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雨中梧

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可以通过评估和反馈来进行检验和验证。通过阅读一些实施方案的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技巧。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一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群组发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尔丁街道实际,现就全街道领导干部中开展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动期间开展增强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新观念,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改进执行落实的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增强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范围包括街道领导班子、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

1.总体目标:通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教育引导街道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区委、街道权威,做到讲大局、有定力、靠得住;在紧要关头和重大问题面前勇于任事、敢抓敢管,切实做到讲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勤于学习思考、敢于研究谋划、敢于突破创新,切实做到讲学习、善思考、能创新;认真负责,攻坚克难,切实做到讲效率、能吃苦、肯干事。

2.重点任务: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政治立场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共产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在关键时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不鲜明;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缺乏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信谣传谣,散布负面言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z若罔闻、我行我素,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对上阳奉阴违、对下漠视群众等问题。

在组织纪律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组织要求当成耳旁风,把组织纪律当成摆设;不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按照组织程序办事,在处理应该由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独断专行,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组织生活不规范,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甚至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等问题。

在工作态度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畏难情绪严重,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见到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基础工作不扎实,创新工作没思路,不去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甚至故意刁难;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小进则满、小富即安,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不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在工作能力上,重点查找和整治学习敷衍了事,不求甚解,自我感觉良好,没有危机意识;业务不精,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研究、不谋划,遇事能力不够、办法不多;工作循规蹈矩、创新不足,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摆花架子、喊空口号,热衷于造“典型”、出“经验”;自我加压不够,不敢作为,求稳怕乱,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在工作方法上,不注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缺乏问题导向,不愿也不会在工作推进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把思路当成绩,虚报浮夸,遇事强调客观理由,讲困难、讲条件,说大话空话,报喜不报忧。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

召开动员会。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参会,传达区委文件精神和街道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街道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专题学习(4月底)。

组织专题学习会。利用3天的时间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领导干部若干条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广大干部严格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对照条例自查。通过学习,要求街道全体干部对照学习内容进行自查,对号入座,找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边提高。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阶段(5月中旬)。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不能及时。

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分类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5月)。

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有制度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重点围绕干部执行力、落实力问题建章立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制度规范有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完善街道各种学习制度,按时安排好领导中心组学习、干部政治学习,社区大讲堂学习,教育引导街道全体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严格纪律。一是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街道党工委要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分工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理顺街道内各股室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权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工作纪律,街道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上班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擅自离岗的说服教育;无故不上班、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休闲娱乐、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看电影等问题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街道公示。

龄划线,只要具备能干踏实,思维敏捷,思想开放,有创新能力,文化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可以竟选后备干部。通过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机制。

(四)精心组织培训。加强街道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街道党工委年初制定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内容以业务工作为主,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导学,领导讲学,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干部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还可利用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自主选学,提高学习内容的广泛性和灵活性。并加强形势教育,引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把握大势大局的能力。

(五)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对街道干部包片联系社区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检查。在社区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街道领导每季度要到社区调研一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基层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街道整顿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红宇(党工委书记)。

施振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越红(党工委副书记)。

周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有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赵喜彬(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平付龙(党工委委员、社区中心主任)。

成员:冯璇(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罗萍(政工股股长)。

祖兰芝(政工股科员)。

张利霞(政工股科员)。

贺春梅(政工股科员)。

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研究谋划,带头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督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搞好舆论宣传。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积极主动提供素材和新闻线索,提前邀请新闻记者或信息员届时参加活动,报道活动情况。街道信息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报送,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

阿尔丁街道党工委。

xx年4月14日。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二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08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10日-2月底)。

1.2009年2月中旬,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月至6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10日-2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月10日-2月18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月18日-2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日-11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日-11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饲料执法宣传月。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三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xxxxx、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四

根据中共凉州区委办公室、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办发〔20xx〕20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区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四届区纪委四次全会暨作风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大会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为主题,着力解决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庸懒散浮拖”等作风顽疾,着力破除能力不足、不会落实,作风不实、不愿落实,急功近利、胡乱落实,文过饰非、虚假落实,率性而为、选择落实,不思进取、拖着落实,脱离实际、机械落实,只重形式、应付落实等作风弊病,着力查处健康扶贫、诊疗服务、行政审批、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使全区医疗卫生健康系统队伍履职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水平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成效更加显著,为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更加健康的环境。

