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

时间:2023-12-24 作者:碧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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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一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通过对全院专项整治,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坚决杜绝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病人“红包、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结合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贯彻落实,切实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医院各科室。

(一)医生不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大处方的行为;

(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的行为。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底前)。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县妇保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xx;电子邮箱:xx)。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把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覆盖面达到100%,营造人人自觉参与,全民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20xx年6月底前)。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附表2于6月30日前上报院办公室。

1、认真开展自查。

(1)个人自查。各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对照《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1)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医院领导、科室主任要带头进行自查。

(2)组织排查。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开单提成、开大处方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对药品、医用耗材、仪器设备的购销及使用环节,有重要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列入重点排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及时上缴收受钱物。凡是已收受“红包、回扣”的人员要主动上缴。可以真实姓名也可以匿名方式,上缴至xx县廉政账户(户名:xx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户行:工商银行xx支行,账号:xx)。对在专项治理期间主动上缴的,不作为受贿对待。对确实推辞不掉的“红包”,接收“红包”的人员可将“红包”上缴本单位办公室,办公室(或医务科)要努力做好患者解释,退还红包。个别不能退还的,可充入住院患者住院押金,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将押金收据交给患者(或家属)。

3、签订承诺书。医务人员要签订自查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书要存单位备案或进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科室要向医院做出廉洁从业承诺。

(三)检查整改阶段(7月底前)。

1、督促检查。医院将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自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补课”。

2、完善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岗位职责、社会影响以及思想道德观念等方面深入分析、深刻反思,剖析原因,完善制度,提出治理“红包、回扣”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是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要任务之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把专项治理工作列为本单位工作重点内容,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严肃工作纪律,务必取得工作实效。严肃整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注重工作实效。专项治理重在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行为。要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治理,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行业作风有明显好转,医务人员的整体形象有明显提高。

(四)构建长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项治理工作分级负责制,将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落到实处。医院领导和科室主任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强科室管理,杜绝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回扣”行为的发生。做到从源头上坚决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建立起治理“红包、回扣”等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二

全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及硝酸铵、硝化纤维素、硝基化合物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企业,涉及硝化、加氢、氯化、过氧化、重氮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医药企业,以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二、排查重点。

是否对企业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形成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制定的管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建立隐患治理信息台账;是否按照“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的规定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排查;是否形成“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

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是否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学历和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定期复审;特殊作业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作业票证是否符合gb30871要求;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是否组织专家或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程监督;企业外委施工是否对承包商资质进行审核;是否对承包商的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是否将承包商具体情况、施工方案、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等书面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企业是否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并上传至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过正规设计或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要求。

是否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是否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区内,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车间)和仓库内,是否有控制室、交接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实验室;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区内控制室、交接班室是否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

厂区危险化学品物料是否与安全评价报告一致;甲类物品仓库是否单独设置,与乙、丙类物品仓库共用一栋建筑物的,是否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是否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是否混放混存;剧毒化学品是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经正规设计并正常投用;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涉及光气、氯气、硫化氢等剧毒气体管道是否穿越除厂区(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满足防火防爆要求;是否按照标准设置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投用,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人值守的现场控制室、中心控制室。

是否按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重大危险源点是否全部接入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是否制定销警制度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是否建立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按照gb/t29639要求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卡;是否对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论证,并定期进行评估修订;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各车间、班组、岗位是否常态化开展全员应急处置演练;应急演练完成后是否进行总结评估,分析问题,修订完善预案。

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是否建立应急器材台账、维护保养记录,并按照要求定期检查;是否在可燃、有毒气体区域配备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并定期检定;是否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厂区消防通道净宽度、高度是否满足消防救援要求;可燃液体罐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附件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定期更换药剂,有更换记录和有效期标签;泡沫发生系统、消防水幕、喷淋、蒸汽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够随时投用,是否定期试验。

消防水泵、稳压泵是否分别设置备用泵;消防栓供水压力是否正常满足消防要求;消防炮是否采取防冻措施,消防炮阀门及转向齿轮是否灵活无锈蚀。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河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企一策”改造提升目标要求》制定“一企一策”提升方案;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是否按照方案有序推进;是否向当地应急部门报告。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是否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是否投入使用;是否建立了“二道门”;是否建立“双控”信息化平台,实现风险分级推送、分级管控;是否在从业人员素质、安全设施设计、安全管理水平和智能化、信息化等方面得到有效提升。

现有化工企业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非法出租或发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行为;是否存在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是否存在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是否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和持证作业人员台账;是否建立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设备档案,档案是否齐全;是否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定检和年检。

药物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工及外来人员进出厂登记、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产品买卖合同及流向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设应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危险性建筑物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三库”(成品总库、药物总库和危险品中转库)的设置是否满足实际生产需要;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是否超过核定人数;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是否超过核定药量。

涉危险品总仓库区、行政区、展览区是否分区设置,围墙是否完整,是否设置防火隔离带;是否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是否将执法收缴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库房作业人员数量是否超过核定人数,储存药量是否超过核定储量;是否私自搭建库房、阳光棚、走廊等用于储存;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置且有效。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应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

2.应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等所有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

2

企业应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

3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4

1.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5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应每天作出安全承诺并向社会公告。

6

安全生产。

责任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其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

企业应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应参加领导干部带班,其他分管负责人要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并严格落实。

8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研究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情况。

9

1.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10。

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以上职称。

2021年6月底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相关人员要达到规定学历资质水平;2021年底前,其他重点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要达到规定水平。

11。

2.企业应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载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12。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13。

安全生产。

责任制。

企业应建立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机制,对“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处置。

14。

企业应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外溢的场所及装置进行分析识别,并采取相应预警措施。

15。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每3年运用hazop分析法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分析,编制hazop分析报告。

16。

企业应将安全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管控措施。

17。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各种事故隐患排查的形式、内容、频次、组织与参加人员、事故隐患治理、上报及其他有关要求。

18。

企业应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治理通知,立即组织整改,并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账。

19。

省政府2号令落实情况。

20。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

21。

企业应按照“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的规定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排查,建立“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

22。

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

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

企业应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4。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5。

26。

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

企业应对新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实习人员等)进行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27。

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8。

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29。

2.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定期复审。

30。

当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要及时对相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再培训。

31。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企业应对相关方入厂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33。

变更管理。

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明确不同部门的变更管理职责及变更的类型、范围、程序,明确变更的事项、起始时间、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修改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开展变更相关的培训等。

34。

企业应对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更进行规范管理。

35。

企业的所有变更应严格履行申请、审批、实施、验收程序。

36。

企业应对每项变更在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37。

变更后企业应对相关规程、图纸资料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更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掌握变更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更新情况、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及采取的管控措施。

38。

企业应建立健全变更管理档案。

39。

作业安全。

管理。

2.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40。

1.特殊作业票证内容设置应符合gb30871要求;

2.作业票证审批程序、填写应规范(包括作业证的时限、气体分析、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各级审批、验收签字、关联作业票证办理等)。

41。

作业安全。

管理。

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安全风险和掌握风险控制措施。

42。

特殊作业现场管理应规范:

1.作业人员应持作业票证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符合要求,无违章行为;

2.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持作业票证监护;

3.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现场的设备、工器具应符合要求,设置警戒线与警示标志,配备消防设施与应急用品、器材等。

43。

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44。

承包商管理。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明确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安全培训、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要求。

45。

企业应按制度要求开展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管理。

46。

企业应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

47。

3.保存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现场安全交底记录。

48。

企业应对承包商重点施工项目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49。

企业应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50。

安全设施设计管理。

企业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甲级资质。

51。

建设项目应经过正规设计或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52。

53。

涉及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且其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库房应按gb/t37243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时应采用可能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最大量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54。

新建化工装置应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并根据工艺过程危险和风险分析结果、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价(sil)结果,设置安全仪表系统。

55。

2.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56。

总图布局。

企业总图布置应根据工厂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防火、安全、卫生、施工、检修、生产、经营管理、厂容厂貌及发展等要求,并结合当地自然条件进行布置,符合gb50489要求。

57。

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160规定。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三

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单位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二、排查重点。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不透,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研究不深入,安全监管部署不细致,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

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级安全监管体系、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监管程序不规范,监管责任人缺失;一级查一级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不健全,难以逐级督促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在“放管服”改革中,不能正确处理“放”和“管”的关系,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不高、作风不实,难以发现问题;监管执法行为不规范,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细,流于形式;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整改不整改、该停不停。

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甚至故意隐瞒;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被动应付,只求有不求用,只备案不落实,“双控”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与安全管理“两张皮”;安全隐患整改走形式、走过场、不及时,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形成闭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导致同一问题反复出现。

对民用爆炸物品工业化生产动态风险认识不足,自动控制及安全措施不完善;视频监控存在盲区,安全联锁参数设置不合理,监控人员业务不熟悉;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不准确,登记、建档、标识不规范,监测监控体系不健全,控制措施不完善;安全评价报告、工艺技术及设备鉴定证书、设计图纸与企业现状不一致;未严格落实抗爆间室门机安全联锁措施,工业雷管生产线钢板防护间防殉爆能力不足;未及时对老旧抗爆间室、抗爆门、传递窗改造,安全防护能力不足;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盲目抢产量、赶进度,“四超”(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现象时有发生;生产现场管理混乱,现场员工执行安全行为规范不严格,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置不合格品及生产废料,不按规范对生产线作销爆处理;出入库管理不规范,落实销售备案制度不到位,存在账证不符、账物不符现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严,存在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现象;库区装卸车及中转运输过程不遵守安全规程;企业、生产线停产或复产手续不完备、不履行相关手续;值班值守不严格,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

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落实”为重点,对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组织对辖区涉爆从业单位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各地要通过排查全面掌握涉爆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爆炸物品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切实做到详实准确、不遗不漏工作中,要重点检查涉爆从业单位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购销手续是否齐全、进出物品账目是否清楚、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系统运行是否稳定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对存在的各种隐患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区别不同情况,分门别类,落实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逐一详细记录,明确整改责任,根据检查结果综合评估单位风险等级,对隐患问题突出特别是可能产生现实危害后果的,综合采取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手段,在规定的时限迅速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爆炸物品。

坚持全面核查、逐人见面的工作原则,对涉爆从业人员开展核查,重点对从业人员资质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岗位技术等培训考核情况进行核查,并充分利用公安综合信息库等专业系统,通过对涉爆从业人员的信息化比对碰撞、定期分析研判等手段,建立健全爆破作业人员动态管控、核查比对机制,发现有法律禁止从业情形,坚决调离岗位,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凡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性规定实施爆破作业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注销、吊销《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发现有感情纠葛、重大利益纠纷、思想情绪不稳定、行为偏激等情形或者私藏民用爆炸物品、网购定时器、电点火头等敏感物品可疑行为的,要暂停其接触民用爆炸物品,立即进行核查,严防其利用民用爆炸物品制造事端。同时,要对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涉爆违法犯罪人员,涉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特别是掌握爆炸物品制造技术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纳入监控视线。随时掌握涉爆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情况,逐一落实监控措施。

