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优秀5篇)

时间:2023-09-24 作者:温柔雨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优秀5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篇一

为更好地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鄂财函【2019】266号文件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近年的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校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我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园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1.开放供应商准入门槛,对符合采购需要的合格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不搞差别对待,不设置不平等条款。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方不设置其他资格条件。
3.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登记、注册等障碍。
4.不设置其他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不设置供应商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7.没有采取其他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使我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我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篇二

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把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财政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在全省、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抓紧成立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范围、方法、步骤和要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查纠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通过转发、印发有关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内网采集、编辑、刊登**关于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及有关商业贿赂的法律条文、重要评论、案件事例等,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干部职工在党组、局务和全体职工会议上进行重点学习,加大对全体财政干部职工预防商业贿赂教育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大造教育预防声势,使预防商业贿赂教育入心、入脑,管用有效,不断增强查纠商业贿赂行为的自觉性,自上而下主动开展好系统内部的清理工作。

其次是认真梳理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的各项工作。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需要,加大财政支出改革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自1999年7月14日试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特别是xx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努力探索和实践,政府采购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纳入政府采购品目逐步增加,从比较容易操作的小汽车、办公设备逐步扩展到汽车保险、救灾物资、医疗设备等领域;采购规模逐步扩大,1999年政府采购规模358万元,xx年达到2978.5万元,采购支出节约率都在10%以上,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采购形式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对腐败现象明显的遏制作用和财政资金的节约效应已引起了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政府采购规范运作情况

二、采购目录、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按法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及程序进行采购,从未随意变更招标方式、预算控制价和采购内容,凡需变更采购方式的,均及时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严格使用省上标书模板,严格进行预公告、公示,严格开标、评标程序,确保采购组织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扩面增量也取得新进展,实施了生态绿化工程、物业管理、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交通安全组织规划等新的项目采购,采购的范围覆盖了货物、服务、工程各个领域。

三、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的情况

xx年,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组织各类政府集中采购687次,采购预算3.7亿元,采购总额3.23亿元,节约资金4700万元,节约率13%。其中环境综合整治“五十百千”项目,共组织完成10余个单位约30个相关项目采购,采购预算1.31亿元,采购总额1.07亿元,节约资金2411万元,节约率18%。组织完成教育、卫生等灾后重建专项资金采购计划50余个,采购预算约7000万元。

四、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并通过上墙、上网等形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采购制度及办事指南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实行招标文件互审会审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
实行项目责任制和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运行内部业务流程,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各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基本形成。

五、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

(一)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标准,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分类、归档、保存等各项基础工作,并根据《政府采购法》中有关管理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保密暂行规定》,切实保证采购文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促进了专业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工作。制定了各种采购方式的标书模板,招标采购文件编制科学、合理。加强评标组织。规范供应商投标、履约行为。坚持业务公开。做到了各种采购方式、各环节运行的规范、有序。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项目和标准收取标书工本费,无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现象,且全部收入都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保证金收退等工作做到了严谨细致,帐务处理规范、及时,帐目清晰。

(三)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协助财政部门扩充省专家库xx专家的队伍,通过长时间积累的备选专家库,为省专家库提供专家200多名,为政府采购网上抽取专家服务于评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六、政府采购服务质量情况

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情况

八、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积极收录各级出台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文件,编印《xx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发放近400余册。同时对原有的工作和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纪律等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xx市政府采购工作手册》,并向中心工作人员及县(市、区)采购中心发放。从而达到进一步宣传政府采购,增加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促进政府采购科学发展的目的。

八、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情况

注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和工作例会制度,认真组织职工学理论、钻法律,练技能、熟业务,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讲学习、比奉献的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参加9月底省财政厅组织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会,就供应商质疑、评审专家抽取、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等进行了深入学习;
三是积极与周边城市的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沟通,借鉴先进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交流,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九、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廉政警钟常鸣不息。首先是建立严格的内部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其次是公开管理办法和办事程序;
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成效;
四是认真执行《xx市政府采购工作“四必须”和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并常常开展警示教育。在采购过程中,没有接受采购当事人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没有索贿受贿和钱权交易的行为,没有出现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代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向大家报告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工作情况以及2014年的工作设想。

第一部分 2014年的基本情况

了新的进展。采购中心全年完成采购金额147.42亿元,比去年增加18.03亿元,节约资金19.53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1.70%。全年完成各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374个,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24.57万次,网上竞价7675次。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显示出以下特点:

