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

时间:2023-11-10 作者:QJ墨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

工作方案是在实施工作过程中为达成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种详细方案,它包括工作目标、步骤、时间计划、资源需求和评估等内容,可以指导工作的进行和监督工作的完成进度。如果你对工作方案的格式和内容有疑问,可以参考以下范文,相信会有所帮助。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一

22日,吉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在长春召开,副省长隋忠诚、省政府副秘书长于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乔恒等出席会议。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0108人,约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0.5%,其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40757人,占81.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1187人,占2.3%;无人监护的1374人,占3%;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6790人,占13.4%。有12448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下的.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还有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或尚未登记户口。长春、四平、松原、通化四个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占全省总数的72.9%。会议决定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年底,在全省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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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二

根据团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5月——11月。

1.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

学校德育处下发通知,要求各班召开“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家庭、学习情况,焕发学生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之情。发动学生跟留守儿童结对子,写信等活动。

2.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承载留守学生之梦”活动。

广泛开展“心愿直通车”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学生实现微心愿,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参与方式分两种:一是和家长一起在“心愿直通车”网站选定心愿,直接联系留守学生,帮助其实现愿望;二是通过参加团组织集中开展的“心愿直通车”活动,现场将心愿礼物送给留守学生。

3.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志愿者在行动”。

4.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捐建‘红领巾读书角’”活动。

(1)集体捐建。发动各班级为留守儿童自主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

(2)个人捐建。发动家长或者爱心人士对口一个学校的少先队中队,自主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也可以几个人共同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三

经国务院批准,20xx年11月至20xx年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今天,天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会。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福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孝丽,以及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4月份,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天津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天津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十个涉农区县组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主要排查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从排查总体规模看,全市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1236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970人,占78.48%;由亲戚朋友监护的33人,占2.67%;无人监护的35人,占2.83%;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198人,占16.02%。另外,有356名由(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目前,仍有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7人)或尚未登记户口(13人)。从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武清、宝坻、宁河、蓟州等区域,以上四个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17人,占全市总数的90.37%,其中蓟州区农村留守儿童565人,是全市农村留守儿童人数最多的地区。从年龄结构看,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分别为279人、834人和123人,各占22.57%、67.48%和9.95%。从家庭经济来源情况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外出务工(702户)和种养殖业(227户)。

曲孝丽介绍,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将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各部门明确职责,组织和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厉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归纳梳理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或意见,研究确定巩固措施和方案。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四

2016。

13。

2016。

43。

2016。

38。

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对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2020。

年,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坚持家庭监护、父母尽责。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民政、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坚持社会参与、全民关爱。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15。

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市民政局,同时抄送市教育局和公安局;做到一人一档案,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民政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民政部门应当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协调、协助各有关部门将各项关爱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民政部门及市救助管理站要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及时汇总。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将排查出的无户口、辍学、残疾、监护差、患病等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分别报送市公安局、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通报一次,使其得到有针对性的救助保护。

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和在校生活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逐一登记其父母外出务工和监护人变化情况(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并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所有留守儿童都有结对帮扶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并给予必要支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在开展活动或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通过老少携手、实名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关工委活动阵地,开展日间照料、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各项关爱活动,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深入乡镇、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乡村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对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应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受理报告及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公安等部门在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建立评估档案,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市发展改革局要统筹规划,将新建、改扩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市财政局和民政局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保护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

2011。

39。

号)精神,落实好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

市教育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对长期在市内打工,符合落户条件的农民工,市公安局要有序推进本人及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财政局要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市卫生计生局从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朝阳市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市政府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建立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抓下去。按照《北票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门各负其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五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爱心+协同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爱心+制度保障。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爱心+专项行动。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爱心+专业培训。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爱心+精准数据。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六

从现在起至11月底,哈尔滨市将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及时响应并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力争到20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这是记者从22日哈尔滨市召开的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哈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487万人,占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总量的18.7%,低龄化比率比较高,13周岁以下占总数的92.3%。此次专项行动围绕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六方面内容展开。哈市各区、县(市)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强制报告意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和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厉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

据介绍,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当天的会议上,由哈市网信办、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哈尔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在哈尔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救助保护、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七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为给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安徽省民政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省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根据《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是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和患病、残疾的农村留守儿童。

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及时响应并解决。力争到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通过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和户口登记等五方面责任,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干预帮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同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要求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出警处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

其中,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实施方案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及时将其纳入专项行动范围。对其他农村留守儿童,组织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关爱服务,促进其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八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九

经国务院批准,11月至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十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截至6月30日,浙江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约11.68万人,约占全省儿童总数的1.5%,其中男6万余人,女5.68万人。近76.8%的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77%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护和抚养,有63%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父母外出务工,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有8693人。(时报记者曾历时2个多月,深入温州、台州、丽水、衢州等地,探查浙江当地留守儿童情况,完成了近2万字的农村留守儿童报告,详见205月16日a4-a10版)。