各地要采取视频检查、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爆破作业单位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对正在施工的爆破作业项目,逐一检查民爆物品领取、发放、清退制度落实情况,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情况,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情况等,特别是要重点检查爆破作业现场视频采集、人像数据采集等工作落实情况,爆破员、安全员、监理人员等相关作业人员职责执行情况。要从严审批爆破作业项目,从即日起,无特殊情况,各地暂停爆炸物品销毁工作,实施爆破作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爆破作业现场人员不超过9人,各爆破小组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确保绝对安全。

开展对辖区民爆储存库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安全检查,确保治安防范系统运转正常,严防流失丢失、被盗被抢。要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库安评报告是否有效,评价结论是否为安全级以上,对照安评报告核对储存库安全设施、周边环境等是否发生变化。要检查监控报警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是否设有备用电源并符合要求,值守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报警、视频监控系统操作应用;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是否符合要求;值班室内部物品摆放是否符合要求。要逐一检查值守人员值班、巡查、交接班、人员进出库登记记录,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记录,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混存和存放民爆物品以外的其它物品的问题。要检查库存民爆物品是否存在未标注警示标识、登记标识的产品,库存物品品种、数量等是否与民爆信息系统、企业手工登记台账的记录一致。

各地公安机关在受理民爆物品运输许可申请时,要在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民爆物品运输路线、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民爆物品运输证件。要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民爆物品道路运输通报机制。起运地和沿途主要经停地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要根据“民爆物品道路运输许可信息通报”情况,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和频度,重点检查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规定,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持证上岗,车辆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

各地要围绕城乡结合部、矿区、农村地区,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清查收缴,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管”标准,严格执行“进屋、见人、看物、查疑”工作要求,逐个村庄、逐个社区、逐个场点、逐街逐楼逐户进行排查,坚决做到一个不漏、不留死角,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本地关闭矿点、闲置厂房(院落)等场所,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排查其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行为。

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多部门密切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涉爆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要采取多种措施、渠道,深入摸排涉爆案件线索,加强研判分析,及时落地核查。要创新技战法,建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侦查打击。对跨区域、涉案人员多的制贩爆炸物品犯罪案件,要加强整体协作联动,深挖彻查、追根溯源,查清贩卖网络,及时落地查人、铲除窝点、追缴爆炸物品。强力推行重奖举报制度,落实专项奖励经费,规范举报认定、奖金兑现程序,及时兑现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管理制。

度落实。

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保管员每日清点一次库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周核对一次流向登记记录和库存民用爆炸物品,主要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

建立健全爆破作业人员任前必训、年度必训、违规必训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安全技能、岗位风险教育培训。

3

有爆破作业活动的矿山企业,是否将矿山爆破作业纳入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制定管理制度,严格爆破作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4

紧急抢险设备设施齐全、符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并保留完整的演练记录。

5

储存管理。

储存库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符合年龄、身体状况等要求,政审合格,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强制戒毒记录;熟记相关报警联系电话,熟练操作各项装备和器材;统一着装。

6

值守人员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有完整的巡视登记台账、电子巡视记录和交接班台帐;有完整的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台帐。

7

有对治安防范措施开展经常性检查和发现、整改治安隐患的记录或台帐,并有治安保卫负责人的每周抽查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签字确认。

8

储存库房的内、外两层门锁钥匙由双人分别保管,开启门时两人同时在场,利用生物信息识别技术,监督落实双人双锁制度。

9

储存管理。

报警值班室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有防侵犯设施和自卫器具,严禁设置床铺。

10。

值班室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室内张贴有报警联系电话,且在报警值班室内任何部位均能方便看见。

11。

储存库窗设置铁栅栏、金属网,金属网密实牢固,能有效防范小动物破坏和进入。

12。

储存库区四周有密实围墙,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墙距最近储存库墙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墙顶有防攀越的措施。储存库区周围有陡峭山体、水沟等自然屏障,可不设密实围墙,但应设铁丝网围墙,山体必须坚实牢固。

13。

防护土堤高度不小于屋檐高度,土堤顶部无松散滑落现象。

14。

库房安装入侵报警、视频监控装置;库区及重要通道安装周界报警、视频监控装置。

15。

报警系统能独立运行,并能按时间、区域、部位灵活编程设防或撤防;其中入侵报警装置、周界报警装置每次撤防应有详细记录,紧急报警装置全天处于设防状态。

16。

报警系统具有防破坏功能,对设备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测,能及时发出故障报警并指示故障区位;当有报警时能显示和记录报警部位、地址及有关警情数据。

17。

报警值班室所设监控终端能对所有监控图像进行记录,多画面或轮回显示各监控图像;能与报警系统联动,当报警发生时,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图像复核,将现场图像自动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

18。

视频监控摄像视场角能覆盖目标80%以上(对出入口和直接被监控目标摄像设防的视场角应实现全覆盖),录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观看所摄录的图像能明确辨识被摄录人员、车辆和其他主要物品标识性特征。

19。

库区安装探照灯,照度达到监控摄像要求,通过监控视频资料能对人员、车辆及物品标识进行个体辨识。

20。

报警、视频监控备用电源运转正常。

21。

值班人员熟练掌握报警、视频监控系统操作应用。

22。

储存管理。

视频服务器接入互联网,满足监管人员通过互联网访问视频服务器,调阅采集的视频图像、下载数据、制作截屏图片等。

23。

库区配备2条(含)以上看护犬,看护犬应为大型犬,夜间应处于巡游状态。

24。

有完善的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应急预案和实施细则,有完整的每半年组织一次的演练记录。

25。

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有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的检测维护详情记录。

26。

有设区市公安局出具的治安防范验收报告。

27。

在库房内、库区内、库区外不得进行有碍仓库安全的活动,如:在库房内住宿、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在库区外爆破狩猎等。

28。

无关人员不能进入库区;进入库区的人员按规定关闭手机,不能携带枪支、火具、火种及其他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在库区内不得加工爆炸物品。

29。

库房周围无杂草和灌木丛;设有高位水池或配备消防水泵的消防水池;每个储存库配备至少两个年检合格的5千克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30。

不得有电气线路跨越储存库。

31。

雷管储存库和发放间、黑火药储存库的地面和台面铺设接地的导静电橡胶板,配备泄放静电装置。

32。

安全评价报告在有效期内,评价结论为安全级以上。

33。

每座储存库有符合要求的警示标识牌,准确标明核准存放的产品名称、危险等级、危险特性和定员、定量等内容。

34。

储存库的最大储存量不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且不超过核定储存量。

35。

同一库房内储存的爆炸物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违规混存。

36。

储存库内应放置温度和湿度计,并每天记录。相对湿度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范围内。

37。

储存管理。

爆炸物品堆放整齐、牢稳,便于通风和搬运。

38。

储存库内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同库储存多品种民用爆炸物品时,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识。

39。

堆垛之间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

40。

工业雷管发放间内暂存雷管不得超过1000发,零散雷管存放在防爆箱内并上锁;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的发放间暂存产品计算药量不得超过50公斤。

41。

库存民爆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符合国家规定的尺寸、颜色、清晰度等方面的要求。

42。

流向管理。

利用纸质登记台帐和信息系统采集民爆物品登记标识,实现对物品流转轨迹的跟踪。

43。

准确按时填写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台账和爆破器材流向清单,并与实际库存核对后相符。

44。

领取、发放、清退台帐及爆炸物品现场使用确认单、爆破员日志填写完整无误,与实际情况相符。

45。

运输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为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

46。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识。

47。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且运转正常。

48。

驾驶员、押运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持证上岗。

49。

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监管系统运转正常,能够实现启运到达确认、司押人员比对、行驶轨迹记录、途中开门预警、视频信息采集等功能。

50。

爆破作业。

现场管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应当在场,持证上岗且着装与一般工作人员有明显区别,利用生物信息识别技术监督落实上述人员在场在位。

51。

爆破员、安全员佩戴视频记录仪且正常使用。

52。

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应符合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设专人管理、看护。

53。

爆破员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取出雷管。

54。

爆破员领取雷管、炸药不超过当班使用量。

55。

制作起爆药包、连接网络和起爆工作由爆破员独立进行。

56。

爆破作业现场配备视频记录设备,所有爆破作业视频记录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采集爆破作业视频完全涵盖出库、爆破现场、爆后总结等各环节内容。

57。

爆破作业结束以后24小时内将采集的爆破现场视频导入公司的企业监管系统。使用专用计算机储存爆破作业现场视频内容。

58。

管理制。

度落实。

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保管员每日清点一次库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周核对一次流向登记记录和库存民用爆炸物品,主要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9。

建立健全爆破作业人员任前必训、年度必训、违规必训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安全技能、岗位风险教育培训。

60。

紧急抢险设备设施齐全、符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并保留完整的演练记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查看是否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考核办法,形成文件下发至各部门和生产车间,并报上级公司。

查看企业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图或询问机构设置情况。

查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覆盖所有部门及各类人员,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查看安全管理制度,看是否健全,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对照制度查看企业执行情况记录,看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制度。

查看操作规程,看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现场查看实际执行情况。

查看相关负责人是否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形成会议纪要。

查看是否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

查看是否制定标准化建设规划,明确管理部门,并将标准化工作列入考核内容。

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查看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文件,是否与实际人员履职情况相符。

查看是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查看相关人员资质,是否符合任职要求。

是否建立安全管理人员档案,档案应包括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培训证书和主要业绩等。

3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伤保险和安责险缴纳。

查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台账,看是否足额提取和正确使用。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四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县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圆满完成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任务,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大队中心工作,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一次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整洁、有序、安全、舒适”为标准,以占道经营、占道促销、越门经营、流动摊点为重点,开展县城范围内市容环境秩序整治行动,基本实现人行道无流动摊点,无占道经营,各门店无越门经营等现象,清除主次干道道路路障。全面提升我县市容秩序、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文明程度。

县创卫办、城管执法局机关人员、城管大队全体人员、执法大队、渣土办、市政设施管理站、路灯所。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成立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总协调:

组长:

副组长:

现场指挥:

城管大队:

执法大队:。

市政设施管理站:

环卫所:

局机关22人、城管大队39人、执法大队15人、渣土办11人、路灯所2人、市政设施管理站20人、环卫所13人、民工30人。

6月14日—6月18日,每天上午8:10、下午14:30在县城管大队集中。

1、城管大队负责对违章占道经营的水果摊点、烧烤摊点、食品摊点、流动水果三轮车等流动摊位进行纠章。

2、临街店面越门经营、在店外乱堆放物品,乱拉乱扯、乱挂乱晒等行为进行规范。

3、在主干道上从事商品促销、开业、展览、咨询宣传等活动的行为进行规范。

4、对主次干道道路路障进行清除。

1、共分3组,道路两边各1组。

1组:由xxx负责带队,城管大队1、4中队人员。

2组:由xxx负责带队,城管大队2、3中队人员。

局机关人员分配到1组,执法大队、渣土办人员分配到2组。

摄像取证:xxxx。

物品登记保存:xx、xx。

3组:违章破损广告拆除小组:xxxx。

2、要先耐心细致的做好门店宣传教育工作,尽量说服对方,对屡劝不听、屡教不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定程序,依法予以扣押相关物品和处罚,对违章的流动摊点一律暂扣。对重点路段、重点门店,要加强巡查,反复纠章,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已整治的重点区域各中队要安排队员进行留守,重点区域留守人员安排如下:人民医院周边负责人xx,富民巷负责人xx。戏台坪周边负责人xx,十字街周边负责人xx,蔬菜公司负责人xx,物质大院负责人xx。悠闲广场周边负责人xx,金凤小区路口负责人xxx。

1、要强化责任,确保整治效果。各中队要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集中精力开展好整治工作。

2、所有参加整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按时到岗,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需请假的,必须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局长同意。

3、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参加整治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或现场指挥统一安排和部署,不得擅自行动。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松原扶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稳定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我镇决定从2020年10月6日起至12月末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重点对秋冬季农机作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消除盲点,严禁留白;

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针对性,研判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排查事故隐患,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一)开展拖拉机“无证无牌”治理行动。组织各村逐户排查摸清无号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非法改造车辆数量、使用情况,填写《未登记拖拉机登记表》和《未登记联合收割机登记表》等相关表格(见附件),由村级汇总数据,于2020年11月5日前报送镇农机站。符合登记条件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按要求实施登记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研究探索整治途径。对于无证驾驶行为,联合公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置。

(二)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未按要求参加年度检验、安全设施不全等安全隐患。

(三)强化反光标识使用。要加大反光标识粘贴力度,组织相关人员逐台筛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反光标识粘贴情况,强化反光标识使用粘贴,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消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夜间道路行驶、作业的安全隐患。

(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深入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违法违规处罚行为。集中农业综合执法力量与交警开展联合执法,深入村屯、田间地头、加大检查力度,查处无证驾驶、查处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违反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驾驶操作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道路交通和田间作业安全。

发放农机安全宣传单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镇农机管理站协同交警部门负责对拖拉机无证无牌治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及专业技术层面指导工作。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导所包保村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六

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六强化、六聚焦”攻坚任务,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深入田间场院、农村道路,做好农机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杜绝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xxx周年。

二、攻坚任务。

一是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聚焦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集中攻坚。组织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持续强化农机安全管理人员“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社区、进农机服务组织,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庆祝建党xxx周年安全防范开展集中攻坚。开展一次“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农机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改和执法检查,及时纠正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酒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及时整改到位。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上道路农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努力推进农机安全隐患“清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聚焦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开展集中攻坚。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做到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管理人员落实到位。指导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健全农机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农机安全管理职责,着力强化农机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机大户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强化突出问题整改,聚焦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和“两个清单”开展集中攻坚。严格按照皖农机〔xxxx〕xx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强辖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顿和治理。

五是强化事故教训汲取,聚焦事故暴露的深层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深刻汲取近期燃气爆炸等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安全检查,指导机手认真落实生产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好田间作业、茶叶加工及农机修理等场所火灾等风险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xxxx年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排查隐患。根据省文件精神要求,x月xx日制定我区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攻坚要求、完成时限。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会同交管部门查处拖拉机道路行驶违法违规行为,为庆祝建党xxx周年营造安全的环境。

(二)强化措施,破解难题(从“七一”庆祝大会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根据制定的攻坚任务要求,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改,从严落实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推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固化成果,推广典型(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到年底)。针对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等攻坚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市、县经验措施,推动我区农机安全管理综合能力提升,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攻坚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认识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勇于担当作为,抓好组织实施,推动解决农机安全管理突出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我区宣传农机安全防范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创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和“五进”活动,鼓励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典型教育,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

(三)落实安全监管。加强集中攻坚的动态检查和定点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加强集中攻坚重点工作,特别是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负责、积极作为,把措施落实到位,高质量取得活动成效。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七

(一)总体思路。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__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清理整治农村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深入排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加快老旧农机报废和变型拖拉机淘汰,全面加强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素质,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农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机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相关工作。

1、开展农机牌证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驾驶人考试、驾驶证的换发、注销等业务工作。严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带病”上牌,严禁私自订制、违规发放牌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优化模块功能确保系统内机车信息与实际机车情况准确对应、及时更新。

3、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十四五”期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4.开展变型拖拉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排查工作,在农村“云平台”及时签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型拖拉机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全面开展年度检验和驾驶证审验,督促违法驾驶人接受处罚,摸清底数、核验真伪、建立台账准确掌握属地管理的变型拖拉机数理及相关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抄送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继续按照变型拖拉机“参照低速载货汽车x年最低报废标准”和连续三年未检予以报废注销,及时公告报废信息并抄送同级公安交警部门,确保到xxxx年我区变型拖拉机全部清零。

5.开展“打非治违”专项。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严肃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违规載人、无牌、无证驾驶、未经检验作业、酒后违章驾驶、超速超載和微耕机带挂车上路行驶等行为。

7、开展“三员”队伍持证上岗培训。严格按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认证的管理程序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依法监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严把考试关口,确保持证人员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能和安全法规知识;严把检验关口,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客观可信;严把事故处理关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高效。

从xxxx年x月至xxxx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xxxx年x月)。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xxxx年x月至xx月)。组织对全区农机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深查细挖安全隐患,突出整治重点,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集中攻坚(xxxx年)。及时动态更新问题及整改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总结完善治理措施,推广先进经验,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八

为认真贯彻实施《_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消除电气火灾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平安奥运”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松阳”的总体要求,严格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电气安全技术规定,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全力整治电气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和电气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现有建筑电气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防止产生新的隐患,安全用电常识进一步普及,全社会电气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范围。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小旅馆、小企业、小作坊、小商铺、小休闲场所、小饭店等“六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老旧房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内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

四、主要措施。

(一)源头控制。把好产品质量关,切实加强电气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工程项目电气审核关,确保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严格电气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强化对从事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管理;把好电气工程登记备案关,在相关法定许可机构建立电气工程及电工登记备案制度。

(二)技术防范。核定供电单元额定负荷电量,各单位自行建立专项档案;每个供电单元必须安装相匹配的漏电安全保护装置;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敷设电气线路,公共场所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营业性场所在停止营业后严格落实断电措施。

(三)综合整治。按照“单位(家庭、个人)自查为主、电工专业把关、技术部门抽查、政府督促整改”的检查方法,开展建筑电气防火安全大排查,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对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开展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建筑用电气产品的整治;建立电气防火安全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电气防火安全巡查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制定市民(村民)电气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电气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群众安全用电意识。

(四)长效管理。将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和巡查纳入村“安全员”的工作内容;明确电气检修、更换年限等有关要求,制定统一标准;逐步建立生产流通、设计安装、操作使用等环节的电气防火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xx年6月开始,到xx年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6月20日至30日)。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参与整治的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利用各种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xx年7月至8月)。结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发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村(居)委会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由各单位负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三)督查整改阶段(xx年9月至12月)。由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自查自纠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提请县政府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落实。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督查指导。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xx]xx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xx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安全总监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自查自改内容。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xx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xx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十

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推动农机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xx农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风险管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农机人员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农机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发展营造良好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夯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治活动,明确落实机构改革后农机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解决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在农机安全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安全检查等环节存在的不认真、不负责的突出问题。确保层层靠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农机安全主体责任。

(二)强化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健全完善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闭环管理制度,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隐患台账、档案,认真执行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家体系并开展工作。对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农机驾驶人开展全面的农机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重点强化主要农时季节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风险防控,依法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查处违章作业、违规操作和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查隐患、堵漏洞、降事故、保安全。

(三)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拖拉机牌证登记制度。对不符合标准的拖拉机坚决不予发放牌证,严把牌证登记、年度检验等关口,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加强联合执法。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非法拼装改装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治。以摸清底数为基础,以彻底清零为目标,全面掌握辖区内存量变型拖拉机活动情况,确保按时清零。四是完善农机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危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安全防护的检查整治。积极推广使用反光标识和警示标志,预防和减少因农业机械安全防护缺失而引发的农机事故。

(四)扎实推进“xx农机”创建。全面总结“十三五”xx农机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十四五”xx农机创建工作方案。各地要严格按照年度创建工作计划,靠实责任,加强对辖区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自评自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xx农机”创建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积极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退出机制。

(六)提升农机安全应急管理水平。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修订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按规定及时做好农机事故报告和统计,严禁漏报、瞒报、误报农机事故,及时收集农机事故信息,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农机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农机安全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及时上报安全信息,确保发生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

(七)推进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力度,着力解决机构改革后农机安全监管人员资质、能力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努力提高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安全各项工作制度,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免征收费项目、办事人员和办事结果,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和“放管服”便民措施。

三、时间安排。

从xxxx年x月到xxxx年底,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x年x月底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xxxx年x月到xx月)。重点对照整治范围及内容开展集中摸排,对摸排出来的问题,当场能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时间整改的,建立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提出整改计划。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围绕前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精力,全力整治。要逐案落实细化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能化解的全力化解,一时不能化解的落实好缓解和管控措施,确保隐患治理到位、问题监控到位。

(三)集中攻坚阶段(xxxx年)。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针对专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采取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部门联席会议、督导检查、定期调度等工作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地区,要及时通报督促;要深入分析我市农机安全监管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巩固提升阶段(xxxx年)。对集中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梳理总结工作经验,提炼成功做法,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机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分年度总结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于相应年度xx月xx日前报送;xxxx年xx月xx日前,各县区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_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和工作调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与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推动落实责任。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加强动态检查和责任考核,确保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局将适时邀请省厅对各县区开展督导。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三督导组整改意见和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结合林业系统实际,经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十月中旬至十二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涉林十大行业乱象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林业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着力整治“乱砍盗伐”、“挖砂采石”、“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狩猎”“滥占林地”等行业乱象,坚决从源头上遏制涉林犯罪的滋生蔓延,全面净化林区生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盗伐问题。

查在重要部位和重要林区盗伐林木和滥砍乱伐的不法行为;

严查不经许可擅自进入林区实施盗伐林木提供方便的木材加工点和收购点,坚决打击冬季毁林烧树取暖现象,力争通过秋冬两季的集中整治,使全县盗伐、滥伐现象明显减少,林区生态安全明显好转。

