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紫衣梦

合同协议是双方就特定事项达成一致而形成的法律文件,有助于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性。以下是一些成功合同协议范文的分享,可以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一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xx号文颁发的《xx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套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三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

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是:规划设计进入________阶段,工程施工进度及竣工状况________,是否已通过综合验收________,入住状况________。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根据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乙方参与下列事项管理:

(一)参与项目设计,负责________。

(二)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负责________。

(三)参与竣工验收,负责________。

第五条根据规定核实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第六条制定《物业使用守则》,与业主、使用人办理物业交接验收和入住手续,收取有关费用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七条负责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穿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_。

共用设备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

共用设施包括: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房、庭院灯、停车场。

第八条其它委托管理事项。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二)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三)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四)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___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五)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位,由乙方负责管理。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有效制止停放。

(六)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八)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

(九)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_______。

(十)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产权人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和规章制度;。

2、审核乙方有关前期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批准决算;。

3、检查、监督乙方前期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经营用房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为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提供条件,协助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的关系。

2、征求乙方对本物业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3、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落实保修责任。

4、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

5、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6、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7、按有关规定提供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8、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9、负责处理有关工程建设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并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事项,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提出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对委托物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4、规劝、制止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物业使用守则》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有权使用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

6、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7、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权利。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及产权人或使用人的权益。

2、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保修期满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有关规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5、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6、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7、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账册和物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及本物业的公共财产等。

8、《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义务。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________%以上,合格率达________%,险情排除及时率达________%,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一)业主未办理入住手续前,由甲方按________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未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付费时间________。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全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收费时间________。

(五)甲方、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

(六)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也可委托乙方实施保修,保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

第十五条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向业主、使用人代收水费、电费、煤气费、房租、等。

第十七条业主或使用人委托乙方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乙方可按约定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服务费。

第十八条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2、绿地养护;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便民服务费用,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不便或无法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项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物业管理标准管理物业,给甲方经济上和声誉上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二十三条物业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乙双方应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并组织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属设计、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四条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解决。影响相邻房屋安全问题,由甲方处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对于不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________日内负责修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办法,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

(一)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套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账户,帐号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五

甲方:

乙方:湖南xx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学校校园物业委托给乙方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校园。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二、工作内容。

(一)保安工作。

(二)绿化工作。

(三)清洁工作。

(四)水电,门窗,课桌椅,办公台椅的小型维修。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1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四、委托费用。

甲方每月____日前将委托管理费人民币伍万元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审核乙方拟定的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

(四)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七)协助乙方做好宣传工作。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不得将服务项目进行转包;。

(三)提供进驻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

(四)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八)每学期向甲方公开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九)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每学期末向甲方上交工作总结;。

(十)若出现非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二)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管理费无需支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八、附则。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六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_______________号文颁发的《_______________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账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七

甲方:重庆购物中心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者)。

乙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身份证号:

为了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协信•长寿百年广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正常运行。

2.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

6.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墙面等处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市场推广。

7.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整体形象。

2.自觉遵守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8.业主出租商铺时,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在与甲方签订该协议前,一切责任仍属乙方责任。

9.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二、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按协信•长寿百年广场《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管费。

按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四)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协信长寿百年广场整体的营销推广。计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空调使用费。

除乙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甲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乙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

第一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长寿百年广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六条: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第十二条: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变更物业的规定,乙方转让、抵押、出租、转租、调换、与他人合用摊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登记备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三条: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重庆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购物中心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购物中心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鞭炮等)等违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

第十五条:乙方捉获违法分子不得自行处置,应及时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条:严禁偷窃、挪用协信•长寿百年广场的公共设施、财产和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有协助国家执法人员履行职权的义务,不得有阻挠国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作伪证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乙方必须做好店铺内的防火、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的自防工作,闭市和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并锁好门窗。闭市后不得私自进入购物中心取货,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的,应当由乙方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与保安员一同进入本店铺,并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第十九条: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购物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消防器材。

第二十条: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禁止移动和使用购物中心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消防卷闸门附近摆放任何物件,严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间距、堵塞、防碍消防通道。

