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

时间:2024-03-27 作者:紫衣梦

调研报告不仅可以记录研究的过程和结果,还可以为后续的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意见。对于初次写调研报告的人来说,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一

山东省茌平县地处鲁西北地区黄河冲击平原,辖11个乡(镇)和3个办事处,拥有耕地面积80余万亩,20xx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110万千瓦,农机总值4.2亿元。近几年来,茌平县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新茌平,奋力赶超跨入全国五十强”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机监督管理条例》,全面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各类农业机械,尤其是大型农业机械数量不断增加,各类新式机具也得到了大力推广和广泛应用,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不断涌现,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快推进,有规模、有水平、有效益的农机大户蓬勃发展。为全面掌握茌平县农机合作社的现状,为今后农机合作社发展提供第一手资料,近日,茌平县农机局成立了有主要领导人带队的农机合作社调研组,调研组先后深入茌平县三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茌平县鸿发农机合作社、茌平县民发农机合作社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作社被评为全省明星合作社,茌平县胡同农机合作社和茌平县利民农机合作社也已通过省级合作社验收。目前全县合作社入社社员达238人,合作社拥有拖拉机88台,配套农具312台(套),联合收割机93台,玉米收割机38台,合作社资产总计2800余万元,其中场库棚面积5310平方米。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融资广泛,经营形式灵活,既扩大和延伸了单机作业经营范围和生产服务规模,又克服了一家一户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的问题,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形式,也是加快农机化发展速度、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的有效途径。

一是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扶持下,优先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采用标准化连片作业,通过采用大机械、标准化作业,基本上实现了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生产的全程机械化,使作物产量明显增加,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是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农机合作社采用科技含量高的大机械连片作业,打破犁底层,建立“土壤水库”,提高了土壤含水量,形成科学合理的土壤物理结构,抗旱排涝能力显著增强。经过农机合作社大型机械化作业后,能充分合理地利用作物残茬、落叶和有机肥,培肥了肥力。深松的地块春季冷气散发快,促进作物早熟,提高作物品质,有效减少了来年病、虫、草害的发生。

闲置等造成的损失浪费,解决了农户分散经营、效率低下、无序竞争等问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机具相对集中,在不误农时的前提下,统一机具检修、保养,统一配件、油料供应,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作业质量,统一安排农田作业和跨区作业,最大限度地发挥机具的优势,提高农业机械的利用率,从而降低成本,减轻农民负担,达到以机养机,兴机惠农的目的。

四是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解放了大批的农村劳动力,解决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季节性短缺的矛盾,为外出打工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五是提高了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和作业标准。农机合作社的组建,既降低了作业成本,又改善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激发和带动了农机户的发展热潮。通过使用大马力配套农业机械,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全面提高,很多作业项目都能实现标准化,特别是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作业实现了新突破。

一是发展资金不足,制约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其服务对象是农民,投资大、回报率低、经营季节性强,发展壮大靠个人投入是有限的。目前茌平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处于自由发展向规范发展的阶段,其成效还不够明显,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够强,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缺乏扶持资金和银行贷款。

二是农机合作社的数量少、农机品种单一。茌平县现有耕地80余万亩,全县有农机合作社22个,而且现有的合作社农机具品种单一,多为旋耕机、免耕播种机、小麦和玉米收割机,远远不能适应综合作业和标准化生产的需要。

三是农机基础设施薄弱。由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大中型机具与日俱增,场库棚建设不能适应机具增加的需要,造成了大量农机具的露天存放。加之农机具的使用周期短,存放时间长,风吹日晒,冰霜雪冻,使很多机具锈迹斑斑,损坏严重,不但缩短了机具的使用寿命,增加了维修成本,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浪费,而且影响了机具的作业效率和使用年限,从而影响了农民投资购机的积极性,延缓了农业机械特别是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和农业机械化的'进程。

四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粗放,运行机制不健全。农机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经营的不多,在管理、作业方面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管理仍处于自由、自主的初级阶段,缺乏规范和必要的培训。同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较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普遍存在“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

五是受土地承包经营制约,大机械与小地块矛盾突出,是影响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原因。由于农村长期实行土地承包经营,一家一户小块经营的现状短时间内很难扭转,大机械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难于开展连片作业,从而增加了农机作业成本,降低了农机使用率,严重制约了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六是农机合作社重机具使用轻保养维修,合作社普遍存在维修设备单一配件不全和维修人员缺乏等问题。

一是领导重视,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资金投入。首先要争取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提供政策倾斜。其次要多方投入,建立和完善投资机制,逐步建立以国家资金投入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融资参股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信用贷款方面要给予政策倾斜,设立专项贷款项目。

二是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要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机具场库棚建设给予支持和投入,同时要引导农民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舍得投入,以适应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加大培训力度。要健全制度,规范运作,促进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工商登记、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盈余分配等方面加以规范。制定农机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利用农闲季节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管理水平、操作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是合理集约经营土地、实行土地连片种植,推进农机合作社规模发展。鼓励农民以资金、土地、农机具等要素入股进社,或者以土地流转的形式,将土地集中起来,实行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机械化作业。通过对(请关注本站:)土地的重组、规划和平整,扩大土地规模面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解决小地块与大农机的矛盾。

五是建议将农业合作社建设用地纳入计划,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合理规划合作社用地。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二

(一)。

在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经过我们农机部门因势利导和不懈努力,我县农村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不但实现了农业机械技术规模的优化配置,杜绝了由于分散经营农民对农业机械重复购置造成的极大浪费,而且推进了农业生产农机化效率、效益的大幅度提高,进一步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已经形成当前农机新型经营体系。最近我们组织力量对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提出以下报告。

一、主要表现形式。

他们是由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成立的农机服务经营专业合作社,已有张华镇三兴农机专业合作社、王庙镇爱军农机专业合作社、王杲铺镇永兴农机专业合作社、桃园办宏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1处,已经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还有8处农机专业合作社正在注册中。他们主要采取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三民”原则,形成的主要模式是由能人牵头,农机手自由结合、集中与松散结合、协商管理与集中管理结合、合作社规章与民主协调结合,对机械实行作业效率、效益化管理。一方面,大部分由农机大户牵头,多个农机单机户自愿参加的基础上,本着单户带机入社、全社自负盈亏、合作社民主管理、风险共担”的参社原则;另一方面,实行农机作业一条龙系列化服务,经营运转形式主要是:带机作业、免费维修、区域划分、信息有偿、责任明确、效益共享。农机专业合作社所服务的农户,大都是从种到收全部承揽,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田保姆”;再一方面每个农机专业合作社都建有平方米以上的机库、油料库、修配车间等设施较完备,农忙季节合作社机械实行统一存放、统一调度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机械化成方连片作业和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几统一”服务形式的形成,农闲时可以各自为战、灵活经营。它的主要优势,一是有效地杜绝了农业生产因分散经营所带来的对农业机械重复购置所造成的极大浪费;二是大大提高了现有机械的作用和优势,农机专业合作社根据季节统分结合,机动灵活,即提高了服务功能,又降低了农机作业市场风险和交易费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兴起和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农机作业效率,进一步推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深受有机户和农民的欢迎,真正实现了农民减负担、机手得实惠、社会得效益。

全县已经工商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21处,年内要求达到每个乡镇一处、每社区一处农机专业合作社,经济条件和机械水平高的乡镇和社区要求达到3—5处,为帮助社区建立农机合专业作社,我们要在注册、选址、机械调配、技术人员培训等提供全力支持和帮助。为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我局提供如下政策倾斜:

(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入社农民将优先享受国家农机补贴政策。

(二)义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训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和农机操作人员,不断提高他们和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五)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电话,随时解决他们平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争取上级政策扶持。

为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存放、社址及管理等问题,我局已向国家和省级业务部门提交了“xx县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议书”已经省级农机主管部门立项,同意每处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不同数额的无偿资金扶持。现正立项操作中。

四、制定优惠政策,全力推进发展。

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中,要发挥好农机部门的职能作用,为推进工作发展,制定了以下优惠政策:

(一)全力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筹建,推进全县农业生产农机规模化作业。

(二)农机管理依法收取的各类收费项目、标准、坚持最低标准,进一步减轻机手负担。

(三)坚持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不断优化农机机型结构。

(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

(五)对全县农业机械实行技术档案管理,定期进行技术检测,让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农业生产。

(六)免费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手进行轮训,为断提高机手技术素质,每年培训机手12000人。

(七)通过农机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逐步推进形成“几统一”的农机服务形式扩大农机服务范围,不断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

五、实际效果。

我县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培植的这21个农机专业合作社,都是经工商注册的农机企业性质,还培植了4678个农机大户,这些农机专业合作社,他们的入社原则大都是农机大户带机入社、能人牵头、民主管理、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利润按作业数量分红,还有一种优势就是忙时集中,闲时分散经营,形成了统分结合的现代农业生产摸式。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业方式大都是通过合同形式实行土地承包、生产全程服务,通过公开服务电话承接单项服务项目,全县经土地承包、全程服务等形式形成土地流转达42、7万亩,每社每季作业近两万亩。现在大多数土地都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大户承担种、收、管、运全程服务,农户每亩每季缴纳农机专业合作社150——180块钱,一切都不用管了。对此,节省大批劳动力转移二、三产业,据统计:目前全县有17、6万农村劳动力在外出打工。调研中我们还发现一个可喜现象:农民工反映外出打工比种地划算,在家种地侍候一亩地一年最多收入2000元,而外出打工最少挣钱在10000——15000块钱,还是外出打工划算;而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和农机大户反映,外出打工一年下来也就是万把块钱,我依靠农业机械一年能作业近千亩,一亩地去了成本按80块钱计算,我就得8——9万块钱,还是种地划算。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培植农机专业合作社,形成了农机机具、技术优势整合,推进了农机成方连片规模化作业;既提高了生产速度,又节省了大量生产成本,当前,大部分耕地都是大型机械作业,由于便于精耕细作,对于抗灾、保墒、保苗提高粮棉产量也产生了大的促进;农民种地、打工又觉“两划算”。所以,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取得了一举三赢可喜效果。

六、问题与计划和建议。

我们在调研中认为:xx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兴起和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服务规模化还不高,大部分农机合作社仍处于起步阶段,由于资金投入不足造成机具配套不全,农机服务暂时还没有全部形成大的规模;二是自发形成的合作组织多,系统化管理型的服务组织较少,组织化程度不高,欠缺内部管理机制的强化,在服务环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引导;三是经营发展存在盲目性,合作社内部合力不强;四是管理协调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下一步计划和建议:

一要领导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是现代农业和现实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新生事物,它的社会效益远远大于自身效益,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建议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新时期产生和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通力协作,政策倾斜,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要政策扶持。对购买大型机械实施联合作业的,要加大扶持力度;在税收政策上应免征各种税费,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农机作业用油和零配件供应要优先保证,优先补贴;支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机库、维修网点用地要优先给予保证,根据规定每社区应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割出2——3亩地皮,作为车库、油料库、零件库、维修车间建设之用途。

三要加大信息扶持。对目前已发展起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及时准确地提供作业市场信息,根据季节要求和农业生产实际,作业项目应实行信息共享,统一安排,保证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序进入农机作业市场,不断提高作业效益。

四要技术支持。农机部门要把人才培养提到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位置,着重培养好带头人,把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者、管理人纳入农机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科技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发挥好他们的骨干作用。

五是配套资金投入。建议财政实施财政贴息政策,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安排专项贷款数额,动员鼓励民间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农机社会化服务,动员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等服务实体以入股形式,逐步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银行贷款、集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多渠道、多形式的投入机制。

六要加强管理。政府部门应采取引导、扶持相结合的措施,以典型引路、示范推广、推动发展,通过不断发展状大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机规模化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二)。