(二)集中整治非法采矿彩石挖砂问题。

严查在林区内所有采石采矿的个体单位,严查其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合法,是否超出审批的范围进行违法作业,严查钩机小金刚子等车辆擅自入山采石采砂。力争通过全系统集中整治,切实保护好我县的森林资源和林权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林业生态环境。

(三)集中整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问题。

严查在林区毁林开荒,在林地与耕地间进行蚕食林地的行为,严查与林地接壤的耕地是否超出了责任田应有的面积,严厉打击一切毁林开垦,破坏林地的违法活动,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打早打小,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一批“林霸”防止这一势头滋生蔓延。

(四)集中整治“非法狩猎”问题。

严查在林区擅自狩猎、收购销珍贵濒危野动物等违法活动。

(五)集中整治“滥占林地”、“私搭乱连”问题。

三、

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能够顺利开展,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大队,负责协调案件的查处及调度工作。

涉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十二

“不动产”“财产”或“遗产”这个词,从英文翻译,从香港传入沿海和内地。指房地产、资产、房地产、房地产、工业等。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以来,已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即房地产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场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县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市前列,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增强企业服务意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融洽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切实解决物业服务行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更好落实本次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督查督办:

组长:徐朝晖。

副组长:黄冲要。

成员:王勇战肖文婷。

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未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未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的。

2.虚报、挪用、骗取、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养护和维修的;未按合同约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3.处理业主合理合法投诉不及时、不配合、不到位的;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履行不到位,导致业主频繁投诉的。

4.未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未按规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的;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定期检查并及时警示高空坠物等危险状况的。

5.未按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的;未按规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措施的。

6.擅自阻挠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定进行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擅自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违规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的。

7.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或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擅自改变公共建筑或公用设施,或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的。

8.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的,或不予充值变相停水、停电的,或停用门禁卡等行为的。

9.不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违规泄露或出售业主有关资料的。

10.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关系僵化,工作互不配合,业主意见较大的;不服从物业项目所在街道或社区监督管理,对反映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11.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未按规定及时予以制止,并未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12.未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或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整体转让给他人的。

13.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不按照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15.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涉黑涉恶等其他行为的。

(二)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扰乱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秩序,引起物业管理纠纷的。

2.未按规定办理前期物业管理备案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

3.未按规定配置或移交物业服务用房,或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物业服务用房位置的。

4.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公建配套设施,未按规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房屋保修义务的。

5.未按规定在物业交付前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并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相关资料的。

6.业主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建设单位向业主交付房屋的;建设单位不及时申报或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7.建设单位违规出售、出租停车位(车库)等其他行为的。

(三)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违法违规行为。

1.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存在伪造业主选票、表决票、业主签名或者书面委托书等情况的。

2.业主委员会存在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议行为的。

3.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公布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

4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未及时中止其委员职务的。

5.业主委员会未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

6.业主委员会选举或改选存在争议,选聘或改聘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纠纷,半年以上未得到有效解决的。

7.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未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的;

8.业主委员会届满后,未及时将属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财物、文件资料、印章等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9.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且不接受住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7-8月)。制定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通畅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营造有利于专项整治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9-10月)。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深入开展自查,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本县内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重点整治本县内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2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制定和完善相关物业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将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专报形式报送市住建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体现,是坚守人民立场、为民办实事的实际举措。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要真正把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大查处力度。要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中存在的涉黑涉恶行为进行深入摸查,对于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进行整治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要结合物业党建、信用评价等方面工作,健全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制度。

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关注民生和解决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针对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企业自查自纠,政府督查检查,让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坚决杜绝物业服务行业不规范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物业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整体提高,促进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展物业管理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针对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承接查验、服务合同签订、服务质量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区物价局、工商xx分局和各街道配合)。

(二)开展装饰装修专项整治。针对装修押金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装修现场管理、装修时间管理、装修噪声扰民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各街道执法中队负责)。

(三)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针对物业乱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物价局负责,工商xx分局和各街道配合)。

(四)开展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整治。针对私自议标、恶意串通、低成本报价中标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物价局负责,工商xx分局和各街道配合)。

(五)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整治住宅小区脏乱差现象,积极营造安全、洁净、有序的小区环境。(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委负责,区执法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雁滩环卫市政所、区爱卫办和各街道配合)。

(六)开展小区综合治安专项整治。针对小区秩序维护制度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防设施不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各街道负责,区综治办、区文明办和公安xx分局配合)。

(七)开展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小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不到位、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xx消防大队负责,各街道配合)。

(八)开展小区违章排放、噪声污染等专项整治。针对违章排放、噪声和油烟污染、违规饲养动物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执法局、公安xx分局和各街道配合)。

(九)开展小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针对住宅小区公共场地、屋顶、建筑立面违规设置广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执法局负责,各街道配合)。

(十)开展小区供暖专项整治。针对供热不及时、温度不达标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区环保局和各街道配合)。

(一)自查自纠阶段(全年)。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专项整治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结束后,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自查自纠情况应形成报告,并在每月月底之前报辖区街道办事处。

(二)专项整治阶段(x月xx日—x月xx日)。根据xx市“物业管理服务年”活动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从x月xx日至x月底,区属各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开展属地化管理,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检查考评阶段(x月x日—x月xx日)。x月份开始,由区建设局牵头,对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结果上报区政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物业服务中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根据市政府物业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抓紧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到人,不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跟踪报道,使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家喻户晓,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形成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舆论氛围。

(四)规范发展,落实整改。专项整治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定期抽查和随机抽查为辅的方式,重点对投诉举报进行查处,督促企业纠正不规范服务行为。必须把企业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工作贯穿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要以边整边改的实际活动作为衡量企业自查自纠的成果,以专项整治的实效来取信于广大业主。

(五)强化监管,完善制度。各相关单位要建立月报告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及时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将每月工作进展、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次月xx日前上报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着力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工作长效健康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政秘〔2016〕7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权力下放、重心下移”为原则,围绕实现“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物业管理目标,在巩固创城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停车管理、社区和物业用房四个方面的规范工作,促进我市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通过专项行动,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实现业主委员会或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达100%;实现物业服务内容规范、收费标准规范、公示内容规范;实现物业管理小区内停车秩序规范、地下车库验收和使用规范、停车位出租和出售规范;实现社区和物业服务用房的交付与使用规范;实现执法进小区。

(一)规范业主委员会。

专项行动中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运行要在区政府(管委会)监督下统一组织,有序开展。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监管工作。

一是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街道(社区)要制定有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切实发挥组织、指导作用。要由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二是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增选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同时对已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业主,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蚌埠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蚌物办〔2016〕13号),复核其资格,如不符合,应及时取消其资格,并重新补选或改选。

三是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成立的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要建立由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社区民警、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小区事务管理的工作机制。

四是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行。业主委员会要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要制定周接待制度;要建立业主投诉受理、分办、反馈、评价机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物业企业、业主见面商谈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必须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公布、实施。

(二)规范物业服务标准。

针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编制《蚌埠市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明细表》(详见附件1)。根据不同物业服务等级,对物业服务人员、公示内容、收费标准、客户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绿化与园林小品等方面分类确定标准。

(三)规范小区及周边停车秩序。

通过专项行动,有效解决物业管理小区及周边停车秩序问题,解决地下停车位使用、临时停车位划线、人防工程占用等突出矛盾,实现交通执法进小区。

一是规范地上停车秩序。公安和住建部门负责规范小区周边道路及人行道停车秩序,指导小区内车辆规范停放、临时停车划线。对小区内发生的车辆堵占消防通道、车库门、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经物业服务企业劝阻、社区居委会协调、社区民警劝导无效后,由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罚。对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位分时段收取临时停车费用。

二是规范地下停车位的使用。各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摸底排查,列出未出售停车位清单。凡是地下停车位,开发企业应优先向业主出租或出售。提倡地上停车位费用高于地下停车位。对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地下停车位,应由开发企业进行维修,恢复使用功能;无法联系到开发企业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修缮,恢复使用功能。

三是全面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情况。人防部门对已交付住宅小区中未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完成竣工验收,恢复平时使用功能;对违规使用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业主能够正常使用。

(四)规范社区和物业服务用房移交、使用。

一是已交付使用的小区。对社区和物业用房的移交和使用情况,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全面开展摸排、清理,违规占用或使用的要恢复其功能。

二是未交付的小区。社区用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街道(社区)移交,物业用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完善手续后,规划部门方可组织规划验收。

三是物业服务用房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各区政府(管委会)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动员大会;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动员大会;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动员大会,宣传贯彻《关于开展规范物业管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单位实际,做好辖区内专项行动组织宣传工作。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列出问题清单,物业服务住宅小区项目清单;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住宅项目清单;已成立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清单;住宅小区停车位清单;人防工程管理使用清单;社区用房和物业用房交付使用情况清单。于5月25日前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广播电视台、蚌埠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宣传舆论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地下空间和社区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验收、交付、整改工作。

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以“为业主服务、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制定相关贯彻细则,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促进诚信经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约服务、履职尽责。

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方案或实施细则,建立考核制度,落实责任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业主支持、参与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8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实施,督导各区政府(管委会)按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考核排名。

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落实专项行动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并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严密组织整改。努力实现业主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规范成立及覆盖率达标,各类管理规范有序,物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质价相符、公平合理”原则,以物业服务标准核定收费标准;建立收费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并公布停车位出租、出售的参考价。

市人防办:负责指导各区政府(管委会)规范人防工程管理使用;督导各区政府(管委会)人防办开展自查、建立清单、组织竣工验收、恢复使用功能,开展督查通报、进行违法行为处罚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活动内容中涉及的地下空间、社区用房和物业服务用房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报至辖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按专项行动要求限期整改,并接受区政府(管委会)的监督和指导。

物业服务企业:对照专项行动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至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按专项行动要求限期整改,并接受辖区政府(管委会)的监督和指导。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9月)。

1.开展自评(9月1日至20日)。各区政府(管委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规定整改时限。未完成整改前,取消其参加辖区范围内招投标活动和评先评优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各单位自查情况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总结考评(9月21日至3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考评组,对各区政府(管委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印发通报。对在此次活动中的先进单位、优秀企业、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针对优秀企业,会同市公共资源局,将表彰结果列入其在本市范围内招投标加分项,两年内有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未完成整改前,取消其参加本市范围内招投标活动和评先评优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市规范物业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调度、统计上报、检查考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督查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目标考核部门将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管委会)的年度考核目标。市文明办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调度、考核体系,形成周调度、月考评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详见附件3)。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要注重发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和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十三

为了认真落实《哈尔滨学院20xx年工作要点》,按时完成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任务,哈尔滨学院审计处定于20xx年3月至8月开展哈尔滨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审计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学校各项财务制度的督促落实工作,进一步规各单位的经济行为,依据《xxx审计法》、《xxx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审计对象和围。