(一)整治范围:局机关各股室及全体干部职工,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工作人员。

(二)工作目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持续深化“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执行不力、落实不够、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实现“六个明显”目标,即: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落实力度明显加大、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聚焦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落实措施不够精准有效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工作打折扣、搞变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态多调门高,缺乏具体行动假落实、应付落实,注重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热衷于应景造势、“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把安排部署等同于已经落实,把想要干的说成已经干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墨守成规、照抄照搬,简单理解上级政策,片面执行上级指令,生搬硬套、粗糙应付、大而化之等问题。

(二)聚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领群众,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令群众不满意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作决策、办事情不以群众需求为第一需求、群众利益为根本利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及时有效解决,矛盾长期积累,群众很有怨言,干群关系紧张;行政审批中互为前置条件、审批方式不够优化,“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推脱绕”,群众“多头跑”“来回奔波”,办事看心情、看利益、看对象,选择性办事、选择性用权、选择性执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碰到困难找借口、遇到矛盾绕道走,问题上交、矛盾上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只谈问题、不想办法,好事办不好、实事办不实等问题。

(三)聚焦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重点整治急功近利、注重“轰动效应”、做表面文章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填表造册、数字造假,帮扶工作不实;热衷于集中力量打造示范点,不尊重贫困群众意愿、随意拔高政策标准;缺乏正确的政绩观,自作主张、擅自行动、盲目决策、乱铺摊子,一些项目“三性”论证不充分,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未招先干、超批复、超预算、超规模;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贫困镇摘帽后马上拆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等问题。

(四)聚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整治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干工作四平八稳、拖拖拉拉,消极应付;行动少落实差,凡事等靠要,遇事推着走,该办理的手续不及时办理,该协调解决的问题不积极协调严重影响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成效,破坏营商环境;习惯当传手“甩手掌柜”,不愿亲力亲为,层层批办转办。

(五)聚焦改进学风会风文风,重点整治学用脱节、文山会海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思想保守、视野狭窄、夜郎自大、自吹自擂、自我包装、自我满足、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外面的先进经验不愿学、学不来,只会说官话、说套话,对新政策新机遇不关注、不学习、不清楚;会议过多、质量不高、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过多、实质内容过少,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文字材料代替实际工作,汇报工作说成绩亮点多、说问题缺点少,讲客观条件多、讲自身问题少,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等问题。

(六)聚焦优化调研检查考核,重点整治调研走马观花、督促检查过多过滥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把调研现场当成“秀场”,下基层不主动,来去一阵风,蹲点“解剖麻雀”少、图形式、走过场,不到一线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决策前调查研究不深入、决策论证不充分,甚至不调查研究、不听取群众意见、不征求社会意见;监督检查缺乏统筹规范,迷信“痕迹主义”,滥用痕迹管理,为留痕而留痕,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评价指标“一刀切”“一锅煮”或过度量化,对上级调研检查事先踩点、模拟演练,只看“痕迹”不看“实绩”,走过场、图形式,仍然存在以看资料、查文件、听汇报代替一线检查落实等问题。

(七)聚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重点整治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层层弱化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管党治党上紧下松、压力递减、“上热中温下冷”,奉行好人主义、不敢较真碰硬,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能力不足、摆老资格、办事劲头不足、占着位子不干事等问题。

(八)聚焦担当作为实干,重点整治不敢担当不敢作为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怕惹麻烦“不敢为”、得过且过“不愿为”、能力不足“不会为”,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工作不主动、见事迟、反应慢,疲于被动应付、忙于应急处理,不说实话、不报实情,统计造假,一级哄一级,以报告代替整改;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守摊子”“混日子”思想严重,工作能推则推、能拖则拖,工作貌似卖力、实则装样,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责等问题。

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以上率下为主,通过开展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建章立制等办法措施,切实达到工作作风改进、落实力度增强、服务水平提升的工作实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推动工作落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是“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持续和深化,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学懂弄通做实结合起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牢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转变作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彻底肃清流毒,净化政治生态。深刻汲取火荣贵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训,举一反三、警示警醒,正本清源、清扫污垢,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流毒和影响。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让党内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发挥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约束作用,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开展专项督查,严肃问责追责。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重点整治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及“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内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卫生健康系统“九不准”,结合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单位及个人自查及专项督查,重点在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公共卫生、医疗纠纷、信访投诉、惠民资金、健康扶贫落实等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实时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的问题及时进行效能问责,对发现涉及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线索将移送区纪委监委。