县产业转型升级和空间布局优化是“十三五”时期全县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把握好战略机遇,科学应对各种挑战,全面推进经济转型、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形成主体功能明确、板块有机联动、资源配置优化、整体效能提升的县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更是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心之要。为此,我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县产业发展基础现状(优势、劣势)、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趋势和方向、产业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发展定位、总体战略和思路以及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及具体措施等,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下面将调研成果简要汇报如下:

一、当前产业发展基础现状。

“十二五”期间xx县产业发展取得辉煌成绩,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调整状况到产城融合、可持续发展及改革开放提升度等各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突破,圆满完成了“一个前列、两个翻番、三个同步”的突破目标,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崭新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实现生产总值214、7亿元,同比增长11、1%。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4、5:56、9:28、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1、9亿元,增长21、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6亿元,增长1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8亿元,增长14、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48元,增长10、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41元,增长10、2%。通过各项经济指标来看,“十二五”期间xx县的投资、消费、收入呈现协调增长态势,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二)产业持续良性发展。“十二五”期间,xx县基本形成了以机械装备、炭素电极、医药食品、水泥建材等产业为支撑的工业产业结构布局;以绕县城生态休闲农业、沿汇现代农业、沿黄粮食生产、中部林果花菌产业为支撑的农业产业结构布局;以商贸、餐饮、旅游为支撑的服务产业体系。20,工业主要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机械制造产业112、4亿、碳素电极产业63、1亿、医药食品产业15、1亿、水泥建材产业23、7亿、服装鞋帽产业7、4亿、战略新兴产业32亿。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8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80家、家庭农场167家,有机、绿色、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152个,流转土地12万亩,50%的村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茂昌银座东部商业体、义乌小商品市场等服务业重点项目投入运营,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41亿元、68亿元,分别增长9、3%、2、1%。

(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年,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4、5:56、9:28、6;十年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由11、7亿增加到116、1亿;投资/gdp由39、1%增加到94%。由此可见,我县处于工业化中期,一产比重小于20%,工业产值比重最大。近十年来,三次产业比重基本保持稳定,一产比重略有降低,三产比重略有增加,高新技术产值逐年增加。资本投入仍然是经济增长的主角,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但带动效率逐步下降。

(四)产城融合高效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坚持中心城区、生态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社区四区同建。中心城区方面,锦东新区新开工面积36万平方米,启动云翠大街建设,高标准实施青龙路北延、翠屏街西延、玫瑰路改造等道路工程,完善地下管网,实现雨污分流。镇村建设方面,统筹国家重点镇、省市级示范镇建设,小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19、8平方公里。新型农村社区在建26个,建设住房1、4万户、173万平方米,复垦土地3664亩。洪范池镇南崖村入选第三批国家级传统村落。孔村社区被评为全国地震安全示范社区。2个街道6个乡镇在城镇建设中均有产业依托,主城区工业园以机械装备、食品医药为主;安城组团以健康食品、商贸流通等新兴产业为主;玫瑰组团是以观光农业、玫瑰产品加工为主的新型小城镇;孔村、孝直、东阿、洪范分别形成了以碳素、机械、阿胶、林果等为主的产业体系。

二、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从外部空间看。一是发展制约因素明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项目建设,热源、道路、水电、污水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需进一步配套完善;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配置瓶颈依然存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差,中小企业研发能力低、科研人员少;企业孵化园、技术中心、扶持政策等支撑体系不健全。这使得产业发展缓慢,尤其是阿胶、玫瑰等特色产业的优势和潜力尚未得到有效发挥。二是东西方向交通阻滞。xx县交通网络布局有待优化,东西方向主干道缺失。主要干道为南北方向的220、105国道和济荷高速,105国道的东西方向段只能辐射中心城区,玫瑰、东阿、孔村、孝直、洪范等镇无法串联。东西方向交通干道缺失对各镇产业发展,尤其是玫瑰、东阿、洪范三镇旅游产业发展阻滞明显。

(二)从结构层次看。一是旅游资源整合度低。平阴旅游景点在地理位置上相对分散,且部分景点产权不够明晰,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低,吸引游客、产生经济效益能力差;旅游基础设施落后,接待服务水平差;旅游市场化程度低,高层次旅游产品匮乏;市场受泰安、济南、菏泽等热点旅游城市影响属于旅游洼地。二是生产性服务业滞后。平阴服务业比重偏低,且批发零售(44%)、住宿餐饮(11%)等生活性服务业居主导地位,新型仓储物流(20%,17%)、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造成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方面受区域限制县域生产性服务业只能依托当地产业,无法独立发展。另一方面,工业生产方式落后,与产品制造相关的金融、市场销售、人力资源、外购信息技术等占全部支出的比重偏小,生产性服务需求不足。还有就是工业布局相对分散,生产性服务业没有形成有效集聚。

三、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优化区域功能定位,形成科学发展的规划空间构架。按照“遵循规律、顺势而为,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县空间特点、承载能力,重点打造以县城为核心,沿济菏高速、国道220线布局的“一核两带”产业发展格局。

“一核”,即县城产业发展核心。以县城为核心,以工业园区核心区、东部产业新城为载体,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打造省会济南的卫星城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先进制造业加工配套基地。其中,县城驻地重点发展商贸物流、信息咨询、健康保健、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工业园区核心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技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以玛钢为龙头的机械装备企业从产品制造向系统集成和系统服务转变;东部产业新城,坚持产城融合发展的理念,走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路子,重点发展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两带”,即沿济菏高速布局的东部重工业产业带和沿国道220线布局的西部健康产业带。其中,东部重工业产业带,北自安城镇,南至孝直镇,依托山水水泥项目集聚区、孔村炭素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南区,重点布局水泥建材、高性能功能材料、机械加工等产业,逐步形成纵贯南北、带动平阴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工业带;西部健康产业带,北自玫瑰镇,南至洪范池镇,充分发挥阿胶、玫瑰两大特色产业优势和洪范泉水、生态环境的资源优势,通过扶持龙头企业,拉伸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内容,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健康食品和生态养生休闲旅游产业,逐步形成具有突出地域特色和资源优势的特色产业带。

(二)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夯实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支撑。一是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着力强龙头、拓基地、创特色,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统筹推进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等增产工程,构建供能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坚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突出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结构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提高市场紧缺产品、优质特色产品比重,拓展农业多功能和增质增效空间。积极促进三次产业融合互动,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体系,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二是坚持向制造业的服务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着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推动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业转型,以玫德铸造为龙头,打造涵盖铸造、机械加工、橡胶、包装、信息化、物流等行业的流体产业链,努力实现由单一的产品制造商向多元的产品服务商的转变。以弘正科技、汇九集团为龙头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万商城重点打造涵盖配件制造、汽车配件销售、物流、汽车维修服务产业的汽车配件产业。加快炭素、食品纺织等重点行业的绿色制造变革,培育发展后劲足、设备工艺先进、产品科技含量高、产品出口优势强的炭素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形成集炭素生产、炭素设备研发制造的产业集群,打造中国最大的炭素制品基地和山东省炭素制品出口基地。依托山水水泥等企业,打造集新型节能建材研发、制造、加工、物流于一体的新型节能建材科技园。三是探索发展大旅游产业。依托平阴特有的阿胶文化、玫瑰文化、泉文化、宗教文化等多元文化,整合现有旅游资源,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以大旅游产业发展为主线串联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

(三)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构筑科学发展的新格局新优势。坚持壮大规模与调整结构相结合、自主创新和开放集成相结合、重点突破和系统推进相结合,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的政策,精心打造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高地,力争实现关键技术拥有率、产品市场占有率、经济增长贡献率、结构调整带动力的明显提升,努力形成新兴产业的先发优势。依托大唐风电、琦泉生物质发电、民生电气等龙头企业,结合阿胶产业园、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内引外联,合资合作,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技术优势的先进制造业,加快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突出发展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产业关联度高的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力争在部分领域取得重要突破,打造成为我县的后续支柱产业。

(四)推动机制创新,形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力保障。一是完善资本市场融资引导机制,推动平阴优势企业上市融资,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政策和业务指导,根据企业需求引导中介机构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和新三板企业的专业服务。二是探索产业发展市场机制,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更多领域发展,引导玫德铸造、福胶集团等实力雄厚、技术领先的龙头企业,深化政企合作。三是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加强创新主体建设,打造人才培养体系,支持产业集群以产业联盟的形式组织产业共性研发平台、检测中心。引导鼓励喜乐施、山东水泥及玫瑰花加工等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包括国际技术行业标准)的制定。四是构建产业支撑体系,立足一二产业产品流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展第三方物流体系,挂靠省会物流体系,打造省会物流网络的西南部节点。加强产学研结合平台建设,建立科技创新网络平台、创新驿站,完善企业孵化平台,推动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

(三)。

为了解我省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情况,分析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的对策,我们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

一、现行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及成效。

(一)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

现行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

到基层就业政策包括到就业项目及相关实施政策两个部分,其中就业项目主要有:一是“三支一扶”计划。我省从开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由我厅牵头负责,团省委负责实施;二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省委负责实施。三是“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国家提出了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我省从实施该项计划,从20起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到20做到全省基本实现一村(社区)至少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四是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国家制定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我省于制定公益性岗位指导目录,安置包括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由我厅负责。五是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从20开始,争取两年时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省增加2万个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由省民政厅负责。六是实施“大学生村医”项目。“十二五”期间全省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大学生医生3000名以上,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大学生及执业(助理)医师10000名,由省卫生厅负责。七是实施浙江籍免费师范生、贫困地区专向生计划等促进就业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围绕以上项目,国家和省制定实施以下相关政策措施,以确保各项就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

一是人事管理。如对到省内欠发达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自起,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

二是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高校毕业生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列入学校该年度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由毕业高校发放报到证;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分别由团中央和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是财政补助。如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对毕业年度内本省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补助。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四是助学代偿优惠政策。如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和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五是大学生“村官”优惠。对担任村两委成员的大学生“村官”,可自愿选择享受大学生“村官”报酬待遇或同级村干部报酬待遇。在岗和离岗3年内的大学生“村官”都可同等享受各级制订出台的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政策。对聘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实行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等等。

2、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政策。

一是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技改贷款贴息。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并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享受50%的财政贴息。

二是实施就业补助。如对毕业年度内本省籍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收入相对偏低的',每年可给予个人一定标准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是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优惠。如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等等。

3、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如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可按规定合理调整注册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依法将商业性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允许高校毕业生履行法定手续后将家庭住所、非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二是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如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性行业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金融扶持政策。如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规定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在户籍所在地的信用社区从事创业经资信评估的,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经指导专家论证通过的,贷款数额较小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三种情况的毕业生在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可免除反担保手续。

四是财政补助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网上创业、灵活就业给予一定的创业补助;对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生从事农林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经营工作,每人每年分别补助1万元、0、5万元,连续补助3年。

4、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其他政策措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除上述三方面外,还包括其他如工作机制、就业见习、培训等多个方面政策,主要有: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切实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就业见习制度,对参加就业见习享受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和综合商业保险,见习生被见习单位招用的见习期内的养老保险费可补交;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可享受培训与技能鉴定的补贴;创业辅导服务机构、大学生创业园、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建设享受资金补助;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加大对未就业毕业生的指导和服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等等。

目前,我省出台的高校毕业生政策涵盖了就业创业补助、金融扶持、人事制度、社会保障、税费减免等多个方面,规定得较为详尽,优惠条件明确,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成效。

近几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收到了预期效果,主要表现在:

1、高校毕业生就业态势保持平稳。近三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2010—20,分别达到24、72万人、25、4万人、26、5万人,平均每年递增约3、5%。在年金融危机和当前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我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仍一直保持高位,分别达到95、89%、96、95%、96、92%,确保了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态势总体平稳。