面对这样的情况,浙江省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今年5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健全服务网络。

今年3月中旬,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及信息录入工作。目前,留守儿童已全部排查完毕并录入信息库,建立了一人一档,明确了每一名留守儿童的社会及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人。

为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的分析运用,5月底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保护工作。例如针对部分农村留守儿童未上户口的问题,各地要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无户口农村留守儿童落户问题;针对无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各地要督促其父母尽早落实委托监护人代为监护等。

浙江市场经济发达,社会力量活跃,互相帮扶的氛围十分浓厚。据统计,全省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个,每年募集慈善资金约45亿元。浙江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借助时报和“青年之声”等平台,发布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对接社会资源,每年服务留守儿童10多万人次。

今年六一前夕,由省慈善总会发起的“为了明天——关爱儿童之家”项目启动。该项目以村(社区)为依托,综合利用现有场所,于年内建立首批30所“关爱儿童之家”,并确定了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衢州市作为项目试点地区,计划3年内在全省设立100所。7月4日,由团省委主办,浙青传媒、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圆梦浙江农村留守儿童”大型公益活动启动,动员各方面力量,满足留守儿童微心愿。类似这种构建留守儿童情感呵护工程的活动还有很多。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十一

1月18日,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暨表彰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王智慧要求深入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加强帮扶保障、提升关爱水平,进一步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王智慧对我市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指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和全市协调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着力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档案,搭建留守儿童沟通、教育和活动的平台,积极实施“人才回归工程”,建立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吸引基层教师、妇联干部和社会热心人士等组建关爱服务队伍,创新方法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齐抓共管,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让他们安全成长、健康成长、快乐成长。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十二

让我们“以人为本”思想达到一个共识多去关爱留守儿童,通过活动能让更多的儿童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与友爱,形成积极的、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

1、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更深入地了解留守儿童的需求,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

2、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留守儿童,进近留守儿童,让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和寂寞。

xx市xx镇xx小学。

5月31日(星期一)上午09:00--10:45。

1、欢迎仪式负责人:xx小学。

3、游园活动负责人:xx小学。

4、庆祝“六一”大会主持人:xx小学。

(1)介绍参加慰问活动的单位及代表。

(2)节目表演:唱歌、舞蹈。

(3)广东xx中学初中校区优秀青年教师林雪瑜讲话(作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

(4)颁发留念品。

(5)xx小学活动总结。

(6)合影留念。

1、横幅:“心手相牵快乐成长”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主办:广东xx中学初中校区团委会、xx市邮政局团支部。

承办:xx市xx镇xx小学。

另制作四条激励性的标语挂在校园,以激励学生积极进取。(联系人:赖锦强)。

2、根据活动节目制作一个音乐光碟。

3、车辆提供。

4、参加人员数量xx。

中学初中校区:8人。

xx市邮政局:5人。

组成一个临时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3人)。

1、参加人员积极活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2、活动以轻松愉快氛围为主,以开心为导向。

3、以留守儿童为中心,顺其自然的开展,不注重程序和广告新闻效果。

4、要报节目的义工提前报上节目、统一制作,活动前一天统一彩排。

5、义工服务队人员要求:

有爱心,积极,热情,灵活,主动,听从安排。

顾问:

总策划:

执行策划:

参加人员:(游园活动组织)、(心理辅导)、(唱歌)、(跳舞)、(摄影)。

活动方案涉及到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请提前向本单位领队请假,以便作及时调整。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十三

12月26日,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会议召开,会议主要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情况,并就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作了安排。副市长王燕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燕指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我市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关爱保护。各级政府必须担负起领导责任,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中,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优势,实现政府保护与社会关爱优势互补、有效衔接,推动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到实处。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不走过场、不留隐患。要落实保障措施,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十四

为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如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工作对象:农村留守儿童为父母双方从农村居住地流动到其它地区3个月以上,自己留在农村居住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倡导和完善“代理家长”制;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一)摸底排查,建立台帐。20xx年6月23日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儿童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留守儿童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账,于6月25日前以社区为单位汇总报社会事务局。6月30日前,社会事务局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同时,7月15日前,各社区服务中心要以建立以留守人数、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留守儿童信息库。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二)评估风险,明确分级。各社区在做好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类型、等级评估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被监护人的评估,一类: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委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二类:无父母监护,但有其他亲属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三类:无父母监护,但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健康情况以及受到伤害的程度和频次,将各类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受监护人基本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或无监护人,被监护人已处于流浪乞讨维持生命和生存。二级: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不能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辍学以及染上不良行为。三级:委托监护人疏于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导致被监护人心理受到严重伤害、歧视、漠视、体罚及不公正对待。四级:委托监护人由于自身能力缺陷,不能正常履行监护责任,导致被监护人行为出现偏差、心理失当、性格孤僻、偶尔会逃学等。对委托监护人进行评估,较好:委托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职责,留守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一般:委托监护人能基本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产生行为偏差、心理失当等情况的潜在风险;差:无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缺乏良好的引导和关怀,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身心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三)建立机制,构建体系。