(三)对购物中心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约定。

第二十二条:严禁动用送配电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以避免造成损坏。

第二十三条: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接)、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

第二十四条:店铺内电器设施发生故障,应向甲方提出报修,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修理或由甲方进行修理、更换并按规定缴纳委托维修费。

第二十五条:购物中心电梯(电扶梯)运行时,需严格遵守“乘坐须知”:

1、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使用客运电梯和电扶梯运载货物和其他杂物;。

2、电扶梯运行期间禁止反向行走、嬉戏和跑跃,停运期间禁止行走;。

3、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电梯须有监护人陪同;。

4、乘坐电扶梯时,头手身体严禁超出扶梯外,以免发生事故;。

6、电扶梯运行期间,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使用停止电(扶)梯运行按钮;。

7、使用电梯运载货物时,需听从电梯操作人员指挥,不得超载,进出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店铺内预留的电话线路及附属设施,乙方有关人员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窃。安装电话开通后,应自觉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的专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电话出现故障,应请电信部门维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委托维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条:空调运行期间,购物中心外沿的窗户需关闭,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及用物体挡住进出风口,确因需要调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四)清洁卫生管理约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倒污水,乱扔包装物、食品盒残渣等有损清洁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条:自觉维护购物中心的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定时对店铺门、灯箱、柱等处进行清洁大扫除。

(五)对其它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甲方对店铺的统一装修和设施设备的统一安装,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动。

第三十二条:开业后乙方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提出装修申请并经批准,在完清手续后严格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的规定在闭市后入场进行施工并做好防噪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经营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需乙方让出经营场地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因城市建设、市场改造需要拆迁或停止使用场地设施,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配合。

第三十四条: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

第三十五条:严禁携带各种宠物、家禽等进出购物中心。

第三十六条: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条:乙方家属、来访客人、雇用的临时工(如营业员、搬运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铺的承租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凡有违反有关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3‰/日),超过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对乙方摊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商场当日为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则。

《装修守则》、《店铺经营规范》、《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簦章: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八

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风险告知: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关心的重点是物业服务是否质价相符,因此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物业服务质量与服务费用。为防止这方面引起的风险,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照市场规律,根据管理的项目与企业自身条件确定合理的价格,切忌为了取得项目以低价投标,影响到物业服务的质量而引起纠纷。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风险告知;违约条款是物业服务合同的重要条款,如果约定不清,一旦发生纠纷,受损最大的应该是物业服务企业。此类风险主要是来自司法程序方面。在司法实践中,一旦发生纠纷,物业服务企业很多时候会成为重罚的对象。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九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5.业主数量:___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_____元;。

(3)商业用房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他: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_个;。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_______、_______、_______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1)践踏、占用绿化地;。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业:住宅:_______栋_______房。

商业用户_______栋_______房(店、铺)。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十

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住户手册。

目录。

一、前言。

二、简介。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它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一、防火。

二、清洁。

三、卫生管理细则。

四、保险。

五、常用电话号码。

六、结语。

一、前言。

为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物编写此住户手岫,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_________公顷,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绿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为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各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用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和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地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你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做个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商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_________;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_________。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理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也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入下年度帐目。各业主与用户床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入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5.管理帐项。

管理帐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帐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的,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帐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

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吕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高有电视天线插位。若需啬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是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桉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甜言蜜语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工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抵装修期内收到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恶意火简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空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工作证每天四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好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高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入坐厕或排水渠内。

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适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讨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帐篷、窗花、秩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物业外墙上。

发生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环,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秫等许可告示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汇及做废物处理事宜。

3.噪音气味。

为优质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4.公众通道。

必须优质所有走廊、通道及楼梯畅通无阻。为保护各业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见,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时,应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发现其他用户做出防碍公众利益,阻塞走道等行为,更应主动举报。

5.景观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进行洗涤、晾晒、熨烫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门前或公共地方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

7.电梯服务。

严禁使用客梯作送货搬运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运送,必须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货梯进行。

8.危险物。

各业主不得在小区范围内搬运,储存及使用危险、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9.铁闸/卷门。

各用户不得在其单位大门外或窗口装置不符合管理处规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铁闸工窗花。