2、基层和企业就业政策得到落实。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各项政策的同时,我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加以引导。近些年,一些高校毕业生通过政策引导,逐步改变了就业心态,从大城市转向基层和企业就业。近两年,湖州、嘉兴、温州等市高校毕生原回籍的比例逐年提高。据统计,,我省到非公企业、基层项目就业分别为15、35万人、0、22万人,分别占当年已就业毕业生人数76、04%、1、07%,两项合计占当年已就业毕业生人数的77、11%。到年11月底,2012届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基层项目合计占当年已就业毕业生人数的77、41%,可以说到基层和企业就业已成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从近年来基层和企业就业政策的落实状况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就业压力,为基层单位注入了新鲜血液,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为企业发展储备了人才。

3、高校毕业生创业比重逐年提升。推动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是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为了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我省制定了有创新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尤其是解决了长期困扰创业初期缺乏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问题,为毕业生提供了系统的创业平台,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近三年来,我省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的人数逐年攀升,2010年为1万人,20为1、2万人,2012年截止11月底为2万人。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出台或实施相关政策,如xx市创新“加减乘除”四项举措,实施工商注册“零首付”、入园创业“零门槛”、人事代理“零费用”、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等措施,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xx市实施五大创业行动计划,健全五大创业保障体系,深入推动大学生创业。年,xx市被教育部评为“国家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12年xx市、xx市、xx市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目前大学生创业经过几年的引导和实践,一个“政府倡导创业、政策支持创业、社会崇尚创业、大学生参与创业”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4、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形成机制。近几年来,我省围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特定群体加强就业援助。一方面,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托底安置。各地普遍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指导、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实行政府托底安置。近三年全省总共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474多名。如xx市成立宏志学子库,设立“宏志帮扶金”,举办杭州生源宏志学子暑期实习专场招聘会等系列帮扶活动。衢州等市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由财政提供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等扶持优惠政策,实施就业一对一帮扶,这些都取得较好的成效。另一方,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跟踪帮扶。今年向各市下达了2011届、2012届在浙就读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员信息,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库,并实施以“四个一”为重点的就业帮扶行动,即:建立一个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一项就业状况月度回访制度、完善一个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安置机制、至少推荐一个以上合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目前这项举措初步显现成效,2012年已成功帮扶4427名未就业高校毕业实现就业。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三

是我省唯一的“省农机产业基地”,农机机电产业纳入了娄底市“xxx”重点培育的十大产业集群、全市6个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并享受全省“xxx”重点发展的50个产业集群的政策支持。全县现有各类农机生产、经营企业(门店)500家,其中农机机电生产企业138家,,农机机电产业年产值达10.5亿元,年出口额达500万美元。现就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我县农机机电产业优势明显。

(一)基础条件较好。全县有138家农机机电生产企业,具备了产业集群基础,经开区规划了1600亩的农机机电产业园区,目前已有10多家企业入驻园区。湘中农机机电大市场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十大农机专业市场”,是中南地区重要的农机机电产品集散中心,市场辐射湘、鄂、川、云、黔、豫、赣、浙、粤、桂等20多个省(区)及缅甸、老挝、越南等国家,年交易额达10多亿元。由于园区和市场的辐射和集聚效应,还吸纳了一些配套的轴承、电机、三角胶带及标准件厂家进驻,兴办了一批铸造厂、冷作件厂、塑件厂等零部件配套企业,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营销网络,拥有一支万余人的农机营销队伍常年活跃在全国各地以及越南、老挝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基本实现了产业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能够对市场变化作出快速反应。

(二)产品门类全。主要产品有微型组合米机、三轮车、拖拉机、水田耕整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粉碎机、磨浆机、压面机、水泵、电机、喷雾器、玉米脱粒机、半轴等60多个品种,300多种型号,其中大部分产品是全省的拳头产品,已有27个产品纳入国家和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16个产品纳入国家和省购机补贴目录,获得国家专利产品近200项。去年,我们又与大学、农业大学、日本东星技研所等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科研合作关系,联合在我县设立了农业机械研究开发基地,着力开发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适用范围广的新型农机具。

(三)品牌效应好。农机声名远播,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其中微型组合米机占全国绝大部分米机市场,被誉为“全国米机之乡”,拥有4个“名牌”、2个“省著名商标”、38个省农博会金奖,1个产品正在申报国家免检产品。特别是自以来我县连续成功举办6次全国性的农机会展,农机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四)市场前景广阔。随着购机补贴等政策的连续出台,给我县农机机电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国外市场前景也十分看好,据我们了解,包括印尼、越南在内的东南亚国家农机化水平还相当低,农机产品的需求量相当大,8月,越南、泰国、老挝、柬埔寨、孟加拉国的农业部官员和农机专家对我县农机生产企业及农机机电大市场进行了认真考察,他们对我县生产的耕整机、家用组合米机、小型水稻收割机、喷雾器等小型农机产品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非常欢迎我县的农机产品进入东南亚市场。

二、近年来我县发展农机产业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引导规范,强化行业自律。一是加强政策引导。针对国家不同时期的产业政策和我县农机产业的发展实际,我们适时出台了相应政策,以规范产业的发展方向。,出台了《关于做大做强农机机电产业若干问题的意见》;,确定了“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农机大市场+农机会展+自主创新”五位一体的发展战略,明确走标准化、规模化、集团化、系列化、专业化、品牌化的产业发展之路;,制订了《县农机机电产业“xxx”发展规划》,明确了“xxx”期间农机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扶持重点及相配套的扶持政策。经过连续这几年的引导、规范以及上述政策措施的落实,我县农机机电产业步入良性互动的集聚发展轨道。二是强化行业监管。,成立了县农机机电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农机机电产业管理办公室,积极开展了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的工作,并组建了“县农机机电产业协会”,制订了《协会章程》和《竞争公约》;,针对行业内部分工越来越细,又先后组织成立了农机产业协会铸造分会、组合米机分会、电机分会和运输机械分会,并通过了分会章程,选举了分会组织机构,签署了行业公约,缴纳了履约保证金,较好地解决了行业内部恶性竞争的问题,营造了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四

按照济宁市农机局《关于开展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精神要求,为弄清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研究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方向,进一步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县农机局高度重视,研究成立调研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发展现状据本次调查统计,我县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成立并在农机局备案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共35家,正常运营的23家,目前停止运营或未运营的1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418户,停止运营或未运营的社员125户,(以下数据不包括停止或未运营合作社)服务农户4.04万余户,从业人员447人。合作社拥有农机具共1435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72台;小麦联合收获机165台;玉米联合收获机81台,深松整地机43台,资产总额4619.6万元,基础设施用地3.99万平方米,其中办公和机库房面积1.26万平方米,机具维修车间0.25万平方米。,运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共完成农机作业服务总面积35.7万亩,其中跨区作业面积14.08万亩,订单作业面积6.42万亩,流转土地面积0.516万亩,托管土地面积3.372万亩。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经济效益上也取得了较好成绩,据调查,度,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总收入约为1910.15万元,其中田间作业收入为1569.15万元,农资经营收入165万元,农机修理服务收入166万元。

(二)主要特点我县自成立第一家农机合作社以来,截止到20底经工商注册并在农机部门备案的合作社35家,数量不少,但良莠不齐,有的合作社自成立就未能运行起来,如浒泊、安民山等合作社,有的合作社运行几年后,遇到无法预料情况致使无法开展,如富民、泰福合作社等,这也是事物发展规律所势。总之,农民机手对成立农机合作社也经历了一个从试探、盲目到理性的'过程,从刚开始的农田收获、土地耕整比较单一的机械化作业服务,到现在农田的耕、种、收、植保及灌溉的全程机械化服务,并有向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土地流转承包等相关领域发展壮大趋势。如国惠、万仓、联丰、顺发、秀清、天力农机专业合作社。

(三)工作措施县局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并列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引导和帮助合作社按照省市级示范社的认定标准进行完善和建设,多次邀请和支持合作社参加各种类型的农业农机知识技术培训班和农机生产现场观摩会。

一是推动了我县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农机合作社是农业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长壮大对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有重要影响。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带动下,农机购置高潮不断,农机合作社成为新机具购置换代更新的重要力量,提高了农机化装备水平。年我县的国惠农机合作社、滨湖益民农机合作社、东方红农机合作社新购100马力以上联合收获机、拖拉机达十多台,根据调查每台机械作业面积都在1000亩以上,国惠合作社社员唐守山、滨湖益民合作社社员马洪峰单机作业面积达近亩。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极大地推动了我县农机化发展,促使了我县的农机化作业水平的提高。

二是缩短“三夏、三秋”生产周期,促进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农机合作社把分散的机械组织起来,合理配置、优化组合,提高了农机作业效率。小麦收获时间已从以前近一个月时间减少到现在3~5天,“三秋”生产由原来的一月多时间缩短为10天左右,从百万农民抢“三夏”、战“三秋”,到现在万名农机手战“三夏”、“三秋”,劳动力占有量减少三分之二,降低了劳动强度,解放了生产力。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促进了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些合作社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自己的社会责任,国惠合作社、顺发合作社等还开展为五保户免费作业、无劳动力户免费低价作业公益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是推动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的机械数量多、机具集成配套、服务功能强、能够促进土地、劳动力、资金、装备、技术、信息以及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将大量土地“捆绑”经营,既有利于农机规模化作业,减少作业成本,又能实现规模化经营取得可观效益。联丰农机合作社、天力农机合作社开展了土地流转和托管作业服务,受到省市县领导重视,多次莅临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械化作业现场进行观摩,受到领导称赞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一是农机合作社基础薄弱,各环节都颇显粗糙。农机合作社的主体是从事农业第一线的农民朋友,对农业生产都是一把好手,但经营合作社就显得有劲使不上,管理跟不上,运行机制、财务制度、新技术运用上滞后和脱节,因此对农民合作社的承担的项目和扶持政策目前要求的标准太高。

二是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重视不足。近年来,国家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太小,县级财政困难,无法拿出资金扶持基层农机专业合作社,上级扶持资金分配到地方也就很单薄了,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推动作用不明显,且大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还处于摸索起步发展阶段,其成效还不够明显,对农民的诱惑力不强。

二是作业项目单一,服务领域狭窄。我县现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多数是常规农业机械,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旋耕机、深耕犁、常规播种机等,主要从事机耕、机播和机收工作,而只有联合收割机实现了跨区作业,机械的利用率不高,作业量小,收入较低。并且多数农机专业合作社对新型农业机械,如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和经济作物机械信心不足,投资新领域(如畜牧业、水产业)怕担跨行业风险。导致农田机械作业市场单一化,效益相对比较低。

三是大机械与小地块矛盾突出。一家一户的小块经营和复杂的种植模式,使大型机械无法发挥应有作用,作业效率,收益不高,严重影响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土地分散、规模化程度低。农机作业的效率与节本增效的潜能难以发挥出来。

四是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平衡。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起步较早,到目前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但大多数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规模小,合作范围不广,层次不高,规范不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其成员大多是农民,基本素质比较低,缺乏发展活力,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能力差。

五是办公场所紧张,机械库房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地方政府在建设规划时,未能考虑农机合作社的基础建设用地,甚至对已经运营多年的合作社设施用地进行了出售或划作它用。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管理严格,农机合作社基础设施用地审批太难,合作社大都缺乏机械库房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致使许多农机合作社农业机械无法集中存放,多数农机户到处搭建简易库房或露天存放,造成机具存放混乱,从而浪费了更多资源。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五

为进一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县农业局的支持配合下,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速度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数量迅速增长。截止目前,注册登记的各类合作社共157家,注册资金1.22亿元,入社农户1659户,带动非成员农户3020户。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社2个,市级示范社4个,县级示范社30个。

(二)覆盖领域广。15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遍布全县7个镇办,覆盖了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其中:种植业(食用菌、中药材等)44家,占28%;林果业(苗木、板栗、猕猴桃等)48家,占30.6%;养殖业(中蜂、土鸡等)46家,占29.3%;渔业(冷水鱼、娃娃鱼等)11家,占7%;农机、植保服务业2家,占1.3%;其他6家,占3.8%。

