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务员职级与职务对应表篇一
公务员职级晋升一直是心中的目标,为此,我们付出了艰辛努力。在努力的道路上,我们获得了不少体会和感悟,今天,我将就此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自身角色的认识
每个公务员都应该认清自身角色,正确认识职权和责任。集中精力,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是提升自己足够职业水平的关键,也是必要的条件。有自我认知的基础,才能朝着公务员职级晋升的目标不断前行,不断提高职业能力水平,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的竞争优势。
第三段:奋斗与拼搏
公务员职级晋升并非靠发空QQ,吸过知识就能轻松达成的,它需要更多的努力和付出。从日常工作的细节入手,悉心用心去做好每一个工作任务,多用自己的智慧去思考、分析,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理念,确保工作完成质量和效率。不仅要在一线的基础工作上下功夫,还需在个人能力上下些功夫。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自身的工作能力,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夯实基础,保持领先阵地。
第四段:思维的转换和自我进化
意识的转换是成功的关键。成功者经常能够切换思维,根据当前的工作和需求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向,找到最优方案。在实践中,做到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问题、寻找解决方案,不断推陈出新,不断进行内部交流学习,持续优化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成为拓宽思路、增强工作能力的有效策略。
第五段:持之以恒,执着追求
正如有句话所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道路也是漫长而艰辛的。成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成功关键之一是坚持不懈地努力,不轻言放弃。对于每个阶段,每个职务,在实现了自己的任务目标后,考虑紧接着要做的事情,不断进取、不断面对挑战,坚定对职级晋升的执着追求。
总之,这些是我对公务员职级晋升心得体会的总结,它们是来自自己职业历程中的真实经验和感悟,每个职业阶段另有新的体验需继续深入实践。愿你也能在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道路上,不断进取,实现职业理想,发挥出自己的最大价值。
公务员职级与职务对应表篇二
近年来,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公务员职业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和认可。公务员职级晋升是公务员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每位公务员都希望能够在工作中获得更好的职级晋升。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下公务员职级晋升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建立正确的职业发展规划。职业发展规划是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重要环节。要想在职场上获得成功,并不是凭借运气和天赋就能够实现的。就这个问题而言,建立起正确的职业发展规划非常重要。除此之外,公务员还应该要有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并不断地向这个方向在不断尝试和努力,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加强自身的能力和素质,这样才有可能一步一步地实现自己的职业规划,获得更加卓越的职业成就。
第二段,不断加强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公务员是一项很值得尊重的职业,入职后,首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持续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因为随着新技术的更新,新的工作方式的出现,公务员的工作任务也在不断地提高。处置各种复杂的职务事务,要求公务员有较高的职业准则和数分明确的职业能力。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公务员注重职业素质的培养和提升,这种素质表现可以是文化素质、行为素质、知识储备等方面的展现,学习和提升素质,也是公务员职级晋升的关键点。
第三段,拓宽合适的人脉关系。实现公务员职级晋升,拓宽人脉关系是一个极具重要的策略。有个好的人脉关系,可以让公务员获得更多自己不具备的资源信息,此后进一步扩大公务员自己的影响力,并提高自身附加价值。同样,在公务员职级晋升中,全面地了解自身一方面可以做出更明确的自省,另一方面可以出色地整合资源人脉。
第四段,不断地提高协作和合作的能力。在公务员的职业生涯中,无论在哪个阶段上,要求具备优良的学习、协作和合作的能力。多项职业常规任务都需要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合作,在职场中需要合作的案例还有很多,协作关系的创立不仅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环节,更是建立自身优势的必须环节,因而不断提高协作和合作的能力需要成就公务员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第五段,持续改善职场沟通和协商能力。作为公务员,处理各种职业事务需要事件沟通能力,优秀的职场沟通和协商能力,将使你在职业生涯中不断向上发展,让其他人认同你的能力和心智,更加加速职业晋升。通讯能力是一门技能,能带给公务员效果令人惊艳,提高沟通能力,需多向上级和得到定期的训练和培训。这样,才可以不断改善职场沟通和协商能力,并巩固自身在职场中的竞争优势。 完成公务员职级晋升并不容易,通过上面认识,相信小伙伴们已经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重要性了。正如一句话:“积小步,日积月累,只争朝夕,愈发在公务员职业生涯的道路上争得更好的职业发展和晋升。”
公务员职级与职务对应表篇三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xx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目前,这项制度经中央批准正在县以下机关开展试点,将在试点基础上加以完善和推广。
据称,目前改革的总体考虑是,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依据级别和任职年限等条件晋升职级的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