(四)抓好任务落实,提升工作成效。围绕20xx年省、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及创建文明城市、扫黑除恶等工作,按照“办什么、怎么办、谁来办、办成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时间办成、办不成怎么办”的抓落实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严纪律,强督导、查落实、考实绩,确保每一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责任分解、措施保障、督导检查、落实考核“五到位”,努力以责任制促落实、保成效。

   (五)开展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全面排查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公共卫生、医疗保障、惠民资金、健康扶贫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综合运用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逐一整改销号;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人员及保护伞。同时抓住广大群众反映的审批难、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凡是能够在网上审批的,全部放到网上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区属公立医院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对接完成全省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实现远程医疗系统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凉州区卫生健康局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抓好工作落实。“一把手”要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做到不回避、不护短,及时纠正在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良行为,既要把自己摆进去,又要当好组织者、助推者。

(二)深化学习教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市、区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会议、文件精神和《凉州区党员干部“禁令”手册》《凉州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汇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性、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性和提升工作效能、增进为民谋福祉的紧迫性,努力形成整治作风顽疾没有观众,改善政风作风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三)扎实推进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干部职工要自觉对照工作内容,认真查找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明确整改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与“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防止“四风”反弹的措施和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结合起来。

(四)深入查找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梳理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联系服务群众、重大项目建设、履职尽责担当、工作实效实绩、调研检查考核、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项项整改,一件一件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各单位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处。

(五)狠抓作风整改。专项整治要稳扎稳打,务求实效。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单位,要细化思想工作,实化督查整改。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专项整治行动不认真开展的单位领导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以不怕“揭短”,不怕“亮丑”的态度和决心,出重拳、用实招,确保形成优良的工作作风。

局机关领导及各股室要坚持“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作风”的原则,在工作开展期间结合“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专项集中整治内容,对督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形成线索上交局党组进行跟踪问责;各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建立问题台帐,形成自查报告,细化整改措施,于20xx年5月31日前向局监察室报送方案及自查报告、问题台帐,并分别于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上报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五

专项整治是相关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类突出治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针对特定内容和对象开展集中打击或整治,减低该领域违法犯罪突出的局面,继而建立该项工作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

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

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

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

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

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

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市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

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全县县级各部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县级各部门中集中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作风建设部署要求,推进“抓落实作表率”行动,深入查找和解决部门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着力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以坚强的纪律保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专项整治期间着力整治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责任向下推、矛盾向上交等问题。

遇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不沟通,办事不按程序、不守规矩,擅作主张、私自决定;

工作不在状态,精神萎靡不振,作风庸懒散慢;

官大当官、事不当事,在职不尽责、在位不出力、在岗不干事等问题。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长期不处理、不解决、不落实;

工作不脚踏实地,拈轻怕重、回避矛盾、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说事就推、说权就抓、说利就争,推诿扯皮“踢皮球”等问题。

向企业拉赞助、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问题。

三、

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开展时间为2021年1月20至2021年12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月20日至2月5日。县级各部门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精心谋划,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2月6日至2月20日。各部门要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对照重点整治内容,查摆班子、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时限,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12月5日。县纪委监委分层分类征求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应付、活动流于形式、问题依然存在、作风没有改观的责令推倒重来,并严肃追究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要围绕整治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所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作出说明。要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努力使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级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总要求,明确工作定位,主动履职担当,坚持因地制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有力的措施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级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强化责任落实,以过硬作风抓自查整改和专项整治。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立足职责定位,精准跟进监督,对活动开展组织不力、自查整改浮于表面、问题整治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以优良作风为发展护航。

(三)紧密联系实际。县级各部门在有序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把作风建设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凝聚发展共识和作风建设合力,以作风建设整治成效有力推动和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写的有轻有重。

作风建设整治专项行动心得体会。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七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09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来源:好范文http:///)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联动处置机制。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按照我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地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完成我局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市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及时向省局通报监测结果。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我局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蛋白原料获证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获证生产企业现场跟踪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各地要针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知识培训。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开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组织获证企业年检备案。

(二)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三)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大检查,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6月,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强沟通交流。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从2010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

省畜牧兽医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联动整治。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八

为推动落实校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特别是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