(三)资源利用好。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地域资源优势,在带动当地群众致富,特别是在引领贫困户脱贫上发挥了较好作用。如长角坝、岳坝镇依托金水河、椒溪河水域和山林资源优势,成立了冷水鱼、土鸡、中蜂等养殖合作社;陈家坝、石墩河镇依托大户引领和技术优势,发展袋料香菇和猪苓、天麻等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其中陈家坝继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与当地50户贫困户结对子,吸收贫困户创业扶贫资金购买食用菌袋料,发展袋料食用菌30多万袋,预计今年每户贫困户将实现利润近万元。

(四)专业程度高。全县大部分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领办,他们懂技术、善经营、有市场,号召力强。如长兴苍术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创办人苏沭名是当地苍术种植土专家,被省农业厅认定为高级职业农民,带领全县50余户种植苍术400余亩,年产值达400多万元。德信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依托自身优势,产前提供优质鸡苗、产中进行技术指导、产后统一销售产品,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注册了“绿源德信商标”,通过了无公害认证,建起了全县首个农产品追溯体系。

(一)管理机制薄弱,运作不够规范。一是管理不严格。部分合作社组织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不完善,会员权利、义务不明。部分合作社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存在不按章程和制度办事的现象。二是运行不规范。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部分合作社靠个人信誉维持管理,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部分合作社仅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地,个别合作社甚至是有名无实的“空壳子”。

(二)发展水平不高,合作层次较低。一是社员人数少。截止目前,全县注册登记合作社社员为1659户,仅占全县农民总户数的23%,大多数合作社是几个、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式联合。二是资产规模小。尽管全县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1。22亿元,但由于部分社员采取以土地、山林等实物入股,实际可营运的资金较少。三是合作环节少。多数合作社合作项目少、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产前的农资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等简单环节,在产品仓储、运输以及“三品一标”创建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

(三)市场竞争力弱,带动能力不强。一是基地规模小。一些合作社基地建设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小而散。二是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村组的几户、十几户,跨镇、跨县发展的合作社还非常少,整体实力不强,规模效益不高。三是产业链条短。尽管我县农业特色产业较多,但合作社的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同质化严重,导致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对农民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带动作用不强。

(四)扶持力度不够,发展后劲不足。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大部分是农民,经营管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发展的需要;我县耕地资源短缺,合作社启动资金和政策扶持资金不足,无法满足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需要;部分合作社小富即安,没有发展壮大的强烈愿望。各业务指导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在土地流转、技术指导、项目扶持、信贷扶持等方面支持力度小。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一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扶持政策、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合作社、积极创办合作社。二要树立典型。要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通过择优扶持、示范带动,积极培育一批让农民可看、可学的标杆和样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社积极性。三要正面引导。积极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合作社,鼓励种养大户牵头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领创办等形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四要强化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领头人,提高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内部运作,夯实发展基础。一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组织形式,实行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明确“三会”的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二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严格遵守《合作社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确保合作社成员的主人翁地位和经济利益。三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严格审批,从源头上保证质量;要探索实行动态监测制度,严格监督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整合规模小、同质化、知名度差的合作社,取缔没有产业实体、运转不规范、违规经营、套取扶持资金的合作社。

(三)加强引导扶持,规范管理服务。一要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建议县政府出台合作社管理和扶持办法,明确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等方面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指导服务体系。要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市场监管、科技、供销等部门的管理资源,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指导服务体系,共同协调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加大扶持力度。职能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要把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三要强化带动能力。积极倡导合作社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吸收更多农户入社,逐步建成一批规模大、特色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深度开发。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带领农民创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四)加大营销力度,创建知名品牌。要引导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大品牌建设力度,规范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业规范标识,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认知度和竞争力。要指导合作社在巩固现有销售渠道和营销窗口的基础上,通过参加西洽会、农高会等各类节会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推介,开辟新的销售渠道。要借助中央网信办扶贫佛坪的有力机会,积极与京东、阿里等电商平台对接,在互联网+、网络直销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拓展市场。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六

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市农业机械化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迅猛。截至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达112家,入社社员达1450人,服务农户近51058户,作业面积222.9万亩。合作社注册资金超百万元的达64家。合作社拥有拖拉机1467台,其中大中型755台,水稻插秧机367台,水稻联合收割机50台,玉米联合收割机36台,合作社资产总计16349.2万元,农机固定资产13018万元,场库棚面积20万平方米,农机服务总收入5484万元。

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前,我市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88个,农机维修网点735个,农机经销点248个,各类农机户26800户,其中农机服务专业户670户,农机大户(农机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160户,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农机作业合作社17个、各级农机协会13个。,我市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农机作业合作社――北镇市新立农场农机作业合作社,该社以乡镇农机站为基础,吸引农机大户入社,统一作业、统一管理、分车核算、自负盈亏,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系点”。建立了全省第一家民营农机专业合作社――北镇市吴家乡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该社旱田冷棚育秧新技术和“五包、两定、一分散”统种分管经营服务模式在全省水田区得到广泛推广。

全市各类农机户发展到30154户其中农机服务专业户2460户农机大户573户农机科技示范户(农机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79户。近两年来全市农机主管部门抢抓机遇积极引导扶持建立各种类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我们本着“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坚持发展、规范、提高的原则相继培养起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北镇市双丰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经过发展壮大现在拥有10×100米育秧冷棚14座久保田水稻育秧播种机组一套水稻插秧机29台其中久保田高速乘坐式插秧机10台水稻联合收割机3台大中型拖拉机9台。经过三年的资金积累农机固定资产达400多万元。20为稻农机械育插秧1.8万亩利用自己拥有的3台水稻联合收割机、引进跨区作业机车近百台实现水稻机收达13万亩按建社初衷目前已经达到了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社的标准。黑山县新兴镇三喜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又投资160万元购置水稻插秧机44台购置大型玉米联合收割机2台目前拥有水稻插秧机62台其中久保田高速插秧机2台、久保田手扶插秧机60台、久保田水稻育秧机组一套、拖拉机11台农机固定资产达到540万元。实现水稻育插秧4000多亩。凌海市翔翼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各类农机具23台(套)其中水稻联合收割机(久保田588)6台久保田乘坐式高速插秧机5台久保田水稻育秧机组一套农机资产总值达260万元年合作社与稻农实现了订单作业3000亩完成水稻机收1万多亩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

二、创新机制,因势利导,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我们坚持把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措施来抓,明确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总抓手,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积极引导农民,特别是农机大户自主创新各种类型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上可分为以下六种形式:

一是在主要农作物单一品种上实现全程机械化,具备从种到收各个环节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应用先进的农机新技术,为入社社员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目前,我市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已形成规模,水稻主产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上拥有育秧大棚、育秧机组、插秧机和水稻联合收割机。如黑山县三喜和为民,北镇市双丰、新立和绪全,凌海市翔翼等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实现了水稻全程机械化。玉米从精量播种到联合收割的全程机械化已初见规模,北镇市绪全、新立,太和区兴和等农机专业合作社为玉米全程机械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以种子公司和乡镇农机站牵头,吸引农机大户和农民入社,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机作业服务。义县东润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东润种业为基础,吸引农户入社,与农民签定作业订单,提供优良种子和现代化机械作业,按标准和技术要求育种,并负责种子回收,2010年与农民签定订单多亩,实现了企业与农民双赢,今年计划购置更多新型农业机械用于订单作业。三是以种粮大户为主购置大型机具,规模大、机械化程度高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如北镇市绪全、旭东、世和农机专业合作社,他们承租土地几千亩,实现玉米、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粮食得到了增产,达到了节本增效,降低成本和增收的目的。四是以农机技术骨干发起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他们懂技术能修理,会操作,并针对不适合当地实际的机具进行简单改进。如义县志成、北镇市广华、凌海市新农等农机专业合作社,他们为适应本地种植品种特点,改进适用的机具,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作业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五是以组织农业机械参加“南征北战”跨区作业为主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如黑山县三喜、为民、海中,凌海市翔翼、利民等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水稻机插秧到机收割实现跨区作业,黑山县海中农机专业合作社2010年组织4台水稻联合收割机从重庆、广西、湖南、浙江等地转战到黑龙江、吉林,历经80多天,作业面积超过1万亩,实现收入50多万元。六是以农村能人为主,借助资金雄厚的基础,吸引农户入社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同时,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经营服务方式上按照市场的需求,产生了订单经营服务、协议合同服务、承包租赁服务、跨区作业服务、“一条龙”经营服务等形式,经营服务方式的创新,促进了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壮大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满足了农机户和广大农民的需要。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进一步指导、促进、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市农业局xx年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农管〔xx〕2号)精神,以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十大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党办发〔xx〕1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对全县生猪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工作。通过调查,既总结出生猪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的许多成功经验,也看到了我县生猪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和问题,警示我们今后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要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并不断加以创新,同时更要深刻吸取教训,避免走弯路。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今年第一季度末,全县经县工商注册成立的生猪专业合作社共6个,成员出资总额61.35万元,现有成员总数339人,其中农民成员326人,占成员总数的96.2%。这6个生猪专业合作社从注册登记时间看:xx年注册成立3个,xx年注册成立2个,xx年3月下旬注册成立1个。xx年底,经县工商注册成立的5个生猪专业合作社总收入达1004.3万元,实现盈余41.5万元,其中提取盈余公积4.3万元,占盈余总额的10.4%;盈余返还23.2万元,占盈余总额的55.9%、可分配盈余总额的62.4%;剩余盈余分配12.1万元,占盈余总额的29.1%、可分配盈余总额的32.5%;当年未分配盈余1.9万元,占盈余总额的4.6%、可分配盈余总额的5.1%。xx年5个生猪专业合作社共带动非成员养户276户,户均增收2356元。

二、好的经验做法。

1、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建立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了办公、财务、生产、供销等部门工作职责,完善了产品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了有效运作。

2、具备了独立的办公场所,且全部挂牌,同时添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我县6个生猪专业合作社中办公条件较好的有**县顺发生猪专业合作社和**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这两个合作社均分设了理事长、监事长、文秘部、财务部、会议室等办公室,设施齐全,空间宽敞,条件舒适,气氛融洽。

3、统一了饲料、兽药的采购和供应。目前统一供应比例已达到90%以上,饲料供应成本比市场价降低2%左右,兽药供应成本比市场价降低5%左右,当成员采购量达到相应数量后还可享受免费赠送饲料、兽药等优惠服务。我县6个生猪专业合作社中销售场面比较壮观的要数**县顺发生猪专业合作社和**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顺发生猪专业合作社设置了饲料仓库和兽药门市,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则以8间门店和一套楼房作为了饲料、兽药仓储、加工、销售、服务的综合性场所,用处大,效果明显。

4、统一了养殖技术的培训、指导服务。各生猪专业合作社均分别与饲料、兽药供应厂家密切协作,聘请厂方的专业技术人员免费为合作社成员及周边非成员养户讲授养殖技术以及饲料投放、兽药使用的规范性操作和注意事项等,让养户获益匪浅,反响很好。尤其是**县顺发生猪专业合作社聘请原县农业局退休高级畜牧兽医师,现上海某大型饲料生产与生猪养殖集团公司技术顾问多次返乡指导、传授技术,深受成员与乡亲好评。

5、统一了养殖技术标准。各生猪专业合作社根据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要求分别制定了自己的养殖技术标准,确定了争创绿色品牌的目标,严禁使用盐酸克伦特罗(又名“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沙丁胺醇、玉米赤霉素、呋喃它酮、氯霉素等高毒高残留饲料、兽药及添加剂,严格坚持绿色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

6、组织了一定比例生猪产品的统一销售和鲜鸡蛋的统一收购和批发。每个生猪专业合作社都以各种方式组织了成员部分生猪产品的统一销售,比例高低不一,高的达到了80%以上,低的不足30%;销售渠道不尽相同,有的与生猪定点屠宰厂签约有计划销售,有的组织外销,有的安排在当地市场宰杀,有的兼而为之。此外,**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还组织了对成员鲜鸡蛋的统一收购和销售,得到了成员的大力支持和拥护。