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所谓的“并行”,实质上是一种分离,将原先职务与职级对应的单轨制,分离为职务与职级两条并行的晋升通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能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也就是说,当了20年的乡镇干部还是科级待遇的现状将被改变,当不上处级领导也能享受处级待遇。
行政学专家说,职务与职级在国外的制度也是分离并行的。职务、职级双重晋升的机会,既为能够担任领导的公务员保有职务晋升的动力,又为踏实工作的普通干部预设了正常的职级晋升机制。两者的工资待遇可能很相近,打破了“官本位”思想,维护了公平。
职务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职级,即职务级别,是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年功和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是县处级正职。
简单来说,“县长”,是一个职务。县处级正职,就是一个职级。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这导致当前干部人事管理强调职务较多,工资待遇等都与职务挂钩。公务员个人发展路径就仅限于职务晋升这一制度。
职务“单轨”晋升的制度曾发挥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造成了基层干部成长的“天花板”现象。基层一级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公务员,由于其所在的机构行政级别低,晋升空间有限,不少干部到退休时仍只是科员职级。激励机制的匮乏消磨了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另外,目前实施的这种职务与职级对应的单轨制也导致了 “跑官和要官”的不正之风,逐步恶化了选人环境;许多默默奉献的非领导职务干部也由于待遇与职务挂钩,而难以分享制度的“红利”。
建立健全基层公务员的薪酬体系,是关爱基层公务员的“大举措”,更是重视基层、重视基层干部的“指南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破冰之旅的强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关爱基层的信心与决心,迈出了薪酬体系建设最可喜的一步,传递了关爱基层的强大信号,是一次有益的探索与创举,树起了改革的“里程碑”,值得期待。
从基层公务员频频晒出“工资单”,到地方公务员“集结维权”,再到2019年国考“降温”,公务员曾经耀眼的”光环”正黯然消退。不论是80后副镇长的“辞职告白”,还是基层公务员因收入低被发妻抛弃的“窘境”,“一入基层深似海”的“基层现状”,让无数公务员逃离基层。
不论是乡镇不如城里的“现实落差”,还是“一眼望到头”的职业生涯,白+黑、5+2的工作状态,信访维稳的巨大压力,都给基层公务员压上了沉甸甸的担子。再加上,8年未调的“老工资”,入不敷出的经济窘况,仇官心态下的种种误解,磨灭了基层公务员工作的激情,退却了最初的梦想,只剩下现实残酷的煎熬,扛着公仆的责任艰难前行。
而今,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新模式”,破解了“职务”与“加薪”的“难题”,走出了“低职务、低收入”的困局。给基层公务员注入了“强心针”,让无数的基层公务员有了“干头”与“奔头”,不再单恋“官位”的帽子,不再纠结于“干得累死累活”却得不到理解的焦虑。党中央关爱基层,重视基层干部的“实际行动” 如最温暖的风,温暖了基层干部的心,照亮了前行的方向。
执行才是好办法的生命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美好蓝图”,需要“规划图”,更需要“时间表”。而选好“实验田”,结合实际情况,增强制度的可行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再逐步推广,才是成功的“关键”。而如何预防好制度被层层加码、导致变味,变成部分官员加薪的“快捷通道”,才是这项“安心工程”的“奠基石”。
公务员职级与职务对应表篇四
公务员是一份稳定而且福利优厚的工作,但是相比其他职业,公务员的职级晋升更加依赖自身的能力和表现。作为公务员,我们必须要始终保持积极的心态和持续的学习态度,才能够在职级晋升之路上走得更稳更顺。
第二段: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的重要性
公务员职级晋升与个人素质、能力及工作表现密不可分。在职级晋升之前,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知识储备,打牢基础。同时,还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实践经验可以通过工作、志愿服务等方式来积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应对职级晋升的挑战,展现出更强的实力。
第三段:制定职业规划
制定职业规划是职级晋升的重要准备之一。我们需要对自己有一个清晰的职业规划,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同时也需要不断地修正和完善,以适应不同阶段的职业发展需求。制定职业规划可以让我们在职业发展的道路上更加明确,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和工作。
第四段:加强学习和培训
作为公务员,我们需要关注国家政策、各种法律法规及工作守则等,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参加公务员考试培训班、阅读相关书籍、参加培训课程等,来提高自身能力及知识水平。
第五段: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公务员职级晋升并不是自己单打独斗的事,还需要依靠团队协作、沟通、领导能力等。因此,我们需要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自身专业素养、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提升自身的职级。
结语:
职级晋升既是个人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在职级晋升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具备长期坚持努力的精神,才能够取得成功。只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就一定能够在公务员职级晋升中获得成功。
公务员职级与职务对应表篇五
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详细版)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那么你知道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希望大家喜欢!