1.夯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应急救援机制、安全教育机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等体制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3.严格日常管理。要严格门禁管控、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学生宿舍安全、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各类学生活动安全管控、预防溺水、预防踩踏等日常管理事项内容。特别是对原有其它建筑物改造成学校教学等场所及设施的,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人员聚集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强在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人防体系。结合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按要求建设必要的隔离栏、减速带、升降柱等安全防控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构建安全适用的保障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三个“100%”质量提升工作,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与省教育厅大数据中心的接入工作,全力保障全省校园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1.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地学校近年来多发、频发的安全事件,认真研判中小学面临的安全形势,深入总结分析本地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方面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2.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以及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安全教育内容。要做好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增强教育活动吸引力,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要严格落实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发布、夹带商业广告。

3.重视应急疏散演练。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坚持做好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对于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以及存在安全风险点的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开展小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期间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

4.强化家校协同。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看护责任。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进城务工子女要予以重点关注,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同时,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预防学生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三)持续做好消防安全。

1.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抓好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突出风险预防,实行关口前移、主动防范,认真查找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把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在总结近年我省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基础上,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邀请消防、应急等部门,针对区域性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抓好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患一档一策”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建档、整治、销号”闭环管理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火灾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2.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要落实“上好一堂消防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布置一次寒假消防作业、完成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的“四个一”活动。消防安全课和主题教育活动可结合学校“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为主,简单易学、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常识;寒假消防作业要突出家庭火灾逃生疏散路线和辨认消防疏散标识,防范烟火入侵等知识为主;疏散逃生演练应正视模拟火灾灾景,严格演练程序、严肃演练纪律,起到示范和规范作用。

3.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不断强化校车安全。

1.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要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有完备的随车接送台账;要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对照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

2.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租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各类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各地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核查整治。要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对学校校车和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对照相关技术标准集中进行检查,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校车标准,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立即停驶。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要进行再次审查,坚决杜绝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各地要在专项整治阶段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4.完善校园周边标线标识。要主动联合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对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完善整改。

(五)全面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1.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将本区域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措施。

2.强化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要完善机制体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管理,深入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化解隐患;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性侵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案事件,切实维护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权益。

3.开展积极有效宣传。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要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

4.严格学校日常管理。要严格按照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

5.强化教育惩戒作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和暴力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前期准备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校园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要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学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全面整治,严防走形式、摆过场。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负责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对整治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学校,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深入分析校园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机制体制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具体措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九

近年来,各级渔业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健康养殖,加强质量监测,强化监督执法,特别是经过2007年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和2008年助奥特殊监管两大行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一些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矛盾和隐患仍然存在,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为促进渔业健康发展,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特制定2009年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行动,切实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继续强化执法监管,认真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措施,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严格许可制度,确保依法应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场领证率达到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行为。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监管率达到100%。

――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规范化、公开化改革全面推进,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基本确立,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力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突出整治对虾、贝类、罗非鱼、鳗鱼、大黄鱼和斑点叉尾t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

(二)重点单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

(三)重点区域。沿海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5000吨、中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3000吨、西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1000吨的重点渔业县。

四、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渔业科技入户和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积极推进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二)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加强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严格许可制度,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尚未领取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规范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向天然水域增殖放流渔业资源的苗种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有禁药检测不良记录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不得参与增殖放流。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制订《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制定并完善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改革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组织方式,实行异地检测、抽查结果公开制度。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要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督促生产单位加强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要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度、执法监管台帐制度、整改复查制度和查结案件公开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理、处罚公正、高效利民”。

(五)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以对虾、鳗鱼、罗非鱼、贝类等主要出口品种,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海藻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为重点,对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进行摸查,对风险可能暴发的程度,危害情况以及对产业、市场、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行动实施。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要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对个别地区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带来严重后果的,以及专项整治实施不力、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动员渔业系统内行政、科研、技术推广、质检、执法等单位的力量,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分工,相互合作,搞好衔接,积极开展工作,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农业系统内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合作,配合搞好渔药、饲料等重点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对属于工商、质检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协调沟通,妥善做好案件交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继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执法,完善引导、服务、监管、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水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六、工作安排。

(一)2月中旬:下发《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发布《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明确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工作中抽样、检测和监督执法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2-3月: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出台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制定2009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部署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

(三)4月上旬:召开会议对2009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和执法工作进行部署。

(四)4-8月: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生产检查,严格生产许可,督促不规范的苗种场按要求进行整改。

(五)4-11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抽查中发现阳性样品的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整改。

(六)6月和10月:组织开展2009年第1次和第2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七)9月,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中期形势分析会,对水产品、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八)12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我部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