审计对象:校财务处及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

审计围:度财务收支情况。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校本级财务及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20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如下:

(一)校本级财务。

1、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执行。

2、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和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对学费、宿费没有足额上交的.学生是否有监控和促缴措施。

3、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国财会制度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4、预算执行情况如何。

5、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题。

6、往来款项是否定期核对和催还,有无相关记录。

(二)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

1、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

2、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是否有对方单位相关收款证明。

3、预算执行情况如何。

4、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题。

5、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定期公开,公开是否及时、全面、真实、规。

四、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采取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审计工作程序和日程。

本次审计工作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8月结束,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审计准备阶段(20xx年3月10日前):

1、按照《哈尔滨学院20xx年工作要点》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确立审计项目,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小组及其成员分工,明确审计目标及重点,安排各阶段审计任务和实施时间。

2、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采集审计资料。

(二)审查分析阶段(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7月10日):

根据审计实施方案,针对审计内容和重点,采用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的方法,审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设计的适当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审查测试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并在检查测试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性复核。具体程序分两步实施:

1、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相关测试和评价。

2、针对第一步审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题,到各有关单位进行进一步询证,取得相关审计证据。

(三)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7月11日至20xx年8月31日):

1、审计员对审查分析阶段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2、审计组长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初稿。

3、审计小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4、综合以上情况,形成审计结论,作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最终完成审计报告。

5、将审计报告报送学校领导审批。

(四)督促落实阶段。

按照经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五)审计终结阶段。

工作完成后,将全部审计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六、审计分工。

为顺利完成审计工作任务,成立由孙志国担任组长,杨佳林、张伟为审计员的三人审计小组。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审计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具体分工如下:

审计组长:负责组织审计实施、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

审计员:负责审计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主要包括:资料采集、审查资料、审计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督促整改落实、审计材料归档等。

七、审计工作纪律和要求。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方案的日程安排如期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勤勉,保持廉洁,保守秘密,努力践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的各项要求。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十四

7月22日上午,我镇召开物业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对下来的三年行动进行了详细的部署。

镇委委员刘志达、副镇长李瑞峰,相关部门、各村(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常平镇物业小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明确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将专项行动与当前安全生产有效结合,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刘志达强调,抓好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镇物业小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毫不放松地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特别是要按《常平镇物业小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严的措施、更有效的手段,不断改进工作,保障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后,刘志达和李瑞峰还率队到物业小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场督导,要求各物业公司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市消防安全专项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x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确保物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物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督检查、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和发展环境。

(一)掌握辖区内物业基本情况。对所管辖地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物业服务企业注册时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目前所管辖小区的名称、面积、栋数、接管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消防、高空坠物、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通道、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做到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通风设备、检测设备、防护设备健全。

(三)开展经常性巡检。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范围,对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消防通道的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必须做到人员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的经常性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一)落实安全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落实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每月分析一次安全工作形势,形成会议记录,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清网大检查”,必须做到“两清”即物业服务企业底数清、从业人员的底数清;“三全”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备实施健全;“四到位”即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对小区中电线、供热管、供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污水井盖、专营单位设备井、小区内铺设照明用电线(电缆)、设备间、楼道中公用电表及配电系统、密闭有限空间、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车库、高空坠物、悬挂各类宣传牌匾标语等不安全因素清网大排查,建立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形成排查整治合力。

(三)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讲,每月不少于一次,既要讲安全工作法规,又要结合事故实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园区内安全工作的存在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入户调查、微信群、小区墙面、电梯间箱体、宣传栏、主要出入口、地下停车位等有效空间,开展全覆盖式的宣传。

(四)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演练,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制定操作性强的演练方案,方案中包括预警机制、紧急避险、逃生自救、密闭有限空间作业、适用简易的灭火器材、明确逃生路线等。进行综合性演练。

(五)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做好电梯维保督促工作,确保物业区域电梯使用安全。

(六)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安全防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对小区内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景观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对发现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

(七)加强日常小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八)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管理区域内疫情信息收集、排查工作,发现疫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业主科学防控。

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至3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物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成立物业专项整治工作组,重点部署、摸清底数、落实整治责任,开展整治排查,突出检查住宅小区安全工作中的“两清”,即物业企业基本情况清、从业人员的底数清;每个物业企业必须做到“三全”,即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设备设施健全;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培训到位、作业时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流程到位。全面开展物业领域和密闭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认真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开展督导检查,逐一梳理物业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边查边反馈边整改,对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物业领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跟踪问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评估总结。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业主要共同抓好物业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或实地演练,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达到应知应会,熟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要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每次培训或演练要有记录可查,将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存档。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通过展板、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醒业主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对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开展培训、组织演练、集中进行宣传工作建档立卡,切实掌握第一手工作材料。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我市近期多起事故教训深入落实省安委会通报精神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为加强绿园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专项行动要求以及省、市、区相关要求,特制定《绿园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三年整治实施方案》。

1.各镇、街,开发区对辖区物业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将物业各项管理工作纳入辖区安全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开展辖区内物业项目安全检查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将生命通道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内容,建立完善严格的制约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3.各镇、街,开发区要集中开展高层住宅、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4.各镇、街,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根据各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集中停入,并加强日常管理,明确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2.细化方案措施。

3.强化督促指导。

4.严肃问效问责。

5.强化舆论引导。

解读机关: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建立重点行业部门专人轮流集中办公、定期会商研判、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巡查督导等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督查督办、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五)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逐年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部门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在对新建住宅小区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时明确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要求,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住建部门牵头,推动各地政府组织属地住建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指导无物业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引导业主自治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进行统一管理,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组织住建、交通、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资源规划部门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住建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专项建设计划,并由发改部门牵头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各地建立健全由消防、公安、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城管部门负责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查处在市政公共区域内违章建设等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警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以委托执法的方式,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五是地下室是否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仓库。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各石化企业应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4.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厂房仓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加大突出消防隐患治理。严格整治厂房、仓库常见的5大突出问题:厂房仓库“三合一”隐患,电气火灾隐患,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的,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物品堆垛摆放、管理不规范。三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厂房、仓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定。针对工贸企业未办理消防验收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地提出实事求是、有效管理的整改规范,进一步压存量、遏增量。

(三)整治“三合一”、“群租房”、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三合一”整治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三合一”整治长效机制。结合各地实际,抽调工信、住建、城管、公安、市监等相关部门人员,实体化运作“三合一”整治办公室,常态化落实暗访督查、跟踪督办、举报核查、联合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2020年前,出台本地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综治治理,综合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绝新增和回潮“三合一”。三是要以“不亡人”为目标,突出合用场所火灾求生自救、安全用火用电的宣传,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三合一”火灾亡人事故。

2.抓好“群租房”消防治理。以10人以上群租房为重点,对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重点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逐家逐户排查,督促整改验收。2020年7月份前,完成全市群租房摸底排查工作,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2022年前整改消除一批群租房突出隐患问题,居住100人以上、30人以上、10人以上群租房逐年实现消防安全规范管理。2022年前探索开展出租屋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理顺各部门监管机制,制定行政、经济等有效措施,在我市出租屋领域建立系统性管理体系。

3.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每年将消防突出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4.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及住建部门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对无物业的居民住宅区,指导村居或业主采取众筹或委托方式集中规划设置,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资源规划、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出台解决源头性、机制性的相关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意见,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乡镇政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委政法委将乡村消防安全纳入乡村平安和谐创建内容。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改造,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3.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以及农闲、节庆、集市、庙会、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专题培训。2020年12月底前,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实施1次“精准扶贫”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民宗、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结合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开展全面体检式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清单、建立一家一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统筹规划。市数字办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泉州发展规划,列入数字泉州每年年度工作要点。要结合“数字泉州”智慧城市建设,将“智慧消防”项目融合到“智慧应急”平台建设中,制定出台包含“智慧消防”内容的“智慧应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试点+推广”的建设模式,建设“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晋江市要按照《泉州市“智慧消防”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按时序进度完成消防感知网络、消防应用平台及安保指挥中心等项目任务建设,为全市作示范。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消防救援支队、应急局,晋江市人民政府。

2.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搭建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智能型感烟(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监测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测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3.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0年底前,完成2万个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教育、民政、卫健、文物等部门以及石化、银行、物流、电力、自来水等行业系统应当结合本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搭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行业系统小单位开展“智能预警”建设,并融入本级政府消防智慧大脑,有效汇聚各重点行业系统的消防物联感知数据,实现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数据互联互通,2021年,建成市级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4.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消防普法宣传;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科协、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知识“三下乡”、消防科普等工作。

2.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基础建设。2020年底,各地至少配备1部具备音视频播放等多功能消防宣传车用于开展日常巡街消防宣传,建成1个800m2以上消防主题公园。要对照“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应用vr、ar等新技术手段,建设完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广泛设置专用的消防宣传栏,并固化为长期宣传阵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区本行业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安指〔2020〕3号)相关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由分管副支队长任主任,抽调应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务、市监、城管、文旅等部门轮流集中办公,负责落实排查整治的信息收集、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督导检查、统筹调度等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延续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协同推进落实,确保治理实效。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任务,加快石化三期、四期车辆装备建设。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责任追究。此次专项整治将作为绩效考核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对发生亡人或产生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督办,并由消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消防安全专项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确保物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物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督检查、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和发展环境。

(一)掌握辖区内物业基本情况。对所管辖地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物业服务企业注册时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目前所管辖小区的名称、面积、栋数、接管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消防、高空坠物、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通道、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做到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通风设备、检测设备、防护设备健全。

(三)开展经常性巡检。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范围,对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消防通道的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必须做到人员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的经常性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三全”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备实施健全;

“四到位”即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对小区中电线、供热管、供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污水井盖、专营单位设备井、小区内铺设照明用电线(电缆)、设备间、楼道中公用电表及配电系统、密闭有限空间、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车库、高空坠物、悬挂各类宣传牌匾标语等不安全因素清网大排查,建立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形成排查整治合力。

(三)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讲,每月不少于一次,既要讲安全工作法规,又要结合事故实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园区内安全工作的存在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入户调查、微信群、小区墙面、电梯间箱体、宣传栏、主要出入口、地下停车位等有效空间,开展全覆盖式的宣传。

(四)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演练,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制定操作性强的演练方案,方案中包括预警机制、紧急避险、逃生自救、密闭有限空间作业、适用简易的灭火器材、明确逃生路线等。进行综合性演练。

(五)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做好电梯维保督促工作,确保物业区域电梯使用安全。

(六)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安全防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对小区内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景观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对发现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

(七)加强日常小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业主科学防控。

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至3月)。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物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每个物业企业必须做到“三全”,即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设备设施健全;

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培训到位、作业时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流程到位。全面开展物业领域和密闭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认真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开展督导检查,逐一梳理物业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边查边反馈边整改,对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物业领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跟踪问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评估总结。