一、各单位认真贯彻关于压缩行政开支的要求,取得明显成效

从2014年的采购数据看,全年汽车协议供货数量2952辆,同比下降34%,采购金额6.73亿元,同比下降35%,其中越野车的采购数量下降了近50%;
各单位共召开会议16248次,同比上升3%,但是会议定点的采购金额出现了小幅下降,全年会议服务采购金额5.32亿元,较上年下降了2%。这表明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14〕11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车辆购置、会议支出,在压缩行政开支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各单位集中采购意识进一步提高

2014年,各单位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

一是各单位委托采购中心的项目数量大幅增长。2014年采购中心共完成各部门委托项目374个,较2014年(258个)增加116个,增幅44.96%。

二是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增加较多,已占总规模的30%以上。许多单位将目录外项目委托中心招标,更多的小额项目则通过中心的网上竞价采购。目录外项目难度一般要大一些,我们非常珍惜大家的信任,积极探索、精心操作,圆满完成了一批很有意义的目录外采购项目,如中国红十字总会救灾物资采购、中国科协科普大篷车及展品采购、国家工商总局执法专用证件采购等项目。

三是各单位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如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制定了《国办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机关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为国办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各技术领域人员齐全的特点,制定了政府采购内部评审制度,建立了评审专家库,对于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再评审,以获取更好的价格与服务。

四是加强对部属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的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如工业与信息化部不断加强对部属高校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积极探讨通过网上竞价等方式推动二级以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在部属院校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2014年共有十个部门政府集中采购规模超过3亿元。分别是公安部(20.08亿元)、国管局(14.71亿元)、中科院(8.89亿元)、知识产权局(8.86亿元)、气象局(5.56亿元)、质检总局(4.50亿元)、国务院办公厅(4.27亿元)、教育部(3.94亿元)、卫生部(3.64亿元)、农业部(3.25亿元)。

三、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对集中采购的指导力度

2014年,国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政府集中采购的一系列政策问题,对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出明确规定。财政部加强了评审专家管理,依照《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对4名因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倾向性的专家,首次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国库司加强了与集中采购机构的日常沟通,建立了与集中采购机构季度例会制度,就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听取意见,对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采购中心的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推动。

四、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在价格、服务方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仍然是政府集中采购实现的主要方式。2014年,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合计采购总额为79.08亿元,占中心总采购规模的一半以上,采购次数超过24.5万次。针对少部分产品价格偏高、一些供应商履约服务差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完善协议供货入围产品的竞价机制。进一步扩大实行竞价的品目范围,将塔式服务器、机架式服务器、刀片服务器、激光打印机和喷墨打印机列入竞价范围;
通过设置拦标价、针对不同的产品特性设置不同的评审办法等措施,改进了协议供货入围产品竞价机制。

二是实施价格监测周

报制度。每星期选择一款协议供货产品进行市场价格调查,与中关村价格指数网价格进行对比,对市场价格低于协议供货价格的产品,要求协议供货供应商限期降价,力图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保证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优势。

,从质量、价格、服务、销售业绩、信息报送和守法经营等方面对定点供应商进行了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取消了个别弄虚作假、严重违约的供应商的定点资格。

从总体看,2014年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价格和服务情况是好的。

五、市场波动对采购工作影响明显,各方当事人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度和要求不断提高

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造成国内市场竞争程度加剧,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市场十分在意,对采购操作的要求更高,2014年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质疑数量有所增加,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度也在增加。此外,国际、国内市场波动对采购工作影响日益明显。去年全球经济衰退、消费市场疲软,一些厂家降低了销售预期、缩减了原材料库存量,导致一段时间出现了畅销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此外,原材料成本变化也是市场价波动的重要因素,如国际市场某一芯片短缺,造成国内显示器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协议供货无法正常供货。

六、采购中心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

一年来,采购中心认真梳理、整合采购操作流程,加强制度化建设,努力提高采购效率。我们调整了有关工作流程。建立了采购文件集体讨论制度、采购文件复核制度、采购项目分级审核制度、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和项目论证制度,使采购流程进一步优化。我们制定了《采购项目登记办法》,明确由专门处室统一负责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并将项目进展情况在全中心公开。我们不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对创新项目、问题项目、废标项目进行分析交流,形成案例分析报告25份。这种方法有效地提升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