10.营业经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书面批准确,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区物业的公共范围内摆设任何么用物品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经工业品、贩卖活动,包括张贴、派发商品、样品、宣传品等等。各用户及外来访客亦不可在此范围内向其他住户进行派发物品、推销或任何形式的磁扰。

11.法律纠纷。

业主或用户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因自身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事故,必须自选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公司基受牵连而须进行额外工作及开销,亦将由相关物业业主/用户承担。

八、保安/安全。

1.为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区居住的业主及其雇佣人员,均应办理住客证。

(1)办理住客证请与管理处联系,书面写明人员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张,证件需缴纳押金。

(2)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管理处发放或注销证件手续。

(3)住客证或临时工作证不慎遗失,请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办理补证手续(与开始输时手续相同)。

2.大楼进出凭住房证,并于每晚23:00静楼。

3.小区每24小时均有保安人员值班和巡逻,请业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区住户的安全,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若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请在安全情况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2)对进入大楼的访客将要求做会客登记,每天23:00以后的访客保安人员应先与住户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探访。

(3)房间无人时,请锁好门窗。

(4)无人在室内时,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5)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尤其是在电梯内;在可吸烟场所,应处理好烟蒂和火种。

(6)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和灭火器等。

(7)发现有不明气体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离开单位后,锁好门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8)携出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小区、住宅楼,必须到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开具出门许可证。办理该手续须凭证户证新自前往办理。

(9)住宅单位用户世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先从防盗眼辨别访客。

(10)与监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朋家能够互相照应。

(11)如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报警(拨电话110)或直接打电话通知公安局总值班室。

(12)如不幸被贼匪光顾,不应移动、清抹或洗涤任何现场物品。当情况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处。

4.除保安员外,物业亦高有先进保安装置以确保各业主及用户安全。

5.住房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空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作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恬单位名称,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空着制服在小区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误会。

九、关于业主安装防盗门、窗的有关办法。

为了保证业主对其住宅单位的安全需要,管理处允许在各住宅单位安装我方指定的防盗门、窗、并由管理处指定的安装队伍进行安装,规格、样式及颜色由管理处指定,业主自己世勿私自购置指定之外的防盗门窗,以及由指定之处的安装队安装。以上务请业主遵照执行。

十、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区物业内部装置有灭火设备,用户应熟悉各项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须紧记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种设备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识。

(1)切勿令电线负荷过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下来多种电器,例如电炉、熨斗电饭煲或吹风筒等,以免由于负荷过量而导致火警。

(2)请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单位内储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离开单位前,检查并保证烟头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3)易燃及危险性物品应放置在孩童无不触及的地方。

(4)请保持走廊、楼梯及防火通道畅通。

(5)防火门必须保持经常关闭。

(6)如遇到易燃物品气味时,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包括电话、门铃、电动玩具等)开关,小心打开所有窗户,门,让空气流通,然后离开现场及尽快通知管理处。

3.如遇火警时应采取的措施。

(1)保持镇定。

(2)拨打电话119通知消防局。

(3)打破安装在走廊的防火警钟玻璃,按警钟示警。

(4)及时通知小区保安管理员或管理处,如时间许可,应通知监近用户。

(5)如遇到浓烟,应尽量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覆盖面部。

(6)不要乘搭电梯,应用楼梯逃生。

(7)尽快前往小区地面或空旷地方。

4.防火演习。

管理人员将定期进行防火学习及试验各项救火设备。

十一、清洁。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洁工人负责保持公共地方清洁,但仍有赖全体用户的通力合作,维持社会公共道德,才可确保地方清洁。用户内部的清洁、卫生、防虫工作,应由用户自行负责,或委托管理公司之指定承包商处理。大楼住房应将其室内垃圾用塑料代包装妥当,摆放在管理处所指定的位置,清洁工人每天将会依时清理,切勿将垃圾堆放在楼内或小区的任何地方。

十二、卫生管理细则。

为给业主创造出一个优雅、清静的居住、休闲环境,管理公司物制定卫生管理规定,条例如下:

1.公司将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对公共场所、设施进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你充分享受舒适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环境。