要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每次培训或演练要有记录可查,将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存档。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通过展板、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醒业主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对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开展培训、组织演练、集中进行宣传工作建档立卡,切实掌握第一手工作材料。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十五

2016。

9

12。

“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农机手安全意识,全面系统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城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江南区农机安全生产特点,

2016。

各镇组织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农机安全隐患,按照等级进行登记,建立农机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重大农机安全隐患要做到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六落实;要定期对排查出的农机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上报隐患排查及分析情况。

严厉打击未依法办理拖拉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农机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件而驾驶拖拉机的行为;驾驶与本人驾驶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的行为等。严厉打击拖拉机未按规定检验而投入使用的行为;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严厉打击使用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

长:岑常军。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谭正泽。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副局长。

覃善何。

江南区江西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梁尚东。

江南区苏圩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潘耀明。

江南区延安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员:城区农机监理站及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卓庆兼任,各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次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行动方案,确保本次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016。

9

20。

日开始,至。

12。

31。

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各镇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贯彻。

筑牢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各镇要深刻吸取以往发生的农机事故教训,认真、全面、彻底地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工作队伍要深入乡、村、屯道路、田间地头和农机作业场所,彻底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农机安全隐患,要认真建立好台帐,逐项落实整改。采取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的办法,在辖区内认真查处各种农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针对南宁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加大整治力度,防止农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反弹,确保整治效果。

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个人,加强协调配合,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行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加强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由农机、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整治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能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完毕,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进行逐项登记,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农机部门无法整治的隐患要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12。

26。

电子邮箱:

4804723@。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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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央一号文件、《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

日督查专项活动方案》(黑农机监(执)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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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及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契机,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等措施,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县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拖拉机挂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均达到

90%。

以上;拖拉机违章率降低到。

24%。

以下,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建立农机源头管理长效机制,达到管理水平高、守法意识强、安全隐患少、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好转、农机事故减少的目标。

重大隐患的治理,确保整治和监控到位;及时纠正、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驾驶、拖拉机无反光标识、安全设施不齐全等严重违章行为;农业机械场、库、棚等设施安全情况检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深入村屯、集市和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印制专项整治宣传材料,

发放到每名驾驶员手中,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强大舆论氛围。

围绕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有效整治对“黑车”要坚持先落户、挂牌,后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的田查路检的查处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和密度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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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日前上报县安监局。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以“六个一”

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造舆论声势,让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有机户、农民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严格道路安全管理,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县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以查处无路权车辆(即无牌车辆)和无证驾驶为重点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警监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对经多次耐心教育仍拒不办理牌、证的农机驾驶员要依法强制执行。

(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热情为有机户服务,树立农机监管部门良好行风。大力推行规范化、亲情化服务,努力做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要主动上门服务,深入村、屯及有机户家中进行现场办公,方便有机户。同时,开展技术咨询活动,无偿为有机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无偿为农机户安装反光标识,指导农机使用和保养,提高广大驾驶员素质。

组长:

xx。

副组长:

xx。

成员: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

xx。

同志担任。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十七

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消防安全专项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确保物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物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督检查、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和发展环境。

(一)掌握辖区内物业基本情况。对所管辖地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物业服务企业注册时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目前所管辖小区的名称、面积、栋数、接管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消防、高空坠物、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通道、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做到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通风设备、检测设备、防护设备健全。

(三)开展经常性巡检。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范围,对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消防通道的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必须做到人员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的经常性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三全”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备实施健全;

“四到位”即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对小区中电线、供热管、供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污水井盖、专营单位设备井、小区内铺设照明用电线(电缆)、设备间、楼道中公用电表及配电系统、密闭有限空间、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车库、高空坠物、悬挂各类宣传牌匾标语等不安全因素清网大排查,建立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形成排查整治合力。

(三)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讲,每月不少于一次,既要讲安全工作法规,又要结合事故实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园区内安全工作的存在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入户调查、微信群、小区墙面、电梯间箱体、宣传栏、主要出入口、地下停车位等有效空间,开展全覆盖式的宣传。

(四)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演练,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制定操作性强的演练方案,方案中包括预警机制、紧急避险、逃生自救、密闭有限空间作业、适用简易的灭火器材、明确逃生路线等。进行综合性演练。

(五)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做好电梯维保督促工作,确保物业区域电梯使用安全。

(六)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安全防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对小区内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景观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对发现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

(七)加强日常小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业主科学防控。

2021年2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至3月)。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物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每个物业企业必须做到“三全”,即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设备设施健全;

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培训到位、作业时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流程到位。全面开展物业领域和密闭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认真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开展督导检查,逐一梳理物业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边查边反馈边整改,对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物业领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跟踪问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评估总结。

要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每次培训或演练要有记录可查,将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存档。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通过展板、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醒业主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对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开展培训、组织演练、集中进行宣传工作建档立卡,切实掌握第一手工作材料。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十八

行动时间从即日起持续到xxxx年x月xx日。

(一)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长期坚持)。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通过大喇叭、广播、微信群宣传、坝坝会宣讲、农村赶集宣传、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宣传车走村串户、宣传队专题宣传等形式和手段,对开展农村“干净院落”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覆盖宣传和发动,实行边宣传边整治,营造镇“干净院落”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选好试点,打造模范标杆(xxxx年xx月xx日前)。

选取x个行政村开展前期试点示范工作,摸索工作方式方法,找准工作重点难点,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打造“干净院落”专项行动成果样板,组织其余行政村观摩学习,借鉴成功做法,并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制定镇的专项整治方案。

(三)集中发力,推进整治攻坚(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月xx日)。

按照制定的“干净院落”专项整治方案,妇联、团委等群团要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并发动全镇村民开展广泛的人居环境大提升,大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民群众、村组干部、留守妇女、在家青年群体、各类群团组织的积极性,让其全程参与其中。

(四)斗硬考核,创造文明新风(xxxx年x月xx日前)。

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评估,并同步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对整治效果好的村、家庭要开展评优评先,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并结合群众文艺活动在公开场合进行表彰,树立榜样,传播正能量;对整治效果差的要持续实施督导,落实责任主体进行整改直至达标。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十九

““不动产”从英语翻译过来的“不动产”一词是从香港传入沿海和大陆的。指物业、资产、房地产、房地产、工业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建立重点行业部门专人轮流集中办公、定期会商研判、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巡查督导等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督查督办、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五)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逐年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部门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在对新建住宅小区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时明确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要求,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住建部门牵头,推动各地政府组织属地住建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指导无物业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引导业主自治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进行统一管理,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组织住建、交通、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资源规划部门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住建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专项建设计划,并由发改部门牵头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各地建立健全由消防、公安、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城管部门负责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查处在市政公共区域内违章建设等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警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以委托执法的方式,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五是地下室是否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仓库。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各石化企业应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4.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厂房仓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加大突出消防隐患治理。严格整治厂房、仓库常见的5大突出问题:厂房仓库“三合一”隐患,电气火灾隐患,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的,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物品堆垛摆放、管理不规范。三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厂房、仓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定。针对工贸企业未办理消防验收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地提出实事求是、有效管理的整改规范,进一步压存量、遏增量。

(三)整治“三合一”、“群租房”、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三合一”整治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三合一”整治长效机制。结合各地实际,抽调工信、住建、城管、公安、市监等相关部门人员,实体化运作“三合一”整治办公室,常态化落实暗访督查、跟踪督办、举报核查、联合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2020年前,出台本地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综治治理,综合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绝新增和回潮“三合一”。三是要以“不亡人”为目标,突出合用场所火灾求生自救、安全用火用电的宣传,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三合一”火灾亡人事故。

2.抓好“群租房”消防治理。以10人以上群租房为重点,对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重点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逐家逐户排查,督促整改验收。2020年7月份前,完成全市群租房摸底排查工作,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2022年前整改消除一批群租房突出隐患问题,居住100人以上、30人以上、10人以上群租房逐年实现消防安全规范管理。2022年前探索开展出租屋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理顺各部门监管机制,制定行政、经济等有效措施,在我市出租屋领域建立系统性管理体系。

3.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每年将消防突出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4.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及住建部门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对无物业的居民住宅区,指导村居或业主采取众筹或委托方式集中规划设置,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资源规划、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出台解决源头性、机制性的相关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意见,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乡镇政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委政法委将乡村消防安全纳入乡村平安和谐创建内容。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改造,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3.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以及农闲、节庆、集市、庙会、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专题培训。2020年12月底前,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实施1次“精准扶贫”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民宗、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结合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开展全面体检式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清单、建立一家一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统筹规划。市数字办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泉州发展规划,列入数字泉州每年年度工作要点。要结合“数字泉州”智慧城市建设,将“智慧消防”项目融合到“智慧应急”平台建设中,制定出台包含“智慧消防”内容的“智慧应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试点+推广”的建设模式,建设“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晋江市要按照《泉州市“智慧消防”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按时序进度完成消防感知网络、消防应用平台及安保指挥中心等项目任务建设,为全市作示范。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消防救援支队、应急局,晋江市人民政府。

2.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搭建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智能型感烟(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监测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测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3.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0年底前,完成2万个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教育、民政、卫健、文物等部门以及石化、银行、物流、电力、自来水等行业系统应当结合本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搭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行业系统小单位开展“智能预警”建设,并融入本级政府消防智慧大脑,有效汇聚各重点行业系统的消防物联感知数据,实现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数据互联互通,2021年,建成市级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4.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消防普法宣传;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科协、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知识“三下乡”、消防科普等工作。

2.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基础建设。2020年底,各地至少配备1部具备音视频播放等多功能消防宣传车用于开展日常巡街消防宣传,建成1个800m2以上消防主题公园。要对照“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应用vr、ar等新技术手段,建设完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广泛设置专用的消防宣传栏,并固化为长期宣传阵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区本行业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安指〔2020〕3号)相关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由分管副支队长任主任,抽调应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务、市监、城管、文旅等部门轮流集中办公,负责落实排查整治的信息收集、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督导检查、统筹调度等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延续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协同推进落实,确保治理实效。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任务,加快石化三期、四期车辆装备建设。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责任追究。此次专项整治将作为绩效考核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对发生亡人或产生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督办,并由消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我市近期多起事故教训深入落实省安委会通报精神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为加强绿园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专项行动要求以及省、市、区相关要求,特制定《绿园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三年整治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物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将物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到日常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各镇、街,开发区对辖区物业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将物业各项管理工作纳入辖区安全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开展辖区内物业项目安全检查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将生命通道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内容,建立完善严格的制约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3.各镇、街,开发区要集中开展高层住宅、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4.各镇、街,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根据各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集中停入,并加强日常管理,明确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2.细化方案措施。

