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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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一

全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场站、输配气站、中高压燃气管网、老旧燃气管道、市政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建筑、农贸市场、餐饮店、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燃气设施使用安全情况;全面排查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切实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主动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

2.燃气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燃气管道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供气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要分阶段推动已排查燃气老旧管线的改造升级,全面排查燃气管道漏检企业,督促企业定期开展管网检验,确保在役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全覆盖。

(三)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1.燃气场站隐患排查:场站(含瓶装供应站、配气站、加气站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等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是否到位;场站四周建构筑物与站内设施安全间距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场站消防供水系统、喷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周界安全警示是否醒目,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是否设置,安防系统是否xx小时可靠有效运行;站内设备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气线路是否防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在检定有效期内;站内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擅自改造等情况,有无违规充装气瓶现象;门禁管理是否严格,进入生产区机动车是否佩戴阻火器,有无人员携带打火机等火源、未关闭手机进入生产区或汽车加气时不掀开后盖、车上人员不下车等危害行为;站内及站外周边每日是否定期巡查,卸气监护是否到位,夜间值守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输配管道台账是否健全,对xxxx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评估;是否对燃气输配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进行梳理建档并制定治理方案;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全部规范设置,过河、穿越公路、人员密集等重要部位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是否醒目,防撞、防攀爬措施是否到位;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管线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线巡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场所、重要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巡查巡检频次有无增强,维修接报、人员值班和应急准备夜间是否正常。

3.违法违规整治:大力整治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或个人转供液化气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和占压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行为;私建、私拆、私自改动燃气管网设施和私自分户分表、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充装气瓶、在不安全场所存储气瓶、气瓶相互倒燃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混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该停产整治的绝不留情,该移交处罚的绝不手软。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二

这次专项整治从xxxx年x月份开始,止xx月底结束。队伍建设方面整治的重点是自身要求不严格、自我完善不主动、自主努力不积极,工作推进方面整治的重点是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在岗不尽责,纪律作风方面整治的重点是虚、假、庸、懒、散、漫等“为官不为”问题。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甚至信谣传谣、乱发议论,参加非法组织活动。

(二)个别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对上级点评、相互批评、检查督导的问题不整改、不落实。

(三)个别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特别是办事拖拉、效率不高,领导安排不见人、碰到困难绕道跑、日常办事找不见、服务群众脸难看等不良行为。

(四)个别党员精神萎靡不振的问题。主要是思想因循守旧、工作消极懈怠,“大事干不了、小事又不干,明哲保身不敢干,水土不服不会干,无利不起早不愿干”,甚至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基层干部“走读”、“末班”干部溜岗、双联干部“耍滑”或个别干部长期称病请假等。

(五)个别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甚至参与赌博、非法集资等活动。

(六)个别党员履职尽责不实的问题。主要是对重点工作不亲自安排、不亲自督促、不亲自落实,推进无起色、成效不明显。尤其是“xxx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伪善伪廉伪勤”,监管措施不得力、执纪监督不严格,致使“四风”问题等屡禁不止。

(七)个别班子自身建设不够的问题。主要是“打铁自身不硬”,班子成员分工不明、责任混淆、沟通不畅、相互掣肘;“一把手”决策“拍脑袋”、“凭经验”,以感觉统揽全局、口头代替制度、电话遥控指挥,导致决策失误、责任失察、干部失管;对上级决策阳奉阴违,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摆弄是非,工作推进执行不力等问题。

(八)个别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主要是基层组织基本建设不规范,负责人配备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动态巡查制度、分片包干制度等没有落实;基层组织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党员干部管理松散,工作推进按部就班,甚至对不推不动、“混日子”、“熬时间”的党员干部不闻不问,任其散漫。

(九)个别单位执纪问责不严的问题。主要是局务会议、党组会议、干部请销假、车辆管理、接待登记、责任追究、值日值班等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形同虚设,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尤其对卫片执法检查、国土项目建设、“主体生产模式”推进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下山入川”移民搬迁、重大重点项目保障、干部纪律作风等督查督办不力、责任倒查不够、执纪问责不严,存有的被问责、被约谈、被通报隐患。

(十)其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三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化成镇实际,特制定此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顿结果死灰复燃。