1.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各社区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处出务工人员为家中留守儿童指定委托监护人、对一类留守儿童要由社区指定其监护人并订立监护合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监督制度,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与生活,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学校、村委会(社区)要与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他监护人签定《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予以教育、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红桥公安分局、辖区内各学校)。

2.强化社会的关爱责任。新区工管委、社区服务中心对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村居两委对其辖区实行留守儿童多对一帮扶;积极探索各种关爱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要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以亲情关爱和贴心服务为主,以赏识教育和励志教育为重。

(责任单位:新区各单位)。

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成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小组,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关爱;辖区内各学校在校内设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留守儿童两周必须家访一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留守儿童监护人座谈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把学校教育很好地融入到留守儿童日常工作中,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校人身安全。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辖区各学校)。

1.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社会事务局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平等权益。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彻底根除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经发局、社会事务局、新区各单位)。

3.落实救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社会事务局要设立留守儿童救助基金,要做好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享有的社会救助。要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家庭困难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结对子”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工会、团委)。

4.大力开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聘请有资职的心理辅导教师不定期对辖区各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推行学校每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使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有关爱、感情有寄托、学习有帮助、生活有支持、管理有保障。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职校)。

加强农村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室、营业性音像场所的整治和监管,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红桥公安分局、红桥工商分局)。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完善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组长:郭振东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新区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辖区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耿涛同志兼,负责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和日常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因难“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大督查,严格问责。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此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摸底排查工作以及排查后开展的关爱服务进行督查,对认识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必须立即整改。对督查中发现有假落实、严重失职和重大过错的必须严格问责,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十五

简报一:

“农村留守儿童是社会事业发展的短板,也是最需要关爱帮扶的群体。”11月9日,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如是说道。

近年来,频发的农村留守儿童意外身亡事故,引起了各界的思考。根据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发﹝20xx﹞42号),20xx年3月中旬,浙江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正式启动。

截至20xx年6月30日,浙江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约11.68万人,约占该省儿童总数的1.5%,其中男6万余人,女5.68万人。

记者了解到,近76.8%的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77%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护和抚养,有63%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父母外出务工,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有8693人。

早在20xx年,浙江就率先全国启动了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建设工作,着手构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浙江的县、市、区依托儿童福利院或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建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在街道和乡镇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在社区普遍设立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建立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形成了自上而下、深入社区和乡村的三级儿童福利服务网络,为儿童福利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浙江的留守儿童已全部排查完毕并录入信息库,建立了一人一档,明确了每一名留守儿童的社会及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人。同时为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的分析运用,20xx年5月底,浙江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除建立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外,重点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保护工作。

“浙江市场经济发达,社会力量活跃,互助帮扶的氛围十分浓厚。”熊建平表示,除了浙江政府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浙江的民间力量也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补充。

据了解,浙江正大力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据统计,浙江省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个,每年募集慈善资金约45亿元人民币。

简报二:

构建全方位关爱体系成立领导机构。

为推动全省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深入开展,河北省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青春守护点对点行动”培训交流大会于10月27日在省会石家庄举行。共青团河北省委副书记宋华英出席交流会并讲话。据了解,河北团组织将农村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服务对象,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省、市两级团委均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

目前,完成了全省62个贫困县和38个易地搬迁县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留守儿童,共青团河北省委建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电子信息系统。该系统具有整合留守儿童建档立卡信息管理、贫困家庭动态变化、专项扶贫业务管理等功能,通过数据分析管理,实现关爱和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精准化管理。

7项帮扶项目为关爱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以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联合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青年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帮扶主体,开创了贫困救助、医疗救助、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课后辅导、假期照料、创业帮扶7项“菜单式”服务,推出了贫困留守儿童助学行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暖心行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法律护航”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此外,通过建立全省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电子信息系统、建成专门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志愿者队伍以及创立关爱和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基金,落实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机制,为关爱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留守儿童工作帮扶如火如荼。

据悉,活动实施以来,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各级团组织及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结对帮扶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工作如火如荼。全省各级团组织帮扶及动员辖区内社会力量帮扶贫困县留守儿童34559人次,结对8049个,实施帮扶项目204个,开展活动964次,帮扶资金395万元,帮扶物资价值493万元。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十六

“爱心浇灌梦想·阅读点亮希望”。11月10日,“蒲公英梦想屋”重庆市文化共享工程乡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走进江北。活动为五宝镇实验学校留守儿童送去精神食粮的同时,还现场为留守儿童“圆梦”。