委农工部的资金扶持;**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今年被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点。

8、创建初期管理人员不计报酬。每个生猪专业合作社自成立至今,理事会、监事会、文秘部、财务部等管理层次成员全部主动放弃了工作报酬,提供无偿服务,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极大地推进了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三、近期设想与远景规划。

1、注册自主商标,打造品牌优势,开拓县外、市外、省外、国外市场(包括大型农产品连锁超市)。

2、建造千头生猪良种繁育场,将运加销模式的合作社逐步建设成产加销模式,拓展生猪合作社发展的空间和潜力。

3、以成员股份合作的形式兴建50000羽蛋鸡养殖基地,扩大和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改善人居环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社目的不够纯正。有的生猪专业合作社是政府或部门为了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一手炮制出来的,目的是应付新农村建设检查;有的生猪专业合作社是朝着政府和部门的扶持资金奔来的,目的是要资金;有的生猪专业合作社是养殖大户单纯为了减免工商税收和享受政策优惠成立的,目的是降低费用;有的生猪专业合作社则兼而有之,目的多样,如此等等。不太纯正的目的必然导致部分生猪专业合作社形同虚设,难以真正有效地规范运作起来,产生合作效益,体现办社成效。

2、牵头领办人无私奉献精神不够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好坏与其领办人的作用是密不可分的。能人大户牵头创办,他们或有技术,或有资金,或有营销经验和渠道,如果他们还具有较强的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愿望和能力,那么经这些人牵头创办起来的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就会如日中天。综观我县6个生猪专业合作社,其领办人都具有一定的无私奉献精神,但有强有弱,且还没有完全奉献到位。具体表现为:一是不计报酬的服务等项工作有着前提条件或者边界,没有无私奉献到底。他们提供的.资金、设备等资产与经济上的回报相挂钩无可厚非,但生产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等完全与经济上的回报相挂钩的话,就显得个人牺牲精神太小,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难以提升战斗力;二是权力欲望的膨胀或复苏。有的领办人过去曾经担任过行政、事业或者国有企业单位的领导人或部门负责人,卸任后心中可能不太痛快。待领办合作社后,又以为找到了一块可以呼风唤雨的天地,不但没有纠正以往的官僚恶习,反而变本加厉、一意孤行、自以为是,把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统统抛在了脑后,搞得合作社内部怨声载道、相互指责、难以调和,甚至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

3、章程、制度不够切合实际。各生猪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都是照搬照套形成的,没有紧密联系本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加以细化和补充,造成章程对合作社业务工作的指导性不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可执行力偏弱。

4、运作不够规范。创办合作社不是件难事,难的是要办好一个合作社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大家都知道,合作社要出效益,民主管理是基础,规范运作是根本,资金到位是关键,政府扶持是保障。如何进行规范运作,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得清楚的,待后再作讨论。通过对我县6个生猪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他们在日常运作中有着诸多不规范的地方,具体表现为:一是注册资金小,成员出资少,经费紧张,难以统一组织产品销售;二是个别合作社以3分的红利吸引成员出资,背离了创办合作社的宗旨和目标,误导了成员对合作社优越性的理解;三是管理难民主,要么大户或者能人说了算,要么成员各有主张难以达成一致性意见;四是有些合作社只起到了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的行业协会作用,没有发挥合作社创造利润和财富的效能;五是只限于运加销模式的运作,缺乏成长为产加销模式的理念合作、资金合作、技术合作、管理合作、环境合作等深层次合作条件,难以实现合作共赢的高层次、高水平、高标准跨越;六是办公设施落后,信息化程度低,行情掌握不及时,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5、高级管理人才缺乏。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中农民成员必须占80%以上。由于农民成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时间观念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等,导致合作社内部民主管理的运营成本相对较高。我县6个生猪专业合作社中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的96.2%,比法律规定的底限高出十几个百分点,更苦于缺乏高层次、高素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所以各生猪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问题层出不穷,矛盾纠纷此起彼伏,很难打造出一个管理层面上的示范性样板社。

五、几点启示。

启示一:目的要明确。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经营,由于市场信息不灵,把握市场困难,生产的盲目性和自发性经常存在,“一哄而上、一哄而散”现象屡屡发生,买难卖难问题交替出现,严重影响到农民增收。加上农民在面对其他市场主体时,总是显得弱小无助,很难有等价交换和平等竞争的机会,极易受到中间商的盘剥。为此,农户通过自愿联合,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共同的经营策略,既可以防止过度竞争和价格倾轧,又可以通过集体的力量来化解单户的生产经营风险,提高农户的市场交易地位和谈判能力,切实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一定要紧紧围绕这个目的去组织生产、销售和规范内部管理,其他任何目的都要为这个目的服务或者让道,不能顾此失彼或主次不分。要懂得销售收入是生命力,盈余分配是号召力,合作共赢是目的。

启示二:奉献要彻底。无私奉献精神不仅仅只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牵头领办人必须具备,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骨干成员都应该具备,要形成集体奉献的团队精神。这种精神不能只是一时一刻、某事某项或者短期内拥有,应该长期坚持下去。试想当合作社的发展步入正轨后,无论从个人名誉、团队精神还是财富(包括个人财富和集体财富)上都有着崇高的赞誉和源源不断的回报。到那时,你该对无私奉献精神萌生更为深刻的认识了。

启示三:章程要切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无论是同行业章程还是不同行业章程,都必须紧密联系本合作社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和远景规划,在示范性章程的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增强章程对合作社业务指导的可操作性和务实性,不能千篇一律或者简化了事。

启示四:制度要管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其成员构成的特殊性,造成合作社内部管理成本相对较高,运行效率相对较低。为此,合作社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在范本的指导下,一定要结合本合作社成员构成的共性和个性差异、合作社业务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以及合作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性据实制定,充分发挥制度管人、制度管财的作用,推动合作社良性健康发展。

启示五:股金要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出资是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赖以生存的基础和生命线,成员股金到位情况和股金额度严重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为此,合作社的成员出资要根据本合作社的业务情况在保证相应额度的前提下按时到位,不得虚构、空转,必须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转。随着合作社业务的发展扩大,如果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要考虑多渠道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一是按正常程序增加成员出资;二是申请银行贷款;三是发展新成员;四是请求政府扶持;五是以其他有效方式解决。

启示六:运作要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任何操作方式、手段、程序都要在章程指导下、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控制下规范运行,严禁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杜绝违规操作。产生矛盾纠纷要相互协商解决,不能久拖不决,更不能记恨在心,要谦虚、大度,有包容心。遇上困难、问题,要多与业务指导部门沟通,寻求支持、帮助,妥善解决到位。

启示七:合作要共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和目的就是要实现合作共赢。因此,合作社的一切建设和发展措施都要朝着高层次、高水平、高标准的合作方向努力和迈进,要培育成员的合作理念,要促进成员进行资金、技术、设备、渠道合作,要加强管理合作,要营造合作环境,要进行全方位合作,要让合作共赢的神话成为现实。

启示八:办公要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毕竟是弱势群体的联合,因此我们的办公条件更加不能落后,要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做到信息灵通、行情掌握,扫清合作社发展道路上的一切阻碍和盲点,推进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八

1、基本情况。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是晓街乡万佑村“两委”自发组建的服务型专业合作社。10月末,在新的村两委班子确立产生以后,为找到一个新的切实可行的农村致富道路,集村两委班子成员、先进党员及村民部分代表在一起共同研究,首先分析从包产到户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生产力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如今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怎么样打破再发展的瓶颈,借鉴我国当代农村发展较好的经验,最后确定了村里的发展路子。具体想法就是充分利用现实的生产力,打破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模式,达到立足市场解放劳动力,节约生产资料,共享先进科技,使农民生产、生活得到最大的提高,确定成立以全程机械化作业为主,整合零散土地集约生产,向外积极输送劳力为主的合作社。通过两年的摸索,于申请注册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注册资金50万元,成员48名,拥有大型吊车1台,中型吊车1台,拖拉机13台,电动喷雾器10台,货车8台,装载机1台,微型耕作机16台,茶园修剪采摘机18套,以组织采购,供应成员农业生产中所需的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并引进农机新技术新设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业务范围,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形式开展农机服务。

2、建章立制。合作社有牌子和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立了信息、维修、培训等服务机构,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民主选举产生,有成员大会记录,股金设置合理;合作社有48名社员,其中技术人员15名,均在农机部门取得了操作证,有成套的农机作业机具,机具服务基本覆盖了山地和田间作业,作业机具总价值达258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多元化”服务,提供给农户更多自主权。

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提供三种服务模式供农户自主选择:

一是农户将承包地几年或一年出租给合作社经营,租赁款可以结算现金或粮食由合作社交给农户。

二是农户承包田自主经营,由合作社提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户向合作社交纳相应的服务费。

三是农户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可选择合作社为其提供部分作业环节的机械化服务,并按市场行情交纳相应的服务费,日常田间由农户自已承担。

2、“基地+公司+农户”,实现互利共赢合作社充分利用本村的优势产业主动与农机公司、烟草公司、茶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农机公司以入股的形式注入资金,购买工农业机械等先进设备,壮大了合作社实力。同时,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的推进,生产合作社“多元化”服务和“基地+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提高了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了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推进了农机作业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进程,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一是加快了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步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合作社今年开展机耕作业1100亩、茶叶机收作业2500亩,农机作业总收入67.5万元,实现农机作业纯收入20.3万元。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合作社对“五保户”采取五折优惠服务,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好评。

二是整合农机资源,提供了技术保障。合作社定期举办农机技术培训班,为广大有机户提供了学习交流的机会。合作社成立来,先后选派合作社成员参加农机局举办的机插育秧技术培训班、机插技术培训班和联合收割机技术培训班,培训了18名农机手,为机手开展机械作业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基本经验。

合作社始终抓住增收这条主线不放,本着要提高农民收入的决心,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才能真正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回顾合作社筹备、成立至今,取得的经验如下:

(一)必须要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这么多年来,农民仍处于传统的生产模式,土地一家一户一小块再加一点钱,仍是单家独户经营、单打独斗的生产模式,收入低、致富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辛辛苦苦一年仅能解决温饱。农民还是困惑于“赶猪鸡好卖,挑鸡猪好卖”的市场怪圈中。农民在自己的那一分地里种植玉米,附加值很低。而成立合作社,可将分散于农户手中的资金、土地等有限的资源进行整合,壮大生产力量,组织农户们联合进行产业化的生产,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找准发财路子,什么赚钱本社发展什么,走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农业发展之路,才能切实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

(二)政府的扶持和引导是我们成立合作社的基础。在合作社的成立过程中,感到最难的就是资金问题。虽然农民现在手中有了一点钱,但要发展产业化的'农业,完全依靠农民自行解决资金问题难度很大。在我社成立过程中,政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三)成立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一个村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都很强,在农民群众中有很强的号召力。事实证明,合作社能发展顺利,村党支部发挥了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了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推动了合作社的发展。

四、合作社今后的工作思路。

通过去年的初步实践,在合作社今后的发展上,也逐步明确方向和内容,裕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就是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改善本地农村环境、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加快农民致富服务。

20__年合作社主要进行农业生产上代耕服务,其主要目的是让农民接受认可合作社的生产模式,并达到农民思想上的转变。同时,合作社将进一步尝试把入社社员土地进行土地流转。只有实现土地流转,才能最有效整合土地资源,科学合理的安排种植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今后健康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明年继续发展壮大,将自愿入社的农民全部吸纳到合作社中,所有耕地纳入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根据实际种植高附加值的作物。发展高效农业的同时发展其他产业,即扩大烤烟产业,改善村民生活条件;有效启动新家园建设,提高社员的居住质量。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九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等人发起,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社定名为,成员出资总额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从事农业生产和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民为主体,主要业务内容是:组织机械化生产、收割和农产品初加工,提供信息、技术、维修、培训、咨询等服务[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业务内容填写]。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县(市、旗、区)农机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兴办与本社相关的经济实体,以本社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第二章成员。

