开奖的公开、公正。

第二十二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彩票销售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当期彩票销售数据封存后至开奖活动结束前,不得查阅、变更或者删除销售数据。

第二十三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加强对开奖设备的管理,确保开奖设备正常运行,并配置备用开奖设备。

第二十四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每期彩票销售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当期彩票的销售情况和开奖结果。

第二十五条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

第二十六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应当按照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兑奖操作规程兑奖。

彩票中奖奖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或者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兑付。

不得向未成年人兑奖。

第二十七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彩票资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彩票资金包括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由国务院决定。

彩票品种中彩票资金的具体构成比例,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的决定确定。

随着彩票发行规模的扩大和彩票品种的增加,可以降低彩票发行费比例。

第二十九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彩票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彩票资金。

第三十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彩票发行、销售和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彩票销售和资金流动情况。

第三十一条彩票奖金用于支付彩票中奖者。彩票单注奖金的最高限额,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彩票市场发展情况决定。

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三十二条彩票发行费专项用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以及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支出。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支出应当符合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

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四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彩票公益金和彩票发行费中的业务费,不得截留或者挪作他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核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

第三十五条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彩票发行费、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公益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九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未经批准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

(四)违反规定查阅、变更、删除彩票销售数据的;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六)未经批准销毁彩票的;

(七)截留、挪用彩票资金的。

第四十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采购不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或者技术服务的;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五)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

(六)未将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的;

(七)未按规定上缴彩票公益金、彩票发行费中的业务费的。

第四十一条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彩票代销者有前款行为受到处罚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

第四十二条伪造、变造彩票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单位违反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规定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没收已使用彩票公益金形成的资产,取消其彩票公益金使用资格。

第四十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彩票管理职责的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彩票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资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方式 

1、 相关部门需要领用资产,要落实到使用人。 

3、 使用者应该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保养和维护。 

b) 财务部负责向上级国有财产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九

出纳工作制度,是日常经济生活中,要求出纳人员必须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以便分清责任。在比较小的单位里,单位负责人也不宜兼任出纳人员。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固定资产账等。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

(二)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核工作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

(三)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核对相符。

(四)认真复核原始凭证,加强对现金收付的监督,

备考资料。

根据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可设立“小金库”、不发生个人借支公款、不相互借用现金、不假借用途套取现金、不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

(五)确保现金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盈余或短缺情况,应先记入往来中作待处理,然后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

出纳人员主要有以下工作要点: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随时查询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保证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与完整;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等;出纳人员一般只负责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等三方面的内容。货币资金核算包括:办理现金收付;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核算;保管有关印章。往来结算包括:建立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建立清算制度,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工资核算包括: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核算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等。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十

1、监控人员值班期间不准看视频、玩游戏、浏览网页、聊天、带孩子、长时间不监控等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不准脱离监控岗位,离岗20分钟以上既按脱岗处理,值班期间被领导安排做其他工作或让非监控人员替班的,不管什么理由都按脱岗处理。

3、有公营车辆的单位,在节假日期间不准为了赶时间加班包车而不按规定调车速,监控人员要坚持原则,按规定办事。

4、无长途夜行班车的单位,节假日期间有加班、包车的夜行班车,要按规定对运行车辆进行全程监控、拍照,不能按平时值班时间下班,必须监控到车辆到达目的地,第二天要向公司报夜行班车数据报表。

5、当晚无夜行班车单位的监控人员,在确定车辆全部到站后是否还值夜班,不要向监控中心请示怎么办,必须向分公司领导请示汇报,听从分公司领导安排。

6、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表,日报表要把当天违法违规信息如实上报,对gps有故障正在维修或报停的车辆,必须填写出现故障第几天或报停第几天,直到gps恢复正常或车辆开始运行为止。夜班报表对车辆22点以后是否按规定速度行驶和2点至5点是否按规定停车休息,必须认真核对后填写,轨迹回放数据必须和报表内容相符。