一、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国家级正职:一级
2、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3、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4、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5、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6、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7、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8、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9、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10、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11、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
12、股所级副职: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2、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3、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4、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5、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6、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7、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相当于正村股级;
8、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五、军队的职称级别(军衔)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窗口办事员工作:要对自己所办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当的了解和掌握,并对这些法律法规能够灵活运用;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服务、合法办事、合理办事。
一线执法、司法岗位。一线执法岗位和司法岗位,即我们常说的城管工商税务、警察、检察官、法官等,相信大家对这些工作内容比较了解,都是琐碎辛苦的工作。这部分岗位,一样对政策和法律素养有很高的要求,对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也有很高的要求。
技术服务型岗位:技术服务型岗位,比如一些机关里做办公信息化的、提供计算机技术支持的、会计、司机等,极个别特殊机关还有设备维修维护、学术科研等岗位。
公务员职级与职务对应表篇六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8、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其中
公务员职级与职务对应表篇七
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以及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具体试点办法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试点期限为二年,自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国务院及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就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中期报告。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本决定自2019年12月26日起施行。
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公务员的级别高低,既体现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轻重和职位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色。
各国公务员都有级别,但确定级别的依据和级别所反映的内容不尽相同。在美国等实行职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反映的是公务员所在职位的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与公务员本身的资历条件无关,级别不随人变化。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相同的职位划入同一级职位,职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不变,级别也不变。而在实行品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的级别主要反映公务员本身的学历、资历等条件,级别随人走,同一职位可由级别不同的人来担任。我国公务员的级别,既考虑了职位分类的因素,又吸取了我国传统的官员品位制度、干部等级制度以及现代品位分类的因素。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3年9月发布的《关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党的机关工作者的级别划分,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执行。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中央,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本法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但没有对具体的对应关系作出规定,这就为改革留下了空间。根据有关部门设想的新的级别设置方案,将来要增加级别数量,扩大相邻职务层次的交叉对应幅度,同时体现向基层倾斜的指导思想。我国92%的公务员,其职务层次处于主任科员以下,因此职务层次越低,与级别的交叉对应幅度应当越大。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级别,影响公务员工资的作用不大,级别的激励功能较弱,公务员感觉不到级别的激励功能。而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级别与公务员的职务一起构成了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目前我国实行的公务员待遇体制,比较强调职务。按照现在的体制,工资、住房、医疗、交通等福利待遇都与职务高低挂钩,但从职务升迁上讲,每个单位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有限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更少,而这就使得许多人都去跑官、要官、买官,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在实行职务晋升制度的同时,根据工龄、业绩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级别晋升制度,并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就可以充分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本条规定,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具体来说,在确定公务员级别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1)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包括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职务决定公务员的级别范围(可能的最高级别与最低级别),每一职务对应一定范围的级别。