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机械化生产作业等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本社成员中,农民身份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九条凡符合前款规定,向本社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经本社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本社生产经营设施;。

(三)利用本社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四)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六)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七)建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八)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以上或者与本社作业量或业务交易量(额)百分之以上的成员,在本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票的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附加表决权总票数应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支持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履行职责;。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本社的设施,保护本社成员的共有财产;。

(六)不得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按规定承担亏损。

第十三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四条个人成员退出本社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团体成员退出本社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经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退出。其成员资格于该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月内(不应超过三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向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本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订立的业务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成员死亡,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条件的,在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继承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和债务。否则,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六条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及其债权、债务可以一并转让给本社成员,不得转让给非成员。

第十七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由理事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它情形。

取消成员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或成员(代表)出席,并有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并按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办理退社手续。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本社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九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召开成员大会有困难时,可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本社成员达到150人以上,每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批准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有关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三)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社每年至少于财务年度末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理事会提议;。

(三)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第二十三条成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本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名成员表决。

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理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名。理事长和理事会任期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财务与财产,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聘用或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和其它工作人员;。

(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应严格遵守各种报告制度,定期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对生产经营计划、人事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开会须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列席,也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会计和其它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九条本社设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注:人数较少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可只设执行监事]。监事(执行监事)由成员大会(代表)选举产生。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选举监事长一名。监事长和监事任期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条监事会(执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长或者理事会提出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须在接到通知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如只设执行监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相关内容可删除)。

第三十三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

第三十四条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理以及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本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业务范围。

第三十六条本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成员的需要,以成员为主要对象,开展以下服务:

(一)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配套作业;。

(四)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六)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

第三十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所获收益按本社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三十八条本社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业务。

第三十九条本社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

第四十条经成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培养互助合作精神。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四十二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日(或每季度第月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四十三条本社依据成员名册,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作业量或者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四十五条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四十六条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本社每个财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金融机构贷款;。

(五)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六)他人捐赠款;。

(七)其他资金。

第四十七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农机具等实物、技术或其它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作价出资须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出资与货币出资享有同等权利和承担相同义务。

每位成员出资额不得超过本社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农机作业服务成员的出资额应当占本社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经理事会审核,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八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九条本社初次筹集的出资总额为元,每个成员最少出资额为元,每个成员最多出资额元。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出资时,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出资。

第五十条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颁发给成员的成员证书须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五十一条本社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一)本社日常办公费;。

(二)发展本社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三)科研、咨询、培训、推广、维修保养和宣传教育等支出;。

(四)对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

(五)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六)本社福利事业支出;。

(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八)其他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五十二条扣除当年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后,年终盈余按下列项目提取:

(一)公积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用于扩大服务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三)教育基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用于成员培训;。

(四)风险基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用于成员生产经营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补贴。

上列各项的提取比例和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五十三条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五十四条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和风险基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对合作社的贡献量,包括作业服务量、业务交易量(额)和利用本社设施量比例向成员返还(依法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五十五条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成员(代表)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本社的债务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五十六条本社聘用职工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批准。所付工资及对模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计入成本。

第五十七条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

第五十八条监事会(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决定,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六章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九条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续存或者新设的组织继承。

第六十条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本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第六十二条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因成员退出,本社成员人数少于5人;。

(二)本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三)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第六十三条本社因前条第三项以外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代表)大会选出人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四条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并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它法律程序。

第六十五条清算组制定的清偿方案须报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社共有资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职员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

(六)按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配剩余财产。

第六十六条本社清算完毕后,于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由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六十八条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代表)提出,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修改。

第七十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十

根据县政协xx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政协组织了部分县政协委员及涉农部门相关人员对区内(县外)、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西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相对较晚,最初是xxxx年库区移民在天生桥库区水域成立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之后沙糖桔种植大面积发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随之快速发展起来。此外,精准扶贫大政策的推动,也是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一个重要驱动因素。截至xxxx年末,西林县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409个,注册登记409个。在全县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以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主,占专业合作社个数90%以上;养殖专业合作社个数占比相对明显偏少,且正常运作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更少。

(二)本次调研对象情况。

本次调研所选择的调研对象,都是从全县专业合作社名单中按种植、养殖类随机选样的专业合作社,共25家。这25家中:正常运行11家;创社模式:支部带领型1家;能人带动型9家;自愿联合型15家;行业类型:养殖型6家;服务型2家;种植型15家;种养型2家;投资方式:贷款2家;成员资金入股9家,其他的14家;营销模式:已有产品的14家全部是自产自销;管理建设:年召开社员大会9家;有会计核算9家;有固定办公地点12家;对社员进行过培训的11家;制定相应制度11家。

除了对我县进行调研外,我们调研组还到武鸣区嘉沃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嘉沃农业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以沃柑火龙果为主,集种植金融及技术服务果品增值包装及冷链于一体,配套农业观光旅游致力于打造“三产融合”、“沃柑全产业链”为主的大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嘉沃农业专业合作社依托气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沃柑、火龙果的种植,主动探索金融与农业的融合模式,通过汇集金融企业、渠道商、农资厂家、科研机构、加工厂、冷链运输、社员种植户等各方资源,构建完整的产业链。主要做法:

一是出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合作社培育和发展工作。

二是简化工商登记手续。

三是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负责人(法人)培训,掌握合作的运作规律。

四是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销售额准,财务精。

从本次的调研对象看,我县当前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合作社的产权安排不合理。

合作社财产支配权包括财产占有、支配和收益权。这次的调研对象中,成员资金入股只有9家,大部分“成员”并没有按照合作社章程出资,他们只是通过合作社采购农药、化肥,或者销售农产品给合作社,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这些“成员”并不能真正成为合作社的成员,他们与合作社实质上就是买卖关系。如果没有出资就不是合作社成员,也就不存在盈余返还。合作社社员有的以林地入股后,仍按照分散经营的方式单家独户作业管理,林地产权不归属于合作社,导致合作社无法统一生产作业,也不能以林地来抵押融资。

(二)合作社结构不规范。

这25家合作社有16家一年甚至几年都不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9家召开也是走形式,只有核心成员参加,重大事情如理事长的选举、财务报告公开、盈余分配方案等普通成员均不能参与,民主管理成为一句空话。另外,本次调查的专业合作社,大部分没有制定合作社章程,或者已制定合作章程但未能按照合作章程进行管理和运作,除理事长(发起人)以外,没有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架构不符合标准,社员各自为战。25家只有6家有正式固定的办公地点,因此,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

(三)资产核算建账不健全。

25家有9家聘请人员做账,但都没有严格按照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配备专业会计人员和进行账务处理,财务监督审计根本谈不上。在收益分配的处理上,25家合作社均没有提取盈余公积,也没有为普通成员设置明细账户登记股金和交易量(额),进而也没有按交易量(额)给成员按股份返还盈余。由于合作社内外部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每年享受国家扶持资金的合作社并没有把国家补助计入专项基金,更没有量化到普通成员的份额。合作社成立之初,大都未收取入社费,合作社也未能从经营收益中提取活动经费,负责人的经营管理服务活动都是义务劳动,甚至倒贴差旅、代办和交通费用,导致合作社各项工作难以开展。由于合作社成立未收取入社费,多数为实物资产(林地)入股,合作社缺少活动经费,难以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代为做账,无法规范生产活动资金的收付管理。合作社社员购买农资、出售产品收入均未通过合作社账户管理,各自收支,合作社账户无法真实反映合作社的现金流量。

(四)产销链脱接。我县当前已成立的各专业合作社,事实上并不能有效地履行生产规划、技术标准、操作监督和产品检验方面的管理职责,也不能做到要求每一个成员都要执行标准化生产流程,维护合作社对外签订的合同和承诺的产品质量标准。调研过程中,多数合作社反映,合作社负责人与厂家订购肥料、农药后,一些社员认为社长从中捞好处,非要自己另行采购不达标的低价肥和农药。施肥、喷药时令,也不服从要求,存在拖延时间的现象,结果导致合作社成员之间果品不一。另外,在销售季节,合作社联系了销售渠道,社员又不服从安排,为了早些多些出售,降低要求进行了采摘,以次充好,导致客商取消后续合同的履行,影响到合作社的声誉。个别社员还参与散户违反合作社规定竞相降价出售,致使产品价格难以统一。养殖合作社产品主要销售还是以零售为主。25家中,有产品的14家的销售渠道全部是自产自销,没有形成真正的产销链接。

(五)金融贷款扶持有难度。

所调查的合作社带头人和合作社社员均未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的专业合作社共有7个。未能得到银行信贷支持既有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合作社方面的原因。银行方面的原因,一是银行受理借款申请后不调查、不答复、不作为,服务态度差导致未能借款;二是大型国有银行贷款门槛高,贷款条件严苛,多数合作社难以符合贷款条件;三是银行现有贷款产品不够灵活,不能较好地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合作社方面的原因,一是合作社的性质决定合作社不需要贷款,例如八达镇坝林村吉装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其业务主要是为造林公司或个人造林大户提供劳务合作,无需周转资金,无贷款需求;二是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有一定的资金,不需要贷款,例如那佐乡弄合村益友种养专业合作社;三是合作社自身没有资产,缺少抵押物,也找不到合适的担保人,无法申请贷款。加之我县当前的农业保险服务发展困难,由于自然灾害的不可预测以及灾害评估难、保费贵等原因,保险公司不愿受理,果农也不愿意投保,合作社投保额为零,金融贷款扶持风险高,导致银行惜贷怕贷。

除了少数成立比较早、发展比较快的果品类合作社能够获得政府支持,大部分合作社都依靠自己力量在发展,但由于资金筹集难等因素的限制,加上国家金融支持措施没有落实到位,这些合作社面临的困难重重。

(二)合作社理事长的自身素质。

由于理事长在自身素质方面差异很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目前我县合作社规范化程度的不一致。一是对合作社缺少认识,对合作社的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二是民主管理意识缺乏,成员只是徒有虚名,并没有起到作用,理事长主导合作社,唱独角戏;三是信心不足,责任心不强,成立合作社之后才发现组织经营管理困难重重,缺少管理经费,于是对合作社的发展前景失去了信心,没有了责任心。

(三)对合作社规范化的重视程度不够。

我县对于合作社的发展都持积极支持态度,从宏观方面给合作社的诞生及发展创造了条件,但一些部门在追求合作社数量增长的同时,忽视了对合作社的规范化进行引导和管理,数量较多,但总体运行质量不高。

(四)以经济实体抵押登记存在困难。

比如当前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沙糖桔林权确权工作未完全推进,很多果农未进行确权,未办理林权证。与此同时,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刚成立不久,林权、经营权抵押登记系统上线不及时,特别是沙糖桔抵押登记相关系统未上线,导致无法进行抵押登记,银行发放以沙糖桔林权、经营权抵押的贷款尚存在困难。

(一)重视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和建设。我县当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缺乏有效的指导和模范社可参照,因而在组织建设、章程制定、财务管理、操作流程、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选择一定数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细分水果种植类、养殖类、劳务输出类等)进行专门指导,明确“三会”即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同时,可以整合或撤销“空壳社”,由要数量向要质量发展。

(二)健全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应该逐步建立合作社资信评估制度,财政扶持要预先进行科学评估,对经过评估后被认为具备发展潜力的合作社,政府可以提供财政支持,同时投入后要定期进行调研,避免有些合作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幌子,套取国家的优惠政策与财政资金扶持在鼓励扶持合作社发展的同时也要完善监督机制,对财政扶持的资金进行必要的审计与稽查,增强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使用过程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审计和群众监督,使财政扶持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