2.公司将定期进行消灭"四害"工作,绝不让其滋生、蔓延。

3.请业主勿将废物扔至楼下,应放入楼层或楼外指定垃圾存放处,由清洁工人每天定时打扫、清运。

4.禁止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

5.禁止在小区建筑上张贴装修、标语、广告等。

6.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违章建筑。

7.禁止破坏公共设施,保护其清洁、完整。

8.禁止践踏草坪、损害绿化设施。

9.业主装修后的垃圾,请放在室内,由清洁员每日一次进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楼内或小区街道上。

十三、保险。

管理公司已为小区的所有公共设备购置保险,有关保险费将由管理费中预算支付。各用户若认为有需要,可以自行为其单位的室内装置购买保险。

各用户不得做出与小区管理公约相违背的行为,或甚至导致物业保险无效,或令该保险提高之行为,如有此类事情发生,违约用户需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开支及损失负。

十四、常用电话号码。

夜间值班定:_________火警:119。

派出所:_________匪警:110。

医院:_________急救:120。

十五、结语。

为使购买小区的所有业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宁静、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物制定本住房手册。本手岫所列各条款,纯为业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请各位合作。

业主应将手册有关条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问,请向本公司或管理处查询,本公司将乐意尽力协助。对各位的真诚合作谨致谢意。

并祝各位乔迁之喜,安居愉快。

业主(签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十一

甲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1、甲方使用区域为座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0.5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个月),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共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建行清华园支行。

乙方账号:11001079900053000177。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1)自用电费(1.0元/度)。

(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

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14、甲方须服从大厦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违反规定者,广场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15、甲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16、甲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甲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7、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保险承担。乙方不予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运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乙方有权检查、视察大厦。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部分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要求甲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无偿保留甲方所付物业费保证金及利息,甲方装修期间,乙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4、乙方负责大厦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乙方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7、乙方负责大厦的绿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8、乙方有权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清除费或违约金。

9、乙方负责控制和安排大厦广场内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则停放车辆。

11、乙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凡近期无法解决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12、乙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服务。

13、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2、若甲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立即缴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缴付,甲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一个月未付,甲方的物业费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甲方须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权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则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保证金;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予返还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区法院解决。

八、附则。

1、若本协议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乙方关于管理该房产和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

授权人:授权人:

日期:日期: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维护业主、住户(非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云星·钱隆首府c2地块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依法享有对本住宅小区的物业进行管理权利,并承担以下相应的义务。

甲方的权利:

2、依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业主临时规约》对本住宅小区物业实施管理;。

3、对本住宅小区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道路交通进行服务和管理;。

4、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与管理;。

7、制止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9、允许实行多种经营方式,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

10、对本小区内公共水电费开支项目据实分摊给业主;。

甲方的义务:

1、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依法经营;。

4、每半年向乙方公布公摊费用收支账目;。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7、提供优良的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8、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业主依法享有对物业共用部分和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以下相应的义务。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名下物业所有权的各项权益;。

2、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利;。

3、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4、表决通过业主规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5、有权参与表决有关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7、有权制止违反小区管理制度的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的义务:

2、执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主要是房屋主体承重墙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房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走廊通道等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使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主要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设备、天线、供电线路、通信线路、照明、消防设施、发电机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护和小修。

(三)园林绿化管理。

1、对绿化物进行定期浇水、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拔除杂草;。

2、对园林设施、景点进行维护。

(四)环境卫生管理。对本小区内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灭“四害”等经常性的管理。

(五)安全防范管理。设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值班,负责本小区内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公共秩序管理、维护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盗窃、斗殴、火灾等突发事件。

1、维持小区内正常的工作、生活公共秩序;。

2、协助公安部门防止和排除小区内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3、协助消防部门消除内小区内消防隐患,及时处置各种消防事故。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主要负责小区内道路及道路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1、防止小区内道路及道路设施被损坏;。

2、维持小区内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3、制止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停放井然有序,保持道路畅通;。

4、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危险腐蚀物品的车辆进入本物业,以及漏水、漏油、无牌车辆进入停车场。