7、每天的报表要及时上报,报表日期及内容不准填错,不准忘报、漏报、错报报表。

8、监控记录本填写字体要清晰工整,每页第一行要填写当天日期,每小时记录一次。监控情况填写包括该时间段内车辆运行情况、车辆gps出现的故障及原因,如无异常应填写“运行车辆无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因电路、网络、设备等故障无法正常监控的,要用红笔记录。每个监控时间段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除监控记录本上用红笔外,必在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9、日报表、夜班报表、监控照片及监控信息资料要按年月日建文件夹分类保存,监控信息保存三个月,违法违规信息保存三年。

10、交接-班人员必须当面交接-班并详细填写交接事项,接-班人员没来的交-班人员不准离开,接-班人员长时间不来的,交-班人员要向领导汇报,听从领导安排。

11、监控人员值班期间离岗20分钟以上的;值班期间玩游戏、看视频、浏览网页、带孩子、长时间不监控的;让非监控人员替班的;忘报、漏报、错报日报表及夜班报表的;监控记录不按要求填写的;监控人员交接-班不见面出现空挡的,对分公司和当班监控人员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为充分发挥我公司监控中心安全保障及服务监督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加值放带班人员责任意识,确保gps监控安全工作质量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2、监控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和外借;严禁私自删除,违规覆盖,故意损毁监控资料,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允许的存储介质;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关部门或人员需调阅监控时,需经分管领导授权,由值班人员操作调阅,事后对调取车辆及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详细登记。

3、监控值班室内应保持清洁、安全和卫生,严禁在值班室内娱乐、会客、抽烟、乱扔杂物等。

4、危货车辆出车情况下,值班人员每天必须24小时坐班值守,认正值负责,坚守岗位,不迟到或早退。不得随意脱岗、离岗;夜间值放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睡觉、上网看电影等其他与查看监控无关的事项。

5、监控中心交接-班必须详细登记《工作交接登记

簿》,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接-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须锁好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安排其他值班人员。

7、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对运行车辆进行重点监控。登记内容要真实、详细,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

8、值班期间如遇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避免出现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情况,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带班制度

1、带班人员职责

(1)负责监控室卫生干净整洁,督促值日人员打报卫生,保持监控室卫生秩序。

(2)负责监督监控人员上班期间着装、仪态、出勤、考勤纪律等。

(3)带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遇有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2、其他事项

监控人员应尊重带班人员,服从监督,确保带班制度有效实施。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十一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篇二: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二)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三)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四)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五)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六)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七)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篇三: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1、积极参加市、区特种设备行业技监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对电梯结构和相关安全技术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熟知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法规标准以及乘电梯的安全规则和要求。持行业有效证件上岗。

2、经常口头宣讲,张贴安全提示等多种形式向乘梯人员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常识,检查,坚决纠正,制止电梯使用中在轿厢内吸烟、吐痰、打闹、跳跃、扒、挤等不文明不合规行为和现象。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3、每天至少对园区所有电梯巡查一次,并要认真做好记录;运行中一旦发现电梯出现故障时,要立即与维保单位联系,进行抢修,若由于行业部门对送电设备或管网进行检修等原因,在接到有关方面通知,正式停电前15分钟,应于电梯轿厢门旁张贴停电通知,告知乘客,以免发生坠落。

4、按楼分部,建立建全电梯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电梯的保养,报修记录并妥善保存。电梯钥匙专人保管。

5、积极完成中心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四: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电梯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

二、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电梯使用登记工作和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电梯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地对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和纠正其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电梯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编制常规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电梯的日常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六、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电梯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1、负责建立电梯设备的台帐。

2、负责电梯日常操作及日常检查。

3、负责督促、检查电梯的维保工作,并按规定完成电梯的年检工作。

4、负责对维修方案的鉴定和维修零部件更换跟进、

5、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能看懂电梯的原理图,熟悉电梯的内部构造,积极配合电梯公司做好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搞好电梯的年检年审。

6、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思想集中不闲聊、不抽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上岗。

7、对日常工作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

8、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工作牌,仪表端庄,精神饱满,随叫随到。

11、每天例行对电梯进行巡视,发现异常立即与维保公司联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对维保公司维保的内容和更换的零配件要详细记录。

12、维修保养电梯时,要在一楼轿门或扶梯口挂停用牌,严禁违章操作,保障检修安全,工作中本着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努力降低维修成本,监督到位。