联系人:朱亚平、郭云峰。

联系电话:(010)59192925,59192927。

电子信箱:fishmarket@。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十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办学机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中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2.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市教育局将三年专项整治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3.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十一

为加快推进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产品加工企业、养殖户依法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过程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提升我乡人居环境。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霞政办〔20xx〕41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立健全我乡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及高位养殖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依法监管与规范引导相结合,依法整顿和规范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行业,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一)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加工的企业和小作坊。

(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

重点查处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环境保护或安全生产要求,利用闲置土地乱搭乱建,无证照生产的紫菜、海带、海参等水产品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

(一)关停取缔一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列入依法关闭类: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善,违法违规排放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随意倾倒固体废物,且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消除安全隐患。

对列入依法关闭类的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由乡政府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海洋与渔业站等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电、断水、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对本方案印发之前建设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经整改可以符合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且未造成群众反复投诉的,可暂不列入取缔关闭范围。

(二)升级改造一批。对不属于依法关闭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由我乡结合企业生产季节特点,督促相关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进行升级改造,并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是落实污水处理,涉及废水排放的企业和养殖户必须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确保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方可排入外环境。三是强化废气处理设施改造,对现有燃煤炉窖、锅炉进行升级改造,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配套袋式除尘器,或者使用集中供热、煤改天然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四是规范固体废物储存,规范建设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固体废物集中收集管理,并通过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规范填埋或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三)搬迁整合一批。通过对辖区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环境影响及未来发展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合理整合,建设标准化厂房进行规范生产经营。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方案印发之日起-20xx年04月30日)。

各村要对辖区范围内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于20xx年4月29日前将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汇总表上报乡生态环境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10月31日)。

乡生态环境办对排查出来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高位养殖单位或个人,要实行“一企一策”,按照“三个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搬迁整合一批)的要求,会同乡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于20xx年10月31日前分类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乡生态环境办负责对辖区内的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的整改、搬迁、取缔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上报县生态环境局,由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现场复核,对账销号。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一长期坚持)。

乡生态环境办要针对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工作经验,以此作为指导。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对水产品加工企业和高位养殖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企业和养殖户诚信经营,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成立乡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直有关部门及村站干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村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作为我乡20xx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积极稳步推进。乡生态环境办作为全乡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除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外,还要组织好整治行动的开展。各村对辖区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要牵头做好辖区内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乡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海洋与渔业站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协同开展整治行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整治合力。

乡生态环境办、村建站、水利站、海洋与渔业站和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一标准、联合检查,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按期整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鼓励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正面引导,使我乡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社会共识。鼓励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营造大众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明确责任要求,形成长效机制。

海带、紫菜、海参等水产品加工和高位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已列入20xx年海岛乡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村要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对措施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企业要实行快查快处,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文档为doc格式。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十二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十三

为深刻汲取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经验教训,坚决防范自建房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汲取各类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本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抓手,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利用2个月时间,以用作生产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全县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

(二)目标任务。20xx年5月20日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屋、人员聚集场所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20xx年6月5日前,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屋、人员聚集场所自建房的整治和用作居住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用做居住自建房的整治。同时,建立健全自建房屋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建设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房屋规划选址、设计建造和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排查范围。

1.居住建筑:全县范围内所有用于居住的自建房。

2.生产经营性建筑:全县范围内所有用作酒店、旅馆、饭店、ktv、农家乐、商铺、培训机构等生产经营性自建房。

3.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全县范围内所有用作仓储作坊、学校、体育馆、医院(卫生室)、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厂房(扶贫车间)、剧院(剧场、乡村戏台)、行政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场所的自建房。

(二)排查重点。

各乡镇、城市社区及各相关部门要在持续开展全县城乡房屋、市政设施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城乡自建房,聚焦7个方面深入开展排查:一是是否存在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行为;二是私自改变用途用于生产经营是否依法依规办理规划手续;三是是否擅自改变自建房使用功能、结构、布局,违法改扩建(含房屋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四是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五是用于生产经营用房检测鉴定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六是自建房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是否安全;七是是否因年久失修或其它外力影响,导致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

(三)安全评估鉴(认)定。

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各乡镇、城市社区和有关部门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和组织部门工作组认定等多种方式,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认)定。重点要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非经营性但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自建房屋进行安全性评估或鉴(认)定。各乡镇、城市社区要用好脱贫攻坚房屋鉴定、认定资料,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自建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于周边环境处于地质、洪涝灾害地带的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根据行业管理要求,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开展安全评估或鉴(认)定工作。