(2)公务员的资历。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长、学历高的,级别也高。
(3)级别的晋升与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相联系。根据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级别的工具。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可能受到降级的处分。
如前所述,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指公务员的职务对应一定的级别范围,这种对应并非一一对应,同一个公务员职务可以对应多个级别,具体对应哪一个级别,要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来确定。因此,公务员如果德才兼备,有工作实绩,或者资历有提高,即使公务员的职务没有晋升,也可以晋升其级别。而由于级别与职务一样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之一,这对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具有重要意义。本法的规定,使得公务员的级别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除了职务晋升之外,级别晋升也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三)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四)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五) 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八) 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九)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十)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十一)社区或驻村干部:二十五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 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二) 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三) 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四) 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五) 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六) 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七) 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本科生大专生)
(八) 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军队的职称级别(军衔)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公务员职级与职务对应表篇八
公务员职级改革的重难点是公务员的考评、奖惩、升降的公平性,它应严格约束长官意志,建立民主评定、申诉和调查、举证义务、责任追究等制度。
《意见》明确了公务员职级制度改革,无疑令人期待,它也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呼应。而需要明确的是,公务员职级制度是法治政府相关的“文官制度”的一部分,它需要恪守法治原则,也理应在技术方法、机制设计、关联制度等方面下工夫。
就制度改革本身而言,西南政法大学陈步雷教授认为至少应注意几个方面:首先,应解剖现行制度积弊的体制性成因。一直以来,公务员的职级与职务是紧紧挂钩的。弊端之一是,没有职务,职级就无法晋升。县以上有处级的调研员、巡视员等虚职;科级及其以下没有虚职。弊端之二是,公务员职级过度依赖其单位的级别,导致庙大和尚大、庙小和尚小,县级公安局一个能干的老刑警到退休可能只是科级,而国家部委中的能力普通者退休前至少是处级,明显不公平。这是体制性问题,须进行制度设计上的调整。
其次,应尽可能明确这项改革的目标:处级目标应是职级与职务相对分离,分开考评、升降,并建立相应待遇制度。职级对应的考评、调整,应主要以德、能、实绩、资历为依据,但也要考虑其所在单位的级别。县以下公务员的职级,可以到处级,特别突出者可以到司局级;或者按公务员分级,合理确定职级的上下区间。
至于各级、各类、各个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和财产状况,须严格遵循透明原则,接受全社会监督。对其任何不正当利益均应依法处理,贪污受贿必要时应降级直至开除;接受任何馈赠,均应及时报告、公开,并举证证明其不违法性。
而公务员职级改革,还需诸多关联性制度改革措施的配套。例如,应健全公务员的退出机制,取消事实上的铁饭碗。对每个公务员职位,须作尽可能明确的职责规定,并对其履职状况进行内外部评价。比照事业单位的聘期制,对部分公务员也实行聘期、任期制,打破终身制。又如,对不同种类的、同职级的公务员,应按照公务的复杂性、危险性、紧迫性程度,实行合理的差别待遇:如刑警的待遇应高于大多数种类的公务员。
另一重难点是公务员的考评、奖惩、升降的公平性及相关激励机制问题。长期以来,长官意志说了算的提任机制为害颇深。而相关改革应严格约束长官意志,建立民主评定、申诉和调查、举证义务、责任追究等制度。如果负责人特别主张提升某人的职级,则应公开对组织、公众承担证明义务,并对被晋级者的德、能、绩及法治意识、守法状况承担“担保责任”;对于不公平、不正当的升降,应严格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概言之,在此项改革中,要注重对症下药、方法缜密、公开公平、厉行法治,特别是管束好各级负责人,丝毫不能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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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级与职务对应表篇九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现行制度下,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但现实情况却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
据了解,职务与职级应该是相对独立、相对分离的。职务反映职级,职级对应一定的职务。从功能上来看,二者的区别在于,职务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权力以及责任义务的承担,职级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物质利益以及职业尊严的满足。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质是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
据统计,我国县、乡两级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总数近60%。受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的限制,县、乡两级绝大多数公务员退休之前都解决不了副主任科员的待遇。
目前全国约有省部级现职官员3000人,据估算,公务员队伍中能晋升到省部级的比例仅为万分之四。