二、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此外,属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重点关注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按程序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核查问题定改到位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全面排查设施农业项目的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三)依法依规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严肃执纪问责。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20xx年6月28日前,各村(居)开展宣传动员并组织实施。7月6日前,各村(居)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分村明细表(见附件1),经各村(居)书记审定签字后,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整治整改。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大棚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提名)官继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向长华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赵子良、镇国土所所长程迪为成员,负责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严格履行职责。各村(居)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区分情况,既依法依规、严格标准,又不简单化、“一刀切”,盲目扩大整治范围,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及时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周报制度。各村(居)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每周上报一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有泄密行为。

(四)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镇和各村(居)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xxx。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四

一、制订《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我县关于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年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董事长助理兼副校长王平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统筹安排、督导检查。

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宣传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积极制定和转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全年累计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约3000份。

学校政教处安排班主任老师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电子版发到班级家校联系微信群。任务下发后,班主任积极响应,家长阅读后进行了回复。家长表示会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反响良好。

三、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标语2条。

标语内容:。

1.扫黑除恶,弘扬正气。

2.任扫黑除恶者,做大美六中人!

四、教学楼两侧制作扫黑除恶展板及宣传栏4块,加强舆论宣传。

五、定期召开“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主题班会。

每月专门安排一节课,各班召开“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主题班会,对学生再进行一次扫黑除恶宣传和安全法治教育。

六、师生集会,升旗仪式上宣传扫黑除恶。

在周一例行升旗仪式上,向全体师生宣传“扫黑除恶”的意义。结合我校实际,王校长强调,要进一步预防校园欺凌,严防打架斗殴,学校定将加强管理,师生要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今后,我校将继续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继续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及其他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安全、和谐应县添砖加瓦!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五

根据《xx市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范围。我街道20xx年以来在卫片执法系统中填报为设施农业用地的用地图斑。

(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此外,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逐级上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整治整改。

三、工作任务。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

1、采取“自查举证”方式开展填报。街道办事处自查举证,通过“全省设施农业用地专项督察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填报图斑相关信息和举证材料;街道办事处对各村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通过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填写审核意见并上报;并根据上级下发督办意见在规定时限内抓落实整改。

2、通过省级专项督察信息系统直接下发需核实的图斑。结合卫片执法、自然资源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填报等工作,对图斑的具体用地情况、涉及违法违规及整改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判定,在专项督察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现场照片、备案资料、查处整改资料等举证资料。

1、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2、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包片负责、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3、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4、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5、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6、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对巢凤街道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xxx、(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xxx、(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xxx、(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张惠莹(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xxx、(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xxx、(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xxx、(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xxx、(综治中心主任)。

成员:xxx、(综合办负责人)。

xxx、(监察室负责人)。

xxx、(城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党建办负责人)。

xxx、(公共管理办负责人)。

xxx、(公共安全办负责人)。

xxx、(党建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优化营商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巢凤执法中队负责人)。

xxx、(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村的责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2、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内容。

3、包村领导、包村部室、村干部、网格员要建立网格化巡查制度;村干部对各自包片区每天进行一次巡查,每周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大棚房”死灰复燃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到综合执法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包村领导、部室对自己所包的村每周要求巡查一次并督促村干部巡查到位,切实把违法建设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尽量减少群众的损失。

(四)在接到村级组织报告或者群众举报情况后,农业农村部门、综合执法中队第一时间到现场踏勘核查地类,如属于违法占用耕地搭建“大棚房”的由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下发停建通知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依法拆除,如属于破坏耕地行为的,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恢复原貌,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执行,在限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报市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查处。

五、工作步骤。

(一)设施农用地专项督察。

1、20xx年5月15日―20xx年7月30日。省级开发专项督察信息系统,并下发需核实的图斑。县级完成图斑所涉及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自查、判定、审核和填报工作。并于20xx年7月30日前将本级专项督察工作情况上报贵阳市,报告重点汇总分析核实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提出进一步规范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意见建议。

2、20xx年8月30日前。对标对照省级对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典型案件以及整改不力的地方限时整改。

3、20xx年10月31日前。街道对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或未按要求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开展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1、全面排查。从20xx年6月至7月5日,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乡村明细表,上报巢凤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形成分类汇总表。

2、坚决整治。从20xx年7月5日至8月5日,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六、严格督查,强化结果应用。

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做到既监督事又监督人、既处理事又处理人,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挖彻查农村大棚房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公职人员问题线索,要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街道纪工委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大棚房”问题反弹、问题突出的村,将视情节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通知》(苏办〔20xx〕5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宿办〔20xx〕10号)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宿豫办发〔20xx〕96号)等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点整治内容。

各科室、中心要严格按照各级文件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对照中央纪委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和省委、市委指出的5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区委指出的5方面14类问题,着力整治以下5方面12类突出问题.

