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堂从业人员聘用制度篇一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的所有食堂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录用并从事餐饮工作。
四、食堂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伙管办应立即辞退。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食堂管理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聘用制度篇二
一、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喉炎症、牛皮癣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凭方可重新上岗。
三、每日向安全管理员真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
四、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上岗。工作中,不准穿拖鞋。接触不洁物或入厕后,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上班不带戒指、耳环、手表,头发不得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穿戴工作衣帽入厕。
六、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严禁出现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如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和嘻戏打闹等。
七、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抓取食品或用菜勺直接尝味,销售糕点、面食必须使用清洁的食品夹。
八、从业人员做到指甲无污垢,先消毒冲洗后方可上岗,不得面对着食品说话、打喷嚏、咳嗽等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九、不得带衣物及私人物品进入食品处理区。
十、违反以上规定者,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调离岗位。
食堂从业人员聘用制度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增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参加人员
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时间为每月二次
四、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学 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卫生管理规定》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法》 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预案学习。
3.《学校食堂管理操作规范》 教学光盘。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与培训形式
1.培训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总务处安排,培训时间根据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组织实施。
2.培训的形式:采用集中培训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培训。
3.积极参加教育局及卫生局的学习。
学校总务处
食堂从业人员聘用制度篇四
一、必须按计划单采购。
二、每次采购人员不少于3人,做到互相商量、互相监督。
三、每次采购人员必须了解市场信息,商品价格做到讨价还价心中有数。
四、采购的食品优质,不得腐烂、变质的。
五、采购食品、物品一般要批发,做到价廉物美。
六、采购的食品、物品应有保管人员按照发票上所开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逐项核对,认真验收才能入库。有票无货、票货不符的不予办理入库存手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发现采购人员有回扣、贪污现象,进行处分,立即辞退。
食堂从业人员聘用制度篇五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1、企业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企业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九、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企业应予以提供。员工离开企业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一、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企 业按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十二、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聘用制度篇六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工作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2)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金银手饰上岗工作。
(3)工作人员进入备菜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进入备菜间进行二次更衣,戴口罩、手套,佩戴上岗证,二次更衣后不得出备菜间做其它工作。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环境整洁,防蝇设施完善,垃圾有密闭容器存放,并做到不溢出滴漏。
3、设施布局合理,库房或操作间做到生熟分开,食品原料堆放根据“五常法”管理方法,做到分类分架,分区隔墙离地面。
4、清洁消毒设施齐全,并能正常运转。严格把好餐具清洁消毒保洁关。
5、定型包装食品按规定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
6、有效卫生许可证悬挂上墙,每位从业人员必须携带有效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
7、每位从业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严格坚持“四勤”,并掌握基本卫生知识。
8、严格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并将责任到人。
9、卫生分日常检查和每周一次检查各部门卫生,并公布检查情况。
一、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使用部门取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二、采购食品时向供货方提出质量要求,并查看食品质量。
三、在采购相关食品及其原料时严格依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
四、所索取的食(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所代表的产品批号品种,与实际经销的该食(产)品批号、品种相符。不重复使用,不涂改或伪造证明。
五、进货地点相对固定,禁止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按照《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识清楚,规范。
1、容器、用具消毒场所与加工、销售场所分开。
2、容器、用具有清洁场地及消毒设施。
3、熟食砧板、刀具使用前及使用后用95%医用酒精消毒。
4、有容器、用具保洁设施,防止再次污染。
1、餐具清洗消毒场所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
2、餐具清洗场地干净清洁、消毒柜、蒸汽箱等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转。
3、垃圾桶位置固定,并加盖,当日垃圾当日清除。
4、当餐收回餐具,当餐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餐具消毒专人负责、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6、消毒餐具放于消毒柜或保洁柜内备用,防止再次污染。
食堂从业人员聘用制度篇七
一、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喉炎症、牛皮癣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凭方可重新上岗。
三、每日向安全管理员真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
四、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上岗。工作中,不准穿拖鞋。接触不洁物或入厕后,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上班不带戒指、耳环、手表,头发不得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穿戴工作衣帽入厕。
六、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严禁出现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如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和嘻戏打闹等。
七、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抓取食品或用菜勺直接尝味,销售糕点、面食必须使用清洁的食品夹。
八、从业人员做到指甲无污垢,先消毒冲洗后方可上岗,不得面对着食品说话、打喷嚏、咳嗽等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九、不得带衣物及私人物品进入食品处理区。
十、违反以上规定者,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调离岗位。
食堂从业人员聘用制度篇八
一、食堂重地,闲人莫进,谢绝参观。
二、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物品。
三、严禁传染病者进食堂工作。
四、规范锅炉操作,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维修。
五、安全用电,不得擅自搭拉电线。
六、严禁大量现金存放,巨款及时存放银行。
七、餐厅、操作间各处的门要及时关锁。
八、平时、节假日一定要安排好值班人员。
食堂安全工作实行司务长承包。承包如发生事故,按情节追究司务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全学期安全无事故,按章给予奖励。
食堂从业人员聘用制度篇九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要及时对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人事部门安排,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凡对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指患有如流涎症状、肛门漏、膀胱造瘘等)人员,人事部门必须立即通知所有部门予以调离,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治疗。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