13、督促和跟进维修保养单位按照合同对电梯进行维修和养护,定期对维保单位维保质量提出书面报告。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十二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确认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签认后报监理站,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备案。

4、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机具、物资是否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

5、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十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辽建发[20xx]22号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监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1、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十四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并按照施工监理规范的`巡视记录表格填写巡视记录。

二、日常检查巡查主要内容。

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十五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调整范围或标准收费。

(二)机关各部门所有经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各部门实行零帐户管理,只设报帐员,单位备用金3000至5000元。所收预算内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经营服务收入、其它收入、暂存款收入等)必须当天内缴存财政过渡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纪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严禁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报销各类票据;严禁任何人以集体名义向镇机关以外的单位借款私用和收取赞助费。

(三)各类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正式票据,否则,一律视为白条收费。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和白条收费,一经发现,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处理。

(四)严格支出程序,各种支出必须先请示领导同志后方能开支,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财政所负责人审定票据,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镇长审定报销,书记审签得五人汇签制度。或经办人填写好报审单,写明开支事由后,由财务负责人,再由分管领导审查签注意见,最后由镇长审定签字是否报销。

(五)费用的管理

1、办公用品。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统一采购,领用人员必须签字,该由县采购中心采购的必须上报。

2、水电费。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闭门关水,违者处当事人5元/次罚款。

3、会议费。各单位要本着精减会议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期间可根据情况发会议补贴(标准是村干部10元/人,组干部5元/人)。

4、招待费。政府及其各部门接待来客,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实行对口接待;确需在外接待的,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经办人员须在五日内完清报账手续。接待用烟,应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经主要领导同意,分管领导签审后办公室方能发出。

5、租车费。到县城开会、办事或到其他乡镇、下村等原则上不得租车,特殊情况需租车的必须向主要领导请示后方可租车。

6、打印费。凡外出打印材料必须填写打印审批单,由领导签字后方能外出打印,否则一律不报费用。

(八)每月由会计核算中心编制会计余额表,上报书记、镇长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部门经费收支情况。

(九)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二、机关学习制度。

(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一次,原则周一定为镇机关的学习日,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每月30日为中心组学习,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参加,必要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出席。要做到“四有”、“三保证”。

(二)中心学习指定专人负责,拟定学习计划,确定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充分准备。

(三)坚持集体学习为辅,自学为主的原则。

(四)学习不能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每次学习要做好笔记,搞好辅导,每半年写一篇学习心得,每人每年必须撰写一篇以上调查报告或调研文章,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五)通过学习,每名机关干部每年至少有一篇县以上信息报道,采用者按规定奖励,未完成任务扣补助50元。

三、机关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严格执行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工作要求:服从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议、决策,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时仪表端庄,说话文明、礼貌待客,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接待群众热情周到,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

(三)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午9:00以前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上午9:00未上班者视为迟到,上午12:00前未上班者视为缺席,下午1:00之前还未来上班者视为旷工;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岗位的视为早退(县上开会或者办事除外)。

2、上班时间不得乱窜办公室,闲谈议论,大声喧哗,严禁下棋打牌,上网聊天和玩游戏,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工作认真,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勤政务实,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同志之间和睦相处,真诚相待,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作风正派,团结奉献。

4、有事必须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审批程序是:副职领导请假由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县上开会或不在镇内时由镇长审批),单位负责人请假由镇长审批,一般干部和部门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签,请假两天以上必须由主要领导批签。假条交党政办登记,存档。如无假条或有假条而未经领导审批一律视为旷工处理(特殊情况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5、凡上班时间需要离开机关者,必须报告党政办或分管领导,并在党政办作好登记,在机关干部当日工作去向栏注明去向。查岗时人不在机关,又无去向者视为早退,查岗时人不在机关,有去向但人却不在去向指定处者视为缺席;每个办公室必须有人值班,查岗时,如办公室无人值班,视其办公室人员全部早退。