2014年单个采购项目平均执行周期为52天,比2014年减少了9天;
工程类项目,采购周期比2014年减少了16天。

七、政府集中采购培训方法有所创新

2014年采购中心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预算单位举办了5期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和1期中央国家机关司局长研讨会,有近90个部门的1500余名同志参加。其中中级班以专题的方式展开,分别以家具采购、信息安全、节能为主题,受到参训人员的欢迎。各单位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培训工作,除积极参加采购中心组织的培训外,还创造性地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如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编写了一个政府采购工作指南,下属五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如何操作都能找到具体的办法;
中科院专门举办了一个财务培训的虚拟学校,将政府采购作为培训内容。

八、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政府集中采购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采购的规范化、专业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准会直接影响到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影响到政府采购的公信力。目前社会各方对政府采购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高,相比之下,我们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相适应,还存在一些问题。就采购人而言,规避政府集中采购、规避公开招标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和商务条件的倾向性比较明显。就评审专家而言,责任心不强、专家不专、评审走过场、打“人情分”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引发了不少质疑投诉。就采购中心而言,存在着对市场了解不够、操作粗放、采购方式评审办法使用不当等问题。

——采购计划编报、执行仍是薄弱环节。许多单位采购计划性不强,采购行为零散,一旦提出需求又“十万火急”,导致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集中采购机构也难以及时对不同部门同类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整合,实行集中打包采购,影响了集中采购规模优势的发挥。

——协议供货的后期管理维护,特别是价格的监控调整有待进一步改进。在协议供货实施初期,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但是协议供货属于无固定数量采购,投报价格的优惠幅度有限,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更新换代和市场的发展变化,造成少部分产品的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另外,由于协议供货的产品门类多,供应商、代理商数量多分布广,我们的后期管理监控存在一些空白点。

第二部分 2014年集中采购工作的主要安排及要求

展望2014年集中采购工作的形势,有这样几个因素值得注意。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4-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4〕129号)的要求,2014年与2014年目录相同。二是今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2014年各部门经费预算编制,将在核定部门公用经费的基础上,统一压缩5%,各部门用于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2014年调减三项经费预算后的规模。三是采购的计划管理将得到强化。前不久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对采购计划的编报执行有了明确的要求。四是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等资产配置标准的出台,将对采购工作产生直接的影响。五是社会各方对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自主创新、自主品牌、扶持中小企业的期待越来越高。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切实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政府采购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更加深入的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根据当前的形势,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集中采购在建设节约型机关中的作用,进一步落实财政部10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完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网上竞价制度,推动采购规模的持续增长;
对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进行优化、完善,改进项目评审环节,不断提升采购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2014年的具体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一是各中央单位要统筹安排全年采购任务,尽量整合零星采购,避免年底突击采购现象的发生。二是继续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各中央单位(包括所属各单位)每月计划累计采购台式计算机50万元、打印机30万元、网络设备120万元等以上的,不再执行协议供货,要委托采购中心实施批量集中采购,以充分体现集中采购规模优势和集中效益。三是各单位的采购计划要抄送采购中心,以便我们对各单位的重点项目能够提前介入、把前期工作做得更充分,为各部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改进并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细化信息类产品的协议供货招标,按照产品特点设计不同的招标方案;
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批量采购制度以及入围产品的二次竞价等价格监控机制,扩大实行竞价的产品范围,对复印机、投影仪等竞争充分的品目试行竞价;
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实施范围,对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光纤及互联网接入等服务类项目试行定点采购;
加强履约管理,制定量化考核管理细则,对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考核,建立淘汰机制,对有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予以警告、暂停、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财政部进行处理,维护政府采购工作严肃性,促进供应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改进与规范网上竞价。针对网上竞价发展快而后期管理难度大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网上竞价的制度规定和操作办法,加强网上竞价采购的规范化运作,加大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和对违约供应商的惩处力度,确保网上竞价成为便捷高效的采购“绿色通道”,同时,欢迎各单位对协议供货产品也实行网上竞价,获得更好的价格优势。

(四)严格评审环节。一是进一步明确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及中心工作人员在评标现场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规则;
二是建立评审专家后评价制度,将评审专家有关情况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
三是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引入外部监督,研究向投标人开放评标现场及公布评审结果的工作方案,并组织试点;
四是做好开放评标前的各项基础工作,特别是加强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范本库的建设和应用,对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和服务条款加以细化、量化,减少主观随意性。