(一)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对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形式单一,停留在领学文件讲话材料、抄写学习计划、观看视频上,笔记记录较为简单。通过对局领导班子、部分职工访谈和提问发现,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和少数职工不能准确回答十九大主题、“四个伟大”、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等内容。

2.推进“三大攻坚战”、“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六增六强”高质量发展、“三大建设”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特别是优化产业结构不坚决、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力、污染整治不彻底等突出问题。

(二)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3.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若干意见》不到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4.在调查研究方面,调查研究不深入。工作中,一般性调研多,带着问题的专题调研少,有时得出调研结论也没有运用到日后的工作中,存在注重调研过程,不注重调研效果的现象。比如,在实地核査工作中,主要是调查企业是否符合签发条件,以及对企业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一般性了解,却没有认真研究分析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瓶颈制约,没有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往往是把调查研究看成是工作中的一个程序,并非出自真心想要了解一线真实客观的情况,只是迫于上级任务压力不得不去完成,只是满足于能够按照要求开展调研就行了的思想。

(三)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5.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勇于担当作为不够,攻坚克难精神不足,对牵头负责的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缺乏创先争优意识,推动落实不力,满足于发文部署、任务分解,缺乏过程性督导推动,工作成效不明显。汇报工作报喜不报忧、只说成绩不说问题。

6.部分科室存在上推下卸,傭懒怠政、消极应付的现象,影响高质量发展;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问题,解决打折扣、服务跟不上,影响优化营商环境。

7.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实;职责履行不充分,停留在开会、讲话、签责任状上,贯彻落实不到位。

(四)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8.整改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整改纠正被动应付不主动,整改过程中只谈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跑偏走样”,走过场。

9.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彻底。处置移交问题线索不得力,针对问题整改措施不实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常规工作代替整改等突出问题。

10.整改措施停留表面不深入,整改工作资料归档不及时,临时拼凑,整改成效不明显。以及就事论事,举一反三不够、立足长远完善制度机制不足。

(五)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11.着力整治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特别是主体责任压而不实、层层递减、虚化弱化,责任没有真正履行到位,缺乏安排部署和日常督促管理,报备履责记实材料存在流于形式、敷衍应付、弄虚作假。

12.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充分,未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制定防范廉洁风险措施不精准、对查处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治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对照问题实际,紧密联系工作,认真整改落实。

(一)认真传达学习,迅速研究部署(20xx年12月14日)。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治责任。结合实际成立区经信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集中整治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4日)。

2.开展专题学习。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工作意见》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方案》,让全局干部职工知晓并大力支持、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5日)。

(二)深入梳理排查,摸清找准问题(20xx年12月16日一20xx年1月10日)。

1.深入开展自查。各科室、中心,局全体人员针对整治的5方面12类问题全面开展自查,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每方面排查问题不得少于3条,并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建立问题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不遗漏、不放过”。(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局全体人员,完成时限:20xx年12月20日)。

2.深入梳理排查领导干部个人问题清单。中层以上干部带头开展对照问题表现、查看初心是否改变,对照新时代要求、查看陈旧观念是否破除,对照职责使命、查看岗位是否胜任,对照群众期盼、查看是否脱离群众“四对照、四查看”活动,深入查找领导干部个人在落实“两个维护”、锐意创新进取、工作履责尽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每方面排查问题不得少于2条。(责任范围:中层以上干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20日)。

3.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单位问题梳理排查情况及时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科学分类、客观评估、明确提出处置意见。各整改责任人要切实督促本科室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排查整改工作不走过场。(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整改责任科室,完成时限:20xx年1月10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5月25日)。

1.认真落实整改。局党委和班子成员要根据问题梳理和自查自纠情况,通过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和整改方案,按照时间节点依次销号管理,要把开展集中整治与落实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选择2-3个最为突出的问题作为切入口,集中精力抓好整改纠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责任科室:办公室、局领导班子成员,完成时限:20xx年1月20日)。

2.制定责任清单。局党委及班子成员把整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20xx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根据整改方案,按季度列出序时进度,对照清单履责,扎实推进整改。(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