6、无故迟到、早退一次交违纪费5元,缺席一次交违纪费10元;旷工一天交违纪费50元,缺席3次算一天旷工。

7、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特殊情况和正常休息除外),超过1天扣工资50元;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除每天扣工资50元以外,扣发年终目标奖50%;累计旷工超过30天,除每天扣发工资50元、扣发年终目标奖外,镇党委将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上报相关材料,由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给予处理。

8、凡工作不在状态者,每发现一次按旷工处理。

四、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内容和任务:

1、负责机关的安全事务,做好上下衔接、防火防盗。

2、负责上级检查和群众的来访接待。

3、负责接收、传递、文件、管理电话、传真。

4、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稳定。

(二)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

机关干部分成6个班进行轮流值班,休息日和节假日按平时值班轮次不变。

(三)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按平时上下班时间到岗到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值班组长负责填好值班记录和考勤,严禁弄虚作假,否则造成损失和后果由值班人员全部负责。

2、值班期间必须在单位住宿。每缺席一次视为旷工一次。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应向值班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县以上单位学习、开会视为值班。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内值班,如发现值班人员未在值班室或机关内,视为缺席。

5、值班人员负责按时开、关进出大门和过道路灯。

6、值班期间凡出现责任事故未及时处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视其情况追究责任。

7、值班期间一律不准打牌。

五、机关会议制度。

(一)凡是上级和党委、政府决定的开会时间,应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一次交会议违纪费10元,无故缺席一次交会议违纪费20元(以点名准)。

(二)点名结束后还未到会的视为迟到,无故提前离开会场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除外),整个会议都未参加者视为缺席。

(三)应参加会议人员不得随意指派他人顶替参会,否则按缺席对待。

(四)应参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

(五)因公迟到或未参加会视为会议出勤,但必须向主要领导说明事由。

(六)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听会,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丢垃圾,不得损坏公物,手机必须调至震动或关机状态。

(七)会后,村、组干部要把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组、户,并将传达、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镇党政办或组会单位。镇驻村干部要加强对村落实镇会议精神的监督、督查。

(八)会议违纪费由财政所统一开票收取。

六、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机关内务的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为成员。

(二)认真进行财产登记。财政所对机关内各办公室及各个工作人员寝室的所有公家财物及办公用品,必须进行登记造册,由管理小组出据财产清单给有关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或使用者,接受管理小组的管理。

(三)凡财物的添置、报损,必须由领导小组安排、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添置、报损公家财物。

(四)对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根据性质和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凡故意损坏公物者,一律按价值全部赔偿。

(五)工作人员调动时要按照财产清单办理移交手续,对财产移交不清的按价值赔偿,调动人员要主动找管理小组办好移交手续,管理小组必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财产损失由管理小组当事人赔偿。

七、机关廉政廉洁制度。

(一)严格控制生活招待费。政府机关接待客人一律实行对口接待,执行标准,超标自付。

(二)实行财务监督、审计公开制度,对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党政办、综治办、安监办及有关单位的财务开支进行每月汇审,通报,坚决制止乱开支。

(三)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公-款旅游,参加各种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报销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活动经费。凡违犯者,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给予处分,并由个人支付相关消费费用,对要求基层安排公-款娱乐活动的,加重处分。

(四)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假公济私,侵占集体利益,不得违背政策、法律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对村上工作监督指导和调查考核的职能权力故意刁难,提不合理要求以及通风漏气、掩盖问题、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出现不公平公正的考核现象。

(六)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七)机关工作人员不许借给群众办事之机吃、拿、卡、要,索要群众物品及现金,不得借各种名义收送钱物、有奖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凡违规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八)机关工作人员不许借下村之机贪占群众便宜,不准收受群众土特产,在村、组和群众家中就餐,必须当面付清生活费。

八、干部联系帮扶制度。

(一)联系帮扶数量。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年联系服务群众3户;单位负责人和中层干部每年联系服务群众2户,一般职工每年联系服务群众2户,帮扶困难群众1户。

(二)联系帮扶内容和要求。建立联系帮扶档案备查,发放联系帮扶卡,对所联系的群众户联系人必须保证每年到其家中不少于5次,并给予技术、信息、政策的扶持和帮助。对所帮扶的贫困户联系人必须保证每月不少于2次到其家中为其排忧解难,帮助寻找致富项目,达到当年脱贫致富。