(四)全面整治销号。

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安全的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属地责任,县级相关部门要负责监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全县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分类制定措施。对局部危险和整体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加固的及时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认)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2.全面开展整治。各乡(镇)、城市社区要针对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整治。对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应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县、乡镇、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力争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

(五)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尽快修订完善《城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农村宅基地及个人建房管理办法》,建立全县自建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在整治销号的基础上,对全县自建房实行动态管理。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自建房建设标准规范,建立自建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自建房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完善上下联动监管体系。加强自建房屋设计、建筑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提升自建屋建设管理水平。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形成全县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自建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

1.住建局(更新办):负责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自建房管理机制,做好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结构的排查整治,做好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全县自建房、农村宅基地整体规划、用地工作,排查整治违法占地、未办理规划手续等违法违规建设及私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自建房;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及整治;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加大房屋违法加建、私搭乱建、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力度。

4.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及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自建房安全排查及整治工作。

5.市场监管局:负责排查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负责用于生产经营用房检测鉴定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教育局:负责做好全县教育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公安局:负责全县宾馆、酒店、ktv等娱乐场所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及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8.民政局:负责全县养老机构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及整治工作。

9.文旅局:负责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及整治工作。

10.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全县医疗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及整治工作。

11.商务局:负责指导全县商业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及整治工作。

12.县执法局:牵头负责全县违法加建、私搭乱建、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

13.民族宗教局:负责指导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及整治工作。

14.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完善出台全县自建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15.财政局:负责筹集保障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经费。

16.各乡镇、城市社区:负责做好辖区内自建房(含集镇街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行业部门做好自建房安全鉴(认)定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县委、县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城市更新行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及市县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部署、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全面推进、狠抓落实,以高度警醒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加快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全面摸清自建房底子,找准问题症结,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县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的督促和指导、考核、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定期召开会议、数据审核统计、情况汇总、问题研究、建立台账、进度周报、工作通报、人员培训等日常工作,确保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3.加大督导指导。对自建房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适时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乡镇、社区的指导力度,协调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城市社区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4.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充分利用“庄浪发布”、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微信、微博、qq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城市社区要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于20xx年5月6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县更新办汇总后将及时上报市更新办。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十四

第一阶段2月20日-3月初启动部署成立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月1日-3月10日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州市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

3月10日-3月15开展自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第二阶段3月15日-11月底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各地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州市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5日-11月底督导检查省农业厅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农业厅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7月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9月饲料执法宣传月在全省开展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12月总结提高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篇十五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

信息管理部要对各头面及巷道的瓦斯探头、数据线路、通讯设施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要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对每个瓦斯探头安装的数量、地点进行确认,存在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好有效性。

5、防治水安全专项整治。

地质测量部要加强井下地质水文预测预报,优化排水方案,制定有效的防治水计划并严格实施;机电管理部要完善井下排水系统,根据各头面涌水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治水管理。

6、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开展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各项工程逐个进行排查,必须做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同时要开展基建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监督成建制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基建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7、洗选系统、煤山、煤仓、矸山安全专项整治。

选煤厂要开展洗选系统、煤山、煤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查找设备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标准加强煤山、煤仓的治理,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

调度指挥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矸山的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整治。

安全监察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全矿各类重大危险源重新排查摸底,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应急预案适时进行演练。安全监察部要定期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完整有效。

9、辅助运输、应急救援体系专项整治。

调度指挥部要加强辅助运输和应急救援体系管理,对照《赵庄矿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和《赵庄矿辅助运输各种车辆操作规程》,对井上下辅运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监督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杜绝辅运事故的发生。

调度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制定应急救援技术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完毕要写出总结;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及矿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要注重实效,通过演习真正提高矿井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演习完毕要将相关记录、总结整理归档。

调度指挥部要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矿井的带班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每天必须保证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不得空班。

10、劳动用工专项整治。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对照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对全矿井上下各单位劳动用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队组(班组)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在4月1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安全监察部;二是要对自建队伍和成建制单位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的配备、资质等进行检查,杜绝无证上岗。

11、地面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保卫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一是开展地面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杜绝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车辆带病运行等现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除防火、防电等各类隐患,落实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对宿舍楼和办公场所进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2、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13、行政许可、依法生产专项整治。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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