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四)引导合作社树立品牌化意识。

有效引导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通过品牌优化达到产品优化,通过品牌竞争实现产品质量提升。相关服务窗口可以通过产品低农残、生态绿色认证指导合作社规范化生产,以产品的绿色食品产地认证打响合作社声誉,提高合作社的收益。

(五)积极推进和扩宽销售渠道。

售渠道。积极与电商平台对接,在互联网+、网络直销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拓展市场,政府应推广“党建+合作社+农户””“超市+合作社+农户”“合作社+电商+农户”的模式,借助合作社树立的品牌,形成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力,实现稳定的产销渠道合作。

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对合作社经济组织成员配置股份、对资产股权加强管理,有效落实合作社经济组织成员对经济的收益权和分配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活动实行民主管理,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让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成员最大限度分享社会主义制度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红利。

(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建立示范专业合作社,使之在组织架构、制度建设、生产标准化管理、销售与财务管理、效益分配等方面走向合规、健康、有效益、可持续发展之路,从而带动其他合作社的发展。只有规范管理、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够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得到金融部门的支持。一是为合作社提供贷款贴息政策。为合作社贷款提供财政贴息,贴息可以根据本县财力提供全额贴息或者部分贴息,减轻合作社发展的还息压力,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为合作社贷款出台优惠政策,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在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支持下,合作社融资成本得以降低,从而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二是由经纪人、选果厂提供担保。开创合作社与水果经纪人、选果厂签订订单合同,银行向合作社发放贷款,经纪人、选果厂提供保证担保的“合作社+银行+公司”模式,实现降低银行贷款风险。三是为沙糖桔林权、经营权抵押登记提供条件。推进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林权抵押,特别是沙糖桔林权(或者是经营权)抵押登记上线运行,给合作社融资提供方便,使林权、经营权转化为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实现收益。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十一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专合组织”)的发展,稳定了“分”的基础,创新了“统”的方式,丰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能有效解决单个农户“办”不了、政府“包”不了、集体“统”不了的事情。截止2008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专合组织18678个,其中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合作社5086个,经各级科协备案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10134个,其他专合组织3458个,成员达到216.7万名,带动农户481万户,占总农户数的36%,成员人均纯收入6971.8元,带动农户人均纯收入5650.3元,分别比一般农户高74%和41%。实践证明,办好一个专合组织,能振兴一个产业、创优一批品牌、搞活一地经济、致富一方农民。

但是,目前我省专合组织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地方对专合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尚未把专合组织的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个别基层干部还存在怕农民联合后难于管理的认识,一些农民认为专合组织是“归大堆”,存在失去生产经营自主权的担忧。

1展环境,但对专合组织及其成员急需的建设项目支持、信贷支持、人才支持、农业保险扶持、自营进出口权等政策还未配套,资金、人才、经营风险等仍是专合组织发展的瓶颈因素,制约其发展壮大。

三是税收优惠不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自产农产品和向本社成员销售农资及农机的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农产品和农资购销合同的印花税,国家已明文免征,但对原单个农户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可免征的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是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仍未明确。

四是内控机制不健全。我省专合组织多以当地干部、协会、企业等领办,多个牌子、多个市场主体共存于同一组织,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多为基层干部、非农人员和企业代表等,农民成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公平保护,民主管理机制亟待健全。

五是分配制度不完善。按成员交易额(量)分配盈余,是专合组织必须坚持的分配原则。目前大多专合组织没有按交易额(量)的比例返还盈余,盈余分配制度不科学,分配比例远未达到60%,存在极少数强势成员获得专合组织绝大部分盈余的现象。

为此,现就加强专合组织建设,带动农民增收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发展原则,尊重农民意愿。

专合组织是以同类农产品或同类农业生产服务为纽带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本质上是农民自愿联合的利益共同体。一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数字突击”、“行政办社”等政绩工程;二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一人一票原则,防止少数人操纵专合组织;三要坚持按成员交易额(量)分配盈余原则,切实维护成员的公平权益。

二、营造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

我省专合组织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总体发展水平不高,需大力扶持。一是建议尽快出台《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有利于推进全省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各级政府每年应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专合组织的成员培训、生产设备购置、贮运冷链系统建设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三是加大涉农项目扶持。允许专合组织作为涉农项目实施主体,优先用于自身基地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增强其服务实力;四是加大税费优惠扶持。继续出台免征专合组织的营业说、所得税等税种,减半收取或免收环评、检测等行政性收费;五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涉农银行业机构要降低贷款门槛,采取贷款额度授信、产品订单合同抵押、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抵押等多种形式,为专合组织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

三、出台鼓励政策,创新带动模式。

专合组织正成为“为农服务、带农入市、促农增收”的主力军,出台鼓励政策、创新带动模式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一是“专合组织+土地”,保底返利促增收。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社,农民既当社员又当股东还当农业工人,增加农民的投资性、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形成多元增收的格局;二是“专合组织+超市”,降低成本促增收。制定优惠政策,降低进超市门槛,鼓励专合组织的鲜活优质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形成“农超”之间互信互利共赢的长效合作机制;三是“专合组织+项目”,体制增效促增收。创新投资体制,鼓励和支持专合组织依托特色农业发展,参与“金土地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通乡通村公路等工程建设,提高其综合服务实力,打下农民增收的基础;四是“专合组织+企业”,产业化经营促增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专合组织与农业企业联合和合作,形成现代农业经营形式,增加农民的后续性收入;五是专合组织+人才,依靠科技促增收。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技术人才(包括大学毕业生)进驻专合组织,提高其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农民增收的后劲。

四、开展培训教育,培养专业人才。

合组织理财能手、2万名左右以生产技术为主的种养能人、5千名左右以经管干部为主的县乡基层业务辅导员,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专合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培养造就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工作本领强、热心合作事业的专合组织业务辅导员队伍。

五、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发展质量。

专合组织的健康发展,指导服务是重要手段。一是健全规章制度。要明确指导服务部门,帮助专合组织完善章程、制定规范管理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二是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广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出口能力强、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的示范专业合作社;三是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合作社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与龙头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通过合同约定,农民既可获得保底股金,又可获得务工收入,还可获得利润分红等;四是加强信息服务。尽快建立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网,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互通互联,为专合组织提供法律、政策、技术、贸易、市场信息和交流工作的开放式服务平台,使之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面向市场、走向世界的桥梁;五是治理乱收费。尽快出台配套文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专合组织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十二

按照市政协上半年工作部署,黄体勤副主席带领经济委调研组就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赴太康、扶沟两县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市农业局和两县政府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的座谈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势头迅猛。截至目前,全市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10101家。从数量上看,目前全市平均每村2。3家合作社,在全省占第一位。从规模实力上看,全市入社社员32万人,成员出资总额69亿元,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258家,合作社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数达129个。

(二)服务领域广泛。从行业上来看,主要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种植业合作社6134家,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60.73%,养殖业合作社2502家,占比24.77%,服务型合作社805家,占比7.97%。超过85%的合作社从事的是种植业、养殖业,而种植业比重高于养殖业。就种植业而言,合作社普遍以当地优势农业产业为依托,主要集中在粮食、蔬菜、瓜果等种植业。从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来看,呈现出以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为主要内容的多样化特点。

(三)农民增收明显。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统一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减少了农民的生产投入,提高了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充分发挥了合作社带领农民抱团闯市场、节支增收的作用。如太康县白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蔬菜面积10000余亩,安排属地农民就业1500余人,社员人均年收入超过了10000元,比非合作社社员人均年增收35%以上。

(四)先进典型涌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农民合作示范社1113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1家,省级示范社50家,市级示范社248家,县级示范社774家。今年初,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天华作为全国唯一基层农民代表,参加了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受到了总理的充分肯定。

(五)“互联网+”初见成效。随着“互联网+”创新模式迅猛发展,合作社与网络销售平台广泛对接,通过网络购进农资、销售农产品已经成为我市合作社的新常态。如太康县与“驮鸟网”合作,扶沟县与“一亩田”合作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扶沟县汴岗镇越秀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用一亩田app系统网上销售胡萝卜560多万斤,并远销巴基斯坦,以前被丢弃的胡萝卜樱、芝麻叶和红薯叶也通过该平台找到了买主。另外,还有一些合作社用二维码标识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增加了消费者信任,提高了品牌知名度"。

(一)金融信贷支持方面存在制约瓶颈。缺少资金、融资困难是农民合作社反映最为强烈、最为普遍的问题。一方面,合作社在上缴数量不菲的承包费后,还需在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器具等方面投入资金,还要雇佣劳力、发放工资等,成本成倍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目前还没有开展针对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合作社向银行和信用社申请贷款只能以社员个人的名义,且需要抵押。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贷款,合作社在使用时会面临很多的问题,如在资金使用与还贷责任分配方面会产生争议,不利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合作社人才匮乏。大多数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组建的,参与者主要是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般由所在村组负责人或当地的种养殖大户担任,靠长久积累的经验做事,这些农民成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经营管理和带领闯市场的能力更是不足,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虽然有些合作社也聘请了技术人员,但也仅限于技术指导,难以保证合作社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合作社自身承担风险大。一是市场风险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初级农产品,比如蔬菜等,保鲜时间短,抢占市场不及时就造成产品积压。二是自然风险大。农民合作社流转的区域大多是地形地貌条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收成无保障。同时由于未来土地预期收益不确定性大,导致农户不愿签订长期土地流转合同,农民合作社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持续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未得到全面的改善。三是流转价格风险大。农民合作社与土地流转转出的农户之间签订合同时价格低,现在价格走高,部分群众毁约,生产过程中也易产生纠纷。

(四)制度不完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等证照都有,但在制度约束、财务约束、内部管理、利益分配和风险规避等机制方面还不健全,成员权利不明;有的虽然成立时有规范的《章程》,以明确分工和完善机制,但却流于形式,停留在字面上,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有的只办理营业执照,基本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是虽然有经营活动,但只是本家人在干,没有和家庭之外的成员进行任何合作。

(一)加大财政金融扶持。一是要加快对扶持合作社发展政策的研究,降低扶持门槛,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合作社的扩大生产、技术创新、人员培训方面给予扶持,在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创造更优惠的条件。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对合作社的信用评级工作,建立适合农民合作社的信贷评级制度,加大信贷服务创新,用“互联网+农村金融”模式拓宽合作社的融资渠道。

(二)提高队伍素质。一是举办农民合作社培训班,对其进行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经济合同、计算机等方面的强化培训,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农民合作社队伍。二是积极引进外部人才资源,鼓励农业部门技术人员到农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可从农民合作社取得相应报酬。三是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业经纪人,因地制宜培养经纪人队伍,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促进本地区生产与市场的融合。四是建议将大学生村官政策推广到合作社,把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大学生放到合作社去创业,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解决他们的工资和养老医疗待遇,让他们把合作社作为自己的创业平台,提升合作社发展后劲。

(三)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农超对接现场会”,组织有条件的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引导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模式,加大对合作社创设自己的营销网络或借助其他网站平台开展网络营销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产品“走出去”的步伐。三是引导合作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培育具有地域资源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对合作社的产品品牌予以倾斜。四是在适当条件下,以产业或区域为单位,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或联合会,进一步提高市场谈判地位。

(四)健全运行机制。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合作社的登记准入制度,加强合作社的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三会”治理结构。二是规范运行机制。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为抓手,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社务公开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民主、财务规范。三是健全分配制度。要保证合作社社员的利益,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进行利益分配,保障社员的经济利益。四是建立和健全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监督合作社是否依法经营,对其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社员的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促使合作社健康发展。五是增强服务功能。强化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功能,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合作社积极与农技部门、农科院所、技术协会和大专院校建立紧密的技术协作关系,增强农业科技水平。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十三