九、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将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镇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公开具体工作由镇党政办、财政所负责,镇其他办公室做好配合工作。镇政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镇人大、纪委加强监督指导。

(二)公开内容

1、镇年度(季度)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

5、镇近期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决定和安排;

6、镇计划生育、社会事务情况;

7、镇发展党员情况。

(三)其他

镇党务、政务、财务按季度张榜公布。本镇如有重大事项,要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要求,要及时做出处理。

十、机关来访接待制度。

(一)接待。对来访人员的接待,应实行文明接待,做到热情、耐心、仔细、诚恳、周到。要针对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和法规,认真做好说明、解答和引导工作。对群众集体上访,按《信访条例》规定,让上访群众选派出代表接待,在接待中注意稳定来访人员的情绪,耐心做好疏导工作,不激化矛盾。

(二)来访登记。接待来访人员,要认真登记好来访日期、来访人姓名、单位和地址、来访的主要内容。

(三)办理。对来访内容,接待人员可以解答办理的,应及时给予答复:接待人员不能解答办理的,按分级管理原则和业务范围及时转请有关领导、部门和单位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

(四)材料登记和归档。接待人员应将每次来访处理结果拟写成情况报告,请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归档。年终将所有材料编号成册,备后查阅。

十一、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机关各部门办理或咨询有关事项时,群众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的制度。

3、对服务对象询问或办理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当场能够解决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高效地办理,一次性解决;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一次告知所办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属于职能办公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对方的联系电话,再交给经办人办理。

4、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关部门或岗位办理;若经办人不在,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与其联系,把情况交待清楚;若无法取得联系,首问责任人应先收下服务对象提交的有关材料,并做好记录,再移交给经办人办理。

5、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6、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述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述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7、首问责任人没有主动告知或引荐的,或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而没有按规定受理承办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效能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处理。

8、建立登记制度,由党政办统一制作首问接待办理登记表,明确记载来访者的基本情况、首问责任人、首接待时间、事由、办理责任人、办理结果,首问责任人负责登记、交接、督办。以月为单位由效能办负责收集登记表进行督查,最后交党政办统一整理、立卷归档、备查。

十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机关各部门办理有关事项,因对象手续、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程序、时限提出请求事项而暂不受理的,承办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相关材料及其注意事项的制度。

2、承办人员对服务对象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3、对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的人,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文书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不得让服务对象多跑或白跑。

4、对申请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术和材料,能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术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术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员应按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法定形式的,经办人员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理由。

5、如遇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相关手术、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6、申请人书面申请承办单位公开未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的,承办机关在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维护公共安全和不损害公民隐私权的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向申请人公开。申请人负有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不传播、不传抄和不复制的义务。

7、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应采用书面形式,对需补正的手续、材料和办理程序等注意事项作详细说明,并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简单事项可采用口头形式告知,但必须做好登记。

8、承办人员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麻烦或损失的,按效能责任追究制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三、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各部门工作人员、社会群众到机关各部门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在规定或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其要求事项的制度。

2、各经办单位或经办人要根据职责要求和依法、高效、便民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工作程序、办理时限。

3、对即办事项,在部门工作人员或社会群众诉求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立即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对一般事项应当天办结。当天办结不了的,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4、对限时办理的事项(含送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承诺期限、取件时间、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对部门工作人员或社会群众的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员要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并于首次承诺期期满之前,书面或电话通知当事人,告知延时办理的理由。

6、违反本制度,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效能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是乡镇机关根据工作要求,将工作和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对外、向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的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方便快捷,能力强、效率高。

二、制定便民措施,贴近群众工作、生活,体现群众意愿、需求。

三、简化办事程序,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人提供方便。

四、严格执行办事时限规定,缩短办事时限,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办的要限时办结;缩短流转签批时间,做到不拖不压,及时办理。

五、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人员保证做到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满意的服务。

六、实行预约服务,对当天办不了的事项,在征求办事人员意见后实行预约制,建立预约登记档案,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七、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和重大事项编写告知单,让办事群众了解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做到阳光办公,及时公开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