1、建立住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资料;。

(八)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国务院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对小区物业装修进行管理。小区内从事装修的单位须具备规定的从业资格;装修须按程序申报,遵守建设部110号令规定要求,保证房屋质量和结构安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得侵害他人权益;装修施工队伍须服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

(九)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接受业主委托,节假日组织服务范围内的业户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十)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1、受业主委托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2、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有偿服务;。

3、根据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4、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经常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进行养护。

1、保持房屋外观整洁、完好;。

2、保持公共设备运行正常良好,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保持公共垃圾日产日清,公厕、垃圾箱等专人专管,不污染小区环境;。

4、保持小区内公共绿化、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6、对小区实行24小时巡逻,保持小区内治安环境良好,公共秩序井然有序;。

(四)发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公共设备损坏时,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按本协议约定进行维修;小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五)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财务账册。

(六)定期听取业主、住户(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整改率达95%以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物业管理服务。

(七)发现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综合服务费。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物业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电梯使用费;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合理的利润等。由乙方按房屋建筑面积预先交纳。

1、乙方交纳此费用时间:按乙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交纳首次物业服务费、电梯设施设备维护及年检费、维修资金等相关服务费用,为便于服务,第一次先预交六个月,以后按月预先交纳。

2、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1)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1.95元/月·平方米;(含电梯使用费)。

(2)商铺物业服务费:12.00元/月·平方米;。

(3)车库物业服务费:0.975元/月·平方米;。

(4)住宅改为商务办公等用途:物业服务费按商业物业收费标准收取;。

3、公用水电费等属公共能耗费用的,均按实际发生额按户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业主进行分摊。

府相关部门批准且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变更后物业服务费按本小区办公或商业物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6、如物业处于空置状态,乙方仍须交纳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7、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综合服务费及其相关欠费;。

8、综合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优质优价原则调整,最终以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9、物业管理费用的交纳时间:每月1—10日,交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

(二)其它有偿服务费用。乙方可视实际情况需要与甲方协商,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由甲方按实际情况确定,乙方自愿选择委托服务。

第六条水电周转金收费标准及交纳方式。

1、收费标准:根据《南宁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小区设立水电周转金,用于委托甲方代垫或预支小区公共能耗费用,多层、高层住宅按照300元/户收取,商铺按照3000元/户收取。

2、交纳方式:由业主、商户在办理房屋入伙手续时向甲方交纳;。

第七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属业主共用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开支。

2、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按照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如遇到国家或当地法律法规和规章变更时,物业公司有权直接按照最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3、在云星钱隆首府c2地块项目成立业主大会/临时业主大会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当地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

4、相关业主不批准甲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相关业主同意后,甲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因甲方过错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政府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责任除外)。

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第八条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小区公共场所、楼宇外立面等区域展示、悬挂或张贴任何广告牌及张贴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标准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超额部分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管理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交纳违约金,经多次催缴仍拒不交纳者,逾期达到三个月以上仍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有权暂停与乙方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

(五)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及以下情形甲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或其他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甲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硬件限制造成损失的;。

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它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责任。

第十一条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保险。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十三条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的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本协议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适用于交房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十四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1.甲方使用区域为___座___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0.5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___个月),计人民币(大写)___,人民币(小写)___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___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___,人民币(小写)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_,人民币(小写)___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___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1)自用电费(1.0元/度)。

(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

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14.甲方须服从大厦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违反规定者,广场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15.甲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16.甲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甲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7.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保险承担。乙方不予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运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乙方有权检查、视察大厦。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部分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要求甲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无偿保留甲方所付物业费保证金及利息,甲方装修期间,乙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4.乙方负责大厦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乙方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7.乙方负责大厦的绿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8.乙方有权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清除费或违约金。

9.乙方负责控制和安排大厦广场内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则停放车辆。

11.乙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凡近期无法解决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12.乙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服务。

13.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2.若甲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立即缴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缴付,甲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一个月未付,甲方的物业费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甲方须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权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则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保证金;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予返还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区法院解决。

八、附则。

1.若本协议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乙方关于管理该房产和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人:_______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十五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

乙方:深圳发展公司。

法人代表:

经住宅区业主大会年月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发展公司为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

2、占地面积: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5.20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2.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5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5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220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76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200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76个车位使用费。