3.确保整改成效。局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要把排查整改问题与正在开展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污染防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风建设“四整治两引领”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整治整改合力。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在内部通报,对涉及信用信息公开、企业奖惩激励等事项,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5月20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5月26日至6月20日)。

1.局党委要及时总结经验,围绕工作特点、整治成效、存在不足等方面全面客观进行总结、汇总梳理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和走向,研究下一轮集中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6月5日)。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台账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形成的台账材料要逐项汇总、长期备案。要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整治工作的始终,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进行分析、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形成常态化治理,转化整治成果。(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6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局派驻纪检组,通过不定期深入监管服务对象和局各科室、中心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组织开展机动式、全覆盖的明察暗访,及时掌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反馈交办问题线索。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设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举报平台、充分发挥信访渠道作用。

(二)严肃查处问责。要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局党委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整治工作走形式、走过场,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以及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问题严重的,实施“五方联谈”、“四责同问”。要强化通报曝光,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要注重统筹推进,与贯彻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结合起来,突出正向激励,鼓励担当作为。

(三)强化督办机制。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小问题提醒、大问题督办、难问题会办的方式,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挂号督办、结案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个个有回音”,切实推动解决深层次“四风”问题。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七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2019年专项行动是否有反弹情况。对照2019年专项行动问题台账,对已排查清理的5个“大棚房”问题及其涉及的7个建筑物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对设施农业项目开展拉网式台账式、背书式排查,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

(三)坚决彻底整治整改。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各村(社区)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乡长张国梁任组长、党委委员吕锡刚、和武装部长徐继能任副组长,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压实责任,具体落实“回头看”工作任务,并将任务落实到组、落实到人。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逢组必到,不留死角。各村民组核查后以项目为单位,逐宗填报《入户调查登记表》,未发现实行零报告。各村在《入户调查登记表》的基础上分级汇总统计,村统计到村民组。

(三)部门协同。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加强“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乡农综站、乡国土所在各村排查的基础上,负责做好核查,共同对三类“大棚房”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依规做好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督查包保。排查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乡包村、村包组”的要求,落实责任到人,进行责任倒查。实行乡分工村领导、组长包保分工联系村制度,负责对所联系的村“回头看”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村(社区)干部负责联系包保到村民组。

五、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联合行动,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回头看”。

(一)全面核查排查。即日起至7月10日,在掌握政策标准的前提下,各村组织开展全面核查排查。以村民组为单位,逐棚逐问题开展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核查人员要求2人及以上,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见附件1),签字背书。乡农综站于7月11日前汇总《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村明细表》(见附件2)和《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村汇总表》(见附件3),经分管负责同志审定、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区级汇总。对疑似“大棚房”问题可以提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认定后再予以上报。

(二)坚决彻底整治。从2021年7月下旬开始,至8月中旬,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整改。各村(社区)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做好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依法依规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乡领导小组将根据整治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实地核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村(社区)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肃督导问责。对“回头看”每一个环节,乡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督导。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严肃查处,重点督查督办。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查清理不彻底、弄虚作假、查处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纠正。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是,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就我县而言,重点要抓好“四项整治”。一是进一步排查甄别“大棚房”问题。就目前掌握情况看,我县的整体情况较好,但还需要按照中省的要求,以镇为单位,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在排查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政策进行认真甄别,核准问题底数。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必须坚决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除到位、复垦到位。二是进一步排查项目建设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要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在建和已建成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该停工的要停工,该拆除的要拆除,该完善用地手续的要抓紧完善。三是进一步排查乱搭乱建、乱占耕地的问题。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目的就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秩序,遏制违法占地问题。为此,要把多占、超占宅基地,违法在耕地上建房,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搭建临时用房以及乱堆乱放等问题,一并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四是进一步排查人为破坏或污染耕地的问题。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还要对违法开矿、办砖厂、开山取石人为破坏耕地和厂矿企业非法排污造成土地污染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严厉打击,彻底整治,确保整治工作系统、全面开展。