有研究表明,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迁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根据有关统计,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所以实际占了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公务员职级与职务对应表篇十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我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开始实施,今后科员只要符合任满2019年等条件,即可享受副科长的待遇。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系主任王建民认为,以往公考中基层公务员岗位频频遇冷,而且基层岗位留不住人才,新政将让这样的现状得到改善。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人社部、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2019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2019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2019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2019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意见》对“任职年限”作了解释,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意见》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有关部门表示,在公务员管理制度中,职务与级别制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比如县长;职级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比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多是县处级正职。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仍主要与职务挂钩,造成过分看重职务的问题。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的矛盾更为突出。
据有关部门介绍,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调整和改革,也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可鼓励他们立足本职,踏实工作。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是做好基层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巩固基层政权的骨干力量,在县以下机关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于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将起到促进作用。
2019年,公务员法正式颁布实施。在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中,职务与级别制度是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这也意味着,“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径。
现实中,我国公务员有六成以上是在县乡基层工作。基层公务员数目庞大,但能提供给他们升职的领导职务数量却很有限,这种不亚于内部再进行一轮轮公务员考试似的激烈竞争局面,让很多基层公务员的待遇长期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有媒体报道称,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曾表示,中国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甚至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这样的局面,造成考生在公务员考试中极为热衷于国家级和省市级公务员职位,而基层公务员职位却频频遇冷,甚至无人问津。而在基层公务员队伍中,又存在人员队伍不稳定、优秀人才频频流失的问题。以广东省地级市江门为例,那里近5年来超过三成的乡镇机关公务员通过各种方式离开了乡镇基层机关。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如果长此以往,将不利于中国政府的转型。
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曾经发表文章称:“据有关部门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4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也就是说,级别工资仅占各地公务员工资的两成多。
赵子建认为,职务工资相对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实际上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职务与职级并行,就是要在公务员职务晋升之外,再开辟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道路。让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与尊严。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系主任王建民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新政使公务员晋升方式更趋合理,对于基层公务员岗位留住优秀人才是一项利好政策。
王建民介绍,现在参加公考像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入职后的发展方式又只有职务晋升这条狭窄的通道,堪比自古华山一条路。基层公务员难于晋升以及衍生出的待遇不易增长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公考时很多基层职位遇冷的问题,相关岗位不仅招不到优秀人才,甚至连报名者都寥寥无几甚至零报考。由于入职后多年无法晋升提高自身待遇,使得不少基层公务员岗位成为了一些大学生的跳板,优秀人才很难踏踏实实地长期坚持下去。
王建民分析,新政预计将以直接增加公务员基本工资的方式实施,只要符合任职年限等条件,基层公务员都可享受到这一政策的优惠。
对于新政的出台时机,王建民认为,这与我国已确定养老金双轨制并轨,以及将配套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随着公务员将参加养老保险并自己承担养老险保费,基层公务员当前收入偏低的问题更加突显。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新政的出台体现了政策正加大向基层公务员倾斜力度,也有助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
此外,王建民认为,新政也进一步缩小了市级公务员与县以下公务员在晋升问题上的差异。他介绍,目前在一些地区,市级公务员经常三五年就能实现一级晋升,而县以下公务员明显存在晋升慢的问题。虽然新政没能抹平这种差距,但已经有效缩短了这一差距,使得公务员相关管理制度正向更公平的趋势发展。
一位曾在基层任职的科级公务员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层公务员想晋升要连过数关,成功比例很低,“今后那些难以通过职务晋升独木桥的公务员,也可以靠干满年限提升待遇了”。
这位科级公务员介绍,自己在升为副科干部那年,全局有30多人符合条件报名参加竞聘,通过笔试、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等多个环节,最终仅有6人成功实现了升职,成功率只有一成多。而在一些人数更多的机关,有时竞争还会更加激烈。
对于大家热衷当领导的原因,这位公务员表示,其实还不仅仅是工资问题,“在一些县级机关,有些科室可能会有一辆公车,而这基本都会成为科长的‘专车’。今后即使进行车改,预计车补也可能会是按级别发放的。此外,在办公面积和办公条件等方面,科长与科员也会有所区别”。