3.强化督促指导。

4.严肃问效问责。

5.强化舆论引导。

解读机关: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消防安全专项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确保物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物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督检查、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和发展环境。

(一)掌握辖区内物业基本情况。对所管辖地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物业服务企业注册时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目前所管辖小区的名称、面积、栋数、接管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消防、高空坠物、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通道、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做到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通风设备、检测设备、防护设备健全。

(三)开展经常性巡检。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范围,对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消防通道的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必须做到人员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的经常性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三全”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备实施健全;

“四到位”即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对小区中电线、供热管、供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污水井盖、专营单位设备井、小区内铺设照明用电线(电缆)、设备间、楼道中公用电表及配电系统、密闭有限空间、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车库、高空坠物、悬挂各类宣传牌匾标语等不安全因素清网大排查,建立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形成排查整治合力。

(三)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讲,每月不少于一次,既要讲安全工作法规,又要结合事故实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园区内安全工作的存在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入户调查、微信群、小区墙面、电梯间箱体、宣传栏、主要出入口、地下停车位等有效空间,开展全覆盖式的宣传。

(四)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演练,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制定操作性强的演练方案,方案中包括预警机制、紧急避险、逃生自救、密闭有限空间作业、适用简易的灭火器材、明确逃生路线等。进行综合性演练。

(五)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做好电梯维保督促工作,确保物业区域电梯使用安全。

(六)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安全防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对小区内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景观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对发现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

(七)加强日常小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业主科学防控。

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至3月)。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物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每个物业企业必须做到“三全”,即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设备设施健全;

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培训到位、作业时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流程到位。全面开展物业领域和密闭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认真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开展督导检查,逐一梳理物业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边查边反馈边整改,对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物业领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跟踪问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评估总结。

要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每次培训或演练要有记录可查,将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存档。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通过展板、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醒业主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对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开展培训、组织演练、集中进行宣传工作建档立卡,切实掌握第一手工作材料。

7月22日上午,我镇召开物业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对下来的三年行动进行了详细的部署。

镇委委员刘志达、副镇长李瑞峰,相关部门、各村(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常平镇物业小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明确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将专项行动与当前安全生产有效结合,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刘志达强调,抓好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镇物业小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毫不放松地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特别是要按《常平镇物业小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严的措施、更有效的手段,不断改进工作,保障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后,刘志达和李瑞峰还率队到物业小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场督导,要求各物业公司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我市近期多起事故教训深入落实省安委会通报精神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为加强绿园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专项行动要求以及省、市、区相关要求,特制定《绿园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三年整治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物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将物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到日常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各镇、街,开发区对辖区物业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将物业各项管理工作纳入辖区安全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开展辖区内物业项目安全检查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将生命通道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内容,建立完善严格的制约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3.各镇、街,开发区要集中开展高层住宅、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4.各镇、街,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根据各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集中停入,并加强日常管理,明确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2.细化方案措施。

3.强化督促指导。

4.严肃问效问责。

5.强化舆论引导。

解读机关: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消防安全专项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确保物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物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督检查、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和发展环境。

(一)掌握辖区内物业基本情况。对所管辖地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物业服务企业注册时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目前所管辖小区的名称、面积、栋数、接管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消防、高空坠物、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通道、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做到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通风设备、检测设备、防护设备健全。

(三)开展经常性巡检。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范围,对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消防通道的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必须做到人员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的经常性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三全”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备实施健全;

“四到位”即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对小区中电线、供热管、供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污水井盖、专营单位设备井、小区内铺设照明用电线(电缆)、设备间、楼道中公用电表及配电系统、密闭有限空间、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车库、高空坠物、悬挂各类宣传牌匾标语等不安全因素清网大排查,建立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形成排查整治合力。

(三)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讲,每月不少于一次,既要讲安全工作法规,又要结合事故实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园区内安全工作的存在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入户调查、微信群、小区墙面、电梯间箱体、宣传栏、主要出入口、地下停车位等有效空间,开展全覆盖式的宣传。

(四)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演练,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制定操作性强的演练方案,方案中包括预警机制、紧急避险、逃生自救、密闭有限空间作业、适用简易的灭火器材、明确逃生路线等。进行综合性演练。

(五)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做好电梯维保督促工作,确保物业区域电梯使用安全。

(六)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安全防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对小区内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景观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对发现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

(七)加强日常小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业主科学防控。

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至3月)。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物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每个物业企业必须做到“三全”,即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设备设施健全;

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培训到位、作业时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流程到位。全面开展物业领域和密闭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认真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开展督导检查,逐一梳理物业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边查边反馈边整改,对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物业领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跟踪问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评估总结。

要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每次培训或演练要有记录可查,将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存档。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通过展板、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醒业主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对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开展培训、组织演练、集中进行宣传工作建档立卡,切实掌握第一手工作材料。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二十

教育是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阳城的重要之举。近年来,我们坚持“规范行为、强化管理、完善制度、纠建并举”的方针,采取“禁、治、查、评”的纠风措施,有效促进了教育行风的根本好转。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发“禁令”,规范办学行为。

为推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从源头治理教育不正之风,教育局发出了15条“禁令”:

1、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必须遵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一律不得增加早、晚自习。

2、严禁学校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延长在校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和在校内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确因特殊原因完不成教学任务需要学校集体补课的,须书面报请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严禁收费和提前上新课。

3、严禁在职教师以家长要求为借口,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星期天、课后在校或租用其它场所组织大规模的有偿补课。

4、严禁在职教师在工作日期间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接受公办学校教师到校进行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业务指导等。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工作便利,组织、动员、诱导、暗示所任教班级内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民办补课机构或个人有偿补课介绍、提供生源。

6、严禁在职教师做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或组织本校本班学生有偿补课。

7、严禁中小学校为社会力量及个人乱办班、乱补课提供场所,介绍、提供师资。

8、严禁乱订教材、滥订教辅用书,教材教辅一律在省定教材目录范围内征订。义务阶段教材免费,配套教辅不得超出省物价局规定的“一费制”价格限制。市地方教材由市财政负担,不得再向学生收费。

9、严禁学校或教师向学生强制推销或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从中获利。

10、严禁学校或教师向学生乱收费,统一为学生订购报纸、试卷、印制各种教辅用题等。

11、严禁以任何名义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禁止招收与各种赞助有直接关系的择校生;严格控制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班容量,班容量超过规定的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

12、严禁拒收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农民工子弟入学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要与本施教区学生一样对待,不得向其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13、严禁中小学校举办各种实验班、快慢班、重点班、特长班。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进行入学前考试择优录取。

14、严格管理考试成绩。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不得向初中招生机构公开;初中毕业成绩不得向社会公开排名,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学生的所有考试成绩均不得在学校、社会公共场合张榜排名、公示。

15、严格按办学规模招生。严禁中小学随意增减规模规制,不得越轨制办班或越轨制分班,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各年龄段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抓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

为了维护学生家长的利益,治理乱教育收费,我们从教育管理角度出发,做到了“六个严格”。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免费政策。认真落实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费、寄宿生住宿费等政策,义务教育学校除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认真落实农民工子女就学政策,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得以借读费等名义乱收费用;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政策,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进行中小学招生管理。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收学杂费和借读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改革公办高中招生考试制度,积极推进和完善将省、市示范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依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重点校、重点班。多措并举,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

四是严格执行普高招生“三限”政策。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的20%以下。公办高中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帮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等任何名义招收收费学生。要求高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招生条件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是严格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加强对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严禁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不得将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服务项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六是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辅管理。严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征订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搭售及强迫学生购买;切实提高免费教科书的使用效益,除可将国家和地方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料(地理图册、外语磁带)一并纳入免费教科书采购范围、免费提供学生使用外,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发放免费教科书时另外收费、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

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我们强化了教育监督,做到了“一个加强、一个推行、一个查处”。

一个加强:即加强师德风建设。学校风气正不正,关键在教师。师风正、学风才能正。要求各学校制定《教职员工十项行为规范》,经常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并启动了学生评价教师监督机制。教育工委在阳城教育网上开辟了“师德教育”专栏,展播了具有典型案例的教育片,使广大教职员工增强了教书育人紧迫感和使命感。邀请全国著名教育家魏书生、全国优秀班主任田丽霞、郑丹娜等对全县5000余名教师进行了师德教育。努力纠正了教师师德不端、进行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

一个推行:即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比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职称评审、评模评优、绩效工资发放等实行“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坚持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做到了政策透明、财务透明、决策透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的监督力度,确保了高考、中考、成考和自考等各类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中考体育测试,我们在原来有效监督制约等各环节的基础上,又新增监控和红外跳远仪等设备,做到了无空可钻。同时对于学校的基本建设,大宗物品购置、房屋租赁、项目承包等均实行公开投标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和单位公务消费公示”制度。

一个查处:即及时查处举报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设立了信访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在阳城教育网上开通了局长信箱,多渠道接待信访人员,及时处理信访事宜,化解各种矛盾,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保证了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凡是群众来访来信件和举报案件,全部予以调查落实,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法律法规、纪律制度进行了严肃处理,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四、抓评议,促进教育风清气正。

为了在社会上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我们坚持开展了“学生评教师、教职工评领导、社会各界评学校”的教育行风评议活动,做到了“三个到位”。

1、评议组织到位。要求全县中小学每学期组织一次评议活动,评议结果要在校园公示,并把评议结果记入年终考核总分。要求学校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让社会各界参与学校的政风行风评议。县教育局把社会家长对学校的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校长的重要依据。

2、评议重点到位。为促进全县中小学行风评议的开展,我们采取了重点抓、抓重点办法。在去年评议的基础上,今年又把一中、二中、职中、三中、四中、五中、实验小学、二小等8所学校作为重点评议对象。要求评议要实打实地来,不能走过场。

3、随访督查到位。县教育局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人员深入基层学校对评议情况进行督察,对组织不力的予以鞭策,队做出成效的予以表彰,对好的经验予以推广。比如在的评议督查中,我们发现光一中学生评教师活动就组织了四次,共发放调查表6000多份;由学生对每位教师从职业道德、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成绩等四个方面进行等级评定和综合评价,并将评议结果汇入教职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评模等级持钩。同时还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卡,主动向社会征集意见及时予以整改。通过评议,纯化了教育风气,促进教育行风的好转。

教育行风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我们将不断探索、开拓创新,朝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努力奋进!

