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

时间:2023-11-05 作者:翰墨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

通过读后感的写作,可以促进交流和分享,让别人了解自己对作品的观点和体验。以下是一些读者对历史传记的读后感,它们展示了人物的魅力和历史的价值。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一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在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xx,贩卖xx,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xx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xx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xx,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二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我是一个人们眼中的傻子,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一个不让兄弟认为对手的傻子。然而,傻人有傻福。我的间隙性聪明之举,却让自己一举成功,成为了土司中的土司。我也在这个暂时的安定世界里,关注着世界,偶而思考,从容生活。

一、关于书名。《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

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二、傻子与聪明人引用书中原话大意。这个继承未来土司的人,不是最聪明的人,就是最傻的人。在我眼里,哥哥是最聪明的人,因而,未来的土司也将是哥哥;在所有人眼中,我是个傻子,因而,我被人嘲笑,也得到了哥哥的关爱,也有了不忠的妻子。作为聪明人的哥哥,却在大事上常犯傻。我这个傻子知道他的问题,喜欢表现自己的聪明。因而,别人也就很容易知道他想做什么。我却是小事糊涂,大事不傻。

我会在早上醒来不知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在哪里。我却知道,茸贡土司送来了漂亮的女儿,我得想办法得到她;我知道,我该发火让女土司出来吃饭,而不是让她自以为尊贵的在楼上与女儿聊天;我知道我傻,因而守不往漂亮的妻子,因而当最初妻子结杏出墙时,我有点疼,最终却不再疼了,甚至让她去找别人男人;我第一个建立了市场,我成了土司中的首富,我知道用武力让人屈服,我也知道如何让人心服。我知道自己会犯傻,但聪明人却以为自己时时聪明。我这个傻子,在女人的唤醒来聪明起来,也在美色之下痴呆,我会问些聪明人以为奇怪的问题,却没有聪明人能答的上来。因而,我这个傻子,要不是最聪明的人,或许也就是最傻的人。用父亲的话是:最聪明的傻子。用本人的话说,是个冷静的傻子。别人不关注,我才有时间去思考,才得以冷眼旁观,又置身事里,因身,我成了全书的主角和线索。

三、关于性与爱情全书很明显更侧重于性,爱情在全书或即或离,若有实无。十三岁那年,我在大我五岁的侍女怀中寻找到温存,也学会的性。从此,我就以一个傻样子,生活在这个土司家庭,并开始才关注着这个家庭。因而,我心中,侍女卓玛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情人。直到卓玛爱上了银匠,但后来,她对银匠也没有了最初的爱。塔娜,侍女塔娜,是我生命中第二个与我有性关系的女人。这是一个与我相仿的小个子。与塔娜的初夜,才让我体会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因为她够小,而这正好体现了我自己的强大,体现了男性的自我。而这个人小心大的女人,是懂得男人的。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三

很久以前开启了这部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近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西藏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下部就开始拼凑和影射社会热门大事,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四

看过了读书俱乐部介绍《追风筝的人》,我忽然想起上大学时候听同学介绍过的矛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于是遂借着这次读书任务的机会,细细品读一番这部充满藏族风情的作品。

该书是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小说描述了19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过程,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主人公,描述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过程。

主人公的父亲是当地众多土司中最强大最富有的土司。土司作为部落领袖,对其子民有生杀予夺的各种权利,土司制度对于奴隶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女人、权力。麦琪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下人队伍之中,但以此同时,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书中几乎每个人物都活得很艰辛,相当一部分甚至生不如死。只有傻子活得相对轻松一点,因为他的七情六欲好像总不及聪明人那样强烈,更接近开悟者的心态。

小说令我感悟较深的一个细节是:傻子小时候的几个玩伴长大以后,由于玩伴的父母都是土司的奴隶,这些小伙伴长大以后都各自继承其父母在部落中的职务,如车夫,屠夫,执行刑罚的家奴等。虽然小时候他们都彼此真诚相待,是知心玩伴,但进入成人社会后,每个人都被固定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而且无法做出抗争和改变。简而言之,每个人一生下来就被推到社会中的一个位置上,终其一生,也就完成了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对于整个人类这一种群的历史使命。

读完全书,我却发现主人公并不是真傻。例如,小说中一个细节:麦琪土司因为栽种鸦片而迅速富足,别的土司于是悄悄跟着种罂粟花。可傻子却建议父亲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琪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罂粟,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从本性上讲,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他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潇洒自在。

小说的名字立意深刻,让人过目不忘:一切都是浮云,一切不过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在人生的舞台扮演着多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历史来说,终究也只是一粒尘埃而已。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五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汉人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习。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真的是很暴力血腥的一本书呀,里面有些细节我都是略过的。比如割嗡波意西的舌头的部分,我实在是有点无法细细品味。这是看的第二本关于西藏的书,不像书云的《西藏一年》,如果说那本书就像万里无云万里天一样纯粹,让人感受到藏族文化的无上神秘和虔诚。那这本书可能没有那么美好,它有土司制度的落后,土司家族之间的争斗,土司家族内部的争权夺位。女人,财富,权力,一开始好像和“傻子”没有关系,后来一切的一切好像又扯上了一些联系。