(五)积极发挥政策功能,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尤其是政府集中采购,集中使用财政资金,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更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2014年,我们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关于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规定。不断改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环保节能产品特别是节能节水建筑材料、变频空调、再生打印和复印耗材,再生复印纸的集中采购方案,并进行试点。

(六)进一步完善质疑处理办法。针对质疑处理过程中的质疑的举证、证据采信、专家复核、改变评审结果程序、采购人对评审结果的申诉等重点环节,认真进行研究,完善工作程序,修订质疑处理工作流程,引入质证程序,更好地保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做好工程项目的采购工作。工程采购是政府集中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专门成立了采购三处负责工程及工程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包括房屋修缮、装修、电梯、锅炉、中央空调、建筑材料等。2014年,共完成采购项目126个,采购金额31.16亿元;
并对200万以下工程项目、50万元以下工程监理、120万元以下电梯实施了定点采购,收到良好的效果。2014年我们将继续完善工程施工、工程监理、锅炉、中央空调等项目采购文件范本,研究提出中央国家机关房屋建设维修工程项目实行合格承包商名册制度的试点,切实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招标成本,为各单位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服务。

二、几点要求

为做好2014年的集中采购工作,提以下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依法采购意识。具备明确的依法采购意识,形成良好的政府采购氛围,是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思想基础。各单位要从建设节约型政府的高度加强政府采购的宣传工作,不仅使从事政府采购管理的人,还要使方方面面、上上下下都了解政府采购、理解政府采购。对从事采购管理的人员和集采机构来说,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是政府采购生命线”的意识,规范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信力。

(二)进一步增强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01号)的要求,属于目录规定的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都应委托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以体现规模优势和集中效益。因特殊原因需要自行组织采购的,须事先报财政部审批同意。我们将进行信息跟踪,对发现的规避集中采购、违反规定的采购项目,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提请处理。

(三)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的密切配合,离不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积极支持。希望各单位加强信息交流,特别是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的价格与服务问题,更需要各单位的大力配合,对于部分产品价格虚高、定点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能够及时向中心提出,以便我们及时调整。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各部委的走访联系,深入了解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对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进行沟通,适时组织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座谈会,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的管理。中央预算单位有1万多家,其中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占了绝大多数,它们分布在全国各地,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希望各部门继续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监督,更好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同志们,政府采购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重要方面,为社会各方面所关注,采购中心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与各单位一道共同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谢谢大家!

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成都市卫生局计财处:

根据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医院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医院每年根据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制定本年度的采购计划。

二、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我院自2014年1月1日至今,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90%以上(2014年为90.74%、2014年为94.38%),自主采购药品为10%以下,主要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妇科生殖卫生专科用药及脑外科用药,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予采购。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总金额的38.2%远低于《四川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不得高于45%;
药品采购中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和专利药品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远远低于25%,约6%左右;
采购便宜药比率为6%左右,略低于《实施细则》规定的二级甲等医院8%的规定,主要原因是便宜药品价格低廉且用量不大,在整个药品采购金额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今后将结合药学服务等手段促进便宜普通药品的使用尽早达到8%目标;
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并在此基础上公开竞价,降低药价,并将降价的利润让利于民,每月平均采购降价药品200多种占总采购品种50%以上,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
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月月回款,每两月为一回款周期;
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任何违规违法事件。在网上药品阳光采购积分上报中,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是,积分每月均在100分以上;
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做到令行禁止;
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院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纪检督查党委审计财务等部门参加药品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对药品采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廉洁采购;
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察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 采购方式执行情况及发布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我院按月将药品采购明细如实上报到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接受政府监督,并生成阳光采购积分表。

四、 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考核积分实施细则》,我院编制了《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人员分工》、《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工作制度》、《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及流程》,并将药招办发的各种文件整理存档。

五、 专家抽取及评标情况。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在已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管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专家从医院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中随机临时抽取,根据投票原则选择待采购的药品。

六、 采购结果确认情况

通过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将药品采购情况上报,并在线进行确认,配送企业通过用户名和密码上到采购平台进行配送确认,标志该次药品采购确定。