清理整治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问题排查一定要到位。排查要做到四个“清”,即违法对象清、涉及面积清、具体问题清、应负责任清,村、镇和主管部门要对排查结果逐级审核签字背书。二是问题整改一定要到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查的问题实行一案一策,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规范的立即规范,该复垦的迅速复垦,确保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到位。三是违法处罚一定要到位。一方面,对违法主体要处罚到位;另一方面,对失职失责、管理缺位,或者滥用权力、违法违规审批的要问责到位。四是整改把关一定要到位。各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内专项清理整治负总责,对辖区内专项行动组织落实、任务落地、排查清理、整治整改、监督指导、总结报告等工作要严格把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坚持标准,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把关、逐项销号,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监督,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历史检验。

专项清理整治只是治标,治本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一要强化县、镇、村三级监管责任,健全和完善责任清单、责任考核和问责机制。二要完善县镇两级的执法监管机制,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健全县镇两级执法机构和队伍,明晰各级工作责任,真正让执法监管落到实处。三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耕地保护投诉举报制度,用好书记民情“三本账”民意收集机制,积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促进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有效防止失职失责问题发生。

抓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必须以“实”字当头、“干”字为先,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调整充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同志任组长,x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局,由x同志抓好日常工作,做好整治工作的推动落实。二是建立联合督查工作机制。由x局牵头,从x局、x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排查工作组,深入各镇排查督导,确保问题排查全面、整改到位。三是逐级压实责任。县政府承担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各镇党委、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农业、x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对四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排查整治结束后,各镇党委、镇政府要向县整治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排查整治情况;x局、x局要联合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排查整治情况。四是强化纪律和法治保障。纪委监委要主动出击助力专项整治,抓好工作落实的监督和干部失职失责的问责;公安机关要将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工作统筹结合,从严惩处阻碍清理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切实为整治工作保驾护航。五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牵头,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抓好典型问题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一方面及时向下传达省市情况,另一方面要及时将我县排查整治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营造认真、务实、高效的整治工作氛围。六是保持社会稳定。实施中有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抓好矛盾化解,不得造成群体事件或其他影响和谐稳定的事件。

同志们,“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事关耕地保护红线和乡村振兴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保障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九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xx〕5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我办结合实际全力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自查工作,严格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和乡内设施农用地监管备案制度,严肃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现将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向阳办“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秦英慧为组长、副主任霍晓峰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xxx、xxx同志负责本次“回头看”自查工作的具体业务。

二、明确具体内容。

(一)加强全面摸排。村立即行动,按包片对辖区全面摸排是否有新增“大棚房”,一经发现立即登记、上报。经排查设施农业项目5个,温室大棚45个,目前,未发现“大棚房”问题。

(二)落实管理制度。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监管本村内的设施农业项目,我办严格实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制度,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

(三)强化长效监管。定期组织开展设施农业巡查抽查,对新增设施农业用地不及时上报、没有备案手续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拆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政策、设施农业用地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公开乡设施农业相关信息,并设立乡设施农业违规举报电话(xxx),及时受理相关举报。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十

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各村务必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务必对“大棚房”问题常抓不懈,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二要正视存在问题,明确目标要求。各村要紧盯思想有所松懈、整治有所反弹、复耕不够到位、进度不够平衡等问题,严格按照市、区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做到设施农业项目逢棚必进,力争改到位、不反弹、不新增。

三要强化联合行动,迅速推进工作。各部门各村要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有序推动整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要准确把握文件要求,深入了解点位问题类型,分类制订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坚持边查边改、彻查彻改,坚决打赢“大棚房”整治这场硬仗。

会上,姚xx:

一是时间紧迫,各村一定要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抓紧推进;。

三是做好已拆除“大棚房”相关数据台账资料的记录和保留工作。

黄x对“大棚房”整治前期工作做了梳理,并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二要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土地重要性的认识,引导群众配合“大棚房”整治工作;。

四要成立督查小组,巡回督查、全程跟进、精准监督,对履职不力、担当不实的,要实行问责。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十一

为坚决贯彻落实xxxxxx、xxx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农农发〔**〕3号)和**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发电〔**〕23号)以及**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农发〔**〕130号)要求,决定从**年9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xxx、xxx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在全县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保障。

二、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三)加强宣传和监督。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对清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通过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督促镇相关部门查处到位,保持舆论高压态势,为清理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成果为基础,聚焦群众关心的集体资产资源运营、财务收支以及民主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资产资源经营透明化、合同管理规范化、审计监督常态化,为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问题。重点排查各村对集体“三资”工作不严不实,不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问题;执行村务公开、承包经营、资产购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政策制度打折扣、搞变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甚至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问题;搞“一言堂”、独断专行,议事决策不民主问题。