八、落实监督奖励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违规行为纠正到位,对违纪违规人员处罚到位。乡镇机关开设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十五、责任追究制

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部署执行不力,导致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二、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三、工作人员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生硬、冷漠,言语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不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导致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

四、工作人员应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集体财产受到较大损失的。

五、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打牌、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擅自离岗(或脱岗)的。

六、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执法不力,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在执行公务中接受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宴请,接受现金、礼品、有奖证券,支付凭证的。

七、对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执行不力,消极或拒不执行,在分管范围内因故意或过失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机关效能,贻误工作,给单位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八、对重大紧急事项不按规定及时请示上报并妥善处置的,在重要事项决策中未按程序、未按权限批报和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擅自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和干扰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其他规定的。

十六、行政效能建设三四五六

三坚持

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

坚持转变作风与清正廉洁相结合

坚持解决问题与促进发展相结合

四个一

热情接待每一个群众

文明说好每一句话

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

高质量完成每一天工作

五不让

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

不让工作失误在我这里发生

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

不让急办事项在我这里积压

不让党委、政府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一、公用部分:

劳保穿戴是否规范?

洗手消毒、随手关门是否到位?

清场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记录填写是否及时、规范?

产尘大岗位是否定期清洗除尘袋,并填写相关记录?

各岗位若有地漏、回风口是否按规定定期清洗,并填写相关记录?

生产设备是否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生产设备是否按要求保养、润滑设备并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

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污染物料、混批的情况?

生产过程中各岗位所领物料是否符合要求(批号、规格、品种)?

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若有异常是否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或车间管理人员?

各岗位人员生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是否及时通知车间管理人员?

各岗位人员是否擅自离岗、睡岗、串岗?

各岗位人员是否已掌握本岗位sop所规定的内容?

二、细则:

1. 备料:

每日所发各物料是否双人复核、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每日所发各物料台帐记录是否与所发物料相一致?

原、辅料是否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开存放?

2、粉碎:

所粉各物料是否与配制指令单相一致?

粉好物料与未粉好物料是否分开放置,是否标有物料标识?

到备料间领取待处理各物料时是否复核过物料品名、数量、批号?

送至配料岗位各物料是否有填写完整的物料标识?是否经配料岗位人员复核无误?

可利用物料经处理后是否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3、配料:

每日所配各物料品名、规格、数量、批次是否与配制指令单相一致?

若本批中有可利用物料是否标注可利用物料来源(即可利用物料编号)?

送至制粒岗位各物料是否有物料标识,填写是否完整?

4、制粒:

是否与配料岗位人员复核其所配各物料的品名、批号、数量?

生产过程中,若发现所制湿颗粒粗细不均匀(或太粗),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来改善?

5、干燥:

在设备正常情况下,所得干燥颗粒水分是否满足工艺要求?

与中间站人员交接料时,是否复核过物料品名、批号、数量?

6、总混:

总混后颗粒中辅料与主药是否有明显的差异?

总混后颗粒是否发生结块现象?是否为人为造成?

与中间站岗位人员交接物料时是否与发(收)料人复核过物料品名、规格、数量?

到备料间领取物料时,是否与备料岗位人员复核物料的品名、批号、数量?

7、压片:

与中间站岗位人员交接物料时是否与发(收)料人复核过物料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正常运转时,是否按要求定期称取片重及测试素片硬度等参数?

岗位人员是否及时发现裂片、粘冲、松片、双片、薄片,并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8、烘房:

每日所烘各批素片品名、批号、数量是否经复核无误?

素片在干燥过程中,温度、时间是否满足要求?

烘车上各屉素片批号、数量是否有明显标识来避免混批、污染的情况?

按工艺烘好后各批素片,收片时是否放冷后才倒入容器中?

9、中间站:

收发各批物料时是否复核各批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

是否明显区分不合格产品与待检产品?

若该批物料需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岗位,中间站人员是否复核确认后方才发料?

各岗位领取物料时是否凭清场合格证领取下批物料?

10、配浆、包衣:

包衣人员与中间站岗位人员交接物料时是否与发(收)料人复核过物料品名、规格、数量?