“傻子”心中也有爱情,他对塔娜,他对年轻时候的卓玛。他也有亲情,他对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对他的父亲和母亲。他也有友情,他对索郎泽郎,对尔依,不像是一般的下人那般。他呢,他想在红色政权赶来之前让那些奴隶都恢复自由人的身份。其实还是有些残忍,为什么会让一个傻子去见证一个家族的兴衰,见证一个制度的没落。

今天,那些来自藏族文化的土司制度已经不复存在,留给我们的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可是毕竟它还是在一片土地上延续了很多年,毕竟它曾经支撑了一个民族一群人生活的信念。这就是傻子的好处,好多事情伤得了平常人伤不了你。

最后,愿一切都如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六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七

几年前这本书没有读进去,原因就像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所说“对异族有偏见”。这次再读,因为人到中年,觉得生活中有意思同时又有意义的事所剩无几,好好读几本值得反复读的书,这类书倘若读不进去不是书不对口味,是心还不够静的缘故。抱着这样的心态想要强迫自己这次一定读下去,却没想从一开始读就觉得很顺畅。

尔依。“傻子”面对自己的一切想法,没有一点假释。对他人的行为也是冷静处置,没有一点愤懑。于是,不正常的事情在这里似乎也是正常的。比如尔依的自杀。作者没有说过尔依与索郎泽郎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只说两人是从小被他带在身边的小厮,一个像虎豹一样猛烈,一个像鹿鱼一样沉默。两人似兄弟又似爱人的深厚不显的感情,是在作者提到的几件事中,从他们共事的行动中不经意显现的。我喜欢尔依这个人物。总觉得他有更多的话更多的事,被隐藏起来了。果然,在最后一章,阿来提到这本小说之后他接着写了两个短篇,算作这本书的补充故事,一本是关于银匠的`十二万字,一本是关于行刑者的八万字。

超然。“傻子”的超然物外是与生俱来的,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八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

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

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

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九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

形象各异的藏族人,更为小说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生动而又鲜明的人物形象,幽默而又风趣的语言,使得作者在描写着令人压抑的土司制度的同时,还穿插着藏族风情,这些都为小说的内容增添了浪漫的底色。无不让人沉醉在其中,心生向往,实在是享受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作者阿来巧妙地通过侧面描写,即傻瓜少爷的父母都叫他"傻子",连下人都敢叫他"傻瓜少爷",可想而知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但主人公之所以会被称为"傻子",是因为他违背了当时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那个时代的生存规则,他是特立独行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不适时的人。

正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眼里,主人公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所以才没有卷入权利斗争的漩涡中去,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没有权欲,他在大家的眼里是个"傻子",所以他才能拥有着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一

人性的异化,人与人之间只有纷争与利益,土司与土司之间,土司与下属之间,父与子之间,子与子之间,因为利害关系而不能和平共处。荒唐的人们的所作所为折磨着这片土地,或许只有改变,才能将这一切尘埃落定。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这样一段话: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当翁波意西不辞劳苦,千里迢迢来到麦其土司的领域传播新教,以代替那些充满邪见的、戒律松弛的、尘俗一样罪恶的教派时,旁观者是怎么对待他的。麦其土司和当地教派对其施以暴行!

被割舌是因为他大胆地说:是那些身披袈裟的人把我们的教法破坏了,还指责野蛮土司王对黑头藏民的残暴统治。

他预言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和潮流,却违背了现实的统治意志;他认为所向无敌的教法没有被接纳,却在被割舌后沦为被看作是野蛮人的土司的家奴充当了书记官。而他的思想也被集权、暴虐的麦其土司妄图像对待他的舌头那样连根拔除。

他是那个时代的“智者”,却最终被如此对待。

但是,历史车轮的脚步不会停滞,他的思想他的信仰被一个人所接受,那就是阿来笔下的主角,汉藏混血的所谓麦其土司家的傻儿子。

他没有名字,大家都觉得与这个世界所格格不入的他是一个傻子。但他却是那一个大家族中唯一受到翁波意西的思想影响的人。

他对一切都有很强的预感,对客人的到来、官寨里出事、复仇杀手的几次现身、旦真贡布的被刺都会未卜先知,就好像拥有巫人的奇妙能力,他的举动一次次让聪明人吃惊万分,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

在那个“他人即地狱”的世界里,他以独特的视角将一切看得清楚明白,他是一个头脑清醒的自我审视者,他生活在欲望的世界之中,向全人类提出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以及当土司能得到什么?他想不清楚,我们也是。