七、 处理质疑及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

医院处理投诉流程清晰明确。医院由督察办、审计科、纪检部门专门接受投诉,药剂科也专设投诉意见本,认真对待每一次投诉和质疑,做到有投诉必答,一旦查实问题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八、 政府采购档案管理

采购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做到需要文件和资料时随要随到。

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

2014-9-24

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

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我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4-2014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14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14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开展政府采购执行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采购

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我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新的精神对文件及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主要规章如下:1、各项货物、服务、工程类的采购制度有《医院院内招标试行办法》、《加强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医院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等。2、药品采购制度有《关于加强药品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协和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等。3、关于设备、医用耗材及试剂采购等制度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的规定》、《关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医疗器械耗材特殊采购的规定》等。这些文件参与的职能部门多,涉及的采购范围广,既有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也有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规范医院采购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各采购科室依据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的目录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院内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做到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依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符合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的均按规定执行;
凡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金额起点或在政府采购范围外低于20万元的,执行院内采购有关规定,小额零星采购则由采购科室依据规定直接采购。院内公开招标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制定,有张贴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协议等采购程序。

二、构建互补的采购格局,规范采购行为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目前我院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均做好采购预算,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采购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各采购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操作进一步规范,进入政府采购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的范围进一步拓宽,集中采购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升,已经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形式并行的采购格局。

、各部门采购情况如下:1、药品类,药学部参加省卫生厅部门集中采购,合计采购金额为元,实际采购总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占总采购额的百分比达93.31%。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实际采购总金额为3元,参加政府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百分比达93.73%。2、货物、服务、修缮类,总务后勤部门按照规定,凡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物资及专用设备均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范围内的均进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范围外的20万元以上也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参加政府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采购金额为元。3、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设备类,设备科依照规定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均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医用耗材在省卫生厅组织的部门集中招标范围内的参加部门集中招标,范围外的部分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元。4、基建工程类,目前我院基建工程项目为外科病房综合楼工程,-以来外科病房综合楼工程建设过程中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网上公开招标10次,院内公开招标4次,其中通过网上公开招标形式政府采购金额为元,政府采购金额为元。5、专项资金凡达到政府采购金额的均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共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元。

三、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要求,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下,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以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为重点,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医院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采购活动的监督,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参加院外公开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在院内招标采购过程中,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人员参与开标、评标,财务部门把住付款关、审核关,合力形成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滥用、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努力保障参与采购各方合法权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机制,维护医院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促进医院廉政建设,建立医院采购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篇四

根据《关于转发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西财采[2008]1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结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剩监察厅、云南省审计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会议,组织实施了自查、互评等工作。现将我室近期采购执行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我室各项采购预算(计划)共计12元,实际采购金额131320.11元,其中:2006年实际采购金额1197473.55元、占91.19%,2007年实际采购金额11572.56元、占8.81%。

(一)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组织办公室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剩监察厅云南省审计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使全体工作人员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党中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义,进一步增强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意识。

(二)坚持原则,严肃对待,着力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认真抓好整改。

(三)加强制约监督,严格操作程序

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三个坚持,四个公开是做好统一采购工作,规范统一采购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坚持统一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要求必须落实统一采购预算资金;二是坚持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确定采购方式;三是坚持回避制度,与统一采购工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委。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坚持信息公开;资格审查标准公开;合同条款公开;评标标准、方法公开。

在国家和上级政府采购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在统一采购具体执行中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问题,有时出现无章可循的情况。同时,现行的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有时相矛盾,尚不衔接配套,亟需修订和完善。

(一)进一步组织好学习教育活动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运用各种媒体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纠正商业贿赂是交易“潜规则”、发展“润滑剂”等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提高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法制意识。

(二)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明确整改方向,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

(三)继续完善办公室采购管理制度

在调研、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机构职责,避免“越位”和“缺位”;通过严格和强化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确保按照政策制度规定进行统一采购,从制度上堵塞漏洞,杜绝腐败案件的发生。

预防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室将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使统一采购当事各方认识普遍提高,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篇五

为更好地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鄂财函【20**】266号文件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近年的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校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我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园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1.开放供应商准入门槛,对符合采购需要的合格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不搞差别对待,不设置不平等条款。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方不设置其他资格条件。

3.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登记、注册等障碍。

4.不设置其他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不设置供应商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7.没有采取其他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使我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我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武汉市**小学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