通过整治,教育提醒各级干部树牢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资产资源底数不清、运营处置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整治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登记入账不及时、不规范问题;违规购建、出售、出租(发包)、出借(出让)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非法占有、占用集体办公用房、厂房车间、农业项目设施、设备器械等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和承包经营规定发包集体土地、林地、水面等集体资源,仗权承包,以抵顶工资等不交承包费问题;资产资源运营过程中,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出租(发包)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逾期不缴(收)承包费(租金)问题。

违法侵占的资产资源和拖欠的承包租赁费,健全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推进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处置制度化规范化。

(三)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重点排查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问题;违规领取、使用、报销集体资金,利用假单据虚增成本、虚列支出等侵占集体资金问题;票据领取、使用、收回不规范问题;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土地征占用补偿费问题。

通过整治,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工作流程,建立镇村两级双向监督、共同管理机制;完善县域内联网互通的农村财务监管信息化平台,推进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民主监督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及处置、集体收益分配、上级补助(补偿)资金使用和投资、举债(高息借款)及财务支出等事项不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审批程序问题;财务收支及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公开问题。

通过整治,健全民主理财机构,完善民主监督程序,丰富村务公开形式,强化民主决策意识。

(五)其他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3月25日前)。

(二)问题清查阶段(2022年3月26日-4月20日)。

各村围绕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村,要进行重点核查。清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村将问题清查情况报告、清查出的问题清单(附件2-6工作台账)于4月8日前上报经管站。镇经管站汇总后报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21日-10月31日)。

各村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治。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确保整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边整治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一并抓好整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

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各村的财务管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委政府和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各村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摆上突出位置。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制定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统筹,落实工作责任;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社区、镇党委政府汇报。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村要将确保整治工作质量贯穿专项整治全过。

程,镇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加强跟踪督促,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各村问题清查和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一般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三部分),加盖村公章后,报镇经管站。

领导。

小组。

工作。

台账(一)。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xxx、xxx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安排,本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为期x个月,时间为xxxx年x月底至x月底。x月初至x月底为摸底调查阶段,x月底至x月底为整改整治验收阶段。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具体标准参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针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期间排查的xxx个“大棚房”问题,各乡(镇)、县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问题整改台账,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实地核查,看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是否按照《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复耕复垦工作的通知》要求,复耕复垦到位。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精准施策,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xxx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xxx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xxx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各乡(镇)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现问题不移交,推托绕甚至暗中提供保护的,一并严肃查处。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同时,对占用耕地建设的农业设施大棚闲置的要动员责任主体尽快复耕复垦,对占用耕地建设的农业设施大棚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无法耕种的要结合乡村建设行动予以拆除,确保农业设施大棚不发生闲置撂荒行为。

(七)坚持分类精准处置。对于休闲采摘、晾晒、烘干、分拣、包装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存在问题的,要分清情况,分类精准处置,能完善手续的尽快完善手续,能恢复农业生产功能的尽快恢复,最大限度保护真正从事农业生产主体的利益。

各乡(镇)政府要统一思想、靠实责任、积极行动,制定“回头看”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一)全面排查。在县上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乡(镇)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明细表(见附件x),经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x月xx日前上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二)坚决整治。,各乡(镇)按照“回头看”方案和有关政策性文件要求,对前期摸排阶段没有完成整改的“大棚房”问题开展集中查处、集中整治整改、追责问责等工作,x月xx日前完成县级自验,并认真总结“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题报告经乡镇政府主要同志审核后,上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x月xx日至x月xx日,在乡级自查验收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认真总结“回头看”工作情况并开展市级抽查复核。复核合格后形成专题报告,经县政府同意后,以两部门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

(三)省级验收。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自然资源厅将组成工作组,开展省级抽查验收,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做好省级抽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切实增强“回头看”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密切协作配合。“回头看”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时间紧,需要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改、公安、文旅等部门协作配合、联合行动、共同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清理整治务必坚决彻底,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建档,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不留尾巴,不留后患。

(三)切实履行职责。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x月xx日前,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疑似图斑、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相关资料,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乡镇、村组开展实地督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履职尽责,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设施农用地巡查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靠实责任主体,明确检查频次,按时限要求开展巡查。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乡(镇)政府要将设施农业巡查抽查纳入日常管理,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采取全面巡查、重点抽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要做好设施农业建档立卡,对新建日光温室、钢架大棚、智能玻璃温室等逐一建档立卡,做到可追溯、可督查。