生猪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class=“”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进一步指导、促进、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市农业局xx年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农管〔xx〕2号)精神,以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十大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党办发〔xx〕1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对全县生猪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工作。通过调查,既总结出生猪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的许多成功经验,也看到了我县生猪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和问题,警示我们今后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要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并不断加以创新,同时更要深刻吸取教训,避免走弯路。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今年第一季度末,全县经县工商注册成立的生猪专业合作社共6个,成员出资总额61.35万元,现有成员总数339人,其中农民成员326人,占成员总数的96.2%。这6个生猪专业合作社从注册登记时间看:xx年注册成立3个,xx年注册成立2个,xx年3月下旬注册成立1个。xx年底,经县工商注册成立的5个生猪专业合作社总收入达1004.3万元,实现盈余41.5万元,其中提取盈余公积4.3万元,占盈余总额的10.4%;盈余返还23.2万元,占盈余总额的55.9%、可分配盈余总额的62.4%;剩余盈余分配12.1万元,占盈余总额的29.1%、可分配盈余总额的32.5%;当年未分配盈余1.9万元,占盈余总额的4.6%、可分配盈余总额的5.1%。xx年5个生猪专业合作社共带动非成员养户276户,户均增收2356元。

二、好的经验做法。

1、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建立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了办公、财务、生产、供销等部门工作职责,完善了产品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了有效运作。

2、具备了独立的办公场所,且全部挂牌,同时添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我县6个生猪专业合作社中办公条件较好的有**县顺发生猪专业合作社和**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这两个合作社均分设了理事长、监事长、文秘部、财务部、会议室等办公室,设施齐全,空间宽敞,条件舒适,气氛融洽。

3、统一了饲料、兽药的采购和供应。目前统一供应比例已达到90%以上,饲料供应成本比市场价降低2%左右,兽药供应成本比市场价降低5%左右,当成员采购量达到相应数量后还可享受免费赠送饲料、兽药等优惠服务。我县6个生猪专业合作社中销售场面比较壮观的要数**县顺发生猪专业合作社和**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顺发生猪专业合作社设置了饲料仓库和兽药门市,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则以8间门店和一套楼房作为了饲料、兽药仓储、加工、销售、服务的综合性场所,用处大,效果明显。

4、统一了养殖技术的'培训、指导服务。各生猪专业合作社均分别与饲料、兽药供应厂家密切协作,聘请厂方的专业技术人员免费为合作社成员及周边非成员养户讲授养殖技术以及饲料投放、兽药使用的规范性操作和注意事项等,让养户获益匪浅,反响很好。尤其是**县顺发生猪专业合作社聘请原县农业局退休高级畜牧兽医师,现上海某大型饲料生产与生猪养殖集团公司技术顾问多次返乡指导、传授技术,深受成员与乡亲好评。

5、统一了养殖技术标准。各生猪专业合作社根据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要求分别制定了自己的养殖技术标准,确定了争创绿色品牌的目标,严禁使用盐酸克伦特罗(又名“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沙丁胺醇、玉米赤霉素、呋喃它酮、氯霉素等高毒高残留饲料、兽药及添加剂,严格坚持绿色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十四

从2008年我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诞生,截止目前全县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21个。其中自治区级示范性合作社3个:旭日农畜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腾飞农畜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古力地亚尔农民专业合作社.xxx县前程农畜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类型多,涉及面广,合作社组织涉及农业各个领域。其中从事农产品购销70个,林果业4个,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从刚开始的3-4年增加到现在的47个。今年全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xxx县那依力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在xxx县托克扎克镇成立。联合社的农产品都是联合社成员的基地直接提供的,通过成立联合社,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品质,同时可以减少农产品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单个合作社销售的成本,还能有效整合资源、连接市场之路,从而开展更高平台上的产品营销、信用合作等各项服务。目前有67合作社统一使用合作社财务规范和报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辐射作用显著。20合作社有社员2350人,带动周边农户10450户,销售农产品累计23000吨,实现销售收入4900万元,占农产品销售收入的7%。

入社社员达2956人,签定销售合同数1891个,合同面积7049亩,销售农产品30694.8吨,销售金额5238.4万元,上交税金0.57万元。

截止目前全县合作社入社社员3255人,拥有固定资产总额1327.3万元,带动农户数28900户,经营规模面积7649亩。为了增加农产品销售,站敏乡旭日合作社在喀什市建立了蔬菜批发市场,收购当地农民种植的土豆、白菜、皮芽子等蔬菜,每月销售量600吨;全县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招标,与各乡镇中小学校签订食品供货协议,主要供应学校食堂肉、菜、蛋等食品,每月供应蔬菜等食品100吨;积极开拓市场,扩大产品销路。充分利用广州对口支援我县的大好时机,扩大我县优质农副产品在全国的销售,产品在国内销售到天津、广洲、上海等内地市场。xxx县绿洲红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旭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海森雁集团签定甜瓜、鲜杏供货协议,销售xxx县优质甜瓜、杏子,乌帕尔乡的“晨光”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办理进出口许可经营证,与周边的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周边国家开展进出口贸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宣传认识不够。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在宣传引导方面不够广泛、深入,致使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理解不全面,对推动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农民合作意识不强,入社积极性不高,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人才、技术、信息缺乏。一是各部门缺乏懂农村专业合作社知识的专业人才,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合作理念、市场知识的牵头人,农民缺乏合作知识。二是合作社的产品多为初级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程度低,且产业层次低,科技含量不高,难以深度开发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由于思想保守,合作社之间的信息交流较少,供求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影响市场的进一步扩大。

3、自身建设不规范。xxx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虽然呈现出较好的趋势,但从整体上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很不平衡,组织化程度也参差不齐,合作领域窄,服务功能弱,发展规模小,总量少,入社会员少,辐射带动面小;有一些合作组织发展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没有章程、制度、没有工商登记,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没有利润返还机制和必要的监督机制,利益联合机制也不完善,尚末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在外部环境上,认识程度还不高,扶持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规范和提高。

5、政策落实不到位。随着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合作社的发展引起了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出台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来推动合作社发展,但到具体执行时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地。如:税收减免政策执行不统一、贷款担保困难、生产设施用地困难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合作社进一步做大做强。

6、资金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签订了农产品购销合同,由于流动资金短缺,不能正常支付,而贷款又担保落实难,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

7、产品附加值低。我县大多数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是以散装原产品或半成品形式出售,很少进行产品的分级、包装、这不仅影响了我县农产品市场范围的开拓,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可持续增收的成效。

(三)、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乡镇长、村长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所辖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地点设在村组。县农业局要依法履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责,县农经局具体负责做好发展规划制定、法律政策落实、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示范培育、宣传培训、统计监测等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增强各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合作社发展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和工作指导体系,县成立合作社指导服务中心,乡镇、场成立合作社指导服务办公室。要抓紧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业务指导操作规程,加大对合作社辅导员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支熟悉法律政策、热心合作社事业的辅导员队伍,为促进合作社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4、规范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展统一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注册商标、统一产品销售等服务。建立合作社农产品生产档案,实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和监测制度。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品牌,如阿克喀什羊肉、木什红枣、土鸡和土鸡蛋、兰干土豆、阿瓦提石榴土红枣和蜂蜜、站敏巴旦木和核桃、红花等。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等认证活动。

5、加快市场开拓能力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到内地开拓销售市场,组织产品向广州等内地销售,加快现代农业农产品市场开拓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社企对接”、“农市对接”等五大对接,促进合作社与城市超市、学校食堂、涉农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现产销衔接。组织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产品展示、展销、洽谈推介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内地展会,负责做好展品宣传、广告等工作,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展会经费补贴。通过扩大合作社产品销售半径,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能力。

6、加强规范化建设。把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农业部等国家11部委的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建设规划和示范社标准。围绕设立登记、建章立制、利益联结、统一服务、民主管理等,引导开展规范化建设。我县每年选择培育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7、营造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执行近年来自治区出台的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国家和自治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项目,可优先争取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提供信贷支持。县农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会同县农经局共同做好农民业合作社信用评估和建档工作。鼓励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授信与合作社成员单体授信相结合,采取“宜户则户、宜社则社”的办法,建立信贷支持绿色通道。县政府支持的贷款担保公司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

8、强化服务和销售功能。计划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覆盖面达35%,50%以上的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增收水平超过其他农户20%以上。到,围绕我县六大产业发展,形成一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载体的产业集群,经营实力明显提高,运行更加规范,服务农民能力显著增强。

9、争取项目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合作社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示范标准推进合作社发展,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为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使其发展壮大,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10、规范化运作。

每建立一个合作社,都要进行民主选举,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完善办事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农经局统一印制章程及各种内部管理制度,使其规范化,成立后由农经局验收,合格后统一授牌,这样可以建立一个规范一个,使其真正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报告(汇总15篇)篇十五

在我局组织安排大下基层开展备春耕生产前调研活动中,利用10多天的时间,深入到我区三镇一乡相关村,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运行、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走访与村干部和部分农民座谈,初步掌握了我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区三镇一乡共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其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4个,产加销型合作社39个,服务作业型专业合作社13个。20xx年申报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

1、农民专业合作社起点较低。全区10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都还是较低层次的。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一些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仅三、五万元,缺乏配套的场地、仓储、加工设备,服务手段有限。由于规模小、带动农户的覆盖面也小,服务范围窄,形不成大的产业带,基本上限于本乡、村,能提供跨乡镇经营服务,形成规模效应的屈指可数。二是一部分农民在产业规模小、成员户数少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上级资金扶持,盲目确定合作社产品、项目,缺乏根据地效仿其他已经成形合作社的制度、章程、机构,纷纷申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来就造成了相当一批专业合作社缺乏优势产品或项目,运营稳定性较差,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使得一批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组建很长时间,但也难以形成规模经营趋势,始终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

2、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靠个人的权威来维持管理,靠合作社法人个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不规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财产和资金,开展共同经营活动的较少。多数合作社内部没有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及各类资金收支财务帐目,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

3、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才缺乏,合作社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少。无论是专业合作社法人自身还是合作社广大成员都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文化结构就决定了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体素质还是较低的,再加之部分农户合作意识不强,“搭便车”心态严重,就更淡化了对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整个合作社所有成员素质低下,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冲击。

4、三镇一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方式目前来看多数以法人的家庭成员运行方式为主,没有实现以合作社法人为引领,广大合作社成员积极融入,达到群策群力、合舟共济、管理民主、利益均沾的运行方式,没有真正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这种运行方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辐射作用很难发挥出来,必将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因此,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类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机制体制,围绕全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因地制宜组建专业合作社。将一些规模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弱、服务范围窄的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形成具有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为一体产销联合的专业合作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通过合作、服务、利益共享、实现共赢,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一是规范各类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章程和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社员为获取合作效益而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因而重点要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做到这一点,必须按照20xx年6月29日农业部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基本要求,严格制定、执行章程,坚持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量和按股份分配的原则。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20xx年1月1日施行)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要实行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合作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1998]32号)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理事会、监事会、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内部运作规范,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

一是通过深入基层举办涉农培训班、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班、印发宣传单、召开专题培训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贯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合作社典型经验和合作理念,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合作经营、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按照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和产业,通过深入基层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成员大户、市场营销管理人员、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等相关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市场营销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用人才,增强农民从事主导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进而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整体素质。

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还需要以合作社典型来吸引、激发更多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发展。一是对全区各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主乡新立胡萝卜合作社、龙达生猪养殖合作社、东风苗木合作社)机构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比较规范和农户联系比较紧密、发挥作用比较好、辐射面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合作社法人现场说法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围绕种植、蔬菜、畜禽、水产、果品、林业和农机服务等七大农业主导专业合作社方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省、市各类科研院所对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引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好的专业合作社创建自主品牌、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发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积极牵头兴办,广泛动员全区各村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化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四是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结合自身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组建各类独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发挥优势,打造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各类有机、绿色、无公害等食品标识认证,加快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大力帮助更多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四种扶持方式。一是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是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三是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四是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通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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