活动由重庆市图书馆、江北区文化委、江北区教委主办,由江北区图书馆、五宝镇实验学校承办。活动中,五宝镇实验学校的孩子们为来宾带来了朗诵《蒲公英的梦想》。重庆市图书馆授予该校“蒲公英梦想书屋”牌匾并赠送了2台电脑、册图书及70tb的数字资源使用权;渝中区、大渡口区、南岸区等36个区县公共图书馆共同为该校赠送了3000册崭新的少儿图书;我区向五宝镇实验学校赠送了图书2000册及价值10000元的学生用品。

“我想有一个遥控飞机”“我想要拉杆书包”“我想要一个学习机”……留守儿童的梦想,分别由各区县公共图书馆“领取”并现场实现,孩子们接过自己的心愿礼品,脸上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与此同时,“相伴成长巡回讲堂”开讲。中国心理学会会员、共青团重庆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专家团心理咨询师郑勇利为学校四年级的学生带来一场关于“生命认知和自我保护”的`知识讲座,郑老师循循善诱的引导,让孩子们知道自己生命从何而来,在青春期应该怎样认知自己身体的变化,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孩子非常活跃,在课堂上踊跃发言,积极互动,课堂里气氛热闹活泼。

在视频亲情聊天活动中,留守儿童也通过网络与远方的父母通话,场面温馨感人。

“蒲公英梦想书屋”是致力于解决留守儿童纸质读本、电子图书缺乏而创立的公益活动,从6月启动以来,一直秉承将优秀资源送到最急需、最困难的地方的原则。活动主要包含“一梦一室一台一堂”4个部分,即“线上领取梦想公益活动”“流动亲情聊天室”“e路共享数字阅读平台”“相伴成长巡回讲堂”等特色活动。此次活动走进五宝镇实验学校,也是市图书馆“蒲公英梦想书屋”项目的第34站,走进的第26个区县。

五宝镇实验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本地居民外出务工家庭较多,学校学生中留守儿童占比较大,有接近88.2%的孩子来自留守儿童家庭。新建立的梦想书屋,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孩子们课外知识读本匮乏的局面。

江北区区领导李保海出席活动。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十七

“农村留守儿童是社会事业发展的短板,也是最需要关爱帮扶的群体。”11月9日,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如是说道。

近年来,频发的农村留守儿童意外身亡事故,引起了各界的思考。根据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发﹝﹞42号),3月中旬,浙江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正式启动。

截至206月30日,浙江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约11.68万人,约占该省儿童总数的1.5%,其中男6万余人,女5.68万人。

记者了解到,近76.8%的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77%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护和抚养,有63%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父母外出务工,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有8693人。

早在,浙江就率先全国启动了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建设工作,着手构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浙江的县、市、区依托儿童福利院或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建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在街道和乡镇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在社区普遍设立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建立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形成了自上而下、深入社区和乡村的三级儿童福利服务网络,为儿童福利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浙江的留守儿童已全部排查完毕并录入信息库,建立了一人一档,明确了每一名留守儿童的.社会及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人。同时为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的分析运用,2016年5月底,浙江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除建立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外,重点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保护工作。

“浙江市场经济发达,社会力量活跃,互助帮扶的氛围十分浓厚。”熊建平表示,除了浙江政府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浙江的民间力量也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补充。

据了解,浙江正大力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据统计,浙江省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个,每年募集慈善资金约45亿元人民币。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十八

国务委员王勇6日出席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时强调,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构建家庭、政府、学校履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王勇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改善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发展条件,进一步加强关爱保护工作。家庭监护是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要加强留守儿童家长法治教育,督促落实监护主体责任。要健全和落实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情感关怀和生活照料。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营造儿童安全成长的良好环境。要落实基层政府责任,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支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要健全协调机制,狠抓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健全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国务院副秘书长孟扬参加会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民政部部长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王勇国务委员重要讲话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联络员、中央编办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民政部有关司局、事业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国型社会组织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条件具备的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相关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电视电话会议,并参照主会场参会范围邀请同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参加电视电话会议,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应邀参加电视电话会议。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优秀19篇)篇十九

图书捐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5月29日(本周日)上午。

xx小学。

xx大街西段泰安市体育场门口。

5月29日早7:40。

1、图书捐赠仪式。

2、与留守儿童互动,制作手工贺卡。

3、走访贫困学生。

本次活动的意义并不在于我们捐赠了多少本书,而是让农村的留守儿童感受到友谊和温暖,让我们的孩子知道生活的艰辛与不易,学会用自己的'力量来关心和帮助他人,这些都是课本上学不来的。

注:

1、活动由于需要走访贫困学生、为学校留守儿童准备学习用品,产生费用由各位家长aa均摊。

2、由于条件限制,本次活动出行采用拼车方式,具体情况在群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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