2013/8/29。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二十一

全省范围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等非煤矿山企业。

二、排查重点。

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冀应急非煤〔2020〕140号)等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问责机制;是否根据企业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采掘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和人员资格;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矿山企业是否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及动态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确定管控重点,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定期对存在风险的场所、环节、岗位开展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1)是否建立健全包保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

(2)包保人员是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

(3)对不需要通风排水的矿山是否采取远距离停供动力电、拆除提升设施、封堵井口等措施。

(4)确需维持通风、排水、提升人员的矿山,是否制定并全面落实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是否严格落实人员上岗资格、设备检测检验、作业安全条件等要求。

(5)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私自下井作业或借检维修之名行生产建设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1)是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2)开展井下自查自改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报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3)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复产前是否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现状评价。

(4)内部验收通过后,是否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复工复产验收书面申请报告,并报送复工复产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各生产要素配备情况等材料。

(5)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后,是否严格对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条核查、签字。

(6)复工复产验收通过后,是否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和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出具批复意见,明确复工复产时间、矿山(井口、露天采场)具体位置。

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不按设计建设施工、边建设边生产、不按基建顺序施工、随意压减基建工程量、超期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将采掘工程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的行为。在通风和排水系统形成前,是否进行其他掘进作业。

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躲避硐室。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行为。

是否存在采掘巷道应支护未支护以及支护不到位、顶板和两帮浮石处理不及时问题。矿区范围内采空区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影响生产的大面积采空区;老采空区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新采空区是否按设计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地表塌陷区是否设明显标志和栅栏,警示标志和栅栏等是否完好;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封闭以及封闭是否完好有效。

在井口和井筒内进行切割、焊接动火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落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井下是否存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等行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

是否按照设计和规程要求建立排水系统。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是否存在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是否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超前探放水等专用设备;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主要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和风压传感器,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矿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

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资格。是否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爆破作业协议(合同),并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履行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送、装卸、存放、分发、爆破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工作帮坡角是否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是否超过设计高度。是否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是否对高度200米及以上边坡或排土场进行在线监测;边坡是否存在滑移现象。

排洪设施形状、尺寸、质量是否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且可靠、畅通、有效;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涵管等排洪构筑物是否存在变形、位移、破损、淤堵、渗漏等情况。

尾矿库初期坝、堆积坝的筑坝材料、内外坡比、排渗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尾矿坝的渗流控制措施是否确保浸润线低于控制浸润线;坝肩截水沟、坝面横纵排水沟是否保持完好、畅通。

尾矿库的坝体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是否可靠、有效;库区是否设置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水位、警戒水位。

尾矿库是否严格执行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程、年度作业计划进行排放、筑坝;是否存在超设计高度和库容超期运行现象;尾矿库调洪库容、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规定要求;尾矿坝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安全隐患。

企业对新建、改建、扩建选矿项目是否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三同时”有关规定。是否组织制定并落实以防范机械伤害、坍塌事故为重点的选矿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

人员资质。

提升机司机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

提升设备。

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采用双回路或双重电源供电;是否违规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为主提升设备;是否使用非标设施设备和属于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工艺。

4

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斜井人车、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5

防坠罐。

跑车措施。

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

6

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躲避硐室;倾角大于10°的斜井是否设置轨道防滑装置。

7

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且每节车厢的断绳保险器是否相互连接,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是否附挂保险链。

8

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行为。

9

斜坡道运输是否采用湿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替换干式制动的或者改装的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

10。

维护保养。

是否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加强提升运输系统维护保养和日常安全检查。

11。

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提升运输设备维护保养,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管理。

12。

是否健全维护保养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13。

顶帮管理。

是否存在采掘巷道应支护未支护以及支护不到位、顶板和两帮浮石处理不及时问题。

14。

是否存在进入采场、作业面前未进行冒顶坍塌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点上方存在危岩浮石冒险作业行为。

15。

是否存在支护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是否存在同一采场凿岩和处理浮石平行作业行为。

16。

发现冒顶片帮预兆,是否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顶片帮危险征兆,是否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17。

地压和采。

空区管理。

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位置、体积、积水、形成时间、地质条件等情况是否清楚,是否绘制采空区现状图,采空区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18。

工程地质复杂、严重地压条件或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是否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

19。

是否存在影响生产的大面积采空区;老采空区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新采空区是否按设计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20。

地表塌陷区是否设明显标志和栅栏,警示标志和栅栏等是否完好;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封闭以及封闭是否完好有效。

21。

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22。

推广应用。

充填采矿。

方法。

新建地下矿山是否优先选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或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材料。

23。

井下。

可燃物。

电缆、照明线、输送带、风筒等设备设施是否具备阻燃特性,主要井巷是否淘汰木支护。

24。

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淘汰非阻燃的设备设施。

25。

动火作。

业管理。

在井口和井筒内进行切割、焊接动火时,是否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落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

26。

在主要进风巷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

27。

井下是否存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等行为。

28。

油品管理。

井下各种油品是否单独存放在安全地点,并严密封盖。

29。

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一旦出现漏油,是否及时进行处理。

30。

消防系统。

井下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

31。

是否制定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2。

水害隐患。

是否摸清矿区范围内的其他矿山、废弃矿井、老采空区,含水层、岩溶带等详细情况,掌握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

33。

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34。

相邻矿山的井巷是否相互贯通;是否存在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

35。

地表水系穿过矿区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36。

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的,是否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37。

地表防治水工程截排洪沟是否存在断裂、渗水、淤堵等现象。

38。

排水系统。

是否按照设计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立排水系统,并加强对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完好可靠;核查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9。

防治水。

机构、人员、设备管理。

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是否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超前探放水等专用设备;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0。

探放水。

管理。

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41。

应急保障。

是否制定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42。

通风管理。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

43。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

通风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4。

通风系统。

是否安装了主要通风机,并按设计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是否按设计形成了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45。

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通风机;是否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

46。

矿井机械通风系统是否能实现反风,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保留试验记录。

47。

监测监控。

主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风压传感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

48。

是否为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爆破作业后是否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时间;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之前,是否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49。

废弃井巷。

废弃矿井和井下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封闭,并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0。

应急能力。

是否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

51。

井下主要通道是否明确标示避灾路线,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52。

是否制定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通风安全管理和防中毒窒息事故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防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演练。

53。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管理。

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爆破作业单位是否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无《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54。

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人员是否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无《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55。

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管理情况。

签订的爆破作业协议(合同)中是否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6。

矿山企业是否履行对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运送、装卸、存放、井下运送、分发、爆破作业管理等环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7。

安全管理。

是否存在同时同地装卸炸药、雷管行为。

58。

是否存在装卸过程中拖拉、撞击、抛扔、脚踩、翻滚、侧置等野蛮装卸行为。

59。

是否存在井上井下违法违规存放、超量储存、混合储存炸药、雷管、导爆索等民用爆炸物品行为。

60。

是否存在向井下运送时人员和爆破器材同时同容器上下井行为。

61。

是否存在在井口或井底停车场分发爆破器材行为。

62。

是否在上下班或者人员集中时间往井下运送爆破器材,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是否发现“安监总管一〔2017〕98号”认定的12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

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用22篇)篇二十二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xx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建立重点行业部门专人轮流集中办公、定期会商研判、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巡查督导等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督查督办、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xx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xx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五)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至20xx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逐年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xx年底前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部门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在对新建住宅小区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时明确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要求,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住建部门牵头,推动各地政府组织属地住建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指导无物业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引导业主自治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进行统一管理,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组织住建、交通、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xx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资源规划部门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住建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专项建设计划,并由发改部门牵头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xx年,各地建立健全由消防、公安、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城管部门负责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查处在市政公共区域内违章建设等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警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以委托执法的方式,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xx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xx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五是地下室是否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仓库。20xx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各石化企业应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4.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厂房仓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加大突出消防隐患治理。严格整治厂房、仓库常见的5大突出问题:厂房仓库“三合一”隐患,电气火灾隐患,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的,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物品堆垛摆放、管理不规范。三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厂房、仓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定。针对工贸企业未办理消防验收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地提出实事求是、有效管理的整改规范,进一步压存量、遏增量。

(三)整治“三合一”、“群租房”、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三合一”整治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三合一”整治长效机制。结合各地实际,抽调工信、住建、城管、公安、市监等相关部门人员,实体化运作“三合一”整治办公室,常态化落实暗访督查、跟踪督办、举报核查、联合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20xx年前,出台本地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综治治理,综合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绝新增和回潮“三合一”。三是要以“不亡人”为目标,突出合用场所火灾求生自救、安全用火用电的宣传,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三合一”火灾亡人事故。

2.抓好“群租房”消防治理。以10人以上群租房为重点,对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重点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逐家逐户排查,督促整改验收。20xx年7月份前,完成全市群租房摸底排查工作,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20xx年前整改消除一批群租房突出隐患问题,居住100人以上、30人以上、10人以上群租房逐年实现消防安全规范管理。20xx年前探索开展出租屋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理顺各部门监管机制,制定行政、经济等有效措施,在我市出租屋领域建立系统性管理体系。

3.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xx年起,各地每年将消防突出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问题。20xx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4.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及住建部门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对无物业的居民住宅区,指导村居或业主采取众筹或委托方式集中规划设置,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资源规划、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出台解决源头性、机制性的相关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意见,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乡镇政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委政法委将乡村消防安全纳入乡村平安和谐创建内容。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改造,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3.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以及农闲、节庆、集市、庙会、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专题培训。20xx年12月底前,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实施1次“精准扶贫”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民宗、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xx年结合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开展全面体检式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清单、建立一家一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统筹规划。市数字办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泉州发展规划,列入数字泉州每年年度工作要点。要结合“数字泉州”智慧城市建设,将“智慧消防”项目融合到“智慧应急”平台建设中,制定出台包含“智慧消防”内容的“智慧应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试点+推广”的建设模式,建设“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晋江市要按照《泉州市“智慧消防”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按时序进度完成消防感知网络、消防应用平台及安保指挥中心等项目任务建设,为全市作示范。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消防救援支队、应急局,晋江市人民政府。

2.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xx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搭建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智能型感烟(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监测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测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3.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xx年底前,完成2万个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教育、民政、卫健、文物等部门以及石化、银行、物流、电力、自来水等行业系统应当结合本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搭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行业系统小单位开展“智能预警”建设,并融入本级政府消防智慧大脑,有效汇聚各重点行业系统的消防物联感知数据,实现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数据互联互通, 2021年,建成市级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4.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xx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消防普法宣传;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科协、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知识“三下乡”、消防科普等工作。

2.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基础建设。20xx年底,各地至少配备1部具备音视频播放等多功能消防宣传车用于开展日常巡街消防宣传,建成1个800m2以上消防主题公园。要对照 “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应用vr、ar等新技术手段,建设完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广泛设置专用的消防宣传栏,并固化为长期宣传阵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区本行业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安指〔20xx〕3号)相关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由分管副支队长任主任,抽调应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务、市监、城管、文旅等部门轮流集中办公,负责落实排查整治的信息收集、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督导检查、统筹调度等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延续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协同推进落实,确保治理实效。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任务,加快石化三期、四期车辆装备建设。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责任追究。此次专项整治将作为绩效考核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对发生亡人或产生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督办,并由消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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