(五)严肃督导问责。各乡(镇)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震慑,提高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周报送制度。各乡(镇)要紧盯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从x月xx日开始,每周二报送一次工作进展和调度表,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七)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大棚房”问题线索要及时核实,严肃查处。同时,要做好举报人的保护工作,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八)做好群众工作和舆情管控。各乡(镇)县相关部门在工作推进中,要注重方式方法,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稳妥审慎地推进。对可能引发风险的“大棚房”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分析,落实责任,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有效疏导缓解社会矛盾。要做好舆情管控,防止群体性事件和舆论炒作。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十四

为开展好“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确保我镇“农地非农化”问题整改成果不反弹,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严防“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现象,促进我镇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和巡查机制并认真执行。至目前,我镇已全面完成第四次摸排工作,没有出现改变设施农业用途的农地非农化、改变土地农用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我镇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大棚房”清理回头看工作。能够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上来。4月14日召开了全镇“大棚房”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专题会议,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强调开展“大棚房”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必要性,有力推动了全镇“大棚房”问题的清理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作。

二是细致摸排,确保不留死角。我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已清理整治的四处“农地非农化”问题进行了回头看,没有出现反弹和“死灰复燃”的情况;严格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主要对利用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把摸清底数作为有效整治的基础,充分发挥镇、村身处一线,情况熟的主体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用地、种植大棚等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棚入园实地查看,有棚必进,逢棚必查,逐村、逐户、逐地块、逐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对新增的设施农业也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处一栋。目前,共排查主体1169个,面积6119亩,其中设施农业782个,面积842。3亩,农林场18个,面积4785亩,养殖场369个,面积491。2亩。没有非法占有耕地的非农建设行为。

三是分类处置,坚决清理整改。根据排查情况,对发现的“大棚房”问题,要区分类型,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大棚房”问题全面清零。对原有“大棚房”问题整治不到位、应纳入未纳入“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以设施农业用地之名从事非农建设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和指导意见,立查立改,坚决“零容忍”,彻底整治整改到位。在清理整改中,坚决做到确属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的,限期完善手续;认定确属“大棚房”问题的,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复耕,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恢复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至目前,我镇无违规占用耕地和耕地非农化的现象。

四是定期报告,建立常态机制。根据“回头看”目标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动态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常态机制,切实加以整改。实行长效巡查机制,根据网格化的要求,对辖区内的设施农业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各村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管责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审核、备案,切实建立防范、监督、纠错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巡查机制,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五是重点督导,强化资金监管。要求各村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涉嫌骗取涉农补助资金、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途建造“大棚房”的建设主体,要及时上报,坚决追回项目资金。对正在建设的设施农业项目,在项目验收前,发现擅自改变农业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要上报监管部门,停止项目建设并依法责令退回已发放的扶持资金。同时,镇纪委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回头看”排查过程中是否存在定性不准、虚报瞒报、疏忽遗漏、死灰复燃等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全面排查到位,并对排查结果认真审核把关。

虽然,我镇“大棚房”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过摸排未发现各类违法问题。但还存在“大棚房”专项行动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抓好“大棚房”专项行动回头看排查工作,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将“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认清自身合法权益所在、清理整治形势所趋,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地用途不改变;三是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处理好保持重拳出击、高压态势与依法依规、不折不扣推进清理整治的关系,力求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达标,确保工作成效。

2023年农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方案(热门15篇)篇十五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农发〔20xx〕5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我办结合实际全力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自查工作,严格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和乡内设施农用地监管备案制度,严肃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现将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向阳办“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秦英慧为组长、副主任霍晓峰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xxx、xxx同志负责本次“回头看”自查工作的具体业务。

二、明确具体内容。

(一)加强全面摸排。村立即行动,按包片对辖区全面摸排是否有新增“大棚房”,一经发现立即登记、上报。经排查设施农业项目5个,温室大棚45个,目前,未发现“大棚房”问题。

(二)落实管理制度。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监管本村内的设施农业项目,我办严格实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制度,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

(三)强化长效监管。定期组织开展设施农业巡查抽查,对新增设施农业用地不及时上报、没有备案手续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拆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政策、设施农业用地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公开乡设施农业相关信息,并设立乡设施农业违规举报电话(xxx),及时受理相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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