最后他像一个真正高原男子汉那样主动接受父亲仇人的刀剑……。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二

今天用一天的时间把落落的尘埃星球看完了,看了人昏昏沉沉的,午饭也没吃。

不过,说真的,不是很看的懂…而且看了很迷茫但是发现落落的写作方式和我很像——灭哈哈。

地球在宇宙中,宇宙在哪里?相对于宇宙,地球只是浩瀚无垠间得一粒尘埃。总书逝世者之多,一天之内看完,对我心脏真的有点考验,经历了几场生生死死,也许落落也只是想表现命运得无偿,生命得宝贵。

那些过往如乌云,笼罩整片天空,看不见光,看不到出口。

如果,早有察觉,如果,当时在意了。也许,这些就都不会发生了。

可是,没有如果。那些事还是很残忍的发生,无力阻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又黑了,乌云又飘来了。

这些过往,并不是轻易就能忘记的,它曾经那么真实的发生了,而且不是旁观者。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三

读完《尘埃落定》。如何在时代变迁中看清方向,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书中有几个聪明人,叔叔是一个。他有着国际视野,能够看清世界、中国和藏区所处的时代和各自的格局。黄师爷是个聪明人,具备大视野,能够看清国家政治格局和历史进程,只是选错了队列。书记官是聪明人,虽然缺乏国际视野,但在他的知识范围内,能够看到时代变迁和动向。

麦琪土司是个聪明人,虽然看不清政治格局,更没有国际视野。但在土司间的斗争中、争权夺位的算计权衡中,能够体现出他所处格局下的智慧。管家也算聪明人,懂得主人心思,能够为主人分忧,在“立储”斗争中能够做对难度较大的选择题。“傻子”也是聪明的,不为不现实的诱惑而费力和烦心,能够看到事物的根本,能够得到有本事人的'喜欢和帮助。更难得的是,在没有大格局大视野的情况下能够洞察时代的变迁和动向,这一点彰显大智慧。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四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说那个二少爷,他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

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分享: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五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0xx年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六

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

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

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七

真的是很暴力血腥的一本书呀,里面有些细节我都是略过的。比如割嗡波意西的舌头的'部分,我实在是有点无法细细品味。这是看的第二本关于西藏的书,不像书云的《西藏一年》,如果说那本书就像万里无云万里天一样纯粹,让人感受到藏族文化的无上神秘和虔诚。那这本书可能没有那么美好,它有土司制度的落后,土司家族之间的争斗,土司家族内部的争权夺位。女人,财富,权力,一开始好像和“傻子”没有关系,后来一切的一切好像又扯上了一些联系。

“傻子”心中也有爱情,他对塔娜,他对年轻时候的卓玛。他也有亲情,他对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对他的父亲和母亲。他也有友情,他对索郎泽郎,对尔依,不像是一般的下人那般。他呢,他想在红色政权赶来之前让那些奴隶都恢复自由人的身份。其实还是有些残忍,为什么会让一个傻子去见证一个家族的兴衰,见证一个制度的没落。

今天,那些来自藏族文化的土司制度已经不复存在,留给我们的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可是毕竟它还是在一片土地上延续了很多年,毕竟它曾经支撑了一个民族一群人生活的信念。这就是傻子的好处,好多事情伤得了平常人伤不了你。

最后,愿一切都如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

最热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18篇)篇十八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它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到终结的历史。简单的叙述,却有无限的张力,留给人无限的感慨。小说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一个独立完整的世界,一个存在着土司制度的世界。在那样的世界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每天都在上演着各种各样的把戏,各种各样的纷争。

小说讲述的了一个跌宕而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众人眼中的聪明人,是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汉人太太生的傻儿子,偶尔会道破天机的傻儿子。麦其土司因为栽种了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而迅速富足,成为了最强大的土司。后来,别的土司为了像麦其土司一样富裕。可麦其土司这边,却在傻儿子的建议下,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其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麦其土司越发强大。其余部落的缺粮灾难让粮食丰足的麦其土司家的傻儿子发起了卖麦贸易,建立起边疆城镇,茶马互市。与此同时,两个儿子关于吐司继承权的争夺也激烈地进行时。在这看起来似乎是麦其家辉煌鼎盛的时候,随着汉人解放军的进入,所有的东西随着旧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一切尘埃落定,只剩下一片死一般的沉寂。

我很喜欢小说的名字:尘埃落定。世间一切的繁荣与浮华不过是千千万万尘埃组成的.,借着风,在空中飞扬、舞蹈,可当风过雨后,尘埃落定了,便什么都不存在了。我们每个人不都是天地间一粒飘忽不定的尘埃吗?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美女,不论你在人生的舞台,甚至于历史的舞台上扮演着多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历史来说,终究也只是一粒尘埃而已。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食与色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一切都是浮云,一切不过尘埃。

书中的傻子实在是谙熟这些道理的聪明人,他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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