4.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住宅。

乙方:深圳发展公司。

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十六

甲方: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

乙方:物业服务公司。

法人代表:

经住宅区业主大会年月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物业服务公司为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_物业基本情况。

2.占地面积:平方米。

3.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平方米(分别为别墅平方米、复式别墅平方米、高层平方米、多层平方米);商业面积:平方米;服务楼面积: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平方米。

4.住宅户数:户(截止年月日止,业主入住户数户,户未入住)。

5.物业类型: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_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管理服努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_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隙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_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管理规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万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ll.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台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

l.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元/月-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_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l.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_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个车位使用费。

4.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_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服务企业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_违约责任。

l.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_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负责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物业服务公司。

负责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优质17篇)篇十七

甲方:______购物中心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者)。

乙方:_______(业主/物业使用人)身份证号:________。

为了维护_________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____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_________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_________的正常运行。

2.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_________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

6.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墙面等处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市场推广。

7.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_________的整体形象。

2.自觉遵守_________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_________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8.业主出租商铺时,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在与甲方签订该协议前,一切责任仍属乙方责任。

9.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二、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按_________《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管费。

按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四)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_________整体的营销推广。计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空调使用费。

除乙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甲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乙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

第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的各项管理规定。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  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  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_________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  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六条  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  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  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  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  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第十二条  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变更物业的规定,乙方转让、抵押、出租、转租、调换、与他人合用摊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登记备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三条  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____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购物中心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购物中心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  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鞭炮等)等违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

第十五条  乙方捉获违法分子不得自行处置,应及时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条  严禁偷窃、挪用_________的公共设施、财产和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乙方有协助国家执法人员履行职权的义务,不得有阻挠国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作伪证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  乙方必须做好店铺内的防火、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的自防工作,闭市和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并锁好门窗。闭市后不得私自进入购物中心取货,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的,应当由乙方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与保安员一同进入本店铺,并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第十九条  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购物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消防器材。

第二十条  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禁止移动和使用购物中心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消防卷闸门附近摆放任何物件,严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间距、堵塞、防碍消防通道。

(三)对购物中心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约定。

第二十二条  严禁动用送配电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以避免造成损坏。

第二十三条  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接)、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

第二十四条  店铺内电器设施发生故障,应向甲方提出报修,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修理或由甲方进行修理、更换并按规定缴纳委托维修费。

第二十五条  购物中心电梯(电扶梯)运行时,需严格遵守“乘坐须知”:

1.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使用客运电梯和电扶梯运载货物和其他杂物;

2.电扶梯运行期间禁止反向行走、嬉戏和跑跃,停运期间禁止行走;

3.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电梯须有监护人陪同;

4.乘坐电扶梯时,头手身体严禁超出扶梯外,以免发生事故;

6.电扶梯运行期间,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使用停止电(扶)梯运行按钮;

7.使用电梯运载货物时,需听从电梯操作人员指挥,不得超载,进出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店铺内预留的电话线路及附属设施,乙方有关人员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窃。安装电话开通后,应自觉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的专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乙方电话出现故障,应请电信部门维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委托维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条  空调运行期间,购物中心外沿的窗户需关闭,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及用物体挡住进出风口,确因需要调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四)清洁卫生管理约定。

第二十九条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倒污水,乱扔包装物、食品盒残渣等有损清洁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条  自觉维护购物中心的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定时对店铺门、灯箱、柱等处进行清洁大扫除。

(五)对其它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甲方对店铺的统一装修和设施设备的统一安装,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动。

第三十二条  开业后乙方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提出装修申请并经批准,在完清手续后严格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的规定在闭市后入场进行施工并做好防噪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经营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  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需乙方让出经营场地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因城市建设、市场改造需要拆迁或停止使用场地设施,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配合。

第三十四条  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

第三十五条  严禁携带各种宠物、家禽等进出购物中心。

第三十六条  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条  乙方家属、来访客人、雇用的临时工(如营业员、搬运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铺的承租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凡有违反有关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3‰/日),超过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对乙方摊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商场当日为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则。

《装修守则》、《店铺经营规范》、《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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