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月奖励方案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实用5篇)

时间:2023-10-03 作者:XY字客2023年安全生产月奖励方案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实用5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安全生产月奖励方案篇一

为推进我办事处安全生产信访举报工作的开展,认真负责地处理人民群众的来访来信,提高办理举报安全生产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国家、企业、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办事处信访举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安全生产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是指信访人(相关单位、企业、群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生产安全隐患和事故等事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受理生产安全的信访举报案件认真妥善处理并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隐患,减少、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第二条街道安委办为信访举报件的受理部门。

第三条处理信访举报案件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

(二)依法办事,热情服务;

(三)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四)确保质量,注重效率;

(五)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第四条接访人员通过阅看来信、接听来电或接待来访,尽可能了解信访人反映安全生产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物、事情经过及信访人的要求和理由等,并做好相关的登记、记录。

第五条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要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减少重复上访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对信访举报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查办结,并将办理情况向署名举报、信访人进行情况反馈,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第七条在受理、核实、转办、查处、答复举报人时必须依法、及时、准确,符合规定程序。在办理署名举报线索,必须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对泄密事件要严肃查处,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办理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一)对要求核查的安全生产信访案件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三)对要求核查的安全生产信访案件不及时、认真查处,敷衍塞责,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造成部分损失和影响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办理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安全生产月奖励方案篇二

为切实加xx高速路政七大队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总队《关于开展高速路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赣路政办字〔20xx〕16号)部署要求,现特制定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良好氛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大队管理辖区内外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平安交通、人人有责。

6月1日至6月30日。

成立xx高速路政管理支队第七大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唐耀大队长

副组长:钟云生支部书记

成员:谢永东副大队长

曾福福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永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工作。

围绕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平安路政”创建活动相结合、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

1、在办公楼和高速公路互通,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竖)幅标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2、6月上旬组织大队职工及清障施救队观看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举办身边的事故案例展,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强化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

3、预备在乡镇市集及学校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4、6月中旬将紧紧围绕“平安路政”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利用各类媒体,全面宣传“平安路政”理念、文化,展示典型经验,夯实安全文化基础。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校园,“同唱一首歌”——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放映电影《零的神话》。

5、6月下旬将组织大队开展新闻作品和征文(警句、诗歌、论文等)创作活动,突出“平安路政”创建的社会性和互动性,形成人人关注、支持,个个参与、履责的创建格局。

安全生产月奖励方案篇三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的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文件,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对抢险救灾工作有功者;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被评为省、市、区等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者;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部门负责人汇总材料,经审核后上报

公司,核准无误后视贡献大小给予发放相关额度的奖励。

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事故责任人或事故间接责任人造成公司损失者;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违章、**,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对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工作期间不听从安排、不听从指挥、上网、聊天、窜岗、**等,直接影响或间接造成公司损失者。

低主要责任的工资、扣除奖金等。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处以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报综合管理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相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执行。

安全生产月奖励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职业危害和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 、奖励的原则。严格标准、按绩施奖、人人平等。

2 、奖励的形式。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 、奖励的等级。精神奖为嘉奖、记功。物质奖为两个档次,分别为300元、600元。

4 、奖励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对发现公司内部异常现象及时反映和报告,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2)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对其操作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问题或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的。

奖励决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并在会议上宣布,将“奖励

决定”纳入办公室归档。

1 、惩罚的原则。依据事实、处罚恰当、人人平等。

2 、惩罚的形式。以行政处罚和物质处罚相结合。

3 、惩罚的'等级。行政处罚为申诫、记过。物质处罚最低罚金200元、最高罚金500元,情节严重,薪资降低10%(时间一年)。

4 、惩罚的条件:

(1)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检查督促的。

(2)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影响安全生产的。

(3)消极怠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影响安全。处罚决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并在会议上宣布,将“处罚决定”纳入办公室归档。

北京xx有限公司

20xx年1月7日格式

安全生产月奖励方案篇五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巴林左旗海洋食品厂所有的部门和员工。

“有奖有罚,奖罚结合;落实责任,以责论处”作为本制度的基本原则。

奖励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厂部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10―500元、奖品或晋升晋级,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惩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当事人进行处罚。

工伤事故的考核。部门、车间、班组发生工伤事故,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当事人,依据工伤造成的损失,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绩效工资进行扣款。

安全管理有如下行为之一者予以惩罚: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违规作业,后果严重,损失重大者。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者。

惩罚类型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采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具体处罚的措施还有提醒教育、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等多种方式。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款处以罚款10―500元、赔偿损失的3―20% 、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严重警告、降职、降级、留厂查看、辞退、开除等。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程序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每年度评定一次,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先进车间、部门每年度评定一次,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其他奖励项目及时给予奖励兑现,时间以不超过半月为宜。

惩罚程序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行政处罚由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批准: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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