在设备运行正常时,包衣片是否细腻、美观、无色差?

在设备运行正常时,包衣片是否存在明显的黄片、色差、粘片等情况?

11、择片:

与中间站岗位人员交接物料时是否与发(收)料人复核过物料品名、规格、数量?

择好后包衣片中是否仍有半粒片、缺角片?

12、冲塞:

在生产过程中,若因刀口钝导致所冲瓶塞不能满足要求是否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更换刀口?

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及时清理刀口附近的碎纸屑与油污?

所冲瓶盖中是否有无铝箔垫或半片铝箔垫等不合格瓶塞?

各人冲好的瓶塞在送至联动线时是否标有明显的物料标志?

13、联动线:

到中间站领取各批物料时,是否确认过该批物料为检验合格品?

与中间站岗位人员交接物料时是否与发(收)料人复核过物料品名、规格、数量?

生产过程中是否按要求定期检查数粒、封口情况?若发现异常是否及时采取措施?

不同厂家或颜色差异大的瓶子是否配套使用?

生产过程若发现瓶子或瓶盖有质量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生产过程中是否随机抽查无瓶贴踢瓶功能?若发现异常是否及时通知机修人员?

14、贴标机:

每批所贴标签内容是否与包装指令单相一致?

生产过程中是否随时检查所贴标签内容是否完好?若有异常是否及时采取措施?

用于放瓶子的白筐在用之前是否检查白筐是否有明显的污物?

15、铝塑:

到中间站领取各批物料时,是否确认过该批物料为检验合格品?

与中间站岗位人员交接物料时是否与发(收)料人复核过物料品名、规格、数量?

铝塑过程中是否随时检查热封情况,若有异常是否及时处理?

铝塑过程中是否随时检查铝箔、硬片,若有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经铝塑择片后是否有半粒、铝箔起皱等不合格品?

16、枕包:

所领取枕包材料标签上的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是否与包装指令单相一致?

刚开始时,枕包袋上的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是否与包装指令单上相应内容相一致?

枕包车间内是否同时生产两种不同包装规格的产品,若存在是否有明显的分隔?

17、装盒:

到标签库所领取的材料标签上的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是否与包装指令单相一致?

生产过程过程中是否随时检查装盒情况(有无空盒和说明书,瓶子瓶贴、说明书是否完好及瓶贴上的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是否清晰或枕包袋外观是否完好等)

18、喷码:

在正式生产前是否核对过喷码后小盒上的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与包装指令单一致?

生产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小盒上的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是否清晰、易识别?

应随时注意检查小盒是否为空盒或盒子有破损?

19、热缩:

若有箱码是否采取了措施避免混箱?

生产过程中是否随时检查热缩情况?

20、大包装: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是否复核过纸箱上的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与包装指令单一致?

在封纸箱前应复核小盒上的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箱号是否与纸箱上相应内容一致?

每批大包装生产结束后,是否清点箱数与热缩人员核对无误?

21、清卫:

内清卫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清理洁净区地面、墙壁、鞋柜等公用区域卫生?

内清卫人员是否按规定清洗地漏、回风口、配消毒液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内清卫人员是否按规定送洗洁净服、鞋,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外清卫人员是否每日清洗地面、窗户等公用区域卫生,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清卫人员每日是否及时清理垃圾?

22、洗桶:

每班是否及时清洗容器并及时填写记录?

清洗后容器是否洁净?

清洗后的容器若存放超过有效期是否重新清洗,并及时更改标识卡?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十六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项目及每一个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项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认可批复后实施。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机构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十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

2.分部工程开工。

在完成合同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即合同开工令、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审批表、施工组织及人员审批表、有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项目划分、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测量成果审批表、资金流计划审批表等内容完成的基础上,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师审批。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10天,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会时共同研究解决。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有关单位执行。

监理人员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对于水泥、外加剂、沙子、碎石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取样并送检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场。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十七

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下发工程暂时停工令,并及时通知项目办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

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总监办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建设指挥部和相关单位报告;

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

4、对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5、向建设指挥部及时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并将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6、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公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办理。

7、监理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擅自隐瞒不报。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十八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离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

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里上报监理站,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2023年安保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9篇)篇十九

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诚实守信,务实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和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管理人员要有集体精神,不可独自为政,不准有小山头。

4、工程管理人员 要以公司利益为重,保守公司机密。

5、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指令、或者处理,做到先服从后申述。

6、工程管理人员要分工负责,管理人员之间遇到矛盾时,要寻求正确的解决途径。不准相互谩骂、诋毁、争吵。

7、如果发生打架,斗殴者,先打人者开除处理,并且取消一切待遇,还手者处留守查看。

8、工程管理人员遇到矛盾或者意见不一致,必须寻求上级解决。

9、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的回答下级或者员工提出的任何问题,不得拖而不办。

10、工程管理人员对自己拿不准确的问题不能随口作答,必须先请示上级,得到准确答案后才给予答复,否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1、工程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起表率带头作用,在上班时,严禁在工程场所内部嘻打哈笑、勾肩搭背。

12、严禁在上班时间吃东西。

13、工程管理人员严管自己的生活作风,不得索取下级员工的财、物、接收下级请吃请喝。

14、工程管理人员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不得有侮辱人格的语言,不得有拍桌子、吼叫或者其他不良的言行。

15、工程管理人员要做到早到晚走,关心下级,爱护下级,尊重下级。

16、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听取下级意见,集思广益,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18、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善于引导下级和员工,充分发挥下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9、工程管理人员要奖罚分明,不可唯亲是用,要一视同仁。

20、工程管理人员上传下达要及时准确,不可拖泥带水。

21、工程管理人员对未确认的事务不可随意泄漏和宣传,否则造成的后果严惩不怠。

22、工程管理人员对当天的事情必须当天完成。

23、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善于总结成败得失。

24、工程管理人员不得散布谣言,会上不说,会后乱说,背后议论他人诋毁他人,造成舆-论。

25、工程管理人员要有长远的计划安排,精通本部门的人和事,能合理的运用本部门的人员,充分利用本部门人力完成任务。

26、工程管理人员敢于承担错误和责任。

27、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下级人员的特征和特长,合理分配任务,才能充分发挥下级的作用和能力。

28、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要有宏观调控的能力,果断处理出现的问题和突发性问题。工程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预测能力,能够根据本部门的人力合理的安排任务,并预测进度状况。

29、工程管理人员要有彻底追踪的能力,对出现的问题要一竿子查到底,追根求源。

三、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1、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3、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4、严禁打架斗殴、赌博,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5、 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6、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7、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8、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9、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10、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11、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使者。

12、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13、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洁。

14、严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保护环境卫生。

四、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要对每个施工标段专业配备齐全。

2、所有进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证件的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3、要求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所有工程责任到人,每项工程都要列出工程责任人名单表。

4、对工程主体以及其它重要部位必须旁站监理,如发现监理人员不在现场,每次给以本工程监理责任人10元——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监理公司更换监理人员。

5、甲方在同一工程中多次发现类似质量的问题,对本工程负责的监理人员给以10——50元的罚款,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及下步的保证措施。

6、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本院所有工程分项承包或强制性给项目部介绍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更不得在所监理工程做上述活动。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监理人员,并对监理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7、要求工程监理负责人,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对执行不严的,一经查出,根据情节的轻重将给以经济处罚。

8、监理人员要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加强廉洁自律。不准在工地食堂就餐,不准接受施工方宴请,不得对施工单位卡、拿、要、压,如有违犯,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 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 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 米、出入口100 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 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 活完料净脚下清” 。

9、 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 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 的原则。

12、 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 安全第一” 。

14、 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 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 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 渣土弃置许可证” ,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 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 ,距离操作人员100cm 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 、5 米;电缆两侧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 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 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 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 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 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 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 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 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 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 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 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 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 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 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 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 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 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 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 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 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 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 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 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 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 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 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 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 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 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 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 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 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 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 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 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 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 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 元/ 人,缺席者罚款100 元/ 人。

2、 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 人。

3、 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 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 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 .1 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 .2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a、 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 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 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责任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 、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 、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 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 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 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 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 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 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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